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做让自己高兴的事-旅行只为更好地回归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我最早跑出去是以骑行徒步的方式,沿着边境线把大江南北踏了一个遍,后来养成习惯,每年都会出去几趟,但已经不是为了猎奇,而是看望过去的自己和那些在过去结识的朋友。旅行有没有意义,意义如何,每个人都不一样,你就当我在讲一个故事吧!

    说走就走的旅行,你还回得去吗?

    在讲之前,我想唠叨几句。

    这个缘由,在很早之前就有了。每到一个有陌生人的聚会,就会被朋友介绍:当年我如何如何一个人骑着破自行车走边境线、如何遭遇抢劫面不改色与歹徒周旋又如何蹲在前后被堵的泥石流路上做生死忏悔之类的故事,说得比我还身临其境。

    最气人的是,说我怎样蛊惑得一帮小年轻前赴后继走上辞职旅行的不归之路……

    啊呀,那还真是条不归之路,现在依旧有在路上抹着泪,一步一犹豫,继续前行的孩子。

    说走就走的旅行,只需要拍一下发热的脑袋,并无什么难处。难得的是,每次出走后的回归。

    又有多少人,再也回不去了?

    我很少住国内的青旅,不是因为那些张嘴说不好就归罪于“它们的商业化运作”,赚钱活下去是一切之基本,无可厚非。

    当然也不是自视清高,当年出门的我也不过是一穷学生,现在,依旧是一个穷文字妓而已。

    我害怕的是,不得不面对那些整天窝在乱糟糟的青旅床位间,抱着手机不停吹嘘,流浪是如何净化自己灵魂的伪旅行者。

    而他们,实际上,已经没有了灵魂。

    他们中有的曾经有过很体面的工作;有的获得了很高的学历,有的拥有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和人生阅历;但更多的是生活中平庸无能,工作毫无热情,对当下的自己极度不满,又缺乏改变的信心与行动力的人。

    这种人很容易被那些稍微带点煽动性的言行鼓动,诸如“人生总要有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于是他们人生好像开启了另外一扇门,终于可以做点与众不同、充满勇气和浪漫情怀的事了。

    而且没有任何门槛与技术含量,只要你足够的不负责任,攒满了对现在生活的不满和无能为力,抛弃所有思考的能力。

    就够了。从此,他们活在了朋友圈那些羡慕和崇拜的眼光中,再也走不出来了。

    那些摆地摊被城管砸的心酸,可以变成另一版本的惊险刺激,逃票蹭车省钱的智慧也令人惊叹。

    因为当一切辛苦和凄惨的经历,被说成是“主动追求”之后,就有了另外一种不同意味,就会突然变得高尚和勇敢起来。

    看,我当乞丐不是因为穷,我是在体验人生哦!你敢吗?

    没有人知道,当他们数着兜里所剩无几的毛票,想着耽误了半年甚至几年的工作技能,内心是多么彷徨。

    当所有人都在努力的时候,你的竞争力不是原地踏步,而是飞速落后。当习惯了每一个夜晚空虚放浪狂欢,白日昏睡吃饭拍照的生活之后,朝九晚五也就变得十分可怕。面对真正关心自己的家人朋友,只得搪塞支吾,甚至愤怒。

    不是不想回去,是害怕回去啊!

    不是不想回去,是没有能力回去啊!

    不是不想回去,你,还能回去吗?

    我朋友群中,有大量真正喜欢旅行,热爱户外探险的驴子,他们有赖以生存的工作和物质条件,会给自己创造足够的流浪空间和时间,同时平衡了人生、家庭的责任和义务;

    也有一些没有一技之长,靠蹭吃蹭喝蹭车,甚至,出卖情感和肉身来维持在路上的状态,不想思考也不懂生命的意义,生活在虚假的风光里,不能回不敢回的伪装旅行者。

    我知道,我今日的话必定会得罪一帮人,可是在虚无杀死自己之前,被我扇几下又何妨?

    曾经有人问我,你是如何克服在路上的种种困难的?你是怎么跟“一个人旅行”的寂寞相处的?你看过最美的风景,又是哪里?

    我把他的所有问题,归到一个字里回答:人。

    我为之出发,为之努力,为之欢欣鼓舞,为之黯然落泪,为之惊叹敬畏。又为之一次次回归修整。

    皆在一个“人”字里面。

    所以,我要跟你说的每一个在路上的故事,都是和人相关的,我所见过的最美风景,也是人。

    没有你熟悉的攻略指南,没有文化背景习俗解读,甚至没有地名水名山名。

    我说的,都是我最想给你听,最想给你看的。但不要以为,那就是旅行全部的样子。

    没有回归的出发,叫流浪。

    既然决定了,那就上路吧!

    希望你,知道为什么而出发。

    将军是一条狗

    我把木窗往外推开,会错了情意的杜鹃花窸窸窣窣吹进来,刚下完雨的天上挂着两道彩虹。

    这样的景致在农布村太平常,几乎每天都能看到。

    不太平常的事是我扔在窗台边上的葱香味牛肉压缩饼干越来越少了!

    我守着窗台,看谁拿了我的救命粮。

    到农布村的时候是6月份,这个季节雪山顶还留着一圈白,往下就是各种深绿、墨绿、鹅黄绿。还有漫山遍野的杜鹃花。

    农布村是边境深山里的一个小村庄,四周雪山环绕,外人进来得翻山越岭两天,别说车,就是骡子也坐不得。

    当地居民以少数民族为主。这么说是因为也有很个别的汉族人隐居于此,开个小客栈什么的。

    像我,放着城里好好的大白妞不要,跑到深山野林跟猴子调情了。

    农布村所在地海拔4000多,意味着什么?

    除了原生态景观,从房间走到院子里就会喘成狗(这边一楼不住人,木梯子上去才是房间),你能体会吗?

    4000海拔?

    就是每天吃的面条都是奇怪的硬疙瘩组合;

    就是各种煮不熟的食物;

    就是没有好吃的;

    就是没有吃的;

    就是没得吃;

    没吃……

    所以,葱香味牛肉压缩饼干到底是谁偷走了?

    明明20多袋的,现在只剩五六袋了。

    我等着,一会果然听到轻巧的脚步声,慢慢靠近我的木楼。

    然后,跳进来一条狗。

    一条狗,毛色晦暗,瘦不拉叽,完全没有因为可爱的外表而可能被原谅它犯错的迹象。

    我握着棍子,瞪着眼看它,完全懵逼了。

    打还是不打?

    俗话说得好,好汉不跟好女斗,好女不跟畜生斗,它不懂事就算了万一咬了我,这附近估摸也没有打疫苗的地方吧?

    我快速做完心理斗争,果断放下棍子,大度地把手一挥:你走吧!下不为例。

    狗面无表情地看了我一眼,慢吞吞地叼起一包饼干,然后转头走了。

    走了,走了,走了……

    我长得像外地人所以好欺负吗?

    我没敢追出去表达自己的愤怒,木窗自然不能关上,雪山正对着我这个视角呢。还剩下五包饼干,我清点了一下,通通收到行李包里,然后塞床底下。

    农布村有大大小小20多个天然湖泊,都藏在深处,得穿过千年古树林,上下几座山才能看到。人一整天踩在厚厚的落叶层上,身上都会沾着露水腐叶味。

    我回来时已经下午7点多了,天还是明亮的。从上村走下来的时候,忽然有个小小孩撞进我的镜头里。

    他乖乖地坐在木墩儿上,仰着红扑扑的脸蛋看着天,像个陶器娃娃。

    只是。

    我才不喜欢脏兮兮的孩子呢!

    我看到了他手上的压缩饼干。

    全村寨就我一个外地人,我才不信他是自己买的。

    而且,那个小偷现在正屁颠屁颠儿地甩着尾巴朝陶器娃娃走过来。

    “小偷!它偷了我的饼干!”

    我激动得差点没把手里的相机扔过去。

    陶器娃娃把手里的饼干碎末喂给狗吃完,这才抬起头,睁着明亮亮的眼睛,纠正我“它叫,将军。它不是,小偷。”

    “你会讲汉语?”

    小小孩用一种看白痴的眼神扫了我一下,起身走了。那个小偷~哦不,那条叫将军的狗也随着他,转身走了。

    一人一狗,把屁股对着我,慢慢消失在下村路。

    晚上围着炉火跟老板娘唠嗑,她是这里少有的汉人,开着唯一的一家客栈。

    她看着我相机里的照片啧啧叹,你天天待在这里就不觉得美啦。

    太阳每天升起来,花朵每天开,雪山常年有。

    时间久了,就跟墙上的裂缝一样稀松平常。

    谁会没事天天注意墙上的裂缝呢?

    可是,阿姐,我今天遇到一个会讲汉语的小孩耶!

    噢,你说的是九布里吧?他妈妈是汉族女人呢!

    这边还有汉族女人嫁过来吗?

    有啊,天鹅到了极地还不是得选个企鹅过日子?

    可惜,死得早呢。

    哦,真是遗憾。

    遗憾?哪里不是遗憾呢!

    阿姐把最后一块木头塞火炉里,忽然不再说话了,她脸上明明暗暗,静成一座雕塑。

    我默想,一个年近50的女人,操着地道的北京腔,孤身一人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小村子里活了五年,大概也是有很多的故事吧!

    白天没事,我闲坐在窗台上,一眼望去满目皆是绿,炊烟袅袅,白雾笼罩,远处的雪山若隐若现。

    哎,这个时候有一盘锅爆肉多好啊!红烧肉也行啊!

    清蒸鲈鱼糖醋排骨梅菜扣肉玻璃樱桃肉丸子蘑菇小丸子水煮肉片猪肉蛋卷叫花鸡蒜泥白肉妙计锦囊……

    我在臆想中口水泛滥。

    噗的一声,脚下扔了一兜果子,小个子黄黄的,还沾着树叶泥土。

    陶器娃娃仰着脸看着我,却分明是俯视的神情。

    “这个,给你吃!咱们,扯清了!”

