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思维的敏捷性
指思维活动的速度和效率。思维敏捷的人在思维的具体过程中,反映速度快,在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等心智操作过程的几个阶段,能在较短时间内迅速完成。他们同思想迟钝、僵化的人截然不同,在处理问题时,能适应紧迫的情况,积极地思维,周密地考虑,准确地判断,迅速地作出结论。
(三)思维的广阔性
指能突破思维活动的局限性,而使思维活动的范围扩展到必要的广度。具有思维广阔性的人考虑问题既全面、周到,又不忽视局部、细节;既照顾到事物本身,又照顾到与该事物有关的各种条件;既考虑到事物的现状,又分析到其历史和发展前途。支部书记要具有广阔性的思维,必须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较丰富的经验,占有较全面的信息。这样,思考问题的路子会多,思维的变通性较大。
(四)思维的深刻性
指思维过程能抓住事物的规律,预见到事物的发展进程。思维深刻的人,善于透过纷纭复杂的现象而深入到问题的本质;善于从结果追溯到原因;从偶然性中发现必然性;从现实推测未来。在思考和处理问题时,能抓住要害不放,穷追不舍,求其究竟,善于从多要素、多层次、多结构、多机制、多过程、多功能、多因果等多种联系上分析和综合问题,从而深刻地揭示事物的内在本质和必然性。
(五)思维的逻辑性
指思维能严格遵循着逻辑规律进行。斯大林在回忆列宁时说:列宁演说中的逻辑力量好像许多万能的手从各方面把你钳住,使你无法脱身,你不是投身,就是失败。一个精明能干的工作者,思维具有很强的逻辑性,他们提出问题明确、明晰;论证问题有条有理、有主有次;表达思想感情流畅而简明。
(六)思维的独立性
具有思维独立性的人善于独立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不因受别人的暗示、影响、干扰而动摇起来。他们不因循守旧,不依赖别人,不盲目附会,而是解放思想,敢于破除迷信,敢于向陈规陋习、传统观念挑战,敢于提出新假设、新观点、新理论、新方法,并且通过实践检验是否正确。爱因斯坦很重视思维独立性的培养,他指出:“发展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一般能力,应当始终放在首位”。
(七)思维的灵活性
指思维活动依据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机智”。具有灵活性思维素质的人,能根据不同情况和条件灵活地运用知识和经验;在解决问题时,能随时依据实际情况,灵活地采用具体的解决方法。
(八)思维的创造性
指思维活动不是简单地重复与模仿,而是善于对现有要素进行合理而机智地运用和组合,从新的途径上创造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具有创造性思维的工作者,平日表现点子多、道道多,有独到的见解。
(九)思维的批判性
指思维拓展时对已有的知识经验、方式方法能根据新发现的事实作出评价,肯定正确,纠正谬误。具有批判性思维的工作者,不“唯上”、不“唯书”、不“唯己”、不“唯众”、不“唯洋”,一切都放到客观事实和科学真理审判台上裁决。
二、分析和综合
客观世界的一切都是统一性与多样性、整体与部分、系统与要素的辩证的统一,这就内在地规定了认识既要运用分析的方法,又要运用综合的方法,并把二者辩证地统一起来。
(一)分析法
是指在思维过程中,把复杂的、整体的事物分解成为组成它的简单要素,然后分别加以研究,找出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各要素彼此之间的关系,达到认识事物本质的目的。一般说来,分析总是把一个大而难的问题分成若干小而易的问题,把事物化整体为部分,化复杂为简单,以便着手解决;或者不断地深入事物内部的层次,认识事物的内在本质。所以,分析方法体现了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近及远、由表及里的整个过程。
(二)综合法
是指把客观事物的各个部分、方面、要素的认识统一起来,在思维中形成对客观事物整体认识的思维方法。综合不但可以把互相密切联系的事物连结在一起,从而获得更高一级的认识;而且还可以把表面上看来似乎不相关的事物融合在一起,从而获得新的更高的认识。在运用综合方法时,必须贯彻唯物辩证法的原则,不能搞“随意的综合”、“机械的综合”。两者都抹煞了事物内部各组成部分的有机联系。
(三)分析与综合的辩证关系
分析与综合在方向上、运动上是对立的,因而不能用一个代替另一个,但又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分析与综合是辩证关系。首先,分析是综合的基础,没有分析就没有真正的综合,脱离了分析的综合,是一种直觉的模糊的综合。其次,综合是分析的完成,综合巩固和发展了分析的成果,使人的认识得到提高,分析离开综合,只能得到一些支离的互相隔绝的片面材料。再次,分析和综合相互渗透、相互转化,分析中有综合,综合中也有分析。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要求我们在开展工作中,既要看到树木,又要看到森林,不要满足于一孔之见或局部的分析,就用来盲目的指导自己的行动。
