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最重要的15次改革-商鞅变法:祖宗之法不是万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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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有人说:“我要把商鞅推为民族英雄,并记中华民族首功,肯定有人反对。但我还是要说,中华民族的统一,商鞅功不可没。”这样的赞誉,商鞅受之无愧。

    魏国人才外流西戎

    商鞅变法发生在秦国,这和后来的秦朝是两码事,虽然前者是后者的祖宗。在春秋时期,秦国还是地处西北一隅的一个诸侯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关东之地。拿税制来说,鲁国在公元前594年就实行了“初税亩”,即按田亩征税,不分公田、私田,凡占有土地者均按土地面积纳税,税率为产量的10%,这样是一项充分调动生产积极性的政策。但秦国到公元前408年才实行,整整落后别国186年。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大变革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代替。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手中握有的权力也越来越大。新兴地主阶级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当时各国纷纷求变,魏国的李悝、楚国的吴起先后变法。

    原本就处于落后状态,如今竞争对手又都出台新政策,在当时微妙的“国际”局势下,秦国在发展的十字路口上没有别的选择,只有变法。

    秦孝公元年,即公元前361年,秦孝公下令求贤,广泛征召能献计使秦国强大的人才。求贤令没有白发,它把商鞅惊动了。

    商鞅是卫国的公族,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是小贵族。他年轻时曾经拜当时的改革家李悝为师,好刑名之术,学成后先到魏国,为魏相公叔痤门客,做了中庶子,相当于现在的教育局局长。

    公叔座知道这个人胸有笔墨,但想再考验一下他,所以一直没向魏王推荐。这一拖就拖到了公叔座归天的时候。国之栋梁大限在即,魏惠王无奈又着急,于是亲自去看望他,想听听他的看法。公叔座知道不能再拖了,便对魏惠王说:“现在的我的中庶子商鞅,虽然是个年轻人,却有奇才,希望我死之后大王能把国政全部交给他,由他去治理。”魏惠王听后默默无言,他有点怀疑公叔座是不是病糊涂了,怎么能把国家大事轻易交付一个年轻人,他又不能直接反驳相国,所以就不说话。公叔座知晓魏惠王的意思,所以当魏惠王快要离开的时候,公叔座一摆手,屏退左右随侍人员说:“大王如果不愿意任用商鞅,就一定要杀了他,不要让他活着离开魏国。”魏王答应了他的要求就离去了。

    公叔座把商鞅叫到跟前,很诚恳地说:“刚才大王来探望我,并询问能够出任国相的人,我推荐了你。但是我看到大王的神情似乎不大同意我的建议。所以我本着先忠于君后考虑臣的立场,劝大王假如不任用你,就把你杀掉。大王答应了我的请求。现在你赶快走吧,要不然就要人头落地了。”商鞅听从老师的话,收拾行李,当即上路。

    就这样,风华正茂的商鞅离开了魏国。魏王举棋不定的态度注定魏国不是他一展才华的地方,另寻一个识人的君主方为上策。魏王后来不得不自己所导致的人才外流付出代价。据《史记·秦本纪》记载,商鞅在秦孝公元年入秦,三年变法,五年为左庶长,十年为大良造。二十二年,商鞅迫使魏国献河西之地与秦苟和,魏惠王这才恍然大悟,叹曰:“寡人恨不用公孙座之言也!”

    当然,商鞅的最大贡献并不是用兵,而是变法。在秦国的二十几年里,他曾经两次变法,终于使秦国崛起,虎视关内。

    没有硝烟的嘴上战争

    商鞅带着老师李悝的《法经》,离开魏国,西入秦国,到秦都雍,觐见孝公。商鞅初见孝公,先献三代的“帝王之道”,继献齐桓、晋文的“霸道”,都不合孝公胃口。孝公认为要实现“帝王之道”或“霸道”需时太长,不能迅速改变秦国落后的局面。

    商鞅了解到孝公的意图后,再献“强国之术”,恰合秦孝公之意,他当即录用商鞅。时间很快就过了三年(公元前359年),商鞅摸清了秦国国情,向孝公提出变法革新,尽管遇到了很大阻力,但商鞅据理力争,坚持“治世不一道,使国不法古”的主张。推行如此重要的变法自非易事,为了确保新法的制定,商鞅首先必须取信于君。为了说服孝公,商鞅曾与甘龙、杜挚等要臣进行过一场激烈的辩论。

