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轻时候的女朋友-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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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王东生晚上的节目也是玩电脑游戏,他比话杰幸运的是他有一台破电脑,放在寝室里天天轰炸我的耳朵。但我总是原谅他,因为他也找不到女孩儿。他经常玩的是《三角洲》和《Quake》,都是些杀人游戏。寝室里经常轰轰轰的,很热闹。每一次他玩好游戏都很兴奋,兴奋的一个标志是他要上厕所。这个我是理解的,中学的时候他就有这个毛病。那时候他特别喜欢看书,也很喜欢书,看到书就莫名的兴奋。到了图书馆之后就对我说:“我去上上厕所就来。”

    但是那个晚上发生的事情,我觉得他有点问题。

    这一天我在经过了必修课选修课图书馆和录像厅之后回到了寝室。充实的生活总是令人高兴,心情也很好,我准备一边哼着小调一边刷牙洗脸洗脚大便睡觉。

    我大嘴啦啦地把我的这些计划公布于众。我说:“我要刷牙啦,然后洗脚啦,然后大便啦。”结果在我拿起牙刷杯子的时候王东生一溜烟跑进了卫生间。我突然意识到我的大便坑位被霸占了,计划中的事情就会被完全搞乱,下意识地问:“东生,你也要大便啊?”

    “嗯。”王东生非常肯定地说。

    “我不是说过了我马上要大便吗?”我有点不知所措。当你的计划被打乱的时候总是有这样的情绪。而且我的问题在于,在人家刚刚大便过的马桶上我实在没心思大便。

    “你这么说来我现在就不能大便了吗?”他反问我,就像大便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

    这种反问是王东生向来的作风,或者说,是他的style。我想了一想。真是觉得莫名其妙。因为我这么说并非是不准他大便。你知道,屁眼是长在他屁股上面的,那是个半径约在一厘米左右的洞(我估计有伸缩的可能),括约肌支持这个洞进行大便。所以除非我捅他的肛门或者叫屁眼,不然很难阻止他(进行大便)。我觉得是我先说大便的,所以王东生假如要大便的话也得先跟我通口气。想到了这一点,我就有点光火了。于是我把刷牙的声音提高很多,同时还哼出一些摇滚歌曲来——我猜这样能破坏他的大便心情,使他的这个活动不那么顺畅,我的目的也在于此。

    后来我听了些流行的歌曲,不打算大便打算睡觉了。王东生突然爬到我的床上:“方才不好意思啊。”

    “哦哦。没什么。”

    “因为我当时的确有大便的需要。”

    “可你应该事先告诉我啊,不要让我想不通啊。”我丧气地说。

    “嗯,是我不好啊,兄弟。”

    “假如你也有女人的需要呢?”我把这个事情扯个远。

    “什么啊?”

    “而那个女人是我女朋友呢?”我一本正经地问。

    “这怎么一样呢?”

    原来是不一样的。我心想。我正担心王东生也要跟我争我的女孩儿呢。因为李悦说王东生找过她。这件事情不得不让我提防。

    这件事情是这样的,王东生因为很帅,经常被我用来比较。我说:“那次把我介绍给你认识的那个人就是王东生,很帅吧。”本来这样一句话我每天只说一遍,后来一天要说两遍,使得李悦看上去很不耐烦。有这样一天,李悦穿着红颜色带帽子的外套,下边是很瘦的蓝颜色牛仔裤,裤脚完整地翻起来,翻起来的裤脚以下是一双很闪亮的粉红颜色小皮鞋。她噘起嘴跟我说:“你不要老垂头丧气的,我喜欢你啊。”

    然后我很吃惊,问道:“这是真的吗?”

    我突然之间又看到她的脸很白,除了嘴有点大之外,都挺顺眼的。关键是,她能给我带来很大的快乐。见到她的人我就觉得快乐,看到她微笑我就更快乐,她的眉宇之间,她的走路姿势都让我越来越顺眼,我想这就够了。但是她又说:“王东生倒是蛮帅的,还真的来找过我呢。”说完又要笑,说是跟我闹着玩的,就是更帅的人来找她李悦她也不会看上一眼——谁叫她李悦已经有人了呢?

