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唯物主义视阈中的社会活力研究-社会活力的运行机制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社会活力作为中国社会的主题与关键词,必定有其内在的、相应的运行机制。社会活力的运行机制,是人类根据构建充满活力的和谐社会这一社会目标,通过人们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创造出来的一种运行机制。这种运行机制是社会活力之所以可能,或者说社会活力得以存在和生发的一种根本的、普遍的机制。具体说来,指影响社会活力提升与激发的一些构成性因素,各自发挥自己的功能和作用,同时又交互影响的作用过程及运行方式。换句话说,人类社会发展演化的逻辑和更迭的历程中,必然有一些因素,它们之间具有一定的联系,但各自相对独立,有各自的规定性,同时又相互作用,使得社会创造性发展得以成为可能,使得“感性实践基础之上社会生活的生命力、社会主体的创造力、社会自主自由的主体性力量”[198]得以彰显。之所以要对社会活力的运行机制进行分析研究,是因为一方面我们可以找到影响社会生机蓬勃发展的因素,将它们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之成为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整体,更好地引导社会充满活力的发展,更好地认识并且探求人类社会发展变化的规律;另一方面可以有利于我们探求社会呆板、僵化、缺乏动力的原因,以寻找有效方法,完善各种机制和管理手段,在相关的制度以及价值观念的协调促进下,最大程度发挥人类的自由创造性,体现社会活力本身的价值内涵,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

    本章将在科学发展观以及和谐社会理念的指导下,深入探讨社会活力的运行机制,即决定社会积极向上、繁荣发展的发展方向和轨迹的各种表现形式的内在机制。社会活力既依赖于社会秩序的动力演进,也依赖于社会有机体的历史进化,同时也离不开社会主体的实践建构。这一尝试并不是在抽象的哲学领域进行纯粹的思辨,而是面向现实的社会生活,可以说是建构“中层理论、沟通宏观社会学理论与微观社会学理论的有效途径”[199]。其理论意义表现在对默顿“中层理论”的具体化,而实践意义则表现在有利于我们在中国社会实践化进程中,更好地掌握社会活力产生作用的原理和规律,并且运用它们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促进人们生活充实富裕,实现社会有活力有秩序地发展。

    第一节 社会秩序的自组织演化

    本书第一章已对秩序与和谐、和谐社会秩序与社会活力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我们得知,社会秩序不仅仅是表达人类文明和科学世界观的核心概念,同时也是当下社会变迁中的重大主题。尤其在全球化与大转型的中国现时代语境下,各种复杂的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对社会秩序的稳定造成极大挑战。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及它们之间错综交织的复杂关系,社会生活秩序的结构性失衡,社会内部的分裂以及日渐频繁的各种矛盾和冲突,技术创新和社会组织创新对人与地域之间时空维度的重组等,这些都意味着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和构建社会秩序。面对盘根错节的社会问题,除了以历史的眼光审视之外,还需要一种复杂性思维,对社会秩序的分析需要关注全球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环境之间相互依赖性的复杂形式,要看到全球化及中国转型的多样化、历时性以及不连续性、不确定性,全球系统这一极端复杂的动态系统其本身的演化中也会存在很多突变现象,随机的扰动会对稳定的秩序造成冲击;除了从哲学和社会学理论寻找资源之外,还需要融入现代自然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因为我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纵横交错的各种各样的‘社会’就是与它们的外部环境存在着复杂的互相联络的各种各样的系统。存在着许多混沌效应,它们的源头从时间—空间上来说是非常遥远的……并且,不存在一个可以用纯一社会过程来解释的社会秩序”[200]。尽管社会的发展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人类凭借理性和智慧构建了社会秩序和法则,这一被组织的方式固然重要,但我们也需要看到社会作为复杂巨系统所具有的自组织性。对社会秩序自组织演化的考察,旨在为认识与理解社会活力运行机制提供一个系统性、复杂性和总体性观察方式和视角,构建稳定有序的社会秩序,真正实现社会这一由无数子系统构成的大系统,朝向整体结构优化,并且具有源源不断动力的社会进步这一目标。

    一 社会秩序自组织演化的理论基础

    “在社会生活中建构并维持某种秩序”[201],一直是人类的理想目标,并且引起社会科学、社会学、史学、法学、政治学等领域的广泛讨论。这些讨论中,有的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现代社会秩序受到市场规则和消费主义原则的侵蚀,从而变得碎片化、原子化、风险化、陌生化,因此倡导建立维系人与人之间的良好的社会秩序[202];有的则是认识到宗教对于社会秩序的高度相关性,从宗教运动和价值出发,重建维系心灵秩序和政治秩序的信仰与理性,比如对清教徒所追求的秩序如何对政治秩序产生影响,从而影响社会发展及文化精神的缔造[203];有的则试图从国家与市民社会的批判和反思中,为社会秩序建构的基础提供合法性、合理性的论证[204]。哈耶克对自发秩序的揭示,则反映了他受复杂系统理论的影响,运用相关的系统论理论建构经济秩序的努力。在哈耶克的经济理论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一些系统论和复杂性科学中的核心概念,比如“规则、秩序、深化,甚至‘涌现性’成为哈耶克研究中常用的概念”[205]。由此可见复杂性给予人类巨大的启示,实践的、过程的、计划的观点对于了解我们所面对的社会确实起着相当大的作用。但社会本身是充满不确定性和各种复杂因素混合起来的系统,我们需要超越二元对立思维模式,用系统、科学的思路考察社会,看到社会生活既有成功也包含失败,社会秩序也是与混沌内在关联的,它是自组织的,因为“社会秩序总是依赖于它和某些涌现的跨国关系建立起多样化的联系”[206]。

    系统科学理论、自组织理论的兴起,对于我们理解作为社会存在和发展必要条件的社会秩序提供了新的思路。20世纪60年代末诞生的非平衡系统的自组织理论的新科学理论群,一方面将系统思想和系统范式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人们提供了一幅世界自组织演化的图景;另一方面为思考社会秩序复杂演进的机理——自组织特点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贝塔朗菲作为系统论的创始人,用开放系统来定义和描述社会,认为开放系统与外部环境持续地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是其保持生命活力的源泉。这种生命形式是以一种动态的稳定形式表现着,有机体的组成部分相互协调,形成秩序,遵循着一定的目的性,活力是有机体的本质特征。系统论取代了之前在工业文明时期建立起来的机械论世界观,成为一种新的世界观,成为逐渐被人们所接受的一种新的世界观。之后信息论的诞生,更加凸显出系统的世界观意义,并且对社会学、政治学领域产生极大影响,如功能主义人类学中的系统思想,政治系统理论学派的兴起,这意味着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融合的趋势,说明了科学技术中的系统思想可以帮助我们解释复杂的社会现象。最先将那些自发出现或形成有序结构过程用“自组织”来界定的是普里戈金在建立耗散结构时提出来的,耗散结构就是一种远离平衡态的稳定结构。之后自组织被哈肯进一步清晰化,他创立的协同学说明子系统之间有规律的协同作用,能够使系统由无序状态走向有序,自组织就是事物自发、自主地走向组织,它既是一种结果,也是一个过程。爱肯建立的超循环理论,探究了无生命到生命阶段进化问题,进化就是生物大分子自组织的过程,表现在经过多重循环、自我复制和选择,组织和功能不断完善,从而实现宏观组织的不断进化。世界在混沌理论视野之下是非线性的、不可逆的和不规则的复杂存在,混沌运动中包含了产生新的有序结构的条件和基础,混沌在社会领域也是普遍存在的。曼德布罗特的分形学则揭示了自组织的高度复杂结构的特征——自相似性、维数与进化的联系,并试图寻找有序无序、整体部分之间的新秩序。这些全新的对世界的自然科学的系统思想,不仅为我们展现了自然界自组织演化的图景,同时也为我们研究复杂社会系统的演化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

    自组织理论的研究对象是复杂系统——开放、远离平衡态的系统,这类系统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具有进化性。我们通常理解的社会秩序是外部力量促成的,比如“人类设计出制度以创造秩序并降低交易的不确定性”[207]来实现社会的稳定有序发展,或是通过标准化的协商一致而达成。对于个体行动实行外在的约束力,秩序就是这种外在约束力的表现,而社会秩序就是将这一约束力社会化或集体化。但我们也需要看到复杂系统科学所传达的思想启示:社会秩序表现了社会系统和外部环境,以及与其他社会系统之间的高度自适应性,它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静态秩序观,即认为社会有机体的各个固定部分能够为社会整体的运行提供特定的功能。也就是说,秩序本身存在于复杂事物运动变化的过程之中。社会秩序是复杂性社会系统中的重要构成要素,它表现的是社会系统内部构成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过程,只有在运动和变化的过程中,在社会生活以及生活中的主体的人的社会实践的总体状态中才能观察到社会秩序。当代全球呈现出明显的流动、复杂特征,如同鲍曼所描述的流动的现代性,这是对社会现象非线性的解释。只有流动的关系之间达到一种有序的、多样化的稳定,才能真正形成有强劲动力的社会秩序。也就是说,社会秩序并不是固定的、给定的、静态的,而是在流动状态中形成的。社会本身是自主的、自我再生的,它类似于生命系统,因此我们可以从生命系统的特征中获取分析社会秩序的方法论启示。

