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史话-当代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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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1年5月,西藏和平解放,开启了历史的新纪元。拉萨这座古老的城市焕然一新,走进了新时代。拉萨与西藏地区一样,实现了封建农奴制度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跨越,经历了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专制走向民主、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光辉历程。60多年来,拉萨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民生改善、民族团结、政通人和、人民幸福。

    1 跨越发展

    社会巨变

    在西藏延续了近千年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到近代已经成为与世界潮流背道而驰的极端腐朽没落的社会制度,它扼杀了西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严重阻碍了社会进步,使西藏陷入极度贫穷落后和封闭萎缩的状态,濒临全面崩溃的边缘。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时,拉萨古城的市区面积不到3平方千米,城镇居民仅有3万人,没有现代意义的教育和卫生机构,广大老百姓基本享受不到任何社会保障;城区建筑陈旧简陋、街道狭窄、垃圾遍地、交通闭塞,全市没有一条像样的马路,更谈不上给排水、供电、科教文卫等基础设施。和平解放后,拉萨开启了社会主义新型生产关系和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和平解放后,中央政府帮助西藏建立新型经济关系,引进先进生产技术,为拉萨社会进步开辟了广阔前景。“十七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明确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将致力于发展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事业;依据西藏实际,逐步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业,改善人民生活;逐步发展西藏的民族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等。

    1951年之后,中央人民政府在维护“协议”、执行“协议”工作中,制定了既能帮助地方建设和群众生活,又能为西藏地方当局所接受的利民政策,如发放无息贷款、为群众免费医疗、以工代赈、无偿发放粮种农具等政策,并冲破原地方政府的干扰,尽力予以实施。

    1954年12月,川藏、青藏公路同时通车到拉萨;1956年,拉萨至北京的航线开通。至此,拉萨的城市建设逐步展开。进藏部队按照毛泽东主席“进军西藏,不吃地方”的指示,积极在拉萨市郊开荒生产,建设农场,增加粮食、蔬菜供应,并建立了银行、邮电局和贸易公司,大力发展工商业。

    1959年,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废除封建农奴制,建立农牧民个体经济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当年年底,拉萨市区成立了28个居民委员会,先后安置了8700多名贫苦游民和乞丐就业,救济了8500多名贫民,收容了120多名孤、老、病、残者。1960年,纳金水电站建成发电,拉萨市民首次用上了电灯。

    为尽快改变西藏的落后面貌,中央从全国各地抽调大批工人、干部和技术人员进藏,同当地人民共同建设拉萨。到1965年自治区成立前夕,拉萨相继修建了6条道路,铺设了10万多平方米的柏油路面,埋置2万余千米排水管道;建成了拉萨大桥、劳动人民文化宫、拉萨影剧院、拉萨水泥厂、药王山水厂等;宇拓路、康昂东路商业街道及布达拉宫前新区初具规模。拉萨城区面积比和平解放之初扩大了3倍,城市人口由3万人增加到5万人。商业贸易、市场供给都有较大改善;民族手工业通过加大技术改造,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

    即使“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央对西藏的政策仍体现出对西藏的特殊关怀:一是强调结合西藏实际,不搞一刀切并及时纠正偏差;二是强调确保西藏的生产、生活资料供应,制定高于全国的工资、物资供应、民族特需品标准,确保西藏人民生活水平不下降;三是高度重视民族政策,大力培养藏族干部;四是帮助解决西藏地方的突出困难,帮助发展教育、卫生、科技事业;五是在全国率先对寺庙等文物单位提出保护措施,避免了更多的损失。拉萨在中央的特殊政策关怀下,与全区一起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制度逐渐确立起来,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中央关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改革开放的新时期。1980~2010年的30年间,中央先后五次召开西藏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西藏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计。首府拉萨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振兴时期,国民经济结构从改革开放前单一的公有制经济迅速转变成以公有制为主体,个体、集体、私营、股份制联合等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并存。

