误我浮生,匆匆那年-任随思念倒转,不过相遇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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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相濡以沫,那就相忘江湖

    隔了许久,仍记得初见时悸动的心情。即便日后历经了最深的黑暗,仍愿意以思念为桥,跨越千山万水与你相会。疼痛与美好并存,那场无疾而终的遇见,不是错,只是不合时宜。即便如此,仍然感激,是你。

    上周,安吉丽娜·朱莉与布拉德·皮特在法国米拉瓦尔城堡低调举办婚礼的消息,迅速登上了所有主流媒体娱乐版头条。朱莉身穿范思哲高级定制婚纱女王范十足,在六个孩子的陪伴下,与皮特深情拥吻,结束了十年爱情长跑。

    这对好莱坞最红情侣终于可以改称为娱乐圈最受瞩目的夫妻了。

    消息一出,很多人高呼男神女神幸福一辈子。

    但也有粉丝不免提到她,因为她,而无法祝福现在的他们。

    那个她,已经很久没出现在公共视野中了。百度谷歌搜她的新闻,除了最近因朱莉皮特结婚,媒体又拿她与朱莉比较以吸引读者点击外,其他的还是几年前的过时新闻。

    现在有谁还关心她的近况呢?除了那些真正喜欢她的粉丝。

    1994年,她出演喜剧《老友记》中瑞秋一角而红遍整个娱乐圈。招牌的阳光笑容,温柔的性格成了她的标签。很多人都无法不被她那甜美的笑容感染,也因此,她成了美国人心中的“甜心”。

    而那时的皮特,是好莱坞的新晋小生,万千少女的“梦中情人”,却处在未婚妻退婚的低落情绪中。

    有人说,爱情也需天时地利与人和。

    可不是嘛,时间刚刚好。

    在他萎靡不振时,她出现了,那阳光般的笑容,能扫除你心中的一片阴霾。

    公布恋情的那天,是她参加皮特新片首映,眼尖的记者发现皮特牵着她的手偷偷从后门溜走。

    后来,她和他开始大方甜蜜地出现在媒体镜头前。牵手,亲吻,热烈的眼神,纵是外人都能觉出其中的甜蜜与爱宠。

    记者问皮特如何爱上她。

    “当你觉得你再也不会陷入和拥有什么刻骨铭心的感情的时候,你看见了她。”皮特答。

    我相信这种感觉,因为缘分就是如此妙不可言。

    在所有他们的照片中,我独独爱他们在海滩度假被偷拍的那一系列。镜头中的两人趿着拖鞋,穿着宽松简单的T恤,像单纯的小孩般低着头蹲坐在沙滩上一会儿用手玩沙,一会儿用树枝扒沙,不知道在观察什么有趣的东西。旁边不知名的大树葳蕤生长,热烈的阳光透过树叶间层层细缝,在他们温润的脸上投下一圈圈昏黄的光圈,细小的尘埃在阳光下飞舞。这一幕,我想到一切都与美好有关,温馨,浪漫,天荒地老……

    2000年,大众期待的梦幻婚礼如约举行。婚戒是皮特亲自设计的,刻着“Brad & Jen”字样。皮特说,以后家里的空调都听安妮斯顿的。而她说,我一辈子都会做皮特爱吃的香蕉奶昔。

    不是海誓山盟,也不是天长地久,只是这么家常稀松的一句话,却让人无端端觉得他们似乎已经做了一辈子的夫妻。

    婚后的他们,仍然甜蜜得不行。她拍《老友记》的情人节,皮特在她休息室摆了整整一屋子的玫瑰,卡片上写着,我爱我老婆。

    羡煞旁人。

    他们满足了大家对王子公主童话故事的所有幻想,而大家也相信他们会一直甜蜜下去,直到白发苍苍。

    但大家都忘了,还有个词叫七年之痒。

    是不是所有人都难逃七年之痒,比如刘烨与谢娜,郑伊健与梁咏琪。

    在一起七年后,他与朱莉在《史密斯夫妇》中演一对特工夫妇而假戏真做。这部戏,成了他和她的定情之作。

    温柔甜美的她,怎么敌得过性感强势的朱莉?据说朱莉还曾登门拜访她,开诚布公地要与她抢皮特,这还真是符合她那一贯强势的女王作风。

    娶了白玫瑰的她,她便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玫瑰的朱莉却成了他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与她分居期间,他便带着红玫瑰高调地出现在媒体记者面前,全然不顾尚未离婚的她。

    离婚后,他与朱莉高调秀恩爱,打得火热,做慈善,急忙生子,生怕人不知道他们生活幸福;而她,则成了媒体嘲讽挖苦的对象。

    曾经他和她是金童玉女;如今,他和她是性感夫妻。

    同一个他,只是不同的她与她。

    结婚后,他曾说,我从未料到结婚会带给我这样的感觉,这是一种让我难以置信的幸福感。我看着她,心里想,这就是我的妻子。

    离婚后,他谈起前妻,却说和她的那段婚姻糟糕透了。

    在一起有多甜蜜,那么,分开后就有多痛苦。

    即便你已告别过去,世界还会抓住你不放,时时刻刻提醒你,过去多么美好,现实多么不堪。

    这个世界每天都在上演着生离死别,相守与背叛,吵架与和好,不管你是明星还是凡人。很多美好的事物,往往以难堪收场。

    最心疼的,莫过于,他轰轰烈烈投入新生活,而你还在原地打转张望。

    时光永远不会往回走,人也不能始终沉浸于过去之中。就像你不会倒着走路,因为走着走着,你会发现自己已经退到了深渊泥沼之中,再也无法脱身。

    人生那么长,转身离开后,彼此道一声珍重,打包过去的记忆,收藏在没有钥匙的抽屉中,再继续余下的路途。即使前路漫漫,没有了你,还有漫山遍野的三角梅与和煦的春风,还有远方的大海。

    既然不能相濡以沫,那就相忘于江湖。

    喜欢她曾经回记者的话,揪住过去不放的是媒体,不是我。

    祝福你,安妮斯顿。

    没有在一起也好

    坐在从曼谷开往暹粒的大巴车上,夜晚八点,灯光昏暗,公路旁除了零星的简陋木质吊脚楼,便是无边的原野与丛林,像回到了上古时代。

    大巴刚过泰柬边境,到达目的地暹粒至少还得六小时。车上老外躁怒的情绪就像被点燃的鞭炮噼里啪啦响个不停,很显然,时间观念严格的西方人还不太适应东南亚列车的晚点现场。倒是自己,在东南亚旅行三个月后,对此早已见怪不怪了。

    睡觉、看书、发呆、听音乐,顺便想想下半夜到暹粒后是直接睡车站还是背着六十五升的登山包满大街找guest house,能做的事可多了。

    这时,邻座的德国男生拿一张被蹂躏得脏兮兮的便签纸条问我,这是你掉的吗?