    二 社会秩序的复杂性和自组织性

    全球化已改变了人们生活的本质,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整个社会关系,以及维系社会关系使之稳定有序的社会秩序也深深地嵌入在全球化的复杂进程之中,成为表征全球复杂性深刻内涵的重要主题。“信息和媒体权力是以流动的、表演的以及未受限制的方式存在着的。这种存在方式不仅增强了它们自身的力量,而且还增强了它们自身的攻击力。试图通过存在于社会中的强力迫使它们平静下来,会导致产生某些复杂的、意外的后果,并使社会系统本身更加远离平衡态。”[208]这告诉我们复杂性及其在当代社会科学中的应用,确实是我们应当认真思考的问题,对此已经没有更多的怀疑,“在某些特定的社会领域,复杂性有着超乎寻常的解释力,因而它是适用于社会科学的”[209]。从最初法国空想社会主义学者圣西门提出的历史学将成为社会物理学,到后来著名社会学家孔德围绕这一概念进行的一系列论说,至少可以说明复杂性为我们分析社会提供了更多的隐喻,整个社会也许真的可以看作是“脱去了复杂性外衣但又不能简化成为动态系统的社会生活过程”[210]。

    社会秩序是一种客观存在,它表征着复杂系统发挥其功能性作用,达到相对稳定和平衡的状态,达到一种秩序化、有序化。在社会秩序的形成过程中,市场、国家、资本、权力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主导力量,但社会秩序本身也是一个过程,一个自组织的过程。就一个社会而言,若想真正实现稳定有序、充满活力的进步和发展,更需要的是这种自组织的社会秩序。这种秩序面对的是复杂系统,以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的多元整合发展为目标,是建立在包括情感、认同、信任基础上的自治秩序,若自组织能力比较强,则更有可能从容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或是危机,表现一种更有效率、更有活力的方式。尽管有效的社会控制是必要的,但在市场经济带来的资源配置多元化、利益的群体分化、价值观念冲突化和复杂化,以及全球化带来的社会关系的重叠化、聚合化、风险化的时代境遇下,社会结构以一种非线性、开放的方式被重置或重构。要想捕获、维护以及推进社会秩序,仅仅靠常规化的控制和权力是行不通的。我们需要政府、市场、权力之外的自组织力量,以及在自愿参与、协商合作的方式基础上的信任框架的确立,来维持社会系统长期稳定的秩序。这也是一种充分反映社会自主性的秩序,彰显自组织社会生活精神的秩序。因而,社会秩序的真正含义并不是指各种社会因素达成的和谐、稳定状态本身,而是指向更高层,即这种和谐、稳定、有序状态生成和自我维持的动力学。也就是说,具有自由个性的主体能够在平等对话、畅通表达的基础上实现无意识的、主动的、积极的规训。社会秩序就是不断处在这种无意识、自动、自组织与有意识、被动、受控的变换之中。

    不论是西方社会在特定历史过程中所形成的强大的社会自治传统,还是中国社会改革开放之后社会制度的变迁,都说明了通过人为的控制或强制的力量所形成的社会秩序是缺乏活力的和低效的,只有具有强大的社会自组织因素,社会秩序才能发挥其强大的、执着的力量,使社会主体的自主性、社会生活的自足性价值得以最充分的彰显。比如,西方在社会大转型过程中,因为其在特定的历史文化传统中形成的市场、社会和国家三元互动关系,国家对资本市场的干预与引导,使得西方国家有效地遏制了市场交易规则对整个社会生活及市场的控制失灵导致的各种灾难性后果,避免了社会秩序的彻底被颠覆。而之后伴随着国家权力对私人自由空间的侵蚀,对国家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新一轮反思开始,之前积淀下来的城市自治、地方自治及教会自治所形成的社会自治实践精神,以及社会各个领域的自组织因素,在新的社会情势下重新显示出强大的力量。市场经济、社会和国家之间良性的互动,创造出与公民追求利益不矛盾的,并且允许社会生活极大自由空间的和谐的社会秩序,这不仅推动了资本主义体系的发展,也推动了全球自治和治理的发展。社会秩序的自组织演化,在西方社会可以用社会自我保护运动来印证。这种自我保护运动是“社会根据自身的法则运转的方式来形塑自身”[211]的表现,它“运用保护性立法、限制性团体和其他干涉为自己的运作手段”[212]积极对抗、抵制自我调节的市场经济,各种社会制度、规范和组织为了保障人们的协调、参与应运而生,因而整个社会走向能动化,这种积极的能动化表现在“面对市场原则全面渗透人类社会生活,土地、劳动力和货币不断被商品化,以致社会完全臣服于市场,社会必须做出积极的回应,捍卫社会生活自足的价值,降伏市场,重新将经济嵌入社会,使之成为受规制的市场”[213]。这种自发的保卫运动,提高了社会的自组织水平,增强了社会秩序自组织演化的能力。

    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前,是政治、经济、意识形态三个权力中心高度重叠形成的大统一的一元化总体性社会,整个社会秩序是计划经济体制调节下的带有“总体性”色彩的他组织秩序。国家对全部社会生活实行严格的、全面的控制,农民的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被纳入到集体的控制之中,个人由单位支配,集体和单位则由党、群来组织,“在社会主义大革命过程,社会财产没有遭到破坏,社会秩序没有发生混乱,社会生产没有下降”[214]。他组织的社会秩序,使我国结束了近代混乱、落后的局面,但后来慢慢表现出其局限性,严重阻碍了相对独立和自主的社会秩序的建立。总体性社会秩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发展,固定不变的政治体制及其意识形态,束缚了人们的思想,国家严格地控制与计划,削弱了经济结构自我调整和自我更新的能力,也使得个人与企业丧失了自主创新、自主管理的活力空间。“全能主义国家对社会秩序的控制,实现的充其量只是一种静态和封闭的稳定,是以社会活力的窒息、社会成员自主选择权利剥夺为代价的,因而必然也是无法长期延续的。”[215]改革开放实践改变了中国的命运,改革是观念调整体制重构,个人主体性空间拓展,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自组织性增强,社会的自治程度日益提高,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这说明相对自组织的社会秩序慢慢在培育和形成,并且为整个社会的蓬勃发展带来强劲的动力。尽管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社会秩序的形成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下的、慢慢自适应的自组织过程。在全球化与社会转型背景下,在社会秩序的复杂性更加突显的情况下,若想发挥社会秩序自组织的作用,保持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活力,需要继续保护和培育这种社会秩序的自组织性,提高社会的自组织和自治能力,从而避免理性缺乏、秩序风险集中、过度依赖权威结构的社会秩序的建构,这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

    普利高津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就不断地向我们说明,系统需要远离平衡态才有可能有序,造就生物多样性的只能是不稳定和变化,而不是稳定和不变,无序、混沌才是有序之真正根源。透过系统物理性质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我们也可以看到自然秩序与人文秩序、社会秩序的一致性,复杂系统的探究方式同样适用于社会秩序的研究。处在社会转型十字路口的中国,面对生存与发展的真正多元时代,面临着多重选择困难,如何保证社会向着多元开放、平等正义、互动融合的方向发展,在复杂系统中灵活生存,具有应对变故、风险的能力,这些都涉及社会秩序的自组织演化问题。社会秩序与社会活力之间存在着复杂关系,社会越发展越动荡越复杂,秩序化、稳定化的要求就越强烈,需要为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环境,这种强烈秩序化也是人类生存需要的特殊表现。而当社会进入一个发展稳定期的时候,目标就要放在激发社会活力、为个人和社会发展创造更广阔的空间上了。而且社会秩序本身表现了耗散结构的特性,它是不断趋向更复杂、更有序、更均衡的结构和状态。社会秩序与外部环境具有高度的同构性,与复杂秩序具有共通性,主要表现在:

    非线性:非线性是数学中描述型数关系的一个概念,它与线性相对立。非线性简单说来就是非直线性,也可以理解成曲线性。数学中的概念用于现实社会中,具有不同属性和更广泛的区别。非线性最突出的整体特征就是多样性,复杂性的根源也在于多样性,所以是否具有多样性也就成为复杂与简单区别的标志。无论从本体论还是从认识论意义上来谈论世界的本质,它都毫无疑问是复杂的,线性只是在当时数字发展还无力对大量非线性和复杂现象进行解释时的一种无奈的观点和方法。非线性表明事件不具有某种可以被明确界定的原因和结果,并不能因为知道事件的起始状态,就可以预测它的发展或探究它的原因,事物的演化也具有多种可能途径。整个社会可以说被淹没在纷繁杂乱的非线性之网中,尽管人们尽最大的努力去认识并理解这个变化万千的世界,但仍然不能够达到让人满意的理想效果。而且在这样的非线性世界中,无论是实践上还是在理论上,精确的预测都将是不可能的,“一个系统中最小的不确定性通过反馈耦合而得以放大,在某一分叉点上引起突变,使即使是一个简单的系统也可能发生惊人的复杂性,从而令整个系统的前景变得完全不可能预测”[216]。尤其是我们现在所生活的世界,技术、网络、影像、信息等,相互缠绕,并且形塑成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合力,前所未有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正是因为社会由这些混沌序列的非线性事件组成,使得社会秩序演化的复杂程度大大增加。