    要改革就要触及到各种利益,这次变法首先触动的就是那些富人和一些达官贵人,有许多大臣在秦孝公面前进言,要他慎重对待,不要听信商鞅那一套。秦孝公很是为难:从道理上来说,他认为商鞅的变法主张切中要害,他愿意实行;但是从感情上来说,他又觉得这一棒下去必将得罪了大部分臣子,高级领导内部就不稳定了,想到这里,他又不敢实行这种变法。

    他心里没了主意,就把大臣召集到一起,听听他们的意见。

    一个叫甘龙的大臣首先发言:“我们国家现在的制度是祖先传下来的,祖宗的家法怎么能变呢?”大臣杜挚说:“变法肯定会带来国家的不稳定,老百姓乱了起来,那还了得!”实际上他们考虑的主要是自己的利益。

    商鞅却理直气壮地说:“你们说现在的法是祖先留下来的,那么那一套法真能使国家富强起来的?天下哪里有一成不变的法?只有变法适应时事的发展,国家才能兴旺,才能成就我们的霸业。”商鞅和保守派大臣你来我往,唇枪舌剑。在改革这场大战没有打响之前,国家高层内部火药味十足。

    理越辩越明,一场大辩论之后,秦孝公更坚定地站在商鞅一边。任何一个改革的进行都需要一个论证的过程,这场发生在两千多年前的争论,为商鞅争取了国君强有力的支持。

    针对甘、杜等人的陈词滥调,商鞅既总结了“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的历史经验,又申明了“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的现实意义,从而最终赢得了孝公的信任,改革近在咫尺。

    向土地要效益

    商鞅时刻牢记着这样一个原则:自己辛辛苦苦主持的变法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强秦”,而强秦的根本则是“国富”和“强兵”。国富首先必须要有社会生产的发展,才能创造出大量的社会物质财富;要想强兵并在剧烈的兼并战争中,能克敌制胜,也同样需要具备充足的物质基础。

    在封建社会里,农业是整个社会的支柱产业。国家财政赋税收入、广大人民的衣食生活需要都得向农业要效益。国家的军事实力、战争的兵源和粮草器备等也都离不开农业生产。

    土地是农业社会中最重要的经济要素,可以说一个农业国家对土地资源利用程度直接决定了这个国的实力。精明的商鞅认准了这一点,他就从土地入手,扎扎实实地做了两件事情,向土地要效益。

    商鞅改革的第一件事情即废除秦国的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

    在商鞅变法之前,秦国还普遍实行落后的井田制。在这种制度下,土地只有一个主人就是秦王。在秦王之下,无论是下一级被赐予采邑的封建领主,还是直接在土地上劳作的农民都不是土地的所有者,而仅仅是土地的使用者。也就是说,他们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更没有转让权。这里面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一方面,土地名义上归最高统治者所有;另一方面,真正在使用这些土地的领主却对土地通过世袭的方式将占有权固定化了,长此以往,双方势必发生冲突。

    为此,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所谓“阡陌”,就是指“井田”中间用以灌溉的水渠,以及为了灌溉而开辟的纵横道路,纵的水渠和道路就叫称“阡”,横的水渠和道路就叫“陌”。这段话的意思是商鞅用政治权力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并规定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如果百姓愿意,还可以去开发荒山。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盘活了土地关系这一个危机丛生的局面。那些原来隐瞒自己田产以逃避国家税收的诸侯再也无法隐藏自己的土地数量,于是国家财政收入明显增加。

    现在第一件事情已经做完了,就是让人有地可耕。下面要做第二件事情,就是要让地有人去耕。当时,秦国内部关系复杂,外部诸侯连年攻战,人们颠沛流离,加上婴儿的死亡率很高,所以人口还是比较少的。国家一下子腾出来这么多土地后,就必须想办法找出足够的人去耕种,荒地不能提供任何产品。

    商鞅想了两个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他颁布一条法令。如果一家有两个儿子,但是又坚持不肯分家,那么就要多收一倍的赋税,用强迫分家的办法将大家庭分解成小家庭,通过加强劳动者各自在生产中的主动性,借以提高劳动力的作用,从而去耕种更多的土地。

