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宥嘉推出专辑《美妙生活》之际,Dara 晃晃手机,说:“提前曝光的抒情歌《想自由》已经在里面存放好几天了,每天至少单曲循环二十遍以上。”她边说边将耳机带上,还分给我一只,问:“要不要听听?”
时值四月末,她和我并排坐在教室倒数几排靠窗的位子上。窗外的树长势喜人,又由于在一楼上课,如果不关窗户,随风晃动的苍枝翠叶很容易就伸进生锈的护栏;风若再刮得猛烈一些,拂到人脸上亦非难事。Dara 侧过头,轻轻推开窗,春末的清风连同可以用璀璨来形容的绿色,一齐涌入。穿过枝丫的阳光在她光滑的脖颈上投射下一小块圆形阴影,我看着那来回移动的阴影接过她手中的耳机。周围黑压压地坐着六七十个同学,老师在讲台前来回踱步,酝酿上课内容。我把耳机塞入左耳,右耳仍听得见时起时落的嘈杂声——那些叽叽喳喳的女生即使用极小的声音讲话,但因音色尖厉,依旧能被我捕捉到。显然,要让她们完全安静下来是极难的——如果说三个女人一台戏的话,那么当七十个女生聚集在一起时,绝对构成连演三天不休的舞台剧阵容。这并没有什么不好,说话让她们在如花年岁里增添了生活味儿,那鸟雀般此起彼伏的音调以及相互之间流动的信息,使得她们既不骄矜得拒人于千里之外,也不似大妈大婶间闲话家常,烦琐得仅仅剩下柴米油盐。只不过,在大片学习语言的女生中,作为唯一的男性,我确实如同一个圆凿方枘的符号。
这算是我的幸还是不幸呢?大学报到那天,办完入学手续,我站在新生问询处撑起的巨大太阳伞下,等待领我去宿舍的学长,随手拿起桌上的花名册,从第一个名字往下看,性别一栏除了我之外全部是女。我承认当下确有五雷轰顶之感,而后仔细想想,学英文的男生少是很正常的,情况好点儿的其他班也就两三个男生。若真与一个男生同班,倒从形单影只这个极端跳到相依为命那个极端去了,可若“道不同,不相为谋”,又该怎么办?
前奏响起,音量渐大,Dara 跟着节奏轻微摇晃脑袋,及肩的乌发也随之轻轻飘动。她脖子上的光斑此刻落到了手臂上,随后落在了桌上。我用目光一路追踪,看得入了迷。光斑很快就和深棕色的桌面融为一体,消失无踪。Dara 原本高昂的头突然低下来,对我说:“你听,我最喜欢的一句歌词快到了!”右耳响起一阵喧闹,想必是旁边的女生又聊开了某个话题,我没听清Dara 的话,也没听清转瞬即逝的歌词,只问:“什么?”
然后她说:“就是这句——人和人的沟通,有时候没有用。”
右耳边的喧哗之声并未平息,左耳边的歌声尚在继续,这次我却将Dara 的话听得真真切切,只觉得沸反盈天的周遭与己无关,旁人也成了无关紧要的甲、乙、丙、丁,紧要的只是歌词一针见血的态度。专辑推出之后,我试听了所有曲目,不明白专辑为何取名为《美妙生活》,我未从中听出歌颂生活美妙的蛛丝马迹,若非要说有,那势必带上了反讽的意味。就像我的大学生活,比起枯燥乏味的中学时代,比起今后惊险叵测的余生,它美妙太多,可我无论如何也无法冠以“美妙”之名,若非得如此,那势必亦带上了反讽的意味。
写在前面
1 秘密
这并非是一个易感的夜,究竟何来一种倾诉欲?
