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士大夫:沈从文与汪曾祺-寂寞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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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过于爱有生的一切时,必因为在一切有生中发现了﹁美﹂,亦即发现了﹁神﹂。必觉得那个光与色、形与线,即是代表一种最高的德性,使人乐于接受它的统治,受它的处置。”

    ——沈从文

    酒鬼

    沈从文在西南联大时,有天晚上半夜回家,走到门口正准备掏钥匙,突然发现角落里躺着个黑乎乎的人,他吓了一跳。先以为是乞丐,又不太相信。正愁不知怎么办,就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然后听到一阵阵呻吟。他有点疑惑,有乞丐醉成这样?他探过身子一看,原来是汪曾祺,他像一摊泥似的瘫坐在那里。沈从文又气又急,用力将他拖进家门。

    这只是汪曾祺无数醉酒中的一次,他是一个典型的酒鬼,不喝酒不能活的那种——听闻一多讲课,别的都没记住,只记住他的一句话:“痛饮酒熟读《离骚》,方称名士。”有一阶段,汪曾祺逢人就说这句话,你听出弦外之音了吗?傻子也能听得出啊:他喝酒,是为了熟读《离骚》,还为了做名士。他跟别的酒鬼是不一样的,人家是酒囊饭袋,他是为了读《离骚》,做名士。他说他的,可能也没人相信,谁相信一个酒鬼的话?我的文友苏北是汪曾祺的入室弟子,他说:“汪先生饮酒那才叫痛饮,不是痛饮是豪饮——你能想象吗?他喝酒从来不是一口一口地抿,也不是一口一口地呷,他真是饮,一喝一大口,真猛,太猛了。”苏北告诉我,北京地坛公园有一个算命的,看到汪曾祺,说:“你就是一个酒鬼,你肯定是一个酒鬼,你要是戒了烟酒,你还能活三十年。”汪曾祺看着那个算命的,回答道:“你是不是想强迫我算一卦?我可以告诉你,我就是多活一百年我也不会戒酒,我不抽烟不喝酒,活着干吗?”家里人从老到小都反对他喝酒,但是他在家里不喝到外面喝,明里不喝背着家人偷偷喝。有一天,儿子汪朗从外面回来,说:“老头,又背着我们偷偷喝酒了。”汪曾祺一脸无辜:“谁喝酒了?谁喝酒了?你们不许污蔑好人。”汪朗说:“谁污蔑好人?就你还算好人?口是心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两面派。”汪朗得理不饶人,大声嚷嚷,老妈和妹妹一起跑出来:“老头又喝酒了?他不是发过誓吗?赌过咒吗?这才几天呀?怎么老毛病就是改不了?”汪曾祺气得满脸通红:“我没有喝酒,谁喝酒了?口说无凭,你拿出证据来?”汪朗说:“好。”转身从包里拿出报纸,原来,汪曾祺偷着喝酒被他自己写成随笔在报上发表了,汪朗把报纸递到汪曾祺面前:“白纸黑字,岂容抵赖?”汪曾祺一看,傻眼了。

    汪曾祺女儿汪朝说,还是她十三四岁的时候,妈妈天天出差,每月给她一百块,让她管家里的吃喝开销。为什么不让汪曾祺管?因为他好酒,一月一百块生活费他可以拿五十元去买酒,这样的日子没法过。自汪朝管家,她每天给汪曾祺一块钱,一包香烟五毛,二两酒三毛,剩下一毛买俩芝麻火烧。汪朝说:“中午别喝酒了,又要挨斗,又要干活儿,吃得好一点。”到了第二天早上,汪曾祺磨磨蹭蹭老不走,讨好地说:“妞儿,今儿多给几毛行吗?”汪朝说:“干吗?”汪曾祺说:“昨儿中午多喝了二两酒,钱不够,跟人借了。”汪朝一下子火了起来:“一个臭老九,还跟人借钱喝酒?”被她一吼,汪曾祺捏着一块钱,小媳妇似的出了门。这天晚饭后,酒足饭饱的汪曾祺又和以往一样拿女儿寻开心:

    胖子胖,打麻将,

    该人钱,不还账,

    气得胖子直尿炕。

    汪朝也不显弱,不紧不慢地说:“胖子倒没欠账,可是有人借了人家钱赖着不还,是谁谁知道。”汪曾祺一听,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第二天一回家,他就主动向女儿汇报:“借的钱还了。”汪朝说:“不喝酒,可以省不少钱吧?”汪曾祺一脸坏笑,不无得意地说:“喝酒了,但是没吃饭。”汪朝气得跳起来,汪曾祺早跑得没影了。汪朝当天晚上坚决不让他喝酒,还向妈妈施松卿告状:“这个汪老头,我可管不了了,喝酒成仙,我不管他了,他爱咋咋的。”汪朝接着将汪曾祺的种种罪状一一向妈妈和盘托出。施松卿恨恨地说:“别说了,明天把他酒壶藏起来,罚他半个月不许沾酒,跟酒鬼就是要无情无义。”

    老顽童

    在汪家,老老小小包括安徽来的小阿姨都叫汪曾祺“老头儿”,施松卿这样叫,汪朗也这样叫,到后来连小孙女也这样叫。来了外人,一家人在一起谈话,谈着谈着,一不留神也常把“老头儿”冒了出来,弄得人家直纳闷:这家人怎么回事,没大没小的,叫老爸“老头儿”,成什么样?还文化之家呢!

    其实一家子在一起没大没小,全是汪曾祺自找,他一向主张父母与子女之间应该平等相处,从不要讲究什么父道尊严。他甚至还写过一篇《多年父子成兄弟》,说什么“我觉得一个现代化的、充满人情味的家庭,首先必须做到‘没大没小’。父母叫人敬畏,儿女‘笔管条直’最没有意思”。有这样一个开明到没大没小的老爸,不叫他“老头儿”实在有点对不住他这份“开明”。

    “老头儿”称呼用于汪曾祺,是在他尚未到六十岁时。后来他虽然戴上了“著名作家”甚至“著名老作家”的帽子,参加各种活动被人恭恭敬敬地称为汪先生、汪老师、汪老,但是在家人中间,他始终只是“老头儿”,平平常常,随随便便,甚至窝窝囊囊,还经常受点打击。孙女小时候跟安徽小保姆念歌谣:

    老头子,上山抓猴子。

    猴子一蹦,

    老头儿没用。

    老头儿在房间里写作,听到这话坐不住了,就凑过来插嘴:“猴子没蹦,老头儿有用。”“不对不对,老头儿没用。你这个老头儿就没用。”小保姆一点不让他,小孙女更不让他:“老头儿没用,就是没用。”他死乞白赖地争:“有用有用,我有大用。”小孙女联合小保姆两人争他,他争不过,就说:“没用就没用。”老头儿一缩脖子,笑嘻嘻地走了,继续写他的文章。家人不拿他当回事,他并不在意,时不时在家老顽童般来一番恶作剧,这也是沈从文时常玩的把戏。