    “哎,这玩意儿能吃吗?”

    “给你的,礼物,将军的。我的。”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就跟着将军狗扬长而去。

    我想吃肉,行吗?我幽怨地看了一眼将军,靠!那么瘦。

    别说,这小黄果酸酸甜甜,还挺好吃。

    随后的几天里,我经常在村里碰到他俩,一人一狗慢慢地走着。

    陶器娃娃惜字如金,不跟同村的孩子玩儿,同龄的孩子们有时候跟在小孩后边笑闹,大概说着一些取笑人的话,他也只是沉默地看着人,然后转头走。

    将军这个时候总是安静地看着,默默跟着他。

    有时候他们的影子交叠在一起,我分不出谁覆盖着谁。

    挑逗者觉着无趣,就拿石头棍子来戏弄他的狗。

    将军一边躲躲闪闪,一边拿狗眼看它的主人,寻求帮助。

    陶器娃娃憋红了脸,挡在狗面前,挥着手吚吚呀呀语无伦次。

    原来,他有口疾,一着急就不会说话了。

    我上前想轰走这群毛孩子,他们往后退了,可并没有散开的意思,忽然有人叽咕了一句啥,大家一齐喊着一句话,越来越大声。

    “昄几哈!”

    我回过头问,什么意思?

    陶器娃娃低下头:

    他们要,将军打架。

    不一会,有孩子带着各自家的狗过来,五六条,个个敦实凶悍。

    这哪里是比赛,分明就是欺负嘛。

    我紧张起来,想要阻止这场毫无意义的恶作剧。

    可是言语不通,我连说带比画都没用。

    陶器娃娃扬头说,我这个是将军,它行。

    将军什么呀!它还不如人家的一半大呢!真以为叫将军就能打遍天下无敌手了吗?

    然而比赛仍然开始了。

    一条大黑狗先上阵了,将军刚到它胸前,在这群狗里面,它瘦弱得就像一根狗尾巴草。

    大黑狗目露凶光,龇着牙朝将军吠叫,将军一直往边上退,孩子们又把它踢回场子中间。

    陶器娃娃握着拳头盯着将军,眼里自信满满。

    将军接收到主人的信息,忽然沉下来,等着对手发起攻击。

    大黑狗试探性地发起进攻,将军稳若磐石,忽的它虚晃一枪,像箭一样扑上去,直奔大黑狗颈项处。

    真看不出来呀!

    我扭头看了一眼陶器娃娃,他满脸自豪,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然而,这简直就是一场不讲规则的屠杀。

    大黑狗败下来后,孩子们让五六条狗最后一齐上阵了。饶是将军再灵活有力,也开始体力透支。

    它浑身上下都是伤痕,好几次险些被咬断喉咙。

    但是将军一次次站起来,发起进攻,对手们也浑身挂彩了。

    这场混战最终在我叫来客栈老板娘时结束。

    那时候将军已经瘸了一条腿,脖颈处流着暗黑的血,半个耳朵被咬下,浑身伤痕累累。

    陶器娃娃始终握着拳头,惊恐的泪水烧灼着他的眼底,但他拼命忍住了,没哭。

    将军艰难地站起来,晃了几晃,最后还是站稳了。它昂着头,用一个将军的气度,像往常一样跟在小主人身后,如同影子陪伴着他,只是走得比往常更慢了。

    将军在半路上倒下来,再也没有起来了。

    陶器娃娃看着它剧烈起伏的身子,最后慢慢归于平静,眼泪簌簌落下来。

    他蹲在将军身旁,把衣服脱下来包住它的伤口,叫它起来。

    将军微睁着的眼,闪着几许光,最后也黯淡了。

    它是将军!妈妈说!它是将军!贵族狗!

    它怎么会死呢!妈妈说,它保护我!

    将军!将军!你起来……

    小小孩号啕大哭,上气不接下气,哭得我肝脾俱裂,不知所措。

    客栈老板娘最后把他拎回去了。

    他阿爷晚上过来接他时,睡梦中的脸蛋上还挂着泪珠。

    老板娘告诉我,将军是陶器娃娃的妈妈留给他的,孩子三岁的时候他妈妈就失足摔悬崖走了。

    父亲日日去山脚下寻,最后再也没回来。

    孩子落了病根,一着急就失了言语逻辑。

    最后,只有将军陪着孩子。

    将军,是他最后的温暖。

    我沉默了一晚,本来我可以做点什么的,可是,什么都没有。

    那扇木窗一直开着,再也没有人来过了。

    走的时候,我把饼干留下来,托老板娘转给陶器娃娃,那天之后,我没再遇着他了。

    弯弯曲曲的盘山路,一路上上下下,出了下村,就好像回到另外一个世界,那小小孩,那狗,都恍如隔世。

    忽的落下一颗黄果子,我放嘴里,酸得脸颊疼。

    偶尔想起来那个孩子那条狗,便总觉得有一道波浪,宛如苦梦的尾梢,从周身横扫而过,像不期而至的狂风,吹得心里一惊。可是随后它便过去了,像所有过去的事情一样。过去了。

    今天,我们谈谈艳遇

    一

    我把标题改了又改,仍然感觉不满意。

    艳遇是什么?我问。

    朋友露出暧昧的笑容来,那不就是惊艳,不就是邂逅,不就是缘分,不就是……

    总之,它是你水泥似的生活里,那轻轻地一搅拌,不至于过早凝固的激情和心动。

    所以,年轻女子,一个人,旅行,流浪。

    这几个词组合在一起,简直就是艳遇的最佳诠释啊。

    我回他,然而,我至今,都不曾觉得,自己有过任何一场艳遇。

    二

    因为所有的艳遇,都是人为的造梦。

    不过是对现实生活的不满,不过是对当下平淡的不甘,不过是对自己花开正盛的怜爱。

    你渴望关注和认同,希求释放自我,所以借助一场独自的远行,放下工作和生活,将最理想的自我,投射在其他人身上。

    然后发生了一场感天动地,唯美浪漫,不染人间烟火的爱恋。

    这个投射的过程,叫艳遇。

    这个被投射的对象,叫炮友。

    这种爱恋,只能发生在路上,一回到现实,就粉个稀巴烂。

    这是艳遇的真相。

    反观当年的我,虽然青春残酷,但日晒风吹的面孔,并不美好。

    所以首先没了惊艳对方的条件;而我一心往山川荒野奔跑,全凭着满心的热情和使不完的力量,并没有对当下任何的不满和不甘,这就没了艳遇的动机。

    所以,今天非要凑数,让我说一个艳遇故事来,那就说一场相遇吧!

    三

    我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把脖子和鼻尖蜕了几次皮,脸蛋上养出了两坨醉汉红,在高原的某一个古城广场上,静静等待夕阳西下,云霞绚丽,漫天飞舞的白鸽画面。

    然并卵,我喂了第三袋面包了,那群咕咕叫的鸽子,也没有食人嘴软的自觉。那三袋面包,可是我从山脚下背上来的啊!一步一喘啊!

    我端着相机的手腕子酸了,自言自语,怎么还不飞呢?

    这个季节,鸽子怀孕了,哪里飞得动呢!

    有好心的声音提醒我。

    我恍然大悟,逼着怀孕的鸽子飞,确实很不厚道啊,于是赶紧点头感谢,对呀对呀,幸亏您提醒呢!

    然后,一脸顿悟的我,拎着相机准备去拍点古建筑,不跟鸽子们较劲了。

    咦,慢着!

    鸽子不是生蛋的吗?

    不待我回头,就听得那好心人扑哧一笑,直笑得我火冒三丈!

    有这么骗人的吗?

    呦呦呦,这不是准备告诉您真相了么?

    被捉弄的女汉子,面红耳赤,因为无法原谅自己脑袋愚钝的真相,连带地迁怒到逗乐的男人身上。

    既然鸽子没怀孕,那你就让它们飞吧!

    它们不飞我有啥办法?

    你,从这头跑那头去,哄它们飞!一直到我拍好照片为止!

    男人戏弄人在先,自知理亏,只得摘了帽子放下包,撵着鸽子跑来跑去。但是这高原上的鸽子不同平原上,性格分外温和淡定,被人撵着也不过是比平常走快一点,多叫两声罢了。

    我当然不依了,叫他跑快点,吓一吓它们。

    高原上走几步,也得歇两歇,何况是跑了。不多会儿,男人便气喘如牛,大汗淋漓,最后一屁股坐地上,气若游丝地说,姑奶奶你放过我吧,这买卖一点都不值!

    哼,绣花枕头!

    哎哎哎,你跑一个我看看?

    我虽然笨,但这亏还是不会吃的。眼下气也出了,照片也拍了,那就去别处转转。

    男人在后边喊,你叫啥呢丫头,交个朋友!

    我没好气回,我叫怀孕了!

    男人哈哈大笑,这么小心眼呢,没关系,我叫……

    我接过话,知道!你叫绣花枕头!

    四

    西边的天,黑得晚,明明八九点了,还挂着太阳。那太阳跟白天的太阳又不一样,白色变成了红色,可以拿眼睛直视。

    一起待在天上的,还有月亮,星星,跟绚烂得一塌糊涂的晚霞,要多热闹有多热闹。

    我游荡了一整天,饥肠辘辘地寻吃的。

    地广人稀的地儿,能吃饭的地方一只手数得过来。我比较再三,选了自认为最干净,也最安静的馆子,吃完还能围着炉火打个盹。

    然刚坐下,身后一声雷,炸了!

    喂!你!怀孕了!

    我左看右看,在这儿既不认识人,也没怀孕,所以自动忽略了这叫声。

    只一会儿,“你怀孕了”的声音就追到了对面,坐下一男人,一脸卧槽好巧的表情。

    那个,请问你是……

    靠,您老记性真好!咱刚还见过呢!

