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痴日记-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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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家(二月十九日)

    ”樱花祭“,祭什么?祭自己的岁月流逝,也祭春天的短暂。

    既然”无计留春住“,只好及时行乐、罚依金谷酒数。

    生日过了三天,每次经过那盆花,有个好处,就是会想到才过完生日,但也有个坏处,想自己已是“望六”之年了。接着坐在花前用餐,看好多玫瑰都垂了头,又有时不我予,一天天往下溜的伤感。

    长枝玫瑰是在玫瑰生长时,经过“摘心”,把侧生的花芽摘掉,使中间的花朵集全枝之力,才能长得强壮挺直的,按说应该特别持久,为什么才三天,就垂头?想必花店没良心,用了冷冻多时的,尤其在这情人节过后。为了情人节,花店从一个多礼拜前就开始存玫瑰,届时卖不完,当然进了我的花篮。

    不过想想,情人节送玫瑰,有送一朵的,用玻璃纸包着,绑上红丝带;有人送十二朵,凑成一打;又有人送二十四朵,还有人一送就是九十九朵、九百九十九朵。且不论那花是不是第二天就垂了头,或送去时已经半垂头;送玫瑰,不都是一种象征吗?如此想,儿子送来这篮花,就算都冻过,只要我接到时漂亮、欣喜,甚至惊叹,不也达到象征的目的了吗?

    但我还是伤花之逝。我是那种很会吟风咏月、伤春悲秋的人,每次看到茶花,还漂漂亮亮,就由枝头坠落,都忍不住要找盆水,作“浮花”欣赏。去日本时,也见他们这样做,想必与我有同样的不舍。但是日本人对樱花就不同了,不是他们不想留,是樱花不留,而且樱花一落便成花雨,一瓣瓣落英缤纷,惜花人就算在树下挥手抓,也抓不到几片,只好坐下来慨叹。正因此有“樱花祭”,祭什么?祭自己的岁月流逝,也祭春天的短暂。既然“无计留春住”,只好及时行乐、罚依金谷酒数。

    如此说来,花之凋,没什么不好;只怕不凋,反而少了意思。花要凋也最好快快化作尘泥,不要像木棉花,既死未死,硬赖在地上,由边缘开始生锈,反惹人嫌。怪不得有谓“死则欲其速去”。死,又不死透了,最是麻烦。

    现在就因为这篮花半生半死,使我拿不定主意——我应该再摆几天,等她死得差不多了,然后把整篮提出门扔掉,使其“速去”,还是立刻插进瓶中,救几枝是几枝?

    对于切花,人们有不同的表现。有些人忍不得见花凋,起初落一两朵,还捡起来扔掉,如果再见几枝不精神,一副早晚要凋的样子,即使剩下的大部分还在盛放,他也会毫不考虑地扔掉。我在台北住的大楼下面,就见过好几次,一大把一大把红色的石斛兰和黄色带斑点,好像穿长裙女孩的文心兰,被人抛弃。说实话,我真不舍,想捡回家;也直骂,不知哪家太太或先生如此浪费。

    不过后来有一天去个朋友家做客,亲眼见那女主人,就将这么一大把花,看都不多看一眼,便扔进装满厨余的垃圾袋。我知道她出身农家,平常也节省,想不通为什么能有如此大手笔。后来听她老公说,她有洁癖,又是完美主义者,容不得碗盘有一点缺口,也容不得瓶里有残花,她甚至容不得自己不化妆出门拿报纸。“她啊!如果有一天失了火,还一定得先化了妆,才会往外逃。”她老公说:“她嫌儿子、嫌丈夫,我两天不洗头,她就要叫,所幸……”那丈夫神秘地笑笑:“她也嫌自己,只怕有一天她会因为嫌镜子里的自己,于是把自己从世界上扔出去。”

    跟她比,我恰恰相反,即使整丛繁花,只剩一朵,我也会小心地把残花摘去、朽枝剪去,再修修下面的“切口”,然后换个小瓶子供着。大水晶盆里插几十朵玫瑰是美,在小可乐瓶里插一朵玫瑰也很美,有时候我觉得明窗净几插一朵玫瑰,更有几分优闲雅逸。

    于是我开始动手,拿了五个大大小小的瓶子,都装上水,再为那些花做分家的安排——完好如初的东亚兰,外加几枝银柳,进了从河南带回的钧瓷瓶中;玫瑰花进了高脚宽口的水晶瓶,香雪花和小紫花进了小瓷瓶,郁金香多半凋得不成样子,只好扔掉。还有一枝玫瑰已经低了头,但花瓣仍结实,则找来细铁丝,先刺入花托,再往下面的枝子上缠,硬把她挺了起来,并插在细而直的水晶瓶里。正好女儿走过,我说:“你要不要这小瓶玫瑰?”把花递给她,她居然高兴地接去,让我有些开心。只是跟着又想,为什么没把那些依然挺立的大瓶玫瑰给她,反挑了最弱小的一瓶,那一朵会不会才放在她桌上一天就凋零了呢?我又奇怪,为什么在我心里,那小小一瓶,绑了铁丝的,好像反而比其他的更有分量?我其实是把我最喜爱、最得意的一枝花给了女儿。

    或是因为那花原来低了头,却被我小心地救起来了吧!或许因为我觉得在那里面有些怜花惜玉的情怀,又或许因为那枝花就像我,将老了,还不服老,硬是挺直腰杆,孤零零地站着……

    暗示(二月二十三日)

