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第十六届新概念作文获奖者范本A卷-栀子花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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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澳一号

    文/潘云贵。

    春天刚刚抵达东南沿海时,蔷薇花已经爬满了镇上的各家院落,墙角有点点红梅挂于疏朗黝黑枝头。风过处,是淡淡的香,有着印象派油画的色泽,又如同在湖泊上看到的微澜轻漾。

    青石小道上常有穿蓝印花小褂的女子素面走来,戴青竹编的斗笠,三三两两并肩而行。她们言语清细,落得像丝丝细雨,湿了流年,亦让闲人过客忘了归途。

    这般景致自然是美的。我每每在回家途中遇上这些女子,常会停下来驻足片刻,犹如观赏一具具精致花纹的青花瓷器一般看着。而这当然不是出于一个被繁冗无味学业浸染的女大学生对简单纯粹的女子这般闲云野鹤生活的痴迷,亦不是出于女孩子们对于女人这种成熟群体的偏执向往,而是一种塌陷在回忆里的停留。我是个恋旧的女生。

    美,是人类共同的风景。回忆,则是人类共有的习性。二者都会散发出让人上瘾的清香,梦入莲藕深处一般,误了时辰,也应是值得。人事是这一生忘不去的风景,亦如青花般曼妙。

    “叶青,你有一件东西要记得还我了。而我也要送你另外一件东西。”

    司徒发短信过来的时候,搁在床尾的手机“咯咯”响了两声,仿若短促的鸟鸣,打搅了我本该持续到中午十二点的好梦。

    我睡眼惺忪,按下读取键,并特意注意了一下日期:2010年5月2日。

    闲来无事的周末里,我总是迷恋于睡眠,一天直立不到九小时。

    我陶醉于梦中那些泡在潮湿中的旧时光。一个人在虚境里形同幼兽,伸出腥红的舌尖舔舐回忆的痂。那些伤口精致得像小瓷器的瓶口,盛放一生悲喜,又若浸染在夕照中的海水,不断的波涛汹涌中发出咸涩的味道,猛烈地撞入胸口。

    我是如此爱着海。

    “叶青,5月2日,记得和我一道去南澳。”

    三天前,他站在我家的阳台上向我预约。而我正在清洗自己又留了一季的长发,水是从深巷古井取来的,清幽凛冽,慢慢地搓揉,柠檬发液的香气飘满了风里。而这香毕竟是短暂的,经不起深究,顷刻间又被浓郁的芳香所挫败。我知道,这是水仙的香。

    当时是黄昏,夕阳卸去他高大细长的影子而延伸向未知的角落。他微笑着,拿过放于窗台的喷水器往水仙花浓密的枝叶上摆弄。叶尖伸展在余晖下,金色的光斑越发明亮,晶莹的水露在花叶上细致打磨了一阵,又轻佻地溅入水里。风中有小粒尘土扬起,碰到他高挺的鼻尖又缓缓落了下来,打在叶上,又被水滴粘住,混在一起,像低像素的镜头窥见得不太分明。

    我一边拿着吹风机,一边看着司徒,像在欣赏一幅色彩均匀舒缓的油画。司徒亦转头看着我,眼睛很干净。他轻轻放下有些许时日没有动用的喷水器,问我。

    “叶青,我真怀疑这些水仙到底是不是你栽的?”

    话语中带着小小的责备,抑或疼惜,像指间漏下的光粒,细碎得让人想挽留。

    有多久没有人这样责备我了呢?自己不禁浅笑起来,双眼也渐变得温润。

    这般亲切的、轻柔的责备,如同一只白色的巨鸟透过云层时掉落下的羽毛,一片接着一片,沾染着纯澈又清新的气息,紧紧贴在身体里某个溃烂成军的伤口上,细心抚慰。

    我心想应是眼里掉进些沙粒了,便用手轻轻揉了揉。

    司徒正站在窗边看我,我也便向他走去,并拿起他刚刚放下的喷水器,继续浇灌瓷盆中的花草,不时轻微地弯下腰身去拔掉那些长得不算好看或是被青虫蛀坏的叶片。

    我对水仙花的钟情与疼惜并不亚于司徒,有时甚至超越了他只是简单喷水的动作。

    这个男人现在正痴迷地观察着用来放水仙的青花瓷盆,神情专注而天真,像孩子瞧见久未见到的神兽一般。男人瘦削的脸庞亦藏着可爱。

    “叶青,这种瓷器怎么会出现在你家?”

    他一向都是如此好奇惊然地对待一些人事。而我对他,自然是习以为常。拥有这个青花瓷盆的人,其实不是我,是祖母。

    我一直都很怀念在漳州平和的小日子。

    年少的影像里总会浮现出祖母的身影。她亦如世上所有老人一般慈祥,拥有深邃凹陷的瞳孔,脸上漂亮游弋的鱼尾,渐渐脱落的牙齿,一说话的时候就像一个嗫嚅的婴儿。我喜欢祖母,并热切地许愿,年老后的某天,当自己站在擦得发亮的镜子前时能看见镜子中的自己也同她一样散发出老女人的气质。

    祖母时常会一个人头戴镶着印花头巾的斗笠慢慢走到月港那头的海边去,望着远处的海洋用尽一辈子也无法丈量的深情与等待。记得走之前,我都会从漏风的门缝里瞥见她站在镜子前往自己惨白塌陷的脸上补妆,用一些红润的劣质胭脂掩盖那一张失去血色的面孔。她的身子在颤抖,宛若昨夜被雨水打落的红色花瓣,衰败成一地寂然。

    我知道,她的年华不再了。

    每逢祖母出门,我总跟在她身后,学她缓慢挪步的样子,但每次还是不小心就走到祖母的前头。她慈笑抚摸我留着蘑菇样式的头发,却总也不告诉我深藏在她嘴间仿佛轻轻一抖便会落下的故事。

    “阿青,你长成大姑娘后,阿嬷就告诉你。”

    她每次总是这么说,然后一个人又安静地向前走去。打耳的海风里,她像去赴一场在夕阳下盛大举行的约会,或是走向总也无法预知的生命尽头。

    苍老,一声不吭地走来。

    祖母年轻时便长得娇美。鹅蛋脸,眼神澄澈,柳叶细眉,梳着两条用粉色发带系上的马尾辫,嘴角之余是抹不去的浅笑。她应算是平和小城少有的美人儿。那时人们若是遇见她,都会喊她一声“凌波”,而祖母尚且年少的脸总是会不自觉羞红,像两瓣饱满的小花在她纤白的手中遮遮掩掩。

    “凌波”便是水仙。而祖母,热爱水仙亦如热爱自己的生命。

    水仙是秋植球根花卉,早春开花并贮藏养分,碧叶如带,芳花似杯,夏季休眠,性喜温暖湿润气候。对于此生能够生在漳州,祖母很是庆幸。这里水仙四溢,幽香萦绕人的每一寸骨节,在清水中生根、长叶到结果,直至脱落后的颓败,按部就班。

    形同人的一生,从水中抵达,再从水中终结,看似冗长的过程,却终究脆弱不过水仙。

    祖母爱水仙甚于其他花草。她常告诉我,水仙鳞茎浆汁有毒,含拉可丁,用作外科镇痛剂,鳞茎捣烂可敷治痛肿。花作香泽,涂身理发,去风气,又疗妇人五脏心热。幼时我皮肤不好,身上常害疹子,大片大片裸露在太阳下时便会爆裂,如闷于火灰里的竹子,一阵噼噼啪啪,热烈地疼痛。那时我就会跑到祖母那里寻求帮助。我看到她在临窗的角落里小心修剪着一些水仙,然后把白色的花骨朵摘下来放在木碗里捣碎,用纱布包裹着做成药捻子拿到我身边。这种花骨朵做成的药捻子有神奇的香味和异常的止血功效,所以我总在体验着肿痛的快感时,将手指蘸满药捻子残渣,涂抹在那樱红色的空洞里,这会令我的伤口愈合得快些,我非常乐意地等待着下一次快感的到来。

    我莫名地依赖,像一个上了瘾的猥琐分子,乐此不疲。依赖,也就成为自己最容易被人看穿的弱点。

    我早已习惯终年见不到父母而积生出孤独、失落的光阴。忙于生计的两个人,在外苦苦奔波,形同远去的船只从月港开出,漂泊在年少废弃的等待里。

    记忆中,父亲时常会在开船前狠命地抽一包红色七匹狼,然后再把抽完的烟头扔在鞋底下反复地踩来踩去。母亲则会坐在父亲的船中挥起她蓝白相间的印花纱巾,向我和祖母作别,动作缓慢而优雅,眼角的一丝泪光却总是挥之不去。父亲是船员,母亲则要搭着父亲的客船前往远方的某个纺纱工厂当收入微薄的会计。他们跟祖母放心地说了些许话,声音像搅碎在搅拌机里,变成一摊混杂的稀泥,无法分辨。

    然后父亲摸着我的小脸,母亲往我脸上留了一个深红的唇印。四个人,相觑而笑。

    好像所有的欢颜笑语或者热闹的喜宴只是一场辗转反侧的梦。

    父亲拉响了船笛,母亲紧然走入舱中,行色仓促。高跟鞋咯咯踩地,每一声都精准地钉在我的胸口。背影终究淹没在港口尖利的汽笛声中,戳穿每个人的不舍与别离,成为一阵灰白的风。

    年少关于父母的风景大抵如此。

    祖母说:“若是某天我走了,阿青你会怎么办?”

    我抱着祖母使劲地撒娇:“会不习惯的,阿嬷对我最好啦!”

    她先是笑着,然后一言不发,抖动的皱纹一瞬间平静下来,像退潮的海。

    祖母对我的好,总觉得是一种奢侈的资产。

    女童时期,我不爱出门,常常一个人一整天躲在屋子里看《海尔兄弟》《哆啦A梦》之类的动画片,喝花生浆,或是咬些糯米糖,将用完的杯具扔得满地都是,横七竖八的,也懒于收拾。祖母则在一旁帮我收拾残局,言语颇少。她不骂我,也没对我动用一丝怨气。深秋入夜时祖母会用一只手将我揽在怀里,握住我冰凉的手给我取暖,替我剥瓜子花生的壳,将剥好的果仁一点点放到我手里。

    白昼明媚的时辰里,总会见到祖母独自一人在房间里摆弄着水仙花,常常会从窗台搬到漆红雕花的梳妆台上,再从梳妆台搬到床头,最后又搁到窗台。像变化的人事,循环劳顿中总也找不到一处合适的位置。她心中的理想位置,恐怕在反复沉沦的现实中已经难以寻觅。

    祖母一直都喜欢在摆弄花草的间隙,教我唱些老掉的歌谣。她的双唇专注地翕动,那些裹在黄叶里的闽南语声腔透过游弋的尘土,纷纷扬扬,在时空的脚步里,渐行渐远。又像被赋予了新的生命,浑厚、低沉又模糊不清的词句落在水仙的花叶上,沾染湿气,凝结成或深或浅的福祉,抑或苦痛:

    我佛从来不下山,少欠油香到人间

    善男信女劝喜舍,福如东海寿如山

    一舍楼台七宝塔,二舍花果供佛身

    三舍良药救人命,四舍米粿作如粮

    五舍路边栽凉树,八舍铺桥供造路

    九舍钱粮起庵院,十舍黄金装佛身

    祖母看着我困苦的表情,只把歌谣教到了一半。斑驳的声线,像青草一般在岁月的巨轮中嚼碎,再经由时间构造的食道和胃部,一点点消化。

    而我,一字一句,一直都学不会。

    当然,祖母再好,偶尔也会有不欢颜的时候。冷漠自若,脸色阴沉,譬如五月放不开的晴。她在内心藏匿的玄机若有若无,深不可测。

    祖母一直都不让我接近她精心照料的水仙。素洁苍绿的花叶下盛放着一个青花纹绘的瓷盆,蓝色的纤细线条在乳白的盆身上精致缠绕,恰若藤蔓蜿蜒纠结,敞口宽沿外折,直径约三十厘米。内壁绘一只单凤,一轮矮圈环绕于它,圈中又绘有花瓣状的青花。外壁绘有回首麒麟、富贵牡丹以及花草等图案。

    有次我见青花上沾染了不少尘土,便拿过搁于窗边的暗色纱布,试图擦掉那些附着其上的浊物,却被祖母竭力阻止。她拖着年老走形的疲乏身骨冲了过来,夺走纱布重重地掷到水泥地板上。

    “阿青,不要乱碰阿嬷的东西……等你长大后,阿嬷会把一些事告诉你的。”

    她弓下身子对我说话,干瘪塌陷的胸部若隐若现,形同一片曾经辉煌过的废墟,神情慌张,苍老更深层地把她的容颜出卖。

    我愣在那里,嘴角剧烈地抽动,眼里的灼热液体正在燃烧着瞳孔。我的眼前一片模糊,还有浸染在模糊中的无知与伤感。认识司徒是在几所院校合办的一次小型摄影展上。

    司徒的中文讲得相当好,人很绅士,习惯穿各种清淡花色的格子衫,金发碧眼,戴一副黑色框的眼镜。准确点说,他应算是那种典型的英国男士,浑身散发着收也收不住的浪漫气息。

    司徒是一名留学生,现居于鹭岛的某个知名大学,爱好古玩,特别钟情中国的瓷器。

    我问他是否听过Jay的《青花瓷》,他轻轻摇了摇头,反应的幅度很小。而我也不建议他去听海峡对面那位小眼睛男歌手的歌,十有八九也是听不懂,何必枉然,我想。

    司徒文质彬彬地向每一个参观者介绍他的摄影作品,包括我。而我光临他这一小块展区的原因也很单纯,只为了细致打量这样少有的外国男人,而非他精心拍摄的照片。

    我承认,我是好色的女生。

    “这些照片是我从英国带来的,正如你们所看见的,上面拍的都是瓷器……”

    司徒嘴角上扬,礼貌解说着。一字一句,不知为何都让我想发笑,或许是他认真的样子很傻。他的目光在暗沉微光的空间里被一些细小的灰尘拢成两道犀利的剑指向我,坚定不移。我知道,这个英国男子在示意我要尊重他,以及他收集的成果。

    我的眼睛很快地便跟随他白皙红润的手指游动,最终在一张明朝瓷器的照片上定格下来。

    瓷盘上绘着一只孤单的凤凰,它翘起细长的翎羽、花带,环绕它的是一轮矮圈,圈内是环状的青花恣情盛开,一瓣一瓣交织,如同太阳的光冕。虽然瓷边生出一些黄色的锈迹,但丝毫不会影响落在上面的精致图纹。

    几乎一模一样的青花,我在祖母那里见到过。

    我屏住气息,听这位陌生的英国男子解释道:

    “这是我到非洲的肯尼亚时,在海滨小镇曼布鲁伊的一个古墓拍的,墓塔上镶嵌着这几个中国的瓷盘作为装饰。”

    “嗯?”

    我欲开口问他,言语却又重新咽入喉管深处。

    他似乎察觉到我的小举动,特意看我。我也看着他,半晌不说话。

    人群密不透风,这寂然的氛围委实把人逼入尴尬的泥潭。

    “我叫司徒,你呢?”

    “叶青。”

    “这所学校的?”

    “嗯。”

    是他用温柔的声线率先打破了沉寂。而我,几乎要把整个人埋到低处淡蓝色的裙角里。

    司徒并没有一直和我搭话。他带着一拨愣头愣脑的人又往稍远一些的展区走去。

    我趁机扒下了那张只用双面胶粘着的青瓷照片,丝毫不犹豫地扒下。

    展板上留出了一块空白的区域,像一张哑然无语的嘴巴,抑或伤口。

    我庆幸,没有人注意到。蝉声戛然而止在突如其来的一天,夏天也蜷缩在树枝上的蝉壳里死去。

    “阿青,阿嬷她……”

    电话那头,是母亲哽咽的声音。

    我预感到一个巨大的悲伤正向我袭来。

    不愿面对的一些人事,总也逃不掉。

    我请了半个月的事假,从离学校不远的车站乘车赶往平和县城。心中一直惦念着祖母,急切地想着,发疯的眼泪与回忆安顿了一路的颠簸与劳苦。

    走在平和小城逼仄的石板街道上时已经是入夜时分,行人渐少,一路都是湿浊的水洼,被生锈的车轮碾踏而过。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刮冷风,雨水倾斜,在微薄的灯光下是看得见的一枚枚细针。远远地,我就看到长明灯高高地悬挂在祖母的门檐下,凄冷的光点里,一个人行将入木。

    父亲把我从祖厅领到祖母的房间,一路上他神情淡然,却也掩饰不住一个男人内心的怅落。

    “阿青,阿嬷就在里面休息。你看看她,但千万不要吵到她。”

    父亲语气轻缓地交代我,然后把门轻轻带上,小心翼翼。

    “阿青,阿嬷终于等到你了。”

    我看见了此时的祖母。些许年岁不见,她又在老去的路上走远一大截,直至走向那条路的尽头。她的脸不再擦一点的胭脂,惨白如同刚酿出的糯米浆液,天庭凹陷下去,身子骨枯槁得像隔夜的黄叶,被风抽干了仅有的一丝生气。

    我能在她失色的瞳孔里看到死亡下发的讣告。

    “阿嬷,你好好休息,病好啦,我还要听您答应给我讲的故事哩!”