    不管她怎么说,我心里都没底。有时候我老觉得自己心里挺虚的。我其实不知道王东生到底是怎么想的,为我介绍了一个女孩儿而自己却恰好失恋了。但我不会去问他这种无聊的问题。

    现在要提到这个李悦了,我要好好说一说她。其实她是个小太妹,初中的时候还跟别人经常出来混的——其实大学里还是跟别人出来混的,只是除了到外面混之外还经常到图书馆里混,说是喜欢一个叫作鬼子的作家,到那里找文学杂志看他的小说,顺便也看到了鬼子的照片。看完之后发现原来鬼子不过尔尔,只是留了一点头发。所以她既不喜欢鬼子的小说也不喜欢鬼子的卖相,只喜欢鬼子这个名字。她会跟着一帮姐妹出来勾搭男人,被她勾到的第一个男人就是我,(据她说还是最后一个男人,这“第一个男人”也是她说的,但是我不怎么相信。除了不相信,我也不打算怀疑,那对我一点好处也没有。)我们的认识很有点戏剧化,更让我觉得戏剧化的是,李悦原来会抽烟。第一次看到她抽烟真是让我毛骨悚然。这个现象说明我还很嫩,不知道爱赶时髦的年轻人喜欢玩的把戏。

    王东生说,虽然他很帅,但是他看到漂亮的女孩子时,脑子里总会有一个念头闪过。

    我插嘴说:“是不是想要霸占人家啊?”

    他说不是,不是这样的。他想的是:我他妈的配不上她。

    王东生说,有了这样一个合乎时宜的念头,就不会再产生更多的念头。

    我觉得,李悦虽然不是那种特别标致的女人(比如说,我总是嫌她的嘴巴太大),但马马虎虎也蛮迷人的,对我也不错。她的优点是:眼睛分得很开,睫毛的形状很不错。此外,她的小屁股很有弹性。这倒绝不是我吹的,因为后来我摸到过了。

    这件事情至今还是个很美好的回忆,是我第一次摸到了女孩子的屁股。李悦那天穿一条白色的牛仔裤,当时很流行的那种。穿上了这种款式的牛仔裤,牛仔裤就把她的小屁股包得紧紧的,上身是漂亮的衬衫——也可能是T恤,这个我已经忘记了。

    那次是我跟她看完了电影以后(我还记得看的是什么电影,是道格拉斯主演的《生日历险》,非常精彩的一部外国片子),时间已然不早,就打算回学校。我和她站在车站上等车,虽然夏天马上就要来临,风吹得还是有点冷。我和她仰起头来看站牌的时候,由于她的个子比我矮多了,所以她的头顶在了我的下巴上。我闻到了香味,这种香味跟我妈妈经常用的三星蚊香很类似,觉得很熟悉,感慨也多了起来,忍不住重重闻了一口气。顿时我觉得我是很爱眼前这个在我下巴下的女人的(其实我早就发现了),就这样想了一会儿,我在她的头发上吻了一口。她马上仰起头来,眼神露出渴望之情。我本能地凑上去,马上就跟她接吻了。我吻她的时候,她把她的舌头伸到我的嘴巴里面,这个舌头像肠子一样柔软,一直伸到我的喉咙口,弄得我怪痒痒的。说实话,她的舌头也真够长的。

    她除了舌头长之外,鼻梁也很高。这个女人的长相我是越来越满意,后来我惊讶地发现,她的嘴巴变小了。在我眼里,这个女人日趋完美。所以我就按着王东生的想法:虽然我也不是很差,但我他妈的配不上她。

    所以我问她:“小李悦啊,你喜欢我什么啊?”

    她说:“喜欢你的长头发。”

    “长头发是人人都可以留出来的。”

    “那我喜欢你的小眼睛。”

    这更让我莫名其妙了。长头发是我留出来的,小眼睛是我妈生出来的。所以喜欢我长头发算是喜欢我,喜欢我小眼睛还不如喜欢我的妈呢。后来李悦就主动把脑袋贴在了我的胸口。到了这一步,我觉得再问什么都很多余,不如再亲亲她吧。

    那个晚上回来我又失眠了,其实那时候我已经有好一阵子没有失眠了——道格拉斯别高兴,不是因为你演的片子好看我才失眠的,失眠是因为李悦。而且我恋爱了,恋爱的一部分是花钱,恋爱的另一部分就是失眠。我满脑子在想象李悦,想她为什么喜欢我。我看了看王东生睡熟的脸,觉得平时一直很帅的他也不过如此,嘴巴翘起来就像猪嘴巴一样。虽然我还没有王东生帅,但是李悦真的喜欢的话,我还能抱怨什么呢?

    失眠以后我在上课的时候不停地睡觉。我把脸贴在桌子上,就跟在图书馆里面我把脸贴到书上是一样的。不同的是,图书馆里的书很厚,贴得很舒服。上课时我都懒得带书,就是带了书,那些教科书也很薄,贴上去不怎么舒服。图书馆里我可以把脸贴到潘向黎的小说上去,上课的时候我贴在某一位哲学家上。课桌上到处都是马克思或者柏拉图的话,那是别人作弊以后留下的痕迹。像我们文科考试最怕背那个谁谁说的话。老师就看到我睡觉而自己不能睡觉,一定看我不顺眼。但这也没有办法,谁叫我真的发困呢?