    涌现性:涌现性是反映系统复杂性的重要概念,它指的是各种各样的现象组合起来产生的一种整体属性。复杂性就是研究系统的结构以及它们的涌现性、动态性和自组织性的。涌现是总体呈现出来的一种态势,意味着新质和新的关系的产生,这种总体的属性与功能并不一定在数量上大于部分之和,而是指总体功能与各组成要素的功能表征是迥异的。对此,有学者谈到,存在某些系统“行为规律,这些行为规律不知何故超越了系统自身要素的属性”[217],因此系统具有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各组成要素相互作用或变化,会产生各种随机现象,总会有一些其他相关的事物呈现出来,这被普利高津称作“一个充满不规则运动和无序运动的世界”[218]。可见涌现也是与非线性相关的复杂性的重要特质,事物的原因和结果之间存在着不一致的相关性,在某些情况下相同的原因会导致非常不同的结果产生,微小的差异会导致结果很大的不同,也许会是全球范围内的巨大影响,最经典的例子当属“蝴蝶效应”。当然同样的原因,产生的效果也许过于微弱而不容易被人察觉。系统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个自组织临界点,当这个系统在控制变量的过程中,因为微小变化通过了这个点的话,那么转变有可能马上发生,变化会引发无法预知的新结构和新事物的产生,涌现则将会处于开启状态之中。社会秩序的生发,不能还原为个人的因素,而是需要在全球视野这一更高的层次上发现影响和制约社会秩序演进的变化参量,掌握这些参量的关系性关联,并且尝试在一定程度上把握和控制社会秩序的演进。

    过程性:过程性表明一种动态性和连续性。怀特海的过程哲学,就是建立在对20世纪初自然哲学比如相对论、量子力学的基础之上。它强调过程是根本的,成为现实的就是成为过程的。以关系—过程的视角来看,世界由事件构成,事件是自然要素的终极单位,事件的关系是内在的,关系构成事件本身的要素。在过程哲学看来,机体与过程密不可分,机体、环境与进化这些概念相互联系、彼此包含,形成一个内在具有一致性的有机系统,它有自己的个性,有自我创造能力。机体是一个由各个部分相互联系组成的整体,部分会根据整体模式修正自己,这种修正将导致新的秩序;环境也是相互关联的概念,适宜的环境对于进化来说是必要的。所以机体具有创造力,并处于不断演化与创新之中。过程思维强调事件、过程、机体、感知和内在关系。“事件、无限的和有限的,是物理事实的主要形式。”[219]我们经历事件,事件会过去。所有融入现实中的事物都将它的每一个方面移入到个体事件之中。过程性表明怀特海用一种非确定性、动态演化的自然观念来解释世界。如果世界构成要素都是永恒的、单一的个体,并且在它们的变化和相互作用中仍旧保持同一性的话,那么自然界是不会出现有创造力的演变的,所以世界是一个过程而不是实体,是连续的、变化的、生成的,而不是静止的,“他证明了一种关系的哲学(没有任何自然元素永恒地运行变化着的关系,每个元素都从它与其他元素的关系中得到其本体)和一种创新演化的哲学之间的联系”[220]。世界是一个不断演化的动态的过程,社会领域也是如此,在耗散的社会秩序的动力学中,存在着的更多的是多种多样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

    三 社会秩序自组织演化的启示

    社会秩序自组织演化不仅仅是当代自然科学需要探索的理论过程,它还是一个实践性、创造性的过程。全球化对所有国家的发展,尤其是发展道路及机制问题带来巨大挑战。在这样一个难以驾驭的无序化世界中,建构无序中的秩序流,使之更为积极、主动地向有序化过程逼近,以下几个关键词需要进一步考察。

    发展:发展是现代社会的核心要义,社会发展表现为向着理想的社会逐步展开的过程。对于社会发展的理解,既需要有科学的视野又需要有人文和价值的关照。在这里我们特别强调,如同自然科学发展中,生物进化不再遵循着单一的由低到高的方向,而是出现了许多随机性和选择性,社会发展也呈现出种种特殊的复杂情况。需要对社会发展存在的一些层次矛盾进行深入分析与反思。把发展作为建构社会秩序、激发社会活力的目标,并不是说发展理所当然地仅靠单一逻辑运演就能得到证明,恰恰是这一目标有多种意蕴,它不仅包括进化,而且还包括退化,即发展中的倒退。从复杂性科学的视角来看,发展就是世界在它的演化过程中发生的一种特定的现象。发展是有限度的、有界限的,一旦超越了自然生态的某种限度,它就会产生反主体性效应,对人类生存及其环境造成巨大威胁。以单一经济价值取向为目的的发展,违背了社会多元化、复杂化趋向,会打破统一性与多样性之上的平衡,会对社会秩序的优化造成直接的影响。所以需要将发展看作是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它整合了经济与自然、权利与义务、主权与责任等多种多重目标。相应的社会秩序也需要有经济、政治、文化、道德的表征,离开统一和多样,秩序无法成长,也无法发挥它的作用。社会发展需要强劲有力的动力机制,社会秩序如果能有较高的运作能力,并且能够满足人类利益需求,符合人性尊严的诉求,不断保证这种自组织力量的框架,那么它是能够为社会发展提供这种动力支持的。

    开放:开放是非常独特的理想范式,也是我们努力追求的共同愿望。它并不是一个很容易被理解的简单的概念,若从系统科学视角来理解的话,开放可以看作“等同于‘近似均衡’状态”[221]。要达到这种均衡,需要系统保证与外界持续不断的信息与能量交换。就一个社会而言,要想保证有序并且充满活力的发展,社会系统既需要向外界、自然界开放,同时也需要向其他社会系统(其他社会共同体)开放。只有保持开放,当某个参数变量的变化达到一定的临界值(阈值)时,通过涨落发生突变(即非平衡变化),才有可能从原来的无序状态转化为一种在时间、空间和功能上稳定有序的新状态。要想保持富有生命力并且稳定的社会秩序,既需要对内的交换,即为个人发展创造更广阔的空间,在此基础上通过协同产生制约社会秩序的一些变量,才能实现社会秩序自组织的演进,因为从一定程度上说秩序就是从内部建立起来的平衡。也需要对外的交换,与外部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交换,吸收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因素,提升自己自组织的有序程度。尽管全球化对社会秩序的稳定性会造成一定的威胁,但我们更需要看到全球化作为一个世界经济体系的涌现性特征,造成全球化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关联性,以及全球化的开放优势,社会秩序自组织演进的动力学其实是深藏于这种开放性之中。

    沟通:借助沟通这一卢曼社会系统理论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核心概念,我们可以从社会秩序自组织演化中获得一些启示。卢曼把社会系统看作是有生命的,因此自我再制这个适用于生命系统的概念可以用来说明社会系统,社会在自我再制模式中具有了活的特点。“是那些被界定为统一体的系统,界定为构成要素的生产网络的系统,这些构成要素透过它们的互动往复地生成与实现这种网络,这种网络产生了这些构成要素,而且这种网络在这些构成要素存在空间中,构成网络的界限,此界限作为网络的构成要素,参与在网络的实现过程中。”[222]若想让这种互动往复与实现成为现实,需要沟通这一自我再制的再生产的特殊模式。因此沟通是社会系统保持生命力的重要条件和必要部分,它们通过沟通的网络被再生产和创造出来。沟通意味着社会主体之间的互动,通过沟通,社会主体能够明确自己在系统中的角色以承担相应的义务。沟通的含义比哈贝马斯的行动要更为深远,沟通是自我再制社会系统的基本构成单位,它指向未来并且表明社会自我再生产持续的可能性。可能性若想变为现实,需要合适的配置及分配。其实,我们对于社会秩序之外的因素,并不能一味地采取排斥、消解或对抗,而是要把它们看作是社会秩序的构成条件。正是因为这些因素的存在,加深了社会秩序的复杂程度。我们要用一种反省的思维,把它们看作是沟通中的建构物,了解这些因素对社会秩序产生的影响,才能提高社会秩序自组织演化的能力。

    更新:更新在生物学那里,表现为细胞分子的替换,或是器官内细胞的更替,这一过程对于生物体保持其生命力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对于社会系统来说,更新也是相当重要的。如果没有更新,复杂的社会秩序就会慢慢以衰败告终。社会系统并不是凭借储存模式来维持自身,而是凭借生产要素来维持自身,它的稳定性是建立在不稳定性的基础之上,建立在与外界以及自身内部的交换所产生的不连续性之上,同样也是建立在求新的需求之上。所以更新是社会系统再生产以保持内在生命力的重要过程,可以用帕森斯的“潜在的模式维持”来进行理解,“在现实的情境中,生产出下一个要素,而这些要素必须与先前的要素有所不同”[223],必须表现出新的态势。之所以潜在,是因为复杂性与不确定性,社会系统并不可能在一定时期内实现它所有理想的模式,而需要将这些模式维持在未被使用的最大可能性的状态上。更新是社会秩序自组织的创造力量的表现,它既可以表现为旧要素的分裂与重新组合,也可以表现为社会秩序构成因素的紊乱、失调与重新有序化之间不断的更替。社会秩序的复杂性特点,为其不断更新提供了大量的可能性,更新则是达到新的可能性的秩序的重要途径。

    第二节 社会有机体的历史演进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创造性的过程,它表现为社会活力不断被提升、激发和建构的过程。要想真正实现社会具有生机活力的发展,至少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社会发展并不是自然而然的过程,既需要社会各组成部分功能积极作用,又需要为这种功能的整合提供制度基础;社会发展既然是创造过程,必定有其运行主体。究竟什么能够承担起主体这一角色,并且充分发挥主体的功能与特性?社会发展总是有一定的目标指向,成长为健康和谐、充满活力的社会毫无疑问应该是所有民族和国家追求的美好蓝图。如果关注历史上出现的各种社会形式,包括技术先进、经济发展水平高的西方、东欧和日本,还有其他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占据一定地位的社会,我们不难发现,社会是历史的发展着的,历史是人类创造出来的社会的演进历史。人类生活在历史之中,人类走进历史,在自身劳动实践的基础上,对社会变迁所表现出来的特点和状况进行内在把握,使得“对历史的理解本身构成了历史发展及未来形式的内在组成部分”[224],同时人类也通过创造性活动走进社会,在创造社会的同时也创造了我们自己,因为社会存在于人类自身的创造和再创造的实践活动之中。可见对社会如何理解,对于我们认识社会现象、理解社会发展,并且为其提供相应的制度安排与规范具有基础性的地位。社会是一个异常复杂的系统,人们对此已达成共识。社会也不是孤立于世界其他地方的社会,更不可能与其此前的社会形式割裂开来。社会的演进历程表明了简单社会向复杂社会、以农业为基础的传统社会向科学技术革命主导的生产效率全面提高的工业社会并且最终迈向信息化社会的跃迁过程,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社会关系日渐丰富,物质日益繁荣,发展动力日趋增强。而“有机体,特别是人类身体,历史上一直为使用隐喻方式来描述和理解社会关系和社会过程提供了一个丰富的来源”[225],因此我们能够从有机体这一概念中获取描述社会历史演进的巨大的分析以及经济、文化和意识形态力量,将人类社会看作是能动的有机体能够充分体现解释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及社会进程的活力。

