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甲午到辛亥:清王朝的最后时刻-“废缠足”与“思想出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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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社会科学理论都是在具体的社会、历史环境中产生的,因此都有自己的特点和程度不等的限度。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社会科学理论因此便完全没有普遍性,只能应用、限定于它所产生的特定社会。但如何把产生于某个社会的有关理论应用到情境非常不同的另一社会,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因为一种社会知识被化约、抽象之后便具有普遍性,同时也具有了危险性(应用到另一个社会)。因此对这种社会科学理论的引进、尤其是应用一定要非常慎重,要考虑外来理论与本土社会如何才能“接脉”。本文拟以“后殖民主义”“女性主义”及“第三世界女性”等在不同情境中的作用和相互关系来说明这种复杂性,说明社会科学理论的运用一定要与本土经验相结合。

    一、“后学”种种

    “后殖民理论”(Post-colonialism)与“女性主义”(Feminism)都是产生于“后现代”的西方、且日渐流行的社会科学理论。

    “后殖民理论”以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阿拉伯裔教授爱德华·赛义德的巨著《东方主义》为代表。所谓“后殖民”是指西方帝国主义在非西方地区殖民统治结束后的状况,这些地区虽然在国家主权上已经独立,但在经济、文化上的“殖民”并未结束,殖民势力尤其借助于其精心建立起来的“文化霸权”或“文化帝国主义”来维系其利益。赛义德率先指出西方世界长期以来是如何带有偏见地凝视东方,如何以科学、学术研究之名发展出一整套关于“东方”的权力话语(discourse)。他认为西方学者在研究“东方”时,将自己置于“主体”,而将“东方”作为“他者”(Other),其学术研究虽然看起来十分客观,实际却有意无意地以自己的文化来曲解“东方”,反映了“西方在客观世界、政治和社会生活、文学作品中对东方所持的根深蒂固的偏见”。以此为先锋,西方学术界出现了由常住西方、基本上是在西方大学任教的非白人、多数是来自第三世界的学者对西方理论、学术中的欧洲中心论倾向和西方文化霸权进行的挑战和批判。

    “女性主义”是西方已有上百年历史的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泛指欧美国家中主张男女平等的各种思潮。它并非一个严密完整的思想体系,不同理论派别之间对各种问题甚至还有较大的分歧,但基本共同点是都认为现存社会结构是以“男权”为基础、为出发点的。女性主义不仅在政治、经济、社会层面上向男性争取平等权利,而且要从根本上撼动现存社会、文化秩序,解构传统历史话语,重塑历史,建构新的文化秩序,这就将妇女解放运动从社会、政治领域扩展到历史、文化、学术领域。女性主义的重要特点是以女性视角观察、解释两性不平等现象的根源,着眼于社会文化分析,如生理性别差异、分工如何演变为社会性别差异、分工;在以性别为依据进行分工的社会中,如何认识其社会的生产结构、生育解构以及两性标准等。进而探讨如何根除男性宰制和女性依附的权力关系,探讨如何解构父权体制,实现女性解放的可能性和途径。

    这两种理论都与“后现代理论”联手、甚至可以说依靠后现代理论在西方学术界格外流行,更由于这两种理论的产生有着共同的社会背景和共同的“斗争对象”,即都以在西方社会占统治/优势地位的“白种男性”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话语”作为批判对象,代表了弱势集团对强势集团的抗争,实现了从“边缘”向“中心”的突破,所以二者虽有种种不同和矛盾,但大体而言在西方是互相支援、互相发明的,形成一种理论“联盟”。不过,生活可要比理论复杂得多,在无比繁杂丰富的生活面前,倘稍有闪失,理论就会“前言不搭后语”,自相矛盾。例如,近来对第三世界一些国家妇女地位的改变、传统生活方式和习俗的变化等都引起了一番争论,这种争论实际反映了社会发展与文化传统的冲突。然而这里的“强势”“弱势”可真不那么统一、那样分明,若仍套用“后现代”或与之渊源颇深之“后殖民理论”与“女性主义”,让其在此间相碰,还真不知双方会向谁进攻为谁辩护,双方甚至很有可能互相攻击。

