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定是最好的优雅-人生是苦的,你要学会给它加点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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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来了固然好,没有来的话,一个人也能过得精彩。

    吴倩莲:日子虽然简单,但已足够

    天涯上有个帖子,主题是寻找那些下落不明的女明星,有个网友提到了吴倩莲,顿时应者如云。

    吴倩莲一定不知道,她淡出了娱乐圈这么久,还有许多人牵挂着她的音讯吧。

    明星本质上是个不甘寂寞的群体,尤其是女明星。很多女星尽管退出娱乐圈了,仍然会和媒体保持联系,时不时曝个光。例如叶玉卿嫁到加拿大做富太多年,仍盛情邀请记者去她的豪宅参观。

    比较起来,吴倩莲真是低调,淡出就正式淡出了,和这个光怪陆离的圈子再无交集。即使被记者拍到她们一家人坐在小店里吃兰州拉面,出行坐经济舱,她也安之若素。这正符合她一贯以来的作风,在人人都博出位的娱乐圈,吴倩莲原本就是个异数。

    她是不经意间闯入电影界的。当年杜琪峰拍《天若有情》时公开选女主角,收到了一大沓前来应选的照片,结果一眼就看中了样子倔强的吴倩莲。后来她自嘲说:“我是单眼皮,不属于美女。在一群美女中,因为我最不好看,所以我最明显。”

    吴倩莲的长相,可能不属于关之琳、李嘉欣那种大众认可的美女。可在喜欢她的人眼中,她长得别具一格,属于那种越看越有味道的气质美女。吴倩莲和林忆莲名字里都有个莲字,眉眼也有些相似,都是细眉细眼的单眼皮女生,只是林忆莲看上去更温柔婉转,而吴倩莲多了份倔强和清冷。

    杜琪峰选角的眼光没有错,吴倩莲在《天若有情》中与刘德华搭档,成功演出了女主角Jojo的痴情与固执,塑造了她影坛生涯最经典的角色之一。影迷们至今难忘,电影的结尾,她穿着一袭洁白的婚纱,赤着脚在路上狂奔的样子。

    第一次演戏就和天王巨星搭档,可她一点儿都不怯场,不卑不亢地对刘德华说:“抱歉你不是我的偶像,因为我从小到大都没有崇拜过哪个偶像。”

    《天若有情》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吴倩莲一口气拍了两部续集,也迅速晋身为一线女星,和她演对手戏的都是大牌男星,她是唯一一个与四大天王都搭档过的女星。周润发、张国荣、吴镇宇、刘青云都和她演过电影,在她最红的时候,张国荣一直想和她演一部戏,直到拍《夜半歌声》时才如愿以偿。周润发和吴倩莲合演过《花旗少林》《赌神Ⅱ》等戏,他们合拍的铁达时广告[8]更成了经典,广告词“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流传至今。

    吴倩莲当年为什么会这么火?起点高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演技好。她的演技有些争议,据说李安拍《饮食男女》时,因为她经常卡壳而头疼不已。但事实上她在戏中的表现是可圈可点的,她那么清清淡淡的一个人,演起戏来却时不时表现出惊人的爆发力。

    她最擅长塑造那种外冷内热的角色,我还记得在《赤脚小子》的最后一幕,她喜欢的穷小子郭富城死了,听到这个消息后,她一滴泪都没有掉,而是对着她教的小孩子说:“要好好学习,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有什么出息呢。”看得出,她在极力压抑自己的悲伤,这种克制的悲伤,比起号啕大哭更能打动人。

    她对角色有自己独特的揣摩和理解,出演《神雕侠侣》时,她对小龙女的理解是玉洁冰清,因长年生活在古墓里,对人情世故一窍不通。在演小龙女的时候,她特意演出了冷傲的一面,没想到这个黑衣小龙女惹来骂声无数,有李若彤的版本在前,人们都指责她演的小龙女不够温柔。

    我倒觉得,除了身穿黑衣不符合原著外,她倒是演出了小龙女的神韵,金庸书中的小龙女,不就和她一样清冷孤傲吗?难怪金庸对这个版本十分认可,认为吴倩莲和他笔下的小龙女气质很相似。

    仔细想来,吴倩莲确实像不食人间烟火的小龙女一样,无意中闯入了这个尘世。任身处的环境如何喧嚣,依然保持着一种局外人般的超脱。即便是在大红大紫的时候,她也无意做明星,只是将做演员当成一份职业。

    台湾导演黄以功这样形容她:“没有星味,说话做事就像一个普通人,但她的脸让你觉得,这是一个有故事的人,让你有想挖掘她内心的冲动。”

    她没有偶像包袱,平时不拍戏的时候总是素面朝天,连高跟鞋都穿不惯。她从来没有其他女明星那种强烈的物质欲望,不爱买奢侈品,一件衣服穿很多年,基本不太出去应酬,没事就一个人宅在家里做饭、烧菜。连朋友方中信都看不过去,说“小倩你太节俭了,赚那么多钱不花,未免委屈了自己”。

    其实她本人一点儿都不觉得委屈,这只不过是她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罢了。这种生活虽然简单,但并不单调,因为她拥有丰富的内心,能够将平常的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

    那年头还不流行卖人设,不然她简直可以被当成文艺女青年的模板。她的日常爱好全是文青式的:会自己种花,会做木工,会装全套Hi-Fi家庭影院,喜欢一个人出去旅游,爱看书、爱陶艺、爱画油画。她有自成一体的价值观和独立的精神世界,她的文艺气息是融入骨子里的,而不是流于表面的矫情。

    正是因为这份文艺气质,有人评价她“生来就是张爱玲笔下的人物”,她出演了《半生缘》中的顾曼桢,没有人比她更适合这个角色了,她一站在那里,就像从民国穿越而来的,古典、冷冽,带着淡淡的疏离感,温柔中隐含着坚韧,含蓄中透着张力。

    她的民国扮相获得了一致好评,王安忆在为自己的小说《长恨歌》选角时,认定吴倩莲才是扮演王琦瑶的最佳人选,王安忆曾评价说:“我对吴的感觉,是她长相的可塑性很强,眉眼淡淡的,非常留有余地的那种,很清秀,很端正。有些女演员的脸漂亮得太浓,太有特征了,那不是我要的。吴倩莲最打动我的就是四个字:舒服,自然。”

    李安拍《色戒》时选了汤唯做女主角,很多人都说是因为汤唯眉眼间有些吴倩莲的味道,两人确实有些相似,只是吴倩莲的样子更清淡。

    “淡”是她身上最突出的特质,我从来没见过哪个女演员,比她更配得上“人淡如菊”四个字。这份“淡”,不仅指她淡淡的样子,更包括她气质中的淡然。

    入行那么多年,她从来没和演对手戏的男星传过绯闻,唯一公开的男友也是个圈内人,叫庹宗华,演过琼瑶剧《苍天有泪》中的男主角,穿着长衫的样子也颇有民国范儿。庹宗华没什么名气,吴倩莲也不在乎这些,他们在一起,多半是因为气质相近、性情相投。

    两人谈了十二年恋爱,一度还传出婚讯,最后却以分手告终。谈恋爱的时候,吴倩莲绝口不提感情,等到分手后,倒是站出来替前男友说话,说分手的原因“都是我不好,可能是我太不温柔了”。不能在一起了,也绝不口出怨言,这点确实有张爱玲的风范。

    分开后,庹宗华火速娶了别的女人,而吴倩莲则给自己放了个长假,一个人背着包到世界各地去漫游,去西班牙、去匈牙利、去伊比利亚半岛……尽管已经不缺钱了,她的旅行仍然是穷游式的,当背包客,住民宿,因为这样才可以更近距离地感受当地的风土人情。

    旅行是最好的疗愈方式,在这个过程中,你会加深对自己和世界的了解,正如吴倩莲所说:“愈看得多、知得多,愈会令自己感觉实在,一天一天地过,怎样令每天都过得不同,这是很重要的。”

    从那以后,她就基本过上了半隐退的生活。几年后,她认识了后来的丈夫,交往三年后在拉斯维加斯注册结婚。他也是个热爱旅行的人,最爱潜水,两人结婚后,就从独自上路变成了结伴同行。后来她生了一双儿女,媒体偶尔也能拍到他们一家人出游的照片。

    有粉丝为她的退隐江湖扼腕叹息,事实上她退出电影圈,一半是时势使然,一半也和她的性格有关。吴倩莲对时势认识得很清楚,她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不是我遗忘了香港电影,而是香港电影遗忘了我。”这话有些伤感,可确实说出了事实,被香港电影遗忘的,又何止她一人。

    不过对于吴倩莲本人来说,退出未必是一件坏事,她那样过于低调的个性,并不适合在名利场厮杀。1999年,正值她的巅峰时期,她接受采访时公开表过态,说最想做个隐士,就像《走出非洲》的女主角一样,住在农场里,种种菜,养养花,等挣够了钱就去过这样的生活。

    做个隐士,退出江湖,在浮华的娱乐圈谈何容易?可她真的做到了,若干年后,她果然过上了自己向往的生活。这样的生活也许没那么光鲜,没那么万众瞩目,但那又如何,只要她开心就好。

    至于我们,想她的时候,就找出她的电影来看看吧,感谢那些电影记录了她最美的样子。她恬淡的笑容,依然在港片迷的记忆中如花般绽放。

    ***

    邓萃雯:越老越红的可能性

    鲍勃·迪伦在他那首很著名的歌里唱道:一个男孩要走过多少路,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简直是天问。答案只能在风中飘。

    套用下这个句式,我们也可以问:“一个女孩要走过多少弯路,才能成为一个真正成熟的女人?”

