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如此-现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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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夏天是一个孤岛

    早晨从中午开始,是个好的句子,在开头,在小说里面。早晨从中午开始,我在套用一位不在人世的作家的文章之名。对不起。我放了一张VCD,平克·佛罗依德乐队的演唱会,在我起床的过程中,巨大的心跳声,震天动地,这是他们的音乐,是我需要的聒噪,我的一天能否充满活力全赖他们。有个乐队叫空气供给者,我的音乐就是我的空气供给者。

    曾经是这样:早晨来临,没有班可上的早晨,我坐在床边,思绪汹涌。如果早晨是夜晚的结束,我希望所有的结束都是在不知不觉中的,然而,早晨要上班,这个念头一出,就像一道生硬的墙挡住我对夜晚无边的想象,自由感转眼消逝。

    现在是这样——自由汹涌澎湃。

    现在,为了我的姐们爱慕,走到街上去。

    如果不是非要到外面去,我不愿出门。石家庄夏季的到来像一场爱情遭遇,来的铺天盖地,没有征兆。夏天出去一次,热浪排空——你马上老了。夏天使我烦乱而茫然。夏天的我变了一个人似的。窗外有风,可我听到耳朵里的,分明是火,是火噼呖啪啦,呼呼喇喇的燃烧。人在呼呼喇喇的热风中,像在牢笼中,像在一团经久不息的谜团中,因循往复,没有尽头的绝望。在夏天,我什么鸿鹄大志都忘得一干二净,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我想走出夏天,我在夏天走来走去。夏天,浩浩荡荡,无所不在,天罗地网,雷区密布,无论我向左走,向右走,向前向后,都只有一个结果——每走一步,就踏入一个似曾相识的错误——走入另一处夏天而已。夏天像一个腻腻歪歪的事件,像一个纠缠不清的情人,像一个挥不去的冗长的梦寐,散发着黏湿、潮晦、徘徊、乏味的呼吸。夏天使我瘟头瘟脑的像个可怜的小瘟鸡。事实上,我更愿意像一只老鼠,钻在自己的阴洞里春夏秋冬——心血来潮时,出洞东张西望一会儿。我几乎就是这样在做,除了必要的出来,比如去赴一个约,或去交电话费,再有买吃的,和卫生纸。当然,天黑下来,万家灯火之后,等楼梯上没了脚步声,也可能去门外的小街,在树影下遛遛腿。有时,和拐角处卖烟的人聊几句,有时也坐下吸一瓶酸奶。夏天使我想起速成和速朽,想起因为它们而变形了的时间——我想起著名的达利画中软软的时钟表盘,那一准是夏天的时间——瘫软、发烫、无力、乏味,没有意义。

    夏天在我的诅咒外响亮地畅行着,毋庸置疑,恬不知耻——对我的诅咒,充耳不闻。

    认真说来,我对夏天的恐惧,源自我对这个季节至深的理解。它剧烈的戏剧化,一天之中,温度多变,天气说翻脸就翻脸,每一个时刻都既像一个结束,又孕育着开始——空气里,充满不确定因素,充满可能性。所以夏天是个容易让人眼花缭乱左右不暇的场所,夏天像一个任性的情人——花招太多,初看新鲜,撩人,但要是总耍那一套,就像故意发嗲的老太婆,做作,惹人烦,了无生趣。人说,四季分明的地方适于人思考,易出哲学家——鬼知道,在热带在赤道人怎么活的!不要说出什么思想家,单说每天每月每年在绝对的夏天,永远的夏天活着,就算得上是一桩伟大的事业——不得横着一颗心,提着一条命么!

    夏天的到来像一场预知却无法避免的事件。当然,我现在已不像早几年那么愚顽不化,我以为我已然进入理智之年,是对一切泰然处之的时候了。所以,夏天有政策,我有对策。白天太热的时候,我呆在屋里闭门不出,晚上,才出洞遛遛逛逛。对夏天的随遇而安,还表现在我对食欲的培养方面。在酷暑依然能热爱生活,能够在这样不堪的夏天格外地爱护自己的胃口,是个让我自己都感动的进步。我尝试着在脑子里幻想食物,唤起记忆深处的关于食品的记忆——我想象着它们的颜色与香味——飞来飞去的食物,叠印在我的冥想里,像童年往事。然后,我在菜市上犹豫不决,相面似的一处处端详,像溥仪选后妃——最后的选择依然是盲目的,就是她——就是——我走累了,胡乱买点什么。夏天我开始吃辣椒,因为据说辣椒助下饭;我买稀奇古怪的水果,我希望它们能使我的日子有一点新鲜。实在没有食欲的时候,我就看电视。看电视上的广告,是我最经常的节目。鲜润欲滴的色彩,童话一般的色彩,唯美、理想,比起真的实物,更富丽堂皇,更诱惑。电视科技创造的虚幻世界,使我想入非非,垂涎欲滴。然后,我带着自欺欺人的良好食欲感,走进厨房。