    “对,那是我的,谢谢。”我面色平静,嘴角微微上扬地回答。

    那是一张写着紧急联系人电话的便签纸条。

    毕业前独自背包游越南时他偷偷塞到我背包中,在越南美奈被大雨淋湿后整理背包才发现。一直保留着,当时是甜蜜,过后是忘记。忘记扔掉了。

    是的,我的紧急联系人名单中,除了爸妈,就是L。

    在我生命中出现过,停留过,又离开了的L先生。

    那是夏天,就像此刻东南亚的夏天般炎热。我不明白怎么那天会兴致勃勃地和同学去打乒乓球,球场那么多人,怎么就一眼瞥见穿白色T恤,卡其色休闲裤的L。他的球技;他的干净;还是只因为那天阳光甚好,他穿了一件我喜欢的耐克 T恤。

    那个范围适中的校园,遇到L的次数寥寥少矣,尽管我努力制造“偶遇”。去洗手间特意爬几层楼经过L的教室;早上打扫校园卫生拖拖拉拉只希望看L从我身边走过;中午不论风雨每天必去球场看L打球;傍晚偷偷跑去操场假装背英语,其实只是想看L跑步。

    当然,L是不会注意到我的,他只是回望我,不带任何表情,就像是望着十字路口恰好从你身边经过的陌生人。

    是陌生人,不是像。每次遇见L时,太多的人,嘈杂的环境,只有自己的心,在偷偷窃喜,尘埃中开出了花。

    也许老天看我可怜,在我们上体育课时,也安排L训练。跑步超烂的我如往常一样拖后腿,最后一圈,发现他竟然在我前面慢跑,鼓足勇气想和L说话,那句“我其实喜欢你好久了”哽咽在身后突然跑过去拉起他手的女生身上。

    那是隔壁班最漂亮的女生,高高瘦瘦,细长腿,会化妆,而我,看着自己蓝白色的校服和白开水般的脸,觉得比丑小鸭还丑小鸭。

    后来,不用制造偶遇也能每天见到L,他俩甜甜蜜蜜从我的身边走过。但没过多久,L又恢复了一个人的状态。

    此后,L高考了,毕业了,去了我不知道的城市,消失在我的世界里了。

    此后,我也高考了,毕业了,去了很远很远的北方城市,我也忘记了。

    五年后北方炎热的夏天,对,又是夏天,我所有的故事竟然都发生在炎夏,花开绚烂的季节,但极易枯槁。

    考完专业课后无聊地上网,在高中校友群中希望能找到多年未联系的好友,不期然,却出现了好几个和L同名的人,随便点击看相册,居然是L。

    他的照片,看得我恍若如梦,好像瞬间倒回高中一个人默默喜欢他的时光。拿鼠标的手不停地颤抖,内心暗流汹涌。

    此刻的我们在同一个城市,学校相距如此近,一站公交就到。可是我们那么近,又那么远。

    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我们见面了,当然,L不再是我五年前看到的那个模样,而我也不再是那个青涩的小女生了,我变得沉默。

    那个夜晚,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和L说话,是在我们都知道彼此的情况下。L讲了好多他自己的事,我一件都没听进去,一直在恍恍惚惚,不敢相信曾经的奢望已成现实。

    我接受了五年后陌生的他。随后,就像所有大学情侣一样,我们开始忙着约会、吃饭、看电影、旅行,又忙着吵架、忙着和好,最后忙着毕业论文、找工作,忙着结束一切,包括恋情。

    分手那天我重感冒,脑袋晕乎乎,刚下飞机,只想快点回学校睡觉。但L的那句话就像一盆凉水泼来,瞬间冷却,好强的我故作大方直接走掉,却在感冒加剧的第二天下午在他宿舍楼下坐了五个小时直到天色灰暗,也无法接受原本说好要牵手此生的两个人却要像陌生人一样彼此再无关系的事实。

    不知是谁说过,恋爱就像正弦曲线,曲曲折折,但总归结局美好。但我和L像是余切函数,每一步都是走下坡路,最终退回未曾相交的原点。

    紫霞仙子说,我猜中了开头,却猜不着结局。这句话真适合所有失恋的女人——当然也包括自己。

    情殇的痛苦在找工作的昏天暗地中被自动屏蔽,等到找好工作,认识新朋友,学会泡咖啡、打网球、独自旅行后,却怎么也记不起L长什么样,就算刷空间看过他的结婚照,过年回家在商场中遇见过他和他妻子好几次。

    其实,没有在一起,也好。

    不然,也不会知道一个人生活居然能那么精彩。充满成就感的4A工作,每天和有趣的人碰撞出新的idea;周末约朋友看看UCCA展览,打打球,喝两杯红酒;休年假就当背包客,去义工旅行,去看看世界。

    不然,也不会有现在这样,在午夜的柬埔寨公路上,裹紧披肩,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旁边德国男生聊天,偶尔抬头望望东南亚的星空,北京可看不到这么漂亮的星空。

    爱情的世界中哪有输赢可言

    最近,峰菲复合又一次颠覆了人们对于爱情的想象。

    兜兜转转十多年,历经了高调姐弟恋,分手,复合,各自结婚,又各自离婚后,两个人退回原点携手走在了一起。媒体评论,有一种爱,叫经历了世界,还是最爱你。

    面对前夫与旧情敌的复合,另一厢的张柏芝又情何以堪?

    爱情的战役中,赢得美人或觅得良人,最终花好月圆的那一方往往被看作是赢家,而那个独自落寞,只能看着对方幸福背影的一方,又是众人同情的输家。

    赢和输,只看身边是否又有了新人。

    可爱情的世界中,赢,又赢了什么?输,又输掉了什么?

    佩宜三十五岁时才结婚,那时儿子快两岁了。

    当了十年之久的小三,终于等到了他与前妻的离婚,成功转正。

    二十三岁,玩重金属摇滚乐,爱泡吧的佩宜在酒吧认识了现任老公。当时老公已有妻儿,妻子是他大学同学,两个人毕业后便共同创业,也算事业有成。

    酒吧暧昧的灯光,眼神扫视全场后,佩宜便将目标锁定在他身上了。

    和朋友们玩真心话大冒险游戏故意输掉,佯装左右为难不知如何选择,实则心怀鬼胎地选大冒险——因为可以轻吻陌生人。

    佩宜端着酒杯,身子妖娆地走到他身边,性感红唇轻触他的左脸颊,如小鸟啄食般。离开时,却被对方轻拥,回了她一个绵长的法式热吻。

    一众看客鼓掌尖叫,原本镇定十足的她,因这个意想不到的热吻而面红耳赤。

    到底才是二十多岁的女生,论心机,哪里敌得过干练老成城府深厚的三十多岁男人。

    随后几个周末,佩宜必去这家酒吧,有时和朋友,有时自己一个人,期待再遇热吻她令她心动的那个男人,但他没有再出现。

    她后悔,那天没有主动要他的联系方式。不然,现在就该是他陪着她一起喝酒,而不是自己独自喝闷酒。心烦意乱走出酒吧时,不想却撞到了他,周围还有他的两三个朋友,那天也在现场,好像认出了她,笑了一下,算是打招呼了。

