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文所示,马克思不断地用“颠倒”和“矛盾”来指代意识形态概念的内涵。有鉴于此,需要对这些表述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予以澄清以便更好地理解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首先考察的是“颠倒”概念,和马克思所使用的其他词汇一样,这也是从黑格尔那里借用来的一个常见概念,它出现于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中的一个区分(马克思同样也借用了这一区分),即在表象世界与内在世界之间所进行的区分。黑格尔想要表达的是,事物的内在事实被其现象形式所掩盖,且实际上是被后者所颠倒了。正如他在这里所写的:
因此按照这个颠倒了的世界的规律,那在第一个世界内是自身等同的东西,就是不等同于它自身的,而在第一个世界中不等同的东西是同样不等同于它自身的,或者它将成为等同于它自身。在一定的阶段里会得出这样的结果,即按照第一个世界是甜的东西,在这个颠倒了的自在世界里是酸的,在前一世界里是黑的东西,在后一世界里是白的。[1]
这一颠倒影响了自然界,同样也影响了精神世界。这不仅意味着表面看上去像是甜的东西实际上是酸的,或是氧气变成了氢气,而且也意味着对罪犯的惩罚实际上是对自身的惩罚,在一个世界中被蔑视的东西却在另一个世界中得到了至高无上的尊崇。简言之:
从表面上看来,这个颠倒了的世界正是前一个世界的反面,因为它认为前一世界在它的外面,并且把前一世界从它自身排斥开,并把它当作一个颠倒了的现实界,因为前一个是现象世界,另一个是自在世界,前一世界之存在是为另一世界而存在,反之另一世界却是自为的世界。[2]
然而,在这两个世界之间没有截然的区分。尽管在康德那里,内在现实与其现象界之间的区别十分之大以至于根本无法认识前者。但对于黑格尔来说,表象却体现了其本质,而本质也是表象的真理。这样的区分不是“固定化”,是“内在的差别”,“自身同一者本身与它本身的排斥”,“所以那颠倒了的超感官世界是同时统摄了另一世界的,并且把另一世界包括在自身内。它自己意识到它自己是颠倒了的世界,这就是说,它意识到它自己的反面;它使它自己和它对立的世界在一个统一体中”[3]。
黑格尔以这种方式实现了“自身差别”,以“无限性”的或是“绝对概念”的方式。这是“生命的单纯本质、世界的灵魂、普遍的血脉,它弥漫于一切事物中,它的行程不是任何差别或分裂所能阻碍或打断的,它本身毋宁就是一切差别并且是一切差别之扬弃”[4]。因此,最终内在区分是一种自我认同和自我意识。但若如此,在表象与自然界的内在现实之间所进行的区分不过就是对自我意识中的区分的一种反思——物质本身则成为了自我意识的颠倒的表象。意识与其对象之间的区分因此被取消了。正如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的时候所论述的,“主要之点就在于:意识的对象无非就是自我意识;或者说,对象不过是对象化的自我意识、作为对象的自我意识(把人和自我意识等同起来)”[5]。在自我区分或抵制自我区分的过程中,自我意识将对象确立为自我的颠倒。因此,颠倒就是自我意识异化的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黑格尔把异化等同为对象化,而通过制造对象,意识也把自身理解为一种绝对的自我异化,一种被剥夺了意义的客体。对象化本身因此是异化了的自我意识。这就意味着对于黑格尔来说,异化的克服,自我意识的再占有,必然是对对象化的超越。但这一过程是发生在意识之中的,因为黑格尔已经把现实等同于意识。于是异化的克服以及它所包含的颠倒,就被视为一种纯粹的意识中的认识,即认识到对象化是对自身的一种颠倒的产物。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因此,对于人的已成为对象而且是异己对象的本质力量的占有,首先不过是那种在意识中、在纯思维中即在抽象中发生的占有”[6]。异化和颠倒因此都是自我意识所固有的条件,并在对象和抽象思维的必然区分中表现其自身。“颠倒”概念于是就被从一种认识论的角度定义为思维生产过程的自然结果,这同时也是现实被生产为其对立面的过程。
尽管马克思从黑格尔那里借用了颠倒概念,但他却采用了不同于黑格尔的理解方式。首先,颠倒未必体现在所有的对象化过程之中。借助于意识活动的不同方式,人类必然会生产出一种“对象性力量”,这就是一个社会任何时候都存在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人类活动的这一对象化本身并不是异化的,异化源自于个人无力控制这一对象性力量。唯有此时,客观条件(它本身由实践活动所产生)才得以主宰其生产者而不是生产者主宰其产物。正是在这里,马克思安置了异化问题,所谓异化就是这样一个过程:具体的对象化造成了非人性的结果,因为人类无法对此进行控制,反而被自己的制造物所控制。而在黑格尔那里,情况却有所不同:“不是人的本质以非人的方式同自身对立的对象化,而是人的本质以不同于抽象思维的方式并且同抽象思维对立的对象化。”[7]所以,对黑格尔来说,颠倒必然体现在自我意识的分化之中;而对于马克思来说,颠倒是具体的和特殊的社会条件的典型特点。
其次,马克思认为不是意识的异化造成的对客观现实的颠倒,而是颠倒的现实造成了颠倒的意识的产生。如果宗教是一种关于世界的颠倒的意识,那也是因为产生这种宗教的国家和社会是一个颠倒的世界。当然,黑格尔也把宗教视为自我异化,一种“在纯粹意识中”对世界的建构,以对抗观念在其中已自我异化的现实世界。[8]但正是自我意识生产的这两个世界,所以当宗教以及对象世界被认识到是自我意识的投射的时候,颠倒据说就可以被废除了。这就是马克思为何要批判黑格尔,说黑格尔通过声称“在扬弃例如宗教之后,在承认宗教是自我外化的产物之后,他又在作为宗教的宗教中找到自身的确证。黑格尔的虚假的实证主义即他那只是徒有其表的批判主义的根源就在于此”[9]。同样的结果也发生在(比方说)普鲁士王国以及所有其他对象化世界:由于自我意识只能通过它们表现自身,它们就成了理念的自我实现,并以这种方式获得了合法性。
在从事上述批判时(这些批判就是意识形态概念的直接前身),马克思颠倒了黑格尔的颠倒观。将真正的历史和客观现实视为自我意识的颠倒表象继而也是对现实的颠倒,因为人类活动“表现为某种外在于其自身的活动和产物”[10],而意识作为人的大脑的产物,则表现为生产者。这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所极力批判的黑格尔式的颠倒,因为它颠倒了意识和物质条件之间的决定顺序。德意志的意识形态家们从思想出发来解释物质实践而不是相反;他们反对的是意识中的虚幻而不是反对德意志的政治和社会现实,因为在他们看来前者才构成了人类真实的生存链条。
但马克思同时也承认这种黑格尔式的颠倒不纯粹是由意识的一种武断的方式所造成的认识论上的歪曲。这一颠倒的根源在于现实本身。因为现实就是头足倒置的。因此宗教的颠倒是与颠倒的世界相一致的,“如果在全部意识形态中人们和他们的关系就像在照相机中一样是倒现着的,那末这种现象也是从人们生活的历史过程中产生的”[11]。这意味着马克思认为存在着两种颠倒——意识中的颠倒和对象化的社会实践的颠倒。前者他视之为意识形态,后者则是异化。意识形态掩盖了异化,构成了对颠倒的现实的颠倒的反映,而这又造成对后一种颠倒的否认。对于黑格尔来说,只有一种颠倒,因为意识的颠倒就是对象化的社会现实。因此在意识形态与异化之间所作的区分在黑格尔那里没有意义。一切都被淹没在观念的异化之中。
直到其思想发展的第二个阶段,马克思才得出了这一双重颠倒的结论。但如前所述,马克思即便在此时也仍然还是用一种非常简单的术语来描述构成异化领域的对象化的社会实践世界。当马克思开始对社会实践的资本主义方式开展详细分析的时候,他发现它们的现实性不是显而易见的,它们中所包含的根本颠倒可借助于将其自身装扮成对立面而得到掩饰。换言之,资本主义现实本身可以这样来进行区分:生产层面所发生的事实,在流通层面被否认了。马克思对颠倒概念的使用在此之前还没有考虑黑格尔提出“内在事实与其表象二分法”时的语境。至此,在努力解剖资本主义经济活动形式时,马克思重新回到黑格尔的《逻辑学》,并发现黑格尔的这一区分为解释生产与流通之间的相互作用提供了可能性。“颠倒的世界”是如何将自身展现为这两个相互关联的颠倒的呢?其中一个与黑格尔式的区分有关:流通过程的表象是对生产过程的内在现实的一种颠倒。但之所以这样乃是因为生产层面本身的本质关系也是扭曲的和颠倒的。
如前所述,马克思将资本主义现实的这一根本性颠倒界定为异化。从这一视角他得以确定其具体性质,如他所指出的:
从资本和雇佣劳动的角度来看,活动的这种物的躯体的创造是在同直接的劳动能力的对立中实现的,这个物化过程实际上从工人方面来说表现为劳动的异化过程,从资本方面来说,则表现为对他人劳动的占有,——就这一点来说,这种错乱和颠倒是真实的,而不单是想象的,不单是存在于工人和资本家的观念中的。[12]
因此异化不仅是对象化,也是一种与劳动者相对立的对象化,并因此造成了劳动者被剥夺的后果。正是因为劳动与劳动条件关系“被颠倒了,以致不是工人使用这些条件,而是劳动条件使用工人”[13]。或如马克思所解释的:“这种关系在它的简单形式中就已经是一种颠倒,是物的人格化和人的物化。”[14]这是“生产过程中已经发生的主体和客体的颠倒”[15]。人作为生产者却在产品中被改变了,他的产品以生产者的形式出现了。“正像人在宗教中受他自己头脑的产物的支配一样,人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受他自己双手的产物的支配。”[16]
生产层面的这一根本性颠倒无论如何在流通层面被掩盖了,其方式就是“资本主义生产仅仅在其外观上反映出来”;这决定了意识形态的出现,因为“现实的颠倒借以表现的歪曲形式,自然会在这种生产方式的当事人的观念中再现出来”[17]。于是出现了三种颠倒:异化或主客体的根本颠倒,在这里,活劳动屈从于死劳动;市场与流通过程的颠倒,这颠倒了前一个颠倒并表现为旨在实现自由与平等的对象化的自然过程;最后是在思维中再生产表象的意识形态,它颠倒了内在的“扭曲”关系。一定不能把这三种颠倒视为彼此隔绝的、分别反映三个独立的现实层面的孤立现象,它们当然具有分析学上的区别性,但却都属于人通过活动对象化自身的过程,并在此意义上是彼此包含的。这一过程可图示如下:
我们以在生产活动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条件下的劳动为例来开展分析。劳动者在市场上按照一定的价值(或换言之按照以固定工作日为基准的工资)出卖他们的劳动力。从表面来看,显然工资支付的是工作日内的所有劳动。但这一表象下所掩盖所发生的事却截然不同:所出售的劳动力价值被证明仅仅是劳动力所生产的价值的一部分。这就意味着劳动者只被支付的是工作日的一部分,是他们再生产其自身的必要时间,其他未被支付的劳动被资本家占有了。而这一切却都被工资这种形式所掩盖了,因为工资表现为劳资双方所达成的对全部工作日的支付协议。这一表象与其内在关系之间是彻底相反的,但却在资本家和工人的思维中表现为一种平等的交换。所以内在的颠倒关系(资本家剥削了未支付的劳动力所创造的价值)既通过工资的形式表现为一种颠倒,又表现为资本家和工人的意识形态的意识。这一意识形态的意识继而又成为整个过程的再生产的必要元素。这就是劳动者走向市场以低于其所创造价值的价格出售自己的劳动力的条件。按照前一个图表的范式,这一过程就可表述为下图所示:
有必要强调的事实是,这一过程包括了三种颠倒,并因此通过现象形式连接了意识形态和内在关系,这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殊性所在。在封建主义生产模式中,“正因为人身依附关系构成该社会的基础,劳动和产品也就用不着采取与它们的实际存在不同的虚幻形式”[18]。在这里,我们已看到了人的依赖性生产了“纯粹人的关系”的表象——而实际上这是建立在客观社会关系基础之上的,但掩盖生产过程本质的表象却没有出现。正如马克思所看到的:“在徭役劳动下,服徭役者为自己的劳动和为地主的强制劳动在空间上和时间上都是明显地分开的。”[19]只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劳动支付才以工资这种唯一的形式出现,并由此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意识形态意识。
[1]G.W.F.Hegel,The Phenomenology of Mind,Allen &Unwin,London,1977,pp.203-204。关于《精神现象学》的优秀评论请参见J.Hyppolite,Genesis and Structure of Hegel‘s Phenomenology of Spirit,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Evanston,1974;and R.Norman,Hegel’s Phenomenology,Sussex University Press,Brighton,1976。也参见[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贺麟、王玖兴译,10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2]Hegel,The Phenomenology of Mind,p.205。也参见[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108页。
[3]Ibid.p.207。也参见[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109~110页。
[4]Ibid.p.208。也参见[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110~111页。
[5]K.Marx,Economic and Philosophical Manus,in Early Writings (ed.L.Colletti),Penguin,Harmondsworth,1975,p.386。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2卷,16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6]Ibid.p.384。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2卷,161页。
[7]K.Marx,Economic and Philosophical Manus,in Early Writings (ed.L.Colletti),Penguin,Harmondsworth,1975,p.384。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2卷,161页。
[8]Hegel,The Phenomenology of Mind,p.513.
