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办公室也可以走到码头。总是一个人。远远看到中国海运的货船。西雅图的夏天是无法想象的好天气。天高而蓝。湖水泛着银光。山上的,街角的树木都是裸子门,高大稳重苍翠。从派克码头乘船可以到摩西岛。摩西岛有白色沙滩。可以迎风坐,看到越来越近的沙滩。也可以坐船尾,派克码头就一直在视线里。在船上当真有卖方便面的机器和热水机,正像小猪麦兜说的,乘船是一定要吃面的。也可以就留在派克码头,一层层木板盘旋的楼梯,楼上有唱片店,乐器行,和非常好的小餐馆。明信片上画的派克总是一个渔夫把很大的三文鱼抛到空中。的确是这样:三文鱼可以有两尺长,鱼店后台的人把它从窗口抛出去,窗外的人跳起接住,喝彩声不断。地下有一家酒吧,挂着梦露的招牌,里面的座位间摆放废置的老爷车。酒吧门口有一个彩色的不知名的机器,投币进去,随机放一曲,跳起舞来也没有围观。像欧洲电影。除了鱼腥,还有浓重的咖啡。派克烘焙的咖啡豆后来成为星巴克的一个品牌。
五号路不留情地穿城而过。桥下货箱之间是流浪者的聚集地。夏天里流浪人的眼睛是快乐的,没有惊异和羞辱。《纽约客》有一篇小说讲西雅图的流浪者。他在码头的古董店里看到了他祖母的首饰,因此他不愿离开,就守候着。即便漫长雨季对无家可归的流浪者是艰难的,他也不愿乘“灰狗”去加州,因为祖母的首饰使他感到更多的尊严,便是他的家。加州是流浪者的异乡。
西雅图的天气是数字型的,雨季和非雨季,斩断明快。我怀念长春的四季。不敢提到下雪,夏天南湖柳树下的热风,我伸出手也摸不到。那些好明亮的夏天的下午,高中楼的大扇玻璃窗。过讲台的穿堂热风。热风里的昏睡的语文课。高一是《离骚》,高三是《孔雀东南飞》。讲《离骚》的年轻老师颧骨淡红的,像农村小朋友。他讲到“朝饮木兰”就兴奋地说,古人啊喜欢花草养性,我便睡了。讲《孔雀东南飞》的老师六十岁,声音更老迈,总像有根线勒着嗓子。非常投入,却更使人乏困。虽然现在读到“奄奄黄昏后,寂寂人定初”觉得好,当时真是憎恶,多不可思议的古文。我坐第一排,正对着讲台。同桌很快趴在书上睡了。他梳刘海,像面小扇子斜落在额上,趴下前他都用手先撩起刘海,只是额头硬压下去,起来后发型就还好。我很快也撑不住了。因为桌子小,都能感到旁边的温度。突然听到啪的一声巨响。惊醒,抬起头,同桌也手托着刘海醒了,问我,怎么了。原来是讲到“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老师太入戏,狠拍了自己的腿。我俩看老师一眼,就都又睡了。想起他嘴边亮的是口水,强忍住不笑话他。那样的夏天。
九月,竞赛过后,我便回国。先飞到洛杉矶见三木再到北京。他很久都没有回北京。长久的分开的生活却让我们彼此更觉得相依,可都说不出话,想狠狠地打他一拳。回北京前便开始发烧,所以十几个小时都没动。我编着很长的辫子,很沉。我姐和小坦在机场,说:你看上去最气派。我通常表情霸道,容不得陌生人,发烧也不例外。我说我还烧着呢。她俩似乎也没听见。
从机场出来在出租车里我姐拽了一下我的辫子说,你的头发太长,太多,太黑,得搞一下。她和小坦把我送回上地东里。房间里好几盏灯都坏了。黑漆漆地洗澡。还没退烧又有时差,躺在我自己房间靠南窗的单人床上一动不动。我只能看见一个角度,旧电脑插的网线垂在地上,蔓延,从门缝爬到客厅。我房间里的桌椅柜子都厚重老实,窗帘是棕色描金花的,这和曾自以为的浪漫的心多不符。我在那个房间里因为被受绝情而痛哭;在那儿梦见大姐和小坦在一起疏远我,追也追不上;在那儿我给三木打传呼;他把我从医院带回来,关好门,让我昏昏入睡。我曾一个人悄悄回上地,试穿了柜子里所有的旧裤子。
这是我最想称为家的地方。大学刚毕业那年,我爸来北京装修上地的房子。我套了件黑西装,顶着沙尘暴骑车从北大到上地。我爸坐在油漆桶上吸烟。房子又大又明亮。爸和我姐挑选了所有的家居,都是没见过的好。冰箱旁边有一个他给自己买的吸烟的沙发,木扶手雕成卷云花样。阳台里放了一对的另一个。然后他回长春了。那时在交往第一个男朋友,心神不宁,什么也看不见。幸好到夏天就分手,就每晚跑回来把上地当作家。东窗卫生间里放着洗衣机,上面有一本张枣的诗集。封底是这句:只要一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满了南山。我们一直把它当作一句可笑的话。年轻的时候很轻佻。冬天里小坦过生日,大姐带我们特地去西单布艺店,挑沙发布。她在人大宿舍的上铺就摆满了她的重要收藏。有蜡染布,粗糙的花瓶,夸张的项链,瓷盖子上画了一条青鱼的古董盒子。我心里来不及笑话,更没有强势与她对抗。