    “原来是你。”简直可以称得上欣喜若狂,表面却假装惊讶不已。

    佩宜当然不会放过这个绝佳的认识机会。

    那天晚上,回到家后,佩宜收到了他发来的短信。很高兴认识你,晚安。

    一起喝过几次酒后,两个人的关系自然熟了很多,慢慢的,什么都开始聊。

    她说,那天,其实是我的初吻。

    “哦,这么幸运,你不会要我还给你吧。”他打趣道。

    “不会,但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那个男人好奇起来。

    “和我交往,做我男朋友。”佩宜非常大胆地说出口,吐字清晰,一点都不紧张。她是一个想到什么就马上去做的女生,宁愿为做过的后悔,也不愿为没做的遗憾。

    “很遗憾,我已经结婚了。”

    “没关系啊,我可以等你离婚。”佩宜满不在乎。年轻女子,率真得实在可爱。只要自己喜欢,就勇敢去追求,其他都不在考虑范围内。

    “你怎么确定我会离婚,如果,我不打算离婚呢。”

    “你肯定会离婚的,我猜。”佩宜狡黠一笑。

    那个男人当然不会拒绝佩宜。大叔对萝莉,“拒绝”二字永远都说不出口,谁忍心看到那年轻如花的面容伤心呢?

    但他也没和妻子离婚。

    喜欢只是一瞬间的事,而沉沦则是不知不觉间的永恒。

    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越长,佩宜对他的依恋越来越深,越来越不想离开他。或许,刚开始是猎奇和新鲜感在作怪,可慢慢地相处,佩宜发现自己早已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他。

    她终究没能管住自己的心。一下子,就落入万丈深渊。

    在佩宜爱他爱得无法自拔时,他们的事被他老婆发现了。

    这样也好,也许他老婆会因无法忍受而主动提出离婚。佩宜甚至坏坏地想。

    他老婆约佩宜在咖啡馆见面。棋逢对手的两个女人,因为同一个男人,终于面谈了。

    “小姑娘,谁没有年轻过。相信我,一时的新鲜感很快就会过去的。越早离开他,对你来说,只会越好。”没有横眉怒目,没有破口大骂,他老婆平静如水,好像说着不是她自己的事。

    “我爱他,我要和他永远在一起。在我的人生字典中,没有为爱而离开这个词。”佩宜不甘示弱。

    “那你就看看,他到底会不会和我离婚,然后娶你。”丢下这句话,他老婆就离开了。

    佩宜跟那个男人明示暗示,甚至以分手做威胁,终于换来男人的保证,肯定会和老婆离婚,也肯定会娶她。只是这保证中,难免不会有敷衍的成分。

    这样在爱情的拉锯战中,三个人爱恨纠缠了七八年。七八年的时光,佩宜已从青春萝莉变成了成熟妇人。

    后来,佩宜意外怀孕了,还是个儿子。而他和他老婆之间一直没有孩子。儿子,明显增加了佩宜赢得爱情的筹码。

    在佩宜怀孕八个月时,他老婆对他彻底死心,签了离婚协议。

    等儿子快满两岁时,佩宜终于披上了婚纱。

    一场旷日持久的爱情之战,看上去佩宜算是赢了。男人,孩子,名分,爱情,她统统都有了。女人想要的,无非就是这些。

    可是,等她拥有这些时,最好的时光已经走远。

    青春都用来和另一个女人争夺男人了,不知道,她日后想起,自己会不会有遗憾。

    而那个男人的老婆,最终虽然与他离婚,但彼此共度了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又真正输掉了什么,不过是一个日渐年老体衰的男人。

    也许,爱情的世界中,本没有输赢可言,只有愿不愿意而已。

    而心甘情愿后,还能无悔,那双方都是赢家。

    早上五点人生已散场

    有一天,和朋友在家喝茶,一宿未睡,聊天聊到第二天清晨。说的全是曾经的往事,有些年代久远,我自己都忘了,却酣畅淋漓,像游完泳后躺在沙滩上晒太阳,全身的倦怠都消除了。

    好难得的清晨时光,记忆中这一年以来除了那些加班到天明的日子外,好似再也没有在清晨伴着太阳升起,和城市一道苏醒的光景了。

    舒国治在《理想的下午》中写过一篇早上五点还在晃荡的文章。

    “早上五点,有时我已醒来,多半我还未睡。这一刻也,黑夜几尽,天光将现,我再怎么也不愿躺偎床上,亟亟披衣往外而去。多少的烟纱月笼,多少的人灵物魂,多少的宇宙洪荒,多少的角落台北我之看于眼里,是在早上五点。”

    早上五点,是通宵熬夜之人结束上一场聚会或加班,急急赶回家再睡两个小时才承认这一天过去了的时候;是大街小巷店铺开始顶着灯光开门营业,迎接新一天到来的时候。

    早上五点,那是结束,也是开始。是散场,又是新的开场。

    而那天清晨五点,朋友和我匆匆告别,直接去了机场,打包了一切,回了老家,选择了另一条路径,开始了另一种人生。

    再也不会有聊到天明的时光了。

    彼此心里都明了。这一别,又是多少岁月往事都将尘封。

    曾经住的小区就在学校旁边,每天早上不用闹钟便能醒来。学校清晨的铃声透过窗户的空隙唤醒梦乡中的我。

    随着铃声而起,洗脸刷牙吃早餐,我走出家门上班的时候,学生晨读的声音自远而近。

    有一天周末清晨,我躺在床上跟同学聊天。她忽然说,我好像听到了学校举办运动会时才放的音乐。

    我走到窗前,拉开窗帘,眼前穿着校服统一进入赛场的学生瞬间把我拉入另一场遥远的梦中。

    那是再熟悉不过的声音,那也是再熟悉不过的场景。

    以前学校运动会,开幕式是最令人期待的看点。

    操场上各种各样民族服装让我们像是活在不真实的梦里,白族的服装很淡雅,清丽;蒙古族的色彩鲜艳,绚烂无比;朝鲜族的服装让我想起了《大长今》,还有厚重的藏袍让我对那个神秘的,天空湛蓝水又极其纯净的地方产生了无限的向往。

    我拍了一张照片发给她,她在电话中感叹,好想再参加一次运动会。

    谁又不想呢?