    近两年读园艺书,才知道杜鹃品种上万,但原生种一半以上出自中国,由几厘米的小灌木到十几米的大树。

    有一年冬天去沈阳,起床时打电话问总机天气如何。那小姐居然说:“你自己看嘛!我跟你说,不准的啦!”大概怕我不高兴,她又解释:“因为我在地下室,连窗子都没有,告诉你的只是气象预报,搞不好,我说晴天,窗外却在下雨,你能不骂我吗?还有,冬天出不出太阳、刮不刮风,就算一样的气温,感觉可以差十万八千里,不如你从窗子看看路上的行人,就知道了。”

    她这话说得还真有理,从那时起,我出外旅行,都用看行人的方式了解天气。看大家都穿得厚厚的,甚至拉紧衣领,自然知道风寒;看外面大太阳,却人人拿着伞,则八成会下雨。一大堆理论、数据,远不如实地观察,否则就是“宁信度,毋信屦”。

    不过这方法回到家就不管用了。我后面临湖,不见人影,前面虽有马路,但冬天连车子都少见,更别说行人了。所幸卧室窗外有一大丛山杜鹃,可以供我观察。

    “山杜鹃”是中国人的俗称,为的是跟一般庭园里的小叶杜鹃有分别。洋人对山杜鹃和一般杜鹃也有不同的名字,前者叫Rhododendron,后者叫Azalea,如果查英汉词典,则一个是“石楠”,一个是“杜鹃”。其实怎么看,山杜鹃都是杜鹃,譬如叶子互生在枝梢,“伞房花序”,从众叶聚集的地方,冒出一堆“钟形花”,多半是五瓣,而且在最上面一瓣上有许多小斑点。大概也因为这些斑点,古人创造“杜鹃泣血”,落在花瓣上成为“花溅泪”的神话。

    杜鹃是我最爱的花,一方面因为她在春天令人惊艳,一开一大片,而且她显然很能适应环境,否则像台北那样的城市,路边的杜鹃怎可能挣破覆盖的灰尘,年年盛放,甚至小阳春都少不了由她表现。至于台大校园和阳明山的杜鹃花海,就更不用说了,尤其在我年轻的记忆中,杜鹃花丛里有女朋友的剪影,更多一分浪漫。

    不过后来出国,看到山杜鹃,又是另一种惊艳。记得第一次,逛巴黎香榭丽舍大道旁边的杜维丽公园。我大概是五月去,山杜鹃正盛放,红的、紫的、白的、黄的、粉的,还有深深像暗绛丝绒的,被深绿色油油亮亮的大叶子托着,是真正的花团锦簇。还有一次美国维州的朋友带我游大烟山,见一片“映山红”,全是杜鹃。钻行其间,不得不弯腰侧身,只闻耳边蜜蜂嗡嗡叫,简直是误入一片花海,差点迷了路。后来听朋友说,那是野生杜鹃,漫山遍野。

    近两年读园艺书,才知道杜鹃品种上万,但原生种一半以上出自中国,由几厘米的小灌木到十几米的大树。而今国际园艺最珍贵的“云锦杜鹃”也是由中国引进。这个我信,因为有一年我上峨眉山,大雾,别说“佛光”了,连“金顶”都没看清,倒是在走向金顶的路上,隐隐约约看见两边盛开的山杜鹃,粉白粉白,含着露珠,在雾里,美极了!

    我窗外的杜鹃,就是山杜鹃,刚搬来时,她还在我窗下,大概因为我年年施杜鹃专用的酸性肥料,不过两三年,已经蹿高两尺,而今我只要坐在床上就能欣赏。这花实在可爱,冬天外面一片萧索,她长青,叶子又足有半尺长,一大丛一大丛,给我十足的绿意。春暮,小杜鹃开完了,她才登场,一簇簇,隔窗望去有点像绣球花,繁华极了。而且除了观叶赏花,在隆冬还有个好处,是取代“温度计”,我只要瞄瞄她的叶子,就能知道外面的温度。

    植物的叶子都会呼应环境,譬如三伏天大太阳,好多树叶会耷拉,你可以猜她是因为水分不够,没力气而垂下,也可以想,她因为受不了那么烈的太阳,所以用“耷拉”的方法,把受光面积减少。等到阳光小了,就算不浇水,那原本垂下的叶子们又会展开。

    何止夏天,其实冬天的植物,虽不怎么行光合作用,仍然随时在调整叶子的斜度。我窗外的山杜鹃就这样,冬天天暖,它把叶子向四边撑开,享受日光浴,但是只要有一点寒,她就垂下些;假使寒到零下一二十度,那原本与地面平行的叶片,能变成垂直。非但如此,每片叶子还会蜷缩,远远望去,好像枝梢挂着许多小小圆圆的管子。我曾想,既然天寒,如果有太阳,她更应该把叶子撑开,多吸收一点“光能”才对,为什么反而瑟缩呢?但是接着哑然失笑——她们不正像隆冬街上的行人吗?太阳比不过天寒,真冷了,还是拉着领子瑟缩比较保暖。

    早上老婆喊“看看Rhododendron,都直了,多穿一点!”扭开百叶窗,果然看见一簇簇蜷缩的叶子,上面虽没结冰,也无雪,却好像在发抖,于是猜想,掠湖而来的寒风,恐怕造成的“风剥削”远远超过昨天气象预报的零下三度。

    听气象员的话,不如自己看看窗外。我又想起沈阳那位接线生的妙论。

    野火(二月二十五日)