    一 社会有机体的理论基础

    社会有机体这个概念表达了自然系统和社会系统的区别。有机体在西方文化中代表着一种隐喻的方法,比如《圣经》将教会看作是一个有生命的有机体,它是耶稣的身体,耶稣的身体是教会的结构和基础。伴随着欧洲贸易发展及贸易团体的成长,这一观念的影响逐渐渗透到世俗的商业世界,商业公司因此被看作是用来进行贸易和交换的有机的、功能性团体。在有机体前面加上“社会”一词,说明了在19世纪的社会学领域中,社会学家受社会达尔文主义影响,吸收了大量隐喻概念,根据结构和功能创造出试图对社会构造方式、复杂结构进行理解的理论,这就是最初出现在实证主义社会学家孔德那里的对社会关系的一种很有活力的有机体类比。功能主义直接起源于19世纪对自然界进化的生物学的描述和借鉴,也就是借用生物有机体的结构及功能来理解社会,并且功能主义的影响一直持续到20世纪70年代。

    孔德最先认识到生物学中个体有机体与社会学中社会有机体之间的类似性,生物学把结构分解成要素、组织和器官,相应地社会也可以看作是一个有机体,可以将之分解成家庭、阶级或种族,城市和社区,每一部分与结构的要素、组织和器官一一对应。孔德将社会分为社会静力学即形态学和社会动力学即社会发展与进步,表明了他对有机体的关注及内涵的深刻理解。社会静力学表明对社会有机体组成部分、制度和角色的系统构成的理解,而社会动力学则表明了社会有机体各部分之间的功能及相互联系和作用。这两个维度的相结合,解释了社会有机体的生存及发展。斯宾塞将有机体的类比系统化,通过将有机体与社会之间深入分析与比较,他认识到伴随着有机体和社会的增长,它们的结构也会随之复杂化,并且分化,这会导致功能的分化,每一分化的结构会有相应的功能,并且结构和功能相互依赖、相互整合,其目的在于维持整个有机体的生命活力。社会有机体除了具有和生物有机体类似的必要条件之外,也具备自己基本的功能条件,“获取资源和传输资源;生产有用的东西;通过权力和符号管理来整合内部的活动”[226],群体、社区和整个社会都有同样的需求,简单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原因就在于这些基本的必要条件的各组成部分加以满足,而当社会逐渐演变为复杂时,结构就需要更加分化和专门化。在斯宾塞看来,社会就是一个有机体,它是通过结构的分化与功能的整合实现自身的发展,而社会的发展就表现为由军事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进化过程。迪尔凯姆则是孔德有机体论的继承人,他“大量借鉴了当时的医学理论来理解社会关系,它包含了一种有机体进化类比的医学版本”[227],因此其思想也打上了19世纪社会科学普遍受生物科学影响的烙印。他把社会看成一个实体,这个实体是由各个部分组合成的一个整体,组成部分是整体实现其基本功能的必要条件,但整体不能被还原成自己的各个组成部分。社会在他看来有病态与常态之分,若想避免病态的出现,就必须满足社会系统的需要,要求独立于构成它的个人之上的社会系统的自治和独立。病态与常态概念的提出,一方面表明他将社会看作是与人的身体一样的有机体,社会也会生病;另一方面也说明他对功能需求观念的强调。迪尔凯姆尤其关注社会团结的本质,以及在充满城市失范行为的社会中如何维持团结这个问题,他认为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是存在于初级社会和工业社会的两种不同的团结形式,社会关系更加依赖大规模劳动分工和社会角色分化的社会中需要的是有机团结。若要避免社会混乱,需要一套制度来调和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德国的滕尼斯则针对社会关系“共同体”和“社会”这两个概念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共同体是原始的、有机的共同生活的形式,它是建立在同质性基础之上,而同质性又是建立在血族关系、有机联系和道德凝聚力之上。而社会则是建立在个人主义、异质、竞争和大规模劳动分工基础之上。从之后韦伯对社会行动的社会学一般分析,以及帕森斯对行为社会学范式的发展中我们都可以看到滕尼斯研究的影响。上述梳理展现了社会学理论和研究的发展历程中有机体隐喻的发展线索,以及对社会进行有机体类比的重要意义。社会既是一个组织、系统,也是正在组织的行动的集合、过程。社会有机体鼓励我们把有机体这个概念具体化为一个类似事物的组织的观念,它超越并且独立于个体行动而存在,如同身体是一个有机的器官,它可以不断被改造和建构一样,社会有机体也是能够不断被培育、被建构,个体有机体会慢慢被社会有机的系统和组织替代,个体有机体的生命会融入社会有机体之中。

    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思想是其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们把握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过程,深化对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的认识,建构源于作为主体的社会有机体的历史进化的社会活力,提供了思想来源及方法论启示。马克思认识到物质生活关系是理解社会问题的前提,人类社会历史进程的规律需要到现实的市民社会中去寻找,“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228]。物质生产是社会存在和发展深层的物质基础,社会有机体的发展既离不开社会组织,也离不开物质交往、经济生活以及社会生活中的一切社会关系。“每一个社会中的生产关系都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229],社会体系的各个环节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不是不同组成要素机械的组合或搭配,而是相互影响共同作用的机体,不能被割裂开来,也不能把它们还原成各自独立的社会实体。这说明我们面对的社会具有生命的丰富多样性、组织的交错与相依性、演进的过程与动态性,理解社会有机体的特性是透析所有社会问题的前提,也是我们处理复杂社会关系、提升社会有机体活力的基础。“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230],这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指出的观点。社会有机体既是对社会整体表现出来的生命活力的主体澄清,同时也蕴含着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进行正确把握的方法论原则。社会有机体产生于人类社会实践,它是“以生产劳动为基础的全部社会基本要素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动态的统一体”[231],创造力和活力是这个统一体的生命本质的表现,而活力的根源在于人类能动的实践活动。离开实践,就无法理解建立在人类物质生产及人与社会互动基础之上的具有自主性、自我生成性的有机系统。个体在自身需要不断被满足之后提出新的需求,彰显着个体的生命活力。正是这种活力推动着个体不断超越生物特性的限制,将自身的生命活力不断融入社会组织中,成为社会有机体成长和完善的内在推动机制,所以人的能动性、创造性活力正是社会有机体能够实现新陈代谢的重要动力机制。社会有机体也是一种矛盾的、辩证的及过程的分析方法,它告诉我们需要从整体和总体来把握人类社会的生活及发展。“这种有机体制本身作为一个总体有自己的各种前提,而它向总体的发展过程就在于:使社会的一切要素从属于自己,或者把自己还缺乏的器官从社会中创造出来。有机体制在历史上就是这样向总体发展的。它变成这种总体是它的过程即它的发展的一个要素。”[232]

    二 社会有机体演进的历史性及过程性

    将社会看作是有机体,表明了人类认识的深化。认识到社会是一个具有生命力量的物质实体,它是一个具有自觉的调节性和组织性的系统,它既能够与外部环境进行物质与能量的交换,又能够在内部通过各组成部分功能性作用与整合发挥其社会的功能。从社会历史演进的历程可以看出,当社会各组成部分能够协调合作,处在规范有序和稳定状态下,那么社会有机体就会迸发出鲜活和巨大的生命活力;随着时间的推演,社会内部信息会增加,事物的新功能会出现,组成部分的数量或规模会增大,会破坏原来的稳定性而产生混乱或失序,这一方面对社会有机体活力造成威胁,同时也为进一步社会调控与动作机制的改善提供可能性,为在一个新的阶段上活力的生发奠定基础。这时候可以通过自组织和社会控制,使社会有机体在进步、在新质基础上转变为新的稳定。社会有机体的理论与社会系统思想、复杂性理论具有内在的统一性。我们说现代社会是一个复杂的自组织系统,其实就是在表达现代社会的有机性程度很高。社会有机体演化的必然性,其实就在于社会有机体各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而且这种相互作用会在一定社会环境下发生涨落,从而使系统失去平衡,在远离平衡态下机体内部会产生一些新的结构或组织代替旧的,一旦质变或巨涨巨落发生,那么有机体就会向前发展。社会有机体对于我们理解社会的结构和功能,理解社会的发展源泉、动力机制,确实是一个具有隐喻和实践意义的重要概念。