    黄永玉回忆说,沈从文五十多岁时,陪一家老小到北海公园去玩,玩得开心,看到一棵树,忽然往手心里呸呸吐了几口唾沫,蹦着跳着跑上去,忽然露出惊人的本领,在树干上“拿”了一个大顶。家里人从来不知道他还有这本事,失声惊叫起来。小孩子们更人来疯,推着他再“拿”一个,他也人来疯,笑着在周围六七棵树上一连“拿”了六七个大顶,把孩子们惹疯了,跟着他一阵疯跑,那真是一个开心的下午。他似乎意犹未尽,在树枝上摘下一片叶子,随随便便舐在舌尖上,画眉鸟的叫声就从那里发出,叫得真像啊,把真的画眉鸟都引来了。沈从文不满足,叫声渐渐变复杂了,像是两只画眉在打架。黄永玉说:“画眉打架了。”他吐出叶子说:“不对,是画眉在采雄(湘西话是交配的意思)。”他一路走一路吹,不仅仅是画眉,后来有喜雀、黄鹂、布谷、杜鹃——有一次,我们从大胡同经过,发现桑树上有一只黑白相间的花天牛,非常好看,他捉住放进口袋里,说:“回家给龙龙玩。”到家门口,从口袋里掏出天牛,掏了半天没掏着,才发现口袋被咬破一个洞,花天牛早飞上天了。他笑出了眼泪,事后想起还是笑:“怎么没咬着我的肉啊?”

    老顽童没心没肺地玩起来是顽童,一旦火起来,也是要烧人的。他最常对家里两个小子说的两个字就是“耳朵!”这是他警告儿子最狠的话了,意思是:“还在皮呀?小心你的耳朵!”如果孩子们不及时纠正错误,他们就会被拧耳朵,沈从文毫不客气地走上去,拧起龙龙或虎虎的耳朵,拧成麻花,让他们痛得龇牙咧嘴。但是这样的事据说只发生过那么一两次,因为实在太痛,所以孩子们一直记得。沈龙朱还记得住在大雅宝胡同时,每到秋天,北京街头核桃特别多,龙龙和虎虎自己买了来,咬不开,用锤子敲,掌握不好力气,一锤下去往往就敲得稀巴烂。后来无师自通地发明一个好办法,将核桃放在门轴下,上面是木头门,下面是石头轴,只需将门轻轻一合,核桃就自动开裂,他们一个一个用门轴轧核桃,一下午能轧出一大堆核桃。沈从文回家见着了,很眼馋,趁龙龙和虎虎不注意,也去轧,突然一声惊叫,龙龙和朱朱跑来一看,原来他轧着手了,真痛啊,第二天手指头冒出个大血泡,肿得像根胡萝卜,他缩在袖笼里,不让他们看。

    失恋

    汪曾祺在西南联大的时候,遭遇过一次失恋,那次失恋让他备受打击,在床上整整睡了三天。

    那时候汪曾祺和同学朱德熙住在一起,常常下课等朱德熙,两人一同回到出租屋。因为钥匙只有一把,汪曾祺野得很,老丢东拉西,一把钥匙放在朱德熙那里,一连几天他去等朱德熙,都发现一个身材高挑的女生,她似乎知道他叫汪曾祺,是中文系的才子,在西南联大很有名。每次看到汪曾祺,都会嫣然一笑,她正是汪曾祺心仪的那种女生,她的微笑让小汪多了一份念想,不知谁和谁先说话,两个人就走动起来——这个过程很神速,少年的心,都有点微风吹过水面,皱了一池春水的意思,两个人很快约会了,在一起很快乐,无话不谈,连朱德熙也很羡慕,羡慕他眨眼之间就把女生哄得团团转。汪曾祺则颇为得意地告诉他,他已经带着该女生到翠湖玩过三次了。朱德熙故意认定他在吹牛,鼓动他有本事把女生领到他们出租屋来,汪曾祺说:“这是小意思,她早就想过来看看,因为这里实在太破,我一直不让她来。”汪曾祺第二天就把屋子收拾了一下,准备下午带女生过来。

    朱德熙下午早早回来,却没有看到女同学,汪曾祺睡在床上,只说头昏。一连三天,汪曾祺天天睡觉只说头昏,朱德熙以为他生病了,并不太在意。房东王老伯可害怕了,告诉朱德熙:“你一走,小汪就偷偷哭哩,我前些天在街上看到他挎着女同学的膀子,他这是失恋了,怕是想不开哩。”朱德熙这才相信了王老伯的话,跑到床边左叫右叫,汪曾祺就是不肯起来。王老伯在一旁说:“他不是好喝一杯吗?你快弄点酒来,他闻到酒保证就醒了,再也睡不住了。”朱德熙认为这是个好主意,可是,他是穷光蛋,口袋里这几天连打酒钱也掏不出。急中生智,他卖了几本物理书,然后得了几文钱就买了卤牛肉和烧酒跑回来。闻到卤牛肉和烧酒的香气,汪曾祺睁开了眼睛,不等朱德熙劝慰,他早就想起床了。听到朱德熙一番劝解,他假模假样地在床上磨蹭了一番。朱德熙见状,干脆将酒和菜用报纸垫了就放到床上,与汪曾祺抵脚拥被一番豪饮。汪曾祺几杯酒下肚,酒色上脸。朱德熙趁机说:“大丈夫何患无妻?那个女人没眼力。”汪曾祺将一瓶酒喝光,倒头而睡,第二天就像没事人一样。

    与汪曾祺的无情相比,沈从文要痴情得多,他在芷江做收税员时,恋上一个女孩子马泽惠,据《沈从文传》描述:“那女孩子白白的面庞上飞起绯红的笑靥,她细腰长身、体态轻盈,身体各部分配置得似乎都恰到好处。胸前一对拳头大结实的小乳房,半害羞似的躲在衬衫里,又半挑逗似的仿佛要从衣缝中豁裂而出……”沈从文被爱情这个魔鬼搅得寝食不安、魂不守舍,一首首情诗通过弟弟马泽淮传到姐姐马泽惠手里。当时沈母见沈从文在芷江混得不错,就卖了凤凰的一处老房子,带着女儿来投奔沈从文,并将卖房子的几千块银元全交给沈从文保管。此事被马泽淮得知,看到沈从文想与马泽惠约会,他说:“可以,可以,我姐姐也正想见你——不过,她要穿最漂亮的衣裳,要买最好看的鞋子和化妆品,她要打扮得漂漂亮亮地来见你,只是,我也没钱,她也没钱,我对不起我姐姐……要不,沈先生就算借我一百块银元吧,我很快会还的,算我借给你的。”既然开了口,而且还说是借,哪有不借之理?何况她是自己日思夜想的情人。沈从文马上取出一百元交到马泽淮手上。几天后,马泽淮倒是真的如期偿还了沈从文,还安排他与姐姐见了一面。

    从此以后,马泽淮三天一小借,五天一大借,有借有还有还有借,借借还还还还借借之后,沈从文也糊涂了,到底借给马泽淮多少钱?他偿还了多少,很多时候就在原借契上添个数字,归还时将名字划掉。沈从文还陶醉在想象的热恋之中,他糊糊涂涂的。有一天沈母向他拿几个钱购置几件像样的家具,沈从文从箱匣里取钱时,却发现替母亲保存的银元已所剩无几。他慌了,跑去找马泽淮,人却不见了,追问马泽惠,马泽惠只是哭泣,然后离他而去。沈从文彻底崩溃,没法回家去面对孤苦无依的母亲。他坐在穿城而过的芷江边想投水自尽,又觉得这样对母亲打击太大,也让世人嘲笑。一直到天色微明、露水打湿他的头发与衣裳时,他才做出决定:离开芷江,到北京去,不活个人样,绝不再回湘西。