    谁不想再重回青春,谁不想在四月的阳光下打打闹闹,谁不想一辈子就这样有你们红尘做伴,活得潇潇洒洒。

    可大家各自的人生,早在那个离开的清晨五点转了个弯,换了不同的方向。

    毕业前几天,我才刚刚从越南旅行回来。

    回来后时间变得争分夺秒,已塞不下离别的伤感。

    一大堆毕业的材料文件要去学校签字盖章,要参加毕业典礼,要整理打包四年的行李寄回家,要和老师同学吃一顿最后的晚餐,要一一告别那些深交的朋友。

    离开的前天晚上,宿舍一起去KTV唱歌,去的时候兴致昂昂,结果半夜大家都睡着了。天蒙蒙亮时回到宿舍,赶上了离校前的最后一顿早餐。

    后来,大家还在睡梦中,就有人拖着行李离开。

    谁也没有说一句再见,不是来不及说一声道别。并非那般急匆匆,只是假装睡着了,就以为不需面对离别,不需要面对四年后的散场。

    后来,大家的离开都是在清晨。

    只有清晨,才不那么感伤,或者说感伤的意味不浓烈。大家都在睡梦中,即使醒来,脑袋也是一片恍惚,不甚清醒,可以借此不去深想这次离别的含义。

    有的时候,脑袋混沌一点,或许会过得更开心。

    时间那么短,离别那么快,天涯却那么长。当时只道是寻常,此时蓦然回首,一片怅然。

    我后来在深圳待了半年,而舍友在香港上学,一个地铁的距离,都没有时间见面。

    你不得不承认,一些离别,就是彼此从各自的生活中离场,永远地离场。

    大家生活的轨迹,也许早已结束于离校那天的清晨。

    看着窗外那些笑脸,想起我们曾一起读过的书,一起遇到过什么人,一起经历过种种开心和不开心,一起为毫不可笑的小事笑出眼泪,一起在幽黄的路灯下歪歪斜斜又健步如飞,一起躲在被窝里看小说到凌晨三四点,一起什么事都不想做晃来晃去,一起什么事都不做晃来晃去就走散了,再一起忘记曾经无数的一起。

    有些记忆,像一场虚幻的梦境,了无痕迹。

    有些人生,像一场来势汹涌的海浪,退潮时,一切成空。

    去年冬天,我去参加了同学的婚礼。

    她是我们班第一个踏入婚姻殿堂的人,新郎也是我们同学。在校时,两个人没说过几句话。毕业后,有同学看到他们手牵手在十字路口等绿灯。再后来,就是看到他们走在婚礼的红毯上。

    据说,这中间也闹过矛盾分手后又在一起了。曲曲折折的故事,就是说出来,也怕是我们外人不甚明了的。

    最后的最后,大家只得把一切归结于缘分二字。

    婚礼那天早上,我们四五点就起来,和化妆师一起帮她梳妆打扮。看到她穿上婚纱从换衣间走出来,原先那个爱韩剧爱韩星上课偷偷传纸条的女生一转眼之间就已经来到了为人妇的路口。

    本来该欢喜的场合,却无由地感伤。

    我们再也不会一起在食堂等半个小时的热腾腾豆浆和新鲜鸡蛋,再也不会花十多分钟比赛看谁更能慢悠悠地剥鸡蛋壳了,再也不会一起逃课只为去校外买杯奶茶,再也不会因为记不住她喜欢的明星的名字而被骂。

    那个曾经失恋时,在机场等到第二天清晨五点都没等到前男友回来的那趟航班的女生,那个在机场哭着说,我不甘心就这样从他的人生中退场的女生,现在,牵着另一个人的手走入了另一片森林。

    很多事情,发生得那么快,快得你来不及仔细回神想一想到底经历了什么。

    走出那扇门,踏进另一扇门,才发现,散场的人生中,该笑的没有笑,该哭的没哭,该喝的酒没喝完,该做的事都没做彻底。

    可是,没做的事也不甚在乎了。

    那些新的事情,总会把你从往事中拉扯出来。

    散场过后,又是新故事的开场,一场又一场,永不停歇。

    世间哪得双全法

    April是个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的女人。

    二十八岁的年纪,四处相亲无果。

    每每问起她对于心中另一半的标准,回答不是不知道,就是都可以,或者只要顺眼有感觉就行。可是,天知道,感觉是个多么不靠谱的词儿。

    介绍条件好的男人给她,有房有车有户口,她却嫌人家身高不够长得对不起观众,影响下一代基因,并且毫无感觉。长得高又帅又有好感的男人,她又无法接受要一起艰苦奋斗买房买车的事实。

    说到底,她心中的标准太过挑剔太过完美。完美到这个世界上找不出一个富有帅气,房车齐全,同时还真心爱她,她也喜欢对方的人。

    喜宝说,我要有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爱,那就要很多很多的钱。如果两件都没有,有健康也是好的。

    可见,在喜宝心中,最重要的还是爱,她并不贪心想要占尽所有。爱,钱,健康,如果不能同时拥有,那么能拥有其中任何一样,都是值得感激的。

    有时候,我们并不能太过贪心地享尽所有。找到那个在心中所占比重最大的东西,然后努力争取或许才是最佳的解决方案。

    Rachael是个和April完全相反的姑娘。

    一直以来,她都非常明确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怎样让自己不纠结而活得更快乐。

    年轻的时候,她是个爱情至上的人,把爱情看得高于一切。有了爱情,其他烟火俗世中的考虑因素都可忽略不计。

    爱情算是她最想要的东西了,在她二十五岁之前。

    所以,当她第一眼见到前任,就被他温文儒雅的气质吸引时,当下便已打定主意要把他追到手。

    是的,Rachel就是这样一个敢爱敢做,对于自己喜欢的人或物,总是努力勇敢地去争取的好姑娘,从不扭扭捏捏。她不允许自己人生中有遗憾的事出现。

    她追男友的方式非常简单粗暴,对他好,却也容易直抵人心。

    嘘寒问暖不用说,每周都要厚脸皮地约男友吃饭,邀请他看电影或话剧。自己那点可怜的工资不够花,省吃俭用外,自己在外面接一些翻译的私活,为男友买这买那。

    幸运的是,男友并非是个铁石心肠一边享受你的好,另一边又不把你当回事的渣男。

    Rachel姑娘对他的好,他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从Rachel朋友那儿知道她的告白大计后,用一张机票把她骗去了泰国Pal县,一个童话般宁静美好的小镇,在Pal coffee in love前,男友谈着吉他唱,做我女朋友好吗?

    这完全打乱了Rachel的计划。

    “表白这种事,不需要你来做,这是我的责任。”他说。

    世界上最美好的事那么多,有什么比得上我喜欢你,在我打算跟你表白之际,你告诉我,我也一直喜欢你。

    两情相悦,你见到很多,发生在你身上时,你才亲身体会到这四个字代表的所有美好。

    确认关系后的两个人,甜蜜得如胶似漆,羡煞旁人。

    Rachel被公司派去深圳出差两周多的时间里,这周末,你飞深圳,下周末,我飞北京,两个人那点可怜的工资全部贡献给了国航,在一起的时间却不够四十八小时。

    就在大家猜测两个人就这样安稳走下去然后结婚生子时,却突然传来Rachel男友结婚的消息。只可惜,新娘不是Rachel,是男友妈妈为儿子介绍的一个在银行上班,家里有钱有势的姑娘。

    Rachel淋着雨,跑去找男友要个解释。

    男友却闭门不见,在电话中说,我把爱情留在了你这里,把现实留给另外的她。

    Rachel在男友家门前等到第二天天亮,万念俱灰,默默离开。

    张爱玲写,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

    从我爱你到算了吧,Rachel走了两年。

    享受过爱情的甜蜜,又在爱情里流过泪受过伤的Rachel,开始接受亲人朋友们安排的相亲。她不看长相不看身高不看是否有感觉是否顺眼,只看对方有没有钱。

    原来爱情至上的Rachel,现在却只想要另一种东西,金钱。这让她有安全感,比起爱情。至少不会随便就离开她,只要她好好经营。

    不知是谁说过,能带给女人安全感的只有两件东西,一个是银行账号里的数字,另一个还是银行账号里的数字。

    爱是什么?

