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亮作品集-一条鱼的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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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周海亮,出版有长篇小说《浅婚》、中短篇小说集《天地生》等20余部,在国内外各类期刊上发表作品约800余万字。小说散见于《小说选刊》、《中篇小说月报》、《中篇小说选刊》、《青年文学》、《大家》、《山花》等,有作品被翻译成英文、日文等,多篇作品荣登中国年度小说排行榜,国内多家报刊开有个人专栏。

    现居山东威海,职业作家。

    本书简介

    本书共收录小说家周海亮几年来精选之作78篇。其中绝大部分被《小小说选刊》、《微型小说选刊》等各类刊物转载,并被选为中考或者高考试题。全书共分四辑,其中既有表现亲情的如《亲爱的,特雷西》,又有表现人间大爱的如《毛毛熊》;既有表现战争的如《沉默的子弹》,又有表现乡土的如《老爹打工去了》;既有表现荒诞的如《百战百胜》,又有表现生存境况的如《一条鱼的狂奔》。内容丰富,篇篇精彩,字字珠玑。

    第一辑 穿过正午的马车

    穿过正午的马车

    马车上铺满厚厚的稻草,碎屑和灰尘在阳光里盘旋飞舞。马车颠簸在夏日正午的山间小路,呱嗒呱嗒,呱嗒呱嗒。眯着眼,一指缝隙里,我看到老人颤起的鞭梢和一匹马健硕的屁股。突然老人喊一声“吁”,跳下车,寻一根棍子,将马遗落的粪便拢起,又从车厢里寻一个破旧的蛇皮口袋。棍子又细又软,老人几乎用手将几粒粪团抓进口袋。老人将口袋扔到我身边,抱歉地说,嫌吗?我说没事。老人就笑了,所有的牙齿都在牙床上摇摆或者飘扬。老人说这世上只有人粪臭不可闻。老人说所有的牲口粪都有一股发酵后的香味。老人说,酱香味。老人重新坐稳,喊,驾!鞭竿声东击西,鞭梢抖开成花。

    尽管阳光暴烈,但躺在稻草上非常舒服。两腿搭上车轩,两臂枕在脑后,甚至可以轻哼一首曲子。我庆幸遇上老人的马车,否则,这样的正午,这样的土路,我想我可能会晕倒路边。

    做什么来?老人问。

    采风。

    采风?老人扭头看我。

    就是随便转转。顺便看一位老同学。

    哦。到哪里去?

    镇上。

    去镇上看一位老同学?

    是这个意思。

    哦,这样。前面不远,快到了。老人咳一口浓痰,点一根草烟,驾!驾驾!

    宽大的轮胎击起一路黄尘。

    一会儿,老人再扭头看我。

    在城里做什么?

    写字。

    写字?

    作家。

    写书?

    是。

    报纸呢?

    偶尔。

    老人急忙喊住马,惶惶地跳下车。他小跑到我面前,握住我的手。老人仿佛跪倒在神灵面前的圣徒,表情刹那间变得卑微并且虔诚。老人光着膀子,汗珠从他的毛孔里蜂拥而出,将宽大粗糙的紫黑色皮肤打湿。他的身体散发出浓重的牲口气味,又酸又甜,又腥又臭,阴,湿,黏稠,灰黑色,当当响着。

    你得帮我。老人说,你一定得帮我。

    我愣怔,愕然。怎么帮你?

    因为你写报纸。老人说。

    写报纸怎么帮你?

    回去再说,边吃饭边说。老人松开我的手,身体伏低。他低着身子蹿上车轩,鞭梢急不可耐地击上马的屁股。后来我一直坚信,那个正午,那匹老马跑出了风的速度。

    我坐在老人的炕头上吃饭,四菜一汤,大盘子大碗。老人开始讲他的故事,表情平静。他说他的儿子被镇长的小舅子捅死了,不是用刀子,用的是四齿粪叉。他说他的儿子身上有四十八个冒血的窟窿,他的儿子,挨了十二叉。他说他的儿子躺在炕上嚎了整整两天两夜,临死前他吓跑屋里所有的老鼠。他指指炕尾说,就躺在这里。我扭头,那里似乎真的躺着一位年轻的后生,后生被扎成可怜的蜂窝煤,身上的每一个孔洞,都鼓起红色绚丽的转瞬即破的气泡。

    怎么这样?我问。

    赶集时,镇长的小舅子白拿老乡东西,他看不顺眼,说了几句。打起来。镇长的小舅子顺手操起身边的粪叉……

    怎么处理的?

    黑白颠倒了。

    怎么处理的?

    说是防卫过当,判了几年。我想他明年就能出来。最晚后年。可是杀人得偿命,你说是不是?我死了儿子,他得偿命……

    可是我怎么帮你?

    你写报纸,你帮我写写。算我求你……即使不偿命,也不能颠倒黑白,是不是?是怎么回事,就是怎么回事。我儿子,他不是贼。真正的贼,是镇长的小舅子……

    我低头喝酒。

    你肯不肯?老人再一次低了身子。

    我继续喝酒。

    你到底肯不肯?老人的身子越来越低。

    我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点头。好像我还说了一句“没问题”。我忘记我到底说没说。老人的老伴将筷子伸向盘子里的一只鸡块,老人狠狠地剜她一眼,那筷子立刻不动声色地改变了方向——盘子里的鸡块,屈指可数。

    老人送给我一蛇皮口袋苹果。青苹果,圆圆溜溜,青瓷光,小得像鸡蛋。老人用他的马车送我到很远,踢踏踢踏,呱嗒呱嗒,踢踏踢踏,呱嗒呱嗒。老人站在土路远方跟我挥手,老人喊,回去别忘了写。他的皮肤在阳光下散开,那是一堆抖动的叠起的皱纹。我使劲点头,肩上口袋重若千钧。

    那袋苹果伴我半程,终被我无奈地扔掉。我揉着磨出血泡的肩膀,看它们滚落一地……

    每一天我都在想老人托我的事情,但是我无法办到。我不是记者,不是警察,不是法官。我只是作家。作家只是职业,既不是身份,更不是职务。我可以虚构出美好或者残忍,但我绝对做不到真实。我像一只流浪混迹在城市里的猫,我想,城市里,绝没有人在意一只猫的苦楚。

    更何况,大多时,我的苦楚,其实那般虚伪。

    在夜间,在清晨,在黄昏,在正午,我分明能够听到马蹄落上土路的声音,踢踏踢踏,呱嗒呱嗒,踢踏踢踏,呱嗒呱嗒……还有马粪的酱香,还有闪动着光泽的老人的紫黑色的皮肤……无数辆马车无数次穿越无数个正午,无数个老人向我投来无数个乞求的眼神……

    那天回来时,镇长为我安排了轿车。他拍着我的肩膀,万般不舍地说,下次什么时候再见面,老同学?

    一条狗两条狗三条狗

    清明天,傻子从东方赶来。他披着汗衫、秋衣、毛衣、西装、中山装、军大衣、被子、麻袋和草绳,风尘赴赴。他像一辆坦克车,他的脚板让土路烟尘四起。

    傻子住在近郊。那里有一个村子,两条土路,三棵树,四个垃圾箱。很少有身穿制服的人从那里经过。

    傻子住在树下,又从垃圾箱里扒出变质的鸡大腿和只剩皮的包子。傻子对他的生活非常满意,他常常仰躺在春天的阳光里,咧开嘴,冲太阳笑。傻子不觉刺眼。傻子认为太阳就是一朵盛开的葵花。傻子嗅着太阳的香气,内心盈满感恩。

    傻子遇到两条狗。

    开始是一条。极小的狗,如同耗子。狗通体黑色,只在前额有一撮白毛。狗摇摇晃晃地跟在傻子身后,吐着暗红的舌头,贪婪并且惊惧地盯住傻子手里的鸡腿。傻子蹲下,对狗说,叫爹。狗说,汪。傻子说,叫爹,给你。狗说,汪汪。傻子说,不叫,不给。狗说,汪汪汪。傻子快乐地笑了,慷慨地将一只臭哄哄的鸡腿赏给狗。傻子说,我的好儿子。

    第二条狗在一个月以后闯进傻子的生活。通体银白的一条狗,只有前额有一撮黑毛。狗瘦骨嶙峋,只剩一口气。只剩一口气的狗惶惶不安地挣扎在傻子身后,盯着傻子手里的馅饼。傻子蹲下,摸摸狗的脑袋。傻子说,我有一个儿子了。狗说,汪。傻子说,我喂不饱你了。狗说,汪汪。傻子说,留下你,我也会挨饿。狗说,汪汪汪。傻子笑了。傻子将手里的馅饼撕成三块,一块给白狗,一块给黑狗,一块给自己。傻子再摸摸狗的小脑袋,傻子说,你可真傻。

    狗们越长越大,竟有了傻子的模样。同样一身脏,同样卑微的表情,同样惊恐的眼睛,同样大眼睛,小鼻子,同样喜欢蜷缩起身子。只是,太阳很好时,狗们也会打开身子,盯住太阳,久久不动。太阳是傻子和狗的葵花,常常,傻子对一黑一白两条狗说,只有坏人才会觉得太阳刺眼。

    夜里傻子搂着黑白二狗,梦里喊出“汪汪”的声音。傻子说我梦见自己变成狗啦。黑狗白狗一起说,汪汪。傻子说我还梦见你们两个变成人啦。黑狗白狗一起说,汪汪汪汪汪。

    散步时,傻子披着汗衫、秋衣、毛衣、西装、中山装、军大衣、棉被、麻袋和草绳,身后跟着黑白二狗。人和狗浩浩荡荡穿过村子,常常吓哭了闲耍的孩子。于是有村人冲傻子抡起拳头,滚开!傻子后退两步,缩脖,冲对方龇起牙齿,汪汪。两条狗听了,一起喊,汪汪汪。村人受到惊吓,连滚带爬,傻子和两条狗一起笑。汪汪汪。

    初秋时傻子被一辆卡车撞伤了腿。傻子躺倒在垃圾箱旁,五天五夜。后来那辆车回来一次,却不是为傻子,而是为黑白二狗。那时两条狗正舔着傻子的伤口,那时傻子从嘴巴里哼出痛苦并且满足的声音。傻子听一人说,太瘦了。傻子听另一人说,终究是块肉。傻子听第一人说,还太脏。傻子听另一人说,天底下没有干净的肉。然后傻子看到两个一点点逼近的操了棍子的黑影。两条狗一起狂吠,傻子便也跟着狂吠起来。傻子的叫声与真正的狗真假难辨,那夜里傻子将喉咙撕出了血。

    两条狗最终平安无事。两人消失的时候,傻子听到他们说,的确太脏了。

    傻子和他的狗,从暮春住到隆冬。可是狗们终没熬过冬天。临过年时候,突然,两条狗不见了。傻子疯了似地在村子里寻找,一根木棒抡得呼呼有声。然后,夜里时,傻子再一次见到他的狗。却不过是狗皮,两张,随随便便地挂在垃圾箱上。狗皮上伤痕累累,傻子在每张狗皮上至少找到十处刀伤。傻子抚摸着狗皮,想起春天的太阳。春天里太阳干净剔透,春天里两条狗也干净剔透。现在狗躺在他的身边,一黑,一白,干瘪并且空空荡荡。狗皮上长着眼睛。空洞的眼睛。眼睛盯着天空,白天时,竟也闪闪发亮。

    傻子没有哭。傻子只叹了一口气。傻子将两张狗皮披到身上,身前一张,身后一张。傻子幻为黑白二狗。

    傻子坚守城郊,坚守一个村子、两张狗皮、三棵树、四个垃圾箱、几块枯骨。傻子坚守了半年,终被他粗暴的同类赶走。

    那傻子说,你是一条狗。

    傻子说,我不是一条狗。

    那傻子说,快滚开。

    傻子就滚开。滚开前傻子说了一句话。傻子说我不是一条狗,我是三条狗。一条狗两条狗三条狗。我是第一条,或者最后一条。

    傻子目光灼灼。他像一位哲人。

    然后,傻子身披两条狗皮,离开,头上顶着太阳,脚板击起尘烟。

    亲爱的,特雷西

    母亲为儿子找出一件睡衣,一双拖鞋,两本书。想了想,又找出一个魔方。魔方是儿子最喜欢的玩具,即使闭上眼睛,他也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将彻底打乱的魔方复原。

    儿子二十二岁。儿子非常聪明。二十二岁的非常聪明的儿子顶上前线,母亲知道,那里需要的不是睡衣和拖鞋,而是钢盔和子弹。可是母亲还是希望这些东西对儿子有用——战斗与战斗的缝隙里,儿子可以穿上睡衣和拖鞋,然后倚着战壕,读两页书,或者,拧几下魔方。

    母亲将这些东西装进一个纸箱。母亲在纸箱上写下:亲爱的,特雷西。旁边的女儿静静地看着母亲,说,您好像还忘记了哥哥的抱枕。

    哦,抱枕。母亲说,他会需要吗?

    当然。女儿说,您给他寄去睡衣、拖鞋、魔方、他喜欢的书籍,您还可以让他睡得更舒适一些。

    母亲就笑了。她将纸箱重新打开,然后,去儿子的卧室取来抱枕。儿子的卧室整洁并且繁杂,墙壁上,贴满猫王、梦露和李小龙的照片。每天早晨母亲都会来到儿子的卧室,有时她知道儿子不在,而有时,她会忘记儿子已经开赴前线。她低唤着儿子的名字,她说,该起床了,特雷西。

    抱枕太大,这让她不得不换了一个更大的纸箱。她想当纸箱寄达前线的时候,儿子也许在吃饭,也许在睡觉,也许在站岗,也许,他已经冲出战壕,身边的子弹,如同乱飞乱撞的蝗虫。她重新在那个纸箱上写下:亲爱的,特雷西。这时她看到一位穿着军装的兵走进院子,兵站下,挺得笔直,轻轻摁响门铃。

    女儿跑过去。母亲的心,开始狂跳起来。

    她听到兵说,我很遗憾……

    她听到女儿说,你们一定搞错了!

    她听到兵说,我们也希望如此……

    她听到女儿发出撕心裂肺的声音。哥!

    她听到兵说,对不起……

    母亲已经抱起那个纸箱。如果没人摁响门铃,此时的母亲,应该已经走出小院,走上大街。母亲的身体开始抖动,纸箱跌落地上,人跌落椅子。她用手捂住脸,整个人都在颤栗。然后,很久以后,母亲站起来,重新抱起那个纸箱。

    她挤过她的女儿。女儿坐在沙发上,手里捏着一张早已被泪水打湿的讣文。母亲扫了一眼,她看到那个令她日夜牵挂却是肝肠寸断的名字:

    特雷西。

    她挤过大兵的身体。她冲他凄然一笑。她说,谢谢你。

    请相信,我同您一样悲伤。大兵挺挺身体。

    母亲再笑笑,走出小院,走上大街。天气很晴朗,阳光很明媚,街上很热闹,城市很繁华。母亲抱着纸箱,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终于她将纸箱重新放上桌子,她对面前的大兵说,我想给我前线的儿子,寄一个包裹。

    兵看看纸箱上的名字。兵扭过头去,跟另一个兵悄悄耳语。兵转过头来,对母亲说,您确定吗?

    母亲说是的。我想给他寄去一件睡衣,一双拖鞋,一个魔方,两本书,还有一个抱枕……

    可是太太,我知道这很残忍,但我仍然想很遗憾地告诉您,您的儿子他……

    别跟我说这些。母亲低了身子,求你,别跟我说这些。我只想给他寄一个包裹:一件睡衣,一双拖鞋,一个魔方,两本书,还有一个抱枕……

    兵盯着母亲,母亲一头白发,一袭黑衣。兵咬了咬嘴唇,兵说好。好的,您可以再检查一遍您儿子的名字。他是叫特雷西吗?

    特雷西。亲爱的,特雷西。

    兵收下纸箱,在一份表格上恭敬并且郑重地写下:亲爱的,特雷西。兵抬起头,立正,然后,为素不相识的母亲,缓缓地行一个标准的军礼。

    门牙

    满仓请我喝酒,在他堆满垃圾的房间。那天我们喝得高兴,两个人干掉两瓶白干,三包威海产辣花萝卜。喝到接近尾声,满仓和我开起玩笑。他说我长得像条狗,并且还是那种纯种的德国牧羊犬。这当然激起我的愤怒。于是我抓起一只酒瓶,照他的脸就一家伙。

    我记得酒瓶在他脸上炸开,像利刃在秋风中铮铮作响。他怔一怔,怪叫一声,扑上来,一拳捅中我的眼睛。我们扭打到一起,在垃圾堆里滚来滚去。最后满仓占了上风,他把我压到身下,拳头像蒜锤捣蒜般击打我的面门。不疼,满仓像在给我挠痒,或者按摩。

    第二天满仓找到我,在我堆满垃圾的房间。他告诉我他的门牙被我打掉一颗,让我看着办。我说掉就掉了吧,又不是脑袋掉了。满仓说那可不行,你得给我镶上。我说满仓你开什么玩笑,我的脸现在肿得像个馒头,我找过你吗?满仓说那可不一样。你的脸肿得像馒头,过几天就好了。我的门牙没有了,可是一辈子的事。我说那可不一定,说不准过几天你牙床上还能重新长出一颗门牙。满仓说兄弟,你就帮老哥这一次吧。啊?算我求你,帮我把门牙镶上。我说给你镶个金的还是银的?他说什么样的都行。我说烤瓷的行不行?他说当然好。我说要不镶个铜的或者铁的?满仓说你看着办,铜的铁的都行。我说铁的?你也不怕嘴里长出黑锈?给我滚!

    满仓没有滚。他坐在我的面前,可怜兮兮。我说你怎么还不滚?他说我门牙掉了,是你打掉的,你得给我镶上。我说你说什么都没有用,这事我管不着。他说我吃饭会不方便的。我说你正好少吃点。他说我说话会漏风的。我说这样正好带着点港腔,多洋气。他说我女朋友会甩了我的。我说我正好趁虚而入。满仓嘭一声就给我跪下了。他说兄弟,你就帮哥镶一颗吧,铁的也行。他的表现让我很不满,我说你他娘的真烦,不就一颗门牙吗,还至于下跪?行,你把那颗门牙拿过来我看看,我就带你去镶一颗。镶个铜的,让你满嘴金光。满仓说可是那颗门牙找不到了。也许被我咽下去了吧?我说那你上厕所时看着点儿,等腚里长出一颗门牙来,你再过来找我。满仓跪着不肯起来,他说你别难为我了,你就帮老哥镶一颗吧!我说,拿门牙来,立马带你去镶,否则,免谈。给我滚!

    我知道他不可能找到那颗门牙。在他乱糟糟堆满垃圾的房间,别说打掉一颗门牙,就算打掉一颗脑袋,也找不到了。满仓在城市拣垃圾,我也在城市拣垃圾,我们亲如手足。但我想,感情是一回事,给他镶牙,是另外一回事。掉颗牙也至于他这样?我想起一个刚刚学到的词:矫情。

    其实从道理上讲,我是应该给他镶颗门牙的。倒不是因为那颗门牙是我给他打掉的,而是因为我比他过得舒服。虽然也常常吃不饱饭,但是我没有女朋友,没有一条叫满仓的狗,花销自然少了很多。满仓就不一样。女朋友和狗花掉他大部分的收入。满仓的女朋友也是拣垃圾的,是满仓在垃圾箱边把她骗来的。人有些弱智,除了陪满仓睡觉,别的什么也不会干。满仓的狗是他从垃圾箱里拣的,那时狗还很小,满仓想把它当成宠物。那天满仓认真地问我给狗起个什么名字呢?我说也叫满仓吧!我看它跟你长得很像。满仓就细细端详脏兮兮的狗,说,是挺像呢。于是,那条狗就叫了满仓。所以后来我想那天满仓说的长得像德国牧羊犬,或许并不是在骂我。可是我的酒瓶抡出去了,就收不回来。那酒瓶砸飞满仓的门牙,也收不回来。唯一能够补救的,就是给他镶一颗门牙。

    可是他不可能找到那颗门牙。所以我想,满仓的后半生,将注定会缺少一颗门牙。

    第二天一早,满仓把我从被窝里揪出。我猜满仓是来揍我吧?也好,他打掉我一颗门牙,就两清了。于是我龇起嘴,露了牙床,冲满仓说,快打。满仓说什么快打?他伸开握成拳头的右手,我看到,他的手心,放一颗晶亮的门牙。

    我说找到了?他说废话。我说你的牙太难看啦。他说你别管难不难看,快带我去镶牙吧。我说行,君子一言,驷马难追,镶牙!我找到一只锤子,照着那颗门牙猛砸下去。砸得有些偏,牙蹦起很高,空中翻着跟头,唱起快乐的歌。

    那天是城郊大集。一把沾着血污的钳子放在一张只有三条腿的桌子上,让满仓的身子不停地抖。我说你害怕个屁,还镶不镶了?满仓连连点头,他说镶镶镶镶镶。然后那个像屠夫一样的镶牙匠把满仓的嘴巴撬开,在烟尘滚滚的土路上,几乎将脑袋完全探进满仓的口腔。

    为表示感谢,满仓在集上买了两瓶白干,一只快过保质期的烧鸡。我们坐在他堆满垃圾的房间里喝酒吃鸡,心情无比愉悦。满仓的旁边坐着他弱智的女朋友,女朋友的旁边坐着那条叫做满仓的狗。我喝下半碗酒,从嘴里吐出臭烘烘的鸡骨头。我把骨头扔给那条狗。我说满仓,开饭罗!

    狗盯着骨头,两眼含着泪花,呜呜咽咽地叫。突然我发现这条狗今天不对劲,从我进门那一刻,它就在哼唧。现在两瓶白干喝掉一瓶,它还在哼唧。并且狗的脑袋好像不太对称,一边大,一边小。

    我蹲下身子,扒开狗嘴。我发现,那条叫做满仓的狗,嘴里缺掉一颗门牙。

    沉默的子弹

    不过一束光,他就知道,生命不再属于自己。

    光暗淡,微弱,灰白,转瞬即逝。他正掬一捧水,水送至嘴边,光悄悄划过他的眼睛。他愣住,呆住,僵住,冻住,不敢蹲下,不敢趴下,不敢逃走,甚至,不敢呼吸。他知道那是瞄准镜反射的光芒。狙击步枪的瞄准镜,冷酷并且精确。

    他能够想象瞄准镜后面的眼睛。眼睛扣上瞄准镜,他的眉心即刻与十字中心完美地重叠。现在,草丛间隐藏的狙击手随时可以将手指轻轻一勾,让他在瞬间死去。

    甚至来不及挣扎,来不及惨叫。甚至来不及颤抖或者抽搐。他似乎看见子弹从草丛里蹿出,冲开稀薄的空气,螺旋状飞行,将他的眉心刺出一个圆圆的小孔。小孔散出淡淡的青烟,一缕金黄的阳光从小孔里灵巧地穿过,然后,照上枪手仍然冷峻的脸。

    恐惧排山倒海,将他吞噬。他弯着腰,不敢动。

    其实他有两个选择:其一,他一个鱼跃,扑向并且抓起旁边的步枪。填满子弹的步枪被扔在两米以外,两米距离,半秒钟足矣;其二,他一个侧翻,滚向并且逃向与步枪相反的方向。那里有一个茂盛的灌木丛,那些灌木或许可以救他。可是他没有动。他权衡很久,终于放弃。他知道不可能成功——他知道草丛里的狙击手绝不会给他任何机会——这样的距离,瞎子也不会射偏。

    他在丛林里度过半个多月。半个多月时间里,他连睡觉都睁着眼睛。每一秒钟他都高度警觉和戒备,头盔压得很低,手指扣紧扳机。他趴在河边的灌木丛里观察很久,直到确信这里就像自家院子一样安全。然后他走出来,缷掉步枪,缷掉干粮,缷掉水壶,缷掉头盔。他需要喝点水,吃点干粮。他需要让他的呼吸变得轻松。他需要让他的心脏正常跳动。他需要将紧崩的神经,放松片刻。

    于是他成为靶子,成为羊,成为猪,成为死去的士兵。百发百中的步枪近在咫尺,此时却更显多余和滑稽。是的他仍然是兵,只不过他是死去的兵。暂时还活着的死去的兵。这想法令他绝望和悲伤。

    他不知道他们对峙了多久。一分钟?一小时?还是一个下午?他弓着身体,捧着两手,如同在向看不见的敌人讨求一片饼干或者一颗子弹。当死亡被无限抻长,当死亡带来的恐惧被无限抻长,就等于经历过很多次死亡。似乎真是这样,一分钟、一小时或者一个下午,年轻的兵在意念里被他的敌人射杀过多次。每一次他都闭了眼睛,每一次他都没有倒下。然枪手的枪,迟迟没有响起。

    突然他很想坐一会儿。终是一死,为什么不能舒服一些呢?为什么不能早一些呢?甚至,为什么不能试试运气呢?他慢慢放下双手,草丛不见动静;他慢慢往旁边挪一步,草丛仍然不见动静;他一点一点蹲下,草丛还是不见动静。坐上石头的那一刻他流出眼泪——滚烫的石头带给他前所未有的舒适感和幸福感。

    枪手迟迟不肯将他射杀,这说明,或许,枪手根本不想将他射杀或者他根本不值得枪手射杀。然他仍然不敢拾起步枪。他深知步枪对他意味着什么,对潜伏的枪手意味着什么。他试探着抓起干粮袋,又试探着从干粮袋里拿出饼干。枪没有响。他从小河里掬起一捧水,又试探着将那口水喝下。枪没有响。他笑了。他知道现在,只要不去碰枪,他完全可以从容地离开。他向草丛举起两手,向一颗沉默的子弹举起两手。他高举两手退向岸边,又冲草丛做一个滑稽可笑的鬼脸。他再一次看到那束光——只有当瞄准镜轻轻晃动,那束光才会出现——他知道枪手被他逗笑。

    他转身,枪没有响。他将粮袋背到身上,枪没有响。他戴上头盔,枪没有响。他一步步接近灌木丛,枪没有响。他将一只脚踏进灌木丛,枪没有响。突然他认为该给潜伏的狙击手留下一点东西——饼干、罐头、巧克力、烈性酒、钞票……什么都行。枪手放过他,等于救下他。

    他毫无戒备地将手伸进怀里。枪响了。

    江南好

    江南好。江南有桑。

    桑有纤弱的身子,纤长的颈,纤秀的臂,纤美的足。桑住在小镇,小镇依河而建,小河匍匐逶迤。黄昏时桑提着白裙,踏过长长的石阶。黄昏的河水是粉色的,河面上似乎洒了少女的胭脂。桑慵倦的倒影在河水里轻轻飘摇,桑顾影怀思。

    也躲进闺房写字。连毛笔都是纤细的。桑写,江南好,风景旧曾谙……两只鸟歇落树上,悠然地梳理羽毛。桑扔掉笔,趴到窗口,就不动了。桑常常独自发呆,然后,红了唇,红了脸,红了眼圈,红了窗外风景。

    桑在一个清晨离开小镇,离开温润的江南水乡。一列小船推开薄雾,飘向河的下游。那天桑披着盖头,穿着大红的衣裙。唢呐呜哇呜哇扯开嗓子,两岸挤满着看热闹的人群。人群兴奋并且失落——那么婉约多情的桑,竟然嫁到了北方。

    桑跳下船,掀掉盖头。桑上火车,泪眼婆娑。桑坐上汽车,表情渐渐平静。桑走下汽车,盖头重新披上。唢呐再一次呜哇呜哇地响起,这是北方的唢呐。花轿颤起来了,桑的心一点一点地下沉。

    从此桑没有再回江南。却不断有银钱、粮食、药材和绸缎从北方运来。那本是江南的绸缎。江南的绸缎绕一个圈子,终又重回江南。

    桑离开江南一个月,有男人来到小镇。他跳下船,提了衫角,拾级而上。他有俊朗的面孔和隼般的眼神,他有修长的身材和儒雅的微笑。他坐在小院,与桑的父母小声说话。片刻后他抱抱拳,微笑着告辞。他跳上船,船轻轻地晃。他盯着胭脂般的河水,目光被河水击碎。他叹一口气,到船头默默坐下。他静止成一尊木雕,夕阳落上长衫,每一根纤维却又闪烁出迷人的红。

    桑住着北方的宅院,神情落寞。当然也笑,笑纹一闪而过,像夜的惊鸟。有时喝下一点点酒,红酒或者花雕,眼神就有了迷离缤纷的色彩。然后,桑将自己关进房间,开始写字。她写,江南好。纸揉成团,又取另一张纸。再写,江南好。再揉成团,再取另一张纸。突然她推开窗户,看午栖的鸟。她开始长久地发呆,红了唇,红了脸,红了眼圈,红了宅内风景。

    老爷说,想家的话,回去看看吧。桑说,不用了。老爷说,总写这三个字,料你是想家了。桑浅笑不语。笔蘸着浓墨,手腕轻转。三个字跌落纸上,桑只看一眼,便揉成团。旁边堆起纸山,老爷摇摇头,满脸无奈。

    男人在某个深夜潜入大宅。仍然身材修长,仍然一袭长衫。他提一把匣子枪,从墙头轻轻跃下。他悄悄绕过一棵槐树,就发现自己中了埋伏。他甩手两枪,两个黑衣人应声倒下。他闪转腾挪,似一只凶猛矫健的豹子。后来他打光了子弹,再后来他中了一枪。子弹从下巴钻进去,从后颈穿出来。子弹拖着血丝,镶进宅院的土墙。男人轻呼一声,缓缓倒下。月似银盘,男人俊朗的面孔在月光中微笑。

    桑倚窗而立。从第一声枪响,桑就倚窗而立。她只看到了墙角的毛竹,她只听到了密集的枪声。枪声戛然而止,她就知道,一切都结束了。她趿了鞋,推开门,走进宅院的深处。她看一眼男人,闭了眼;再看一眼男人,再闭了眼。她的手轻轻滑过男人的后颈,男人的微笑在她的眸子里凝固成永恒。她站起来,往回走。她走得很慢,脚步声充满悲伤。

    第二天桑死去了。她的身上没有任何伤痕,她的饮食和以往完全一样。一切都是那般蹊跷,诡秘万分。老爷请来大夫,两天后大夫得出结论。他说她想死,于是就死了。一个人悲伤到极致,一个人想死到极致,就会死去。这没什么奇怪,所有人都是这样。

    桑留了遗书。一张宣纸,三个字:江南好。

    人们就说,桑是太想家了。

    只有死去的男人,明晓桑的意思。

    因为他的名子,叫做江南。

    只要七日暖

    几年前,我在市供暖公司上班,每天负责收取供暖费。我们这座北方小城,到冬天,家里如果不通暖气,似乎连空气,都能结成坚冰。

    那年冬天来得特别早,仿佛秋天刚过一半,就到了隆冬。那个下午,在窗口前等待交费的人,排成长龙。我注意到一位男人,总是在轮到他的时候,就站到一边,独自呆一会儿,似乎后悔了,再从队尾排起,等再一次轮到他,却又站到了一边,呆一会儿,再一次回到队尾。好像,他想跟我说什么,却总也开不了口。

    临下班的时候,整个交费大厅,终于只剩下他。我问您要交费么?男人说,是交费,是交费。声音很大。很突然。语速夸张地快。似乎一下午的勇气和力气,全都集聚在一起了。

    我问他家庭住址,他急忙冲我摆手。不忙不忙,他说,先麻烦问一下,能不能只交八天的钱?

    我愣住了。心想,只交八天的钱,开什么玩笑?

    他急忙解释,我知道这违反规定,我知道,供暖费应该一次交足四个月。可是,我只想交八天的钱。你们能不能,破个例,只为我们家,供八天的暖气?

    男人五十多岁的样子,已经满脸皱纹,包括嘴角。那些话便像是从皱纹里挤出来的。每个字,似乎都饱经了风霜。苍老且浑浊。

    可是为什么呢?我迷惑不解。

    是这样的。男人说,我和我爱人,下岗在家,还要供儿子念大学,没多余钱交供暖费的。——其实不交也行,习惯了,也不觉得太冷。可是今年想交八天,从腊月二十九,交到正月初七……

    可是,一冬都熬过了,那几天又为什么要供暖呢?因为过年吗?我问。

    不是不是。男人说,我和我爱人,过年不过年的,都一样。那几天通暖气,因为我儿子要回来。他在上海念大学……念大三,两年没回家了……我也不知道他在忙些啥,打工忙,还是读书忙。不过今年过年,他要回来……写信说了呢,要回来……住七天……要带着女朋友……他女朋友是上海的,我见过照片,很漂亮的闺女。男人慢吞吞地说着,眉毛却扬起来。

    您儿子过年要回来住七天,所以您想开通八天的暖气,是这意思吧?我问。

    是的是的。男人搓着手,有些不好意思。他回家住七天,我打算交八天的暖气费。——家里太冷,得提前一天升温,否则他刚回来,受不了的。我算过,按一平方每天一毛钱计算——是这个价钱吧今年——每平方每天一毛钱,我家五十八平方,一天是五块八毛钱,八天,就是四十六块四毛块……错不了。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小撂钱,推给我。我数过的,男人说,您再数数。

    我盯着男人的脸。男人讨好地冲着我笑。又怯怯的。那表情极其卑微,为了他的儿子,为了八天的供暖费。

    当时我极想收下这四十六块四毛块。非常想。可是我不能。因为不仅我,连供暖公司,也从来没有遇过这样的事。

    于是我为难地告诉他,我得向上面请示一下。因为没有这个先例。这件事,我做不了主。

    那谢谢您。男人说,您一定得帮我这个忙。我和我爱人倒没什么,主要是,我不想让儿子知道,这几年冬天,家里一直没通暖气……

    我起身,走向办公室。我没有再看男人的脸。不敢看。

    最终,公司既没有收下男人的钱,也没给男人供八天的暖气。原因很多,简单的,复杂的,技术上的,人手上的,制度上的,等等。总之,因为这许多原因,那个冬天,包括过年,我想,男人的家,应该冷得像个冰窨。

    后来我想,其实这样也挺好。当他的儿子领着漂亮的女朋友从上海回来,当他发现整整一个冬天,他的父亲母亲都生活在冰窨似的家,也许,那以后,他会给自己的父母,比现在,多出几倍的温暖吧?

    巢

    城分成东城和西城,中间马路相连。东城高楼林立、商业发达,西城则基本保持了老城区的原貌。那条小街安静地躺在东城一角,小街上有一个理发店,一个杂货店,一个花店,一个蛋糕店,一个药店,一个饭店,一个干洗店,一棵树。

    小街上行人稀少,尽头是一个村子。那也许是城市里最后一个村子,因为濒临灭绝,所以有了价值。有人说村子五十年之内不会被拆除,连同这条做为附属的小街。小街和村子是城市里的另类,它们安静详和,鸡犬相闻。

    傻子就住在小街上。确切说,傻子就住在小街的树上。树是柳树,有很粗的主干,在距地面一人多高的位置,分出三个强壮的枝杈。晚上傻子侧卧在三个枝杈间睡觉,呼噜震天。

    最开始傻子并不住在这里。十几年前他住在东城,那时的东城和一个大村落没有什么区别。晚上他睡在柴草垛里,他认为柴草垛暖和得就像一个美好的火炉。某天有推土机悄悄地铲起那个柴草垛,那天傻子惊惶地逃走。后来傻子住进一个破旧的祠堂,可是没几天推土机就跟了过来。傻子一点一点地后退,推土机一步一步地追随,到最后,傻子想进城讨饭,需要步行二十多里路。最后傻子不得不搬到了东城。东城人少,街道宽敞,傻子很是满意。可是推土机很快逼近,它推倒一座座房子,又在原地盖起一座座一模一样的房子,傻子听人说那叫翻新。——就像宋朝人翻新秦长城,就像明朝人翻新宋长城,等等。这道理傻子不懂,这道理傻子也不想弄懂。可是傻子没有住处,每一天他都惊慌失措。

    傻子终于发现那棵柳树,柳树给傻子一种亲切感和安全感。他在柳树下铺起破烂的棉絮,扯起挡雨的塑料纸,甚至垒起两块石头当成吃饭的桌子。傻子把这里变成一座城堡,他是城堡的君主或者居民。可是两天以后,他的城堡就被人无情地摧毁。摧毁城堡的是两个穿着制服的人,傻子站在不远处战战兢兢地看,待他们离开,傻子才敢放声大哭。当天晚上傻子就爬上了树,傻子睡在树上,他认为树上比树下安全,他感觉树上是世界上最舒适最美妙的地方。那时已是秋天,傻子认为城市里的四季一个模样。

    偶尔会有人来惊扰傻子。在夜里,他们喝高了酒,站在柳树下呕吐或者方便。傻子从树上跳下来,朝他们嗷嗷怪叫。傻子说不准弄脏我的院子!那些人就乐开了。院子?他们醉熏熏地笑,这城市哪里还有院子?