    所幸的是,在这样不堪忍受的季节,有这样一个独处的空间,供我盘踞。我在屋里一丝不挂。我好像已经很久没到街上去了,因为开始对外面好奇起来,我有种想要出去的渴望,我要到外面去。

    我看见自己的腿在热风中微微地波动,随着走的步伐,起伏得很微妙。我来到街上,来到沸腾的火热的年代火热的生活里,我到其中感受鲜活、刺激、灵动。因为我住的地方太静了,隔一阵,我就离开我在市郊幽闭的住所,像潜水艇浮出海面一样,到热闹之地走一遭。可怜我对生活的体验,仅自菜市的菜肉蛋始;对城市的体验,从喧哗的市声中来。

    街上美女妙士辈出,即使在这样狼狈的夏季也毫无破绽,干净鲜亮,大有作为的样子。女人的裙子们鼓动着飘,黏着男人的视线,一摆一抖,男人的眼睛就落一地。我四顾不暇,眼颇过瘾。

    午后的时光凝滞不前。太阳,慵懒地在偌大的玻璃墙上挪着影子——水银似的光,反射在过往人的墨镜上。空气里像缀满了银色的光片,风一来,熠熠生辉。地上水晶般刺眼,白花花,光很华丽,像纳西古乐里李隆基的曲子,每一片华丽,都响着空虚浩荡的回音——皇上作的曲子才有这样的富贵与仓皇,几乎是骨子里的。我在刺眼的光里走着,走过街上芬芳的笑靥如染的女孩儿——夏天里阳光下的一切都像具备了闪闪发光的性能,它们像夏天的声音一样吵吵闹闹,拥挤不堪。我说过,我喜欢所有带光的东西,如同喜欢所有从天而降的东西。

    我站在约定的地点,看了看手表——还早。以前我是个爱迟到的人,自打“退休”在家,竟变得爱提前了。我选了一处风口站着,亭亭玉立,我看见我的丝绸长裙百合花一样在风中鼓荡。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穿丝的?我突兀地问自己。

    20岁以前绝不会。丝是和体面联在一起的,20岁会看重体面吗?

    这个问题令我自己发笑。

    爱慕当然没来呢,她被人惯得一向迟到。我一天比一天有了心平气和的修养,等待比起其他算不了什么。只是让迟来的爱慕更加心安理得——她说,正好给你个机会胡思乱想啊。

    然而,我不喜欢在这座银行玻璃大楼下面等。在我的意识里,银行和一切象征国家金融命脉的部门,它的外观应该砖石结构,或者有铁质成分,它们绝不应该是玻璃大楼,绝不应是亮闪闪的,易碎、危险、浮华、不可靠、不坚实的物质。没有中流砥柱之感。

    我的不远处,城市在大兴土木。这个城市每天都在建设与破坏中入睡和苏醒。眼睁睁地瞧见残了的房子,光天化日下伫立,心一下软了。(儿时频频在医院里转,生命最不健康的部分见得太多,我终于没有冷静和勇敢起来。这让我对自己失望。)

    我所站的位置向东有一座远近闻名的大楼。那曾是我爱我恨我怨的大楼,现在我对它毫无感觉,相看两不厌,像两个毫无瓜葛的旧情人旧敌人——索然无味,不像真的——我原来的办公室所在。

    历史一页,掀了过去。

    现在是下午。

    我想起忽忽说的。她说下午在一天中最没价值,是上午和晚上的过渡,像驿站的性质,本身没甚内容和个性,其实这正像人生。忽忽喜欢下午,她说喜欢下午的人都真,都善,懂生活,不被物役,也都是懒汉懒婆娘,没出息那种。理所当然的没出息,理直气壮的懒,你敢吗?