或是由于洗澡时听到清水哗啦啦冲过身体的声音,我看到自己毛发浓密的腿,想起父亲差不多和我一个模子造出来的下肢;或是不该重复放Home on the Range 这么一首触动心弦的曲子,那些干净清透的音符如同盈盈欲滴的晨露,经凉风一吹,便一颗一颗接连不断地抖落在心房,偏偏这无根之水最为伤情;或是对镜刮脸时,捕捉到镜中稚气未脱的影子——他曾穿着笨重难看的中学校服走在回家的路上,面对朋友的戏谑不管不顾,任唇边恣意疯长的青须融进终年回旋于南方小城的季风里。
擦干身体,裹紧棉衣,我带上脏脏的毛线手套,才敢打开电脑,因为冰凉的键盘和空气中大量悬浮的水分子不断给冻疮初现的手添油加醋。那随着冬愈寒、夜愈深而愈发肿大的手指让我不止一次地想起从前,想起那由于冻疮肿大流脓而什么都干不了的童年。童年里的冬天有鹅毛大雪,被皑皑白雪覆盖的屋顶只露出小小一部分灰黑色的屋檐,我站在下面等奶奶。淘气的小伙伴扔来大雪球,雪球砸上我的脑袋,立刻碎成颗颗晶亮的雪粒。不痛,我只是有些蒙,伸手去抓地上的雪打算反击,紫红紫红的溃烂皮肤一碰到白雪就立刻产生一阵钻心剧痛。我不得不将手重新放进口袋,再环顾四周,那些使坏的孩子早已嬉笑着跑了好远。我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愣在原地,向前方路口张望,看颤巍巍的奶奶有没有来。这就是我被人欺负却没办法还手的童年,还好,最后奶奶总会牵着我的手回家。
如此娓娓道来,将此夜心绪波动的轨迹一帧一帧记录下来,仿佛正亲眼目睹它们在血管里奔突的样子,曲曲折折地蜿蜒成一条看不见出口的路。因为没有出口,便只得用一个谎言作结,即这并非是一个易感的夜。
一旦承认说谎这个事实,便衍生出更强烈的倾诉欲。然而不幸的是,我是一个言多必失之人,最佳解决办法即保持缄默。可惜,这个方法也并非万无一失——如果你看到我本人,如果你能忍受无聊跟我深入交谈,就会发现我闪烁其词的言语早已泄露了我藏得最深的秘密。我是一个藏不住秘密的人,可我浑身上下都是秘密——自己的秘密、别人的秘密——我无意窥探他人隐私,更不懂为什么大家都喜欢拿秘密跟我分享。我真诚无欺的眼神总是不费吹灰之力就骗过了所有人——我时常眨着一尘不染的眼睛承诺:我一定不会告诉别人。事实上,当我告诉第三个人的时候,只需确定这个人和跟我分享秘密的那个人不会有交集就好。问题在于,哪儿有那么万无一失的事呢?我每次泄露人家秘密时,总是一边装作若无其事,一边怀揣死后必下十八层地狱被割舌头的担忧。尽管下辈子我不想再当话痨,不过没有舌头也非我所愿,因为失去舌头就意味着我自己的、我听到的全部秘密都会被深埋于心,失去爆发的机会便只剩死路一条。
多半是天气作祟的缘故——寒风在屋外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肆虐,使劲撞击窗玻璃,发出仿佛末日降临般的呜咽——我于是想起那个在寒假之前跟我倾吐心事的女生,以及那个关于冬天的、带着私奔般美感的秘密。