    我摇头,男人指着自己脸,我又摇头,男人凑近让我看,我再摇头,男人捺不住了,大叫,我?我是……我是绣花枕头呀!

    我点头。

    一桌拼两桌,一锅牛肉炖得浑身暖洋洋,吃饱喝足的人,心胸也变得宽容起来。

    我原谅了男人的戏弄,他也原谅了我的小心眼,大家喝过一个锅里的汤,吃过一头牛身上的肉,也就一笑泯恩仇了!

    男人既不把融资、平台、资源整合这些词挂在嘴上;也没接什么客户下属动辄几百万的业务电话;也没谈上雪山下湖海穿沙漠的流浪履历;也不问我年龄、职业、家乡、爱好。

    所以,我们得以愉快地吃完了饭,喝完了汤,聊完了天。

    我问,浪子不都应该准备一个深情的故事,来跟女生聊天么?男人笑,独行的少女,不都应该编一个哀怨失意可怜的理由么?

    哈哈哈哈哈哈!

    五

    天色已黑,漫天的星子垂挂天边。

    出了门,空气中温度骤降,我掏出围巾来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准备回住处,心里盘算,要是一会男人提出暧昧的邀请或请求,我是拿左脚踢裆呢,还是拿右脚踢裆。

    男人问,你还想吃什么?

    纳尼?这个问题不在我盘算内,所以我脱口而出,巧克力冰淇淋。

    男人哈哈哈大笑,说,爷给你买!

    这个鬼地方,能有什么冰淇淋!

    但是男人领着我,几转几转,居然轻车熟路地找到一个加油站的小店,买到了冰淇淋。我们缩着脖子,在巨冷的星空下,一边走,一边吃。

    吃完,我找不到自己舌头了。

    男人逗我,你还想吃啥?

    我哭,大爷,放过我吧,只想回家。

    话没完,哇的一声吐出来。

    男人嫌弃地跳出三尺远,鄙视道,瞧你这点出息!然后跑店家讨了开水,让我漱口洗肚,苦不堪言。

    不等我找出理由,编出借口,男人就开口说,这附近只有两家住宿的地儿,如果你订好了,我送你回去,如果没订,我指给你路。

    我点头,道谢,拍拍相机包说,早订好了!不用送。

    那行吧,我留个号码给你,有事打我电话!

    他掏出笔,撕了烟盒盖儿,写了一串数字,递给我,呐,交换吧!

    我心想,留了他电话,联不联系,主动权在我,要是给他我的电话,岂不是被动了?于是故意写错了尾数。

    然后挥手,别过。

    最后,故事当然没有最后了。

    我从来没打过这个电话,那烟盒盖儿也早就不知何处。然而故事的另外一个结局是,当某一天我试着拨过去这个号码,传来一阵空号的忙音,我了然这默契的失落,呵……

    六

    哎哎哎哎,你这不是忽悠人吗?

    说好的香艳浪漫、激情四射呢?

    朋友拉住我,不依不饶。

    我一巴掌呼过去,你丫说的是一夜情吧!

    你不要经常想念我,但也不要忘了我

    我觉得我被跟踪了!绝对的!

    可是在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小街巷,我既不是官二代富二代,也没有青春貌美到让人犯罪的地步,什么人会这样锲而不舍地跟着我在菜市场兜上20多个圈呢?

    哎哎哎,只怪我,这恶俗的爱好。

    去到陌生的地方,不钻博物馆,不逛免税店,不看热门景点,偏偏一头扎进这热腾腾,闹哄哄的菜市场,操着一口现学现卖的方言版普通话,跟人讨价还价,买些稀奇古怪的当地菜蔬瓜果。

    所以,那个老太太是怪我刚砍价少了她一块两毛钱?

    还是我奇奇怪怪的口音惹得人家怀疑了,想坑我一把?

    不然,不然,她跟着我干吗?

    我索性停住脚步,猛地回头。

    那个戴着麻灰色头巾,长着一脸磨不开皱纹的老太太,仿佛受到了巨大的惊吓,她两只灰褐色的眼珠惊恐地盯着我,写着复杂的表情。

    那个……你有么事吗?

    我小心翼翼地问,指着自己手里的菜:我已经买好菜了,我要回家。

    老太太愣了会没说话,她低下头搓了搓衣襟,忽然从布兜里掏出几颗蒜头,递给我。

    这个……你忘了。

    蒜头?

    虽然不记得自己有买,但我还是伸手接过去。

    真是怪了,追我几条街,就为了送几颗蒜头。

    这里还真是民风淳朴。

    我一边走一边自嘲,忽然顿住:

    我!不!吃!蒜!

    回过头,即使隔了很远距离,我依旧拽住了老太太躲在人群里那一道沉沉的目光。

    到家,我挖了些土装泡面盒子里,蒜头一颗一颗摁进去,这样总也不算是辜负了老太太的心意,虽然,她那眼神……

    我摇摇头,把那些影子挥走。

    过了些时日,我已经忘了这档子事,又迷上了当地传统的扎染术,那些层次分明,花鸟鱼草生动的图案就像一一支支美妙的梦,挠我的心,挠我的魂。

    我天天往布艺市场去,痴痴地看着人家织布扎花儿浸染晒布……

    要是遇到喜欢的花样,我的脚就钉在了人家晒布场,想走也走不开。

    我说,我想学扎染。

    有人笑着回我,学扎染,得找唐花婆婆!人家手艺才好呢!

    我去找唐花婆婆,她是这个寨子里,手艺据说是最好的师傅。

    现在机器代替了手工,年轻人多半心浮气躁,不愿接了老一辈的活儿,扎染手艺已经被很多人遗忘了,我迷它的复杂和神秘。

    我立在乌漆漆的小屋前,敲门。

    有人吗?有人吗?我找唐花婆婆!

    过了半晌,门“吱呀”一声开了。

    我吓一跳,屋里头黑黑的,隐隐约约看着几口大染缸,当然,这些不算啥。

    立在我面前,两只灰褐色眼珠冷冷的唐花婆婆,可不就是那天在菜市场追着我几条街的老太太?

    我僵硬地笑了一下,不好意思地说:

    那个,是不是吵到您了?不好意思啊……

    人家说您是最好的扎染艺术家,我想跟您学!

    哼,艺术家!

    唐花婆婆鼻子里哼出声来:

    你们这些小孩子,看到什么稀奇都要沾一下,哪里是想学手艺。

    她转身就准备关门,我急了,把手拿住木卡,说:就让我看看呗,我给您打下手!

    唐花婆婆的布,没有一块是雷同的,虽然,那上面都是一个个小孩,小女孩。

    但是仔细看,那些神情,动作,色调,光暗,浓淡,还有线条是微妙不同的,细节的处理也很生动。

    她们,就像唐花婆婆的孩子。

    我日日早起去到她家里,今天也是晒布收布,明天也是晒布收布,从来就没见她动手做过新的布料图案。

    时间这么熬着,我就受不住了。

    这分明是在撵我走呗。

    不,更让我别扭的是,她时不时藏在暗处的眼神,久久地停留在我身上。有时候以为她在看我,等仔细体味,却分明像是在看着我身后,完全不相干的另外一件事物。

    那时候,她的脸藏在压得低低的头巾里,阴沉沉地,让我觉得周遭的空气都是小心翼翼,不太敢流动。

    我假装看不到,或者不在意那些眼神。

    毕竟当初留下来,是夸了海口的,就是想走,也得寻着一个合适的理由,我既没耐心,又好面子,把自己陷入这种被动又无奈的局面中了。

    但是,唐花婆婆人其实很好,她经常煮饭给我吃,都是当地的做法,很大的分量,摆满了小木桌,然后看着我,说,你吃,你吃。

    她吃得很少,仿佛看着我吃,就跟着饱了。

    我不好意思多吃,她就叹:年轻人能吃的时候多吃点,以后老了,像我这样,吃什么都不香了。

    然后起身默默地坐在门槛上,透过层层叠叠蓝布白花底儿,看到天上去。

    我终于惹恼了唐花婆婆。

    这好像是隐约期待,又是预谋中的。

    我动了她箱柜深处的一条裙子,那是无数的蝶纹组成的图案,各种单体蝶纹和复体蝶纹,组成一个个圆圈,好像能闻着花香,听到翅膀振动的声音……简直太美了!

    这是唯一一块跟其他图案不同的扎染布料,也是唯一一条做成成品的裙饰,我喜欢得难以自控。

    我要跟唐花婆婆买了它!

    看到我捧着裙子走过来,唐花婆婆却像被烫着了似的,猛的蹦起来,她一把夺过裙子,恶狠狠地看着我。

    不卖不卖!你出去!

    谁让你动它的!

    唐花婆婆憎恶地看着我,好像我处心积虑过来,就是为了夺走她这条裙子,好像这裙子一经我的手,就脏了坏了一样。

    我以为她只是嫌弃我擅自动了她东西,一直到被她推出屋子,我才明白,她是真的动了气。

    我垂头丧气,想认错,又不知道自己触犯了哪个习俗。

    跟房东说起这个事儿,她沉默了一会,说:那怕是唐花婆婆姑娘的嫁妆吧!

    嫁妆?她不是一个人吗?哪里出来的姑娘?

    房东笑,你以为人家肯收你做徒弟,是真心被你想学手艺的劲儿感动了么?

    那是因为你长得像她姑娘!

    我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

    胡说胡说,唐花婆婆60多岁了,她姑娘怕是跟你一样大了吧?

