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文学经典必读·1996短篇小说卷-奔马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红柯

    1.疾驰如飞

    那些年,他和他的车跑遍了北疆,从师傅手里接过来的老解放就这么跑垮了。车队给他换上东风车,车子停在公司大院里,很多人在远处看他。他们没法不看他,开出一辆新车是值得骄傲的事情。他拉开车门跨上去,很快传出发动机清爽的声音。他和他的新车在大院里转一圈,响三声喇叭就出去了。

    一个月之内,他跑遍了伊犁、塔城、阿尔泰。大家眼馋他的新车,问他有什么感觉?他说:“跟开飞机一样,五百公里眨眼就到。”大家又是骂又是捶,他不生气,他知道那是大家眼馋。

    有一次,在去伊犁的路上,在风景如画的果子沟,哈萨克人的马群迎面而来。他老远按喇叭,马群闪在路两边,他刚加大油门,一匹大灰马突然窜上来,奔到车门跟前,鬃毛唰唰打着车身,跟风里的细沙一样。大灰马与他并辔而行。他把车子打到公路左侧,给大灰马让出一半官道。在狭长的果子沟,一辆车和一匹马一前一后,紧追不舍。结果可想而知,大灰马把他和他的车远远抛在后边。骏马绝尘而去,山谷里只有骤雨般的马蹄声。

    那种风驰电掣的速度谁也受不了,他和他的车趴在路上气喘吁吁,大灰马已经从原路返回,站在山坡的松树下边,打出悠长而潮湿的吐噜。

    山谷上空,太阳缩头缩脑就像一只胆怯的野兔;兀鹰则平展翅膀一动不动,它那双利爪藏在羽毛里,空气跟拉直的钢丝一样紧绷绷的。要挂起一只兀鹰,苍穹和群山必须得使出大力气才行。

    他把这段奇遇告诉车队的人,大家骂他没出息,不该让马把车比下去,都什么时代了,让吃草的牲口占上风,这算什么事啊!他呸地把烟头吐在地上,告诉大家:汽车是有生命的。

    在那疯狂的奔驰里,汽车所有的部件跟马的筋肉一样突突跳动,充满雄浑之力。

    大家吓一跳,都说这小子让马吓傻了。队长给他大张的嘴里塞一根烟,用打火机点上。队长是过来人,告诉他:车是车,马是马,千万别搞混了,搞混了很麻烦的。

    队长的话莫名其妙,大家都感到莫名其妙。司机都是些粗人,不是哲学家,让他们烦心的事情不会纠缠他们一辈子,他们顶多愣那么一会儿,眨眼就忘干净啦。

    洗车的时候他听得清清楚楚,汽车发出一阵轻松而舒坦的声音。他用棉纱轻轻一擦,车就亮了,这种发自内心的亮光让人惊讶,让人兴奋!草原上的马就是这样子,马凶猛而娇贵,要喝清洁的水,要吃精细的草料和豆子,还要经常用刷子梳理,稍不留神,马就会生病危及性命。新疆人都了解马的脾性,可谁也不会把车跟马联系在一起。

    他相信他的车别具一格不同凡响,因为他的车有生命是活的,他的车总是一尘不染总是亮晃晃的,在黑沉沉的夜色里也能让人感觉到那么一片乌亮。那种感觉让人心跳让人神往,走在大街上让人也觉得这家伙是开车的,这家伙的肋骨是张开的,跟苍穹里一动不动的兀鹰一样,兀鹰就靠这种一动不动的飞翔称霸整个天空。

    开车开出这种感觉是很值得的。

    他对他的车偏心偏到令人难以忍受的程度,别人不能随便碰它,他常常跟人家来真格的,他像护老婆一样把车看管得严严实实。队长也常碰他的钉子,队长说:“车是车,马是马,不要把它们搞混了。”他不把这话当回事,他已经听过一回了,不新鲜了。给车加油时,他总是攥一根皮管子往地上吐汽油,油不纯他不要,搞得人家很尴尬。打他换上新车,他就要人家给他最纯的油,跟琥珀一样透着那么一片金黄。这样的油喝到车肚子里,才能跑出那种独特的感觉。