    午门楼上

    汪曾祺初入北平时,又一次遭遇失业,大半年时间里,就是找不到工作——从海漂到北漂,一路失业到如今,令他绝望透顶。好在沈从文总是鼎力相助,通过关系将他安排到设在午门楼上的历史博物馆工作,就是给文物抄写标签,让他在北平有一个安身之处。那时候他就睡在一处狭小的门房里,晚上,午门楼上空无一人。后来他在《午门忆旧》中写道:“到了晚上,天安门、端门、左右掖门都关死了,我就到屋里看书。我住的宿舍在右掖门旁边,据说原是锦衣卫——就是执行廷杖的特务值宿的房子。四外无声,异常安静。我有时走出房门,站在午门前的石头坪场上,仰看满天星斗,觉得全世界都是凉的,就我这里一点是热的。”多年以后,沈从文无处可去,也来到午门楼上,他接手的工作正是他介绍汪曾祺做的那份职业:给文物抄标签。那时候他五十岁了,一身灰布棉袄,套着两只深蓝色护袖、两只白色的棉纱手套。走出家门,他的背微微有点佝偻,从背影上看,有点像老人了,特别是那深蓝的护袖与手套,就是北京胡同里老人冬天的最爱。他手里提着饭盒,里面装着两块烙饼,有时候夹一块猪头肉,那是他的午餐,中午将饭盒搁在博物馆门房的蜂窝煤炉上热一热,然后就着开水吃下去。因为用的时间太久的缘故,饭盒底上有一层焦印。有一次,他在这里遇到吴晗来检查工作。沈从文一见他马上躲到一边去。吴晗是他的学生,当年他疯狂地追求张兆和时,吴晗同样迷恋张兆和,和他一样发疯似的给张兆和写情书。如今,他是北京市副市长,他是博物馆抄标签的小工,顶头相见太难堪了,沈从文一躲了之。几年后,让他去给观众当解说员,这倒是学有所用,他成天领着一拨又一拨群众在午门楼上参观,他的那些考古知识全部派上用场,生动有趣的解说吸引了众多参观者,跟在他后面的人越来越多,他十分得意,越发讲得起劲,直到口干舌燥。有一次,一个游客不走,定定地站在一边,他嘴里含了一口烙饼在吃。一看,愣住了,原来那个人是汪曾祺。汪曾祺笑着说:“什么时候改行当讲解员了?”沈从文羞得满面通红,每每在参观人群中遇到昔日的熟人朋友,他都有点难堪,但是他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汪曾祺。汪曾祺说:“我跟了你一上午了,你讲得太投入了,我也不好打扰你,就是怕你在人前难堪,好不容易等到你吃饭了——”

    不久,连讲解员也不让他做了,让他去扫厕所,而且指定扫女厕所——他麻木了,并没有拒绝,也不可能拒绝,每天拿着扫帚和拖把,把女厕所打扫得干干净净。他后来自豪地对外国记者说:“我可以肯定,我打扫的女厕所是全北京最干净的女厕所。”那位外国女记者说:“沈老师,您受苦了。”他突然号啕大哭,哭得像个受伤的孩子。有趣的是,时隔不多久,汪曾祺也和沈从文一样被安排扫厕所,汪曾祺扫厕所水平一流,知道如何通下水道,如何去掉尿垢。多年以后他从张家口回来,说起这件事,施松卿不相信,汪曾祺说:“好,那你等着啊。”汪曾祺买来了铲子、刷子和去污粉,卷起衣袖就在几家共用的厕所里忙活开了。他先是用铲子一点一没地铲,将尿碱铲掉。然后用刷子沾上去污粉用力刷洗。雪白的陶瓷慢慢显露出来,大半天之后,一个雪白干净的马桶重现在厕所里。施松卿又惊又喜,想不到一向当甩手掌柜的汪曾祺竟然这么能干。

    下放

    沈从文下放到湖北咸宁,南方多雨,干校四周全是蓄满水的青青稻田。没事时他喜欢站在窗口看牛。长满青草的细细田塍弯来绕去,结成一张网,网住这一片偌大的水田。一头骨骼庞大的老水牛,缓缓从田塍上走过,后面跟着三五条小水牛,牧童就坐在牛背上吹柳笛,一队水牛倒映在水田里,就像一幅画。

    沈从文在干校负责看守菜园,早饭后他踏着露水去菜园。菜园有一个很奇怪的名字,叫“七五二高地”,里面种的多半是萝卜和白菜。他来了就坐在菜园子边上的草棚子里,也没有事。不过也不能分神,附近农民也有来偷菜的,在他们看来,在干校里的教授日子过得太好了,曾经有一个老乡在菜园边上对沈从文说出顺口溜:“穿得好吃得好,一人一块大手表——”意思是你们过得这么好,偷你几个萝卜红薯算什么。好在沈从文比较认真,菜园子倒没少什么,听说钱钟书的夫人杨绛看守的红薯被偷掉不少,去问当地老乡,没一个人承认,然后又当她面唱起那支顺口溜。

    沈从文先前以为看菜园子只要防着人来偷就行了,没想到这里的牲口比人还精,先是几头牛在菜园边啃草,一边啃,一边眼睛骨碌碌地盯着沈从文,趁他不注意,头一歪就啃掉几棵卷心菜,它们也知道自己做了错事,有点心虚,看到沈从文过来,掉头就逃。比较起来,牛比较老实,一轰赶就逃跑,不敢恋战,最讨厌的是那些猪们——猪一向是蠢笨的,可当地那些瘦小的土猪狡诈之极,因为瘦小,奔跑起来特别快,它们会群体作战,还搞声东击西。派一只猪先在草棚附近佯装进攻卷心菜与胡萝卜,沈从文举着竹棍冲过来,这只猪并不离开,而是在各个菜畦之间迂回包抄,与沈从文玩捉迷藏。而在另一边,黑猪们则成群结队地进入菜地,胡嚼海吃,弄得菜地一片狼藉。沈从文两边受敌,顾此失彼,一直到大队人马前来助阵,那些饱餐一顿的猪们才心满意足地撒腿而逃。

    汪曾祺的下放可没有这么舒服,他后来写文章说:“初干农活,当然很累,像起猪圈、刨冰粪这样的重活,真够一呛。我这才知道,‘劳动是沉重的负担’这句话的意义。但还是咬着牙挺过来了。我当时想,只要我下一步不倒下来,死掉,我就得拼命干,大部分农活我都干过,力气也增加了。”曾经手无缚鸡之力的汪曾祺后来力气大到什么程度?秋收时节,所有收获的粮食要收归粮囤——高高的粮囤怎么上得去?走“跳”——汪曾祺后来说给儿子汪朗听,汪朗当时还没有下放,不知道什么叫“跳”。“跳”就是一块一尺来宽的木板,很长很长,一直从地面通到粮囤顶端。那时候也没有机械化的传送带什么的,粮食打下来归囤,就靠人扛着走过跳板,走向粮囤顶端,然后肩膀一斜,将满满一麻袋粮食倒入粮囤。“跳”上钉着一排排小木条,防止打滑。因为跳板实在太长,人走上去,一跳一跳的波动,汪曾祺一边防止跌下来,一边还要照顾肩上扛的两百斤重的玉米或小麦,真是累,很累。一天粮食扛下来,人累得要瘫倒。这样的重活一干就是半个月,那些年不知道怎么熬过来的。

