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甲午到辛亥:清王朝的最后时刻-梁启超、宋教仁与社会主义对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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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代中国“西学东渐”的大潮中,产生于西方的各种思想纷至沓来,陆续传入中国,“社会主义”即其中之一。在社会主义传入中国的过程中,日本是一个重要的“中转站”,大量留日学生和政治流亡者初步接触到社会主义,即在刊物上做翻译、介绍和评论,革命派刊物《民报》,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民报》是由宋教仁一手创办的《二十世纪之支那》改名而来,为同盟会机关刊物,宋教仁任该刊庶务干事兼撰述员,在宣传革命、共和、宪政的同时,也对社会主义有所介绍和分析。或因其“革命元勋”“宪政之父”声望太著,他对社会主义简略却不简单的思考,长期未引起应有的注意。其实,他对社会主义的介绍与思考,无论是否准确、是浅还是深、是对还是错,毕竟是社会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史的一部分。将其放在社会主义在华传播的历史脉络中略做考察,不仅加深对宋的思想的认识,对加深认识中国早期社会主义思潮亦不无意义。

    社会主义,最早是19世纪末由西方传教士传入中国的。影响较大的是1899年2月至5月,上海广学会办的《万国公报》连载了根据一位英国社会哲学家所著《社会进化》一书改编的《大同学》。此书目的当然是宣传基督教救世,但却提到了马克思、恩格斯及其著作。在论及工人运动、工人罢工时说:“其以百工领袖著名者,英人马克思也。马克思之言曰:纠股办事之人,其权笼罩五洲。突过于君相之范围一国。吾侪若不早为之所,任其蔓延日广,诚恐遍地球之财币,必将尽入其手。然万一到此时势,当即系富家权尽之时。何也?穷黎既至其时,实已计无复之,不得不出其自有之权,用以安民而救世。”还曾提到马克思的《资本论》:“今世之争,恐将有更甚于古者,此非凭空揣测之词也。试稽近代学派,有讲求安民新学之一家,如德国之马克思,主于资本者也。”此时,用“安民”而不是“社会主义”翻译“socialism”。1900年12月初,几名中国留日学生在东京创办了《译书汇编》,在1901年1月登载了日本有贺长雄的《近世政治史》,文中说道:“1862年,各国工人领袖均集于万国工人总会(即第一国际,笔者注)。”“麦克司(即马克思,笔者注)总理全体。”“西国学者悯贫富之不平等,而为雇工者往往受资本家之压制,遂有倡均贫富、制恒产之说谓之社会主义。”虽然着墨不多,但这是国人所办报刊第一次介绍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运动的概况。

    “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流亡日本,成为介绍包括社会主义在内的新思想的重要人物。1901年梁启超在《南海康先生传》中高度评价“先生之哲学,社会主义派哲学也”,康有为的《大同书》虽然写成于20世纪初,但其思想早已有之,梁氏知之甚多。《大同书》以《礼记·礼运》的“天下为公”思想糅和“新学”而成的“空想社会主义”,梁指出康有为所持经典依据出自《礼记·礼运》,更从古希腊哲学、近代西方启蒙哲学中追踪共产主义的滥觞,进而认为自己的老师虽“未尝读诸氏之书,而其理想与之暗合者甚多”,1902年10月他在《新民丛报》发表《进化论革命者颉德之学说》,介绍了马克思,说“麦喀士(即马克思,笔者注),日耳曼人,社会主义之泰斗也”。又说:“今之德国,有最占势力之二大思想,一曰麦喀士之社会主义,二曰尼志埃(尼采)之个人主义。麦喀士谓:今日社会之弊,在多数之弱者为少数之强者所压伏。”此时,已用“社会主义”而不用“安民”翻译“socialism”,概念的清晰,标志着对社会主义认识的深化。