    是啊,她姑娘要活着,跟我一样大了。

    不过,她只能像你这么大,就长不了。

    唐花婆婆的闺女,也像唐花婆婆一样,心灵手巧,而且她还是个鲜活的少女,一直到她走的时候。

    她先是摔坏了腿,从此就跟一块软塌塌的布料似的,只能躺在床上。唐花婆婆每天把她搬出来晒晒太阳,又搬回去躺好,就跟晒布一样,做得细致又耐心。

    人家劝她,算了,好不了了,再生一个吧!

    唐花婆婆先是红了眼睛,摇着头捂着嘴哭。

    后来,谁再说这个话,她就跟人家急了,眼神恨恨地看住人,让别人说不下话来。过了两年,唐花婆婆的老公,便搬到了一寡妇家,过了别家人的日子。

    唐花婆婆不说话,只是照样擦屎擦尿地照顾自己闺女。

    也没有人,再劝她了。

    后来,后来姑娘怎么就走了?

    我不甘地问,那少女这样被细致照料,怎么就走了呢?

    房东摇摇头,说,人是动物,躺久了可不就跟拔了根离了土的植物一样,会腐烂死掉么?

    我默然。

    唐花婆婆依旧每天晒布收布,但是从来没有做过新的图案。

    那些神态各异的小姑娘,就像她的孩子一样。

    我去跟她道别,说我要走了。

    唐花婆婆坐在布堆里,没有抬头。

    我又说,谢谢您的照顾,我要走了。

    唐花婆婆说,你等等。

    她转身进屋,出来的时候捧着那条裙子。

    我连连摆手后退,我不敢受了它。

    那就像背负着一个曾经鲜活的生命,太重了。

    唐花婆婆不容置疑地塞到我手里,说,拿着。

    我没说话,她忽然笑了,又说,我姑娘,她是自己要走的呢!

    我眼皮一跳。她继续说:走的时候,我做了她喜欢吃的饭,拌着药,一口一口喂给她吃的。

    她是长着翅膀的人,被关在笼子里是要坏掉的。

    姑娘说,我走了以后,

    你不要经常想念我,但也不要忘了我……

    拿着拿着,走吧,我已经不用靠着它来念想了。

    唐花婆婆转身进了屋,把门关上。

    我再回头望,那一匹匹布,都在火中飞舞,吞吐的火焰,好似一只只蝴蝶……

    岛国,男人,和他的狗

    岛国,是小岛的岛国;

    男人,是个吃肉好色的男人;

    狗,是条吃斋爱苹果的大狗。

    一

    我的第一站,就是这个小岛。有大片白净的沙滩,碧清的海水纹丝不动,鸥鸟白鹭扑着翅膀低低地划过。

    身形瘦长的男人踉踉跄跄地跑在海滩上,他的前边是一条壮硕的大狗。

    不一会,狗从沙滩里扒出一只苹果,乐呵呵地叼过去,向它的主人摇尾乞欢。

    我蹲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一心一意把自己埋进沙子里。

    阳光,沙滩,狗,男,女(请务必注意断句)

    这美好的景象,让我想起《最爽的一天》里Benni旁白开片那段话:

    “我的头发里有盐粒,双唇有着金枪鱼与橙汁的味道,太阳不算很烈,但却把我晒得火辣辣的……”

    你问我,认不认识那个一边跑一边摔跤的傻大个?

    认识!当然认识,我还知道他的那条傻狗叫多利。是一只吃斋念佛,特别喜欢苹果的傻狗。

    怎么认识的,我得先说一下我的邻居,阿欢。

    二

    来到这个小岛上,除了房东,阿欢是我第一个说话超过十句的人。他住楼上,每天骑着一辆很有历史感的小机车出行。

    我贪恋院子里的树荫,于是执意选了一楼的房子。

    每天晚上回来,阿欢的破机车好像识窝的狗,趴在我门前,一点也没有占人地盘的羞愧和自知之明。

    所以每次阿欢下楼取车,都会替它说很多抱歉的话,说得多了,我也就把坏脸色藏起来,他继续说,我就忍不住跟他交朋友了。

    真是个温和有礼貌的好孩子啊。

    绕回来,瘦高个的男人和那条吃素的狗,是阿欢的朋友,都是从美利坚合众国飘过来,如假包换的洋鬼子!

    有一天,阿欢问我,要不要看足球比赛,恰好非常无聊的我,点点头。然后才知道,他说的球赛,是真的球赛,大三学生业余联赛。

    那天,下着毛毛细雨,一直没有停过;场上的呐喊声也像潮水般一波又一波,没有停过。

    阿欢指着球场上一个瘦高个,大声说:“看!那个13号!杰克!”

    我白眼一翻,是不是所有的外国人都叫杰克?

    但马上又翻回来,13号耶!

    我不懂足球,但是那天的球赛,我的眼睛一直黏着13号的杰克没离开过。

    他就像一阵不知疲倦的风,永远处于奔跑状态,摔倒很多次,又会迅速爬起来。

    杰克无疑是这场球赛风头最足的宠儿,场上很多女生举着写了他名字的旗子横幅,大声叫着“杰克!杰克!”,兴奋得脸发红。

    每进一个球,我都跟着他们举起双手,大声欢叫,过足了瘾。

    球赛结束,阿欢领着我去找杰克,我这才看清他的模样。

    杰克身长肤白,一头淡金黄色的头发。阿欢介绍说,这是我同学,美国人,他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哦。

    我看到,场下的他,好像抽了骨头的面条,懒洋洋的斜倚在栏杆上,跟那个驰骋绿坪的形象相差甚远。

    阿欢接着说,这是我朋友,她想认识你。

    我白了阿欢一眼,谁想认识他了!

    我长得那么肤浅吗?人家跟观众席上那些傻叫欢呼的花痴不是一路货好吗?

    这位杰克童鞋你好,我也叫杰克。

    哦不,十三!

    我愉快地把手伸过去,伸过去,伸过去,嗯,伸过去……

    金发肤白的杰克同学,一只手把矿泉水瓶屁股砸碎了,往脸上、口里洒,一只手夹着烟,眼睛笑笑地望着我,满脸写着:你看,我很忙的。

    妈蛋,原来是个傻子啊!

    我讪讪地把手缩回去,问阿欢,你不说你同学会汉语吗?

    汉语博大精深,哪是这些平庸小辈能掌握的?

    不等阿欢回话,杰克同学就脱下球鞋,“啪!啪!啪!”在我面前神色自若地敲打起来,然后漫不经心地穿回去,看着我脸上的沙粒和污水点,笑眯眯地说:“来呀,互相伤害呀!”

    吐字清晰,用词准确,绝对的汉语。

    我出离愤怒了,也是绝对的。

    一只十几岁的小姑娘,讲什么修养,有仇当场报啊!我把沾着泥雨芬芳的脚印,完整地盖在他后背上。

    三

    我对杰克的初始印象简直是坏到了极点,妈蛋,能用长沙方言跟我飙粗话的美国人,你见过吗?题外话:汪涵马可在推广我大长沙方言这块真是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啊。

    别以为你请我吃肉请我吃肉请我吃肉,就没事了……

    还得再来一个加大分量的蓝莓冰淇淋才行,哼!

    杰克酷爱吃肉,这一点跟我相似。

    我们一边愉快地消灭手撕鸡,一边聊天。

    我问杰克,你的中文名叫什么?

    他晃悠着两条大长腿,说,当然是李小龙啊!他是中国男人中的这个(竖起大拇指)。

    我摇头,李小龙可以代表中国功夫,但不能代表中国男人,他个头不高的,你这长度跟他不一样啊!

    杰克哈哈大笑,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说,你看,你看,这长度是不是很长!

    纯洁的我一下脸红了。

    四

    杰克虽然讨厌,但是他的狗多利却十分讨人喜欢。

    多利是条健硕的金毛犬,体重跟我差不离了。不管谁抱它,准能舔你一脸口水。

    要是再给它一个苹果,那就更加不得了,假如它会说话,一准开口叫你爹,跟它主人一个德行。

    这算什么,所有的狗不都是摇着尾巴,流着满嘴哈喇子跟你撒娇讨吃的么?

    但多利特别得很,它有多特别,简直无法想象。多利不吃肉的!

    狗!不!吃!肉!

    这让无肉不欢的我非常困惑,到底是什么巨大的打击让多利对肉失去了兴趣?

    还是,主人造孽太多,护主心切的狗为他积福从此一心向佛不食人间百肉?

    嗯,一定是后者。

    岛国不大,也就是一个小岛,太阳每天升起,有花朵开放;潮水每天退去,有木叶枯萎。

    再美的风景,时间久了,都成了墙上的一幅画,天天挂着,觉不出好看还是不好看。

    我每天都在焦虑,下一顿吃什么。

    阿欢在外边租了房子,为考研做准备。

    业余足球队的杰克,也再也没踢过足球了。

    他笑,我老是摔跤。

    日子久了,我就跟晒在沙滩上的鱼一样,无聊得要死。

    五

    接下来,按照套路,你以为我要跟杰克来一场跨种族的生死爱恋?哦不,生活不是电影,我也不想当萝丝。

    十几岁的少女不一定都怀春,何况,那时候的我心里经常质疑,我怎么肯定,我就是一个女生呢?

    或者你以为我们会来一个三角恋,毕竟阿欢眉清目秀,说话温柔;杰克高大英俊,谈吐幽默;我虽然画风不美,但也是青涩少女一枚,这个故事总不赖吧?

    多利:别忘了我!别忘了我!我是人贱人爱,吃斋好苹果的金毛犬。

    不不不,我们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

    因为什么都没有,所以特别无聊。

    为了抵抗这种无聊,周末的时候,三个人便会进行无聊的约会。

    比如,用一晚上,把小岛整个沿海木栈道走完。或者走很远山路,去到一个不知名的漂亮小山谷。

    杰克说,要把可以走的路都走完。

    我骂他,你到底懂不懂汉语,你能走的路还得几十年啊。

    阿欢一如既往地腼腆笑,听我们两个斗嘴。

    我们穿梭在老街巷里,杰克不时停下来喘气,我嘲笑他,像迟暮的老人。你看你看,前边这个老房子!绿荫满墙,窗扉半掩,多撩人!