    他所描述的那种感觉把大家搞得稀里糊涂,果子沟又不是月球,开车的什么地方没去过?可大家硬是没有这种感觉。

    大家对他很宽容,说那都是他的怪脾气造成的。

    朋友们不以为然,他们不开车,他们都在市里工作,他们跟他玩的时候他不开车。不开车他就很随和,没有那种让人头疼的执着和疯狂,他甚至还有那么点腼腆,跟人家小姐跳舞还有点拘束。朋友们根本不相信他在车队那么牛皮。车队的人瞎嚷嚷,朋友们都不信,以为是开玩笑。他们更不相信车有生命的神话,他们把这些全看成玩笑。

    那时候,他常常感到孤独,所有的人都与他格格不入。他只有一个愿望。就是见到他的车。

    整个世界悄无声息,他的感觉敏锐到极点,他的身体发出惊天动地的轰响。他蹲在地上,用耳根感受那种迅猛异常的速度,那么悠长,跟强大的电流一样。

    第二天,他硬让人家给他装车他要去伊犁。本来安排他去乌鲁木齐,本来谁去伊犁都一样,关键是领导已经安排好了,再改过来就很麻烦,弄得领导很不高兴。队长出面说好话,领导只好放下架子,给他的牛脾气让步,不让没办法,他基本上是个好同志。

    车是擦黑开出去的。跑一晚上,天麻麻亮就到了赛里木湖,湖边的山坡上开始出现云杉和塔松,林间的空隙很大。一堆堆白羊把头埋在草丛里,吃草的样子很虔诚,像圣徒在做晨祷。

    司机看不到他向往已久的马群,车子歪歪扭扭像个瘸子,费好大劲才下到沟底。溪水边有牧人的帐篷,一匹红马在饮水。司机摁喇叭,红马理都不理,压根就没有跟汽车较量的愿望。红马身架很瘦,但后臀很圆,像草原高车的轮子,这种马跑起来很快。

    司机和他的车停在路边,他打一桶清水,兜头泼在车上,车一下子新了。山风带着浓烈的汽油味吹过来,吹到红马的鼻孔里,红马又是打吐噜又是嘶叫,群山里的马都叫起来了。司机猛然醒悟,朝汽车跑去。司机蹿上去抓住方向盘,一股神秘的力量驱使汽车向前奔跑。车速快得要命,但它的心脏很好,它的每个部位都是新的,都是稳稳当当的,司机一下子就被发动机的声音迷住了,那种健康而彪悍的声音只有在狭长的山道才能听到。

    那个神秘的影子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那是一股疾风,带着啸音在车外奔驰,他不得不把车子拐到左边,给那呼啸而过的疾风让一半官道。那团混沌状态的风慢慢显出真形,由马鬃到马头马身马蹄直到圆圆的后臀,直到它有了奔马的形态和生命……眼前一片空明,路消失了,他和他的车来到伊犁的原野上,那匹无法超越的神骏进入空气,化为一片纯净透明的光。他和他的车默默注视这片光,他又一次败给了骏马。

    他疲惫不堪,在伊犁待了两礼拜才缓过劲。伊犁车队的同行劝他珍惜自己,没必要跟草原上的野马较劲儿。有经验的人告诉他,你碰到的不是活马,是马的幽灵,跟幽灵较劲不是你疯就是车疯。这话把他打动了:“车子能疯,说明它是活的。”那人想泼凉水,没想到把他激起来了,那人有点后悔:“兄弟算了吧,车子疯起来要出人命的,你不要自己的小命啦。”

    他压根就没考虑自己的小命,他和他的车开走时,大家都捏了一把汗。

    返回奎屯,果子沟“首当其冲”。那里是群山纤细的腰部,两小时就能穿过去。无论是车还是马,都把这两小时当作生命最美妙的时刻。

    最先出现在山坡上的是那个红脸哈萨克人。闷热的夏天永远到不了山里,哈萨克人身上的灯芯绒外套和皮大衣总是以轻蔑的神态面对太阳。这个红脸哈萨,身上穿了厚实的灯芯绒外套,马鞍后边放了羊皮大衣。他的马群既不吃草也不奔跑,他们全都静立在杉树和松树底下,像古歌里的勇士,那身豪迈的鬃毛就是它们的铠甲。

