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甲午到辛亥:清王朝的最后时刻-在“祖宗之法”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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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慈禧手中物

    戊戌政变发生当天晚上,慈禧太后重新训政,召来一些重臣跪于案右,光绪皇帝跪于案左,对光绪疾声厉色问道:“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也,汝何敢任意妄为!诸臣者,皆我多年历选,留以辅汝,汝何敢任意不用!乃竟敢听信叛逆蛊惑,变乱典型。何物康有为,能胜于我选用之人?康有为之法,能胜于祖宗所立之法?汝何昏愦,不肖乃尔!”“变乱祖法,臣下犯者,汝知何罪?试问汝祖宗重,康有为重,背祖宗而行康法,何昏愦至此?”光绪战战兢兢地辩解说:“是固自己糊涂,洋人逼迫太急,欲保存国脉,通融用西法,并不敢听信康有为之法也。”太后又大声怒斥:“难道祖宗不如西法,鬼子反重于祖宗乎?康有为叛逆,图谋于我,汝不知乎?尚敢回护也!”光绪本已魂飞齿震,此时“竟不知所对”。

    一句“难道祖宗不如西法,鬼子反重于祖宗”的质问便使光绪皇帝无言以对,足见其效力之强,如有“神功”,而此时慈禧俨然是“祖宗之法”的卫道士。然而,在此23年之前,慈禧却毫不犹豫、毫不留情地“大破传统”。

    1875年1月初,同治皇帝病死。由于同治皇帝没有子嗣,皇位继承便成了问题。

    按照清代的“祖宗家法”,皇帝死后无子,应从皇族近支中选出一男性晚辈继承帝位。同治皇帝载淳是“载”字辈,其下是“溥”字辈,按祖制,应从“溥”字辈中选一人继承帝位。但立“溥”字辈的人继承帝位,慈禧将因其孙辈为帝而被晋尊为太皇太后,位虽尊却不能再垂帘听政,所以慈禧不惜违反众意、破坏祖制,置包括她自己在内的清王朝最高统治者一再强调不能更改的“家法”于不顾,坚持一定仍要从“载”字辈中选择嗣帝。也就是说,要从同治皇帝的平辈、即诸堂兄弟中再选新皇帝。即便从“载”字辈中挑选,皇室近支中最有资格入选的应是奕?长子载澂,但慈禧一因奕?与己不和,如立载澂恭亲王的权力过大,对自己不利;二因载澂年已十七,如立他为帝他就要亲政,慈禧同样不便揽权。思来想去,挑来挑去,慈禧最后选中了醇亲王奕譞的儿子载湉(即后来的光绪皇帝)。因为当时载湉只有四岁,即位后慈禧仍可重新垂帘听政,而且其母又是慈禧胞妹。在宣布立载湉为帝的会议上,无人敢反对,倒是作为新皇帝之父的醇亲王奕譞当即昏倒在地,甚至难以扶起,究竟是对在如此重大问题上这种明目张胆违反祖制的做法心惊胆战、真正昏迷,还是故作姿态向众人表示并非己意,已无法考证。但无论哪种可能,都说明违反祖制的严重性。

    由于慈禧强立载湉为帝,这就使同治帝皇后阿鲁特氏在宫中处于既非皇后也非皇太后的尴尬境地,终因不堪忍受慈禧的折磨和凌辱,在同治帝死后不到百日便自杀身亡。由于慈禧早已大权在握,所以对她强立载湉为帝众人虽十分不满,但无人敢公开反对。只有内阁侍读学士广安和御使潘敦俨上奏,非常曲折委婉地表示不满,但前者被慈禧传旨申饬,后者受到“夺职”的处分。慈禧这种“枉国法、干舆论”的做法只遇到一两个并无实权的官员的温和反对,很快为其压下,并未引起严重的政治危机。

    皇位承继程序、制度是任何王朝最重要、最核心的程序和制度,但慈禧连这种事关王朝安危的“祖宗之法”都任意破坏,将其玩弄于股掌之上,足见其心中根本没有任何“祖宗之法”。然而引人深思的是,20多年后慈禧发动戊戌政变、残酷镇压维新运动时,其最重要的“理由”却是维新改变了祖宗“成法”、违背了“祖制”和“家法”、破坏了传统。

    二、礼帽辫子与哈耶克

    慈禧对待传统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提醒人们,所谓“祖宗之法”“传统”等纯粹为她所用,只是她的手中玩物。当“祖宗之法”威胁到她的权利时,她便将其弃如敝屣;而一旦她的权利受到变革的威胁时,她又转身成为“祖宗之法”的坚决捍卫者,不许人“任意妄为”“变乱祖法”。因此,人们固然要重视传统,但更要重视的是究竟是谁在掌控传统,又是如何利用传统的。何谓“传统”,确应深思。

    传统是悠久的,是以往生活、智慧的点滴积累,当然应当敬重。但传统并不是也不可能是不能改变的,因为许多传统本身也是“发明”的,只是久而久之这些“发明”也就成了“传统”。