    但是,这种内部消化终究是有自己的极限的,于是商鞅又出台新措施。

    秦国接壤的三晋之地韩、赵、魏三国的处境恰与秦国当时情况相反,这些国家地少人多,人民无地可耕。因此,商鞅从秦国情况出发,为了解决“地胜其民”的矛盾,获得发展农业生产所需要的劳动力,采取了使三晋之民来秦的“徕民”政策。他为实现这一政策,给予迁入秦国的农民较优待遇,“利其田宅,而复之三世”,即不仅赐予田地,还连续三代免去这些移民的赋税。结果,三国的农民大量流入秦国,这些人由于特殊待遇,不用去上战场,一心一意地搞生产,其实为秦国一个固定的生产劳动群体,专门负责农业发展。

    这个措施还有一个潜在的好处:从政治上来说,由于三晋之民来秦从事农业生产,秦国原有的农民就可大量抽调征召入伍,并可长期在外作战,增强了秦国的军事力量;同时,还使韩、赵、魏三国的农业劳动力大量外流,既破坏它们的粮食生产,又减少其兵力资源,达到削弱三国的经济、军事实力的目的,可以一举两得。秦国农业生产发展了,足食强兵,而三晋则乏食缺兵,这就决定了秦国富强,三晋后来被秦兼并的命运。

    可以说,商鞅在向土地要效益的过程,使秦国日富一日,也使韩、赵、魏三个对手元气大伤,可谓高明。

    尘埃扬起,看虎狼秦师

    前面提到商鞅变法的两个核心:富国与强兵。在向土地要效益的过程中,秦国已经实现了由穷变富的目标,经济的强大,只能说是一个富国,但谈不上是强国,无论在哪个时代,没有强大的军事实力做后盾,富国将失去安全感。更不用说在那个群雄逐鹿的年代,有了军事才有了生存的资本。强军计划正是商鞅变法的一大内容。

    据出土的一篇秦代文献记载,在一次的战斗中,士兵甲杀了一个敌人并把他的首级摘下。而士兵乙企图杀死士兵甲,把那个首级归为己有,却被第三个士兵发现,于是图谋不轨的士兵乙当场被捉拿归案。

    这简直让人不寒而栗,秦军在战场上为对手的一个首级竟要自相残杀!是什么驱使他们对敌人的首级如此渴望?这支军队为何如此“走火入魔”?这就不得不谈变法下秦国的强军之路。

    应该说,商鞅对于秦国军事的改革符合了秦人的生活习性和文化传统,从而练就了秦国的虎狼之师。在中国历史上,秦人的文化和秉性是独一无二的,这很可能跟秦人的历史有关。秦人出身于大西北的山川沙砾之间,经常要面对游牧民族的侵扰。在当时关东高度发达的中原文明眼里,秦人基本上和野蛮是同义词。虽然秦人一直在努力学习中原文明,但他们从骨子里看不起中原文明那些优雅精致、中庸谦让的伦理道德,他们认为这些道德都是虚伪透顶的东西,也是华而不实的东西,在秦人的心目中,崇尚武力是天经地义的,为自己的利益而竞争是自然的不能再自然的事情。

    商鞅在变法的时候,彻底废除了世卿世禄制,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共分为二十级爵位。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这句话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士兵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在这个爵位序列表中,各级爵位后均附有相应的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以及穿戴的等次。

    只要打仗打得好就可以授爵,一授爵就有一定的土地和一定的房子。以此类推,士兵的生活和打仗息息相关。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当时很多贵族子弟都是将门出身,谁也不愿意自己败坏了祖上的名声,所以贵族青年也是热情高涨地去战斗。

    按照当时的秦律,如果一个人想要解救坐牢的父母,只需要在战场上斩获两个敌人首级就可以了。如果他的妻子是奴隶,也可以转为平民。而且商鞅规定:通过军功获得的爵位是可以由父传子的——如果父亲战死疆场或者病死他乡,他所获得的功劳可以记在儿子头上。这也意味着,一旦一个人在战场上有所成绩,父母老婆孩子都将得到客观的回报。

    在利益驱使下,士兵们争抢敌人首级就不难理解了。可以想象,在秦军将士的眼中,敌人的头颅就是换取地位和财富的等价货币。

    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韩非子曾经这样记录自己初次接触秦人的感受:秦人听说要打仗就急不可待,他们跺着脚、光着胳膊往前冲,脑子里根本就不会想什么生死。想象一下这样一支军队:他们光头赤膊,奋勇向前,任凭羽箭在他们头顶呼啸;他们左手提着人头,右胳膊下夹着俘虏,几乎是红着眼睛在追杀自己的对手。害怕了吧?这就是秦军,战国时期的虎狼之师,现在有人甚至将秦军列为中国历代战斗力最强的十支军队之首。