[9]Marx,Economic and Philosophical Manus,p.393.
[10]K.Marx,Critique of Hegel‘s Doctrine of the State,in Early Writings,p.98.
[11]K.Marx and F.Engels,The German Ideology,Lawrence &Wishart,London,1970,p.47。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29~30页。
[12]K.Marx,Grundrisse,Penguin,Harmondsworth,1973,p.831。See also Un chapitre inedit du Capital,Union G6nerale d’Editions,Paris,1971,p.142。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360~361页。
[13]K.Marx,Theories of Surplus-Value,Lawrence &Wishart,London,vol.Ⅲ,1972,p.276。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Ⅲ,304页。
[14]K.Marx,Theories of Surplus-Value,Lawrence &Wishart,London,p.390。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Ⅰ,41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5]K.Marx,Capital,Lawrence &Wishart,London,1974,vol.Ⅲ,p.45。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5卷,53页。
[16]K.Marx,Capital,Lawrence &Wishart,London,1974,vol.Ⅰ,p.586。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3卷,681页。
[17]Marx,Theories of Surplus-Value,vol.Ⅲ,p.453。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Ⅲ,499页。
[18]Marx,Capital,vol.Ⅰ,p.81。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3卷,94页。
[19]Marx,Capital,vol.Ⅰ,p.505。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3卷,590页。
二、从颠倒到矛盾
从黑格尔那里开始,颠倒概念就与矛盾联系在一起。在把内在现实与表象之间的对立关系描述成同一系统中的两极之间的一种颠倒时,黑格尔希望能避免任何僵化的区分。这就只能将它们视为运动中的绝对对立了。正如他所指出的:
由此足见,颠倒这个观念构成了超感官世界的一个方面的本质,我们必须从颠倒这个观念里排除掉那把诸多差别固定化在一个不同的持存性的要素内的感性的看法,而差别的这个绝对概念作为内在的差别必须纯粹表明为并且理解为自身同一者本身与它本身的排斥和不等同者与它本身的等同。这里我们所必须加以思维的乃是纯粹的变化、自身之内的对立或矛盾。[1]
这就意味着现存的一切都包含着一种自身之中的对立,存在物之所以存在正是因为它存在于自身与其对立面的关系之中。于是黑格尔就可以断定:“矛盾是推动整个世界的原则,说矛盾不可设想,那是可笑的。”[2]
在这里,黑格尔反对的是亚里士多德的逻辑传统,后者否认现实矛盾的可能性,而只接受作为逻辑错误的矛盾。逻辑和现实之分在黑格尔这里没有意义,因为思维的生产同时也是现实的生产过程。矛盾是意识的自我异化过程所固有的,这也是物质和对象化的过程。因此,不可能在逻辑矛盾与现实矛盾之间进行截然的区分。换言之,意识中的矛盾就是现实的矛盾。正如颠倒也必然体现在对象化过程中一样,矛盾亦同此理,因为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并不是对象的一定的性质,而是它的对象性的性质本身,对自我意识说来成为一种障碍和异化。因此,对象是一种否定的东西、自我扬弃的东西,是一种虚无性”[3]。颠倒和矛盾因而是所有现存物之本质中所固有的,因为所有的存在物都是自我意识的矛盾对立物,或者说,所有的存在都是作为其本身之对立物的自我意识。
将矛盾视为对象化的固有物,不仅是否定的本体论的普遍性,也是超越否定的虚幻的方式。当自我意识承认自身在对象中的时候,它就肯定了自身是异化的,肯定了自身与自身的矛盾,或如马克思所言,“硬说他在自己的异在本身中”[4]。所以矛盾的解决并不在于压制颠倒中的某一极,而在于承认或认识到自身与自身之间的矛盾。这就是为什么马克思说:“因此,在黑格尔那里,否定的否定不是通过否定假象本质来确证真正的本质,而是通过否定假象本质来确证假象本质,或者说,来确证自身异化的本质。”[5]这就意味着现实层面的每一种异化或矛盾都只能在抽象中、在自我意识的认知中予以超越,而在实践中他只能被肯定为自我意识的一种体现。所以宗教、国家、市民社会和最终的普鲁士国家本身都是自我意识在通往绝对知识的过程中的暂时肯定的环节。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因此走向了悖论性的结论:矛盾的解决取决于认知,或可说,取决于对矛盾的肯定。
马克思的矛盾观也与颠倒概念相关。正如在黑格尔那里,矛盾表现为颠倒的动态方面。也就是说,颠倒的对立面不能被视为可自为存在的独立实体,它们的存在只有在与彼此对立面的关系之中和作为彼此的否定物时才能予以把握。然而,由于在马克思那里颠倒不是实践对象化过程的结果,而是人们无力控制异化了的客体的结果,所以矛盾就不能被视为现实的普遍本质,而只能是根本性颠倒得以发生的具体社会条件。这与马克思所说的人类的史前史也即阶级社会的历史相一致。因此矛盾不能构成一切,而是在人类被迫划分为阶级的历史条件下(此时的人们受其产品的控制)的一种典型特征。于是马克思将资本主义具体历史条件下颠倒与矛盾的关联性概述如下:
资本的限制就在于:这一切发展都是对立地进行的,生产力,一般财富等等,知识等等的创造,表现为从事劳动的个人本身的异化;他不是把他自己创造出来的东西当作他自己的财富的条件,而是当作他人财富和自己贫困的条件。但是这种对立的形式本身是暂时的,它产生出消灭它自身的现实条件。[6]
在黑格尔那里,“矛盾则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所以他就可以认为,“从观察矛盾的本性,就会出现这种情况,即:假如在一件事情中能够指出矛盾,这就其本身而言,可以说还并不是这件事情的损害、欠缺或过错”[7]。在马克思那里则相反,矛盾植根于缺陷,是人无力控制“对象性力量”的产物,因为对象性力量通过实践的方式得以自我生产。矛盾可能是不可避免的或必然的,而人类却还要与这种控制性作斗争,生产力也因此依然可以在有限的社会关系框架中得到发展。但它们必然是历史的而不是绝对的。
这是颠倒所带来的必然结果,但却隐藏在这一过程背后。如前所述,对于马克思来说,真实的资本主义的颠倒不是实践对象化过程的给定物,实际上,对象化意味着资本家对劳动者的剥夺和对异化劳动的占有。这就是为什么他要说:
很明显,这种颠倒的过程不过是历史的必然性,不过是从一定的历史出发点或基础出发的生产力发展的必然性,但决不是生产的某种绝对必然性,倒是一种暂时的必然性,而这一过程的结果和目的(内在的)是扬弃这个基础本身以及过程的这种形式。[8]
马克思将矛盾视为有其产生、发展和灭亡过程的历史现象,并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之后它们都会一并消失。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提倡一种无阶级的社会。
从历史的角度来理解矛盾的结果并不仅仅意味着它们可以被具体地超越,而是说它们有其自身灭亡的内在机制,或如马克思所说的,正是其自身的对立形式为它们自己的废弃创造了条件。对黑格尔来说,矛盾是以这样一种抽象的方式得以解决的,即对颠倒的一极的否定同时就是对它的肯定;但在马克思这里,矛盾只能在具体历史条件下以如下方式得到解决,即对颠倒的一极的否定包含着它的解体。尽管在黑格尔那里,通过肯定矛盾就可以废除矛盾,而在马克思看来,只能通过实践地改变或解决矛盾才可能实现对矛盾的废除。这就意味着马克思主要是把历史的、真实的矛盾视为逻辑矛盾的对立物,而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则相反,看不到这其间的任何区别,所以就把矛盾看作是意识的自我异化,即显身为具体的现实矛盾过程中的自我异化。
[1]Hegel,The Phenomenology of Mind,p.206。也参见[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109页。
[2]G.W.F.Hegel,Logic,Clarendon Press,Oxford,1975,p.174。也参见[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25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3]Marx,Economic and Philosophical Manus,p.391。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2卷,170页。
[4]Ibid.p.392。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2卷,171页。
[5]Ibid.p.393。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2卷,172页。
[6]Marx,Grundrisse,p.541。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36页。
[7]G.W.F.Hegel,The Science of Logic,Allen &Unwin,London,1976,pp.439,442。也参见[德]黑格尔:《逻辑学》下,杨一之译,66、6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
[8]Marx,Grundrisse,pp.831-832。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361页。
三、逻辑的和现实的矛盾
马克思在逻辑和现实的矛盾之间进行了区分,这一点因他在单独文本中所进行的区别性使用而得到印证。例如,在《大纲》中,他认为:
一方面,劳动作为对象是绝对的贫穷,另一方面,劳动作为主体,作为活动是财富的一般可能性,这两点决不是矛盾的,更确切些说,在每个方面都互相矛盾的这两点是互为条件的,并且是从劳动的下述本质中产生出来的:劳动作为资本的对立物,作为与资本对立的存在,被资本当作前提,另一方面,劳动又以资本为前提。[1]
在另外的地方,马克思也说道:“在进行这种分析的时候,古典政治经济学有时也陷入矛盾”,他还进一步补充说:“因为政治经济学和由它自身产生的对立面的发展,是同资本主义生产固有的社会矛盾以及阶级斗争的现实发展齐头并进的。”[2]在第一段引文的一开始,当马克思说“决不是矛盾的”,或是在第二段引文中提及古典政治经济学是“陷入矛盾”的时候,他显然指的是逻辑矛盾,他把这当作不合理的推理予以拒斥。在第一个案例中,他实际上说的是,在接受现实中的矛盾的过程中是不存在逻辑矛盾的;在第二个案例中,他指责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逻辑矛盾,但却承认它是与现实矛盾的发展相一致的。