    二、金莲·割礼·面纱

    女子缠足曾是中国几朝相沿、几近千年的习俗。所谓“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的“三寸金莲”被认为是文明、教养、礼法和美的象征,而自然而然的“天足”反被讥之为“大脚婆”,是野蛮丑恶、伤风败俗、大逆不道,不仅嫁不出去而且无地自容。“废缠足”几可谓“难于上青天”,因此缠足之废的意义与功德均不可谓不大(当然是以被“后现代”认为已经过时的“现代”为标准)。

    说来颇令国人汗颜,缠足之废,首功要推近代来华的西方传教士。最早公开宣扬“戒缠足”的,是美国传教士林乐知(Allen, Young John)主编的《万国公报》(最初名为《教会新报》)。仅从1875年到1878年,该报就发表了多篇文章,力劝女性不要缠足,并以近代生理学、骨科学知识讲解缠足对人身体的危害。还有位传教士在厦门的教民中首先倡导不缠足,创立“戒缠足会”。这是中国第一个公开倡导、并不缠足的组织。但由于是外国人组织,并只限于教民,所以此会社会影响有限。《万国公报》对此事有详细报道,影响渐大,而后又发表了《戒缠足论》《裹足伤仁》《革裹足敝俗论》《裹足论》《劝诫缠足论》等一系列有关文章,指出缠足是“自伤肢体”,“无故而加以荆刖之刑”,“观缠足之时,紧扎呼痛,母即酷打其女,强使之痛楚难堪。旁观之人每为伤心,其父母反铁石心肠,绝无恻隐。呜呼!残忍若是。”“其为伤生理、恣荼毒、造永劫,盖莫此之为甚也。”并认为缠足对下层劳动妇女的生计影响尤为严重。因为富家女“无奔走劳瘁之忧”,而贫家妇女则要担负繁重的家务、生产劳动。

    这些文章,在社会上开始产生一些影响。康有为就是读了《万国公报》的这些文章后,才开始在广东组织“不缠足会”。1882年,北上赶考的康有为路过上海购买大量“西学”书报,《万国公报》中有关缠足的文章使他深受启发,回乡后即开始戒缠足活动。维新时期,南方各地纷纷成立“不缠足会”,戒缠足运动开始形成。“不缠足会”除宣传缠足危害、鼓励不缠足外,重要的一点是会员子女可互为嫁娶,免去“天足”嫁不出去之忧。1895年,一位英商之妻立德夫人(Archibald Little)联合一些在华的西方妇女在上海设立“天足会”,并很快就发展成为一个在各地建立分会的全国性团体。“天足会”鼓励中国妇女参加,并且在成立初就明定宗旨希望今后能由中国人办理,并决定待中国风气开化后,西方人将退出此运动。“天足会”的成立使华人社会深受震动,对清末的不缠足运动起了重要作用。

    1896年,维新运动正在兴起,国人开始对“新学”产生浓厚兴趣,成立了大量研习新学的社团,其中有人冲破巨大障碍,在广东、四川个别地方成立戒缠足会。虽然人数很少,但表明了中国人在妇女解放问题上的觉醒。1897年春,梁启超、谭嗣同等维新人士发起成立上海不缠足会,宣布以上海为全国的总会,号召各地成立分会;风行一时的维新派报纸《时务报》也刊登一些戒缠足的文章。从此,不缠足运动迅速向南方各省扩展,短短时间各地成立了几十个戒缠足的团体。但引人注意的是,这期间长江以北地区只有天津由西方人办的“天足会”分会而没有中国人自己创办的不缠足会,陕西的维新人士曾试图办不缠足会却因守旧势力过于强大而失败。由此可见,当时中国北方的社会风气要比南方保守得多。为了影响平民大众,各地不缠足会编了大量通俗易懂的歌谣:“小脚妇,谁家女,裙底弓鞋三寸许。下轻上重怕风吹,一步艰难如万里。”“五岁六岁才胜衣,阿娘做履命缠足。指儿尖尖腰儿曲,号天叫地娘不闻,宵宵痛楚五更哭……”他们还特别强调放足对于强国保种的重要意义:“盖放足者独立之起点,强种之根源。我既体育发达,则登高山渡大海,无不如志,筋力与男子无异。则可以努力读书,振起爱国之精神,可以练习体操,强全身之筋骨,可以产健强之子女,可以挽祖国之危亡。”

    而他们之所以要“结为团体”,因为从总体上说无论南北,不缠足都面临着巨大的社会压力,而少数人结成团体可以抵抗住强大的社会压力。更重要的是,这些不缠足会的章程大都规定不娶缠足妇,以保证自家不缠足的女儿嫁得出去——当时“大脚婆”是很难嫁出去的。如澳门不缠足会规定:“凡有意干犯本会条例,如私缠足,私娶缠足妇等事,会即将其名标出,作为化外人看待。”“化外人”即野蛮人,所以“凡会中人不得与化外人为婚”。而有的团体甚至还规定成员子女应互相婚嫁!