    它们突然冒火,突然冷却,又突然死灰复燃,使你悬着、挂着,拿不起也放不下,更为了安全,得紧紧守在旁边。

    雪下了一整天,到傍晚才想到,屋里的干柴已经用完了。

    大半个冬天,都用存在车房里的柴喂养我的壁炉。那是暮秋砍树时存下的,因为砍的是我最珍视的“马苹果”,所以叮嘱砍树人锯成两三尺的小段,供我烧火。我喜欢马苹果,主要是因为在自然历史博物馆的刊物上看到介绍,说这是一种已经要绝种的化石树,学名叫OsageOrange(Maclurapomifera),会结一种圆圆大大的绿果子,因为马爱吃,所以俗称“马苹果”。书上又说马苹果长在水边,它的枝子特别坚韧,印第安人以前拿来作弓。这事我早发现,因为院子里常有断枝掉落,别的树枝都一折就断,只有这马苹果不同,她的纤维特长,可以看到一细条一细条地延着枝子分布,但又不像柏树那样旋转,对了!也可以说她长得像台湾绘本名家几米画的树。我曾经捡到一根,长不足两米,粗不过三厘米,我先用脚踩,心想一脚下去必断,却差点伤了脚踝;又把一端伸到两棵相邻的大树之间,用杠杆原理,使全身之力去推另一端,居然也被弹回来,可见她有多韧,做成的弓会多强。还有一点,我相信马苹果的纤维非但有弹性,也必定十分紧密。因为我在湖里捞起不少枯枝,表面已经泡得黑黑黏黏,居然还坚硬无比,大有海边拾到黑檀的感觉。可想而知,若用这树作墙作柱,甚至作瓦,必能历数十年而不朽。

    正因此,当我知道临湖的两棵马苹果死掉一棵时,曾经很伤心了几天。只是接着想,毕竟还剩一棵,而且这树不易腐,说不定砍下的大树干可供我木雕,剩下的小枝还能用来生火。提到生火,就有些窃喜,因为过去捡起马苹果的枯枝,我都扔进了壁炉,欣赏它变为火凤凰的美。现在有一棵四丈的大树倒下,能让我享用多久哇!

    于是叫砍树的工人,把那一截截锯好的马苹果全堆在车道边。但是接着想,大前年砍树时也这么堆,碰上大雪,铲雪车为了给车子开道,把雪全推到边上,害我不得不在雪上挖洞,钻进去掏柴,实在太辛苦。于是又找来手推车,把那些柴运进车房。但我并未把柴堆在地上,而是放在另一个金属的推车上。因为知道堆柴的地方最易引诱白蚁,许多人家闹白蚁,都是由于把柴堆得太靠近房子,这跟穿得太暴露,引人性犯罪同样道理。小小的推车放不了太多,又搁了一批在工具架上,剩下的则运到前面院子的角落。

    现在车房里的柴用完了,只好穿上雪衣、套上雪靴,到院角去寻柴。这个堆柴的地方是我精选的,既离房子够远,不致白蚁之害,又隐藏在好几棵大树之间,平常根本看不到。妙的是,自从堆了这几十根半米到一米直径的木柴,每次走到那边,都有一种野趣,好像郊游时走到树林深处的人家。且令我想起《湖滨散记》里的梭罗,也在他的小木屋旁放了这么一堆柴。

    对于住在寒带荒郊野外的人家,“柴”真是太重要了,所以除了堆柴,还往往有柴房。我曾在纽约上州的一个小屋外,发现柴堆的面积比那房子都大。于是想,当“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时候,那人家会有多么“放心”。就算电断了、瓦斯没了、连电话都不通了,一家人只要有一堆马铃薯、一堆柴,加上个火种,就能守在小屋的火炉边,平平安安度过。

    这么说,南方的读者或难体会,我从前也一样,看电影里齐瓦哥医生到铁道边,拆公家的围墙,差点被抓去枪毙,心想“多不值得”,可是而今再回忆那画面,想起齐瓦哥医生的家,和冻得两颊泛红的孩子,那些破破烂烂的木板突然变得无比珍贵。

    可不是吗!自从我点壁炉,连坐车时经过树林,看见其中倒下的大树,或高速公路边工人把树锯倒,我的心都会猛跳,真想跳下去抓几块回家。有一阵子常走路去学校接女儿,经过一段林边小径,看到落地的断枝,我非但自己拿,还叫女儿帮忙。每次父女二人拿着过红绿灯,都觉得两边车子里有人偷笑。他笑什么?他笑,必定因为不懂烧火之乐,尤其不懂烧“野柴”之乐。对的!这种枯枝朽木的“自然柴”,在城市里已经不时兴。大家图省事,就算围炉,也常去买人工合成的柴。那是用蜡油、木屑或固体酒精组成的,半米长,十几厘米宽,外面包着蜡纸,一点就着,而且没什么烟也没怪味道,更不会爆火星,又一燃几个钟头,不必操心。问题是,这还有什么意思?岂若我的野柴,餐风饮露几十年,里面可能有已经朽了的心、蛀了虫的洞,或小鸟藏进去的泥土,表面有啄木鸟啄的一排排孔眼,和一片片浅绿色的苔藓。又譬如马苹果的紧密、柳树的松软、松树的油脂,各有各的风姿与特质。虽然不易燃,但也像不易捉摸的女生,有许多说不出的意外、可能与惊喜。它们会因为里面有水,一下子爆开;会因为其中被蛀成了木粉,而成为星星点点的“烟花盛会”;还可能由于油脂滴落而作出噗噗的喟叹。它们突然冒火、突然冷却,又突然死灰复燃,使你悬着、挂着、拿不起也放不下,更为了安全,得紧紧守在旁边,如同恋人。

    锈痕(二月二十六日)

    “锈”不尽然可恶,有些恶是必要之恶,如同生蛆的创口,因为蛆吃去腐肉,反而使新肉早早长出来;也好比霉菌,生霉是坏了,那”坏种“却能杀菌。

    下午从窗子往外看,松鼠正扒着我的“小鸟喂食器”猛吃,先敲窗子赶它,不管用,又冲到后门想要出去打,但是才把门拉开一线,那鬼家伙就跑了,却不跑远,站在栏杆上盯着我看,大有“我退一步,它进一步”的意思。这态度令我咬牙,想非好好教训它一顿不可,于是由前门出去,蹑手蹑脚地绕过右边院子。那家伙果然又高高爬上了喂食器。可是我才弯着腰走出屋角几步,它就看见了,抖着大尾巴跳了下来,气得我大声吼着冲过去,但是接着听见旁边树丛里轰一声,浓浓密密的石楠立刻露出个缺口,还有白白褐褐的断枝。走近看,听头顶上唰一声,赶快躲,只见白光一闪,又轰然巨响,才发现原来是屋顶的冰雪滑落。

    天哪!幸亏有这树丛把我隔开了,否则那一大块连雪带冰的东西,从三层楼高的地方飞下来,打在头上还得了?