    例如在土耳其的现代化历史中,基马尔居功至伟,被称为“现代土耳其之父”,因他在20世纪20年代进行的一系列改革,使土耳其发生了深刻变化。当时为表明改革的决心,他曾激烈地禁止戴传统的圆柱形土耳其礼拜帽。许多人认为这一禁令违反“传统”,因而引起强烈反对,一些地方还发生骚动,引发血腥事件,一些人甚至因此被处以绞刑。本文不拟也不必分析这一禁令是否得当,只想指出一个引人深思的事实,即被一些人为保卫“传统”甚至不惜“以身相许”的礼拜帽,引进土耳其其实也不过才百年时光,是马赫默德二世在19世纪30年代作为一项取代穆斯林头巾的改革措施“发明”的,当时也因“反传统”引起激烈反对。只百年时间,多年媳妇熬成婆,“反传统”的礼拜帽就演化成了“传统”。

    同样,清末民初国人的“剪辫子”也曾遇到一些人的激烈反对,认为违反“传统”。其实,“辫子”也不过只有200余年的历史。清王朝建立之初以“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武力强迫汉人剃发留辫时,许多人也因其“反传统”而激烈反对,一些地方甚至因此血流成河。然而只200年时间,也是多年媳妇熬成婆,“反传统”的辫子也演化成了“传统”,甚至成为让一些人难以割舍的“民族特征”。

    科举制度往往被人称为与“四大发明”相并列的伟大“发明”,从隋文帝的初创到清末1905年的废止,历经1300余年,可谓悠久。但与此前漫漫岁月没有科举,而以血统、举荐等选拔人才的更为悠久的“传统”相比,科举的“传统”则要短得多。当科举制被发明出来时,无疑是对以往“无科举”的悠久传统的破坏。可以说,科举制度是当时人的理性创造,而且还被其他一些国家效仿。而这种效仿,也是一种理性选择,是引进“他者”的制度而对“本土”制度习俗的破坏。

    中外历史上这种传统的“发明”,可谓比比皆是,数不胜数。事实说明,无数传统能够而且一直在不断地改变、变动之中。对此,十分重视传统的现代奥地利思想家哈耶克有过精彩而深刻的阐述。不错,哈耶克的著作主要是针对人们“理性的自负”,针对那种认为可以任意、全盘反对、破除传统的思维和理论,因而论述了传统的重要和人们应对自己理性的限度有清醒的认识,但他绝非现在一些以他的理论来为传统作强烈辩护的人所理解的“传统至上”的保守主义者。他确实强调文化、社会“自生自发的演进”,但他认为能“自生自发演进”的社会原型只是历史的偶然,对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或地区而言,文明之进展始终是“外部影响的结果”,那些经由先发达国家耗费大量经费、时间、精力等而形成的无偿赐予性知识,则使那些后发达国家能够在耗用远比此少得多的代价的境况下达致与发达国家同等的水平。尽管“后发”国家可能不具有自生自发性进步的条件,但只要有一些国家在领先,那么所有的后发达国家就能够随后继起。简言之,在社会进化中,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是经由模仿成功有效的制度和习惯与做出的选择,对“后发”国家来说,这种对他人的模仿实即对自身许多传统的变革。他还认为,文明演进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新观念一开始总是由少数人提出,后经广为传播而为多数所采纳”。现在以哈耶克为传统辩护、严厉批判五四新文化运动者也应反思一下,五四思想家是否即这种提出新观念的“少数人”。

    可能是担心或料到自己必定会被人误解,哈耶克的皇皇巨著《自由秩序原理》(一译《自由宪章》)即以“我为什么不是一个保守主义者”为其“跋”,以此作为结尾,的确意味深长。在这最后部分,他对自己的学说做了高度概括分析,从学理上厘清自己与“保守主义”许多方面的本质区别。他指出:“保守主义者的态度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恐惧变化,怯于相信新事物”,而他的立场“则是基于勇气和信心,基于一种充分的准备,即使不能预知变化将导向何方也要任它自行发展”。在给全盘反传统论、“理性建构”论以“沉重打击”的重要论文《建构主义的谬误》的结尾,哈耶克仍恐被误为“保守主义者”,因此明确写道:“我不得不即刻提请你们注意,你们当中的保守主义者,尽管在此刻之前一直感到欣喜不已,但是现在却很可能要感到失望了,因为从我在上文中提出的种种观点中得出的恰当结论根本就不可能是这样一种结论,即我们会极有信心地接受所有传统和旧有的价值。当然,它更不可能是这样一种结论,即人类社会生活中会存在一些科学不予质疑的价值或道德原则。”他确实注重知识的传承,但同样注重知识的传播,而“新知识”的传播往往引起“传统知识”的变革,而且,没有传统的改革也就没有文明的“演进”。

    当然,人们完全可以不赞同哈耶克的学说,但如果赞同其学说并以此为传统辩护,就不应将其“误读”成一个他避之唯恐不及的“保守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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