    汪曾祺把这些事说给孩子们听,他们都不相信,汪朗说:“老头,又瞎吹了吧?你在西南联大体育不及格,连毕业证都没拿到,现在把自己塑造成大力神?想象力太丰富了,编小说编习惯了啊?”汪曾祺嘿嘿一笑,也不分辩。一直到汪朗到了老头当年的年纪,这才发现,老头就是老头,说话做事向来滴水不漏。据和老头在一起劳动改造的剧团农工组的老同事说:“老汪做事从不藏奸,和群众关系好,‘人性’不错——”人性,人的本性?人的品性?他生性就是这样的人,从来不愿记忆那些苦啊悲啊的东西。他提笔写人性,从来都是朴素、纯真、慈爱和美好——只有记住美好,才有活下的理由与勇气,人生才有希望。

    老母鸡下蛋

    早年住房紧张,汪曾祺想写作了,家里乱糟糟的,没有一块安静的地方,甚至也没有一张属于他的桌子。他要写作,只能等饭吃好后用饭桌当写字台。但是饭桌一到晚上被几个孩子霸占着,汪曾祺急得不行,像一只要下蛋的老母鸡,绕着桌子打转转。

    汪曾祺每次灵感来了,孩子们就悄悄地说:“老头儿要下蛋了。”被汪曾祺听到了,马上沉下脸:“瞎扯,什么蛋不蛋的,人家是写文章。”孩子们嬉皮笑脸:“写文章就是下蛋。”时间长了,汪曾祺习惯了,也不生气:“快点快点,我要下蛋了,这回下的可是个大蛋。”孩子们不理他,卧室里女儿三班倒正在睡觉,弄醒了她要发脾气。这边几个捣蛋鬼故意磨磨蹭蹭不让,汪老头活像一只老母鸡要下蛋找不到鸡窝,憋得满脸通红。一直到女儿汪朝起床洗脸准备上大夜班,他才迫不及待地冲进房间,挥笔刷刷地写起来。

    写作的人都有瘾,是生命里的一种本能,脑子里有了好文章不写出来,那憋得好难受。所有的作家都是如此,沈从文也不例外。在上海那时候母亲和妹妹全跟着他,为谋生存,他住在一片低矮的、用牛毛毡和石棉瓦搭的破屋里,一到夏天,热得像蒸笼,他只穿背心与裤衩,浑身上下一股汗馊味。他将唯一的一张小木床让给生病的母亲,自己和九妹就睡地板。有一天晚上,他一直写到天亮,忽然听到九妹在他背后哭泣——原来,母亲面前的痰盂里,又吐了半痰盂的血,而家中只剩下不到十块钱。九妹哭得泣不成声,母亲在病榻上奄奄一息,沈从文看着渐渐升起来的太阳,欲哭无泪。他去床边看了母亲一下,又伏下身子来奋笔疾书,母亲的药费、回乡的路费、下个月的生活开销、还有即将开学的九妹的学费——他一支笔杆子在纸上轻轻游走,他沉进去,汗水滚滚而下,滴在稿纸上,他一言不发地写着,直到纸上出现一滴血,一滴红红的蚕豆大的血块,是从他鼻子里流出来的,他用手一抹,手背上全是血,那血是暗红色,红得像油漆。

    如果说写文章是下蛋,那沈从文下的是带血的蛋——只有写文章的人才知道写作的苦处,但是爱上写作是没有道理的。他肯定爱自己的亲人:老婆、孩子、亲友,但是在心的角落里,却保留着一块空地,那是留给同道的,留给文学爱好者的,他觉得他们在一起才能真正在精神上得到沟通。所以沈从文遇到一些热爱写作的人,像汪曾祺等,他发自内心地喜欢他们,想帮助他们——后来汪曾祺也是如此。

    汪曾祺还在《说说唱唱》当编辑时,当时全国文学杂志很少,一份杂志来稿多得不计其数,《说说唱唱》也是如此。大量来稿经编辑粗粗看过之后,就放在一旁,久而久之,稿件越积越多,最后都当废品处理掉。这天汪曾祺无意中坐在堆满废稿的房间里抽支烟,随手抽出一篇稿件看了起来,这篇名字叫《活人塘》,作者是陈登科。汪曾祺一目十行地看下去,突然就被这篇小说吸引,虽然作者文化不高,错别字连篇,但是那鲜活的人物形象感染了汪曾祺。他马上摁掉香烟,拿着这篇稿子找到主编赵树理:“这篇小说我看写得不错,改一改可以发表。”编辑们围拢上来,大家一看,那么多错别字,实在没法看。汪曾祺说:“我看了几页,确实是好东西啊?错别字我们猜一猜。”他们看到一个繁体字的“马”字,但是里面没有四个点。大家猜了半天,汪曾祺猜是“趴”字,联系前后文发现可能是“趴”字,汪曾祺说:“你们想想,这匹马没有四条腿,可不就趴在那里?以我看,这个作者是天才,虽然文化低了点,但是很有培养前途。”

    后来《活人塘》发表,轰动全国,作者陈登科成为著名作家。邓友梅说:“汪曾祺慧眼独具,救活一匹好马。”作家搞创作都是“老母鸡下蛋”,汪曾祺经常“下蛋”,知道“下蛋”的苦,所以看到好“蛋”,绝不会随手丢掉,那样太可惜。

    早慧与晚熟

    张爱玲说:“成名要趁早啊,否则快乐也不那么快乐了。”实在是至理名言,成名早,早早享受名利带给自己的幸福与快乐,这样的人生实在太美好了。老态龙钟时成名走红,人都老成那个样子,饱经世事心如止水,名利的快乐已经激不起任何兴奋,这样的成功来得太迟了——可是,成名很早的张爱玲尽可能这样“站着说话不腰疼”,一个人能否成名,是个人能控制的吗?

    沈从文成名很早,在二十岁才出头时,他就无师自通地写出了一系列精彩绝伦、优美绝伦的短篇小说,《蜜柑》《雨后及其他》《神巫之家》已经出版。写《边城》和《长河》时,也不过就是三十出头。如此早慧的作家,他并没有受到系统的教育,只是早年在故乡读过几年小学,你无法设想他的灵慧出自何处,你只能承认,这个世界有天才存在——最起码对于沈从文来说,他是个写小说的天才,对人世沧桑、对山川草木的感悟来自天生。天才可能就是天生的才华,没有任何由头,上帝赋予他的。张爱玲说:“我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他路。”和沈从文一样,张爱玲也是被称为早熟的天才,她第一篇得奖作品就是《天才梦》。徐志摩在看了沈从文的《阿里斯中国游记》后,马上决定在他主编的《新月》杂志连载,并在小说出版时作序说:“这是中国小说界的大著作,是天才的显露,是手腕灵敏的体现。”可是沈从文自己却否认“天才”与“灵感”,他最重视作家的修养,这是他始终一贯的观点,他所谓作家的修养主要包括三方面:一、人格修养,二、知识修养,三、美学趣味和创作技能修养。