    首先,社会有机体是由人和全部社会生活领域的各个组成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组织起来的有机整体,它不是一个杂乱无章的堆,而是内在结构稳定、信息流通畅通、运作功能有序的一个联合体。社会有机体的结构是可以被观察到的,它表现着组成社会整体的各个部分和要素之间的联系方式,比如经济结构是同人们社会物质生产力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总和所构成的,它表现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是“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并且只有从这一基础出发,这一历史才能得到说明”[233],在整个社会有机体中占据基础性的地位;政治结构是建立在经济结构之上的政治法律设施、制度及其相互关联的方式,以社会政治制度的形式表现出来,它既反映经济利益又具有相对独立性,通过相应的机构和设施实现有组织的暴力;文化结构则是社会在思想、观念、意识形态方面的表征,它表现为一种观念形态,囊括人类的一切意识要素,包括人类在社会实践和意识活动中创造出来的价值观念、审美情趣、宗教情感、道德品质等。经济、政治和文化结构并非各自孤立、毫不相干地存在着,而是相互依存、共同作用,不能截然分开。社会有机体并不是由这些可以观察到的要素和结构简单、机械拼叠而成的集合体,而是包括自然、人和社会在内的全部要素和相互关联方式在内的、相互作用的一个有机的组织。社会有机体同时具有其自身实现的目标以及发挥其特定功能所需要的资源,并且会有相应的制度化的规范和配置来运用这些资源。发展是社会有机体要实现的目标,发展既是物质生产力的提高,也是人类自身更好的生存和最终的解放,既是各要素的协调稳定,也是多样化良性互动和有序统一。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生态等各个领域的资源,都必然被纳入到社会发展的整体视野之中,因为社会有机体的生产不仅仅是物质资料的生产,也是精神生产与人自身生产的统一,是“集科技、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即社会生活一切方面的因素于一体的完整现象”[234]。

    按照对社会有机体的上述界定,拥有主权的国家、区域一体化组织(比如欧盟、世界各行为主体)为实现各自的利益,在频繁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所构成的国际社会都可以看作是不同类型的社会有机体。但我们一般是以国家为单元来进行考察,国家与国家之间则看作是社会有机体的社会环境。社会有机体包含有稳定的、规则的、可预测的人类实践模式,也包含可以被规范的合作行为模式,人与人之间的凝聚力对于保持社会有机体的生命活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借用乔恩·埃尔斯特提出的“凝聚力系数”[235]对社会有机体的特点进行进一步生动的描述,他将凝聚力看作是形成于社会成员普遍交往过程中的一种力量,它反映着社会各组成要素之间的紧密程度以及社会成员交往互动的程度,指向良好的社会秩序。他认为社会指的是在本地具有最大凝聚力的地区,任何稍小或稍大的地区都会使系数下降,社会的互动有可能是合作性的也有可能是毁灭性的。可信性或是信任是社会的润滑剂,如果没有它,社会的车轮将会很快停止。社会成员彼此信任,才有可能促进合作。按照乔恩·埃尔斯特的思想,社会有机体当然是具有最大凝聚力的联合体。凝聚力是一种内聚力,对社会成员的吸引力,反映着社会成员之间人际关系的紧密程度、支持与协调状况。凝聚力高,表明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度高,社会整体的有机化程度则高。有机化的社会是灵活的、具有活力的,社会各个组成部分协同竞争,相互作用的渠道通畅,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在世界复杂环境中的生存适应力也会很强,社会有机体的生命力旺盛。当然当社会信任缺失时,凝聚力难以形成,稳定有序的社会秩序就会受到破坏,社会有机体也会趋向瓦解。当然,社会有机体的瓦解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也有可能是某个子系统的突变,或是其生存环境的变迁。当“有机体的基本目标不能继续贯彻;发挥功能的资源缺乏;规范紊乱;原来的社会结构瘫痪”[236],这几个基本的方面遭到破坏的时候,那么社会有机体就会走向瓦解和衰落,社会历史的发展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一旦社会有机体的要素、关系或结构自身出现问题,或是某种强有力的外部因素的刺激推动,它就会在各种力量复杂交错下趋向解体,这种解体也为新的社会组织的重建奠定了基础。

    其次,社会有机体也处在不断演进的过程之中,它表现为社会的发展,而且发展的趋势是前进的、不可逆的。既然社会是有机体,那么它应该会按生命的节奏演变,有成长、创造和衰亡的历史。人类社会和人类文明的发展,可以看作是城市—人类社会权力和历史文化所形成的一种最大限度的汇聚体,同时也是社会最重要的器官的发展和演进历史。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象征与标志,是社会有机体得以正常运转的重要前提和表现,社会演进与转化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城市的运作职能。比如我们可以历时性地考察城市、社会及文化的发展历程,从中把握社会系统各组成部分的功能及其相互关系在社会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地位,由此了解整个社会有机体演进的特点及规律,找出影响社会有机体发展的促进和制约因素,积极制定政策,推动其可持续性地发展。古代社会中,城邦社会就是一个有机体,它是一个由互通有无、互相补益、品类相异的人所组成的集合体。表现为不同村落的有机组合,与土地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主要从事农业和畜牧业生产。城邦作为政治经济共同体是政治、宗教和社会秩序的中心,是社会团体的最高形态。雅典城邦的民主政治,使其在历史上经历过经济发达、文化繁荣、艺术兴盛的时期。中世纪的思想和组织制度,支配着城市结构的进化,也支配了社会文化生活机构的演变历程。教会是唯一强大而持久的组织制度,宗教影响无处不在,从商业贸易到个人生活。个人需要将自己纳入到一种隶属关系之中,履行各种义务以获得自由和安全。社团生活最广泛的代表形式是带有宗教性质的行业公会,主要在精神上启迪城市同胞,也适应一些经济需求,组织并且控制城镇经济生活的是商业公会这样一个普遍性的团体。经济过程已促使形成了工厂、商业公司以及连锁商店之类的组织机构,政治组织则包括商会、制造商联合会、工会等。可以说中世纪行业公会是社会有机体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行业公会的社会和政治内容顽强地控制着整个社会的机体,思想意识形态实现着对城镇和社会生活的绝对统治。工业革命使得社会发展汇聚了全新的能量,依靠了新发明的合作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的技术进展,商品及劳动力可以通过市场自由流动的开放市场的建立,行业公会的取消,政府为个人权益和权利提供保障,大大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使社会呈现出强劲的发展态势。但因为当时占主导的思维方式是机械论,比如机器本身就代表着追求目的、规律的秩序,“艺术、宗教、个人文化,以及城市建设,都领受到了这种体制对于人类社会的有机事件和有机形态的冷漠无知”[237],因此没有能力解释有机体和社会现象。社会发展带有“创造性的(正面的建设)破坏(负面的建设)”特点,如同美国昆虫学家惠勤所说的:“有一种进化是具有双重性的,既有增加该物种的复杂性的方面,更有增加其萎缩症的方面;而这两种进入趋势可以在同一个物种机体上,以不同的速率同时进行。”[238]创造性表现在社会丰富的分化和整合过程上,个体对于整个社会的适应性调节日益丰富,个体可以很好地融入到社会经济过程之中;破坏性则表现在城市形态丧失,社会有效组织受损。社会有机体的生命已下降到极其卑微的地步,整个社会发展最终会身陷末路。通过解读城市的发展,我们知道大都市和大都市经济并不能正确代表现代文明的力量。城市的生命过程不同于生物体的生命过程,它可以显现出“断裂生长、局部死亡和自我更新的现象”[239],可以从其他地区或文明的健康社会中移植组织来获得新生。当它意识到发展到大都市或超大都市的阶段时,它很清楚自己处在下降的轨迹中,需要“一个强大的社会力量以克服这种惯性,来改变运动的方向,来抵制内在的解体过程”[240]。

    还有,社会有机体的历史演进总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它不可能脱离社会时间和社会空间而抽象地存在和发展。社会时间、社会空间与社会变动、社会结构的进化紧密融合在一起,经济、人口、文化和社会力量在时空中不断交互作用,所以也不存在抽象的社会时间和社会空间。社会有机体就是在时间与空间中,在与外部有生命的、开明的环境的不断进行物质、能量与信息的交流中,在自身每个组成器官、机体要素循环、修复以及更新中,实现着生长、延续。从时间维度来看,社会有机体的发展代表着不同时代文化及历史经验更迭、积淀、积累和传承,具有一种循环往复性、历史连续性;从空间维度来看,社会有机体的发展代表着由于人类实践地理范围的拓展所带来的不断复杂的地理现象,以及全新空间的不断产生。社会有机体的变化反映着隐含于变化之中的社会关系,也包含着相应制度安排的影响。每个民族、国家的发展历史都各具特色,具有根本的差异,这种差异反映着它们各自的社会时间和空间存在方式。差异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它们历史沿袭下来的植根于社会的物质结构的经济、政治及文化模式。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社会有机体的结构就是社会时空结构,处在稳定期和动乱期的社会,其时空结构是有区别的,封闭和开放社会,其时空结构也有不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倒退或是相似的发展状态,也并不代表着实际的还原和真正的复制,而是社会系统本身的自我更新、自我创生的新陈代谢的表现。自然地理环境是构成社会有机体生存发展的重要条件,因此也是社会有机体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构成因素,是任何一个社会系统的时空结构都不得不考虑的重要因素。自然地理环境状况的好坏,对于社会有机体的发展起着促进或阻碍作用,如果条件优越良好,就会有利于社会时空结构,有利于社会有机体的发展。当然有利的自然地理条件,需要与社会有机体的各个子系统相互融合,才能对社会有机体的组织结构、历史演变起到积极的作用。也就是具有生命活力的、可持续发展水平高的社会,应该是经济生产力水平高,政治稳定,文化繁荣,在世界格局中影响力强,而且必定具有非常合理、有序的时空结构,具有利于社会有机体的自然资源和地理条件。