    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六国的军队和秦军相比,就像鸡蛋碰石头。另一方面,秦国依靠自己的虎狼之师在不断的对外战争中,进一步增强了国力,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草原地区先后被武力征服,纳入国家版图。

    虽然军功授爵的方式大大促进了秦国的发展,但它同时也为商鞅的悲剧下场埋下了伏笔。《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乱世需用重典

    作为法家的代表人物,商鞅对法律有着近乎膜拜的信任。他所开展的一系列变法活动,都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商鞅把法比做载重负走远道的马牛和济大川的船楫,视作是保证农战等方针实施和治国治民的手段,认为必须要运用政治权力设立法律制度,才能使“游战之士迫于战阵,万民疾于耕战”,从而达到“国治而地广,兵强而主尊”的目的。否则,如果舍法而治,则不仅无法治民和强国,而且还会使民为乱。

    在依法治国这个大的系统工程中,商鞅主要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执法严明、普法教育。

    在法律执行方面,商鞅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从修刑开始,即改革刑法,取得变法的法律保证。中国有句古话叫“刑不上大夫”,意思是对于贵族来说不能用刑罚制裁。但是商鞅偏偏向这个老规矩说“不”,他反复强调“法不阿贵”、“刑无等级”,从而剥夺了贵族的特权,让他们知道自己在法律面前和普通平民是一样的,这样加强了变法的权威性,充分保证了变法能够顺利的实施。

    对于卿相、将军、大夫和庶人,无论过去有功或是有善,只要他“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就一律罪死不赦。由于变法中的一些措施如废井田在很大程度上触动了贵族阶层的利益,所以他们就开始反对商鞅的政策。为了加强对于商鞅的反对力度,他们找到当时的太子作集团首领。太子甚至以身试法,想看看商鞅的反应。有一次,他故意触犯商鞅定下的刑律,但是商鞅并没有向这些太子等有权有势的人低头,他认为法律的制定,并不只是用来制裁老百姓的,自古以来各国法令的混乱,基本上都是从上面开始混乱的。如果上面都难以做到,法律只能是些空头条款。所以他主张对太子的挑衅行为要严加追究。但是,太子毕竟是要继承大统的人,身上背负着国家众人,不好直接处罚。于是那两位唆使太子违抗新法的老师成了替罪羊,一个脸上被刻上了墨字,另一个则因屡教不改被割掉了鼻子。这件事情的影响很大,老百姓看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对于国家的法令产生了敬畏。拿太子开刀起到了“杀鸡儆猴”的作用。

    在普法教育方面,为了让吏民能遵守和执行各项法律制度,以法治来达到治民治国的目的,必须使全体吏民皆能知法。因此,他制定了明白易知的统一法令条文,确定专门制定和执掌法令的法官等,以使吏民知法。《商君书·定分篇》中规定“法令皆副置”,还“置法官,置主法之吏,以为天下师”。凡是老百姓想要了解法令的,都可以去问法官,时间长了,在秦国没有不清楚秦律的人。商鞅认为,这些使吏民皆能知法的措施,可以让“万民无陷于险危”,而起到使“吏不敢非法遇民”和使“民不敢犯法”两方面的作用。

    经过商鞅的努力,新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很明显,这句话里涵盖了当时的民风、社会治安、经济建设三大方面的进展。总的来说,商鞅的基本原则就是“乱世需用重典”,即使只是犯了一些最轻微的罪,比如在街道上乱弃灰土,就要被处以在脸上刺字的重刑。在商鞅看来,所有人都要守法,否则后果相当严重。这种过于依赖法的高压威力的做法,表面上看起来确实颇有成效,但是要知道在这风平浪静的表象下面,人们的不满也在慢慢积累着,它在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爆发。

    商君空余身后恨

    果然,商鞅的刻薄少恩所带来的问题在其变法的过程中暴露无遗。法不容情在法制社会的今天看来很合理,但在以权治国的古代社会无疑走进了历史的快车道,远远地超越了所处的时代。不论因何触法,只要触犯了他订下的法规,你就得受各种重罚。一时间多少人因此饱受皮肉之苦,多少人因此满怀怨恨而终,多少人因此亡命天涯。商鞅一味按照自己的理想改造大秦,却不知严酷的刑法在伤害了无数权贵和百姓的同时,最终也伤及了自己。