    我永远只有一个女友。以前是忽忽,现在是爱慕。

    我的交友和我的购物准则一样。宁缺勿滥。

    对忽忽,我没什么可说的,就像对我自己没什么可说的一样,忽忽就像我的影子和镜子,真实而虚妄。有的时候(忽忽不在的时候),我忽然想,真的有过忽忽这个人吗,我走到卫生间,从我可爱的柳条小筐里找出忽忽送我的红木发卡,睫毛夹,它们在我的手心里稳稳地站立,像信物一样,情意绵绵。我温情地想起忽忽的样子,她辛迪·罗波儿一样无辜的媚眼,迷人的腮部(我以前以为女人的下巴是勾人的,忽忽使我懂得女人的腮的轮廓多么诱人),猫相。我说,那个人一定是你姥姥,电影《尼罗河的惨案》上那个圆嘟嘟,猫眼,戴一脖子嘀里嘟噜项链的女作家。为此,忽忽专门找来带子看了一回,她说不像,那老太太神经兮兮的。忽忽不喜欢神经兮兮这个词,忽忽说,我爱慕沉寂幽深的性情,理性、坚强,比如你。

    我望着忽忽。我不置可否。

    忽忽也看我。忽忽的目光使我心软。要说忽忽啊,她喜欢纯度的三原色:红、黄,蓝,她把红,黄,蓝,惊心动魄地穿在一起——那场面就在我眼前。强烈的冲突,鲜明的对比,不和谐的纠结、挣扎,像呐喊,像尖叫,像心脏挂在外面不堪目睹。只是忽忽的眉毛像日本浮世绘中的女人——唐朝遗风,如同纤纤鸟儿的一枚羽毛,安静地落在额头。这使她看起来懒洋洋的,像下午茶会里的人物。这给她穿着的凌厉之势打了折扣,反而显出几分暧昧的意味。

    我把我认为的最美好的词汇都归于女人,善良,宽容,坚韧,忠诚,激情,完美,神秘,丰富,仁慈;我觉得女人的一切错误都事出有因,情有可原,值得原谅;女人的疾病,无奈,尤其是衰老,这现实和时光的烈焰(最大的伤害),永远使我怜惜和慨叹——在我的字典里,女人是迷人的万花筒,女人是梦想中一切闪光的事物——女人就是梦想的光芒。

    忽忽和我看法绝对一致。

    忽忽两年前死于海口。

    我想念忽忽。

    爱慕来了。我陪她去做头发。她和店主很熟,一个没有唱出道的歌手,年纪大了,就开了这家美容美发厅,远近知名的贵妇人的地面,店员一律的青春小伙,金灿灿的黄头发,领班像唱《爱情鸟》的林依伦,乖、嘴甜、眼活、手殷勤。生意不错。爱慕喜欢的男人都是一样。以前一个聪明的摄影师,有心人,女人们趋之若骛,都找他。拍照他用逆光,故意地曝光过量,柔光镜,女人的五官和肤色都虚了,影影绰绰,平添妩媚。女人啊梦中的傻瓜,拍美人照类似于自慰行为,美人照都不像女人本身,而像她们对自己的欺骗和梦想。

    他的样子使我想起一个死掉的人物陈百强,他的白皙、清秀、柔情,文静、蔫蔫的腼腆,都像陈白强。

    他不在店里。

    坐在大罩子下面的大个子胖女人,穿韩国套服,以前见过的。慵懒苍白、目光散散、细腰肥臀,像女蜂王——不是自己挣自己花的女强人,她眼里的光芒不是。敢这么放肆发胖的女人,心里稳操胜券,不怕失掉男人,她的他定是有钞票外加有女人的人,容得下她发胖,且毫不在意。“四大闲”怎说的?退休干部、巡视员、有钱人的老婆、当官人的钱。

    大约三个小时后,我和爱慕从美容院分手,独自回来。

    一切中间最微妙的是画中的光线,它没有明显的光源和方向,它使每一样东西保持着平静的均衡状态,不管这些东西在体积上的差异如何。亨利·卢梭只画三种光:正午,月光和摄影师工作室中均匀的水银灯光。上述三种光转化为一种单纯的,神秘的照明灯光,它来自四面八方,没有阴影,没有强光部分,没有任何使颜色渐趋淡化的功率。他的作品中最独特的性质来自于稳定的光线,它潮水般地涌入画中,使一切沉寂无声,似乎只有在正午或月光下,世界才能够安静下来。固定不变的光线摒弃了太阳的运转和夜与昼的演替,使他的画失去了时间。

