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轶闻录系列朝野遗事-冯玉祥四次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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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名爱国将领冯玉祥曾经四次立下遗嘱。

    1932年,日本在上海接连挑起事端。冯玉祥满腔热情地赞扬奋起反抗的驻沪的十九路军“英勇可嘉,实抗日之先锋队也”,却遭到当局投降派的极端不满。冯玉祥感到生命受到威胁,为防止不测,特于1932年6月14日写下了第一个遗嘱,内容如下:

    我是当兵出身,我是穷小子出身,我是工农的子弟出身。我是为大多数工农群众谋最大幸福的,我是为民族求独立解放的。凡是有此决心而实行的,都是我的好朋友、好同志;凡是真能铲除不平等,都是我的同路人;凡是为自己打算而自私自利的,即是我的仇敌。至于我的子女一切,我亦不问,给他们自由发展……我的尸首最好是火化了,不论埋在何处均可。我是研究唯物史观的,什么鬼神我全不信,万不可以什么宗教形式来葬我。

    此嘱。

    1933年11月,李济深、陈铭枢等在福建发动政变,成立中华共和国。冯玉祥极力支持,并发去电报,盼望他们能为人民挽回劫运。他的活动遭到国民党一些大人物的反对和记恨。在当时的形势下,冯玉祥随时准备接受反动派的通缉、坐牢和枪决。为此,他于1933年11月29日又一次立下遗嘱,部分内容简要如下:

    我父亲、母亲的坟埋在峪道河,我死了亦埋在他们附近,常常在一起,我平安也。

    我若是即刻为国家、为革命死了,我身后没有事可办,没有家可分,即照我写的这几句话做即可以了。

    ……

    这个遗嘱,表现了他为国家前途而甘愿牺牲自己和家庭的革命精神。

    “七七”事变前夕,冯玉祥在南京积极从事抗日救亡活动。为了抗日救国,他随时准备献出自己的生命。在1937年7月1日又第三次立下遗嘱,简介如下:(一)非抗日不能救国;(二)要抗日须得民心、军心;(三)为抗日须找专家;(四)贫苦大众是国家的根基;(五)所得税遗产必收,以速供国防用。

    日本投降后,冯玉祥的爱国言行再次遭到反动派的敌视。为防不测,1948年2月10日,他在自己的笔记本里用毛笔写下了最后一份遗嘱,再次谴责独裁统治的暴行。并说:“……(五)我没有什么东西,有几间房子都交给李德全夫人。(六)我死后,最好焚成灰,扔到太平洋。如果国内民主和平,真的联合政府成立了,那还是埋深六尺种树,不把我的肥料白白的完了,将来树长成,给学校和图书馆作桌椅用。(七)至于我的孩子……只要他们自爱,有双手就不会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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