    此后,梁启超相继在《新民丛报》上发表了多篇介绍马克思主义的文章,其中重要的是1904年的《中国之社会主义》。在这篇文章中,梁启超总结说社会主义者“最要之义,不过曰土地归公,资本归公,专以劳力为百物价值之原泉。麦喀士曰:现今之经济社会,实少数人掠夺多数人之土地而组成之者也。拉士梭尔(今译拉萨尔,笔者注)曰:凡田主与资本家皆窃也,盗也。此等言论颇耸听闻”。据此,梁启超认为王莽始建国元年训斥地主“分田劫假”之令,认为“此即以田主资本家为劫盗之义也”;北宋苏洵抨击田主不劳致富、耕者穷饿无告的言论,与1866年万国劳力党同盟的宣言书声气相通。最后,他认为:“中国古代井田制度,正与近世之社会主义同一立脚点。”凡此种种,均论证社会主义思想“吾中国固夙有之”的观点。梁启超是中国现代思想史上的代表性人物,他的理解、论说表明,中国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确有内在的相似性,从文化方面为社会主义在中国“扎根”提供了适宜的土壤。所以,社会主义传入之初,中国思想界的理解不尽相同甚至大不相同,但从根本上表示反对者,却所在不多。

    虽然梁启超当初介绍社会主义最为重要,但后来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他却认为孙中山“眼光极锐敏,提倡社会主义,以他为最先”,或许因为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宣传社会主义最多、甚至汲取到自己的政治、社会主张之中。在当时的革命派成员中,马君武、朱执信、孙中山、廖仲恺、宋教仁、冯自由都曾介绍过各种社会主义学说。马君武于1903年2月在《译书汇编》第11期发表的《社会主义与进化论比较》一文中,认为“马克思者,以唯物论解历史学之人也。马氏尝谓,阶级斗争为历史之钥”。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唯物论角度解释历史,他们把阶级斗争看作是历史发展的主要因素,是用阶级分析的观点来分析社会。1903年8月,《浙江潮》发表了《新社会的理论》一文,认为“社会主义者,将以增人间福祉,而消除其厄难也,普及之卫生术、治疗术也”。“今社会主义之披靡欧美,如雷奔电掣山摧海啸之奇观者,非共产主义与极端民主主义乎?是故白人之输入品未可漫不介意者。”朱执信在《民报》上相继发表了他的《德意志社会革命家小传》《论社会革命与政治革命并行》等文章,文中简单叙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生平和思想,介绍了《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的主要内容,并节译了其中的片段。朱执信还通过对各种社会主义流派进行比较,明确表示对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的推崇。

    《民报》的出版时间不足五年,但发表宣传社会主义的文章最多,产生了重大影响。更重要的是,孙中山三民主义中的“民生”思想,吸取了大量社会主义元素,提出“节制资本”“土地国有”作为基本国策,明确提出要将推翻清王朝的政治革命与实行土地国有的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

    辛亥革命前,以梁启超为首的立宪派与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对中国前途长期进行激烈辩论。争辩议题除了对是以暴力手段自下而上进行革命还是以非暴力手段自上而下改革外,另一个重要议题就是“新中国”能否实行“社会主义”。虽然梁曾介绍、推崇过社会主义,但是,他却不赞成、甚至反对孙中山等革命派在中国实行社会主义的主张。一,对同盟会中建设“社会国家”的主张,他提出质疑:“即行社会革命,建设社会的国家,则必以国家为一公司,且为独一无二之公司,此公司之性质,则取全国人民之衣食住,乃至所执职业,一切干涉之而负其责任。”(《杂答某报》)他仅凭只言片语就能看到在这种体制下所有权力都为国家所有、个人将无任何权利的巨大危险甚有见地,但此后他并未循此思路做深入研究、论述,从根本上否定社会主义。这种质疑,虽然可贵,但终只是“灵光一现”。二,他认为孙中山提出的土地国有等具体政策并不可行,且并非真正的社会主义。三,他认为最重要的理由是中国与欧美现在发展阶段不同:“欧洲为什么有社会主义?是由工业革命孕育出来,因为工业组织发达得偏畸,愈发达愈生毒害,社会主义家想种种办法矫正他,说得都是对症下药。在没有工业的中国,想要把他们悉数搬来运用,流弊有无,且不必管,却最苦的是搔不着痒处。”(梁启超:《欧游心影录》)他并非从根本上反对社会主义,而是认为尚未到达实行社会主义的阶段,日后中国工业发达、资本力量强大了,才能实行社会主义。