在接受非矛盾的逻辑原则与主张现实矛盾的存在之间,马克思认为没有冲突。[3]意识形态与对现实矛盾的掩盖有关,却未必与逻辑矛盾的存在有关,尽管(当然)逻辑的矛盾也可用于掩盖现实的矛盾——此时就变成了叠加在逻辑错误基础上的意识形态。但批判工作必须将它们区分开来。当马克思说古典政治经济学偶然也会自我矛盾,他未必就意在批评某种意识形态的歪曲。实际上,当他解释这些逻辑矛盾的成因时,他补充说:“但这是它的分析方法的必然结果,批判和理解必须从这一方法开始。”[4]不过接下来他对比性地揭示了意识形态歪曲的真正原因,他说:“庸俗政治经济学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因为它“有意识地越来越成为辩护论的经济学,并且千方百计力图通过空谈来摆脱反映矛盾的思想”[5]。这些矛盾是存在于现实之中的,而不仅是存在于意识之中,在讨论庸俗政治经济学对待危机的意识形态方法时,马克思对此予以了高度强调。为了否定危机辩护士:
在有对立和矛盾的地方大谈统一。因此,说它们是重要的,只是因为可以说:它们证明,如果被它们用想象排除了的矛盾实际上不存在,那就不会有任何危机。但是,因为这些矛盾存在着,所以实际上有危机。辩护论者为否定危机存在而提出来的每个根据,都是仅仅在他们想象中被排除了的矛盾,所以是现实的矛盾,所以是危机的根据。用想象排除矛盾的愿望同时就是实际上存在着矛盾的一个证明,这些矛盾按照善良的愿望是不应该存在的。[6]
但问题是,把握存在于现实中的矛盾是否可能?亚里士多德的逻辑传统否认了现实矛盾的可能性,其立论原则就是:一切都与自身相同一,因此某物不可能同时(并在同一视角中)既是又不是它自身。因此,从定义来看,矛盾就是一个逻辑错误。康德抱持相同的原则,并在“实在的抵触”和“矛盾”之间进行了区分。前者可以在现实中找到,因为它不包含矛盾性,它们中的两极都是真实的和肯定性的,而且它们彼此的存在不需要依赖于对方的存在,即它们都是独立的存在。实在的抵触双方之间的对抗很常见,“这是自然中的一切障碍和反作用不断地呈现在眼前的东西”,并包含着一种现实的否定,因为“一个实在性与另一个实在性在一个主体中相结合而一个抵消另一个的结果”。但这种对立不同于矛盾,它是二极之间的逻辑对立,是不能被视为自为的存在的,这就是为什么“诸般实在性(作为纯然的肯定)在逻辑上绝不相互抵触”[7]的原因。
杜林也遵循了这一推理线索,并据此对“现实矛盾的谬论”大加攻击,其所攻击的对象既包括黑格尔也包括马克思。他的论点重申了传统逻辑论的观点:
“矛盾=背理”,“‘关于存在的基本逻辑特性的第一个命题,而且是最重要的命题,就是矛盾的排除。矛盾的东西是一个范畴,这个范畴只能归属于思想组合,而不能归属于现实。在事物中没有任何矛盾,或者换句话说,真实地产生的矛盾甚至是背理的顶点……’”[8]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此所进行的反驳,很快成为正统马克思主义的标准观点。如普列汉诺夫在与日丹诺夫斯基(Zhitlovsky)的争论中就采纳了相同的观点。[9]但秉承“现实矛盾不可知论”的人不仅限于前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家或反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行列,近期的科莱蒂也从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立场”重启了这一话题,英国的埃格利(Roy Edgley)和梅柯(Scott Meikle)也加入了这一行列。[10]除了梅柯的立场之外,这场讨论似乎挑战了明显具有优势的形式逻辑,从而保留了马克思的矛盾观同时又没有否认其逻辑性。
在马克思主义传统中就这一问题主要衍生出三种立场,其中两派试图让矛盾的逻辑性与马克思的观点相兼容;另一派(以恩格斯、普列汉诺夫以及其后的列宁为代表)则赞成黑格尔式的路线,强调现实矛盾。后一派最终成为正统。从本质上来看,恩格斯认为杜林的观点只在考察静止的事物时才有效,“但是一当我们从事物的运动、变化、生命和相互作用方面去考察事物时,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在这里我们立刻陷入了矛盾。运动本身就是矛盾”[11]。于是他接着列举了许多案例,它们中的大部分都来自于机械变化、有机体生命和数学领域。在所有这些现实生活领域,矛盾都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可以发现恩格斯的论点紧随黑格尔的做法,即拒斥传统逻辑。正是黑格尔首先指出了万物都具有与生俱来的矛盾性。他还认为某物之所以存在正是因为在它自身之中包含有矛盾,并以化学和物理为例予以说明。[12]
这一派的观点所存在的问题,与其说是他们在把运动和生命视为矛盾的结果时带有某种固有的错误;毋宁说他们忽视了马克思矛盾观的具体性。在马克思那里,矛盾不是无处不在的形而上学原则,而是人类“有限的物质生产方式”的历史结果——人类借以在其中将自身对象化的社会方式本身反而变成了人类不可控的对象。马克思显然是要去调查和提出超越这种社会矛盾形式的可能性,以便用一种新的人类社会关系模式来替代它——在这种新的社会关系模式中,人是社会关系的主人。马克思清楚地看到了解决这一矛盾的难度,这有待借助于革命活动和其他自然运动过程来予以克服。正如他所指出的,“全面发展的个人——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共同的关系,也是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的控制的——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13]。所以马克思真正关注的,并不是某种客观的自然辩证法,而是可历史地、实际地予以克服的社会矛盾。
的确,普列汉诺夫特意指出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辩证法之间的差异:
黑格尔的辩证法是跟形而上学相符合的。而我们的辩证法是以自然学说为依据的。在黑格尔看来,现实的造物主——为了在这里应用马克思的这种说法——就是绝对观念。在我们看来,绝对观念只是运动的抽象,一切物质的结合和状态都是由这个运动所引起的。在黑格尔看来,思维的进展是发现和解决了概念中所包含的矛盾的结果。按照我们唯物主义的学说,概念中所包含的矛盾不过是现象中所包含的矛盾的反映,是译成思想的语言,现象之所以会有矛盾是由于它们的共同基础,即运动的矛盾本性而来的。[14]
由此他总结道,唯物主义让辩证法回到了正确的位置上。不过,普列汉诺夫没有意识到,仅仅通过“颠倒”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不能让他摆脱形而上学的。他用“自然”概念替换了“绝对观念”概念,但矛盾依然是所有存在物的本体论原则。绝对观念和“自然论”都依然停留在形而上学的世界,没能看到社会历史现实中的具体性。
恩格斯和普列汉诺夫诉诸黑格尔的颠倒的辩证法,而他们因此得到的辩证法概念却丢失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本质特征,也即其社会和历史性。列宁也同此理,即把矛盾主要看作是自然现象。当列宁说人们必须认识到矛盾存在于“自然界的(也包括精神的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过程”[15]中时,他明显将社会矛盾包含在自然之中。只要能够明确所考察的具体现实是什么,力图证明现实中的矛盾的存在未必就不妥。但就马克思本人来说,人们在他那里肯定找不到诸如水中的氢气和氧气的关系或是电流中的正负极之类的讨论。马克思的确认为矛盾存在于现实中,但他只关注社会现实。当然,提出这一论点本身并不能证明社会现实中有矛盾,因为形式逻辑的反对理由依然可运用于这一现实领域,就像反对其他任何领域一样。但在尝试解决这一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另外两个可替代的方案。
立足于康德的“实在的抵触”和“辩证的矛盾”二分,科莱蒂提出,在现实世界人们可以发现前者但却看不见后者。换句话说,所有的矛盾都只能是逻辑的矛盾。但当他意识到马克思谈论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辩证矛盾这一事实后,科莱蒂不得不面对资本主义现实的特点问题,并试图予以描述:资本主义“并不是完全的现实,而是异化的现实化。它不是一种肯定的现实,而是有待推翻或否定的现实”,“这是一种颠倒的现实,是头足倒置的”[16]。问题正在于此,由于科莱蒂不接受现实中的矛盾的存在,他就必须悄悄地承认这一事实,即资本主义现实的颠倒性使得这一现实具有某种程度上的“不真实性”。而且恰是因为资本主义是不完全的现实使得它具有矛盾性。通过这种方式,科莱蒂解决了资本主义矛盾的存在问题,同时又坚持了自己的看法即只存在逻辑矛盾。简言之,资本主义不是完全的现实而是异化了的现实,这使得它充满矛盾。
科莱蒂上述看法中有一点当然是正确的:如果资本主义是矛盾的,它就不可能是“肯定的”现实。但他犯了一个混淆的错误,把一种消极的或“否定的现实”等同为缺乏现实或干脆是非现实。无疑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现实是矛盾的,因为它是一种异化了的现实,但这并不妨碍它成为“完全”的现实。无法一方面承认资本主义是矛盾的同时又说那不是真正的矛盾——(当然)除非否认资本主义的现实性。即使把资本主义现实视为一种颠倒,也不可能做到这一点。要不然就是武断地将现实概念限制在一种尚有待实现的理想的情景之中。在反对黑格尔式的将矛盾等同于现实的做法方面,科莱蒂做得对,但他却错误地将矛盾等同于非现实——特别是他如果还想确认资本主义的矛盾属性的话。他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却并没有意识到现实可以在历史的某一时刻是矛盾的而在另外一个时刻也可以是非矛盾的。在马克思那里,历史过程可以从一种矛盾走向一种非矛盾的现实,但对于科莱蒂来说,历史过程就只能是从非现实走向现实。
埃格利则提出了第三种解决问题的方案。埃格利立足于科莱蒂的主要论点即辩证性和矛盾性在本质上是一种逻辑属性,但他意识到否认资本主义现实性是一种站不住脚的立场——“资本主义似乎只能是血的事实”[17]——于是埃格利提出了这样一个看法,即逻辑的矛盾存在于现实之中,且我们必须废除逻辑与现实之间的二元对立。如他所述:“逻辑必须成为本体论。”[18]埃格利想否定的是那种不把思想和判断视为现实的组成部分的倾向,因此他拒绝康德式的二分,即在矛盾和现实的对立之间所作的区分。或许并非所有的现实冲突都是逻辑矛盾,“而矛盾或逻辑的对立也可以是一种完全形态的现实冲突:比如就地球是否转动这一问题来说,哥白尼和伽利略就与教会发生了矛盾”[19]。
我也反对在意识和现实之间进行截然的二分,这是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一条中所采取的立场,他当时批判的是旧唯物主义只从客体的角度、而不是从主体和实践的角度来看待现实。但当埃格利试图从此出发得出结论说逻辑的矛盾存在于意识之外的世界时,他却丢掉了马克思的上述立场。逻辑的矛盾也是现实地存在于人的意识之中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也可能是现实的,但它的存在却不能外在于思维。埃格利自身的案例说明,他所讨论的是某种不同的东西。太阳围绕地球转这一观念的确与地球围绕太阳转这一观念之间存在着矛盾,但却不可以说这一矛盾就是伽利略和教会之间的现实矛盾,即便这一冲突与矛盾有关。地球不可能在现实中既围绕太阳转同时又不围绕太阳转,而伽利略与教会所代表的是两极,这两极在现实中就这一问题可能会有对抗,也有可能没有对抗。
因此埃格利的案例提出了两个问题:其一,太阳围绕地球转和地球围绕太阳转这两种观念之间的矛盾只能存在于意识之中。即便伽利略和教会之间的冲突与这一矛盾有关,但那也不是同一种矛盾。对立的两极发生变化了。其二,如果接受了这样的看法,即为了矛盾的存在,两极之间是互相依存的——它们各自都必然包含着与对方的关系,并以对方的存在为自身存在的前提条件——那么伽利略和教会之间的冲突就不能算是这种意义上的矛盾了。所以,埃格利试图揭示逻辑的矛盾存在于现实世界之中的努力似乎并不成功,他的解决方案尽管与科莱蒂不同,但却拥有同样的前提,也即矛盾在本质上具有一种逻辑性。是否有望找到别的更好的答案?
