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秋天的中午,即便不是在长春或北京,阳光里也会有刚开学新铅笔新书皮的味道。我房间里有一面墙都是西窗,正对着华大的红场。华大校园依山而建,红场在山顶。沿周围走一圈要十几分钟,中间是华盛顿的铜像。在窗口看到年轻的学生踩滑板,做危险的动作。他们戴各色的绒线帽。沿红场向西走,一路落叶,是古生物博物馆,却是一个现代的蓝绿色玻璃的建筑。在玻璃墙外就可以看见恐龙的骨架。午饭时间,突然间,所有的年轻人都涌到户外。我认识一个中科大来的新留学生,高而且健康,总穿一套一套的体面的新衣服,像是还被父母或姐姐照看着。也是一个秋天的中午,遇见他站在蓝绿玻璃前看恐龙,猛一回头,戴着一副王家卫似的墨镜。心里一惊,还是希望他乏味些好。第二年他终于交往了女友,那女友捧着个小暖水壶跟着他。
正经过红场,娜米打来电话。红场宽阔却收不到手机信号,只听她说她在楼下等我。沿山坡的楼梯跑下来,看见娜米站在暗红色的楼下,卷发还没有编起来。在我的房间里,她照例在衣帽间停留了一会儿,检查我是否购入新裤子。然后,很疲倦地对着镜子倚墙坐下来。她告诉我,她要离开西雅图,因为Jake提出分手,还无处可去。
三个月前娜米毕业答辩的时候我见到过Jake。他出奇地配合,演绎文明社会的完美男友。美国人的各种大小毕业场合都隆重。不到一个小时的答辩报告,一定要坐一整排亲友团,都不可能听得懂,就只等待致谢之后鼓掌。娜米自然要矫揉造作,穿着紫色黑格子旗袍,左右谢了一番。她的好处是她知道在表演,并允许我嘲笑。我笑话她的时候,Jake也不作声,默默地搭着她的肩膀。毕业答辩之后我们也见过几次。她在面试NASA的研究员职位,但未成功。怎么可以容忍一个平凡的工作。事实上,如果她以非洲血统(尽管只有四分之一)的身份申请教授职位,几乎不费力气。显然她不会,我也不敢开口。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和容易的生活作对?我想我也懂Jake为什么会放弃她,但也不愿意去确认,像是不愿意只剩下我一个人负担她一样。那天下午她匆匆离开去约会一个日本男人。
第二天中午在咖啡馆等娜米。我很爱45街和大学街交叉口的电影院和咖啡馆。电影院有个名字Neptune。很久以后我才想起,是在遥远的星球上看人类的情仇爱恨,有些矫情。但在Neptune看过的电影都记得,特别是《不羁的心》和《无瑕心灵的永恒阳光》。《不羁的心》描述了很多我们自己想象得出来的,害怕寂寞也害怕庸俗的人。就像没有发觉的自己正在过的生活:总以为错过了精彩的,刺激的,同时又害怕又躲避,怕真的经历了也带不走心里的失望;因为没有答案,就端坐在过去里。《无瑕心灵的永恒阳光》就是讲爱情吧,虽然倒置又迷幻,其实是简单的一个故事,但矫情和真情平衡得好。爱情也会是挺美好的,但自欺欺人的成分总会溢出来,浮在我右上方,嘲笑地看着我。
大学街的咖啡馆多过餐馆。每个咖啡馆都不甘寂寞的样子。这里是美国摇滚乐的圣地,修饰得不猛烈些像是对不住它的存在。我只有一张涅槃纽约不插电演唱会的碟,也只听过第一首,翻译过来可能是《关于一个女孩子》,也只喜欢第一句,不时地落下来:“我想有个简单的朋友”,然后就想象自己也脸很瘦又穿一件毛线衣走在街头。其他的听一会儿就要放下,很紧的感觉(tight)。对音乐的理解我一向浅薄,也不好意思讲我更喜欢酷玩乐队,因为歌词写得更明白。涅槃旧音乐室还在大学街,被挤在书店旁边,灰色的铁皮门,偶尔还有人出入,马上混入人群。年轻人集中的地方,标新立异其实很艰难,用装扮来发言或代言更是一种我不太能把握和理解的方式。