    和沈从文相比,汪曾祺和沈从文正好相反,是晚熟。沈从文一向视他为高足,但是除了有限的几篇习作,汪曾祺并没有写出个多少惊世的才情之作。但是他在西南联大的师生中,名气却很大,很多人都知道他,包括后来与他结婚的施松卿。当然,他肯定是有才的,才高八斗,但他还没有付诸文字,给他的才华找到一个合适的载体。与他交谈,他会迸发出才情火花,所以他身边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位才子,他的前途不可限量——沈从文早就这样说:“你们这些学生中间,将来会出几个大作家,比如像汪曾祺——他其实写得比我好。”很奇怪,这时候汪曾祺一文不名,甚至小说也就写过几篇,还是托沈从文帮忙才发表。但是沈从文坚持认定他是天才,因为他是小说家,他从汪曾祺的只言片语里发现他是文学天才。

    但是天才一直没有冲天而起,一生过得潦潦草草:三十岁、四十岁,乃至五十岁,都是默默无闻地虚度下去。很偶然,他的才情在《沙家浜》中很曲折、很费劲地表现了一点点,就那么一丁点,让人刮目相看。小说家林斤澜说:“汪曾祺将会成为一个大作家。”他是从另一个戏剧层面理解了汪曾祺的艺术直觉,所有的艺术门类都是相通的,文学创作更是一切艺术的基础。有一次,邓友梅请汪曾祺看戏——《伐子都》。他没有想到,汪曾祺看戏极有水平,很多见解就是一般的专业人士也说不出来,看完后他说:“好,不错,很有点儿希腊悲剧的韵味,子都人格分裂,被良心自责和内心恐惧折磨得发疯,白日见鬼,好,想象力丰富,编得有深度,演得有魅力,这种大写意的表演法是中国传统戏剧艺术的优势。”看裘盛戎的《姚期》,前半部对剧本的编排结构,对唱功更是赞不绝口。演到姚期父子绑上法场,他击节叫好说:“真是大手笔,好一出大悲剧。”但演到马五回朝搬兵,砸了金殿,逼着皇上赦免姚氏父子,并带姚刚到前线杀敌立功,他像气球泄了气,连连摇头。全场观众却与他完全相反,他们出口长气,露出欣喜的笑容。汪曾祺却说:“完了,完了,挺好一出大悲剧,叫这么个轻佻的结尾毁了。”

    很多人都这样说,可是汪曾祺却没有写出什么有影响的作品,并且已经六十岁了,会有六十岁一举成名的作家吗?晚熟到这种程度,没有这样的先例吧?更何况汪曾祺的好东西全烂在他肚子里,他没拿出来,谁能预测到他的人生还会有一个“最后的绝唱”?是的,晚熟就是这样千载难逢,晚熟就是这样史无前例。

    写小说

    一九四九年,沈从文自杀过一次,然后“华丽转身”,开始搞文物研究,研究那些坛坛罐罐花花草草——有一次在中南海参加一个会,见到毛泽东。毛泽东听他絮絮叨叨地说了一阵,然后打断他的话说:“你还可写点小说嘛。”

    毛泽东这样说,很多人都这样说,但是沈从文确实怕了,他坚决不写小说。那时候是一九四九年,北平城成了孤城,先是北京大学当局有关人士登门造访,劝说沈从文离开北平去台湾,并送来了直飞台湾的飞机票。与此同时,北京大学的中共地下党员乐黛云、李瑛也先后来到沈家,希望他不要去台湾,留下来迎接解放。沈从文从来不曾想过要去台湾,他多少有点忐忑地迎来的大军进入北平城,一件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北京大学部分进步学生,发起了对沈从文的激烈批判。一幅幅大标语从教学楼上挂了下来,上面赫然触目地写着:“打倒新月派、现代评论派、第三条路线的沈从文!”报上对他的大批判也逐步升级:“清客文丐!地主阶级的弄臣!他一直作为反动派而活动着!”他无法应对,只有自杀——死里逃生后,他进入“革命大学”学习,然后就是无休无止的政治运动与思想改造。这时候他的人生再次面临人生的选择。这选择,与他二十岁时在湘西那次抉择有着许多不同,他明白,如果继续从事文学创作,自己已经定型的写作方式与已经自觉到的社会要求之间,必不可少地存在着冲突。虽然他在那份自我检查里,提到学习中对“政治高于一切”、“文学从属于政治”的重新认识,但要在创作中实际体现这一点,并非易事。即便有了朝这方向的明确努力,下意识的长期积习——自己所熟悉的题材范围、审美趣味、处理材料的方式乃至语言词汇,终难保不拖住手中的笔。他确实害怕,害怕手中这支笔再惹杀身之祸。他最终痛苦地决定:停笔,永不再写小说!

    这其实也是汪曾祺的决定,一九四九后这个痴迷小说创作的作家再也提不起劲来写小说。一直到一九八零年,刘心武的《班主任》、卢新华的《伤痕》、张洁的《从森林里来的孩子》、王蒙的《春之声》相继发表,在社会上引起轰动。北京出版社及时跟进,决定出版一套北京作家创作丛书,邀请一批作家参与讨论和研究。林斤澜也去了,他在座谈会上说:“出北京作家选集,少不了汪曾祺一本。”在场的邓友梅也表示赞同,因为汪曾祺的风格确实太独特了。当时在场的很多人不知道汪曾祺,不知道他写过什么作品,但是座谈会上还是将汪曾祺的选题确定下来。邓友梅把这事当成好消息告诉了汪曾祺,汪曾祺却很不热情,他说:“谢谢他们的好意,可是,你知道的,你们都认为我能写,其实我写得真是少而又少。建国前写了几篇,建国后一直没写什么,字数太少。”邓友梅说:“现在的形势一片大好,你不是一直想写小说吗?现在正是写小说的好时候,沈从文先生不写,那是他年纪大了,写不动了。你六十岁,还可以写二十年,你不写,把才气带到棺材里,太可惜了,也是对不起读者的。”汪曾祺听着,默默无言。后来北京出版社的编辑也打来电话,汪曾祺把这番话又重复了一遍,责任编辑说:“不急的,我们这套丛书并非一次性出版,而是陆续推出。”汪曾祺放下电话摇摇头,自言自语:“都老了,不出也罢。”

    林斤澜得知后,再一次赶到汪曾祺家劝说,汪曾祺说:“出你的小说集是水到渠成,你有那么多作品。而我,就是一本《羊舍的夜晚》,三篇加在一起不到四万字,怎么出啊?”林斤澜动了感情,说:“我和你说一件事,就一件事——前几年,有人发誓一辈子不写小说了,我从来不这样想。有一天我看到你名字出现在天安门城楼上,我太激动了,我想到你还能写小说,你也会帮助我出来写小说。人要有信念,有骨气,你我都不是做官之人,都不愿意、不想靠任何人。你要想靠,早做大官了。我们经历过那么多,我们手中的笔,任何时候不能放下啊?”

