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第一版刊行前有关“物种起源”的见解发展史略,还有另外一个严重的问题。宣称要将关于“物种起源”过往见解进行整理的这篇文章,竟然只字未提“创造论”!这反映了达尔文的论证策略,他要堆砌自己掌握的众多论证,先将你的想法引导至他要的方向,不要你想别的。那被他隐藏起来的“别的”,就是“创造论”。他没提,但我们在读他的书时,却必须记得:“创造论”其实一直在他心中。他写每一段、每一节、每一章,心底都有“创造论”在。
和老达尔文同时代,有一位叫威廉·佩利[10]的神父,在1794年,出版了《基督教的证据》(Evidences of Christianity)。这是一本生物学研究的书,然而,研究生物学为什么会变成“基督教的证据”?这本书的重要性在于突破了过去“创造论”的局限,注意到物种间存在着微妙的区别。在以前的“创造论”大概念下,既然所有东西都是上帝所创造的,那么我们唯一能做、要做的,就是接受上帝所创造的。可是慢慢地,像是物理学上的发现,逼着即使是深信上帝意志的人,都不能不开始研究世俗的物质世界,睁开眼睛一看,看到一件无可否认的事实——上帝所创造的世界还真复杂。
我们生活周遭看到的东西,极大、极多,而且极细微。创造论者转而从中找到上帝存在的新证据、基督教的证据。你看看:每个物种——不论是什么样的动物,什么样的植物——具备什么条件,就会活在什么样的环境中,配合得天衣无缝。耐水的植物就只长在水边;会游泳的动物就活在水里;有的成了鱼,有的没那么会游泳,但是它可以跑上岸来躲避天敌,成了青蛙。创造论者的眼中看到的是:如果没有上帝,怎么可能每一个物种都刚好和它所处的环境配合得如此完美?
我们不能因为后来他们的论点被推翻了,就小看创造论者,以为他们都是笨蛋。他们也有比较细腻、很具说服力的说法,例如当时他们的一个观点,就刺激了达尔文写出《物种起源》的第四章。第四章主要就是针对创造论者的说法,来谈繁殖。创造论者说:你去看每一个物种的繁殖方式与策略,都如此完美。为什么鱼一次要生几万甚至几十万颗卵?因为这么多的卵最终只有几颗能够孵化成功并顺利长大。为什么人一胎只生一个?因为我们是特别高等的动物,我们的父母特别用心,所以不需要这么多小孩儿。这里面有一种自然平衡,这里面有一种美。
什么样环境中你应该长什么样,你就真的长那个样子,完全不可能用别的方式繁衍生息。由此推演,要是没有上帝,这个世界应该乱七八糟、一塌糊涂,哪有可能像是眼前呈现的整体世界平衡(whole world balance)?——水生植物绝对不会长到五百米的山上,狗也不会跑到水下去生产。全如预期的完美世界,必定出于上帝的安排、上帝的设计。
在此之前,牛顿发现的“力学原理”也曾被拿来建构一种新的神学——“伟大钟表匠神学”。上帝像是一个再了不起不过的钟表匠,他造了一个我们或许能够理解,却绝对无法复制的,最棒、最精细的钟表。看到这么精密运作的钟表,我们必须要相信有一个造钟表的人,不然钟表自己怎么跑出来?所以我们必须相信有上帝的存在。现在生物的状态,尤其是生物和环境之间的关系也被拿来当作上帝存在的论证,如果没有上帝,世界不可能长这个样子。这是《基督教的证据》中主要讲的内容。
读《物种起源》,我们心中得一直用“创造论”做背景。很多时候,达尔文选择如何写这本书,先说什么后说什么,什么多说什么不说,都跟他想要打倒“创造论”这个敌人有着密切关系。
读第一章时,让我们想想:为什么先讲鸽子,为什么是家里养的鸽子,以及其他养殖的动物呢?回到那个时代的“创造论”背景。像威廉·佩利,他们要仿照之前应用物理学新发现的例子,转而将生物学知识拿来证明上帝存在。达尔文很聪明,他一眼就看出物理学跟生物学的“上帝论证”,存在着巨大差异。创造论者利用物理学,主张上帝造了一个非常精细的宇宙,宇宙按照规律分毫不差地一直运行,如果没有上帝,宇宙不可能如此精确地运行。现在,他们想用同样的逻辑来处理生物学。他们说:“生物彼此之间形成的关系,也是如此美丽,如此平衡,所以一定有上帝才能设计、创造出这样的生物状态。”