    在金钱面前,爱可能什么都不是。

    不久,Rachel和一个整形医生闪婚了,两个人认识不到三个月。结婚后,Rachel辞职了,专心在家做富太太。

    在朋友圈,时常都能看到Rachel晒各种图片,老公送她的Tiffany钻戒,卡地亚对戒,迪奥新款包包,毛里求斯的旅游……

    每张照片里,Rachel笑颜如花。看得出来,她是真正的开心。

    这样也很好,拥有了金钱后,就不要再想着追求真爱。世间哪得双全法,让你既拥有了金钱和物质,又给你真爱。

    好好享受眼前的一切,并乐在其中,如果这是你想要的。

    一个日本姑娘,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两个人在一起十八年。但男朋友就是个普通的上班族,她想要的Chanel,Gucci,Prada,更好的物质生活,男朋友都给不了。

    后来,日本姑娘下狠心抛弃了男友,嫁给了一个能为她想要的一切都埋单的男人。

    婚后,拥有了物质生活,这个姑娘又开始想念和前男友在一起的爱情,于是,两个人背着丈夫又勾搭在一起。

    有一次,被丈夫发现了她的婚外情,日本姑娘被丈夫毒打了一顿离婚了,日本姑娘一分钱的财产都没得到。

    当然,最后,这个姑娘也没有和前男友重新在一起。

    日本姑娘拥有过了爱情,后来又拥有了金钱,最后她一无所有。

    这个日本姑娘,后来去了泰国,在一家大象保护中心做志愿者。是我旅行时认识的朋友的朋友。我们最近见面,在清迈跨年的那天晚上。

    过得开心快乐其实很简单,把欲望清单缩减至只有一项,你最在意的一项。如果拥有了,就好好珍惜享受它带来的快乐。如果没有,就努力争取,直到拥有它。

    切忌贪心不足蛇吞象。

    不然,最后,你有可能什么都没有。

    做一个树一样的女子

    两年前,我去草原旅行。

    黄昏时分,走路回民宿,漫天彩霞将草原染成几种不同的颜色,像被打翻的颜料般随意而绚丽。落日的余晖映照在无边原野中仅有的几棵树上,打出长长斜斜的影子。

    路的尽头,是牧人牵着一匹马,孤独地走着。

    三毛的那首诗《来生做一棵树》自然而然地出现在了脑海中: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一半洒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有时候,成熟是一瞬间的事,不在于时间长短。

    金牛最讨厌的夏天,也不过如此。该经历的事总是要经历,既然无法避免,那就勇敢地面对。这不过是最实在的处世哲学。没有什么事能善始善终,也没有什么人会陪我们很远。

    很多事情,并非争取了,努力了,就会有个好的结果,比如爱情。

    只不过是不想让你自己后悔。可是,常常是那些粉饰性的字眼一次次让你心安理得地勇往直前,无所畏惧。

    你不知道,在别人眼中,其实,不过是个小丑,仅此而已。

    你的偏执,也许用在了错的事,错的人上。

    我记得那段时间你的痛苦,爱是那么身不由己。如果可以,你说,你也不想爱上一个不爱你的男人。

    绝望的时候,我们陪在你身边。

    你自嘲地笑笑,我是不是很傻。我不需要他常常对我嘘寒问暖,不需要他为我买东买西,我甚至不需要和他天长地久,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我只需要,他有那么一点点是真心爱过我就好。

    是,你真傻,傻得自尊都可以抛弃,傻得低到尘埃,还开出颤抖的花,傻得大家只想给你两巴掌,好让你彻底清醒。

    不出意料,那个男人再也没有出现过,在你和他某次冷战后。

    你后悔对他发脾气,你后悔冷战,以为不冷战,他就不会离开你。这样也好,早点离开,对你来说,就早点解脱。伤痛虽然难以接受,但总好过温水煮青蛙,不知不觉就耗掉半辈子,而无法脱身。

    有的时候,你只需要对自己狠一点,狠一点,再狠一点。

    这个世界,有些人出现在你的生命中,只是为了告诉你:“你出现过,丢下过我,我才明白遗忘并没有想象的艰难。这或许是你给予我,最后的意义。”

    一个人能拥有的,并不多。大多数人都只是过客,最终还是要离开的。

    “爱是两个人的事,如果只有你还执着着,纠缠着,原地打滚痛苦地爱着,时过境迁之后,你会发现是自己挖了个坑,下面埋葬的全部都是青春。”你曾经说很喜欢这句话,还念给我们听。现在,你是不是也该说给自己听。

    前些日子,好不容易大家姐妹周末聚在一起。

    从电影院出来,看到那个他和新女友走过来,你很没骨气地低下头,抓着我们就往旁边走,不想被人发现。那双手,因为紧张而不停地颤抖。

    但亲爱的,你根本不需要这样。

    狭路相逢勇者胜,你听过没?

    越是这样狭路相逢的时刻,你越要昂首挺胸,开开心心地笑对他和新女友。不然,人家以为你还陷在那段恋情里走不出,只会更开心。

    因为,确认你还喜欢我就好。这是大多数男人分手后最乐意看到的。

    后来,我们边说边笑地经过他俩身边,斜眼都不瞅一下。形势上不比人家强,表面上装还是要装得过去。

    这无关虚荣或逞强,是心态。

    纠结的,不是别人,正是你自己。

    对你自己而言,没有无可奈何,也没有遗憾之说,它只是你漫漫人生路上的一个教训。在年少轻狂的青涩时光,你那段空白而自作多情的记忆,就让它一直保持原样好了,有时候,不完美即意味着完美。

    人生有那么多的遗憾,教训,不舍,离别,痛苦,这一点点,不算什么。一定的年龄,能幼稚过能偏执过或许还是件好事。

    那些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好了,像泡沫般不留任何印记。

    期待是一切痛苦的根源。不再有所期待,我想,你大概也不愿痛苦地生活。

    每个人都在过着看似平淡却急匆匆走向不同方向的道路。

    每个人都在失意的事中或主动或被动地选择了新的开始。

    每个人都在时间的推动下,不声不响地开始新生活。

    而这,是你可以并且能够选择的方式。

    是像一棵树般昂首挺立,还是像地锦,永远依附于他人,缠缠绕绕?

