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小书:《红楼梦》与中国旧家庭-《红楼梦》记事不忘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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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小说尤其今人所写的武侠小说而登在报纸之上的,往往是两侠斗剑或两侠舌战,经过了一星期,又经过了十余天,还在那处,剑来剑去,或我一句,你一句,辩论不已。我看到这里,常常不再看下去。经过一个多月,总以为应该变更了新花样吧,又把该报取来一看,哈哈,斗剑或舌战还在原处进行,实在令人不能忍受。这就是我不看某一位作家所写武侠小说的原因。

    我很怀疑此一批侠客大约遇到了黄石公,教以辟谷之法,否则不会比剑或比舌,比了两个多月,还是口不干而肚子不饿。吾国的侠客单单不食不饮,就比蓝眼睛、高鼻子的侠客高明。

    我看了《红楼梦》,总觉得曹雪芹不忘吃饭。读者不信吾言,试翻翻《红楼梦》,就可发现数回之中,至少必有一次提到吃饭。纵是吃便饭也写得很详细,如黛玉初入荣国府,在贾母房中吃饭,哪一人捧杯,哪一人安箸,哪一人进羹,陪食的是谁,谁坐在哪一方哪一位,都写得清清楚楚(第三回),就是其例。或写得很简单,单单提了一句,如贾珍之妻尤氏请贾母等于早饭后,到宁府参加家宴,饮酒看花,其一例也。在后者,简单之中,又提到两次吃饭,一是请贾母等“于早饭后”过来,在会芳园游玩。二是此次不过是宁荣二府“眷属家宴”,并无别样新文趣事可记(第五回)。

    人类除神仙外,不能一日不食,所以写长篇小说,不要写得高兴,如黄河之水天上来,不休不息,滚滚下去,奔流到海不复回,而竟忘记了吃饭之事。孔子至圣也,他深知人情,绝不学宋代道学家那样,把食色看作卑鄙恶浊之事,而不肯出之于口,反而大胆地说道:“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礼记注疏》卷二十二《礼运》)关于饮食,孔子云:“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同上卷二十一《礼运》)关于男女,孔子亦说:“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同上卷五十二《中庸》)圣人之重视食色也如此。告子说:“食色,性也。”(《孟子注疏》卷十一上《告子上》)余今学子贡的话:“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色。”饥寒交迫,何暇谈到“色”字?然而色亦甚重要,不过比之于食,要差些许而已。所以孟子说王道,先则曰“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同上卷一上《梁惠王上》),次才曰“内无怨女,外无旷夫”(同上卷二上《梁惠王下》),即王道是从饮食男女方面着手。古代“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但“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贾公彦疏“此月既是娶女之月,若有父母不娶不嫁之者,自相奔就,亦不禁之”(《周礼注疏》卷十四《媒氏》)。盖人类皆有性欲,《诗》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诗经注疏》卷一《国风·关雎》)这只是一首情歌,何必硬说:“《关雎》乐得淑女以配君子,爱在进贤,不淫其色,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焉。”(同上毛亨传)这真是容易了解的,愈注愈不易了解。

    男女问题,即“色”的问题,说到这里为止。关于饮食问题似有补充说明的必要,先哲论政,必不忘民之衣食。孔子说:“政之急者莫大乎使民富。”(《孔子家语》第十三篇《贤君》)又说,“民之所以生者衣食也……民匮其生,饥寒切于身,不为非者寡矣。”(《孔丛子》第四篇《刑论》)“孔子厄于陈蔡,从者七日不食,子贡得米一石,颜回仲由炊之于坯屋之下,有埃墨坠饭中,颜回取而食之,子贡自井望见之,不悦,以为窃食也”(《孔子家语》第二十篇《在厄》)。以子贡之智,颜回之贤,而当饥饿之时,子贡尚疑颜回之窃食,由此可知人类所视为最重要的,还是衣食。所以孔子为政,必以富民为先。“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论语·子路》)。即“富之”乃在“教之”之先。管仲说:“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管子》第一篇《牧民》)多数人民饥寒交迫,而乃教之以仁义,勉之以道德,纵令孔子复生,说得口破唇干,我想人民亦将一笑走开,不愿再听下去。李卓吾说:“饥定思食,渴定思饮,夫天下曷尝有不思饮食之人哉。”(《李氏焚书》卷二《答刘方伯书》)李氏又说,“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除却穿衣吃饭,无伦物矣。世间种种皆衣与饭类耳。故举衣与饭,而世间种种自然在其中,非衣食之外,更有所谓种种与百姓不相关者也。”(同上卷一《答邓石阳》)