然而长春的家,离开了十一年,想起来是黑漆漆的火车站。回北京的火车总在晚上离开,回长春的车是很早的清晨就到。两年前已经搬到离南湖远一点的大房子里。我们中学时住的紧邻南湖看得见日落的小房子出租给了陌生人。新家里有旧相册可以看。在长春生活了十二年。从最初的小小的黑屋子里搬出来是1982年的春节。我妈说那是我们自己的家了,带着我和姐从自由大路走到工农广场,一路下着毛毛细雨。新房子很小,有水泥石灰的气味。那里过了两个冬天。二年级冬天,美术课作业要求画一只狗。我爸替我画了,就是用黑铅笔,一只凶恶狼狗。一直到现在我也画不出来那样的画。每个冬天我一定要病好多次,坐在自行车后座去儿童医院。雪地,或是结了冰的地。路过省实验门前爸会买红豆冰棍给我。就是要冬天才吃冰棍,冰粘着嘴唇,豆子一粒一粒的硬,还冒白气。不喜欢糖葫芦。春天也要生病,还是爸骑车带我去看病。我穿黄色的带银拉链的夹克衫,果蝇在我周围飞来飞去。他在医院门外给我买了一条蓝手绢,印有一条三角形的热带鱼。其他的时间,我可以在电视上看我爸讲高数课,摄影灯照得他一直在流汗。他掏出手绢擦,一小皱团。上大学后有段时间常买格子手绢给爸,虽然他早就不再讲课。我很小的时候看他倚着枕头抽烟,看《诗刊》。他把莱蒙托夫的诗集题了字送给我姐,我们随着我妈嘲笑。后来大多时看他读金庸。没有听他评论过。因此,我也总觉得自己有很多话表达不出来,也就不必了。
中学六年都住在面对南湖的小楼里,看得见日落,每日都见,都觉得好。如今我在长春的日子不是在家里,不是南湖,只是面对着我妈,我爸,每一分钟都被安排好。已是中秋,吃五仁馅月饼,看送来的一盆盆菊花。那花都不健壮。我说,再看不见有人堆秋白菜了。像老年人的话,没人接。傍晚卖烤地瓜摊上的烟在暮色中暗下去。
两周后我再从长春回北京,头发被妈强行剪到齐肩,但根本不齐。荣树已经到北京,住在后海附近的酒店。每次打电话到酒店我都被怀疑是不良女人,查问我荣树全名。他的姓就有十六个字母。在北京我只知道上地,城里我永远迷路。每天从大姐家打车去酒店都装作很懂地告诉司机:走黄寺。荣树嗜酒,从中午喝到晚上可以跳舞时才停。从没见他醉过,但最后带他去药店买护肝药。我既不喝酒也不跳舞。在舞厅,他会给我两小团纸巾塞住耳朵。每次换一个酒吧,荣树都说,“东云坐我右边,我看不见你。”他的左眼看不见。
他说:“我怎么会在西雅图你知道吗?”我盯住杯子。他接着说:“因为我前女友来这里读书,她是个可怕的人。幸好我又遇到了茉莉。你也许认识,和你以前是一个系。”我正视他,说她现在是我这里最好的朋友。他的脸上都是光彩。他其实没有讲出这个故事,但是我却全能看见,并且无论哪一种猜测都没有意义。
去年感恩节,大雨里,车停在路沿。娜米说:“我不能再容忍他仍在我生活里。”我问:“如此恨,那你当初怎么去交往?”她说:“做模特的时候先交往了一个男模,自然是相貌身材了得,分手后痛苦之下决心只交往相貌丑陋的人。”我想:不仅自欺欺人,她明知这样连我也应付不过去。可我偏偏不想知道,谎言更好。现在的荣树也仍有他天然的特别的魅力和活力,不必诋毁。她接下说:“我怎能容忍他的自大,我逃到西雅图,第二年他就来找我,他告诉我:现在我们不是同事,因为我是你的教授。”我大笑出来:“你们是多么相合相像!”再说往事已经没有意义,为什么还要故作愤怒。因为这样生活就更有波折感,戏剧感?就更不枉此生?我说:“你好无聊。”她马上圆场:“我说这个是为了让你高兴,刚才对不起。”
但荣树总想让我提起她,并不是为了听故事,只是简单地提起她,他便兴奋起来。未必是因为还迷恋着她,未必是因为他的生活就又多一层迷幻的光彩,只是想在我们面前的小桌子上落一颗星,亮起来。