    我叹,要是有一个黑发肤白唇红的妙龄姑娘推开窗,朝我微笑,该多美。

    杰克呵呵呵地笑,说,我有一个女性朋友,她应该蛮适合你的口味。

    阿欢打断,指着窗户,你们看,哎呀呀……

    窗户推开,有女人把褪了色的旧竹竿伸出来,上面飘着一条硕大的女人内裤,猪血色的。

    我们一愣,继而相视大笑。徐娘半老的声音跟着一只烂拖鞋飞出来。鬼叫啥子呢……

    仨儿撒脚丫子跑!

    杰克踉踉跄跄地跑着,一头栽倒在地上。

    他说,我起不来了。

    说这个话的时候,他用的英语,一点不如汉语流利,磕磕巴巴,断断续续,歪歪扭扭。

    他的手不停地抖,脚也抖,全身都在抖。

    多利在旁边哇哇乱叫。

    我吓坏了,也哇哇乱叫,问,怎么了怎么了?

    阿欢把他抱起来,靠在腿上,又翻出他口袋里的药,灌下去。

    哦漏!是发羊痫风了么?

    不不,你陪我送他去医院,我现在打电话。

    六

    杰克从医院出来时,坐着轮椅,他早就坐着轮椅了。

    小脑萎缩是种什么病?

    不是老年人才会有的吗?

    杰克你到底多少岁了?

    我叫你叔没占便宜吧?

    你有病不好好歇着,徒个什么山海线!踢个什么球!游个什么泳!

    你你你……

    我骂着骂着,就不出声了,坐轮椅的又不是我,不能走路的又不是我,这会儿讲什么都不合适。

    我走出去,抓住阿欢:

    通知他父母了吗?这到底是个什么鬼病?

    你们筹划完他的最后一场球赛,不是还计划去一趟北京的么!那么多唇红齿白的妹子等着他呢。

    杰克推着轮椅出来,咧嘴一笑,撑起身子,说,我还行呢……

    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努力立直了身体,说,你看,你看,我长度还可以吧?

    我眼一红,一拳砸过去,半途改势又赶紧扶住他。

    七

    摔倒的杰克,就像一把从海里捞起来的水藻,快速枯萎起来。

    他说话含糊不清,手抖得发不出完整的信息,阅读超过10分钟就会有剧烈的头痛,还时不时就可怕地抽搐起来。

    我给他读书,读着读着,自己就睡着了。多利在旁边摇着尾巴,守着我们。

    梦里,我跟杰克,阿欢,还有多利在海里游泳。浪花一阵又一阵……闻讯赶来的父母,准备带杰克回国治疗。

    可是,他还想踢足球,还想练胸肌,还想撩妹子,还想去北京……

    在机场,杰克跟我们挥手,说,等我好了,我要开飞机回来找你们玩!

    哦,是呢,他梦想当飞行员。

    八

    阿欢考上了研究生,我骑着车离开了小岛。

    杰克的轮椅,辗转在各大医院。

    有一天,我正在看书,手机叮叮响。

    点开,一张照片铺满我的屏幕。

    是杰克那不要脸的笑,他躺在沙滩上,比了一个大拇指的手势。

    我很好,我在旅行。

    来自杰克的问候。

    我打电话过去,响了一会儿,被挂断了。

    忽然想到,他大概是不想让我听到他磕磕巴巴的话语吧?或者,其实这条信息也是别人代编的?

    我想起杰克的那句话:我要把能走的路都走完。

    还好,还好,不是在医院,不是么?

    有一种关心,是不敢问你好不好。

    我们坐在礁石上,看天海交接的线慢慢涌过来,三个人数海面由远及近有多少种颜色;

    有时候海风很大,浪花拍过来,直接打到身上,火燎火燎地疼。

    我们叫着笑着爬起来,又朝木栈道摇摇晃晃地奔跑起来。

    多利吐着舌头像箭一般冲出去,又窜回我们中间,来来回回。

    一个慰安妇的死

    一

    阿开婆婆死了,校门口那个总是拎着小篮子卖零食的老女人消失了,像一道水蒸气,没留下一点痕迹。

    我现在想起来,她大概有一个月时间没来了。之前每次放学经过时总觉得少点什么,但是又说不上来。

    小镇上的人都在传说她死了,我忽然明白:哦,原来是少了她。

    从我上幼儿园开始,这个老太婆就坐在学校门口卖零食,她就像长在门上的一个把手,毫不突兀地镶嵌在我童年生活的某个角落里。

    阿开婆婆一个人住,没有子女,也可能有过子女吧。

    她死的这天,小镇上几乎每家都派出一个代表,给她送葬。她就像过去时代的最后一个尾音,终于消失在空荡荡的礼堂。

    木匠临时打了一口薄棺,法师超度,女人们帮着招待,一切程序都在悄无声息地进行,人们怀着悲悯的心,把她葬在莹茂岭——一个专门接收孤魂野鬼的地方。

    然而这已经是仁慈了,因为她并不属于这个小镇。

    二

    阿开婆婆在世时,跟小镇上的人关系并没有这么亲近。她是从外地过来的。

    在我记事起,那个时候她已经是个老女人了,拎着一个布包裹,一双小脚,走路慢吞吞的。

    我注意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在学校门口蹲了很多天。

    刚开始学校保安赶她走,把她小篮子掀翻,挥着手不让她靠近。因为学校已经有小卖部,她这是在挑战校长老婆的权威。

    阿开婆婆从地上爬起来,拍拍灰尘,慢慢捡起篮子里的东西,坐在离校门口稍远的地方。

    人家没有靠着门口卖了,你总管不着了吧?

    保安动动嘴唇,最后还是把话咽下去了,他就像这个小镇上所有的普通人一样,并不是大恶之人,他没有理由再去打翻一个老太婆的东西。

    阿开婆婆就像一道空气,用了一年的时间,从三米之外的小石墩一点点不动声色地靠近校门口。等到发现她又靠在门口卖东西时,大家心里已经默默接受了她的存在。

    于是,阿开婆婆日复一日的蹲坐在那,穿着一身灰色或者藏蓝色的布衣褂,和她慢慢变得陈旧的篮子一起。

    三

    那个篮子对小孩子有无穷的吸引力。

    它有各种酸酸甜甜的果脯,刚上市的雅典娜圣斗士,梅子心的棒棒糖,辣子条,可以打出去两米多的小水枪,米老鼠头像的卷笔刀,还有各种颜色的笔记本。

    有一段时间,阿开婆婆酿了泡菜,那香味隔着老远都能逗得人满嘴酸水。

    没多久大家都喜欢上了这个。保安一边扇着手吃爽口辣白萝卜,一边骂挤过来买吃的小孩子:小兔崽子!都排好队!

    我每次都会捂着鼻子从人群中飞快地跑过。家里不会给我钱买这些零食,那个篮子里装的是我不敢去想的东西,我怕闻到看到了,会控制不住自己。

    我最想要的是她里边那本天蓝色外壳的笔记本。

    上面压着竹叶的纹理,小巧精致。每次经过我都看到它在向我招手。我梦里都是这个本子。

    有一次放学的时候,小孩子一拥而上向零食挤去,小篮子倒了,蓝色的笔记本掉出来,没有人注意到它,阿开婆婆也没看到。

    站在人群外的我看到了。我悄无声息地走过去,一把将笔记本塞在衣服兜里,飞快地往家跑。

    等我到家时,我才悟过来,自己偷东西了。

    四

    阿开婆婆知道吗?

    我想她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毕竟她都那么老了。

    她个头矮小,一双深陷在皱纹里的眼睛总是看着地面,或者递过来钱的一双双手。她从来不直视别人的眼睛,说话时声音压得低低的,习惯性地缩着身子,生怕占用了多的空间。

    打那天起,这个笔记本,成了我跟她之间的秘密,每次看到她时,我都怀着鬼祟的心理。我害怕被人发现,也在等待被发现。

    五

    平静的生活终于有了一丝涟漪,但并不是这个笔记本带来的。

    不知怎的,关于阿开婆婆的风言风语传出来。有人说她以前是慰安妇,就是陪着洋鬼子睡觉的女人。她老公当年死在鬼子刀下,孩子们嫌弃她丢人,不肯认她了。

    据说阿开婆婆年轻时候是个美人,皮肤白净,一双小脚在那个年代是出了名的。

    跟她同一年代经历过那些事儿的老人也有在世的,但是他们好像忘了当年是怎样的身不由己。那些不曾被迫失身的女人在阿开婆婆面前,忽然也变得骄傲硬气起来:我们是贞洁的呀。

    她们压低了嗓门窃窃私语:

    看她现在梳头还用蓖麻油呢,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怕是自己骚气惹的祸。

    就是,人家被羞辱了哪还有脸活着,她倒是活得好好的。

    哎,听说鬼子那货特别大,说不定她爽着呢……

    一阵笑声飘出来,大家看阿开婆婆的眼神变得意味深长。

    孩子们不懂事,这些话到了学生耳朵里,就成了另外一个版本:阿开婆婆身子底下被捅出了个洞,每天晚上都血流不止,她那小屋子黑漆漆的,从来都没打开过,里面都是血腥味呢!

    妈妈说她的东西脏,不能吃!

    阿开婆婆的小篮子,一下成了孩子们避之不及的赃物。

    六

    我远远地看着她,因为身边没了小孩,她一下显得更小块了。

    阿开婆婆盯着地面,一动不动,风把她齐耳的头发丝吹乱了,她好像一点都没觉察。

    小镇上出了名的无赖老头走上前,笑嘻嘻地问她:哎,跟鬼子做有啥不一样?