    也许是因为老是在课堂上睡觉,我的脸正在变得瘦长,两边开始不对称。我更喜欢把自己的右脸贴在课桌上,所以到后来我的右脸越来越消瘦,左脸还维持原样,这让我的脑袋变成了一个奇怪的几何形状——左边是一个半椭圆,右边是一个直角三角形——其实变化没那么大,但我老觉得自己的右半个脸是一个三角形。这可能是我的幻觉,而且我从来都觉得自己长相不好,这让我的胆子变得很大,因为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王东生长相比我好一点,但是他的胆子比我要小,他就是穿鞋的。

    比如说,他不会两只脚穿两只不同颜色的袜子。而我会,我乐意这样。我双脚一直穿不同袜子,但可能你也一直没有发现,因为你不曾注意。假如你注意了的话,一定会发现。假如你不注意李悦,你不会发现她的好;假如你不注意这个世界,你不会发现这个世界的美妙。注意成为一串钥匙,能让你不断发现。歌手张楚在歌中唱着:“这个城市很脏。”但这句话只有环卫工人才深有体会。

    那时候难看的我和不难看的王东生还经常在一起吃饭,有一次我就把张楚的这句话复述给王东生听。他听完就把手中的饭一股脑儿摁倒在饭桌上——他也没跟谁吵架,看出来他只是很想发泄,他想让这个世界更脏。

    这可不是一个正在恋爱的人的所作所为。假如王东生恋爱了,他决不会这么干。我想。我看看王东生,他也看看我。

    “你说的那句话是谁唱的啊?”

    “张楚啊。”我觉得莫名其妙极了。

    “噢,对,是他。”

    “他怎么了?”我着急地问,怀疑是不是张楚欠了他钱。

    “他啊,张楚啊,就是唱那个‘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的那个人呀。”

    “噢,对。”其实我还挺喜欢那首歌,跟李悦在一起的时候还会经常哼唱。这首歌的美妙歌词足以表达我内心的欢愉。

    “我在恋爱吗?我有过恋爱吗?”他有点醉了。用手指指着自己。王东生约我晚上去喝酒,他请的客,买了不少菜,还有水果。

    “我发现我二十岁了,这是我在上课的时候发现的。”他向我吐露心声了,“一个人到了二十岁该有点意义了吧。”

    “其实我也发现了,我是在刚刚大便的时候发现的。”我说,以迎合他的心情。

    “二十岁,我还没有好好喜欢过一个女孩儿,像是一个孩子一样。没劲。”

    “不近女色倒是可以长寿的啊。”我嘻嘻哈哈。

    “谁要长寿啊?我只是想快乐一点活着。碍着谁了吗?”

    “你觉得怎么会快乐呢?”

    “我也不知道,最近做什么都没有兴趣,我觉得什么都没有意义了。真的。”王东生说,“今天是来毁尸的。”他从口袋里摸了一会儿,摸出一个水晶苹果。

    “知道这水晶苹果象征什么吗?”他看我迷惘的脸,就自己解答,“是爱情啊。”

    “梅子送的?”

    “连这个你都知道啊?哥们儿你真了解我,来,干一杯。”

    我喝了一口之后,发现王东生没有喝,而是在看那个水晶苹果,简直很凄惨。他有点触景生情。后门的拉二胡的兄弟真该来拉几个小曲,咿哩啊啦的衬托出一点气氛也好。

    他突然说:“数一二三,然后就溜走。”我跟他数了一二三就挪起屁股跑掉了。正在此时我听到玻璃碎了的声音,转身一看王东生把水晶苹果砸在了饭桌上。比我跑起来还快。跑出了吃饭的地方,我们就安全了。我们今天不想跟猪大妹闹。我还喝了很多的醋,一定要喝得她血本无归。谁让她上次赚了我呢。

    “你是真的在爱吗?”他后来又莫名其妙问起我来。

    我愣了一会儿,说:“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呢?”

    “只要你为她流了眼泪就算是真正地爱她啦。”王东生的脸上笑着流泪了。说这句话的时候,我认为他的声音很成熟,像八月份的无花果。他的语调很摇滚,像崔健的歌。王东生唱起歌来:

    昨晚我喝了许多酒

    听见我的生命烧着了

    就这么呲呲地烧着了

    就快要烧光了

    “谁的歌啊?”我问他,虽然他唱得不好,歌词倒蛮有意思的。是种豁得出去的歌词。

    “《妈妈,我……》,朴树的。”

    “哦,是吗?”我知道朴树的,是从李悦那里听来的。“有点帅的,唱摇滚的。”我自言自语。

    “不是不是,别的他也唱。像《召唤》《那些花儿》,都是很抒情的。我喜欢啊。”

    我若有所思,低着头搀扶着他准备回我们的宿舍。

    妈妈,我恶心,

    在他们的世界,

    生活是这么旧,

    让我总不快乐。

    后来我睡了,王东生大概也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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