    我现在的状态就像是亨利·卢梭的画。

    对于一个不变化的空间而言,时间的流失无声无息,不引人注目。对于没有转折事件的发生,时间并没有意义。如同瞎子眼前的无所不在的黑暗——这份独有的空间——使他根本在时间之外——在一切事物之外的人,无所畏惧。有永远过不完的星期天。没有比较,没有紧张与放松,没有节奏,生活失去了原有的张力。时间的存在是不可靠的,相对的,它消失了。过去、现在和未来,不再有明确的分辨,时间成为真正的抽象事物。

    自由像洪水一样铺天盖地,无法阻挡。睡眠像自由一样泛滥成灾——在办公室的日子里,这是我梦寐以求的生活。现在它们来了——一切比以往更真实,从前反而像梦。

    自由是更深的牢笼。

    有时候,因为太孤单了,我必须整天开着灯——不要白炽灯,只要那种橘黄的光。可是,最后我发现,一切都有声音,正如一切有生命。灯光也有声音。有时候灯光的存在,无法使我真的安静——我对声音特殊的敏感——最后,我熄掉所有的灯光这最后的对话者——坐在暗里,时光无所不在横陈四方,如灭顶之灾。我欢喜神往沉迷在黑暗深处。是的,对于黑暗来说,一切声音都是多余。黑暗像章鱼一样拥抱我。黑暗,安全、舒适而甜蜜。夜是我的旗帜,夜是我的羽毛和衣裳,安全、温暖和美丽——只有在夜深人静时我才会打开窗帘,打开窗。夜风进来。

    只有在黑暗里,外面才不让我感到不安。

    外面是一塌糊涂的夜。有时我通宵不眠,望着窗外,看夜一点点淡了,楼们从夜里脱出轮廓一点点清晰起来,像洗像时的显影——阴阳转换着。

    有时我上网。网上的你可以老,可以少,可文雅,可疯癫,可直白,可讽刺,可男,可女,林妹妹行,张飞也行。所以BBS上叱咤风云博古论今的大侠名士,常常是平日里少言寡语坐在角落里不爱吱声的腼腆小男孩。网络上的你,是你的另一个自我,或是你的敌人——你的自我的反面,是你对自己的补充和修正,是梦想,完美主义的虚幻世界。网络使我们进入空前的自由,网络使我们感到安全、坦率,网络使我们人格的分裂得到释放,得到合理。网络使我们更有自由也更胆怯,更孤独。现实中找不到,于是就到网络上找,网络上的爱情,才会是真正意义的不落凡尘,最好一生都不要知道对方真的是谁,网上那种恋爱那种虚构的真实,那份挣扎在内心深处的人为的疏远与克制,令人心颤,催人泪下。这就是现代人对爱情的态度?

    美好的东西都是易碎的。美好的程度越高,越沉重。

    有时候,我在听陆春龄老先生的笛子独奏《鹧鸪飞》。脑子里盘旋的却是玛格丽特·杜拉斯,她的那个著名的开头。“我已经老了,有一天——”真正的悲痛之至。没有燥气,没邪气,不雍容富贵,不穷酸迂腐,纯净、正直、坚忍、无畏。这种不言沧桑的沧桑,使我遥望我的老年。我总是看不到。

    也许,我根本没有老年。

    夏天的胡思乱想,支离破碎。

    2.文字是有表情的

    我对长脸尖下巴个头高挑的女人素有好感。就是古书里的狐狸相。她不怎么笑,有时眼正着,有时下视,有时没眼风,有时横波斜扫。

    冬天天阴的时候,我的眼中出现了一张阴郁女人的瘦脸。那是我小时候的邻居,黑黄黑黄,细脚伶仃,像蚊子。她不笑,所以,没人看见她栅栏门似的稀牙。这个女人没有女人的特征,留着审判时的江青的发式。那其实谈不上什么发式,剪发随便地抿在耳后。她灰不出溜的,看不出年龄,依我现在对女人各阶段的了解猜测,她那时大概40到70之间——更年期。她像家庭妇女一样长年在家,从穿着到作派可又不像家庭妇女(家庭妇女在我们孩子的眼中,在电影里觉悟不高,即没用佣人前憋憋躇躇偷偷摸摸的)她病休在家,有的是时间,像个地主婆,事实上她就是出身不好——这使我大吃一惊。地主家欺男霸女,娶了姑娘生下孩子竟然这么丑么?林道静才像地主家的!后来知道她妈是原配,娘家也是地主。门当户对,原配俊的少——生的孩子自然也不俊。