    我强装欢颜,哀伤的恶兽却已在啃啮自己的五脏和六腑。

    祖母虚弱地笑着,骨节小幅度地抽动起来,发出咯噔咯噔的微小声响。她用双手竭力地将干涸的身躯从床板上撑起来,一点一点起身,望着我,看着看着便看出了眼泪。

    我连忙跑上床边,用手掌按着祖母孱弱的肩膀。

    “阿青,你真的长成大姑娘了呀。”

    祖母吃力地伸出她干瘪的手掌捋着我的长发,每一根凸起的青筋在接近透明的皮囊里剧烈地颤抖,总也按捺不住临行的哀伤。

    莫道稀糠无报应,举头三尺有神明观音奉劝小新娘,少买花粉多买香花粉洗落面盆内,好香烧起透天庭。

    泛黄的闽南歌谣,没唱完的后半段终究被唱完最后一个音节。

    祖母满含辛酸地看着我,而我,一直到最后也没学会这首歌,即便是一小段走音的曲调。

    这种年老显露出的辛酸,是我始料未及的将来,它定将在某天毫无征兆地植入体内,每个人无一幸免,如一颗细小的痣生长在被人忽略的脖颈深处。

    蛾眉月藏在树影里,半遮半掩,星光很稀疏,我在昏暗的房间里愈渐看不清祖母的脸。

    祖母叫我把放在梳妆台上的寿衣拿来,然后她自己动手解开衣扣。我试图帮她,却被她拒绝。

    “叶家的女人死前都是自己换寿衣的,几百年来如此。”

    我背过脸去,不敢旁视她的身体。此时此刻,“叶家的女人”在她口中仿若拥有魔一般的力量令人感到莫名的骇怕,尽管我也是叶家的女人。

    祖母把寿衣换好,大小适宜,寿衣将她枯槁的身体包裹起来,露出异常诡异而惨白的脸。我转过身来,穿了寿衣的祖母还是祖母,我并没心生丝毫畏惧。

    “阿嬷,你穿了这衣裳也很漂亮哩!”

    我狠命咬住内心喷薄的低沉情绪笑道。可祖母没有搭理我,只是低头用自己焦灼的手骨将缎面的薄衫认认真真地叠好,又推平双手将床单撸平。我想她肯定生气了,生气我的疏远,这是老人惯有的坏脾气。床单床沿都撸平后,祖母指了指窗边的那盆水仙,示意我拿过来。

    我立马起身,端来用瓷盆盛放的水仙,把它轻轻放在床边的案台上。

    微弱的光线下,依稀能看见瓷盆底部从眼中滑过的红色字章,“万历”。久远的时代,连同一段绵长的故事,隐秘地藏在水仙的底端,暗无天日。

    “阿青,你大了,作为叶家的女人,阿嬷要说一个故事给你听。”

    祖母一直坚守着她所不易提及的故事,就为了等我长大后告诉我。那些崇高的信念支撑着孱弱的肉体长年累月地同各种疾病相处。我总觉得对祖母亏欠太多,自己长大的过程未免太漫长了。

    故事的末端,祖母气息微弱地靠在水仙花绽放的花叶下,竭力地呼吸,如同火盆里即刻烧尽的纸灰。

    我突然想起,挎包里还放着一张从英国男人那里取得的承载自己诸多疑惑的瓷器照片,便匆忙跑出屋去取。

    回来时,长明灯灭了,祖母已经静静地睡下。她的尸体平展在一口实木的棺材里,盖子也是块厚重的木料,用蜜蜡封得严严实实。祖母睡过的床还在那里,蚊帐整齐地挂着,被子也是她生前仔细叠好了的。匆忙间案台上的水仙花并没有人记得移开,墨绿的叶尖褪去了些许浓艳,颓唐地蜷缩着身子,像伤心的小孩。

    我知道,她要开始一段时长未知的沉默,长达几生,抑或几世。司徒找来的时候,我颇感惊讶,内心一阵发凉。

    日光从枝叶逐渐稀疏的树木间漏下来,一缕一缕,光线里面是清晰分明的游尘,飘忽不定,好像伸出手就能抓住。

    他站在我们学院旁一棵久经风雨打磨而发光的樟树下,问道。

    “叶青,你也喜欢克拉克瓷,是吧?”

    他继续看着我,碧蓝碧蓝的眼睛很温情,似乎快流出澄澈的溪水,将我温柔地淹没。

    “感觉你是个有意思的漳州女孩,我想结识你,可以吗?”

    “嗯。”

    我的双唇不自觉地动了一下。

    原来他并未知晓是我顺手扒走了他的宝贝,呵呵。心里侥幸地笑起来。

    至此,这个中文名叫“司徒”的英国男子就突兀地走进了我的生活。

    他时常会趁着周末从鹭岛那边的校园搭半小时的船程到我这,然后我们便凑在一起,闲散地走在街上、柏油路上,偶尔也会到临近的上岛咖啡馆里坐坐,聊些异域风情、学业问题或是杂七杂八细碎的冗长的无关风月的东西,遇到友好的生人他亦会热情地打招呼。

    而我们说最多的无疑是天文地理,还有他挚爱的China(瓷器)。

    “叶青,漳州在明朝时也是一个盛产瓷器的地方。”

    “嗯?瓷器不是一直都盛产在江西那边吗?”

    “不是。它在后期又发生了一些新的历史变化。”

    司徒端起用白瓷盛放的咖啡,在嘴边抿了几口,接着娓娓道来。他的眼里有我迷恋的纯澈蔚蓝,是来自泰晤士河的波光。

    青花瓷还有一个别致的名字,叫“克拉克”。

    我眼睛眨着眨着,听他往下说。

    准确点说,克拉克瓷只是青花瓷的一种,之前是专门作为外销瓷销往欧洲和其他国家。司徒又提醒了我一下。

    大概是在1602年吧,荷兰的东印度公司在海上捕获了一艘葡萄牙商船“克拉克号”,船上装有大量来自中国的青花瓷器,因不明瓷器产地,那些欧洲人便把这种瓷器命名为“克拉克瓷”。

    在20世纪下半叶的阿姆斯特丹,举行了一场中国瓷拍卖会。会上面所拍卖的均是从16世纪至17世纪沉船中打捞出来的中国瓷器,其中就有被称为“克拉克瓷”

    的青花瓷器。

    叶青,其实还有很多古沉船上有这样的瓷器,像沉没于1600年的菲律宾“圣迭戈号”,1613年葬身于非洲西部圣赫勒拿岛海域的“白狮号”,埃及的福斯塔遗址、日本的关西地区等均相继发现大量的“克拉克瓷”。但是,你知道吗,这种盛产于中国的瓷器在国内却罕见收藏。考古界根据其工艺、风格、纹饰特点,曾经推测它就是明清所产的青花瓷。

    而在20世纪90年代,在对你们漳州明清古窑址的调查与发掘过程中,也找到了烧造所谓“克拉克瓷”的窑址和销往英国日本等国的实物标本。司徒说完,用他仿佛奶油做成的手指轻轻弹了一下我的头,略微得意地笑着。

    我从迷津中恍过神来,顿时觉得眼前的异国男子有着一身厚重的历史味,不输花白老者。

    他讲这些史实的时候,口若悬河,信手拈来,头头是道。而我生于斯,长于斯,竟然一无所知,不免羞愧难当,小脸一个劲地飙红。

    “叶青,你先前看到的那些照片也都是克拉克瓷,那是我在自己国家时专门到博物馆里拍的。”

    看得出,他很得意。但是很快他又有些许沮丧从高耸的喉管里流出来。

    “不过,在前一次的摄影展上不知道被谁给拿走了一张。那人实在太可恶了,要是被我抓住……”

    我的眼神一下子不知道该放在何处,就把头低低地埋在一杯香浓的咖啡里,在时间的拖延下,很自然地假装没听到。祖母临终时说的故事,其实在叶家已经流传了很久,但就像祖母说的,只有叶家的女人才有资格珍藏这个故事。

    据《平和县志》记载,1513年,平和芦溪等处爆发农民起义,提督军门王阳明发二省兵众,平定叛乱后,为安抚地方,选留随军兵众,在各新建置的县治衙门充当杂役等,与当地百姓共建平和,士兵中有来自江西的制瓷能工巧匠。

    入明后,“东方大港”的泉州港已经衰败,取而代之的是漳州月港。码头星罗棋布,沙鸥翔集。平和县的外销瓷就是在此时悄然崛起。月港的海上贸易空前繁荣,瓷器又是对外出口的大宗商品,当地百姓因此得了厚利。

    明朝万历年间,景德镇制瓷业出现原料危机。窑工反对陶监的斗争,最终酿成火烧御瓷窑厂的暴力斗争,造成景德镇外销瓷生产的停滞。东印度公司的老板手持景德镇瓷器样品和西方人喜爱的图样四处寻找供货方,沿海漳州窑成为替代景德镇瓷器的生产基地。1621年至1632年间,荷兰东印度公司曾三次在漳州收购瓷器,数量动辄上万。在当时海禁情况下,他们多动用当地私船运载瓷器前往海外,不少私船主为了牟利雇用了许多船匠、船工铤而走险,这其中就包括来自漳州平和的一位船匠,名叫叶芝章。

    叶芝章第一次见到恢宏的运输场景时自然是惊诧的,他曾将这些情景反复讲给家人听:那舱内整摞排列着上万件的瓷器,主要是青花瓷。器形有盘、盆、碗、碟、钵、器盖、杯、瓶、粉盒等,其中以绘有人物、花卉、动物图案的青花大盘为主,直径多在三十厘米左右,最大的直径为三十四厘米,大盘底部均无款,但其余器形底部大多有“福”、“禄”、“富贵佳器”、“万福攸同”、“佳寿”、“余造佳器”、“玉”等款。部分器物底部有“大明年造”款铭。

    叶芝章也跟着商船先后到过占城、爪哇、苏门答腊、锡兰……回航时常常会带回一些奇珍异宝,比如,五光十色的珠玉、象牙等物品。这样的男人自然是风光的,当地人对叶家自然也是内心油然而生的钦羡。

    平和叶家的族谱上记载,叶芝章于万历年间(距今四百多年)的第三次远航后下落不明。他的妻子叶曾氏掌管着夫君“下落不明”的预言:叶芝章只是未归,迟早有一天他会回来。

    容貌姣好的叶曾氏日日守在家中,紧紧抱着丈夫走之前偷偷留下的一个外销瓷盆,期待自己的男人会再次把一大袋的宝石、象牙,以及气味异常的香料植物放到自己面前。

    而等待常常是一个让人身心疲惫的动作。

    白发苍苍的叶曾氏终究败在了时间的利刃之下。她躺在床上,将一个平日里最为信任的叶家女人叫到了跟前,递给她那个丈夫临走时留下的青花瓷盆和那个自己坚守到死的预言,并要求叶家的女人们今后都得嫁给当地的男子,且要钟情于自己的男人,不能再爱上别人,也不能允许自己的男人背井离乡,这三点若有一点没做到便会有厄运降临,而且会祸延后代。而破解的唯一方法是,等到叶芝章或者他在异国繁衍的子嗣回来。

    叶芝章和叶曾氏的第二十代是个女孩,按规矩她没有资格拥有叶氏祠堂给的辈字,更上不了族谱。她的祖母叶朱氏就给了女孩一个单字:青。

    青,青瓷,青花瓷,纹绘青花的精致瓷器。我和司徒正在探讨那些在摄影展上展出的照片时,天突然开始沉下来。风压得很低,在四处寻找躲藏的地方,树叶婆娑着吹向一边,像鸟群抖落的薄翼相互紧贴。

    感觉漳州、厦门的五六月是泡在雨里的。流水在这里,是看得见的时光。

    “照你上次的说法,不就意味着中国商船在明代晚期就已经能经常性地到达非洲东岸甚至是绕过好望角。这样不也就间接印证了郑和船队要比你们西方早近百年发现非洲好望角了?”

    我坐在司徒宿舍的阳台上,随性地摇了摇悬在衣架边的风铃。

    而司徒正在屋子里泡着咖啡。

    “我是这么想的。”

    “那你说,那座叫曼布鲁伊的海滨小镇上会不会有中国人的后裔?他们有一天会不会回来?”

    “或许。”

    司徒不紧不慢地吐出两个字,像吐出晕人的烟雾一般舒缓,然后看着我,又露出他标志性的微笑。

    “或许?”

    “嗯。”

    这回他肯定地点了一下头,便招呼我进屋喝口他泡制的卡布奇诺。

    音箱里放出的是皇后乐队的《BoheminaRhapsody》,诡异、黑色而精致的曲风亦如这个时节多雨的景致。

    司徒很迷恋这样具有英国金属味道的歌曲。

    我看着他,发觉自己已经站在他无限深邃的眼睛里。

    不得不承认,我已经开始爱上同这个叫“司徒”的英国男子相处的时光。他是这么的好,以至于自己在梦中也常常毫无戒备地遇到他。

    水槽里有堆积如山的碗筷,滋生出细长的青霉,未拧紧的水龙头滴滴答答地掉下土黄的锈水,锅里面盛满漂浮着油污的残羹冷炙,煤气罐里已经空空荡荡,时空阒静。

    我站在祖母以前精心照料的水仙花面前,盯着白色的小花朵看了半会儿,突然注意到刚刚擦拭干净的瓷盆上又沾染了不少浑浊的尘埃。我拿过暗色的纱布正准备擦掉它们的时候,一个人影出现在我眼前,不是祖母,是司徒。金发碧眼,身型削瘦,帅气如初。

    他拉住我的手,并把纱布从我手中拿开,轻轻放到了蕾丝花边的窗帘下。

    “叶青,跟我走吧。”

    他叫着我,声音轻柔得像夏日里迎面吹来的一阵凉风,风里还带着水仙的幽香。

    风愈渐大了起来,我们走出祖屋,坐到一只白色巨鸟的翅膀上。那只鸟有一双鲜翠色的眼睛,像绿宝石镶上去一般迷人。在辽远蔚蓝的天宇下,一望无际的尘世、浮云,渐隐渐现,秘密一般开落。

    我看见那些漫长无期的时月犹如一枝繁盛的红花,越过时间耸立的栅栏试探到我眼前,颜色鲜艳至极。

    “叶青。”

    金发碧眼的司徒又一遍轻柔叫我。

    “叶青。”

    司徒的双手从我身后环绕而来,他抱住了我。

    “叶青。”

    司徒理得干净而润滑的腮帮渐渐靠近我的脸颊,渐渐地靠近,靠近。

    “青!”