    百日维新期间,在康有为的一系列变法奏折中就有《请禁妇女裹足折》,痛斥道:“女子何罪,而自童幼,加以刖刑,终身痛楚,一成不变,此真万国所无,而尤为圣王所不容者也。”希望光绪帝“下明诏,严禁妇女裹足。其已裹者,一律宽解。若有违抗,其夫若子有官不得受封,无官者其夫亦科以锾罚。其十二岁以下幼女,若有裹足者,重罚其父母。”废缠足的建议得到光绪皇帝同意令各省督抚推行,但还未及具体实施,戊戌政变发生,慈禧训政,各种“不缠足会”被迫解散,不缠足运动面临被摧之险,幸赖西方在华妇女在各地成立的“天足会”仍不遗余力(外国人办团体不受清廷禁令束缚,从另一角度说,这种“不遗余力”实乃“侵犯主权”),才使这一运动得以延续。1902年经庚子巨变之后,清廷在内外压力之下终于谕令劝止缠足,不缠足运动获得“合法性”才重又兴起,并迅速吹向相对闭塞保守的北方。河北、天津都成立了中国人自己创办的不缠足会。终成主流,一时间“天足兴、纤足灭,放足鞋兴、菱鞋灭”。辛亥革命爆发几天后,湖北军政府即发布妇女放足的通告;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立即于1912年3月13日发布命令通饬全国劝禁缠足。不缠足运动更加轰轰烈烈地在全国展开。

    无独有偶,女性割礼(阴蒂切除)是非洲不少国家盛行已有4000多年的习俗,对妇女危害不浅,虽有不少有识之士努力废绝这一恶习,但至今未能废绝,平均每天仍有6000名女孩经受刀割。每年割礼师肮脏的“手术刀”都会造成多起事故,包括伤口溃疡、破伤风、大出血、传播艾滋病乃至死亡。这对妇女特别是少女的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最近,世界名模迪里成为向割礼宣战的“特别使者”,引起了人们的注意。现年30岁的瓦利斯·迪里出生于索马里,5岁时被行割礼。她被母亲全身压在一块铺在地上的布上,一位老妇女用一把沾满血迹的刮胡刀在她的会阴部切割着,她拼命挣扎、大声嚎叫几下后顿时痛昏过去。一个多小时后,当她醒来看到自己血肉模糊的下身时,妈妈却高兴地对她说你已成为一个真正的女人了。以后的几个月,她的下身依然血流不止,疼痛难忍。13岁那年她来到英国伦敦打工,几年后成为亭亭玉立的少女,被数家世界著名的服装公司聘为专门模特,成为世界公认的名模。直到成为名模后,她才知道原来世界上多数妇女并不行割礼。此前,她一直认为割礼是天经地义之事,世界上所有女人都要经受割礼。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她下定决心向割礼宣战。由于“名模”知名度高,她的行为受到广泛的注意、重视和支持,联合国有关机构现在任命她为特使,到非洲各国做同胞的工作。她向同胞宣讲割礼的巨大危害,认为这是一种犯罪,劝说女性珍爱自己的身体,呼吁男青年去爱那些没有接受割礼的女性。她的工作颇有成效,以前联合国也派人去过,但因为是外来的“他者”,所以非洲人并不愿听,而出自本地人之口,效果就大不一样。不过,在家乡她并不完全受欢迎,被不少顽固维护传统的人骂为民族的“叛徒”。在废除割礼方面,坦桑尼亚先行一步,于1998年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规定“凡对18岁以下少女施行割礼手术者,将视情节轻重处5至15年有期徒刑,或罚款30万先令,或判刑与罚款并处,因手术造成死亡者将按刑法予以严惩。”若发现对少女施行割礼,其父母也将承担6万先令的罚款。近来多哥、塞内加尔和科特迪瓦等国也通过立法禁止女子割礼。肯尼亚由于传统力量过于强大,未能制定这种法令,但莫伊总统于2000年12月27日表示女子割礼是陈规陋俗,应予摈弃。这是肯尼亚总统首次就割礼问题表明立场。其实就是在坦桑尼亚等以国法形式禁止割礼的国家,传统力量也很强大,一些家庭为逃避法律制裁,偷偷摸摸对新生女婴进行“满月割礼”。因为孩子长大以后再行割礼容易暴露,触犯法律,给刚满月的女婴行割礼则神不知鬼不觉,孩子死了也容易掩盖过去。据悉这一新的“习俗”还有发展之态,结果造成不少女婴因此而死。

