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太医院大体承袭了明代太医院的旧制,是隶属于礼部的独立机构(清太医院地址在今地安门东皇城兵杖局东侧)。一般由一名王公大臣领衔管理太医院院事,下设院使(相当于院长)一人,左右院判(相当于副院长)各一人,御医十三人,吏目二十六人,医士二十人,另有制药人员若干。人员的定制是根据太医院工作量的大小和宫廷里的需求随时增减的。太医院之建制虽不满百人,但人才荟萃,能在太医院服务者,绝非医术平庸者。
清代统治者为了保证太医院的医疗水平,制定出了相当严格的录取制度。在太医院内设立教习厅(医学校),从御医、吏目中选拔“品学兼优”者任教。学生来源于民间医生和太医院医官的子弟。这些学生必须“品行端谨,通晓医理”,并由院内医官作保,方能入院在教习厅习业。在教习厅习业期间随时由院使、院判进行考核,择其优秀者升任医生或医士。对于已经任医生、医士者,也同样随时予以考核。若发现“习业荒疏”者,不论在太医院供职多久,一律发回教习厅重新学习。教习厅所开设的科目为《黄帝内经》、《难经》、《伤寒论》、《脉诀》、《本草纲目》等及临床各科。
太医院为了充实力量,提高医疗水平,还经常从各省选拔、保举一些具有真才实学的民间医生。这些民间医生由各省巡抚举荐,到北京太医院进行考试,合格者根据学识授以吏目、医士等职。如果民间医生确属医学造诣高深者,虽年事较高,太医院为了发挥其所长,就准许其带弟子一名进太医院供职。
太医院的专业分科在清初分为十一个专业,以后合并为九科,即为大方脉、小方脉、伤寒、妇人、疮疡、针灸、眼科、咽喉、正骨科。凡是在太医院供职者,自院使到医士都要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给事内廷”。
俗话说“伴君如伴虎”,给皇帝看病也一样,是一种风险很大的差事。清宫规定,凡是皇帝服用的药剂,先由御医拟方上报,然后把同样的两剂药同煎,分装在两个碗中,一碗由御医或宦官先尝,一碗由太监送皇帝服用。为皇帝、皇后看病,往往是几个御医同时诊治,各拟一方,然后经协商后再以一方为准。有时为一个病者竟有六七位御医同时会诊,商讨治疗方案。如光绪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御医庄守和、李德昌、王应瑞等人同为慈禧太后拟“保元益寿丹”一方。
医生一旦入职太医院,就是为少数贵族所专用,到年老体弱时虽然可以告病回家,但也不能在外行医。为老百姓治病若被人告发,就会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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