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纾:译界之王-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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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纾的翻译

    钱钟书

    汉代文字学者许慎有一节关于翻译的训诂,意蕴颇为丰富。《说文解字》卷十二《口》部第二十六字:“囮,译也。从‘口’,‘化’声。率鸟者系生鸟以来之,名曰‘囮’,读若‘讹’。”南唐以来,小学家都申说“译”就是“传四夷及鸟兽之语”,好比“鸟媒”对“禽鸟”的引“诱”,“<讠为>”、“讹”、“化”和“囮”是同一个字[7]。“译”、“诱”、“媒”、“讹”、“化”这些一脉通连、彼此呼应的意义,组成了研究诗歌语言的人所谓“虚涵数意”(polysemy, manifold meaning)[8],把翻译能起的作用(“诱”)、难于避免的毛病(“讹”)、所向往的最高境界(“化”),仿佛一一透示出来。文学翻译的最高理想可以说是“化”。把作品从一国文字转变成另一国文字,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风味,那就算得入于“化境”。十七世纪一个英国人赞美这种造诣高的翻译,比为原作的“投胎转世”(the trans-migration of souls),躯体换了一个,而精魂依然故我[9]。换句话说,译本对原作应该忠实得以至于读起来不像译本,因为作品在原文里决不会读起来像翻译出的东西。因此,意大利一位大诗人认为好翻译应备的条件看来是彼此不相容乃至相矛盾的(paiono discordanti e incompatibili e contraddittorie):译得矫揉造作(ora il traduttore necessariamente affetta),对原文亦步亦趋,以求曲肖原著者的天然本来(inaffettato, naturale o spontaneo)的风格[10]。一国文字和另一国文字之间必然有距离,译者的理解和文风跟原作品的内容和形式之间也不会没有距离,而且译者的体会和自己的表达能力之间还时常有距离。就文体或风格而论,也许会有希莱尔马诃区分的两种翻译法,譬如说:一种尽量“欧化”,尽可能让外国作家安居不动,而引导我国读者走向他们那里去;另一种尽量“汉化”,尽可能让我国读者安居不动,而引导外国作家走向咱们这儿来(Ent-weder der Uebersetzer l sst den Schriftsteller m glichst in Ruhe und bewegt den Leser ihm entgegen, oder er lasst den Leser m glichst in Ruhe und bewegt den Schriftsteller ihm ent-gegen)[11]。然而“欧化”也好,“汉化”也好,翻译总是以原作的那一国语文为出发点而以译成的这一国语文为到达点[12]。从最初出发以至终竟到达,这是很艰辛的历程。一路上颠顿风尘,遭遇风险,不免有所遗失或受些损伤。因此,译文总有失真和走样的地方,在意义或口吻上违背或不很贴合原文。那就是“讹”,西洋谚语所谓“翻译者即反逆者”(Traduttore tradi-tore)。中国古人也说翻译的“翻”等于把绣花纺织品的正面翻过去的“翻”,展开了它的反面:“翻也者,如翻锦绮,背面皆花,但其花有左右不同耳。”(释赞宁《高僧传三集》卷三《译经篇·论》)这个比喻使我们想起堂吉诃德说阅读译本就像从反面来看花毯(es como quien mira los tapices flamencos por el revés)[13]。“媒”和“诱”当然说明了翻译在文化交流里所起的作用。它是个居间者或联络员,介绍大家去认识外国作品,引诱大家去爱好外国作品,仿佛做媒似的,使国与国之间缔结“文学因缘”[14],缔结国与国之间惟一的较少反目、吵嘴、分手挥拳等危险的“因缘”。

    彻底和全部的“化”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某些方面、某种程度的“讹”又是不能避免的毛病,于是“媒”或“诱”产生了新的意义。翻译本来是要省人家的事,免得他们去学外文、读原作,却一变而为导诱一些人去学外文、读原作。它挑动了有些人的好奇心,惹得他们对原作无限向往,仿佛让他们尝到一点儿味道,引起胃口,可是没有解馋过瘾。他们总觉得读翻译像隔雾赏花,不比读原作那么情景真切。歌德就有过这种看法:他很不礼貌地比翻译家为下流的职业媒人(Uebersetzer sind als geschäfiftige Kuppler anzusehen)——中国旧名“牵马”,因为他们把原作半露半遮(eine halbverschleierte Schöne),使读者心痒神驰,想象它不知多少美丽[15]。要证实那个想象,要揭去那层遮遮掩掩的面纱,以求看个饱、看个着实,就得设法去读原作。这样说来,好译本的作用是消灭自己;它把我们向原作过渡,而我们读到原作,马上掷开了译本。自负好手的译者恰恰产生了失手自杀的译本,他满以为读了他的译本就无需去读原作,但是一般人能够欣赏货真价实的原作以后,常常薄情地抛弃翻译家辛勤制造的代用品。倒是坏翻译会发生一种消灭原作的功效。拙劣晦涩的译文无形中替作者拒绝读者:他对译本看不下去,就连原作也不想看了。这类翻译不是居间,而是离间,摧毁了读者进一步和原作直接联系的可能性,扫尽读者的兴趣,同时也破坏原作的名誉。十七世纪法国的德·马罗勒神父(l'abbé de Marolles)就是一个经典的例证。他所译古罗马诗人《马夏尔的讽刺小诗集》(Epi-grams of Martial)被时人称为《讽刺马夏尔的小诗集》(Epi-grams against Martial)[16];和他相识的作者说,这位神父的翻译简直是法国语文遭受的一个灾难(un de ces maux dont notre langue est affligée),他发愿把古罗马诗家统统译出来,桓吉尔、霍拉斯等人都没有蒙他开恩饶命(n'ayant par-donné),奥维德、太伦斯等人早晚会断送在他的毒手里(as-sassinés)[17]。不用说,马罗勒对他的翻译成绩还是沾沾自喜、津津乐道的[18]。我们从亲身阅历里,找得到好多和这位神父可以做伴的人。