    每年冬天,不知有多少人被屋顶滑冰砸得脑袋开花,讽刺的是,这种惨剧常发生在公署和教堂前面。大概最有保佑的地方也最危险吧!不过想想,确实死在这些地方比较走运,因为政府和教堂都有钱,赔得多,而且反正是百姓的钱、教友的钱,没什么人争,给得十分痛快,说不定连死亡证书和作弥撒的钱都省了。相反,如果我今天被自己屋顶的滑冰打死,谁赔?岂不亏到姥姥家?

    自从刚来美国时,听说附近教堂有人被屋顶滑冰砸死,我每次经过那教堂都会抬头看,想冰是怎么下来;下来之后,砸在头上,又是怎样像断头台一样,有“削”的效果。观察二十多年,我愈来愈了解,为什么在公署和教堂前特别容易被打。

    首先,那砸死人的公署,八成是个又大又老的建筑,而且里面有十分气派的大厅。教堂也如此,哪个教堂不大,又为了不遮视线,尽量少设柱子?也就因此,那公署大厅和教堂,总有着幅面很大的屋顶。于是可以想象,当天寒地冻,先下大雪,雪积在屋顶上,再连着几日奇寒,屋顶上将会结成多大多厚的冰。接着好戏上演,来了一群市民到公署大厅里聚会,或一群教友到教堂礼拜,成百上千的人演讲、唱诗,歌咏、颂赞。人的热气往高处跑,大厅和教堂为了表现高顶的气派,又往往没有水平的天花板隔离,造成外面冰雪与屋顶接触的地方融解;这时候管风琴再一发动,圣诗班再一开口,掌声再一响起,那震动不正像我在院子里对着松鼠吼叫,使已经岌岌可危的冰雪滑落吗?碰巧这种“因缘俱足”的情况,又往往发生在将要散会的时刻,于是造成“方才走出教堂,就蒙主宠召归天”的现象。

    相信自从人们离开穴居,盖了房子,且发明“坡顶”,在寒冷的地方,就有了这样的悲剧。人不笨,也当然有对策,所以即使打死人的教堂,也不会全没防备。在北美几乎每个高高坡顶的大建筑,在屋瓦上都有挡雪的东西,那可能是一长条一长条的金属,也可能是一小块一小块凸出的东西;好些为了装饰,还用铜制,上面铸着花纹。相信有这挡雪的小东西,除了减少滑冰伤人,许多跳梁小丑,也才能在失足滑落时保住一命。

    屋顶的斜度,如同山杜鹃的叶子,是很有学问的。大凡“阳光带”,像是西班牙、法国南部、意大利、西西里和摩洛哥这种地方,屋顶都比较平,因为当地没有雪,不怕雪积得太厚,把房子压垮;相反的,寒带的屋顶就都斜,有些甚至斜得惊人,活像一枝刚削好的铅笔,“指天”立着。为什么?为了不易积雪!也为了不伤人。既然一点雪都不会在上面停留,当然不会有滑下来伤人的情况出现。同样的道理,南方的桥就是桥,北方的桥却常在上面加个顶子,成了所谓“廊桥”,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北方人为了躲雨、赏景,所以多此一举,岂知北方人是怕大雪压垮了桥;冰天雪地,不好重建,又断了交通,会完蛋。所以那廊桥必有个斜斜的屋顶。

    只是这下又有个难题了,你以为尖顶房子都那么容易盖吗?错了!想想,像是中国南方那种薄薄的一小片一小片,只是虚虚放着、叠在一起的瓦;屋顶如果太斜,只怕冰雪没伤人,瓦先滑下打了人。所以无论东西方,都是在发明可以环环相扣的瓦之后,才能盖很斜的屋顶。尽管如此,假使要建“耸立”的尖顶,还是得用瓦以外的“木头”或“金属”材料。

    用木头建屋顶,对许多人是匪夷所思的,但是只要你往北美北欧走走,就会发现好多房子全用柏木瓦(Cedar);甚至可以说用木瓦盖的房子更珍贵,为什么?第一,因为木瓦多半用柏,它贵。第二,柏坚硬而且耐久防虫。第三,它不怕冰冻的胀缩。第四,它不容易导热,有冬暖夏凉的效果。加上一点——如果你把房子建在树林中,它能跟风景融为一体,不致突兀。

