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珀·李作品集-守望之心(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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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坐进车里时,头重重地撞在了车顶上。“该死的!他们为什么不把这玩意儿造得高一些,方便人上车?”她揉揉前额,直至回过神来。

    “没事吧,亲爱的?”

    “没事。我很好。”

    亨利轻轻关上车门,走到另一边,坐进她旁边的位子。“在城市里生活得太久啦,”他说,“你在那儿从来没坐过轿车,对吗?”

    “没有。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把车顶削减至一英尺高了。明年我们就得趴着坐车了。”

    “用大炮发射出去,”亨利说,“从梅科姆射到莫比尔,三分钟。”

    “我只要一辆四四方方的老别克车就满足了。记得那车吗?座位离地面至少有五英尺。”

    亨利说:“记得有一次杰姆从车里摔出去吗?”

    她大笑起来。“他那把柄被我抓了好几个星期——谁在去巴克湾的途中从车上摔下来,谁就是缩头乌龟。”

    依稀记得,以前阿迪克斯有一辆帆布顶的老式敞篷轿车。一次,他载着杰姆、亨利和琼·露易丝去游泳,路上,车子颠过一个特别糟糕的土包,把杰姆扔出了车外。阿迪克斯继续没事一般地往前开,直至他们抵达巴克湾为止,因为琼·露易丝故意不提醒父亲杰姆不见了,并抓着亨利的手指往后扳,不让他开口。他们到达溪边时,阿迪克斯转过身,欢呼:“集体下车!”笑容在他脸上凝固了:“杰姆呢?”琼·露易丝说,他应该马上就到。当杰姆喘着气出现时,他因被迫全速飞奔而大汗淋漓、满身污垢,直接从他们身边冲了过去,和衣跳进溪里。几秒钟后,一张杀气重重的脸浮出水面,喊道:“过来啊,斯库特!来较量较量啊,汉克!”他们接受了他的挑战,琼·露易丝一度以为杰姆会掐死她,但最终他还是放了她一马——阿迪克斯在场。

    “他们在巴克湾上建了一家刨削木材的加工厂,”亨利说,“现在那儿不能游泳了。”

    亨利把车驶到精而美小吃店前,按了按喇叭。“请给我们两套调酒用的杯子、冰块和苏打水,比尔。”他对出来招呼他们的年轻人说。

    在梅科姆镇,有两种人:喝酒的和不喝酒的。喝酒的人,他们会走到车库后面,拿出一品脱酒,一饮而尽;不喝酒的人,在夜色的掩护下,到精而美小吃店,索要调酒用的杯子、冰块和苏打水——从未听说有人在家或和邻居一起在饭前或饭后小酌一两杯的。那属于喝群酒。那些喝群酒的人多半不是高贵的出身,而在梅科姆镇,没有人认为自己不是高贵的出身,所以不存在集体式的喝酒。

    “把我那杯调得淡一些,亲爱的,”她说,“只要给水上点颜色就好。”

    “你还没学会喝酒吗?”亨利说。他把手伸到椅子下,拿出一瓶棕褐色的施格兰七冠威士忌。

    “烈酒不行。”她说。

    亨利给她纸杯里的水加了点颜色。他为自己倒了豪迈的一杯,用手指搅拌,把瓶子夹在两膝之间,重新盖上盖子。他把酒塞到座椅下,发动汽车。

    “我们出发啦。”他说。

    汽车轮胎在柏油路面上发出嗡嗡声,令她昏昏欲睡。她最喜欢亨利·克林顿的一点是,在她不想说话时,他让她保持沉默。她不必费神取悦他。

    当她处于这种状态时,亨利从不对她纠缠不休。他的态度属于阿斯奎斯自由派[1],并且他知道她对他的耐心心怀感激。她不晓得他这个优点是从她父亲身上学来的。“放轻松,孩子,”阿迪克斯有一次告诉他,“不要逼她。让她照她自己的速度走。逼她的话,她会比全县所有的骡子都更难相处。”平日里,阿迪克斯几乎从不评价自己的女儿。