    还是一个“利”字在作怪:要变法,肯定要损害当权者的眼前利益,而大多数人更关注的是眼前的利益。他们能看到的就是商鞅的不识时务:太子犯法,商鞅也敢处罚,这也太离谱了。固然这样的举动在天下人面前立威,但同时又何尝不是在作茧自缚。

    同时,商鞅自身也作了一些不怎么光彩的事情,其中最让人诟病的就是用故交欺诈。那时候秦魏两国正在交战,商鞅托人带信给魏公子昂,就说好久不见,想饮酒叙旧加斡旋双方。魏公子信以为真来赴会,可是商鞅却趁机将魏公子谋杀。虽说战场上无交情,但是这种利用他人的感情欺诈,实在是不那么道德。这就给天下的百姓造成这样一种错觉:这个主政的商鞅大人让天下人都诚实守法,自己却不讲道德,是个说话不算话的小人。

    商鞅还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过于张扬。在秦的变法初具成效后,商鞅开始有些飘飘然。他到处与别人大谈自己对秦国的贡献是多么大,言外之意秦国没了他就马上崩溃。大话说到这个份上,一个叫赵良的隐者规劝商鞅不要这么嚣张。谁知商鞅已经被自己的功劳迷惑了双眼,他甚至拿自己和辅助秦穆公称霸诸侯的五羖大夫并论,认为自己已经超越了五羖大夫。赵良实在受不了他的自吹自擂,就举了一堆例子说明商鞅比五羖大夫差得太远,并且警告商鞅变法过于急功近利,如果再贪恋名位荣华,必将身败名裂。最后,他劝商鞅要想活命,只能急流勇退,见好就收,赶快离开秦国。但是商鞅最终没有听从赵良的劝说。

    悲剧的大幕已经拉开。

    秦孝公还在世的时候,就曾经一度有人对他说,秦国人不知有秦国之法,只知有商君之法,提醒秦孝公提防商鞅功高盖主。但是,秦孝公对商鞅还是有自己的看法的,他想给商鞅改过自新的机会。

    但等到秦孝公死后,太子即位,一切都变了。公子虔等人告发商鞅要造反,派官吏逮捕商鞅。商鞅逃到秦国边境的关口时,想要住旅舍。但他没有携带证明文书,旅舍的主人不知道他就是商鞅,说:“商君之法,留宿没有证明的客人要犯罪。”商鞅不禁感慨作茧自缚,长叹道:“想不到新法令的弊端达到了这样的地步。”连夜溜出秦国去。

    到了魏国,魏国的人都怨恨他欺骗公子、打败了魏国的军队,不肯收留他。商鞅想转道去其他国家,魏国的人说:“商鞅现在是秦国的叛贼,秦国强大,它的叛贼跑到魏国来,如果不让他回去的话,恐有不便。”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商鞅返回了秦国。回到秦国后,他潜逃回自己的封地商邑,与部属及家臣发动当地的兵士向北进攻京兆郑县。秦廷发兵征讨,在郑县的黾池商鞅被杀。秦惠王用车裂之刑把他的尸体撕裂示众,说:“从来没有像商鞅这样造反的。”他的家人也逃脱不了被杀的命运。

    英雄气质和莽汉味道

    商鞅虽然惨遭不幸,但他所开创的变法大业却因顺应了历史潮流而成不可逆转之势,并最终对秦朝的统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综观他一生的悲喜剧之后,不难看出他是一个英雄与莽汉的合体。

    说他是英雄,首先是因为他的英雄事迹:他推翻了秦国落后的奴隶制度,使秦国走进了封建社会这个更高一级的社会形态。把商鞅变法放在商鞅本人所处的时代来看,从中可以看到商鞅变法的积极意义。绵延了近两千年的奴隶制度到了春秋晚期,已经完全暴露了腐朽的迹象。通过变法完成从奴隶制度向封建制度的转变已经势在必行,只是商鞅顺应了时代潮流,在他手中完成了变法而已。在一系列轰轰烈烈的政治经济改革之后,当时的中国社会已经基本上完成了封建制度的确立和发展。这一点,是谁都无法否认的事实。

    说他是英雄,是因为他的英雄气概。他喊出了“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在那乱世争雄的时代,各种学说漫天飞舞,秦国也面临着痛苦的选择。国家的命运,是做羔羊还是做屠夫,选择在此人的出现之后有了答案。商鞅果断地废弃了斯文的儒家学说,选择了铁血法家的道路。正是有了英雄人物的存在,秦国才得以大步的迈进,在乱世中闯出一条血路来。如果商鞅畏惧封建贵族的威胁,变法就是天衣无缝也难以实行。商鞅身上所具有的过人果敢和坚强的意志,置生死于度外,实为英雄气质。