    林纾的翻译所起“媒”的作用,已经是文学史公认的事实[19]。他对若干读者,也一定有过歌德所说的“媒”的影响,引导他们去跟原作发生直接关系。我自己就是读了林译而增加学习外国语文的兴趣的。商务印书馆发行的那两小箱《林译小说丛书》是我十一二岁时的大发现,带领我进了一个新天地,一个在《水浒传》《西游记》《聊斋志异》以外另辟的世界。我事先也看过梁启超译的《十五小豪杰》、周桂笙译的侦探小说等,都觉得沉闷乏味[20]。接触了林译,我才知道西洋小说会那么迷人。我把林译哈葛德、迭更司、欧文、司各德、斯威佛特的作品反复不厌地阅览。假如我当时学习英语有什么自己意识到的动机,其中之一就是有一天能够痛痛快快地读遍哈葛德以及旁人的探险小说。四十年前[21],在我故乡那个县城里,小孩子既无野兽片电影可看,又无动物园可逛,只能见到“走江湖”的人耍猴儿把戏或者牵一头疥骆驼卖药。后来孩子们看野兽片、逛动物园所获得的娱乐,我只能向冒险小说里去找寻。我清楚记得这一回事:哈葛德《三千年艳尸记》第五章结尾刻意描写鳄鱼和狮子的搏斗;对小孩子说来,那是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紧张得使他眼瞪口开、气儿也不敢透的。林纾译文的下半段是这样:

    然狮之后爪已及鳄鱼之颈,如人之脱手套,力拔而出之。少顷,狮首俯鳄鱼之身作异声,而鳄鱼亦侧其齿,尚陷入狮股,狮腹为鳄所咬亦几裂。如是战斗,为余生平所未睹者[照原句读,加新式标点]。

    狮子抓住鳄鱼的脖子,决不会整个爪子像陷进烂泥似的,为什么“如人之脱手套”?鳄鱼的牙齿既然“陷入狮股”,物理和生理上都不可能去“咬狮腹”。我无论如何想不明白,家里的大人也解答不来。而且这场恶狠狠的打架怎样了局?谁输谁赢,还是同归于尽?鳄鱼和狮子的死活,比起男女主角的悲欢,是我更关怀的问题。书里并未明白交代,我真心痒难搔,恨不能知道原文是否照样糊涂了事[22]。我开始能读原文,总先找林纾译过的小说来读。我渐渐听到和看到学者名流对林译的轻蔑和嗤笑,未免世态逐炎凉,就不再且也不屑再去看它,毫无恋惜地过河拔桥了!

    最近,偶尔翻开一本林译小说,出于意外,它居然还有些吸引力。我不但把它看完,并且接二连三,重温了大部分的林译,发现许多都值得重读,尽管漏译误译触处皆是。我试找同一作品的后出——无疑也是比较“忠实”的——译本来读,譬如孟德斯鸠和迭更司的小说,就觉得宁可读原文。这是一个颇耐玩味的事实。当然,一个人能读原文以后,再来看错误的译本,有时不失为一种消遣,还可以方便地增长自我优越的快感。一位文学史家曾说,译本愈糟糕愈有趣:我们对照着原本,看翻译者如何异想天开,把胡猜乱测来填补理解上的空白,无中生有,指鹿为马,简直像“超现实主义”诗人的作风[23]。但是,我对林译的兴味,绝非想找些岔子,以资笑柄谈助,而林纾译本里不忠实或“讹”的地方也并不完全由于他的助手们外语程度低浅、不够了解原文。举一两个例来说明。

    《滑稽外史》第一七章写时装店里女店员领班那格女士听见顾客说她是“老妪”,险些气破肚子,回到缝纫室里,披头散发,大吵大闹,把满腔妒愤都发泄在年轻貌美的加德身上,她手下一伙女孩子也附和着。林纾译文里有下面一节:

    那格……始笑而终哭,哭声似带讴歌。曰:“嗟乎!吾来十五年,楼中咸谓我如名花之鲜妍。”——歌时,顿其左足,曰:“嗟夫天!”又顿其右足,曰:“嗟夫天!十五年中未被人轻贱。竟有骚狐奔我前,辱我令我肝肠颤!”

    这真是带唱带做的小丑戏,逗得读者都会发笑。我们忙翻开迭更司原书(第一八章)来看,颇为失望。略仿林纾的笔调译出来,大致如此:

    那格女士先狂笑而后嘤然以泣,为状至辛楚动人。疾呼,曰:“十五年来,吾为此楼上下增光匪少。邀天之祐。”——言及此,力顿其左足,复力顿其右足,顿且言曰:“吾未尝一日遭辱。胡意今日为此婢所卖!其用心诡鄙极矣!其行事实玷吾侪,知礼义者无勿耻之。吾憎之贱之,然而吾心伤矣!吾心滋伤矣!”

    那段“似带讴歌”的顺口溜是林纾对原文的加工改造,绝不会由于助手的误解或曲解。他一定觉得迭更司的描写还不够淋漓尽致,所以浓浓地渲染一下,增添了人物和情景的可笑。写作我国近代文学史的学者一般都未必读过迭更司原著,然而毫不犹豫地承认林纾颇能表达迭更司的风趣。但从这个例子看来,林纾往往捐助自己的“谐谑”,为迭更司的幽默加油加酱[24]。再从《滑稽外史》举一例,见于第三三章(迭更司原书第三四章):

    司圭尔先生……顾老而夫曰:“此为吾子小瓦克福。……君但观其肥硕,至于莫能容其衣。其肥乃日甚,至于衣缝裂而铜钮断。”乃按其子之首,处处以指戟其身,曰:“此肉也。”又戟之曰:“此亦肉,肉韧而坚。今吾试引其皮,乃附肉不能起。”方司圭尔引皮时,而小瓦克福已大哭,摩其肌曰:“翁乃苦我!”司圭尔先生曰:“彼尚未饱。若饱食者,则力聚而气张,虽有瓦屋,乃不能闭其身。……君试观其泪中乃有牛羊之脂,由食足也。”