    林斤澜走后,汪曾祺坐不住了,一股强烈的写小说的冲动在他内心鼓荡,他铺开纸、提起笔,过去了的岁月全汇集于笔尖。他略略运一运气,然后低头,在纸上沙沙沙地奋笔疾书,他开始写小说了,正是一篇篇写故乡高邮的短篇小说,掀开了他人生崭新的一页。

    猪头肉

    汪曾祺是个地地道道的猪头肉爱好者,他曾在文章中这样说:“夏日的黄昏,就着猪头肉,喝二两酒,擒个马扎踅到一个荫凉树下纳凉,该是人生莫大的享受。”

    不知道对猪头肉的爱好是不是来自老师沈从文的影响,沈从文天生喜欢猪头肉,他对吃肉一向不讲究的。那时候在博物馆,他的工作是给文物分类写标签。工作虽然只是成天在墙上写字,可是这于沈从文,却并非一种机械式的劳作。他比别人多了一层心机,他抄写着,同时也对每一件文物仔细观察与分析,其中的人物服饰、家具器皿、风俗习惯、花纹设色、笔调风格,全都被他充满兴趣地观察到。他是那样珍惜时间,在他的感觉里,时间就是生命,自己从事的是一项崭新的事业,一切都得从头学起,已经没有多少时间可供浪费了。他简化了自己的生活,中午从不回家,经常拿一块手绢包两个烧饼,烧饼间夹块猪头肉,就在馆里填饱肚子。不止一次,中午的下班铃响了,他仍然聚精会神地记录材料。因太过神情专注,他竟没有听见铃响,结果被管理员反锁在库房里。午后上班打开库房时,值班员才发现沈从文还在里面伏案疾书。管理员过意不去,走到面前向他道歉,沈从文反觉惊愕,竟不解管理员何以云然。当时家里请了个保姆石妈妈,负责带孩子,买菜做饭,她不止一次当着汪曾祺的面说:“沈老师就爱猪头肉,所以,我天天给他买猪头肉,他吃得可香了。”汪曾祺听了却很不开心,他跟张兆和说:“沈老师即便爱吃点猪头肉,你也别这么逢人就夸啊!爱猪头肉有什么好夸赞的?”张兆和说:“你这话话里有话,什么意思?”汪曾祺说:“我猜到石妈妈的意思,她实际上是在暗中鼓励沈老师,让他养成吃猪头肉的习惯,这样她省去了多少麻烦?每天中午也是猪头肉,晚上也是猪头肉,都是买现成的,她都不要做什么菜了。你看看沈老师,一年三百六十天,天天就是冷馒头夹猪头肉——”张兆和听了有点不以为然:“他确实也是喜欢猪头肉。”

    汪曾祺从猪头肉上虚构出石妈妈的心理,这也算是小说家之言——它可能比真实更虚假,也可能比真实更真实,他自己喜欢猪头肉则是千真万确。早年在西南联大,有一次和朋友朱德熙去莲花池,听到一个有关莲花池的传说,说是陈圆圆随吴三桂到云南,后出家,暮年穷愁潦倒投莲花池而死。看了水边的陈圆圆着比丘装的石像后,天色已晚,忽然又下起雨来。汪曾祺拉着朱德熙到莲花池边一家小饭馆坐下,叫了一碟猪头肉,半斤酒。雨落得大了,院子里到处是木香花,把小小庭院遮得严严实实。密密匝匝的绿叶,数不清的半开的白花和饱胀的花骨朵,都被雨水打湿。多少年过去了,汪曾祺一直没有忘掉这个雨天黄昏的情味,当然还有酒后的微醺和猪头肉的滋味。

    他回去后还写了一首诗:

    莲花池外少行人,

    野店苔痕一寸深。

    浊酒一杯天过午,

    木香花湿雨沉沉。

    意境很美的一首诗,当然也是那家小酒馆极美的木香花,木香花的香气和酒气,还与猪头肉的香气混合,才酿成诗的芬芳。只要有美酒和美食,汪曾祺总是轻而易举地就快乐起来,就轻飘起来——酒后的感觉就是轻飘。他是好美食的,不知写过多少谈美食的文字,有些篇目就直接用食物名,比如《黄油烙饼》,比如《荷兰奶牛肉》。即便发配到张家口那边的沙岭子,记忆最深的却是吃田鸡。再比如写才子赵树理,三下两下就拐到了赵树理的吃食:“赵树理吃食很随便,随便看到路边的一个小饭摊,坐下来就吃。后来是胡乔木同志跟他说:‘你这么乱吃,不安全,也不卫生。’他才有点选择。他爱喝酒。每天晚上要到霞公府间壁一条胡同的馄饨摊上,来二三两酒,一碟猪头,吃两个芝麻烧饼,喝一碗馄饨。”

    又是猪头肉,绕来绕去绕不过那碟猪头肉,他们看起来是士大夫,很高雅,其实骨子里就是一个爱吃猪头肉的大俗人。

    乡下人口味

    汪曾祺说,沈先生“吃得很清淡,我没见他下过一次馆子。在昆明,我到文林街二十号他的宿舍去看他,到吃饭时总是到对面米线铺吃一碗一角三分钱的米线。有时加一个西红柿,打一个鸡蛋,超不过两角五分。”

    沈从文很节省,胃口也好打发,这和早年做北漂的生活经历有关,那时候饿得靠喝图书馆免费供应的白开水打发一天,要不就到老乡那里蹭饭。他不会像汪曾祺那样,把一个难吃得要死的菜写得令人口水滴答。他写来写去就是乡巴佬的吃食,比如翠翠在屋后菜园里摘了些蒜苗,用淘米水泡着,做酸蒜苗,这味道想不出是好还是坏。三三就是看母亲做腌鱼,“鱼洗好后,揉了些盐,三三忙取麻线来把鱼穿好,挂到太阳下去晒,等待有客时,这些干鱼同辣子炒在一个碗里待客。”他笔下从来都是湘西人简单的饭食,“我告你,乡巴佬有些地方也很好受用的,若不是我娘说今天要为你炒鹌鹑吃,在这时节我们还可以拿猪肠到火上来烤吃呢。”“我已见到了叔远,正捧了不少粑同腊肉,我知道他是拿到这来,这孩子见了我就走了。我告了他今天早饭我们炒辣子鹌鹑,不准多吃别的零食东西,这孩子又骗我!栗子吃熟的还不要紧,不过像我们老人吃多了就不成。你是不是这时饿了想吃粑?我可以帮你烧几个拿来。”粑、栗子、腊肉、炒鹌鹑,野人野食,有一种田园牧歌的味道,有一种身在乡土的野趣。

    这种味道应该最合汪曾祺的口味,乡巴佬的口味。在别人那里,是“食不厌精”,在他那里,是食不厌野。京城没有田野,但是野菜还是可以找得到,特别是中南海围墙外,人迹罕至,一到春天,墙角下、砖缝里,野菜随处可见,汪曾祺提着小篮子带把小剪刀,见一棵剜一棵——那次被天安门守卫的战士当成“阶级敌人”,差点被小战士捆起来后,施松卿得知后将他一顿臭骂:“你是《沙家浜》的大编剧,还见过毛主席,还上过天安门,你在天安门城墙下闹出这样的大笑话,丢人不?”