    制服们早知道夜里傻子睡在树上。他们驱赶过几次,可是傻子很快就会不屈不挠地返回。于是制服们不再理他——反正是在夜里,反正是在树上,反正城市美丽的夜景并不计较一棵树和一棵树上的一个傻子。

    可是有人计较。她是一位女孩。几天前她盘下了柳树对面的杂货店。晚上她站在柜台里,抬头,就能看见昏黄路灯下的柳树和昏黄柳树上的傻子。傻子光着膀子穿着裤头蜷着身子打着呼噜,他的睡姿无比放肆。

    女孩对她的男朋友说,夜里柳树上睡着人。男孩说,是个傻子。女孩说,你让他离开。男孩说,他又没惹咱。女孩说,可是他让我不舒服。男孩问,他怎么你了吗?女孩说,没怎么我我也不舒服……明天,你找个猎枪,把他像鸟一样给打下来。

    男孩深爱着女孩。自己的爱情和傻子的巢穴,他当然会选择前者。不过男孩既不会找个猎枪把傻子像鸟一样打下来,也不会像制服们那样瞪起眼睛恐吓傻子。男孩大学毕业,他认为自己有着很高的素质和智商。男孩想了一夜,第二天果然有了办法。

    下午他找来一些剩油漆和一把秃了毛的扁刷,趁傻子不在时,在树干上涂鸦一番。他躲进女孩的小店,耐心地等待着傻子。黄昏时傻子迈着正步唱着歌儿归来,他在距柳树几米远的地方愣住。傻子盯着柳树看了很久,突然嚎啕。他跑上前,搂抱着树干,忧伤地亲吻着古老干裂的树皮。然后他跟柳树告别,转身离开,一路泪水挥洒。

    ……树干上画着一个白色的圆圈。圆圈里写着一个白色的汉字:拆。

    太阳裙

    乳白色的太阳裙,阳光下亮得刺眼。是父亲为她买的,父亲是村里小学的语文老师。她兴奋地穿上,跑到院子,将自己旋转。太阳裙像葵花般绽放,笑声飘洒小院。那是村里惟一一件太阳裙,或许也是镇上惟一一件太阳裙。她没有穿出去。她在等待六一,或者校庆,或者国庆。在一个重要的日子里,她的太阳裙会让人们惊羡。一个漂亮的小姑娘。一朵漂亮的太阳裙。

    每天放学,她都要套上太阳裙,在小院里舞蹈。父亲和母亲是她的观众,他们为她鼓掌和叫好。然后,她把太阳裙脱下,摘下每一粒细小的尘埃,小心冀冀地叠好和放好。她常常做梦,梦中的太阳裙飘啊飘啊,飘到天上,幻成簇簇白云。她醒了,笑了,停不下来了。她盼六一。最好明天就是。最好现在就是。

    她穿着打了补丁的褂子和裤子,往返在村中的土路。可是不久她就会换上美丽的太阳裙。她的太阳裙,会让破败的山村一片光鲜。

    她在土路上行走,她看到墙上突然多出很多标语。字写得很大,黑体,红色,像愤怒的拳头,像淋漓的鲜血。她只认识两个字,打倒……。打倒什么呢?为什么要打倒?凭什么要打倒?她不知道。那两个字写得杀气腾腾,让她惊恐万分。她气喘吁吁地跑回家,她看到母亲黑色的脸。

    母亲的手里,拿着她的太阳裙。

    母亲说,你爸终于出事了。

    她问,我爸出什么事了?

    母亲说,这裙子不能穿了。

    她问,为什么不能穿了?

    母亲说,你爸终于出事了。这裙子不能穿了。

    她问,我爸出事了和裙子有什么关系?

    突然母亲表情狰狞。她不知道那一刻,面前的女人,到底还是不是她的母亲。母亲从旁边抓起一把剪刀,疯狂地剪着她的太阳裙。母亲一边剪一边笑,一边笑一边哭,一边哭一边剪。母亲的剪刀就像魔鬼的利齿,将她的太阳裙撕咬得遍体鳞伤。后来母亲的哭和笑混成一体,变成疯狂且绝望的嘶嚎,而她的嘶嚎,远甚过母亲。她冲上前去,试图从母亲手里夺过太阳裙。她感到指尖飞快地凉了一下。低了头,一小截手指在地上无限悲凉地跳跃。

    那以后,她常常做梦。她梦见她的太阳裙飘落地面,成了一簇簇松散的芦花,随风飘逝。她恨过父亲也恨过母亲。她恨父亲为什么会被打倒,她恨母亲为什么要剪烂她的太阳裙。她穿着打了补丁的长裤在村路上行走,那里烟尘滚滚,那是红色的海洋。有一块补丁是乳白色的。她知道,那是残缺的太阳裙。

    有关太阳裙的噩梦和她不停纠缠。后来,即使去了城市,即使满街都是长裙短裙太阳裙一步裙鱼尾裙,她也没有任何一条属于自己的裙子。她总是想起含冤而去的父亲和突然疯掉的母亲。夏天里她穿着一本正经的长裤穿行在城市的柏油路,穿行在自己的青春岁月和太阳的影子里。她的粉刺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细密的鱼尾纹。她的头发不再有光泽,她需要在美发店里还原它们的颜色。她站在落地窗前看大街上的风景,她突然哭了。那天她终于下决心为自己买一条太阳裙。这个想法在她的脑子里藏了近四十年,现在,她终于不能忍受。她对丈夫说,我想买一条太阳裙。我老了。我要穿一次白色的太阳裙。丈夫盯着她看。丈夫弄不懂她为什么要买一条小女孩才穿的太阳裙。丈夫认为臃肿的她穿上白色的太阳裙,将变得非常可笑。无疑,她的想法近似疯狂。

    她跑遍整个城市,终于寻到一条乳白色的太阳裙。她把太阳裙夹在腋下,贼一般逃回了家。她紧闭门窗。她旋转着身子。她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她像一朵葵花般绽开。一位美丽的女人。一朵漂亮的太阳裙。

    晚上她穿着太阳裙走出家门。她拐进一条胡同,低着头,走得很快。她只想在胡同里走一走,没有任何目的。她抬起头,发出一声惊恐瘆人的尖叫。她战战兢兢地跑回家,缩在沙发上瑟瑟发抖。丈夫说你怎么了。她说,打倒……

    打倒?丈夫愣住,什么打倒?他上了街,拐进那条昏暗的胡同。他看到墙壁上落着几个红色油漆涂成的大字。他把脸凑过去看,笑了。那是某些孩子的游戏,打倒张三,打倒李四,打倒赵小明,打倒孙小华,等等。似乎这些字在这面墙上存留已久,手抹上去,油漆纷纷脱落。

    他推开门。他看到一张惊恐万分的脸。她穿着厚厚的睡衣,手里提着那件太阳裙。他说,是有打倒,不过……。他看到她的脸扭曲起来,身体颤粟不安。他说,不过,只是游戏……。他看到她突然从身边操起一把剪刀,疯狂地剪着无辜的太阳裙。他看到太阳裙转眼间变得伤痕累累,千疮百孔。他冲过去,他说你疯了吗?他试图从她手里夺过太阳裙。他感到指尖飞快地凉了一下,一小截手指,翻一个跟头,从太阳裙,蹦落地上……

    我好像见过你

    现在我坐在火车站候车室的长条椅上等火车。火车进站还有半个小时,半小时对我来说,实在难捱。于是我开始打量坐在对面的旅客。我想这应该是一种打发时间的很有趣的办法。我看到一位老人仔细地削着苹果皮,他的水果刀比我家用的菜刀还大;我看到一个孩子津津有味地吮吸着手指,也许他把手指当成一粒美味的棒棒糖;我看到一个小伙子在睁着眼睛睡觉,他的头下枕一个帆布包,嘴角流出一线很长的涎水;我看到一位姑娘捧着一本很厚的韩文书,正聚精会神地看。这姑娘长发披肩,五官标致,皮肤白皙,十分漂亮。漂亮当然要多看一会儿,这样我就把眼睛定格在她的脸上。可是这一定格,我竟发现她非常面熟。我想我应该在哪里见过她,并且肯定不止一次。可是在哪里见过她呢?一时却又想不起来。于是我走过去,对她说,你好。她抬起头,盯着我,脸上是很无辜的表情。我说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她愣一下,说,是吗?我说肯定是。你是不是在我家门口的超市当收银员?就是那个“真得利”超市。她说不是,我从来没有做过收银员。我说那你就是在统一路上的那家肯德基快餐店当服务员。她皱皱眉,说,我从来不吃肯德基。我说不是说你吃肯德基,是说你在肯德基当服务员。她再皱皱眉,说,我也没当过什么服务员。这时她似乎有些不耐烦了,我看到她低下头,哗哗地翻着手里的韩文书,可是我哪能就此罢休?我说那就是我们在哪个舞会上见过面吧?是市工会组织的那次舞会?她一边翻着手里的书一边说,你记错了。我不知道什么市工会组织的舞会。我说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我们可能是校友。她说是吗?我说应该是。我是五职毕业的。她说有这个大学吗?我不好意思地笑笑。我说,是职高。她说我没读过职高。我说那就奇怪了,我明明见过你嘛。她啪地合上书,却笑了。她说你还有事吗?我说我不骗你,我真的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她说那你回忆一下,是不是你去哪个理发店理发时见过我。我说经你这么一提醒,好像还真是这样。她说好像?我说肯定。她说是不是叫红玫瑰理发店?我说应该是吧。她说应该是?我说肯定是。她说那就对了,我们可能是在红玫瑰理发店见过面,我是理发师,给你理过几次头发。她这么一说我就乐了。我说看看,我就知道我没记错,我就知道咱俩以前肯定见过面。她于是向旁边挪了挪身子,示意我坐下来,表情十分甜美。我坐下后,她问我,去哪里?我说,去西安。她说太巧了,我也去西安。路上我们可以相互照应一下的。不过现在你得先在这里等我一会儿,我去买个大碗面,一会儿火车就该进站了。我看她扭着小屁股拐向旁边的商铺摊子,心情十分愉快。我想这一路上有这样一位美丽的姑娘陪我聊天,肯定不会枯燥。正暗自美着,却看见她已经回到我的面前,身边还跟了两个警察。警察问她,是他吗?她咬牙切齿地说,就是他。于是警察瞪我一眼说,跟我们走一趟。我说我没办法跟你们走一趟,火车就要来了。警察说火车来了你也得跟我们走一趟,这位姑娘说你神态可疑,并且对她有骚扰行为。我说不可能。至多我是打扰了她,怎么就成了骚扰呢?打扰与骚扰,完全是两个概念。警察大吼一声,站起来!我马上从椅子上蹦起,身体站得笔直。警察说,跟我们走!我只好像一条狗一样跟他们往火车站派出所走。我一边走一边说,我真的好像在哪里见过她嘛。警察立刻开心地笑了,他说你这套小把戏,拿到清朝去或许还好使。我说可是我没有撒谎啊!我真的好像在哪里见过她。我肯定在哪里见过她。

    是这样,我肯定见过她。你见过她吗?你也肯定见过她。

    我一定得谢谢你

    老王的老婆夜里犯了急性阑尾炎,痛得满床打滚,汗水几乎飘起一张木床。老王搓着手嗷嗷怪叫,汗出得比他老婆还多。已是凌晨三点,街上连路灯都灭了。没办法,老王只好敲开老孙家的门。

    老孙和老王住对门,很好的一个人。从外面看,两家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同是紫红色的防盗门,门上同贴着没有撕下的喜庆春联。可是进了室内,这差距就出来了。如果说老孙家是个富丽堂皇的星级宾馆,那么老王家充其量只是个临时的工棚。没办法,虽然同是一个厂的,老孙是现任厂长,而老王,早已下岗多年。

    老孙穿着大花裤衩,听老王含糊不清地向他求救。好半天才听明白,原来老王想借他的手机给急救中心打电话。老孙说人都这样了,还打什么电话?快上我的车!于是两人把老王老婆弄进老孙的轿车,送进了医院。

    几天后,老王老婆就精神抖擞了。可是医院的大夫讲,如果晚送来一会儿,说不定就没得救了。这让老王两口子很是后怕,觉得是老孙救了他们,所以一定谢谢救命恩人。还得好好谢。

    老王攥了三百块钱去超市。转了一下午,买回两瓶蜂蜜、两瓶白酒和两条香烟。回了家老王把东西放在桌子上,低着头抽闷烟。老王老婆说咋啦?老王说,这点东西,怎么拿得出手?老王老婆说怎么拿不出手?老王说,人家老孙什么酒没喝过,什么烟没抽过,还能瞧得上咱这点东西?这不是埋汰人家嘛!老王老婆说他还能挑理?多少是个心意嘛!老王说你放屁,人家可救了你一命呢。

    晚上老王两口子照例在被窝里折腾,老王说这是穷人最省钱的娱乐,他的话得到老婆的赞同。完毕,老王喘着气说,能给老孙捞两条王八就好了。老王老婆说,能捞到吗?老王说捞个屁。老家那条河,水都快干了,哪还有王八?这时老王老婆的眼睛突然亮了,他说要不回老家的山上找点好山菜给老孙送去吧?那东西,稀罕。老王说行吗?老王老婆说怎么不行?多少钱也买不来的。老孙大鱼大肉吃腻了,还不把山菜当好东西?

    第二天老王两口子就回了乡下。老王带着他的鳖叉,幻想着能在那条快干涸的河里碰上一只友好的王八,可是找了一天,别说王八,连条小鱼都没找见。那天老王老婆一直在河边的小土山上找山菜。山菜也不多,她只摘了些叫“山母楂”的山菜嫩芽。这玩艺儿能凉拌了吃,也能包成包子,大酒店里常见,也算高档山菜了。前几年这山上还很多,可是今天她找了一天,只摘到两小把,还被荆棘把脸划出一道道的血痕。老王老婆说明天还来吗?老王说别来了,来了也摘不到了。

    回了家,老王老婆把山菜洗干净,找来面盆,开始和面。老王说干嘛?老王老婆说包成包子给老孙送去吧,那两口子,不知道会不会包呢!老王说那也好。包子出锅了,共七个,一个个圆圆鼓鼓,折子均匀,晶莹剔透,里面除了山菜,还包着老王家几乎所有能够找出来的好东西。老王儿子伸手去抓,被老王拍回了手。这是给你孙伯的,老王说,下次再包给你吃。

    老王和老王老婆在老孙家坐了一个小时,说了一小时的话。都是千谢万谢的,没有任何新意。要走了,老王把竹篮里的包子拿出来,对老孙说,也没什么东西,包了几个“山母楂”包子,纯绿色无污染的,你尝尝。老孙忙摆手,这怎么好意思?你们留着吃吧。老孙说,我们再包嘛,这东西好,纯绿色无污染的,大酒店里卖的疯贵。老孙说我知道我知道……不就帮了个小忙吗?你们还是带回去吧!老王说怎么瞧不上眼吗?老王老婆紧张地在后面偷偷捅了他一把。老孙说这是说哪里话,邻里邻居一点小忙嘛……要不我留两个,剩下的你带回去。老王说你一定得全留着,你和嫂子都爱吃这口吧?老孙说那是爱吃,这好东西哪儿去弄啊!可是……老王说别可是了,不留下你就见外了……我一定得谢谢你。

    老王两口子告辞时,看到老孙家的京巴小狗正在旁边极不情愿地啃一块猪肝。老王心想,这山菜包子,算是送对了。

    回了家,老王抽了根烟,拿起从超市买回的烟酒蜂蜜往外走。老婆说还要去送?老王说不,我想卖给门口的小商店。咱可消费不起这样的东西。

    好说歹说,小商店的老板总算把东西买下。不过他把价钱压得很低,三百块钱的东西,转眼变成一百五。

    老王揣着一百五十块钱,往回走。经过小区垃圾筒的时候,忽然被什么东西晃了一下眼。他转回去,便看见那个垃圾筒里,正躺着几个圆鼓鼓白嫩嫩折子齐整的小包子。有几个摔碎了,露出翠绿的山母楂馅儿。老王数了数,正好七个。

    老王的泪,便流下来……

    终点

    他把右手插进裤兜,从汽车的前面往后挤。车厢里气味复杂,拥挤不堪,这让他感觉自己的身体上沾着无数只眼睛。他用左手艰难地抓紧着头顶上的钢管把手,身体象一条被挂起来的风干的咸鱼,轻轻地晃。

    他的手心冰凉。

    班车的终点是八十公里外的一座小城,据说那里轻工业发达,满街都是毛纺厂和刺绣厂。不过这一切与他无关。他行程的终点,只是这个拥挤不堪的车厢,或者,只是那个旁边有个加油站的小站。

    他右手的手指开始剧烈地蹦跳。不能自控。

    之所以选择那个加油站下手,是因为他知道那里只有三个年轻的女孩。他还知道那附近有成片的玉米地,有一条通向无限荒凉的土路。他想,这或许可以增加他逃离的成功率。

    斜挎着黄色帆布包的乘务员开始收钱。他问多少,对方答七块。他松开紧攥着钢管的左手,在身上所有的口袋里乱翻。其实他知道自己不可能翻出多余的一分钱,却仍是装模作样地寻找。终于他有些烦躁,他放弃了这种徒劳的表演,把身上仅剩的六块钱递给了乘务员。

    差一块,乘务员看着他,面无表情。

    就这些了。他说。

    可是差一块,对方盯着他说,六块钱只能到张村。你不是要到加油站吗?

    那就到张村,他低声说,剩下的路我自己走过去。他可怜的回答引来一片目光。明亮的,混沌的,好奇的,麻木的,同情的,幸灾乐祸的……这些目光随着他身体的左右晃动,便也跟着晃动起来。

    乘务员接过钱,咧一下嘴,继续向后挤去。他松一口气,抖抖身体,象要抖掉沾满一身的眼睛。他看看窗外,正是夏天,玉米们拔着节儿,争先恐后地接近太阳。

    他想自己过去的二十七年的生命真是太失败了。相恋五年的女友说走就走了,甩掉他就象甩掉一把恶心的鼻涕。他还想到自己的工作,想到人事科长指着他的脑门破口大骂。不过那都是半年前的事了。他给自己留了半年的时间,可是他仍然失恋,仍然失业。世上的一切仍然在跟他顽强地作对。他想就这样吧,拼一次!他插在裤兜里的右手仍然颤抖不止,好像那把折叠刀生了翅膀,即将从他的手里飞走。于是他用了力。用了力,右手再一次抽筋。他想这一次会失败吗?他对自己并没有信心。

    其实失败了也没什么。他想,只需拿这刀往自己的脖子上轻轻一抹,他就真的到终点了。他想,这世间还有什么可留恋的呢?

    窗外的玉米地慢慢地连成了片。他知道,现在距那个加油站很近了。他裤兜里的手抖动得更加厉害。他呼吸紧促,胸口发闷。他不得不大张着嘴,似一条缺氧的鳗鱼。

    而他此时的身体,却似一张绷紧的弓。

    汽车在一个小站停下,他松开抓着钢管把手的左手,活动着僵直的手指。突然有人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转头,他看到一只纤细的手,手指间捏着一张的崭新一块钱。他愣了愣,那钱便递到了他的手里。再回头,一个纤细且陌生的背影已经下车。

    汽车再一次行进起来。

    他把钱捏在手里,像做着梦。那一块钱轻飘飘的,仿佛完全没有质量,却让他用了浑身的力气抓紧。后来他感到自己正被一种莫名的力量向四个方向牵引。他有一种被分离的感觉。

    汽车再一次停下。到张村了!乘务员只朝他一个人喊。

    他盯着乘务员,扬了扬那一块钱,露着自豪的表情。然后他下了车,慢慢朝加油站的方向走去。

    他的右手仍然插在裤兜里,紧抓着那把刀。却不再抖,安静得象疲劳的战士。经过加油站的时候,一个忙得满头大汗的女孩正好抬起头来,向他笑了一下。

    他也向女孩笑一下,然后继续走。继续走,他没有停下,始终朝着终点的方向。他知道那里有一座小镇,小镇上满街都是毛纺厂和刺绣厂。

    他把刀从裤兜里掏出来,抡圆,猛抛向旁边的玉米地。空中的刀子将一抹白色的阳光反射上他的眼睛,刺得他淌了泪水。

    现在他的右手再一次插进裤兜,紧紧地攥着那一块钱。他的手指,正幸福地蹦跳。

    他想他到了那座小镇后,会随便走进一家工厂,他会问他们这儿需要人吗?他会说,只要有活干,干什么都行,多少钱都行。

    他感觉自己,正在奔向起点。

    刘大耳朵和他的弟弟

    刘大耳朵只有一只耳朵。小时候他和弟弟顽皮,一起掉进了枯井。三九天,冬暖夏凉的井底也成了冰窨。两天后他们被父母救出来,弟弟平安无事,他却失去一只耳朵。是冻掉的。母亲说那时他的耳朵像一块透明的薄冰,撞击着井壁,叮当有声。

    剩下的那只耳朵,就疯了似地长。村人说那是他把营养全部供给了这只耳朵。耳朵又厚又长,厚比烧饼,长可比肩。刘大耳朵在村里闲逛,肥墩墩的耳朵摇摇颤颤,就像西行的唐僧。

    刘大耳朵一辈子没娶上媳妇。不仅因为他长了一只丑陋的耳朵,还因为他不务正业。

    很少有人看过他下地。每天他在村子里晃,或者去村边的小河抓鱼摸虾。他躲藏在草丛中,等洗衣的婆娘们靠近了,猛地蹿出来,丢过去一块石头。石头击起的水花打湿了婆娘们的衣服,她们就扯开嗓子骂,刘大耳朵你这个贱手!刘大耳朵不恼,嘿嘿笑着从她们身边经过,一个猛子扎进河里。一会儿,从水里钻出个只长了一只耳朵的脑袋,手里掐一条半斤重的鲤鱼。

    刘大耳朵游手好闲。他这一辈子,都不会有什么出息。

    他的弟弟却完全不同。弟弟肯干,肯钻研。他买了村里第一台手扶拖拉机,他在山上栽了十亩果树,他盖了村里惟一一栋小砖楼。有时他劝哥哥说,你也包十亩果园吧。刘大耳朵说有用?他说当然有用,我还不是从栽果树开始的?刘大耳朵想了想,说,不干。再想想,又说,就我这模样,赚多少钱,都不会有女人看上我。弟弟就不高兴了,他说你又没赚过钱,怎么知道女人看不上你?刘大耳朵撇撇嘴说,就算看上了,也是看上钱。不干!

    每一天,仍然在村子里游荡。后来他逛烦了,就隔三岔五往镇上跑,晚上醉熏熏回来。一开始村人纳闷,刘大耳朵不干活,哪来喝酒的钱?可是他们马上就搞明白了。他们发现了刘大耳朵偷鸡摸狗的勾当。

    一开始,刘大耳朵并不偷什么值钱的东西。村里人放在院子里的锄镰锨镢,挂在院子里的晾晒衣服,都是他下手的目标。那时偷这些东西很容易,院门没插,他大摇大摆走进去,拿了就走。后来村人加强了防范,他的成功率就降低了很多。那时他的胃口也大了,竟然打起粮食、自行车甚至钱包的主意。他偷过几次,都被村人当场抓获。他被暴打过几次,有一次,几个村人把他扭送到镇派出所,可是走到派出所门口,却又放了他。乡里乡村的,都想再给他一次机会。

    从此刘大耳朵果然不偷了。没事时,他往弟弟家里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一看就是一天。弟弟仍然劝他,劝他养鸡劝他养牛劝他栽果树。弟弟说,只要你干,我借你本钱。可他就是不干。这样弟弟就没有了办法。总不能拿刀子逼他,哥这一辈子算完啦!他是在娘面前说下这句话的。那时刘大耳朵正捧着饭碗在院子里吃饭。刘大耳朵一直和娘住在一起。

    其实,这之前,尽管兄弟俩的性格截然不同,尽管弟弟常常数落自己的哥哥,可是两个人总还没有太大的矛盾。让他们反目成仇的原因,是刘大耳朵突然偷了弟弟的彩电。

    弟弟和婆娘下地去了,刘大耳朵一个人留在家里看电视。中午他们回来,哥哥和电视都不见了。婆娘说是不是哥把电视抱去换酒喝了?弟弟说不会吧?直等到晚上,刘大耳朵才从镇上摇摇晃晃地回来。弟弟问电视是不是被你拿走了?刘大耳朵说是被我借走了。弟弟问哪去了?刘大耳朵拍拍肚子,打一个酒嗝,说,在这里呢。然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二百块钱。他说这是剩下的钱,还够喝上半个月。

    那天弟弟动手打了刘大耳朵。他不是心痛自己的电视,他是心痛自己的哥哥。他想哥怎么能这样?兔子还不吃窝边草,他怎么能偷到自己的弟弟?

    弟弟从此不让哥哥再踏进他的家门。刘大耳朵只好再一次对村里人下手。村子几乎被他偷个了遍。派出所他也进去过几次,每次都是弟弟花钱,把他保出来。尽管弟弟不愿意,可是他没有办法。这世上,刘大耳朵只剩下弟弟和一位70多岁的老娘。

    弟弟以刘大耳朵为耻。他不愿意见到他,谈起他。有时,他甚至对自己的亲哥下了最恶毒的诅咒。

    刘大耳朵继续偷鸡摸狗,一连好几年。

    那天刘大耳朵偷了两只鸡,被发现,被追着打。追他的是三个兄弟,是村子里的霸王。刘大耳朵仓惶逃蹿,跑到了河边。追兵越来越近,刘大耳朵慌乱之下,跳下了河。是冬天,河水虽未结冰,却是冰凉刺骨。刘大耳朵在河里扑腾了几下,就沉了下去。三兄弟拿了扒勾捞,直捞到天亮,才把刘大耳朵从水里捞出。尸体早已僵硬。

    弟弟听了哥哥的死讯,很伤心。可是很快他就有了一种轻松的感觉。不仅他,除了娘,村里的所有人都有这样一种感觉。

    娘死前,把刘大耳朵的弟弟叫到面前,她说,你不要恨你哥。

    他说,我不恨。

    娘说,你知道你哥的耳朵是怎么没的吗?

    他说,冻掉的。

    娘说,不是。你们在井里饿了两天,马上就要饿死了。我去救你们的时候,你哥抱着你,一只耳朵已经没有了。你在他怀里,满嘴是血。你们都昏了过去。

    他愣住。他说难道是我啃掉了哥的耳朵?

    娘说,不知道。反正我见到你们俩的时候,你满嘴是血,你哥少了一只耳朵。

    他呆住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娘说,这事没人知道。你,你哥,村里人,都不知道。也许不是你啃掉你哥的耳朵,也许就算你不啃他的耳朵,也饿不死。

    娘的话前后矛盾,让他听不明白。可是他还是呕吐起来。他吐了很久。他一边吐一边哭。他希望这不是真的。

    收拾娘的遗物,他发现一个本子。本子是哥哥的,是他读初中时写下的日记。娘不识字,她对所有写有字的纸片,都视若神明。他翻到其中一篇,有这样一句话:

    弟弟啃掉了我的耳朵,我的生命中,不再有幸福……

    发如雪

    父亲头发一直很好。乌黑,浓密,带一点微卷。即使是那段最艰苦的日子,当他衣冠不整、夜夜失眠,当他东奔西走、穷困潦倒,当皱纹挤满额头,当脊背压得弯曲,那头发,仍然亮泽茂密,生机勃勃。现在父亲60多岁,因了头发,他认为自己是年轻人。

    那天父亲鼓足勇气,对儿子说,我想搬出去住些日子。儿子说回乡下?父亲说不是回乡下。还在城里,是搬到别处住。儿子说爸您在这里住得不开心?我做错什么了吗?父亲说我没有不开心。你也没做错什么。我在这里住得很好。我只不过想搬出去住些日子。儿子问可是为什么呢?您真要搬出去的话,邻居们会怎么看我呢?父亲不说话了。他用手轻捋着自己的头发。一头乌发光可鉴人,有着自然流畅的微卷。

    几天后儿子下班,见客厅里坐一位大妈。她和父亲隔着茶几聊天,父亲正笨拙地削一只苹果。父亲削好苹果,欠欠身子,递给她。她接过,说,谢谢。父亲说介绍一下,这是我儿子,这是你张婶。儿子说张婶好。父亲说我们跳扇子舞时认识的,老乡。你张婶,是领舞呢。儿子说张婶您吃苹果。父亲说刚才在超市里遇见,顺便来咱家坐坐。儿子说中午别走了张婶,留下吃饭。张婶说不了不了,得回。就起了身。儿子说不容易来一趟吃了饭再走吧。张婶却已走到门口,一边穿鞋,一边咬着手里的苹果。

    父亲问儿子,我跟你说过张婶吗?儿子说没有。父亲说我记得跟你说过。老乡,离咱村,五里。儿子说您从没说过。父亲说她一年前搬到城里,儿子在国外,她一个人,住四室一厅。儿子说这样啊。父亲说,是,是这样。他轻捋着自己的头发。那是年轻人才有的头发。一丝不苛,非常有型。

    父亲很久没有再提搬出去住的事,倒让儿子有些不安。那天儿子鼓足勇气说,爸如果您真想搬出去住,就搬吧。不过您得告诉我您要搬到哪里,我们总得有个联系。父亲说还是算了,邻居们会笑话。儿子说咱不管邻居了,还能为邻居活着?父亲说再等等,现在不方便……我再考虑考虑。

    儿子再一次看到了张婶。张婶眼睛红红的,仍然和父亲隔着茶几坐着,父亲仍然给她削一只苹果。儿子说张婶今天留下吃饭吧。张婶摆摆手,不了,得回。站起来往外走。父亲说苹果!张婶就站在那里等。她接过父亲递给她的苹果,咬一口,冲父亲笑。笑容让她更显苍老。

    吃晚饭的时候,父亲突然问儿子,如果你也出国,会不会带上我?儿子说肯定会。父亲说肯定吗?儿子说当然。父亲就垂了头。他说前些日子张婶的儿子从国外回来,明天回去。这次,要带上张婶。儿子说带上好,省得她一个人寂寞。父亲说带上好?儿子点点头,当然。父亲的头,就垂得更低。他把手指插进头发,一下一下地捋。儿子说爸,您头上怎么有白头发?父亲说其实你应该认识你张婶的,你妈走后,她接济过咱们。没有她,或许你读不完大学。儿子说爸您怎么不早说?父亲说我说过了。儿子说您绝对没说过……您说是跳扇子舞认识的。父亲说我肯定说过。儿子说爸,您头上,真有白头发了。父亲说哦,帮我拔掉吧。儿子就帮他拔。拔掉后又发现一根,再拔掉再发现一根,仿佛白发在刹那间,飞快地长出来。儿子慌了,他说怎么这么多呢爸?父亲说我老了,当然有白发。儿子说爸您不老。父亲说是老了……等来等去,就老了。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晨练的父亲还没有回来。儿子心生纳闷,出去找他。他沿一条街走了很久,终于看见父亲。父亲正从一家理发店往外走,他发现,自己的父亲,竟然剃成了光头!

    父亲对他说,一会儿,得去送你张婶……来不及染了。

    儿子冲进理发店。他看到,满地碎发,洁白如雪。

    打捞

    全村人都在打捞胖婶的儿子。胖婶的儿子,淹死在池塘。

    每个黄昏胖婶和儿子总要来到池塘边。池塘里开满粉的荷花,荷叶像张开的绿色的蓬船。胖婶看着儿子,说,儿,荷花漂亮吗?荷叶好看吗?儿子不答,胖婶就绕着池塘慢慢散步,心里想着她的男人。儿子或跟在她身后,或跑在她身前,或站在原地,静静地等她。开窑的男人前年从拖拉机上栽下来,脑袋直直戳向地面,没来得及跟任何人打招呼,就一个人去了。他给胖婶留下一大笔钱,那笔钱足可以让一百个胖婶在下半生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胖婶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十六岁,在城里读着大学;小儿子六岁,守在胖婶身边,形影不离。

    可是六岁的儿子淹死了,胖婶伤心欲绝。

    她说她不该只顾一个人绕着池塘走,却忘记身后的儿子;她说她不该给儿子戴一个粗粗的金项圈,不然的话,儿子或许还能游上来;她说在那时,她应该跳下池塘救起儿子而不该吓得只剩下嚎啕;她说我的儿子走了,家里只剩下我,我可怎么活呢?