    看看邓萃雯的经历,就会知道,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女孩,蜕变为一个成熟坚强的女人,这过程是多么曲折。

    邓萃雯这个人,很像她在《金枝欲孽》中扮演的如妃,经历过常人难以想象的高低起伏。每次大家都以为她要完了的时候,她又倔强地证明给大家看,她没有完,还早着呢。娱乐圈不比皇帝的后宫好混,屹立不倒的人都自有过人之处,如妃靠的是心计,邓萃雯靠的是演技,她们都是有本事的女人。

    邓萃雯的演艺生涯,大致可以用“三起三落”来概括。

    她成名很早,十八岁报考无线训练班,第一部戏就是女主角,以后部部戏都是女主角,起点高过同班的黎美娴、邵美琪等人。用崇尚高挑的现代人眼光来看,她算不得很美,可那个年代恰好流行香扇坠式小巧玲珑的美女,前有翁美玲,后有邓萃雯。翁美玲意外自杀之后,邓萃雯被称为“翁美玲接班人”,所有原定由翁美玲扮演的角色一律由她顶上,一时风头无二。

    邓萃雯第一部担纲主演的电视剧叫《薛仁贵征东》,搭档是大明星万梓良。一部戏拍下来,万梓良迷上了这位长得古灵精怪的小姑娘,宠她宠得不得了,为了讨她欢心连当街下跪认错的事都能做。

    她未免有几分恃宠而骄,当着一帮人的面叫他“老窦”(老爸的意思),有了大明星男友撑腰,她到了片场谁也不放在眼里。有次和梁朝伟一起演《侠客行》,梁迟到了一会儿,她就指责说:“男主角了不起吗?让这么多人等你一个人!”浑然忘了自己也是出了名的爱迟到,有个外号就叫“邓例迟”。

    少年得志伴随的往往是年少轻狂,她一举成名,但并不怎么珍惜,和TVB约满之后,心高气傲的她不愿意续约,反而觉得自己厌倦了日夜不停轧戏的生涯,于是跑到美国去念书。和万梓良也只交往了一年半,多半是两人年龄差距太大,所以万梓良一碰到年龄相当的恬妞,马上就转换目标了。

    那时的女明星似乎流行去国外进修,相比选择去美国求学的陈慧娴复出时的黯淡,邓萃雯却相对幸运得多,在美国待了四年的她回到香港后,转投无线的对头亚视拍戏,一部《我和春天有个约会》从香港火到了大陆,至今仍是无数港剧迷的心头好。她真正走红,也是从这部戏开始。

    拍这部戏的时候,邓萃雯已经三十岁了,可她饰演的姚小蝶天真活泼,笑起来眉眼弯弯,眼神清亮,浑身都是浓浓的少女气息。有一张剧照,扎着马尾的姚小蝶回头看着吹萨克斯的家豪(江华饰),粉面含春,眼睛里像汪着一泓水。

    那种神情,不是演出来的,而是自然流露出来的,一看就是个正处于恋爱中的女人。众所周知,拍摄时男女主角戏假情真,绯闻传得沸沸扬扬,都说邓萃雯恋上了有妇之夫江华。

    她会喜欢上他一点儿都不奇怪,年轻时的江华英俊潇洒,站在那里就有股西关大少的气质,香港的男星那么多,我总觉得只有他和郑少秋最当得起“风流倜傥”四个字。

    狗仔拍到江华连续六夜出入邓萃雯的香闺,即便如此,也没有拍到什么香艳的照片,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极力否认的话,这桩绯闻很快就会烟消云散。偏偏在当年TVB的年会上,邓萃雯喝醉后借酒当众向江华倾吐爱意,还抓住情郎的手不放。

    她以为他会像自己这么勇敢,没想到他果断地选择了站在妻子麦洁文这边,在记者招待会上,他和麦洁文十指紧扣,公然宣称是她先勾引他的。

    可以想象邓萃雯当时的愤怒,在她后来的自述中,明明是他先向她吐露婚姻是如何不幸,婚姻中的他是如何不快乐,让她误以为自己是拯救他的那个人。誓言还在耳边,他却反过来指责她是个狐狸精。

    被宠惯了的她哪里咽得下这口气,发誓即使要耗尽家财,也要和江华夫妇将官司打到底。当然,就像所有狗血的三角关系一样,最后官司还是不了了之。

    这段绯闻最后以两败俱伤告终,江华和邓萃雯双双人气下滑,唯一的赢家看似是原配麦洁文。可后来江华星途不顺,一度患上抑郁症,全靠麦洁文为人补习养家。邓萃雯经此打击后,再也无心在圈中战斗下去,她和很多人一样,有了钱就想买名牌、买好车、买豪宅,梦想过上一种人人羡慕的成功者的生活,于是花掉多年拍戏积蓄的钱去购买了麦当奴道上的千万豪宅。那房子确实满足了她的虚荣心,就像她所说的那样,有精美的木头窗框,有大大的落地窗,很像日剧《悠长假期》里木村拓哉住的那间屋。

    结果一场金融风暴,让她从美梦中醒了过来,房子一夜间变成了负资产。她失业在家,还得每个月还八万块的房贷,压力大得随时要崩溃。那是她生命中的最低谷,她自己后来都说:“1998年是我人生中的一个垃圾时刻。”

    换作其他人,可能早崩溃了。可她是邓萃雯啊,咬碎银牙往肚里吞的坚韧双鱼女,凭着一股打也打不死的小强精神,她低价卖掉了房子,转身又杀回了演艺圈。

    等待她的不再是喝彩,而是倒彩。给她演的角色也不再是主角,而是女二、女三甚至女N号。一个三十多岁的女演员,没有强大的背景,也没有出众的美貌,还有过港人不屑的“前科”,这样一个人,谁都有理由看死她。

    她倒也挨得住,老老实实地演着她的女N号,不再虚荣,也不再年少轻狂。大家都以为她过气了,没想到她居然能够凭借《金枝欲孽》中的如妃一角再次咸鱼翻身。

    “如妃”这个角色,本来是没人愿意演的,戴的头饰最重,戏份又少,角色也不讨喜。可她二话不说接了下来,经历了这么多事,她早已明白,今时今日,早轮不到她来挑角色了,她能够做到的,无非是演好落到头上的每一个角色,不管是主角,还是配角。

    事实证明,机会掉到她头上的时候,她再也没有辱没过它。为了演好如妃的霸气,她特意找来刘晓庆主演的《武则天》细细观摩,还给尚在监狱中的刘晓庆写信鼓励她,两人后来还成了好友。

    凭着“大杀四方”的如妃,她重新又站到了风口浪尖上。如妃红到什么程度呢?走到街上,会有市民向她行礼;大闸蟹上市时,精明的档主分别将蟹冠名为“尔淳蟹”“玉莹蟹”“如妃蟹”,其中“如妃蟹”的身价最高;那年的TVB年会上,黎姿以“玉莹”一角爆冷夺奖,观众大呼不服,写信给TVB高层投诉说他们“罔顾民意”,而民意所向,自然是饰演了如妃的邓萃雯。

    她从以前的“邓例迟”“狐狸精”变成了人们喜爱的“雯女”,只因为她实在是演技精湛,港人大赞她“演咩似咩”。如妃之后,她又一口气演了《巾帼枭雄》《义海豪情》,连拿两届视后,保持纪录至今无人能破。说起来,这两部片子开始也并不被人看好,可架不住她演得实在太好,结果收视大破40点,她终于长长地吐出了一直压抑在心头的浊气。

    这一行吃的是青春饭,很多女明星都是二十来岁走红,之后就过气了。邓萃雯却创造了一个奇迹,她二十岁时还只是有点儿红,三十岁时比较红,四十岁时终于大红大紫。别的女人如水,年深日远难免由清澈变得浑浊,她却像酒,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越来越香醇,味道越来越醇厚,有了时光的香气。

    都说她幸运,她的确是幸运,可光是运气好,她走不到今天。运气背后,是她过人的实力和超人的意志力,正因为百折不挠,她才有机会迎来自己的柳暗花明。

    回顾过去的浮沉,她说:“做人要开心接受任何阶段……我十八岁就开始做演员,当时有的只是青春,其他的都不懂,也很任性;到了三十岁,开始有资历,也更懂得该选择过怎么样的生活,以及要在什么地方努力;四十岁我遇到了我最满意的角色——《金枝欲孽》中的如妃。三十岁时我经历了很大的困难和低潮,沉淀好后,我开始变得沉稳、知性,人也升华了,这是年轻时没得比的。”

    告别了少女时的任性懵懂,经过了青年时的执着迷茫,她终于蜕变成了如今的成熟理性。现在的邓萃雯,诠释了一个真正成熟的女人有多美,在被命运痛击之后,她终于学会了和命运和解,在经历了岁月的淬炼之后,她已变得更加温和与宽容。

    某一年的情人节,单身一人的她在微博上说:“能做自己的情人比等一个情人实际得多。”对于以前的执着,她早已放下,多年以后,当江华终于说出“当年是真爱,没有后悔过”时,她却淡淡地回应说:“那是迷恋,不是爱。”

    如今的她转战内地,偶尔拍点儿对胃口的戏,主角也好,配角也罢,她早就无所谓了。“现在的确是最好的我,”她说,“我深信,未来的我一定会更好。”

    姑娘们,看到邓萃雯现在的状态,你是不是会发现,其实变老并没那么可怕,其实成熟也并不是一件什么坏事。成熟也许不能帮你回避掉生命中的问题,但能够提高你解决问题的能力。只有真正成熟了的女人,才有足够的承受力,才能够在命运的洪流下,尽量做到宠辱不惊,就像已经百炼成钢的邓萃雯。

    宣萱:像少女一样去恋爱

    很久没拍戏的宣萱2017年又有新作了,片名就叫作《不懂撒娇的女人》。年过四十的她在里面扮演一个职场单身女魔头,对闹失恋的下属说:“女人没男人不会死,男人会骗你,工作不会,好像我这样,嫁给了工作,这样不是更有尊严吗?”

    真是字字铿锵,关键是这话由别人来说未免有些矫情,可由她嘴里吐出则相当有说服力。

    因为她是宣萱啊。

    宣萱在《刑事侦缉档案Ⅳ》中扮演的心理学家武俏君让我印象深刻。“飞君恋”堪称港女爱情的范本。一开始,武俏君对徐飞是很主动的,不顾他仍惦记着前女友芊芊,仍然飞蛾扑火般投入到这段感情中去。她的热情终于融化了他的冷漠,可到了最后,前女友芊芊从天而降,俏君了解到她为徐飞做出的牺牲后,忍痛退出成全了他们。

    最后一集中,俏君对来找她的芊芊说:“我永远不会爱一个人超过自己。”

    这就是典型的港女对待爱情的态度。她们始终保持着自己作为一个完整个体的独立性,哪怕再爱一个人,也不会失去这份独立。她们由始至终都把爱情的主动权握在手中,在爱一个人的时候能够主动出击,在不得已时也能拔剑斩情丝,就像俏君那样,尽管她是如此舍不得徐飞,但还是笑着对他说了再见,直到转过身去,才忍不住掉下泪来。

    太过坚强独立的女人,往往会成为被辜负的那一个,因为男人总是误以为她们没那么需要自己。她们确实不太懂得如何向男人撒娇,就算懂得,也并不愿意。

    现实中的宣萱,和她扮演过的那些角色一样地坚强独立,也一样地情路多舛。

    她演职业女性演得那么好,因为她本身就很有底蕴。她出身优渥,父亲最大的爱好是收藏艺术品,母亲和陈方安生是多年好友。

    宣萱十三岁就被父母送去英国留学,她说自己不爱读书,可人着实聪明,为了给父母一个交代,拿到了顶级名校帝国理工大学的学士学位。专业是该校最牛的工程学,选这个专业纯粹是因为初恋男友是学工程学的。

    大学期间,她被星探看中拍了个广告,TVB高层一眼相中了这个身材高挑、外形出众的女学霸,将她招入旗下。当时的TVB,可以说是群芳荟萃,汇集了各个类型的美女,温婉型的有关咏荷,明艳型的有郭可盈,妩媚型的有郭羡妮,靓丽型的有蔡少芬,唯独缺少一款知性型的。

    而宣萱和差不多同期的陈慧珊弥补了这一空白。论外形,她们或许不如蔡少芬等人漂亮,但胜在拥有不俗的知性气质。宣萱比陈慧珊外表要亮眼一些,戏路也广一些,可以鬼马精灵,也可以洒脱大气,偶尔还能娇俏可人。

    这样难得的女演员,自然受到了TVB的力捧,她几乎一出道就演女主角,还曾获得过TVB最受观众喜爱的女主角一奖。高峰时,她和蔡少芬、陈慧珊、郭可盈并称为“TVB四大花旦”。