    亨利·克林顿在大学法学院的同班同学皆是聪明而缺乏幽默感的年轻人,个个身经百战。竞争异常激烈,但亨利习惯了刻苦用功。虽然他能跟得上并成绩优异,但他在实际应用方面却不甚通达。阿迪克斯·芬奇的话没错,大学唯一使亨利受益的地方是让他和亚拉巴马未来的政客、煽动家和活动家们结为朋友。唯有到实际操作时,人们才开始对法律是怎么回事略知一二。例如,亚拉巴马和普通法的诉讼程序,这一科目本质上如此虚无缥缈,以至于亨利只能靠死记硬背课本才及格。教这门课的是个满腔怨愤的矮个子男人,是全校唯一一个有胆量尝试教这门课的老师,连他自己也没有完全领悟这门课的门道,不能融汇贯通。“克林顿先生,”当亨利斗胆质询一次格外含糊不清的测验时,他说,“你可以一直写,写到世界末日,那与我无关,但假如你的答案和我的答案不一致,那就是错的。错的,先生。”难怪在他们刚开始一起共事时,当阿迪克斯说,“诉讼不过是把你想说的话写在纸上”时,亨利一头雾水。阿迪克斯耐心、不露声色地把他的经验技巧(亨利平日已对这些经验技巧耳闻目睹,有所了解)悉数传授给了亨利,但亨利有时会很疑惑,他是否要等到阿迪克斯的年纪才能对法律驾轻就熟。汤姆,汤姆,烟囱清扫工的儿子。是那件陈年的财物寄托案吗?不,是首例埋藏物案:所有权继续有效,除真正的主人以外,任何新来者不得占为己有。那个男孩捡到了一枚胸针。他低头看看琼·露易丝。她在打盹。

    他是琼·露易丝真正的主人,这一点他了然于心,从她朝他扔石头的时候起就是,一直都是——当她玩火药险些把自己的脑袋炸飞时;当她从后面跳起来扑到他身上,以一个肩下握颈的摔跤动作把他擒住,逼他说出“饶命”时;当她有一年夏天生病,神志不清,嚷着要找他、杰姆和迪尔时——亨利不知道迪尔人在何处。琼·露易丝大概知道,他们一直都有联系。

    “亲爱的,迪尔现在在哪里?”

    琼·露易丝睁开眼。“我上次听说他的行踪时,他在意大利。”

    她一时间思绪翻飞。查尔斯·贝克·哈里斯。迪尔,她的知心好友。她打了个哈欠,望着车头蚕食公路上的那道白线。“我们到哪儿了?”

    “还有十英里。”

    她说:“已经能感觉到那条河了。”

    “你肯定有一半鳄鱼的体质,”亨利说,“我就感觉不到。”

    “‘两个脚趾的汤姆’,还在那附近吗?”

    哪里有河,“两个脚趾的汤姆”就在哪里落脚。他是个天才:他在梅科姆底下挖地道,夜里吃人们养的鸡;有一次,他被人从迪莫波利斯追踪到滕萨斯。他的岁数和梅科姆县一样大。

    “今晚我们也许会见到他。”

    “你怎么想起迪尔来了?”她问。

    “我不知道。就是想起了他。”

    “你向来不喜欢他,不是吗?”

    亨利微笑着。“我嫉妒他。他可以整个夏天尽情地与你和杰姆在一起,而我必须在走读学校放假后回家。家里没有一起嬉闹的伙伴。”

    她没说话。时间停止,变向,悠悠地倒转。不知怎么的,那时,永远是夏天。汉克住在他妈妈那儿,不能来,杰姆只能凑合着找妹妹做玩伴。长日漫漫,杰姆十一岁,就是一个老套路:

    他们在睡觉的门廊上,那是全屋最凉快的地方。从五月初至九月底,他们每晚都睡在那儿。从破晓起就躺在小床上看书的杰姆,冷不丁儿把一本橄榄球杂志戳到她面前,指着一张照片说:“这是谁,斯库特?”

    “约翰尼·麦克·布朗。我们来玩演戏吧。”

    杰姆朝她抖抖那页杂志。“那么这个人是谁?”

    “你。”她说。

    “行。去叫迪尔吧。”

    迪尔不必叫。雷切尔小姐的花园里,卷心菜轻摇,房子后面的篱笆嘎吱作响,迪尔就在那儿与他们相聚。迪尔与众不同,因为他来自密西西比的默里迪恩,精通人情世故。他每年夏天都住在梅科姆镇他大姨妈家,就在芬奇家隔壁。他个子不高,身形魁梧,头发像团棉花,长了一张天使面孔,人却似白鼬般狡猾机灵。琼·露易丝比他小一岁,却比他高一个头。

    “嘿,”迪尔说,“我们今天演《人猿泰山》吧。我来演泰山。”