    另外,需要为社会有机体提供持续不断的物质、信息与能量,才能保证它得以代谢。社会有机体的历史演进是一个对自然界的各种资源不断进行消耗的过程。如果没有持续不断的能量与信息供给,维持有机体生命的来源就会被耗竭,支持生命更新的能力就会慢慢降低或减弱,有机体的自组织性就会越来越差。社会有机体需要保持开放,要使自身的系统结构与外界环境保持一种双向适应关系,达到一种理想的互动与平衡。也就是需要社会有机体一方面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环境提供的各类资源,同时及时根据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不断调整自身的系统结构,使之更好地适应自然环境的物质与能量的供给。劳动生产系统作为一种为社会提供物质和能量的保障系统,是社会有机体得以演进的最重要的因素。正是它经历了漫长的发展,不断完善进步,才一步一步地推动着社会不断从自然资源中获取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能量,不断提升自身的组织化程度。人类的物质生产劳动实践以及其他的实践,比如社会交往等,对于劳动生产系统的进步至关重要。除此之外,社会有机体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需要保持畅通的信息交流,遵循共同的社会规范,这样才能有序地组织社会生活。所以物质、信息和能量这些因素缺一不可,否则社会有机体的组织性不仅会降低,而且甚至会解体。

    三 社会有机体历史演进的启示

    审视社会有机体的历史演进,尽管在前进运动中包含着倒退、停滞、循环的因素,但总的来看还是每一个民族和国家逐渐走出自身域上的和认识论上的狭隘,崭新的文明被创造出来,而且以其巨大的影响力拓展到世界渗透到世界各地,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毋庸置疑,开放、主动、积极的观念和思维方式包含着生命的种子,因此对于社会有机体理解的必要扩展将是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持社会生机活力的重大动力。一个好的社会有机体,一个具有鲜活生命力的社会有机体,不仅仅会创造空间,而且也会积极鼓励所有个体,协助推进公众所普遍需要的意识的发展。社会有机体的发展是各组成要素互相协调的过程,各组织、各系统千差万别,高低不等,需要真正的相互责任与相互调整,才能使之协调有序。个体的实践活动,个体有机体的有组织的活动,推动社会成为生产和维持经济、政治、文化现象的有组织实践的结合体。伴随着全球化的进程,社会有机体正在发生变化,维持社会有机体的整体性、有序性,保证其发展的活力,需要既考虑世界历史的理论背景,又要立足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境遇。社会有机体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协调的、动态的、发展的,它在与外界不断的互动以及自身内部不断创新的过程中逐步得到完善。人类自诞生之日起,就没有停止过对和谐、充满活力的社会的构想与追求,现实中存在的矛盾、冲突及不协调因素,成为阻碍社会有机体良性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经济、政治、文化、环境各领域大量利益矛盾的存在,政治发展、环境发展与经济发展也出现不协调现象,如果不加以调整与控制,可能会导致一个民族和国家格局失序,最终走向衰亡。社会有机体良性、健康地发展与存续,是一个具有实践意义的挑战性难题。更多依赖于作为主体的人类自身积极的自我创建,需要人类付出更大的努力。

    首先,需要大力发展生产力,把经济当作首要的任务,只有这样才能为社会有机体的存续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马克思早在创立唯物史观时就已明确地把经济发展放置在社会发展的基础地位,认为物质生产对社会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我们现在所面对的全球化是一个客观的历史进程,主要是由生产力大发展所带来的必然结果。全球化的特征是资本在全球范围的空间拓展,因此我们应当积极参与其中,充分发展生产力,保障社会有机体发展所需要的充裕的物质资料,这样才能带动社会其他方面的生产与发展。这是人类社会发展无法跨越的必要的、基础性阶段。

    其次,积极进行社会关系再生产。社会关系的再生产经常被人们所忽略,但它是确保社会有机体全面生产、发展的关键性因素。马克思早就强调社会关系再生产的重要作用,甚至把它看得比物质产品、物质结果更为重要。“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社会的生产必须是全面的生产,即除了物质生产之外,还必须包括人的自身生产、精神生产、社会关系再生产和人与自然关系再生产。所谓社会和谐,本质上就是这五种生产的内在平衡,任何一种生产的缺失,都可能影响整个社会有机体的生存和发展。”[241]作为人们结合方式的社会关系,其再生产代表着人自身创建实践的能力,社会关系协调、积极、良好,人与人之间合作就有动力,也会增加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以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良好的社会关系既是社会有机体充满活力的体现,也是实现社会有机体活力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既代表着统治者的愿望,也是全体社会成员的理想。

    还有,需要保障自由的社会流动。“生命不是随任何物质消失而终止,而是随一定结构、组织的破坏而终止”[242],因此保持社会有机体的整体效应,即各组织、各系统、各器官的有机结合所产生的效应,才能维持社会有机体的生命活力。而社会的自由流动,为防止社会有机体结构的僵化,以及保证社会有机体充满生机、不断变革和创新奠定了基础。社会流动反映着社会结构的动态性与灵活性,它蕴含着价值观念、生活态度、文化视野的变化,并且通常伴随着人们在经济、教育、社会机会方面不同利益诉求而变化,作为社会有机体发展的结果和决定性的因素,在一定时期反映着整个社会有机体和组成有机体各部分变化的综合表现。向上的流动会作为一种进步的动力机制产生作用,促成人们参与竞争、积极创新。同时,自由的社会流动能使人们重新定位自己的经验和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从而逐步为个人价值的实现开辟新的空间。当然社会流动具有双重效应,一方面会给人们带来新的机会,尤其是给个人职业结构方面带来更大的多样性;另一方面会导致社会紧张感的出现,增加人们内心的不满足感和不公平感,从而出现利益分化。积极的效应当然能够维持社会有机体结构的稳定与有序,而负面效应则会削弱社会有机体的凝聚力。所以自由的社会流动也需要在一定的限度和范围内进行,需要在人们对社会结构稳定的普遍认识之下进行,自由意味着人们内心期望要与真实的流动之间实现平衡。

    第三节 社会主体的实践建构

    社会活力实践运行机制的推进与社会主体的人性根基辩证统一的结合为社会主体活力的实践建构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与现实支撑。社会主体活力的生成是社会活力整合的必要条件。每个社会主体的活力在社会活力中获得价值意义,而社会活力的生成与展现则源于每个主体活力的有机汇聚。人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交往中获得真正的自由是社会成为真正的人的社会的前提,社会个体感性与理性的存在特质,与做出适宜的价值判断和道德实践,以解放社会想象力从而建构社会共同理想息息相关。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体是实现“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的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社会财富的基础上的自由个性的社会”[243]的目标的行动承担者。社会主体自身活力的提升促进整个社会活力的提升。若无充满活力的、富有创造性的社会主体的积极参与,和谐有序的社会将成为理想的乌托邦。综合社会主体活力的多维度影响力,本部分打算从交往、科学思维、道德认同、社会想象力、社会理想五个方面来探讨如何实现社会主体活力的实践建构。

    一 延展交往内涵,润生主体活力

    人类社会的发展史,是一部交往的历史,一部实现人与自然交往、人与社会交往、人与人交往三者内在统一的历史。对建构社会主体活力而言,交往既是手段又是目的。交往作为理解人的本质存在的一种实践活动,是反射和确证社会活力的一面镜子。马克思的社会交往理论着眼存在于一定历史阶段中物质生产实践所决定的人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突出人特有的对象性和对话性,为发挥人自身的本质力量,润生主体的活力创造条件。本节将从广义上探讨交往的三个类型及其激发主体活力的过程。

    首先,人与自然的交往的过程也是物质生产实践过程。在人类所有的交往活动和交往形式中,物质交往是第一性和本原性的,是一切形式的交往活动的先决条件。反映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对象性关系,是作为社会主体的人与作为纯粹客体的自然直接或间接的接触。实践是人类能动探索改造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感性的客观的物质活动,人将自己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到对象上去,使客体发生“为我”的变化,充分显示了主体的能动性、主体性。正是人与自然交往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使人类改造世界创造世界,进而创造了人类自身,丰富了自身的存在本质,展现主体的独立性和自由性,由此更加激发了人类自身的生机和活力。

    其次,人与人的交往,是人与人在交互实践中产生社会活力的一种交往方式。社会主体与主体之间的交往称之为人与人之间的互主体性。“每个人都是主体,都是彼此间相互关系的创造者,并且都把与自己有关的其他交往者的主动性、自主性作为相互对话、相互理解和沟通的前提条件,在一定的规范、习俗和文化传统的共同承诺的遵循下进行交流、对话、沟通、理解等活动。”[244]人与人的交往中,主体处于相互尊重的平等地位,有助于每一个个体的自由个性的发挥,自身内在的修养、品格和道德意识的外显,也有利于跨越自我与他者的界限,共享彼此思想与规范,无形中润生主体的活力,由个体到整体,由局部到全部,成就了社会秩序稳定和社会关系和谐。共同致力于追求进步,社会群体之间、个体之间展开正向的强强竞争和优势互补的通力合作以实现良性的有活力的运转。

    最后,人与社会的交往是充分保证每个社会主体充满活力的基础。人与社会的交往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人类创造性的实践活动,它是一个社会充满活力的源泉,也是社会活力持续迸发的精髓。社会主体受欲望驱动而展开对未知世界的探索,利用现有工具积极寻求新发现,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创造新契机。不断地提出新问题,解决新问题,并赋予其独特的社会价值,并在以后的实践中检验其合理性,以推动人类文明的进程。这种人与社会的创造性实践,是人的自我实现、自我发展生命活力在现实世界中的对象化的呈现,是人之为人的实践特质。社会总体的进步依赖于社会主体的无止境的探索和源源不断的创新,一个充满创造力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而社会活力的激发与提升主要来源于社会主体的创造性实践,来源于各种形式的创新,最终又激发整个社会的创造力。如果社会发展坚守固化僵硬的模式,则引发社会对个人自由的压抑,进而导致人与人交往的异化。此外,社会主体以平等对话式的交往形式,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也会产生“凝聚和体现公共意志、公共精神,表达民众价值观念和价值理想,包含着独立人格、主体意识、责任义务感等观念的社会活力”[245]。