    由于从小在英国长大,宣萱对国内的人情世故可以说一窍不通,说话耿直的她得罪了不少同行的女明星,甚至有人叫她“是非精”。她倒也不以为忤,对这个花名坦然接受。其实很多时候她和同行发生冲突,无非是因为她爱较真。比如她相当守时,就受不了别人迟到,曾公开指责张可颐爱迟到,两人一度闹翻,多年后才相逢一笑泯恩仇。

    这样爽直的性格不受同性欢迎,却让她赢得了不少异性的青睐。她的圈中好友大多是男明星,和她合作过的男星几乎都成了她的哥们,对她赞不绝口。

    古天乐和她先后演过三次情侣,至今仍是港剧迷心中念念不忘的“最佳屏幕CP”,他们交情很好,每每有媒体说宣萱的不是,古天乐总是站出来为她说话。

    和她在《流金岁月》中相爱相杀的罗嘉良,一度曾经和她传过绯闻,获视帝后头一个感谢的人就是她。

    欧阳震华也说宣萱是和他最合拍的女演员,获奖后将她高高举起,开玩笑说她是给自己最好的奖品。

    宣萱和这些哥们之间友谊地久天长,可和交往过的那些男友却总是不能走到最后。

    她最广为人知的一段情,是和张卫健。他们在一起时,一个正是事业上升期,一个却处于事业瓶颈期,她觉得无所谓,男方却接受不了这种巨大的反差。

    他们分手后,媒体暗指宣萱是在张卫健最失意的时候离开他的。对此,宣萱一句话也没有为自己辩解,倒是张卫健忍不住在节目上说根本没有这回事,当时是他自觉配不上她而提出分手,理由是“因为宣萱值得更好的男人”。

    多年后,提起宣萱来,张卫健仍然承认,她是自己除了妻子张茜之外最爱的女人,可爱又如何,他最后娶的还是别的女人,愿意无条件牺牲自己来支持他的女人。以宣萱的个性,当然不会满足于做一个“张卫健背后的女人”,她要的爱,是以一棵树的姿态,站在男人的身旁与男人并肩而立,可惜男人们往往更需要攀缘的凌霄花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张卫健之后,宣萱和荣文瀚展开了六年恋情,这次是富家公子、豪门世家,两人在出身方面倒是匹配。宣萱是那种很受豪门欢迎的女明星,家世好,学历高,身家清白,两人也曾大方公布恋情,甚至一度传出婚讯。

    关于分手理由,宣萱照旧缄默,她说对方是圈外人,隐私理应受到保护。直到很多年以后,她才对媒体半开玩笑地说,自己在三十多岁时原本有嫁入豪门的机会,可男友要求她放下工作当全职太太,她的反应是当即逃跑了,因为还没有准备好。

    也许宣萱最初吸引男人的,就是她的独立,可最终吓跑他们的,还是她的独立。对于那些有着隐性大男子主义的男人来说,他们的世界封闭而狭窄,容不下一个太过独立的女人。

    那之后她还交往过一些男人,有意大利的,也有南非的,这样一段段恋爱谈下来,她转眼就四十多岁了,还是一个人。父母也不再催她结婚了,会主动说,如果挑不到好的,就不要结婚了,但是会催她生子。于是她笑着对记者说,要找古天乐借精生子。老友罗嘉良听了调侃说:为什么不找我借,难道我不如古仔帅吗?

    有这样一帮会说笑的老友,人生倒真是不会寂寞。宣萱是那种很懂得享受生活的女人,近年来她很少拍戏,而是忙着收养流浪狗、和朋友一起潜水寻访海底沉船、周末陪爸妈打打麻将。

    她对感情的态度早已变得随缘,但仍然相信爱情。她不止一次说:即使在人人惧怕的年龄,也要像少女一样去恋爱,选一个对的人。

    对于她这样的港女来说,爱情是很重要,但人生除了爱情外,还有很多别的选择(武俏君语)。爱情来了固然好,没有来的话,一个人也能过得精彩。

    毕竟,做人最重要的是开心嘛。

    邵美琪:情已逝,恩犹在

    “假若他日重逢,我将何以贺你?以沉默以眼泪。”

    拜伦的这句诗很美,堪称《致前任》的范本,可是没有几个人能够做到,所以才会有那么多极品前任在分手多年后仍然咬住对方不放。

    这方面郑伊健要幸运得多,因为他遇到了一个风度绝佳的前女友,尽管他辜负了她,她却绝口不出怨言,以高贵的沉默,捍卫了他和她的尊严。

    这位中国好前任就是邵美琪。

    提到邵美琪,很多人联想到的就是“过气女星”“郑伊健前女友”这样的字眼。其实对于我们80后来说,她曾是惊艳了人们的香港女星之一。

    年轻时的邵美琪,生着一张让人过目不忘的脸,轮廓鲜明,五官立体,眼窝微微下陷,一双眼睛幽深得犹如落入深潭里的星星。我还记得她在《剑魔独孤求败》里饰演一个名叫冷紫嫣的女子,感觉她的外形和这个角色的名字如此贴合,那么冷,又那么艳,全身笼罩着一种“生人勿近”的气息,如同斜阳下一抹清冷的紫烟。

    她长得有点像混血儿,不是每个人都能够get到她的美。幸好那时候的TVB够包容,懂得根据每个女星的特质,打造适合她们的角色。《第三类法庭》就是为邵美琪量身定做的一部戏,她在里面饰演的蛇蝎美人韦海怡,倔强,冷酷,略微有些神经质,尽管后来黑化了,但至今还令许多港剧迷念念不忘。

    见过她年轻时的长相,才会明白为什么郑伊健在片场见到她的古装扮相时惊为天人。初相见时,她在TVB风头正健,在《义不容情》《今生无悔》等多部戏里都担纲女主角,和温兆伦组成了最佳CP。而郑伊健呢,还在各种电视剧里打酱油,见到心目中的女神只敢默默仰慕,不敢靠近。

    她那时正在谈恋爱,男朋友是戚其义,圈内有名的金牌监制,TVB的神剧《创世纪》《金枝欲孽》《天与地》等都是他监制的作品。毛头小子郑伊健,自然不敢和金牌监制戚其义抗衡,据说他暗恋了她很多年,直到后来因戚其义忙于工作,和邵美琪感情转淡走向分手,他才敢向她表明心迹。

    还有种说法是郑伊健一直不敢表白,最后是邵美琪按捺不住,主动捅破了这层窗户纸。对于大家说她“女追男”,她根本无所谓,至于人们所说的名气悬殊,她更是没放在心上。

    外表看上去冷漠的人,往往内心积聚着更加炽烈的情感。看过她演的电视剧就知道,她扮演的大多是那种外冷内热的痴情女子,这正是她本人的写照。她从小缺爱,父亲是海员,母亲忙于应酬,小时候她经常被妈妈丢在家里,唯一的伙伴就是家里的电视机。长大后的她性格有些孤僻,不爱说话,不爱和媒体打交道,可一旦认定了哪个人,就会付出双倍的真情。

    她对郑伊健就是如此,她比他大两岁,平常也像姐姐一样呵护着他,熟悉他们的人都说她宠男朋友宠得有点儿过分。她当时正如日中天,却甘愿放下手头的工作,绕很远的路买他爱吃的烧鹅,体贴地送到片场。她还常常开车去接他收工,有人说她在这段感情里,扮演了一个本应由男朋友扮演的角色,她听后一笑了之,依然宠男朋友如故。她就是这样,喜欢一个人就忍不住对他好,甚至好得有些过分。

    郑伊健也没有辜负她对他的用情,他们在一起的七年里,他对她的好是有口皆碑的,人送外号“绝世好男人”。相传有次他拍哭戏,在片场怎么也哭不出来,导演就对他说:“你想象一下假设是邵美琪病重离世,你会如何?”他顿时哭得泣不成声,打动了片场所有人。

    那几年里,他们事业发展的势头逐渐掉转了过来,郑伊健走的是上坡路,凭着《古惑仔》系列风靡了整个华人圈,邵美琪却患上了肝炎,又与经纪人不和,慢慢减少了工作量,安心做他背后的女人。

    她没那么红了,人也消瘦得厉害,不复往日美貌,无数人唱衰这段姐弟恋,而他,坚定地站在她身边,买房子写她的名字,还承诺说:“我会照顾邵美琪一生一世。”

    说这句话时,他一定是真心的。那时他是当红炸子鸡,外形又如此俊朗,爱慕他的女孩多如过江之鲫。一次拍戏时,和他搭档的性感女星挑逗他说:“邵美琪那么老,有什么好?不如和我拍拖吧。”郑伊健听了后,当场大发脾气,一点儿也没给那个女星面子,吓得人家再也不敢亲近他了。

    可惜吓走她一个,还有千万个。天生帅气的他,命中注定有无数的桃花劫。邵美琪又不是那种剽悍的女友,没法拿出“桃花劫,我来挡”的气势,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男友成了众人觊觎的唐僧肉,谁都想上前来咬一口。

    郑伊健也是凡人,做不到“万花丛中过,片草不沾身”。他们的恋情终究没有挨过七年之痒,在他三十二岁生日那天,当红的青春玉女梁咏琪带着胜利者的微笑从他的家门口走出,被好事的娱记们当场拍下,登上了第二天的报纸头版。

    这段三角恋举世瞩目,郑伊健外号“伊面”,巧的是,他的新欢、旧爱名字中都有一个“琪”字,乃至报刊生造出一个词——“双琪夺面”,这几乎成了上世纪末轰动全港的一大新闻。

    当梁咏琪勇敢夺爱时,可能没有想到,三个人的爱情里,原本就没有胜利者可言。“双琪夺面”的结果是三败俱伤,女粉丝恨郑伊健粉碎了她们心目中绝世好男人的幻象,他的人气急剧下滑,梁咏琪的玉女形象也严重受创。

    受伤最深的,当然还是邵美琪。像所有失恋者一样,她一度沉迷到酒吧买醉。好友邓萃雯担心她,特意叮嘱相熟的记者说:“如果你们看到她酒醉后飞车,一定要阻止她。”结果记者追上去时,反而是邵美琪停下车来,提醒他们要注意安全。

    这个女人,那么脆弱,又那么倔强,那么痴情,又那么清醒,面对记者的追问,始终三缄其口,口头禅就是“我唔讲”(我没什么可说的)。她大可以“弃妇”的姿态博取同情,却从来没有说过郑伊健一句坏话,反而说在一起的时候,他真的对她很好。

    我相信她说的是真的。以前他爱她,是真的,后来不爱了,也是真的。可他绝不是人们口中所说的“渣男”,和她分手后,他一直心怀歉疚,将价值千万的房产作为补偿送给了她,还坚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每个月给她生活费。后来他和梁咏琪分手,据说原因之一就是女方受不了他一直照顾前女友。

    那段时间郑伊健的人气下滑到了谷底,一度接不到工作,整天宅在家里打游戏。作家李碧华在专栏中写道:邵美琪听说后,默默拜托圈中的前辈帮帮他,不要让他受到太多指责。李碧华感叹说,这份宽容,这份侠气,她以为戏剧中才会有,没想到在现实中能看到。她把邵美琪比做唐传奇中的霍小玉,书中霍小玉被李益抛弃了,却叮嘱帮助她的黄衫客:“我伤心莫向人前说,恐坏郎君美前程。紫钗遗恨写炎凉,少提薄幸人姓名。”