    同样,近来孟加拉国为消灭贫困在乡村发展经济引起妇女生活习俗和地位的变化,也产生了激烈的争论。孟加拉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还十分落后,为发展国民经济,孟加拉政府做了不少努力,并争取到国际社会的援助,对经济发展、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了相当大的作用。但是,社会经济的发展却也引起了某种十分尖锐的文化和观念的冲突。例如,在拉吉沙希省偏远乡村塔那帕拉村,有座由瑞典政府在孟加拉国独立不久的1972年援建的纺织服装厂,生意红火,成为促进偏远乡村经济发展的典型。这座工厂现在完全由本地人经营管理,所生产的产品全部出口,销路很好,因此为这一偏僻地区的妇女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当地的许多妇女都在这座工厂做工,从事纺纱、织布、制衣和刺绣工作,所获报酬不菲,生活自然随之蒸蒸日上。类似的情况在孟加拉农村还有不少,为此做出重要贡献的是“孟加拉农村进步委员会”。这是世界上最大的以促进社会发展为目的民间机构之一,主要由本国人掌管,但引进不少外资。改善妇女经济状况、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广现代教育是其工作重点。到目前为止,已有近90万妇女得到该会的信用合作社提供的优惠贷款,从事各种农副业生产,有70余万儿童在该会所办的以科学教育为主而不是以传统宗教教育为主的小学上学。该会还完成了许多社会建设,在饮水、卫生、妇幼保健、生态保护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意义尤为重大的是,农村进步委员会看到全国有近百分之八十的妇女是文盲这一严重的事实,在广大农村妇女中开展了扫盲活动,教会她们简单的读写和计算,使她们对妇女的地位和尊严有了初步的意识。其中有些人已开始要求自己安排自己的财产,甚至要求自己安排自己的命运,不甘心再受始终至高无上的男性(父权)的摆布。在家庭中,妇女开始有了较从前多的发言权,与丈夫争吵时因有工作保障而不必担心被逐出家门后生活无着。这些都使孟加拉国农村妇女的地位有了一定的提高。为避免无谓的争端,农村进步委员会小心翼翼地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向女工保证她们不必与男工一起做事,祈祷时间可以暂时停工祷告,每逢斋月可以调整上班时间等,以消弭冲突。但是,随着妇女地位的提高依然产生了严重的价值冲突,农村进步委员会面临着激烈的反对和巨大的压力。有些地方的宗教首领甚至宣布如果妻子参加了该会的工厂和信用合作社,丈夫便可将其“休掉”。一些家长还将子女从该会办的学校带回,重入以宗教教育为主的传统学校。在个别地方,这种新式学校甚至被人烧毁。由于孟加拉是伊斯兰国家,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五是穆斯林,不少人恪守“原教旨”的训诫,始终无法接受妇女走出家庭、“科学”重于“宗教”的观念。越是贫穷的地方,这种传统观念也越强烈。许多坚持原教旨主义的人士认为这是发达国家(西方)在经济援助的名目下向发展中国家(非西方)输出自己的价值观念,是西方世俗主义向本土传统宗教的挑战,将在不知不觉中破坏本土传统文化价值,进而破坏立国之本的宗教意识形态。简言之,实际是一种文化侵略和文化殖民。

    三、“思想出丑”