    接下来,说说他身上的莽汉味。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商鞅习惯用比较严厉的手段来完成变法,后人对此一般是褒少贬多。可以说,这一点是商鞅性格的硬伤。商鞅本人极其固执,“不撞南墙誓不回”,在他制定的法律中,动不动就要处人以极刑。史料记载,商鞅曾经在一天在渭河边就宣判并处决了六七百名犯人,鲜血把渭河水都染红了。

    商鞅身上的莽汉气质还表现在他不会掩饰和处理官场之事。他不懂迎来送往之术,他不懂如何才能逢迎上级,他不懂为自己的将来铺路,他甚至在惩罚过太子之后都没有登门解释。在他的眼中,只要把事情做好了,就是对得起国家,对得起天下。但是,他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常识:要想作出成绩,必须先保存生命。所以,一些必要的圆滑周转时不能省略的,在这一点上,商鞅是欠缺的。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商鞅变法,是中国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它使地处西北边陲的秦国走进了一个新时代。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在那个战乱频仍的年代,商鞅变法取得了如此大的成功,不能不引发后人的思考。

    人们常把成功归结于天时、地利、人和。同样,不想让改革半路夭折,也要等到时机成熟。有了天时、地利、人和之后再适时而动,就离成功不远了。商鞅在舌战群儒的辩论会中,充分利用孝公急于让秦国富强起来的心理,从各个角度阐述了自己的施政纲领可以使秦国强大起来,这就达到了预定的目的。

    改革向来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对策划人和老百姓都是如此。在一些新措施付诸行动时,在大多数人眼里,它并没有附带信用的标签。谁都想作壁上观,等着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去试验改革者的可信度。因此,变法或改革都要取信于民,在这一点上,商鞅一诺百金的故事可以做个很好的注解。

    这个故事说的是,商鞅起草了一个改革的法令,但是怕老百姓不信任他,不按照新法令去做。于是商鞅就派手下人在都城咸阳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并且贴出告示说:“谁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就可以得到十两金子。”不一会,南门口围了一大堆人,大家议论纷纷。有的说:“这根木头谁都拿得动,哪儿用得着十两赏金?”围观的老百姓纷纷议论,有的说:“搬根木头就能得十两黄金,这是耍我们吧?”有的说:“没准儿左庶长真的说话算话呢!”反正是大伙儿你瞧我,我瞧你,就是没有一个上去扛木头的。商鞅知道老百姓不相信他,就让人把告示上的赏金提高到五十两。没有想到赏金越高,看热闹的人越觉得不近情理,仍旧没人敢去扛。正在大伙儿议论纷纷的时候,人群中有一个人跑出来,说:“我来试试。”他说着,真的把木头扛起来就走,一直搬到北门。商鞅立刻派人传出话来,赏给扛木头的人五十两黄澄澄的金子,一分也没少。这件事立即传了开去,一下子轰动了秦国。老百姓都知道商鞅的法令是有信用的,所以对以后的改革产生了很大的便利。

    由于变法或改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保持改革的顺利进行和改革的成果,还要有个框架来规范行动,这个框架就是法制。

    商鞅以重法著称,他极力主张以“法”代“礼”,反复告诫秦孝公“不可以须臾忘于法”。他把变法中那些行之有效的措施用法律这种硬性制度规定下来并强制贯彻,巩固它取得的成果。改革能否“传宗接代”也是要依赖法制的力量,法在则一切都在。可以想象,如果商鞅不是依靠法制,而以人治,那么当他死后,随着统治者的变化,变法就有可能终止或废弃。然而事实却是商鞅虽然被车裂,但是他的那些政策并未被废除,改革仍在延续,并最终使秦国国势一日强于一日,完成了统一大业。历史上,人亡政息的事情时有发生,一个生命的结束也宣告着他的政治主张随之埋入黄土,张居正就是个例子。他未能以法的力量来延续政治见解的生命,最终前功尽弃。

    商鞅之身因变法而无以完整入土,他死后,人们对其评价不一,或肢解改革,或截取一个面来审视他,但谁也没有否定他震烁千古的勇气。他留下了一个走向强大的国家,秦一统中华,他的变法有不可磨灭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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