    立宪派与革命派论争得你死我活,作为精通法政的革命党领袖,宋教仁是这场大辩论中革命派的“主辩手”之一,就当时能否君主立宪、是否应当革命等问题全面反驳以梁启超为首的立宪派。但是,对于革命派主张的“社会主义”,他却出言慎重,后更有长文,其观点却与对手梁启超接近,甚至可说在这个问题上支持了梁启超。

    1906年,宋教仁在《民报》连发两篇长文,介绍社会主义。但这两篇都是译文,两篇译文后,宋都附有译后短语略做说明。一篇是《一千九百〇五年露国之革命》,译自日本的《日日新闻》,文章当然要说到俄国1905年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党的关系,但在译后语中,宋教仁并未谈此点,只是简略说现在尚不知俄国最后结局如何,强调俄国的和平请愿的各项要求能否实现的程度往往与暴力革命的程度成正比,只有在革命的压力下,俄国政府才有可能向和平请愿让步,而且和平请愿的要求最多也只能实现十之三四。然而,这次和平请愿被镇压,俄国可能难再有和平请愿的局面,所以,和平的改革与暴力的革命“此二方法之孰轻孰重,孰缓孰急,盖可见矣”。显然,他是从策略方面译介此文的,目的是反对中国的立宪派,强调没有革命的压力统治者不会主动改革,所以不能以改革反对革命。而且,如果改革被镇压,就只有革命一途了。对“社会主义”本身,宋未置一词。《万国社会党大会略史》译自日本的《社会主义研究》杂志,分别对社会主义、社会党、第一国际、第二国际、各国社会党及社会主义运动史,都做了介绍,是当时中国对此介绍最为详细的文章之一。但在译后语中,宋也未对社会主义、社会党做出赞成与否的评判,只是简单说“万国社会主义进行之势方兴未已”,“近日法国社会党两派已经复合,别生出‘社会主义与爱国心’之一问题,将来次期万国大会必为剧烈之争点。吾人暂搁笔,以试目候之焉可也”。

    1911年初秋,《民报》已经停刊,《民立报》成为革命派的重要报纸,宋教仁出任主笔,8月13—14日,连载了他的《社会主义商榷》一文(此文收《宋教仁集》上,陈旭麓主编,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87—291页)。在这篇文章中,他详细论述了自己对社会主义的基本看法与观点。文章第一句话即是:“近来国人往往唱社会主义,以为讲公理,好人道,进世界以太平,登群生于安乐,皆赖于兹。善哉,仁人之用心也!”但是,他马上说,尽管如此还是不能不有所疑虑:一,社会主义派别很多,必须搞清究竟实行什么样的社会主义;二,如果实行社会主义,对中国的实际效果究竟如何,还须认真对待。

    之所以会产生社会主义,他分析说只因社会弊病太严重,具体而言是因为西欧工业发达,物质文明进步,产业制度发生大变革,但贫富差别加剧,不同阶层间不平等越来越严重,“于是向来所有平等自由之思想,益激急增盛,乃唱为改革现社会一切组织之说,而欲造成其所谓理想社会”。但是,社会主义思潮越发达澎湃、枝繁叶茂,就越是派别林立,他归纳为四大派。一,无政府主义,他称之为“无治主义”,主张完全废除国家;二,共产主义,主张资本及财产全部公有,他明确说:“各国之共产党及科学的社会主义家皆属此派”;三,社会民主主义,主张“生产手段”由私有归公有,由社会或国家经营,“各国之社会民主党、劳动党、社会民主主义修正派皆属此派”;四,讲坛社会主义,主张只是对目前国家政策做部分调整,以改良“社会之恶点”,“各国之政府及政治家之主张社会政策者皆属此派”。他的概括基本准确,当时对社会主义能概括到此种程度,至为难得。

    紧接着,他就对这四种“社会主义”做出细致分析,得出这四派中只有第一、第二,即无政府主义和共产主义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而第三、第四,即社会民主主义和讲坛社会主义都不能说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的结论。