    他和他的车擦着路边走,车轮快要跑出路基了,大灰马显然听见了这种无声的呼唤,它冲下山坡,跳到宽阔的河道里撒开蹄子疯跑。水溅得很高,马不断地织起水网又不断地把它踏碎。在这转瞬即逝的瞬间里,马鬃飘扬,一根一根清晰得像腋下的肋骨,从蓝色空气里显露出来,又直挺挺向四周伸展,跟高车的轮辐一样把奔马围成一个飞旋的力的轴心。马跑成了一个迅猛的圆,很快掩住了苍穹的太阳,阳光如同尘埃簌簌飘落。司机和他的车被马的神性唤醒了,匆忙向马靠拢。大灰马就像伟岸的父亲教幼儿走路,汽车步履蹒跚,摇摇晃晃,大灰马很有耐心地牵引它向前,向前……蓝色的空气被马冲开了,连绵的群山也跟水浪一样从奔马的胸部向两旁翻卷。汽车就这样摆脱了幼稚的青春期,声音变得沙哑起来,脖子上暴起坚硬的喉结,浑身上下散出一股邪劲。

    这股邪劲把司机吓坏了,无论手还是脚都不能控制它,汽车被那种神秘的力量所控制,连细小的螺钉都处于亢奋状态。

    马毫无戒心,而汽车却充满杀机,一次次向马的要害处撞击,全都被马无意中躲开了。司机紧张得要命,嘴里很干,喊不出声音,他压根就没想到机器是一个固执而偏狭的家伙,它那气势汹汹的样子非把大灰马撞翻不可。

    这条山道是成吉思汗的儿子察合台修筑的。蒙古人的马队从这里直扑中亚,横扫亚欧大陆。狭长的山道就是这样把草原散乱的马群变成冲天的风景。后来公路修到这里,在石头上涂抹沥青,压路机轰轰隆隆,想把马的蹄印抹掉。牧人不相信这个,马群也不相信;马蹄印跟草籽一样会发芽会生根,一条公路难不住它们。它们涌上公路,在黑亮的路面上奔跑,这种介乎泥土和岩石之间的东西简直像粪便,肠胃不好就会拉这种黏糊糊的东西。司机和汽车就挣扎在这条肮脏的路面上,大灰马要把他们救出来,把他们拉到河滩拉到青草地上,让他们彻底摆脱沥青的束缚,回归于纯粹的速度。那是草原给予生命唯一的神力。

    司机和他的车轻轻绕到马臀侧面。那种对应的位置被错开了,大灰马的感觉也被错开了。它就这样进入了一场精心设置的谋杀。它毫无察觉,不停地放慢速度,飘扬的长鬃散落在车盖上,那种唰唰声就像风中的沙粒。大灰马沉醉在这美妙的声音里,它在回忆草原的日子,牧草就是这样冲刷它的。大灰马完全放松了,从灵魂到肌体完全松弛下来,它很轻松很随便地逗着这个笨家伙,它的一蹦一跳要让汽车猛追好半天,它一点也没想到汽车会压它的腿。汽车轮子毫不含糊又凶又猛,一下子把大灰马的后腿压断了,就像雪崩时被击断的杉树,大灰马轰然倒地,它的头和脖子高高扬起来。

    汽车带着血腥冲进河里,在浅水中拐了个大弯,返回公路时已经了无痕迹了。汽车变得很驯服很听话,随司机怎么开它再也不使性子了。那个彪悍的哈萨克牧人会追上来。司机咬牙切齿,一拳打破挡风玻璃,在牧人到来之前,他要先把汽车收拾一顿。他打烂的都是仪表反光镜这些玻璃制品,钢铁部件纹丝不动,反而把他的手撞破了。好像凶手不是车而是他。这个发现太新奇太可怖了。这时司机完全清醒了,手脚麻利地重新发动了汽车,整个身子贴在方向盘上,落荒而逃。

    根本没有人追赶他,他却跑得如此惊慌。回到公司大院,他问大家,车回来了吗?大家以为他遭了车匪,才结结巴巴颠三倒四。后来大家听了个大概,那就是他的车把大灰马撞了。撞了就撞了,能捡条命就行了。大家给他包扎受伤的手,帮他擦洗车子,安装挡风玻璃。队长一直没说话,等大家把话说完了,走光了,队长给他一根烟,队长说:“我提醒过你,可不顶用,你到底把马跟车弄混了,你会遇到很多麻烦。”

    “那个哈萨克人会找到奎屯?”