    “你不能演泰山。”杰姆说。

    “我演简。”她说。

    “哎,我可不想再演那头猿了,”迪尔说,“我每次都只能演猿猴。”

    “那么,你想要演简吗?”杰姆问。他伸了个懒腰,穿上裤子说:“我们演汤姆·斯威夫特吧。我演汤姆。”

    “我演内德,”迪尔和她异口同声地说。“不,你不行。”她对迪尔说。

    迪尔的脸红了。“斯库特,你每次都非要挑第二好的不可。我从来没演过第二好的。”

    “你想怎么着?”她客气地问,攥紧双拳。

    杰姆说:“你可以演达蒙先生,迪尔。他一直都那么风趣滑稽,他最终救了所有的人。你知道,他总是保佑一切。”

    “保佑我的保险单。”迪尔说,用大拇指钩住假想的吊裤带,“哦,好吧。”

    “演哪一部呢?”杰姆问,“他的海上机场还是他的飞行器?”

    “那些我都演烦了,”她说,“我们自己编一部吧。”

    “行。斯库特,你演内德·牛顿。迪尔,你演达蒙先生。好,有一天,汤姆在他的实验室研制一台能透视砖墙的仪器,有个人走进来说:‘斯威夫特先生吗?’我演汤姆,所以我说:‘有事吗,先生?’”

    “没有东西能透视砖墙。”迪尔说。

    “这台仪器可以。反正,有个人走进来说:‘斯威夫特先生吗?’”

    “杰姆,”她说,“要安排这个角色的话,我们需要再找一个人。要我跑去把贝内特叫来吗?”

    “不用,这个人的戏不长,所以我只要口述他的部分就行了。故事总要有个开头,斯库特——”

    此人的戏份是,通知年轻的发明家,一位才学非凡的教授在比属刚果失踪了三十年,是该有人设法把他找出来了。自然,他是来寻求汤姆·斯威夫特和他朋友的协助,汤姆赶紧抓住了这个探险的机会。

    三人登上“他的飞行器”,那是许久以前他们用宽阔的木板搭建的,钉在楝树最粗重的枝条间。

    “这上面热惨了,”迪尔说,“呼——呼——呼。”

    “什么?”杰姆说。

    “我说这上面离太阳那么近,热惨了。保佑我的长袖内衣。”

    “你不能那么讲,迪尔。你飞得越高越凉快。”

    “我推测是越热。”

    “哎呀,不对。越高越冷,因为空气变得稀薄了。斯库特,该你了,你说:‘汤姆,我们去哪里?’”

    “我以为我们要去比利时。”迪尔说。

    “你得说‘我们去哪里’,因为那人告诉了我,他没有告诉你们,而我还没告诉你们,明白吗?”

    他们明白了。

    杰姆说明了他们的任务,迪尔讲:“既然他失踪了那么久,他们怎么知道他还活着?”

    杰姆说:“这人讲,他收到从黄金海岸发来的信号,威金斯教授——”

    “假如他都和他取得了联系,怎么可能找不着他?”她说。

    “因为他落到了一个杳无踪迹的部族手里,这个部落割取敌人首级作为战利品。”杰姆没有理会她,自顾自地继续说道,“内德,你有带X射线瞄准的步枪吗?现在你说有。”

    她说:“有,汤姆。”

    “达蒙先生,你给飞行器储备了足够的供给吗?达蒙先生!”

    迪尔身子一震,回过神来。“保佑我的擀面杖,汤姆。是的,长官!呼——呼——呼!”

    他们在开普敦郊外做了一个三点式着陆,她告诉杰姆,他已经十分钟没给她任何台词了,假如他不给她台词,她就不再演下去了。

    “行。斯库特,你说:‘汤姆,刻不容缓。我们直奔丛林吧。’”

    她说了。

    他们绕着后院行进,披荆斩棘,偶尔停下,射杀一头走失的大象,或与一个食人族部落搏斗。杰姆领路。有时他高喊“退后”,他们便卧倒,伏在温热的沙地上。一次,他从维多利亚瀑布中救出达蒙先生,而她站在一旁,闷闷不乐,因为她唯一的工作就是拉住绑着杰姆的绳子。

    不久,杰姆又吼道:“我们快到啦,加油啊。”

    他们向前朝车库冲去,假装那是一个割人头村。杰姆跪了下来,装作是个持蛇的游医。

    “你在做什么?”她问。

    “嘘!在献祭。”

    “你看上去痛苦不堪,”迪尔说,“什么是献祭?”