    后来,我对瘦削的长脸人格外注意,并不认识,远远的,肃然起敬,起源在她。她的奇异之处在于对天气的感应。第二天晴天,阴天,雨,雪,她均能知晓,她的身体就是晴雨表。她的身体使她成为女先知。这个别人无法雷同之处,成为我多年来的崇拜目标,多年世事的杂乱堆砌都没有模糊她的影像。她突出地站在一个孤独的高位,像一面凄厉的旗帜,猎猎响彻记忆湛蓝的上空。

    我保有这个印象直到现在。

    冬天的晚上,我在一条清真小街上走。我走得不快,没甚目的,街的两旁灯火闪烁。一溜小店铺,卖食品杂货,还有小酒馆,飘出虚虚的白色雾带,火锅的气味,在这条小街袅袅飘散,使得灯光更像灯光,夜更像夜,冬天更像冬天。火锅的气味就是冬天的气味,在它旁边时的温暖、湿润、烧酒的辛辣、谈话和记忆,旧电影似的随着那气味源源苏醒——我顺着那气味混成的迷雾望过去,我看到一个人隔桌而坐,我从没有见过她,但我知道她是谁。我叫她什么呢?

    这是我一篇小说的开头。

    在最后的日子里,她整日闭门不出,敲门都不应。他忐忑过,旋即又放了心,他不会为她死,他知道她也不会,于是,就由着她关闭着,听之任之。

    就到了他搬走的那天。

    没有回转的时间了。他就真的走了。

    (镜头飞快转换,快节奏的。表明很多日子过去了。)

    到了换季的时候,翻东西,他发现他杂乱的行李里,一只皮箱的钥匙不见了。那里装着他要找的衣物。他决定四处去找一找。他十分不情愿地打电话给她,敲号码的手指结结巴巴的,竟然生疏了,同时心里反复回忆着那个数字,一阵感慨,胃酸似地上泛。接电话的是个旁人。她不在。他谎称是她的一个同学,“那你们好久没联系了吧,她不在这儿工作啦。”

    “嗯?”

    没想到。“去哪儿啦?”

    “谁知道她?”

    他硬着头皮上门。他不愿上那座楼。他选了一个晚上时间,差不多各家都看电视楼廊没人,快步上去,身影矫健,在三楼拐弯处,他听到上面有人在叩门,他迟疑了一下,想下去,但终于没下去,他装作过路,沿楼梯走上去。

    敲她门的是个男人。他经过他时,那人正半蹲在地上写字条,听见响,抬头看了一眼,短暂地对视,毫无表情,然后又继续干他的事,他经过他,走上楼去,在上面过道里点燃一颗烟,下面那个男人的毫无表情的脸在他眼前不停晃动,他心里酸酸的:“好快啊!”他拼命想着她已经模糊了的脸,一时间乱云飞渡,过电影一样,他想不起她有话留给他,就一走了之,还有一个男人在那里留条子,心里就有些恨逼上来,他决定快速离开这,一等那个男人走掉,他掐了烟,走下楼去,连那扇门都故意不看一眼,一边走,腿脚麻利,一边想着回去不得不撬皮箱啦,可惜了的。他不愿再来了。

    天有些凉,走在街上的人中,他有些放松地回望了望刚才上过的高楼,一声不高但清晰的口哨声从他嘴里飞出来,他觉得自己,没办法,他与刚才简直判若两人,他扬起手,一辆夏利奔来,他钻进去时还在想:“又不是明锁,怎么撬呢?”

    一年多之后,她死于深圳的一家医院。大出血,已怀有五个月身孕。他的丈夫是本地人,是她打工的那家公司的一位部门经理,他们在相识半年之后结了婚。他对她的过去一无所知,她来自北方S城,像来自遥远的虚构,这个性情温顺宁静安详的女人,就这样消失了。他痛哭一场,收拾她的生前什物和通讯录,发一短函告知,这其中没有黄正阳的名字。

    他对此一无所知。她带给他的伤害已成过去,她还会出现在他今后的梦里,她是个让他感到非常疲倦的女人,这个让人费心琢磨的女人已成过去。他已是四十开外,不想再在感情上找累了,虽然不拒绝女人带来的欢乐,他觉得,自己对此一无所知。她带给他的伤害已成过去,她还会出现在他今后的梦里,她是个让他感到非常疲倦的女人,这个让人费心琢磨的女人已成过去,他已是四十开外,不想再在感情上找累了,虽然不拒绝女人带来的欢乐,他觉得,自己已然没什么关于爱情的梦想。他觉得,关于女人他真的搞不懂。