    这一节的译笔也很生动。不过,迭更司只写司圭尔“处处戟其身”,只写他说那胖小子吃饱了午饭,屋子就关不上门,只写他说儿子的眼泪有“油脂性”(oiliness);什么“按其子之首”、“力聚而气张”、“牛羊之脂,由食足也”等等都出于林纾的锦上添花。更值得注意的是,迭更司笔下的小瓦克福只“大哭摩肌”,一句话没有说。“翁乃苦我”那句怨言是林纾凭空穿插进去的,添个波折,使场面平衡;否则司圭尔一个人滔滔独白,说得热闹,儿子仿佛哑口畜生,他这一边太冷落了。换句话说,林纾认为原文美中不足,这里补充一下,那里润饰一下,因而语言更具体,情景更活泼,整个描述笔酣墨饱。不由我们不联想起他崇拜的司马迁《史记》里对过去记述的润色或增饰[25]。林纾写过不少小说,并且要采取用“西人哈葛德”和“迭更先生”的笔法来写小说[26]。他在翻译时,碰到他认为是原作的弱笔或败笔,不免手痒难熬,抢过作者的笔代他去写。从翻译的角度判断,这当然也是“讹”。即使添改得很好,毕竟变换了本来面目,何况添改未必一一妥当。方才引的一节算是改得不差的,上面那格女士带哭带唱的一节就有问题。那格确是一个丑角,这场哭吵也确有装模作样的成分。但是,假如她有腔无调地“讴歌”起来,那显然是在做戏,表示她的哭泣压根儿是假的,她就制造不成紧张局面了,她的同伙和她的对头不会严肃对待她的发脾气了,不仅我们读着要笑,那些人当场也忍不住笑了。李贽评点《琵琶记》第八折《考试》批语:“太戏!不像!”“戏则戏矣,倒须似真,若真反不妨似戏也。”[27]林纾的改笔过火得仿佛插科打诨,正所谓“太戏!不像!”了。

    大家一向都知道林译删节原作,似乎没人注意他有时也像上面所说的增补原作。这类增补,在比较用心的前期林译里,尤其在迭更司和欧文作品的译本里,出现得很多。或则加一个比喻,使描叙愈有风趣,例如《拊掌录·睡洞》:

    而笨者读不上口,先生则以夏楚助之,使力跃字沟而过。

    原文只仿佛杜甫《漫成》诗所说“读书难字过”,并无“力跃字沟”这个新奇的形象。或则引申几句议论,使意义更显豁,例如《贼史》第二章:

    凡遇无名而死之儿,医生则曰:“吾剖腹视之,其中殊无物。”外史氏曰:“儿之死,正以腹中无物耳!有物又焉能死?”

    “外史氏曰”云云在原文是括弧里的附属短句,译成文言只等于:“此语殆非妄。”作为翻译,这种增补是不足为训的,但从修辞学或文章作法的观点来说,它常常可以启发心思。林纾反复说外国小说“处处均得古文文法”,“天下文人之脑力,虽欧亚之隔,亦未有不同者”,又把《左传》《史记》等和迭更司、森彼得的叙事来比拟[28],并不是空口说大话。他确按照他的了解,在译文里有节制地掺进评点家所谓“顿荡”、“波澜”、“画龙点睛”、“颊上添毫”之笔,使作品更符合“古文义法”[29]。一个能写作或自信能写作的人从事文学翻译,难保不像林纾那样的手痒;他根据个人的写作标准和企图,要充当原作者的“诤友”,自信有点铁成金、以石攻玉或移橘为枳的义务和权利,把翻译变成借体寄生的、东鳞西爪的写作。在各国翻译史里,尤其在早期,都找得着可和林纾做伴的人。像他的朋友严复的划时代译本《天演论》就把“元书所称西方”古书、古事“改为中国人语”,“用为主文谲谏之资”;当代法国诗人瓦勒利也坦白承认在翻译桓吉尔《牧歌》时,往往心痒痒地想修改原作(des envies de changer quelque chose dans le texte vénérable)[30]。正确认识翻译的性质,认真执行翻译的任务,能写作的翻译者就会有克己工夫,抑止不适当的写作冲动,也许还会鄙视林纾的经不起引诱。但是,正像背负着家庭重担和社会责任的成年人偶尔羡慕小孩子的放肆率真,某些翻译家有时会暗恨自己不能像林纾那样大胆放手的,我猜想。

    上面所引司圭尔的话“君但观其肥硕,至于莫能容其衣”,应该是“至于其衣莫能容”或“至莫能容于其衣”。这类文字上的颠倒讹脱在林译里相当普遍,看来不能一概归咎于排印的疏忽。林纾“译书”的速度是他引以自豪的,也实在是惊人的[31]。不过,他下笔如飞,文不加点,得付出代价。除了造句松懈、用字冗赘而外,字句的脱漏错误无疑是代价的一部分。就像前引《三千年艳尸记》那一节里:“而鳄鱼亦侧其齿,尚陷入狮股”(照原来断句),也很费解;根据原文推断,大约漏了一个“身”字:“鳄鱼亦侧其身,齿尚陷入狮股。”又像《巴黎茶花女遗事》:“余转觉忿怒马克揶揄之心,逐渐为欢爱之心渐推渐远”,赘余的是“逐渐”;似乎本来想写“逐渐为欢爱之心愈推愈远”,中途变计,而忘掉删除那两个字。至于不很——或很不——利落的句型,例子可以信手拈来:“然马克家日间谈宴,非十余人马克不适”(《茶花女遗事》);“我所求于兄者,不过求兄加礼此老”(《迦茵小传》第四章):“吾自思宜作何者,讵即久候于此,因思不如窃马而逃”(《大食故宫余载·记帅府之缚游兵》)。这些不能算是衍文,都属于刘知畿所谓“省字”和“点烦”的范围了(《史通》内篇《叙事》、外篇《点烦》)。排印之误不会没有,但也许由于原稿的字迹潦草。最特殊的例是《洪罕女郎传》男主角的姓(Quar-itch),全部译本里出现几百次,都作“爪立支”;“爪”字准是“瓜”字,草书形近致误。这里不妨摘录民国元年至六年主编《小说月报》的恽树珏先生给我父亲的一封信,信是民国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写的:“近此公[指林纾]有《哀吹录》四篇,售与敝报。弟以其名足震俗,漫为登录[指《小说月报》第五卷七号]。就中杜撰字不少:‘翻筋斗’曰‘翻滚斗’,‘炊烟’曰‘丝烟’。弟不自量,妄为窜易。以我见侯官文字,此为劣矣!”这几句话不仅写出林纾匆忙草率,连稿子上显著的“杜撰字”或别字都没改正,而且无意中流露出刊物编者对名作家来稿常抱的典型的两面态度。