    伴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信息科学技术手段的普遍应用,人类社会的交往手段也在随之变化,信息化的交往活动方式占据人类社会交往方式的主导地位,这已是不可争辩的客观事实。信息化的交往使得社会交往主体获得了强大的交往媒介,交往的客体场域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拓展和延伸,交往主体的本质力量、时空结构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信息化时代的社会主体交往方式的改变必然引起人的存在方式和社会面貌的改变,必然会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的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一定程度上为润生社会主体活力提供了载体和平台。交往手段和范畴的延展,有助于人们积极关注社会现实,自觉改善社会关系,推进生产力发展,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终极关怀和价值目标提供动力。不可否认的是,信息化时代互联网的高速发达,交往方式的虚拟化、多元化、快捷化、世界化等特点,在发挥优势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缺陷,也会带来人类社会主体交往的异化,进而造成一定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之间的矛盾。因此,在信息化时代极为关键的问题是要做好趋利避害,发挥交往主客体之间的自主性和自觉性。

    社会主体间的交往为丰富人性,润生个体活力提供可能性的空间。润生主体活力需要坚持主体性原则,打破思想的束缚与禁锢,将人的力量尽最大可能发挥到极致,自主地寻求限定中的超越,实现自身的解放和活力的释放。主体间的自由关系是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的,允许个体自由的发挥,又不会破坏社会的秩序,当然这需要一个包容的、公正的、有普遍认同的社会形态为前提。

    二 关注感性经验,养成科学思维

    个体的存在特性包含感性和理性的双重特性,两者共同作用于个体的主体性,决定主体内在矛盾内涵。说个体主体是感性的存在,因为它包括认为人之为人的具体形态、身体结构、大脑神经系统等物质实体和情感、意志、信仰、需求等心理要素。个体首先依靠自身的感觉器官、复杂的大脑神经结构,凭借感觉、知觉、表象、情感、意志、欲望等非理性的方式把握周围的世界,得到的是对生活世界的一种表象的认知。非理性是个体以最简单直接、最具体的方式反映对象世界。个体是一个有着欲望、情感、意志的生命存在,在情感、信仰、需求的驱动下,进行个体劳作、与人进行交往、从事各种社会活动。因此,个体的非理性与个体感性的生命存在息息相关,它“比理性因素更根本、更与生命相关、更有生命力、更是对人的存在的确认”[246]。人的理性活动的形成是需要感性的激发和驱动的,因为社会主体的情感、欲望、好奇心、信仰、爱恨等感性因素都会对理性产生冲击,影响理性作用发挥的方式。感性是人们存在的直接现实性和真实具体性,不仅人的本能依存于感性之中,人的理性思维也依附于感性机体才能发生,一旦感性发生扭曲和异化,也必将导致深层次抑或总体上的扭曲和异化。

    个体的感性特质运用非理性直观地告诉人们去做什么,为人的行为活动提供原始的初动力,却不能清楚地提醒人们该怎么去做、怎么做更好,不能对具体行为加以反思和分析。如此一来,个体如果仅仅作为一个感性存在,便与动物没有了本质的区别。人的感性欲望和需求并非都是合情合理的,这就需要理性加以限制和引导。现实意义上,个体还是更多依据理性从事感性的生命活动,即理性地存在着。所谓理性存在,是指个体运用抽象的思维能力,以概念判断、逻辑推理、反思批判的形式把握对象世界的本质和规律、普遍性和特殊性、实然性和必然性,并对个体生活世界的事实和社会关系进行价值评价,最终运用个体整体的认知指导具体的实践活动。个体的理性认识来源于感性经验的积累,来自对感性认识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提炼。这种对经验知识的分析综合,加之一定的推理和假设建构起来对事物内在联系的知识结构的思维方式,也称为科学思维方式。以理性为核心的科学思维形式建构的认识世界的统一图式便是哲学体系。哲学作为科学思维形式的代表来诠释宇宙万物、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根本性质和根本原因,又尝试将已经形成的并经过实践检验的理性知识中最普遍的原理和方法用来解释尚未被确证的经验领域,从而建立起了可以概括一切经验知识的理性的统一世界图式。

    感性活动既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只有在理论认知的正确引导下才能呈现其建设性和创造性。积极的感性活动表征主体生存和交往的情感状态和心理活动,良性的情感和心理发展有利于产生创新和变革的动力,赋予理性充足的活力,使主体在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极大的自主性、能动性、超越性、批判性、创造性,能够激发主体在遭遇挫折和困境之时以强大的意念做出明智的抉择,展现主体的积极性、活力。此外,欲望和需求的潜能在适度的刺激之下能够得到极大的挖掘,这种内在的潜能便是活力的升华。理性作为人类自我认识的一种自觉的方法,有其独特的理论力量和逻辑力量。理性在其本质上体现的是人的独立、自由和解放,是人的一种深刻的批判和建构的能力,这种批判和建构的能力正是社会主体活力从自在到自觉的释放。但是理性在一定条件下也能转化为感性。一种理性观念长时期在主体观念结构中积淀形成固定的思维模式或者心理定式,从而内化为潜意识,这样,曾经是理性的东西也会发展成为非理性的。对理性的过分强调,超过一定的限度,也会出现以理性形式存在的非理性。

    综上所述,感性认知与科学思维(理性思维)是个体存在特质的一对辩证统一的矛盾。一方面,社会主体以感性生命活动取自身之所需,对所到之处的刺激物产生纷繁复杂的感性认识,情不自禁地对生活充满好奇和激情;另一方面,社会主体的每一种欲望和需求总是要受到主体、客体的、规范秩序的制约和限定。值得注意的是,两者又对提升社会主体(个体)的积极主动性、创新建设性有着各自不同的影响,因此,要提高社会主体的活力建构的质量就需要恰当地把握两者之间的微妙联系,既要关注感性认知,摒弃感性成分的片段化、碎片化、情绪化,又要养成科学思维,发扬理性观念的全面性、联系性、合理性。

    三 尊重差异选择,寻求道德认同

    唯物主义辩证法认为凡事均有两面性,社会主体的活力范畴也不例外。活力的含义宽泛,对其把握不到位、约束不力的情况下,它便会滑向天平的一端。正如“它可以朝‘善’的方向发展,造成积极、健康的结果,即促使人们沿着真善美的方向,在法律和道德的规范下,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也可以朝的‘恶’的方向发展,造成不良的、消极的结果,即促使人们沿着丑恶的方向,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规范,不择手段地谋取个人的私利,造成社会生活一定程度的失序、失范、失信……”[247]因此,价值选择在这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人类的多样性潜在地意味着个体的多样性。而普遍的“人性”存在思想似乎是违背了社会历史的特殊性原则,但是在人类研究的进程中,这种特殊性则是必须要考虑的。正因为特殊的多样性的存在,人们对于事物能否满足主体的需要以及能够在多大程度上的满足是各异的,由于个体在价值判断的基础上作出的价值选择影响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对其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正确的价值判断能够得出正确的价值选择。由于社会主体自身的多样性,那么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便存在一定的主体差异性、多维度性。主体价值选择允许差异性存在方显社会的包容与活力。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确定并强化了个体的“主体身份”和“社会身份”的统一。主体身份的地位和性质决定了社会主体的自由意志,自主选择自己的生活生存状态、决定自己的命运。个体求真、求善、求美的本性必然会充分调动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去实现目标,并且还会有意识地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利益对生活进行反思、批判、调整、重构。这种由反思及重构的过程便是焕发主体活力的过程,也是个体生活主体性的最高境界。

    社会的开放包容反过来又促进社会主体自身潜力的开发,为社会主体活力的彰显提供本体性需要的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的保障。包容的社会意识形态强调差异性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包容所有的价值选择,不符合社会总体利益的价值选择必将是要摒弃的。群体化的社会存在需要一般意义上社会认同和道德伦理的存在,来保障社会有活力但不混乱。社会认同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个体的行为和偏好,建构成功的社会认同对于个人合理融入社会生活、维护个体本体安全、确立生活和道德方向有明显的指导作用。而当代社会认同危机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社会主体“我”的身份感的流失,而这对于个体的自我评价认知、自我实现发展却是致命伤。正如吉登斯在《现代性与自我认同》一书中指出的:“晚期现代性的背景下,个人的无意义感,即感觉生活不能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东西的感受,成为了根本性的心理问题……个体的反思规划创造了自我实现的和自我把握的方案。但只要这些可能性被理解为主要是自我现代性控制体现的拓展,那么它们就缺乏道德意味。”[248]伦理学家泰勒曾经强调认同对于社会主体的道德定位的重要性。认同缺失,就会引发社会认同危机,政治、文化、社会等认同的危机会产生严重的无方向性和冲突偏见等,从而导致社会秩序杂乱无章。随着全球化的风靡,各种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互相冲击交战,但只有适合本国国情的才是最好的。在当今中国最好的社会认同便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核心”两字就明确表明了其是建立在现实社会合理性基础上的,反映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所提倡的价值取向。和谐秩序化的社会稳态的形成,某种共同的意识存在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是根本性的,而这个根本性的问题便是形成“集体意识”。因此,我们应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达成社会思想共识”[249]。