    突然我听到瓷器破裂时发出的一声嘶喊,恍若隔世地传来。那些妖娆的青花挣脱了素洁的瓷身,它们迅速地生长,蔓延,缠绕,把世界切割成若干个或大或小的空间。这些空间又愈渐缩小,小到一条缝隙,缝隙里又漏出许多风,冷冷地带着咸涩的味道,仿若从磅礴的海中吹来。

    青色的光不断地积蓄,最后以盛大的喷薄瞄准四面八方。

    司徒和大鸟都不见了。

    而我也从天空摔下,落入不见底的深渊,什么都看不到。

    这样的梦是让人惊心的。祖母最先爱上的男人其实不是祖父,而是另外一个人。

    他叫朱安海,有着月夜下海水一般的眼神和好看的笑容,短发,手指修长,生在海边却没有海边男人所特有的坏脾性,皮肤在风吹日晒后还是一样的白净。

    年轻时的祖母长得美,自然认为自己的如意郎君也应和自己一般,这样方能成全自己那做了经久的美梦。

    朱安海便成了她心中的不二人选。

    祖母经常坐在渔船上,听朱安海用磁性的声线勾勒大海、鸥鸟以及小白塔的模样。他的歌声里波涛是安静的花朵,在阿嬷的心上成团成团蔓延开来,一发不可收拾地把她包围,铺展成芳香柔软的梦境。祖母时常会听着听着,便一个人靠在甲板上睡着了,朱安海每次都会脱下自己的衬衣轻轻盖在阿嬷的身上。

    祖母喜欢在沙滩上把自己的裤脚撸到膝盖上,然后光着脚丫在退潮的海浪声中奔跑,两束马尾辫一甩一甩,在风里恣情飘散。她要为朱安海捡最美的贝壳,用它们打上孔,系上线,做成一串串的项链送给朱安海。

    就在祖母准备送给朱安海第五串自制的贝壳项链时,朱安海走了。

    祖母站在朱安海的两层小平房前喊了一个早上的“朱安海,你出来呀”,只有风回答了她,人去楼空,悲伤在海水咸涩的味道里无止尽地徘徊。

    祖母抹了抹眼泪,一路跑到月港,心想朱安海的船只或许还停泊在那个地点,或许正在等她。她越想跑得就越加急促,任发丝在风里凌乱地舞蹈,也无暇顾及。

    她到达的时候,船已经开走了。祖母远远看见了船上的那个人,是朱安海,他的背影已经在大海中漂得越加发白。

    祖母竭力地挥手,大声叫喊着直至声线沙哑,却也于事无补。

    她的牙齿咬破了嘴唇。

    时光的巨轮缓缓挽起的刹那,一些人事即使沿着旧址也无法再次回到最初的地点,只能可怜地沦为记忆中某个发凉的部位。

    祖母嫁给祖父后,她就要在叶家的老女人死后继承两件物品:一个青花瓷盆,一个无期的预言。一个女人再也没有权利再爱另外一个男人了。可是她每日想得最多的还是那个叫“朱安海”的男人,作为一个女人的心已经完全被那段远走的记忆占据。

    后来,就在祖母嫁给祖父的第九年夏天,海上刮起了大风,出海作业的阿公和他瘦小的船只一道被卷入了海浪里,无预感地死去。

    祖母站在海滩上沉默地看着夕阳,傻傻地笑起来,内心的孤苦仅仅只是一个发端。父亲那时才八岁,什么也不懂,只一个人在一旁的沙礁里抓蜘蛛大小的螃蟹。

    悲伤的岁月被横穿而过。

    祖母远远地似乎又看见那个不告而别的男人回来了,越来越近,向她驶来的船只牵动着她的心。

    确实是朱安海,那个模样依旧清秀没有被时间过多磨损的男人,回来了。

    祖母脸上的青筋剧烈地抽搐,她奋力向海浪冲去。九年,太长的距离,她想一瞬间把它缩短成十米、五米、三米,甚至一厘米。

    浪花猛烈冲击着她,祖母一头栽到了浅岸的海水里。突然间,一股巨大的力量把她牢牢箍住,止步不前。

    “叶家的女人”,祖母想到了那两样东西,顷刻间失魂落魄。她慌然转过身去,上了岸,直拉走玩螃蟹正酣的父亲往家赶。父亲没有玩尽兴,一路哭着吵闹着,而祖母,眼里的湿红却忍了一路。

    女人终究没有再见到自己最心爱的男人。

    错过,不仅在一次转身之后,无期的守望亦会得到如此失落的结尾。

    朱安海接走了他年逾半百的父母,到深圳娶妻生子去了。

    这是祖母后来听渔村里的人讲的。她还知道,那天朱安海在她以前住过的房子前待了一个上午,抽了两包七匹狼。临走时,他把祖母曾经送给他的四串项链挂在了已经锈蚀不堪的窗子边。白昼下,贝壳项链发出微弱的白光,像两个人的叹息。

    记忆中那首良久没有人再唱起的闽南歌谣,原来叫《十喜舍》,是一个平和同样姓叶的道士教给祖母的。

    那天道士突然来到门前,祖母正在淘洗刚从海边礁石上扒来的一篮牡蛎。她见道士口渴难耐,便立马放下手中的活,进屋倒了碗温水出来。道士捋捋花白的长胡子,笑了笑,就把祖母拉到一旁教了一首《十喜舍》给她。祖母比我聪慧,她很快就把歌谣学会了。

    祖母说,学会唱《十喜舍》的人在死后,先前心中默许良久的愿望便会实现。

    可是,即便祖母努力唱着道士所教的歌谣,对于叶曾氏设下的诅咒,破解的时日,也似乎遥遥无期。

    祖母时常也会一个人走到月港去,带上那顶镶着印花头巾的斗笠。或许是去等朱安海的船只再次靠岸,或许是为了那个可笑的预言:叶芝章在异国繁衍的子嗣有一天迟早会回来。

    在废弃的港口边,她慢慢地徘徊。

    破解诅咒的路途,漫长又可笑。但祖母说,即便走上一辈子,她也愿意。

    事实上,她已经做到。再次见到司徒,是在从漳州开往汕头的客轮上。我们所要抵达的目的地是:

    汕头南澳岛。

    这座岛屿地处闽、粤、台三省海面交叉点,辽阔的海域是东亚古航线的重要通道。南澳在明朝有“海上互市之地”之美誉,史载:“郑和七下西洋,五经南澳。”

    说起前往南澳岛的原因,是因为这些时日电视和报纸都在花大篇幅地报道关于打捞明朝古沉船的新闻。这无疑又引起了司徒泛滥成灾的惊奇与兴趣,在他难却的盛情下,我也便陪他前来。当然这只是从客观上讲的,其实更多驱使我前来的是自己主观上的意愿。

    无形之绳隐隐把我牵动,总想使自己把一些契合的事件探寻得水落石出。

    我坐在客舱里最后一排的船位上,头靠在打开一条缝隙的玻璃窗户上,风携带着海水的气息迅速地钻进来。我满脑都在想着一个叫“叶芝章”的男人,他在四百多年前也从这条水路上经过。船上人员不多,我和一位乘客的中间就空着一个座位。而在几百年的时空里,叶芝章与叶曾氏之间也空着一个座位。这个座位,隐喻着多少人几生几世的隔阂。

    司徒坐在甲板上,专注地摆弄着他那咖啡色的单反照相机。阳光落在他金色的短发上,风微微扬起,他像一个不真实的男子,仿佛只有清新的油画中才有。

    不久之后,船上的汽笛便开始一番欢快地鸣叫。司徒兴奋地走到船舱内。

    “叶青,南澳岛到了!”

    他用白皙的臂膀扶我慢慢下了船。我很自然地挽着他,并把头悄悄倾向他的肩膀。

    司徒看着我,眼里是一贯的温情。

    大海在缓慢地起伏着。

    内心里踌躇等待了许久答案的目的地,我正一步一步小心走近。

    叶曾氏在四百多年前留下的预言,无形中也不知捆绑或是摧毁了几代叶家女人追求自由的梦念。而今,该是解开的时候了。

    司徒突然把他那张棱角分明的脸朝向我。

    “叶青,我的那张克拉克带来了吧?”

    “嗯?”

    我讶然地看了一下司徒,随即又笑出声来。

    “噢,原来你都知道啦。嘻嘻,在这。”

    我用手拍了一下身上的粉色挎包。

    “那你在短信上说要送我的东西呢?”

    “就在前面了。”

    “前面?”

    “嗯。”

    “司徒!”

    我第一次亲昵地叫着这个英国男子。

    这座小巧美丽的岛屿上,不断有鸥鸟穿梭云缝而抖落下白色细碎的羽毛,飞扬在斑驳的灯塔之上。海风带着鱼群和海藻的庞大气息,轻轻抚摸过每一个人的脸庞。

    明朝万历年间,一艘满载着粤东、闽南以及江西一带民窑瓷器和大量铜钱的商船,沿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航行至南澳岛附近的海域时,遇风暴而沉没于南澳岛东南岛屿与半潮礁之间27米的深海底。直至今日,人们才渐渐揭开这艘古沉船的神秘面纱,这就是“南澳I号”。

    其实,那位来自漳州平和的船匠叶芝章,从未离开过南中国的海域。他和自己所在商船就睡在这片深海里,只是这一觉一睡就是四百多年,漫长得令人无以等待,只得扼腕吁嗟。

    而关于叶曾氏的预言和诅咒,原本便只是一场盛放在青花里虚妄的梦。

    浓郁的水雾中,那些受控的舵盘总是难以寻觅到清晰的航向。最终,在生命模糊的描线上,多少人因无果的执念而迷失了原本的自己。

    这是一种苍凉。 栀子花事了

    文/倪国欣。

    教学楼下青青郁郁的灌木丛才刚刚结出花苞。

    主任站在升旗台上昂首挺胸地做国旗下讲话,浑厚的声线透过话筒掺和进斑驳的杂音:“我们有好些同学就是爱心泛滥,买上面包或饭菜喂野猫野狗。致使它们赖在学校里不走,好不容易赶出去几只,半夜又翻围墙进来认祖归宗,成为校园里严重的安全隐患……”

    这个时候,杜征远正蹲在栀子丛后,把吐司面包掐成指甲盖大小喂那只叫作青柠的猫。春季末梢的太阳光浓烈繁盛,青柠眯着眼睛慢悠悠把他指尖上的面包屑舔干净。

    “听到没,发光王就是把你们的这身好毛发视为眼中钉,非要把羡慕嫉妒恨上升到为了同学安全的高度。”

    青柠抬起头刚好迎着阳光,把眼睑眯成的那条缝合拢。懒洋洋地叫了声“喵呜”。

    “好啦,发光王的课上要默写,我得先去做点课前准备,明天乖乖在这儿等我。”

    青柠抬起爪子把杜征远手上剩下的半片吐司打落在地上,低下头舔了舔。

    “没良心,当心肥不死你!”

    老师前脚刚刚踏入教室,杜征远放下笔,漫不经心从满桌狼藉的课本里取出 历史书平铺在双臂下,盖住桌子上刚刚打好、正泛着铅笔金属质感的小抄。

    “民国初期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初步发展,同学们都背好了吧?”

    “背好了……”零零落落几声回答,杜征远故意把尾音拖得老长。

    “好,今天我们不默写,直接上课。”

    “切!”从牙缝里挤出的声音,却不偏不倚钻到发光王的耳朵里。

    “哟,我们杜征远同学好像很失望。你到黑板上把小农经济的基本模式默出来。”

    “不会。”

    “不会还切得那么起劲,我看你的脑袋确实需要切开来看看里面装了些什么。”

    教室里腾起一阵哄笑,同桌黎安竖起手掌在他大腿上比画着切西瓜的刀法:

    “哎,你说,你脑袋瓜里是不是真的被那只猫的爪子掏空啦,一个大老爷们儿天天跟只猫腻在一起像个啥玩意儿嘛?”

    “你懂什么?那是青柠!”

    “我看你是被各路默写整得精神分裂了。”黎安在草稿纸上大笔一挥,递给杜征远一张大大的“默写痴呆症重症诊断书”。

    依旧是那只酒红色的漆器戒指先声夺人,不及格的默写纸覆到诊断书上时刚好传来一声“扑”的轻笑:“这么说来,我看你的默写痴呆症也患得不轻。”历史科代表扬了扬手中另一张不及格的默写纸。

    “你要是知道学校还有其他生物叫青柠,准会把这张诊断书判为‘绝症’。”

    黎安接过被红笔圈得密密麻麻的纸片,顺手塞到课桌里:“又一次证明老子长了颗学理的大脑。”

    哦,忘了告诉你,二年七班的历史科代表叫夏青柠,起承转合的三个字,读起来蓊郁又清凉。在学校里流浪的同一只猫狗时常有着不同的名字,少男少女的心思在它们身上连夜拔节。

    杜征远把白色T恤袖子往上捋了捋,心想,在这座学校的边边角角,一定散落着大大小小数十只的“征远”,尽管他曾经一一呼唤过但从未得到理睬。

    历史课向来是用来休眠的好时间,一颗颗用胳膊强撑起来的脑袋像枯树干上蔫了的香菇。发光王知道就算叫他们罚站也无济于事,站起来不过是变成蔫了的长条金针菇,干脆怀揣靠天收的心态,独角戏倒也唱得有声有色。发光王本名王光发,年逾四十,谢顶成一只锃亮的白炽灯泡。他是省里历史学科带头人,高二年级教导主任,二年七班第十只雄性动物。

    上课奄奄一息的同学会在下课铃打响时被注上一针强心剂:“下节课默写刚刚我上课讲的全部内容。上次默写不及格的同学自觉找时间到办公室里面谈。”

    面谈也被称为“阳光教育”,发光王会用上下五千年,纵横数万里的理论和实例告诉你好好背书的重要性。白炽灯般的秃头好像真的能散发出光和热,杜征远每次在他办公室都觉得浑身燥热不堪,特别是夏青柠捧来课堂作业本的时候。

    夏青柠的食指上永远套着那只漆器戒指,玫瑰花的造型,雕刻精致,纤细的花蕊清晰可见,漆器上的色彩已经沉淀成醇厚的酒红,岁月的痕迹一览无遗。在银色尾戒肆意泛滥的学校里,这只戒指是不折不扣的另类。它是夏青柠的标志,套在葱白的手指上,色彩像她的名字那样轮廓分明。

    杜征远时常做些怪异的梦,梦里夏青柠的头发整把整把地脱落,露出白皙的头皮,稀疏的三两根头发遮掩下,脸庞依旧清丽像《笑傲江湖》里的美艳小师太仪琳。

    次日醒来,杜征远便会带着他的吐司面包去喂缩在灌木丛中的流浪猫,他说:

    “青柠青柠,不简单长的那么一头好毛发,可要好好爱惜,不能掉光咯。”青柠就用粉色的爪子挠下他手中的吐司,拱一拱沾满露水的身子,喵喵叫上几声。他拍拍青柠的懒洋洋的头,咕哝一句“真乖”,然后风风火火地赶到升旗台下做早操。

    前排侧平举,后排前平举,向前看齐!体育老师的声音永远中气十足,像拧紧了发条的老式摆钟,在特定的点发出的口令铿锵而毫不含糊。杜征远就笔直地挺起身子,越过黎安的脑袋能看到夏青柠在微风中扬起的长发。

    “我说,你的脑袋怎么那么大只,每次都被你挡得只能看到前面姑娘飘出队伍的头发。”

    “长得矮就请自觉往前站!”

    “那怎么能行?我永远是二年七班的压轴戏!”

    “确实滑稽得像台戏。”

    杜征远和黎安的拌嘴通常都是被发光王的高热量电灯泡烧断,等他们发觉那 个在清早阳光下越发电力十足的脑袋时通常为时已晚:“你们两个,把上次默写不对的知识点每个抄写五遍,晚上放学前交到我办公室!”这句话是他们俩拌嘴的黏合剂,一秒钟工夫就变得一致对外:“怨念深到把每一根头发都扯掉下来了,还那么咄咄逼人。活该毛发不生。”不过这样的话,都只能藏在像闷钟一样鼓囊囊的心里,不能发声。

    如果说非要在罚抄中取乐的话,那就是晚上放学时,杜征远能死皮赖脸地让夏青柠等他一会儿:“那个,科代表。又要麻烦你等我十分钟了,要不然发光王看我把罚抄从放学前拖到放学后肯定又是一顿好骂。你那么心慈手软,肯定会……”夏青柠就会好脾气地打开刚刚收拾好的书包:“好啦好啦,你快抄吧,我看会儿书。”十分钟笔走龙蛇的间隙,眼神自然是游离于纸笔之外,呈射线状落在夏青柠的背影上。

    至于黎安,发光王的话,哦,不对,所有老师的话钻进他的耳朵都会变成一只高速梭镖,雁过无痕般没了踪影。他只会在放学铃刚刚打响时背起书包第一个冲出教室,然后朝着还在讲台上争分夺秒的老师吹几个响亮的口哨。

    他的人生是被规划好了的,每个细节都清清楚楚写在策划书上。花高价进入最好的高中,然后去美国念法律。黎安不知道叛逆得逞是什么滋味,他曾在分班志愿表上用碳素笔一笔一画地写下:选择物理生物科目组,但第二学期开学时却鬼使神差地进了文科班。不用问也知道,是他的父母轻而易举改动了他的志愿。

    二年七班的老师都知道,黎安来上学只是一个形式,所以对他的管教也仅仅停留在表面。只要不惹出大是非来,就权当他在这所以严格着称的学校享受着美国式的宽松教育。

    但杜征远不同,他没有资本为年少的轻狂埋单。只能乖乖巧巧把五遍罚抄写完,然后用食指小心翼翼点一下前面女生的后背:“终于搞定了。我在办公室楼下等你。”

    夏青柠就再次收拾好书包,用纤细手指捧着作业本,轻声轻气地咕哝一句:“字跟猫爪爬出来的一样。”杜征远觉得这声音就像刚刚开出来的栀子花,花瓣摩挲着的呢喃大抵如是。

    等到夏青柠帮他将抄写交到发光王办公室下来后,那只叫青柠的猫正趴在他 的鞋子上。杜征远就俯下身子拍拍摸摸它的脑袋:“黎安乖,我明天再来看你。”

    “哇,学校里还有这么个物种叫黎安哪!”