    至于用铜做屋顶,也有道理。它恰恰与木瓦相反,容易导热。所以当石瓦、砖瓦、木瓦上面的雪都未融时,铜顶上常已经干干净净了。那是因为屋顶的热能很快从铜片传导出去。或有人说,铜多贵,又会生锈。这也是外行,未免把古人看扁了。岂知即使用铜片打造的“自由女神”,那铜片也不过一块钱美金硬币的厚度。所以自由女神只是薄薄的铜片被金属架子撑在那儿的“空心大老倌”!或又问,那么薄的铜,怎能维持几百年?这就是铜的一妙了。要知道,铜生的“铜绿”是“碱式碳酸铜”,表面只要有了这铜绿,就好像加上一层保护膜,使下面的铜不再容易被腐蚀。也正因此,那国之重宝、邦之名器毛公鼎、散氏盘,厚如“编钟”、薄如“摇钱树”的许多古铜器,才能埋在地下几千年,仍然毫无缺损地保存到今天。所以“锈”不尽然可恶,有些恶是必要之恶,如同生蛆的创口,因为蛆吃去了腐肉,反而使新肉早早长出来;也好比霉菌,生霉是坏了,那“坏种”却能杀菌;又像是水果发酵,不堪吃了,但是当它坏到极处,就成为酒,使它非但不坏,而且愈陈愈醇。

    何况铜绿是多美的东西啊!如果你学油画,便知道世上最难画也最美的就是古老建筑的铜绿。那绿,亮不是真亮,艳又不是真艳,有时还因为屋顶的水流,而带着一条条淡淡的痕迹。它难画,就在于画重了,会失去铜锈的明艳;画轻了,又失去铜的金属重量。

    想起一位专爱去西藏写生的朋友,漂漂亮亮的脸庞上因为受到高地太阳的灼伤,而显得红红褐褐;一双眼睛则像天池,在一片荒原间闪亮。那红红褐褐的皮肤,当她三十岁时,见了令人心酸,可是而今她近半百,还是那个模样,便反觉得年轻。她总画青藏高原的牧民,但我觉得她自己更耐画。只是那皮肤的颜色,也像铜绿一样难表现,因为上面有风雪、有太阳;画重了不像肌肤;画轻了,又出不来岁月沧桑。

    我常想,如果爱德华·康德(EdwardCont`e)能复生,画一张她站在巴黎香榭丽舍,用她褐红的脸庞,配后面铜绿的建筑,该多美!

    神离(二月二十九日)

    什么叫作”貌合神离“?

    既然已经”神离“,那”貌合“又是为何?

    被一阵雁唳吵醒,拉开窗帘,正有两行鸿鸟从光秃的林间掠过,低头看,一惊,冰上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一条银白色的带子,由左侧未冻的水面,横着延伸过整个结冻的湖。

    半个冬天,这湖都变成了停车场。不是真用来停车,而是因为冻成一片硬硬的冰,远远望去就宽宽敞敞像停车场般。只有左侧湖滨一小片始终未结冻,依然波光潋滟。

    不知为何左边那块湖面总能不冻。我曾算过阳光,那里靠近林子,遮了阳,受光并不多。于是猜测下面的湖水特别温暖,或有活泉从下面涌起。而今那条白色带子,就由不冻的地方伸出去。于是我又想,必定因为连接几天华氏四十度以上的日温,使下面的暖流与上面的暖空气相互作用,于是由湖心开始解冻。

    可不是吗!在那条白色的带子之间,隐隐约约看到一条裂痕,其间又水汪汪的,说不定由那儿往下看,可以窥见优游的小鱼呢!“我要走过去看看,是不是有条长长的鸿沟。”我对妻说。“不准去!多危险!回头掉下去了。”老婆吼了回来。但我还是穿上大衣和雪靴,往湖滨走,我答应老婆不冒险往中间去,但是在临岸两三米处走走总可以吧!

    “临深履薄”是一种敬慎,但是真走上去才会发现,那敬慎中还有几分冒险的刺激。我知道水滨的深度,就算掉下去,也不过及腰。话说回来,如果真扑通一声,脚下的冰破了,跌下去,弄得一身冰水,将是多么过瘾的事!

    湖边台阶上依然有着残冰,但是冰融的地方,已经可以看到下面绿绿的青苔,苔有时比冰更滑,使我不得不扶着栏杆往下走。水涨,冰雪已经越过了最后一级台阶。我说“冰雪”,是因为湖滨不只是冰,还有雪。只是在那冰雪之间,又见一条深深的裂缝,缝里有水,表示已经解冻。这是多么矛盾的事!使我难以估算冰雪下面的情况。回头看见岸边有块大石头,于是把它举起来,摔向湖面,铿一声,石头像落在水泥地般,先砸出些冰屑,再弹了开去。于是知道,湖边的积雪必因为在阴暗处,没有日光,不易融;冰雪间的裂缝则由于湖岸本身有大地透上来的温度,先作用到岸边的冰。于是也了解为什么大河里有凌,当春天解冻,一大块一大块的冰凌,能顺流而下,打沉小船。对了,冰山不也如此吗?“铁达尼”号是怎么沉没的?是因为冰山!冰山原属于极地的冰原,就算海水暖了,它也应该一点一点从边上融解才对,为什么会大块大块地断裂,然后顺着洋流浮游几万里呢?

    我也想到那些正在冰层上觅食的北极熊,据说由于冰层断裂,上面的北极熊被隔绝于大地,顺流而下,还常常不自知。直到冰山慢慢融解,要游回它的北极老家已经不可能,最后只有淹死。

    有一年去加拿大的魁北克省,听当地人说,当冰凌解冻,成为一大块一大块浮冰的时候,他们会比赛,谁能由大冰凌上跳来跳去,跳到河对岸。又说站在浮冰上,要保持平稳,所以要跳得快,碰到小块的冰无法承重,甚至得用三级跳的方式,只一垫脚,就蹿上下一块。

    现在,我眼前的冰,坚硬而厚的地方,连大石头都打不破,岸边却已经裂到深层。于是想,当我走上去,会不会沿着湖边断裂,使我也成为失途的北极熊。然后,我也可以用跳的,跳回岸上。既然如此想,就更要冒险“一上”了。我从岸边捡了一根粗粗的断枝,先一大步,跳上离岸一米远的冰上,再往前用树棍敲打,敲两下走一步,居然走出去十米。