    在“讹”字这个问题上,大家一向对林纾从宽发落,而严厉责备他的助手。林纾自己也早把责任推得干净:“鄙人不审西文,但能笔达;即有讹错,均出不知。”(《西利亚郡主别传·序》)[32]这不等于开脱自己是“不知者无罪”么?假如我上文没有讲错,那末林译的“讹”决不能全怪助手,而“讹”里最具特色的成分正出于林纾本人的明知故犯。也恰恰是这部分的“讹”能起一些抗腐作用,林译因此而可以免于全被淘汰。试看林纾的主要助手魏易单独翻译的迭更司《二城故事》(《庸言》第一卷十三号起连载),它就只有林、魏合作时那种删改的“讹”,却没有合作时那种增改的“讹”。林译有些地方,看来助手们不至于“讹错”,倒是“笔达”者“信笔行之”,不加思索,没体味出原话里的机锋。《滑稽外史》一四章(原书一五章)里番尼那封信是历来传诵的。林纾把第一句“笔达”如下,没有加上他惯用的密圈来表示欣赏和领会:

    先生足下:吾父命我以书与君。医生言吾父股必中断,腕不能书,故命我书之。无端添进一个“腕”字,真是画蛇添足!对能读原文的人说来,迭更司这里的句法差不多防止了添进“腕”或“手”字的可能性(……the doctors considering it doubtful whether he will ever recover the use of his legs which prevents his holding a pen)。迭更司赏识的盖司吉尔夫人(Mrs.Gaskell)在她的小说里写了相类的话柄:一位老先生代他的妻子写信,说“她的脚脖子扭了筋,拿不起笔”(she being indisposed with sprained ankle, which quite incapacitated her from holding pen)[33]。看来那是一个中西共有的套版笑话。《晋书》卷六八《贺循传》:“及陈敏之乱,诈称诏书,以循为丹杨内史。循辞以脚疾,手不制笔”;《太平广记》卷二五〇引《朝野佥载》:“李安期……看判曰:‘第书稍弱。’选人对曰:‘昨坠马伤足。’安期曰:‘损足何废好书!’”林纾从容一些,即使记不得《晋书》的冷门典故,准会想起唐人笔记里的著名诙谐,也许就改译为“股必中断,不能作书”或“足胫难复原,不复能执笔”,不但加圈,并且加注了[34]。当然,助手们的外文程度都很平常,事先准备也不一定充分,临时对本口述,又碰上这位应声直书的“笔达”者,不给予迟疑和考虑的间隙。忙中有错,口述者会看错说错,笔达者难保不听错写错;助手们事后显然也没有校核过林纾的稿子。在那些情况下,不犯“讹错”才真是奇迹。不过,苛责林纾助手们的人很容易忽视或忘记翻译这门艺业的特点。我们研究一部文学作品,事实上往往不能够而且不需要一字一句都透彻了解的。对有些字、词、句以至无关重要的章节,我们都可以“不求甚解”,一样写得出头头是道的论文,因而挂起某某研究专家的牌子,完全不必声明对某字、某句、某典故、某成语、某节等缺乏了解,以表示自己严肃诚实的学风。翻译可就不同,只仿佛教基本课老师的讲书,而不像大教授们的讲学。原作里没有一个字可以滑过溜过,没有一处困难可以支吾扯淡。一部作品读起来很顺利容易,译起来马上出现料想不到的疑难,而这种疑难并非翻翻字典、问问人就能解决。不能解决而回避,那就是任意删节的“讹”;不敢或不肯躲闪而强作解人,那更是胡猜乱测的“讹”。可怜翻译者给扣上“反逆者”的帽子,既制造不来烟幕,掩盖自己的无知和谬误,又常常缺乏足够厚的脸皮,不敢借用博尔赫斯(J.L.Borges)的话反咬一口,说那是原作对译本的不忠实(El oringinal es infiel a la tra-duccion)[35]。譬如《滑稽外史》原书第三五章说赤利伯尔弟兄是“German-merchants”,林译第三四章译为“德国巨商”。我们一般也是那样理解的,除非仔细再想一想。迭更司决不把德国人作为英国社会的救星;同时,在十九世纪描述本国生活的英国小说里,异言异服的外国角色只是笑柄[36],而赤利伯尔的姓氏和举止表示他是道地英国人。那个平常的称谓在这里有一个现代不常用的意义:不指“德国巨商”,而指和德国做进出口生意的英国商人[37]。写文章评论《滑稽外史》或介绍迭更司的思想和艺术时,只要不推断他也像卡莱尔那样向往德国,我们的无知谬误大可免于暴露丢脸;翻译《滑稽外史》时,只怕不那么安全了。

    所以,林纾助手的许多“讹错”,都还可以原谅。使我诧异的是他们教林纾加添的解释,那一定经过一番调查研究的。举两个我认为最离奇的例。《黑太子南征录》[38]第五章:“彼马上呼我为‘乌弗黎’(注:法兰西语,犹言‘工人’),且作势,令我辟此双扉。我为之启关,彼则曰:‘懋尔西(注:系不规则之英语)。’”《孝女耐儿传》第五一章:“白拉司曰:‘汝大能作雅谑,而又精于动物学,何也?汝殆为第一等之小丑!’英文Buffoon、滑稽也,Bufon、癞蟆也。”白拉司本称圭而伯为“滑稽”,音吐模糊,遂成“癞蟆”。把“开门”(ou-vre)和“工人”(ouvrier)混为一字,不去说它,为什么把也是“法兰西语”的“谢谢”(merci)解释为“不规则之英语”呢?法国一位“动物学”家的姓和法语“小丑”那个字声音相近,雨果的诗里就叶韵打趣过[39];不知道布封这个人,不足为奇,为什么硬改了他的本姓(Buffon)去牵合拉丁语和意语的“癞蟆”(bufo, bufone),以致法国的“动物学”大家化为罗马的两栖小动物呢?莎士比亚《仲夏夜之梦》第三幕第一景写一个角色遭魔术禁咒,变为驴首人身,他的伙伴惊叫道:“天呀!你是经过了翻译了(Thou art translated)!”那句话可以应用在这个例上。