    “暗喻黎安像只猫一样温顺。嘘……你可别告诉他。”

    “他也挺可怜的,一点自由都没有。”

    “你要是看到他那公子哥儿的生活条件,肯定会收回刚刚的话。”

    “当然还是自由比钱重要!”

    “好好好,你说重要就重要吧。”

    积压的人群散去就像退潮那样迅速,半小时不到,学校里就空空荡荡了。那些背负着早恋罪名的小情侣到了这个时候才敢双双出动。十六七岁的恋爱,就像教学楼下青涩的栀子花苞,芳香被紧紧包裹着。他们并肩而行,双手似乎赘余地无处可藏,偶尔碰到就尴尬地笑笑。也有轻车熟路的小情侣,手牵着手倨傲地走出学校大门。杜征远故意往夏青柠旁边靠了靠,依稀能蹭到那只质地坚硬的漆器戒指。

    到校门口,杜征远推出他的单车:“走,我送你回去。”他看着一起从学校走出的情侣结伴骑车而去,听到夏青柠清清脆脆地说一声:“不用啦,公交车直达我们小区,方便得很。”然后看着女孩夏青柠搭乘的公交车被浓烈的尾气裹挟着消失在视线里。

    失落被他紧紧攥在拳头里,砸向硬硬的车坐垫:“什么破规划?公交站离学校那么近,还给不给少男少女接触的机会了?”

    那个当口,路灯刚刚亮起来。橙黄的光线在行道树叶片上勾出一道浅淡的金边。

    杜征远慢悠悠骑着车,心中却电闪雷鸣:“追不到你我不姓杜!”随后又觉得这个誓言老套不堪,“追不到你我就每次默写都一字不错!”

    教学楼下的栀子花终于在五月末梢次第开放了,花朵并不显眼,倒是缭绕在学校的香气浓郁清冽。看到栀子花,杜征远就想起夏青柠。外表淡然,但那种淡然能折射出巨大的磁场。

    你若盛开,清风自来。

    早操过后,他想摘一朵栀子放在夏青柠的课桌上。还没钻进灌木,就听到细弱的声音:“黎安,黎安。”杜征远轻轻拨开蓊郁的叶子,熟悉的背影让他一震。

    女孩蹲在地上,披着的长发垂到了地面。许久之后,他的逻辑才理顺过来:夏青柠正抱着那只叫作青柠的猫,把手上的吐司面包撕成指甲盖大小喂给它吃,嘴里喃喃的却是黎安两个字。

    似乎梅雨季节就是从那一刻悄然来临的,霉变的味道将栀子的清香扫荡一空。

    杜征远觉得气压低得让自己喘不过气来。转身,落荒而逃。蹲着的女孩却对刚刚一个世界的坍塌毫不知情。

    一周的时间,或许更长点,杜征远对同桌黎安都是不理不睬。课间,他趴在桌子上背历史,焚书坑儒、《尼布楚条约》、鸦片战争,以及错综纷繁的年月日涌到他脑子里纠缠成一团糟的糨糊。

    “我说,阳光教育的洗脑功能很强大啊!”

    “拜你所赐。”

    “无功不受禄。还有你在是诅咒我四十岁头顶就开始荒漠化吗?”

    杜征远不理他,夏青柠分发默写纸时会轻轻松松打趣一句:“过段日子,你就要从办公室里的常客变成稀客啦。”但在杜征远看来,夏青柠对他说的每句话都只是因为黎安是他的同桌。他也并没有发现他们之间有什么异常。女生仍然带着老旧的漆器戒指搭乘公交车往返,男生也依旧迟到早退,对着拖堂的老师吹几声响亮的口哨。

    潜伏在灌木丛中的猫咪确实不如以前那么黏他了。早操后看见它腆着肚子懒洋洋地打哈欠,杜征远蹲下来唤它几声:“青柠,青柠。”猫咪不再像往常那样用爪子挠开他的手,喵喵地叫着。只是看他一眼,埋下头继续睡觉。

    政治老师说: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这句话在杜征远的历史默写上逐步得到了证实。发光王笑眯眯地在班上表扬他逐步进入一字不错的行列,他撇一撇嘴,对黎安说:“你知道吗?我有今天完全是受到你的刺激。”

    杜征远正等着黎安追问为什么是受到他的刺激的时候,黎安就离开学校了。

    一起离开的,还有夏青柠。

    这个消息在学校里炸开了锅。杜征远脑中一遍又一遍地盘旋着: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真是扯淡,他还没看出同桌和梦中女孩之间有任何端倪,两个人怎么就 双双从他的眼皮底下消失了?

    官方给的解释是:夏青柠患了白血病,要回去好好休养。黎安提前办理出国手续,不会再回学校。杜征远匆匆补任了历史科代表,每天早操仍然站在二年七班的队伍最后,体育老师发号施令一如既往铿锵有力:“前排侧平举,后排前平举。

    向前看齐!”只是,他再也看不到站在前面的大脑袋和飘出队伍的长发。

    日子突然就清冷起来,杜征远捧着历史课堂作业去发光王办公室也不觉得那么燥热不堪了。很多个早晨,他打栀子花丛里经过,猫咪青柠就蹭到他的脚下,挠开他的手掌,将他握在掌心的吐司舔干净。发光王还在国旗下讲话上不停强调野猫野狗对学校的威胁,青柠的肚子仍然是一天一天大了起来。

    最真实的悲怆是接到夏青柠死讯的那一刻,黎安站在二年七班的后门口叫杜征远出来。他说:“征远,青柠的头发在化疗中掉光了,你想不想去看她最后一眼。”

    这哪里是他熟悉的翩翩公子哥儿黎安?他的脸颊深深地凹进去,下巴上冒出硬硬的胡楂,他问他:“你们去哪里了?”

    “中国的四个边陲只去了三个,青柠实在撑不住了。”

    “你他妈的连跟我说一声的时间都没有?”

    “来不及了,征远,来不及了。”黎安双手掩面,蹲在地上,“很小的时候,算命先生就说青柠很难长寿,父母听从先生的意见让她的手上不离红色,还是没能留住她。”

    那一天是怎么结束的,杜征远已经记不清了。他只知道自己终究还是没去参加夏青柠的葬礼,他在操场上闷头喝下两瓶二锅头,然后看着黎安背着70升的旅行包歪歪斜斜地走出学校。

    教学楼下的栀子花伴随着梅雨季节的终结枯萎成锈色。青柠生下了一窝小青柠,它们出生不久之后,身上就长出了密密的绒毛。杜征远想起以前经常做的噩梦:

    夏青柠的头发大把大把地脱落,脸颊依旧像《笑傲江湖》里的小师太仪琳那样美艳,她用清清脆脆的声音跟他说,自由比钱重要。

    杜征远知道,他的青春年岁在这场栀子花落尽枝头以后,结束了。

    房子

    文/沈佳英。

    从那间屋子说起吧。最早那间屋子是厨房,墙面是黄色的,不知道是什么材料,看得出里面掺着碎草。灶台背面被熏得乌黑。灶台上白色瓷砖间的缝隙里原本是水泥,也已经发黑了,倒衬得瓷砖很干净。站在灶台前把瓷砖擦得干干净净的人是奶奶,当它是一间厨房的时候,它属于奶奶。

    但是灶台对面那面墙也是被煤烟熏黑的样子,沈言那时就不太明白。墙上还写着一些毛笔字,很多都已经看不清了。她唯一能认出的只有九个字,三字一行,写得工工整整:“为都沈,什这秋,么样和。”她翻来覆去地撞见这几个字,脑子里念了无数遍,没明白是什么意思。后来有一天,她突然看出来,那九个字其实是竖着写的,所以其实应该念成这样:“为什么,都这样,沈秋和。”秋和是她的堂姐。她仍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每次看到,都在心里静静揣摩幼年秋和写下这几个字时的心思,心里却依然条件反射般地念成“为都沈,什这秋,么样和”。后来沈言才知道,这幢房子曾经也是秋和的家,沈言爸爸结婚的时候,与大伯分家,大伯就去另盖房子了。他们没有提,当年大伯与爸爸如何大打出手,大伯走的时候拆走了屋顶上的每一片瓦。这是爸爸无意间提起的,那时候爸爸在教育沈言不要和姐姐怄气,爸爸说:“两姐妹始终是最亲的,你看你大伯当年分家时和我抡起铁锄打, 现在我们不是好好的吗。”

    秋和住在这幢房子里的时候,不过七八岁吧,和沈言现在一样。那时候灶台搭在这边,所以这面墙才会被熏黑。秋和在灶台后面写毛笔字,和她现在也一样。

    沈言想象着七八岁的秋和,她开始竖着念了:“为什么,都这样,沈秋和。”

    厨房左边的墙打通着一个二十厘米左右宽的正方形洞口,大人站在那里,正好到脖子那儿,往洞口说话的时候,就得弯下腰一点。洞口的另一面,是李奶奶家,平时互相借什么东西,就通过它。或者谁家烧了什么难得的菜,也递过去一盆。沈言听到李奶奶叫她的声音,就搬一个凳子放在洞口,踩在上面仍然看不见对面,但伸长手就能摸到零食了。李奶奶很老了,她的儿女带着许多东西来看她。食物贫瘠的童年,这个洞口像一个魔术站一样,给沈言变出各种各样的零食。

    沈言的奶奶没有李奶奶那么老,但是后来,她先去世了。有一次奶奶在灶口烧水,沈言坐在她的膝盖上,奶奶像无数次那样说:奶奶比李奶奶年轻了许多岁,但身体比她差多了,奶奶恐怕要比她先死了,阿言,你说奶奶和李奶奶谁会先死啊?

    农村里老人活过了七十岁,就一天到晚把死字挂在嘴边了。那次沈言经过逻辑分析,就说:“奶奶你先死。”奶奶也只是哈哈笑了几声。只是后来,奶奶躺在病床上的时候,总是再三地提起沈言的这次回答,她的口气仍是开玩笑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也有些宿命的意思。沈言知道爸爸是个孝子,整天提心吊胆怕挨骂挨打。但是爸爸从来没有提过这件事。爸爸是当作童言无忌吗?长大以后,沈言总想问问爸爸这个问题,但她想爸爸也许早就忘记了。

    原本二楼除了客厅以外,就两间卧室。爸爸妈妈一间,沈言和姐姐一间,现在想起,那两间卧室真是宽阔无比,也无装饰,只有几个衣橱,显得空荡荡的。夏天的时候,一家人在地上铺上密竹凉席,周围洒上水,点好蚊香,就靠着风扇度过炎热的夏天。有时候分一只西瓜,电视里大概在放张智霖朱茵演的《射雕英雄传》。

    后来姐姐工作了,夏天总是会发一些饮料,有一阵子姐姐夜办公,第二天沈言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枕边就放着大瓶装的AD钙奶。后来,沈言和姐姐之间越来越沉默的时候,她总是会想起那些早晨的AD钙奶,她知道姐姐已经不记得了。

    有一段时候姐姐的工作常常要夜办公。那时候沈言读初中了,寄宿制的学校, 周末在家,她晚上多半用功地做作业,或者看一些小说,等姐姐回来,姐姐总会带着一份丰盛的夜宵回来,那时候她甚至不知道那叫作麻辣烫,白色塑料碗里装着美味的粉丝,有许多肉丸子,香肠,里脊肉。沈言刚刚告别童年,记忆里对食物的贫瘠印象还未消除。周末晚上的夜宵令她等待,有时候她关了灯躺在床上,听到姐姐走进房间,把她床头的灯打开,叫醒她吃夜宵。她其实很少是睡着的,有时候真的睡着了,被叫醒的时候也很幸福。后来,当沈言每次在心里责怪姐姐的时候,她也会想起那些周末晚上的夜宵。她不知道这些是什么时候停止的。也许是小侄女出生了以后吧。毕竟她有一个自己的宇宙了。

    她还会想起她刚学会骑自行车的时候,有一次没头没脑地就带着人去上学,结果在一座桥上下坡的时候不出意外地翻了车,后座带着的人倒没事,她自己摔惨了,手臂膝盖都摔破了,牙齿都磕破了两个角。爸爸妈妈尽管心疼,也是狠狠骂了她一顿,她就只知道哭了。那次姐姐刚好第一次拿工资,她说你不要哭了,明天我给你买许多零食来。姐姐果然买了许多零食,她还在小学,每天拿一两块零花钱,都没有去过超市几次。她几乎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包装精美的零食。那时候她想姐姐工作了真好。

    姐姐准备结婚的时候,家里装修了一遍房子。那一年几乎都在装修房子,家里全都是建筑工人,妈妈每天在家给他们准备午饭晚饭。楼上装修的时候,只好把床都搬到了下面,晚上也睡在下面,沈言并未清楚究竟在发生什么改变,又意味着什么。她坐在床上抱着小霸王游戏机没日没夜地打坦克打超级玛丽,没有人更多地管她。房子的格局就变了很多。沈言有了自己的房间,最高兴的是爸爸顺便让木匠给她做了一个书架。姐姐的卧室,客厅就装饰得更为精美了。

    厨房扩大了一倍,也不再是原来那间屋子了。那个洞口被堵上了,墙面全都粉刷过,不过那个洞口的形状仍看得出来。那间屋子变成了一个杂货间。那时候沈言十六七岁,忙着朝生暮死的悲伤,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也是天大的事儿,她没有给出一点点时间去想过,李奶奶以后面对这个被封住的洞口是什么心情。

    但它作为杂货间也持续了没有多久。后来,外婆就住在了这间屋子里。因为舅舅是个浑蛋,舅妈嫌弃外婆,舅舅什么也不敢做。外婆常会来沈言家里住一段时 间,回去了一言不合,舅妈又凶神恶煞地逼得她又只能住到沈言家里来了。但这次要住很久,因为外婆被舅妈手一推摔在了地上把腿摔坏了。舅舅什么也不敢做。

    外婆就住在这间屋子里,房间透光不好,有阳光的时候,她就靠一个方形凳子一步步走出来晒晒太阳,她连拐杖也用不了。有一次沈言朋友们来家里玩,正碰到外婆拿着一只凳子艰难地往外边走,沈言把外婆搀到走廊上,朋友们站在那里尴尬地望着沈言,沈言说这是我外婆。她们打开放在桌上的蛋糕,说快拿块给你外婆呀。

    沈言拿了两块,一块给外婆,一块给李奶奶。她们都坐在角落里,那里阳光最温和。

    因为奶奶很早就去世,沈言记忆里关于老人的回忆,最多的是关于外婆。小学时沈言赖床,外婆清早每隔五分钟上来敲沈言的房门,一直到把她拖起来。那时候外婆已年老,沈言不知道爬楼梯对她已是负累。沈言梳洗完毕,外婆为她盛好的粥正好到了适宜入口的温度,外婆买了花生或者煎了鸡蛋放在粥旁,沈言掐着时间,三下两下喝完粥,走出门外婆已经把自行车推到门外了。沈言在那声“慢点骑”里已经骑出去很远,远到回答外婆也不会听见了。到了下雨天外婆就一定要听到回答才放她走。回到家的时候尽管穿着雨衣沈言脸上也是一脸雨水,外婆如果没有等在门口,那么沈言停车的那声响动外婆几乎半聋的耳朵却必定能听见的。她一边咒骂着天气一边还没等沈言停稳车就把她身上的雨衣取下来了。她用干毛巾擦干了沈言的头发,就推她赶紧上楼去换身衣服。

