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闻札记-公共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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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怀喜悦

    再无忧愁

    该是玩耍时候

    这时刻已来到:

    搁下书本快走

    莫停留

    古昔假日校歌

    在前一文里,我对英国的圣诞节作过概述。有一个圣诞节我在乡间度过,目睹某些轶闻趣事,不禁欲对此进一步阐明。我殷切恳请读者,阅读本文时务必放下贤人哲士的严正态度,代之以纯真的假日之心。如此,对于任何蠢行我们均能容忍,而只一心一意寻求乐趣。

    时值12月,我正在约克郡旅行;圣诞节前一天,我乘公共马车颇行了一段路程。马车挤满乘客,从其谈话看,好像主要是去亲友家吃圣诞餐的。车上另外满载一篮篮野味,一篓篓一箱箱美食。野兔摇晃着长耳,悬挂于马车夫的驾驶席周边,系远方友人所送礼物,供节日宴会享用。我坐在车内,有三个小乘客同行,他们都是小学男生,个个面颊红润,身体健壮,颇有男子气概——我已注意到,这是英国男孩所具有的特征。他们正欢天喜地回家度假,一心要玩个痛快。这些小淘气鬼曾受到书本、桦条和老师的可怕约束,终于被解放六周。他们讲述着雄伟计划,打算在假期如何玩耍一番,并且表演些不切实际的技艺,听到这些实在令人高兴。他们满怀期望,渴望见到所有家人以及猫狗,迫切把塞满衣袋的礼物送给小妹妹们,使之欢喜。但他们耐着最大性子盼望见到的却是“班特姆”,我听出是一匹小马,从他们的话里得知,在有亚历山大大帝的战马前任何一匹马都不如它。它多么能小跑!多么能飞奔!多么能跳跃——全英国所有树篱都能一跃而过。

    马车夫对他们特别照护,一有机会他们就向他问这问那,还说他是全世界最棒的人。我不禁注意到他与众不同,显示出马车夫忙碌自大的神气,帽子往一边微斜,一大束圣诞节结彩树枝别入衣服纽孔。就马车夫而言,他至今是个要人,有许多大事得操心办理,尤其在此时人们送礼频繁,使他重任在身。也许,对游历不多的读者而言这篇札记并非不受欢迎——它大体反映出这类人数众多、地位不低的职员的情况,其服饰、举止、言谈和神态都颇具特色,于同行中很普遍,因此无论在哪里见到英国马车夫,你均能一眼看出。

    一般说来,马车夫宽皮大脸,生着奇特的红斑,宛如血液被用力推进各条脉管。由于经常畅饮啤酒,他大腹便便,宽大的衣服使其更显肥胖——像花椰菜深裹在内,外衣直伸脚跟。他头戴宽边矮顶帽,脖子上系着彩色大围巾,老练地打着的结塞进胸口。夏日,纽孔中还别有一大束鲜花,或许为某个倾心的村姑所送。其马甲常鲜艳成纹,紧身半长裤伸至膝盖以下,与一双约半腿高的赛马靴相接。

    此身服饰他精心保护,为其布料上等十分得意。尽管他看似粗鲁,但仍然可见其整洁礼貌的风度——这几乎为英国人生来固有。他颇高兴一路深受敬重,常与村妇聊天,她们视他为极可信赖的男人,而他似乎也深得每个眼睛明亮的村姑好感。一到驿站更换马匹,他就神气十足地把缰绳一甩,将马交给马夫照管:他只负责把它们从一站赶到另一站。从驾驶席下来后,他便双手插进大衣袋,在客栈院内踱来踱去,极富君主派头。这时他通常被一群羡慕的马夫、马僮、擦鞋匠和无名的食客围住——他们出没于客栈酒店,跑跑腿,干各种零活,以便捞点厨房油水,在酒吧弄些酒喝。他们均视马车夫为神使,加以敬重,把他的行话铭记在心,在关于马和赛马学问上步其后尘,特别极力模仿他的神态举止。每个衣服破烂的孩子,只要有一件上衣,都把双手插入口袋,学他的步伐,说俚语,成为新生的马车夫。

    我感到宁静而惬意,或许因为如此,我便觉得一路所见者无不喜形于色。不管怎样,公共马车上总是生气勃勃,它疾驰而过时众人为之沸腾。入村时号角吹响,引起一片忙乱。有的急于迎接朋友,有的拿着包裹和硬纸匣上车找座,匆忙中几乎无暇顾及与送行者告别。同时,马车夫亦有诸多杂事要办,时而交付一只野兔或野鸡,时而把一小包东西或报纸抛在小酒店门口,时而会意地斜眼一瞥,说些含意狡诈的话,把某个乡下男子形状古怪的情书,递给一个脸红微笑的女佣。马车辘辘驶过村子时,人人跑到窗前,你无处不瞥见到乡下人清新活泼的面容,和青春焕发、咯咯发笑的姑娘。闲人智士聚在村角,一心看客人经过;但最贤明的人通常在铁匠铺里,马车刚过他们便大加推测。铁匠把马跟放在膝上,停下看马车疾驰而去;铁砧旁的独眼人停下手中铿锵的铁锤,任铁冷却;一身煤烟、头戴褐色纸帽、颇像幽灵的人,正费力地拉风箱,这时也靠着把手,让气喘的风箱发出一声长叹,而他则透过浓烟和含硫的火光睁大眼睛观看。