她在茫茫网络结识了一个素未谋面的男孩子,数次相谈甚欢之后,便打定主意在相识后的第一个冬天跑去男孩子家中过年。这听上去充其量只是一个笨女孩傻傻求爱的故事,在这个连悲剧都要求具有高度观赏性才能吸引大众眼球的年代实在微不足道。可你绝对无法想象当我亲耳听到这个消息时,感到何等震撼。那座深北古城可非近在眼前,这注定是一段孤行,而眼前这个虽已受过几次爱情的伤但眸子里仍充满青涩与憧憬的女孩,浑身上下透露出一股子挡不住的乡土之气——这并非指责她过时、老土,相反她将家乡赋予的淳朴气息保存得完好无损。正因如此,她才能够一次次把七零八落的自己重新拼凑起来,每一次都怀抱希望地去追求、去相信、去爱,就像从未被伤害一样。我起初同她的多数闺中密友一样,为她担心,帮她分析此行的潜在危险,直到屈服于她的坚定,改口说:“你要注意安全,祝你幸福。”我们所处的时代,多数城市人说谎跟眨眼一样轻松,几秒前脱口的话即刻就能改口或忘记,对缘来缘去犹似朝露的网络情缘向来一笑置之,殊不知自己已在不知不觉中成了虚情假意的制造者,还恬不知耻地消费着他人的诚意与真心。我瞬间惊觉自己亦是这些城市人中的一分子,没有立场一味危言耸听地去动摇她的决心,去怀疑远在千里之外的另一颗或许较她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坦诚之心。
事实证明,她的笃定得到了应有的回报。那个天寒欲雪的黄昏,她浑身战栗地站在陌生城市的火车站,左顾右盼,结果等来了一束玫瑰和一个热烈的拥抱,随后迎接她的是男孩子父母的周到款待与一个其乐融融的新年。
这是一个结局圆满的秘密,讲出来皆大欢喜。至于其他质地各异的秘密,在我心底的潘多拉宝盒尚处控制之中时,我决定保持沉默。
2 诗人
我认识了一个诗人——罅沫。
他是怎样一个人呢?我说不太清楚,只记得他在诗里写道:我不坏/我很乖/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小男孩/我喜欢一个人简单地存在/用左手和右手谈恋爱;只记得他总“哥哥、哥哥”地叫我;只记得他来长沙游玩时,我们约在新华书店门口相见,隔着一条川流不息的马路,他跑过来,开口还是喊:“哥哥。”我还记得,他在一座不繁华也不冷清的小城念文学,常常讲到他憨态可掬的写作老师以及行为夸张的室友;我还记得,他跟我说高考失利之后一度无法确定人生方向,说他的价值观在念大学之后变得跟中学辍学而选择北漂的女友大相径庭;我还记得,他的理想生活是在中学旁边开一间面积不大但五脏俱全的书店,摆满我写的书和自己的诗集——这么甜蜜美好的梦想,我当然记得——成年之后尚存一丝童真的人总乐意轻信诸如此类的许诺,事实上,离我的书正式出版尚八字没有一撇,而诗歌在浮世浮城里如何夹缝求生,想必无须再赘述。
我跟他独处的时间不长——短短一天不到。我带着他从四层楼高的新华书店逛到自己中学毕业后就鲜少踏足的陈旧书屋,陪他一个书柜一个书柜地找注释版的《古文观止》,聊他昨晚在小旅馆碰上了贼的遭遇。
站在斑马线的一端等绿灯时,我耐不住炎炎烈日拿出晴雨两用的伞,说:“你陪我打伞吧,不然我一个人不好意思打。”他愣了大约两秒,然后说:“好。”其实,伞我每日随身携带,因为成年之后不能再指望他人冒雨送伞。绿灯亮时,并肩走过斑马线的两个男生头顶,盛开了一朵银灰色的伞花。
我特意带他乘上一辆路线曲折的公交,这样他便有机会尽可能多地看到这座城市的方方面面。当车子驶过我烂熟于心的香樟绵延的马路时,我微微恍神——曾经那个纤尘不染的孩子,就是在一次次抬头迎向从香樟树叶间筛洒下的点点流光中,不知不觉成长起来的。公交车送往迎来,他一只手牵着妈妈,一只手扶着座椅,固执地不肯坐上妈妈的腿,因为担心妈妈劳累,因为不愿被视作幼稚,只一个人摇头晃脑地凝视随公车行驶而高低起伏的绿色。多少年后他才明白,其实接受即是爱的一种。车子驶出高大香樟营造的绿荫后,我指向不远处艳阳下岿然耸立的建筑,对罅沫说:“瞧,摩天轮!”