    时光像无声的沙漠。

    过了几年,他已经四十开外,一直没有成家。他并不是那种清教徒式的人,不拒绝一个男人可能的所有乐趣。他乐于顺水推舟不动声色大智若愚地中一些美人计,因而他并不缺女人。他45岁生日时,喝多了酒,肝有些反应,到医院检查,就给留在那儿,且住了一阵儿呢。住院以后的第三个月,他认识了一个安静的图书管理员,他接受这个女人走进了他的生活。

    有一天,她彻底收拾他的衣服(管理一个男人的衣物,是对主妇角色的无声占领和有力证明),翻出几条皱巴巴的领带熨烫。蒸气熨斗的热气活跃了屋里的气氛,一时间,很有家庭的味道,像炉火上咕嘟着炖肉时,也有家居的味道。有一条灰灰的抽象图案像少数民族图腾的蜡染真丝领带引起了她的注意:“你看你,就这么团揉着,多糟贱东西!挺好的样子!”他看见她的肉乎乎的手指间,熨斗正轨道一样行进在那条领带上,他看见她正在熨的,是以前的她送给他的结婚礼物。一丝细微的触动滑过他的心底。死水微澜。

    女人跟女人真是不同。过年了,她买来许多红绿喜庆的“福”字,把家里贴得热热闹闹。大洗大扫,里里外外,爽爽亮亮。他暗暗想,娶媳妇还是娶个通俗点家常菜口味的好啊!

    过年,像一幅鱼眼镜头里的画面,全都卡通化了。

    夸张,华美,袅袅腾腾的热气,云雾缭绕。

    以上的一切都没有发生。

    那是我写的一个电视剧本的结尾(忽忽死在海口,剧里的女一号死在深圳。生活和剧本只有这一点点不同)。周大地说,一集三千,先写着。等写一两个出来,再涨价码儿。你又没固定工资,总得吃饭吧!

    剧本比小说好写。可我还是喜欢小说。

    只写了一个剧本,就回来了,迷途知返。

    我坚持认为:文字即是一种视觉艺术,与绘画、书法一样的,字型、笔划的疏密,字与字排列的节奏,搞好了能达到最佳的和谐之境。汉字字型的美好,真使我迷恋。

    剧本重视直接的东西,可视性的——语言对剧本来说只是马车卡车运输机,对语言要求不高。它有它的影视语言——镜头画面。

    有时候,我听到一句话。我要求他把那句话的字写出来。有的字好听,有的字好看,简繁字搭配之间,有一种形式的艺术美。

    文字是有表情的。

    有时候我们总是强调内容,然后才讲到形式。在大学的文学课程里,小说的中心思想占了90%还多,说到语言的时候,离下课常常就差几分钟了。教师们只怕你不能够很好地理解书中的思想,尤其是中国文学中的封建主义和外国文学里的资本主义,光怕你取其糟粕,去其精华——他们不会领略纯粹的文字之间的乐趣。

    有时候形式即是一切。形式有它的独立的生命,它可以是内容的一部分,也可以不是。就像性和爱的关系一样。性也有自己的不依赖爱的存在。

    对人类思想的要求只有一个,而对表达它们的方式的探索,没有穷尽。所以,在结构和语言上无法吸引我的,不管他的主题多了不起,也无法读下去。形式不是供思想穿越的隧道,以达到思想的去处,形式,它本身即是目的地。它是施力者,也是受力者,它本身就是双体的存在。

    小说的形式美万岁!

    文坛是社会的镜子。

    我在晚报办公室的下午发呆的时候,70年代以后出生的写作者们在成长。他们是我的形式美观念的实践者和急先锋。

    文坛上的老一代像星星,虽然白天看不到,即使有的连晚上也不出现在天空,但你知道它们存在着。

    我是两代人的过渡段落。

    任何人都会有一种矫枉过正的可能(忽忽死前,找了一个与上一个男人根本不同的男人)。矫枉过正,同样是不完美和危险的。小说形式的纷纭景象,会不会使我们最终迷失了小说?无法识别小说?那么,什么才是小说呢?小说的标签是什么?