    “你用献祭,让割人头的人不能靠近你。瞧,他们在那儿!”杰姆发出低沉的嗡嗡声,说着类似“布加——布加——布加”的话,车库里人头攒动,全是野蛮人。

    迪尔用一种很恶心的方式一翻白眼,直挺挺倒在地上。

    “他们给达蒙先生施了法!”杰姆叫道。

    他们抬起僵硬得像根灯柱的迪尔,走到太阳下。他们收集无花果叶,一片接一片地把迪尔从头盖到脚。

    “你觉得这有用吗,汤姆?”她说。

    “也许吧。还看不出来。达蒙先生?达蒙先生,醒醒!”杰姆敲着他的脑袋。

    迪尔坐了起来,无花果叶散了一地。“好啦,住手,杰姆·芬奇,”他说,然后继续摆出四肢张开的姿势,“我在这儿待不了太久了。天越来越热。”

    杰姆像罗马教皇一样神秘兮兮地用手拂过迪尔的头,说:“瞧,内德,他醒了。”

    迪尔的眼皮颤动着睁开了。他站起身,踉踉跄跄地绕着院子边走边嘟囔着:“我这是在哪里?”

    “就在这里,迪尔。”她说,有几分警觉。

    杰姆绷着脸说:“你知道那不对。你应该说:‘达蒙先生,你在比属刚果迷了路,中了符咒。我是内德,这是汤姆。’”

    “我们也迷路了?”迪尔说。

    “在你中咒期间我们一直找不到路,但现在我们找到了,”杰姆说,“威金斯教授被绑在那儿一间茅舍里的木桩上,我们得把他救出来——”

    据她所知,威金斯教授仍被绑在木桩上。卡波妮从后门探出头,破除了每个人身上的符咒,她尖声喊道:“你们要柠檬水吗?十点半啦。你们大家最好来喝点儿,不然那日头会把你们活烤了!”

    卡波妮把三个玻璃杯和满满一大罐柠檬水摆在门内的后廊上,这么安放是为了确保他们能在阴凉处至少待五分钟。上午十点左右的柠檬水是夏日每天都会有的。他们各灌下三杯,发现上午剩余的时光没事可干了。

    “想去多布斯牧场吗?”迪尔问。

    不想。

    “我们来做风筝怎么样?”她说,“我们可以向卡波妮要一点面粉……”

    “夏天不能放风筝,”杰姆说,“没有一丝流动的空气。”

    后廊上的温度计显示三十三度,车库在远处闪着朦胧的微光,两棵成对的参天楝树静如死水。

    “我有主意啦,”迪尔说,“我们来办一个奋兴布道会吧。”

    三人面面相觑。这不是空穴来风。

    梅科姆镇的三伏天意味着至少有一场奋兴布道会,而那个星期正有一场在进行中。那是镇上三个教会——循道宗会、浸礼会和长老会——的习俗,三个教会的教徒集合起来统一聆听一位客座牧师的布道,但偶尔,当三个教会无法就传道士的人选或薪水达成一致时,每个教区会各自举行自己的奋兴布道会,公开邀请大家参加,因此,有时,全镇人会因此有三周精神重新觉醒。奋兴期是一段斗争期:与罪孽斗争,与可口可乐斗争,与电影斗争,与周日的打猎斗争;与年轻女性越来越多涂脂抹粉、当众抽烟的趋势斗争;与喝威士忌斗争——每年夏天起码有五十个小孩走到圣坛上,发誓他们在二十一岁前决不喝酒、抽烟或诅咒。那些东西太含糊了,琼·露易丝从来没搞清楚是与什么东西做斗争,只不过也无需对此发什么誓就是了。同时这也是镇上妇人间的斗争,看谁为那位福音传道士布置的餐桌最漂亮。梅科姆镇的长驻牧师也能享受一周免费的餐点,故而在心存不敬的居民区,有人颇有微词,说当地的神职人员故意怂恿他们的教会分开举办仪式,借此多赚两个星期的谢礼。不过,这并不属实。

    那一周,连续三晚,杰姆、迪尔和她坐在浸礼会教堂(这次的主办方是浸礼会)的儿童区,谛听詹姆斯·爱德华·穆尔黑德牧师大人的训导,他是一位来自佐治亚北部的知名演讲人,至少他们听说是这样。在他所讲的内容里,他们唯一听懂的是他对地狱的见解。对她来说,地狱是并将永远是一片火海,面积恰好与亚拉巴马州的梅科姆县一样大,四周有二百英尺高的砖砌围墙。有罪的人被撒旦叉起,抛过这堵墙,他们在某种液体硫黄的汤汁里煨煮,穿越永生。