    直到真站在大片的冰上,才发现其中有许多微妙变化。何止湖心有条白色的带状解冻区、湖滨有些裂痕,其实整个湖面都在裂,有长长的延伸几十米的大裂痕,也有在大裂痕之间再呈现的小冰纹。

    这令人想起瓷器上面的“冰纹”。据陶艺专家说,那叫作“开片”,是当瓷器烧好的时候,不等窑里自然冷却,就把窑门打开,使外面的冷空气进去,瓷器表面的釉料受冷收缩,下面的瓷土胚还来不及收缩,造成龟裂的效果。

    眼前这冰上的纹路,不正像陶瓷的开片吗?有长而直的,是所谓“冰纹”;又有弯来弯去,织成网状的所谓“蛛网纹”。而且如同瓷器的开片,看来虽然裂了,却非真裂;裂的是表象,里面依然结实。我脚下的冰纹显然也如此,裂是裂了,但只是“璺”。

    这也使我想起有一年去福建产寿山石的一个村子,看上一块印石,温润剔透,堪称上品,偏偏对光望去,有一条长长的裂纹。卖印石的说这很平常,因为炸山取石,难免震动造成裂纹;那裂不是真裂,不信掰掰看,不会断的!可是我知道,当我刻印,下刀,经过裂痕时,常常就会在那儿啪一下子,崩起一大块。

    什么叫“断了又非真断”,什么叫“裂了又非真裂”?既然冰已经裂了,石已经断了,瓷器已经开片了,为什么它们仍然能够紧紧地粘在一块儿?还有,什么叫“貌合神离”?既然已经“神离”,那“貌合”又何必?

    我蹲在离湖十米的冰上,用棍子狠狠敲打冰面,打那一条条的冰纹,冰面不动,棍子反而断了,惊起远处湖面栖息的大雁,啊啊啊叫着腾空而去……

    运斤(三月一日)

    这世上最惊人的力量,都像楔一样,由小的那头先穿入,再逐渐推挤产生;这世上最稳定的组织,都要有那么一块”拱顶石“。

    今天很有成就感,因为劈了一堆柴,而且轻松愉快,没花多少时间。

    我以前认为劈柴只是把柴放好,举起斧头劈下去就成了,结果差点伤了自己。经过好一阵子,才发现劈柴如同练武,大有学问在。会劈柴的就算是个小女人,也能对付得了大块的柴;不会劈柴的,就算七尺大汉,也可能两败俱伤(既伤了人,又损了斧),可见劈柴需用巧劲儿。

    说“巧劲儿”,一点没错,劈柴最少要掌握三种巧,第一是sling的巧,sling是甩的力量,看以巴冲突影片的人必定见过,手无寸铁的巴勒斯坦少年,抡一根皮绳,抡着抡着,抡足了劲,手一松,由那绳端飞出一块石头。别看这么一小块石头,它几乎有子弹的力量,击中人头,马上开花,那就是sling。打高尔夫球和棒球时的挥杆和投球也属于sling,所以说,个子愈高、手臂愈长,发的球愈有威力。因为掷球和挥杆时是个弧形动作,由圆心到圆周的半径愈长,甩的力量愈大。

    “运斤”也像甩动一个sling,虽然不是抡着转,但因为斧头特别重,相当于石头;斧柄既细又轻,等于绳子。由斧头、斧柄到手臂,加起来能有一两米,所以即使抡过的范围不过半个圆周,力量也很惊人。

    记得我初次砍柴,是用半米的短柄小斧,才“入手”,就发现威力惊人。因为大大厚厚一段树干,原以为不可能劈开,却只听清清脆脆的咔一声,那木头就分成两半,各朝一边飞去。危险也就在这时发生了,木材既已“分崩离析”,那斧头的余力仍足,继续往下走,加上我用的是短柄斧,圆周小,斧头没落在下面的木墩子上,反朝脚下飞来,幸亏我的两腿站得开,锋利的斧头才由两胯间抡过,没砍掉我半条腿。

    惊魂甫定,我暗自庆幸以前练“劈砖”的功夫,每次出手前,先拿桩站定;正因为“坐马步”,两腿张开,才能让斧头由中间过去。如果并腿站直了,只怕非受重伤不可。不过我想,我之所以一入手,就能四两拨千斤,也由于劈柴与劈砖相似,所以我用的劲能十足发挥。“十足”不是乱说,君不见那些徒手劈砖的功夫高手,拿桩站定,先要气运丹田,意定神凝,然后举掌挥落,下面的砖块木条便应声断裂。你以为他只是硬功夫,长年双手泡药酒打沙袋练成的吗?没错,他的手是可能比较硬、骨头是可能比较粗,忍痛能力也可能比较强。但是据我观察,气定神凝的“运气”更重要。

    什么是运气?与其抽象地说气在体内游走,不如讲是注意力的集中。不信你叫一般人和功夫大师一起劈砖,录像下来,再慢速放映;普通人在运掌的弧线上必有不少抖动或摇摆,所以那一掌落在砖上,已经不是百分之百的威力。高手则相反,他的手抡成一条线,一丝不犹疑,落在砖上的瞬间不会扭动,力量也就由接触的那一点“完全”发挥。

    再举个简单点的例子,大学时有一天我看体育系的老师教百米赛跑,大呼小叫地指着一个个选手骂:“你肩膀扭什么?”“你跳扭屁股舞吗?”“你一边跑一边抽筋吧?”我在旁观看,果然好多人一边跑一边扭,如果从正面看,因为晃,整个人好像变大了。至于那不扭不抖的,则手贴着身子摆动,骨盆不晃,脚步又稳定呈一线,看来窄窄的。想当然,后者“风阻”小、力量集中,堪造就。