    除了耳聋,外婆身体其实分外硬朗,直到腿摔坏了以后,外婆体质迅速地变坏,精神状况也愈来愈差。多年里外婆的事情爸爸妈妈与舅舅交涉过多次,但因为那是妈妈唯一的哥哥,妈妈总也不愿撕破了脸。到了这一次,爸爸妈妈甚至没去理论过什么。外婆住在那间屋子里,出行太不方便,很多时候,都是姐姐他们把饭送过去,周末的时候,这件事情就常常是沈言做了。沈言此时已经在读高中,回家次数更少了。外婆突然就变成了这样,沈言接受下这桩现实,她不明白为什么对舅妈一点惩罚都没有,那个时候,她还在寻求着人与人之间绝对的公平。只不过爸爸妈妈都不做行动,她也就不能说什么。沈言忙于高中的学业与人情,外婆像是身体上衣服遮住的一块瘀青,碰一下会痛,可是她也没有让自己时常面对它。后来她想也许我们身上都有一个自我保护机制,有些我们不愿意面对的事情,就自动隐藏了。虽然说, 它们并没有因此消失。

    外婆后来还是搬出了那间屋子,住回了自己的家。沈言知道外婆回去住以后日子一定不会比现在好过,可是她也无法说任何话,她想说就让外婆住这里吧,反正也没有多大麻烦。可是照顾外婆的又不是她,沈言不过两个星期回家一次,走进那间屋子,循环往复地,承受一处刺伤。而承担一切的是爸爸妈妈,那时候爸爸厂里收益变差,一切似乎都变难了,她不过是一个只会背书做题开口要钱的中学生,她没有资格说任何话。

    舅舅家新建了房子,新房子里,其实没有属于外婆的屋子。外婆住的地方,是残留的旧房。沈言最后悔的是外婆回去以后,她没有常常去看她,爸妈姐去的时候会问她要不要一起去,她甚至推脱了许多次。沈言不想看到舅舅舅妈,也不想看到外婆瘦骨嶙峋的样子。她暗地里恨着舅妈,沈言很慢很慢地存着一些钱,她想存够了给外婆买一个助听器,因为除了耳聋以外,外婆比其他的老人都能干得多。沈言想外婆有了助听器以后说不定舅妈就不会嫌弃它了。可是舅妈现在毁了一切,现在远远不是一个助听器能解决的问题了。沈言由着自己十几岁中学生心里无人得知的情绪,说不去不去。她不知道她不让自己看见,外婆也一样是那么瘦,她没有想过外婆会死。

    外婆去世那天,沈言静静地走到舅妈面前,对着她的腿狠狠地踢了一脚。叽叽喳喳的人们叽叽喳喳地拉开了她,他们说这个孩子有病吧。沈言顺手把桌子上的电饭煲推到了地上,人们说你这个孩子怎么跟演电视剧一样啊。沈言没有控制住自己的眼泪,被人们围攻的时候她没能让自己保持冷静。沈言说我外婆腿没有摔坏就不会死了,她杀死了我外婆。人们的说话声沉默了一些,渐渐都走开了。那天在十一月,风已经很冷了。

    那间屋子又变成了杂货间,那间窗户现在关着,以前外婆住在里面的时候,这扇窗户总是不停地开开关关,出太阳了赶紧开,下雨了又赶紧关。现在它不需要再打开了。

    李奶奶病重的时候沈言在高三,已经快高考了,回家除了下楼吃饭就在房间里一刻不停地背书做试卷。妈妈有一次在饭桌上提起,妈妈说李奶奶病得很厉害, 现在都需要人轮流守夜了。妈妈没有说沈言你去看看李奶奶吧。但是沈言说“我吃完饭就过去”的时候,她看到妈妈露出了笑,那就叫作欣慰吧。如果不是妈妈说起,沈言不会想起自己已经很久很久没看到李奶奶了,她自己的生命在蓬勃展开的时候,完全不记得她童年少年里的老人慢慢地不再出席她的生活。

    沈言站在那里不知所措,李奶奶已经没有意识,只有胸脯还在微弱地浮动,她不知所措,只好叫了几声李奶奶,李阿姨说:“阿言啊,李奶奶已经听不见了。”

    那天李奶奶屋子里有许多人,沈言坐了一会儿就走了。

    沈言高考完回家,李奶奶已经离世。沈言走进那间屋子,看见那个正方形的洞口留下的痕迹,她忽然觉得,她们离开的时候,没有人跟她真正告别过。

    她在记忆里虚构那个灶台,虚构站在灶台前的奶奶。她转过身,又虚构秋和记忆里的灶台。她的眼光又落在那几个毛笔字上面,幼年秋和疑惑不解,无处问答。

    “为什么,都这样,沈秋和。”沈言一字一字地念出声。秋和长大,随后是她。

    沈言走出屋子,希望再也不会走进这里了。

    撒小北的梦醒记忆

    文/秀伟君。

    栀子开了,开得烂漫。

    洋洋洒洒的光芒在罅隙中照着校园中匆匆走过的人影,把影子拉得越来越长。

    撒小北总在人影慌乱的午后在校园中穿行。白色的校服在清新的阳光下被镀上了一层闪动着的银光。闪着银光的校服总会吸引很多人的眼神,远远望去,小北就像是阳光下漫步在田野的王子。

    身旁总会被一对对成双成对的男女遮挡住视线。撒小北是羡慕他们的,目光中透着一束束犀利的光芒。他也希望自己有一个喜欢他的女孩,能每天和她牵着手走在这人影匆忙的午后的校园;能每天给她发短信,告诉她自己的一举一动;能在孤单的时候,和自己牵着手去太阳升起的地方看日出;能在开心的时候,抱着她在她的耳边说上一大堆的甜言蜜语;能在寒冷的季节里,告诉她自己会像一件棉衣保护她一直到老。

    当然这一切的幻想,随时都会破灭,只是小北已经逐渐熟悉了在幻想中过的幸福快乐生活。风拂过额头前厚厚的刘海,小北抬起头,舒展了一下,望着天空中 刺眼的阳光所汇聚成的那个火球。等到眼睛变得昏晕,才懒散地把头低下,闭上双眼,缓冲一下疲惫的视线。这时候,他会突然感觉到,有阳光的照耀能够让自己的心暖和起来的日子是多么的幸福和自在啊!

    他闭着眼,太阳的微热灼烧着他的皮肤,他感到不再是焦灼的暖意,而是一种灿烂而清新的气息从头顶蔓延到全身。血液在混沌中沸腾了,他喜欢这样的感觉,如果现在有一张床,他会毫不犹豫地扑上去昏昏地睡去。

    突然,他感觉到自己像是被什么东西猛烈地撞击了一下,昏沉中,他没有站稳,重重地跌了下去。他睁开眼,对着眼前的方向大声地吆喝着:“是谁啊,有没有眼睛啊,没有看到有人吗?”他模糊的视线中隐约看到有人愤步向自己走来。是一个女孩,白色的校服在空中飘动着,身上有着一股淡淡的栀子香味。额头前也有厚厚的刘海,双眼皮,眼睛透出一股耀眼的光芒,仿佛要在瞬间侵蚀周围所有的人。

    那女孩离自己越来越近,直至撒小北的脚被人重重地踩了一脚。他才彻底地从昏沉中清醒,是那个带着栀子香气的女孩。她比撒小北矮一个头,头发是棕黄色的,中间还掺杂着几根晶莹的紫色。而撒小北的头发全部是黑色的,黑色发着阳光下格外闪耀的光彩。撒小北再一次隐约嗅到那女孩淡淡的栀子香味。

    “你吼什么吼啊,是你像一个柱子一样待在那里啊,我才撞到你的。”女孩狠狠地说道。

    “你说什么,明明是你走路没长眼。难道没看见有一个人在这里吗?还像一头野牛一样乱撞!”撒小北做出十分愤怒而又鄙视的表情,低着头看着比自己矮着许多的女孩。

    那女孩,忍无可忍,扬起拳头,又给了撒小北胸口一拳。痛得撒小北直不起身子来。打完,那女孩便扬长而去,走时还狠狠地留给了撒小北一句话:“别再让我见到你,切……”撒小北勉强直起腰来,对着那女孩凶狠地骂了一句。

    栀子香气淡淡地飘走了,或许对于撒小北来说不定是什么幸运的事情。

    午后的校园,仍能看到许多闪着光的白色校服在暖风中摇曳。所有的人看起来都会觉得十分温馨可爱。小北是这样认为的,但是除了刚才那个撞到自己的野牛。

    初夏的校园,栀子的香气蔓延得很远很远。蔓延到撒小北以及每一个人的心底。

    阳光在罅隙中穿透着枝丫在地上形成点点的光斑,格外的悦目。小北像一个娴熟的诗人,嘴中不知在喃喃些什么。或许是一短句小诗配上眼前这发着光的暖夏。

    撒小北拖着疲乏的脚步走向餐厅,挎包里是沉重的复习资料。撒小北每日对着朋友诉说着自己在重点班的囚犯般昏昏沉沉忙忙碌碌的生活。仿佛那些沉重的书本可以将自己的身高压下半个头去。所以小北会很享受从教师走向餐厅的这段时间,比如,望望校外马路上匆匆的车流,或是捧着一本漫画,傻笑着自言自语。

    小北找到一个离餐厅落地窗很近的桌位。阳光再一次像沙子一般平铺在小北的脸上。脸被温和的光线烤得暖洋洋的,路过的人总会转过头望一眼小北陶醉般可爱的神情,然后再匆匆地走向远处。

    重点班下课下得比较晚,所以食堂里早就挤满了人。

    放下书包,小北陶醉了一会儿,深吸一口气。然后便疾步跑去饭窗那里打饭。撒小北饭量不算大,午饭一般只吃一碗米饭和一道菜。所以剩下吃不了的饭菜总会去喂校门口流浪的小猫小狗,的确是一个温暖的大男生。

    撒小北端着饭盘小心地走向自己的桌位。他轻轻地闻了一下饭菜的香味,突然发觉今天食堂做的饭比往常要好一百倍。

    陶醉在饭菜的香味中,撒小北并没有意识到,远处有一个女孩挎着书包正在向着自己的方向奋力地跑来。

    彗星撞到地球,产生化学效应我们谁也无法用简单的言语去概括。就像某一句歌词那样说的“幻想看得见的天边,会不会找到彼此最真的特别,我有一个梦不会变,幻想看得见的天边,我努力闭上了双眼,感觉看不见的世界”。

    小北突然感觉到一股莫名而又熟悉的栀子香气向自己扑面而来,似乎来得令自己招架不得。自己被突来的女孩撞了一个正中下怀。女孩的头狠狠地撞到了小北的胸口。小北突然感觉到那女孩的额头是如此的温和,就像蜂蜜掉进了白开水中。

    巧妙地融在了一起。还是同样晶莹的发线,同样是熟悉的栀子香气。

    仿佛时间在这一刻都悄然地静止了,只剩下撒小北和散发着淡淡栀子香气的女孩。女孩轻轻地依偎在男孩的怀里,眉宇间透出一股温柔的感觉。女孩的鼻翼轻轻地贴在男孩的胸口,女孩轻轻地嗅到男孩身上淡淡的香气,萦绕在女孩的脸庞。

    时间悄悄地静止。

    悄然无息地……又在无法摆脱的现实中惊梦。

    撒小北从幻想中惊醒。惊慌地把女孩从自己的胸口中推开。

    记忆的脸庞在幻想的迷津中苏醒,那栀子的香气,从心底盛大地蔓延开来……“对不起啊,对不起啊……”

    “喂,怎么又是你,难道你真是一只发了疯的野牛吗,眼睛长在头顶上?”

    撒小北惊愕地对着那女孩说。

    女孩慢慢地抬起头,惊恐中突然意识到这张脸孔是那样的熟悉。

    “是你。你才是野牛呢,怎么又遇见你,真是倒霉!”女孩红着脸带着淡淡的栀子香气匆匆地跑开了。粉红色的身影剧烈地晃动着,直到在撒小北的视线中幻化成一个实心的黑点。小北有些惊慌失措。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心中为什么会萌发一个奇怪的念头。自己被那个女孩深深地吸引住了。

    撒小北,突然发现,这个女孩羞愧的样子意外的好看。胸口又一次有着熟悉的痛楚,是那女孩撞得过于猛烈吧。撒小北收拾起撒了一地的饭菜。突然发现,白色的米饭上有一个粉红色的手机。小北,轻轻地捡起那印着粉色HelloKitty的Logo的手机,脑袋里回想到刚才的一幕。意识到这一定是那女孩遗留下的,小北把手机装在裤兜里,匆匆地向女孩离开的地方追去……一切都仿佛是偶像剧里演的那样的巧合、奇妙。或许下面的情节就是男主人公把手机还给女主人公,于是两个人便相知相爱了吧。彗星撞到地球,产生化学效应我们可以用简单的言语估量,那就是可能幸福就在自己的枕边,可是梦一醒来,在梦悄然消逝的那声戛然而止,于是又被现实给了一个耳光——不要再傻傻地幻想了。

    初夏灼热的午日,阳光在流着晶莹的汗水的肌肤上发光。校园的每个角落里, 都可以看到女生给男生用手巾擦去额头的汗滴,男孩匆匆地跑到校门口的小店里买冷饮然后再匆匆地跑去送给女生。许多小北都未曾拥有过的情景,匆匆地在生活中车水马龙般穿梭……当汗水湿透了撒小北的T恤,他也没有找到那女孩。他从裤兜里掏出手机,仔细地寻找着可以联系到那女孩的所有方法。

    他或许可以微微地感触到,那女孩一定在慌张地寻找着自己的手机。想到这里,有一颗晶莹的汗水顺着撒小北的脊背流下,似乎可以看见那汗水在空气中被蒸发……失望与绝望并生的痛苦边缘,汗水与泪水浇灌着鲜红的血液。

    撒小北失望地离开了……CHAPTER·THREE夏日,每一个人都可以清晰地听见汗水在空气中蒸发的悉悉率率的嘤声。

    学校组织初二的同学们去户外进行生存训练。小北作为实验班的体委,任务是和隔壁班的体委一同组织这次活动。年级里的每一个人听到这个消息,似乎都变得轻松起来。仔细盘算着自己的计划。小北自信满满地在纸上写下活动的提纲,便匆匆去找隔壁班的体委商量事宜。学校的教学楼像一个胡同一样,话说还是全省有名的设计师设计的呢。每个不起眼的地方都可能会有一个班的驻扎。虽然学校的面积不算很大,但要说在那么多的班级中需找一个从未相识的人是多么的迷茫。

    阳光从教学楼透明的玻璃上反射下来,让小北的眼睛感觉到一阵沉痛。小北用手使劲揉着眼睛,希望能缓解一下阳光强烈的刺激。突然耳边传来一阵铿锵的号子声。操场上,一个班正在阳光下整齐的训练。一个女生在队伍前吹着哨子,号令着整个队伍向左或向右转。

    小北突然觉得那个女孩格外的熟悉。难道是?

    ……记忆告诉小北就是那个女孩。

    时间在一次像静止的沙漏,盛夏的炎热,仍可以在远处闻见那似曾相识的栀子香气。小北静静地望着那女孩。或许记忆力早就抛弃那些所谓的初识。小北只觉得那女孩原来也有阳光的一面。女孩穿着雪白的校服,校服闪着金光在空中摇摆,女孩的头发时而被风轻轻地卷起。小北被女孩深深地吸引住了。

    一种感觉告诉小北,自己不能有这种感觉。即使自己很渴望。训练结束了,小北收敛起羡慕的眼光。跑向女孩。小北在女孩面前微微地敬了一个礼,说:“你好,你是B班的体委吧。你可能已经知道了,学校要我们俩组织后天的训练。我来找你商量一下计划,不知道你现在有空吗?”

    “怎么会是你?”女孩张大嘴惊讶地望着小北。小北清晰地看见了女孩的双眸,他看到女孩的瞳孔里有一个发光的亮点,那可能是阳光的光晕吧。

    “可能我们之间有不美好的回忆,但我是希望我们先撇开这些不谈,一起商量一下训练的事情吧,谢谢。”小北冲着女孩轻轻地一笑,然后又给女孩鞠了一躬。

    小北拉起女孩的手,跑向了远处。女孩还来不及躲闪,便拖着脚步,跟着小北跑向了远处。

    “喂,你干什么啊,你要带我去哪里啊?”

    “你去了就知道了!”

    “对了你叫什么啊,还没来得及问呢。”

    “我叫撒小北,我是A班的,你可以叫我小北啊。你呢?”

