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宋词可以这样读-青玉案(年年社日停针线)无名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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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衫著破,归心似箭

    本词在《阳春白雪》、《翰墨大全》、《花草粹编》等书中皆列入无名氏之作。唯《历代诗余》、《词林万选》题作黄公绍。这首词是思归怀人之作。它之所以由无名氏经过辗转而堂皇地列在著名词人的名下,说明它曾流传很广,并且有着较高的审美价值。

    “年年社日停针线,怎忍见、双飞燕?”社日是古时祭祀土神的日子,分春社与秋社,《统天万年历》云:“立春后五戊为春社,立秋后五戊为秋社”,这里指春社。每逢社日,妇女有停针线的习惯,《墨庄漫录》云:“唐宋妇人社日不用针线,谓之忌作。”张籍诗亦云:“今朝社日停针线”,此即诗人所本。诗人一开始就着意于远方的爱妻:在这社日来临,百无聊赖之际,她一定会因思念异乡的丈夫而愁绪万端。由于诗人用春燕的成双反衬夫妻的分离,所以,不用细致的描写,一个忧伤憔悴的思妇的形象便如在目前。“年年”二字下得尤其沉痛,它暗示读者,这对不幸的情侣已经历了长期的别离,今日的忧伤只不过是往昔的延续罢了!

    “今日江城春已半,一身犹在,乱山深处,寂寞溪桥畔。”此三句写诗人自身的寂寞,因和意中人凄凉的处境遥相呼应,更显得沉着动人。春日已过大半,自己却仍在乱山深处、溪桥之畔淹留,固守离愁之苦。“乱”字包含了诗人全部的况味,它既意味着身世的孤独,又象征着离愁的紊乱和深重。这样,词中的“乱山”就不仅仅是一个客观存在,同时也是惹起诗人愁思的情感化的产物,它的沉重与凄凉,使我们自然联想到词人精神上的压抑。

    “春衫著破谁针线,点点行行泪痕满。”这两句的意思是:春衣已破,谁为补缀?想到此,不由得泪洒春衫。此处看似俚俗,实为词人的卓越之处。因为词人表达相思之苦,一般不外乎两种情形,或以物喻愁,或直抒胸臆,诗人抛弃了陈旧的套式,从夫妻这一特殊的关系着眼,选择了日常生产中最普通的“针线”情节作为表达情感的契机,这样就具体而不抽象,真切而不矫饰,正如贺裳所评:“语淡而情浓,事浅而言深。”

    “落日解鞍芳草岸,花无人戴,酒无人劝,醉也无人管。”这四句是全词的关键所在,也是写得最精彩的片断。它的高妙之处在于把思念之情落实到具体事物上,因此显得充沛之至,缠绵之至。从形式上看,它很像晁补之的《忆少年》起句:“无穷官柳,无情画轲,无根行客,”排句连绵直下,给人以气势非凡之感。从意境上看,它更接近李商隐的诗句“纵使有花兼有月,可堪无酒又无人”的韵味:当红日西沉,诗人解鞍归来,虽有鲜花,却无人佩戴,以酒浇愁,又无人把盏,醉后更无人照管。这是多么凄楚的情景!于此,诗人的情感恣肆,笔调放纵,但读来并不会使人产生轻薄之感,此中奥秘,正如陈廷焯所说:“不是风流放荡,只是一腔血泪耳。”

    年年社日停针线,怎忍见、双飞燕?今日江城春已半,一身犹在,乱山深处,寂寞溪桥畔。

    春衫著破谁针线?点点行行泪痕满。落日解鞍芳草岸,花无人戴,酒无人劝,醉也无人管。

    社日:指立春以后的春社。

    停针线:《墨庄漫录》载:“唐、宋妇人社日不用针线,谓之忌作。”唐张籍《吴楚词》:“今朝社日停针线。”

    著破:穿破?眼社日?演指立春以后的春社。

    年年春社的这一天,妇女们都会停下手中的针线。我孤孤单单,叫我如何忍心看那成双成对飞回栖息的春燕?现在,江城的春天已经过去了一大半,我依然形单影只,孑然一身,独自栖宿在这乱山深处,徘徊在这寂寞的桥畔。有谁来为我缝补那穿破的春衫呢?那上面已经点点行行,被伤心的泪水沾满了。夕阳的余晖中我解下马鞍,歇息在芳草萋萋的岸边。真是可悲又可怜,花儿而虽然鲜艳但是却没有人来佩带,虽然有美酒,但是喝酒却没有人来相陪相劝,喝醉了更是没有人来照管。