    同一件事,学者们可以用不同的理论框架进行“解读”,得出不同的结论。

    倘用源于当代西方,但现如今在吾邦也开始“摩登”(modern)起来的“后现代(post-modernism)话语”来说,这也就是所谓“后殖民”,是将“自身文化”(男尊女卑)“他者化”(男女平等)的“文化策略(阴谋)”,所以必须严加批判、坚决抵制。若进一步依时下国内学界颇为流行的那种“照猫画虎”“依葫芦画瓢”式的“后学”对“戒缠足”“废割礼”“摘面纱”参加工作进行解读,庶几可得出如此结论:近代中国由传教士首先发动的“戒缠足”和现在非洲正在进行的与跨国公司和一些国际组织关系密切的“废割礼”,引进外资“脱贫致富”引起的妇女地位的提高、摘下面纱……都是对这些民族国家主权的粗暴侵犯,如当年慈禧作为中国政府的代表下令解散包括“不缠足会”在内的各种社团,但西方在华妇女组织的“天足会”就是不解散,而且还大量发展中国会员,大力宣传“废缠足”,而中国的清政府却对其无可奈何,这分明是对中国主权的公开侵犯……而且,这些也正是由西方的传教士和跨国公司进行的“殖民”和“后殖民”的体现和证明,它们以现代性的虚伪的启蒙、理性为标准将东方/第三世界的传统和习俗斥之为蒙昧、野蛮、不卫生,实质仍是西方中心论,用西方的“能指”来指称东方的“所指”,是西方价值观念的横向移植。福柯(Michel Foucault)对西方的启蒙、理性和医疗卫生已有深刻解构,指出这些统统都是一种控制手段,我们要破除缠足、割礼有害身体的现代性“迷思”……名模迪里已“他者化”成为跨国公司的符码,成为西方各大传媒制造的一个符号,其功能与当年在华传教士并无二致,甚至“更坏”,起到外来的“他者”起不到的作用。

    美籍印度裔名教授斯皮瓦克(Cayatri Spivak)认为这些都是西方女性主义的认知系统的表现,旅居法国的非洲学者法农(Frantz Fanon)更认为对本土父权制的批判有瓦解反对殖民主义的副作用,要女性揭开面纱是西方殖民主义的预谋。印度传统观念认为经期妇女“不洁”,所以不能下厨、不能进工作间。对此,一位美国学者认为这表现了印度文化中公、私观念不分,家庭与社会的和谐。他对这一传统现在的式微深感遗憾,认为是西方“公”“私”分明价值观对印度传统价值观的破坏。他的夫人是位法国学者,也谴责英国人殖民统治时将种牛痘预防天花的医术传到印度,结果使印度得天花后去拜神的古老习俗基本绝迹。她认为这是对东方习俗的不尊重,是把西方文明强加给被压迫民族,是对东方古老文明的威胁和破坏。

    从对国际资本批判的角度来看,跨国资本在经济全球化的同时正在破坏本土习俗和千百年的传统,正在无情而迅速地消灭多样性,如从前有近四分之一的妇女缠足而现在几乎没有一个!这样全球妇女都是一模一样的天足大脚而无那“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的“三寸金莲”,致使步步婀娜婆娑、摇曳生姿这种绝佳的“人文景观”终于消失。行割礼的妇女目前正在慢慢减少,如果现在不吸取当年中国“缠足戒”而“金莲绝”之殷鉴,对此丧失警惕终有一天将无人“割礼”,全球妇女的下身亦将大体一样,使人类的多样性再次减少,终将出现一个“同质化社会”。所以东方/第三世界知识分子的当务之急是用西方的“后现代”这种“学术最最前沿话语”来抵制、反对、破除、解构西方的“现代性/启蒙”这种学术上已经“过时”的“殖民主义话语”,维护并恢复本土的各种习俗和制度……

    这些理论一反“现代性”的常说,给人耳目一新之感,的确更加诱人。不过首先,不知中国的“后学”之士在洋洋洒洒之际是否想过自己(如果是女性)是否愿意被“缠”被“割”,或是否愿意让自己(如果是男性)的妻女姐妹被“缠”被“割”。因为仅在学者的书斋中和厚厚的学术专著中“玩学术”,旁征博引福柯、阿明(Samir Amin)、德利达(Jacques Derrida)、德里克(Arif Dirlik)、詹明信(Fredric Jameson)、萨伊德(Edward W.Said)、利奥塔(Jean F.Lyotar)、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华伦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斯皮瓦克、法农等西方诸位“后学”鸿儒硕学的种种“话语”当然只有高深博学而于实际生活并无大碍,然而一旦某些理论(很可能会)走出书斋而“落在实处”,结果确会在实际生活中产生实实在在真真切切每人都要面对的“切肤之痛”!