简单的午餐过后,我提议带他去拍照片。于是在一条酒吧多如牛毛的巷子里,我手握卡片机,捕捉他脸上久久停留的羞涩模样。那里简直是拍照的绝佳场所。白日酒吧关门闭户,一只只大酒桶、一瓶瓶空酒瓶、一块块写满洋文的复古招牌,还有木凳木桌、铁皮吊灯和彩色玻璃均充当了照片里的道具和布景。而在另一处院落,我们坐在红漆斑驳的长椅上,他说:“下次再来,我要看看长沙的夜晚。”我点头称是。
长沙是一座捉摸不透的城市,白天与黑夜呈现出截然不同的两种面貌,尤其本地人更倾向于昼伏夜出。日光之下,许许多多年轻人提着大包小包穿街过巷,根本无须等到周末,商业街照样人满为患;然而,真正的老长沙却要在晚上才会出现,他们不知从哪里一下子全冒了出来,围坐一团,将巷口堵得死死的,硬要路人踮脚收腹才勉强走得过去。近了才知道那不过是夜宵出摊,数人围坐在一起,几瓶啤酒下肚便开始东拉西扯罢了,其中自吹自擂占了大半。长沙人爱面子,害怕牛皮吹破,又重义气。这两种个性相遇产生了奇怪的化学作用,我不禁怀疑,当一个地道长沙人接受他人托付时究竟完全出于一种朋友道义,还是多少有点儿骑虎难下的成分?再说回自己,我不太喜欢这座城市整体上的浮躁,可每每穿梭于小巷当中,时常觉得在某个无人知晓的角落,我亦可姿态从容地落花煮酒,终此一生。
临近傍晚时忽然起了风,我们辗转找到了长途汽车站,他进去买票,转身跟我讲:“哥哥,再见。”风灌进他的棉质T 恤,将他单薄的身体撑得鼓鼓的,转身刹那仿佛正要飞起来。
我怔怔地看着,知道此刻看到了一个货真价实的诗人。
3 情书
玩笑式的甜言蜜语说过很多,接到勇敢诚挚的表白是第一次。
戏谑式的暧昧纸条写过很多,收到亲笔写就的情书是第一次。
经过一次刻骨铭心的赤裸示爱,我丝毫不再怀疑,爱情的的确确能够让深陷其中的一方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诗人。我今生今世都不会忘记在大学第一年那夏末秋初的好几个寂寂深夜,总断断续续通过几条短信,收到总字数成百上千的信息。我按动键盘,盯着那方窄小的黑白屏幕,脸不红心不跳,竟毫无波澜,只不免惊叹那样一个连在众人面前说话都会思维混乱、语焉不详的女孩子一出手就是这般洋洋洒洒的心路历程。
她活泼、自律、节俭、善良,人群当中一眼望去就看得出与众不同,有健康的肤色与标致的五官,口齿不伶俐却不怯场、不逃避,自有一种不顾旁人目光的怡然自得。她把自己剖析得清清楚楚,看似粗糙的文字实际上自成逻辑,让我仿佛正目睹她意识流动的轨迹。
我们上课时帮对方占座,下课时一起去食堂打饭,信步于空阔操场,或小憩于树荫下的石凳上,聊着不太会跟他人谈论的话题,比如女性似乎与生俱来的局限性,等等。除了不牵手、不拥抱、不亲吻,我们看上去与一般情侣无异。我好像有与所有女生保持一种远近适宜的关系的天赋,那种在我看来浅尝辄止的理解,在她们眼中已是一种深刻的认知;而面对同性,我热衷成为他们默不作声的忠实同伴,对于他们的言谈举止不做判断,也尽量少地谈及自己,渐渐成为一种无迹可寻又无处不有的存在。正因如此,我得知了越来越多的秘密。
小蒋高中时看着我的脸说:“亲爱的,你今后一定会成为每个女人背后最完美的情人。”当时,我笑得甚是得意,并未听出句子的另一层意思,那即是,你同样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浑蛋!并非每个女孩子都玩得起,毋宁说愿意玩暧昧的游戏。蓝颜知己一方面意味着情比金坚,另一方面则暗示着欲罢不能。即使本无意陷入纠结不清的感情旋涡,可在不为我意志左右的结果面前,我没办法拍拍大腿,摆出事不关己的无辜表情,对方恐怕也难以善罢甘休。毕竟,我们都是成年人,无论暧昧或爱情都不是儿时可信口喊停的过家家。