分析与综合相统一的方法,对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例如,进行调查研究的过程,也就是分析与综合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大致程序是:从综合开始,即对事物有个笼统的概括的了解;经过分析,即对事物的各个组成部分、各个方面深入分析、了解;再回到综合,即对事物有个全面、深刻、具体的了解。对于一个比较复杂的认识对象来说,我们往往要经过综合——分析——综合的多次反复,才能取得比较深刻的认识。
三、抽象和具体
人的认识总是由感性的具体阶段,经过抽象规定(抽象规定指客观事物某方面的属性在思维中的反映),然后由抽象规定上升到包含着各种本质属性的理性具体。感性具体——抽象规定——理性具体,这是认识的具体运行过程。这里包含着三个方面的内容:1.感性具体是认识的起点,理性具体是认识的结果。前者是有形的,可以捉摸和可以直接感知的东西;后者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内在的各种本质属性的统一的反映,是许多抽象规定的辩证综合,是对事物的对立统一的揭示。
2.抽象是由感性具体上升为理性具体的方法和手段,它本身并不是目的。也就是说,它是把事物的某一属性、关系、方面在头脑中单独地抽取出来的方法。
3.存在着两条不同的思维道理:一条是从感性具体上升到抽象规定;另一条是从抽象规定上升到理性的具体。
例如,有的外国人到中国来考察,首先是和中国人接触,看到中国的城市、农村、企业、学校、政府,等等,这些都是感性的具体;然后通过研究,抽象出我国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等多方面的特点;最后,再把这几个方面的特点辩证地综合起来,获得“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理性具体的认识。
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思维方法,对于实际工作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在实践过程中,要想完成预计的任务,达到既定的目标,自己的思想就必须符合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这就要求我们要具体地、全面地、发展地看问题。所谓具体地看问题,就是对具体矛盾进行具体分析。所谓全面地看问题,就是对问题要从多方面去看,不仅要看到问题的这一面,而且要看到问题的那一面;不仅要从正面看,而且要从反面看。所谓发展地看问题,就是从前进中认识事物,处理问题。
四、全方位思维方法
全方位思维也称多维思维,它是对事物进行多角度、多方位、多因素、多层次、多变量的系统考察、研究,力求认识事物的整体及其发展规律。刘啸霆同志认为全方位思维有下列特点:1.多向性。即从多方面思考问题,把事物的相互联系看做多样性的统一。这种多向性依赖以下四种机制:(1)发散机制,如对一个问题的解决,有多种设想、多种措施,有选择余地。(2)换元机制,即对考虑问题的各种因素(如时间顺序、空间排列、位次等级)重新组合,可能产生新的思路。(3)转向机制,思维在某一方面受阻时,能马上转变另一方向,以便摆脱“山重水复”的窘况,而达到“柳暗花明”的境地。(4)创优机制,虽然得出答案,但不满足,仍用心寻找最优答案。
2.多层次性。即认识、把握对象的层次,如认识对象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经历了哪些阶段或层次,发展趋势如何?对象的组成结构,具有什么样的层次?实践证明,认识的层次越多,表明对事物的认识越深入;反之,就意味着认识的贫乏与肤浅。
3.跨越性。思维的进程可省略某一步骤,对次要方面暂不顾及,加大思维的“前进跨度”,这可以提高思维功率。
4.开放性。思维的“全方位”本身就意味着开放性,如果把某一种思维封闭起来,也就无所谓“全方位”了。人们的思维只有在开放中才能增加对客观事物认识的思维渠道,开拓新的思维角度。全方位思维要求多种思维并存,在“并存”中互相“争论”,以不断开拓“思维空间”,达到全面、深刻认识事物的目的。
5.综合性。即运用多种思维形式,把思维对象的各个方面,各种因素综合为一个整体,以形成立体的思考。刘啸霆认为综合思维能力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智力杂交能力,即善于兼容并蓄、选取前人智慧宝库中的精华,通过巧妙地结合,形成新的认识成果。