    她失去了儿子,她很可怜。她花大价钱买下池塘边的一块地,立起一座坟。坟敞着,那里没有儿子的尸体。

    全村人都在打捞胖婶的儿子。

    池塘被搅得淤泥翻滚。荷花们翻了肚腹,荷叶被扯成碎片。人们扎起猛子,半天不见,又突然从污水里钻出脑袋,一张脸憋得通红。可是池塘里没有胖婶的儿子,没有金项圈,那里只有淤泥和藕根。池塘被翻地三尺,那几天里,村人家家的餐桌上,都有一盘炒藕根或者炸藕合。

    黑婶的儿子在池塘里捞了三天。他捞上来一百多斤藕根,却捞不到胖婶的儿子。黑婶说别捞了,胖婶的儿子也许被鱼吃掉了。黑婶儿子说怎么能不捞呢?一万块钱啊!一万块钱就装在胖婶的挎包里,胖婶坐在坟头,哭着嚎着,等着儿子的尸体。一万块钱,村人两年的收入。

    黑婶和胖婶,说起来还沾亲带故。她们同一年里嫁到这个村子,又在同一年里失去男人。不同的是,黑婶又瘦又小,胖婶又白又胖;黑婶穿着俭朴,胖婶穿金戴银;黑婶的男人是病死的,胖婶的男人是摔死的;黑婶惟一的儿子在村子里种庄稼,胖婶的大儿子却在城里读着大学。

    那些天,除了吃饭和睡觉,黑婶儿子都把自己泡进池塘。他的皮肤被淤泥染成黑色,他的身体散发出藕根的甜甜气味。每一次他都满怀希望地扎下去,每一次他都是垂头丧气地浮上来。他看着胖婶的眼睛,那眼睛在他浮上来的霎时失去光泽,就像两个空空的孔洞。

    胖婶坐在空坟前哭泣。她在几天之内老去,皱纹将一张脸挤得变了形状。黑婶儿子空着两手爬上来,说,怕是真被鱼吃掉了。胖婶就捂了脸。她的头埋得很深,指缝间亮晶晶一线。她的肩膀剧烈地颤抖。

    肉吃了,还会留下骨头;骨头吃了,还会留下金项圈。胖婶的儿子就在池塘里,这毋庸置疑。还得捞。

    黑婶儿子终在第六天的时候将胖婶的儿子捞出。是傍晚,天有些凉,池塘里只剩下他一个人。是在池塘的边沿,几乎所有人都是从那里跳下水的,那里便成了最容易被忽略的地方。黑婶儿子的手将淤泥犁开一尺,摸到一个滑溜溜冷冰冰的东西,心就怦怦地跳起来。他浮出水面,冲着紧皱眉头的胖婶说,找到了。他深吸一口气,就像一棵紫色的萝卜般沉下去。他结实的脚踝打起一个水圈,水圈轻轻荡动,扩散整个池塘。胖婶捂住眼睛,她说他也许潜下去一百年。后来胖婶终于看到她的儿子。她的儿子肿胀惨白,四肢奓开,五官密集,金项圈深深卡进脖子。她的儿子被两只手高高举起,那两只手上沾满着腥臭的淤泥,滴着灰色的水。然后那两只手开始急切地抓挠,又无奈地沉了下去,水面上只剩下她的儿子。儿子浮在水面上,宛若一个吹起的充气娃娃,又像一艘小巧的皮划艇。可那不过是一条狗。一条普通的农村草狗。胖婶一直把那条狗叫做儿子,却把城里读书的儿子叫做狗崽。

    那天,胖婶得到死去的儿子,黑婶得到一万块钱。

    池塘终于恢复平静,淤泥散去,池水微蓝。一年以后池塘里长满香蒲,微风吹过,哗铃铃响成一片。池塘边呆着一座小坟,走着牵了狗的黑婶。每个黄昏,黑婶准时牵着她的狗来散步。黑婶坐在池塘边,抚摸着她的狗,满是皱纹的嘴唇轻轻颤抖。黑婶说,香蒲好看吗?儿子。

    战地医院

    医院只是连成一爿的几页帐篷,医生神色郑重,护士步履匆匆。空袭中城市被夷为平地,所有建筑被毁,所有百姓撤离。帐篷们卧在近郊,与惨烈的前线,近在咫尺。沾满鲜血的纱布扔了一地,止血钳变了形状,被锯掉的残肢断臂孤零零地指向天空。远处枪炮声连成一片,战士且战且退,脆弱的防线随时可能被对方撕成碎片。不断有卡车停在帐篷外面,车厢打开,撂在一起的伤兵们叠股枕臂。有些人早已死去,或伤到要害,或失血过多,或被上面的人压到窒息,眼球如气泡般迸裂干瘪;有些人还在痛苦地呻吟,呼唤着母亲、妻子、儿女们的名子,一只拳头紧握。突然那拳头訇然倒塌,松开,一张握得变形的照片,血迹斑斑。

    医生满头是汗。口罩后的眼睛,擎满泪水。

    又一辆卡车刹住,又一堆伤兵扔下。他们喘息着,呻吟着,拉着护士的手,求护士叫着他的名子,求护士用石块砸烂他的脑袋。有人在艰难地嚎叫,试图推开压在身上的伤兵,却用不上力气。护士跑过来,慌慌地拽住他的胳膊。护士用足力气,却只拽下他的一只胳膊,一只粗壮结实的胳膊——尖锐的弹片从他的腋下呼啸而过,他感到一阵冰凉又一阵滚烫。手里却还紧握着枪,那胳膊挂上他的臂膀,轻轻地荡。

    六个人被抬上担架。卡车拉回十八个伤兵,只有六个人还有气息。医生用上吗啡,用上止血钳,用上手术刀,用上洗脸盆,绷带,镊子,纱布,酒精,叹息,圣经,微笑,咒骂……兵们不断死去,大喊大叫或者悄无声息。有兵的胸口被打出六个排成一线的圆形孔洞,血从其中一个窟窿汨汨流出,鼓着粉红绚丽的血泡。护士拿手去捂,血又从另一个小洞里冒出。再捂,再冒。兵平静地看着护士,他说你长得像我的妻子。兵的身体越缩越小,目光愈来黯淡。他像一名婴儿般死去。临死前他想轻吻护士的手。他没有成功。

    六个兵,死掉五个。他们的脸上涂满鲜血,没有人记住他们的样子。最后一个兵被抬上手术台,他的髋骨以下,炸得血肉模糊。医生看那张稚气未脱的脸,他还是一个孩子。他感觉不到痛苦,他说他的身体变得很轻。我的身体变得很轻,他说,现在我跑起来,一定飞快。

    医生盯着他的脸,冲他微笑。远处传来嗒嗒嗒的声音,医生知道,那是我们的防空炮火在吼叫。那些子弹或者炮弹在距离飞机尚有几百米的地方便停止上升,它们悬在空中,然后垂直下落。那些炮火形同虚设,它们甚至连恐吓或者警告的作用都起不到。——否则的话,城市不会变成焦土。

    有人跑进来,要求医生和护士马上躲进狭窄阴暗的防火洞。飞机就要来了,他说,它们会把这儿炸成粉末。

    医生从兵的身体里,取出一个弹片。弹片扔到搪瓷盘里,兀自跳跃,叮当有声。

    你救不了他……谁都救不了他……他终究会死……我们需要马上离开……

    医生从兵的身体里,取出一枚子弹。子弹夹在骨缝中,变了形状,就像一朵绽开的梅花。

    听我的,我们先躲一躲……

    医生停下手里的动作,他抬起头,看着来人。很多人已经撤进防空洞,帐篷里只剩九个人。他,来人,一名护士,手术台上喘息的士兵,五个已经死去的叠在一起的士兵。似乎飞机就在头顶盘旋,他甚至听到投弹仓打开的声音以及驾驶员轻轻的咳嗽声。

    医生没有走。他坚持把手术做完。一颗炮弹在另一个帐篷里炸开,一把变形的剪刀划破帐篷落到他的面前。他拾起剪刀,扔开,继续他的手术。护士轻握着战士的手,又替医生擦去额上的汗珠。战士是在手术后死去的。战士在临死前咧开他的嘴巴。他的牙齿很白。他有两颗调皮的虎牙。

    没有人能够挽救战士的生命。在战场上,死亡是一种必然,只有活着,才是一种偶然。

    后来,当然,医生得到长官的训斥。

    长官说空袭时必须躲进防空洞,这是命令,你不知道么?

    他说,我知道。

    长官说你是前线惟一的医生,你的生命远比十个战士的生命重要百倍,你不知道么?

    他说,我知道。

    长官说那个士兵虽然可怜,可是他身负重伤,即将死去。做为一名身经百战的医生,你不知道他终会死去么?

    他说,我知道。

    长官说你什么都知道,可是在那时,你为什么一定要做那件毫无意义的事呢?

    他说因为他还没有死去……他躺在手术台上,他还在喘息……我得让他知道,即使在生命最后一刻,我们,还有他的祖国,也没有将他抛弃。

    百战百胜

    约翰和汤姆是小城里两位喜欢开玩笑的亿万富翁,这一天他们又开起了玩笑。约翰对汤姆说,你信不信,我能让小城里绝大多数人在几天内都变成驼背?

    汤姆当然不信。于是两个人决定打一个赌,赌资,五百万。

    当天约翰就找到小城的晚报社,要求在一周之内连续刊登一则寻物启示。大意是:他不小心弄丢了一张彩票,而这张彩票刚刚中出五百万大奖。城市的各个角落都有可能是他丢失彩票的地方,如有拣到并归还者,肯定会有重奖。云云。

    第二天约翰和汤姆走上大街,果然见到很多弯腰驼背的人。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随着寻物启事的影响越来越大,几乎所有走上街的人,全都变成了驼背。他们低着头,眼睛盯着街上的每一个角落,生怕漏掉这个一夜暴富的机会。

    那几天公交车上变得异常干净,马路工人也一个比一个起得早,连商场里的眼镜和放大镜都是销量猛增。

    当然,约翰赢走了汤姆的五百万。

    约翰又在晚报上连续刊登了一个星期的启示。大意是:前几天的那则寻物启事,不过是一个愚人节的玩笑。给大伙添麻烦了,实在不好意思。云云。

    于是第二天,街上所有的人全都恢复了常态。他们昂首挺胸,神色奕奕。只不过公交车重新开始变得满地纸屑,马路工人也开始了偷懒。

    过了些日子,约翰再一次找到汤姆,说,我还能让小城里的绝大多数人在几天之内重新变回驼背,你信不信?

    汤姆当然不信。他想人们不可能连续上他两次当吧?于是和他再赌一次,赌资还是五百万。但是有言在先,约翰不准仍然在报纸上登出“丢失价值五百万元的彩票一张”。约翰说,当然没问题。

    当天约翰再一次找到当地的晚报,再一次要求一周以内连续刊登一则寻物启示。只是大意有了小的改动:他不小心一次弄丢了五百张彩票,这些彩票每一张价值一万元。彩票被装在一个信封里,城市中的各个角落都有可能是他丢失信封的地方,如有拣到并归还者,肯定会有重奖。云云。

    汤姆看到约翰登出的启事,笑了。他说这次你输定了。同一个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连登两则寻物启事,并且人们已经上过你一次当,怎么还会当第二次傻瓜?五百张总价值五百万元的彩票装进一个信封?这怎么可能?能装得下吗?即使能装得下,你怎么这么不小心?你输定了。

    约翰笑笑。他说,我们一起去街上看好戏吧。

    令汤姆大为不解的是,他再一次在街上见到很多弯腰驼背的人们。并且,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随着第二则寻物启事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几乎所有走上街的人,再一次变成了驼背。他们低着头,眼睛认真地瞅着每一个角落,似乎生怕漏掉这个极其难得一夜暴富的机会。

    那几天公交车上再一次变得异常干净,马路工人也再一次一个比一个起得早。商场里的眼镜和放大镜的销量也再一次猛增。

    当然,约翰也再一次赢走了汤姆的五百万。五百万到手后,约翰再一次在晚报上连续刊登了一个星期的启示。大意是:这个装着五百万彩票的信封被一个叫做汤姆的人拣去并交还给他,在此对他表示谢意,云云。

    如你所猜,街上的人在第二天就全部恢复了常态。他们一个个目视前方,腰杆挺得笔直。

    汤姆怎么想也想不明白。他问,这样弱智的漏洞明显的骗局,怎么能够屡试不爽?

    约翰笑着说,别说把五百张每张价值一万元的彩票装进一个小信封,就是我告诉他们我把五百万张每张价值一元的彩票装进一个小信封,他们都会上当。——只要人类还有贪欲,只要他们还有坐享其成和一夜暴富的心理,那怕这种弱智的骗局再用一千次,也能够百战百胜。

    晚报B叠

    晚报B叠,第二版,满满的全是招聘广告。每天他从小街上走过,都会停下来,在那个固定的报摊买一份晚报,回到住处,慢慢地看。他只看B叠,第二版。他失业了,B叠第二版是他的全部希望。

    卖报纸的老人,像他的母亲。她们同是佝偻的背,同是深深的皱纹,同是混浊的眼睛和表情。可那不可能是他的母亲。母亲在一年前就去世了。夜里,他常常在不知不觉中哭湿枕头。他把报纸抓到手里,卷成筒,从口袋往外掏钱。他只掏出了五毛钱,可是一份晚报,需要六毛钱。他记得口袋里应该有六毛钱的,可是现在,那一毛钱,却怎么也找不到了。

    五毛钱行不行?他商量。

    不行。斩钉截铁的语气。

    我身上,只带了五毛钱。他说。其实他想说这是他最后的五毛钱,可是自尊心让他放弃。

    五毛钱卖给你的话,我会赔五分钱。老人说。

    我以前,天天来买您的报纸。

    这不是一回事。老人说,我不想赔五分钱。

    那这样,我用五毛钱,只买这份晚报的B叠第二版。他把手中的报纸展开,抽出那一张,卷成筒,把剩下的报纸还给老人。反正也没几个人喜欢看这个版,剩下这沓,您还可以再卖五毛钱。他给老人出主意。

    没有这样的规矩。老人说,不行。

    真的不行?

    真的不行。

    他有一种想哭的冲动。上午他去了三个用工单位,可是他无一例外地遭到拒绝。事实上几天来,他一直被拒绝。仿佛全世界都在拒绝他,包括面前这位极像他母亲的老人;仿佛什么都可以拒绝他,爱情,工作,温饱,尊严,甚至一份晚报的B叠。

    我几乎天天都来买您的报纸,明天我肯定还会再来。他想试最后一次。

    可是我不能赔五分钱。老人向他摊开手。那表情,没有丝毫可以商量的余地。

    他很想告诉老人,这五毛钱,是他的最后财产。可是他忍住了。他把手里的报纸筒展开,飞快地扫一眼,慢慢插回那沓报纸里,然后,转过身。

    你是想看招聘广告吧?老人突然问。

    是。他站住。

    在B叠第二版?老人问。

    是这样。他回过头。他想也许老人认为一份晚报拆开卖的确是个不错的主意。也许老人混浊的眼睛看出了他的窘迫。他插在裤袋里的两只手一动不动,可是他的眼睛里分明伸出无数只手,将那张报纸紧紧地攥在手里。

    知道了。老人冲他笑笑,你走吧。

    他想哭的冲动愈加强烈。他认为自己受到了嘲弄。嘲弄他的是一位街头的卖报老人。老人长得像他的母亲。这让他伤心不已。

    第二天他找到了工作。他早知道那个公司在招聘职员,可是他一直不敢去试,——他认为自己不可能被他们录取。可是因为没有新的晚报,没有新的晚报B叠第二版,没有新的供自己斟酬的应聘单位,他只能硬着头发去试。结果出乎他的意料,他被录取了。

    当天他就搬到了公司宿舍。他迅速告别了旧的住所,旧的小街,旧的容颜和旧的心情。他所有的一切都是新的。接下来的半个月,他整天快乐地忙碌。

    那个周末他有了时间,他一个人在街上慢慢散步,不知不觉,拐进了那条小街。他看到了老人,老人也看到了他。的确,老人像他的母亲。

    老人向他招手,他走过去。步子是轻快的,和半个月前完全不同。老人说,今天要买晚报吗?

    他站在老人面前。他说,不买。以后,我再也不会买您的晚报。他有一种强烈的报复的快感。

    老人似乎并没有听懂他的话。她从报摊下取出厚厚一沓纸。她把那沓纸卷成筒,递给他。老人说,你不是想看招聘广告吗?

    他怔了怔。那是一沓正面写满字的十六开白纸。老人所说的招聘广告用铅笔写在反面,每一张纸上都写得密密麻麻。他问这是您写的?

    老人说是。知道你在找工作,就帮你抄下来。本来只想给你抄那一天的,可是这半个月,你一直没来,就抄了半个月。怕有些,已经过时了吧?

    他看着老人,张张嘴,却说不出话。

    可是五毛钱真的不能卖给你。老人解释说,那样我会赔五分钱。

    突然有些感动。他低下头,翻着那厚厚的一沓纸。那些字很笨拙,却认真和工整,像幼儿园里孩子们的作品。

    能看懂吗?老人不好意思地笑,我可一天书也没念。不识字。一个字,也不认识……

    泪水毫无征兆地汹涌而出。他盯着老人,老人像他的母亲。他咬紧嘴唇,可是他分明听见自己说,妈……

    第二辑 小美的歌声

    小美的歌声

    小美的歌声,单调,乏味,尖锐刺耳。临睡前,小美又唱起来了,阿爸,阿爸,阿爸阿爸阿爸……

    小美只会唱这一句。她是哑巴。

    小美很小的时候,男人教她说话。男人说,阿爸。小美说,阿爸。男人说,苹果。小美说,阿爸。男人说,天安门。小美说,阿爸。男人说,小老鼠。小美说,阿爸。男人就哭起来,嚎啕。男人说,妞妞,你怎么是哑巴啊!斗大的脑袋撞向松软的土墙,墙皮啪啦啦掉。男人的动作把小美逗笑。小美边笑边唱,阿爸,阿爸,阿爸阿爸阿爸……

    男人带小美去医院。医生看看小美,说,这孩子是不是傻?男人说不傻,就是不会说话。医生把小美的嘴巴撬开,研究她细细的喉咙;医生拿一堆图片给小美看,表情越来越不耐烦;医生忙了一天,把小美像魔方般拧来拧去。最终医生叹一口气,摇摇头。哑,还傻。医生说,并且不是一般的傻。

    小美没有妈妈。她只有阿爸。

    男人头大如斗,脖子细长无力,左肩上直接长出左手。男人干不了农活,走路都不稳当。正下着雨,床上挤着接雨的脸盆,嘀嘀答答的水声仿佛可以把时间无限度地定格或者抻长。小美把一只破旧的纸船小心地放进脸盆,两根手指在旁边快速地划水。船仓很快被雨水灌满,小船打着旋儿,慢慢下沉。小美唱,阿爸,阿爸,阿爸阿爸阿爸……

    男人说妞妞你别唱了,我好烦。妞妞你别唱了,要睡觉了。妞妞你想妈妈吗,你想不想妈妈?妞妞咱家没粮食了,明天咱俩吃什么?妞妞快别玩那个纸船了,妞妞快睡觉吧!

    男人给小美脱了衣服,盖上被子。被子很快被小美柴棒似的两腿踢开。六岁的小美躺在床上,歪着头,恋恋不舍地盯着那个纸船。男人捏着小美清晰可见的小小肋骨,仿佛稍一用力,那肋骨就会被捏得粉碎。男人不停用袖子擦干滴落在上面的泪滴,却总也擦不干净。男人说撑不下去了妞妞,咱俩撑不下去了。男人又开始嚎啕,声音沙哑高亢,震得眼眶里未及淌出的眼泪,噗噗啪啪地滴落上小美圆圆的脸。

    小美盯着纸船,颤颤地笑。小美唱,阿爸,阿爸,阿爸阿爸阿爸……

    男人突然站起来。男人说妞妞咱不睡了,我们去看妈妈。男人给小美穿好了衣服,领着小美走向野外。雨下得很大,男人感觉小美使劲攥着他的手。小美的手,轻轻地抖。

    男人按下小美的头,逼她给一座孤坟磕了三个响头。野地里积了很深的黄浊的雨水,呛得小美不停地咳嗽。男人说妞妞咱们也走吧。小美瞪着眼睛,不解地看他。男人从身上撕下一绺布条,蒙上小美的眼睛。小美再一次咯咯地笑了。她认为这是一个有趣的游戏。

    男人牵着小美,慢慢走向远方。他们走了很久,来到悬崖边上。男人解开蒙住小美眼睛的布条,他看到小美兴奋的表情。男人说妞妞我们跳下去吧!小美说,阿爸。男人牵着小美往前走,一步步接近天空。男人说妞妞你怕死吗?小美说,阿爸,阿爸。男人抹一把脸上的雨水,拉着小美继续往前走。突然小美停下脚步,身子缩成一团。男人说妞妞你再往前走一步。就一步。男人似一匹即死的兽,表情狰狞恐怖。小美猛然挣脱了男人,转身就跑。男人愣一下,想追上去,身体却突然急速下陷。仿佛脚下正颤动着一条深不可测的长着利齿的裂缝,男人感觉自己,被一点一点地咀嚼和吞噬。

    ……男人醒来的时候,看到围住他的村人和小美。村人说,你晕过去的地方,周围全是密麻麻的狼蹄印儿。村人说,你躺在一个小水洼里,是小美一直抬高着你的大头,不然你早灌死了。村人说,你腿上划了一条很长的口子,流了很多血,是小美给你包扎的。村人说,我们找到你的时候,小美已经守了你一天一夜。她不停地唱歌。她的歌吓跑了野狼,却唤来了我们,又唤醒了你……

    男人盯看自己的腿。那个曾经蒙住小美眼睛的布条,此时,正稳稳地缠着他的伤口。

    男人闭上眼睛。他不想让泪水涌出。男人说妞妞,再给我唱个歌吧!

    小美就唱起来,阿爸,阿爸,阿爸阿爸阿爸……

    1912年的猪头

    1912年的猪头,挂在周家大院的石墙。那猪头的前额堆满皱纹,咧嘴,眯着眼笑。60多岁的周老爷常靠着那面墙,把一个水烟袋,咂得咕咕咚咚地响。

    一年中绝大多数时间,那个猪头,是村里的惟一。几年前一个清晨,周老爷把一个猪头刮干净,扔进滚水,烫至半熟,捞出,调整好面部表情,风干晾干,一件贵重的道具就做成了。是,猪头只是道具,是供奉鬼神和祭奠亡灵的,吃不得。

    常有村人来借。谁家有人死去,过三七或者五七,就会敲开周家大门,塞给周老爷一包点心,说,借猪头。周老爷便从嘴里拔出烟袋嘴儿,踮起脚尖,郑重地取下那个咧着嘴笑的猪头。风中,周老爷垂在脑后的辫子,像一条风干的辫子鱼,无精打采地晃。

    因为那个猪头,周老爷这位村里的财主,更有了财主的模样。

    这次借走猪头的,是张栓。张栓和他的婆娘跪在父亲坟前,哭得死去活来。瘦骨嶙峋的儿子站在稍远的地方,摸着一条同样瘦骨嶙峋的狗,好奇且漠然地看着自己的爹娘。后来他看得有些烦,他发现爹娘总是一个腔调和表情,像夏天里不知疲倦的鸣蝉。他把目光移开,去看那个猪头。猪头在烟雾缭绕中笑眯眯注视着正午的太阳,憨态可掬。于是他笑了。他笑了,用手拍拍那条狗的脑袋。

    那是极为恐怖的一幕。狗突然疯一般冲向那个猪头,撕咬猪头的一只耳朵。后来张栓说,那一刻,他分明看到,被咬住耳朵的猪头,变了表情。

    张栓和他的婆娘同时发出一声惨叫,似乎被咬住的,是自己的耳朵。他们很快赶走了狗,却发现那猪头,已经缺掉一只耳朵。张栓说完了完了,这下完了。他坐在地上,竟忘记继续给已故的父亲磕头。

    张栓再一次敲开周家大门,再一次塞给周老爷一包点心。周老爷说,给过了。张栓说,您留着。周老爷说,没这个规矩。给过了。张栓说,猪头……周老爷这才注意到那个猪头。他的脸一下子变得无比紧张,皱纹拥挤成一朵狰狞的菊。他朝猪头跪下,磕头。磕头。磕头。他说,作孽啊!

    张栓呆在旁边,手足无措。周老爷一边磕头,一边对猪头说,这怎么可以吃呢?会遭雷劈的。张栓说,是狗……周老爷说,狗?他转过头,看张栓。他充满怀疑的脸,让张栓几乎站立不住。张栓说,真的是狗……周老爷不再看他。他对猪头说,作孽啊!

    张栓站在屋前,唤出闯祸的狗。他紧握锄头,大吼,畜生!就把锄头抡了下去。锄头在狗头上一闪而过,发出一声微小的闷响。那狗就站起来,往前走。往前走的狗,脑袋不再完整,像一只被横向切开的葫芦,翻滚着红的血和白的脑浆。狗走向张栓,摇摇晃晃,终在距张栓几步远的地方,訇然倒下。张栓低了头,发现脚边的小半个狗脑壳。有一丝肉,正轻微且快速地跳跃。

    张栓站在屋前,唤出闯祸的儿子。他说你为什么不看好狗?儿子看看死去的狗,颤着牙关,再看看张栓。张栓说你说我怎么惩罚你?也劈了你的脑壳?儿子吓傻了,拔腿就跑。他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因为张栓愤怒的锄头紧追上去,在他身边一闪而过。儿子发出一声尖锐的嘶嚎。一条胳膊就断了。他不敢哭。他盯着自己的胳膊,盯着他爹。他痛得汗流满面,满地打滚。

    那胳膊,最终,是残了。

    张栓第三次敲开周家大门。他领着儿子,扛着狗。已是两天后了,狗有了臭味,儿子的胳膊,肿得像村头的碾砣。他站在周家大院,不说话。那时周老爷正聚精会神地对付那个猪头,并没有发现他们的到来——直到闻到一股恶臭。周老爷说你干嘛?张栓把死狗扔下,又按儿子跪下。他说,这够不够?周老爷慌了,去扶。这时张栓才发现,原来周老爷刚才在向那个猪头上,粘一只猪耳朵。木头刻成的猪耳朵,用了鱼鳞熬成的胶。周老爷扶起张栓的儿子,发现肿成碾砣的胳膊。他血红的眼睛瞪着张栓。他抱起张栓的儿子,老泪纵横。周老爷说,作孽啊!

    猪头还原成原来的模样。它咧着嘴,眯着眼,笑呵呵地,遥望并不存在的未来。

    周老爷借出他的猪头,从此不收点心。他说不能再收。问他为啥不收,他说不为啥,就是不能收。他一次次从墙上摘下猪头,又一次次把它重新挂上去。他的辫子在风中轻轻地荡。那是1912年的冬天,胶东农村,奇冷无比。他的辫子,瑟瑟发抖。

    那个猪头,据说又用了20多年。烟熏火燎中,它的颜色逐渐变灰变暗,直至完全变黑。老年的周老爷把它放在水里冲洗,不管怎么努力,也洗不净。那烟火已经深深渗进它的深层,与它的本身,融为一体。

    20多年里,那个猪头笑眯眯地送走了一位位村人,敬奉了一位位鬼神,并给活在世间的人们,心满意足的安慰。

    夜晚父亲坐在土炕,给我讲这个故事。他说那位周老爷,是你爷爷的爷爷;那位张栓,是他的一个小侄。我说这我知道,你讲过多次,我不相信的是,全村怎能只有那一个猪头?父亲叹一口气。他没有回答我的话。他说,睡觉吧!

    芒种

    小满过后是芒种。芒种,该种庄稼了。

    却没有庄稼。土地被炮火翻起一层,又翻起一层。焦土上散落着弹壳,弹片,水壶,断臂,炸烂的脑袋,凌乱缠绕的肠子。

    远方,有河。河套里,有芦苇。那里不是战场,芦苇半人高,连成了片。

    山子趴在芦苇丛中,听潺潺的水声。他感觉自己就要死了。他受了伤,白森森的腿骨上,落几只贪婪的绿蝇。他抬手去轰,却轰不走。他就不轰了。他不敢碰自己的骨头。

    山子是被打散的。两天前,山子拖一条伤腿,钻进芦苇丛,就一直躲在里面。他听见远处有队伍打过去,几小时后,再有队伍打过去,半天后,又有队伍打过去。终于,枪炮声稀下来,直至沉寂。却不敢爬出去。山子搞不清楚,现在,这里是红区,还是白区?

    离他不远处的芦苇在动,有节奏地,窸窸窣窣,窸窸窣窣。

    山子端起枪,闭上一只眼。

    手指扣紧扳机。身体绷紧成弓。

    山子没有开枪。枪膛里只有一颗子弹。山子一直在等。他不敢开枪。芦苇丛很密。他不知道对方是谁,自己人,还是敌人。他终于发现对方的脑袋,看清对方的军装。几乎同时,对方的枪口,几乎顶上他的脑袋。

    山子还是新兵。

    两个人近在咫尺。他们狠狠对视着。对方的枪,几乎触及山子的眉心;山子的枪,几乎碰到对方的牙齿。山子牙关轻颤,听到的却是对方沉重急促的喘息。山子恐惧到极点。他想扣响扳机。可是他想起家乡的妻子。这么近的距离,两个人,必将同归于尽。

    山子不想死。他没有开枪。

    ……

    山子集中意志,盯着对方的脑袋。那脑袋变得模糊,又变得清晰,变得很大,又变得很小,变得很近,又变得很远……太阳渐渐毒热起来,山子的神志开始恍惚。好几次,他的面前,突然翠绿一片,火红一片,金黄一片,漆黑一片。

    山子决定同归于尽。

    他扣着扳机的手指,慢慢加着力气。

    对方突然笑了。扔下枪。

    那一霎间,山子想扣响他的枪。他认为自己是胜利者。他甚至看到对方的脑袋爆开,溅出红和白的血。可是他的手指突然僵直,不能弯曲。

    对方爬到山子面前,他说,咱们都不是打仗的材料。

    山子的枪,顶着他的嘴。他的口水,将枪口打湿。

    他伤得很重。一条腿肿得很粗。溃烂处流着腥臭的脓液,爬着密密匝匝的蛆虫。

    他从山子面前爬过去。爬几步,停下,解开干粮袋,留下一块饼。他说,谢谢。然后,继续爬。

    山子的枪,始终瞄着他,直到他彻底消失在芦苇丛。

    那块饼,救了山子。

    ……

    几个月后,打扫战场的时候,山子再一次发现他。他的头歪着,脖子上,两个并排的枪眼。身上到处都是血。血已凝固。他像个千年的陶俑。

    那两枪,也许是战友打的,也许是山子打的。冲锋号响起的时候,山子和他的战友,没一人受伤,他们不需要饼。

    山子想起他爬走时,还说过一句话。

    他说,今天芒种,咱们该回家,种庄稼了。

    山子就哭了。

    跪下

    父亲说啥时候也不能跪下啊!父亲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啊!笨嘴笨舌的父亲只会说这么两句,翻来覆去,如同老僧诵经。

    两句话,父亲念叨很多年。

    农村老风俗,除夕夜,规规矩矩摆上供桌,旁边燃起黄纸,全家老小跪下,嘭嘭嘭连磕三个响头。父亲却不跪。不跪,也不准家里人跪。供桌照样摆上,酒杯里美酒飘香,黄纸落进火堆,蜷缩,飞舞,满载了全家人的希望。父亲对他说,心诚就行,跪就免了……男儿膝下有黄金啊!不能跪。不能跪。父亲表情虔诚。父亲把膝盖看得无比神圣。膝盖是父亲的神。

    他听父亲的,膝盖坚硬如同顽石。小学,中学,大学。毕业,进城,结婚。买房,做官,升官。他从乡下人变成城里人,从城里人变成光鲜的城里人。家里常常来客,熟人或者陌生人,来了,有事喝茶说事,没事喝酒下棋。他知道这个位置的重要性,他需要准确地拿捏分寸。

    有人敲门,拘谨不安,就像十几年前的他。从猫眼看,民工打扮,民工表情,民工的卑微与惶恐。把民工让进屋子,问有事吗?民工说,孙董的事。灰黑着脸,低着眼神,瞅着脚尖,呼吸是屏住的。问哪个孙董,民工说半天,他才想起孙董的模样。问孙董什么事?民工说说好年底给钱,可是要了十几趟,硬不给……十几号人的钱呢!问欠多少,民工说每人五千……找您,知道您的话好使。他说您先别急,我总得调查一下。他想给孙董打个电话,翻手机,没有孙董号码,翻名片册,仍然没有,再翻另一本名片册……他一边找一边对民工说,您有事的话,先回吧。

    民工突然跪下。嘭一声,膝盖砸上地板,客厅微颤。他一惊,一怔,厌恶感随即而来。他想至于吗?不过五千块钱,至于吗?男儿膝下有黄金啊!跪下的民工不说话,只把头垂得更低。忙把民工扶起,说明天一定找孙董谈谈。心里却恨不得掴这个没有骨气的家伙两记耳光。

    翌日在办公室翻到孙董电话,想拨过去,又想再拖一天吧!——那个民工,总得为他的贱骨头付出些代价。

    第三天太忙,就把这事忘了。晚上回家,妻子告诉他,来找你的那个民工,白天里,跳了广告牌。当场摔死,脑浆涂了一地。

    蓦然想起跪下的狗一样的民工,心里猛一抽搐,两记耳光赏给了自己。他想跪下的纵是一条狗,也得赏它一点残羹剩饭吧?他省掉一个电话,却要了别人一条性命。

    然民工至死再没说过一句话。他一言不发地爬上广告牌又一言不发地跳下来,似乎他的死,与孙董没有半点关系。孙董还是孙董,活得圆滑、周全、嚣张并且滋润。甚至,因为这件事,与他,有了更多接触的机会。

    时间长了,竟成了朋友——官场上那种。

    他知道孙董的野心。他知道孙董为他挖好诸多陷阱。他小心翼翼避着,处处化险为夷。可是终有一次,稍一疏忽,他就深陷进去。孙董隔着饭桌,满意地剔着牙。他的要求不高,一个大工程。

    他说不行。这工程不属于你。

    孙董就笑了。我有证据……真把那件事抖出去,你就惨了。

    他拍了桌子。抖出去,这工程也不属于你!

    可是他怕。恐慌。惊惧。彻夜未眠。他是村子的骄傲,乡亲的骄傲,父亲的骄傲,他不能出事;他有家,有妻子,有女儿,他不能出事;他有房子,有车子,有位子,他不能出事。他再一次想起那个民工,民工狗一般朝他跪下,却送给他一个陷阱。

    第二天再找孙董,低声下气。他说收你的钱,一分不少退你……除了工程,你要什么都行。孙董说我只要工程。他说不可能。孙董说那就对不住了。他说我们是朋友。孙董用鼻子说,哧。他说求你,我有今天,不容易。孙董再用鼻子说,哧。

    嘭!膝盖砸上地板,包厢轻颤……他感觉出地板的坚硬,膝盖的松软……他的动作迅速夸张,世界訇然倒塌……他像民工一样跪下,像狗一样跪下……那一刻他想起父亲……父亲磕磕绊绊地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他说,求求你。

    孙董扇动鼻子。哧哧。

    他一跃而起,拾起旁边的壁纸刀,狠狠扎进孙董胸膛。他说,求求你。孙董不说话,眼睛惊骇血红。他拔出刀子,说,求求你。刀子再扎进去。扎进去。扎进去……他说,求求你。求求你。求求你……

    他畏罪潜逃。一个月,两个月,半年,一年……无影无踪。而当人们终将这件事渐渐淡忘,他却突然出现。

    是自首。

    他说他来自首,既不是良心发现,也不是受够亡命天涯的折磨。我来,只因为前几天,我偷偷回过一趟老家……

    ……是夜里,有月。我站在院子里,与父亲告别。父亲送出来,老泪纵横。我们隔着一堆乱石,一棵树,大约二十步距离。父亲说儿啊,你可以提心吊胆过日子,可是你爹不能,你妈不能,你婆娘不能,你闺女不能。父亲说儿啊,你可以背着罪名东躲西藏,可是你爹不能,你妈不能,你婆娘不能,你闺女不能。父亲说儿啊,你杀了人,你应该坐牢。父亲说儿啊,听爹的话,去自首吧!