达尔文一眼看出这套论证当中的关键漏洞——生物世界与物理世界最大的不同在于人的角色以及人的作用。对于物理世界,人在物理秩序之前,丝毫没有改变它的能力。这正是牛顿发现的、确证的。你有办法改变地心引力吗?你有办法改变地球的轨道吗?你有办法改变天体的运行吗?统统不可能。所以,物理规则才那么严谨。
但生物世界也是如此吗?为什么先讲家鸽?为什么先讲人养的动物?那是被人力改变的生物状态和生物现象。达尔文的个性,不喜欢挑明和别人发生冲突,然而实际上他的论证策略很尖锐。他在质疑那些创造论者:如果世界真像你们说的那样由上帝所创造,它是如此平衡、完美,那么这样的世界被人介入、改变了,该怎么理解,又意味着什么?大家都见过各式各样的鸽子,达尔文就仔细论证,说明所有不同的鸽子其实都源自同一种鸽子。换句话说,如果自然是上帝的设计,那么依照上帝的设计,他只创造了一种鸽子。可是人竟然变成了上帝的助手,甚至是上帝的破坏者,将上帝所造的一种鸽子改造成这章中描述的各式各样的变种。看了鸽子的例子,我们还能相信物种都是上帝创造的吗?
人可以改变生物现象。这点和物理现象,天差地别。接着达尔文还清楚地告诉读者,所有这些长尾巴、有各式各样奇怪特色的鸽子,凭什么出现?凭借的是饲养者的经验。依照佩利神父的观念,任何一只鸽子之所以长那个样子,是因为环境对它的要求,因为它必须和环境完美搭配。达尔文却在书里面指出:人类养出来的鸽子不见得都是按照鸽子的生存需要的,甚至反而经常使鸽子变得对环境适应不良。换句话说,人类可以强行将上帝所创造的东西变得不适应于这个世界。从这个角度看,上帝还有那么大的权威吗?
为什么要花那么多篇幅讲鸽子?达尔文就是要逼问每一位读过佩利等创造论者的书的人:“你看过鸽子没有?鸽子这样,鸽子那样,不是自然的,而是人养的,是被人动过手脚的。”人可以改变物种,你能不承认吗?
达尔文的时代,比较细腻的遗传学知识还没有充分发展,要到格雷戈尔·约翰·孟德尔[11]才能清清楚楚地解释为什么一代又一代的遗传上,有时候亲代如此相像,有时却又如此相异。那不是神力介入的结果,而是生殖过程中自然形成的。孟德尔的遗传学最重要就是建立了一个非常清楚的二元架构。每一个后代个体,是由前代个体特性分裂而来的。一半来自一边,两半再合在一起。孟德尔还有另外一项重大发现,是找出了遗传当中的“遗传型”与“表现型”差异。
你眼珠的颜色,跟其他身体特性一样,一半来自父亲,另一半来自母亲。可是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是一只眼睛黑色,另一只眼睛蓝色的。遗传不是这样运作的,遗传因子架构成一种遗传型,可是这个遗传型中却只有一个显性因子会表现出来。这一套遗传模式,达尔文还不知道。他没有真正搞清楚,为什么一只长着特别的尾巴的鸽子,和其他鸽子交配,生下的后代有的有特别的尾巴,有的却没有。不过,达尔文敏锐地注意到一件事,从混乱的配种中,他注意到一个物种可以衍发出许多变化。
达尔文借由书中第一、第二章累积的大量变化资料,建构了清楚的论证——生物可以被改变,而生物的改变从哪里来?来自环境因素。请大家注意一下,当讲到环境或生物环境时,达尔文的意思是什么。什么叫作生物环境?依照达尔文的理念,并不是所有的环境都是生物环境,生物环境指的是会影响生存而逼迫造成生物改变的种种条件。讲完鸽子之后,他已经告诉那些创造论者:如果你们还要坚持物种是上帝创造的,那么就必须承认上帝所创造的可以被改变,而且很容易就被像养鸽子的那种人改变了。
那么,如果物种不是上帝创造的,物种及物种的变化,又是如何造成的?