    孔子为政,必以富民为先,既欲富民,则不可不言利,只因孔子有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董仲舒又加以阐释,他说:“天之生人也,使之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得乐;体不得利,不得安。义者心之养也,利者体之养也。体莫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义之养生人,大于利矣。”(《春秋繁露》第三十一篇《身之养重于义》)自此以后义利之争充斥乎学者著作之中。到了宋代,道学家虽然板起脸孔,重义而不言利,然而尚有李觏者,他说:“利可言乎?曰人非利不生,曷为不可言……孟子谓何必曰利,激也,焉有仁义而不利者乎。”(《李直讲文集》卷二十九《原文》)又有苏洵者,他固以为“利之所在,天下趋之”(《嘉祐集》卷九《上皇帝书》),所以主张徒义必不能以动人,他说:“武王以天命诛独夫纣,揭大义而行,夫何恤天下之人,而其发粟散财何如此之汲汲也。意者,虽武王亦不能以徒义加天下也……君子之耻言利,亦耻言夫徒利而已……故君子欲行之(义),必即于利;即于利,则其为力也易;戾于利,则其为力也艰。利在则义存,利亡则义丧……必也天下无小人,而后吾之徒义始行矣。呜呼难哉。”(同上卷八《利者义之和论》)

    由《红楼梦》书中不忘吃饭,而竟谈到“义与利”,读者必将认为文不对题。其实,吃饭是利之起点,又是利之重点。世人日夜勤劳,劳苦其筋骨,胼胝其手足,为的什么呢?吃饭而已,穿衣而已。吃饭穿衣不能解决,岁暖而妻呼寒,年丰而儿啼饥,则忿怒之气将勃发而为叛变。西汉之赤眉,东汉之黄巾,晋之流民,隋之群盗,唐之黄巢,宋之方腊,元之刘福通,明之李自成、张献忠,哪一次不是因为吃饭问题,弄到中原萧条,千里无烟?那些坐在象牙塔里,手执玉柄麈尾,高谈阔论,研究老庄思想,均是汉魏华胄,而属于大地主阶级。他们吃饭问题已经解决,故有余闲光阴,作此清谈。至于一般细民,劳苦终日,欲求一饱而不可得,何暇谈到玄理?

    空话太多,言归正题,贾府吃饭到底是依哪一处风俗,我未曾研究,且不欲研究。依《红楼梦》所载,宁荣两府本已分家,既已分家,当然是各爨的。荣府有赦、政两房,虽未分家,亦已各爨,但其各爨并不是贾赦一房在一处吃饭,贾政一房在一处吃饭,而是贾赦与邢夫人两人,贾政与王夫人两人各在各的房里吃饭。古者,男子往往弱冠而婚,翁媳的年龄相差无几,为预防帷薄不修之故,翁媳多不同桌而食,例如“贾珍进来吃饭,贾蓉之妻(胡氏)回避了”(第五十三回)。这不是因为古代男女之防严于今日,反而是古代男女之乱甚于今日,吾人读过《左传》,就可知道子烝其庶母者有之,父纳其子媳为妾者亦有之。社会愈淫乱,礼禁愈严格,所以礼禁的严格不能证明风俗之善良,反而只可证明风俗的邪僻。

    我屡次提到黛玉初进荣国府,在贾母房里吃饭。此时在贾母房里吃饭的,除贾母及黛玉外,只有迎春姊妹三人。贾母等吃完了饭,王夫人方引李纨、凤姐退下,各在各的房里用饭。凤姐为贾琏之妻,贾赦的媳,并不与贾赦、邢夫人同桌而食。凤姐为王夫人的内侄女,亦不在王夫人处吃饭。所以荣府虽然不曾分家,而已各爨分食,此种分食之制是否依吾国古代礼法,《礼》云:“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礼记注疏》卷二《曲礼上》)而况翁媳。何以知贾府有此法禁,贾蓉之妻胡氏回避贾珍,已述于上。就以凤姐言之,当贾琏同黛玉往扬州办理林如海丧事,回京之日,“凤姐命摆上酒馔来,夫妻对坐。凤姐虽善饮,却不敢任兴,只陪侍着。……正说着,王夫人又打发人来瞧凤姐吃完了饭不曾。凤姐便知有事等他,赶忙的吃了饭,漱口要走”(第十六回),“贾琏正同凤姐吃饭,一闻呼唤(贾政唤贾琏商量小和尚小道士之事),放下饭便走”(第二十三回)。此两者都可以证明平时凤姐是和贾琏同在房里吃饭。至于平儿,则有其四样分例菜,有时凤姐高兴,许其同桌而食,然平儿还要“屈一膝于炕沿之上,半身犹立于炕下,陪着凤姐儿吃了饭,伏侍漱口”,而后方能走开(第五十五回)。