    ……然后,父亲走过来。他慢慢走到我的面前……他走了很长时间……他紧紧抱住了我……

    就因为这些?警察有些不解。

    是的。他泣不成声,因为,我八十多岁的老父亲,是跪着走到我面前的……

    老爹打工去了

    老爹打工去了。他今年55岁,我27岁。也有人说我37岁。我搞不清楚。多少岁都一样,反正他是我爹,我是他儿子。

    老爹打工去了。家里只剩下我,还有老娘。老娘总是躺在炕上,总是在哼唧。老爹还没走的时候,她就躺在炕上,就哼唧。现在老爹都走了三年,她还躺在炕上,还在哼唧。老娘有一个纸盒,里面有些钱。有时候,她从纸盒里掏出一张钱,跟我说,栓子,去镇上买点盐回来,再去黄大夫那里给我抓些药。我就去了。镇上很远,得翻一座山。我把她给的钱都买了冰糖和冰棍吃。冰糖和冰棍都很好吃。所以家里就没有盐,老娘就没有药。我27岁。但五阿婆和二柱爷都说我37岁。我搞不清楚。

    村里没几个人了。我在村里遛达,难能碰见一个人。五阿婆和二柱爷倒是常常见。他们每天坐在村头的大槐树下晒太阳,不动,只张着嘴喘气,像快死的样子。不过他们都还没死。五阿婆常常来我家,给我和老娘送点东西。她送来的东西都有一股臭味。她一来,老娘就乐了,拉着五阿婆说话。五阿婆说,再过20年,这村里,可能就没有活人了。我算了一下,再过20年,我47岁,或者57岁,怎么就没有活人了呢?我是识数的。但他们都说我是傻子。老爹,老娘,五阿婆,二柱爷,都这么说。

    老爹打工去了。三年没有回来。五阿婆说老爹肯定死了。我不信。我记得老爹临走前,摸着我的脸说,傻栓,爹回来捎好东西给你吃。又摸着老娘的手说,栓妈,我回来给你治病。然后老爹就走了。我去送老爹,我不想让他走。或者让我跟着他走。老爹往回赶我,我不听。老爹抓了石头扔我。有一块石头打在我头上,流了血。我坐在地上哭。老爹也哭。他哭,却没有回来。走了。那年我24岁。也有人说我34岁。我搞不清楚。

    老爹说,山下有叫城市的村子。有电灯。不缺水。地上种着草。大姑娘都穿裙子。我见过裙子,我姐有一条。我姐出嫁那天,就穿着裙子。山下来了很多人,打扮得很奇怪。他们说他们是开着汽车来的,但车开不上来,只好麻烦我姐走下山。我姐抱着老娘哭。我姐说,娘,我走了,你怎么办?老娘躺在炕上,不看我姐,只是哼唧。那时老爹还在家。老爹喝多了酒,流了很多鼻涕。他把鼻涕往土墙上抹,像一只狗对着一棵树撒尿。我知道,这是记号。怕迷路的记号。

    老爹打工去了。家里只剩我和老娘。老娘越来越臭,到了晚上,两只手总是胡乱地抓。我很害怕,怕她突然死了。她死了,我就没有娘了。早上老娘对我说,栓子,看来你爹真的死了,他不会回来了。我也快死了,你快点给我去抓药,再买点盐。然后他拿出那个纸盒,我看到那个纸盒里还剩一张钱。我接了钱,翻过山,来到镇上。我想吃几块冰糖,再吃根冰棍。我很馋,也饿。可是这次我想给老娘抓一回药。我不想老娘死。我抓了药回来,是傍晚了。老娘还是那种姿势,她躺在炕上,不哼唧了。我看见老娘胸前沾着她吐出来的绿洼洼的东西,两只漂亮的绿头蝇正往她的鼻孔里钻。我喊了声老娘,她不应声。我就知道她死了。她真的死了。她死了,家里就只剩下我了。村子里还剩我和五阿婆。二柱爷也死了。前几天,走着走着摔倒了。啪一下,死了。

    老爹抹在墙上的鼻涕,结成黄色的干痂,现在我盯着它看,很害怕。所以我得去找老爹。五阿婆说老爹死了,老娘也说老爹死了。我不信。他只是去打工了,去山下一个叫城市的村子打工了。那儿有电灯。不缺水。

    老爹今年55岁,我27岁。也有人说我37岁,我搞不清楚。多少岁都一样,反正他是我爹,我是他儿子。现在家里没有人了。村子里也没有人了。晚上我守着我娘,流了很多鼻涕。我把鼻涕抹到墙上,像一只狗对着一棵树撒尿。

    我要去找老爹。老爹打工去了。我也要打工去了。可是,打工是什么意思呢?

    山谷之城

    城不过是几块青石、几堆砂土、几汪清水、几棵杂草、竹筷扮成线杆、西红柿扮成火红的灯笼。城隐在山洞,山洞隐在山谷。那里绿水青山,烟岚云岫。当然,那里几乎与世隔绝。

    是男孩的城。男孩建造了自己的城,然后开始规划,管理,整顿和扩张。每天男孩都要钻进山谷,钻进山洞,巡视并扩张他的城。男孩皮肤黝黑,目光烁烁,根根肋骨清晰可见。城让男孩安静,兴奋,忘乎所以,神魂颠倒。男孩为城痴迷。

    一年前男孩遇见了城。图片上的城。图片上的真正的城。男孩为城的宏伟和整洁惊叹,课堂上,大瞪了双眼,不停咽下口水。那几天男孩茶饭不思,他捧着城的图片,眼睛隐寻进城的深处。城里有路灯,有雕像,有很高的楼房,有很宽的马路,有笔直的线杆和巨大的广告牌,有在广场上散步的鸽子和烫着卷发的七八岁的小姑娘。男孩想象着城,迷恋着城,向往着城。然后,某一天里,男孩发现了那个山洞。

    山洞并不宽敞,山洞幽暗无光。男孩举一根蜡烛进去,萤火虫般的烛光竟也映亮洞壁灰黄色的苔藓和洞底暗黄色的地衣。到处湿漉漉黏乎乎,洞的角落也许藏着不怀好意的蛤蟆或者毒蝎。寒气森森,一只蝙蝠从洞的深处飞出,没有羽毛的翅膀拍打出极其连贯的脆响。男孩笑了。他对山洞非常满意。他要在这里建造一座属于自己的城——将城建在这里,绝没有人会发现。那时,当然,他的口袋里,藏着城的图片。

    男孩用青石垒出城墙,用土块铺成街道。他在街道两旁栽上代表绿树的青草,那些青草在几天以后变得枯黄。他用树皮充当雕像,用酥土捏成房屋。他用砂子铺成广场,又在广场的中间挖开一个土坑,里面灌上代表喷泉的清水。他在广场上撒满纸叠的鸽子,那些鸽子动作呆板,全是一样的模样和表情。他用瓶盖当成汽车,用枣核当成路灯,用火柴盒当成学校和电影院,用蚯蚓当成疾驰的火车。他的城初具规模,他认为自己是城的国王。

    城的国王。他很满意自己的想象。

    后来他想,他的城里,还得有居民。

    于是他取了粘土,捏成小人。他像远古的女娲,不知疲倦,心怀博爱与虔诚。他将小人排上广场,摆上街道,请进屋子,塞进汽车。他捏了教师,捏了保安,捏了工人,捏了售货员,捏了法官,捏了司机,捏了医生,捏了护士,捏了邮递员,捏了清洁工,捏了警察,捏了作家、画家和科学家……小人们高度抽象和概括,却是各就各位,生机勃勃。城有了色彩,昌盛繁华,他甚至听得到汽车的马达声、学校里的朗诵声、男男女女们的交谈声和欢笑声……

    男孩打量着他的城,打量着他的百姓,心情无比愉悦。

    每天男孩都在充实他的城。有些依据了图片,有些,则完全依据了想象。图片只是有限几张,想象却天马行空。男孩为他的汽车添上翅膀,为他的雕像穿了衣服,为他的法官配上代表公正的剑和天平,为他的百姓戴上防毒面具和足以识别一切假冒伪劣的银针。男孩让医生们面目慈祥,让警察们高大威武,让官员们一世清廉,让作家们解决了温饱,让混迹于城的农民工,离狗更远一些。

    没有人知道男孩的城。村子安静详和,鸡犬相闻。孩子们把“我们都是木头人”的游戏玩了千年,大人们仍然使用着战国时代发明的镰刀和锄头。有时男孩静静地坐在村头,看奔腾的流云,看连绵的大山,额头上,竟也有了细的皱纹。皱纹隐在过去的日子里,隐在现在的日子里,隐在将在的日子里。皱纹就像山谷,山谷是岁月的褶皱。

    男孩陪他的城,正好两年。男孩建造和扩张他的城,正好两年。男孩巡视他的城,正好两年。男孩拥有他的城,正好,两年。

    暴雨就像瀑布,大山为之颤抖。村子就像汪洋里的树叶,人们惊惶失措。男孩就是在那个午后跑出了村子,跑向了山谷。他是城的国王,他得保护他的城和城中百姓。

    男孩终未再见他的城。半路上,他遇到山体滑坡。似乎整座山都压下来,伴随着轰隆隆的声音,男孩赤裸的胸脯感觉到山的柔软、坚硬、无情和寒冷。然后便是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然后便是窒息,无休无止的窒息。男孩是站着死去的,他的脸冲向城的方向,双手却举向天空。

    村人寻到了男孩的尸体。出现在山谷的男孩让村人大惑不解。后来他们得出结论,他们说,男孩太调皮了。男孩太调皮了,所以冒雨跑进山谷。山谷里什么也没有,山谷只是山的皱纹,落满岁月的尘土。

    没有人知道那个山洞,山洞里的那座城。洞口早已被泥石封堵,缝隙不见分毫。或者,即使真有人见到山洞,见到山洞里的城,也不会认识它。城不过是几块青石、几堆砂土、几汪清水、几棵杂草、几只纸鸽、几个泥人、竹筷扮成线杆、西红柿扮成火红的灯笼……

    男孩太调皮了。似乎是这样,男孩太调皮了。

    往事

    娘赶集去了,她把大庆关在家中。大庆也想去赶集,可是娘不让。娘说小孩子赶什么集?三跑两颠的,早晨吃那点饭不全都颠没了?娘说你在炕上别乱动,尽量少钻茅坑,实在憋受不了再去,这样最省粮食,粮食多金贵啊。娘说你在家里等着,如果供销社有卖冰棍的,就给你买一根。娘说你爹晌午要回,看好锅里的菜团,你爹回来要吃。娘说都记住了吗?大庆说都记住啦!娘你千万别忘买冰棍。大庆看娘用缺了齿的木梳蘸着豆油,把头发梳得又光又亮。那木梳上积满黑色的灰垢,放到鼻下闻,又酸又臭。

    娘捏着五分钱,从集东转到集西,从集西再转回来,再从集东转到集西,手里还是五分钱。娘把五分钱捏到滚烫,烫得她几乎捏不住了。娘把钱换到另一只手,手指肚上,就留下一个清晰的印痕。那印痕中间写着五分,周围有饱满的麦穗环绕。娘看看麦穗,咽一口唾沫,叹一口气。

    大庆两手托腮,坐在窗前想爹。爹被大队派去修水库,娘说他晌午能回。大庆觉得爹越长越像爷。爹的胡子都长出来了,爹的皱纹似乎比爷的还深。这时柴门嘎吱一声,大庆伸长脖子,却没有看到盼望中的爹。来人叫横财,大庆叫他叔。

    横财缩着脖子,蹭到炕上。他讨好地摸摸大庆的头,他的手上全是血口。大庆说娘去赶集了。横财说知道,我给你捉了蚂蚱。他把蚂蚱放到炕沿,轻轻弹一下蚂蚱的屁股。蚂蚱受到惊吓,拼命往前蹦。可是它的两条后腿早被横财掐断,所以它只能悲壮地做一下蹦跳的姿势。大庆看看蚂蚱,没去动它。他说娘赶集回来,会给我捎一根冰棍呢。横财说这我也知道。大庆问你怎么什么都知道?横财说我还知道你家锅里肯定有菜团子。

    大庆吓了一跳。他说那是娘留给爹的,爹去修水库,晌午回。横财说我不吃,我去闻闻。大庆说闻也不行,会把香味闻跑的。横财说你看这蚂蚱多好。大庆说你给我蚂蚱也没用,我不会让你闻。横财说那我看一眼行吗?大庆说,不行。横财嘿嘿笑,从怀里掏出一只木头手枪,慷慨地递给大庆。他说你不是早想要吗?专门给你刻的。大庆说你要看菜团才给我手枪的话,我就不要;你不看菜团也给我手枪的话,我就要。横财说拿着吧。我不看了。

    大庆紧攥手枪,爱不释手。他把手枪瞄准横财的脑袋,嘴里发出一连串嘭嘭的声音。横财再摸摸大庆的头,可怜巴巴地说,我都两天没吃饭了。

    大庆说你十天没吃饭也不关我的事。娘让我看家,我就得看好。

    横财倚着炕沿一团乱蓬蓬的旧棉絮,无精打采地看玩得起劲的大庆。他看了一会儿,自觉无趣,就慢慢下了炕,说,我走了大庆。大庆说走吧。想了想,又说,就让你看看吧。只准看一眼。

    横财掀开锅盖,人就哭了。他盯着两个乒乓球大小的黑色菜团,浑身开始了颤抖。大庆在炕上喊,你闻完了吗?横财不出声,慢慢抓起一个菜团,慢慢凑近鼻子。大庆说你快点闻,闻完快点盖上锅盖。横财说,好。却突然张开嘴,一个菜团就不见了。

    大庆是扑过来的。他扑过来抓横财的手,挠横财的脸,用木枪疯狂地击打横财的下巴。他说吐出来吐出来快吐出来。横财当然不会吐出来,他又抓起另一个菜团往嘴里塞。他的牙齿相撞,发出很响的喀喀声。鼻涕眼泪糊满横财一脸,他把它们全部抹进嘴里。

    大庆在横财身上打着无奈的秋千。他的鼻涕眼泪流得比横财还多。他说娘回来要打我的!他说你说过只看一眼的,怎么说话不算数?他说你吃了爹的菜团,爹回来会杀掉你的。大庆说娘啊快回来啊横财叔把爹的菜团子都吃了啊!

    横财一直站着不动。后来他冲大庆笑,笑纹里亮晶晶一片。他说开始我只想看看……后来我只想闻闻……再后来我就忍不住了……你不用怕,这事不关你……我和你一起等你娘,等你爹……我会好好跟他们说……大庆你别再哭了……大庆,别用枪戳我的脸……

    可是他还是逃走了。他跟大庆说要去茅坑,偷偷溜掉了。他走得很快,低着头,抹着脸上的血,表情尴尬并且痛苦。

    娘没有带回传说中的冰棍。娘说路太远,带回来也会全部化掉。娘说完话就去掀锅盖。娘掀开锅盖的一刹那惊恐地叫了一声,那声音深深烙进大庆的记忆。后来她操起一根棍子,把大庆往死里打。大庆说是横财叔吃了!娘一边打他一边说,不是让你看好吗?大庆说我挡不住他,他吃起菜团像一条疯狗!娘说那我就打死你这个没用的!大庆说他吃就吃了他是我亲叔啊!娘又一棍抡过去,大叫,他是你亲爹也不行!棍子打断了,清脆的断裂声把娘吓了一跳。娘抱起大庆,号嚎大哭。

    大庆从此落下病根。看到蚂蚱,就浑身发抖。

    多年后大庆进城,在一个工厂干钳工,每到周末,横财都要请他吃饭。那时横财已是一家五金商场的经理,他开着轿车,接上大庆,直奔酒店,好酒好菜点一桌子。他不吃,坐在一旁眯着眼抽烟。

    他说那两个菜团子真香啊!那样的年头,村里只有你和你娘,是两个好人。

    大庆回老家,把他的话告诉娘。娘瘪着嘴说,那是我不在家,那是你不懂事。好人?如果我正好在家,如果你懂些事,咱们还是好人?

    大庆想,也对。他是个好人,只因为那时,他还是个孩子。

    毛毛熊

    男人坐在候车室的长条椅上,呆滞的目光瞅着脚边一个鼓囊囊的旅行包。他在等待一天中惟一的一班过路车。其实男人十天前就应该离开这个地方,但当妻子要求他和她一起回去时,他说,让我再静静呆几天吧。

    老人什么时候进来的,他没有察觉。他看到他们时,老人正领着一个三四岁的男孩站在他面前。看得出老人很累,流着汗,弯着腰,握拳轻轻捶着自己的大腿。他向旁边挪了挪,指着腾出来的空位。“您坐。”他说。

    老人朝他笑笑,坐下。她把男孩放到自己腿上,眼睛看着窗外。

    “奶奶……”“嗯。”“妈妈是不是不要咱们了?”“嗯。”“她为什么不要咱们了?”“她做的对。你不懂……”“我不懂,你快告诉我。”“长大了,你就知道了。”

    “奶奶……”“嗯。”“爸爸呢?”“爸爸走了。”“我知道他走了。我们是不是要去看他?”“不。我们要去亲戚家。”“以前的家呢?”“我们不再回去了。”“我们为什么不去看爸爸?”“因为爸爸走了。”“我知道他走了,我们为什么不去找他?”“你不懂……”“我不懂,你快告诉我。”“长大了,你就知道了。”

    “奶奶……”“嗯。”“我什么时候长大?”“很快。”“我想妈妈。”“嗯。”“我更想爸爸。他说要给我买一只毛毛熊。”“嗯。”“我想看爸爸的照片。”“等到了亲戚家再看。”“不,我现在要看。”“你怎么不听话?”“我就想看看爸爸的照片……”“信不信我揍你?”“好。我先看。看完了,你再揍我。”

    男人静静地听着一老一小的对话。本来他不想插话,但男孩的最后一句话让他心酸。他把身子斜了斜,朝向老人,“就给他看看吧!”他说,“这么小的孩子,这么想他爸爸。”

    老人叹口气,从随身携带的帆布包里拿出一个信封,又从里面抽出一张照片,递到男孩面前。“快点看!”老人的眼睛环顾四周,样子有些紧张。

    男人愣住了。他死死地盯着照片上的男人,直到老人把照片重新装进信封。

    “他是不是,叫高畋?”男人问。

    “是的。”老人不安地说。她飞快把脸转向另一侧,盯着窗台上的一盆云竹。

    “您告诉我,”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报纸,抖开,指着上面的一张照片问她:“这是他吗?”男人的胸膛开始剧烈地起伏,仿佛有人在里面拉一个巨大的风箱。

    “是的。”老人看了他一眼,再一次飞快地把脸转向那盆云竹。

    男人盯着老人,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他的胸膛有节奏地起伏,却挤出不均匀的呼吸。男人站起来,又坐下,他重新把报纸抖开,盯着上面那个已经死去的男人。

    ……一个月前的一天,这个叫高畋的男人闯进了镇上的储蓄所。他带着一把刀子,身上绑满了炸药。他没有抢到钱,却被很多警察追赶。男人慌乱之中跑向附近的一座小山,并躲进半山腰一个废弃的有着两间屋子的看林房。荷枪实弹的警察很快将他包围,男人看逃走无望,就引爆了身上的炸药。

    恐惧并绝望的男人并没有发现,在一墙之隔的另一间屋子里,正躲着一群瑟瑟发抖的人。那是八个来这里旅游的小学生和一位青年老师,那天他们来爬这座山,累了,进到看林房休息。然后他们听到有人闯进另一间屋子。再然后,房子被炸上了天。

    八个小学生,当场炸死两个。十几天后,在医院里,又死了一个。据幸存的青年教师回忆,那个男人并没有发现他们……

    男人朝老人张张嘴,却什么也没说。

    男孩再一次缠起老人,“我还想看爸爸的照片。”他说。

    老人终于火了。“信不信我揍你?”她在男孩的屁股上重重打了一巴掌。

    男孩大哭起来,“我要看爸爸!你为什么不让我看爸爸?”“跟你说过爸爸走了!”“我知道他走了,他去哪了?”“信不信我再打你一巴掌?”“你打!你打!爸爸说过要给我买一只毛毛熊的!他不会扔下我走的!”“你想知道爸爸是怎么走的吗?你想知道是不是?”老人的眼泪终于淌下来,“好!我告诉你!”

    “你不要这样!”男人急急地阻止老人。他低下身子,看着男孩,“爸爸刚才还在,和我在一起。不过你来之前,他坐上汽车走了。他得赶着去挣钱,给你买更多玩具。过些日子,他还会回来找你。毛毛熊他给你买了,让我捎给你。”男人打开那个鼓囊囊的旅行包,从里面拿出一只很大的毛毛熊,递给男孩。“你看,是不是?”

    毕竟是小孩子。男孩看到毛毛熊,就乐了:“我就知道奶奶在骗我!我就知道爸爸不会忘了我!”

    老人不安起来。“这个,值很多钱吧?”她指着毛毛熊问。

    “没事。我买给孩子的。他早想要一只毛毛熊,一直没给他买。后来他……病了,就给他买了一只,让他日夜抱着。想不到医生没能……把他救活。现在他不需要了……”男人强忍着泪,泪却还是滴下来。

    老人重重地叹口气。“什么病?”她问。

    一辆汽车在候车室门口停下来,正是男人等的那一班。男人站起来,拿起瘪瘪的旅行包,朝门口走。走了几步,他停下来,转过头,对老人说:

    “他没得病。假期来旅游,死在这儿了。是被炸死的。在半山腰的守林房。”

    树上有四十四只涩柿子

    一个坑坑洼洼的操场,两只胡乱钉起的篮球架,三间歪歪扭扭的破草屋,十几个穿着破烂的孩子,几乎构成那所小学的全部。小学只有三个年级,挤着一间教室。现在孩子们正在学一句绕口令:树上有四十四只涩柿子,树下有四十四只石狮子……

    小胖就笑了。口水淋湿了泥垒的课桌。他捅捅旁边的狗蛋说,编绕口令的人怎么知道,咱们有四十四只涩柿子?

    他们真有四十四只涩柿子。四十四只涩柿子挂在学校后面的几棵柿树上,像一个个绿色的小灯笼。是前年县里的扶贫小组留下的。他们给村子留下十几句好话,十几袋面粉,十几棵柿子树苗。好话很快被村人忘记,面粉很快被村人瓜分,只剩下那十几棵柿树苗,无人理睬。村长把柿树苗带到了村里小学。那时小胖他们刚领了一年级的新书。村长说,这些小树苗,多像你们小孩子啊。小胖们就笑。村长说,村里把这些小树苗,送给你们。要好好爱护它们,让树苗和你们一起茁壮成长。将来结了柿子,全归你们。小胖们欢呼雀跃。他们把树苗栽到学校后面的一小块空地上,从此,树苗成了孩子们的牵挂。

    今年他们读三年级。三年级只有三个学生:小胖,瓜妞,狗蛋。他们也许只能读到三年级。要读四年级,得翻过一座山,到十五里外的镇上。村子里读四年级的孩子很少。

    今年是柿树头一年挂果。现在柿子们还小,还绿,可是小胖已经在计划怎么吃大红柿子了。他说我那两棵树,共结了九个柿子。爹两个,妈两个,哥两个,我三个。

    瓜妞说我的柿子不吃。柿子再怎么甜,只能甜一会儿,不能甜一年。我要把柿子拿镇上卖了,给自己买几根铅笔。这些铅笔,就能用一年了。

    狗蛋说就算铅笔能用一年也没有用,用完一年,就完了。我倒有个办法,能让咱仨用这些柿子念四年级,就看你们肯不肯合作。

    小胖和瓜妞当然合作。

    狗蛋就说,等柿子红了,咱们把它们摘下来,一个不吃,全送给村长。让他在村里再加个四年级。说不定他一高兴,别说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也有了。

    小胖和瓜妞说,给他送四十四个红柿子,他就答应了?

    狗蛋说当然。我们再在他面前说这个绕口令:树上有四十四只涩柿子,树下有四十四只石狮子。他一高兴,准行。

    小胖说那不吃了?

    瓜妞和狗蛋一起说,不吃了!

    为这事,他们讨论了好几天,最后得出结论:肯定行。——因为村长是村子里最大的官儿。——因为他们送给村长四十四只大红柿子。——因为村里人从来没见过四十四只大红柿子。——因为他们还会说四十四只涩柿子的绕口令。——因为,增加个四年级,不过再盖一间草房,再买几本课本而已,不难。

    可是当天晚上,天突然下起雨。雨越下越大,小胖就坐不住了。他怕树上的四十四只柿子被风刮掉,那他们拿什么给村长送礼?小胖披了雨衣往外跑,跑到院子,才知道不但下了雨,还夹着冰雹。小胖喊冰雹啦冰雹啦,顶了脸盆,慌慌张张往柿树那里跑。到了,拿手电筒一照,就傻了眼。地上横七竖八的,全是被打掉的青柿子。小胖还看到了瓜妞和狗蛋正缩在一边,头上顶个脸盆,抽抽答答地哭。

    小胖说树上还有柿子吗?

    狗蛋说有也没有用了,都打烂了。狗蛋的声音从脸盆下面传出来,很沉很响。

    小胖开始一个一个捡掉在地上的青柿子。一边捡一边数,一个,两个,三个……四十四个。小胖说树上一个柿子也没有啦,四十四个都砸掉啦!

    狗蛋和瓜妞哭出了声。

    小胖说先别哭,听我妈说,没熟的柿子,放在开水里煮,就能把涩味煮掉,那柿子,就又是甜的啦!我们把这些柿子拿回去煮一煮,等柿子变甜了,再给村长送去吧。

    狗蛋和瓜妞问,有用吗?

    小胖说,试试嘛。

    于是他们用衣服兜起四十四只涩柿子,去了狗蛋家。狗蛋的父母这几天走亲戚,家里只剩下狗蛋。

    添水,烧火,把四十四只涩柿子扔进开水,拉风箱,不停拉风箱,三个孩子忙得满头大汗。

    青柿子慢慢变成黄褐色。狗蛋问小胖,行了吗?小胖说,我不知道。应该不行,还没变红呢。于是再烧,烧一会儿,再掀开锅盖看。瓜妞问这次行了吧?小胖没变红怎么会甜呢?再烧。就再烧。一会儿再看,那些小柿子,完全成黑色了。狗蛋说小胖,你尝尝变甜没有?小胖说不能尝,尝了,就不是四十四只柿子啦,就跟饶口令对不上啦。再烧最后十分钟,听我的。

    十分钟后,当他们掀开锅盖,哪里还有柿子的影子?只剩下一锅黑粥。

    三个孩子愣了片刻,然后抱成一团,放声大哭。哭一会儿,小胖擦擦泪,说,不要紧。反正那些柿树,明年还能结柿子。明年我们还不吃,还摘四十四只大红柿子送到村长家。我们还给他念绕口令:树上有四十四只涩柿子,树下有四十四只石狮子……

    小胖流下口水。孩子们破涕为笑。

    ……天亮了。村长披着衣服往门口走。婆娘在后面喊他,你去干嘛?

    村长说开个会……庄稼都被冰雹砸啦……顺便把那几棵柿树砍了。那些柿树,不中用……还不如换几棵槐树什么的栽上……将来村里这些娃娃们结婚,兴许还能打个炕柜……

    粉丝

    粉丝对他的偶像,狂热地喜爱和崇拜。他床头的墙上挂满了偶像的照片,书桌上堆满着有关偶像资料的剪报册,床头柜里塞满了偶像的影碟、歌碟和磁带。有时粉丝认为偶像也许是世间的另一个自己,他常常在心中与偶像交谈。

    有天粉丝在报纸上读到一则新闻,说他的偶像坠入了爱河。报纸上配了彩色照片,偶像小鸟倚人般靠着一位男孩,笑得很美很甜。这个消息让粉丝难受了很多天,他开始厌恶那个男孩,尽管那男孩也曾经是他非常喜欢的一位歌手。可是这件事并没有影响粉丝对偶像的喜爱与崇拜,甚至几天以后,粉丝认为谈着恋爱的偶像比以前更有味道、更性感。粉丝默默地为偶像祝福,他想,只要她能够幸福,自己受点伤,又有什么呢?

    偶像在一年之后结婚,电视里的一档娱乐节目播出了她的婚礼片断。场面豪华并且热烈,婚礼上有很多粉丝见过的娱乐明星的面孔。粉丝惊叹偶像怎么会有这么多朋友,这么多朋友又怎么舍得抽得出时间来参加偶像的婚礼?粉丝对偶像的崇拜再一次加深,对她的喜爱几近痴迷。粉丝想偶像的朋友就是他的朋友,从此后,任何人在他面前,都不能说那些人的坏话。并且,粉丝觉得婚后的偶像更妩媚,更迷人。粉丝跑遍整个城市买她的影碟、歌碟和磁带,粉丝绝不错过偶像的任何消息。每一天,粉丝都在默默地为她祝福。

    让粉丝吃惊的是,偶像的婚姻闪电般结束;更令他吃惊的是,离婚后的偶像迎来了她演艺事业的巅峰。她同时做着十几个产品的形象代言人,她的电影不断地获得国际大奖,她专辑的销量不断创造着新的纪录,她频频亮相各种晚会和募捐活动。粉丝不知道她为什么离婚,粉丝也不想知道。偶像婚姻的失败带来她事业的成功,粉丝认为她做得很值。现在他只知道偶像的大红大紫能让他有更多的机会从电视上看到她,那段时间,粉丝幸福得不能自拔。仿佛偶像的成功就是他的成功,他认为自己非常幸运。

    可是突然传出对偶像不利的消息,杂志上说偶像在成名以前,干过很多龌龊的事情。他们列出了一大串男人的名子,他们说偶像一一陪他们睡过觉。这个消息让粉丝几乎惊呆,他不能够相信这是事实。他的理由是:如果他是偶像,他肯定不会做这种事情;既然自己不会做,那么,聪明的偶像怎么会去做呢?他憎恨那些泼偶像污水的记者,他认为他们阴险狡诈并且卑鄙无耻。几天后他在电视上看到偶像出来辟谣,偶像哭着红红的眼,楚楚可怜地看着自己。那一刻他有拥偶像入怀的冲动,他想让她靠着自己,哭个痛快。可是他又觉得自己好像有些下流:偶像那么纯洁和神圣,怎么可以随便亵渎呢?哪怕仅仅是抱一下。

    当然,粉丝知道他的偶像有缺点。可是他认为这并不重要。粉丝认为他喜欢偶像就足够了。偶像是世间的另一个自己,偶像是心中的神。偶像的快乐就是他的快乐,偶像的忧伤就是他的忧伤。有时候他觉得,他比偶像本人,还要了解偶像。

    那天他正上着网,屏幕上突然蹦出一个网页。是有关偶像的,一个恶毒的标题刺得他眼睛生痛。他点开,人就呆住了。是一段视频,偶像和一位男人在酒店的客房里搂抱在一起,然后摁灭了床头灯。那男人在娱乐圈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他的一句话,绝对可以决定一位女孩的前途。

    粉丝没有看完。他流着泪关机。他在床上整整躺了两天两夜,不吃不喝。第三天清晨,有人发现他死在自己的床上。他吞下了很多片安眠药,又挥刀切腕。粉丝根本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生还的机会。床头留了一张遗书,是写给偶像的。他说他受不了这样的打击,他痛苦,所以他要离开。可是他并不记恨偶像。遗书的最后,他祝她一生幸福。

    偶像在一个饭局中听她的朋友说起这件事情。她愣一下,说,打击?也这叫打击?多单纯的孩子呵!

    二马

    房子要装修,朋友给我介绍了二马。

    二马是父子俩。进了门,把电锯摆好,就开始了工作。他们把宽宽的板材破成一块一块的方木,动作熟稔而迅速。很快,两个人的脸上,便糊满了厚厚的锯末。

    休息的时候,老马告诉我,自己做了一辈子木工,儿子刚毕业两年,没什么事做,就暂时跟着他。当个帮手,也学学徒,老马说,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当一辈子木匠也值。手艺人,到哪里都能吃饱。然后我询问了工期,老马说,起码得四十天。

    星期天中午,我去察看装修的进展情况。老马正蹲在屋角抽烟,儿子拿一个气扳枪,往墙上钉着钉子。老马见我来了,擦擦一条板凳,招呼我坐。然后他指指旁边一个黑塑料袋,说,今天中午别走了,咱们喝点。

    那个黑塑料袋里面,装着一种叫海红的蛤蜊。下酒菜,物美价廉。忙告诉他这几天我有些忙,等过段时间,一定好好请他们父子出去吃一顿。老马说你说到哪去了?你是东家,你付我工钱,还请什么吃?说着话小马已经把海红煮上,很快,屋子里充满了诱人的香味。

    正和父子俩喝着酒,有人轻轻敲门。小马跑过去开门,我看见门外站着一位女孩。一开始我以为又是来参观房子的人。常常有要装修或正装修的人来参观我的房子,好当成一个参考。刚想起身客气一番,却见女孩羞涩地在小马胸膛上捶了一拳。老马悄悄告诉我,看见了吗?他女朋友。

    女朋友?我吃了一惊。我知道他们是乡下人,以前在县城做活,刚来这城市三个月。

    是这样。老马仿佛看出了我的心思,说,这女孩也是我们村的,和我儿子好了好几年,后来她考上了大学,我儿子却没有考上。可是她不嫌他呢。从我们来到这儿后,隔几天就来看我儿子一次呢。

    女孩不漂亮,戴着眼镜,脸膛黑里透红,胸前闪着一个很亮的小圆牌,那是一所名牌大学的校徽。

    到这城市干活,其实也是为了他。老马说,这样离姑娘近些。姑娘那么好,咱怎么好亏待人家呢?

    那天我想了一个下午,也没有想出老马这个“亏待”是何所指。

    在工期还差七八天结束的时候,我请父子俩吃饭。老马爽快地答应,小马却对我说,我不能去了。小马穿了笔挺的西装,好像要出门的样子。老马说,他要去找他女朋友。小马的脸马上红了。

    小马推了推老马。老马不好意思地对我说,差点忘了……是这样,我们带的钱不多了……能不能先预支些钱,他想买条好领带……本来有一条的,抽烟,烧了个洞……去大学校园看女朋友,别太不成样子。

    我说当然可以。不过我这儿不是有领带吗?你带上这个就行。我把领带解下来递给小马,怕他们误会,又赶忙掏出二百块钱,问他,够不够?

    小马就扎上了我递给他的领带。他扎领带的速度比我快好几倍。那是一个英俊的结。他揣了钱,对老马说,一般不会动的。不过还是揣上吧,怕万一。老马挥挥手,表示同意。

    我和老马坐在饭馆里吃饭。老马告诉我,他昨天刚推了一个活,是大活,如果接了,能一直能干到过年。我问为什么要推掉呢?老马说那活儿是县城的,距这儿三百多里呢。我说这有什么关系?哪里不是耍手艺?老马说不行啊,他女朋友在这里啊!我笑笑,这老马真有意思,倒像是他在恋爱。好像这个女孩,可以承载他和儿子后半生的幸福。老马接着说,人家大学生,不嫌咱,咱别辜负了人家。那表情,仿佛他儿子的女朋友是某个国家的公主。我说,现在谁还把大学生当回事?用你们老家的话说,大学生比驴粪都多。老马笑笑,喝一杯酒,说,那也是大学生嘛!仍然是虔诚的表情。

    老马还告诉我,装修的工期,可能会比原计划提前三天,因为他们干得有些快了。我说这当然好。老马不好意思地说因为放弃了那个大活,工期又提前,所以新活儿可能接不上,得在你装修好的新家住上两天。我说这没什么,反正我也不急搬来。老马说那也不好,你自己的新家还没住,倒被我们爷俩儿住了。说完嘿嘿笑,专拣盘子里的肥肉吃。

    我们回去的时候,小马已经回来了。问他怎么这么快?小马说没见着她,门卫不让进。老马说你就不能等她出来?小马说她在上课呢……我怕误了活儿。老马说真没出息!活儿不是还有我嘛!小马把领带还给我,又拿出那二百块,要还给我。我说不用了,到时从工钱里扣掉就行了。小马看看老马,老马说,留着吧。

    活干完了,给他们开完工钱,老马偏留我喝酒,仍然是老白干煮海红。老马说新活果真没接上,真得在你这儿住三天。我说没问题。老马就敲敲小马的脑门,他说你福气啊,住这么好的房子。这几天拾掇干净点儿。小马说你不住吗?老马说我得回趟家,把钱交给你妈。你小子不想妈,我可想老婆!