    “不,他不会找你。”

    “我撞了他的马。”

    “可他没输,他是胜者。他干吗要找你。”

    队长还要往下说,被他堵住了。他已经明白了司机这个行当,他也明白了汽车是怎么回事了。这些不长腿的家伙,偏要疾驰如飞,命中注定它们不会飞。倒霉的事情都是这么发生的。

    2.在遥远的阿尔泰

    车还是新车,可他再没心思疯跑了,即使跑伊犁、阿尔泰,也是慢慢腾腾磨磨蹭蹭。队长很恼火,骂他,他一脸无赖相,歪歪扭扭,谁也没办法。队长干脆不管他了,全公司没人管他。人家跟他打哈哈他才理人家。有经验的人告诉大家:这小子还沉迷在大灰马的故事里。有人拿这事逗他,他的嘴角连抽带跳很吓人。有人说,新疆这鬼地方,连石头都想飞,何况一个大活人,他放快挡跑几百公里就没事了。大家都知道,可大家没法帮他。他的车是公司最新的东风车,放不放快挡是他的事,谁也代替不了。

    日子就这么过着,直到他娶媳妇。媳妇文文静静,不像新疆丫头,谁也搞不清这么文雅秀气的丫头怎么会看上他。婚姻是人类许多事情中最不容易搞清楚的事情。大家就不往深里想。一边喝他的喜酒,一边开他的玩笑:“兄弟啊,媳妇不是汽车,老用慢挡不行。”他点点头,大家都笑,新娘子傻乎乎跟大家一起笑。大家知道这是规矩人家的丫头。

    有媳妇,他穿戴整齐了,可他的车还是老样子,媳妇又不管车,车还是那么慢慢腾腾磨磨蹭蹭。大家都说这小子没救了,动了荤还是这样子,这小子完啦。那天他带媳妇去阿尔泰时,大家都没理他,连他的玩笑也不开了,这么懒散个家伙,谁有心开他的玩笑呢。他媳妇搭他的车去阿尔泰,无非省两个路费,女人喜欢在这上边搞开发。开车的大男人们不屑一顾。车就这样开出公司大院,大家都说,这小子非赖在阿尔泰不可。司机耍赖的办法太多了,随便给车找个毛病,修理修理,几天时间就过去了,小两口可以在美丽的阿尔泰舒服几天。大家全都馋了,有人不怀好意,盼望车子坏在半路,住路边小店,两口子啥事也办不成。

    情况要比大家设想的好一些,车子已经穿越沙漠,到达了阿尔泰草原的边缘地带。牧草很矮,像抹在地上的绿色涂料,羊群要在一个地方啃好半天,不像吃草,像是在挖掘地下的财宝。这种虔诚的神态一下子把女人给打动了,女人刚刚萌发住宿的念头,丈夫的车就熄火了。

    丈夫打开车盖,一时半会儿修不好。丈夫拦一辆过路车,好说歹说,人家才答应把他的车牵引到路边的修理铺。女人看中的旅店也在那里。

    旅店只有四间房子,全都空着,又暗又小,女人挑了好半天才选中最里边那间。从那里往北,可以看见阿尔泰山。丈夫躺在床上抽烟,从包里抽出古龙的书很快看进去。女人整理东西,收拾停当,不知干什么合适。她看丈夫好几次,丈夫又是抽烟又是翻书页,仿佛到了另一个世界。

    女人悄悄走出去,门外阳光很亮,太阳在草原上空,从云层里倾泻亮光,跟暴雨似的,那么猛烈。女人一直走到丈夫的汽车跟前,修理铺的几个人打开车盖,忙得满头大汗。他们想看这个司机老婆,可女人站在阳光暴雨的上游,要看清她很不容易。她慢慢走过来,看他们修车。他们到底看清了,那是个漂亮的城里娘儿们,跟他们见惯的黑黝黝的本地女人不一样。他们没话找话,告诉女人:不是啥大毛病,赶明儿能修好,加夜班也要修好。女人向他们道谢,问他们真的没有什么大毛病?他们指给她看发动机,看另外她不认识的零部件。他们怎么说她都相信。这帮人很热情很卖力,满身油污满脸汗珠,女人反而感到内疚。