    亦舒说,聪明的人从不报复,他们匆匆离去,从头开始。

    现在,你终于开始过得那么好了。

    每天二十四小时,花十个小时做你喜欢的事。和那些可爱有趣的同事一起工作吃饭聊天,一起替他们过生日,一起去喝酒千杯不醉,一起去学探戈,一起去打网球,一起去做美甲,一起接受客户的赞美与认同,那都是每一天最最开心的时刻。

    你愿意花五个小时,文火慢炖一盅麦冬雪梨椰片汤暖胃。

    睡之前,看看喜爱的书,或者电影,任凭思绪胡乱纷飞。

    你知道,这是一座山,没有人陪你一起爬,也没有任何可以支撑的东西,唯一能支撑的不过是自己的意志力。

    你得慢慢地一步一步走出来,就算是脚踏荆棘,也决不能有半点退缩。因为,这对你来说,是最佳的选择,也是最好的路。

    这样一个人的状态,你已经很习惯,也感到很安心。

    不再害怕,也不再焦虑。

    晚上抬头望着晴空,为自己默默地点赞。

    后来,你身边也出现了那个视你如珍宝的人,千帆过尽,只取一瓢饮,终有一人快马加鞭而来。

    那个真正爱你的人,他不忍心让你久等。

    你再也不会悲伤,昂扬成了你永恒的姿态。那个重要的人欣赏你,支持你,护你周全。

    你坚强自信地挺立,像棵树一样,倔强而亮丽。

    他其实没那么喜欢你

    放假三天,我拒绝了所有朋友的邀约。

    心血来潮在亚马逊上买了一堆与甜点有关的书,比如《法式甜点全书》《跟着小屿做烘培》等,打算在家潜心钻研,在渐凉的时节,温暖自己的胃和心。

    悠闲的假期,大概没有什么比看那一团混杂了蛋白、面粉、巧克力和鲜牛奶的浓稠蛋糕糊在烤箱中慢慢变成优雅蓬松的舒芙里更让我感到幸福的了。

    尤其是吃舒芙里时,满嘴融化着的稠香,还有那软绵绵的触感,简直甜蜜到了心尖。

    微信给好闺密看亲手烘焙出的舒芙里,她回了句等我。

    果然,一个小时后,我家门铃响了,不用看肯定是她。跨过半个北京城换了两次地铁,只为尝一口甜点,这种在外人看来麻烦的事,偏偏她兴致盎然。

    有时候,倒是喜欢她这样不怕麻烦的精力。

    这个随时随地都可以买到一切的时代,没有几个人会愿意花上一两个小时的时间,专程赶来吃你做的舒芙里,除了那些真正放你在心上的人。

    大家都懂得机会成本,花心思维系一段可有可无的感情,不如在家观察兰花又新开了几朵。

    朋友越来越少,留下的,都是重要得可以拿生命换的人。

    我记得几年前的她一度厌恶所有甜点,后来一起追美剧《破产姐妹花》,她彻彻底底被毒舌又迷人的Max俘虏,心甘情愿地做起了她的粉丝,也学着她做小蛋糕重新爱上了甜点。

    美食与爱,她从不舍得辜负。

    她讨厌甜点是有原因的。

    几年前,她在草莓音乐节上认识了一玩摇滚的男生,被对方弹吉他的帅气模样吸引,不顾矜持,主动询问对方的电话、QQ和微博。

    男生有自己的乐队,常常在南锣鼓巷Mao Live House演出。

    听不懂歌词的隆隆音乐,昏暗暧昧的灯光,一大群重金属爱好者,摇头晃脑,歇斯底里。不喜欢摇滚的闺密偏偏还每次都去捧场。

    演出结束,在酒吧一起喝了几次酒后,两个人顺理成章地成了情侣。没过多久,不懂摇滚的闺密,竟然能向我们说出无政府主义朋克与蓝调摇滚的形成与区别。

    爱情的魔力,强大得让人难以想象。

    但我们从来不看好他们,这样疯狂而冲动的爱情,哪知道它的保鲜期是多久。

    果然,他开始不那么频繁地回电话,常常借口有演出要排练而无法赴约,即使约会也变得心不在焉。

    吵架最厉害的一次,是闺密在他微博中发现另外一个女孩晒了玛格丽特小饼干,那饼干是她深夜亲手烤的,装饼干的小盒子是她在无印良品买的,被他送给了另外一个女孩。闺密愤愤不平,难过得要死,但摇滚男连解释都前言不搭后语。

    冷战不到一周,主动和好的还是闺密。她开始后悔,那女孩也许就是普通朋友而已,她干吗那么生气;他不接电话也许是在忙,他排练辛苦心情不好也能理解。总之,她能理解他所有不寻常的借口。

    只是,她从来不会去想那个根本原因,或许,他其实没那么喜欢你。

    她害怕,也没胆量面对。

    在恋爱过程中,我们总是下意识忽略那些显而易见的真相,常常想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或证据安慰自己。他太忙,他太累,他工作压力大,他本来就不是体贴的人……以为这样,男人就会被自己的大方和明事理感动。

    但我们没有勇气与胆量承认那唯一的事实,他没那么喜欢你,他不再想和你在一起。

    因为这太让人崩溃了。

    去年的冬天,我在东城的一个咖啡馆里和十多个人一起看了部电影。

    在电影片头的系列场景中,所有女人都安慰在恋爱中伤心欲绝的女友,相信我,他肯定是喜欢你的,他不约你,只是被你成功的事业所吓倒,你太美丽迷人他处理不了,他不小心弄丢了你的电话,他不知道你住哪里……不管她是纽约的高级白领,逛街购物的年轻日本女生,跑步锻炼的中年女人,抑或是非洲与世隔绝的部落妇女。

    大家都不约而同地绕开那个事实。

    而事实就是,他不约你,其实是他对你没兴趣。

    剧中好几个女人,我也只记得GiGi。

    她天真烂漫,和第一个男人初次约会后,等不到男人再约,就主动打电话,自己跑去酒吧希望偶遇;和第二个男人交换名片后,追着问对方到底谁先给谁打电话;和第三个男人在亲吻时,男人告诉她要暂时去波士顿;第四个男人是酒吧老板Alex,她的爱情顾问,自作多情Alex喜欢她,在Alex家聚会结束后,直接扑过去强吻他,弄得Alex不明所以。