更具有实质性内容的相关努力(即证明逻辑矛盾存在于现实之中)是埃尔斯特做出的。在埃尔斯特看来,“‘矛盾’这一术语基本是一个逻辑范畴,不应以完全背离其主要含义的方式扩展它的内涵”[20]。他自己则把矛盾从冲突或斗争中区分了出来,但他提出也可以认为逻辑的矛盾是现实的,因为在精神和社会现象中都可以找到它们。精神的矛盾源自于个体层面,即个人可能会接受矛盾的信念和矛盾的欲望。例如,在主奴关系中,主人既想得到奴隶的尊重又想满足自己之于奴隶的绝对权威控制欲。而这在埃尔斯特看来,就像是努力拥有一个精美的蛋糕但最后还是要吃掉它。[21]社会矛盾与“构成性缺陷”联系在一起,这就意味着,对于某个单个个体来说的可能性,对于其他所有人来说也是一种可能。例如,“资本主义的本质悖论”在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看来就是“每个资本家都想降低自己员工的工资水平(这可带来高利润),同时抬高别的资本家的员工的工资(这会带来高需求)”[22]。当然,这种可能性是仅对于个别资本家来说的,而不是针对所有的资本家来说的。如果所有的资本家都以此为行动前提,那它就对所有资本家都是一种可能性了,这其中所产生的某种无意识的后果埃尔斯特称之为“反定局”(counter-finality)。他认为,马克思由此解释了利润率的下降:个别资本家削减劳动以便增加利润率,但当所有资本家都这样做的时候,无意识的后果就是剩余价值总量的降低和利润率的下降。[23]
在我看来,尽管其中存在着一些差异,但埃尔斯特关于逻辑和现实之关系的说明在本质上是黑格尔式的。在黑格尔那里,矛盾是内在于意识发展过程的,但作为意识的自我异化它同时又是现实的生产过程,因此不可能在逻辑和现实之间进行截然的区分。埃尔斯特则从黑格尔出发,更加小心谨慎地提出了这样一个限定性的论题,即“现实中所存在的状况只能经由一种逻辑矛盾的概念来加以描述”[24]。但最终他对矛盾的整个分析可归结为某种无意识结果所带来的效应,它表现为社会中的精神矛盾。可以说,埃尔斯特不仅考察了精神矛盾也考察了社会矛盾,不过它们之间的区别却是微弱的:在最终的分析中,埃尔斯特的矛盾(无论是精神的还是社会的),都是建立在个体意识及其有意的或想要的目标基础之上的。“反定局”论似乎也可全部运用于它们之中。
实际上,对于埃尔斯特来说,在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或是主人与奴隶之间不存在现实的矛盾。“真正”的矛盾存在于“主人的思想之中”和“工人阶级的思想之中”,或就此而言,存在于资本家和奴隶的思想之中。[25]在所有上述情况下,有意的结果被无意的结果否定了。的确,埃尔斯特把主人欲望中的矛盾看成是一种精神矛盾了,不过他随后又声称主人努力拥有蛋糕并吃了蛋糕,他补充说:“主人作为一种没有前途的职业在历史上消失了,而奴隶则(暂时)成为历史进一步发展的使命承担者。”[26]难道这不是一种“反定局”吗(尽管这不是建立在“构成性虚假”的基础之上)?
主人的有意欲望与资本家的有意欲望之间的差别只在于:前者没能认识到自身的状况(即使是在个体的层面上),而后者则被认为在个体的层面意识到了自身的这种状况。不过,当看到了个体资本家欲望的总结果使得个人愿望变得不可能的时候,这种差异就会消失。换言之,埃尔斯特的社会矛盾观是有先决条件的,这个先决条件就是认为社会是由众多单个人的无意识叠加后的一个总的无意识的结果,而且,相反地,埃尔斯特的精神矛盾也可以导致超越个体的无意识的结果。这归根结底是一种彻底的唯心主义:逻辑生产了现实,个体的愿望意识据说生产出最终的社会结果。但实际的情况正好相反,主人和奴隶、资本和雇佣劳动之间的现实的社会矛盾,才是解释个体意识的欲望与矛盾的理由。“反定局”不是原因而只是先前就已形成的社会矛盾的一个后果。[27]
[1]Marx,Grundrisse,p.296。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上,253页。
[2]Marx,Theories of Surplus-Value,vol.Ⅲ,pp.500-501。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Ⅲ,556页。
[3]埃彻维拉在其博士论文《马克思的科学概念》中强调了这一点(R.Echeverria,“Marx‘s Concept of Science”,doctoral thesis,Birkbeck College,London,1978)。
[4]Marx,Theories of Surplus-Value,vol.Ⅲ,p.500。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Ⅲ,556页。
[5]Ibid.p.501。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Ⅲ,556~557页。
[6]Marx,Theories of Surplus-Value,p.519。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Ⅱ,593页。
[7]I.Kant,Critique of Pure Reason,Dent (Everyman’s Library),London,1974,p.91。也参见[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李秋零译,258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8]转引自F.Engels,Anti-Dilhring,Lawrence &Wishart,London,1969,p.143。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0卷,131页。
[9]See G.Plekhanov,Fundamental Problems of Marxism,Lawrence &Wishart,London,appendix,pp.89-100.
[10]See L.Colletti,“Marxism and the Dialectic”,New Left Review,no.93,September-October 1975;R.Edgley,“Dialectic:The Con-tradiction of Colletti”,Critique,no.7,Winter 1976-1977;and S.Meikle,“Dialectical Contradiction and Necessity”,in J.Mepham and D.H.Ruben (eds),Issues in Marxist Philosophy,3vols,Harvester Press,Brighton,1979,vol.Ⅰ,pp.5-35.
[11]Engels,Anti-Duhring,p.144。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0卷,132页。
[12]See Hegel,The Science of Logic,pp.439,13,and The Phenomenology of Mind,pp.204-205.
[13]Marx,Grundrisse,p.162。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上,108页。
[14]Plekhanov,Fundamental Problems of Marxism,p.96。也参见[俄]普列汉诺夫:《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问题》,8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15]See V.I.Lenin,Philosophical Notebooks,in Collected Works,Lawrence &Wishart,London,1972,vol.ⅩⅩⅧ,pp.359-360。也参见《列宁全集》,中文2版,第55卷,30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16]Colletti,“Marxism and the Dialectic”,pp.22,26.
[17]R.Edgley,“Dialectic:The Contradiction of Colletti”,p.48.
[18]Ibid.p.50.
[19]Ibid.p.51.
[20]J.Elster,Logic and Society,Wiley,Chichester,1978,p.3.
[21]J.Elster,Logic and Society,Wiley,Chichester,1978,p.72.
[22]Ibid.p.97.
[23]Ibid.p.113.
[24]Ibid.p.70.
[25]J.Elster,Logic and Society,Wiley,Chichester,1978,p.72,4.
[26]Ibid.p.72.
[27]A.Giddens,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Macmillan,London,1979,pp.139-141.
四、矛盾的历史性
根据这一讨论,似乎以一种纯粹的逻辑对立的视角来定义矛盾,是无法将矛盾安置在资本主义体系之中的。但当然这未必就意味着因此资本主义体系中是没有现实矛盾的。换一种视角,问题就变成了:将矛盾限制在逻辑领域的做法是否有充足的理由?我们来考察一下科莱蒂的矛盾定义,以便检视矛盾的本质特征是否是其社会现实存在性的一个结果。在科莱蒂看来,矛盾“是这样一种情况:在这里,对立双方彼此依存,互为存在条件”,它们彼此离开了对方自身也就不存在了:
这不过就是对他者的否定……如果我们想知道其中的一极实际是什么,我们就必须同时也要知道另外一极,在这里,第一个要素就是否定。因此,任何一极成为它自身的过程包含在它与另外一极的关系之中;其结果是统一(对立的统一)。唯有在这个统一之中,两极方可实现彼此否定。[1]
为什么矛盾存在于意识之外的现实世界呢?因为在现实中对立不是否定的,反而就其本身来说是肯定的。正如科莱蒂所指出的,“在现实的对立或矛盾关系中,两极都是肯定的,即便是在其中的一极被描述为对方的否定面时亦是如此”[2]。物理力量中对立的双方可以宣告彼此的无效,但这是一种不同于矛盾的否定。多数情况下,现实的对立双方之间并无共同性,它们不会形成一个统一体,也不会因为存在而彼此需要。当科莱蒂将分析的对象转向自然力量之间的冲突时,他的观点无疑是对的。如果接受了上述关于矛盾属性的界定,物理对象或实物之间的对立就不属于一种矛盾的属性了。但是否在社会现实中的所有冲突都必然如此呢?无法在原则上回答这一问题,而是需要就对象本身进行具体分析。如果把社会现象等同为实物或自然力,那显然社会现实中是没有矛盾的。但这样的等同法是错的,因为只要认真观察就可发现,在社会中的确有某些对象或社会实体的基本现实性是通过对立关系而得以确认的。这些实体与实物不同,因为它们离开了自己的对立面就无法存续。倘若如此,那么矛盾就的确存在于社会现实之中了。
我们来看看马克思是如何表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这些最基本的矛盾的:
无产阶级和富有是两个对立面。它们本身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它们二者都是由私有制世界产生的。问题在于这两个方面中的每一个方面在对立中究竟占有什么样的确定的地位。只宣布它们是统一整体的两个方面是不够的。私有制,作为私有制来说,作为富有来说,不能不保持自身的存在,因而也就不能不保持自己的对立面——无产阶级的存在。这是对立的肯定方面,是得到自我满足的私有制。
相反地,无产阶级,作为无产阶级来说,不能不消灭自身,因而也不能不消灭制约着它而使它成为无产阶级的那个对立面——私有制。这是对立的否定方面,是对立内部的不安,是已被消灭的并且正在消灭自身的私有制。[3]
青年时期的马克思对矛盾的上述描述在成熟时期的马克思著述中也以不同的但却具有相同意义的方式得到了重复:
在这个过程中工人把他本身作为劳动能力生产出来,也生产出同他相对立的资本,同样另一方面,资本家把他本身作为资本生产出来,也生产出同他相对立的活劳动能力。每一方都由于再生产对方,再生产自己的否定而再生产自己本身。资本家生产的劳动是他人的劳动;劳动生产的产品是他人的产品。资本家生产工人,而工人生产资本家,等等。[4]
如果把马克思对劳资对立关系的描述与科莱蒂的进行比较,就会发现前者完全具备后者的所有要件。资本和劳动是对立的两极,它们彼此依存,任何一极成为其自身的过程都涉及与对方的关系,没有劳动,资本就不可能存在,反之亦然。资本和劳动构成了一个整体,在其中对立的彼此都是对方的否定因素。因此在劳动和资本之间似乎存在着一种矛盾关系,不过这种关系不是逻辑上的而是现实中的。换言之,在肯定现实的劳资矛盾关系时是没有任何逻辑矛盾的。这就意味着科莱蒂的矛盾定义不是一种具体的逻辑矛盾定义,而是关于矛盾的一般性定义,它本身不能决定所包含的对立双方的具体存在模式,而只是确定了其关系的形式要件。
以这种方式就可以区分(如马克思所做的)逻辑的和现实的矛盾了。逻辑矛盾的具体属性是由以下事实所赋予的,即对立的双方是议题,其结果就是:它们中只能有一个是对的。因此逻辑的矛盾只存在于意识之中,且只可能是有缺陷的推理的结果。现实的矛盾的具体属性则是由如下事实所赋予,即对立的双方不是议题而是存在于社会现实中的社会实体。尽管逻辑矛盾是固定的且一旦被认识到就可在意识中废除其自身,而现实的矛盾却“正是对立的两个方面的运动”[5],且只能在其否定的一方成功地摧毁另一方的时候才可解决其矛盾状况。这不是一个思维的过程,而是一个实践的、历史的斗争过程。在逻辑矛盾中,对立双方在对抗中所占据的位置对其真理价值的大小具有重要意义(但从解决矛盾的视角来看就无关紧要了);而在现实矛盾中,对立双方在对抗中所占据的位置则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决定了它们中谁可以从矛盾的保持中获利,以及谁从矛盾的灭亡中获利。例如就劳资矛盾关系来说,“私有者是保守的方面、无产者是破坏的方面。从前者产生保持对立的行动,从后者则产生消灭对立的行动”[6]。
现实矛盾的这一特性强化了意识形态对于矛盾的肯定性方面的关键性作用。通过掩盖矛盾的存在,意识形态有助于维持对立体的存在,并制止矛盾的否定性方面的破坏性活动。这就意味着对于矛盾的正确的或歪曲的理解以及对其特征的准确的或不准确的认知,都是其发展的必不可少的要素,并对其最终灭亡施加压力。社会矛盾的演化和可能的解决不是一个盲目的、预先决定的过程,不可能与人类活动和思想无关,而是一个必然包含着人类的自觉实践的过程。然而,源自于矛盾的这种意识,继而在根本上也是以矛盾本身的存在与发展程度为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意识形态既是矛盾的结果又是矛盾的前提,正如马克思在一般的意义上所概括的,“社会生产过程的任何前提同时也是它的结果,而它的任何结果同时又表现为前提。因此,生产过程借以运动的一切生产关系既是它的条件,同样也是它的产物”[7]。
因此,矛盾总体自身不构成其存在的前提条件,它的存在是外在于总体自身的。现实矛盾的统一不过就是“双方的运动”,这就是为什么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生产,作为一个总体矛盾,“从这种关系的不同的两极出发”,而且“为它自己提供前提”,“它的各个要素的对抗的社会规定性,只有在过程本身中才能发展和实现”[8]。然而,当社会矛盾作为某一特定历史时期的总的过程的一部分出现的时候,就有了外在于矛盾本身的历史前提。因此资本主义的生产是作为废除封建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果而出现的,它自身构成了一个不同的矛盾统一体。无论如何:
一旦资本成为资本,它就会创造它自己的前提……这些前提,最初表现为资本生成的条件,因而还不能从资本作为资本的活动中产生;现在,它们是资本自身实现的结果,是由资本造成的现实的结果,它们不是资本产生的条件,而是资本存在的结果。资本为了生成,不再从前提出发,它本身就是前提,它从它自身出发,自己创造出保存和增殖自己的前提。[9]
因此,当前一个统一体(或总体)的解体过程达到某一点时,矛盾就会历史地形成,一旦形成后,它就成了自身的前提。如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正式确立之前,可被称之为“潜在矛盾”式的“矛盾”在前一种生产方式解体过程所导致的某些形式中就已表现为一种可能性。潜在的矛盾变成一种实际的矛盾,发生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得以正式确立之时。资本持有者在变成资本家之前,还需要通过积蓄或节约来实现资本积累。这样的“资本”只与劳动之间存在着一种潜在的矛盾,因此它还不是真正的资本。只有当它被用来购买劳动力(来自于有身份自由的工人)的时候,它才成为真正的资本。在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开始之初,其基本矛盾表现得并不尖锐,也不会成为冲突或危机,因此它具有相对次要性——与那些集中的、以激烈斗争形式表现出来的、会导致前一种生产方式解体的矛盾相比而言。一旦这一解体过程完成之时,新的矛盾就走到了前台并开始演化直至成为自身前进(对立双方的历史运动)的障碍。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对于资本主义来说,“资本主义生产的真正限制是资本自身”[10]。
[1]Colletti,“Marxism and the Dialectic”,p.4.