    如果一个社会中道德规范的不在场,或者不再有正当神圣性,那么社会发展便失去了依托,人们一直以来被压制的冲动、情欲便会蠢蠢欲动,百无禁忌,后果便可想而知。“道德的独立性与超越性为人类的创造性活力的发挥提供了无限可能的空间。道德价值的实现既是社会活力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道德支撑,同时也是社会活力的最高道德境界。”[250]道德的价值支撑为建构活力社会提供明确的方向,规范社会主体活力的实践建构。社会主体也即道德主体,受社会道德的内在自律性教化感染,引导心灵向善,朝着活力的“正方向”前进,激发积极健康的活力。道德认同实践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主体行为与社会秩序的统一,尊重多样性与社会认同的统一,集体合作与社会主体的自我调适的统一,实现人与社会的有机嵌合。社会各要素结构之间良性互动与合作本身就蕴含着活力,也不断触发社会活力根源,源源不息的生命活力和创造力便油然升发。

    四 权衡理性与自由,释放社会想象力

    社会主体活力的实践建构除了要注重延伸交往的范围,注重感性与理性的双重把握以及包容多样差异性,更深层次上要打破世俗思想的桎梏,使得理性与自由之间张弛有度。理性与自由越来越成为提高当今社会活力亟须解决的论题和困扰。因此,应当对理性与自由的关系进行重新阐释,探寻理性与自由合理的存在界限,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释放社会想象力、激发主体活力、调动社会大众积极性,促进主体独特的心智品质的养成和多样化的洞察能力的提升,为活力社会的建设提供条件。

    就活力的界定而言,它“是立足于实践基础上的主体自我解放……活力本质上是作为主体的人的实践基础上自由自觉的社会实现,是人们自我解放和自我创造的自由的主体性力量的体现”[251]。这里的自由自觉便是理性与自由科学协调一致的产物。放任自由,走向纯粹的感性,便是本能自我宣泄的非理性主义的放逐,也就失去了自我反省的能力,不能真正自律地生活。理性是一种客观性的力量,这种力量摆脱世俗的束缚,便能建设一个进步的、幸福的世界乐园。但是对于理性夸张性的信仰,也会掩盖人类理性本身固有的局限性,“理性是人们进行自我选择、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能力,但理性本身却不能确立作为这种自我选择、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原因和根据的终极价值”[252]。换言之,理性能够使人类有效率地实践,却不能解释支配理性发挥作用的价值问题。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在其著作——《理性与自由》一书中专门探究了理性与自由的关系,认为理性与自由之间存在着可逆关系,只有在充分考虑个人的合理偏好和价值观的前提下自由才能得到科学的评价。但自由又不能基于人的基本本性行事,自由首先是对可以做出的选择加以考察辩论,最后做出适宜的选择,这里表明自由不能脱离理性而存在。反过来,追求理性也需要实现自由,自由是在人类事务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的理性存在的载体。因此,欲使两者相得益彰,必先有一个促使两者相互弥合的规范。

    理性与自由都是激发社会主体活力的途径和手段,但是推进两者合力最大化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社会想象力,有想象力才能激发主体潜能活力,有活力才有创造力和建设力。C.赖特·米尔斯曾经以想象力为基础重建社会创造力,指出社会大众所“需要的以及他们感到需要的,是一种心智品质,这种品质可帮助他们利用信息增进理性,从而使他们看清世事,以及或许就发生在他们之间的事情的清晰全貌……这种品质……可以称之为社会学的想象力。”[253]社会学想象力作为一种心智品质,能让主体清晰地理解自身现实与周围更宏观的社会现实之间的关系,而理解本质上就是运用人类理性在人类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米尔斯认为:“我们不知人类潜质的限度何在,既有高尚的追求也有自由堕落,既有剧痛也有欢欣,既有令人愉悦的残暴也有理性的芬芳……我们已经开始明白在某一社会中,一代代的人的个人生活;他生活在自己的生活历程之中,而这个历程又存在于某个历史序列之中。因为他正在生活这一事实,他就会对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演进作出贡献,无论这贡献多么微不足道,甚至连他自己也是在社会和历史的推进作用下塑造出来的。”[254]保持这种想象力,才能使社会个体“看到更清更广阔的历史舞台”,看清个体是怎样在杂乱无章的日常经历中错误定位自己的社会位置和对历史发展的意义,理解所置身的时代环境对自身命运有几许的机遇或几重的限制,进而激发公众不再漠然而是积极参与到社会公众话题中去。如此,他们的好奇心得到焕发,养成新的思维方式,历经价值的再评估和重建。这种对社会历史的反思和感受,对个体与总体彼此间联系的捕捉正是构建活力社会的心智品质和洞察力。社会学想象力正成为社会文化生活的主要共同尺度之一,但共同尺度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其他的思维方式和评价尺度不存在。至少这是一个能让人有所获益的手段或途径。

    社会学想象力也可以理解为从一种视角转换到另一视角的能力,并且在转换的过程建立起对社会整体及其组成部分的完整认知。社会学想象力是可以培养的,但又是难以预料的,因为它本身就是各种观念复杂性的重组。现实社会中不仅我们的科学研究者需要社会学想象力,社会大众也需要解放自身的想象力,释放自身能量和活力,培养自身认知和理解社会的能力,打破制度与意识形态的裹挟,孜孜不倦地推进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哲学理论以及方法论的创新与进步,将求知的欲望、破解难题的欣喜与社会责任感、人文关怀融为一体,在社会转型期和文化转向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勇于肩负以集体发展为己任的使命。

    五 启蒙社会理想观念,激励主体活力意识

    就现实性而言,不存在尽善尽美的事物,而主体行为活动又呈现多样性、差异性,人们便转向观念世界中去寻求一种普遍性和确定性来规范自身行为的合目的性和合历史规律性。这种普遍性的和客观确定性的追求就是理想。社会理想是现实人的一种对未来社会图景的一种信念、信仰,有念想才会去奋斗,有信念支撑才会更有活力。理想不仅能够把人类的思维带入一个更加开阔的场域,也为人类自身存在的意义提供一种价值思考。坚定的理想信念和信仰延展、开化人们内心强大的想象力,激发人们对所憧憬的目标情感和拥有欲望,从而调动主体整个生命活力,并形成一种持久不衰的内在力量,内在力量直接或间接地外化为建设充满活力的社会的实践过程。

    人是感性理性存在物,同时也是希望存在物。作为“应然”范畴的理想,它是关于特定对象的未来状况的一种预测、憧憬、预设和观念建构。理想具有超前性、前瞻性、建构性和期待性,它依赖于对现实情境的否定性评价,表达着对美好未来的期许和追求,对于人们的行为观念有着重要的激励、引导和规范的作用。有了理想目标,人类自身的行动才更有方向感,“确立生活的目的并置之于崇高的地位,是成为一个生机勃勃、全面发展的无限度的人所最为重要的因素”。而社会理想则是对未来理想社会的一种超前规划,以对现实社会的批判性的反思为基点,以人类整体实践能力为支撑,也表达着人类自身不断发展着的社会需求。而社会理想的信仰建构是理想社会实践建构的先导,而社会理想则为激励社会主体活力的创设条件和氛围。马克思的社会理想的独特实质是“是”与“应该”的统一,是对现实的解剖与人文价值关怀的统一,也是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统一,以寻找可能性的生活。“未来的理想社会不是一种自洽的逻辑推理,也不是根据经验科学的标准做出的断然预言,它是人与外界矛盾的解决,是传统‘科学’与‘价值’二元分立的消融。”[255]而理想社会的建构从来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这是人的需求本性以及需求的超前性与现实滞后性之间的矛盾使然。社会主体之所以会被社会理想所吸引,本质上讲是因为社会理想体现了人的存在本性之价值需要和价值追求,我们不否认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但这种需要与追求本身使得“乌托邦并不是可以被取消的事物,而是与人类一样长期存在的事物”[256]。现实与理想之间的互相撞击,产生激励社会主体活力意识的永不衰竭的动力源泉,推动社会稳定前进。

    21世纪是高速发展且竞争激烈的时代,各国都把本国综合国力的提升作为关键任务之一,经济基础和科技实力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是一个国家创新力的竞争,一定程度上又是国家社会活力程度的竞争。社会活力的提升归根结底是社会主体活力释放的结果。社会理想作为社会主体自觉的选择,怀揣着明确的目标和意念在行动,但历史活动的结果往往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不一定会取得预设的完美结果。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自觉选择无疑比自发选择的合理范围更大,正确认知选择行为所依仗的主客观条件,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才能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才能避免不必要的代价和坎坷曲折。“人之所以要建构社会理想,是由于世界不会满足人,而人决心改变世界……人建构社会理想和实现社会理想,是人作为主体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的表现,是人对自己需要的一种意识和主观认定。”[257]从这一视角出发,人类欲望形成社会理想观念,创造一个理想社会,就必须体现科学与人文、知识与信仰、理性与非理性、自然主义和人本主义的统一,凡此种种均以主体活力充分发挥为基点。

    “社会理想作为人们对美好未来社会的一种设计、向往、企盼和追求,不是一个本体论意义的存在概念,而是一个评价论意义上的价值概念,与历史生成且又历史发展着的人的需要本性和本质力量相关联。”[258]因此,社会理想与社会主体密切相联,启蒙社会主体社会理想的形成与激发社会主体活力之间存在着依赖相长的关系。一个被每个主体普遍认可的社会理想可以带动主体的非理性因素,养成主体良好的意志品质,激发主体的心理潜力、承受力,所谓“不塞不流,不止不行”。而坚定的信念与信仰是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关键因素。追求事物的兴趣越浓厚、目标越明确,行动力就越坚决、创新度就越大。反之,主体活力的激发,主体意志品质的成熟,也提高了预见的自觉性、合理性,更有利于社会理想的实现。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