    由这“理路”,我摸到了运斤的窍门,就是先举斧过头使力,再利用斧头本身的重量与自然下坠的力道,大约过了前方四十五度角,就再也不必加力,甚至连手都不必握得太紧。也可以说,当斧头落在木头上的刹那,手是“虚抓”的。这“虚抓斧柄”大有学问,因为在那“最后一刻”,如果抓得太紧,很可能因为手抖,造成力量分散。更重要的是,斧头落在木块上,成与不成、分与不分,能不能“一斧两断”,你事先不知道。势如破竹,固然轻松;假使不幸,那木质硬,或遇见中间有瘿节,突然卡住了,震动力就会由斧刃一下子传回斧柄,足以把手震伤。此刻,如果你虽抓着,却留几分余地,则有“防护减震”的功效。

    用斧头劈东西属于楔(wedge)的力量。小说的“楔”是引子,引领读者进入情节,进去之后愈钻愈深,愈开愈大,有个无穷的天地。斧头的楔子也如此,起初它不过是个斧刃,但是由刀刃那么薄,一点一点变宽,宽到斧背的一两寸,其间的比例变化有多大啊!简直近于“零”与“斧背”的比,它一点一点加大,一分一分切入,力量是渐近的,当然威力无穷。

    这使我想到以前看石匠劈石块,他们不锯,只在上面先画一条线,再凿几个细细长长的缝,而后把许多“楔形”小铁片塞进去,然后按顺序一路这个敲两下、那个敲两下,突然间石头竟由顶上往下裂,断成两半。记得那次我看得连嘴巴都闭不上了。天哪!怎用那小铁片和“楔”的力量,竟能像刀子一样,把几吨重的大石块轻轻松松地一分为二?

    其实楔的道理无所不在,用刀切东西,是楔;拿钉子砸进木头,也是楔。想想,钉头有多尖,进去之后,是不是渐渐扩大,把木头向四周挤,让一整根钉子能钻进去?也正因此,碰上木质过硬,没有弹性的,一小根钉子就能钉出一条大裂缝。还有,平常我们拿来挡门的三角形小木块也是楔。妙不妙!用砖都挡不住的厚重的门,只要一根小小的楔,就能止住,而且止得死死的。如果你硬推,那门能因为地上的“楔子”而歪掉。

    我还想起有一次在影片中看见原始部落的妇女,两手空空、有说有唱地进入树林找柴,发现一棵倒下的大树,居然徒手就把那树“大卸八块”。简直是“庖丁解牛”嘛!她们先折小树枝,将斜斜的楔形断口,插进中树枝的缝隙,再拿石头往小楔上砸;把中树枝劈开之后,又用中树枝的楔子去劈大树干。谁能说原始部落的人笨?我认为每个文明人都应该看那影片,了解什么是生活的科学。有一天真落难,很可能用以解决大问题。

    不知四千年前的索马利亚人是不是也由那劈树当中慢慢摸出“楔”的道理,再传给后来的希腊人、罗马人。如果不懂得楔,他们怎么切割大的石材?更重要的是他们不可能盖出拱门。如果没有拱门,整个西方建筑史都要改观了。说实话,只有亲自体验了“拱顶石”(keystone),才会佩服那楔的神奇。看看罗马的万神殿!里面大得可以踢足球,居然没一根柱子和梁,他们靠什么撑起那样重的石穹顶?靠的就是楔的力量。这么说可能太深,简单一点吧!你可以看拱门,上面一块一块石头就像钟表,由左边的九点钟位置到十点、十一点、十二点、一点、两点、三点。多重的石块啊!怎么弧形悬在空中,能经历几千年还不掉下来?

    何止古人,现代人建桥盖房子照样用“拱顶石”。不信你去看西方的新建筑,大部分拱门、拱窗,在那一排砖石的正中央,常会有一块比较大的镶嵌其间。你可以这么想——窄窄的拱门,是块半圆形的木头,再去想那正上方上宽下窄的“拱顶石”是斧头,当拱顶石往下一插,就产生了楔的力量。而且因为向两边推开的力,又被其他上宽下窄的砖石分担,所以形成一个强而有力的拱。强到在上面再加一堵高墙,它都能承受,而且更稳定、更坚固。所以石材建的桥,只有用拱形桥墩,“跨度”才能大,连河北有名的“赵州桥”都因为运用这技巧,而能经历一千五百年,仍然坚固可用。

    我很喜欢keystone这个名词,像个钥匙,是个关键。一整个拱、一堆沉重的石头,悬空围起来,危险极了,直到中间那一块keystone放下去,才突然稳定。这世上最惊人的力量,都像楔一样,由小的那头先穿入,再逐渐推挤产生;这世上最稳定的组织,都要有那么一块“拱顶石”。更重要的是,只有在“拱”上其他力量能与拱顶石抗衡,才能产生稳定的效果;否则那拱顶石就变成一柄利斧,反而造成破坏。

    每次我举起斧头劈柴,都想到拱门,想到万神殿、赵州桥,想到keystone、sling和wedge。然后手起斧下,咔一声,证明这世间的“强权与公理”。

    鱼鹰(三月四日)

    哪一天小弟洗手,大哥就会饿死;哪一天鱼鹰罢工不抓鱼,许多渔人也会饿肚子。

    早上拉开窗帘,见到一片潋滟的波光。

    昨天还大半冰封的湖面,居然一下子开了;但非全开,只开了我这一侧。不知湖是否也会为解冻而欣喜,只见水面不断激荡,那涟漪很不整齐,忽左忽右,一圈一圈向外扩散,又在圈与圈相撞的地方,激起白白的水花。再细看,才发现原来好几只黑头黑背白胸的鱼鹰,正在其间觅食。