    小马和我一起笑了。这个老马,还挺幽默呢。

    剃头

    春节前,下了大雪。我和满仓缩在屋角,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我说满仓回家过年吗?满仓抱一本没头没尾的书边看边说,国外有个人,竟拿菜刀给自己做了阑尾炎手术。我说满仓,我问你过年回不回家?满仓说这家伙还没打麻药,只是嘴里咬一根雪茄。我说满仓!满仓抬了头,额前的抬头纹张牙舞爪。我说你过年,回不回家?满仓好奇地盯着我,回家?这模样能回家?

    “这模样怎么不能回家?”“你说带什么回家?还像上次一样带两瓶矿泉水?”“你少往脸上贴金。你上次灌的是自来水。你就骗你爹有本事。”“那我爹还直说好呢。他早想尝尝城里的自来水。是我,实现了他这个心愿。”“真不回家?”“肯定不回。你回不回?”“我也不回。”“就是嘛,省下路费,咱俩还能喝点酒。”“不是省路费,是根本没有路费。”“你说那个外国人怎么能拿菜刀给自己做手术?”“哪国人?”“巴西人。”“扯淡。巴西人不用菜刀。过年咱俩干什么满仓?大年初一也出去拣垃圾?”“肯定不出去。过年咱俩喝酒。他是用剪刀割的吧?”“他用什么割的关你屁事?雪该停了吧?”“停不了。天气预报说,这雪要下半个月。”“真他娘的。那咱俩吃什么呢满仓?”“吃什么?喝风吧!”

    雪果真下了半个月。我和满仓像两只冬眠的熊,每天躲在屋里,不安地舔自己的爪子。雪掩埋了城市的马路,城市的冻青丛,城市的垃圾箱,城市的肮脏和繁华。后来雪终于停了,我们再一次看到冻僵的太阳。那天正好是年三十,我说满仓咱们还出去吗?满仓说不出去了。我说明天呢?满仓想了想,他说明天再说。

    我们掏出所有的钱,满仓算了算,说,有酒有肉,挺丰盛。我揣着钱往外走,却被满仓喊住。他说你买了酒菜早点回来,给我剃个头。我说这是理发店的事吧?满仓说我还有钱去理发店吗?我说可是我不会剃啊,在农村我连羊毛都没剪过。满仓说很简单,横平竖直就行了。我说我怕手一哆嗦,连你的脑袋都剃下来。满仓说你可真罗嗦。快去快回,给我剃头!

    我没有快去快回。我把钱分成三份。一份买了几瓶白酒,一份买了一些酒菜,一份买了半只烧鸡。我蹲在路边,一个人把那半只烧鸡吃得精光。怕满仓闻到酒味,我没敢喝白酒。不过我还是喝掉一瓶啤酒,尽管我认为啤酒有一股猪食缸里的味道。天很冷,啤酒更冷,我的身体不停地抖。我边抖边吃,边吃边抖。有人从我面前走过,碰翻站立的啤酒瓶。一滴水从高处落下,正好砸中我的眼角。我讨厌那滴水,它看起来像我的眼泪。

    回去时候,天已擦黑,街上响起稀稀落落的鞭炮声。我提着两个方便袋,推开门,就看到一只怪物。

    怪物长着满仓的样子,脑袋像一个足球,像一只绿毛龟,像一堆牛粪团,像被剥皮的土豆,像被摔烂的茄子或者冬瓜。怪物满脸碎发,一双眼睛从碎发里洇出来,错综复杂地瞪着我看。怪物手持一把锈迹斑斑的剪刀,剪刀上黏了至少两块头皮。我说满仓你怎么不等我回来给你剪?满仓说等你回来?我这脑袋还能保住吗?

    屋子里只挂了一只十五瓦的灯泡。仅靠这点微弱光芒,我想即使削不掉他的脑袋,至少也能削下他半斤瘦肉。

    满仓一手操剪刀,一手举一块碎玻璃,仔细并笨拙地给自己剃头。那块当成镜子的玻璃片好像毫无用处,因为他不断把剪刀捅上自己的头皮。他剪几剪子,转头问我,怎么样?我说,左边长了。他就剪左边,呲牙咧嘴,痛苦不堪。过一会儿,再问我,这回怎么样?我说,好像右边又长了。他就再剪右边,咬牙切齿,碎发纷飞。我说别剪了满仓,你快成葫芦瓢了。满仓顽固地说,必须剪完!

    很晚了,我和满仓才开始吃年夜饭。我们开着那台拣来的黑白电视机,可是荧屏上雪花飞舞,根本看不到任何影像。满仓骂一声娘,喝一口酒;喝一口酒,骂一声娘。他的脑袋不停地晃。那上面,伤痕累累。

    酒喝到兴头上,满仓非要和我划拳。他总是输,就不停地喝。后来他喝高了,偶尔赢一把,也喝。满仓低着头,一边展示他的劳动成果一边说,你说我和那个割自己阑尾的巴西人,谁厉害?

    我站起来,握起拳头猛砸那台可恶的黑白电视机。我说你厉害。因为你还得考虑美观。可是我搞不懂,你为什么非要在今天剃头呢?满仓听了我的话,抬头看我。那时电视机正好显出影像,我看到赵忠祥手持麦克恋恋不舍地说,明年除夕,我们再见。

    满仓向赵忠祥挥挥手。他低着声音说,记得小时候,家里穷,过年时,没好吃的,也没好穿的,爹领我去剃个头,就算过了年。说话时,38岁的满仓就坐在我的对面,可是他的声音,似乎飘到很远。飘到很远的声音遇到腾空而起的烟花,被炸得粉碎。

    一滴水从高处落下,砸中满仓的眼角。满仓忙伸手去擦,可是没有擦到。那滴水,于是滴进面前的酒碗。

    春光美

    街路划一条漂亮的弧线,探进公园深处。公园绿意盈盈,却有桃红粉红轻轻将绿意打破。柳絮开得模糊,阳光里飘起,落满松软的一地。鸽子们悠闲地散步,孩子们快乐地玩耍,空气里弥漫着花香,沁人心肺。春天属于山野,属于城市,属于公园,属于公园里,每一朵勇敢开放的丑丑的小花。

    春色惹人醉。

    可是女孩的棍子畏畏缩缩,慌乱并且毫无章法。灾难突然间来临,令她猝不及防。现在几个月过去,她仍然不习惯手里的棍子,不习惯战战兢兢地走路,不习惯眼前永远的黑暗。女孩面无表情,棍子戳戳点点。于是,那棍子,碰到了毫无防备的老人。

    老人发出极其轻微的“嘘”的一声。

    对不起。女孩急忙停下来,对不起……戳痛你了吧……真的对不起,我是一个盲人……

    没关系的。老人轻轻地笑,你不用解释……我知道,你只是有些不便。

    只是有些不便?女孩的神情霎时黯淡下来,可是我看不见了,永远看不见了……就像现在,每个人都可以在这里欣赏春色,我却不能……

    可是孩子,老人说,难道春天只是为了给人看吗?难道春天里的一花一草,只是为给人欣赏而存在吗?

    难道不是吗?

    当然不是。老人说,比如我面前就有一朵花……这朵花很小,淡蓝色,五个花瓣……也许它本该六个花瓣吧?那一个,可能被蚂蚁们吃掉了……花瓣接近透明,里面是鹅黄色的花蕊……我可以看得见这朵花,然而你看不到。可是这朵花因为你没有看见它而开得松懈吗?或者,就算我今天没有坐在这里,就算我今天也没有看到它,就算整个春天都没有人看到它,它会因此而开得松懈吗?

    ……

    还有无数山野里的花花草草,有多少人会注意它?或许它的一生,都不会被发现,被关注,被赞美,可是,它们为此而懈怠过吗?还有那些有残缺的花儿,比如被虫儿吃掉花瓣,啃了骨朵,比如被风雨所折断,被石块所挤压,比如我眼前的这一朵,它们可曾因为它们的残缺和大自然给予它们的不公就拒绝去开放呢?

    ……

    春天或许是花儿最美的季节,却绝不是惟一的季节。你该知道,当秋天来临,所有开过的花儿,都会结成种籽。就像我眼前的这朵小花,它也会结出它的种籽……这与它的卑小无关……更与它的残缺无关……它是一朵勇敢的花儿,勇敢的花儿都是快乐和幸福的。你认为呢?

    ……

    你在听吗?孩子。

    是的奶奶,我在听。

    花儿就像你,你就是花儿……为什么闷闷不乐呢?为什么要放弃开放的机会呢?为什么要放弃整个春天呢?

    我没有放弃春天……可是我看不到春天……

    你还可以去触摸,孩子……你可以触摸花草,触摸鸽子,触摸土地和水,阳光与柳絮……其实盲人也是可以看到这世界的,却不是用眼睛,而是用心,用感觉,甚至,用爱……

    您是说,用爱吗?

    你认为呢?你该知道,在这世上,除了你,还有你的父母,你的亲人,爱你和关心你的人……如果你连春天都不再去爱,那么,你怎么去爱他们?我知道你看不见春天,可是你的心里,难道不能拥有一个温暖而美好的春天吗?只要你还相信春天,那么对你来说,这世上就还有春天。只要你是快乐的,那么,你的亲人也是快乐的。只要他们是快乐的,那么,你也就快乐了。我说的对吗?孩子。

    ……可是我不知道这里的春天是什么样子的。奶奶,你愿意把你看到的告诉我吗?

    当然可以,孩子,我很乐意……你的面前有一朵花儿,蓝色的花儿,五个花瓣……你的旁边有一棵树,树长出嫩绿色的叶子,那些叶子很小,漂亮的心形……再旁边有一个草坪,碧绿的草坪,有人在浇灌它们……再往前,是一条卵石甬道,鸽子们飞过来了,轻轻啄着人们的手心……柳絮落下来了,就像一条一条调皮的毛毛虫……

    女孩听得很是痴迷。她的表情随着老人的讲述而变化,然每一种变化,都是天真和幸福的。似乎,女孩真的看到了整个春天。

    女孩是笑着离开的。她的棍子在甬路上敲打出清脆的声音。她步履轻松。她像春的精灵。

    ……然后,老人轻轻拍拍她身边的导盲犬。她说虎子,我们该回家了。她戴着很大的墨镜。她悄无声息地走向春的深处。

    春光美,春色惹人醉。有时三点两点雨,到处十枝五枝花。

    老乡

    满仓的皮鞋开胶了。他只有这一双皮鞋。

    他找到街口的修鞋匠,说,修鞋。鞋匠抬头看看他,再低头看看鞋,说,稍等。鞋匠戴着花镜,嘴里咬两根鞋钉,正给一只黑色的高跟鞋钉掌。满仓坐下来,贪婪地嗅着高跟鞋散发出来的热哄哄的气息。鞋匠说听口音,您不是本地人?满仓说我是杨县的。鞋匠就停下手里的工作,他说怪不得我听着有股杨县味。您杨县哪的?满仓说怎么了?您也是杨县的?鞋匠说是啊。您杨县哪的?满仓说我杨县洪家沟的。鞋匠说真巧!我是李家沟的。咱俩老乡!满仓就咧开嘴快乐地笑。他说真不容易,竟在这里碰上了老乡。

    补好了鞋,满仓问多少钱?鞋匠说算了吧,乡里乡亲的。满仓说怎么能算了呢?该多少是多少。鞋匠说应该两块钱,您给一块钱算了。满仓就给了他一块钱。鞋匠收好钱,说,老乡常来坐。满仓说那肯定那肯定。

    这件事是满仓说给我听的。他心花怒花的样子让我怀疑街口修鞋的不是鞋匠,而是美国的现任总统。也难怪满仓高兴,在城里混了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人主动给他打过五折。甚至,如果今天满仓再实在一些,那修鞋的钱,就完全可以全部省掉了。

    不过我还是把满仓奚落了一通。我说满仓,你怎么把祖宗给卖了?满仓说我怎么卖祖宗了?我说你他娘的明明是柳县的,什么时候你又变成杨县的了?满仓说逗他玩嘛。再说,还能省下一块钱呢。我说省下一块钱你就卖祖宗?你祖宗就这么不值钱?满仓说卖祖宗不过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不会造成任何损失;可是我和他攀老乡就能省下实实在在的一块钱,你说这样的好事哪里去找?我说去你娘的抽象!被你爹知道了还不拿斧子劈了你?满仓不满地盯着我,半天才从嘴里挤出两个字:弱智!

    第二天我的皮鞋就坏了。记得头天晚上睡觉前,它还是好的,早晨起床,那皮鞋就开了线,成了鳄鱼嘴的模样。我说满仓是不是你偷偷搞坏了我的皮鞋?满仓不置可否地坏笑。他说,去修鞋吧。

    这样我就见到了被满仓叫做老乡的鞋匠。鞋匠五十多岁的样子,慈眉善目,守着一个很小的修鞋摊,看来生意还不错。鞋匠见了满仓,说,来了?满仓说来了。还带来一位朋友。我冲鞋匠笑笑,麻烦您修修鞋,鞋后腚开线了。鞋匠看看皮鞋,再看看我,说,听口音,您也不是本地人?满仓急忙说,他也是杨县的。鞋匠的眼睛就亮了。他说怪不得我听着有股杨县味。您杨县哪的?我说我周家沟的。鞋匠说真巧!我是李家沟的。眼里却露出狐疑之色。满仓说不算巧。你李家沟的他周家沟的,这能算巧?快修鞋吧快修鞋吧。鞋匠就一边修鞋一边嘀咕,这城里老乡怎么这么多?

    修好了鞋,我问多少,鞋匠说刚才您说自己是周家沟的吧?我说如假包换。鞋匠说那算了,乡里乡亲的。我说怎么能让您赔呢?该多少是多少。鞋匠说应该两钱块,不过您给一块钱算了。我就给了他一块钱。鞋匠收了钱,冲我们摆手,常来坐啊!

    那天我认为,其实满仓说得挺有道理。卖了祖宗,也不过那么回事。

    我们并没有常去坐。毕竟在一个修鞋匠面前坐一只马扎,远不如躺在床上睡觉舒服。可是那天傍晚我和满仓都有些闷,满仓就建议去找修鞋匠聊会儿天。说不定,还能蹭他一顿小酒呢!满仓满脸无耻地说。

    我和满仓就去了修鞋匠的摊子。我们一直走到鞋匠面前,他却仍然没有发现我们。那天鞋匠的生意出奇地好,我看到他旁边至少堆了十双皮鞋布鞋旅游鞋人造革鞋。鞋匠的脸上淌着幸福的汗,一边用手摇着钉线机,一边和坐在马扎上的一位中年妇女聊天。

    鞋匠说听口音,您不是本地人吧?女人说不是。我槐县的。鞋匠惊呼,啊?怪不得我听着有股槐县味。您槐县哪的?女人说怎么了?您也是槐县的?鞋匠说是啊。您槐县哪的?女人说我山后王家。鞋匠马上露出单纯的笑。他说真巧!我山后孙家。咱俩,老乡!

    我和满仓掉头就走。走着走着满仓突然放声大笑。他说看来卖祖宗这样的事,并非咱俩独创。我说那是,满仓你现在最想干什么?满仓说我现在最想把那个鞋匠杀了吃肉。

    我使劲拍拍满仓的肩膀。我说,真巧!英雄所见略同!

    小说人物的处境

    我的小说里的人物,突然遇到了意外。

    我安排他出场,我认为太过自然。他不嗜烟酒,他慎于风月。他的工资不高,他几乎把所有的工资全部交给了妻子。他有一个活泼机灵的女儿,有一位慈祥善良的母亲。他的工作不是很累,也不轻松。他长着一张大众化的脸,他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不英俊也不难看。当灾区需要钱,他会从工资里挤一点汇过去,当街上偶遇可怜的乞丐,他往往会掏光口袋里所有的零钱。他面临诸多诱惑,他小心谨慎,从未犯过大错。他是一位绅士,文质彬彬,儒雅安静。他谦虚好学,家里书架上,塞满从书店里买来的各种各样的书。

    他生在我的小说里,他也将死在我的小说里。他知道他生在我的小说里,他也知道他将会死在我的小说里。可是他既不会像楚门那样痛苦,也不会像埃舍尔那样努力探寻假相与真相的交织——他对他的世界无欲无求。一部小说构成他生命中完整的真实的世界,他的世界安静并且美好,真实并且踏实。他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他很满足自己的生活,他希望自己在这部小说里度过他安静安稳的一生。

    可是突然有一天,一位警察找到了我。他是在小说里找到我的,他请我去小说里最好的酒店消费,然后,他向我提出他的要求。

    他说,他得把那个家伙带走。

    带他去哪里?我吃了一惊。

    带出你的小说。

    为什么要带出我的小说?

    因为他太美好了。因为世界上绝不可能有这般美好的人。

    警察开始数落他的诸多好处,用上太多滥美之辞。他说他不该饿着肚子捐款,更不该从来不曾打过麻将。可是小说里不需要这样的人物,警察说,小说是一座城,一个江湖,一个世界,那里应该是邪恶的,血淋淋的,狡诈并且奸诈。那里危机四伏,刀光剑影,处处充满陷阱……

    可是这并不影响他的生活。我说,他照样可以在我的小说里生活得很好。

    可是因为他,小说的秩序被改变了。警察说,换句话说就是你的小说世界从此变得索然无趣。还可以这样说,没有阴险与邪恶的小说世界,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谁会感兴趣呢?

    谁制定了这样的规则?

    读者,当然是读者。警察摊开两手说,然后读者决定了编辑,编辑决定了作家,作家又再一次决定了读者……就是这样……小说不需要美好,美好的东西不应该在小说的世界里存在。所以我必须把他带走,带出你的小说世界……

    可是你是警察。他没犯错,你凭什么把他带走?

    因为我是道德警察……

    那就更不可以了。我说,据我所知,道德警察更应该惩恶扬善。惩恶扬善是什么意思?就是要惩治邪恶,弘扬美好……

    可是你忽略了一个事实。警察说,现在我在你的小说里,小说的世界是阴暗的,寒冷的,邪恶的……

    可是我并不希望小说世界一片邪恶。我说,并且,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应该是一位好警察。

    我当然是一位好警察。警察说,不过“好”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比如说,是对小说里的老百姓好,还是对读到这篇小说的老百姓好?如果是前者,那么这小说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我和他,甚至你的小说,甚至你本人,都没有存在的必要;而如果是后者,那么,请同意我将他带走。

    那天我思虑很久,终于同意了他的要求。不仅仅因为他佩带了足以射杀我的枪支,还因为,必须承认,他的话有些道理。我想他带走我小说里的人物,就等于让我的小说一下子失去两个人物。可是这并不可怕,因为我还可以创造出另外两个人物,仍然有一位好男人,不过却再不会有警察或者道德警察。我会为这个好男人创造出一位善良的父亲,或者为他创造出一位挚交,一位美丽的邻居,一位热心的同事,一位可怜的乞丐,一条听话并且温顺的京巴狗……现在我所创造的绝不是一个人的美好,而是一群人的美好,一个世界的美好……

    可是我很快发现了自己的弱智。那天,这位好男人找到了我,并请我去小说里最高档的酒店吃饭。他开门见山,他说现在,你必须把我带走,或者,我把你带走……

    为什么?我惊愕。

    因为太美好了。男人说,因为每个人都认为不可以这样美好。这是小说的世界,小说的世界应该是邪恶的,阴冷的,战战兢兢的,充满危险的。美好的世界太过虚幻,就像童话。而童话里人物普遍的智商,不过相当于三岁孩童……

    你在为你的智商担忧吗?

    当然不是。男人说,因为我觉得自己已经没有继续存在下去的必要。或者说,所有与我有关的人物,你的小说里的所有人物,你的小说里的世界,你的这篇小说,甚至你本人,都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谁对你这样说的?我问他。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我将警察送出很远。

    每个人都说过。男人笑着说,我的妻子,我的女儿,我的父亲,我的挚交,我的邻居,我的同事,街上的乞丐,还有那条漂亮的京巴狗……

    请求原谅

    我杀死了我最好的朋友。是大胡子让我杀死他的。我必须听大胡子的。我没有主见。甚至,我没有拥有主见的权力。

    只因为一个很小的磨擦,一个只需一句话就可以解开的芥蒂。大胡子把手枪递到我手里,说,开枪。我扣动扳机,朋友就倒下了。他抱着我的腿,嚓嚓地啃咬着我的皮鞋。尽管紧闭了眼睛,我仍然可以看见他血流满面的样子。子弹击中了他的眼睛,他的眉骨和鼻梁都被击碎。他躺在地上喘息,痛苦地恳求我再补上一枪。我把枪举起,却被大胡子摁下。大胡子说不能让他死得这么早,我们得让他多受些折磨。朋友是在第二天清晨死去的,那时我已经身在逃亡的途中。

    我剪平了头发,剃掉了胡须。我戴上眼镜,说着生涩的普通话。我躲到宾馆或者古刹,新疆或者河南,名山或者大川,纽约或者乌兰巴托。到处都是机警的警察,他们悄悄地跟在我的身后,腰间的手铐哗啦啦响。在大胡子的遥控指挥之下,我总能够在关键时刻化险为夷。他让我免去了牢狱之灾,我得感谢他。

    常常想起朋友的眼睛,常常想起他的眼睛被我的子弹在霎间击得粉碎。然后从梦中醒来,我一身冷汗,浑身颤粟。屋子里大多时暗了灯,我不知道自己是在宾馆还是古刹,新疆还是河南,名山还是大川,纽约还是乌兰巴托。好几次我几乎崩溃,好在,在逃亡的途中,还有她。

    那么美丽多情的女子。那么温柔善良的女子。她有娇小的身子和嫣红鲜嫩的唇,她的身体总是散发着青草的迷香。大胡子把她送给了我,大胡子总是这样善解人意。我们扮成兄妹,以此来躲避隐藏在周围的多疑警醒的目光。我们同居一室,却只能小心翼翼地保持着看似安全的距离。

    后来我爱上了她。再后来她爱上了我。这没有什么不好,这太过正常。可是我们仅仅可以眉目传情。——大胡子严厉地警告过我,既然我们化装成兄妹,就应该有兄妹的样子。

    大胡子的眼睛无处不在。

    终于有一天,她壮着胆子吻了我。我说我们是兄妹。她说,我们不是,我们是情侣。我说可是大胡子说我们是兄妹。她说,现在大胡子不在。

    于是大胡子出现了。当我们的唇分开,我发现,大胡子正坐在房间的沙发上,笑呵呵地看着我们。

    大胡子说,现在,你该逃亡了。

    我说,现在我想恋爱,现在我不想逃亡。

    大胡子说可是你必须逃亡。现在你必须扔下她,一个人继续逃亡。然后你会在逃亡中会遇到第二位朋友,你们有了过节,你将他杀死。再然后,你遇到另一位美丽的姑娘……

    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

    大胡子说,没有为什么。观众需要就是所有的原因。说话时他手里拿着一个厚厚的本子。他身上的马甲有无数个口袋。

    我说,可是你知道吗?我杀死了我的朋友,我和相恋的人不能够相守,这对一个人来说,实在太过残忍。这样的剧情,也实在太过庸俗和无聊。

    大胡子笑了。他说我知道这很残忍也很庸俗和无聊,可是我有什么办法?这是电视剧,我们是为那些充满猎奇心而又忙于生计的观众们准备的。

    既然忙于生计,那么剧情岂不是更应该加快节奏?

    不。正因为这样,所以我们需要拖沓,需要不断地绕圈子,需要不断地用爱恨情仇来吊起观众的胃口。这样他们即使漏掉中间几集,也没有太大的关系——剧情不会因此中断,前后衔接天衣无缝。

    你是说,其实他们只需要年初看一集开头,年末再看一集结尾,就可以了?

    就是这个意思。

    假如他们连开头和结尾都因为生计的奔忙而错过了呢?

    那也没有关系。明年我们还会重播。

    那么,你,我,演员,导演,观众,所有人,似乎都在做着一件毫无意义的无聊的事情。

    可以这样说。大胡子导演点点头说,所以,我想请求你,请求所有的演员,请求所有的电视观众们原谅。

    尽管他满脸诚恳,可是我知道,这或许也是一种高超的演技。甚至,这句话的本身,也是整个剧情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过,当你不小心看到这部由我主演的电视剧的时候,我还是想,请求你的原谅。

    丢失的梦

    母亲对槐说,槐啊,昨夜里你爸的眼镜,上了雾水。我给他擦,怎么也擦不干净……

    槐说后来呢?

    母亲说后来你爸找来一个大木盆,把我,还有你,抱上去。他推着木盆,划啊,划……我闭着眼睛,给你爸唱歌……我不停地唱……唱啊,唱……突然一个大浪打来,你爸就不见了……

    那时他们正吃中饭。母亲夹一块鱼,小心地择去上面的刺。她的表情,平静得像黄昏的湖面。

    槐不厌其烦地听母亲讲梦,听了三十年。母亲的梦千姿百态,千奇百怪,千头万绪,千变万化。进到她梦里的人,可能有两个,可能有两百个,可能有两千个;梦中的地点,可能在小屋或者马路,可能在河川或者森林……甚至有一次,母亲对槐说,那时我正在月亮上赶刘庄大集……可是她的梦不管如何变化,有一点永远一成不变。那就是,槐年轻的父亲,总是固执地在她梦里出现。

    槐完全忘记了父亲的样子。槐的父亲没有留下任何一张照片。那时母亲还很年轻,鲜花般娇艳的脸,稗籽般饱满的身子。那时槐还在襁褓,像未及睁眼的粉色透明的小狗或者小猫。大水眨眼就来了,房子成为落叶,在水中翻着跟头。父亲说,跑。他抱起女人,女人抱起槐,他把女人和槐抱进木盆。木盆飘起来了,他也飘起来了。他鹜水的姿势怪异并且笨拙,从母亲多次的描述中,槐判断出父亲用了狗刨。母亲说你累吗?父亲说眼镜湿了,你帮我擦。母亲就帮他擦干眼镜,再帮他戴上。擦干的眼镜在几秒钟后被重新打湿,巨大的水珠像镜片淌出的汗。槐在母亲怀里号啕,父亲在漫天洪水里微笑。母亲说你累吗?父亲说你唱支歌给我听吧。母亲就开始唱。她不停地唱,不停地唱。后来她睡过去。睡过去的她,仍然唱得声情并茂。再后来她醒过来。醒过来,只看见一片银亮黄浊的水。

    从此,母亲只能在梦中,见到自己的丈夫。她和他牵手和相拥,缠绵和怄气,卿卿我我和剑拔驽张,恩恩爱爱和白头偕老。梦成为母亲平行并游离现实的另一个世界,她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每天她都要给槐讲述自己的梦。有一天她说,昨天我给你爸,拔掉十二根白头发。有一根,分了叉……

    槐盯着母亲,他发现母亲是那样苍老。母亲的身体飞快地僵化,像一枚风干的枣,落下了,静静等待着冬的掩埋。槐说妈您休息不好吗?母亲说习惯了。这么多年,天天晚上做梦,醒了,就再也睡不着。母亲再一次陷入沉思。槐知道,其实,她怕所有的梦。因为父亲总会在梦中出现,三十年来,一夜也没有拉下。梦让母亲在梦里兴奋异常,在醒后伤心不已。

    母亲对槐说,槐啊,昨夜里你爸,嫌我把菜炒咸了。这个死老头子……

    年轻的父亲,竟然在母亲的梦里,一点一点地变老。槐想着这些,心隐隐地痛。

    槐找到学医的大学同学。他把他请到家中,吃了一顿饭。饭后,同学悄悄告诉他,你的母亲,需要更多的休息。

    槐说可是她并不累。

    同学说可是她睡眠不好。这样下去,她的身体会彻底垮掉。

    槐说可是她三十年来一直这样。

    同学说可是她现在年纪大了。年纪大了,就不比以前。总之,她不需要梦,她只需要更深的睡眠。

    槐听了同学的话。他的菜谱严格按照了同学的指点。茶几上有茶,客厅里有淡淡的曲子。所有的一切,全是槐的精心安排,全都有助于母亲的睡眠。槐不想让母亲过早衰老。尽管,他似乎无能无力。

    终于,那天饭桌上,母亲没有讲她的梦。母亲静静地吃饭,眼睛盯着碗里的米饭。母亲不说话,槐也不敢吱声。后来母亲放下筷子,叹一口气,站起来。槐说,妈。

    母亲抬了头。她眨一下眼,眼角多出一条皱纹;再眨一下眼,再多一条皱纹。槐说,妈,您今天没给我讲你的梦。

    母亲笑了笑。她说昨天夜里,我没有做梦。昨天夜里,我把你爸弄丢了。槐啊,你说,是不是人老了,连梦都会躲开?

    槐说妈,您睡得好,是好事情。听说,这样可以长寿。

    母亲再笑笑。笑出两行泪。那泪顺着她的笑纹,蜿蜒而下。她说可是这样的话,活一千年,又有什么用呢?如果没有梦,如果梦中不能相见,我靠什么,活下去呢?

    上帝的恩赐

    荒岛上的土著部落,已经与世隔绝了几百年。

    某一天,一个土著在海边拣到一个瓶子。普通的酒瓶,已经飘了很远的地方。土著把它拣起来,靠近自己的眼睛,世界变成一片模糊的淡蓝;他把它放到嘴边,吹一口气,瓶子发出短促且怪异的低吟;他把它迎向太阳,地上于是出现一个很亮很圆的小白点,烤死了一只行色匆匆的蚂蚁。

    土著想,这是什么呢?他不认识瓶子。

    他把瓶子拿给酋长看,酋长也不认识。但酋长认为这肯定是一个好东西,可以装水,看淡蓝的景物,可以烤死蚂蚁,吹出节奏简单的音乐。特别是瓶子的晶莹透明,瓶子水滴似的小巧造型,立刻让酋长爱不释手。于是酋长用两串贝壳和一个姑娘,跟这个土著完成了交易。

    从此,酋长无论吃饭,睡觉,打猎,祭祀,都是瓶不离手。瓶子仿佛成为酋长的代表,酋长就是瓶子,瓶子就是酋长。他从不让别人摸瓶子一下,甚至多看一眼也不行。他的举动无疑增加了这只瓶子的神秘。

    有一次酋长在丛林中遇到一条巨蟒,巨蟒将酋长缠得很紧,长长的信子拍打着酋长的脸。酋长慌乱之中拿出瓶子在巨蟒的眼前轻轻一晃,巨蟒竟然松开了酋长,逃走了。

    这次的蛇口脱险,让酋长认为,这只瓶子肯定具有一种非凡的神力。

    恰逢那几年海岛上风调雨顺,没有发生任何灾难。不仅野果结得遍岛都是,连野兽们也仿佛变得温顺。酋长便指着瓶子说,都是因为这个宝物啊!无疑,这是“上帝的恩赐”。

    他不再随身携带这个瓶子,而是把瓶子供奉在一个隐秘的山洞里,派人日夜看守。他说这是“上帝的恩赐”啊!这是“镇岛之宝”啊!从此后,它在岛在,它亡岛亡!

    久了,岛上的土著们,也就相信了他的话。

    一个普通的瓶子,非常自然地,成为岛上居民的图腾。

    后来德高望众的酋长死去,新的酋长和他的居民们仍然继续着对这个普通瓶子的顶礼膜拜。一任任的酋长死去,一代代的土著相传,瓶子的地位便日益攀升。很多年过去,人们不再记得这不过是海上飘来一个物什,而是觉的,这宝物与海岛同龄,是上帝在创造这座海岛时,恩赐于他们的。

    终于有那么一天,海上飘来一艘大船。船上的人拿着高倍的望远镜,抽着长长的雪茄,提着乌亮的长枪,操着高傲的表情走上了这座海岛。本来他们只想在这岛上休息几天,但他们马上喜欢上了这个海岛。因为岛上不仅有成片的橡胶林,甚至还有人发现了钻石。船上的人欣喜若狂,在商量了半天后,他们决定把这个海岛,据为己有。

    他们用手语与海岛上的土著进行着艰难的交流,他们命令土著们离开海岛,或者成为他们的奴隶。当然,如此蛮横无理的要求当场遭到了土著们的拒绝。于是战争开始了。

    土著们的作战工具是弓箭和磨了钝尖的木棍,船上人的作战工具是高倍望远镜和射杀力极强的长枪,所以这根本不是战争,而是屠杀。船上的人只用了一天时间,就基本控制了整个海岛。晚上他们把船泊在距海岛不远的海域附近庆功,他们甚至打开了很多香槟酒,喝得大醉。因为他们知道,明天,只需一个上午,他们就会彻底控制整个海岛。

    土著们聚在山洞里,听着酋长的祷告。这是那个供奉着“镇岛之宝”的隐秘山洞,也是土著居民的最后一道防线。酋长虔诚地望着那个瓶子,口中念念有词。突然他转过身,狠狠地说,我们一定要把这群野兽赶走!他指着那个瓶子,他说这是“上帝的恩赐”,他会帮助和保佑我们赶走入侵者的!我们要为岛而战!我们要为“上帝的恩赐”而战!然后他对一直站在身后的四十名精壮的年轻人说,准备好了吗?出发!