    林纾四十四五岁,在逛石鼓山的船上,开始翻译[40]。他不断译书,直到逝世,共译一百七十余种作品,几乎全是小说。传说他也曾被聘翻译基督教《圣经》[41],那多分是不懂教会事务的小报记者无稽之谈。据我这次不很完全的浏览,他接近三十年的翻译生涯显明地分为两个时期。“癸丑三月”(民国二年)译完的《离恨天》算得前后两期间的界标。在它以前,林译十之七八都很醒目;在它以后,译笔逐渐退步,色彩枯暗,劲头松懈,读来使人厌倦。这并非因为后期林译里缺乏出色的原作。塞万提斯的《魔侠传》和孟德斯鸠的《鱼雁抉微》就出于后期。经过林纾六十岁后没精打采的翻译,它们竟像《鱼雁抉微》里嘲笑的神学著作,仿佛能和安眠药比赛功效[42]。塞万提斯的生气勃勃、浩瀚流走的原文和林纾的死气沉沉、支离纠绕的译文,孟德斯鸠的“神笔”(《鱼雁抉微·序》,见《东方杂志》第一二卷九号)和林纾的钝笔,成为残酷的对照。说也奇怪,同一个哈葛德的作品,后期所译《铁盒头颅》之类,也比前期所译他的任何一部书来得沉闷。袁枚论诗的“老手颓唐”那四个字(《小仓山房诗集》卷二〇《续诗品·辨微》又《随园诗话》卷一),完全可以移评后期林译;一个老手或能手不肯或不复能费心卖力,只依仗积累的一点儿熟练来搪塞敷衍。前期的翻译使我们想象出一个精神饱满而又集中的林纾,兴高采烈,随时随地准备表演一下他的写作技巧。后期翻译所产生的印象是,一个困倦的老人机械地以疲乏的手指驱使着退了锋的秃笔,要达到“一时千言”的指标。他对所译的作品不再欣赏,也不甚感觉兴趣,除非是博取稿费的兴趣。换句话说,这种翻译只是林纾的“造币厂”承应的一项买卖[43];形式上是把外文作品转变为中文作品,而实质上等于把外国货色转变为中国货币。林译前后期的态度不同,从一点上看得出。他前期的译本大多数有自序或他人序,有跋,有《小引》,有《达旨》,有《例言》,有《译余剩语》,有《短评数则》,有自己和别人所题的诗、词,还有时常附加在译文中的按语和评语。这种种都对原作的意义或艺术作了阐明或赞赏。尽管讲了些迂腐和幼稚的话,流露的态度是庄重的、热烈的。他和他翻译的东西关系亲密,甚至感情冲动得暂停那支落纸如飞的笔,腾出工夫来擦眼泪[44]。在后期译本里,这些点缀品或附属品大大减削。题诗和题词完全绝迹;卷头语例如《孝友镜》的《译余小识》,评语例如《烟火马》第二章里一连串的“可笑”、“可笑极矣”、“令人绝倒”等,也几乎绝无仅有;像《金台春梦录》以北京为背景,涉及中国的风土掌故,竟丝毫不能刺激他发表感想。他不像以前那样亲热、隆重地对待他所译的作品;他的整个态度显得随便,竟可以说是淡漠或冷淡。假如翻译工作是“文学因缘”,那末林纾后期的翻译颇像他自己所译的书名“冰雪因缘”了。

    林纾是“古文家”,他的朋友们恭维他能用“古文”来译外国小说,就像赵熙《怀畏庐叟》:“列国虞初铸马班。”(陈衍《近代诗钞》第一八册)后来的评论者也照例那样说,大可不必,只流露出他们对文学传统不甚了了。这是一个需要澄清的问题。“古文”是中国文学史上的术语,自唐以来,尤其在明、清两代,有特殊而狭隘的涵义。并非文言就算得“古文”,同时,在某种条件下,“古文”也不一定和白话文对立。

    “古文”有两方面。一方面就是林纾在《黑奴吁天录·例言》《撒克逊劫后英雄略·序》《块肉余生述·序》里所谓“义法”,指“开场”、“伏脉”、“接笋”、“结穴”、“开阖”等——一句话,叙述和描写的技巧。从这一点说,白话作品完全可能具备“古文家义法”。明代李开先《词谑》早记载“古文家”像唐顺之、王慎中等把《水浒传》和《史记》比美[45]。林纾同时人李葆恂《义州李氏丛刊》里的《旧学盦笔记》似乎极少被征引过。一条记载“阳湖派”最好的古文家恽敬的曾孙告诉他:“其曾祖子居先生有手写《〈红楼梦〉论文》一书,用黄、朱、墨、绿笔,仿震川评点《史记》之法”[46];另一条说:“阮文达极赏《儒林外史》,谓:‘作者系安徽望族,所记乃其乡里来商于扬而起家者,与土著无干。作者一肚皮愤激,借此发泄,与太史公作谤书,情事相等,故笔力亦十得六七,’倾倒极矣!予谓此书,不惟小说中无此奇文,恐欧、苏后具此笔力者亦少;明之归、唐,国朝之方、姚,皆不及远甚。只看他笔外有笔,无字句处皆文章,褒贬讽刺,俱从太史公《封禅书》得来。”[47]简直就把白话小说和《史记》、八家“古文”看成同类的东西,较量高下,追溯渊源。林纾自己在《块肉余生述·序》《孝女耐儿传·序》里也把《石头记》《水浒传》和“史、班”相提并论。我上文已指出,他还发现外国小说“处处均得古文文法”。那末,在“义法”方面,外国小说本来就符合“古文”,无需林纾转化它为“古文”了。

    不过,“古文”还有一个方面——语言。只要看林纾信奉的“桐城派”祖师方苞的教诫,我们就知道“古文”运用语言时受多少清规戒律的束缚。它不但排除了白话,也勾销了大部分的文言:“古文中忌语录中语、魏晋六朝人藻丽俳语、汉赋中板重字法、诗歌中隽语、南北史佻巧语。”[48]后来的桐城派作者更扩大范围,陆续把“注疏”、“尺牍”、“诗话”的腔吻和语言都添列为违禁品[49]。受了这种步步进逼的限制,古文家战战兢兢地循规蹈矩,以求保卫语言的纯洁,消极的、像雪花而不像火焰那样的纯洁[50]。从这方面看,林纾译书的文体不是“古文”,至少就不是他自己所谓的“古文”。他的译笔违背和破坏了他亲手制定的“古文”规律。譬如袁宏道《记孤山》有这样一句话:“孤山处士妻梅子鹤,是世间第一种便宜人!”林纾《畏庐论文·十六忌》之八《忌轻儇》指摘说:“‘便宜人’三字亦可入文耶!”[51]然而我随手一翻,看到《滑稽外史》第二九章明明写着:“惟此三十磅亦巨,乃令彼人占其便宜,至于极地。”又譬如《畏庐论文·拼字法》说:“古文之拼字,与填词之拼字,法同而字异。词眼纤艳,古文则雅炼而庄严耳”;举了“愁罗恨绮”为“填词<手弃>字”的例子。然而林译柯南达利的一部小说,恰恰题名《恨绮愁罗记》。更明显地表示态度的是《畏庐论文·十六忌》之一四《忌糅杂》:“糅杂者,杂佛氏之言也。……适译《洪罕女郎传》,遂以《楞严》之旨,掇拾为序言,颇自悔其杂。幸为游戏之作,不留稿。”这节话充分证明了,林纾认为翻译小说和“古文”是截然两回事,“古文”的清规戒律对译书没有任何裁判效力或约束作用。其实方苞早批评明末遗老的“古文”有