    其实,她并不像霍小玉那样薄命,他也不像李益那样无情,与其把他们的分分合合看成“痴情女子负心汉”的套路,倒不如当成“情已逝,恩犹在”的现代爱情故事。

    邵美琪一生情路坎坷,至今仍是孑然一身,幸运的是,作为一个最佳前女友,她也拥有一个最佳前男友,就是前面提到的戚其义。

    当所有人都认为她会一蹶不振时,戚其义向她伸出了援助之手。他邀请她在他监制的《创世纪》中出演,之后,凡是在他监制的戏里面,都可以看到邵美琪的加盟。托他的福,邵美琪总算有戏可拍,有工可开,五十多岁仍然能演戏份不少的角色。他说当年恋爱时自己忙于工作,对邵美琪关心不够,等到她需要帮助时,自然义不容辞。

    有人猜测他们之间余情未了,事实上,两个单身的人没有再旧情复燃。他们之间当然有情有义,但这份情义,早已超越了男女之情,成了江湖儿女之间的大爱。难怪香港会出产《古惑仔》,这个地方盛产江湖儿女,把恩义看得比情义还要重要。这又是另一则“情已逝,恩犹在”的江湖传说。

    又一个七年之后,郑伊健和梁咏琪最终还是分手了,他最后娶的女人叫蒙嘉慧,脸部线条有些硬朗,乍一看,颇有点邵美琪年轻时的风韵,只是邵美琪当年还要美得多。从头到尾,也许他喜欢的都是同一类型的女人。

    他们结婚那天,从来没有玩过社交媒体的邵美琪发了条微博:“祝福他们幸福快乐!”这是她发过的第一条微博,也是唯一一条微博。这一天,距离他们分手,已经过去了十四年。她心里仍惦念着他,尽管她从未说过。

    曾经相爱,即是永远。当你的身边已不再是我时,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送上我的祝福。她用她的大气和深情,诠释了一名前任的最佳修养。

    沈殿霞:人生只不过是一连串体验的总和

    浏览微博,看到一个情感专家总结男人对女人说过的三大谎言,分别是:爱过,不胖,以及你最美。

    身为女性的我不禁哑然失笑:可不是吗,陷入恋爱中的女人,谁没听过男人几句天花乱坠的谎言呢?爱情就像重感冒,人一热恋就容易被冲昏了头脑,于是,一个成了说谎高手,擅长用蜜糖一样的谎言来敷衍对方,一个成了白痴、傻瓜,明知道对方在说谎,却也舍不得去戳穿点破。

    如果说“不胖”“你最美”只是甜蜜的谎言,“爱过”这样的谎言则听起来分外凄凉。就像张爱玲笔下三十年前的月亮,隔着那么长的时光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些凄清。

    “爱过”这两个字原本就让人心酸,不管是不是真心话,都代表着你们之间的感情已成为了过去式。爱没爱过又如何,一切都过去了。对于曾经的恋情,男人总是爱犯健忘症,过去就过去了,不需要再纠结。放不下、割不断的往往是女人,哪怕最后一拍两散,哪怕他已有了别的女人,她还是执着于他有没有真正爱过自己。

    沈殿霞就是这样一个执着的女人。

    她当年有点儿像现在的贾玲,胖胖的,走“谐星”路线,在综艺节目里大肆搞怪。主持的一档节目《欢乐今宵》收视三十年不倒,是当之无愧的香港综艺界一姐。

    尊敬她的人都要称她一声“肥姐”,喜欢她的人则亲昵地叫她“肥肥”。不得不说,这个世界对胖子尤其是女胖子多少是有些偏见的,胖子的一生,通常都是被嫌弃的一生。沈殿霞却不一样,她虽然胖,可是胖得可爱,胖得有喜感,而且她放得开,不介意拿自己的胖说事,不介意被调侃,她是敦厚的,也是娇憨的,就像一朵桃花喜气洋洋地盛开在春天里,俗是俗了点儿,可谁见了都忍不住多看一眼。

    那时的香港观众喜欢她,就像今天的观众喜欢贾玲一样真切、热烈。前辈爱提携她,她在邵氏拍片时,邵逸夫特地来到片场探班,嘱人照顾好这个“小谐星”。同辈艺人也爱和她亲近,邓光荣、谢贤、秦祥林等六人拉着她一起义结金兰,组成七兄妹。

    沈殿霞是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在香港娱乐圈,她有“国际警察”的美誉,因为姐妹们总把各种闺中隐私跟她讲,男艺人也都把她当哥们儿,拉她出去喝酒排遣压力,夫妻间有什么矛盾也找她调解。个中奥妙,她很清楚,无非是“我想大概是我比较豪爽,外表又不出众,大家面对我时都比较有优越感,不当我是竞争对手,愿意卸下心理防御把我当自己人。”

    作为全香港的开心果,她可以说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她得到了她想要的一切,要什么有什么,名声、金钱、江湖地位接踵而来,除了爱情。

    没办法啊,谁叫她胖呢,一个胖成那样的女孩子,一个被叫作“肥肥”的女孩子,在人们眼中通常是没有性别色彩的,男人们喜欢她、亲近她、乐于和她称兄道弟,把尊敬和友爱给了她,却把仰慕和怜爱给了那些腰细如柳、风一吹就能倒的苗条女孩。

    所以当她和郑少秋传出绯闻时,几乎所有人都大跌眼镜:肥肥和秋官?怎么可能!这两个人,就像火星和地球之间的距离那么远。

    郑少秋,江湖人称“秋官”,演了一辈子的古装美男子,穿一身白衣、拿一把折扇就是踏着月色而来的楚留香;换成清朝的长袍马褂,戴个瓜皮小帽就成了绝顶风流的乾隆皇帝。他曾经唱过一首歌叫《摘下满天星》,那时他已经不是太年轻了,可只要你一见他,就会觉得,他就是歌中那个俗世翩翩的少年郎。

    这样的绝世美男,身边自然珠环玉绕,能配得上他的,一定也得是个绝色佳丽才行。沈殿霞爱上他一点儿都不奇怪,他的容颜,很少有女人能够抗拒,奇怪的是,他居然也响应了她的热情。

    如果联系到当时的背景,就会觉得貌似不合理的事情,其实自有合理的一面。那时他还只是个没什么名气的小生,她已经是坐拥许多资源的娱乐圈大姐。最初,她只不过是替好友去送信,她开始还以为是情书,直到他看了信后躲在厨房里哭,才知道原来是分手信。看着那样一个男人,居然也会被人抛弃,也会为情所伤,她不知不觉中无端就动了心。

    这一动心就不可收拾了,那年她三十岁,连正经的恋爱都没怎么谈过,天上突然掉下了个如此风流倜傥的男人,她就算拼尽所有也要接住这好运。而郑少秋呢,遇上她时正逢失恋,人在这种情况下总是格外脆弱,于是两人就这样一拍即合了。

    一开始,她也许并没有过多的奢望,只是想好好地享受一下恋爱的甜蜜。可女人在感情上没有不贪心的,慢慢地,她就生出了想要和他天长地久的念头。她为他煲汤水,帮他去拉资源,穿着情侣装和他一起上杂志封面。

    可以说,她在他早期事业的发展上功不可没,有了她的牵线,他才有了更多机会接下那些知名的剧集。他们同居十年,成就他古装偶像地位的《倚天屠龙记》《楚留香传奇》等剧都拍于此期间。据传曾有黑道的人找上门来威逼他拍戏,这时候,是她勇敢地站出来说:我是他女人,你找我说话。

    他呢,我相信最初也是爱过她的,并不像很多人臆测的全是冲着她的江湖地位去的。他一出道就在《书剑恩仇录》中一人分饰三角,凭他的外形和演技,即便没有她的帮衬,他也未必不会飞黄腾达,看他离婚后独力打开台湾市场就可了解到他的实力。

    在我看来,他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不堪。但不可否认,他对这段感情投入得没有那么多,自始至终都有些犹疑,不像她那么坚定。可能就是看出了他的犹疑,她身边的亲朋好友们几乎一边倒地反对他们相恋,她的那些结拜哥哥们,秦祥林、邓光荣等不止一次对她说:肥肥,他这是要利用你!

    不得不说,只有男人最了解男人的心理,同样是男人,秦祥林他们早就明白了,男人都爱美女,对于他们来说,情义千金不敌胸脯四两,你再爱他又能如何?

    她却听不进哥哥们的劝告,一心只想和他比翼双飞,并如愿在四十岁时嫁给了他。她相信,她一定可以用她的贤惠,用她的付出,用她水滴石穿的柔情来赢得他的心。

    可他却渐渐有些打退堂鼓了,不够爱她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压力太大了。都说大哥的女人不好做,事实上大姐的男人更不好做。全香港的人都盯着他呢,他若胆敢有一点儿不轨之心,就要被千万人唾弃。据说有次还是新人的赵雅芝拍戏时和他开了个玩笑,事后就被人警告:那可是肥姐看重的男人,你小心点儿!

    察觉到他的退缩,她挽回他的方式和寻常女人并没有两样,那就是用孩子来留住他。她不顾自己有糖尿病等不适合生育的疾病,通过人工授精怀上了孩子,并在四十二岁的高龄产下一女。

    结果,女儿欣宜生下来才八个月,他们就离婚了。他被坐实了出轨,如大众一直期待的那样。而她,为了这段感情已经牺牲了太多,不想连最后一点儿尊严也被牺牲掉,最后的结局只能是离婚。

    她决定放他一马,放他去和那个叫官晶华的女人生活。江湖传说她有着通天的本事,可以在黑白两道通吃,如果这是真的,只能说她对他真的仁慈,至少她没有利用自己的人脉,对他赶尽杀绝。

    离婚后的那几年,是她人生中的一个灰暗时刻。她患了抑郁症,头发大把大把地掉,生病住院时身边连个倒水的人也没有。

    香港人心疼她,为她抱不平,她不出头,自有千千万万人替她出头。于是矛头瞬间对准了郑少秋,那个曾受众人崇拜的“秋官”,一下子成了劈腿出轨的“渣男”。香港娱乐圈彻底抛弃了他,他只得避走台湾,很多年后才静悄悄地重回香港,可“渣男”这顶帽子估计要伴随他终生,再也摘不掉了。

    她会当他是“渣男”吗?我想未必。不然的话,她也不会在离婚之后,再也没有过第二个男人。毕竟,被他那样的男人爱过,是很难再爱上其他男人的。

    离了婚的她,哭过、痛过、病过,也抑郁过,但最终活成了“失婚妇女”的典范。重回荧屏的她,仍然是人见人爱的开心果形象,主持节目,演喜剧,照顾朋友,一手养大女儿,从她表现出来的乐观和豁达来看,她的确配得上香港人的喜爱。

    所有人都以为她放下了,只有她自己知道并不是,很长一段时间内,她不准身边人提他的名字,谁提她就翻脸。她连女儿都不大让他探访,独力一人将欣宜带大,好在欣宜全然是她的复制品,像她一样胖乎乎的,也像她一样乐观、开朗。

    直到很多年以后,当打抱不平的围观者们几乎都已忘掉了这段陈年旧事,他来上她的节目,友好融洽地谈了许多不痛不痒的话题后,她终于忍不住问:我有个问题想问你很久了,今天借这个机会问问你,你只需回答Yes或No就行,究竟多年前,你有没有真正地爱过我?