继续往下读《物种起源》,会看到在接下来的几章中,达尔文对于“分类学”的许多解释。林奈“分类学”层层划分界、门、纲、目、科、属、种,最小的单位就是“种”,而“种”的定义就是在自然环境中可以交配产生后代的,称之为Species。在第二章里,达尔文从“种”讲到“属”,然后讲“变种”,得到了一个结论:“变种无法和物种区分。”这又是针对上帝创造论说的话。
上帝创造这个世界,上帝创造物种,但《圣经》没有仔细描述上帝创造的方法与过程。在一般人的想象中,应该不会认为上帝一一创造了从开天辟地以来活过的每一只动物吧?如果眼前有一只老鼠走过,我们会想:啊,上帝刚刚创造了这只老鼠?不会吧!
上帝创造什么?《圣经·创世记》中说:上帝看看,觉得亚当一人独居不太好,于是趁他睡觉时,抽了他一条肋骨,造夏娃给亚当做伴。《圣经·创世记》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插曲——挪亚方舟的故事。上帝觉得造错了这个世界,想毁掉既有的世界,从头来过,所以降下了四十昼夜的雨,可是却让挪亚造了巨大的方舟,在上面保留了各种动物,每一个物种留了一只公的和一只母的。相信《圣经》,那么我们今天的世界,是挪亚方舟帮忙保留下来,才能够发展而成的,那么我们也就都知道,而且应该确认上帝所造的是什么。
上帝造的,不是动植物的个体,而是物种。达尔文继续与相信《圣经》、相信创造论的人争辩。他特别强调“分类学”里的“种”,他的论点是:上帝创造的是物种,那么物种的繁衍,从亚当以下,从挪亚以下,应该是清清楚楚的,可是我们却到处看到“变种”。每一个物种都产生“变种”,或者应该说:“变种”介于不同物种之间,让人无法明白划归这一“种”或那一“种”。还有,“变种”常常会发展成新的物种,什么时候它是“变种”,什么时候成了新物种,也很难判定。如果“变种”和物种都没办法明确判定,那么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物种,也就没有人知道了。
达尔文在问创造论者:上帝到底造了一个什么样的世界?你们说上帝造的世界是由上帝设计的,他设计了一定数量的物种,然后这个世界就开始运行。然而今天我们看到的世界,到底有多少物种我们都搞不清楚,不是我们智力不足所以搞不清楚,而是不断出现的各式各样变种让我们算不清楚。达尔文要表达的意见是:“分类学”中的“种”,不是创造论者想象的,由上帝所创造的,创造了之后就不会变、不能变的东西,“种”其实只是我们用来整理所看到的现象时,方便使用的概念而已。创造论者把物种视为上帝创造世界的证据,达尔文却将之还原为人的创造,这是他谈物种的主要目的。
然后,他继续讲“属”(Genus),尤其是讲“大属”。“属”在“种”的上一层,达尔文说,在“属”的层级,一个越大的“属”,我们就可以猜得到它里面有越多的变种。为什么?第一个理由:物种会不断有一点一点的细微改变,从养鸽子得到的经验显示,有越多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交配、繁衍,就会产生越多的变种。所以一个“大属”中,任何微小的变化都在众多个体互动中,获得被累积、被放大的机会。
虽然达尔文没有用概率的概念,但我们可以用概率来理解他的说法。依照“遗传学”原理,生物个体上出现的变种,有二分之一的机会传给下一代的任何单一个体,再繁衍到下一代的每一个个体,概率是四分之一。要让手指头变长的特性变得显著,进而到达变种的程度,需要什么?需要的是很大的量,在同样概率下,出现的可能性增加,就容易“从量变到质变”。