    “我,我叫薰。”

    训练的早晨,小北和薰带着队伍,离开了学校。

    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

    第四天,是攀岩。班级与班级要进行分组。有老师负责,男生去寻找自己共同训练的女生,一起攀岩。小北最讨厌的就是男生和女生一起这样的事情了。他坐在台阶上一个人望着下面嘈杂的人群。他心中很矛盾,不知道是参加还是不参加。

    “小北,你也找不到同伴吗?”小北听见熟悉的声音在自己的身后传来,转过身,望见是薰。又是熟悉的栀子香气。

    “薰,你也没有找到同伴吗?”“对啊,你不是也没有找到吗?”

    “那要不然我们一起吧!”小北微笑着告诉薰。

    女孩沉思了好久,小北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但是他却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

    “好吧,但是我们自己做自己的,谁都不要帮谁哦!”

    “切……OK啦!”

    小北和薰是第二组攀岩的。

    小北系好安全带,率先登上了岩壁。薰也匆匆地攀上了岩壁。

    时间很快,小北已经快要爬到了顶峰。他突然听到一声尖叫,于是便转过头去。

    “啊……”身后的薰安全带突然有些滑脱。

    小北转身从岩壁上滑下,抓住了薰。又是像偶像剧般的情节,小北和薰在空中荡漾了很久,小北紧紧地将薰搂在怀里,害怕她的安全带地滑落,会将她再次摔下去。薰抬起头望了望身下,十几米高的岩壁。薰有些惊慌失措,她胆怯地捂住了双眼。她想推开小北,可是却无能为力。

    “你真是胆小鬼哎,亏你还是体委。”

    “难道体育委员就不会害怕吗?你快放开我,要不然我要你好看!”小北隐隐约约能够听到薰声音在颤抖,于是便把她抱得更紧了。

    教练员将小北的绳子缓缓地降到地面。薰推开小北,在尴尬中落荒而逃……CHAPTER·FOUR学校放短假。小北回到家,扔下书包,抱着可乐,打开电脑。

    小北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准备给老妈打电话。但是把全身的口袋摸遍了,也没有发现自己的手机。小北焦急地去书包里翻,也没有发现手机的踪影。难道是在野外训练的时候丢的?小北焦急地抓着头皮。

    “干脆去买个呗。”妈妈对着小北说的。

    “老妈,那你真让我再买一部手机。”“买就买呗,反正你都初二了,还能阻止你买手机吗?”妈妈翘着嘴角对小北得意扬扬地微笑。真的是到了炎热的盛夏,汗水湿透了小北的T恤,小北始终感觉到一股热流在自己的身边环绕。

    小北走近一家手机专卖店。人的确不少,说店里的温度也适中。小北决定,就在这买了。

    小北在每个前台看了许久,都没有发现一款心仪的手机。人群中,小北皱着失望的眉头在过道里穿梭。突然,小北的眉头伸展开来。“这不就是那款从电视上看到的吗,嗯,原来在这,哈哈……让我找到了。”小北满意地对着自己喃喃些什么。

    “先生,您好,您真的是慧眼识珠,这款是我们新到的货,款式十分新颖,很适合您的。”小北突然感觉到这声音格外的熟悉。抬起头,望见了那传来熟悉声音的脸庞。

    “是你。”小北和女生异口同声地喊道。

    “怎么又是你,上次在训练的时候,你还不够让我丢脸的吗?”

    “喂,你以为我愿意看见你吗?要不是我上次救你,可能你现在早就在医院重病监护室里了。”

    “算我欠你的,买完了赶快走。”薰灵机一动,想,“上次出丑都是因为他,这次我也来整他一次,也算是扯平了。”小北看着正在发呆的薰,大声喊道:“喂,就按那牌子的价,我买了!”

    “对不起,先生,这一款的价格要比牌子上的高很多哦,这一款是新货,要卖4300的!”女孩一脸坏笑着对小北说道。“什么,那牌子上明明写的是2300的,到你这为什么成了4300了!”小北气愤地冲着女孩。“你爱买不买,就是这个价,不买就快走啊!”“你,行,亏我上次还救了你。好,就这个价,我买了。”薰诧异地望着小北。

    小北从兜里掏出一厚沓钱,狠狠地砸在薰面前的柜台上。薰数了数钱,说道“好的,正好。”薰从柜台里拿出手机。“给给给,买了快走,别打扰我在这做生意。”

    薰不耐烦地说。

    “走就走,我告诉你,你看谁以后还敢到你这来买手机!”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小北的脸上有一团炽热的火团在滚动。

    “再见,您走好!”女孩对着小北邪恶地一笑。小北转身离开了。CHAPTER·FIVE撒小北家住在离学校很远的一个小区,所以每天必须坐着公交去上学。老爸 想让他坐自己司机的车去上学,可是他却执意不肯,他说那样让同学看见了肯定会笑话我耍大牌的。所以每天盯着夏日清晨的昏郁,小北总会跑着去赶公交。

    小北在人群中挤上了公交,等到公交开到学校还有一段时间,小北捧着漫画坐在公交的老位子痴痴地看起来。偶尔也会望一望车门口上上下下来去匆匆的人们,小北是喜欢这样的生活的,因为这样他会觉得自己的生活每一天都是忙碌而又饱满的。

    一个留着厚厚的棕黄刘海的女孩上了公交,游离的眼神巡视着车室的四周,期待还有一个空着的位子。

    撒小北注意到了她,从昏睡的沉郁中清醒过来,那不就是……薰……那女孩并没有注意到撒小北,仍继续巡视着。

    小北慌张地从背包里找寻着那女孩遗失的手机。突然,小北发现,那手机被自己忘在家里了。脑袋上滴下了几滴豆大的汗珠,小北焦急的面孔是那么的令人陌生。小北再一次产生一种熟悉的感觉,自己第一次为别人感到万分的焦急。他不愿这些东西在脑海中游荡,而且他总在刻意地回避有时对餐厅的那件事情的回忆。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脑袋突然一阵剧烈的疼痛,然后便是黑白颜色的紧张急促的交替。

    那女孩回头望见了撒小北,惊讶的表情从脸孔中上下徘徊着。

    “是你,我怎么这么倒霉,在哪里都要遇见你。”女孩身上仍散发着淡淡的栀子香气,只不过这次比原来的要浓郁一些。女孩的眼睛里闪着光,似乎那些光芒能够让小北再次激起脑海中那些曾经的记忆。像浪潮一般,汹涌着,向瞳孔撞击过来。

    “呃,你的手机掉了,我原本想还给你的,可是今天突然发现自己忘记带了……”小北激动地从座位上站起来,脸色变得羞愧,结结巴巴的话语,让女孩的脸上洋溢着淡淡的笑容。

    此时,小北的脸突然像樱桃般的红晕。

    “啊,原来在你这……原来……”

    还没等女孩说完,司机突然来了一个急刹车,站在过道里的撒小北和女孩,身体突然剧烈地晃动起来,女孩由于司机猛地一下刹车,薰突然跌在了撒小北的 怀里。

    时间又一次被甜蜜的味道所凝住了,女孩又一次嗅到男孩身上淡淡的阳光的味道,男孩又一次轻轻地抱住了女孩,望着她的发线,静静地凝视着,熟悉的栀子香味,淡淡的表情。

    撒小北突然意识到自己对这女孩有了一种莫名的感觉,这种感觉就像栀子的香气一般无法捉摸。撒小北紧张地从怀中推开女孩。时间的羽翼轻轻地滑过女孩的脸庞,留下了淡淡的痕迹。小北的心扑通扑通的跳着,是那种属于少年的蠢蠢欲动。

    小北尽量抑制住这汹涌的记忆和感觉,但事与愿违,记忆总是在愈想回避的时候越加强烈。

    他多么希望时间就像这样停止了。自己可以这样静静地凝视着这个女孩……时间就这样凝滞了,静静地。清晨的宁静,在少年的眼角轻轻地氲开,像是山水画中那淡淡的笔墨。格外的迷人。CHAPTER·SIX初夏的夜晚,月光轻轻地在撒小北的心中荡漾着。浮光反射出波动的月光,驿动着的心。

    小北牵着小狗在湖边静静地散步,月光像是读懂了小北的心思,在黑夜中轻轻的摇曳着。

    小北终于抑制不住这些曾经的回忆。一个个镜头,那么的熟悉。一遍遍回放在孤单的心头。

    第一次撞见,第二次撞见,第三次撞见。餐厅、公交、操场……突然,脑袋又一次地产生了痛不欲生的感觉。那种痛像是在生死边缘挣扎的生命,忍受着命运的欺凌。小北的身体变得无力,他紧紧地抱住脑袋,俯下身,拼命地敲打着。痛苦像是熟悉的栀子香气,在鼻翼两旁激烈地萦绕,突然,这种感觉,不再强烈了。

    小北晕倒在地,小狗拼命地喊叫着。月光照着小北柔和的侧脸,是多么可爱的一个少年。

    白大褂,输水的吊瓶,令人胆怯的针头。

    妈妈:“小北,你是不是想起些什么了。你想起些什么了吗?”

    爸爸:“小北,你想起来了,我是谁吗?”

    妈妈:“小北,对呀,他是谁啊?”

    小北:“你是爸爸,你是妈妈。”

    爸爸、妈妈:“对呀,儿子,你终于想起来了,你的头还痛吗?”

    小北:“爸妈,我为什么会在这里?难道我失忆了?”

    妈妈:“对呀,自从你那次在公交车上发生车祸,就一直昏睡不醒。医生说你的脑部可能会受到损伤,可能会导致失忆……”

    栀子开了,开得烂漫。

    洋洋洒洒的光芒在罅隙中照着校园中匆匆走过的人影,把影子拉得越来越长。

    小北想起了自己曾向往的记忆。小北还记得自己总会在人影慌乱的午后在校园中穿行。白色的校服在清新的阳光下被镀上了一层闪动着的银光。闪着银光的校服总会吸引很多人的目光。

    熟悉的场景,自己忙碌的生活。烂漫的栀子香气,成双成对的路人……小北突然想起来,自己出的车祸,就是在公交车上遇到那个女孩的那次。自己在紧张地推开女孩的时候,突然有一个急刹车,站在过道里的小北突然看到女孩的头将要撞到车上的铁柱子上。为了保护她,所以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女孩的头部。可是自己的脑袋却狠狠地撞在了铁柱上。于是,便被送去了医院……突然脑袋又是一阵剧痛。小北在痛楚中回忆着一幕幕往事。自己与薰的初始,野外训练,手机店,公交车……小北拔下了针头,披上外套,匆忙地向学校跑去。

    初夏的栀子香在昏沉的暖流中飘逸,那味道淡淡的,着实迷人。

    玉白记

    文/黄烨。

    戚少爷那是第一次下堂子——怕是没人信的。戚少爷是出了名的爱玩,外面传言是玩过堂子的,但深宅里的事人们大多只能猜测。

    话说回来,戚少爷也正是双十年华,生得也是风流倜傥,嘴皮子又滑——难免让人家歪曲了戚少爷的性子。

    但那次确实是戚少爷第一次下堂子。易少爷也是出了名的爱玩,由易少爷带去的地方,戚少爷也总觉得“不入流”,高雅不了。堂子里点了数十盏大灯笼,八月末,暑气还没消,又是火光点点的,堂子里便像家里养猫的食盆——鱼肉捣烂了的,猫一舔,湿漉漉,潮嗒嗒的,更有一股说不上的味道。

    台上唱的倒是名段子——汤师爷的《牡丹亭》,那时还没兴京戏,只有个叫京调的,不成气候。只有那些水磨调上得了台。

    唱到“游园”,“原来姹紫嫣红开遍……”场下爆发出一阵掌声,戚少爷原是并不怎么懂这东西的,急性子,“一个句唱老半天!”戚少爷总这么说。但这一句戚少爷这样的外行也听出来了——音脆生生的,又是细腻温婉的,听着像被人心 窝里挠了痒——舒服。

    台上的丽娘一走步一挥袖又是千百风姿。

    易少爷挥着金漆扇,与戚少爷闲聊着台上的戏子。

    戚少爷再看台上,那旦角脸上是浓重的水彩,水白的服,鬓头贴得亮晶晶的,仔细看着,眉眼是媚又有一股坚毅;走了几步,戚少爷看见了那双金莲。“没见过她啊。”戚少爷向易少爷说。

    易少爷笑笑:“难怪戚少爷没见过玉胭,玲珑阁这样的小地方,戚少爷也是不该来的。”

    戚少爷这才明白过来易少爷是特地来捧玉胭的。这名字也真是好,又是在玲珑阁登的台,像一块幽幽的碧玉放在琉璃盒子里,等着你去抚摩,去温暖。

    戚少爷今儿难得把戏看到了尾——绝不是逢场作戏。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诧,不知是汤师爷的戏确实好,还是他装得连自己都信了。

    唱到了最后一句:“牡丹亭上三——生——路——”玉胭拉着那柳梦梅的手,眼中只有满满的哀怜与欢喜,这毕竟是个团圆的结局。可戚少爷这时眼中只有玉胭了,连那柳梦梅都忽略了。戏散了,戏子退了,戚少爷心中忽然生出一股可惜,还带着一点点恨。这种感觉是戚少爷从没有过的。

    渐渐地,玉胭不在玲珑阁,这倒是戚少爷早先就想到的。易少爷也跟着换了场。

    后台戚少爷也是去过的。本来官家的少爷是不便去后台的,怕失了身份,更是避嫌——现在捧戏子的少爷也多。

    戚少爷先前一次见她,那是易家老爷的游船上招待客人,请了玉胭的班子去助兴。戚少爷是陪座。席间唱了些折子戏,船上不便演大戏。玉胭这次倒是清清爽爽出来的,易家也是大家便只是拍了些底子,衣服仍是戚少爷初次见他的那套——水白的服,衣服大大的,里面的身子却是小小的、柔柔的、娇娇的——但毕竟是戏子的身子。

    易少爷拉戚少爷去后台。台下的玉胭戚少爷那时还是没见过的,好奇,又突然怕起来,怕他像水墨画——远看是意境,近看是墨团。

    少爷家不便忸怩,好奇也到底是胜过了害怕,于是跟着易少爷去了后台。

    船不大,置了见阁间给戏班子。乐师、戏子都乱哄哄的,在里面,像成群的蚂蚁。

    戚少爷透过人群望玉胭,玉胭在拆头髻,露出包头,肉色的,衬着她小小的苍白的脸。戚少爷一惊。玉胭拆完了头,坐着忽然就不动了,像和她放在桌上的亮片对峙。亮片出刺眼的光,玉胭的眼睛空洞洞的——不,不是空的,而是装满了戚少爷看不见的东西。

    玉胭有些嫌烦。

    老嬷嬷仍自顾自地说:“小时候就看着你,知道你大了有福……现在唱得好没用,要脑子活……你别死脑筋,唱戏不是长久之计……戏班是待不久的,我也就舍不得你……”

    玉胭懂她,一个女人撑戏班,苦。连着她们也苦,可她不怨。嬷嬷教她唱戏,把她当宝。

    戏班是最近才红起来的,待遇也突然跟着好了起来——便是这样势力。只有在台上,在台上,什么都可以不管不顾,哭了,笑了,爱了,恨了,甚至是生了,死了,都是定数,自己明了的,便安心投入了起来。只是那些台下的眼,带着一种刺,像她戴在头上的簪,漂亮的,一头的尖的,注定是用来刺你的。

    嬷嬷还是说着话。

    其间送来两杯茶,嬷嬷又劝茶。

    玉胭于是便喝了,茉莉的香,像胭脂,有点傻。

    申时快过,有人来接玉胭。

    是戚少爷的老仆人,老马。老马这次倒是亲自来的,带了轿子,自己却走。

    轿子是暗青的色儿,阴沉沉的。腊月,嬷嬷却没穿许多衣服,免得遮了身段。玉胭脸色还是白——许是上了粉,多半是寒的。老马塞过一个小金汤婆子给玉茗。玉胭很是感动。

    说来戚少爷,玉胭轻轻笑出了声,连自己都觉着傻。

    “他有什么好呢?”玉胭毕竟小,十七岁——那是戚少爷后来才知道的,玉胭当初骗自己说二十,与戚少爷同岁,戚少爷不信。十七!那真的是很后来才知道的。

    玉胭也只知道用“好”来形容这份感情,真像戏里唱的!