    穆尔黑德牧师大人个子很高,神情哀伤,驼背,喜欢给他的布道起吓人的标题。(假如你在街上遇到耶稣,你会同他讲话吗?穆尔黑德牧师大人认为,即使你想讲,恐怕也讲不了,因为耶稣可能说的是阿拉米语[2]。)他布道的第二晚,主题是“罪恶的报应”。当时,镇上的电影院正在放映一部同名电影(十六岁以下的人不准入内),梅科姆人以为穆尔黑德牧师大人要讲的是这部电影,所以全镇人都出动来听他的布道。结果穆尔黑德牧师大人讲的根本不是这个。他用四十五分钟细抠字眼,分析他讲稿的语法准确性。(哪个是对的?罪恶的种种报应是死,既然“种种报应”是复数,那么“是”应该用单数形式还是复数形式?这是有差别的,穆尔黑德牧师大人所做的区分如此深奥,连阿迪克斯·芬奇也参不透他的用意何在。)

    杰姆、迪尔和她本来会无聊至极,但穆尔黑德牧师大人拥有一种吸引小孩子的独特禀赋。他会吹口哨。他的两颗门牙间有一道缝(迪尔硬说那是假牙,只是做得像真的而已),每当他说到含有一个或多个“s”的单词时,就发出教人幸灾乐祸的声音,让人得到极大的满足。Sin(罪孽)、Jesus(耶稣)、Christ(基督)、Sorrow(悲伤)、Salvation(救世)、Success(成功),是他们每晚竖起耳朵等着听的关键词,他们的专注获得了两方面的回报:那时候,没有一名牧师能在一场布道中不把这些词统统用一遍,所以一晚上,他们起码有七次窃喜、偷笑的机会;第二,由于他们如此专心致志地谛听穆尔黑德牧师大人的布道,在人们眼中,杰姆、迪尔和她便成为了教区里表现最佳的小孩。

    奋兴布道会的第三晚,他们三人和其他几个小孩一起走上前,接受基督作为他们个人的救世主。仪式举行的过程中,他们紧盯着地面,因为穆尔黑德牧师大人在他们头顶交叉双手,说的话里有这么一句:“Blessed is he who sitteth not in the seat of the scornful.”(有福的人,不坐亵慢人的座位。)迪尔一时忍俊不禁,剧烈地咳喘起来,穆尔黑德牧师大人对杰姆耳语:“带这孩子出去透透气。他太激动了。”

    杰姆说:“依我看,我们可以去你家院子的鱼池旁玩这个。”

    迪尔说没问题。“这主意好,杰姆。我们可以拿几个箱子搭讲道坛。”

    一条石子铺的车道把芬奇家的院子和雷切尔小姐家的分隔开。鱼池在雷切尔小姐那边的院子里,周围有杜鹃花、玫瑰、山茶花和栀子花的灌木丛。池里住着几条又老又肥的金鱼,还有若干只青蛙和蝾螈,池面上铺盖着宽阔的睡莲叶和常春藤。一棵巨大的无花果树伸展其有毒的枝叶,遮蔽着周围的区域,使那儿成为邻里间最凉爽的去处。雷切尔小姐在池边放了几样室外用的家具,无花果树下有一张X形桌腿的餐桌。

    他们在雷切尔小姐的烟熏室找到两个空板条箱,在鱼池前搭了一个圣坛。迪尔伫立在“圣坛”后面。

    “我演穆尔黑德先生。”他说。

    “我演穆尔黑德先生,”杰姆说,“我最大。”

    “哦,好吧。”迪尔说。

    “你和斯库特可以当教民。”

    “这样的话我们什么事都没有,”她说,“甭想叫我在这里干坐一个小时听你讲话,杰姆·芬奇。”

    “你和迪尔可以发起募捐,”杰姆说,“你们也可以当唱诗班。”

    教民拉来两张休闲椅,面朝圣坛坐下。

    杰姆说:“现在你们一起唱点什么吧。”

    她和迪尔唱了起来:

    奇异恩典,乐声何等甜美,

    拯救了像我这般无助的人;

    我曾迷失,如今已被找回,

    曾经盲目,如今又能看见。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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