    他就是这样的人,为了一道菜,费再大的工夫也值得。当年在西南联大,不上课,躲在宿舍里看菜谱,看到一道宫中名菜以草果炖驴皮,当即认为此菜绝不好吃,不能吃。他还发明一道美食,记在文章中:“最近发明一种吃食,买油条三根,劈开,切成一寸多长的一段,于窟窿内塞入拌了切碎的榨菜及葱丝、肉末,入油锅炸焦,极有味。”据汪朗说,“老头写得比做得好,他的菜读起来极有味,真正吃起来,也就那么回事——不过,他做菜还是不错的,但是绝没有他笔下那么有滋有味。”

    这大概是文人写美食的通病,汪曾祺也不能例外,像他笔下这样的文字,你是可以把它当做散文来读:“春初水暖,沙洲上冒出很多紫红色的芦芽和灰绿色的蒌蒿,很快就是一片翠绿——”“蒌蒿是生于水边的野草,粗如笔管,有节,生狭长的小叶,初生二寸来高,叫做蒌蒿薹子,加肉炒食极清香——”我们读着,眼前便浮现起水墨江南:初春,只要落几场雨,烟雨中,江南河滩上池塘边,一地蒌蒿青青。蒌蒿长于临水之地,在其他草木刚刚绽出新芽时,它起了一片绿,远远地看就像一片烟,浮着,水带不走,风吹不散。这时候,牧童便去河滩上采摘,雨稀疏地落,小小脑袋上扣着竹笠,一如硕大的蘑菇,老水牛沿河岸咀嚼,一只雪白的鹭鸶独自立在水中央,像哲人般思考。这样的审美是艺术化的,比起口腹之欲,不知道要美好多少倍。当然,蒌蒿也是不难吃的,汪曾祺说:“蒌蒿有一股清香,采摘过后放过一晚,便老如细棍。”他写过的臭豆腐干子拌蒌蒿,淋上麻油。或者,腊肉干丝炒蒌蒿,那可是最正宗的江南味道。你设想一下,坐在江南临水楼窗前,点一碟蒌蒿端一碗黄酒,江南细雨千丝万缕,江南杨柳柔情缠绵,一两朵油纸伞,三两声黄梅调——酒还没饮人就微醉,此时的唯一念想便是荡一叶扁舟在桃花夹岸的河流上,淡泊归隐——像沈从文,当然也像汪曾祺。

    吃货

    汪曾祺是个典型的吃货,当年在江阴,同学请吃河豚,因为害怕,他错失一顿绝美之味。一直到晚年,想起这件事仍然后悔,说:“禁书有《金瓶梅》,禁鱼有河豚,餐桌上的河豚是洁本的《金瓶梅》。”放着《金瓶梅》不看,凡男人总会后悔。

    沈从文不大会吃,也不大会写吃,他在《从文自传》里说他很会炖狗肉,可是汪曾祺在昆明、在北京都没见他炖过一次,怀疑是吹牛。有一次,沈从文到他的助手王亚蓉家去,先来看看汪曾祺,汪曾祺当时住在王亚蓉家马路对面。汪曾祺对他说:“过一会儿来吃饭。”沈从文来时带来一卷画,是古代马戏图的摹本,实在很精彩。他非常得意,问汪朝:“精彩吧?”那天汪曾祺亲自下厨,给他做了一只烧羊腿,一条鱼。沈从文吃得眉飞色舞眉开眼笑,回家一再向张兆和称道:“那条烧羊腿呀,真好吃。”张兆和很会做菜,会做八宝糯米鸭,炖在一个大砂锅里,汪曾祺吃过一次,蛮甜,也蛮好吃,只能就吃一次,如果连吃两天,会起腻。她不常做,因为做起来实在太麻烦。他们一般到前门月盛斋买一包烧羊肉回来,就算加了菜了。平常吃的,不外就是炒四川的菜头,炒茨菇。但是汪曾祺还是在沈从文小说里看到很特别的美食:白绵蒸肉——“你不知白绵那东西,狡极了,爬上树以后,见到狗在树根就死捱不下树。这时节,总又有好多机会得到这东西了。我要廖七到村里去问,若有人打得就匀一腿来,我为你同叔远作白绵蒸肉,喜欢用小米拌和也好,这算顶好味道的一种菜,一茂这小子就常嚷要,不是落雪也得不到。如果是今天晚饭有白绵蒸肉吃,我想过午我又得少吃一点东西,好在饭量上赎我所有的罪了。”

    汪曾祺不知道这“白绵”是什么东西,他是典型的吃货,看见什么新奇的吃食都想尝尝。他问沈从文,沈从文不说,只是笑:“北京是吃不到白绵蒸肉,说了也是白说。”汪曾祺吞了口水,只好张开想象的翅膀,想象“白绵蒸肉”是他的家乡米粉蒸肉一样的美食。在他的记忆里,最美好的食物必定来自高邮:“小时读《板桥家书》: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在食物里得到暖老温贫的审美,这只有汪曾祺这样的老文人才会有,也只有汪曾祺这样的老吃货才会有。初入北平时,他没有工作,在北大红楼寄居了很长时间,除四处找工作,整日无所事事,吃饭全靠施松卿,相当于现在的吃软饭。但是即便在那个时候,他只要嘴馋起来,和施松卿几乎天天晚上去东安市场吃饭。吃森隆、五芳斋的时候少,常吃的是苏造肉——猪下水加砂仁、豆寇等药料共煮一锅,吃客可以自选一两样,由大师傅夹出,剁块。还吃爆肚和白汤杂碎。施松卿爱吃甜食,有时两人到一家西餐馆要上两碗奶油栗子粉。北大红楼离东安市场没几步路,施松卿有时摆谱,坐三轮车去。北京人一般只说:“三轮儿,市场。”车夫就明白了。施松卿却来一句:“三轮儿,东安。”弄得车夫直发愣。当然好日子也就维持了一个月,月工资花光了,他们继续过苦日子。因为吃得太好,又因为热恋的女朋友就在身旁,所以汪曾祺一直记得那一段时光,一边没工作愁眉苦脸,一边花女朋友的钱,大嘴吃四方,真是一段痛并快乐的日子。一个馋嘴的吃货,也就是这样伴着口水与唾沫成长起来,被后人称为美食家。

    鸭蛋第二我第三

    一次讲座结束后,汪曾祺被追捧者包围,其中一位作家对他说:“高邮古有秦少游,今有汪曾祺,秦少游第一,您第二。”汪曾祺听到,慢悠悠地说:“高邮鸭蛋是第二,我第三。”汪曾祺把自己排在鸭蛋之后,并非意味着自己连鸭蛋都不如,大概因为高邮的鸭蛋、特别是双黄咸鸭蛋太有名了,他自封“鸭蛋第二我第三”,有幽默,更有狂傲。

    汪曾祺身上一向有一种来自于诗人的狂热,这可能源自于酒精威力,长期离不开酒液的人,血液里有一种酒鬼的狂热。汪曾祺就是一个酒鬼,只要有酒,他就有点疯,有点狂。在西南联大,他是最浪荡的学生,成天不怎么上课,想上就上,想走就走,到处东游西荡,或者泡在图书馆看一些闲书。你在沈从文身上就看不到这种狂放劲与懒散样。他有点内敛有点自卑,和教授们聚会都静悄悄地安坐在一角。解放后丁玲这样说过他:“他是那么胆小怕事的一个人——”他确实有点胆小怕事,一个内向的人,一个胆怯的人,一个身不由己被滚滚洪流裹挟着往前冲的人,他忍耐了太久,孤独了太久,除了追求爱情,他这辈子从来没有做过半点出格之事。他就是一个讲究“格”的人,“格”就是品格、格调,也就是规矩、规则,一种模式与框子,他一生就是规规矩矩地生活在这种模式与规则里,从不越雷池半步。

    汪曾祺受不了,他很随意、狂放——儿子汪朗谈的对象,是在党校当老师。儿子去约会汪曾祺就嘲笑他是去“上党课”,他卷起衣袖准备下厨做饭,问汪朗:“你几点去党校上党课?”儿子哭笑不得:“你管得着吗?”