荣树还说自己的相貌是比她漂亮的,完全罔顾事实。他左手戴了十三只手镯。他指着一个说:这个是娜米送我的,你也应该送我一个。我说我只是你的朋友。他坚持要我同意友情爱情同样重要。我告诉他我讨厌爱情,那只是迷恋,而且不是不喜欢有所有权的关系吗?他说那更好,做朋友的你更重要。我只好买一个铁圈一样的给他戴。我不能往下判断,他酒后的思维是非常浅的。我不能猜想他是不是诚实;我不能想他有没有怀疑自己不诚实;我把这念头抛到嘈杂的跳舞的扭动的人群里。有多少友情和爱情是没有含带同情?正是对荣树,我没法讲同情。想象不出来怎样和他讲我曾经眼睛下有一块黑色,让我也有过非常不安,但这都不可比拟,因为我从没想到过要弥补。我总是满足。那一块斑也许曾经对我很重要,也许没有,但我也没有勇气打开这个话题。
荣树不断重复:“离娜米远些,她狂野可怕,多和我们在一起。”不完全是幼稚随便的话,他其实想告诉我她的狂野曾经是他的一部分。我笑,怎样对他解释,似乎也没有一定要解释的必要。然后我突然想到,是的,他们,他和她,要的是陪伴。我是个孤僻倔强的儿童,他们的激烈,他们的波动在我这里穿透,连反射都没有。可我爱他们。陪伴没有帮助过我,不诱惑我,经常让我疲惫。每个傍晚匆忙地跑回八楼我自己的房间,急切地,安心地面对一个人的夜晚。
在南加临回北京的前一个晚上,我和三木一起看《日出之前》和《日落之前》。相隔九年的两个故事在四个小时看完。它那么集中地把所有好的爱情,友情,生活的可能性,都放在里面。我很爱朱丽·德尔比,因为她很自在地和伊森·霍克演出了所有文艺青年向往的完美爱情。这之后只能对还向往谈恋爱的人表示不屑。甚至愿意相信朱丽和伊森·霍克私下是彼此爱慕的。我的生活里,和我观察到的生活里,不仅爱情,友情都差强人意。有的都是一小片一小片的,连不起来,抓不住。要好努力才恍惚地有高潮。因此它们本身没有魅力。
荣树在北京的合作人是我大学的朋友冯霆。他是大学不同班的同学。大学毕业我俩都读研才稍微亲近起来。他女友和他一样,高大,黝黑,性感。有一天我去他的生理楼实验室,原本他在炫耀他最爱的书《白鲸》。突然他脸趴在椅子背上告诉我:“我被甩了,这两天都发烧,感染。”我接不上话。他又说:“东云,你眼睛下的斑什么时候能治好啊。”我莫名其妙地,终于不那么自卑地说:我朋友每两个月带我去协和。他问:“那个骑自行车的?”如今在北京再遇见,他就盯着我的眼睛说:你变好看了。我知道他讲什么,也并不难过了。
冯霆的公司在郊区,他威风凛凛:“我要去杭州,马上回来。不能错过朋友。”他和荣树跳舞,却是没有见过的奇怪的样子。他回过头,我不了解他,似乎从没有了解过。过去的一点交集经不住反复体会。我们只是偶然地情投意合。像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我们谈信仰。又像大多数中国人一样,我和冯霆说我们没有信仰。荣树一定要说他可以有多种信仰,包括科学教。这已经没有意义,一旦跨越信与不信的界限。去年在Jake家我们也试图谈起信仰。娜米先调笑般地讲她和弟弟也许是天主教,像他们的妈妈。她常常不思考地讲话又强求赞许。Jake轻轻地说:“不如留给想象力。”我喜欢他,喜欢他那样地保护着她。可是要小心翼翼地旁观,怕蒸发消散。好比每一次看见茉莉对荣树尖笑,我都为不真实的表演而忧虑。在北京后海的一周,其实我们什么都没做。很多愉快的谈话,不小心停下来,就马上换一家酒吧,害怕真的静下来就再回不去。到最后一天,冯霆说:“不如我们仨一起去理发,剃头合影!”我说:“不行,我要烫发。”
我姐把我拽到理发店,进门前说:“这儿理发师还有名字,叫阿星,有点儿文化,看书。”我姐比我刻薄。我告诉阿星,想烫成张曼玉那样。阿星瘦小,南方人,黑色不系带的亮皮鞋,不可置疑。四个脸饱满的小姑娘围上来开始上卷。我就盯着马路对面的刨冰店。很久很久,顶着乱头发回大姐家。我姐冲出来:不行,不够蓬,重整。阿星只说了句:她的发质比较硬,就又招呼小姑娘给我上卷。又是四个小时,坐在药水的气味中。黄昏里,马路对面走来一个穿黑皮夹克的男人,宽肩,低头,看不见眼睛,匆忙地,腿抬得很低,拖沓着。我想仿佛是相识的人。但都没有试图站起来,因为非常可能不是。最后头发烫得非常蓬非常满意。
最后那天晚上,荣树和冯霆果然都剃了近似光头的短发。我们合影,却从来没见到过照片。在工体附近一个打蓝光的舞场里,他俩把酒塞到我手里说:东云,我们给你跳一个舞。那一刻,我们也许都想成为亲密的朋友。然而,还有比做朋友更难以把握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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