    其次,若从同为“后现代”的“女性主义话语”来看,缠足、割礼、妇女不能参加工作、必须戴面纱……这一切实际都是父权社会为控制女性的性与身体而强加给女性的粗暴的“仪式”,是对女性身心长期的残酷迫害,并由此强化对女性社会性的限制与宰控。缠足的“金莲”之美只是男性变态审美观的社会化,并通过权力系统将此逐渐内化为女性的审美观;女性割礼是为了剥夺女性的性权利,只把女性作为一种生育工具。而这种所谓“传统”“习俗”“文化”,恰是在父权制社会的历史中为这种对女性的残害而形成或曰制造出一种“合理性”。因此,人们应该追问:什么是传统、习俗、文化?这些传统、习俗、文化真的神圣不可侵犯、不可改变?改变就是“叛教”“屈从殖民者”“背叛本土文化”?那么,这些传统、习俗、文化究竟是由谁来代表?那一代又一代被其迫害、残害的妇女果真是这些传统、习俗、文化的代表、主体?其实,妇女只是这些传统、习俗、文化的奴隶,而父权才是这些传统、习俗、文化的真正代表、主体、掌控者和受益人,不仅用“经济”而且用“文化”“传统”压制、控制女性,使自己的地位更加巩固。在“文化”的帷幕之后,是真实的权力。而废缠足、废割礼、妇女可以摘去面纱、有参加社会工作的权利……无疑都是女性地位提高的一种表现,是“女权”向“父权”大胆挑战的开始,是居于“边缘”位置的“女性话语”向占据“中心”位置的“男性话语”的勇敢进攻,是对古往今来无处不在的男性统治/压迫的一种实实在在的反抗,因而是桩值得为之大声辩护、为之大唱赞歌、为之而对传统、习俗、文化进行猛烈批判的伟业。由于长期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压迫,这些妇女开始大都不能自己“发声”,要由男性或外人“代为发声”,揆诸史实,这种“代为发声”往往是妇女自觉、自己解放的先导,而没有这种“代为发声”,则很难有女性解放。

    而现在一些批评这种“代为发声”的理论家,其中一些人虽曾有“第三世界”的背景,但现在大都在“发达国家”的学术、文化界获得了相当的地位,其实他/她们已经脱离了“第三世界”、脱离了本土的父权制压迫而溶入了“发达社会”,才有条件、有资格优雅从容地告诫仍在“第三世界”的女性维护自己“民族特性”的重要。人们可以反问,他/她们实际已经脱离了第三世界,为什么批评别人是“代为发声”而自己却以为有资格代表第三世界“发声”呢?其实,他/她们所面对的问题与真正生活在第三世界的人们所面对的问题非常不一样。他/她们长期生活在发达国家,直接面对的是发达国家在学术、文化界主流话语的压制;作为少数族裔,他/她们要在主流学术、文化界占有一席之地。他/她们所谓的“第三世界”已成为他们在发达国家学术、文化体制内取得成功的一种资本,一种可以利用的资源(他/她们实际已成功利用此点),与真正生活在“第三世界”的人们其实关系不大。如前所述,还有一些非有色人种的西方学者也对东方的种种“习俗”逐渐绝迹深感不满、遗憾甚至愤怒,其实更是以一种外来“旅游者”心态、以对“神秘东方”那种异国情调的欣赏态度来看待这些习俗。虽然可能是真心喜爱,但这更不是真正生活在第三世界中的人们所面对的真问题。

    总之,在如何对待“第三世界女性”这一问题上,“后殖民理论”与“女性主义话语”的紧密同盟立即分道扬镳,而且互相攻击。看来,在与发达的西方背景十分不同的不发达的东方背景中,在这类“黄种男性”占统治/强势地位的“前现代”社会中,想不经过一番艰苦的加工改造就轻松自在地生搬硬套产生于西方的种种“前沿”理论,委实不易。

    这一事实说明,思想若要摆脱生活,理论若想脱离社会,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如果进一步想使社会生活迁就思想理论,想以某种思想理论来对社会生活“整齐划一”,则更是荒诞不经。生活实际再次提醒人们,切莫忘记了“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这句已近于老生常谈因而又常被漠视的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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