黄色的巨大的公共汽车停在街口,娜米摇曳地走下来,穿一件白背心,印着黑字:LOVED。我说,“你至于吗,不是不信任这个吗。”她说:“你什么都有,你不过是装作这不重要。”我不能试图和她争辩,因为我怀疑我躲在外面忘记了诚实,但还是很厌倦探讨这件事。她只说:“好吧,你有你的办法,我用不上。”我和她没有语言的障碍,面对面坐着,偶尔也会有瞬间觉得心如明镜。她说有她的彼岸,我残忍地想:你其实背道而驰。她十二岁父母离异后便离开家,在各种朋友那儿借宿。她讲起十四岁去做餐馆服务员:“要笑,一直笑,脸会笑硬的。”她也总说:“我不能想过去。”她吸烟,也吸一点别的。她说:你们中国人很容易集中精力,我们只能集中五分钟就散掉了,所以我要借助外力才能想事情,无法克服。因为一定要获得让人兴奋的生活,因为每一分钟都要有旋律。因为害怕没有声音,生命就会消失。
突然地,她说:“我在家里等Jake下班,他走进来便说:我不想再见到你,也不想再知道你的消息。”停一下,她又说:“也许是我的问题,但我也不想挽回,我宁可去加勒比海和鲨鱼游泳。”我盯住窗外想,我曾经比这更自欺欺人,只为多一点安慰。我爱你,亲爱的娜米,你比我要好,你并不贪恋,没有爱情也一样从容。而我曾因为体会到那种从容而恐惧退缩,所以强制地给自己一份痛苦,接下来因此感到耻辱。像小时候摔了膝盖后的伤疤,都不忍它长好,常揭开看,就好得更慢。但怎样才能视而不见?我看见自己骑着自行车从北大奔回上地,心仿佛都是荒芜。我不敢猜测他为什么不辞而别。我只想知道那是不是因为我一直要问他的问题。那时我是那样经常地审视我所谓的爱情,因为害怕它只是寂寞的替代品,于我于他,都是,也许更可怕的是软弱。他大我四岁,成熟,谨慎,不好看,也不难看。他身体像都是骨骼,从没有一丝松懈,曾令我信任。我们一起看世界杯,总是我大声讲话,他偶尔笑一下。他总让我保护自己,别对谁都好。他也许没有亲密的朋友;周围的人都让他警惕。他自然也猜测到我的不安。那一年北大百年,校园里尽是荒唐。我们只好看电影,竟是《泰坦尼克号》。我要看最晚场,因为不愿见到人。回来的时候经过海淀颠簸的小路,他开始轻声唱电影里的旋律,我坐在他自行车后座挨着他坚硬的后背想,到此为止吧。可是当它真的结束的时候,又折磨自己般地不允许遗忘,甚至去写信。因为一旦遗忘占据了上风,曾以为的情爱便都消失了。我在意的也只有这一点。
很久很久以后,和三木第一次出行是在圆明园。在荷塘,走着走着,我就蹲下来大哭,因为过往的虚荣。虽然我仍旧分不清哪一段是真实的,但不可以不承认,人生并非浪漫而庄严。那虚荣像我身体里沉积的多余的水,要很努力才能把盖子打开,把水倒出来,然后空着,一辈子。我抬起头,看见三木穿一件黄色的T恤,自由自在。他吹起口哨,吹了一整首,张雨生的《大海》。他很自然地说,雨后,或是在水边,湿润的时候,他就想吹口哨。他是另一个世界,垂直于我表演的那个空间,因此我不必为他表演,因为不期待投影。