    起初是不喜欢这个傻乎乎的Gigi,后来,你也不得不承认并欣赏她的勇敢。

    那晚离开时,她哭着说,也许我做了那么多蠢事,但我知道我离找到比你好的人更近了。

    在每一次遇到对她没兴趣的男人后,还能百分百投入继续寻找下一段恋情,一点都不会嚷着从此不相信爱情了。

    电影的结局是,Gigi和Alex在一起了。Gigi成了Alex的例外。

    闺密的结局是,摇滚男劈腿了那个他送玛格丽特小饼干的女生。

    承认他并不那么喜欢你,真的没那么糟糕。

    我和闺密边吃舒芙里边重新温习了这部电影。

    我特别喜欢电影结尾的那段旁白:有时候,我们太专注于寻找完美的结局。我们没有学会辨认他人的信号,没有学会谁是真心的谁不是,没有学会分辨谁会留下而谁会离去。也许,完美的结局没有给你一个完美的男人。也许只是你,凭自己的力量,捡起散落一地的碎片,再重来一遍。或许幸福的结束只是,继续前行。再或者幸福的结局是了解到所有的未回复来电与破碎的心,通过所有失策与误读的信号,通过所有的伤痛与尴尬,你依然永远,永远不放弃希望。

    这些天,被夏末秋初的雨水洗刷过的城市,显得格外清亮,干净。每天早上在柔软的被子中醒来时,已经能感觉到一丝丝凉意了。

    我和闺密都知道,这个城市最美的季节来了。

    你是等不回来那个人的

    一个不爱你的男人,对你最好的方式是直接明白跟你说,抱歉,我不爱你,我们之间没有可能。虽然残忍,难以接受,但这是他作为男人的磊落。

    他不给你任何希望,那意味着他不会给你带来任何的失望,如果你傻到飞蛾扑火,那是你自己作茧自缚,不是他单方面主动造成的,亦算不上是他的错。

    最可怕的是,他明明不爱你,却与你纠缠不清暧昧不明,无期限地拖着你。在你犹豫不决想要放弃的时候,他用廉价的温柔与体贴迷惑你,不费一兵一卒,让你主动丢盔弃甲;在你对他信任无比死心塌地至死不渝时,他却给你泼一盆凉水,让你觉得自己是个笑话。

    不管是他先给你一颗糖,再给你一巴掌,还是先给你一巴掌,再给你一颗糖,实质都没有变,他不爱你,但他也不想你不爱他。

    因为,没有人会不喜欢自己身边多一个人爱自己。

    但是,对于这样的人,你千万不要自欺欺人,给自己期待,消耗大量脑细胞为他找爱你的证据。那样,你就真是太傻了。

    真正的爱你是不需要证据的,你摸摸自己的心就能知道结果。

    你是等不回来他爱上你的。

    辰辰生病住院了半个月,那个所谓的男朋友仅来看过一次。在病房里待了不到两小时,就匆匆离开,忙着赶回公司开会。

    我们都说她男朋友未尽身为男友的义务,一点自觉都没有。

    白天工作忙,可以晚上来看看你,晚上加班,至少可以打打电话吧。偶尔的几条短信,还要苦等半天才回。这样的男人,真让人心力交瘁。普通朋友来看望辰辰的次数都要比他多。

    偏偏辰辰还不喜欢我们说他,每次都替男友辩解。

    “他刚从香港派到北京,有很多棘手的事情需要他去处理,工作忙也是非常正常的,要理解。”有时,解释说太多了,自己都开始难以说服自己。

    一个星期后,辰辰出院,男友终于现身了。

    “最近公司业务整合,每天加班到凌晨两三点,想打电话给你,听听你的声音,但又不忍心打扰你的好梦,你怎么怪我,我都接受,只要不生我的气。”

    一束玫瑰,一个吻,加一顿烛光晚餐后,哪还会有之前暗自纠结不爽的小情绪。

    辰辰和他是在回北京的飞机上认识的。

    晕机的辰辰还没走到洗手间就吐了一地秽物,还溅到离她最近的那个乘客的裤脚上。那个乘客就是他,那天,他第一次来北京,是香港总部委派过来拓展业务的。后来成了她的男朋友。

    辰辰非常不好意思,不断跟他说对不起,却意外地接到了他递过来的水和手帕。

    “小姐,你没事吧。先漱漱口擦擦吧。”

    “喔,没……没事……谢谢。”

    温柔的声音,细心而体贴的行为,一下子就俘虏了辰辰,连说话都变得结结巴巴。

    下飞机后,两个人交换了名片。

    第一次,辰辰主动约他请他去全聚德吃烤鸭。谢谢他,不但没为自己带来的麻烦不爽,反而还主动把手帕借给她用。

    这样绅士的男士,很是少见了。

    一顿晚餐的时间,两个人便成了朋友。

    几天后,辰辰去新客户公司开会时居然又碰到他。原来公司的新客户就是他们。世界真小,转一圈后还能再遇到。

    最开心的当数辰辰,不再需要主动约他,就可以和他经常见面。连老天都在暗地帮她。

    和他认识一年后,两家公司的合作关系结束,辰辰主动跟他表白了。他没拒绝,也没答应,给她的回答是,我需要思考一下,我对感情很认真,不想随便答应或是拒绝你。

    辰辰一点都不伤心气馁,反而感动不已,觉得自己没看错人,认为他是个特别靠谱的人,绝对值得她爱。因为他语气那么认真地说不能随随便便就开始一段恋情,那样对彼此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他思考良久后的结果是,他们在一起了。

    有一天,他出差美国,辰辰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电话那端是个女人的声音。温和,而透着一股凉薄。

    她对辰辰说,打电话给你只是想告诉你现在爱上的男人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是有家室的人,女儿今天刚满五岁,我们一家人刚刚吃完蛋糕。

    辰辰不相信,向他求证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她的心也一点一点地往下沉。

    两小时后,他才回电话过来,跟她坦白自己已有家庭的事实。

    “但我和我老婆早就没感情了,不然也不会接受公司委派到北京的机会。我们两个是为了女儿才勉强凑合在一起。辰辰,请相信我,我深爱的是你。我会跟她离婚的,相信我,好吗?”

    原本生气想要和他分手一刀两断的辰辰,在听到他这番甜言蜜语后,心里选择相信了他。他不爱他老婆,他会跟他老婆离婚,他爱的是她,她就等着他离婚好了。

    他从美国回北京,不芥蒂他有妻儿,辰辰仍然和他在一起。

    她一直等着他离婚,等着那个破坏别人家庭幸福遭众人唾弃第三者的骂名从自己身上消失。

    后来,在一次马尔代夫之旅后,这个男人突然不告而别,结束了北京的工作,回到了他老婆身边。

    一直等着他离婚的辰辰,却等到了最意想不到的结果。

    一个有家室还和你在一起的男人,最终回到他老婆身边,不能说明他就爱他的老婆。他抛弃老婆,和你在一起,也未必代表他就爱你,那还得看余下的几十年,他身边是否从此以后就一个你,从一而终。

    也许,他谁都不爱,他最爱的是他自己。

    这样的人,你是永远没法奢望他会爱上你的,你是永远都等不回来那个人的。-??