    “杂小说”的毛病,其他古文家也都提出“忌小说”的警告[52]。试想翻译“写生逼肖”的小说而文笔不许“杂小说”,那不等于讲话而紧紧咬住自己的舌头吗?所以,林纾并没有用“古文”译小说,而且也不可能用“古文”译小说。

    林纾译书所用文体是他心目中认为较通俗、较随便、富于弹性的文言。它虽然保留若干“古文”成分,但比“古文”自由得多;在词汇和句法上,规矩不严密,收容量很宽大。因此,“古文”里绝不容许的文言“隽语”、“佻巧语”像“梁上君子”、“五朵云”、“土馒头”、“夜度娘”等形形色色地出现了。白话口语像“小宝贝”、“爸爸”、“天杀之伯林伯”(《冰雪因缘》一五章,“天杀之”即“天杀的”)等也纷来笔下了。流行的外来新名词——林纾自己所谓“一见之字里行间便觉不韵”的“东人新名词”[53]——像“普通”、“程度”、“热度”、“幸福”、

    “社会”、“个人”、“团体”(《玉楼花劫》四章)、“脑筋”、“脑球”、“脑气”、“反动之力”(《滑稽外史》二七章、《块肉余生述》一二章又五二章)、“梦境甜蜜”、“活泼之精神”、“苦力”(《块肉余生述》一一章又三七章)等应有尽有了。还沾染当时以译音代译意的习气,“马丹”、“密司脱”、“安琪儿”、“俱乐部”[54]之类连行接页,甚至毫不必要地来一个“列底(尊闺门之称也)”(《撒克逊劫后英雄略》五章,原文“Lady”),或“此所谓‘德武忙’耳(犹华言为朋友尽力也)。”(《巴黎茶花女遗事》,原书一〇章,原文“du dévouement”)意想不到的是,译文里有相当特出的“欧化”成分。好些字法、句法简直不像不懂外文的古文家的“笔达”,倒像懂得外文而不甚通中文的人的狠翻蛮译。那种生硬的——毋宁说死硬的——翻译构成了双重“反逆”,既损坏原作的表达效果,又违背了祖国的语文习惯。林纾笔下居然写出下面的例句!第一类像侍者叩扉曰:“先生密而华德至。”(《迦茵小传》五章)把称呼词“密司脱”译意为“先生”,而又死扣住原文里的次序,把这个词儿位置在姓氏之前[55]。第二类像自念有一丝自主之权,亦断不收伯爵。(《巴黎茶花女遗事》,原书五章)

    人之识我,恒多谀辞,直敝我耳。(《块肉余生述》一九章)

    译“spoils me”为“敝我”,译“recu le comte”为“收伯爵”,字面上好像比“使我骄恣”、“接纳伯爵”忠实。不幸这是懒汉、懦夫或笨伯的忠实,结果产生了两句外国中文(pidgintranslatorese),和“他热烈地摇动(shake)我的手”、“箱子里没有多余的房间(room)了”、“这东西太亲爱(cher),我买不起”等话柄,属于同一范畴。第三类像今此谦退之画师,如是居独立之国度,近已数年矣(《滑稽外史》一九章)。按照文言的惯例,至少得把“如是”两字移后:“……居独立之国度,如是者已数年矣。”再举一个较长的例:

    我……思上帝之心,必知我此一副眼泪实由中出,诵经本诸实心,布施由于诚意。且此妇人之死,均余搓其目,着其衣冠,扶之入柩,均我一人之力也。(《巴黎茶花女遗事》,原书二六章:“……mais je pense que le bon Dieu reconnaitra que mes larmes étaient vraies, ma prière fervente, mon aum ne sincère, et qu'ilaura pitié de celle qui, morte jeune et belle, n'a eu que moi pour lui fermer les yeux et l'ensevelir.”)

    “均我”、“均余”的冗赘,“着其衣冠”的语与意反(当云“为着衣冠”,原文亦无此意),都撇开不讲。整个句子完全遵照原文秩序,一路浩浩荡荡,顺次而下,不重新安排组织。在文言语法里,孤零零一个“思”字无论如何带动不了后面那一大串词句,显得尾大不掉;“知”字虽然地位不那么疏远,也拖拉的东西太长,欠缺一气贯注的劲头。译文只好减缩拖累,省去原文里“上帝亦必怜彼妇美貌短命”那层词意。但是,整句的各个子句仍然散漫不够团结;假如我们不对照原文而加新式标点,就会把“且此妇人之死”另起一句。尽管这样截去后半句,前半句还是接榫不严、包扎太松,不很过得去。也许该把“上帝之心必知”那个意思移向后去:“自思此一副眼泪实由中出,祈祷本诸实心,布施由于诚意,当皆蒙上帝鉴照,且伊人美貌短命,舍我无谁料理其丧葬者,当亦邀上帝悲悯。”这些例子足以表示林纾翻译时,不仅不理会“古文”的约束,而且常常无视中国语文的习尚。他简直像《撒克逊劫后英雄略》里那个勇猛善战的“道人”,一换去道袍,就什么清规都不守了[56]。