    四十名年轻人,相当于海岛的“皇家护卫队”,他们有着非凡的作战能力。他们裸着上身,脸上抹着怪异的油彩。他们的箭头上淬了剧毒,耳朵和鼻子上挂着华丽的骨环。他们身体强壮,行动敏捷,树上水下,如履平川。他们更不怕死。假如海岛最终失去,或者他们成为奴隶,那么,他们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他们企图利用船上人在夜间的疏忽,进行偷袭。他们想夺下他们的枪和望远镜扔进大海,然后把他们杀得精光。假如行动成功,那么,他们将是战争的最终胜利者。

    事实上,一百年前,同样的偷袭,曾成功地上演过一次。

    借着夜色,他们跳进海里,从水下悄悄靠近了大船。他们一个接一个爬上了船,奇怪的是,船上的人,竟然混然不知。

    船上人做梦都想不到他们会来。此时,他们正聚集在某一间屋子里,对酒当歌。

    这是绝好的进攻机会。

    酋长带领着他的四十名战士摸到了门外,他摆摆手,四十名战士立刻做好了攻击的准备。然后酋长把门轻轻推开一条缝,他向里面看了一眼,又急忙摆摆手,四十名战士便蹲下来;他再看一眼,再一次摆摆手,四十名战士便撤退了。

    那时酋长的眼睛里,竟然充满了无边的恐惧和敬畏。

    同来时一样,他们静悄悄地撤走。船上没一个人知道他们曾经来过。船上人更不会知道,他们曾经距离死亡,只差分毫。

    其实酋长只需怪叫一声,船上人就将全军覆没。这不用怀疑。

    然而酋长却是带着他的四十名战士,逃回了那个山洞。慌慌张张,似已经大败。

    他的举动,令他的战士,更令等在山洞里的土著居民,大为不解。

    酋长盯着那个瓶子,仍然是虔诚的表情和语气,他说,这是我们的“镇岛之宝”,这是“上帝的恩赐”。但现在,这恩赐已经救不了我们。以后,我们只能做他们的奴仆。

    酋长说,我看到,他们正围坐在一起唱歌,每个人的手中,都有一个“上帝的恩赐”。

    酋长说,上帝是不会胡乱恩赐的。那么很明显,他们就是上帝。

    第三辑 匪兵甲

    匪兵甲

    甲翼器匪兵甲不是匪兵,他是匪兵甲。他在戏园子跑龙套,扮成匪兵甲或者群众乙。大多情况下,他的台词只有一个字:是!这个字被他磨练得字正腔圆,气吞如虎。

    他本来是演主角的。那时他是戏园子的头牌,一招一式,英俊逼人。台下就有女人粉了腮。好像躲到哪里,都有他在面前晃啊晃的。那两道剑眉高高挑起,那一双朗目皎皎如月。还有发青的刀削般的下巴。还有挺拔的雄鹿似的身姿。那时的他,让镇子里多情的女人们,脸红心跳,神魂颠倒。

    可他还是从头牌变成匪兵甲。因为小武。因为一匹马。

    小武是老板的儿子。他看着小武长大。他给年幼的小武当马骑,脖子上套了七彩的缰绳。一次小武让他站着睡觉,理由是这样才像真正的马,他就真的站了一夜。小武越长越大,越来越聪明。老板本想送小武出国读书,可他竟迷上了唱戏。小武学戏,不用拜师,就坐在台下看。看了几次,竟也唱得有板有眼。那时小武的嗓音开始变粗,下巴上长出淡青色细细的绒毛。那时小武的个头,已经挨到了他的肩膀。他冲小武笑。他说,这样唱下去,用不了几天,你就是头牌了。小武也笑,一双眼睛盯着他,饶有兴趣地闪。老板说还是读书好,都民国了……再说戏园子有一个头牌就行了。他和小武一齐点头。戏园子有一个头牌就行了,他和小武都理解这句话的深刻。

    春天他和小武去郊外骑马。他对小武说,让你骑一回真正的马。两匹马,一红一白,同样喷着响鼻,同样健硕高大。上午他和小武并驾齐驱,他骑白马,小武骑红马。到下午,两人换了马展开比赛。两匹马像两道闪电往前冲,红的闪电和白的闪电缠绕在一起,将田野刺出一条含糊不清的裂隙。突然他的马摔倒了。一条前腿先一软,然后两条前腿一齐跪倒在地。马绝望地蹬踢着强壮的后腿,试图控制身体的平衡,可它还是重重地把身体砸在地上。小武的马从旁边跃过去,他听到小武的嘴里发出一连串兴奋畅快的呼哨。马把他压到身下,压断他一条腿。

    他想怎么会这样?他想被摔断腿的,怎么不是小武?中午时,他明明拔掉了白马蹄掌上的一颗蹄钉。

    他的腿终于没能好起来。他把路走得一瘸一拐。自然,小武取代了头牌的位置。小武也有一双皎皎如月的眼睛,也有雄鹿似挺拔的身姿。小武成为镇上新的偶像。他让女人们为他神魂颠倒。

    于是他成了匪兵甲。戏园子的老板照顾他,留下他跑龙套。他不会干别的,只会唱戏。匪兵甲他也演,虽然只有一句台词。他啪一个立正,喊,是!字正腔圆,气吞如虎。时间久了,戏迷们不再叫他名子,直接喊他匪兵甲。

    几年以后,延绵的战火烧到了小镇。兵荒马乱的年月,戏园子逐渐冷清下来。老板开始减人。他减掉一个青衣,又减掉一个熨戏服的帮工。现在老板亲自操起熨斗,那熨斗把他的身子拉成弯月。他说老板,我不想唱戏了。老板说不唱戏你干什么?他说干什么都行,反正我要走了。老板看着他,就流了泪。老板说我也是没有办法啊。他说不关您的事,是我不想唱戏了。

    不唱戏了,却隔三岔五去戏园子看戏。和那些戏迷一样,小武一出场,他就鼓掌叫好。他叫好的声音很大,震得小武心惊肉跳。那段时间小武脸色苍白,卸了妆,人不停地咳嗽。

    小武终于病倒。他躺在床上,笑一下,吐一口血。老板请了最好的郎中,可他还是一天天消瘦,仿佛只剩一口气。小武以前就脸色苍白。小武以前就经常咳嗽。没人把这当回事,包括小武自己。郎中一边写着药方,一边轻轻地摇头。郎中的表情让小武和老板有一种无力回天的绝望。

    老板把熬剩的药渣倒在戏园子门前。他坐在窗口,愁容满面地等待。小镇的风俗,得了重症的人,都会把药渣倒在街上让行人们踩。那药渣被踩得越狠,病就会好得越快。据说,那病会转移到踩药渣的行人们身上。不管有没有道理,小镇上的人都信。可是现在戏园子没有头牌了,来看戏的人就非常少。稀稀落落几个戏迷来了,见了门口的药渣,要么掉头便走,要么捂鼻子皱眉毛,从旁边小心地绕过。没有人踩上去,包括那些看见小武就脸红的女人。锣鼓寂寞地敲起来了,坐在窗口的老板,眼光一点一点地黯淡。

    突然老板看到了匪兵甲。他瘸着一条腿,慢慢走来。他看到门口的药渣,飞快地愣了一下。他蹲在地上,细细研究一番。然后他站起来,坚定地从药渣上踏过去。踏过去,再踏回来,再踏过去。如此三圈,每一步都跺着脚,激起干燥的尘烟和奇异的药味。他流下悲伤的眼泪。那眼泪混浊不安,恣意地淌。

    那以后,他天天来戏园子看戏,天天在新鲜的药渣上跺脚。可是他终没将小武救活。两个月后,病床上的小武在忽远忽近的敲鼓声中痛苦地死去。

    老板请他喝酒。老板说小武对不住你。他说我对不住小武才对……现在戏园子需要人手吗?老板说需要。你肯回来?他说您肯要吗?老板说当然要……小武真的对不住你。他说那我明天就回戏园子来。老板说小武临终前告诉我,那次你们骑马,他偷偷拔掉了红马蹄掌上的一颗铁钉。他说都过去了……我明天,还演匪兵甲……我以后,只演匪兵甲。老板说你会原谅他的,是吗?

    他喝下一碗烧酒,辣出泪。他抬起头,说,是!声音从丹田发出,字正腔圆,气吞如虎。

    小山的骆驼

    小山喜欢骆驼,却不喜欢父亲。骆驼救了他,父亲却将他抛弃。八岁以后,小山只能在动物园里见过骆驼。——灰色的无精打采的皮毛,一个或者两个软塌塌的驼峰,以及异常难闻的腥臭气味。而小山对父亲的记忆,则仅仅停留在他八岁和八岁以前的支离破碎的片断。父亲在小山八岁那年离开了他。换句话说,父亲在小山八岁那年抛弃了他,还有他的母亲,父亲的妻子。

    那时父亲和母亲已经分手。八岁的小山判给了母亲。这让父亲蹲在门口,抽了一夜的苦烟。每二天父亲和母亲商量,能不能,带小山去玩一圈?小山说好,母亲说不行。父亲说,只是出去旅旅游……以前没机会……你就答应了吧。小山兴奋地说好啊好啊,母亲斩钉截铁地说不行不行。父亲的目光就黯淡下来。他转过身,来到院口,蹲下不动,头顶升起一个又一个巨大的灰色烟圈。父亲在那里蹲了很久,像一尊逼真的远古泥塑。后来母亲给他端去一杯水,父亲却没有伸手去接。母亲说你哭什么呢……你别哭了行不行?好——吧!

    这样父亲就带着小山出了门。那是父亲留给小山的最后回忆。母亲和父亲,父亲和小山,小山和骆驼,在那个夏天,毫无章法地纠缠。后来他们被硬生生剥离,小山回到现实。回到现实的小山无奈地发现,他的世界里,只剩下自己和母亲。

    父亲先带小山去了郑州。他们在那里呆了两天,喝掉六碗胡辣汤。然后他们去了青岛,在那里,小山第一次看见大海。看大海的时候,小山突然说我还想看沙漠。父亲说看沙漠,我们得去新疆。小山说那我们就去新疆。八岁的小山认为新疆很近,穿过一条马路就是。父亲说那我们不回去了,你永远跟着我。小山说,好。父亲说我们也不要妈妈了,我们不让她知道,好不好?小山想了想,说,好。为了看到沙漠,年幼的小山学会了不露痕迹的撒谎。他看到父亲高兴地笑了。父亲摸摸他的头,说,好儿子。

    父亲带着小山来到乌鲁木齐。父亲并没有着急带他去看沙漠,而是一个个居民区乱转。小山说不是要看沙漠吗?父亲说,我们先住下。八岁的小山并不理解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他说我不要住下,我要看沙漠。父亲说听话,先住下,再看沙漠。小山说先看沙漠。父亲说信不信我揍你?小山说你没有权利揍我。我被判给了妈妈,你以为我不知道?父亲急了,一巴掌拍下,小山号啕大哭。他说我要回家,我不看沙漠了,我不要你了,我要妈妈。父亲的眼睛突然黯淡,有了绝望的表情。仿佛长久的努力顷刻化为泡影,小山再一次看到升腾着灰色烟圈的泥塑。

    多年后小山一直坚信,正是他的最后一句话,让父亲下定抛弃他的决心。父亲得不到小山,就要抛弃他。离婚是一回事,抛弃是另一回事。父亲和母亲的分手,只是一种形式的终止;而抛弃,却是彻头彻尾的终止。本质的终止。

    父亲和小山在某个凌晨登上一趟列车,奔向沙漠。父亲在列车上不停地向别人请教,他对沙漠的所有知识,都是在列车上的几个小时恶补的。他匆匆买了指南针,水壶,干粮,然后带着小山,踏进无边的黄沙。他们很快迷了路。他们看见十二个太阳。骆驼刺和仙人掌告诉他们,这是真正的大漠深处。他们顺着指南针所指的怪异方向,胡乱地走。他们争抢着水壶里的水,胜利者总是小山。后来小山喝掉最后一滴水。他的嘴唇上裂开口子,淌着鲜血。小山说爸爸我要晕过去了。父亲说再坚持一会儿,就快走出沙漠了。

    ……父亲牵着他的手。父亲说驼队来了。小山果真看到远处走来一队骆驼。骆驼们有着金色的皮毛,迈着优雅的步子。驼队慢慢走向他们,终于来到近前。领头的骆驼跪下,一个汉子翻身下来。他的脸膛像烈焰般红,头发像烈焰般飞舞。他和父亲轻轻交谈,露出轻松愉快的微笑。他喊来一头骆驼,骆驼跪倒在小山面前。父亲把小山抱上驼背。父亲说,回家罗!小山揪住骆驼的皮毛。那是很温暖的皮毛,散发出炙烈的芳香。那是驼队里最漂亮的一头骆驼,健硕并且修长。父亲骑上随后的一头骆驼,他说小山,坐稳了别动……我开始给你讲故事了……

    小山忘记了故事的内容。父亲的故事断断续续,像沙漠里随风摇摆的驼铃。小山听着故事,睡着了。后来他再一次听到父亲的声音,父亲说,到了。小山醒来,看到夜色里成排的胡杨林。他坐在骆驼背上,像一名凯旋的将军。迷迷糊糊的小山再一次睡去。再次醒来,父亲就不见了。他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旁边坐着他的母亲。那天小山喝了很多水,他认为这些水可以灌满一个池塘。后来他想起父亲,他问,爸爸呢?母亲说,他跟着驼队走了。咬牙切齿刻骨铭心的表情。小山说他不要我们了?母亲说,是……骆驼救了你。你要感谢骆驼。

    小山记住了母亲的话。他要感谢骆驼。他心里记恨他的父亲。他认为母亲并不知道。在对他的抢夺战中,父亲处于全面的下风。处于下风的父亲于是走得无影无踪。他抛弃了从前的一切。以至于,随着年龄的增长,小山竟一点点忘记了父亲的样子。

    每个星期天,小山都要去动物园看骆驼。骆驼漠然地盯着他,似乎他们之间,并没有丝毫的联系。那天小山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妻子打来的。妻子说,妈要走了。

    小山赶到医院,母亲正在等他。母亲吝啬地节约着每一口气息,将她的生命顽强地抻长。母亲看到他,艰难地招手,喉咙里发出鸽子般咕咕的声音。小山坐到母亲旁边,低下身子。

    母亲说小山,我要走了。

    小山握了她的手。

    母亲说小山,妈只有一个要求。

    小山握着她的手,用了力。

    母亲说小山,我知道你记恨你爸。别再恨他了。那天,其实没有驼队,没有骆驼……是你爸,把你背出了沙漠……然后,他走了……

    没有骆驼?小山想起抓在手里的温暖皮毛。那应该,是父亲浓密的头发吧?

    我知道他走了。小山说,可是他抛弃了我们……

    他没有抛弃我们。母亲努力扭动身子,嘴巴张得很大。他把你背出沙漠。他见到了我。他累死了……

    ……

    小山整理母亲的遗物,在一个箱子的最底层,发现了父亲的照片。照片上的父亲英姿飒爽。年轻的父亲,并不像一头骆驼。

    小山把父亲和母亲的相片小心地排到一起。那是年轻的父亲和苍老的母亲。然后他在相片旁边,摆上一尊泥塑的骆驼。

    后来,小山给他的儿子,取学名,叫骆驼。

    战壕

    一开始没有战壕,那里只是广褒空寂的戈壁。戈壁上散落着两排房子,国界线从中间划开,戈壁被分成不均等的两块。可是两排房子距离如此之近,你可以清晰地听得到对方的交谈甚至咳嗽。

    每一天他都无所事事。他躺在沙地上,看昏黄的天空,把枪胡乱地丢在一边。那边有人吹起口琴,曲子被黄风刮得支离破碎,却将他的两只耳朵灌满。坐起来,看到吹琴的士兵了,有着和他一样魁梧的身材,一样粗壮的胳膊,一样忧郁的表情,一样无所适从的青春岁月。

    甚至,就连他们的五官,都是那般相像。他们就像兄弟,他想,如果两个人站在一起,除去军装,即使最挑剔的人,也会把他们当成兄弟。

    一曲终了,对方抬起头,雾濛濛的眼睛打量着他。他笑笑,翘起大拇指。对方也笑,脸上有了拘谨和羞涩。连他们的性格都有几分相似吧?入伍以前,他也是那样腼腆和木讷。

    两群兵,守在国境线上,守着自己的国家。更多时候,他们感觉对方就是他们的战友。根本不需要交谈,他们完全可以用动作和眼神彼此交流。

    可是形式陡然紧张。他们在梦里被野蛮的长官喊醒,每个人分到一只铁锹,在房子前面挖起战壕。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只知道服从。战壕挖得很深,沙袋垒起射击孔,射击孔里塞上枪管,兵们各就各位,似乎大战近在眼前。他直起身子,看着对面,看着近在咫尺的对方战壕。这样的距离也许根本用不到机枪步枪冲锋枪,只需一根长矛,就可以将对方刺杀。

    可是戈壁滩上依然平静。有时兵们爬出站壕,坐在沙地上打牌抽烟,将一泡长长的尿液射向天空。那个年轻的士兵仍然喜欢在黄昏里吹起口琴,琴声让他泪流满面。他喜欢那个士兵,他们常常相视而笑,他认为他和士兵,已经成了戈壁滩上的朋友。

    夜里他们再一次被长官的皮靴踹醒。他们睡眼朦胧,把地雷密密匝匝地排在战壕前面狭窄的空地。那是极为奇异的一幕,以国境线为界,他们把地雷埋在这边,对方把地雷埋在那边。完全不避人,双方的士兵甚至碰了肘弯或者踩了脚趾。那里是如此逼仄,地雷们塞进去,就像将一颗颗土豆塞进空间很小的纸箱。长官说这是为了防止对方步兵的突然攻击,他不信。如果真要攻击,这些地雷有什么用呢?士兵们只需先助跑,然后一个鱼跃……

    他们真的在虚张声势。有人告诉他,真正的工事在他们身后十公里处,那里聚集着几个营的兵力,他们是真正的王牌军,战场上鲜遇对手。那里战壕连成了片,那里有地对空炮火和反坦克火箭炮。那是一处保垒,坚不可摧。而他们所做的一切,只是将对方麻痹或者欺骗。当战争爆发,他们只需要撤退或者被对方击毙。

    或许对方所做的一切也是如此用意吧?他想肯定是这样。

    似乎战争一触即发。在夜里,他们搂一杆枪,挤睡在寒冷的战壕。白天时他将头探出去观察,他发现对方也在观察他们。面前如同放了一面巨大的镜子,除了军装不同,一样的动作和表情。

    趁长官不在,他和几个兵爬出了战壕。他们坐在沙石上静静地抽烟,感受正午阳光的炽热。他看一眼对方的战壕,他再一次看到那个年轻的兵。兵托着一支枪,正在认真地向他瞄准。他惊呆,恐惧,不敢动,也不能动。后来他强递给对方一个微笑,兵却没有理他。那一刻悲哀和绝望涌上心头,那一刻他想起远在家乡的母亲。然而那支枪,终于没有响起。他看到枪口稍稍移动,瞄准另一个兵的头颅。然后,再移动,再瞄准。托枪的兵就像一尊活动的雕像,身体,还有表情。

    他们再也不敢爬出战壕。每个人的精神高度紧张,几近崩溃。每天他们都在盼望战争。只要战端一开,他们就将撤走,或者死去。

    战争终没有打响。长官突然告诉他们所有戒备彻底解除。长官说这是政治的胜利——战争拼国力,政治拼骗术——我们的骗术,高过对方一筹。

    战壕失去作用。长官说,如果喜欢,你们可以在里面栽一排树。

    生活再一次变得无所事事,黄昏时,他仍然喜欢躺上沙地,看血红色的天空。然他再也听不到悠扬的琴声,那个年轻的兵,再也不会吹响他的口琴。有时他们对视一眼,又匆匆移开目光,脸上尽是厌恶或者惊吓的表情。似乎他们真的经历过一场大战,似乎,他们变得不共戴天。

    假的

    外乡人在小镇热闹的集市拉开架式。他先用半根粉笔在地上划一个椭圆,然后从随身携带的松木箱子里掏出酒杯、扑克牌、铁圈、钢刀、铜锣……他“咣咣咣”地敲起铜锣,引来十几个正闲逛的小镇居民。“各位父老乡亲!”外乡人拍拍赤裸的胸膛,鼓着腮帮子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下面给大家变个戏法,空杯变鸡蛋。”

    围观的人群开始起哄。“假的!”有人扯开嗓子喊。

    外乡人抱抱拳,说:“虽然戏法变出的东西是假的,但是戏法本身却是真的……”

    “假的假的,不看不看!”那个人喊,“要来就来个真的!”

    “那我就给大家来套真的,硬气功!这可是日久天长练出来的。”外乡人收起空酒杯,从地上拣起一块砖头,递给旁边一位年轻人。“你检查一下这块砖头是真是假。一会儿,我用手指把这块砖头钻出一个洞!”

    “假的!”年轻人看也没看他的砖头。

    “没看怎么知道是假的?”外乡人说,“这可是我刚才从镇西的建筑工地上拣来的。”

    “不用看也知道是假的。”年轻人说,“要不就是你的手指是假的。”

    外乡人把食指伸到年轻人面前。“你怎么证明这是假的?”

    “不用证明也是假的。”

    “假的能这样弯曲吗?能这样动吗?”外乡人有些急了。

    “障眼法呗。”年轻人说,“我们都懂,这叫障眼法。假的!”

    “你摸一下。你摸一下这手指软不软,热不热?”外乡人几乎把手指捅上他的脸。

    “不用摸,假的!”年轻人躲闪着,固执地说。

    “好!”外乡人突然大叫一声,“那么今天,我就既不变戏法,也不演硬气功,我今天给大伙来一个绝的。刀刀见血!”

    “哧!”又是一片倒采声。

    “就是用这把刀子,把我胳膊上的肉一块一块往下割!”外乡人从地上拾起砖头,又抓起旁边的钢刀,大吼一声,钢刀闪过,砖头被削成两半!

    “假的!”有人喊。

    “你检查一下这把刀。”外乡人的眼珠子都红了,他冲喊话的人说,“假的能削断砖头?”

    “砖头是假的。”

    “刀呢?”

    “刀也是假的”

    “那好,你用这把刀割自己两下试试。”

    “不用割也知道是假的!”

    外乡人的眼泪都快急出来了。“老哥,这刀可是真的啊!”他可怜巴巴地说,“这可是我的看家本领了。我把自己割得血淋淋的,怎么能是假的?”

    “假的!”

    外乡人痛苦地扭曲着脸。他把刀硬塞到一位长着络腮胡子的男人手里。“你捅我两刀!”他说,“快捅我两刀!”

    “捅你两刀干什么?”络腮胡子大为不解。

    “我要以死来维护我的尊严!”外乡人圆瞪二目,“不敢捅?不敢捅就证明刀是真的。”

    “根本不用证明。”络腮胡子不紧不慢地说,“捅不捅,刀都是假的。”

    外乡人扑上去,想要掐住络腮胡子的脖子。络腮胡子用握了刀的手一挡,外乡人就抓紧他的手连同他手里攥着的钢刀,“噗哧”一声,捅进自己的肚子。

    这下事情闹大了。

    鲜血从刀口里流出,散发出恐怖的浓重的腥味。外乡人倒退几步,坐在地上。他一只手捂着自己的肚子,一只手指着络腮胡子,嘴唇哆嗦着,“是你,杀了我……”

    “我可没杀你。”络腮胡子脸上挂着笑,没有丝毫惊慌,“是你自己把刀捅进去的。”

    “可是你说我的刀是假的。”

    “你的刀本来就是假的。”

    “我要死了,你还说我的刀是假的?”

    “假的!刀是假的,死也是假的。”

    外乡上躺在地上,剧烈地挣扎。几分钟后他的眼睛慢慢闭上,一条腿轻轻地抽搐。终于他彻底不动,胸前积着一洼黏糊的血。

    “真死了?”络腮胡子问围观者。

    “假的!”围观的人群一起喊。

    人们很快散去,再也没有人理睬躺在那里的外乡人。外乡人的尸体在阳光的暴晒下一点一点肿胀,又一点一点变冷。偶尔会有路人被他的尸体绊一下,转过头,看看他,低声说:“死人?”又马上提高嗓音,“假的!”

    外乡人的尸体,在那个集市上整整躺了一天。傍晚时候,一位女人差点被他的尸体绊掉。女人回头看,立刻掩住惊恐的脸。

    她急跑两步,拽住一位恰好从这里经过的警察。“那里有个死人!”女人战战兢兢地说,“那个死人好可怜。”

    “假的!”警察看了看外乡人的尸体,说。

    “假的?”女人拉警察来到尸体旁边,说,“他都发臭了。还有,你看,他身上都有尸斑了。”

    “假的!”警察掩了鼻子。突然他想起来什么,问女人,“你不是本地人吧?”

    “我偶然经过这里。”

    “怪不得。”警察说,“他也就能骗骗像你这样的外乡人。”

    女人哭起来。她一边哭一边小声地自言自语,大意是说那个外乡人死得好可怜,死了这么久,不仅没人为他收尸,并且没有人相信他已经死去。女人越哭越伤心,似乎即将气绝气亡。

    “好啦!”警察不耐烦地说,“我最见不得女人哭!”他从口袋里捏出几张钞票,塞给女人。“如果你好心,你就用这点钱找几个人把他弄走然后把他葬了。”说完,转头就走。

    外乡人的尸体突然蹦起。他抢过女人手里的钱,看一眼,撕碎,将碎屑狠狠地砸上警察的后脑勺。

    “假的!”外乡人气愤地喊。战士

    战士回到家乡,养起牛羊。

    战士扶牛耕地,耕到地头,不喊“喔”或者“吁”,他喊“向后转”。牛耕了一辈子地,没听过这等吆喝,当然不敢就范。牛和战士较起劲,一个拼命往前冲,一个拼命喊“向后转”,结果忙了一天,半亩地还剩一大半。于是战士就火了。战士冲牛吼,信不信老子一枪崩了你?

    战士没有枪。他只有一把锄头。

    农闲的时候,战士喜欢听戏。戏台搭在村委大院,县吕剧团送戏下乡,锣鼓声把村子震得摇摇晃晃。战士搬一个马扎,坐在前排,两腿分开,两手并拢放于膝盖上,腰杆挺得笔直,眼不斜视。落幕,战士热烈鼓掌。他是惟一给演员鼓掌的村人。战士在军队,学到不少东西。

    战士的被子,总是叠成砖头。战士的锄头,总是擦得锃亮。战士的脸盆里,总是放着牙缸。战士走在黄昏的小路,喜欢唱歌,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把营归……

    战士和村长,艰难地交谈。

    战士说过年,有没有我的份?

    村长说,会有。

    战士说可是我情况有些特殊。

    村长说,可是你当过兵。当过兵,就有份。

    战士就笑了。他的牙残缺不全,那些缺掉的牙,被留到部队。

    大年三十,天奇冷。战士穿了带着折痕军装,夹了马扎,来到院子,坐下,目不斜视。他的两腿分开,两手并拢放上膝盖,腰杆挺得笔直,表情严肃并且期待。牛在旁边倒嚼,一边哞哞地和他交谈。锣鼓响起来了,村长带领着村人,开始送春联。那些春联是送给光荣军属的。那是一种标志。

    战士坐在院子里,等。

    战士等了一个下午。

    黄昏的时候,战士突然站起来,小跑到门口。村人正往他的门上刷着浆糊,锣鼓敲得热闹。战士打一个立正,行一个标准的军礼,一动不动,直等村人贴完春联全部离开,才肯放下手。放下手的战士笑了,他小跑回院子,立定,夹起马扎,再小跑回屋子,立定,脱下军装,叠好,上炕,躺下,就睡着了。

    战士一直在笑。

    天黑了,鞭炮声稀稀零零地响起来,战士还在梦中。后来鞭炮声连成了片,惊天动地。战士在睡梦中翻了个身,他说,齐步——走!

    战士没有打过仗。即将开赴越南的时候,他却回了故乡。一次实弹演习,一颗手榴弹在他身边爆炸。从此,他听不到任何声音。

    战友

    兵走出丛林,惊恐地端起了枪。他做出射杀的姿势,射程之内,他可以将一只苍蝇精确地终结。类似险境他遭遇过多次,每一次,他都是最终的胜者。他看到对方像一只鸟或者牲畜般飞向天空,身后,血光绚烂。

    兵没有扣动扳机。这是他遇到的第一个背对他的敌兵。敌兵像木桩般站着,拎着水壶和枪,头盔如同农夫的草帽。兵单膝跪地,枪口瞄准他的脖子。兵说,不许动!

    敌兵抖了一下,举起手。

    兵说,扔掉枪!

    敌兵扔掉了枪。

    兵说,慢慢转过身!

    敌兵没有动。

    兵走过去,踢开他扔掉的枪,打掉他的头盔。失去枪的敌兵不再是兵,他变回牙医,银匠,售货员,农夫,商人,学生,卡车司机……他甚至变成猪,变成狗,变成靶场上的靶子。兵命令他,转过身来!

    敌兵没有动。

    兵绕到他的面前,枪口捅进他的嘴巴。敌兵没有动。兵将枪口残忍地搅动,敌兵牙齿纷纷脱落。敌兵没有动。兵说,走!

    敌兵不动。

    兵说,现在我可以随时将你杀死。走!

    敌兵不动。现在我也可以随时将你杀死。敌兵瞅瞅脚下,说,其实,你也是我的俘虏。

    兵愣了愣。敌兵的一只脚深陷沙砾。

    敌兵笑了。你猜的没错,他说,我踩到了地雷。

    兵后退一步,枪口指着他的脑袋。兵汗如雨下。

    你最好别动。敌兵说,这个距离,正好同归于尽。

    兵说,真以为我相信?

    敌兵说,你可以试试。

    兵被钉在那里,如同双脚同时踏上一颗地雷。他的枪口仍然指着敌兵的脑袋,可是那枪已经开始晃动。阳光雪白并且毒辣,汗水淌进兵的眼睛,兵看到红色的世界。时间过去一个世纪,兵瞪大眼睛,面前的敌兵如同树桩般僵硬。

    看来我肯定活不成了。敌兵的身体开始摇晃,或者被射杀,或者被炸死……即使你不打死我,也会有另一个兵。战场上射杀一个兵,远比将他俘虏安全和容易得多……

    兵将枪口对准他的脖子。

    你不必害怕。敌兵身体摇晃得越来越大,你害怕也没有用。我杀死你,远比你杀死我容易得多……我只需抬起腿,或者倒下去……我怎么做都行,你难逃一死……似乎我坚持不了多久了。这绝不是好消息,对我对你都是如此……你相信吗?我已经在这里站了整整两天……一动不动的两天。你想过自己会这样死去吗?穿着刚刚分到的军装,端着压满子弹的步枪,背着足够的水和干粮,来到战场……你害怕遇到敌人,你渴望遇到敌人……突然脚下一软,一陷,你的脚知道,你踩上了地雷……你只能一动不动,一动不动,忍受劳累、饥渴、恐惧、绝望,任生命从体内一点一点溜走……然后,总有那么一刻,“轰”一声响,你不复存在……什么都不会留下:军装,枪,水壶和干粮,脑袋,躯干和四肢,骨骼和内脏,甚至名字……这是我的第一场战争,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敌人……我好像真的坚持不了太久……

    兵将枪口对准他的胸口。兵悄悄往后挪动脚步。

    你有妻子吗?

    兵不说话。

    孩子呢?

    兵不说话。

    我的一个女儿……她很漂亮,左脸颊,有可爱的雀斑……

    兵开始颤抖。

    你可以退得更远一些。敌兵突然说,退得更远一些,躲到石头后面,然后将我射杀……很奇怪吗?我也很奇怪。我居然会放过你。也许因为你是我的俘虏吧?还因为现在,你远比我恐惧……我不能够杀死俘虏,俘虏不再是兵。他变回牙医,银匠,售货员,农夫,商人,学生,卡车司机……当然,我放过你,还因为你有一个女儿。你不说我也知道。你有一个女儿,天真,可爱,扎长长的马尾……

    兵在后退。兵终于退到石头后面。兵一直端着枪。兵将枪口重新对准敌兵的脑袋。敌兵身体摇摆,兵瞄不准他。敌兵开始笑,抹起眼泪。敌兵说几乎所有的战争,都标榜是伟大的,可是什么伟大的战争,能比生命更伟大呢?

    兵终于扔掉了枪。兵在扔掉枪的同时骂出一句粗话。兵在骂出一句粗话的同时号嚎大哭。兵一边哭一边跑向敌兵。兵说你再坚持一会儿,我想把这颗地雷抠出来……

    你会排雷吗?

    我可以试试……

    也许你也会死去……这远比射杀我危险……

    你是俘虏,你不再是兵……我想有一个活着的俘虏……

    还因为你有一个女儿?

    我有一个女儿。

    脸上也有雀斑?

    也有。兵抬起头,笑笑。

    兵在兵面前跪下,兵是兵的俘虏。兵将手探入沙砾,兵为兵排除一颗地雷。兵一动不动,为他的俘虏,为他几分钟,或者一生的战友。

    一声巨响。兵和兵,满天碎片……

    吉庆街

    吉庆街是武汉一条普通的小街。

    去武汉,夜里,两友人请我去吉庆街喝酒。大排档延伸了整条小街,几乎座无虚席。席间来往穿梭着众多卖艺者,只需十块钱,便可以为你唱上一首。与友人边喝边聊,女孩就凑过来了。她怀抱一把琵琶,落落大方之中,稍有羞涩。她问我们要不要点首歌,声音很轻。我说,不要了。她说,是三十块钱一首。她的话让我意外,我想她应该说“八块钱一首”或者“五块钱一首”。将价钱高当成卖点,她可能是这条街上唯一敢这样做的歌手。

    女孩娇小白净,椭圆脸,头发盘在头顶,很有些古典气韵。她独自一人,这并不多见。卖艺者多为组合,一奏一唱,更有七八个人的乐队,能演奏声势浩大的《土耳其进行曲》或者《黄河》。孤身一人的女孩和她怀里的琵琶很是扎眼,她站在我的面前,我闻到若有若无的丁香气息。

    我说,那来一曲吧。她说谢谢,坐下来,递我一张塑封的曲目单。曲目很少,且多是黄梅戏唱段。我说就来《十二月调》吧!我打出一个丑陋的酒嗝,那时我的模样或许就像孟姜女过关时把守关口的老爷。然女孩并不计较,她向我弯腰致谢,然后,琵琶如珠帘般响起,我听到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

    正月里来是新春,家家户户挂红灯。老爷高堂饮美酒,孟姜女堂前放悲声……五月里来是黄梅,梅雨漫天泪满腮。又怕雨湿郎身体,又怕泪洒郎心怀……

    我发誓我从未听到过如此动人的声音。声音婉转凄美,弹性十足,催人泪下,直让人肝肠寸断。随着歌声,女孩眼角开始湿润,然后,突然间,泪如雨下。

    ……六月里来热难当,蚊虫嘴尖似杆枪。愿叮奴身千口血,莫咬我夫范杞良……

    女孩变成孟姜女。孟姜女就是女孩。我想她哭过多次。在这条街上,在她唱到这里时。我不知道她是为孟姜女而哭,还是为她自己而哭。可是我坚信那不是表演。她的哭泣真诚,眼泪清澈。我无法不被她打动。

    我掏出三十块钱,与友人匆匆逃离。我本来想给她五十块钱,可是我怕她伤心。

    与友人寻得一处酒吧,弹了钢琴,喝了啤酒,我很快忘掉悲伤的女孩和悲伤的孟姜女。我甚至与友人玩起骰子,我总是输,便不停地喝。后来我喝多了,偶尔赢一次,也喝。我想那天我喝掉至少三十瓶啤酒——我喜欢纸醉金迷的感觉。

    从酒吧出来,已是凌晨。天空飘起雨,飘忽不定的灯光如同滴落宣纸上的淡彩。我们需要穿过吉庆街去对面马路打车,于是,我再一次看到女孩。

    因了雨,街上食客已经很少。然女孩仍然暗在角落,怀抱她的琵琶,安静地坐着,我想她也许被拒绝过多次。本不想再打扰她,可是她看到了我们。她冲我们招招手。嗨。

    鬼使神差般,我们再一次坐到小吃摊前。女孩礼貌地凑上来,于是我们有了一些闲散的交谈。

    怎么还不回家?

    再守守。

    一个人住吗?

    几个女孩一起。都在这条街上唱歌。

    唱几年了?

    八年。

    天天这样唱?

    天天这样。

    我盯住她。她多大?十八岁?二十岁?二十二岁?其实她完全不必在这里受苦,她那样年轻,面容娇美,能弹会唱,机会很多。可是八年里,几乎每一天,她都会怀抱一把琵琶,在一群顿着酒嗝的人的面前,进入到孟姜女或者自己的世界。

    我告诉她,你唱得非常好,你应该参加一些选秀节目,你肯定迅速成名。她看看我,笑了。她说,谢谢。我不知道这一声“谢谢”,是表示赞同,还是表示拒绝。

    那天我非常世俗地要走她的电话。我对她说,我认识或者可能会认识一些电视台的导演,如果有类似节目,我可以给她打个电话。她再一次笑笑,说,谢谢。

    我回到我的城市,日日奔忙。手机里的电话号码很快挤满,删了几次,终于将她删掉。我从没有给她打过电话,我想我以后也不会给她打电话。我或许并没有让她成名的能力,她或许会非常认真地拒绝成名。怀抱一把琵琶,在嘈杂中演绎一曲《十二月调》,或许就是她最踏实最安然的生活——吉庆街便是她的世界。

    可是每隔一段时间,我便会想起她,想起她的歌声。也曾动了去武汉看她的念头,但每一次,我都被自己说服。她还认识我吗?这么多年,有多少个类似的我在酒后许下的多少个类似的诺言,或者,在长长的吉庆街,有多少个类似的她一边哭泣一边演唱着类似的《十二月调》?我不知道。我不想知道。

    可是假如去武汉,假如我去,我一定要在夜里去吉庆街喝酒。我希望在那里遇见她。我希望在那里遇不见她。

    叫大瘤的孙洱

    大瘤其实叫孙洱。可是后来,人们就把他的名字忘了。

    大瘤长到六岁,脖子上多出一个小瘤。小瘤呈粉红色,豆粒大,纺锤形,柔软光滑,人见人捏。小瘤越捏越大,慢慢成了大瘤。远处看,总觉得他脖子上多出一个娇嫩的没有五官的小脑袋。爹带他去医院,大夫检查了好几天,最后的结论是:鸟事没有。鸟事没有的他,却从此落下个外号:大瘤。

    爹说,大瘤,放羊去;娘说,大瘤,去打些猪草;村里大人说,大瘤,你的瘤又长了;村里小孩说,大瘤,大瘤……要喊大瘤干什么,孩子们并没有目标。没有目标也要喊,他们尽情享受着虐人的快乐。

    大瘤乳名叫小洱,学名叫孙洱。爹年轻时下云南,知道那里有个“洱海”,记下“洱”这个字。他把这字给了大瘤,显得他和大瘤都有了文化,比村人高了一个档次。可是,儿你这个瘤啊!爹捏着那个瘤说,都怪你这个瘤啊!