在北大更年轻的时候,最厌烦傍晚的校园广播。春天的傍晚,树木发出的新芽溢出的绿色都融化在空气里。大姐从海淀书城来,带给我一条黑色的长裙子,沉甸甸的。她说我个子高穿起来有风度,可我是那么可笑的样子。她以为在点缀我的生活,可总是转瞬即逝。同宿舍的女生,万事都要严谨的一个人,对我说她非常非常喜欢我的裙子,借去穿了一天。我姐问我,她穿去有特别的约会?我说就是在图书馆上自习。大姐狂笑。可是那真的再正常不过了。我们是一群没有完全发育的年轻人,看不到功课以外的可能性。大学一年级的时候在物理课后收到过一封情书,却像受了侮辱一样,因为完全不喜欢对方。那一年班里还有新年联欢会,因为都是新同学,都有一点期待会幸运地遇到“千万人中的那一人”。晚会前的那个下午教室都关闭了,好多女生都去澡堂洗澡。我仓皇地逃出宿舍,找一平去未名湖滑冰。也只会绕个八字。把冰鞋从小窗口还回去的时候,好像心里游来一条鱼,但一转身便消失了。我说我们也去海淀书城吧,那里你可以买格子衬衫。在书店我买了一本书《生活美如斯》。我说,送我姐做新年礼物。一平是我大学时最信赖的朋友,也是我姐的中学同学,却和我在大学同专业。她瞟一眼便说:“倒是挺合适的。”因为我们,是从来不看的。我们那时以为,我们最终真的会看见绝对的失望和绝对的喜悦。
去年的冬天,波特兰下大雪的时候,一平开长途车来西雅图,突然就讲起大四的时候我曾忧郁地把一个破旧修补过的风铃寄存在她那里,还嘱咐她长期保管。她出国后存放在她弟那儿,可还是不幸遗失了。她讲的时候居然不是嘲笑的样子。太荒唐了。我魔障似地想了很久,却完全想不起来。我想象中的沉默的年轻的生活。
十一月底,感恩节前,娜米载着她的两只猫,两只狗,开着她的森林人,沿五号公路向南开,终点是圣地亚哥。我们没有想到是否还会再见,那念头一闪而过,便说再见。她走后的第二天,我也开始了非常消耗体力的旅行。从西雅图转至丹佛,法兰克福,罗马,再搭火车到西西里旁边的小镇戈雅塔。我说:“荣树,别让我去,我憎恶交通工具,也不爱名胜古迹。”他说:“我不能去,因为我们竞赛没有排进前三名,不够光彩,所以只好你去。而且,告诉你的朋友娜米,我送你去罗马玩啊。”我不回答他。我是他和她要挑战的,我的不配合及故作乏味是他们的乐趣。而他们做的是我曾想要实验的,却已经知道无意义的状态。
去罗马的路上没有人同行,就不必多讲话。从丹佛转上飞机后旁边坐的是一个驻西西里的美国飞行员。一直在看一本十厘米厚的飞行手册,他说每两周就要全部读一次而且非常必要。他的家人和小孩住在圣芭芭拉,但是没有像美国人那样从钱包掏出照片并讲解他们的名字。他告诉我:许多年以后,你会很感激自己鼓起勇气作一次旅行。他也时而抬头非常有节制地和空姐说几句有趣的话。他的眼睛非常亮。也许很多聪明有趣的人为了专业敬业必须克制并且保持乏味,但他们忘记了为什么要这样。
当飞机经过伦敦上空时,我刚好醒来。是当地时间早上五点。拉开窗户挡板,是云中日出。真的是橙红色的云。光投到机翼上,反射到窗上,混在日光里,交织成网。有一刻我在其中,想象着浮士德说:“你真美啊,请停留一下。”在法兰克福再转机,满机场都是留士兵平头穿紧身裤的小伙子,我猜他们的名字都应该是尤根,最紧实的德国名字。从德国到意大利的上空,可以看到山。山是浑圆的,经历过太久的人类的历史。最终在当地的傍晚,到达罗马。转乘火车和当地的小出租车,到了戈雅塔,深吸一口气,是地中海湿润的风。