    1980年3月召开的中央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制定了发展社会经济特别是保障群众休养生息的政策。1984年4月召开的中央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解放思想,促进西藏经济形态从封闭式经济向开放式经济转变、从供给型经济向经营型经济转变;在坚持公有制的前提下以家庭经营和市场调节为主”(简称“一个解放、两个转变、两个为主”)和“在牧区实行牲畜归户、自主经营长期不变;在农区实行土地归户使用,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简称“两个长期不变”)的政策。会议还在自治区成立20周年之际,动员北京、上海等9省市援建西藏43项重点工程。43项工程中有20项在拉萨。城市给排水、自治区医院门诊部、拉萨火电厂等就是在那时建成的,如拉萨饭店,至今仍是五星级宾馆。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对拉萨市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1994年7月召开的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强调“西藏的稳定,涉及国家的稳定;西藏的发展,涉及国家的发展;西藏的安全,涉及国家的安全”。会议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好发展经济和稳定局势两件大事,确保经济加快发展、确保社会全面进步和长治久安、确保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简称“一个中心、两件大事、三个确保”),形成了西藏工作的指导方针,并做出全国支援西藏的重大决策,在财税、金融、投资、农业和农村、社会保障、企业改革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会议落实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62项大中型项目,极大地推动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在62项工程中,拉萨占到17项。如援建的西藏传染病医院、拉萨新华书店,修建的西藏图书馆,扩建的西藏大学,投资1亿元兴修的布达拉宫广场等项目与拉萨古城交相辉映,显示出勃勃生机。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也被称为西藏发展的第一个里程碑。

    2001年6月召开的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深入分析了21世纪初西藏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明确了21世纪初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促进西藏经济从加快发展到跨越式发展,促进西藏社会局势从基本稳定到长治久安”(简称“一加强、两促进”)的历史任务。会议为西藏制定了更加优惠的政策,被称为西藏发展的第二个里程碑。

    2006年,国务院又制定了加快西藏发展、维护西藏稳定的40条优惠政策,涉及“三农”、财税金融、对外开放、社会保障、人才培养等10个方面。2008年拉萨“3·14”事件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近期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针对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帮助解决。

    2010年1月,中央召开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强调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继续保持中央对西藏特殊优惠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

    辉煌成就

    在中央的特殊关怀下,拉萨进入最好的发展时期。2007年,拉萨市全面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际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六城同创”活动,加速推进市政道路、管网、街景改造工作,合理布局商业网点。“十五”(2001 ~2005年)和“十一五”期间(2006 ~2010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9亿元。布达拉宫广场改造、金珠西路、柳梧大桥、东郊水厂、机场专用公路、老城区棚户区改造等一批重点项目全面竣工;青藏直流联网工程投入试运行,旁多水利枢纽、拉日铁路、纳金大桥、城市供暖供气工程等重大项目陆续开工建设。到2012年,拉萨市建成区面积达62.88平方千米,绿化覆盖率达33.79%,人均绿化面积达10.99平方米。中心城市的服务和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

    从西藏和平解放到民主改革、改革开放,拉萨这块美丽、神奇的土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经济总量不断扩大。生产总值(GDP)从1978年的2.32亿元,到2000年的40.36亿元,再到2012年的260.04亿元,呈现出成倍增长的态势;国民经济三大产业实现了“三二一”结构优化,基本形成了城郊农区按照“扩经调结构”的方针,重点发展蔬菜、瓜果、花卉、藏药材等高附加值的农作物品种;河谷农区按照“稳粮扩饲调结构”的方针,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的特色经济作物品种和优质饲草料;草地畜牧业经济区按照“增草优畜”的方针,主要发展以良种牦牛、优质绵山羊为主的草原生态畜牧业及以体验草原文化为主的生态观光畜牧业“三大区域”“十大基地”的特色产业发展模式,城乡经济一体化加快;拉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达孜工业园、堆龙德庆羊达工业园、曲水雅江工业园“一区三园”集聚效应显著增强。2012年,拉萨市工业企业达20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45家,完成工业增加值26.98亿元,占全市GDP比重的10.4%,形成了以华泰龙矿业、5100冰川矿泉水、天地绿色饮品、藏缘青稞酒业、雄巴拉曲神水藏药、高争水泥、岗地经贸、拉萨地毯等一批知名企业集团为骨干的工业企业群;初步确立了优势矿产采掘业、绿色食(饮)品业、新型建材业、藏医药业、民族手工业的5大支柱产业。