我厌恶那天生的禀赋,逐渐释怀是由于看到了一句近来疯传的话:每个不想谈恋爱的人,心里都住着一个不可能的人。而在我心中深深扎根的不是某个人,而是无数种可能。那种种可能是我无法言说的死穴,一说出来就坏了,一说出来就贻人口实了,一说出来就不再构成我在睡前独自咀嚼的秘密,而成为光天化日之下百口莫辩的证据了。你若有幸察觉我在这个人的注视下躲躲闪闪,而对那个人的言辞充耳不闻,请不要拆穿亦勿打扰,让我一个人乐此不疲地玩这些小花招。而我,也会愈发不动声色,终于有一天炉火纯青,不露出一丁点儿马脚。
……你是应该被疼爱的。只是在漫长的旅途中,谁是谁生命的过客?谁又是谁生命的轮回?爱在很多时候如生命般莫测,希望也相信勇敢的你会不怕伤害,并义无反顾地前行。很可惜自己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做好作战准备,不愿打无准备之战,害怕败下阵来被杀得片甲不留;同时亦害怕在爱的包容和迁就中,会渐渐迷失自我甚至失去自我,变得面目全非却全然不知。我想:那时自己即使略有所知也会心甘情愿、一如既往地错下去,正合你回复我的:将错就错!多好的主意!让我心安理得错下去!虽然我对自我从未拥有必要的信心,但也尚未找到可以终生信赖的另一半;可也担心一人的自由会让放纵和孤独变得无孔不入,侵袭着自己的每一个细胞。这令人陶醉的自由迟早会蜕变成可怕的囚笼,让人看不到更广阔的一片蓝天。相比之下,婚姻也不过是枷锁,带着枷锁还是可以起舞嘛,不是吗?而在狭小的笼中是永远无法找到起舞的源泉,更甭提舞蹈的灵感了。就这样,灵性被暗杀了,却无人知晓。倘若婚姻沦为坟墓,有人陪葬也不感到寂寞,不会觉得死得冤枉……不知为什么在你面前我变得如此杞人忧天、愤世嫉俗和面目可憎,一下子可爱不起来、虚伪不起来、笑不起来了。乐观远离了我,还是我狠心抛弃了它?但,这是我真实的感受。似乎,真实天生是贪婪、愚昧和丑陋的。而我又是垂涎于美的,也早知道你对美有着同样强烈的情感和永恒的追求。只是对于美,我们的定义不全相同,也就是人生观有所出入,而这很可能是致命的……
所幸,我跟她相互了解,亦可绝口不提尴尬往事,而成为交心挚友。那份因我的冷漠与狡猾,在兀自燃烧过后终于熄灭的感情,成功地在我心头占据一席之地,成为我再难随意提及的秘密。
4 赤子
不得不说,比多数同龄人幸运的是,我目前所度过的大学生活并未像流传甚广的说法那样,学生们不知生不知死,夜以继日地虚度光阴,相反它与我相当对盘。
在大学相对无拘无束的氛围中,我使尽浑身解数来增加生活的重量,不至于沦为昆德拉小说里写的: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我亦不曾忘却照片里春树那张愤世嫉俗的脸,以及这样的句子:我老了我乐意!你年轻过吗?据说国人的平均寿命是七十二岁,生命的第一个四分之一我已经活得够苍白了,如若再不抓住青春的尾巴,我当真会死不瞑目。为此,我常常钻空子占掉老师三分之二的上课时间,跑上讲台信口胡诌,期望把干巴巴的课堂弄得生动一些,无心去管台下到底有多少同学心甘情愿作别周公;自身形象抛之脑后,两度身穿夸张服饰、面抹浓妆地在校庆活动上面对数以百计的领导、学生搔首弄姿,娱人娱己;加入报社高校记者团,每每接到采访任务——对象一般是导演、学者或作家——我总是一边查资料,一边想要人间蒸发,到了现场硬着头皮发问,艰难控制忍不住颤抖的握着录音笔的手。