    在林译第一部小说《巴黎茶花女遗事》里,我们看得出林纾在尝试,在摸索,在摇摆。他认识到,“古文”关于语言的戒律要是不放松(姑且不说放弃),小说就翻译不成。为翻译起见,他得借助于文言小说以及笔记的传统文体和当时流行的报刊文体。但是,不知道是良心不安,还是积习难改,他一会儿放下,一会儿又摆出“古文”的架子。古文惯手的林纾和翻译生手的林纾仿佛进行拉锯战或跷板游戏;这种忽进又退、此起彼伏的情况清楚地表现在《巴黎茶花女遗事》里。那可以解释为什么它的译笔比其他林译晦涩、生涩、“举止羞涩”;紧跟着的《黑奴吁天录》就比较晓畅明白。古奥的字法、句法在这部译本里随处碰得着。“我为君洁,故愿勿度,非我自为也”,就是一例。原书第一章里有一节从“Un jour”至“qu’autre-fois”共二百十一个宇,林纾只用十二个字来译:“女接所欢,(),而其母下之,遂病。”要证明汉语比西语简括,这种例是害人上当的[57]。司马迁还肯用浅显的“有身”或“孕”(例如《外戚世家》《五宗世家》《吕不韦列传》《春申君列传》《淮南衡山列传》《张丞相列传》),林纾却从《说文》和《玉篇》引《尚书·梓材》句“至于(㛀)妇”,摘下了一个斑驳陆离的古字;班固还肯明白说“饮药伤堕”《外戚传》下,林纾却仿《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惜墨如金地只用了一个“下”字。这可能就是《畏庐论文》所谓“换字法”了。另举一个易被忽略的例。小说里报道角色对话,少不得“甲说”、“乙回答说”、“丙于是说”那些引冒语。外国小说家常常花样翻新,以免比肩接踵的“我说”、“他说”、“她说”,读来单调,每每矫揉纤巧,受到修辞教科书的指斥[58]。中国古书报道对话时也来些变化,只写“曰”、“对曰”、“问”、“答云”、“言”等而不写明是谁在开口。更古雅的方式是连“曰”、“问”等都省得一干二净,(史通)内篇(模拟)所谓“连续而去其‘对曰’、‘问曰’等字”[59]。例如:

    “……邦无道,谷,耻也。”“克伐怨欲不行焉,可以为仁矣。”曰:“可以为难矣。仁则吾不知也。”(《论语·宪问》)

    “……则具体而微。”“敢问所安?”曰:“姑舍是。”(《孟子·公孙丑》)

    佛经翻译里往往连省两次,例如:

    “……是诸国土,若算师、若算弟子能得边际,知其数不?”“不也,世尊。”“诸比丘,是人所经国土……”(《妙法莲华经·化城喻品》第七)

    “……汝见是学、无学二千人不?”“唯然,已见。”“阿难,是诸人等……”(同书《授学·无学人记品》第九)

    在文言小说里像:

    曰:“金也。……”“青衣者谁也?”曰:“钱也。……”“白衣者谁也?”曰:“银也。……”“汝谁也?”(《列异传·张奋》)

    女曰:“非羊也,雨工也。”“何为雨工?”曰:“雷霆之类也。”……君曰:“所杀几何?”曰:“六十万。”

    “伤稼乎?”曰:“八百里。”(《柳毅传》)

    道士问众:“饮足乎?”曰:“足矣。”“足宜早寝,勿误樵苏。”(《聊斋志异·崂山道士》)都是偶然一见。《巴黎茶花女遗事》却反复应用这个“古文”里认为最高雅的方式:

    配曰:“若愿见之乎?吾与尔就之。”余不可。“然则招之来乎?”

    曰:“然。”“然则马克之归谁送之?”

    曰:“然。”“然则我送君。”

    马克曰:“客何名?”配唐曰:“一家实瞠。”马克曰:“识之。”“一亚猛着彭。”马克曰:“未之识也。”

    突问曰:“马克车马安在?”配唐曰:“市之矣。”

    “肩衣安在?”又曰:“市之矣。”“金钻安在?”曰:“典之矣。”

    余于是拭泪问翁曰:“翁能信我爱公子乎?”翁曰:“信之。”“翁能信吾情爱,不为利生乎?”翁曰:“信之。”“翁能许我有此善念,足以赦吾罪戾乎?”翁曰:“既信且许之。”“然则请翁亲吾额……”值得注意的是,在以后的林译里似乎不再碰见这个方式。第二部有单行本的林译是《黑奴吁天录》,书里就不再省去“曰”和“对曰”了(例如九章马利亚等和意里赛的对话、二〇章亚妃立和托弗收的对话)。

    林译除迭更司、欧文以外,前期那几种哈葛德的小说也未可抹杀。我这一次发现自己宁可读林纾的译文,不乐意读哈葛德的原文。也许因为我已很熟悉原作的内容,而颇难忍受原作的文字。哈葛德的原文滞重粗滥,对话更呆板,尤其冒险小说里的对话常是古代英语和近代英语的杂拌。随便举一个短例。《斐洲烟水愁城录》第五章:“乃以恶声斥洛巴革曰:‘汝何为恶作剧?尔非当不如是。’”这是很利落的文言,也是很能表达原文意义的翻译,然而没有让读者看出原文里那句话的说法。在原文里,那句话(What meanest thou by such mad tricks?Surely thou art mad.)就仿佛中文里这样说:“汝干这种疯狂的把戏,于意云何?汝准是发了疯矣!”对英语稍有感性的人看到这些不伦不类的词句,第一次觉得可笑,第二、三次觉得可厌了。林纾的文笔说不上工致,而大体上比哈葛德的明爽轻快。译者运用“归宿语言”超过作者运用“出发语言”的本领,或译本在文笔上优于原作,都有可能性[60]。最讲究文笔的裴德(Walter Pater)就嫌爱伦·坡的短篇小说词句凡俗,只肯看波德莱亚翻译的法文本;法朗士说一个唯美派的少年人(un jeune esthēte)告诉他《冰雪因缘》在法译本里尚堪一读[61]。虽然歌德没有承认过纳梵尔(Gérard de Nerval)法译《浮士德》比原作明畅,只是傍人附会传讹[62],但也确有出于作者亲口的事例。惠特曼并不否认弗莱理格拉德(F.Freiligrath)德译《草叶集》里的诗也许胜过自己的英语原作;博尔赫斯甚至赞美伊巴拉(N~stor lbarra)把他的诗译成法语,远胜西班牙语原作[63]。惠特曼当然未必能辨识德语的好歹,博尔赫斯对法语下判断却确有资格的。哈葛德小说的林译颇可列入这类事例里——不用说,只是很微末的事例。近年来,哈葛德在西方文坛的地位稍稍回升,主要也许由于一位有世界影响的心理学家对《三千年艳尸记》的称道[64];英国也陆续出版了他的评传,说明他在同辈通俗小说家里比较经得起时间的考验[65]。水涨船高,林译可以沾光借重,至少在评论林译时,我们免得礼节性地把“哈葛德是个不足道的作家”那类老话重说一遍了。