    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9545元、7082元;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均达到30平方米。基本建立起以社会保险为主,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农牧民基础养老金、城乡低保实现了全覆盖。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2012年,拉萨实现了从幼儿园到高中、从普通教育到职业教育免费的目标,小学、初中学生生均“三包”经费提高到2200元。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成效喜人。农家书屋实现全覆盖;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96.69%和96.44%;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和卫生技术人员分别达到3.87张、7.96人。

    2 幸福城市

    现代文明

    随着柳梧新区、东城区和东嘎新区的崛起,目前拉萨已形成了“东延西扩南跨、一城两岸三区”的都市框架,城市功能逐步完善。“六城同创”取得阶段性成果: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次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并荣获自治区“园林城市”和“卫生城市”称号。2012年3月,由国家统计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和中央电视台联合进行的“CCTV经济生活大调查”中,拉萨市被评为“中国幸福指数最高的城市”,这已是拉萨市连续5年获此殊荣。同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公共服务蓝皮书》显示,在全国38个城市中,拉萨市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位列第一。2012年,拉萨市还荣膺“全球节庆城市奖”“国际最佳魅力旅游名城”称号。2013年5月,拉萨市在由新华网、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等单位在京举办的“2012年城市网形象排行榜暨《城市网络形象报告白皮书(2012)》发布会”上又被授予“中国城市网络形象排行榜十佳城市奖”荣誉称号。拉萨,以其独特的魅力成为世人景仰的一颗高原璀璨明珠。

    幸福感首先来自舒心惬意的生活环境,并在和谐发展中得以升华。在人居环境大幅度改善的同时,当前,拉萨市以增强首府城市首位度为着力点,大力实施“环境立市、文化兴市、产业强市、民生安市、法制稳市”五大战略,迈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快车道。

    美丽繁荣

    拉萨市围绕“五大战略”,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幸福拉萨”建设,营造发展、稳定、和谐新局面。

    环境立市,打造美丽拉萨。拉萨大力实施重点区域造林、国道(省道)沿线绿化、防护林、封育林和机场专用公路区域造林等生态工程;加快拉萨河源头生态功能保护区和拉萨周边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规划建设柳梧湿地公园;推进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加强工业污染、尾气污染、生活污染等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城市供暖供气工程,力争实现全覆盖。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实现“树上山、河变湖、暖入户”,建设惠及全民的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文化兴市,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拉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先进文化进寺庙,打造大型史诗音乐剧《文成公主》,使之成为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西藏文化品牌;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加快中国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面开展幸福拉萨规范舞、民间艺术团展演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尽快实现乡镇综合文化站全覆盖;深入推进文化、科技、卫生、法律、爱国爱教宣传服务“五下乡”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加快完成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

    产业强市,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产业质量。拉萨扎实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全面提高关系百姓生活的粮、油、肉、奶、蛋综合生产能力;做大做强优势矿产业、建筑建材业、高原绿色食(饮)品加工业、民族特色手工业、藏药业、新能源六大支柱产业,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与城镇化互动;整合打造一批精品旅游景区;加快“一区三园”建设,推动产业聚群发展。