同类间的生存竞争
“大属”还牵涉“生存竞争”。达尔文相信:会有“大属”出现,前提是有了一个优势物种,靠其优势挤压别的个体,靠其优势让自己的物种扩张,于是它所在的“属”才随之变大。所以看到一个“大属”,我们就可以预期这一个“属”的动物,在环境中是优势物种,它能够繁衍更多子孙。在繁衍更多子孙的情况之下,变种的概率也就越大。
《物种起源》第三章正式谈到了“生存竞争”。什么因素使得达尔文特别注意到生物个体与个体间、物种与物种间的“生存竞争”?不可忽略的,是托马斯·罗伯特·马尔萨斯[12]“人口论”的影响。马尔萨斯的《人口论》在今天读来,似乎卑之无甚高论,就是要告诉我们:如果没有其他力量介入,人类的繁衍是以几何级数增长的。一对夫妻生四个小孩儿,这四个小孩儿结了婚,每一对夫妻又都有四个小孩儿,这样每一代的人口,就会以二的指数倍不断增长。这就是马尔萨斯的人口增长概念。马尔萨斯相应地还解释了物质,或者说食物顶多以算术级数增长。人口照几何级数增长,食物顶多以算术级数增长,那会发生什么事?食物不够,那么自然出现抑制人口继续增长的灾难。
很简单也很容易理解的推论,为什么要等到马尔萨斯才提出来呢?因为:第一,以前的人数学不够好,不能用几何、算术概念来清楚说明;第二,18世纪前西方历史上碰到人口缺乏问题的时候,远比感受人口过多威胁的时候多得多。
他们认知的人类命运中,充满了战争和饥荒,绝大部分时候,人口不足以将土地占满。一直到18、19世纪,接连发生一些重大变化,才让人开始警觉,原来世界很拥挤,才意识到这个问题。
马尔萨斯提出的概念启发了达尔文。人与粮食的关系如此,动物及其生存条件间的关系又何尝不是这样?每一种动物,如果没有被阻止的话,会按照几何级数一直增长。可是为什么我们活着、看到的世界,没有任何一种动物真的是以几何级数的方式在增长?
答案,至少部分的答案在于“竞争”。每一个生物个体要活下来,没有像马尔萨斯讲的那么容易。它们必须通过竞争,才能够存活下来。马尔萨斯《人口论》里预测的现象为什么没有出现?因为绝大部分生物在生存竞争过程中被消灭了,没有活下来。“生存竞争”是绝大的力量。
达尔文先告诉读者“生存竞争”是绝大的力量,接下来解释什么是“生存竞争”。“生存竞争”不是跟自然竞争。达尔文解释只有在极端的情况下,物种要跟大自然的自然条件竞争,例如在极地。南极、北极或者是沙漠的边缘和高山峰顶,在那里资源少到任何一个单一个体要活下去都很困难。其他绝大多数的自然环境中,单一生物个体要活下去并不困难。换句话说,自然不会是它的阻碍,自然不会是它“生存竞争”的对象。
什么才是单一生物个体“生存竞争”的对象?其他的生物个体是它“生存竞争”的对象,只有这么大的空间,只有这么多的食物,在有限条件下,你能活下去,我就活不下去。这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竞争,生物与生物之间的竞争。那不是生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而是生物与其他生物竞争这个环境所提供的资源,这是最重要的关系。
这是第一个关键。达尔文再进一步问:生物和其他生物之间的竞争中,最激烈的竞争又在哪里?我们或许会想象一只鹿的“生存竞争”中,最大的威胁是老虎,对吗?不对。一只鹿最大的“生存竞争”对象,不是老虎,而是同类的其他的鹿。