会议中心,头发梳得蓬松戴着很多金首饰的服务员把我带进会议厅。接待酒会已经开始。前方,背对着我站着一个穿棕色皮外套的中国人。那件皮外套那样熟悉?他转过来,我便说:你还是这件外套!他说:嗨,东云!我想了一下说:陈渐!他正是我大学的同学,却七年没见过!我们都是跌跌撞撞几年,换学校转专业,现在又碰上做同样一件事。陈渐是厚重的身材,连脸都是宽阔的,像刚煮好的浓稠的巧克力,仿佛凝滞。但他一直是所有人群里异常聪明的那个,只是他不肯分散开来打出亮光。偶尔地,他会分出计算好的一部分智商,用闪烁的细长的黑眼睛盯着你讲话,给你一个机敏的回应,便匆匆收回。我们一起修过俄罗斯诗歌。那是一门奇怪的选修课。整个生物系只有我们两个和很多俄语系的学生一起上课。老师矮小衰老,但一定是太投入了,反而不知所云。其实回想起来不是,十八九岁怎么会读懂莱蒙托夫和茨维塔耶娃。陈渐对我讲,我们轮流上课记笔记,不必浪费时间。开会的工作都是为了联络和交流。我像一个迟钝的花盆,然而他会那样自然地轻声说:你是Steve的学生的学生,一定去自我介绍。又指给我看。我还在重逢的喜悦里,心下愕然。
Steve站在远处,笔挺,五官对称,肤色健康。他在业界非常受尊敬,被称为Sir Steve,不仅因为他是开创计算分子学的鼻祖之一,更是广被认可的人格完整。连同我讲话,认真的语气都不会松弛。他连玩笑都不必要,也吸引人愿意交谈。他同我讲到工作和将来,庄重到让我觉得只要坚持,做科学也会给我人生的答案。你无法探究这样一个从内到外基因都表达完善有序的人。他问我荣树一切都好?我认真地说:也许没有以前好,但还没差错。他说荣树在十八岁就是他的博士生,每个周末都带他去吃冰淇淋。我低下头想,那个憋着一口气的年轻人不知道去哪里了。第二天清早,站在很高的会议讲台上,灯从下面打上来,我什么也看不见。麦克风里的自己的声音刺耳,于是我每句话都是降调。好想假设他们什么都知道了,因为我说出的每个字都那样没有必要。
独自去罗马,没有任何旅游的目的。我出入古老的有历史的教堂。去斗兽场,甚至有一整天都在梵蒂冈。彩色的玻璃拼接,拱顶上有拉斐尔,随处的街角雕像。一整周,不认得人,听不懂的声音,沉浸在自言自语里。我知道,旅店对面是公元396年的圣玛丽教堂。那又怎样,街上所有的人依旧匆忙,火车站的咖啡馆不设座位,浓缩的咖啡一饮而尽。我没有停歇地跑上西班牙阶梯的尽头,站在三一教堂前向下看,只有三百年!再走过不知名的很长的石桥,柳枝没了叶子,在秋风里跳跃,桥下水黑漆漆的。我突然可以走得很快,很从容。在罗马最后一天的傍晚,我从兜售本地仿制艺术品的集市里出来,找不到方向。正低头看地图,一辆摩托车在我旁边停下。头盔下一双黑圆的眼睛,另外一种口音的英语问我:你要去哪里?到了旅店门口,我跳下来。他不像开玩笑地说:不如晚上出来喝一杯!我高兴地回答说好啊,能再偶然碰见就去。
在罗马,旅店小小的房间里,我清醒地躺了一整夜。电视打开,依旧是我听不懂的语言。拨开窗帘,远处教堂的顶,突然地有一点点在走近,剖开另一维的空间,并轻盈地连起来。我一个人的人世虚无,似乎也完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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