    她又悄悄走回去,在阳光的大河里浮上浮下,被淹没了。那帮人很不甘心地看了她好半天。他们的眼睛到底抵不过阳光,他们的汗再多也没有太阳的雨多,阳光雨是暴雨,比乌伦古湖还要大,比额尔齐斯河还要迅猛。他们全湿透了,擦擦眼窝里的汗,活儿可得干好。他们很卖力很认真。明天,那个好看的漂亮女人就被汽车拉走了,他们突然对病中的汽车产生了一种复杂感情,说不清是羡慕还是嫉妒;总而言之,这是个有福气的家伙。

    女人挨着丈夫躺下,告诉他:汽车不是什么大毛病,你也能修好。

    “我能修好也要他们修。”

    “你自己动手就能快点。”

    “你心急啦,你不是喜欢待在这里吗?”

    “你胡搅蛮缠,我一看你这副懒样子就生气。”

    丈夫拍拍她的背,让她别生气,丈夫给她的只是手,丈夫的眼睛在古龙的故事里,脑袋也在里边,女人打开他的手,气得掉眼泪。她搬过大椅子跟骑马一样骑在椅背上,正对着窗户。窗户那么大,女人感到吃惊,一个挺大的窗户总是给人一种安慰。女人兴致勃勃,脖子伸得很长,有点忘形,领口和胸脯拉开挺大一个空间。丈夫翻书时很随便就看见了她的粉色乳罩。

    女人的眼睛毫无遮拦地看着草原,她竟然看见一匹马,从草原蓝色的空气里冲出来,势不可挡,迅猛异常,女人叫起来。丈夫说:“那里有个牧场,人家会把它赶回去。”

    “我不管,我就要这匹马,哈,是红马,它是红马!”

    女人咚地从窗户跳出去,把丈夫吓一跳。他们同床共枕这么久,他从没见识过自己老婆的疯狂。那把椅子还在原地摇晃,女人刚才就骑在上边把它当木马。一定是木椅的哐当声惹来了红马。

    女人抱住马脖子,像要跟它亲嘴似的,两条胳膊把马缠得很紧,这么文静的城里女人竟然爬到马背上。红马轻轻跑起来,女人骑的是没有鞍子的光溜马,草原上的牧人才有这功夫。

    修车的人全站起来,看那个漂亮的女人和那匹飞跑的红马。他们当中有一个朝司机走去,那人对司机说:“干吗不让你老婆待屋里?”

    “她要骑马就让她骑么。”

    “这种马女人不能骑。”

    “这儿的女人不骑马?”

    “她们不骑种马。”

    “别蒙我啦,我又不是没去过草原。”

    “去过草原你就该知道女人不能骑种马。”

    “那是蒙古人、哈萨克人的习俗,国营牧场谁管这个。”

    “原来你这么想,朋友,真有你的。”

    那人不再说什么,一副惋惜的样子。司机一直看着他走开,走到汽车跟前,修车的人又忙起来。

    司机回屋里点一根烟,吸两口就没了,躺下看书,古龙很乏味,没啥意思。他坐床上,眼睛跟老鼠一样顺墙角溜,屋里很静,外边也很静,偶尔有车驰过,但还是寂静。他的眼睛把房子溜完了,他感到身体里有个东西在动弹,一上一下,窜得很猛,很快窜到头顶,把天灵盖都要冲开了。开水沸腾时就是这样子,把壶盖顶得噗噗响,英国人瓦特的蒸汽机就是这样做成功的。他很冲动,很想做些事情。

    他往汽车跟前走,越走心里越清楚,他要找人打架,捶倒一个人或者被人捶倒。他走到汽车跟前,说了一句很挑衅的话;那帮人修汽车,很专注,显然没听见他说什么;他又说了一句。他还想说,他发现人家根本不听他说话,人家眼窝全是汗,一门心思对付汽车,他说什么人家也不会听,好话瞎话都不听。

    司机来回走了好几遍,从房子到汽车跟前,距离很短,不经走,可他身上的那团气不见了。

    他回屋里,没往床上躺,他骑老婆骑过的那把椅子,骑得哐哐当当响,椅子一响,那匹马就出现了,从草原深处疾驰而来,马背上驮着女人。女人的脸蛋又红又亮,他没想到他有这么一个辉煌的老婆。

    红马轻轻一抖,把女人抖落在地上,红马跟女人都很兴奋,红马扬脖子叫几声,踢踏踢踏又跑了。红马消失得很快,可女人眺望的时间很长;一股水样的东西在女人胸脯流动,流得又快又猛。等水势平缓下来,司机才开口说话,司机说:“没鞍子的马很危险,弄不好会摔成残废。”

    “你看我不是好好的。”

    “我说以后,你以后不要冒这个险了。”

    “笑话,新疆人骑马也算冒险?”