达尔文的论理很清楚:同类的个体具备同样的生存条件。要了解这个概念一点儿都不难,大家一定听过一个笑话。两个人在森林里,走一走,突然发现有熊来了。其中一个人赶快把球鞋换上,他的朋友觉得奇怪,问他:“你觉得你可以跑得比熊快吗?”“不,我只要跑得比你快就好了。”
这就是真正的“生存竞争”。这个人要活下去,不是跟熊竞争,只要有另一个人被熊吃掉了,他就能活下去。同类之间的“生存竞争”才是所有“生存竞争”里最激烈、最可怕的。
达尔文的这个说法被运用在人类身上,就产生了19、20世纪影响深远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基本上是站在《物种起源》第三章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也就是强调生物与生物的关系里,决定性的是同类间的竞争。“社会达尔文主义者”认为达尔文证明了:应该让那些在社会里活不下去的人,让那些社会里劣等的人被淘汰、被忽略,被送进水沟里,那是大自然的意志,是大自然的规律。
后来尼采发展的“超人”观念,很大一部分也是站在《物种起源》第三章的基础上。这一章的重要性我们无法忽视。
进入第四章之后,达尔文集中处理同类间的“生存竞争”。这种竞争有很多不同形式。第四章先讲性和性别、繁殖,因为包括繁殖都是要竞争的。天择是什么?天择就是一个物种中,只有条件最好的,只有最棒的,“生存竞争”优势最高的,才能存活下来,才能繁衍较多的后裔。其他比较弱的,就都被淘汰了,这是自然的道理。
读达尔文的书要有耐心。达尔文写书写到后面,在文章中藏了一句话,他说:其实《物种起源》全书是一个长论证。换句话说,整本书只在论证一件事情。历来阅读达尔文的人,越聪明的人就越在意这句话,因为他们想要破解:这个论证究竟是什么?
古尔德认为,达尔文的长论证是建构一个历史方法论。还有其他许多聪明人提出了很多不同的答案。但老实说,大多数时候,聪明人的答案都太聪明了,因而不一定比笨人的读法、笨人的答案好。一个比较笨的读者,看到“长论证”这句话,不会觉得有什么特别的,轻易就看过去了。因为他认为,达尔文的“长论证”是什么,还不清楚明白吗?书的副标题不就说了吗:物竞天择的物种起源(the origin of species by natural selection),整本书不就在证明这句话吗?
没错。但是我们还是不能不注意,那为什么许多聪明的人不接受这个简单的答案,硬要觉得这句话应该别有玄机?越是聪明的人,越会在阅读达尔文时心生疑惑:如果真的要解释物竞天择的物种起源,需要写那么长,需要在书中提供那么多内容吗?
《物种起源》这本书很厚,而在书的序言中,达尔文还说,在他眼里这不是一本完整的书,这是一本他还没有写出来的书的摘要。从第一章起,他就多次说,“这个我应该要写,可是现在没时间完整地写,只能告诉大家比较简单的摘要”。整本书只是一份摘要!
换句话说,依照达尔文自己的方法,或许得写十五本都这么厚的书,才能真正完成那个“长论证”。聪明的读者于是怀疑了:就只是要说物竞天择的物种起源得费那么大力气,不会吧?他们总觉得要找到更大一点儿的东西,来作为达尔文心中设想的“长论证”。
我学的是历史而不是生物学,而且我是个对19世纪历史着迷的人。对19世纪的欧洲,我自信有一定的理解。回到19世纪的思想环境,我认为还是那个直接、愚笨一点儿的读法是对的。真正该问的,不是达尔文藏着什么更庞大、更伟大的论证野心,而是:为什么达尔文选择了如此啰唆的风格进行他的论证?