    在汪家,没什么人把汪曾祺当成大作家,大家都“欺负”他,包括后来的孙子辈和小保姆。添了孙女后,几个小丫头在家玩过家家,玩厌了,拿出红头绳招呼:“老头,过来。”汪曾祺正在写东西,不满地说:“干吗呀?”小丫们说:“要你过来你就过来,听到没有?过来。”汪曾祺坐着不动,小丫头们一拥而上,在他头上梳了五六个花辫子,扎着红红绿绿的彩带。汪曾祺站起来,顶着一脑袋小花辫子,还装作媒婆扭捏作态:“干什么呀?”小丫们笑倒了一片。

    那时候广播电台经常播送配乐散文,有一次正在播放杨朔的《荔枝蜜》,大家都在听,汪曾祺突然出来说:“关掉,不要听了,不要听了,中国的散文一坏在杨朔手里,二坏在刘白羽手里。”他自我陶醉,说:“齐白石自称诗第一,字第二,画第三。有人说我汪曾祺的散文比小说好,虽非定论,却有道理:记人事,写风景,谈文化,述掌故,草木虫鱼、瓜果食物有情致,间作小考证,亦可喜。文求雅洁,少雕饰,如行云流水,秋末晚菘,滋味近似。”他滔滔不绝自吹自擂,得意洋洋。施松卿看到老头如此轻狂,瞪了他一眼,汪曾祺马上噤了口。孩子们嘲笑说:“老密发威,老头禁言。”孩子们的话都有出处的,原来汪曾祺成名后,信件、汇款大量增多,七十多岁的施松卿负责跑邮局,被孩子称为“老密”。汪曾祺一听“老密”,又轻狂起来:“这个老密也太老了,我不要,不如小蜜,甜蜜的蜜。”

    他是他的影子

    很多年前,我在一片长满荞麦花的田园里阅读屠格涅夫和废名,后来再读沈从文和汪曾祺,我读入了迷。它们的文字像我近旁这些荞麦花,我至今仍记得那片像晨雾一样的荞麦花,像月光一样的荞麦花。

    我是来自乡村的人,我和沈从文一样是乡下人,我的家在几株枫杨树下,房前屋后有竹林和池塘。沿着一道爬满金银花的院墙,可以走到一扇小小的耳门。把木头门栓打开,耳门外就是一湾青草池塘,艾草和菖蒲都长出了青青的叶子,你一下子就闻到青草和泥土的气息,是艾草和菖蒲那股好闻的清凉的气息。我常常会采几叶艾草,或去池塘另一边的菜畦上割韭菜。这时候青蛙啼鸣如雨,韭菜带着白花。田野上,紫云英长得像绒毯子一样,细花缤纷,遮住了去年秋天留下的稻茬。而油菜花也开得像一场大洪水,淹没了三三两两村庄。风拂过人的脸颊,柔软得像丝绸,从田野上过来,衣袖裤子上总要沾上金黄色的花瓣。

    我不厌其烦地描写乡土风景,自然是受着沈从文或汪曾祺的感召,美的感召。他们,分明就是两个侦探,美的侦探,一双火眼金睛,专门是用来发现美的——他的发现总是独特的、独具的,在司空见惯的风景里,发现最独特的韵味。汪曾祺说:“他不讨厌菊花,但是讨厌菊展。菊花还是一棵一棵地看,一朵一朵地看。”他说沈从文的《边城》是“一把花”,真好,太妙了。多少人会随口夸赞说是一朵花,可是汪曾祺知道,沈老师写的是一把花——美在这里是很多的,不一样的,美和美在一起,如同花与花在一起。所以,许多美就是许多花,所以就是一把花。他还记得祖母有个小黄蜂的琥珀扇坠,很好看。晚年在宾馆,看到人工琥珀,各路昆虫齐备,甚至还有完整的蜻蜓,在一个薄薄的琥珀片里,这当然是弄死以后端端正正地压在里面的。他觉得还是祖母那个扇坠好看,因为是天然形成的,“美,多少要包含一点偶然。”在白马庙教中学的时候,看见一个挑粪的,“粪桶是新的,近桶口处画了一圈串枝莲,墨线勾成,笔如铁线,匀匀净净。粪桶上描花,真是少见。”他甚至在剧本中写过这样的唱词:“谁能遮得住星光云影,谁能从日历上勾掉了谷雨、清明?”这分明就是诗——是的,美其实就是诗。

    他们慢慢地就成了这样一群人:把生活当成美,把美当成诗——不论古今,无论中外,对美的理解与追求都一脉相承的,相同相通的,美把肤色各异、语言各异的人们统统送入天堂——比如阿索林、古勃;比如屠格涅夫、梭罗;比如废名、孙犁;比如叶蔚林、何立伟——周作人说:“阿索林美而且特别。”周作人说得太好了,“美而且特别”就是他们这一支文脉、这一路风格的价值,一定要特别,特别就是他们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我们记住他们的理由。作家到处都有,作品浩如烟海,读者凭什么要记住你、喜爱你?你一定要给他们一个理由,让他们记住这一个与众不同的“你”。汪曾祺在一九九六年曾经说过:“我们要理解废名,起码还要再等上二十年。”他很喜欢废名的短篇小说《桥》里的那句:“万寿宫叮叮响。”就这么平常的一句让他“爱不释手”,认为是绝句。我读过《桥》,我也认为果然好,慢慢的,废名的文字在我记忆里一片叮叮地响着,像那个容孩子们在里面读书嬉戏的万寿宫。废名是天才,一九九六年到今天快二十年了,我们也慢慢理解了废名,理解了他前面的阿索林、古勃、屠格涅夫、梭罗,理解了他后面的沈从文、汪曾祺、叶蔚林、何立伟——

    文学像一条滔滔向东的河流,又像一根维系生命的动脉,它们都有许多毛细血管样的支流——河的支流可能没有主流气势磅礴,但是你沿着它的堤岸漫步,杨花点点,草色遥看,也是非常赏心悦目的好风景,美从来都是多种多样的,多姿多彩的。汪曾祺给何立伟小说集《小城无故事》写序,用的标题是“从哀愁到沉郁”。何立伟是湖南人,是沈从文的老乡,他小说中全是湘地方言,他的代表作《白色鸟》轻柔唯美,富于画面感,与沈从文的《长河》以及汪曾祺的《受戒》非常神似,完全是一脉相承。何立伟说:“我研究过沈从文与汪曾祺这一对师生作家,我从骨子里喜欢他们的人格和文格。我相信我是受过他们影响的,那就是,深深关注人性中的美,以及美得令人心痛的毁灭。”

    他是他们的影子,他是屠格涅夫,或者废名;他们是沈从文、汪曾祺或何立伟——文风就这样互相浸润,人格自然也这样互相影响。在汪曾祺面前,他只能是他的影子,他是沈从文,他是汪曾祺,这一老一小两个师生作家一生相依着,在中国文坛缓缓走过,如同走过苍茫雪地,留下一行深深、深深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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