    初时是易少爷捧红的玉胭,后来却跟了戚少爷,易少爷面子上当然是从容的,说来也是戚少爷的朋友,而背后却无人可知。

    小轿子一摇一摇地向游船去。

    玉胭挑开一丝帘子,风灌进来——寒的,痛的。船上的光像戚少爷的眼睛,亮了亮,醉人心的。可风还是往里灌,生疼生疼的。

    “少爷,玉伶人来了。”老马在外面通报。

    少爷没吱声,老马推开门请玉胭进去。

    玉胭向老马欠欠身。

    戚少爷房间里点了檀香,烟气萦绕的。但比堂子里的烟好上千倍。那些烟是惹人厌的。却又挥不去的。

    玉胭问戚少爷唱哪段。

    戚少爷坐在太师椅上,不语,跷着腿,这样子像失了身份——失了少爷的身份。

    玉胭仍是水白的服,戚少爷是没近看过,但他想那一定是香的——不是脂粉的香,而是墨的香,茶的香,玉的香。

    玉胭不客气地唱了起来。他看着玉胭,就像像一杯香茶拿在手里,不时抿上一口,陶醉着。

    玉胭唱着脸蛋也红润了起来。

    戚少爷是没见过她这样的,戏台上总是白底的,便是红也是媚俗,只是面具下还是不俗的骨。

    玉胭唱得自个儿如泣如诉的,眼中仿佛没了戚少爷。

    玉胭的水袖翻着花,乱了戚少爷的眼。

    玉胭的身越来越暖,先是温热,又是火撩似的。

    戚少爷也入了神——盯着玉胭的脸,戏子特有的红唇,戚少爷想就像天还热着的时候的樱桃,小小的,红红的,嫩嫩的,有粉红的,也有暗红的,甚至黑了的;连那核也是小小的,与果的糖汁儿混在一起,叫你舍不得吐出来。

    玉胭一挥袖,唱着:“怎倒是这——般——”脚下忽然一软,也不知怎么得了。

    戚少爷立马站起来接着玉胭,玉胭于是整个人顺理成章地软了下来。

    “这——般——”嘴中最后一句尚未唱完。也是个凄清的故事吧,唱得泪花也在闪。

    戚少爷怔怔地看着怀里的人。

    “般——”最后一个叹。玉胭嘴角扯了扯,没再唱下去。

    戚少爷眼见玉胭的泪掉下头来,滑过脸,又滑过唇——像是雨打的樱桃。

    戚少爷便低下来,深深吻了下去。

    玉胭和戚少爷的来往日益频繁。

    正月初一那日,晚上戏散了,已快是子时,戚少爷去等玉胭,没想着玉胭已一个人回了房,戚少爷便只得又派人去接了她——戚少爷也想自己立马就去,但半夜的,让人找话茬。

    请了半日。戚少爷是等得心都焦了。等到玉胭进来便是一把抱在怀里。

    玉胭怔怔的,呆呆的,像失了灵气。戚少爷忙哄了开心。戚少爷知道玉胭只醉心于戏,于是佯装央着她他唱。

    “闻言惊颤,伤心痛怎言……闻道君王前殿宿,内家各自撤红灯……”

    戚少爷这下是听出来了,《长生殿》里的“夜怨”。

    戚少爷以为是玉胭怪他冷落了自己——戚少爷前阵子忙,没见着她几次。

    戚少爷拉过玉胭,搂着她的肩,笑道:“哟,你这‘杨贵妃’倒怨起我这‘唐明皇’来了?”

    玉胭仍旧是愣愣的,脸色却没像以前每次戚少爷抱她那样涨得通红。

    玉胭转过脸来,动作也是缓慢的,像她唱的戏一般。她的手抚过戚少爷的额头眉脚。

    戚少爷笑着揉揉眼:“怕是掉了虫吧。”

    玉胭却没笑。

    戚少爷说:“我第一次见着你,你就穿着这席袍子,水白水白的,我一见就喜欢。”

    戚少爷伸手去玩玉胭的衣角,“那次你唱的是《牡丹亭》吧。杜丽娘,我看她也不是个良家小姐,不然哪儿能梦见柳梦梅这样的风流才子?”

    戚少爷仍是一个人说:“玉胭,你要是丽娘,我怕定是你那梦梅了吧,是不是?”

    戚少爷一只手轻轻拍着玉胭的背,像在哄受了委屈的孩子。

    “丽娘与梦梅是个错。”玉胭说。

    “哦?”戚少爷窃窃地笑着,“那你这个‘丽娘’难道不想与了我这‘梦梅’?”

    玉胭以为戚少爷将她看成了寻常戏子。

    “哪儿不是?”戚少爷捏着玉胭的小白脸,呼出一些温热的气体在玉胭脸上。

    戚少爷盯着玉胭柔软的唇。玉胭却毅然转过脸。

    戚少爷有些微怒。

    戚少爷觉得不开心,以为是故意引诱自己的招数:“人精!”

    这一句,玉胭听来,是受了大辱。

    “玉胭,你说你之前跟过了多少少爷?”戚少爷寻着玉胭开心。

    “跟了多少少爷?你眼睛不是都看着了吗——易少爷呗!”显是气话。

    “玉胭……”

    玉胭别过脸,嘴角往下扯。

    “哟!怎么羞起来了!那日在船上是谁软软地倒在本少爷的怀里?”

    玉胭忽然生出一些恨来,眼一瞪,像要生出火来。但这一瞪,在戚少爷看来反像是在勾引人。

    “唱呀!要不唱那败坏家门的丽娘?”

    “不懂戏的人!”玉胭气极了,又护着唱戏人的尊严,不让他玷污了心中的戏。

    “你是戏子当然比我懂咯!”戚少爷挑着玉胭的下巴,一下咬住她的唇,咬得生红生红的,又狠狠橇开玉胭的嘴。

    玉胭突然感到深深的恐惧——一介戏子!

    第二日清早,戚少爷醒来时,玉胭早已不见踪影。戚少爷对昨天的事印象也模糊起来,怕真的是酒喝多了。

    五戚少爷派老马去请玉胭,却被挡在门外。

    “我们家少爷请玉伶人去。”老马向嬷嬷通报。

    嬷嬷向老马欠身,回身去请玉胭。

    玉胭仍在气头上——怎能不气呢?原来她在他心里不过是一介戏子,浪荡的种!耍把戏的种!

    “不懂戏的人!”玉胭骂戚少爷对杜丽娘轻蔑,这一骂反倒像玉胭将自己看成了杜丽娘,戚少爷真成了那柳梦梅。可惜那柳梦梅虽不如戏文中的与丽娘阴阳相隔,反倒是柳梦梅呼出了画中的丽娘来仿佛只是为了骂她荡!

    玉胭气得牙痒痒,喉咙里直冒烟,又觉得为了戚少爷这种公子哥,不值得。

    又想自己真如戚少爷所说不过一介戏子,不禁一阵心绞似的痛……但……但……她是想对戚少爷好!只是……只是……戚少爷永远只能是个少爷,是个不懂戏的人!

    这样想着恨着哀着,几天都没上台。

    老马又来了几次,都是没请成。玉胭是有些抱歉——只对老马,没戚少爷的份。

    戚少爷听说玉胭几天没上台,又犟着没让老马请回来,心中却暗暗高兴——这不应着玉胭在乎他吗!在乎他戚少爷吗!

    戚少爷是觉得玉胭闹脾气不就为了他那天几句调侃的话吗?虽然戚少爷已经不记得那日说了什么。

    没几日后,朝上下令要戚老爷出征。戚老爷想着这是提拔儿子的好时机,便想着法儿让戚少爷替了自己。

    临走之前,戚少爷亲自去找过玉胭,却是与老马一样的命。

    嬷嬷点头哈腰赔着不是。

    “有劳嬷嬷了。”老马与嬷嬷寒暄着。

    戚少爷却心不在焉地回答,眼珠子不停向里张望,却什么也没有看见。

    正月刚过,戚少爷便披挂上阵。

    仗是时胜时败,对于戚少爷这样的少爷家来说是很好的了。

    这一仗戚少爷打得心焦如焚——又想着立功,又想着回去见玉胭。

    “这下气罢了吧?”戚少爷这样想着。

    归乡那日,戚少爷因为劳累显得苍老了许多。

    晚上庆功宴散了,戚少爷刚要回房,老马却匆匆赶来,满头是汗,这个样子的老马戚少爷当真头一回见。

    老马连安都顾不得给少爷请。戚少爷心想这老马好生了得,仗着与自己差辈分,今儿不但先前连个影都没见着,这会儿越发没规矩起来,正要教训他,老马一句话掷过来:

    “玉伶人不见了。”

    戚少爷当下傻住了,愣了半天,忽然一把抓住老马问:“不见了?”

    老马喘着气说:“玉伶人昨儿不见的,班子里早问过了,小的今儿也找了一天……”

    戚少爷立马撒腿往外跑,想着不对,又回过身朝老马喊:“备马!备马!快!”

    老马赶紧牵马——戚少爷的马在外征战,累得趴了,家中的马怕惊了老爷没敢牵,戚少爷只得跨上累了得马。

    戚少爷马鞭不断扬着,戚少爷觉得异常的慢,又不敢催,怕那马就此倒下了。

    好不容易到了戏班暂住的楼,戚少爷立马从马上跳下来,直接闯了进去——明明老马说过玉胭早已不在这了,戚少爷却想不出有什么其他的地方他可以去找。

    戚少爷第一次觉得这样的无能与无奈…… 嬷嬷眼看戚少爷闯进玉胭的房——早已没人的房,急切的眼光往里扫,口里声声唤着他的名字:“玉胭!玉胭!玉胭……”

    就这么两个字,戚少爷不断呼喊着,喉咙里是丝丝的血气……嬷嬷叹了口气,任他在房里乱找。

    “戚少爷,这是玉胭那孩子让小的给您的。”嬷嬷递过一样东西。

    水白的服——是玉胭的服,是戚少爷初见她那日的服,是他告诉她他喜欢的服!她还记得,即使那日她是气极了的!

    戚少爷接过那白绸子,仿佛玉胭会穿着那服再唱给他听。

    戚少爷陡然难过起来——他明白,玉胭,怕是不会回来了……老马跟着戚少爷,明白戚少爷心中仍是放不下玉胭。

    玉胭水白的服一直挂在戚少爷的房中。戚少爷确实是外行,但他偏生懂那一出《牡丹亭》!

    时过午时,老马给戚少爷送茶。戚少爷穿着那服一人舞着。

    戚少爷一人咿咿呀呀地唱,一人念着唱词,一人怀念陶醉着。

    满房间的红——为了明日的婚事。单只戚少爷这一点白不断在房中游移着,怀念着……戚少爷一个侧脸,老马看见了戚少爷失落的眼眸……第二日锣鼓喧天,张灯结彩。戚少爷的脸被晒在四月的阳光之下,氤氲起年少的思绪。戚少爷的眸抬起来——装满了红的。少年的红袍淹没在大片大片俗气的红中,少年想起她脸上魅惑的胭脂,想起她樱桃色的唇。

    少年突然胸口堵塞。

    把玉胭当是和《牡丹亭》中的一般,做了个梦罢了!

    只是,戚少爷迟迟没有碰过沈家小姐。

    沈家小姐入门时不过十七,和戚少爷初见玉胭时一般大,是风华正茂的精致少女。沈小姐爱笑,笑起来像入门那日的阳光。戚少爷觉得对不住她,虽然每日同房却每次见她总是不忍与她相视。

    每日戚少爷悄悄在地上铺被褥,沈小姐总是不出声地帮着。戚少爷有不好意思的,却总被沈小姐温婉的笑化解。

    沈小姐像是戚少爷心中的那段往事,总是不愿意被提起。只是从过门那日起,戚少爷悄悄收起了玉胭的那件服。

    一日,戚少爷醉酒归来,摇摇晃晃地往自己房里走,忽然看见昏黄的灯光中一个人穿着那件水白的衣,挥着水袖,莲步轻移,秀口轻吐,幽幽唱着《牡丹亭》!

    戚少爷慌了神,却见那昏黄的身影花钿闪烁,裙衫摇曳,戚少爷突然闻见一阵的香……如墨香,如茶香,如玉香!

    “玉胭……”戚少爷的心里喊她的名字,嘴中却发不出任何音节!

    他怔怔地走过去,伸出手。灯光中的人仍是一人唱着,唱到“你教我堂看书去知……”戚少爷瞥见那人一侧脸,一颗泪珠滑过脸颊,滑花了装容……忽然四目相对,戚少爷望着那对闪着泪花的眼。那人嚅嚅嘴,接着唱那一叹“他看好一种书消闷也!”

    是她么?是她回来了吗?是她回来告诉他没有他的日子里他是那般的无趣吗?

    “玉胭……”戚少爷叫出了她的名字。

    那人一怔,又一颗泪落下……“雨香支片,才到梦儿边。无奈高堂,唤醒纱窗睡不便。”

    “泼新鲜冷汗粘煎,闪的俺心悠步敦,意软鬟偏。不争多费心神情,坐起谁欠?”

    那人又叹。

    一时间没了别人,只剩这台上的一对,那戏外的一双!

    这一曲,是当初他们没唱罢的,那就请今日,请今日让他们唱完罢!哪怕那杜丽娘只是南柯一梦!

    “晚妆销粉印,春润费香篝。”最后一句。

    戚少爷忽然一把拉过那人,吮去她脸上的泪水,深吸着她身上的味道。他咬着她的唇,细碎且颤抖,激动而不愿分开。戚少爷捧着她的脸,像个孩子一般:“玉胭……玉胭……”

    她低低地回应着戚少爷的吻。

    戚少爷从她的身上滑落,抱着她,戚少爷的眼中涌出大颗的眼泪,他哽咽着叫她的名字:“玉胭……”

    第二日,戚少爷醒时头猛烈地疼——旁边,为何是未曾着衣的戚少奶奶?

    又是酒醉,戚少爷仍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来年春天,戚家迎来了一个小少爷。

    戚少爷在朝中也任了职。似乎生活在朝一个方向发展。

    戚少爷和戚少奶奶在外人说来是和睦的一对。毕竟,大家的少爷总是三妻四妾的,而戚少爷早已放出了话不再娶妾。戚少奶奶于是成了众多少奶奶羡慕的对象戚少奶奶只是笑。

    戚少爷虽然不知那日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对戚少奶奶却是好了起来,当然,还有后来戚少奶奶生的小少爷。

    戚少爷每日上朝议事,下朝陪子,成了城中有名的“贤夫”。

    生活,似乎风平浪静。

    这一年快入冬时,老马得到一个消息——玉伶人,成了易少爷的人。

    戚少爷当下呆住,就像当年听到老马说她走了一般。

    戚少爷忽然低下头来:“哼哼……”轻轻地嗤笑,“是吗?她还是跟了易少爷吗?”

    “少爷……”老马叫戚少爷,似乎有什么话要说。

    戚少爷没作声。

    老马于是说:“易少爷从苏州回来了,手下有人看见玉伶人在……在易家……听说……过得不好……”

    戚少爷仰天笑了起来:“哈!当年她不见时易家那少爷便去了苏州,说去赏景!

    谁信他的狗屁!大冬天去苏州赏景,我看是和她幽会!”

    老马脸上的皱纹掩饰不住他的惊诧。

    “呵呵!”戚少爷仍一人独自笑着。

    “还有……少爷……”老马掏出一张帖子,“易家过几天宴客,这是……请柬……”

    一片静默。

    戚少爷携了戚少奶奶去赴易家的筵。

    酒过三寻,戚少奶奶渐渐支撑不住,戚少爷让她先回去。

    “戚少奶奶真是幸福啊……你看你那么疼她!”易少爷闹着。

    “你不疼你家那位?”戚少爷问。

    “我家那位?”易少爷纳着闷,“哦哦!你说玉珍?她啊!小姑娘一个!”

    原来他的正妻叫“玉珍”,连名字都有一样的字……戚少爷不自觉地生起了气。

    酉时易家挂起了花灯。

    “今儿是元宵吗?”戚少爷问易少爷。

    “呵呵”易少爷低低地笑:“玉珍喜欢。”

    为什么,这般疼她……戚少爷望着远处花灯的隐蔽处,忽见一个身影一闪。戚少爷心中一颤。

    “玉胭?”戚少爷惊叫出声。

    “啊?玉胭?”易少爷问。

    “没……没……想是眼花……”戚少爷掩着窘。

    “你不去和她说说话吗?”易少爷问,“想来你们很久没见了。”

    戚少爷不语。

    “我当时以为她和你在一起,她却说根本不是。我说,还好你当初没跟她在一起,玉胭她性子闷,话也不多说,只会唱戏!”