达尔文怎么那么啰唆?啰唆是他的策略,因为他当时要试图说服的,不是我们这样的读者,他会碰到的读者,绝大部分都是相信“创造论”的人。要让一个相信自己是爱吃肉的人,转而相信他是个素食者;或者倒过来,让原来相信自己是一个素食者的人,转而相信他是个爱吃肉的人,想想我们生活周遭这种例子,你会明白,当你面对具有明确信念的人,要说服他改变立场,站到对面去,有多难!
啰唆风格也和达尔文的个性有关,包括前面讲到的,他会选择刻意隐瞒祖父的影响,也来自他的个性。达尔文很胆小,很谨慎,因为他胆小,因为他谨慎,他总觉得别人不会相信他,不认为自己有足够的说服力。他啰唆,因为自信不足,习惯一直反复地讲。
那个时代的读者,加上达尔文的个性,两项因素加在一起,造就了历史上的巨大变化。毕竟“进化论”和“相对论”是两回事。我到今天仍相信——虽然没有办法证明——如果在1905年不是有一个叫作爱因斯坦的天才,发现时间、空间和物质都可以放在一个概念下获得整合,爱因斯坦没有提出“相对论”,后来的物理学发展会很不一样。“相对论”是巨大的突破,很难从跟爱因斯坦同时代的其他人的想法里推论出来。达尔文的理论却不是。那个时代,包括华莱士在内,有其他人发现了同样的原理;然而,如果不是通过达尔文的这种写作风格,如果达尔文不是这样小心翼翼地先假设没有任何人会相信他,“进化论”恐怕不会那么快被那么多人接受,发挥那么大的影响力。
所以当你在读《物种起源》,被达尔文的啰唆风格弄得不耐烦的时候,请将自己放回历史情境里,假想自己是一个真正相信上帝创造一切的人。从这个角度出发,你可能会读到很不一样的一本书。你会发现《物种起源》这本书用尽一切手段,不断诱迫你,不断牵引你,把你弄得晕头转向,开始不再清楚自己究竟相信什么了。那一刻,你就由一个坚定的创造论者,转为进化论者,跨了一大步。这个策略是达尔文得到其历史地位的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不该被随便忽视、丢掉。
如果你这一辈子有时间、有兴趣好好读一本达尔文的传记,我会特别推荐约翰·鲍比[13]写的书。约翰·鲍比原本是研究发展儿童心理学的,尤其是“依恋理论”(attachment thoery)的研究,他对小孩儿的“依恋性”研究,曾获得突破性的成就。在心理学领域,他留下了不少经典著作。1990年,约翰·鲍比八十三岁时,出版的他一生的最后一部著作,竟然是达尔文的传记。这本书出版后没多久,他就过世了。鲍比用心理学家的眼光重新理解达尔文,将达尔文的人格做了非常细腻的分析。而且鲍比为了处理达尔文的心理,还将达尔文的时代环境予以复原,包括他的家庭、亲友等人际互动的对象。
约翰·鲍比是医科训练出身,后来才转而研究心理学。他不是社会科学训练的心理学家,他首先是个精神科医生,再从医学的角度研究人类心理。他写达尔文传记,一开头先诊断达尔文。达尔文一生当中,有二十年的时间,深受严重的胃肠疾病所苦,日记、书信里一再提到晚上睡不着觉,会先歇斯底里地大哭,然后呕吐,胃肠当然很不舒服。这个毛病折磨了他二十年。当时很多医生有不同的诊断,但都治不好他。鲍比写的达尔文传记,对这件事进行了详细的讨论,书最后的“附录”,就是他对于达尔文病症的“医学诊断书”,是一份很认真、很正式的医学诊断。
现代医学不断进步,给我们提供了回头诊断历史人物的机会。例如,一两百年来,多少学医的人,去卢浮宫看了蒙娜丽莎的画像,主张蒙娜丽莎不是个健康的人。蒙娜丽莎的脸色不对,手的皮肤状况不对,她应该是得了什么病。又例如,用现代医学看某些历史人物,保证他们一定有几项严重的生理疾病。另外,米开朗琪罗有躁郁症,所以他不只是失眠、脾气暴躁,还常常不眠不休地工作。