    阿开婆婆快速抬起眼皮来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去,她苍白的脸涨红了,嘴角颤抖,最后却什么也没说。

    后来阿开婆婆没再出现在校门口,一天,两天,三天,很多天过去了。

    大家好像都忘了,有个卖零食的老女人存在过。小孩子们也忘了,那个曾经给过他们很多快乐的篮子。

    我也渐渐把她淡忘,只是偶尔被那本藏着的笔记本提醒。

    等再听到消息时,阿开婆婆已经去世了,带着慰安妇的身份。

    她下葬的时候,按照习俗,每个人都往她的坟山添了一把土,人们脸上带着肃穆的神情,仿佛那些捅进她身体里的刀子,不是来自于同一双手。

    那个笔记本,跟着她的死,一起成了秘密。

    求你,别再做慈善了……

    一

    我迷了路。

    在村里边转了好半天,也没找到那所学校。

    这边住户少,交通不便,跟外界接触也少。年纪大点的人又不太会普通话,被人指了几次路之后,我已经接近崩溃了。

    所以,在看到前方那个十几岁小姑娘的身影时,我忍不住要欢呼了,她肯定是听得懂我话的!

    小姑娘拿着一个搪瓷盆,从水塘里不停舀水上来,又泼出去,忙得不亦乐乎。我走上前才发现,她正把堆在岸边快枯涸的蝌蚪冲回水塘里。

    那些无辜的蝌蚪,大概是撒出去的渔网一起带上岸的。

    现在还是春寒时期,小姑娘脸蛋红扑扑的,居然浸出一层亮晶晶的汗珠。

    我问,这是干吗呢?

    小姑娘头也不抬说,没看到我在救蝌蚪吗?

    可是,这么多,你能救几个呀?

    能救多少救多少呗!

    我仔细打量她,不过十一二岁的样子,黑漆漆的眸子好似两只蝌蚪,一脸倔强。

    我笑着问她:你知道××学校怎么走吗?

    她抬起头,犹疑地看了我一眼:后天才上课呢!

    我点头:嗯嗯,我找你们张老师。

    小姑娘眼神滞了下,忽地站起身,指指前面,你顺着路往下走,第二条路岔口的时候左拐就好了。

    我连声道谢,往学校赶去。

    因为涉及一些不便透露的信息,我把学校名字隐去,后面就直接称呼学校。

    二

    这所学校算不得正规学校,就是几间民宅,加上缺胳膊少腿的木桌椅组成的,整个学校就一个老师,就是我说到的张姓老师。

    他也不是本地人,机缘巧合到这里,给孩子上课,一待就是四年。

    我之所以找到这里,完全是因为他网上留下的信息。他建了一个网页,上面详述了学校的各种情况,每个学生的家庭状况,以及需要的帮助。

    网页浏览量并不大,但还是会被一些有心人看到并且关注,这也是学校得以继续办下去的原因吧!

    我来,是为了给孩子们上课的,他说希望有一些女性老师能在空闲的时候给孩子们上上美术或者舞蹈课之类。

    我不是个有爱心的人,只是恰好看到了,恰好有空,恰好就在这穷乡僻壤游荡。这么多恰好,我给不出理由来说服自己不做点什么。

    也就有了上面的迷路和对话。

    三

    去到学校,比我想像得还简陋,不过空坪地上居然还立着一个简易的篮球架,大概是那位年轻男老师在这里唯一的娱乐方式吧!

    张老师就住在学校里头,看他也就30出头的年纪,一张干干净净的脸挺招人喜欢的。

    他带我参观了一下,其实也就三间房,一个大的是教室,一个是厨房加食堂,学生自己带饭在这里热,还有一间是他的卧室,我没进去看。

    “我帮你在厨房搭了床,你委屈一下,不行这段时间你睡我房间,我睡厨房。”

    “条件差一点,不过大家都是年轻人,有心一切就能熬过去!”我点点头,放下行李,心想,没老鼠就好。

    四

    那天遇到的女孩叫春妮,12岁,算是这个班比较大的孩子了。孩子们年龄跨度比较大,大部分十一二岁左右。

    他们学习的内容跟现在五年级差不多,张老师简直是超人,语文数学地理政治什么轮着来,让我惊叹不已。

    只是,很多孩子虽然对他很尊敬,但并不是跟老师很亲近。

    我想到这里边很多孩子都是受他帮助的,这个年纪自尊心强,所以一定是既感激又自卑吧?

    然而事情却并不是我看到的这么简单。

    下课时几个女孩子凑一起咬耳朵,我走过去,想融入孩子们中间,但是她们一下就散开了。

    我逮着春妮,问,什么好玩儿的话不给我听呢!

    春妮避开我,笑了笑没说话,一扭身子又走了。

    到中午吃饭的时候,孩子都是自家带过来的饭菜,我注意到,春妮搪瓷盆儿里就几块红薯,她躲着我询问的眼神,快速地吃完了。

    我跟张老师说起这个事,他解释:这孩子父亲早逝,母亲改嫁,一直跟着奶奶过日子,连学费都是他帮忙掏的,日子过得是挺苦。

    不是有人一直在捐助她们吗?

    张老师没回我,点了支烟,吸了一大口,慢悠悠地吐出来。

    我等他酝酿好。

    你以为那些钱能直接给孩子家长么?

    很多钱根本用不到她们身上,尤其是没有父母的孩子,都让姑姑舅舅大伯什么的给拿走了。

    我都是一个个家访清楚,按月发给孩子自己的。

    那春妮的生活费呢?

    她?她自己不肯要。

    我还想问,张老师把烟头往墙上一摁,说,我晚上还要去一趟学生家,你刚来什么事都不懂,还是不要想得太简单的好!

    五

    我决定去一趟春妮家。

    一路问着,摸到她家,已经天黑了。春妮的奶奶很热情,把茶杯洗了又洗,一个劲儿叫我留下来过夜。

    我听不懂她的话,春妮在一旁翻译,但是我感觉到孩子对我的戒备心。

    晚上,我们躺在一起聊天。

    我问:你为什么不要生活费呢?奶奶拉扯你已经很辛苦。

    她闷着头不吭声。

    我解释:那些钱都是社会上的好心人捐助的,你好好学习,以后可以回报社会,不需要觉得愧疚呀。

    有时候,我们是需要别人帮助的,这样以后我们能更好地帮助别人。

    可是,我不想去张老师家……

    春妮闷在被子里,小声嘀咕。

    什么?我没听明白,追问她。

    但是春妮转身拿背对着我,不再说话了。

    我百思不得其解,一晚上没睡好。

    六

    第二天,张老师问我,晚上去哪了。我回,在春妮家呢,想跟她增进下感情。

    哦,你倒是有心了。

    顿了顿,他似乎考虑了很一会儿,问:你们昨天聊了什么?

    没说啥啊,春妮这孩子太内向了。怎么了?

    张老师定定地看着我,似乎想确认我说的是不是真的,一会忽然自顾自地哈哈大笑,说:你个丫头胆子也真肥,这边什么都不了解,晚上别瞎跑,当心出啥事!

    我呵呵呵呵呵,哪有你说得那么夸张。

    在这边几天,带孩子画画唱歌跳舞,慢慢也就适应了。孩子们天性敏感,感觉我这个新来的老师是真心对待她们,也就跟我亲热起来。

    有几次聊天,我问其他女孩:

    你们喜欢张老师吗?

    女孩子们面面相觑,没说话,我鼓励她们,张老师一个人待在这边,离开自己的亲人,就是为了你们,真的很了不起哦!

    春妮回我:老师,我喜欢你!

    七

    晚上下雨,厨房漏水,我跟春妮说,住她家。

    躺床上,春妮搂着我胳膊,两只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我,说,老师你会一直留下来教我们吗?

    我回避她的眼神,老师每年都会过来的!

    真的吗?

    嗯,每年都会回来的。

    春妮把身子往我怀里拱,过了半晌,她冒出一句话:

    老师,你知道我为什么不肯拿生活费吗?

    因为,因为所有拿生活费的女孩子,都要在张老师家过夜的!

    我全身震悚,简直不敢相信孩子的话!

    这是什么意思?

    我坐起来,抓住春妮的肩膀问她。

    春妮脸色忽然变得冰冷起来,她毫不回避我的目光,直直地把我疑问和震惊看回去。

    那神色,不属于一个12岁的少女。

    不止他,那些老师说的好心人,每个月都会来几次。

    那时候,拿生活费的女孩子要去陪他们。

    有时候还会带出去,坐着车,回来的时候穿着新衣服。

    我知道怎么回事,班上几乎所有的女生都去过张老师房间。

    春妮这些话,让我如雷轰顶,炸得神魂不知所归。

    你没有跟大人说吗?

    那些家长们不知道吗?

    孩子鄙夷地哼出声来,当然知道呀,他们都指望着那点钱呢,没女儿的人家才会难过。

    我跑到最近的小镇上,找到网吧,打开网页,联系上几个长期资助的“好心人”电话,我不知道自己要求证什么,孩子会撒谎吗?

    八

    喂,叔叔你好,我是××学校的春妮,你啥时候过来看我啊?

    哦……你是上次那个女孩?怎么,想我啦?嘿嘿嘿……

    嗯嗯,我们下周放假呢!你过来吗?

    好啊,我到时过来找你,叫个女同学跟你一起,要漂亮点的,我还带个朋友来……

    我握着话筒的手在发抖,电话那头说什么我已经听不清了。

    从收集证据,到说服春妮跟其他几个孩子作证,然后无数次地问话,令人触目惊心的真相渐渐浮现出来。

    这个过程曲折而艰辛,但我一直坚信自己在做一件对的事。

    九

    张老师被抓走那天,我跟春妮她们都在场。

    那天中午,阳光明媚,可是我浑身止不住地抖。

    张老师扭着身子,回过头看我,冷冷地笑:

    你以为你这么做就对吗?你救不了她们的!