    这个问题,一定盘旋在她心头很久很久了,以至于她明知道已经事过境迁了,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他迟疑了一会儿,终于给出了“Yes”的答案。

    那一刻,不仅是她,包括围观群众如我,也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我们都清楚,他也许是骗她的,可那有什么关系,好歹他还愿意骗她,愿意在数百万观众面前给她面子。

    这之后她才真的放下了,和他维持着平淡如水的朋友关系。欣宜毕业礼时,他会来观礼;她生病时,他也会来探望。

    人们一直不原谅他,直到她因癌症去世后,他顶着压力来参加她的出殡仪式,邓光荣还在葬礼上毫不客气地指责他,说他对不起她。

    其实又何必呢。

    一切都过去了。她生前早已谅解了他,在网上至今流传着一篇她离婚多年后写的文章,题目就叫作《感谢前夫郑少秋》。在文章中,她说感谢他来参加女儿的毕业典礼,感谢他让女儿有了真正快乐的笑容。

    我想,他一定也带给过她真正的快乐,那些飞扬的岁月里,因为有他,才有了不一样的色彩。他让她痛痛快快地爱过,也让她真真切切地痛过,无论悲喜,那都是人生难得的体验。人生说到底,只不过是一连串体验的总和,疼痛和真爱,都是难能可贵的经验,丰富了她的人生。

    她肯定也怨过他,恨过他,可这一切,在她问出那个问题,在他说出“Yes”之后,也许就已经烟消云散了。

    所以啊,男人们,当一个女人苦苦追问“你有没有爱过我”时,你一定要回答说“Yes”,因为她根本不想听到否定的答案;至于女人,执着的女人们,也不要再追究他说的究竟是真是假,当他说出“爱过”两个字时,这已经是他能够给予你的最后的温柔。

    陈晓旭:拼尽全力去盛开

    旅居北京的时候,特意去了趟大观园。偌大的一个园子里,只有三三两两的游客,大多是阿姨辈的人物,难得见到个小一点儿的姑娘却只顾着嘻嘻哈哈地自拍。可见年轻人是真的不大读《红楼梦》了。

    曾几何时,这里是红迷们的朝圣之地,八十年代《红楼梦》播出后,一年就接待了几百万的游客。到如今,这里就像宝玉出了家、黛玉归了天之后的情景,再无欢声笑语,只剩一片芳草萋萋、斜阳晚照。

    大观园确实修得精致,宝玉住的怡红院屋前屋后都种满了花,门前一边种着海棠,一边种着芭蕉,颜色搭配得“怡红快绿”,倒也符合他护花使者的身份。迎春住的缀锦楼四面环水,正逢初夏荷花盛开,坐在这里隐隐可以闻到荷香。

    最难忘的,还是潇湘馆,这可是林妹妹住过的地方啊。这里胜在清幽,屋外有万竿翠竹,远远走来,就像书中所说的一样“龙吟细细、凤尾森森”,离得近了,只见触目皆碧,到处都是绿意。林妹妹住在这里,每天听着风过竹林的声音,一定有助于诗情吧。

    我在门外的栏杆处坐了很久,舍不得离去。摇曳竹影间,仿佛走来了一位弱柳扶风的少女,她是如此纤弱,又是如此美丽,眉宇间像笼着一层烟雾。

    都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可每当我想起林妹妹来,她就是陈晓旭的样子。

    每个人来到世间都有她的使命,上天造就了陈晓旭这样一个人,仿佛就是为了派她来演林黛玉的。

    1983年,《红楼梦》在全国选演员,十八岁的陈晓旭给导演王扶林寄出一封信,信中放了一张照片,照片背面还附着她写的一首小诗:

    我是一朵柳絮,

    长大在美丽的春天里。

    因为父母过早地把我遗弃,

    我便和春风结成了知己。

    我是一朵柳絮,

    不要问我的家在哪里。

    愿春风把我吹送到天涯海角,

    我要给大地的角落带去春的消息。

    我是一朵柳絮,

    生来无忧又无虑。

    我的爸爸是广阔的天空,

    我的妈妈是无垠的大地。

    据说在信里她宣称“我天生就是来演林黛玉的”,不怪她有这样的自信。首先她长得就像黛玉,那样古典的瓜子脸,那样清丽的眉眼,一看就宛如从大观园中走出的女子。她性格也像黛玉,从小就孤单敏感,只爱一个人静静地看书,就像她自己说的那样“十九年来,我一直像蚕儿一样躲在自己编织的世界里做自己故事中的女主角,全不管外面是个怎样的世界。”她最喜欢的书是《红楼梦》和《简·爱》,她也是当时《红楼梦》选角中唯一一个读过原著的姑娘。

    最重要的是,她似乎生来就和黛玉有缘,母亲怀她的时候做了一个梦,梦见有个白胡子的老头对自己说,你若生了个女儿,得起名叫作“棻”。“棻”的意思是有香气的草木,而林妹妹的前身,恰恰就是河畔的一株绛珠仙草,常常自许为“草木人儿”。父亲觉得“棻”字太冷僻,就给在清晨出生的她取名“晓旭”,希望她能拥有朝阳一样明亮绚烂的人生。

    可她天生忧郁,十四岁就写出了《我是一朵柳絮》那样悲悲切切的诗来,巧的是,黛玉正好也是以“咏絮”而闻名的。她笔下那飘零在春天里的柳絮,多么像黛玉在咏絮词中所写的那样: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忍淹留!

    凭着这份古典气质,也凭着这份才情,她打动了导演,顺利进入了剧组的演员培训班。

    那时候的选角,不像现在光看相貌,也得看心性、气质。培训班一开始,还没有定谁会演哪个角色,陈晓旭偷偷问同屋的女孩:“你看我应该试哪一个?”女孩坦率地回答说:“你不应该试小姐,你看上去发育还没成熟。”

    导演王扶林也婉转地问过她:“如果不演林黛玉,换一个其他角色演,怎么样?”

    她坚定地说:“我就是林黛玉,如果我去演其他角色,观众会说林黛玉去演其他角色了!”

    选角开始了,她的成绩并不理想,排在黛玉候选人的第三名,前两名分别是张蕾和张静林。论楚楚可怜,她不如张蕾;论容貌秀丽,她也不比张静林强,可胜在综合素质出众,剧组美女虽多,却几乎没有一个人像她这样集美貌、才华、聪慧于一身。

    果然,她将前面两位候选人都PK了下去,张蕾演了秦可卿,张静林演了晴雯,她则如愿以偿演了黛玉。

    《红楼梦》拍了三年,那三年,是她人生中最美妙的时光。正如她在《梦里三年》中所写的那样,“我拥有无数个美丽的梦,最美的一个是从这里开始的”。

    拍摄时,为了更加入戏,每个人都在有意接近那个逝去的时代。演小姐的整天在一起学习琴棋书画,演丫鬟的则练习请安、跪拜等各种礼节。为了演好林黛玉,陈晓旭把整个身心都沉浸了进去,她跑到中央音乐学院拜师学古琴,一曲《流水》弹得像模像样。她用戏中的台词和同伴们对话,笑被毛毛虫吓得从树上爬下来的姑娘“原来也是个银样蜡枪头”。

    导演让演宝玉的欧阳奋强多和姐妹们亲近,每天设计些恶作剧来逗大家玩。于是欧阳奋强成了“整蛊”大家的恶棍,而背后的军师却是陈晓旭,她是个鬼机灵,主意最多。有一天,宝哥哥把玩笑开到了军师身上,聪慧的她一眼就识破了诡计。

    她一开始还有些怯生生的,越拍到后面,就越入戏。在苏州的香雪海拍摄“葬花”那场戏时,她穿着淡蓝色的戏装走在满地落花中,哭得连肩膀都抖了起来。那一瞬间,连她自己也分不清,她到底是黛玉,还是晓旭,究竟又是为了什么在哭泣。

    可再美的梦也有醒的那一天,三年后,戏拍完了,一部《红楼梦》万人空巷,她们都从无名小辈成了街知巷闻的大明星。很多人待在梦里不肯醒来,演妙玉的姬培杰改名叫了姬玉,后来真的信了佛,演晴雯的张静林为自己取了个新名字叫安雯,嫁给了著名音乐人苏越,唱了一首很有名的《月满西楼》。

    她是入戏最深的那一个,戏演完了,还当自己是红楼梦中人。没什么人来找她拍戏,有三年时间,她除了演过《家春秋》中的梅表姐外,再没有接到过任何工作。她那种清高而棱角分明的性格,实在不适合混娱乐圈。那几年她过得很苦,不停搬家,经济上也很拮据,仿佛失去了依傍的林妹妹。

    一次机缘巧合,她进了广告这一行,继而创立了世邦广告公司,公司接的第一笔订单是拜她的名气所赐,合作方也是红楼迷,口口声声说“相信林黛玉不会骗我的”。

    她的才情和名声,确实给广告公司增色不少,她曾经给五粮春写过这样一段广告词:

    她系出名门,丽质天成,秀其外而绝无奢华,慧其中却内蕴悠远;壮士为主洒泪,英雄为主牵情。个中滋味,尽在五粮春。名门之秀,五粮春。

    如今,这句广告词“名门之秀,五粮春”几乎已经和五粮春这个老品牌一样深入人心了。

    她的公司年营业额最高过两亿,因此她也成了人们口中的亿万富姐。知乎上有个网友在她去世后进了那家公司,发现公司里高层领导个个温文儒雅,风度翩翩,不论对谁说话,语声都低而清晰,声量从不提高,那样的企业文化,在其他公司再难找到。

    我常常想,如果林妹妹生在现代,有机会出去闯荡的话,成就应该不在她之下吧。人们常把黛玉想象得过于柔弱,其实早有人指出,黛玉很有经济头脑,理应是个一等一的理财高手。

    她比黛玉幸运的是,感情上她还算是顺风顺水。她结过两次婚,第一任丈夫叫毕彦君,在《大宅门》中演过白二爷。毕彦君比她大十岁,和她称得上是青梅竹马,曾有人问二十多岁的毕彦君为什么还不找女朋友,他回答说,“我在等我的小姑娘长大呢”。她参加《红楼梦》的选角,也是受毕彦君所激。拍完《红楼梦》后,他们就结婚了,可惜很快就因性格不合离婚了。

    第二任丈夫叫郝彤,是个身高一米八三的帅气男生,也是她闯荡广告界的得力伴侣。他真的爱她,在她出家之后,也剃度出了家,践行了宝哥哥对林妹妹的誓言:“你死了,我就做和尚去!”