    30岁,重新改变一切,已是迟了。可什么都不做,不再追求,又太早了——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不前不后,离老还远着,离小也远了,搁浅在中途。在某一天,我发现,我的四周遍布了70年代以后的一批人。我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以前欣赏我的都是比我大的人,现在不同了。一批小人儿长起来了,他们和她们冒了出来。我觉得落伍了。

    生于一九六×年的是一代人,没有40岁以上的人坚韧、踏实(因为没有上山下乡插队当兵),没有现在二十几岁的人无所畏惧、自我膨胀(改革开放下成长起来的人有崭新的价值观念),我们承上启下,不尴不尬。但是,我们的劣势即是我们的优势,我更加自信:上一代人,会在我的笔下看到青春亮丽和活泼跳跃,70年代人会在文中找到他们没有的经历。生于一九六×年,两代人夹缝之中,正是我们的自由空间,结合点。我们要翻跟斗。

    我决定继续写下去。

    爱慕生于70年代,没能体会80年代文学的盛会。爱慕的写作没有任何目的,是真正意义的写作者,绝对倾诉,绝对风格,绝无仅有。鬼知道她错字连篇,竟然颇具语言天才。

    爱慕的写作使我相信,在艺术创造上,神助是可能的。

    3.酒吧就是我们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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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台编辑,女,29/1.68 女人靓丽的光彩使我抱着理想主义的梦独处至今。成熟告诉我:他应当是不为官且不大富者。但面相要好,透着善良与真实,良好素养。路是人手开脚踏出来的,我会辅佐你功成名就。本科私企总经理,男,32/1.79 笑口常开,好面相好性格好勤奋好事业,拟赴北美发展。一人独行是否有点累?寂寞的日子里有人听你吹口哨,也许感觉好些。

    外企总经理,大学,旅澳华裔。男,38/1.77挺忙碌挺浮躁的社会里,一个挺踏实挺能干的人,在找寻一份挺平和挺真实的生活。女性的气质比脸蛋更有魅力。望你英语佳,不张扬。

    我在酒吧微弱的灯光下看着晚报上的征婚。

    (它们措辞流畅,温馨可人,文艺情调,使人平添遐想,人见人爱。)

    征婚队伍一望无际。

    我常常在石家庄的酒吧里,遇到当年的诗人们。80年代,文学,主要是诗歌是一桩严重的事件,诗人们两眼油亮,豪情万丈,各地的诗会诗社风起云涌。而90年代,在全国颇有些牌号的诗人中开酒吧的不少。北京就更多些了。诗人和酒分不开,李白斗酒诗百篇,诗人们的情调和酒吧昏灯下的颓唐相得益彰。酒吧的灯很重要,灯是酒吧的一只眼,酒吧的音乐很重要,有时我来到酒吧完全是为着它的音乐。音乐使人躁,音乐使人静。

    我在酒吧里遇到A和B。我的朋友A和B都是大先生鲁迅的信徒。像对所有历史上有名的人物和事件的分析一样,对同样的东西,常常形成截然相反的阵营,A和B也是如此。一个信奉“两间余一卒,荷戟独彷徨”,一个大先生著名的“韧的战斗”理论——鲁迅在给广平兄的著名的两地书中说,在青年,须是有不平而不悲观,常抗战而亦自卫,倘荆棘非践不可,固然不得不践,但若无须必践,即不必随便去践,这就是我之所以主张“壕堑战”的原因,其实也无非想多留下几个战士,以得更多的战绩。所以,荷戟独彷徨的A,依然执着成一个怀才不遇的指点江山牢骚满腹的书生,韧的战斗的B收起锋芒,内敛起来,沉着加稳健——不久,成了一颗冉冉升起的小官僚。对他们的争论,我认为毫无必要:像康有为和梁启超一样,去留肝胆两昆仑,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没有根本的分歧。

    一致也罢,分歧也罢,所有的社会,都是老人的社会,功成名就从来不属于年轻一代。急也没有用,等我们成了老黄瓜,一些都会来。年老的人永远有资格教训晚辈人——这是社会通则。青春永远是压抑的青春。年轻唯一的优势就是有时间——这是身在其中的人最易忽视的,时间,会送来一切以前我们梦寐以求的事物,时间是我们的梦想,时间同时还是一个漏斗和开关,像关掉闸门一样把光柱移开,陷入无边的黑暗。

    有一回,我还碰见袁某某。当年是颇有些文名的,是赵树理式的乡土派文士。家里有一个一辈子没甩下的“农转非”的老婆。目不识丁。袁某某写不出来新东西,没有别的收入,就一点工资,就一点点攒着,到差不多的时候,就上商场买条项链,然后到火车站找小姐。他一月月攒着,一条条项链送着,送完一条,再攒第二条,直到犯了事,被抓。我不会恶心他的,我同情。