    有家长指着我,眼中目光恨恨的。

    一个学生把土块扔我身上,骂我:

    张老师走了,谁给我们上课?

    谁给我们生活费!

    越来越多的孩子朝我涌来,哭声混着骂声。

    我一边躲着攻击,一边朝外跑,眼泪止不住奔出来……

    是啊,孩子们的课,该谁来上啊!

    我这样到底是救了她们,还是害了她们……

    被推倒的慈善,要怎么建立起来?

    我有个好玩的东西给你看!

    二姐溺水走了,所有大人都在哀哭嚎叫,当时我才几岁,躲在人群的角落里惶恐不已。

    父亲怒骂母亲看护不力,几次奔过去掐住她的脖子,又被众人拉扯开来,大家互相询问悲剧的始末,又忙着安慰伤心欲绝的父母,忙乱成团。

    二姐通体苍白,躺在铺着棉被的地面上,头歪向一边,我盯着她看,忽然发现一行清澈的水从她眼里鼻孔里流下来。

    我想告诉某个人,二姐身体上的变化,但是大人们沉浸在悲伤和愤怒中,筋疲力尽,我和二姐一同被遗忘了。

    这时候,有个壮实的身影闯进来,扛着木板和工具箱,现场为我的二姐做了一副棺材。他是我们小镇上的木匠。

    他做木工活的时候,沉着一口气,谁也不理,量好尺寸,把线拉得又长又直,干脆利落,就像在做一件举世无双的艺术品。

    只半天工夫,一副精巧结实的棺材便做出来了。木匠抱着二姐放进去,显得熨帖又乖巧,大小刚刚合适。

    母亲扑过去拉扯木匠的手,不肯让他把最后的盖子钉上。我生气了,觉得她在打断木匠的工作,而且,二姐躺在里面那么合适。

    难道,要让她一直睡在地上,听大人们吵吵闹闹么?

    我拉住母亲的衣角,对木匠说,快钉上吧,然后捡起地上的钉子递给他。木匠似乎感激我的配合,笑着冲我点点头,说,我做得很结实,你二姐不会被闹的。

    我觉得,他理解我,就像我理解他的世界一样。

    这次事情之后,我隐隐觉得小孩的世界里多了一个朋友,而且这个朋友是大人,这让我又高兴又骄傲。

    他是我们镇上唯一的木匠,他家祖传三代都是做木工活的。这个小镇上,每户人家里都有他的作品,红木大床,竹藤椅子,实木饭桌,雕着凤凰的梳妆台,铜环衣柜,屏风架子……

    谁家东西坏了,只消过去他家对着门口喊一声,不多久木匠就背着工具箱过来,一声不响地修好,连水都不喝一口就走掉了。

    这样老实又活儿好的人,理应受到大家尊敬的。但是这个镇上谁也不会尊重他,哪怕受过无数次免费维修服务,大家谈起木匠,仍是一口轻蔑的语气。

    因为木匠他,居然想造一架飞机。

    这个祖传三代做木匠活,没上过一天学堂,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人,竟然想造飞机,真是太不自量力了。

    木匠并不是头一次这样的与众不同,他以前也尝试过很多别人家从来不做的事儿。

    比如养兔子。这个江南小镇上没有谁养过兔子,他却从外地挑了一窝小白兔崽子回家,圈在院子里养着。

    除了格林童话里面的插画,我从来没见过真正的兔子,所以我和镇上的小朋友都喜欢去木匠家里看兔子。

    木匠家里到处都是刨木花儿,木香味经久不消。那些兔子安安静静地待在窝里,但是没养多久就死了,听说是沾了带水的菜叶子。

    没等我难过,第二天他又挑了一窝兔崽子回来,说要研究兔子是怎么挖洞的。这次兔子没死,但是把他家里挖得大大小小都是洞,最后跑了。

    木匠觉得看完兔子挖洞也满足了,又养了一堆长腿的大鸟,长得好像鸵鸟,不能飞,长长的脖子,站着比我还高。

    他说养了给孙子当座驾,要是我喜欢也送我一只。后来他的小孙子从鸟身上栽下来,头上肿了一个大包,木匠被女儿责骂了好几天,大鸟也没能养了。

    再后来他又养了鸽子,或者其他稀奇古怪的东西,总之只要他觉得好奇了,就会忍不住去做,为这些好奇心,他没少烧钱,经常被老婆责骂,小镇上的人也时常笑话他。

    可是这些也无伤大雅,毕竟他做得一手好木工活儿。

    但是这次不同了,他居然说要造飞机。这让小镇上百分之七十连飞机都没坐过的人恼怒了,这个木匠简直太过分了!

    每个人经过他家都会问一句,你飞机造好了没有呀?然后绕着他的木头装腔作势地走一圈,大声叹气说,这就是要逼公鸡下蛋啊!

    木匠铁了心,什么活也不接了,天天把自己关在家里研究。老婆怨气连天,骂他不务正业,丢人现眼,儿女也不能理解他的行为,为了避免被镇上的人嘲笑,他们甚至要跟木匠划清界限了。

    我溜过去的时候,木匠正痴痴地望着木头发呆,看到我,他大吃一惊,因为长期没有刮胡子,整个人看起来像中了魔一样。

    十三丫头,你画画好,帮伯伯画个飞机好不好?

    我拿着木炭儿,想着课本上飞机的模样,画了个轮廓给他,木匠高兴得直搓手,大声说谢谢。他想了一会,又从刨木花儿里面寻了几根小木头,做了个风车给我。

    我举着风车跑起来,心想,木匠也许能做出飞机来也不一定呢!等伯伯做出飞机来,第一个请你坐!

    木匠在我身后大声喊,我咯咯咯笑起来,说,好!

    过几天后,木匠失踪了,他家里的刨木花儿木香味都还在,人却不见了踪影。半个月后木匠回来了,皮肤白净了不少,身子也消瘦了。

    有人说,他爬到机场轨道去看飞机,被保安当作恐怖分子扭到派出所了,关了好些天才放出来。大家从生气变成了同情,虽然木匠手工活儿好,可是到底脑子有问题啊。

    家人渐渐也对他死了心,不再期望他去接那些能赚钱的正事,木匠的老婆也拒绝给他洗衣做饭了。我每天放学后都会去木匠家门口看看,有时候坐在门槛上跟他聊天。木匠每次都会说,等飞机做好了,我第一个请你坐。

    几个月后,木匠的飞机终于做好了。全镇上的人都赶过来了,他家门口挤满了人,一个装了马达,三叶螺旋桨和椭圆形肚子的飞机出现在大家面前。

    木匠在一伙人的注视下气定神闲地走进去,然后启动。马达突突响起来,螺旋桨叶越转越快,地面上的灰尘扬起来,大家不自觉地后退出一个大圈,飞机最后竟然真的慢慢离开了地面!

    在众人的惊叹声里,木匠坐着他几个月的心血之作,慢慢升上去,朝着前方飞去,但是没多久,飞机歪歪扭扭地往下坠,像喝醉酒了似的,最后一头栽下来。

    大家都齐齐放心下来,就是嘛,一个木匠怎么可能造出飞机来。

    木匠从飞机肚子里爬出来,笑眯眯地对我说,下次等我飞稳了再请你坐啊。我告诉他,飞机已经飞上去了,你真厉害!

    木匠高兴得直搓手,他说,我还有个更好玩的东西给你看呢!

    后来,我读书离开了家乡,但还是会经常想起这个像孩子一般的木匠,只要他高兴,哪怕全世界的人都嘲笑质疑他,他也能气定神闲地干自己喜欢的事儿。

    为了好玩。这个世上还有比这更正当更任性的理由吗?

    前不久,听人说,木匠离世了,路上出了车祸,死的时候背上还背着他的工具箱。我想,在另外一个世界,他一定也可以做出好玩的东西来吧!

    他突然骑车出走了

    你身边可能都有这样一个朋友吧:在一线城市工作,长得一般,每天穿着衬衣西裤黑皮鞋,脸上挂着标准的服务行业微笑,靠着几年不懈努力业务也还不错。

    眼见着升职加薪,底下也开始有一帮自己的得力下属了,别人见到他也会开始带个尊称×总——总之他是很多来到一线城市,靠着能力和努力一点点站稳脚步的打工一族的缩写。事实上你肯定不止有一个这样的朋友,事实上没准你自己就是这样的人。

    你能想象这样一个朋友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吗?然后等你再听到他的消息时,他已经骑着一辆破自行车,在丈量祖国的边境线了。那照片里,烈日别样红,天空凛冽蓝,他标准的服务微笑从脸上剥掉了,只露出从灵魂里透出来的快乐和纯真。

    你很难想象,环顾我四周所有具有上述特征的朋友,我也几乎找不到完整的一个。这么说是因为我也曾经这么做过,但是那时候我还很青涩,手里一无所有,这种无所畏惧失去的勇气才让我一路走了下去。

    他是我见过的最帅的屌丝。

    但是他不同,他出走那一年,正值事业高峰期。

    在深圳摸爬滚打四年,由刚开始意气风发的小伙子一个月跑烂了四双鞋去做销售,到四年后负责一个区域的总业务,生活也跟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刚刚磨合好,身边的一群朋友都是几经患难与共后筛选下来的。

    生活刚朝他露出善意的微笑来,他选择出走了。

    就在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早晨,开完例会后,他递了辞职报告,做好工作交接,请朋友吃了顿饭,然后跟出门买包烟一样,平平淡淡理直气壮地走出去,不回来了。

    那些嚷嚷着工作无聊,人性复杂,办公室斗争令人作呕,人生单一无趣的人,却并不舍得放弃他们每天咬牙切齿的生活,只能在日复一日的煎熬中一点点妥协,忘却自己,直到完全麻木,倒也觉得舒适起来。