    在成功转型之后,多少人奉陈晓旭为“人生赢家”。可她并不快乐,她是那种喜欢追寻生命终极意义的人,在无限的繁华和热闹中仍然备感冷清。《红楼梦》中人二十年后再聚首,她始终淡淡的,不和其他演员过分亲热,在和欧阳奋强同台时,他们连拥抱都没有,可分别走下台时,两人都流下了眼泪。

    她说,她还是喜欢人们叫她“林黛玉”。她那么爱美,而《红楼梦》恰恰记录了她最美的样子。这之后,就是一连串的坏消息。听说她患了乳腺癌,听说她拒绝开刀、拒绝化疗,听说她放下一切出家了。

    她的病原本并非无药可医,父亲劝她做手术,她说:“假如说动手术、做化疗能治好,或者是不用这个就死亡,那我选择死亡。”

    演过袭人的袁玫评价她说:“她是个追求完美的人,心中充满了浪漫,充满了世上一切的美好,而且她的个性里有着一种非常坚定的东西。”

    这多么像林妹妹啊,她和林妹妹一样偏执,林妹妹执着于情,她则执着于完美。这样的执着在旁人看来是非理性的,她们却义无反顾。

    人们爱把她和黛玉的死,都归结于宿命,其实所谓“宿命”,无非是一个人的天性。人总是难以抗拒她与生俱来的天性,所以痴情的黛玉注定要以身殉情,而爱美的她注定要以身殉美。

    在生命的最后关头,她已说不出话来了,亲人们在她的屋外摆满了梅花,这样她从窗户中望出去的时候,就能看到满树花开。她在花香中永远地闭上了双眼。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若干年前,当她在一地红红白白的落花中吟出这句诗时,可曾想到,这已经预言了她一生的结局?

    这样的一生,是幸运,还是不幸?如果可以重来,她还会愿意倾尽全力去演绎林黛玉,并在余生都将自己活成林妹妹的样子吗?

    回到《红楼梦》的开端,青埂峰下,一僧一道告诫灵性已通凡心正炽的灵石:“凡间之事,美中不足,好事多磨,乐极悲生,人非物换,到头一梦,万境归空,你还去吗?”顽石点头说:“我要去。”

    我想,如果有人问她:你这一世,注定要遭受情爱的波折、病痛的折磨,那么你还愿意去这尘世一趟吗?她一定会像顽石一样点头。

    生命的意义,从来不在于结局如何,而在于经历了什么。她拥有过非常丰富的人生,就像一朵花,开的时候拼尽全力去盛开,从枝头掉下来时也干脆利落,不做过多的留恋。

    她去世后,红学家冯其庸写了一首诗悼念她:

    草草繁华过眼身,

    梦中影里尽非真。

    如今觅得真香土,

    永入仙乡出凡尘。

    她这一生,像做了一场梦,如今梦醒了,她也去了另一个地方。质本洁来还洁去,这样的结局,并不算太坏。

    翁美玲:永远定格在最美丽的年华里

    “突然身后有人轻轻一笑,郭靖转过头去,水声响动,一叶扁舟从树丛中飘了出来。只见船尾一个女子持桨荡舟,长发披肩,全身白衣,头发上束了条金带,白雪一映,更是灿然生光。郭靖见这少女一身装束犹如仙女一般,不禁看得呆了。那船慢慢荡近,只见那女子方当韶龄,不过十五六岁年纪,肌肤胜雪,娇美无比,容色绝丽,不可逼视。”

    这是《射雕英雄传》(简称《射雕》)中黄蓉第一次身着女装出场的画面,每当读到这段文字时,我的脑海中总会浮现出翁美玲那张脸来。在很多人包括我的心目中,她和黄蓉,黄蓉和她,早已合为一体。

    83版《射雕》分为三部,其中主题曲流传最广的是第一部的《铁血丹心》,“依稀往事似曾见,心内波澜现”,的确是响遏行云。我最喜欢的,却是第二部的主题曲《一生有意义》,曲调轻快,歌词写得缠绵悱恻:“人海之中,找到了你,一切变了有情义。从今心中,就找到了美,找到了痴爱所依……”

    现在看来,这首歌倒像是给翁美玲量身定做的,她短暂的一生,就是在执着地寻找所爱之人,并将之视为人生意义的过程。

    可惜,她不是黄蓉,她没有遇到将她捧在掌心的靖哥哥。

    翁美玲身世凄苦,七岁丧父,父亲家中已有妻妾,身为外室的母亲没有分到任何遗产,从此母女俩失去依傍,家境一下从富裕沦为困窘。不久后,母亲远嫁英伦,小翁美玲则因为签证未办下来,只得暂时寄居在干舅舅陈景的家里,两年后才赴英国与母亲团聚。

    这方面她比黄蓉要可怜多了,黄蓉虽然在襁褓之中就失去了母亲,可父亲黄药师待她如珠似宝,说她是桃花岛上的公主也不过分;翁美玲呢,自幼没有得到充裕的爱,小小年纪居然就说出了“这是个人吃人的社会”的愤激之语,可见早些年没少受过白眼冷遇。

    年幼失怙使她形成了偏激、严重缺乏安全感的性格,母亲虽然疼爱她,但并不能代替父亲的地位,早慧的她一直盼望着能遇到一个十分疼爱自己的男人,曾在日记中写道:“我期望盼求的只有一件,就是真挚的爱情,就是一个为我而生,也教我为他而活的伴侣。莫笑我无病呻吟,我真的感到有点儿病,只因至今还未见他出现。疼我的人儿呀,你在何方……”

    在英国拿到学士学位后,二十三岁的翁美玲返回香港,参加了当年的香港小姐选举,虽只获得了第八名,却为她赢得了签约无线的机会。

    第二年,《射雕》开拍,无线公开征集“理想黄蓉”,超过三千人报名,三千多人中筛选出了五位待定者,翁美玲就是其中之一。

    相传“五选一”时,金庸正坐在评委席上,翁美玲灵机一动,身着古装,折了一枝柳条,一个漂亮的侧手翻落在金庸的面前,抱拳含笑道:“桃花岛主之女黄蓉,拜见金大侠!”金庸见了眼前一亮,当即钦点由她来出演黄蓉。

    这则传说是真是假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在人们的期待中,黄蓉注定由翁美玲来出演,除了她,还有谁能演出蓉儿的俏皮慧黠、活泼明媚?

    远方的干舅舅陈景闻讯后,立即写信鼓励她说:“玲儿,尽管勇往直前,黄蓉根本就是你自己!”

    在扮演黄蓉之前,翁美玲也受到过很多质疑,可她在《射雕》中的精彩表演让这些质疑声一扫而空,很多人直呼她就是自己心目中的蓉儿。

    对于“黄蓉”这一角色,翁美玲有着自己的体悟,她自认为“少年的我亦有着黄蓉那几分刁蛮、倔强,而且最爱撒娇。只不过年事渐长,明白了点儿人情世故,才不像从前任性,但对着相熟的人,还是改不了那坏性子。”在她看来,“黄蓉给人的感觉是冰雪聪明,娇俏可人,而且善解人意。但个人觉得她是个极其复杂的个体,而且性格非常极端;她自私、自我、野蛮、任性、主观;自己喜欢的人可以千般关顾,对不喜欢的人却不屑一顾。”

    这样的剖析有一定道理,但不无偏颇之处。比如她认为黄蓉性格非常极端,可从原著看来,黄蓉虽然有任性的一面,为人处事还是相当有分寸感的,比如她得知郭靖恪守婚约决定娶华筝时,伤心之下,也没有寻死觅活,而是突发奇想,提出:你可以娶别人,那我也可以嫁别人,只要我们心里还爱着对方就行。

    真正容易走极端的是翁美玲,她太爱钻牛角尖,要求的是一份绝对完美、纯粹的爱情,容不下任何杂质,黄蓉这样豁达的想法,她压根就不会有。

    可以想见作为她的恋人,汤镇业可能感觉并不轻松。

    只有见过汤镇业年轻时样子的人,才能明白翁美玲为什么会爱他爱到发狂。年轻时的汤镇业以帅气闻名,与梁朝伟、刘德华、黄日华以及苗侨伟并称为“无线五虎将”。我很喜欢他在《天龙八部》里扮演的段誉,一身贵气,略带忧郁,好一位浊世翩翩佳公子。

    他那样潇洒倜傥,又那样温柔多情,在她刚入行时,耐心地教她演戏,在她眼睛受伤住院时,每天送上爱心汤水,连同他的软语温存。

    翁美玲一下子沦陷在他的温柔里,以为他就是自己苦苦寻觅的那个人了,还特意带他去英国探亲,可见她对这段感情的认真程度。

    从外表来看,他们非常登对,男的英俊,女的娇俏,堪称“金童玉女”。汤镇业一开始就是被翁美玲的活泼、娇俏所吸引的,他说“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女孩子,可以笑得那么甜”。他的想法很简单,既然两情相悦,那就轻轻松松一起拍个拖。

    等到两人真正在一起时,才发现真实的对方并不像自己期待的那样。她觉得他太花心,时不时会传出和其他女星的绯闻;他则觉得她太紧张兮兮,一点点小事都可以上升到要死要活的高度。加上两人都忙于事业,工作压力很大,彼此之间的嫌隙越来越大。

    当汤镇业发现这段感情已无法让自己感到轻松时,他有了逃离的想法,而翁美玲挽留他的方式是故意气他:他和别人传绯闻,她就拍摄了大尺度的性感照片登上杂志封面:他和别人一起出游,她就故意接受富家公子的邀约。最极端的一次,她吞下了四粒安眠药,后又因留恋人世,打电话向医生朋友求救。

    可她越是这样,他就越是想逃。终于有一次,在大吵之后,他搬出了他们共同的爱巢。

    到这个时候,其实翁美玲还是对他恋恋不舍的,所以才在看到那张他和吴君如、苗侨伟以及戚美珍四人海滩同游的照片后,精神上大受刺激。那天深夜,她给他的BP机留了最后一条言,说:“如果你不回复的话,就再也见不到我了。”他没有回,据他的解释是睡着了没看到。

    她又给追她的富家公子邹世龙打了个电话,说活着好辛苦,等邹世龙第二天早上来到她家时,她穿着红色睡袍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已经停止了呼吸,家里一屋子的煤气味儿。那天的日历牌上,写着她最后的手迹:Darling I love you。

    她是爱汤镇业的,这份爱至死未变。可爱又如何呢,这样沉重的爱,真的不是一个普通人能够承受得起的。

    汤镇业,也只不过是个普通的年轻人,有着大多数年轻人都有的骄傲和贪玩。他的骄傲,让他不愿意总是在她面前低头,他的贪玩,则成了他花心的罪证。

    他后来回忆说,得知这个消息后,他大脑一片空白,简直不敢相信。他跑到医院时,伊人早已香消玉殒。那个晚上,他在她的寓所下坐了一夜,心痛得无以复加,也震惊得无以复加,这件事已经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在他看来,感情原本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合则聚,不合则分。

    他想不明白,一个看上去有些娇弱的女孩子,怎么会拥有那么激烈的感情,激烈到真的会为情自杀。

    1985年5月18日,翁美玲出殡,上万市民自发前往吊唁,梁朝伟、黄日华、苗侨伟等八人扶灵。当汤镇业出现时,愤怒的人们高喊着:打死他!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静地将一朵红玫瑰簪在她的头发上,拿梳子替她细细梳理,然后再将梳子一分为二,一半放在她的身旁,一半放入自己口袋。这是按结发夫妻行的礼。

    从那以后,这个曾经玉树临风的男人受千夫所指,人气急剧下跌,在各种剧集里沦为打酱油的,再也没有意气风发过。

    他是犯了错,可错不至死,这些年里,他承受的指责已远远超过了他本应承担的。很多年以后,苗侨伟为他鸣不平,说翁美玲自杀时他们早已分手,不是他的责任。早已结婚生子的他却淡淡地说,都已经过去了,她那么美好,自己无需平反。

    距离伊人逝去,已经三十多年了,仍然不时有姑娘们为情自杀的事情发生,我想,可能是因为她们把爱情看成了人生的全部,把爱情想象得太过完美了。她们不知道,一生一世一双人只是人们对美好爱情的最高期盼,很多时候,爱情并不一定会白头偕老,爱人并不一定能从一而终。你要追求爱情,就得承受风险。就像你爱上一个人,就等于赋予了他伤害你的权利。

    如果一时间想不开怎么办?我觉得这时候不妨把眼光放长远一点,想想十年后、二十年后他是个什么样子。想想看,如果翁美玲活得足够长,见到如今这个大腹便便、暮气沉沉的汤镇业,她会不会哑然失笑,心想当初怎么会为这么个大叔去自杀!