很多人喜欢这样“轻薄古人”,“轻薄古人”绝大部分是为了“娱乐今人”。鲍比分析达尔文却绝对不是要轻薄古人,娱乐今人,他的诊断是为了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达尔文生命的关键时期,以及他做出的关键决定。
鲍比诊断出:达尔文的问题,二十年所受的折磨,其实是精神性的。那不是身体上有什么问题,而是来自他心理上的严重毛病。鲍比整理了达尔文的家世,推断他们家里的气氛。整理达尔文和他母亲之间的关系,以及和他父亲之间的关系。
鲍比整理出来的重要信息是:第一,这是个精英家庭,一个重视知识,但是轻视宗教的家庭。这个家庭有伊拉斯谟这样的祖父,又有查尔斯这样的孙子,显然因为他们对知识的热情追求,远超过对宗教信仰的奉持。在那个时代,事实上,在任何一个时代,要做社会上特立独行的个人或家庭,都得付出代价。鲍比认为,达尔文家族付出的一个重大代价就是——这是一个很不会处理情绪的家庭,尤其是一个很不会处理悲痛情绪的家庭。
前面提过,鲍比在心理学的本行上,是研究儿童“依恋”的专家,所以他有专业敏感性,看出19世纪的男人内在的问题。他强调,作为一个19世纪的男人,其实压力很大。每一个家庭都会生很多小孩儿,然而即便是中产以上的家庭,小孩儿的夭折率也很高。而且你无从知道哪个小孩儿会夭折,也无从预测小孩儿会在三个月大时,还是三岁时,甚至是九岁、十一岁时夭折。这种状况对所有的父母,都产生了很大的感情压力,你不知道你应该,你可以投注多少感情在哪个小孩儿身上。
今天我们基本上没有这种问题了。今天任何一个人带小孩儿时,不会,也不需要自觉或潜意识地担心:“他会不会离开我?”“我会不会无法承担他离开带来的痛苦?”但在那个时代,这却是每一个父母都必须面对的问题。这么多小孩儿一个一个出生,我要喜欢哪一个?我可以喜欢哪一个?这里有跟上帝一赌的成分在。一赌赌错了,很可能有一个小孩儿一辈子跟着你,可是偏偏你从来没有注意过他,从来没有爱过他。那是何等紧张、何等失败的父子关系或父女关系!更可能赌错的是,这个小孩儿特别可爱,你忍不住将所有感情都投注在他身上。哇!完了!三个月,他就走了。还有更惨的,如果是九岁时,他死了呢?若他是十一岁时走掉呢?那种痛苦简直难以想象。
处理这种生命无常的问题,宗教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所以,上帝没有那么容易被推翻,因为上帝有其具体、不容易被取代的社会功能。上帝提供面对种种生命难题时的简单的答案。“这件事情为什么会发生在我身上?”“因为上帝希望这样,这是上帝要的,上帝决定的。”我们可以将所有问题推给上帝,拿上帝当现成的答案,那么人必须承担的责任相对就轻很多。
达尔文这一家,因为对知识的重视、对科学的理解远胜过他们对宗教的信仰,所以他们就不可能从宗教那里得到有效的安慰。因为不相信,或者说没有信得那么深,在面对现实时,他们会比别人无助。
虽然伊拉斯谟·达尔文是个医生,但在家中,他一样看着自己的小孩儿一个一个夭折,接连而来很多次的死亡事件等着他去处理。达尔文家族到了查尔斯的父亲——罗伯特·达尔文当家时,其家风从一个角度看,是很开放、很开明的,例如开放地接受科学的知识。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却又非常封闭保守。他们只有,也只懂一种对待死亡的方式——遗忘。他们相信人生碰到痛苦,最好的方式就是遗忘。
查尔斯·达尔文的母亲很早就过世了。母亲过世后,他父亲跟他的两个姐姐为了帮助他遗忘,就不准他提起跟母亲有关的任何事情,把他母亲在家里所有的痕迹尽可能地全部消除。他们是为他好,可是却造成他生命当中最深刻的创伤,母亲不只是死了,而且是彻底消逝了,他没有办法让母亲真正完全从记忆里消失,可是又必须承受父亲及姐姐令人悲伤的要求,因而造成了巨大的创伤。