    丈夫很生气,把床压得咯吱响,就像两口子干那种事一样。女人端盆子出去了,门也不闭,司机一个人弄那种声音就没意思了。他把书摔在墙角,把椅子踢翻,窗户一下子黯淡了。女人坐窗户跟前准没好事,到底什么事?谁也不清楚,发火闹别扭不顶用。司机又把椅子扶起来,放老地方,椅背朝外,他学女人的样子,骑在椅子上往外看:原来牧草是这样绿起来的,路边还是些毛毛,越远越高,到牧场就有半人高了。在那么高的牧草里奔跑,无论马还是马背上的人,都会忘乎所以,甚至狂迷。他轻手轻脚,走过去捡起古龙的书,悄悄回到床上。他再也不能平静了,但他必须拿出平静的样子,他必须把古龙的书打开,让自己的眼睛沿着黑魆魆的字行呼啸前进。

    女人端盆子进来,水在里边哗哗响动,像是有活鱼在翻滚。她肯定找到了某一条河,她说:“那是我骑马找到的。”丈夫的眼睛没离开书页。妇人走过来,离他很近,她身上有一股河水的清香,又冰又凉,她在河里洗澡啦。女人说:“那真是一匹好马,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棒的马。”

    女人从皮包里翻出化妆品开始修饰自己,那张面孔在画笔下慢慢生动起来。其实她着的色很淡,画笔只是个样子,她这样做仅仅是由于女人的习惯。她是个又结实又漂亮的女人,刚刚在河里洗过澡,还念念不忘那匹红马。她对丈夫嗨一声:“我不坐你的车了,坐车没意思,你自己开车走吧。”

    “你又怎么啦?”

    “我自己能回去,我骑马回去。”

    “你发疯了吗你。”

    “草原太美了。”

    “我们可以在这儿多待几天,车是自己的,想去哪儿都行。”

    “我不喜欢坐车,坐车都坐腻了,那匹马真棒!你无法体会那种感觉,它的筋骨原来是这样跳动的,一张一合,力量就出来了。那可是有血有肉活生生的速度啊,连它停止的姿势都那么美,它站在原地,可它的血液和筋肉还在勇往直前毫不停息。”

    丈夫张张嘴,又合上,他已经没有必要告诉妻子:那是一匹种马。他告诉妻子他很感动,他打算去牧场买下那匹马,带回奎屯。他说得煞有介事,他还要从楼上搬下来,搬到平房去住,平房有院子,可以盖马厩。丈夫那么认真那么自信,女人反倒犹豫了,不吭声了。

    天就这么黑了,丈夫说他很累,说完就呼呼大睡。女人睡不着,半迷半醒,窗外黑沉沉的,天很遥远,透出幽暗的微光,草原深处传来骏马悠扬而潮湿的嘶鸣。她告诉自己:那一定是匹骏马,又漂亮又健壮的一匹骏马。草原的黎明就是在马的嘶鸣中降临的。女人的脸好烫,胸脯起伏得那么快,她整个人都变得兴奋起来,她猛地坐起来,她听见牧草唰唰摆动,那是对奔马的一种最热切的呼唤。

    天亮了,丈夫去看他的车。吃饭时丈夫告诉她:这里的马很便宜,两千块钱就能买一匹好马,他们身上正好有这么多钱。女人咬着筷子,想好半天,她一句话也没说,埋头吃饭,加了两次还没吃饱。丈夫又买了一盘薄皮包子。女人总算吃饱了,她掩着嘴打饱嗝:“我很能吃是不是?”丈夫一直看着她,丈夫说:“你一定要吃好。”他们谁也没提马的事情,好像把这事给忘了。