    而他,戏剧性地选择了在“六一”儿童节那一天,骑着车出发,去活一个属于自己样子的模样。

    为什么有那么多骑行流浪的故事,我不想说,也并不欣赏钦佩,因为很多人选择这种流放方式,是出于对自己现状生活的不满,而又无力改变,这种出走不需要勇气,只需要自暴自弃。

    只有在你拥有了很多东西,尝试了稳定温暖的生活后,做出的出走,才有直击心灵的力量和震撼,因为这是一场势均力敌的交换,是以平等姿态跟生活的谈判。

    是我们主动,做出的选择。

    那一年他28岁,骑着一辆摔断了半边把手,绰号叫“独角牦牛”的美利达勇士550,历时76天,骑行了5673公里(路线曲折),住在最破旧的青年旅馆,半路还丢了钱包,靠着身上两块五毛钱走过来。

    但,这并不是一个脑子里长着浪迹天涯,行侠仗义的追梦人如何历经千难万险,最终实现辉煌的励志故事。

    如果是这样一个故事,他应该才12岁出头,身负血海深仇,或者干脆就是一个孤儿,一路走来,奇遇不断,最终练就一身非凡武艺,战胜无数出身优良的富家贵族子弟,赢取白富美,从此人生走上巅峰。

    但它却不是这样一个故事。

    它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在全世界都在追逐着名利的时候,他却在追逐自己的梦想。好吧,这两件事其实没那么不同,被名利俘虏的人也算是在追逐自己的梦想。

    但是他的梦想,却是真的梦想。

    这个梦想,不是“爸爸妈妈说”“老师说”“电视报纸说”里那个被说出来的蓝图;不是蓝领白领之上的那个金领;不是猎人给麻雀设的圈套里的那点米粒;不是留在教科书上那个被活人任意涂抹描绘的名字……

    与其说,他在追逐这个梦想,不如说,他被梦想选择了,因为在后面漫长的年岁中,他对这个梦想毫无抵抗能力。

    我见过很多在路上骑行的人,徒步的人,自驾游的人,“出行,流浪”这些名词很有煽动力,这是一种奢侈品的象征,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它需要很高的成本,时间和金钱。

    走在路上的人,总有一种莫名的优越感,你看,我在拥有一件奢侈品。这种心理让“我为什么出发”的思考,简化成了“我要出发”的冲动。

    所以,他们机械地前进着,拍照,发图文,忍受着这个随时都可以结束的苦难之旅,只需喂饱自己膨胀的虚荣心。没有一个人,有勇气一直在路上。

    我想他也是吧。

    难道不知道五星酒店的床有多温软吗?难道忘记了城市里面灯红酒绿的娱乐跟美食的味道了么?难道不记得楼下拐角处的咖啡馆里熟悉的安逸了么?

    那些东西,熨帖安妥地等在那,触手可及,你每天都知道自己的生活是如何被安置在一个舒适的空间里的,这份踏实和不变,才是生活应该有的常态,不是么?他说,不是。

    骑到破庙里,架着小炉子煮泡面加野菜,听着外面雨滴长夜,让一个个不期而至的旅人挤在自己脚边的防潮垫下(那可能就是一块塑料布),分享彼此的食物和故事。

    那份悠闲和惬意,可不比咖啡馆里的闲谈差呢!

    等长长的旅程走完,我问他,你该回来了吧?

    众人的艳羡里也带着疲倦和观望,你特么总是要生活的吧?体面的日子才是一个社会人的责任。他笑着说,回不来了,我已经被另一种生活选择。

    他说,我想做点有意思的事。

    于是,在那个古老的小镇上,他开了一个叫爱情公寓的青旅,里面有上下铺。我想爱情应该不会在上下铺中间发生吧。但实际上有很多爱情在那里发生,也有很多爱情在那里停歇。

    这个青旅,一点都不像青旅。什么都是他自己亲手倒腾的:拼接桌布,古朴台灯,葡萄架,花圃,明信片,路标牌匾,房间走廊上的墙画……

    他把自己的气质,用一个爱情公寓装得满满的。

    我是个有洁癖的人,所以我觉得这个气质跟我是相冲突的。

    你看,那厨房谁都下厨,吃饭时候满满一桌子,中间还总是有不请自来的陌生人,你拿把香菜,他拎根萝卜,跟过家家一样,又像是一个大家族里的大锅饭。

    吃完就算了吧,还偏偏要生一堆火,烤着甘蔗馒头玉米,你一言我一语地瞎聊,平时不都是一群“我很内向很孤独很忧伤”的人么?怎么到了这个屌丝气质满满的爱情公寓就全体变异了?

    而且,你们呼啦啦一群大人,跟在他挂着黄色鸭子玩偶的自行车后面疯,不觉得害臊么?整个一旅游团似的,不是说好了“一个人的旅行”、“要当个静静的美男/女子”么?干吗要凑群热闹?

    还有你,你,你,拍这样的照片,不是你平时的风格啊,什么,你还要洗出来做出明信片?他是个疯傻,你们怎么都跟着疯傻呢?

    那些平日里一本正经的人,到了这个旧民宅公寓,忽然集体返璞归真,流露出一种孩童的天真和好玩来。这大概也解释了,为什么当他准备爱情公寓第二次装修升级时,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众筹成功了。

    我默默地想,爱情公寓就是种传染病,专门传染屌丝气质。然后我小小犹豫了一下,就跑过去跟他们体验地摊生活。等晚上收工了,坐地上跟吉他歌手一起胡乱唱,鼓手敲得咚咚直响,毫无章法可言,就像我当时的人生。

    那时候,我眼睛犯了病,走路看东西都带重影的,经常忽然就看不见了,医生说不能再看书写字了。我跑到这个小镇,窝在爱情公寓里养病。

    我怕出去,怕走路摔跤,怕以后好不了,但是我当然不能让人知道我的脆弱。

    所以他带我出去的时候,我都假装很轻松。我们从小镇最低洼的地方,走到最高处的山顶,从最繁华的早市,走到荒无人烟的沙地,从星空密布的夜晚,走到朝阳绽放的清晨……

    等走完整个小镇的每一个角落,吃遍百家饭后,我的眼睛就恢复了。然后,我又回到了城市。他守着自己的爱情公寓,带着另一波刚刚摘下面具,急不可待地扑进大自然玩耍的大人们。

    我在他微信里,每天分享着爱情公寓不同的故事和照片。

    他的足迹从西北一路纵深,走出了国门,走向每一个染着他气质的地名,那一口白牙的笑,点亮了我许多灰色的日子。有时候埋头在格子间工作时,想想还走在路上的那个人,心里就心安许多。

    有人说,生活总归是要稳定下来的。

    我不知道什么叫稳定的生活,衣食无忧,温饱体面么?如果说朝九晚五是一种生活常态,那对我,对他来说,一路前进也是一种生活常态。

    只是,我们选择的方式跟大多数人不太一样,但并不是因为这个不一样,就表示没有“好好踏实生活”呀!

    我最看不得那些假装好意,实际诽谤地劝慰“你应该踏实点过日子了”的人,这个踏实要如何定义呢?赚很多的钱,买很高档的衣服,补充一堆营养保健品,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有一方自己睡觉的格子?

    这些算是踏实过日子吗?

    如果这是你所追求和渴望的,那这样的生活姑且算是踏实吧。

    他呢?

    做自己开心的事儿,娶了喜欢的人儿,在一个喜欢的地方,换着花样百般折腾,这样鲜活灵动的日子,你敢说不是踏实过日子?

    我想,那些鄙夷的面目底下,应该深藏着一颗嫉妒的灵魂吧,因为在他们干瘪的人生里,除了有点钱(很可能也没有),简直没有任何其他可以夸耀和值得肯定的东西。

    而钱,是他玩着生活也能赚到的。

    在我忙着考试学习的期间,他告诉我说自己注册了公司,招了一批志同道合的小伙伴,在忙一个“很棒很好玩又能赚钱”的项目。对了,他说,下次过来这边,我可以开车接你了。

    这话我不信,记得刚买车的时候,我们走出去10米不到就一头撞在大树上,只好又叫4s店的伙计弄回去修车,他照样嘻嘻哈哈地说,真好玩,要好好练车了。

    我们挑着大晚上人少的路,一路开到雪山脚下,中间上坡的时候熄火n次,有时候超过一辆三轮车,他也能兴奋老半天,要知道坐在副驾驶室的我可是惊出一身白毛汗啊!

    可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熄火后怎么也启动不了时,就会认真跟你说,别担心,车上有水有饼干有暖气,我们看一晚星星吧,等明天叫朋友过来开回去。

    随遇而安,随处可栖,任何事情,不管好坏,都能用玩的心态来面对和处理,这种生活态度跟方式,正是我缺少和向往的啊!

    就在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他告诉我,又搬办公室了,公司正在面临新的契机和转折,哈哈哈哈哈哈哈!我才不会告诉你,很可能是他又玩倒闭了准备重新开始呢!

    但是又如何呢,人家永远都能玩下去啊!

    关于那些舍断离是怎么做到的,两块五毛钱的日子是怎么维系的,异国他乡语言不通的困难是怎么克服的,爱情公寓是怎样一点点建立又存在于人心的,他是怎么打败一大波对手,娶到那个漂亮的少数民族中学女教师的……

    那些故事的细节,有些我不能说,有些我不知道,但是终有一天,我会原原本本地把他的生活,他的梦想,捧到你面前,提醒那个曾经孩童般笑着的自己,你也有过一颗跳跃的心啊!

    他说,我的出走,早有预谋,而你的骑行经历,给了我榜样。那个梦一直在那里,那个人一直在那里,只是在合适的时机,他醒来,他被选择了。

    最帅的屌丝,没有之一。

    他的名字,叫大河。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