    林纾“译书虽对客不辍,惟作文则辍”。上文所讲也证明他“译文”不像“作文”那样慎重、认真。我顺便回忆一下有关的文坛旧事。

    不是一九三一、就是一九三二年,我在陈衍先生的苏州胭脂巷住宅里和他长谈。陈先生知道我懂外文,但不知道我学的专科是外国文学,以为准是理工或法政、经济之类有实用的科目。那一天,他查问明白了,就慨叹说:“文学又何必向外国去学呢!咱们中国文学不就很好么!”[66]我不敢和他理论,只抬出他的朋友来挡一下,就说读了林纾的翻译小说,因此对外国文学发生兴趣。陈先生说:“这事做颠倒了!琴南如果知道,未必高兴。你读了他的翻译,应该进而学他的古文,怎么反而向往外国了?琴南岂不是‘为渊驱鱼’么?”他顿一顿,又说:“琴南最恼人家恭维他的翻译和画。我送他一副寿联,称赞他的画,碰了他一个钉子。康长素送他一首诗,捧他的翻译,也惹他发脾气。”我记得见过康有为的“译才并世数严林”那首诗[67],当时急于要听陈先生评论他交往的名士们,也没追问下去。事隔七八年,李宣龚先生给我看他保存的师友来信,里面两大本是《林畏庐先生手札》,有一封信说:

    ……前年我七十贱辰,石遗送联:“讲席推前辈;画师得大年。”于吾之品行文章,不涉一字。[石遗]来书云:“尔不用吾寿文,……故吾亦不言尔之好处。”[68]

    这就是陈先生讲的那一回事了。另一封信提到严复:

    ……然畿道生时,亦至轻我,至当面诋毁。[69]

    我想起康有为的诗,就请问李先生。李先生说,康有为一句话得罪两个人。严复一向瞧不起林纾,看见那首诗,就说康有为胡闹,天下哪有一个外国字都不认识的“译才”,自己真羞与为伍。至于林纾呢,他不快意的有两点。诗里既然不紧扣图画,都是题外的衬托,那末首先该讲自己的古文,为什么倒去讲翻译小说?舍本逐末,这是一[70]。在这首诗里,严复只是个陪客,难道非用“十二侵”韵不可,不能用“十四盐”韵,来它一句“译才并世数林严”么?“史思明懂得的道理,安绍山竟不懂!”[71]喧宾夺主,这是二。后来我和夏敬观先生谈起这件事,他提醒我,他的《忍古楼诗》卷七《赠林畏庐》也说:“同时严畿道,抗手极能事。”好在他“人微言轻”,不曾引起纠纷。文人好名,争风吃醋,历来传作笑柄,只要它不发展为无情、无义、无耻的倾轧和陷害,终还算得“人间喜剧”里一个情景轻松的场面。

    林纾不乐意被称为“译才”,我们可以理解。刘禹锡《刘梦得文集》卷七《送僧方及南谒柳员外》说过:“勿谓翻译徒,不为文雅雄”,就表示一般成见以为“翻译徒”是说不上“文雅”的。远在刘禹锡前,有一位公认的“文雅雄”搞过翻译——谢灵运。他对“殊俗之音,多所通解”;传布到现在的《大般涅槃经》卷首明明标出:“谢灵运再治”;抚州宝应寺曾保留“谢灵运翻经台”古迹,唐以来名家诗文集里都有题咏[72]。我国编写文学史的人对谢灵运是古代唯一的大诗人而兼翻译家那桩事,一向都视若无睹。这种偏见也并非限于翻译事业较不发达的中国。歌德评价卡莱尔的《德国传奇》(Ger-man Romance)时,借回教《古兰经》的一句话发挥说:“每一个翻译家也就是他本民族里的一位先知。”(So ist ieder Ue-bersetzer ein Prophet in seinem Volke)[73]他似乎忘记了基督教《圣经》的一句话:“一位先知在他本国和自己家里是不受尊敬的。”(《马太福音》一三章五七节)近在一九二九年,法国小说家兼翻译家拉尔波还大声疾呼,说翻译者是文坛上最被忽视和贱视的人,需要团结起来抗议,卫护“尊严”,提高身份[74]。林纾当然自命为“文雅雄”,没料想康有为在唱和应酬的文字社交里,还不肯口角春风,而只品定他是个翻译家;“译才”和

    “翻译徒”,正如韩愈所谓“大虫”和“老虫”,虽非同等,总是同类。他重视“古文”而轻视翻译,那也不足为奇,因为“古文”是他的一种创作;一个人总觉得,和翻译比起来,创作更亲切地属于自己,尽管实际上他的所谓“创作”

    也许并非自出心裁,而是模仿或改编,甚至竟就是偷天换日的翻译。让我们且看林纾评价自己的古文有多高,来推测他对待古文和翻译的差别有多大。

    林纾早年承认不会作诗,陈衍先生《石遗室诗集》卷一《长句一首赠林琴南》记载他:“谓‘将肆力古文词,诗非所长休索和’。”他晚年要刻诗集,给李宣龚先生的信里说:

    吾诗七律专学东坡、简斋;七绝学白石、石田,参以荆公;五古学韩;其论事之古诗则学杜。惟不长于七古及排律耳。

    可见他对于自己的诗也颇得意,还表示门路很正、来头很大。然而接着是下面的一节:

    石遗已到京,相见握手。流言之入吾耳者,一一化为云烟[75]。遂同往便宜坊食鸭,畅谈至三小时。石遗言吾诗将与吾文并肩,吾又不服,痛争一小时。石遗门外汉,安知文之奥妙!……六百年中,震川外无一人敢当我者;持吾诗相较,特狗吠驴鸣。

    杜甫、韩愈、王安石、苏轼等真可怜,原来都不过是“狗吠驴鸣”的榜样!为了抬高自己某一门造诣,不惜把自己另一门造诣那样贬损以至糟蹋,我不知道第二个事例。虽然林纾在《震川集选》里说翻译《贼史》时,“窃效”归有光的《书张贞女死事》[76],我猜想他给翻译的地位决不会在诗之上,而很可能在诗之下。假如有人做个试验,向他说:“不错!比起先生的古文来,先生的诗的确只是‘狗吠驴鸣’,先生的翻译像更卑微的动物——譬如‘癞蟆’吧——的叫声。”他会怎样反应呢?是欣然引为知音?还是怫然“痛争”,替自己的诗和翻译辩护?这个试验当然没人做过,也许是无需做的。

    *本文选自钱钟书《七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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