    戚少爷麻木。

    “不去吗?”易少爷又问。

    “不了……我和她……不熟……”戚少爷回答说。

    “是吗?”意味深长。

    易少爷要去陪别的客,于是留戚少爷一人。戚少爷闲逛着,却鬼使神差走到了刚才看见玉胭的地方。花灯悬在亭廊上,发出点点光晕。

    “玉胭……”戚少爷喃喃道。

    “以卿!”有人唤他。

    戚少爷只当是幻听,拔腿欲走。

    “以卿……”声音低落了下去。

    戚少爷转过脸——望见水白的服。

    “玉……胭……”似是尴尬。

    戚少爷低下头。玉胭的两只手不安地交错。

    远处是宾客们的笑声与酒后的醉语。

    “当初……是易少爷要我跟他走的……”玉胭说。

    “哦。”

    “以卿……”又是唤他。

    “玉伶人,请自重。我们好像没那么熟。”

    玉胭一惊:“对……对不起……以卿……”

    又没了下文。还想找点话却是搜肠刮肚。

    “我成家了。有儿子了。”戚少爷说。

    “是吗……”

    “玉伶人保重。”又是欲走。

    “以卿!”心中着急,一伸手抓住了他的手。

    仿佛定格。

    “对……对不起,对不起……”忙着道歉的口,未松开手。

    她看到他的肩头抖动,轻轻地饮泣声。

    “以卿……”她还是固执地叫他。

    “你到底要我怎么样!”戚少爷回过头,满脸泪痕,对着她吼。

    一时空白。

    “以卿……”她手足无措,“以卿……”

    “玉胭……”他突然叫出她的名,一把拉过她。

    玉胭呆住。

    “以卿……”

    哽咽。

    “对不起……”

    “以卿……”

    “跟我走。”

    霸道。

    “我……不想走……”

    “为什么!我不可以再让你走!”

    “你有少奶奶!你有儿子!”

    “那又怎样!”粗暴地打断,“你跟我走!不管到哪儿!”

    戚少爷生生被玉胭推开。

    震惊。

    玉胭不语,冷冷的眼神飘向一边。

    “玉胭……别这样……跟我走……我要和你在一起,我要你唱给我听……”

    “玉胭……”他去搂她的肩,势欲吻她。

    毅然地别过脸。

    “玉胭……”他的眼里又闪起泪花,“你知道吗?我怕你走……真的,怕……”

    戚少爷低下头,玉胭拉着戚少爷的双手,眼中只剩呆滞:“以卿,你……走吧。”

    猛然抬起头。

    “我说了,跟我走!”

    她仍不言,忽然有泪滑过去。

    “玉胭,你别任性。跟我回去,让我对你好,好不好?”

    “不。”

    “求你,让我陪着你……求你……”

    “以卿,你不明白……”

    “我不明白什么?玉胭,你相信我,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什么都给你, 你跟我回去,我搭朱漆墙紫檀柱的琉璃台给你;我给你请苏城最好的绣师,给你做最好的戏服!”

    “走吧……”玉胭突然瘫坐在地上,满眼的泪,“走吧……”

    “玉胭……跟我走,跟我走,跟我走……”最后只剩这句呢喃。

    “你走吧……走吧……求你……”

    戚少爷突然一下将玉胭扑倒:“至少……给我最后一个留念……”

    玉胭用力去推他,但戚少爷借着七分酒意已不是玉胭可以推倒的。

    “以卿!以卿!”

    衣服却是一件件地被扯开。

    “以卿!你闹够了没有!”

    一个巴掌。

    戚少爷的脸顿时红肿。

    酒醒。

    只剩哭泣声。

    戚少爷站起来,理了理衣服,转身离去。

    两年后,戚少爷又有了第二个小少爷。

    玉胭肺痨而终。

    那年立春,戚少爷拿出那件水白的服,慢慢地走到阳光下。身后是两个孩子的吵闹和哭泣声,时光仿佛被拉长。戚少爷一抖那衣,衣服上洋洋洒洒落下细碎的玉白色的灰尘。

    青春翻过了墙头

    文/黄明星。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枕边的MP3已经空了电,耳朵让耳机堵得有些生疼,手机还紧紧抓在手里。

    翻身,摸索着打开手机键盘锁。

    凌晨两点,时间像个出嫁离家的姑娘,久久不愿离去,一步三回头。

    手指倏地划过屏幕,苍白的光刺得眼睛生疼,发出去的信息依旧没有回应,就像被抛进河底的石头。打开名片夹,一个个带着笑意的名字迅速划过黑夜,发现没有可以打扰的人后只好把手机丢到一边,辗转反侧着,任由心里的空虚像黑夜一样在这小小的空间里肆无忌惮地膨胀。

    老罗在床下轻轻地踢着床板说你也没睡?

    醒了,你呢?

    孤枕难眠。

    我们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终于在快天亮时闭上了眼。

    第二天傍晚抱着“生前何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伟大思想的老罗喷着香烟对我说要不然我们出去通宵吧?

    我没有拒绝,是因为所谓的兄弟之情还是因为自身的空虚需要干些什么来填补,以便让它坍塌出更大的陷阱?我不知道。

    因为年轻,我们总是想做些什么特别的事,好的坏的,好等到以后安分了疲惫了还能想起那段激情四射的时光。

    也许是因为年轻,才会走得义无反顾。

    我和老罗计划着一下晚自修就从西墙翻出去,等第二天再从门口混进来。

    学校的围墙奇高,必须几个人合作,于是我们不约而同地想到了强子。

    强子是我们舍友,也是跟我和老罗一起升上高二的高一同学,强子是个文艺青年,至少他这样认为。他的偶像是诗人海子,因为海子他还取了一个特文艺的笔名:河子。

    河海是一家嘛。每次他跟我们说起这笔名时都要骄傲地抬着头把鼻孔对着我们解释一番。强子姓黄,为此他为自己做了一首气势磅礴的诗——《黄河》。

    “啊!黄河,你又黄又大,啊!黄河,你又大又黄。”

    强子是个勤奋的人,他的勤奋表现在他的写诗上,一般在课堂上他都是处于写诗或者准备写诗的状态中。而老罗则大部分课堂时间是在睡觉,至于我,一部分时间是在玩手机看课外书,剩下的一部分时间则是在看老罗睡觉。

    结果高二时,我们不负众望地被编到同一个班。

    我和老罗在墙角下讨论着翻墙姿势,然后看见强子摇摇摆摆地向我们走来,后面还跟着牙签。

    牙签的本名叫雅倩,是我们高一的学习委员。高一开始的介绍会上,老罗看着一个冬瓜状的物体在讲台上低声低气地说大家好我叫牙签后硬是趴在桌子上笑了一节课。后来我们才知道她叫雅倩,雅倩的雅,雅倩的倩。

    高一时老罗是个让老师头疼的学生,爱迟到,爱在课堂上睡觉。而雅倩是班干部,所谓不是冤家不聚头。那时候雅倩就坐在老罗后面,和《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里的沈佳宜对付柯景腾那样,只要老罗一捣蛋就操起东西戳他的后背,所不同的是沈佳宜用的是圆珠笔,而牙签除了用圆珠笔,有时候还用圆规,久而久之,老罗每一件浅色衣服后面都出现一片黑红相间的圆点,黑的是墨水,红的是血。

    老罗还有个英文名字,是我和一大群认识老罗的人结合他的实际情况起的,跟香港歌手陈奕迅一样,叫Eason,广东话音译——烟神。之所以称他为烟神,是因为烟鬼这种浅薄低级的名词已经无法衬托出老罗在吸烟界的修行。他随时可以从耳朵后,从口袋里甚至从钱包中掏出香烟来,也可以在几米开外便能精确无误地闻出你吐出的香烟是红河还是红双喜。甚至跟我们打篮球时口里都扑哧扑哧地叼着一根烟,结果五个主力没一个敢上前防守。

    雅倩总是一次次地走在我们前面苦口婆心地说不要喝酒不要打架更不要抽烟。

    老罗在后面一边感动得涕泪齐下一边回过头四处问我们借火。

    高一暑假放完后,我们发现雅倩成功地摧毁了众多女同胞的心理防线,她从冬瓜变成了冬瓜条。再后来,她从冬瓜条瘦成了名副其实的牙签。

    我和老罗、强子在采用了手托肩扛,踩背甚至踩头等多种方法后终于登上了墙头,我骑在墙头上,心里隐隐不安,就像有爆炸趋向的气球在心里一点一点膨胀。

    后来我看《艋舺》时在想,蚊子坐在即将翻越过去的学校围墙时是不是也像我一样不安。

    我们得意地回过头去才发现雅倩在摇着头,带着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从容地从墙角的一个给施工工人进出的尚未上锁的小门走出去。老罗脸上青一阵紫一阵,好久才憋出一个字:靠!

    当我们进退两难时,强子将他的幽默和聪明才智发挥得淋漓尽致,他说要不我们跳回去然后再从小门走出去?

    当晚我们在外面打牌上网,像脱笼的小鸟尽情地享受着难得的自由。

    强子说岁月是把杀猪刀,萎了葡萄,黑了……后面的话强子没有说完,就被红着脸的牙签用一只烤鸡翅塞回肚子里。我们一边缅怀过去缅怀童年一边憧憬着未来,就是不提现在。任由愧疚和烟酒一起烂在肚子。

    万事开头难,我终于明白了这话的含义,每次想要翻墙出去时内心总是有两个小人在打架,可每次都是名为愧疚的小人光荣牺牲在巨大的孤独下。

    我老罗和强子在别人挑灯夜读的时候翻到外面去。我们打游戏,上网,溜冰, 用一切娱乐来填满心里的空虚。但是,原来空虚,并不是所谓的忙碌就能填满。

    后来我们在塑料跑道跑完两千米倒在草坪上休息时,强子提出要制约外出。

    我没有说话,老罗也没有,他只是扑哧扑哧地抽着烟。

    开始时是四个人,然后是三个,后来是两个,再后来是一个。

    老罗总是在我们睁开眼时从外面拖着疲倦的身子回来。我和强子都没有说什么,其实老罗心里的陷阱比谁都要大,所以他才会用一根又一根的香烟来填补,所以他才会在无数个安静的夜里四处找人聊天,然后倒在第二天的课堂上呼呼大睡。

    这种日子维持了好久,直到他和雅倩走到一起。

    当他和雅倩牵着手出现在我们面前时,老罗已经几个星期没有碰过香烟。他龇着有些发黄的牙哈哈地说这不是爱情的力量嘛。

    之后的日子老罗跟雅倩走在一起,我则跟强子在一起走,二组,二人,各种各样的二。

    我和强子开始一点一点地努力学习,而老罗也很少抽烟或者课堂上睡觉。我享受着这种波澜不惊的生活,直到强子告诉我老罗出事了。

    从强子哆哆嗦嗦断断续续的叙述中,我大概地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一个自修后的晚上,老罗和雅倩跑去操场约会,当他们在树下接吻时被巡逻的领导发现,老罗为了掩护雅倩逃走而被捉住,结果第二天雅倩在教导处对找她来对质的领导说他不是我男朋友,我昨晚一直在宿舍,不信你问我同桌。

    处分在事发后一个星期便发了下来,由于老罗不老实交代,一个人把责任揽上身,且不良影响较大,被处以劝退处分。

    听到处分广播后最激动的是强子。他把牙签找出来,当着全班人的面朝她吼:

    “为什么不敢承认,亏他那么喜欢你,他为你做了多少你知道吗?你为什么背叛他?

    你对他伤害有多大你知道吗?”

    他声音过于激动,以至于吼出来的话变成了呜咽。

    雅倩一直都是冷静理智的,这次也不例外。她说一个人是退学,两个人一样退学,我妈妈她……强子没等她说完,便拉着我头也不回地消失在她的世界里。

    其实我能明白为什么强子会那么激动,一直以来,他都是喜欢雅倩的,尽管他竭力隐藏,但是他对她说话的语气,他看她的眼神,都早已经出卖他。强子是个懦弱的人,在面对比自己优秀的人时总是无法把心里的话说出来,所以他写诗,一首一首地写,把他的欢,他的喜,他的悲,他的伤全部揉进字字句句里。当一直喜欢的甚至崇拜的人突然成了背叛者。心里竖立起来的雕塑也就在瞬间坍塌。

    当晚强子喝得酩酊大醉,当最后一个空酒瓶滚落在地上,强子趴在我肩膀哭得脱了型,直到睡着。

    老罗走时,只有我和双眼浮肿的强子去送他,当老罗拖着行李走上车时才意识到,离别,来得如此之快。

    汽车带着老罗渐行渐远,逐渐在瞳孔里淡成一个黑点,就像一个句号。

    那么,都结束了吗?

    老罗走后,我们升上高三,强子突然变得安静起来,他不再在课堂上写诗,而我的成绩也一点点提高,我们没有再去翻墙,也没有再逃课。跟雅倩见面的次数也越来越少,好几次我和强子在路上看到雅倩迎面走来时,强子总是有意无意地把头偏到一边。

    心惊胆战地走完三百个兵荒马乱的日日夜夜后,高考如期而至。

    高考前的几天,高三全体停了课,强子早早离开了宿舍,去向不明,当我一圈一圈地围着跑道跑步时,我看到了雅倩,她穿着一条黑色的轻纱裙,露出白皙的颈部和消瘦的锁骨,头发散落下来,被轻佻的晚风撩起——就像一只飞舞的黑天鹅。

    她塞着耳机,悬坐在升旗台边缘,侧着脸望向不远处的围墙——那个我们曾数次放纵青春的地方,会不会在下一秒就有人从墙的那一边翻回来?

    我从球场边的临时小卖部买来两罐冰冻可乐。

    “拿,给。”我把其中一罐递到她面前。她回过头,眼里闪着若隐若现的尴尬,但很快便释然。

    我坐在她身旁,扯开拉环,按捺已久的激情瞬间喷薄而出,就像我们狂乱的青春。

    她把可乐举到我面前,笑着说干杯,为我们的高考,也为我们即将告别的狂 乱的青春。

    听着雅倩那文艺的祝福,我突然想起了强子,那个文艺小青年,雅倩,不知什么时候起,你已经被我们潜移默化了。

    当冰凉悉数进入我体内后,我点燃了一支烟,一闪一闪的,忽明忽暗地在宁静的夜里盛开着颓唐的红花。那些憋屈了三年的压抑,那些日复一日的狂乱与不安,一起被我呼出,浪荡在空气里,随着晚风消失得无影无踪。

    星爷,也给我点一支吧。她说。

    我没有拒绝,当刺辣的气体肆无忌惮地占领她的口腔时,终于忍不住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你说这甜不甜酸不酸,倒是辛辣得要死的东西他怎么就那么爱抽呢?她没有说名字,但我却知道她说的是谁。

    当香烟第二次占领她口腔时,她突然把头靠在我肩膀,倾泻下来的黑色瀑布遮住她精致的脸。从她眼里夺眶而出的眼泪濡湿了她的脸,濡湿了我的肩膀,也濡湿了那些我们曾肩并肩呼啸而过的几百个日日夜夜。

    毕业后,强子背着他的作家梦去了北方,而雅倩则凭着她优异的成绩和一个交际网广阔的妈妈去了一所不错的大学。

    开学前老罗找我出来聚了一次,他黑了也壮了。当晚我们就着酒劲聊学校聊上网,聊大学聊社会,最后话题不约而同地回到了雅倩身上。当我告诉他雅倩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时,他只是一个劲儿地点头,嘴里不断嗫嚅着那就好那就好。随即引颈把一瓶满满的酒喝得底朝天。

    后来我醉得趴在桌子上,迷迷糊糊中只听见老罗一遍遍地喊,老板,牙签呢?

    我的牙签呢?怎么还没来?

    2010年,台湾电影《艋舺》像一阵飓风横扫整个亚洲,我坐在黑暗的角落里看着别人在上映着他们的喜怒哀乐,恍惚中,我觉得在荧幕里哭哭笑笑着的人是我们。老罗是志龙,一个外表无比坚强内心却柔弱的人,受到打击会一个人躲在角落偷偷难过,强子是黄万伯,一个感情的弱者,即使喜欢,也因为缺乏勇气而把它深埋在心底最深处,雅倩是和尚,一个最冷静最理智的人,但也是因为她的冷静理智而让她成了别人眼里感情的背叛者,至于我,我想我是蚊子,那个坐在墙头上会惶惶不安的,那个一直站在外围叙说着别人故事的人。

    当片尾曲想起,字幕缓缓升起,我多么希望看到这么几个字——未完待续。

    一如我们脚下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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