(2)思维统摄能力,即把大量已被证实的思维内容概括到高度抽象概念中去,并通过这种概括来把握事物的全貌的思维方法。例如,当一个人读完了一本书,经过“细嚼烂咽”之后,列出大纲,通过大纲就可统帅全书的内容。统摄思维几乎在各个领域、各个环节都能得到运用,例如,“文明生产”、“弹钢琴领导方法”、“条件反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等,有的简明扼要,有的形象生动,它们都包括极为丰富的内容和深刻的内涵。倘若没有统摄思维为我们“创造”了这么多概括力极强的概念,那么,各级领导所从事的领导活动,就不知如何的困难了。可以说,一个领导者的统摄思维能力是反映其领导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
(3)辩证分析能力。它要求我们不仅惯于分析事物的正面,吸取成功的经验,而且能分析事物的反面,探究失败的教训,从中概括出带规律性的东西,更好地开展工作。
客观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又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我们所处的时代是“立体”时代,党的干部要重视提高自己的全方位思维能力,使自己的头脑更加聪慧。
五、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事物的质和量是相互制约的。质是具有一定量的质;量是一定质的量。因此,我们在工作中要善于运用定性方法,又善于运用定量方法,并使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一)定性方法
定性方法是侧重考察事物质的规定性的一种认识方法。所谓质,就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部固有的规定性。事物的质是由事物内部矛盾的特殊性决定的。定性方法也可叫定性分析方法。其主要形式有三种:(1)简单比较定性法,即通过对未知事物与已知事物外部性状的比较分析,以确定未知事物质的规定性。(2)系统定性法,即通过对事物的要素、结构和环境等方面进行系统分析,把握事物质的方法。(3)矛盾定性法,即通过对事物内部矛盾的分析,把握事物质的方法。由于事物是在不断运动、变化的,还应对事物的新旧质进行具体分析,以确定事物正处于由什么旧质向什么新质飞跃过程之中。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认识事物的质或属性是非常重要的。例如,要处理一个问题,要进行一项决策,首先必须对这一问题或决策对象的性质进行判断。如果没有定性方法,人们就无法认识和区别事物,因而也就做不出科学的判断和决策。
(二)定量方法
定量方法是侧重从量的视角来研究和认识事物的方法。所谓量,是事物质的范围和等级的一种规定性。它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水平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在工作中,认识与掌握事物的数量关系极为重要。例如,说一个企业是亏损企业,亏损100元与亏损100万元是区别极大的。
定量方法也可叫定量分析方法,是指认识主题通过对事物的量、量的变化及量之间关系的分析、研究、推导或运算,更深刻更精确认识事物本质的方法。定量分析的具体方法、形式很多,是一门独立的科学。它分静态定量分析法和动态定量分析法。前者又分标量分析、向量分析、序量分析;后者又分尺度分析、定势分析、最佳分析、极限分析。毛泽东同志说,要做好工作,就一定要“胸中有‘数’。这是说,对情况和问题一定要注意到它们的数量方面,要有基本的数量的分析。”要真正做到胸中有“数”,就应重视运用定量的方法。
(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定性方法与定量方法相互区别,二者不能替代,但它们又是紧密联系、相铺相成的。定性是定量的前提和基础。人们只有用定性分析的方法,认识了事物的质,才有可能对其进行定量分析。定量又是定性的深化和发展。人们运用定性方法,认识事物的质,这仅仅是认识事物的第一步,是认识的开始,这种认识往往是肤浅的、模糊的。随着认识的深化和发展,人们就用定量方法把定性方法所获得的对事物质的认识推向更深刻更精确的层次。定性与定量是相互渗透、包含的。一方面,定性中包含着定量;另一方面,任何定量方法也都包含着定性方法。量总是特定质的量,不同质的事物有不同的量。
我们应当自觉地把定性方法和定量方法有机结合起来,以达到对事物由感性到理性、由模糊到精确、由浅层到深层的逐步深化的本质的认识。在实践中要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是只注重定性而忽视定量的倾向,如思想方法上的简单化、绝对化、“一刀切”等。二是只注重定量而轻视定性的倾向,如企业生产只重视产品的产量,而忽视产品质量;只重视产值,而忽视效益等。举例说,有两个冰箱厂,甲厂年产20万台,乙厂年产10万台,但甲厂的质量差,只能用8年,而乙厂的质量好,可以用20年,从量来看,甲厂是乙的2倍,而从质上看,乙厂的10万台却等于甲厂的25万台(即: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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