    那一代的文人啊。

    我在酒吧的夜里有时呆到很晚。有时站在凌晨4点的街头,我希望能有什么事发生,我不愿意回到自己的小屋。有时我饿了,就去吃一碗加州面。路上能有什么呢?有车祸?午夜的街头,车也没有,人也没有,怎么会发生车祸呢?雾起来,霓虹下幻象丛生,我在里面轻歌漫舞。

    迟迟不肯离去。

    酒吧里永远期待奇遇。有一回,我好像在那里瞥见八一的前妻。妆浓得像个假人儿——电脑动画中的人物(太完美的化妆都不像真的,不像立体的活的,没血没肉欠着人气儿——冷漠的女人,可远看,不可生活)。我不敢确认。她是什么样呢?有点像那个唱《相约1998》的王菲,很COOL。我和她选了靠墙的一张小桌。光,筛子网似地漏出点点,扫过她淡淡的脸部,一种律动感在那里小跳,更显COOL了。她年轻时是个美人——脖子优雅如天鹅。只是可惜,她的脖子从无任何装饰,在惯常戴项链的地方,一片空空荡荡。

    我在想象中和她选了靠墙的一张小桌坐下来。

    我的幻觉。

    八一死后,我常常问自己一个问题:到底爱不爱八一?我曾经以为是的。但八一的死使我发生了疑问。什么是爱?我以为我会为了他放弃我自己。我以为是的,我想是的,但是我不是。现在我明白未必是真的做得到——我的行为远逊于我的思想。而八一是个实践者。事实上说实践者似乎也不确切,他从不见思想的痕迹,他不是先有思想,后有行动,或者先有行动,后有思想,他几乎只有行动,因为他从来没有分开过什么是形而上什么是形而下,分开知与行。比如他爱一个人,就是灵魂和肉体一同到达,他不爱,也一同走开。他从来没有割裂过,从来没有分离过。八一是个健康的青年。

    八一从来不唉声叹气。不无奈。

    八一没有矛盾。

    而我们都做不到。

    我做不到。

    我在酒吧的吧台边幻想:有一天,就在这样的酒吧里,会不会有一个八一那样的男人走过来?我闭着眼睛这样想的时候,酒吧外的天空,渐渐地透明。

    关于未来呢,我不是没想过。

    我终于会有一个家吧,有自己的孩子。只是,我不能想象,我是会孜孜以求教他做个透明正直疾恶如仇的人呢,还是干脆告诉他:别听我的,都是他妈的骗人的!也许会是这样吧:一个祥和的春节。祥云笼罩下的人民在吃喝玩乐,码“长城”。我在这一年的年根,零乱的鞭炮声中,生下我的小女儿。我与民同乐。像我剧本里的她一样,我也买了“福”字倒贴在屋里。我曾经是那么离经叛道的人,现在归于了传统。我的女儿躺在那里笑,婴儿的笑发自内心,纯净,没有污染,也没有任何含义。

    “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多好的句子。)

    也许我还是爱听老鹰乐队的《加利弗尼亚旅馆》那几个老男人的歌唱,喜欢《雨人》中的达斯汀·霍夫曼,喜欢《闻香识女人》里的埃尔·帕西诺,喜欢唱歌的阿隆的铜盆般的音色和布莱恩·亚当斯的大哑嗓子。

    也许我还会坚持不懈地坐在我的书桌旁,写作。起初,我的将来的他还说我有才华有性格的,以后,我的文字他再也不看了。终于有一天,他恶狠狠地说:“把你的鬼东西抛开吧!女人谁像你?一天到晚傻坐那——”他嫉妒我的桌子,嫉妒我的电脑。

    也许有一天,我就会跟自己说:算了。

    夜。这里是夜。水质的,诗性的夜。我和夜,我们彼此寻找,像八爪鱼间的拥抱。

    对于白天来说,夜晚即逃;对于醒来来说,睡眠即逃;对于寒冷来说,灯火即逃。

    梦长出了手臂。是手臂,手臂,修长的,艺术的,抽象的,延伸,温和地延伸,布满触觉的多感,优雅,迷幻,向着,向着……

    这是20世纪末年最后的深夜。

    我在怀念过去,也在怀念未来。

    夜结结实实地覆盖,

    像睡眠的棉被。

    睡眠是水,渊远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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