    以上只就平素吃便饭言之,至于家有宴会,他们坐法也与今人不同,不用八仙桌,八人一席,不用圆桌,十人一席,而乃随时变更。例如第二十二回,“上面贾母、贾政、宝玉一席。王夫人、宝钗、黛玉、湘云又一席,迎春、探春、惜春三人又一席,俱在下面。……李宫裁、王熙凤在里间,又一席”(此时贾环明明在座,贾政还遣他与两个婆子将贾兰唤来,贾母命贾兰在身边坐了,不知贾环与何人同席);第三十五回,“凤姐放下四双,上面两双是贾母、薛姨妈,两边是宝钗、湘云的”(此时迎春及黛玉均因身体不舒服,不来吃饭,只有探春、惜春来了,不知探春、惜春坐在那里,我想大约是宝钗、湘云坐一边,探春、惜春又坐一边,故云“两边”);第三十八回,“凤姐忙安放杯箸。上面一桌:贾母、薛姨妈、宝钗、黛玉、宝玉。东边一桌:湘云、王夫人、迎、探、惜。西边靠门一小桌,李纨和凤姐虚设座位,二人皆不敢坐,只在贾母、王夫人两桌上伺候”;第四十回,“贾母带着宝玉、湘云、黛玉、宝钗一桌。王夫人带着迎春姐妹三人一桌。刘老老挨着贾母一桌”;第四十回,“上面二榻四几是贾母、薛姨妈,下面一椅两几是王夫人的,余者都是一椅一几。东边刘老老,刘老老之下便是王夫人。西边便是湘云,第二便是宝钗,第三便是黛玉,第四迎春、探春、惜春挨次排下去,宝玉在末。李纨、凤姐二人之几,设于三层槛内,二层纱橱之外”。以上只是临时便餐或游宴,其正式宴会,如第五十三回所记,“贾母花厅上摆了十来席酒,每席旁边设一几。……上面两席是李婶娘、薛姨妈坐;东边单设一席,乃是短榻,靠背、引枕、皮褥俱全。榻上设一个轻巧小几……贾母歪在榻上……在旁边一席,命宝琴、湘云、黛玉、宝玉四人坐着……只算他四人跟着贾母坐。下面方是邢夫人王夫人之位;下边便是尤氏、李纨、凤姐、贾蓉的媳妇(胡氏);西边便是宝钗、李纹、李绮、岫烟、迎春姐妹等。……廊上几席就是贾珍、贾琏、贾环、贾琮、贾蓉、贾芹、贾芸、贾菖、贾菱等”。第七十五回,“凡桌椅形式皆是圆的,特取团圆之意。上面居中,贾母坐下,左边贾赦、贾珍、贾琏、贾蓉,右边贾政、宝玉、贾环、贾兰,团团围坐,只坐了半桌,下面还有半桌余空”。奇怪,贾母居中,左边四人,右边四人,共计九人,何以说“只坐了半桌”。贾母笑道:“往常倒还不觉人少,今日看来,究竟咱们的人也甚少,算不得什么。……如今叫女孩儿们来坐那边罢。”于是令人向围屏后邢夫人等席上,将迎春、探春、惜春三个叫过来。贾琏、宝玉等一齐出坐,先尽他姊妹坐了,然后在下依次坐定。由上举文字看来,贾府宴会如何坐法,实难作一结论,或三人一席,最多不过五六人,或仅一人占一几,千变万化,毫无一定规则,而与今人宴会之坐法绝不相同。喜欢考证之人何不依《红楼梦》所描写的便饭时及宴会时的坐法,以证明曹雪芹确是汉军旗人的曹霑。

    吾曾写过一篇文章(适忘文章的题名,亦忘记发表在哪一个杂志),说明中国的赌博(比赛)及吃饭。中国的赌博及各种比赛,都是单刀匹马,或以一对三(如马将),或以一对一(如比拳术)。赌博若同外国桥牌一样,两人暗通消息,则为舞弊。比赛绝没有和外国之足球、篮球、棒球一样,若干人合为一组,与对方竞争。倘若有人要暗中助我一臂之力,则必加以警告:“你承认我是你的朋友么?承认,请你作壁上观,不要助我。你若助我,不要怪我不知好歹,我将以你为敌人。”这种话在武侠小说中,读者必已看到多次,所以我说:赌博或比赛在吾国,可以培养个人独立作战的勇气,然而因此却丧失了多数人合作的精神。一位中国人与一位外国人比较,孰优孰劣,谁都不能决定,也许中国人还胜过外国人。但一组中国人与一组外国人比较,则中国人常处于败北的地位。为什么呢?自幼缺乏共同作战的训练。

    至于中国吃饭尤其多数人宴会之时,其坐法又与外国的坐法不同,外国的桌子常排作□形,左右对面都可以看到,只要相离不远,亦可以交谈。反之中国的宴会或用圆桌,或用八仙桌。入席之时,往往是熟识的人自动地联合起来,共坐一桌,别桌的人也是一样。因此此桌与彼桌虽然均是主人的来宾,而来宾彼此之间,除同桌之人之外,丝毫不相闻问。所以我谓中国宴会的坐法可以养成中国人喜欢组成小组织的习惯。此种习惯若不消除,则舍小异而采大同的全国团结,亦难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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