    也许因为圣诞节将至,乡村更富有生机,我觉得人人容光焕发,兴高采烈。野味、家禽和其他供餐的美食,在乡下频频相送,杂货店、屠夫店和水果店顾客满盈。主妇们活活泼泼东奔西忙,把屋子收拾得整整洁洁,一束束光洁的冬青生出鲜红浆果,出现在窗旁。如此情景,让人想起一位老作家对人们准备过圣诞节的一段描写:“现在不仅火鸡、鹅、鸭、牛、羊,而且阉鸡和母鸡,统统都得宰杀——十二天后,大家将饱餐一顿。葡萄干、香料以及糖蜜调配于馅饼里。音乐要和谐悦耳,机不可失!因为青年将要跳舞唱歌,老人则坐在火边。乡下女佣忘记诸多买卖,但若忘记纸牌,即便在圣诞节亦必须买回。男女主人谁个当家,霍莉与艾薇争论不休。骰子和纸牌倒让男管家大受其益。[1]如果厨子不是很蠢,他会乐滋滋地舔舔手指。”[2]

    我陷入深思,被小乘客一阵叫声惊醒。刚才几英里路他们一直看着窗外,离家越近时认出每一棵树、每一村舍,这时三个孩子异口同声欢叫起来。“约翰在那儿!老卡罗在那儿!班特姆在那儿!”快乐的小淘气们边叫边拍手。

    在一条巷头,有一个身穿号衣、模样严肃的老仆等着他们。他旁边有一只老短毛大猎犬和那只有名的“班特姆”——一匹老马,身材矮小,鬃毛粗糙,长尾巴已呈锈色。它在路边静静打瞌睡,岂能想到有一段热闹的时光等着它?

    小家伙们在稳健的老仆身边欢天喜地跳来跳去,拥抱短毛大猎犬(它快活地浑身扭动),见此情景我高兴不已。不过最使之感兴趣的还是班特姆,他们都想立即爬上去,约翰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让他们排好队,从年龄最大的开始,依次骑马。

    他们终于离开,一个孩子骑在马上,狗在前面又跳又叫,另两个孩子挽着约翰的手,同时叽叽喳喳,连珠炮似地问他家里情况,又告诉他学校里的趣事。我望着他们,不知心里高兴呢还是惆怅;我想起自己像他们那样大时,也无忧无虑,把假日看作世间最大的快乐。随后我们又停了片刻,给马喂水。重新上路后我们转过一条弯路,看见一座整洁的乡村别墅。我辨认出门廊里一位小姐和两个少女的身影,她们看见我的小朋友同班特姆、卡罗和老约翰在道上行走。我把头伸出窗外,希望再次一睹其欢聚场面,但被一片树林挡住视线。

    傍晚我们到达一个村子,我已决定在此过夜。车开进客栈大门,我见一边是厨房,熊熊的火光透过窗户。我走进去,上百次地赞美英国客栈厨房的可爱风貌:便利整洁,朴实大方,令人惬意。它十分宽敞,周围挂着光洁明亮的铜锡器皿,各处饰以圣诞节结彩树枝。天花板上挂有火腿、舌头和腌熏猪肋肉;一副烤鱼肉装置[3]在壁炉旁不断发出当啷声,一口钟在角处嘀嗒作响。厨房一边铺着干净的松木桌,上面有一整块牛腿肉和其他丰盛食物,两大杯冒泡的啤酒似乎守卫在旁。普通旅客将向这丰厚的美餐发起进攻,高雅旅客则坐于火旁两张高背橡木座上,一边喝啤酒一边抽烟闲聊。女佣整洁漂亮,在精神饱满、忙忙碌碌的女老板指挥下,亦忙前忙后,但一有片刻时间,就与火旁的人说一句轻率的话,打趣一番。1684年出版的《穷罗宾历书》,即表明仲冬时节这种舒适愉快的朴素思想,而上述情景使之显得尤为逼真:

    树儿把茂密的叶帽脱尽,

    向冬天的银发表示崇敬;

    这时节有如下东西即行:

    漂亮的女主人和欢快的男主人,

    一块面包和一杯啤酒,

    香烟与熊熊炭火不能不有。[4]

    我在客栈没待多久,一辆驿递马车[5]开到门前。一位年轻绅士下车,借助灯光我瞥见一张好像熟悉的面容。我移过去以便看得更清,这时他也看见我。不错,他叫弗兰克·布雷斯布里奇,是个活泼开朗的年轻人,我们曾在欧洲大陆一道旅行。彼此重逢,亲切无

    比,因为你见到共同旅行过的老友时,诸多快乐情景、离奇冒险和绝妙笑话,总会历历在目,回荡耳际。在客栈短暂相会,难以畅谈。他发现我时间充裕,只管四处游览,便坚持让我去几英里远他父亲的乡村别墅住一两天,他将在那里度过圣诞节。“总比孤身一人在客栈里吃圣诞餐好吧,”他说,“并且他们肯定会以古老方式热情欢迎你。”他说得如此有理,无法反驳。我见过人们筹办普天同庆的佳节景象,和欢乐的社交场面;我得承认,自己有点耐不住寂寞了。于是我欣然接受邀请。驿递马车又驶到门前,片刻之后,我便上路向布雷斯布里奇家的别墅奔去。

    注释

    [1]指谁赢了都要给男管家一点利益。

    [2]引自布雷顿(1553?-1625?英国多产作家)《怪人》一书。

    [3]借烟囱内气体上升之力,推动铁签旋转的装置。

    [4]引自《穷罗宾历书》。——原注

    [5]18世纪和19世纪初期运载旅客及邮件的一种四轮车厢式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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