    大瘤去村里上小学,爹在他作业本皮上写了“孙洱”。老师拿起来念:孙——,什么玩艺儿?大瘤站起来,小声说,洱。老师先盯着那个字,再盯着大瘤,突然大笑起来。洱什么洱呀,老师笑着说,还是叫大瘤好。老师也是村里人,和大瘤家住得很近。那年大瘤八岁。八岁的大瘤,好像再也没有机会叫孙洱了。

    大瘤十岁那年,村里的牲畜们染上一种奇怪的病。先是不吃料,然后慢慢消瘦,到最后,只剩下一副标本似的骨架,躺在地上喘着气,痛苦地等死。大瘤爹养了两头黄牛,死了一头,剩下的一头也站立不稳。爹走了很远,领回一位能掐会算的神人。神人焦黄着脸,指甲里淤了厚厚的灰垢。神人看看牲口,看看爹,看看大瘤,不说话。爹把神人拉到一旁,神人说,你儿子?爹点点头。神人脸色一沉,不,他不是你儿子,他是妖。爹慌了,什么妖?神人说,葫芦妖——你看他长得像人吗——专吃牲畜的葫芦妖。爹再看大瘤的瘤,越看越像葫芦。爹说那怎么办?神人把手掌凑近自己的脖子,一抹。爹说,杀?神人点点头,转身走。爹给了神人一些钱,领他出村。净挑偏僻没人的小路走。

    爹回来,并没有杀掉大瘤。他把大瘤关进小黑屋,不准他上学,不准他见人,像饲养着一只羊或者狗。村里牲畜们渐渐有了精神,半年后再一次精神抖擞。被关了半年的大瘤却从此掇了学,每天在村里游逛。他脖子上的大瘤晃啊晃啊,像一个没有五官的脑袋。

    后来大瘤有了身份证,身份证上的名字是“孙洱”。再后来大瘤去打工了,带着叫“孙洱”的身份证。可是没几天,矿上人就开始喊他“大瘤”。可爱的人们总会替别人苦想出一个可爱的外号。恰当。确切。无师自通。

    大瘤攒了六年钱,终于回了家。爹说大瘤你有这么多钱,想干嘛?大瘤说我想把瘤割了。爹说你盖五间大瓦房吧!大瘤说不,我割瘤。爹说你给你娘治治她的脑血栓吧!大瘤说不,我割瘤。爹说你给自己娶个媳妇吧!大瘤说不,我割瘤。爹说你不割瘤也有闺女争着嫁你,听说你带了很多钱回来,媒婆把咱家的门都挤破了……你割了瘤,花光了钱,谁还嫁你?大瘤说,我一定要割瘤。爹说你总想割瘤干嘛?你钱够了吗?

    二十六岁的大瘤割掉了瘤,的确英俊了不少。村里人再看到他,都觉得怪怪的。爹说大瘤咱们下地吧!大瘤说我没有大瘤了。爹说哦……大瘤你怎么还不下地?大瘤就有些恼。他说我没有瘤了……村里人还叫我大瘤,怎么你也叫?爹说哦……叫叫怕什么,习惯了嘛。大瘤说要下地你自己下吧,我得回矿上……死活我不在村里呆了。

    大瘤回到矿上,工友们还叫他大瘤。开始他和别人急,急着急着就吵起来,吵着吵着就打起来。打了三次后,就不再和别人急了。工友说该吃饭了啊……大瘤。大瘤说,好咧。工友说该下井了啊……大瘤。大瘤说,好咧。大瘤花掉六年的工资割掉陪了他二十年的大瘤,却割不掉随了他二十年的外号。大瘤觉的这个钱,花得真不值。

    煤矿塌方那天,大瘤跟一群人往外跑。可最后他还是被埋起来,身体砸得稀烂。大瘤在医院躺了两个多月,才出了院。他坐在轮椅上,他爹推着他走。大瘤的眼睛看不清任何东西,世界在他面前,一下子变成模糊的轮廓。爹说大瘤你没事,政府会养你一辈子。大瘤说哦……谢谢政府。

    发钱那天,爹扶着轮椅,大瘤无精打采地坐着,目光黯淡。桌子上放一沓厚厚的表格,会计拿起一张,照着念一个名字,发一沓钱,把名字勾掉,再拿起下一张。突然会计皱皱眉,他说,孙——,什么玩艺儿?爹和大瘤似都没有听见,面无表情。会计再说,孙——耳?大瘤便惊了一下。他挺挺身子,大声说,是我——我叫孙洱!那眼睛,就放出光来。

    水果

    男孩今天起得很早。他静静地洗脸,刷牙,一遍又一遍将他白色的旅游鞋细细擦拭。然后他坐在椅子上等候他的母亲,满脸兴奋。客厅里阴暗潮湿,男孩的脸上却闪烁出动人的光彩。他去一趟洗手间,取来笤帚,将餐桌下的几只蟑螂扫出屋子。回来,女人已经起床。他看着母亲的脸,他的表情里,充满期盼。

    不急的。女人说,会议得九点钟才能开完。我们赶在九点前过去就行……

    不会晚吗?男孩有些担心。

    不会的。女人去到厨房,煮半锅玉米粥,又将咸菜切成均匀的细丝。先吃早饭吧!

    男孩将脑袋,扎进海碗。他“呼噜呼噜”地喝着粥,似乎胃口极好。他们会不会把水果全部吃光?男孩把脑袋从海碗里拔出来,说。

    当然不会。女人笑着,水果只是摆设,没人去动它们。

    既然不吃,为什么要摆设呢?

    好看吧!

    那为什么不摆鲜花呢?

    是啊,为什么不摆鲜花呢?我哪知道?这孩子,问个没完没了。女人将碗筷收进厨房,说。

    女人刷着碗筷,悲凉涌上心头。多长时间没给儿子买水果了?三个月?半年?一年?也许儿子不但忘掉了水果的味道,还忘掉了水果的模样。几天前,他和儿子从医院出来,儿子突然指着一个竹篮,小声问她,那是什么?

    是草莓。这个季节里,大街上随处可见的草莓。那一刻她用拳头捂住嘴巴,那一刻,她泪如潮涌。

    那天儿子为她擦干泪水。儿子说我不想吃,我只是好奇。我真的不想吃,我只是问问那是什么?五岁的儿子非常懂事。非常懂事的儿子,几乎将她所有的收入,全都变成了吊针,药品,护理费,手术费……

    女人在两天以前去到那家公司。公司很大,她负责打扫一楼至十六楼的走廊和洗手间卫生。每层楼都设有公议室,每一次,会议以后,桌子上都会留下很多水果:梨子,苹果,香蕉,桔子……水果们鲜亮诱人,却在会议以后,变成垃圾。那是真正的垃圾,它们会被那个专门负责会议室卫生的女孩装进一个塑料袋,然后丢进公司门前的垃圾筒。女人终忍不住问她,这些水果难道不能再吃吗?女孩就笑了。这是公司的规定,女孩说,不能用用过的水果招待客人……这是对客人的不尊重。

    可是就摆一会儿,就算招待过客人了吗?她说,水果毕竟不是用来看的……

    可是在这里,水果就是用来看的。女孩说,其实我也舍不得……多好多新鲜的水果啊!

    所以昨天,她跟女孩偷偷商量,能不能,将那些“招待过客人”的水果们送给她。女孩说可以啊!到时候你过来,我将水果拿给你就行。不过千万别让别人知道……

    这是女人第一次跟别人讨要东西。她认为那一刻,她是世界上最为无奈最为尴尬的乞丐。

    本不想带儿子去的。可是儿子刚刚出院,她不放心将他一个人留在家里。更何况昨天晚上,当她告诉儿子明天可以有水果吃时,儿子小声问,我可以去看看吗?儿子的语气就像跟她商量,然她能够读懂儿子期盼的眼神。她没有拒绝,她只是嘱咐儿子必须候在一楼大厅,然后,她让水果带给他。

    儿子果然非常听话。他老老实实地坐在大厅沙发上,一双好奇的眼睛却转来转去。女人上到八楼,见到那个女孩。她小声问她,托你的事情,怎么样了?女孩想了想,问她,什么事?她说,那些水果……她的声音更低了,她认为她的尊严正在经受着残忍的蚕食。女孩猛地一拍脑袋,抱歉地说,糟了!全扔到门口的垃圾筒里去了!女人抬头,艰难地笑笑,说声谢谢,往回走。女孩在后面追赶着,说,真的对不起,我给忘记了……如果你需要,我可以再把它们拣出来。女人说真的不用了。谢谢你。

    儿子没有盼来他的水果,眼睛暗下去,表情极其失望。女人说要不你去外面玩吧!现在我得工作一会儿。她将儿子领到外面,那里有一个小花园和一个小垃圾筒。垃圾筒刚刚清洗过,并不脏,甚至,干净得就像一个造型奇特的饭碗。垃圾筒里装了香烟壳,碎纸屑,以及,梨子,苹果,香蕉,桔子……

    男孩发现了它们。

    男孩扯一下母亲的衣角。那些,我可以带回家吗?他小心翼翼地说,它们很干净,很新鲜,我可以多洗几遍,然后剥掉皮……

    女人说不能。千万不能,我的孩子。如果它们盛在水果蓝里,盛在盘子里,不管它们多脏,多干巴,它们也是水果;可是现在它们躺在垃圾筒里,那么,不管它们多新鲜,多干净,它们也是垃圾……

    男孩想了想,使劲点点头。他跑到垃圾筒前,将一粒遗弃在外面的红艳艳的草莓拣进垃圾筒。他转回头,冲女人咧嘴一笑,说,我知道,这是草莓。

    女人冲男孩翘起拇指,笑了。却不小心,笑出一滴眼泪。

    长凳

    乡下的雨比城里的雨大,我这样认为。

    逢夏季,逢大雨,雨便把乡村浇得亮晃晃的,呈现一种模糊和扭曲的景致。于是河水暴涨,黄浊,湍急,直冲而下,村人就跑出来,急匆匆的,却不是为了看景,村人没那个雅兴和时间,他们出来,为了捞东西。

    总会有可捞的东西。河的上游连着很多村落。河水里飘来垃圾、南瓜、巨木、甚至家俱,当然,更多的时候,只会飘来一些碎草。碎草被河边裸露的树根挡住,就有村妇拿了粪叉,捞半天,捆紧,带回家,晒干,可以煮五六碗的稀饭。

    方言里,这叫“捞浮”,几乎每一个村人,都干过这事。

    宝田与三麻同龄,论辈份,宝田管三麻叫“叔”,但从不叫,亲哥俩似的友谊。那时三麻正跟一条鲢鱼搏斗,三斤多重的鲢鱼自己蹦上岸,三麻扑过去,手一滑,鲢鱼又蹦回到水里。三麻骂,成心逗老子呢你。这时他听到宝田的声音,凳子!

    是长凳,放在堂屋,一次可以坐三四人的那种。凳子从上游飘下来,被雨后的阳光照着,闪着木质的暗黄。等凳子靠近,宝田便拿一根粪叉,看准了,猛地向岸边一划。凳子在水中打一个旋儿,飘到叉子所不能及的地方。

    宝田急了,凳子,飘了!凳子,飘了!他向着凳子喊,很无助的样子,却并不看三麻。凳子飘出很远,颜色开始暗淡。宝田向回跑,寻着更长的粪叉,或者棍子。三麻正是这个时候,跳下水的。

    三麻是村里水性最好的一个,没费多大劲儿,就把凳子救回。他把凳子坐在屁股下,一边哆嗦,一边拿手抚摸。三麻说,多好的凳子啊!

    三麻把凳子带回家,三个孩子争抢着坐。一个孩子跛脚,很严重,吃饭时,几乎趴在地上。三麻的女人说,这下好了,这下好了。三麻说,好个屁,那是宝田的凳子。女人便看着他,尽是不满。

    宝田常来。他对三麻说,这凳子,是我先看见的。三麻说,是。宝田说,我的叉子,没捅准。三麻看一眼正在凳子上玩得起劲的跛脚儿子,说,是。宝田就不再说话,有时喝一碗三麻家的玉米粥,把嘴巴咂得夸张地响。

    有时三麻去找宝田。三麻对宝田女人说,要是我不去捞那个凳子,凳子就冲远了。宝田女人说,知道。三麻对宝田女人说,家里孩子,腿不好。宝田女人说,知道。三麻对宝田女人说,下次再捞浮,如果有凳子,我拼了命也为你家捞一条。宝田女人的嘴就撅起老高。不会那么巧,她说,捞了这么多年,头一次看见你捞到凳子。宝田火了,丢了手中的筷子,大骂他的女人。女人就哭,数落着宝田的窝囊。

    凳子就放在三麻家的堂屋。宝田来了,常常坐在上面。一边用手摸着,一边说,多好的凳子啊!

    那年,没有为三麻和宝田再下一场大雨。天热得很,三麻的承诺,被太阳烤焦。

    第二年夏天,终于下了一场大雨。好象所有的云彩都变成了雨,直接倒在了河里。河水再一次暴涨,更浑浊,更湍急,河面变得更宽。

    雨还没有停,三麻就叫上宝田,要去捞浮。宝田说,等雨停了吧,会有凳子吗?三麻说,现在去,会有。

    还没到河边,两人就发现河面上飘着一只凳子。尽管影影绰绰,看不确切。三麻说,是凳子吗?宝田说,像。三麻就狂奔起来,奇快,宝田在后面喊,三麻!三麻没有回答,依然狂奔。他跳下了河。

    三麻就这样被河水冲走了。宝田还记得,三麻在河水中举起的那条“凳子”,不过是一个窄窄的硬木板。

    尸体是在下游很远的地方发现的,三麻被泡得肿胀和惨白,象发过的笋。三麻的女人只看一眼,就昏过去;众人把她叫醒,她再看一眼,再昏过去;众人再把她叫醒,她就疯了。

    她把跛脚儿子抓起来,扔到院子里。然后抱着凳子,去找宝田。她对宝田说,别再捞浮了,叫三麻回家吧。宝田嘿嘿笑,像哭。她再说,三麻水性好,但水太凉,别让他下水。宝田再嘿嘿笑,更像哭。她再说,三麻呢?宝田便不再笑了,抹一把泪说,对不住你,婶娘。宝田头一次叫三麻的女人婶娘,三麻女人感觉不是在叫她。

    那以后,村人常常听到宝田在夜里,打她的女人。女人的惨叫,传出很远。

    有时我回老家,去三麻女人那儿坐坐。那是一个已经六十多岁的女人,我也叫她婶娘。

    我问她,婶娘,认识我吗?她说,认识,你是小亮。我问她,婶娘,身体还硬朗吗?她说,还好,什么病也没有。我问她,婶娘,家里日子还好吧?她说,还好。只是,三麻没有坐的地方。

    她的家里,其实摆了一圈沙发。那是她的跛脚儿子添置的,他们一直住在一起。

    后来我知道,她的家中曾经失火,那条被宝田送回来的凳子,早已化为一把清灰。

    她盯着我,她说,三麻没有坐的地方。如此重复,一直到我离开。

    小的时候,在雨后,我也常常和大我十几岁的堂哥,跑去捞浮。我们捞到了碎草、葫芦、树枝、油桶、南瓜、竹篓、八仙桌。我们捞到了很多东西,但我们依然贫穷。

    寻臂

    老人当了十五年兵。十五年里,老人从未开过一枪。有时队伍训练,连长说,放一枪吧!老人摆摆手,说,子弹怪金贵。那时老人还是小伙子,嘴角两个酒窝,胸前两坨肌肉。连长说万一打到就剩下你了,抱根枪总比抱根烧火棍强。老人说万一打得就剩我,抱根炮筒都没有用。

    任谁说,都不听。

    老人从不用枪。他是担架兵。

    老人换过很多搭档。搭档在前,老人在后,搭档不顾一切往前冲,老人随着他的脚步,尽量把晃动和颠簸减到最小。担架兵需要配合,配合得好,伤员就像躺在床上,配合得不好,担架或竖起来,或翻了跟头,伤员或被抛到空中,或被扔到地上,甚至随担架翻起跟头。老人见过一次,担架猛地一颤,伤员便飞起来。飞起来的伤员发出一声惨叫,一条胳膊便掉下来。胳膊血肉模糊,英俊的肱二头肌仍然蹦跳不止。

    都知道担架兵需要默契,可是他们没有培养默契的时间。担架兵对敌人构不成威胁,子弹却仍然追着他们打。总是老人的搭档被打死,总是老人一次次死里逃生。当需要两个人的担架只剩老人,他就会做出各种滑稽的动作。或将担架像独轮车那样往前推,或将担架像驴车那样往前拉,或将担架像水罐那样顶在头顶,甚至,干脆扔掉担架,将奄奄一息或者已经死去的兵扛上肩膀。却有那么一次,老人将一个兵抱了回来。兵失去两条胳膊和两条腿,兵变得非常小,非常轻。只剩脑袋和躯干的兵仍然活着,眼睛轻轻眨动,喉结一蹦一跳。医生说他从没见过这样奇怪的炸弹和这样奇怪的伤兵。说完,不再管这个兵,忙另一个兵去了。于是老人知道,他将他抱回来,其实毫无意义。

    终有一次老人被炸上了天。正低着头跑,一颗炮弹近在咫尺地炸开。刹那间老人长出翅膀,鸟一般滑翔。空中一个弹片从面前轻巧地划过,再看,翅膀便失去了。老人坠落的速度极快,试图爬起来,却没有成功。老人在两天以后醒来,他看到护士、止血钳、纱布、吊瓶、铁锯、口罩、医生冷峻并且沉着的眼神。老人还看到一杯水。他想将水拿起,可是他找不到自己的胳膊。

    我的胳膊……

    扔了。医生说,你想要命还是要胳膊?

    我要胳膊。老人没有犹豫。

    老人被送回家乡,从此失去当兵的资格。失去胳膊的老人更加挺拔,如同一棵不会分杈的杨树。老人结过两次婚,却都半途而废。她们在离婚以后暴露了离婚的理由,她们说:老人让她们烦躁。

    老人让她们烦躁。无论白天,还是夜里。老人惦着他的胳膊,老人说他的胳膊藏在床底下,藏在柜子上,藏在水缸里。老人说我的胳膊还通人性呢!夜里偷偷来胳肢我,又痛又痒……

    老人不停地说,不停地说,配合丰富的表情和并不存在的手势,任谁都会崩溃。老人不会给她们什么,财产,名望,什么都没有。老人只会给她们带来日复一日的烦躁和无边无际的恐惧。

    ——这么多年过去,老人不该惦着胳膊。——这么多年过去,老人应该面对现实。——现实是,老人非常老,老人失去胳膊多年。

    但老人偏不。所以,终有一天,老人找回当年的战场。战场面目全非,那里变成一个热火朝天的建筑工地。老人问工头,这里以前是什么?

    工头说,荒滩。

    老人说那就好办了。我问你,有没有挖出两条胳膊?

    工头的脸,变得煞白。这是什么话呢?他抖着嘴唇说,难道这里还有命案?

    老人就告诉他,多年以前,就在这里,他用担架运送了最后一名伤员。我观察了很久,老人说,就在咱俩站的地方,炸弹削掉我的胳膊……你们应该再深挖些……

    这不可能。工头说,把盖到一半的楼房推倒重来?还好没挖到胳膊,真挖到的话,这些房子,怕是一栋也卖不掉了。

    老人便回去。隔段时间再来,战场已经成为美丽时尚的住宅小区。失去胳膊的地方变成一个草坪,一个女孩牵着一个风筝边跑边笑,一条狗躲在一棵松树旁抬起后腿……

    老人低下头,用肩膀擦擦眼晴。老人往回走,就像一棵移动的永不分杈的杨树。夜里老人有梦,梦里的胳膊变成白色的骨头,梦里的骨头躺在草坪的深处。忽一天,挖掘机挖开草坪,两条孤零零的胳膊闪出地面。却无人发现或者理睬,人们从胳膊上跨过去,手里牵着风筝或者挎着皮包。夜里两条狗游荡过来,低头嗅嗅只剩骨头的胳膊,然后,叼起来,嬉闹着逃向远方……

    老人在哭泣中死去。老人死去时候,耳边响起爆炸声。

    红加吉

    加吉鱼,肉质细嫩,味道鲜美,极为名贵。由于其常为喜庆宴席上的佳肴,并有“一鱼两吃”的习惯,故称加吉鱼。其中,红加吉鱼尤为上品。

    刘老汉吃过多少条红加吉了,肯定数不过来。也从来没有“一鱼两吃”。将鱼刮鳞开膛,洗净,扔锅里,撒盐,咕咚咕咚烧一阵,盛盘上桌,吃净鱼肉,完事。鱼头喂猫。一鱼两吃?鱼头还要熬汤?扯淡。这世上,没有刘老汉觉得名贵的鱼。

    刘老汉是位渔民。

    刘老汉年轻时,有自己的船。每次出海归来,刀鱼青鱼黄花鱼堆满船仓。并且,他总有办法弄回一两条红加吉。红加吉不卖,只自家人吃,天天吃顿顿吃,直吃得刘老汉的儿子刘葵见了红加吉就哭。后来他的船归了集体,他和十几个人上了一条更大的渔船。可是刘老汉仍然能够弄到红加吉,不多,就一两条。船上的规矩,弄到红加吉,不超过三条,自己拿回家就是。这规矩怎么来的,没人知道。

    刘老汉家的红加吉,还是天天吃顿顿吃。那时刘葵长大了些,见了红加吉不再哭,却是皱眉撇嘴,好像与此等鱼中极品,结下深仇大恨。这时他的脑袋上必挨娘的一个凿粟。娘说,不识好东西吗?吃鱼!

    所以刘葵进城后,很长一段时间,对鱼市毫无兴趣。直到有一天,在路边,一位鱼贩子扯开嗓子自豪地嚎,红加吉啊红加吉啊,他顺嘴问一下价格,竟差点吓得摔倒。做梦都没有想到,这种令他恨之入骨的鱼,竟能卖到三十多块钱一斤!

    回老家,跟刘老汉说这事,刘老汉并未表现出半点惊讶。刘老汉说,这鱼以前也不便宜啊。

    刘老汉那时已经老了,不能再出海。更多时他坐在渔家小院,浇浇花,吼两句杨延昭的“见老娘施一礼躬身下拜”,老伴就在旁边接一句佘老太君的“不消!”。两位老人哈哈大笑。那时她身体还好。不管刘老汉还是刘葵,都想不到她会走得那样突然。

    去年春天的一个黄昏,她在门口喂鸡,忽然跌了一跤,等送到医院,人早已断气。刘老汉哭了一天一夜,鼻涕和眼泪在胸前扯成了网。哭过后,就跟着刘葵进了城。他几乎不出门,只是把自己闷在屋里,唱“见老娘施一礼躬身下拜”,却没人接那句“不消!”,刘老汉就开始叹气,一声接一声,让刘葵也跟着抹眼泪。刘葵说爹,您出去走走吧,去海边转转。刘老汉说转什么呢?在海上飘一辈子,又不能打鱼了,转什么呢?

    刘葵想不到刘老汉会突然对红加吉产生兴趣。

    那天刘老汉问刘葵,现在红加吉多少钱一斤?刘葵说前几年三十多块,现在不清楚,得五十吧。刘老汉说你下班经过鱼市时,顺便买一条回来。刘葵说好。刘葵想人老了,有时像个孩子,以前打鱼那阵子,不是也不喜欢吃么?何况又那么贵。

    他去了鱼市,从东头走到西头,又从南头走到北头,他摸遍每一个摊子,就是找不到红加吉。他又去了超市看,仍然不见红加吉。他问别人,现在不正是吃红加吉的时候吗?别人告诉他,是时候,不过这玩艺儿现在奇缺,想吃,只能去大酒店。刘葵说我不想去大酒店吃鱼,我只想买一条新鲜的红加吉鱼。那人就笑了。他说买红加吉?去鱼码头吧!运气好的话,或许能碰到一两条。

    刘葵没去鱼码头。他空着两手回家。他没跟刘老汉解释,刘老汉也没问。不过他还是从刘老汉的眼里读出了深深的失望。刘葵想至于吗?不就一条红加吉?

    第二天下班,刘葵去了一家酒店,找到领班。他问有红加吉吗?领班说吃红加吉不用找我,直接点菜就行。他说到底有没有?领班说当然有。他问多少钱一盘?领班说,二百六。他说那我只买一条活的,一百三行不行?领班说你来酒店买活鱼?你能去澡堂子买拖鞋吗?你能去公安局买手枪吗?刘葵说我没工夫跟你开玩笑……到底行不行?领班说当然不行。刘葵说那这样,我点一盘红加吉,不过别下锅,从水箱捞出活红加吉,盛盘子里端给我就行。领班说不行,没这个规矩。刘葵说求您了,我就想买一条红加吉,最好是活的。领班说可是这不行的。刘葵说真不行吗?把你们经理找来。领班说经理不在家……好吧,就破个例。受不了你。

    刘葵搭了出租车,可是回到家,鱼还是死了。他问儿子,爷爷呢?儿子说,去海边了。刘葵说他不是不喜欢去海边吗?都这么晚了,他去海边干嘛?

    刘葵看到父亲坐在海边默默地抽烟。刘葵说爹,你要我买的红加吉,我买回来了。刘老汉看看儿子,他说今天用不着了。刘葵说什么用不着了?不是你让我买吗?刘老汉说我是让你昨天买……昨天,才是你娘的祭日。

    刘葵脑袋嗡一声响,身体晃了晃。他恨不得狠狠抽自己两记耳光。他看到父亲紧闭着双眼,似乎要阻止自己的眼泪。于是他想安慰一下父亲。他说爹,娘吃一辈子红加吉了,恐怕她对红加吉,不会有太多兴趣了。

    刘老汉的眼泪,终于肆意奔腾。他盯着刘葵,一字一顿地说,可是你娘看到饭桌上没有红加吉,她会为咱爷俩伤心的啊!

    在沙漠里

    生意人要在去沙漠那端做一笔生意。他携带了足够多的金币、干粮和水,为防范可能遇上的歹人,又随身佩带了一把锋利的长刀。然他还是低估了沙漠,干粮和水很快告馨,却仍然没有丝毫走出沙漠的迹象。

    整整两天滴水未进,他又饥又饿。脸被火焰般的阳光灼伤,疼痛难忍,他想自己也许会死在沙漠里,连同他的金币和佩刀。他的面前横着一座低矮的沙丘,周围,黄沙席卷。他攀爬过太多这样的沙丘,每一次都是心怀希望,每一次都是心灰意冷。

    沙丘爬到一半,他非常累了。他坐下来休息,迷迷糊糊昏睡过去。

    突然他听到一阵驼铃声。醒来,抬眼望,他见到一位牵着骆驼的留着大胡子的男人。男人从沙丘上走下来,驼峰上搭着鼓鼓囊囊的干粮袋和水袋。男人脚步轻盈。

    他扑向男人。救救我吧!我就要因饥渴而死。他说,如果你能够赏我一点干粮和水,我愿意用一个金币来报答你。

    男人看看他,笑了。你认为我是普通的旅人吗?

    他开始细细打量男人。男人穿着华丽的衣服,身上几乎一尘不染;男人的脸上不见一滴汗水,他不像走在沙漠里倒坐像在舒适的树荫下喝着奶茶。生意人有些发懵,他问,难道您是传说里的沙漠之神?

    男人微笑着点点头。

    那您快救救我吧!他给男人跪下,我家还有妻儿老小……

    救你当然可以。沙漠之神说,不过你得回答我三个问题。如果回答正确,我将分别赏你水、干粮和骆驼。如果回答错误,你就得付出一些代价。

    什么代价?

    比如一个耳光,或者这把佩刀。

    好的好的。生意人迫不及待,快开始吧!他当然分得出孰轻孰重,相比生命来说,一个耳光或者一把刀算得了什么?

    第一个问题,沙漠之神说,你脚下是什么?

    沙漠!生意人脱口而出。

    沙漠之神微笑着点点头,将其中一个水袋扔给男人。归你了。他说。

    生意人捧起水袋,咕咚咕咚一阵狂喝。终于,他放下水袋,说,第二个问题呢?

    第二个问题,沙漠之神说,你头上是什么?

    天空!生意人头也没抬。

    沙漠之神再一次微笑着点头,然后将一小袋干粮扔给他。这个也归你了。他说。

    神的问题真是太简单了!神爱世人!

    生意人一通猛吃,直吃到胸脯高出下巴两寸。他满意地抹抹嘴巴,说,快问第三个问题吧!

    第三个问题,沙漠之神说,你面前是谁?

    神啊!生意人几乎要笑出声了。他认为自己已经得到了一匹骆驼。

    错了!沙漠之神说,现在请你做出选择,让我打你一个耳光,还是送我那柄长刀?

    生意人沮丧并且懊恼,可是他不敢同沙漠之神争辨。既然神说他错了,那他肯定就是错了——他只能在一记耳光和一柄刀子之间选择。他摸摸自己被阳光烤伤的脸,然后解下佩刀。我还是将刀子送给你吧!他说,不过我很好奇,作为沙漠之神,您要一把刀子干什么呢?

    沙漠之神笑了。沙漠之神说,现在我只想告诉你,刚才你犯下了三个错误。

    三个错误?生意人真的糊涂了。

    第一个错误,你这种年龄的男人,竟然还相信这世上有沙漠之神。你太天真……

    你不是?

    当然。我和你一样,只是沙漠里的旅人。

    第二个错误呢?

    第二个错误,你不该将这把刀输给我。

    可是输你一把刀总比挨你一记耳光好多了啊!生意人说,一个金币就可以买到两把这样的刀子,何况我有这么多的金币!他将一袋金币向男人晃晃。

    这就是我需要一把刀子的理由。男人掂掂手里的刀子,问他,你认为现在这些金币还能属于你吗?

    生意人盯着男人的表情,盯着他手里的刀子,身体开始发抖。很显然他遇上了歹人,职业的或者业余的歹人,却是绝顶聪明。他只好顺从地将一袋金币交给男人,又乞求他,能否送他一点水和干粮,他真的不想在沙漠里死掉。

    没问题!想不到男人很是爽快,我拿走你一袋金币,当然要有所补偿。

    生意人搞不懂了。尽管他提出要求,可是他对男人能够同意并不存在太多幻想——谁都知道,沙漠里,干粮和水,远比一袋金币重要。

    男人哈哈大笑。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他说,这也是你犯下的第三个并且是最重要的错误——沙漠里有一个富足的绿洲,那里有水,有可口的饭菜,有骆驼,有舒适的房子。刚才我就是从那里过来的。——绿洲近在咫尺,翻过沙丘便是。所以现在,干粮和水,一文不值。

    断手

    至少十年时间,他几乎忘记了他的残缺。他用掉十年前的十年来适应,现在,他生活在熟悉的环境和人群里,大家对他的残缺,似乎司空见惯。可是就在昨天,他突然无比悲哀地意识到,他可以说服自己,却说服不了别人,包括他可爱的儿子和美丽的妻子。

    他知道儿子的幼儿园要举行一场亲子拔河比赛,他摩拳擦掌,准备上阵。可是儿子下午回来,却告诉他,他没有报名。他愣住,问,为什么不报名?儿子翻翻眼睛,瓮声瓮气地说,拔河得用两只手!

    犹如当头一棒,他瘫在沙发。儿子说错了吗?没有。拔河得用两只手,而他,只有一只。他在沙发上靠了很久,起身,敲开儿子的房门。他问儿子,我可以抽烟吗?儿子点点头,说,您随便。他熟练地弹出一根烟,叼上,点火。他没有用打火机,他用的是火柴。他唯一的一只手是那般熟练,那也许是世界上最灵巧最不可思议的手。

    你认为我会给你丢人吗?他问儿子。

    没有。儿子低着头,我只是觉的,拔河得用两只手……您那只手——我是说那条胳膊——露出来的话,小朋友会觉得很难看……

    可是谁说拔河得用两只手?他看看儿子,说,难道你觉得世界上还有我用一只手干不成的事情吗?

    您什么都可以做。儿子低着头,说,您真打算只用一只手吗?

    足够了。他说,我会像现在这样,将另一只手插进裤兜。你可以跟小朋友们说,我爸爸是个大力士,只需一只手……

    儿子想了想,说,如果您真想参加比赛,明天我还可以报名。

    他笑。他知道儿子不会将他厌烦,将他抛弃。可是晚饭时候,妻子却再一次给他当头一棒。

    不行。妻子说,不过一场拔河比赛,不去,没什么大不了的。

    为什么不去呢?他用一只手打开一瓶啤酒,一家人一起乐乐,有什么不好呢?

    可是你有不便的。妻子盯住他,说,你缺一只手啊!

    难道以前你不知道我缺一只手?

    你跟我说这些有意思吗?

    你瞧不起我?你歧视我?

    我歧视你的话,还会嫁给你?

    可是你为什么不让我参加拔河比赛?

    你缺一只手,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和儿子从来没有嫌弃过你,但我们没有必要让幼儿园的小朋友和阿姨都知道,没有必要让全世界都知道,是不是?儿子还小,我不想让他受到任何异样的眼神,更不想让他成为小朋友们取笑的对象……

    你想太多了吧?

    别说这些事情不会发生!

    我会将那只手揣进裤兜,我发誓绝不拿出来。我说我让着他们,一只手就能对付……

    你以为别人都是白痴?

    你到底去不去?

    不去。妻子起身,收拾碗筷。如果你想让我难堪,如果你想让儿子的生活从此蒙上阴影,你就去。

    最终,当然,他没有去。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残缺那般丑陋,并且这丑陋,会令他的家人和朋友蒙羞。他多么怀念十年以前的日子啊!那时他与妻子刚刚认识,妻子对他的残缺,毫不在意。他相信那时的妻子是认真的,就像他相信现在的妻子也是认真的。那天他在妻子面前发下毒誓,他说你嫌我难看是吧?那好,我这只手,永远插进裤兜,再也不拿出来!

    他说的手,其实并不存在。裤兜里,只有一个尖尖的手腕。

    夜很深,他仍然没有回家。他坐在护城河边的台阶上,他在这里坐了整整一个下午。有那么几个瞬间,他甚至产生过轻生的念头,然最终,他还是想到了家。他认为妻子和儿子都没有错,他可以忘记他的残缺,却不能要求别人也忘记他的残缺;他可以对他的残缺假装不在意,却不能要求别人也对他的残缺假装不在意。而现在,他想回家。他想回家,站起来,忽觉一阵晕厥,然后,他晃了晃,掉落水中。

    他会游泳,可是他被淹死。即使最后一刻,他也固执地将那只并不存在的手插进裤兜。那只手要了他的性命,那只手给了他并不存在的尊严。

    属于儿子的八个烧饼

    母亲上了火车,倚窗而坐。她将头朝向窗外,一言不发。车厢里闷热异常,然母亲似乎毫无察觉。她要去一个遥远的城市,她需要在座位上,坐上一天一夜。

    乘务员的午餐车推过来了。母亲扭头看了一眼,又将脸转向窗外。

    母亲保持这样的姿势,直到晚餐车再一次推过来。这一次,母亲终于说话。她问卖晚餐的乘务员,盒饭,多少钱一份?