    车修好了,司机跟人家结账,然后很神气地把车开到女人跟前,按喇叭。女人钻进驾驶室,一副大梦初醒的样子。车子跑起来,又快又猛,草原那么辽阔,牧草越来越高,可以听见牧草深处马群的嘶鸣。他们谁也没提马的事情,回奎屯以后也没提这件事。

    3.天就这样黑了

    在那样的夜晚,他完全可以把车停在自己家门口,等天亮再去公司,老婆已经给他某种暗示,他倍感欣慰。他还伸手摸了一下老婆的后背,老婆也没反抗。一切都很顺利。他却一反常态,在老婆下车以后,大声告诉她:他先把车开到公司再回家。老婆在楼下站好半天,有路灯有反光镜,这些他都看得清清楚楚,可他还是把车开走了。

    回来的路上,他感到莫名其妙的兴奋,身上的血液在咕嘟咕嘟冒气泡,整个人快被烤化了,身上的毛孔又圆又大。他刚觉察到什么,那匹马就出现了,他看得清清楚楚,那是从大地深处窜出的一匹神骏,不是奔跑而是上升,一下子出现在黑夜里,黑暗不是别的,而是处于天地之间的一片开阔地带,在那个地带里,除了日月的光就算马了,连星辰也无法穿越,星辰就像牧草里飞动的萤火。

    在那样的夜晚,在一切消失之后,马静悄悄来到他身边,他身上的骨头咝咝燃烧,血液泛起泡沫;他整个人就像海子里的水,他沉醉于某种感觉,他甚至没注意到马是什么时候离开的。这些都不重要了。他回到家里,走进卧室,从毛毯里摸到老婆的身体,紧紧抱在怀里,那是个细致而狂热的过程,他告诉老婆:“你是马驮来的。”整整一个晚上,他反复不断说这句话,老婆就把它记住了,很快变成她身体的一个秘密装置,只要丈夫说她是马驮来的,她就激动,就有那种感觉。

    他就这样变成了热爱老婆的人,老婆很快就有了身孕。医生提醒他们:那种事要停一停。在漫长的十个月当中,丈夫再也不能说那句激动人心的话了。

    无论出车还是在市内,司机总是留着神。那匹感觉中的神马从大地深处飞蹿而出,静悄悄立在他身边;它的形象和神态从来没有这么清晰过,连马身上的血液流动的声音都能听得见,那是一条宽阔平稳的大河,几乎动都不动,却处于不可抗拒的奔流之中。

    那正好是孕期的关键时刻,老婆饭量大得惊人,一天要吃好几顿,顿顿吃肉,牛肉羊肉,还有奶。老婆异想天开,非要喝马奶。婴儿已经在肚子里伸胳膊伸腿了,新鲜马奶灌下去,小家伙一下子安静下来。老婆高兴坏了,小宝宝喝奶呢。那种甜蜜的吮奶声从孕妇高高的肚皮里传出来,说不清是用嘴巴还是用整个身体。老婆看过不少这方面的书,一口咬定是脐带,婴儿通过脐带吸取营养,老婆告诉丈夫:“就像一根皮管子。”丈夫很喜欢这种比喻,丈夫常常用皮管子给汽车加油,油料纯不纯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临产期很快就到了,丈夫给医院里的熟人打过招呼,车队对他也很照顾,不让他跑长途,开出租的哥儿们有传呼,随叫随到。老婆酷爱电影电视,那些生孩子的镜头反复不断出现在她眼前,她不停地问丈夫:我会不会跟她们一样撕心裂肺觅死觅活。丈夫安慰她,生孩子很容易,跟鸡下蛋一样叫两声就没事了。老婆大叫:“你就这样糊弄我,那是女人的一道鬼门关。”

    “你跟她们不一样,你是骏马驮来的。”

    “我喜欢那匹马,真的,好像那天我才嫁给你似的。”

    老婆是两年前坐桑塔纳出嫁的,整整十八辆小车,浩浩荡荡穿城而过;小城时兴这个。

    老婆告诉丈夫:“桑塔纳也好,奔驰也好,都不能拉走女人高贵的心。”

    “一匹马竟然能让女人真正地出嫁。”

    “因为马高贵,只有马才能与女人的美相匹配。”

    老婆猛地抱往丈夫:“我要生一匹马,一匹活蹦乱跳的儿马。”

    儿马都要提前的,他们没这个经验。预产期的前一礼拜,他们一点也没防备,公公婆婆以及娘家的人都没防备,娃娃要落地了。深更半夜,屋里只有他们两口子,老婆突然叫起来,楼道显得那么空旷。邻居来帮忙,单元里生过孩子的女人都来帮忙,送医院已经来不及了。

    婴儿来势凶猛,挤破羊水,攥住脐带往外冲,那势头就像疾驰如飞的奔马。老婆啊啊大叫:“这小坏蛋!这小坏蛋!快呀!”