每次采访于我都是收获颇丰的经历。
在访问完导演贾樟柯后,那个留在会场不愿离去的女生指着我手里刚刚获赠的签名书带着哭腔说:“我知道你提问前做了充分准备……但我,我真的很喜欢他的人和他的电影……能不能请你把这本书送给我……”首次遇到这种情况,我不知所措,只是将书递到女生手里,眼见她终于破涕为笑才意识到自己已帮她完成了一个小小的梦想。淹没在大批书迷当中,专栏作家连岳在书的扉页签下“祝开心”,我寻思,每当他写完长长一篇心理解答之后,在末尾署上“祝开心”三个字时是否也如眼前这般郑重其事呢?在鼓浪屿咸湿的海风中,他是否会记起今天这个向他提出“如何看待由于时常揭露男性劣根性,因而被部分读者视为‘同性的叛徒’”这一问题的男生呢?通过与《我们台湾这些年》作者廖信忠的简短交谈,切身体会到台湾地区男性细心、温和的特质对于舒缓情绪有怎样的奇效,不等开口就把我的局促紧张瓦解得一干二净;而香港学者梁文道给人印象更深的则是严肃与果断,连礼貌的婉拒都带有不容人追问的干脆;身兼企业家、作家等多重身份的兰心,谈吐间将管理者的气度与写作者的关怀结合得刚刚好,既不失风采,又毫无压迫感……他们是所谓站在聚光灯下的人,因距离迢遥,而散发柔和且并不灼人的光;至于我,只想努力成为一个黑暗里闪闪发光的人,把内心照得明亮通透足矣。
时值大一,我还是满怀激情壮志的新生,经由学长学姐的介绍,第一个申请加入的社团是支教协会。面试通过以后,正式开始长达一年的支教工作,对象是一所留守儿童集中的小学。孩子们一声声“老师、老师”的呼唤,让辛苦备课、耐心讲课与每周风雨无阻的奔赴都异常值得。实际情况不如多年前那张著名的女童张大瞳孔的黑白照片来得震撼人心,我遇上的孩子多半是远离了父母,有一个独自摸索的童年,会在自我介绍时情不自禁地哭出来,亦拥有单纯透明的想象,能很快平静,笑着露出两排略有参差的洁白牙齿。相处过程中,我惊异于自己竟会一连串讲出原以为一辈子都不会说出口的话,那些话都是以往我的父母、老师一直挂在嘴边的陈词滥调。当我不假思索地说出那些教条,我不晓得应该视其为一种成熟的标志还是退步的体现——现今,我不再是那个骨子里叛逆的少年,日趋理想的同时也沦为一个满嘴胡言、自以为是的成人。我时刻自我提醒务必坚守的底线是:无论如何,不去否认一个孩子的梦想。
另一次与孩子的交集在大二,我偶然接到一份家教。小男孩读小学六年级,正面临升学考试,被送来社区托管所补习功课,而我的任务则是在六次课中帮他提高英文。他的学习兴趣并不高,已换了好几个老师。自然,从周一到周六英文、数学轮番登场的安排很难让孩子提得起兴趣。我问前一个老师讲课时他听了没,他回答没有;我问之前上课学到了什么,他回答缠着老师学了几句脏话。我哑口无言。我见过他对托管所的老师歇斯底里地咆哮,见过他和其他女生从玩笑式的嬉闹发展到不可开交的打闹,遭遇过托管所的老师为防我们讲过多与英文无关的东西而监听上课内容,也遭遇过他在下课后佯装回家实则藏在门后偷听我是否有和老师打小报告——幸好我没有,才得以与他建立起友好和谐的关系。他喜欢叫我“哥哥”而非“老师”,我在说完知识点后也遵从他的意愿逐字逐句解释Justin Bieber 的Baby 的歌词——讲完“I thought you'd always be mine”一句,他趁课间休息,马上将句中“thought”一词改为“think”,发短信给暗恋却不敢当面表白的女生。他发完还一脸疑虑地问我:“哥哥,你说她看不看得懂啊?”我抱着他的脑袋,大笑不止。