[2]Ibid.p.7.
[3]K.Marx and F.Engels,The Holy Family,Progress,Moscow,1975,p.43。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卷,43~44页。
[4]Marx,Grundrisse,p.458。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上,455~456页。
[5]Marx and Engels,The Holy Family,p.43。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卷,43页。
[6]Marx and Engels,The Holy Family,p.44。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卷,44页。
[7]Marx,Theories of Surplus-Value,vol.Ⅲ,p.507。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Ⅲ,564页。
[8]Ibid.p.491。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Ⅲ,545页。
[9]Marx,Grundrisse,p.460。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上,457页。
[10]Marx,Capital,vol.Ⅲ,p.250。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5卷,278页。
五、矛盾的不同类型
我已介绍了潜在的和现实的矛盾之间的区分。事实上,这是马克思在讨论矛盾问题时所作的两个明确分类中的一个。如他在描述商品所固有的矛盾时就使用了这样的分类[1];而马克思所作的另外一个区分则是在形式的和物质的矛盾之间作出的,这样的分类与市民社会的代理人(或代表)与其选举人之间的关系问题有关。形式矛盾存在于以下事实之中,即代理人因为被选举出来而拥有了形式上的授权,但当这种权威变成现实的时候,它们就不再是被授予的了,因为它们不再受其选举人的控制了。物质矛盾与实际利益有关。代理人形式上获得了授权,成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但实际上他们代表的是特殊的利益。[2]然而,后来的理论家还进行了一系列进一步的划分,其中最常见的包括对抗和非对抗性的矛盾、原则的或主要的矛盾与次要矛盾等。这些区分都源自于毛泽东的著述。
毛泽东认为,主要矛盾就是“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3]。次要矛盾则指的是那些由主要矛盾所决定的和受其影响的矛盾。而且,在任何一个具体的矛盾中,都有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之分。一个矛盾中的主要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4]。但它也可以转换为次要方面,反之亦然。尽管这样的区分似乎很有用,但毛泽东对它们的界定却是模糊的和一般性的。这部分是因为毛泽东抽象地对待这些矛盾概念所致。紧随列宁、恩格斯和黑格尔,毛泽东肯定“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矛盾贯串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5]。这里同样没有考量矛盾在马克思那里以及实际上是在黑格尔那里所具有的具体社会属性,矛盾成了运动的普遍原则,所有存在的本体论构成。
这就是为什么主次矛盾的划分被安置在“一个复杂事物”发展过程(这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过程)的语境之中,而不是在更具体的社会或生产方式的背景之中的原因所在。而我认为,把这一区分运用于具体层面似乎最有用。如吉登斯就把主要矛盾描述为社会再生产系统中的基本的、并因此进入系统结构之中的那些矛盾;而次要矛盾则指的是“那些主要矛盾所衍生出来的矛盾,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主要矛盾的结果”[6]。波斯特(Ken Post)则提供了类似的但却更恰当的论述,他认为主要矛盾是“生产方式得以建立的基础”,它导致了基本阶级的产生;而次要矛盾则是“使主要矛盾具体化”的那些矛盾。[7]
根据这些具体定义,显然在主要矛盾之中是没有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转换的(如毛泽东所说的)。资本主义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显然是资本,而雇佣劳动则属于次要方面。因此毛泽东关于矛盾的主要方面的理论可与马克思关于矛盾的肯定的或保守的方面的论述相媲美,而矛盾的次要方面论则可与否定的或破坏性的一面相等同——只要它们的地位是由生产方式所结构性决定的和不可改变的。
至于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之分,问题就更复杂了。一方面,毛泽东认为“有些矛盾具有公开的对抗性,有些矛盾则不是这样”[8]。这就意味着解决矛盾的方法也要因为矛盾性质的不同而有所改变。有些矛盾需要公开的冲突予以解决,其他一些则不是。另一方面,毛泽东也认为一些最初并不具有对抗性的矛盾可以变成对抗性的,反之亦然。例如,当两个对抗的阶级之间的矛盾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当初的共存关系就变成了对抗关系,此时,矛盾关系就演变为公开的对抗或是革命了。
塞弗(Lucien Séve)则立足于此提出了这样的看法,即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是矛盾整体发展的本质属性,而不是可有可无的历史形式。于是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之间的矛盾就在本质上以及其全部发展过程中都是对抗性的,即便它没有表现为一种暴力形式。对抗性的矛盾就是这样的矛盾,在这里,矛盾双方都试图在发展过程中压倒对方,其解决方案包括创造一种新的现实。非对抗性矛盾在塞弗看来则是这样的过程,在这里,对立双方只是想区别于对方,其解决方法就是融合成一个更高级的统一体。[9]波斯特也提出了类似的区分,在他看来,对抗性矛盾就是那些拥有自我解体潜能的矛盾(被主导的一极已无法发展,除非矛盾消失);而非对抗性矛盾,对于波斯特来说,就是那些无法废除自身的矛盾,因为即使被主导一极有可能会强行改变自己的地位,但那也不是废除其自身。在这个意义上,“两极都没有产生或再生出对方,但它们至少是对方生存的部分条件”[10]。工人阶级内部的在职工人和失业人员之间的关系或许就属于这一类型的矛盾关系。
最后,洛伊坎(Lojkine)立足于不同的基础提出了相同的划分。在他看来,对这两种矛盾的解决导致了一个新现实的诞生,这个新的现实与以前的现实(这是矛盾最初诞生的母体)之间存在着质的差别。但非对抗性矛盾不能废除前一种现实,所以就继续依存于其中;而对抗性矛盾则废除了其最初的社会基础,催生出一个新的基础。与塞弗不同,洛伊坎相信这些矛盾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互相转换的。例如,他认为在早期资本主义阶段资产阶级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就是非对抗性的,但随着劳资关系这对主要矛盾的发展,垄断资本和非垄断资本这对次要矛盾就成了对抗性的了。同样,今天的国家与垄断资本之间的矛盾也是次要的和非对抗性的,但它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过程中,就可转变为对抗性的,甚至是主要矛盾。[11]
可惜所有这些区分都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因为他们都没能切中问题的要害。这个要害就是:这一区分的标准本身是否成立?换言之,问题就在于,把握非对抗性矛盾是否可能?我认为,讨论非对抗性矛盾是没有意义的,这不仅是因为马克思并没有在对抗(Gegensatz)和矛盾(Widerspruch)之间进行区分[12],也(主要)是因为矛盾就被界定为对抗。矛盾中必然包含着彼此依存和彼此否定的两极。垄断资本和竞争性资本、在职工人与失业工人、国家和垄断资本之间的冲突,显然并不包括彼此依存的两极。换言之,所谓非对抗性矛盾其实根本就不是矛盾。它还没有充分发展到让自己内部的双方至少部分彼此依存的程度,而矛盾却要求这种依存关系的存在。的确,界定失业需要在职,但在职并不必然要求失业的存在。简言之,社会中所有的矛盾都是对抗性的,但并非所有的冲突都是矛盾。
[1]Marx,Theories of Surplus-Value,vol.Ⅱ,p.512.
[2]Marx,Critique of Hegel‘s Doctrine of the State,p.194.
[3]Mao Tse-tung,Four Essays on Philosophy,Foreign Languages Press,Peking,1968,p.51。有关对毛泽东矛盾论的分析,请参见A.Badiou,Theorie de la contradiction,Maspero,Paris,1975。也参见毛泽东:《毛泽东的四篇哲学论文》,5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
[4]Mao Tse-tung,Four Essays on Philosophy,p.54。也参见毛泽东:《毛泽东的四篇哲学论文》,53页。
[5]Mao Tse-tung,Four Essays on Philosophy,p.35。也参见毛泽东:《毛泽东的四篇哲学论文》,35页。
[6]Giddens,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p.143.
[7]K.Post,Arise Ye Starvelings!Martinus Nijhoff,The Hague,1978,pp.27-28.
[8]See Mao Tse-tung,Four Essays on Philosophy,p.55。也参见毛泽东:《毛泽东的四篇哲学论文》,69页。
[9]L.Sève,“Pré-Rapport sur la dialectique”,Centre d’Etudes et de Recherches Marxistes,Lénine et la pratique scientifique,Editions Sociales,Paris,1974,pp.37-42.
[10]Post,Arise Ye Starvelings!p.29.
[11]See J.Lojkine,“Sur l‘usage du concept de contradiction dans un analyse materialiste de l’etat”,La pensee,no.197,February 1978.