    可惜,世事没有如果。当年她爱过的人早已经老去,只有她,永远定格在最美丽的年华里,笑语盈盈,尚来不及变老。

    蓝洁瑛:食得咸鱼抵得渴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香港有九个年轻女孩子雄心勃勃地进入了娱乐圈,她们常常一起聚会、一起演戏,被黄霑戏称为“九龙女”。那时九个女孩感情很好,曾相约如果以后老了嫁不出去,就干脆一起住。她们分别是:刘嘉玲、张曼玉、曾华倩、蓝洁瑛、罗美薇、邱淑贞、吴君如、梅艳芳和上山诗钠。

    当时最漂亮、最出风头的是蓝洁瑛,脸上总有种冷傲的气质,眼睛里像有星星在闪耀。当时香港一条街上因有五家电视台而得名“五台山”,人人都说她是“靓绝五台山”的那个人。

    美女是对比出来的,年轻时的她,是当之无愧的“合影杀手”,凭着美貌可以辗压和她合影的任何女星。她和刘嘉玲、黎美娴一起合过影,穿玫红泳装的她确实是三位美女中最出挑的。我最念念不忘的是蓝洁瑛在港剧《大时代》中的扮相,在那部剧里,她饰演的角色叫玲姐,已经不算太年轻了,可风韵更佳,微博上热传一张《大时代》众女星的合影,年龄最大的蓝洁瑛完胜当时的周慧敏、郭蔼明、李丽珍等人。

    娱乐圈基本上是个天生丽质难自弃的地方。她的人生,从一出道就开始闪耀。刚拍戏就是女主角,和梁朝伟、刘德华搭戏,她演小姐的话,刘嘉玲、吴君如当时只能演给她配戏的丫鬟。

    她的美迷倒了不少人,相传梁朝伟、周星驰、吕良伟、曾志伟等均暗恋或追求过她。当时周星驰还是个主持《430穿梭机》的无名小子,很多年以后,当星仔终于混成了星爷时,他特意请曾经的女神来拍他的戏。

    如果你看过《大话西游》的话,一定还记得那个美艳无双的春十三娘吧,那就是蓝洁瑛。在银川拍戏时,由于酒店离片场远,周星驰常骑自行车往返,蓝洁瑛就坐过他的自行车后座。还有一种传说,当时有个女星和周星驰在酒店密会,被正牌女友朱茵撞破,只得躲在厕所里,这个女星到底是她还是莫文蔚?两个人都没有明确回答过,只能当是一桩悬案了。

    这只能算她全盛时代的余威。

    在她风头正健的时候,像周星驰这样仰慕她的男人有一大把,有公子哥为了她放弃去国外读书,有人承诺她如果和无线签约谈不拢,一定支持她拍戏。可她只是傲娇地对媒体说,她还太年轻了,还不想那么早拥有固定男友。

    她把这种高傲也带到了片场,在圈中人的口里,她是出了名的爱迟到和爱耍大牌。TVB想签她五年约,她不肯,坚持只签两年。无线高层一怒之下将她雪藏,可终究舍不得她的美貌和人气,有意起用她拍《大香港》,可她嫌片中“猪肠头”的造型难看拒绝了。让她去拍古装片,她也拒绝,理由是夏天穿古装太热,怕发热疹。结果自然是再次被雪藏。

    这样的脾气,在娱乐圈自然讨不到什么好处。她去台湾拍戏时,就因为总迟到,被一起拍片的女星狄莺暴打。好不容易回香港拍了部《大时代》,刚刚积累了点儿人气,又因为迟到,被TVB再次雪藏。从那以后,她身上的星光逐渐黯淡下去,圈内那么多乖巧伶俐的女孩子排队等着一个机会,而她呢,机会到了她身上,往往都会被搞砸。

    事业起起伏伏,感情也不顺利。和她交往过的邓姓公子,开煤气自杀了;和她传过绯闻的钟保罗,跳楼自尽了。九十年代,香港富豪郑裕彤的儿子郑家成曾热烈追求过她,并一掷六百万买海边豪宅送给她,两人一度传出婚讯,后来却频频吵架,以分手收场。她将分手归咎于闺密,认为是闺密抢了她的男友,还自曝闺密给她下了降头[9]。

    有没有被下降头无从考证,大家看到的是,她的脾气越来越坏。在和意大利男友分手后,她冲到男友家,用斧头猛劈他的家门。

    一场车祸成了压倒她的最后一根稻草,她驾车经过浅水湾时不幸翻车,在病床上昏睡了很久,醒来后大闹医院。从此后,她的人生就像那辆侧翻的车一样,开始变得失控。

    她越来越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曾经大闹加拿大温哥华机场,也曾在大年初三致电警方说自己不想活了。她还一次次出来主动曝料说,自己曾先后被两位影坛大哥强奸,多年来一直摆脱不了那种屈辱感。

    不是没有人对她伸出过援手。老友曾华倩请过她去做节目嘉宾,和她拍过戏的刘德华也支援过她十万块,可她转身就背着这十万现金去酒吧买醉,第二天又向媒体哭诉钱都被人偷光了。

    没有人能够挽救一个放弃了自己的人。那些年,她在自暴自弃的路上一路狂奔,根本停不下来。她拍的戏即将上映需要宣传时,她照例迟到,监制说了她两句,她就勃然大怒,吼道:“Shut up!”这个监制林建明本来是有心帮她的,结果被她一声怒吼吓得远远的。好不容易有人来找她拍纤体广告,她却天天吃薯片吃得暴肥。

    屋漏偏逢连夜雨,投资方面,她也屡屡失败,富家公子送她的豪宅早蒸发了,拍戏积累的钱也都亏空了。她不得不申请破产,成为香港唯一一个靠领综援[10]生活的明星。

    于是,她成了媒体所说的“四大癫王”之一,顶着一头白发,衣着褴褛,声泪俱下地对着镜头控诉这个世界对她是如何不公。她反反复复地咀嚼着自己曾经遭受的苦难,媒体则反反复复地消费着她的苦难。

    人们都说她疯了,她冷冷地不辩解,在她看来,不是她疯了,而是整个世界都疯了,所有人都疯了。

    的确,娱乐圈确实是一个容易让人发疯的地方,它放大了一个人的得与失,在你得意的时候会捧你上云宵,又会在你失意的时候将你踩进泥底,进入这样一个跟红顶白的圈子,要是没有粗硬得像钢丝一样的神经,是很难不发疯的。不过据我的观察,说蓝洁瑛“发癲”了未免有些言过于实,她只是陷于过去的苦痛中无法自拔。或者说,疯狂是她用来保护自己的另一种伪装。

    “强者生存”是这个圈子亘古不变的法则。人们把尊敬给了那些真正的强者,就像刘嘉玲站在香港街头淡淡地说出“我比我想象中更坚强”时,让所有曾经不看好她的人对她刮目相看。而对于被不幸摧毁了的弱者来说,她们只能收获一些过于廉价的同情。

    苦难是一块试金石,它能够准确地测试出哪些人才是成色十足的金子,哪些人却只不过是经不起磨炼的流沙,风一吹,就会消散在风中。

    谁没有一两段伤心往事?谁不曾经历过起起落落?只不过有些人已经学会了负重前行,有些人却把自己困在了过去的不幸里。

    当年一齐闯荡江湖的“九龙女”中,张曼玉、刘嘉玲、吴君如已成一代影后,梅艳芳英年早逝,邱淑贞、罗美薇嫁为人妇,曾华倩、上山诗钠离婚后又出来打拼。没有人的生活是一帆风顺的,经历了人生的高低起伏后,姐妹们大多学会了心平气和地笑看风云,只有她,曾经“靓绝五台山”的她,从高峰一下子跌到了谷底,完全接受不了这个落差。控制不了自己情绪的人,自然也控制不了自己的人生。

    时光倒流到三十年前。三十年前的娱乐圈和现在一样,对于一个天真的少女来说具有无限的魅力。当记者问年轻气盛的蓝洁瑛喜不喜欢娱乐圈,她开心地回答说当然喜欢,因为娱乐圈是那样多姿多彩。

    那时候她还太年轻,只看到了这圈子表面的光鲜,却看不到光鲜背后,需要承受的压力和艰辛。广东有句话叫“食得咸鱼抵得渴”,你要享受那种光鲜,必然要承受那样的压力。

    她进入娱乐圈时也曾雄心勃勃,最终却迷失在名利场的金粉世界中,得意的时候太过任性,失意的时候又太过沮丧。娱乐圈就像一架巨大的绞肉机,把太多天真美貌的女明星绞成了肉渣,甚至渣儿都不剩,很不幸,她就是其中一个。

    想在娱乐圈混,光靠美貌是远远不够的。如果生性脆弱的话,最好还是远离这样的名利场,不管它看上去有多么丰富多彩。不知道如果让蓝洁瑛重新选择的话,她还会不会走这条路,命运的残酷就在于,它从不给人重来一遍的机会。

    ***

    章小蕙:前半生靠男人,后半生靠自己

    对于有些女星,男人和女人的看法往往截然相反,比如章小蕙。十个男人至少有九个觉得她克夫,是只白虎精、败家女,剩下的那一个也觉得这女人太拜金。十个女人却至少有五个对她恨不起来,剩下的那五个往往还很欣赏她。身为女人,谁不想任性地买买买呢,她虽然买得太多了一点,至少品位好,光是这点已经让女人们无法讨厌她。

    香港是座欲望都市,章小蕙则是盛开在这座都市里的一朵“欲之花”。她美得如此招摇,多少男人嘴里说着不喜欢她,却忍不住一遍遍点开她主演的电影《桃色》。那部电影乏善可陈,可那里面有章小蕙全裸出镜的镜头,迷离的气氛里,她媚眼如丝,整个人丰硕饱满如水蜜桃,有她出场的地方就有春色无边。

    长久以来,章小蕙的名字,总是和“恋物”“拜金”联系在一起,她倒不辩解,坦然“与其说我拜金,不如说我拜衣服、拜爱情”。

    章小蕙对华衣美服的迷恋开始得很早,她是那种典型的被富养长大的女孩,父亲一手创办了加拿大中文电视台,她从小住在九龙塘大宅,出入有司机接送,就读的是玛利诺书院那样的名校。四岁时,就跟在母亲后面去逛连卡佛给自己挑选漂亮的连衣裙;十二岁已经是香奈儿迷,会和女伴们一起研究如何搭配香奈儿时装;她拥有的鞋子数量据说可以与菲律宾前总统夫人伊梅尔达相媲美,高峰期足足有差不多三千双鞋子;为了更好地扮美,她出国留学念的都是时装专业。