最后一节课结束后,我在屋内结算工资,他执意站在楼梯间等我。我们走出小区门口,一场夏日暴雨袭来,不消一分钟就把两人淋得浑身湿透。我一只手在风中艰难地撑着伞,一只手紧紧扶住他往前走,雨水在我们脚底汇成了一条河流。我们特别兴奋,嘴里胡乱地喊着,不去理会他明天即将到来的毕业考试。走到他居住的社区附近,他说:“再见。”然后冲进雨中,慢慢消失了。
他的背影告诉我,我并不需要做一个黑暗中闪闪发光的人,只需一颗赤子之心,它自会熠熠生辉。
5 文字
有关写作的困顿从来没有终止过。
“有关”本身即是一个意向模糊的词,当我用到这个词或者它的近义词时,通常是由于找不到另一个恰当的词来圈定一个确定的范围。如何阐明我对于写作的困顿?那种感觉类似小丑踩独轮。最初小丑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在原地不停兜圈子,自得其乐;当他技艺日臻熟练,大概了解了绕圈时每个圆周的大小,基于经验能慢慢放开手脚摆出各种可爱姿势时,一部分观众出现了。他起先并未发现旁边多出来的人,等他从独轮飞转营造出的飞翔错觉中回过神、睁开眼,看见一张张面目不清的脸时,早已骑虎难下,因他明了一旦放弃独轮,他将什么都不是,甚至连一个小丑都不是。而谈及独轮本身——这驱使他双腿不断用力来取悦观众亦在掌声中自我满足的东西——小丑几乎一无所知。如果他能够从始至终保持这种无知也不错,关键是,在某一个场合经由某一个契机,或许是观众随手扔上来一块香蕉皮,或许是自己一不留神从独轮上摔下去,他将意识到这绝非一件十全十美的工作,早前具有幽默效果的可爱姿势此刻成了拙劣低级的手段。更令他惊惧的是,轮子划出的圈越来越大,他竭力控制,却左右不了日渐膨胀的野心。是,他有野心,可笨拙内敛的野心并不会给他带去任何好处,他还必须付出守口如瓶的代价。因为那种野心极其不合时宜,一出口就成了笑话。他想回到从前一个人练习的日子,在空无一物的舞台上,只需一束追光,尾随他划过的轨迹;等到他无惧无畏,便可熄灭灯光,任其冒险,任其神游,任其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里发掘一方人迹罕至的天地。你见识到了吧,我是一个善于跑题与发散的人,以上长长的比喻更像形容写作者的状态而非困顿。我说话也有这样的毛病,习惯于在探讨某件事时,从一个点转到另一个点,再跳到第三个点,因而留下多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事件核心往往难以从我脑中的辞藻密林中杀出一条血路,横亘在你我之间。不过敏感如你,相信也能看出困顿一直贯穿于我的文字始终。
写作对我而言不是一条长路,而是一个圆圈。路可以越走越远,圆只能越描越大或越画越小,没有目标,没有方向。圆心只能是对叙述与生活的热爱。我每次下笔都晓得这一次和上一次、和上上次一样,终究不过是在绕圈子,不过是在重复经验;我的乐趣与企图只在于,我要比上次、比上上次更精准地命中红心,力求还原一切真实的表象而尽量不涉及本质。对真实的无限热忱迫使我花大力气描述事件本身,我但求客观呈现而不深入分析,克服重重困难避免陷入自说自话的罗生门,所谓思考与意义,留给可能出现的观众。