[12]相反,埃尔斯特认为马克思从未使用矛盾(Widerspruch)一词来指代劳资关系。他据此总结说,资本和雇佣劳动之间没有矛盾,而只有冲突(conflict)(Logic and Society,p.90,n.l)。但埃尔斯特的出发点却是错误的,因为即便我们认可他的前一种说法,但这也不能证明马克思本人认为资本和雇佣劳动之间不存在矛盾。只需参看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的相关论述就足以证明他们认为其间所存在的是一种基本的生产方式矛盾。
六、资本主义的主要矛盾
尽管大多数人都认为主次矛盾之分是有价值的,但大家依然很难就资本主义的主要矛盾的特点是什么这一问题达成共识。这部分是因为马克思本人对待矛盾的方式,也即马克思的相关描述都出现在不同语境中,且具有不同的抽象程度,而没有明确地在它们之间建立某种等级序列。在论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主要矛盾的作用时,有如下四组矛盾关系是马克思经常提到的,它们分别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之间的矛盾、社会化的生产与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以及资本与劳动之间的矛盾。
马克思赋予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这对矛盾的重要性不能低估。不仅这对矛盾经常被提及而且还在一般性陈述如1859年“序言”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占据了核心地位;同时也在对资本主义进行具体分析的《资本论》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其基本思想就是认为:在生产方式的特定发展阶段,生产关系会成为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于是就促使了生产方式发生解体。正如马克思以资本主义为具体案例时所指出的,“但是,这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矛盾正好在于它的这种趋势:使生产力绝对发展,而这种发展和资本在其中运动、并且只能在其中运动的特有的生产条件不断发生冲突”[1]。因此,毛泽东以及近来的洛伊坎和高德烈都认为这对矛盾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也就不奇怪了。然而,后两个人是以不同的方式来论述这对矛盾的。
在洛伊坎看来,这一主要矛盾“通过劳资矛盾、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体现其自身”[2]。换句话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决定了生产方式的存在。高德烈则相反,他区分了生产关系结构的内部矛盾与两种结构之间的矛盾。前者存在于生产方式形成之初,但其自身之中却未包含解决这些矛盾(如劳资矛盾)的条件;而后者即两种结构之间的矛盾则是根本性的,尽管它一开始并不存在,但却在系统成熟的特定阶段出现,并且其自身之中包含了解决矛盾的条件。这就是生产力结构和生产关系结构之间的矛盾。[3]所以“阶级矛盾”要比主要矛盾早,但却不能导致自身的废弃,而主要矛盾尽管尚未出现在生产方式之中,但却可以在危机时刻体现自身,并可解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灭亡的必然性。还需要指出的一个有趣现象是,高德烈把这对主要矛盾等同于生产的社会化属性与私人占有的生产方式之间的矛盾。
生产力—生产关系矛盾问题,与其说在于这对矛盾是否比其他矛盾更重要并决定了其他矛盾,毋宁说在于是否真的可将此视为矛盾。如果检视这对“矛盾”的两个方面,就可发现它们在本质上具有很大的异质性,而且彼此之间并不具有与生俱来的对立性,因为至少在生产方式开始之初,生产关系还刺激了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有理由怀疑它们之间的矛盾关系属性。就这一问题的不同看法主要可分为两种:沙夫(Schaff)承认问题的存在,但并没有得出结论说它们之间的关系是非矛盾性的,他倾向于接受不同的矛盾概念内涵,而这则意味着:
社会生产力无法在特定社会生产关系条件下正常运行;正是源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非兼容性导致了社会机制的无法正常运转;社会体制的崩溃正是源于其内部的对抗。“社会制度的内在矛盾”在这里指的就是社会机制的这种不匹配和不协调状况。[4]
接受不同的矛盾概念内涵显然不是一个非常令人满意的举措,因为这会带来混淆和模棱两可。因此我宁愿支持贝特海姆(Bettelheim)、马格里(Magaline)和埃彻维拉的做法,他们认为最好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理解为一种一致性(correspondence)关系或非一致性(non-correspondence)关系。[5]沙夫的描述主要是从不匹配和不适应的角度出发的——只要将这些概念与矛盾概念区分开来就行了。所以我们必须接受这样一个事实,即马克思是用矛盾概念来指代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对抗性的。尽管他的这一做法并不十分恰当,但却正是马克思自己对这一关系提供了令人满意的描述,例如,在《共产党宣言》中,他说“封建的所有制关系,就不能再同已经发展的生产力相适应了”,在《大纲》中他承认“社会的生产发展同它的现存的生产关系之间日益增长的不相适应,通过尖锐的矛盾、危机、痉挛表现出来”[6]。
否认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关系属性,意味着认为它不构成资本主义的主要矛盾。但却并不意味着矛盾关系双方之间的不一致性是不重要的,或是没有作用效果的。不过,也不可能将其作用视为是对其他社会矛盾的决定性影响(如洛伊坎所提议的那样),理由很简单:非一致性的关系出现于生产方式演化的后期阶段,而主要矛盾一开始就是系统的构成要素。这就意味着,是资本主义的主要矛盾决定了这一“不匹配”性的出现,而不是相反。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非一致性关系所导致的后果,就是深化了主要矛盾。
但这还是资本主义的主要矛盾吗?劳资矛盾也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构成,那它是否也是资本主义的主要矛盾?我们已经看到,马克思以不同的方式表述了这对矛盾。无疑劳动和资本是以一种矛盾的方式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它们互为条件又彼此否定。用马克思的话说,“资本以雇佣劳动为前提,而雇佣劳动又以资本为前提。两者相互制约;两者相互产生”[7]。但这一彼此互为条件的关系是这样发生的,“从事劳动的个人本身的异化;他不是把他自己创造出来的东西当作他自己的财富的条件,而是当作他人财富和自己贫困的条件”[8]。正是这一根本性对抗决定了“一致”时期的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资本的第一个行动就是聚集大量劳动者(这些劳动者可以自由出售他们的劳动力)。这是劳动过程的一次组织创新,它要比任何技术创新都具有优先性。当制造商引入一种新的组织形式以取代简单合作的时候,就为新的生产力转型带来了契机。所以,正如马格里所指出的,生产关系在生产力系统中将自身物质化了。[9]换言之,生产力是劳资矛盾这一对抗性社会关系的物质化。
若是换个角度来看资本主义解体过程(或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生产的“真正障碍”),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非一致性同样在根本上是由劳资矛盾来决定的。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
以广大生产者群众的被剥夺和贫困化为基础的资本价值的保存和增殖,只能在一定的限制以内运动,这些限制不断与资本为它自身的目的而必须使用的并旨在无限制地增加生产,为生产而生产,无条件地发展劳动社会生产力的生产方法相矛盾。[10]
生产关系的有限性与生产力发展的无限性之间的不匹配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资本的价值扩张有赖于对劳动的剥削,而这才是阻碍资本发展的根源所在。所以生产力的进步和最终的局限性都是劳资矛盾这对根本性矛盾的发展所致。
然而有论者却认为资本主义的主要矛盾在别处。如科莱蒂就认为,在马克思那里,资本主义的所有矛盾都是商品中所固有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私人劳动和抽象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的产物。[11]梅柯也持类似观点,指出资本主义矛盾“的核心是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之间的矛盾”[12]。根据这一观点,矛盾是商品在成为一种具体的使用价值和同时成为一种普遍等价物时所固有的属性[13],它后来外化成商品和货币之间的矛盾。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
商品的交换价值在货币上的独立化本身,是交换过程的产物,是商品中包含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矛盾以及商品中同样包含的矛盾——一定的、特殊的私人劳动必然表现为它的对立面,表现为同一的、必要的、一般的并且在这种形式上是社会的劳动——发展的结果。[14]
商品与货币之间的矛盾继而又发展成为资本与雇佣劳动之间的矛盾,此时,货币所有者将遭遇具体商品也即劳动力所有者。
在我看来,这样的观点是有缺陷的,因为它错误地把商品中所固有的潜在矛盾的历史优先性当成了主要矛盾的根本优先性。马克思所说的是资本主义矛盾潜在地表现在简单商品生产中,甚至是在资本主义出现之前的简单商品生产中。但为了让商品中所固有的矛盾变成实际的和完全的现实,另外一种矛盾关系也即资本和雇佣劳动的矛盾也有存在的必要性。潜在地表现在商品中的矛盾无法自行现实化,而只能借助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该生产方式为商品生产提供了独有的基础)得以现实化。这些矛盾的现实化要求生产社会化和占有私人化。人们无法从商品固有的矛盾中推导出劳资矛盾,相反,正是劳资矛盾关系的历史出现,构成了商品中固有的潜在矛盾现实化的前提条件。正如马克思所强调的:
有简单的货币流通,甚至有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流通——这两者早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很久就出现了,却没有引起危机——而没有危机是可能的,也是现实的。因此,单单用这些形式不能说明,为什么这些形式会转向其危机的方面,为什么这些形式潜在地包含着的矛盾会实际地作为矛盾表现出来。[15]
至于社会化生产与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也曾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的主要矛盾。如恩格斯就说过,“这个使新的生产方式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矛盾,已经包含着现代的一切冲突的萌芽”[16]。吉登斯也持相同观点,他指出,之所以这是一个主要矛盾,乃是因为它预示着一个新的社会体系,这就是社会主义社会。[17]我们已经看到,高德烈认为这是资本主义的根本性对抗——尽管他将此等同为生产力—生产关系矛盾。马克思是这样描述这对矛盾的:
由资本形成的一般的社会权力和资本家个人对这些社会生产条件拥有的私人权力之间的矛盾,发展得越来越尖锐,并且包含着这种关系的解体,因为它同时包含着生产条件向一般的、共同的、社会的生产条件的转化。[18]
恩格斯和马格里都分析了这一矛盾与劳资矛盾之间的关系问题。在恩格斯看来,资本与雇佣劳动之间的对抗,是社会化生产与私人占有之矛盾的一个体现[19];而马格里则认为后一种矛盾不过就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的本质性对抗关系的一种不同的、更加模糊的表述。[20]我认为,这些解释都不能令人满意,而且这里所讨论的矛盾是一种依赖于劳资矛盾的次要矛盾。实际上,它们都支持资本—雇佣劳动矛盾的先在性。为了资本积累的成长,并由此成为一种与个别资本家的私人权力相对立的社会权力,就需要一种先前的生产过程,在这里,剩余价值的积累首先是在雇佣劳动中生产出来的,也是对雇佣劳动的榨取。所以劳资关系并非真的是生产社会化的一种体现,反而后者是以前者为基础的。
应该不难看出资本和雇佣劳动之间的主要矛盾,对于理解意识形态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作用至关重要。马克思没有把这一生产方式理解为一种既在的结果——独立的资本社会权力——而是把它当作一个再生产的矛盾过程,在这里,资本(其肯定性的一面)被迫借助于其对立面也即雇佣劳动的再生产而再生产其自身。对于马克思来说,再生产并非主要是物质工具和物质财富的再生产,也是主要矛盾及其社会条件的再生产。正如他所指出的,“可见,把资本主义生产过程联系起来考察,或作为再生产过程来考察,它不仅生产商品,不仅生产剩余价值,而且还生产和再生产资本关系本身:一方面是资本家,另一方面是雇佣工人”[21]。而这一矛盾过程则主要源起于意识形态之中,也需要借助于意识形态来加以掩盖,以便继续再生产其自身。只要次要矛盾依赖于并有助于塑造这一主要矛盾,它们就都是意识形态歪曲的对象。意识形态因此既是资本—雇佣劳动矛盾再生产的结果,又是它的前提。
意识形态的生产,是作为主要矛盾再生产的一个组成部分而进行的,因此,对于意识形态的解释工作也就只能立足于考察这一主要矛盾双方的关系来开展了。尽管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占有发生在生产层面,资本和劳动最初是通过市场发生关系的。正如马克思分析的,“过程本身必定把工人不断地当作自己劳动力的卖者投回商品市场,同时又把工人自己的产品不断地变成资本家的购买手段”[22]。也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这一以市场为中介的接触似乎十分公平,因为资本和劳动交换都是等价的。所以剩余价值的生产和榨取过程(这是劳资对抗矛盾的基础),被市场运作所掩盖,并继而又成为意识形态表达的基础。用马克思的话说,劳动者的“经济上的隶属地位,是由他的卖身行为的周期更新、雇主的更换和劳动的市场价格的变动造成的,同时又被这些事实所掩盖”[23]。由于人们只能看见作为一种社会表象而发生的市场中个人间的等价交换,而看不见其背后隐藏的是生产过程,所以在资本家和劳动者的脑子里就很自然地将这种社会表象视为平等和自由了,这就是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关键。
[1]Marx,Capital,vol.Ⅲ,p.257。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5卷,287页。
[2]Lojkine,“Sur l‘usage du concept de contradiction”,p.49.
[3]M.Godelier,Rationality and Irrationality in Economics,New Left Books,London,1972,pp.77-81.
[4]A.Schaff,“Marxist Dialectics and the Principle of Contradiction”,Journal of Philosophy,vol.57,no.7,March 1960,p.246.
[5]See C.Bettelheim,La transition vers I’économie socialiste,Maspero,Paris,1974,p.23;A.D.Magaline,Lutte de classes et dévalorisation du capital,Maspero,Paris,1975,p.63;and Echeverría,“Marx‘s Concept of Science”,p.223.