    丈夫惊慌失措,稍一冷静便打电话叫车,哥儿们的出租车眨眼就到,拉来了医生。医生说:“没事没事,让她叫,不叫才怕人呢。”天快亮时女人又叫起来。医生告诉丈夫:“这回是真的,你必须离开一会儿。”丈夫看看医生和一帮女人,开出租车的哥儿们把他拉下楼。

    出租车就在楼底下,他们钻进去,抽烟。出租车司机是个毛头小伙子,不知该怎样安慰朋友。朋友脸色煞白,不停地往楼上看。女人的叫声惨烈而嘹亮,完全跟电影里的镜头一样。

    丈夫抱住头说:“我受不了啦。”

    另一种比女人惨叫更响亮的声音从郊野传来,丈夫松开手,伸长脖子,耳朵像劲风中的草叶一下子直起来:那是马群在原野上嘶鸣,那湿漉漉的悠扬的马鸣一声接一声,穿越黑夜,直抵苍空。接着是一声婴儿的爆响,又响又亮,女人的声音完全消失了,婴儿和骏马的叫声浑然一体,悠长而飘逸。

    丈夫站在车外,满脸泪水,烟头一直烧过手指,烧到过滤嘴上,烟蒂坠落。他静悄悄地站着,一动不动。这回,从大地深处窜出的是一匹儿马:雄壮、飘逸而高贵。

    原载《人民文学》1996年第9期

    点评

    风景如画的果子沟,骤雨般的马蹄声,牧草深处马群的嘶鸣,苍穹里一动不动的兀鹰,草原上蓝色的空气……新疆的人文环境和自然地理孕育了其独有的内陆文化,这对生长于或长久安驻此地的作家的审美意识构成了巨大的影响。这篇小说就是以诗意而唯美的语言,描写奔马超凡脱俗的形象、气质、力感和美感,给人以极大的心灵震撼。

    无论是“我”开车与骏马并驾齐驱,企图与其一争高下,并最终败下阵来,还是妻子对一匹红马的痴迷及对马的怀想中怀孕生子,都侧重表达的是一种超拔的气场,一种独有的精神。这种气场和精神是为亚洲东部大陆所没有的,它只能蕴储于西域腹地,借助“奔马”这种精灵得到淋漓尽致的展现。那些疾驰如飞的奔马,雄壮、高贵、飘逸,是美的精灵,是力量的化身,是夜空的闪电,是从大地深处奔来的使者。书写这样的形象,表达这样的精神,再现这样的气场,在中国新生代小说家群体中,红柯的写作姿态是独一无二的。他给1990年代深陷欲望化、私语化写作的当代文坛带来了一股深厚、绵远而又神奇的审美风范。

    海德格尔曾说:“语言本身在根本意义上是诗……诗在语言中产生,因为语言保存了诗意的原初本性。”是的,语言不仅是思想的外衣,也是审美的本体。这篇小说的语言,外显风骨,内聚伟力,字里行间始终播散着一种张力,特别是通过对通感、比喻等修辞的大量运用,使得词对物的表达常能回归最原初的经验。因此,这种超出逻辑和日常的语言是一种诗意言说,富有诗的质地,是未受形而上学污染的天人合一的大地语言。它生自新疆的山川大地,是最为纯粹的未被雕饰的自然语言,周身闪烁着神性的光辉,瞬间照亮了存在的家园。语言是有界限的,语言达不到的地方,思想保持沉默,而一流的小说家能否对那“沉默”的部分发言,则是考量其写作优劣成败的重要标准之一。阅读红柯的作品,我们不是在读文字,而是在阅语言,读思想“沉默”的部分,读那审美被遮蔽的部分,并因其“写与读”的默契和接受的豁然开朗而获得精神的愉悦。

    (张元珂)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