我懒惰,不愿去追寻自己生活圈子之外的真相;我吝啬,不愿浪费经过反复推敲写下的每一个字;我不老,尚处王小波笔下的黄金时代,还没来得及见识大千世界的全貌,因此我的文章内容显得局限,因此有血有肉成为我写作最基本的着力点。乏善可陈的中学时代却是创作力最旺盛的时期,仅凭一腔热情,我事无巨细地记录下时刻发生的点点滴滴,上大学后有很长一段时间的停滞,一度以为自己再也没办法流畅地书写。
机缘巧合,在大一下学期进入本地一家纯文学刊物实习,见识过太多仿佛空中楼阁般缺乏现实质感的文章之后,才重新确信自己对于真实的坚持并没有错。主编开会时,偶尔会说到纸媒的衰退;逛书店时,翻开董桥先生的一本书,一段这样的文字入目:“都说计算机时代了,纸本书籍迟早式微,各地书店迟早关门,害我每年出文集总抱着做一本是一本的心情,总想着装帧得考究些,好让几十年后的知识人像收藏古董似的珍而藏之。”我放下书,心底拂过一阵荒凉的风,若真有一天,纸质书消亡,电子书大行其道,写作者严谨求实的态度亦会随之风逝吧?
6 梦想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
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
我有一个梦想,有一天,我带上年少心情浪迹天涯。
我有一个梦想,有一夜,我看见沧海桑田彼岸灯塔。
我有一个梦想,有一刻,我听到幸福路过苦难坍塌。
我有一个梦想,肩披雪白的哈达,手牵中意的姑娘。
我有一个梦想,充耳牛羊的长哞,满目格桑的芬芳。
我有一个梦想,月沉苍凉的古刹,日升崭新的希望。
我有一个梦想,亲吻孩子的脸庞,在四季如歌的明媚。
我有一个梦想,贴近慵懒的阳光,在午后倦怠的安睡。
我有一个梦想,遥望永恒的天父,在蓦然回首的忏悔。
这是我十七八岁时写下的诗,如果称得上诗的话,引用了那会儿所读的书与杂志里的句子。
现在我二十一岁了,字里行间那一个个柔软浪漫的小愿望,多数我还保留着,希望有一天能真正实现。我依旧在写作,过着象牙塔里看似美妙、我却没法称其为美妙的生活。
从三岁到六岁,小时候的我在正觉寺小区度过了三年时间。如今回想起来,那三年时光其实非常寂寞。方从德州来济南,花费很长一段时间学说普通话。我们家周围年龄与我相近的小孩,差不多都在上幼儿园,得周末才与他们见一面,而那时我怪异的混杂着普通话和德州话的口音,也始终被他们以一种微妙的方式排斥着。住我家隔壁的小姐姐,也是我爸爸同事的女儿,不会因为我的口音排斥我。但那时她已上小学,有时我去她家找她玩,她不是在桌前写作业,就是和另外一帮小姐姐给娃娃扎辫子,忙得压根儿没工夫搭理我。
幸好那时我手里有俩变形金刚,那是从小到大、我爸主动给我买的为数不多的几件玩具中的两个。而我每天做的就是对他们说话,我玩的游戏同女孩子玩的没什么两样,我教它们过家家,给它们分配角色。一个爸爸一个妈妈,或者一个爸爸一个儿子,我完成给它们配音的工作。一家三口中缺失的那个角色,由我亲自担当。
我妈那时同样窝在家中等待工作调动。每天除了打扫卫生就是吃、睡,俨然一标准的家庭妇女。有天她猛然发现自己体重猛增了接近十斤,并且我每天只会百无聊赖地对着我的俩玩具说话时,她决定每天早晚带我在正觉寺小区散步——为了她的身材,也为了我的健康成长。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