    会打扮又长得美,她在学校里自然是天之骄女。男生都围着她转,女生们则爱模仿她的穿着打扮。她不大爱理同龄人,喜欢沉浸在一个人的世界里,同学兼好友林珊珊回忆说:中午吃完饭,同学们在嬉闹谈笑,她就拿本书坐在草地上,望着太阳,好像胡因梦,又好像在做白日梦。

    白日梦一定和爱情有关吧,她是个言情小说迷,最爱亦舒,自己曾写道:“从十四岁开始,亦舒二百多部作品从未离开过自己的床头小柜。学生时期最惬意的日子是买到她的新作,特地找一天什么都不用做由早上恋在大沙发中,坐在身边等待约会的小男生们便看我,我看亦舒小说。”

    据说亦舒《玫瑰的故事》中的黄玫瑰就是以她为原型的,其实那书写得特别早,当时章小蕙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少女,应该不是参照她的经历写出来的。不过她的前半生,确实顺遂得像书中的黄玫瑰,美丽、富有,受尽宠爱。

    连憧憬的爱情都来得特别早,才二十二岁,她就等来了生命中的王子。钟镇涛那时可是货真价实的白马王子,不仅英俊,而且多金,多少少女都梦想着要嫁给他。

    他们是在钟镇涛加拿大开巡回演唱会上认识的,还在念书的章小蕙只不过是众多粉丝之一。只不过,这个小粉丝美得出奇,用同学林姗姗的话来说,“头发乌黑乌黑,翻着波浪,能把人埋起来。眼睛圆咕噜的,眼底眉梢,风情流转。静静地坐在那儿,比任何一个女明星都美,更要命的是对谁都能电力十足。”

    当粉丝恋上偶像,想不轰轰烈烈都难。他们的爱情也顺遂得不像话,先是一见钟情,然后电话传情,再然后在她生日那天,他突然现身美国,奉上礼物的同时向她求婚。

    结婚变得顺理成章,虽然章小蕙父亲并不看好,但为了能够嫁给钟镇涛,她不惜下跪求情,父亲拗不过她,只得答应了。

    婚礼盛大美好如童话,为迎娶心中佳人,钟镇涛豪掷三百万,章小蕙身上穿的婚纱出自黛安娜王妃婚纱设计师的手笔,一件就价值十三万。

    婚后他们也高调秀过恩爱,一起合唱歌曲,一起合演MV。他们合唱的那首《我的世界只有你最懂》,至今还是KTV的热门点唱金曲。MV里,章小蕙衣着素净,笑容甜美,偎在钟镇涛身旁,有种不谙世事的幸福。

    苦孩子出身的钟镇涛对这位小娇妻很大方,香港名记查小欣曾采访过新婚时的他们,“生性节俭的钟镇涛被问到以后提供怎样的生活给章小蕙,章小蕙边吃朱古力蛋糕边回答,杂志费一万、糖果费一万、零用钱一万,共三万一个月。何以时装痴没提服装费?钟笑说她有他的附属卡,买多少都可以。章小蕙闻言,开心得大笑,又要了一个蛋糕。”

    她一度过上了很多女人向往的那种生活:他负责赚钱养家,她只要负责貌美如花就行。有了老公的支持,她可以继续买她的靓衫,做她的富贵闲人。当惯了大小姐的她对衣食住行要求极高,家里贴的壁纸不如她意,可以全部撕下来重新贴,新季的Gucci裙子,她可以毫不手软四个颜色全要,十万块买的裙子,她穿了一次就不想再穿了。

    全香港都被他们的幸福打动,她一口气生了两个孩子,偶像亦舒得知后,竟然亲自为他们的孩子取小名,一个叫作毛豆,一个叫作眉豆,后来亦舒还把这两个名字用在了小说《风满楼》里。

    正因为被看成幸福家庭的范本,所以后来香港人接受不了他们婚姻的破裂。

    都说男人需要崇拜,可任何以崇拜为基础的婚姻都没那么牢固,因为一旦作为偶像的人设坍塌,双方的感情就很难再维系。

    结婚后没几年,钟镇涛人气就下滑了,唱片反响平平,只得转战台湾。章小蕙呢,倒是成了媒体的宠儿,周刊争着找她上封面,一件衣服只要她穿过,就能引领购买狂潮,她闲时替阔太们买名牌,又做点二手衣拍卖,收入随之水涨船高。

    她还这么年轻,这么意气风发,怎么甘心随着过气的老公一起消沉,从此消失在公众视野?

    她不但风韵还在,而且更胜从前。一个美女,尤其还是一个不甘寂寞的美女,身边总是不乏追求者的,哪怕她已经婚育。

    其中有一个追求者,就是富商陈耀旻。他是白手起家的富翁,在东莞拥有一个规模很大的鞋厂,结过两次婚,认识章小蕙的时候第二任妻子已患癌症。刻薄的港媒将陈称为“白头翁”,其实除了头发花白外,陈耀旻高大英挺,很有几分风度。

    在追求章小蕙的男人中,陈耀旻可能不是最有钱的,但绝对是最知情识趣的。他煞费苦心地制造着和她的邂逅,每次吃饭都坐在她身旁,极尽体贴地为她斟茶布菜。生意上他对她也帮助很大,正是有了他的担保和指点,她才有资本豪气干云地去炒楼。

    富有魅力、婚姻名存实亡的中年男人,遇上不安分的人妻,媒体称这段关系为“港版失乐园”。

    事实上,她后来说,这段关系曾得到了钟镇涛的默许。几乎就在同期,钟镇涛开始和富婆范姜交往,他们都各有各的精彩,谁也没有比谁忠贞,区别只在于,钟比较低调,而她高调惯了。

    如果不是后来的炒楼失败,也许这段多角关系还将持续下去。可章小蕙投机起来就像买衣服一样贪心,她玉手一挥买下了好几栋豪宅,让老公在合同上签字,让情人给她做担保。如果赚得盆满钵满,自然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可惜她碰到了“97金融风暴”,房子一夜之间成了负资产,倒欠银行2.5亿。

    都说是她买衣服买得两个男人破产,其实是炒楼炒的。数年之内,2.5亿的负债让签字的老公和担保的情人先后宣布破产,也都先后离开她。

    钟镇涛后来说,是她拿着合同逼他签,他就签了,自己完全不知情。这样的撇白未免荒唐,就算再惧内,这么大的事不太可能是她一个人做主的。决定是两个人做的,骂名却全由她一个人承担。

    离婚后,他出书控诉她如何败家,如何穷奢极欲,如何拖垮了他,博得了公众的同情。从前把她捧上天的媒体也跟着猛踩她,顿时,她成了众人口中的“红颜祸水”。

    换成别的女人,怕是要跳楼。可她偏不,硬撑着不申请破产,照样住豪宅,开好车,买靓衫,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饭可以不吃,衫不可以不买!”

    前半辈子一直靠男人富养,现在没有人养她了,她仍然要富养自己。辛苦是很辛苦的,一开始是靠写专栏每个月赚取几万块生活费,每天六点就起床,给孩子做早餐,送孩子上学后再写专栏。好在她心态乐观,“再困难时也从没想过熬不过去”。

    这样辛苦,她依然一声不吭地扛了下来。富家女的见识和手段也在这时候显露了出来,她居然到处找人去打官司,官司居然还赢了,让自己免除了债务。连前夫钟镇涛都搞不懂,这个女人到底用了什么乾坤大挪移的手法。

    总之那几年她过得风生水起,她写专栏,开服装店,凭着不俗品位和独到眼光,一年就能赚取几千万。导演杨凡找她拍《桃色》,相交多年的他觉得“她是最好的女人”,因为她从不妥协。

    人们原本看死了她只知道靠男人,没想到没有依靠之后,她还可以活得如此精彩。从小爱读亦舒的她,果然活成了独立、能干的“亦舒女郎”。偶像亦舒对她激赏不已,说香港人里面最欣赏的就是章小蕙,还为她的新书写序。

    这也难怪,亦舒本人就从来不怎么信奉男权社会那一套,对她自然有种惺惺相惜的好感。

    她也确实敢作敢当,《桃色》上映后她和杨凡一起去做客《康熙来了》,在里面大谈购物经和爱情经,她坦荡荡地宣称,她是花钱多,可花得越多,才能赚得越多,还说自己找男人从来不看钱只看人,也试过同时交往五个男朋友,到了情人节真是有点儿忙,一个晚上至少要吃三顿饭。

    连见惯世面的蔡康永都听得有点儿惊讶,杨凡却淡定地撑老友:“她这个人就是这样,从来不说假话。”

    章小蕙就是这样,对自己的欲望毫不掩饰,坦荡得近乎真诚。这份坦荡可能刺痛了大众,毕竟,这还是个男权当道的社会,一个女人赤裸裸地宣称自己就是要享受物质,享受情欲,未免会触怒许多卫道士。

    那些年她几乎成了媒体公敌,所有人都在骂她。对大众的这种势利眼,她看得很清楚,说“香港人的那种势利像极了张爱玲《倾城之恋》里的众生态”。

    的确,港媒鼓吹的价值观是女星以嫁入豪门甚至做有钱人的小三为荣。钱,她自己能赚,犯不着再削尖了脑袋往豪门里钻。她早想开了,既然不适合婚姻,那就不要结婚了,好好享受恋爱。香港待着难受了,就去世界各地转转。

    这么多年来,公众一直等着她一蹶不振,等着看她的笑话,可她偏不让他们如愿,反而越活越滋润,越活越潇洒,听说现在继承了父亲的遗产,业余买卖剧本赚点儿佣金。

    有人称章小蕙是“现代版的陆小曼”,对比一下,这两个人还确实有相似之处:她们都是被富养大的女孩,都热爱吃喝玩乐,都是“拜物质教”的成员,都有过轰轰烈烈的爱情,也都被看成红颜祸水。

    可她们在骨子里终究还是不同的。陆小曼终生都依附男人,徐志摩飞机失事去世后,是翁瑞午接着供养她;章小蕙却独立得多,没有男人,她也能依靠自己一双手,坚强地活下去。

    女人直面自己的欲望不是坏事,适当的欲望能够促使人进步,但一旦自身的能力撑不起欲望时,就会被欲望的黑洞一口吞噬掉。

    如果你没有章小蕙那样蓬勃的生命力,最好还是多少克制一下,免得被过多的欲望所累。

    每个人生命中都有这么一段在幽暗的旅程中独自跋涉的时光,你无法依赖任何人,只能在狭窄的通道中踽踽而行。

    曾经相爱,即是永远。

    当你的身边已不再是我时,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送上我的祝福。

    真实的爱,并不是爱着一个完美的幻象,而是爱着真实的彼此,连同对方的坏脾气和小缺点一同爱上。

    她把受过的每一点波折都变成了自己的养分,这样的女人,真的不会白白受苦。

    岁月带走了她的青涩和拧巴,却留住了她的天真和深情。

    经历了那么多风风雨雨,仍然能够去爱,去投入,去享受生命赋予自己的一切,这样的状态真是好啊。

    上坡路也好,下坡路也好,哪条路都不好走,我们能够做的,无非是坦然接受命运赋予我们的一切,得意的时候不要太过忘形,失意的时候也要抬起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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