    鱼鹰又叫“鸬鹚”或“水老鸦”,在桂林尤其有名,记得有一年出版界的朋友带我夜游漓江,小客船随着渔船出港,满天星斗挂在深蓝的夜空,托出“江若青螺带,山如碧玉簪”的桂林山水。一条条渔船,有简简单单的竹筏,也有较大的渔舟,每艘都点起几盏灯,据说是用来引鱼靠近的。灯火在水里拉成一条条颤颤的光影,此时一只只鸬鹚都站在船舷上,长长带钩的喙,高高耸起如肩的翅膀,逆光的黑影,好像荷锄披蓑的农夫;突然渔人一声令下,手上长竿挥动,众鸟就跃入水中,瞬时不见了踪影。又隔不久,再纷纷浮现水面;渔人把船靠近,伸出长竿将有收获的接上船,揽入怀中,鱼鹰就张嘴吐出一尺长的大鱼,并接受主人的小鱼犒赏。

    那些鱼鹰显然都有名字,也各有才具,听见渔人指着其中一只说那鸟最能干,果然接着就见它连抓几条大鱼。渔人还讲,别看这鸟玩意,脾气可不小,有时闹别扭,会不回主人船上,却跑去投效别人的渔舟,非要主人好声好气,把它接回来不可。

    曾在美国公共电视上,看过桂林鱼鹰的特别报道,因为有水下摄影机,所以能见它们潜水的样子。一入水,鱼鹰就成了鱼,长长的颈,尖尖的头,所有水面上的“装饰羽”都收敛了,“花姑娘”顿时变成“花木兰”;只见它们双蹼拨水,活像鱼雷般破浪前行。

    自从看了那影片,我就想,桂林的鱼鹰不是不想吃自己捕到的大鱼,只因为渔人在它们的脖子上绑了绳子,虽够呼吸和吃小鱼,却咽不下大鱼。我可以明显地看出,它们把大鱼吐到篓子时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但是话说回来,就算渔人把绳子解开,它们又能咽下那条比它身体小不了多少的大鱼吗?就算咽了下去,遇到危险,它们还飞得起来吗?

    最后,我得出个结论:鱼鹰是因为帮主人抓鱼,所以抓大的,如同那些穿窬小盗,有一天投效大的堂口,就不再做些偷偷摸摸的小买卖;他们要干大的,用来孝敬大集团的头头和组织。这又何必呢?自己开几个锁,已经够吃够喝,何必冒那么大的危险去做大的?那些小弟显然是大哥养的鱼鹰,真有本事的不是大哥,是小弟;哪一天小弟洗手,大哥就会饿死;哪一天鱼鹰罢工不抓鱼,渔人也会饿肚子。

    如此说来,小弟冀望大哥什么呢?是不是大哥像桂林的渔人,会为他养的鱼鹰物色对象,在水边山洞里安排真正的“洞房”成婚;又在鱼鹰年老该“荣退”时,给它一碗泡了酒的高粱吃,让它醉死,再挖个坑埋了?堂主们会不会也为小弟找对象,甚至像日本大公司一样,提供京都“西镇织”的“和服腰带”给新娘子,又买好大片墓地,为职员作“百年大计”?如果不这样,小弟图什么?

    我眼前湖上的鱼鹰,都是做小生意的,它们不为渔人效力,只要自己抓几条小鱼吃饱,就够了。它们绝不会吃多,因为长得太肥,就再也难以云游。它们确实是云游者,只有每年春秋才到这湖上“挂单”,每次也停不久,便毫不恋栈地飞往下一个“十方丛林”。

    看它们捕鱼有一种特别的乐趣——我可以猜,当它们头往水里一探,倏地潜下水面之后,隔二三十秒,会在什么地方“冒出来”。有时候它们潜行之远,真是令人惊讶,我曾经看过一只潜下水面,半天不见,还以为它淹死了,正想呢!便见它由五十米外衔着猎物浮上。

    我常看的《北美野生物》(NorthAmericanWildlife)书上说,鱼鹰会把头放进水里看有没有鱼。他们写得不错,但是漏了最精彩的。鱼鹰何止会在水里看鱼,它们也能在水面上看鱼,我曾见过大太阳天,鱼鹰们一只只把半边翅膀张开,一下子头摆向左边,于是伸左翼;一下子头摆向右边,于是伸右翼。那绝非抓痒理毛,而是为了从翅膀的影子里观察水下,能避免水面反映天光,看不清,仿佛人们遮着眉毛远望。

    为了拍鱼鹰,我穿上大衣,拿着相机从后门出去,蹑手蹑脚走到湖边,却听见啪啪啪的声音,几只鱼鹰早已朝对岸飞去。再低头,才惊见它们原先潜水的湖面,已经缩成窄窄的水道。水道过去是大片未解冻的冰,冰过去是邻着对岸的湖面。怎么才一二十分钟的工夫,那湖面已经由我这侧移到了对岸一侧?我突然搞懂了,原来湖心结冻的部分,已经成为薄薄的浮冰,风从对面吹来,于是把浮冰吹到了这一侧。那浮冰继续移动,终于跟我这边犹未解冻的冰面“相遇”。不知是不是由于撞击,相交的部分都变成白色,形成一条长长白白的带子。这下我又搞懂了,前几天湖心呈现的一条白,说不定也是因为湖心先解冻,再这样撞击造成。

    远处的天空,原本灰灰暗暗的,像要下雨,傍晚却露出一条蓝,蓝色的上下都是乌云,只有与蓝天“接壤”的位置,在夕阳下显出两条白。于是天空与湖面的“四条白”相映,构成一个很立体主义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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