[6]K.Marx and F.Engels,Manifesto of the Communist Party,in Selected Works in One Volume,Lawrence &Wishart,London,1970,p.40;and Grundrisse,p.749。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卷,471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268页。
[7]K.Marx,Wage Labour and Capital,in Selected Works,p.82。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6卷,490页。
[8]Marx,Grundrisse,p.541。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36页。
[9]Magaline,Lutte de classes et devalorisation du capital,p.56.
[10]Marx,Capital,vol.Ⅲ,p.250。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5卷,279页。
[11]Colletti,“Marxism and the Dialectic”,p.25.
[12]Meikle,“Dialectical Contradiction and Necessity”,p.16.
[13]K.Marx,A Contribution to the Critique of Political Economy,Progress,Moscow,1977,p.48.
[14]Marx,Theories of Surplus-Value,vol.Ⅲ,p.130。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Ⅲ,140页。
[15]Marx,Theories of Surplus-Value,vol.Ⅱ,p.512。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Ⅱ,584~585页。
[16]Engels,Anti-Duhring,p.321。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0卷,295页。
[17]Giddens,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p.136.
[18]Marx,Capital,vol.Ⅲ,p.264。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5卷,294页。
[19]See Engels,Anti-Duhring,p.321.
[20]See Magaline,Lutte de classes et devalorisation du capital,p.65。恩格斯和马格里都将个体生产单元中的有组织的生产与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进一步矛盾看作是劳资矛盾的一个补充。
[21]Marx,Capital,vol.1,p.542。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3卷,634页。
[22]Marx,Capital,vol.1,pp.541-542。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3卷,633页。
[23]Ibid.p.542。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3卷,634页。
七、矛盾、阶级斗争、冲突和危机
在马克思主义传统中,上述这些矛盾关系和诸如经济危机、阶级斗争等其他现象以及各种类型的社会冲突(如种族冲突、男女冲突、学生冲突——尽管这些冲突显示出一定的相似性但却不能被简单地等同视之)等,都几乎是惯性的缺乏澄清。这可追溯到马克思那里,因为马克思本人在论述这些问题时就没有对它们的等级序列和相互关系予以明确的澄清。如各种矛盾和阶级斗争之间的具体关系,就是一个缺乏清晰陈述的明例。当然马克思在自己的著述中提供了一些散见的论述,借此我们可以对这些关系加以了解。但从整体来看,这是一个有待理论发展的开放性领域。如吉登斯就提出了矛盾和冲突之分,这是一个在某些方面很管用的区分——尽管我基本不同意他论述的出发点,也即他的区分否认了劳资关系的矛盾属性。[1]就各种社会冲突及其与矛盾之间的关系进行具体分析已超出本书的论题范围,但为了更好地理解意识形态的概念,某些一般性关系还是值得在这里予以概述的。
资本和雇佣劳动的矛盾,如上文所示,构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真正本质,且一直伴随着资本主义发展的始终。然而,由于这一矛盾源自于资本主义的内在关系,所以通过表面是无法发现的,而是需要借助于它得以体现它自身的其他现象。为了揭示这一矛盾是如何在表象中出现的,我建议在其形式(社会关系类型)和内容(社会关系所指)之间进行区分。这是一种分析性的区分。就形式来说,劳资矛盾就是两个阶级间的社会关系;就内容来说,它就是以商品生产为手段对剩余价值的榨取。矛盾会在这两个层面得以浮现。通过形式,它表现为阶级斗争;通过内容,它表现为商品生产中的经济危机和剩余价值的实现。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危机永远只是现有矛盾的暂时的暴力的解决,永远只是使已经破坏的平衡得到瞬间恢复的暴力的爆发”[2],或如他在别处所指出的,“在世界市场危机中,资产阶级生产的矛盾和对抗暴露得很明显。世界市场危机必须看作资产阶级经济一切矛盾的现实综合和强制平衡”[3]。阿尔都塞已成功地将这一“矛盾累积”论(他称之为“融合”)移植到政治危机领域:在革命的条件下,矛盾可“融合”或“凝结”以产生一种革命断裂。[4]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则无论如何将其分析局限于经济层面。某种危机的形式的可能性已经既定于买卖分离之中,因为后者使得货币得以在商品交换中出现:一个商品可以转换成货币,但因此获得的货币未必就直接会转换成另外一种商品,以这种方式,一些商品有可能就会找不到买主,于是产生了生产与循环之间的断裂。[5]
不过,马克思很清楚的是,简单商品交换中的买卖矛盾(在资本主义生产出现很久以前就已存在)只会带来危机的可能性,并不会真的造成危机的爆发。实际上,建立在简单商品交换基础上的前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并没有经历与资本主义类似的危机。所以危机的原因必须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具体属性中来寻找。资本主义生产倾向于持续的生产扩展,但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它就不可避免地要迫使现有资本贬值,以便把某些资本从市场中清理出去。这一过程表现为生产过剩和大量股票卖不出去。其结果就是资本无法认识到剩余价值已被合并到这些商品之中,而后者又会导致破产和失业。解决危机的办法就是取消或收回某些资本,以便让部分被贬值的资本恢复其价值。[6]过剩的危机因此是生产扩展的趋势与保持资本价值的需求之间的矛盾的直接表现。与此同时,这又激活了买卖商品交换中的潜在矛盾。由于保持和扩展资本价值的需求取决于对劳动的剥削,危机最终就是资本和雇佣劳动这对根本矛盾的一种表现。
危机表现为一系列资本主义矛盾,但同时也是对这些矛盾的临时解决。如马克思所评论的,“危机就是强制地使已经独立的因素恢复统一,并且强制地使实质上统一的因素变为独立的东西”[7]。通过强行地联合和分离循环过程要素与生产过程要素,资本主义的危机就表现为一种对其矛盾的必要的(尽管是临时的)调解。经济危机本身不可能会导致资本主义的灭亡,无论如何,矛盾的积聚当然会催化阶级斗争和其他政治冲突的加剧,后者又会最终导致社会转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阿尔都塞认为矛盾积聚会融合成对统一体的断裂之势,它表现为严重的经济危机和激烈的阶级斗争叠加后的综合效果。
这就把我们带到了阶级斗争问题上来,这是生产方式主要矛盾的另一种表达。在几处不多的场合中,马克思构建了这一关系,他说:“可见,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对抗性质在法英两国通过历史斗争而明显地暴露出来以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在德国成熟起来。”[8]在马克思那里,阶级斗争作为某种生产方式的主要矛盾的一种表达,有其不同的发展阶段。其激烈程度有强有弱,或可在特定时期表现为偶发性,或可在其他时段表现为经常性事件。在勾画政治经济学的演化时,马克思提到了如下这几个阶段:“那就只有在阶级斗争处于潜伏状态或只是在个别的现象上表现出来的时候,它还能够是科学”;“资本和劳动之间的阶级斗争被推到后面:在政治方面是由于纠合在神圣同盟周围的政府和封建主同资产阶级所领导的人民大众之间发生了纠纷;在经济方面是由于工业资本和贵族土地所有权之间发生了纷争”;“法国和英国的资产阶级夺得了政权。从那时起,阶级斗争在实践方面和理论方面采取了日益鲜明的和带有威胁性的形式”[9]。尽管大致说来,可在最初的潜伏期到最后的危险形式这一演变过程中看到某种历史性进步,但这其中也的确包含着循环。即使是在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形式中,也还有不同的潜伏期和激烈斗争时期。马克思一般性地提出,阶级斗争的发展与工业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阶级斗争的早期阶段是十分不完备的,它会导致乌托邦社会主义的出现。[10]
值得一提的是,马克思认为阶级斗争既指的是“实践,也是理论”。他认为阶级斗争是政治和意识层面的社会主要矛盾的一种体现。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所指出的,“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的斗争”[11],但没有特定的意识形式、没有对危机时刻的思想中的特定把握,也就没有斗争。这就是马克思主义传统内部所说的“意识形态斗争”。我宁愿称其为“思想领域中的阶级斗争”,尽管这一表述没有前者那么简洁,但在理论上却更精确,因为它认识到了斗争不仅涉及意识的意识形态形式(我是在限定性意义上使用这一表达的),而且也涉及所有的思想形式。
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借以表现其自身的阶级斗争形式并不是单一的,其理由至少有二:其一,在生产方式内部,主要矛盾直接通过尖锐的阶级斗争的双方来得以体现。例如,在封建主义生产方式中,农民与地主之间是一种持续的斗争关系;而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无产阶级则遭遇了资产阶级。但主要矛盾也间接地体现在这些阶级的不同阶层之间或是一个主要阶级与一个新阶级之间(尽管后者不是主要矛盾的一个方面,但却源自于尖锐斗争)。例如,在中世纪的德国,农奴和封建领主之间的矛盾就间接地体现在君主与地主以及诸侯与地主之间的内部斗争中。[12]但更重要的是,它还间接地体现在资产阶级和封建领主之间的决定性斗争中。正如多布(Dobb)等人所指出的,资产阶级是农民解放斗争的直接产物:这一斗争产生了小商品生产者阶级,继而又逐渐扩张成富有而独立的资产阶级。[13]起初,资产阶级是封建地主的同盟,但在最后阶段,当地主被其内部争斗以及在镇压农民的活动中被整得疲惫不堪的时候,资产阶级于是带领广大人民群众颠覆了地主的统治。几乎无法准确说明资产阶级和封建地主之间的矛盾,因为他们作为矛盾的两极并不互为依存条件,但他们以阶级形式开展的斗争是由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正是这一主要矛盾决定了生产方式的解体)所多元决定的,也间接体现在后者之中。
其二,如果比较封建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会发现它们在阶级斗争中分别体现出来的主要矛盾,在复杂性程度和政治潜能上存在着差异。尽管地主和农奴之间的矛盾是封建主义解体的基础,那它也不能直接通过农民政治斗争的形式成功地推翻地主,因为农奴作为一个阶级已被分散和瓦解。矛盾的演化是间接通过农民自主分化为一个新的阶级而得以开展的,这才使得斗争任务得以完成。[14]与此相反,资本和雇佣劳动之间的根本矛盾则可通过阶级斗争的双方得到体现:在这里,无产阶级的政治组织直接可以完成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治任务。资本主义的主要矛盾也可以间接体现在资产阶级内部各阶层的斗争以及无产阶级内部各阶层的斗争之中——例如垄断资本与小资本之间,或是跨国产业工人与逐渐式微的传统产业工人之间。
除了特定情况(即遭遇全局问题,如总起义或暴动),各阶级一般很少以政治和文化统一代理人的形式集体参加战斗。大多数时候,他们的斗争都是局部的,并以不同的政治冲突或理论争端等形式分别出现。分散性和局部性是阶级斗争的常见形式,与之相伴随的还有对斗争背后的真实动机和利益的经常性的意识形态的理解,这使得其真实面貌更加难以辨认了。在这个意义上,政党和思想界的政治冲突并不仅仅是阶级斗争的表现,而且也是对其存在或真实属性的一种掩盖。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国家内部的一切斗争——民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君主政体相互之间的斗争,争取选举权的斗争等等,不过是一些虚幻的形式,在这些形式下进行着各个不同阶级间的真正的斗争”[15]。
在分析法国1849年5月28日至1851年12月2日的议会共和制时(国民立法大会此时已被解散),马克思对此进行了清晰的说明。以一种民主主义者的眼光,马克思坚持认为这一时期关注的是:
都不过是在于共和党人和保皇党人之间的斗争。他们把运动本身概括为一个词儿:“反动”——黑夜,这时所有的猫都是灰的,而他们也可以滔滔不绝地倾泻出他们的更夫的老生常谈。当然,初看起来,秩序党好像是各种保皇派集团的结合体,这些集团不仅互相倾轧,以便把自己的王位追求者捧上王位,把对方的王位追求者排挤掉,而且它们一致对“共和国”表示仇恨,一致对“共和国”进行斗争。和这些保皇派的阴谋家相反,山岳党好像是“共和国”的保护人。秩序党似乎是永远忙于“反动”,而这种“反动”(完全像在普鲁士一样)是反对出版、结社等等,并且(又像在普鲁士一样)是以官僚、宪兵和法庭进行粗暴的警察干涉的方式实现的。“山岳党”同样毫不停息地忙于抵抗这种攻击,忙于保护“永恒的人权”,好像近一百五十年以来每个所谓的人民政党所多多少少做过的那样。可是,只要更仔细地分析一下情况和各个政党,这种遮蔽着阶级斗争和这个时期特有容貌的假象就消失了。[16]
马克思接着还揭示了秩序党内部的两个阶层是如何代表地产和资本这种资产阶级的利益的,以及“山岳党”又是如何继而代表工人和小资产阶级的联合的(这一联合体被小资产阶级所控制)。尽管对于这两个资产阶级阶层来说,为了实施一种无限制的控制,秩序党是唯一可能的代表,但“山岳党”却显然在寻找企图调和资本和劳动关系的政治方案。
这就以一种新的见解揭示了意识形态的作用。我们已总体上确立了这样一种观点,即意识形态的作用就是掩盖矛盾。现在我们可以看到,这一掩饰的结果是双方面的:一方面,它有助于阻止矛盾通过阶级斗争体现出来。尽管从来都没有取得过全面的成功,但意识形态却一直都在力图阻碍任何可能会导致公开的阶级斗争的对抗性利益的现实化。吉登斯已指出了抑制实际发生的阶级斗争的另外两种方式,也即矛盾的分解和直接镇压。[17]但镇压本身不能被视为阶级斗争的一种形式,实际上,最成功的阶级斗争——至少从短期来看——是由统治阶级发动的,因为它可以镇压被统治阶级主要(但从来不是全部)的斗争。然而,值得一提的是,并非被统治阶级的所有斗争都与统治阶级的利益相左。国家,作为组织和再造统治阶级霸权的关键场所,其取得统治权的手段,不仅包括要在权力阵营内部的各个阶层中进行调和与折中,还要管制冲突,并在被统治阶级及其内部各阶层之间混淆、分化和挑唆冲突。另一方面,通过掩盖矛盾,意识形态遮蔽了阶级斗争的属性,其方法就是将其动机神圣化,为其提供“旗帜”,也即用一些短语和原则来表达斗争的原因和目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为解释这一现象提供了很多历史案例。在德国农民起义中,斗争在思想上的合法性几乎总是具有宗教色彩。因此托马斯·闵采尔的革命纲领采用的就是一种神学的术语,而路德则“换上了使徒保罗的服装,1789—1814年的革命依次穿上了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的服装,而1848年的革命就只知道时而勉强模仿1789年,时而又模仿1793—1795年的革命传统”[18]。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意识形态特别依赖于循环领域——这是“天赋人权的伊甸园”,在这里,自由、平等、财产和边沁原则至高无上,这就为许多政治斗争提供了战斗口号和动机。通过将自身建立在体现于商品交换活动中的原则基础之上,意识形态不仅可以掩盖其背后的劳资矛盾,还可以伪装其必然要表达的阶级斗争的真正本质所在,将它们表述为似乎是不同的政治观念之间的易变的冲突。
无论如何,有必要强调的是,只有通过阶级斗争,工人阶级方能揭开意识形态之幕,并意识到有待在实践中予以解决的真正的矛盾所在。工人阶级意识到自身的共同利益,并从意识形态歪曲中解放出来,这并不是该阶级所处的物质条件的自发结果,因为这些条件注定会再造基本矛盾,而意识形态则是其结果之一,也是其前提条件。唯有通过政治斗争,才可以让无产阶级变成“自为”的阶级。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
经济条件首先把大批的居民变成工人。资本的统治为这批人创造了同等的地位和共同的利害关系。所以,这批人对资本说来已经形成一个阶级,但还不是自为的阶级。在斗争(我们仅仅谈到它的某些阶段)中,这批人逐渐团结起来,形成一个自为的阶级。他们所维护的利益变成阶级的利益。而阶级同阶级的斗争就是政治斗争。[19]
在这个意义上,才有可能认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不仅进行自我再生产和意识形态再生产——这里的意识形态既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再生产的结果又是其前提条件;而且也通过阶级斗争这一必然表现形式为克服意识形态和废除(作为矛盾的)自身提供了条件。然而,这其中的困难却不可低估,因为它要求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工人阶级必须成长为自为的阶级,团结起来,并自觉意识到自身的真正利益所在。某些斗争的局部属性以及意识形态对于某些冲突的真实意义的掩盖——特别是通过他们的管制和资产阶级的操控——构成了阶级意识形成的主要障碍。
通过界分“阶级斗争”和“斗争中的阶级”,拉克劳对各种阶级斗争进行了理论分析。“阶级斗争”指的是在生产方式形成过程中所开展的阶级斗争;而“斗争中的阶级”则指的是在业已成形的社会形态中所开展的各阶级之间的斗争。在前者那里,“将对抗双方构建成阶级的生产关系,是一种对抗性的关系”;而在后者中,对抗双方并非作为阶级遭遇彼此,因为“他们已身陷其中的生产过程是相对外在于冲突的”[20]。据此,他得出了两种矛盾观,并认为这两种矛盾都是不同的“召唤”在意识形态层面的表达。第一种矛盾表现在把社会活动参与人召唤成一个阶级的过程之中,这构成了阶级斗争的领域;第二种矛盾表现在把社会活动参与人召唤成民众的过程之中,这构成了大众民主斗争的领域。根据拉克劳的解读,这就是说:“并非所有的矛盾都是一种阶级的矛盾,但所有的矛盾都是由阶级斗争所多元决定的。”[21]
我认为拉克劳混淆了矛盾与阶级斗争之间的区别。他没有意识到尽管矛盾是生产方式背后的永恒特点——因为它构成了后者的真正本质,但阶级斗争的表现形式却是不一样的,既存在激烈和广泛程度的不同,也存在阶段性的、零星的或是长时段的区别。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是由矛盾双方(它们彼此依存)的全部对抗所界定的。当矛盾双方发生了实际斗争之时,阶级斗争只在社会形态层面存在。即便暂时没有发生实际的斗争,其背后的对抗性利益和矛盾双方的彼此再生产依然是潜在的矛盾。另一方面,似乎也没有因为封建地主和资产阶级之间的对抗没有将他们本身构成为一个阶级而否认其对抗之阶级斗争属性。我认为,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尽管他们之间存在阶级斗争,但他们之间却没有矛盾关系。正如我已强调的(和多布一样),造成封建社会解体的基本矛盾是农奴和封建领主之间的矛盾。
拉克劳混淆矛盾和阶级斗争所造成的另外一个后果就是:在区分两种斗争时,他不得不同时承认两种矛盾,即阶级矛盾和“人民—权力阵营”的矛盾。区分阶级斗争和“斗争中的阶级”的做法似乎与马克思主义传统相左,但未必违反了阶级斗争观。当我们说矛盾时,实际上所指情况是极其复杂的,因为从定义来看,两极之间的对抗就可以看作是矛盾——只要这两极彼此因对抗而存在又因对方的存在而得以再生产自身。所以“人民”和“权力阵营”之间的对立不是在生产方式的层面得到清晰表达的,也不构成彼此依存的两极关系,因而不是一种矛盾。拉克劳因此不仅将矛盾混淆为阶级斗争,而且没能理解矛盾的本质。
所以必须拒斥拉克劳的这一论断,即“并非所有的矛盾都是一种阶级矛盾,但所有的矛盾都是由阶级斗争所多元决定的”。这两种矛盾是无法令人接受的,因为其中的一个并不构成一个能在对立双方形成彼此依存关系的两极。可以被接受的只能是这样一种主张,即并非所有的社会冲突或斗争都直接表达的是根本矛盾,但所有冲突都以此根本矛盾为条件,并有可能被链接为阶级斗争。我已指出,构成生产方式的主要矛盾体现在危机和阶级斗争之中。然而,其他社会冲突似乎不能被归结为这种表达,该表达也不能直接体现在潜在的矛盾中。我认为,如种族冲突、学生冲突和男女冲突就属此列。尽管这些冲突并不直接体现在根本矛盾中,但它们的存在却不能完全脱离该基本矛盾,并由该基本矛盾决定。就拿男女冲突来说,男人对女人的压迫存在于不同的生产方式之中,但所采取的形式却由构建它的具体生产方式中的基本矛盾所决定并因此具有特殊性。同时,这些具体的冲突形式可被链接成具体的阶级斗争——如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英国,在“许多妇女进入工厂工作”(当然还有与此相关的家庭问题以及奴隶启示问题等)和“作为一个整体的工人阶级的被剥削这个一般性问题”之间,就有明显的链接关系。
只要考虑到意识形态概念,就有必要关注这些冲突的模糊性问题。如果不在与主要社会矛盾相关的语境中来理解这些冲突(即便承认它们的具体性和不可还原性),就可能拔高它们,并因此掩盖和模糊了主要矛盾。此时这些冲突只能执行意识形态的任务,即将人们的注意力和主要关注点从更根本性的利益对抗中转移开来。从这个意义上说,(比方说)种族冲突所发挥的作用明显就是分化和疏离工人阶级的政治实践了。这些冲突所发挥的意识形态功能(如我在本书第一章中所描述的),就是通过置换来掩盖矛盾的一种做法。然而,另一方面,这些冲突也可以被链接为阶级斗争的形式,以便让它们有助于揭示而非掩盖主要矛盾。可见,将学生运动视为对据说已被动和被合并了的工人阶级的一种替代(如法兰克福学派的某些成员所提倡的),与将学生运动看作是与工人阶级斗争的联合(如法国1968年“五月风暴”的某些方面所显示的),这二者之间的差异还是相当大的。
[1]See Giddens,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p.138.
[2]Marx,Capital,vol.Ⅰ11,p.249。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5卷,277~278页。
[3]Marx,Theories of Surplus-Value,vol.11,pp.500-510。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Ⅱ,570~582页。
[4]See L.Althusser,For Marx,New Left Books,London,1977,p.99.
[5]Marx,Theories of Surplus-Value,vol.11,pp.507-509.
[6]Marx,Capital,vol.Ⅰ11,pp.247-259.
[7]Marx,Theories of Surplus-Value,vol.11,p.513。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Ⅱ,586页。
[8]Marx,“Afterword to Capital”,vol.Ⅰ,p.25。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3卷,18页。
[9]Ibid.pp.24-25。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3卷,16~17页。
[10]Marx and Engels,Manifesto,p.60.
[11]Ibid.p.43。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卷,475页。
[12]也参见F.Engels,The Peasant War in Germany,Lawrence &Wishart,London,1969。
[13]参见R.Hilton (ed.),The Transition from Feudalism to Capitalism,New Left Books,London,1976。在该书中,塔克哈什和多布(Taka-hashi and Dobb)有重要论述,他们认为,封建主义的解体主要是因为社会内部矛盾所造成的。但这一观点遭到了斯威齐(Sweezy)的反对,后者认为“封建主义衰落的根源在于贸易的发展”(p.41)。
[14]正如多布所指出的,“没有人会认为单纯依靠农民反对地主的阶级斗争就可以直接导致资本主义的兴起。这一斗争所做到的,只是撼动了小生产方式对封建大地主所有制的依赖性,并最终让小生产者摆脱了封建剥削。而正是从这些小生产方式中(从其确保行为独立性并继而从其内部发展了社会差异性这一意义上来说),诞生了后来的资本主义”(Hilton,The Transition from Feudalism to Capitalism,p.59)。
[15]Marx and Engels,The German Ideology,p.53。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38页。
[16]K.Marx,The Eighteenth Brumaire of Louis Bonaparte,in Selected Works,pp.116-117。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8卷,148~149页。
[17]Giddens,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p.144.
[18]Marx,The Eighteenth Brumaire of Louis Bonaparte,p.96。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8卷,121页。
[19]K.Marx,The Poverty of Philosophy,M.Lawrence,London,n.d.pp.159-160。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卷,196页。
[20]E.Laclau,Politics and Ideology in Marxist Theory,New Left Books,London,1977,pp.104,106.
[21]Ibid.pp.10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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