    人民幸福

    以人为本,坚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提升各族群众的幸福指数。

    民生安市,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农牧区学校规模化集中办学、优质学校建分校、教师素质提升四大工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扎实做好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申报和规划建设工作,加快科技创新;深入推进公立医院内涵建设,认真执行农牧区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加快藏医药发展步伐,大力培养农牧区基层卫生人才;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健全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新农保、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构建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畜产品销售网络,加强重要商品价格监管。

    法治稳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拉萨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建立健全寺庙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寺庙建管理机构、建党组织、建领导班子、建干部队伍、建管理职能、建管理机制“六建”工作,开展交一个朋友、进行一次家访、办一件实事、建一套档案、畅通一条渠道、形成一套机制“六个一”工作,做到寺庙有领袖像、有国旗、有道路、有水、有电、有广播电视、有电影、有报纸、有书屋“九有”,在20人以上的寺庙修建一个食堂、一个澡堂、一个温室、一个垃圾池、培养培训一名卫生员即“9 +5”工程,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强化重点区域管控和军警民联防联控,提高预警、预知、预先、预防能力,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思想教育,最大限度争取民心。依法治市、依法稳市,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

    3 迈向新纪元

    拉萨新生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奠定了西藏与全国一起实现共同进步与发展的基本前提。1959年,西藏掀起了轰轰烈烈的群众性民主改革运动,废除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解放了百万农奴,开创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新时代。

    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全面确立。从此,西藏自治区享有了省级国家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昔日的农奴享有了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自主管理本地区和本民族事务的政治权利。1965年以来,西藏自治区共制定了250余条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有效地维护了西藏人民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特殊权益,促进了西藏各项事业的发展。民主改革50多年来,西藏经历了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专制走向民主、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光辉历程。短短几十年实现了上千年的历史性跨越,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

    在和平解放西藏以前,驻藏大臣衙门是清政府派往西藏的常驻机构。驻藏大臣代表中央王朝行使国家主权尤其是外交权。西藏地方作为清中央王朝的一部分,没有独立的外交权力。到拉萨的商人和旅客,必须呈报驻藏大臣衙门批准。尼泊尔和克什米尔商人定期来藏,由驻藏大臣衙门签发路证。对于外方信件,“其回文必须按照驻藏大臣之指示缮写,关于边界的重大事务,更要根据驻藏大臣的指示办理”。以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起点,西藏开展了一系列外交活动,对外交往呈现出酝酿、勃兴、持续发展的特点,有力地推动了拉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的发展,展现了社会主义新西藏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

    友好交往

    1951年5月23日,西藏和平解放,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驱逐出西藏,取消外国在藏的种种特权,在平等、互利以及尊重领土和主权的基础上与邻国和平共处,友好往来。根据“十七条协议”精神,中央政府于1952年1月在西藏地方正式设立外事机构,同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代表外事帮办办公室”正式成立,标志着中央正式收回了西藏地方的外交权,完全实现了“由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理西藏地区的一切涉外事宜”,宣告了原西藏地方政府背离中央政府从事对外交往的非法状态将不复存在。西藏地方的对外工作完全被纳入中央统一领导之下,并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

    作为西藏自治区首府和中心城市,拉萨是全区对外交往的“窗口”。30多年来,拉萨对外交往工作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对外方针政策,坚持为国家总体外交服务,为拉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拉萨社会局势稳定服务,让世界认识拉萨,让拉萨了解世界,不断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为拉萨的稳定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为拉萨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局势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1955~1978年,9批60人次的外国政要官员、1批1人次国际组织人士、1批2人次的外交官和领事馆官员、7批91人次的外国记者、1批3人次的知名人士到拉萨参观访问。