    土地神与社日

    农历二月初二是土地真君的生辰日。土地真君就是所谓的“社神”,俗称“土地公”、“土地爷”,也称“福德爷”、“伯公”、“福德正神”等。二月初二被称为“社日”。在中国古代,祭祀土地公的“社日”分春、秋两次,一次是二月初二,一次是八月十五,称为“春祈”、“秋报”。《岁时广记·社日》引《统天万年历》曰:“立春后五戊为春社,立秋后五戊为秋社。”而春天的祭祀活动要大大胜过秋天的祭祀,因为首先春季的社日是土地公的诞辰日;其次春天正是播种的关键时节,正所谓“一年之计在于春”。因此,一提到对社日的祭祀,人们更看重“二月二,龙抬头”的日子,其目的也是为了祈求农业丰收。

    《说文解字》云:“社,地主也。”“社”字的本义是指管理土地之神。相传社神勾龙是水神共工的儿子。当共工触断天柱之后,勾龙协助女娲补平九州的裂缝,被黄帝封为“后土”,专门掌管四方土地。由于土地是“生养万物之母”,“有土斯有财”,民生日用衣食所需,皆取自土地。但由于古代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缺乏对自然界的认识,只好对自然顶礼膜拜,于是便产生了自然崇拜。在古人的心目中,天地皆有神灵:天上的日月星辰、风雨雷电、霓虹云雾;地上的山林川泽、鱼虫鸟兽、土地庄稼,莫不具有灵性,往往能主宰人类的命运,决定人们的生活。因此,古人对祭祀神灵极为重视,认为“国之大事,惟祀与戎”。

    在中国古代,根据地貌特点,将土地划分为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即湿润的平地)等五类,合称为“五土”,而社神即是五土的总神。稷是五谷(稷、稻、黍、麦、豆)之首,被尊为谷神。《白虎通。社稷》载:“王者所以有神稷何?为天下求福报功。人非土不立,非谷不食。土地广博,不可遍敬也;五谷众多,不可一一祭也。故封土立社示有土尊;稷,五谷之长,故立稷之也。”在古人的眼里,土地和五谷同样重要,同时都要祭祀。《商君书·更法》云:“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礼记·曲礼下》:“国君死社稷。”又《檀弓下》:“能执干戈以卫社稷。”社稷已经成了国家的象征。

    正因为古人将社稷视为国家的象征和生存的根本,因而对于社神的祭祀才会隆重和热烈。春播之前,人们祈祷他的保佑;丰收之后,人们要报答他的恩情。对社神的祭祀,上至帝王,下至各级官吏及全体百姓都要参加。《礼记·祭法》称:“王为群姓立社,曰太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为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可见古人自君王至大夫以下是层层立社的。每逢“社日”时,民间还要专门成立祭社的社会组织,也叫“社”;还要堆好方形的“社坛”,坛顶分为:东、南、西、北、中五部分,分别铺以青、红、白、黑、黄五色泥土。所上供的祭品有:牛、羊、猪、鸡等各种牺牲,这就是所谓“以血祭祭社稷”(《周礼》)。在有些地区,社祭完毕以后,人们还要举行“分肉”仪式。《荆楚岁时记》曾这样记叙:“社日,四邻并结,综会社牲醪,为屋于树下,先祭神,然后飨其胙。”

    社日的民间活动,到唐宋时最为普及与热烈,社日成了百姓们的一个重大节日。至于乡间农村,则是处处鼓乐阵阵,欢歌畅饮,很多人都是喝得大醉,方可罢休。唐人王驾有《社日》一诗,记述的就是这番情景:“鹅湖山下稻粱肥,豚棚鸡栖半掩扉;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

    元、明以后,民间社日活动的规模逐渐式微。遍布各地山陵园地的社坛逐渐演变为各种土地庙。尤其在农村,不论是在村口、路边,还是在田间、地头,经常可以见到它的踪影。有些小土地庙只有坟头大小,虽显简陋,但人们相信土地真君会尽其护土之职,只要好好地给他供奉香火,他就会让地里五谷丰登。

    北京地区对社神的祭祀也很热闹,《京都风俗志》有这样的描述:“二日为土地真君生辰,城内外土地庙,香火不绝,游人亦众,又有放花盒灯香以酬神者……”据载,旧时北京城内的土地庙有数百座之多,那满城的祭祀盛况是可以想见的。

    北京有座社稷坛,是明、清帝王祭土地、谷神的地方,为明朝永乐19年(1421年)所建。坛为汉白玉石砌成的三层方台,上铺黄(中)、青(东)、红(南)、黑(北)、白(西)五色土,以象征五行。坛北为祭殿(今为中山堂)和戟门。自清朝帝制被推翻之后,这里不再有祭祀活动。1914年改建为中央公园,1928年为纪念孙中山而改名为“中山公园”,此园名一直延用至今。

    鹅湖山下稻梁肥,豚栅鸡栖对掩扉。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唐 王驾《社日》)

    庭前春鸟啄林声,红夹罗襦缝未成。今朝社日停针线,起向朱樱树下行。(唐 张籍《吴楚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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