    由此,他指出,若要实行社会主义,就是要实行无政府主义或共产主义这种“真正之社会主义”。他一直承认这种社会主义确是理想境界,但他强调、并提出了判断“主义”实行后果之好与坏的标准:“凡一主义之推行,每视其客体事物之现状如何以为结果,其客体事物之现状与其主义相适者,则其结果良,其客体事物之现状与其主义不相适者,则其结果恶。”也就是说,一个社会若实行某种主义,结果的“好”“恶”并非由“主义”的宗旨、理论、理念、理想等主观因素决定,而是由社会现实来决定。一种主义只有符合社会客观条件,才会有好效果;如果社会客观现实不具备接受、实行这种主义的条件,“主义”再好,硬要实行,后果很可能为“恶”。“主义”实行的好与恶,应由客观的社会现实检验、决定而不是相反。他在1911年就明确提出社会实践检验理论,而不是理论决定社会实践、不是社会现实要符合理论,确实难得。

    此文的目的,在于商榷、质疑当时的中国能否实行社会主义:“今假定行真正之社会主义(无治主义、共产主义)于中国,则其所生结果为何如?唱社会主义者果一计及之乎?”如果“吾国行真正社会主义而得良结果”,则必然是“吾国社会必已跻于不可不行无治、共产二主义之现状”、达到“能行无治、共产二主义之程度”;如果条件具备,“吾人乃竟一跃而达,其快乐固可知也”。然而,他的分析却表明,中国的现实远未达到这种程度,如果强行之,结果将极不理想:“吾人试想像此悲惨之状况,其亦不能不生恐怖之心者矣。噫,行社会主义结果之良恶如是!然则唱社会主义者,果有如何之观察,如何之推测,而以为将来必得如何之结果,且于中国前途必有如何之影响乎?此吾人所又不能不亟为商榷者也。”当然,他生怕引人误会,认为他从根本上反对社会主义,所以在结尾强调:“夫吾人非反对社会主义者,吾人惟以为凡唱一主义,不可不精审其主义自己之性质与作用,并斟酌其客体事物之现状,以推定其将来所受之结果,夫如是乃可以坐言而起。故就己意所及,陈列其派别与将来之影响,以为研究之参考。世之有志于社会主义者,其当以为何如耶?”

    宋教仁此文,至少有三个面相的意义。首先,“革命派”与“立宪派”一直在激烈论战,宋教仁此文观点恰与政敌梁启超完全相同,实际反对自己的“同党”,表明他对理论思考的认真、负责与持守,超越了党派之见。第二,他与梁,都不从根本反对社会主义,只是认为现实的中国这一“客体事物之现状”尚不具备推行社会主义的条件,持“阶段论”或“阶梯论”观点。从马克思在1881年3月提出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实现社会主义革命起,尤其是20世纪社会主义进行了广泛实践,这个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困扰了社会主义一个多世纪,进行了种种理论和实践的探索,迄今仍众说纷纭。最后,宋教仁与梁启超是两个不同阵营的代表性人物,但从根本上说,他们都接受社会主义。宋以精通法政著称,但在分析能否推行社会主义时,并未从宪政与社会主义的关系方面稍作探讨、分析,自然而然地把社会主义与中国儒家的“大同”联系起来。依然是在《社会主义商榷》中,他写道:如果将国家与私有制废除,“真正之自由平等因以享得,人类社会乃成太平大同之景象,古人所谓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人人不独亲其亲,子其子,货物弃于地,不必藏于己者,夫然后实现于今日”,这是“各国社会主义学者所拟之理想的社会而求之不得者”。宋氏此论,与康有为的《大同书》、梁启超的“中国古代井田制度,正与近世之社会主义同一立脚点”如出一辙,都“想当然”地从中国儒家学说中为现代社会主义找到内在联系。这种“想当然”不论是否正确恰恰说明,在他们的思想甚至潜意识中,二者相洽相容已是不证自明、无需证明、自然而然之理。或许,有人会说他们对社会主义的理解不正确,有人会说他们对儒学的理解不正确,但中国近代史上这三位有巨大影响、深具代表性的思想家都这样理解儒学、这样理解社会主义,毕竟预示了在随后的“大时代”中,除了社会现实原因外,许多知识分子之所以接受社会主义的思想因素。至少,儒家思想为社会主义思潮涌入中国提供了最初的思想对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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