另外,在母亲的一切都消失后,达尔文这个小孩儿必须认同,能够认同的对象,只剩下父亲,所以他极度在乎父亲的看法。很不幸,他那么在乎父亲的看法,却没有办法照着父亲的路去走。
他父亲希望他去爱丁堡,念完书继承家业当一名医生。可是达尔文没有那个资质当医生,二十几岁时从爱丁堡回到英格兰,一事无成。一位长辈帮他找了一个机会,让他可以随着“小猎犬号”去环游世界,做动植物调查。达尔文的父亲很反对这件事,并不是反对他去当生物学家,毕竟在那个年代做一个生物学家还算跟做医生很接近。那他父亲反对的是什么?他觉得这个小孩儿原本已经是所有小孩儿里最游手好闲的了,生活没什么目标,又要跑到船上去,那船预计两年才会回来,岂不是又添了两年游手好闲的时间?他父亲本来不愿意让他去,后来才很勉强答应。
阴影已经留在达尔文脑中了,他很清楚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他必须要去说服,偏偏这个人是很难被说服的。这个大阴影笼罩了达尔文,让他整个人一直很紧张。达尔文最早开始发展对于进化与天择的想法,是哪一年?1838年。1838年,他就开始试着写下关于进化的看法。可是之后,他花了整整二十一年的时间才让《物种起源》出版。而且如果不是华莱士已经在《皇家生物学报》上发表他的看法,达尔文还不晓得要再拖多少年才愿意出版《物种起源》呢!
华莱士也在研究物种进化,写了一篇简短的、概念性的论文,交给《皇家生物学报》发表。不知是幸或不幸,这份学报的一位审稿者是达尔文的老师,他曾看过达尔文的草稿,立刻察觉华莱士的想法和达尔文的想法基本上是一样的。他赶紧通知达尔文,在同一期的《皇家生物学报》上刊出了达尔文研究的部分重点。我们可以想象,如果华莱士的文章在学报先被刊出,达尔文后来才知道有这么回事,那么到底谁发现“进化论”的官司就有得打了,很可能落得各说各话,不会有明白的“达尔文主义”。还好达尔文有证人,两位当时地位很高的生物学前辈都看过他的草稿,他们证实了两人之中,达尔文比华莱士更早有了关于“进化”的想法,也更早发展出较为完整的说法。
这件事让我们不能不问:写了这么大本的草稿,将基本的理论都想好了,达尔文还在拖什么?而且在迟迟不发表的这段时间里,他每一天都胃痛,他每一天都呕吐,痛苦得不得了。为什么?
因为他太紧张,他太清楚他所要面对的那个世界,他要去说服的那个世界。他其实是以他父亲作为那个世界的代表,通过他和父亲的关系来认知、想象那个巨大、冷漠而且难以讨好的世界。他最大的恐惧就是:这样已经可以说服我父亲了吗?这样已经可以说服这个世界了吗?
偏偏他选择的题材是这个世界上有极其坚固的信念的一个领域。所以,他一直拖延,拖延他和这个坚固的信念正式对决的时间。他一直不断地做准备,却还是没有把握自己做得到。我们现在看到的《物种起源》,是达尔文心不甘、情不愿地交出来的。他会说这只是个“摘要”,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我还有更多东西,没有办法写进已经这么厚的这本书里面。还有另一层意思,是预先拿来回击批评意见的。你们对我今天所做的论证有意见的话,先不要急,我还有很多证据没有完全拿出来,之后,我可以拿出来给你看。让人家不要单以这本书评断他。
神经质的达尔文有着不可能完成的野心,他想要将当时西方人认识的所有生物界现象,全部包纳进他的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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