    分开后才发现是深爱

    之岚喜欢秋天。不是深秋,而是初秋。

    林语堂也在《秋天的况味》中说他大概所爱的不是晚秋,是秋初。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凛冽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

    之岚倒不是因为那初秋的月,蟹,桂花,以及那时空气的温和。

    是因为初秋时节,她遇到了昊天,在枫叶洒满大地的路上。

    遇见昊天时,她刚刚从一场虐恋中走出。

    说是虐恋,其实不过是她一个人自作多情的独角戏。

    在一场春雨中,偶遇了自己高中时暗恋的男生,自己心有所动,以为还是喜欢在作怪,奋然弥补青春年华时的表白。

    男生当时已和前女友分手,正处于空窗期,所以欣然点头。

    因为新鲜或者解闷而在一起的人,能走多远,大家都可想而知。三个月的新鲜期一过去,男生就开始和其他女生暧昧。

    两个人吵架,分手,之岚不知是舍不得还是不甘心,又求着复合。

    卑微的姿态低到了谷底,男生最乐意看到这种有女生非他不可的情景,傲然自恋到不行。

    分分合合四五次后,之岚终于幡然醒悟,对自己好一点就是要彻彻底底和他分手。

    分手后,闺密给痛苦不堪又要努力坚强的之岚看了篇帖子,《失恋三十三天》。

    这小说简直太适合失恋的之岚了,爱,就疯狂,不爱,就坚强,绝对是最好的治愈。

    后来,知道小说改编成的电影要在光棍节上映,之岚早早地盘算好要去看,还就锁定在光棍节那天,尽管一票难求。

    只是,本来计划自己一个人去看电影的,后来,不期然之中又多出了一个昊天。

    缘分总是这样出其不意。

    老天会让你遇到你想遇到的那个人,而留不得留得住,又要看你们之间缘分有多深。

    某天,之岚在豆瓣同城上看有没有好的活动,无意之中看到那个和陌生人光棍节看《失恋三十三天》的活动。

    之岚点击了感兴趣,关闭网页的前一秒又点击了参加。

    第二天她收到好几个人的豆邮,让之岚完全想不到。

    她随便地回了一个人的豆邮,随便到都没看他豆瓣的头像,而那人就是昊天。

    光棍节那天晚上,他们约在中关村购物中心见面。在人群中见到昊天时,之岚想不到他长得又高又帅。

    对这种网友见面不抱任何希望的之岚,看到他倒是微微一惊。一米八三的身高,不胖不瘦,小平头,帅帅的,长得很像黄觉。

    两人吃饭时,昊天很绅士,是自然流露出的那种绅士,而非装逼。这点让之岚感到两个人相处蛮舒服的,像是认识了好久的朋友,一点都不紧张也不尴尬。

    吃完饭后,来到电影院,人爆满,排了两个小时才买到票。

    看到黄小仙在东直门外大街追赶前男友陆然的出租车时,之岚还是流了几滴泪,在影片中好像看到自己的影子。

    昊天悄悄地用手帕给她擦眼泪。

    电影结束后,已是后半夜,之岚提议走路回家。

    半夜的街道,几乎没有人,只有呼呼而来的车辆和孤零零的路灯,黄色的光,不明不暗地照着,安静得只听见彼此走路的脚步声。

    秋风一阵阵吹来,金黄的枫叶一片片飘落,脚踏上去吱吱响,这条路走到一半时,之岚回头望,那走过的路都铺上了一层枫叶,像极了结婚时一对新人走过的地毯,只是这地毯是黄灿灿的,不是红色的。

    初次见面,两个人算是都给对方留了个好印象。

    后来,昊天又主动约之岚出来吃饭看电影。

    认识不久后,昊天有天说,希望之岚能考虑他,做他女朋友,之岚考虑了三分钟就点头答应了。

    两个人在一起很甜蜜,昊天非常非常宠之岚。

    在餐厅点餐时,之岚看到菜单很多都想吃,昊天就会把所有之岚喜欢吃的都点一遍。之岚的朋友因为帮了别人一个忙收到了他人送的花,之岚在微博上顺手转发了一下,那天晚上,她和昊天见面时,昊天就捧了一大束玫瑰花站在她楼下。

    热恋的时候,之岚被公司派去台湾分公司交流几个月。昊天每天电话不断,之岚吃不惯台湾的便当,昊天给她寄了一大袋大陆美食过去。期间,他还请假去台湾看之岚,和她一起环岛游台湾。

    两个人偶尔吵架,从来都是昊天主动认错,求得原谅,万般哄着之岚。

    这段恋爱中,之岚宛如女王。

    有一次,两个人说起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昊天老老实实地承认对之岚一见钟情,看到之岚的第一眼,感觉自己的眼睛里都有光了。

    之岚从台湾回来后没多久,又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昊天赌气冷战。次数多了,昊天不明所以,觉得之岚任性之极。有一次两个人吵架,他说了她几句,之岚哪受得了,直接转身就走了。

    昊天怎么追都追不上。

    回到家。之岚一个人坐在房间里越想越气愤,然后拿起手机冲动地跟昊天说要分手。她以为昊天还是会一如既往地哄着她,殊不知昊天却说,这么多次了,我也会累的,你要分手就分手吧。

    听到这里,之岚赌气直接挂了电话。

    后来,两个人再也没见过了,断了联系,就这样永远地分开了。

    这段甜蜜的爱情,出其不意地开始,尔后又匆匆忙忙地结束。

    之岚心里是根本没想过要分手的。女生提分手,不过是希望被男生挽留或者引起男生的重视,而男生提分手,则是真的想要分开了。

    她那么有底气说分手便分手,不过是因为她以为自己对昊天还算不上爱,至多只是喜欢而已,这段感情里付出多的是昊天,自己付出的少,所以就以为没有爱上。

    喜欢和爱完全不同。喜欢一个人,你不会想到将来,那一刻开心就好;而爱一个人,你开始憧憬明天,奢望永远在一起。

    只是,这次,之岚却算漏了自己的心。

    每当黑暗袭来时,之岚心中便有一阵抽痛,看到任何东西都能联想到昊天。昊天背着她走过的天桥,昊天和她一起在世贸天阶跨年时说的我爱你,昊天为她一次性买所有口味的哈根达斯,昊天为她买的围巾,昊天和她一起听的演唱会……

    分开之后,才发现生活中一点一滴都是昊天。

    自己的心,早就没看住,丢在昊天身上,找都找不回。

    分手后,之岚也交往了两个男友,每一个男友都是不到三个月就分手,而且两个男友都长得和昊天十分相似。

    之岚从那些相似的人身上寻找昊天的影子,最后都要清醒而残忍地面对现实,他们都不是昊天。

    后来,之岚再也没谈恋爱了,打定主意一直单身下去。

    因为,再也不是昊天了。

    起初,料定自己只是喜欢,就不甚放在心上,仗着别人爱你,有恃无恐。后来分开,才发现原来自己对他是深爱,非他不可。

    所以,人在恋爱时,不要高估自己的心,也不要低估别人的心。

    也许,你始终都想不明白,自己何时从喜欢他变成爱上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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