    1987年,拉萨对外交往的官方职能部门拉萨市外事办公室正式成立,与拉萨市旅游局合署办公,1994年,拉萨市对外交往的民间机构拉萨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正式成立,自此,“官民并举”,拉萨市对外交往翻开了崭新的一页。2002年11月,拉萨市外事办公室独立分设,为正县级建制,是政府工作部门。2009年拉萨市外事办公室在原有基础上,新增设外事科、涉外项目管理科。自此,在市委的领导下,拉萨市外事办公室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快车道。因工作成就突出,拉萨市外事办公室先后荣获“民族团结先进集体”“扶贫工作先进集体”“人民友谊贡献奖”“拉萨市创先争优先进单位”“服务国家整体外交突出贡献奖”“友城战略发展奖”等表彰和奖励。

    30多年来,拉萨外交本着“以人为本、外事为民”的宗旨,坚持为国家总体外交服务,坚持为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与西藏稳定服务,坚持为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服务,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拓展外事活动,向世界展现了拉萨的建设成就和风采。改革开放以来拉萨从事经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环保等领域考察交流的因公出访人数逐年递增,而且近年来的出访团组和人数增势强劲,仅2012年,全市出访团组15批42人次,出访足迹遍及世界五大洲的5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中央第三、四、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后,彻底改变了多年来拉萨市“走出去”的人数在较低水平徘徊的状况,出访团组认真贯彻“广泛接触,多做工作,增信释疑,加深了解,求同存异,扩大共识”的指导方针,出访实效不断增强。

    “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向世界呈现了一个真实的拉萨,讲述了拉萨的历史本来面目,展现了当代拉萨人的风貌和才学,宣扬了拉萨传统文化艺术的魅力,向世人宣示了拉萨人民平等参与国家事务的不争事实;同时,让拉萨人开阔了眼界,认识了世界,学习了外国先进的发展理念、技术和经验,引进了资金和人才,增强了自身发展的实力和后劲。通过与国际社会合作,拉萨也培养了一批人才。

    国际合作

    改革开放以来,拉萨在经济、商贸、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个领域进行了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国际性合作与交流,既有一些大型的中长期合作,也有许多短期研究、联合开发、独立投资、合作经营等,对外交流与合作呈现出不断发展的态势,推进了拉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同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合作项目有序开展。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特别是90年代中后期以来,拉萨先后与多个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农业、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残疾人事业和民族手工业发展、生态环保等领域开展合作。比如2012年5月25日至6月21日,西藏大学承办了国家商务部涉外培训项目“尼泊尔海关管理研修班”,共有15名尼泊尔海关官员受训,教学效果显著,受到了国家商务部的表彰。该项目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不仅展现了西藏高等教育的新水平,还为今后的项目培训奠定了基础。30多年来,境外非政府组织先后在拉萨市开展了200多个合作项目。通过请进来,走出去,西藏自治区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经济社会的新发展。

    民间往来

    多年来,拉萨市通过民间渠道,邀请并接待了众多的国际友人来拉萨访问,也通过民间渠道,派出了许多团组赴国外考察和交流。一些境外民间友好团体通过访问拉萨,在境外的报纸杂志发表了许多观感文章,有的还通过援助和捐赠的方式,向拉萨市教育、医疗和福利机构援增资金和设备。

    1994年,成立了“拉萨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20多年来,我市的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日趋活跃,共接待或协助接待来访外国友好团体及个人1000余人次。拉萨市通过民间渠道,拓展民间友好交往,积极开展对外交往,为我市民间对外交往提供了广阔的空间。1996年以来,拉萨市对外友协组织出访团组共计10余批60余人次,赴美国、日本、俄罗斯、以色列、尼泊尔等国家访问交流。国际互访交流,增进了拉萨与各国的友谊,在国际上树立了拉萨良好的对外形象,引导外国民众认识拉萨的真实情况,为拉萨的稳定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自1988年以来,拉萨共与五个外国城市结为友好城市,分别是拉萨市与美国科罗拉多州博尔德市、拉萨市与玻利维亚波托西市、拉萨市与俄罗斯卡尔梅克共和国埃利斯塔市、拉萨市与以色列贝特谢梅什市、拉萨市与尼泊尔加德满都市。友好城市工作推动了双方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好情谊,加强了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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