    十块!

    最便宜的呢?

    都一样,十块!

    哦。母亲欠欠身子,表示抱歉。她将脸再一次扭向窗外。黄昏里,一轮苍老的夕阳,急匆匆落下山去。

    母亲已经很老。她似乎由皱纹堆积而成。新的皱纹无处堆积,便堆积到老的皱纹之上,皱纹与皱纹之间,母亲的五官挣扎而出。那是凄苦的五官,凄凉的五官,凄痛的五官。母亲的表情,让人伤心。

    母亲身边坐着一位男人。男人问她,您不饿吗?

    哦。母亲说,不饿。

    可是男人知道她饿。男人听到她的肚子发出咕咕的声音。男人想为母亲买上一个盒饭,可是他怕母亲难堪。

    即使不饿,您也可以吃一个烧饼的。男人说,中学时候,我们把烧饼当成零食……您烙得吧?

    男人指指桌子,桌子上,放了一个装着八块烧饼的塑料袋。烧饼们烙得金黄,摞得整整齐齐。似乎,隔着塑料袋,男人也能够闻到烧饼的香味。

    哦,我烙的。母亲看一眼烧饼,表情起伏难定。捎给我儿子。

    他喜欢吃烧饼?

    喜欢。母亲说,明天七月七,你知道,七月七,该吃烧饼的。

    他一下子能吃八个?

    能呢。他饭量很大。他在家吃的最后一顿饭,就是我烙的烧饼。他一口气吃掉八个。这孩子!怎么吃起来没个够?

    母亲的目光,突然变得柔软,似乎儿子就坐在她的面前,狼吞虎咽。

    他在城里?

    哦。

    因为明天七月七,所以您给他送烧饼?

    哦。

    您坐一天一夜的火车,只为给他送八个烧饼?男人笑了,我猜您是想进城看他吧?烧饼只是借口……

    哦,咳咳。母亲说。

    他该结婚了吧?男人看一眼母亲的脸,说,他在城里干什么?我猜他当官。我有个儿子,也在城里当官。他也很忙,几乎从不回家。有时我想他了,就找个理由去看他。比如,烧饼。不过他饭量很小,别说八个烧饼,一个他也吃不完。男人耸耸肩,笑着说。

    母亲看着烧饼,不出声。

    反正烧饼只是借口,男人说,您为什么不吃上一个呢?

    不可以。这是儿子的八个烧饼。

    但是现在,这还是您的烧饼……

    不。这是儿子的八个烧饼……

    男人无奈地摇摇头,不说话了。火车距终点站,还得行进十二个小时,他知道,这位母亲,必将固执地守着她的八个烧饼,一直饿到终点。

    ……

    母亲下了火车,转乘公共汽车。汽车上,母亲仍然守着他的八个烧饼。汽车一路向西,将母亲送到一个距离城市很远的地方。母亲下了汽车,步行半个小时,终见到他的儿子。她将八个烧饼一一排出,四十多岁的儿子,便捂了脸,然后,泣不成声。

    儿子身着囚服。身着囚服的儿子,在这里熬过整整二十年。整整二十年里,每逢七月初七,他的一点一点走向苍老的母亲,都会为他送来八个金灿灿的烧饼。

    天地生

    一生里,王做过两件残暴的事情。两件事常常将王折磨,夜里,王噩梦不断。

    头一件事发生在很多年前,那时候,王刚刚成为王。王成为王与王无关,有关的,只是王的爷爷和王的父亲。王从父亲手里接过王位,如同接过一个玩具般顺理成章。父亲传给王的不仅是一个威严并且舒服的坐椅,还有秩序、顺民、军队、江山……因了父亲的威望,王一呼百应。

    王那天心情不好,骑马郊游野猎。孤身一人的王穿着粗衣,穿着粗衣的王与百姓毫无二致。王射落一只飞雁,待近前,雁却被山野刁民拣走。王试图与刁民讲道理,刁民一拳将王击飞。王爬起来,亮剑,一剑刺穿刁民。王受到侮辱,受到恐吓,遭遇不公,遭遇危险,王认为他完全有理由这样做。后来王赔偿给刁民之妇一大笔钱,王认为那个刁民,几辈子都赚不到这些钱。

    第二件事发生在三年以前。那时候,邻国开始强大,王国开始败落。一群蛮夫揭竿而起,试图用木棍、石头、铁锹和血肉之躯迫王下台。王当然不能答应。王仅用一百多人就将这群乌合之众杀得精光。王惧怕他们儿孙的报复,有了诛九族灭三十里的想法。但最终,王还是饶恕了他们。不是王动了恻隐之心,而是因为,王对自己,太过自信。

    可是夜里,王仍然噩梦连连。

    王国还是王国,却不再是王的爷爷和王的父亲之国。王国愈来衰败,百姓叫苦连天。王想出各种办法,可是所有办法都不能阻止王国的日渐没落。夜里,王愁眉不展,心急如焚。

    终有一天,邻国对王国发起进攻。他们高歌猛进,很快拿下大半个王国。正是秋收季节,百姓扔掉镰刀和镢头,拿起刀枪和盾牌,田野里为王筑起一堵堵血肉之墙。没有用。这是一场注定失败的战争。高梁成熟了,红彤彤的香气也不能遮掩排山倒海的血腥和尸臭。

    王的军队且战且退,半年过去,终于退到都城近郊。那是王最后的军队,他们唯一的任务就是战败,然后,替王死去,替王国死去。王去看望他们,潸然泪下。

    王意外见到刁民的妻子。她替王的部队挖着壕沟,掌心磨出鲜血。王对她说,你可以逃命。她说,你给了我太多,我得为你做些事情。

    我给过你什么?

    一大笔钱。

    那是你应得的。我杀掉了你的丈夫。

    那是他应得的。他抢走了你的雁。

    王想给她跪下。可是王忍住了。

    然后,王见到由二百余人组成的敢死队。他们手持利刃,腰间绑满燃油。当战争打响,他们将会冲进敌人的炮阵,以生命换取微不足道的局部的胜利。

    二百余死士,全是那些被他杀掉的蛮夫的儿子、兄弟、亲戚、邻人……

    你们应该恨我的。王说,我杀掉了你们的亲人。

    我们应该恨你,我们还应该感谢你。他们说,其实我们早已死去一次。你没有诛掉我们,我们心存感激。

    可是我杀掉了你们的亲人。王说,你们或许应该叛逃。

    我们不会叛逃。他们说,不管如何,当外敌入侵,我们会站到你的这边。现在我们是为国作战,为家作战。我们当然恨你,可是这与国与家无关。我们愿意付出生命……

    王想给他们跪下。可是王忍住了。王抷一把土,看了又看,闻了又闻。那是王的土,王国的土;那是国的土,百姓的土。王本想趁看望他们的机会逃走,然后在恰当的机会杀回,重建他的王国,然现在,王决定留在都城,留在宫殿。

    王决定不再抵抗。抵抗之王,留给历史的是惨烈,是功迹,是美誉,但王什么都不想要。

    王下令投城。违令者,斩。

    王身穿粗衣,站于城门之外。士兵及百姓站在王的身后,手无寸铁。王看到邻国之王,施礼,然后令亲卫将己捆绑。王对邻国之王说,我为你留仓库,你为我留百姓;我为你留宫殿,你为我留太庙。万方有罪,罪在寡人,不杀百姓,杀我一人可也。

    王转身,泪如雨下。王伏下身体,终给百姓跪下。

    放龟记

    与友人经过花鸟市场,见有小龟在卖。龟壳微红,龟眼黑亮,龟爪金黄,煞是喜人。

    蹲下来看,随口问,多少钱一只?答,五十块。这才有些后悔,倒不是疼钱,而是我一直养不好宠物。花鸟虫鱼,喜欢归喜欢,但到我这里,时间稍长,便无精打采,死伤惨重。忙寻个借口,今天没带钱。想不到朋友马上站出来,票子抖得哗哗响。我有!小龟于是到我家。

    尽管悉心照料,小龟还是渐渐失去龟的风采。喂它鱼虾,偶尔择一口,像吃中药般费劲;喂它肉,喂它龟食,根本不予理睬。几个月过去,龟壳颜色不再鲜艳,眼神也开始黯淡。想,假如小龟继续在我这里生活,哪天有个三长两短,便是犯下罪过了。于是决定将它放生。

    选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带上小龟,直奔市郊山脚处一个池塘。池塘不大,有蒲,有苇,有鱼,还有龟。蒲和苇为土生土长,鱼龟则多是人们放生所至。有人买鱼买龟,不为饲养,只为行善;也有如我这般,不忍看它死于己手。池塘边,繁花似锦,绿树成荫。

    刚把龟放进池塘,便晃来一个垂钓者。垂钓者无视我的存在,拉开架式,甩出钓线。然后,悠哉悠哉地为自己泡了一壶功夫茶。

    怎么能在这里垂钓?我提醒他说,这里的鱼多是放生过的。

    可是并不等于全部。他说,现在无鱼咬饵,怎么能肯定我钩上来的鱼一定是别人放进去的?

    ——看来,今天我遇到的,是一个刁民。

    那也不行啊!我只好继续提醒他,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你懂不懂?去别的地方钓鱼不行吗?

    当然行。他说,可是谁规定不能在这里钓鱼?法律吗?市规吗?

    问题是,万一你钓上放生的鱼怎么办?

    带回家吃掉啊!他说,既然他们把鱼放生,那么,鱼就不再属于放生者而属于大自然了,对不对?我从大自然里钓的是鱼又不是大熊猫,这不犯法吧?

    ——看来,我遇到的不但是一个刁民,还是一个难缠的喜欢狡辩的刁民。

    难道你没有一点敬畏之心?我说,万一你钓上乌龟怎么办?也把乌龟杀了?

    你的意思是杀鱼可以,杀乌龟就不行?他说,这叫什么逻辑?再说什么叫敬畏之心?假如我敬畏蚊子和苍蝇——别说这不可能——是不是我就可以指责你杀死我放生的蚊子和苍蝇?是不是我就可以对全世界宣称:打死苍蝇和蚊子是不对的!对不对?你敬畏的,不一定就是我敬畏的;我敬畏的,也不一定就是你敬畏的。所以你要谈论敬畏,最好去找有相同信仰的人谈。跟我谈,对牛弹琴了。

    说着话,有鱼上钩。收线下网,好家伙,一条足足三斤多重的红鲤鱼。你也喜欢钓鱼吧?垂钓者一边将鱼从鱼钩上摘下,一边说,你在河里、在湖里、在水库里、甚至在大海里钓上来的鱼,又怎么肯定不是被别人放生过的呢?那怎么办?不钓鱼了?不吃鱼了?

    我哑然。我喜欢钓鱼,也喜欢吃鱼。我不能肯定那些钓上来的鱼和吃到嘴里的鱼是不是经过了放生。可是看着那条鱼在他的手里挣扎,还是心生了恻隐。于是跟他商量,我买下这条鱼,然后把它放了。

    伪善!他说,就算我收了你的钱,就算你放掉它,它肯定还会被第二次钓上来。那时谁来救它?你肯定不会,因为你看不到。因为你看不到,所以你心安,是不是?同样的道理,你放生的龟呢?假如哪一天它被钓上来,送进饭店,被杀死,变成菜肴,那么,最初的凶手是谁?当然是你。可是你仍然心安,因为你看不到。不过,无论你是否看到,你都是凶手。你决定了它的死亡,而不是捕龟者、厨师或者食客……

    可我是为它好才将它放生的。我急忙辩解。

    为了它好?那你为何不在买过来的那天就把它放掉?你放它,是因为它越来越蔫,于你再无用处。假如每一天它都充满活力可爱机灵,你舍得放?

    我彻底无语。我不得不承认,我之所以放掉它,不仅因为我怕它死于己手,还因为我对它早已厌烦。

    ——我怕它死于己手,于是“嫁祸于人”。这于我,是开脱;这于它,没有任何用处。

    ——当它不能给我增加快乐,我便将它抛弃。有时候,放生等于抛弃。而抛弃,等于死亡。

    夜里,梦见自己变成小龟。池塘里,池塘外,危机四伏。

    让子弹别飞

    男人没有料到,号称坚不可摧的城市防线,竟然不堪一击。

    他甚至来不及为他和女儿准备充足的食物。

    所以,当他们吃完最后一片面包,喝光最后一口水,当他们又顽强地挺过一天,男人决定走出地下室。

    四岁的女儿紧张地抱住他的两腿。

    男人蹲下来,冲女儿笑笑。我很快就会回来。他说,别忘了你是天使,别忘了我是天使的父亲。

    女儿是父亲的天使,全世界的父亲都这么认为。然女儿相信自己是真正的天使,也许,她只是唯一。

    战争没有打响的春天,城市开满鲜花。老先生牵了老太太的手,女孩挽了男孩的肘弯,孩子追逐嬉闹,艺人的琴声欢快悠扬,猫在睡觉,鸽子在飞翔,狗吐出舌头,大街上阳光遍洒。男人牵着女儿走进小巷,突然栽倒在地。女儿喊,爸爸!男人一动不动,眼睛紧闭。女儿再喊,爸爸。男人一动不动,呼吸停止。女儿就不喊了。她摸出父亲的手机,报警,然后,闭上眼睛,为父亲祈祷。果然父亲在救护车赶到以前坐了起来。父亲摸摸脑袋说我做了一个梦,梦里,天使把我送了回来。天使长着你的模样,天使唤我爸爸。

    女儿咯咯地笑。那一刻,她终于相信自己是真正的天使。

    这之前,为让女儿相信,男人做了很多。比如他让冰箱里突然多出一盒冰淇淋,比如他让烤箱里突然多出一只烤鸡,比如他让窗台上突然多出一盆雏菊,再比如,清晨醒来,女儿的床头,突然斜倚了母亲的照片。母亲笑眯眯地看着女儿,女儿将母亲捧起,一遍遍亲吻着母亲的脸。即使夜里,即使睡去,也不肯放手。

    她是真正的天使。只要祈祷,她能拥有天使的能力。男人一次次这样说,女儿便信了。

    男人嘱女儿呆在地下室里等他。男人说我不但能给你带回面包和水,还能给你带回巧克力。

    可是外面在打仗。女儿说,打仗,子弹到处飞。

    男人说你忘了你是天使。你只需为我祈祷,为面包、水和巧克力祈祷,我就能安全回来。现在,跟我念,让子弹别飞,让子弹别飞……

    男人走出地下室,走出院子。城市早已变成废墟,到处都是冰冷或者滚烫的尸体。男人想不到城市的防线如此脆弱,更想不到城市的游击队如此顽强。城市沦陷多日,战斗仍然不止。每一扇窗口都可能射出子弹,将一个活动的头颅射穿或者劈开。

    男人走出两条街,爬进一个炸烂的食品店。男人从废墟里找到两袋面包、三瓶矿泉水和一块已经融化的巧克力。男人从一具失去下肢的尸体上爬过,又从尸体的手里,夺走一条步枪。男人回到防空洞,女儿还在念,让子弹别飞,让子弹别飞……

    男人抱紧女儿。他说现在我们不但有了面包和巧克力,还有一条枪。有了枪,谁也别想动我们一下。

    然后,夜里,男人听到连成一片的脚步声。脚步声愈来密集,在他们的头顶上翻滚不止。男人抓紧步枪,身体护住女儿。少顷一颗脑袋探进来,盯住男人和男人手里的枪。脑袋说,把枪扔了,把手举起来。

    男人很想扣动扳机,可是他终没有那样做。他知道扔掉枪还有机会,尽管机会很小,但毕竟是机会——因为女儿,他不想成为英雄。他牵着女儿,顺从地走出来,却被拖到了墙边。他给长官跪下,他说,我是平民,请放过我们。

    你手上有茧子。

    我靠手艺吃饭。请放过我们。

    你有枪。

    我很害怕。我得保护女儿。

    你藏进地下室。

    我真的很害怕。我得保护我的女儿。

    长官冲他摆了摆手。摆了摆手的意思是,不必再说了,不用再说了。长官命令士兵端起枪,然后,走到一边,点起一根烟。

    那么,求求你,放过我的女儿。男人冲长官的背影磕一个头,她还小,别让她死在童年。

    长官抽着烟,不说话。烟将他的眼睛熏红。

    男人将女儿抱起。男人亲吻了女儿。男人泪流满面,泣不成声。男人对女儿说,原谅我。

    我可以祈祷啊!女儿将嘴巴凑近男人的耳朵,他们不知道我是天使。

    是的我的天使。男人哽咽着,闭上眼睛吧。

    女儿就闭上眼睛。闭上眼睛的女儿充满自信地说,让子弹别飞,让子弹别飞,让子弹别飞……

    让子弹别飞。

    第四辑 一条鱼的狂奔

    一条鱼的狂奔

    他的手里提一个沉甸甸的冲击钻,腰间别一个丑陋并陈旧的卷尺。不远处的长椅上,坐着几个等车的人。那里还有一个空位。他需要一个位子,可是他不敢走过去。

    他已经累了一天。他把自己悬挂在接近峻工的楼房外墙,用极度别扭的姿势把坚硬的混凝土外壳打钻出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圆孔。这是他在城市里糊口的惟一本钱和留下来的全部希望。有时他感觉自己就像一条鱼,一条离开了河川,在陆地上奔跑的鱼。他必须不停地狂奔,用汗水濡染身体。他不敢停下来。太阳会把他烤干。

    已经疲惫到极致,他的两腿仿佛就要支撑不住他瘦小的身体。他不断变换着站立的姿势,使自己舒服或者看起来舒服一些。没有用。腿上的每一丝肌肉都在急速地蹦跳和抽搐。这些微小的抽搐几乎要牵着他,奔向站牌下的那一个空位。

    姑娘坐在那里,空位在姑娘身边。姑娘的额头洒着几粒赭红色的迷人麻点。姑娘的眉眼描得细致和迷人。姑娘穿着很长的黑色皮靴,很短的黑色皮裙。皮裙和皮靴之间,露一截令他眩晕的圆润的大腿。他看了姑娘很久。他是用眼的余光看的。城市生活让他习惯了用余光观察所有美好的东西。——越是美好的东西,越是不动声色。有风,姑娘身上的香味不断飘进他的鼻子,让他宁静、安逸、幸福和自卑。

    他上了公共汽车,投下一枚硬币。他希望得到一个位子。他果真得到了。是公共汽车的最后一排,他冲过去,把身体镶在上面。他几乎在那个巴掌大的硬椅上平躺下来。他是那么疲惫,坐着有多么幸福。

    香味再一次钻进他的鼻子,轻挠着他,让他打一个羞愧的喷嚏。他把脑袋转向窗外,眼睛却盯着姑娘绵缎般光洁的皮肤。当然是用余光,他的余光足以抚摸和刺透一切。他再一次变得不安起来。他挺了挺身子,坐得笔直。

    车厢里越来越拥挤。所有站着的人,都在轻轻摇摆。姑娘倾斜着身子,一只手扶住身边的钢管。姑娘的旁边站一位男人,身体随着汽车的摇摆,不断碰触着姑娘。他的脸红了。好像自己就是那位男人,好像他攥着的,不是冷冰冰的冲击钻,而是姑娘甜藕一样的胳膊。

    他看到姑娘扭过头来,厌恶地看看男人。男人尴尬地笑,做一个无奈的表情。姑娘没有说话,她小心并艰难地使自己和男人之间闪出一条狭窄的缝隙。汽车突然猛然摇晃,姑娘的努力倾刻间化为泡影。现在她和男人,再一次贴到一起。

    于是他站了起来。他对自己的举动迷惑不解。他对姑娘说,这儿有个座位,你坐。他想他应该说出了这句话,因为他的嘴唇在飞快地抖动。姑娘看看他,懵懂着表情,似乎没有明白他的意思。他只好指指自己让出来的位子,他对自己说,这儿有个座位,你坐。

    姑娘的额头洒着几粒赭红色的迷人麻点。姑娘的眉眼细致动人。

    姑娘瞅瞅他,再瞅瞅那个空位,再瞅瞅他。姑娘把头重新扭向窗外。姑娘没有动,也没有理他。姑娘说,哈。

    他的表情便僵住了。他感觉自己被当众扒光了衣服,所有人都在细细研究他身上每一个肮脏的毛孔。他没有坐下。他把脸扭向男人。他对男人说,这儿有个座位,你坐。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轻轻颤抖。那是哀求的调子,透着无比的卑微和虔诚。

    男人笑了。他不知道男人为什么笑,但男人的确笑了。男人的脸上霎间堆满了快乐的细小皱纹。男人没有动,甚至没看那个空位。男人盯着他。男人说,哈。

    声音是从鼻子挤出来的。——那声音有些失真。

    他有一种强烈的想哭的冲动。那座位就那样空着,没有人去坐。包括他。很多人都在看他,面无表情。他感觉自己被他们一下一下地撕裂开来,每个人都拿到其中一块,细细研究。

    他提前了两站逃下了车。他提着那个沉甸甸的冲击钻,慢慢走向宿舍。他感到很累,似乎马上就要瘫倒。他经过一个报摊,停下来。他把眼睛贴上了当天的晚报。

    他对晚报并不感兴趣。他只想知道现在离过年,还有几天。

    他把冲击钻换到另一只手。他感觉自己是一条即将脱水的鱼,正被太阳无情地炙烤。他想明年,自己应该不会再来到这个城市了。因为在乡下,淌着一条温暖的河。

    一缕熟悉的清香悄悄钻进他的鼻孔。他没有转身,继续盯着那张晚报。突然他再一次紧张起来,他感觉姑娘就站在不远处,盯着他看。

    他转过身。他第一次面对姑娘。他看到姑娘迷人的脸。他的身体开始颤粟不安。

    姑娘说刚才是你吗?他点点头。姑娘说哦,转身走开。姑娘走了几步,再一次停下。姑娘扭过脸,说,谢谢你啊。然后把身子,踅进一家服装店。

    他开始了无声的狂奔,泪洒成河。他感到安静和幸福。他感觉自己就像一条鱼,在炙热的陆地上不停地奔跑。他不能停下,他需要汗水和眼泪的濡染。

    他想他明年,可能,还会留在这里。他知道这个城市需要他,用极度别扭和危险的姿势,将坚硬的混凝土外墙,钻磨出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圆孔。

    请求支援

    你决定成为一名剑客,行走江湖。你认为时机恰好。

    你的剑叫做残阳剑。这柄剑威力强劲,你可以同时斩掉十五名顶尖高手的头颅。你的独门暗器叫做天女针。你面对围攻,只需轻轻按下暗簧,即刻会有数不清的细小钢针射向敌手,状如天女散花。天女针一次可以杀敌八十,中针者天下无解。

    靠着残阳剑和天女针,你打败了飞天燕,杀掉了钻地鼠,废掉了鬼见愁的武功。他们全是江湖上一顶一的高手,他们全是杀人不眨眼的黑道魔头。从此你声名大振,投奔者众。

    现在你拥有一支军队,占有一座城池。你的军队勇士五千,良驹八百;你的城池繁华昌盛,鸡犬相闻。

    你不停地和道上的兄弟签署着攻守同盟。你还和神枪张三、铁拳李四、一招鲜王刀结拜成兄弟。你们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不求同日生,但求同日死。

    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你招兵买马,筑固城池。似乎四分五裂的天下不久之后就将统一,你将成为万人瞩目的头领或者君王,你将拥有无涯江山,无尽财富,无穷权力,无数美女。你沉浸在难以抑制的兴奋之中,你常常会在梦里笑出了声。

    可是,鬼见愁突然杀了回来。

    其实那天你并没有完全废掉他的武功。那天你有了小的疏忽。鬼见愁凭着多年的武功造化医好了自己,又用三年时间练就了一门邪道武功。现在他率精兵五万,包围了你的城池。

    敌十倍于你,你并不害怕。因为你的勇士们个个以一当十。

    你的五千勇士扑出了城。你试图将鬼见愁的五万精兵一举歼灭。你甚至想晚上就可以用鬼见愁的脑袋做成一个马桶。可是你很快发现自己犯下一个错误。——鬼见愁的五万精兵,完全以死相拼。他们踏着同伴的尸体往前冲,极度疯狂。你砍断他的矛,他会用拳头打你;你砍断他的胳膊,他会扑上来撕咬你的咽喉;你砍断他的脖子,他还会在倒下去的一刹那,用脚踢一下你的屁股。尽管你的五千勇士个个骁勇善战,可是最后,他们不得不退了回来。

    五千勇士,只剩三百。

    鬼见愁精兵五万,尚有八千。

    你关了城门,开始求援。

    你给神枪张三飞鸽传书,让他速来救你。几天后你得到消息,神枪张三早被一无名剑客杀于某个客栈。

    你千里传音给铁拳李四,让他速来救你。铁拳李四回话说,现在我也被围,自身难保,如何救你?

    你在城墙上放起求援的烟火,这烟火只有一招鲜王刀才能看懂。一会儿王刀放烟火回答你,他说,我正在攻城掠池,无暇管你。你好自为之。

    无奈之下,你计划弃城。你已经管不了城里百姓的死活。现在你只想自己逃命。

    夜里你率剩下的三百勇士突围。那是一场惨烈的战争。你挥舞你的残阳剑斩下无数头颅。你的天女针霎时消灭掉鬼见愁八十名贴身保镖。可是当你抬头,你突然无奈地发现,现在,你只剩下一名勇士,而鬼见愁,尚有精兵一百。

    你的天女针已经射完最后一根钢针。现在它成了废物。

    你的残阳剑已经卷刃并且折断。现在它不如一把菜刀。

    你和最后一名勇士逃回了城。鬼见愁甩手一镖,你的勇士就倒下了。倒下前他为你紧闭了城门。他忠心耿耿。

    鬼见愁将城围起,不打不攻。他想将你折磨致死。

    其实鬼见愁只剩士兵一百。你只需再有一把残阳剑,再有一管天女针,就可将他们全部消灭。可是现在你没有了武器,也没有了士兵,更没有了兄弟和朋友。你呼天天不响,叫地地不应。

    等待你的,只有死路一条。

    最后一刻,你终于想起了你妈。

    你向你妈求援。

    你妈六十多岁。

    你妈是一位农民。

    你妈连鸡都不敢杀。

    你给你妈打电话,你说学校又要收学费了,五百块。你妈说,好。我马上照办。

    你命令不了别人。你可以命令你妈。

    你用这五百块钱给你的游戏卡充值。你重新为自己装备了残阳剑和天女针。你单枪匹马冲出城外,将鬼见愁和他的精兵杀个精光。

    你保全了自家性命。你还可以行走江湖,招兵买马。

    即使在虚似世界里,最后一位给你支援的,也肯定是你妈。

    最后一位客户

    他静静地坐在办公室里,等待他的客户。那客户将会带过来十五万块钱现金。对客户来说,这是一笔重要的生意。他们合作过好多次,彼此早以兄弟相称。好像这并不夸张,因为客户对他,已经深深信任。

    他的公司开了好几年,似乎一直运转良好。——只有他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只有他知道自己赔了多少钱,又欠下多少债;只有他知道自己已经接近崩溃;只有他知道,明天,公司就将不复存在。现在他等待的,只有这最后的一位客户。他将收下这位客户的十五万块钱现金,然后在黄昏,携款潜逃。他知道他肯定可以做到,因为那位客户对他毫无戒备。他知道这是犯罪,他知道后果的严重性,可是他想搏一把。

    客户在约好的时间敲响了办公室的门。他把客户让到沙发上,递烟递茶,聊些无关紧要的话。太阳在窗外从容且温暖地照着,他却不停地打着寒战。终于他们聊到了正题,客户打开密码箱,他看到十五摞花花绿绿的钞票。

    这之前,他见到过太多次十五万。每一次都代表着一笔不错的生意。可是这一次不同。这一次,他没有生意可做。他根本不打算更没有信心完成这单生意。他只想骗下这十五万块钱。然后,开始他东躲西藏的日子。

    他已经订好了机票。他知道自己一旦跟客户说了谎话,就将变成了贼,就将开始逃离。可是他认为没有办法。他认为自己必须去做。

    客户说这次有问题吗?

    他说,没问题。明天早晨,您过来提货。

    这时电话响了。很突然的声音,把他吓了一跳。是母亲打来的。上一次他和母亲通电话,还是一个月前。

    母亲说你还好吗?

    他说还好。

    母亲说晚上回家吃饭吧。我买了很多菜。排骨已经炖好了。晚上回回锅就行……

    他说不了。今晚,忙……

    母亲问生意不顺心吗?

    他说没有。生意很好。刚接了一笔大单子,十五万……

    母亲说那就好。晚上回来吧。你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回家吃过饭了。

    他说,怕真的没时间。

    母亲在那边沉默了很久。然后,母亲突然问,是不是生意不顺心?

    他说没有。刚接了一笔大单子……

    母亲说你骗不过我的。上次你回家,看你唉声叹气的,就知道肯定是生意遇到了麻烦。听我说,如果撑不下去了,别硬撑,回家歇一段日子……不管如何,家永远欢迎你。

    他抹一下眼睛。他说,生意没事。

    母亲说我给你攒了些钱,也许能帮上你的忙。晚上你回家吃饭时,我把钱给你。

    他问多少?

    母亲说,五千块。

    他终于流下眼泪。今晚,他将携十五万巨款潜逃,母亲却会一直守在饭桌前,等他回家吃饭;为了赚钱,他在酒店里宴请他的生意伙伴,花掉很多个五千块钱,而他的母亲,为了他的公司,却悄悄地攒下五千块钱,并幻想用这五千块钱,将他的公司挽救。

    他握着电话,流着泪,久久说不出话来。

    母亲说,晚上回家吃饭吧,我等你。然后,电话挂断了。

    其实,家与公司,相距不足二十里。

    他慢慢踱到窗前,看窗外的阳光。阳光下人流如织,好像所有的人都是快乐的。他想他们之所以快乐,是因为他们走在阳光里;他们之所以快乐,是因为他们心中没有阴暗;他们之所以快乐,或许,只因为他们今天能够回家,吃一顿母亲亲手做的晚饭。

    客户被他的样子吓坏了。问他,你怎么了?

    他说,没什么。

    客户说那我先走了。钱你收好。明天一早,我来提货。

    他喊住了客户。他说没有货。我骗了你。我犯下一个无耻的错误。我想骗走你的十五万块钱。

    客户愣住了。在确知他没有开玩笑以后,客户思考了很久。然后,客户说,我可以等你三天。三天里,只要你能备齐货源,我还会和你做这笔生意。不过,能不能告诉我,是什么让你放弃了这个疯狂的举动?

    他说,是母亲。因为母亲今天晚上,会一直等我回家吃饭……

    那天晚上,他真的回了家。他陪母亲吃了晚饭,和母亲拉了很多家常。第二天回来的时候,他带上了母亲给他的五千块钱。他把它们存到银行,将存单镶在镜框里,小心翼翼地摆放在办公桌上,日日擦去灰尘。

    三天后,他真的做成了那笔十五万的生意。他的公司竟然起死回生。

    他并不避人。他在好几个场合说起过他的这次经历。每到这时,就会有人感叹说,多亏了那位最后的客户,如果没有他那笔十五万的生意,如果没有他对你的信任和宽容,那么,你也许不会挺过来,更不可能把公司做到现在。

    他点头。他承认那位善良并宽容的客户给了他很多。可是他认为,真正挽救自己的,其实是她的母亲。是母亲的五千块钱,是母亲的那顿晚饭,是母亲的几句问候,甚至,仅仅是母亲关切的眼神。

    他坚信,虽然母亲不懂经商,但她永远会是自己最后一位客户。

    洗手间里的晚宴

    女佣住在主人家附近,一爿破旧平房中的一间。她是单身母亲,独自带一个四岁的男孩。每天她早早帮主人收拾完毕,然后返回自己的家。主人也曾留她住下,却总是被她拒绝。因为她是女佣,她非常自卑。

    那天主人要请很多客人吃饭。客人们出身上流,个个光彩照人。主人对女佣说今天您能不能辛苦一点儿,晚一些回家。女佣说当然可以,不过我儿子见不到我,会害怕的。主人说那您把他也带过来吧……不好意思今天情况有些特殊。那时已是黄昏,客人们马上就到。女佣急匆匆回家,拉了自己的儿子往主人家赶。儿子问我们要去哪里?女佣说,带你参加一个晚宴。

    四岁的儿子并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是一位佣人。

    女佣把儿子关进主人家的书房。她说你先呆在这里,现在晚宴还没有开始。然后女佣进了厨房,做菜切水果煮咖啡,忙个不停。不断有客人按响门铃,主人或者女佣跑过去开门。有时女佣进书房看看,她的儿子正安静地坐在那里。儿子问晚宴什么时候开始?女佣说不急。你悄悄在这里呆着,别出声。

    可是不断有客人光临主人的书房。或许他们知道男孩是女佣的儿子,或许并不知道。他们亲切地拍拍男孩的头,然后自顾翻看着主人书架上的书,并对墙上的挂画赞不绝口。男孩始终安静地坐在一旁。他在急切地等待着晚宴的开始。

    女佣有些不安。到处都是客人,她的儿子无处可藏。她不想让儿子破坏聚会的快乐气氛。更不想让年幼的儿子知道主人和佣人的区别,富有和贫穷的区别。后来她把儿子叫出书房,并将他关进主人的洗手间。主人的豪宅有两个洗手间,一个主人用,一个客人用。她看看儿子,指指洗手间里的马桶。这是单独给你准备的房间,她说,这是一个凳子。然后她再指指大理石的洗漱台,这是一张桌子。她从怀里掏出两根香肠,放进一个盘子里。这是属于你的,母亲说,现在晚宴开始了。

    盘子是从主人的厨房里拿来的。香肠是她在回家的路上买的。她已经很久没有给自己的儿子买过香肠。女佣说这些时,努力抑制着泪水。没办法,主人的洗手间是房子里唯一安静的地方。

    男孩在贫困中长大。他从没见过这么豪华的房子,更没有见过洗手间。他不认识抽水马桶,不认识漂亮的大理石洗漱台。他闻着洗涤液和香皂的淡淡香气,幸福得不能自拔。他坐在地上,将盘子放上马桶盖。他盯着盘子里的香肠和面包,为自己唱起快乐的歌。

    晚宴开始的时候,主人突然想起女佣的儿子。他去厨房问女佣,女佣说她也不知道,也许是跑出去玩了吧。主人看女佣躲闪着目光,就在房子里静静地寻找。终于他顺着歌声找到了洗手间里的男孩。那时男孩正将一块香肠放进嘴里。他愣住了。他问你躲在这里干什么?男孩说我是来这里参加晚宴的,现在我正在吃晚餐。他问你知道你是什么地方吗?男孩说我当然知道,这是晚宴的主人单独为我准备的房间。他说是你妈妈这样告诉你的吧?男孩说是……其实不用妈妈说,我也知道。晚宴的主人一定会为我准备最好的房间。不过,男孩指了指盘子里的香肠,我希望能有个人陪我吃这些东西。

    主人的鼻子有些发酸。用不着再问,他已经明白了眼前的一切。他默默走回餐桌前,对所有的客人说,对不起今天我不能陪你们共进晚餐了,我得陪一位特殊的客人。然后他从餐桌上端走两个盘子。他来到洗手间的门口,礼貌地敲门。得到男孩的允许后,他推开门,把两个盘子放到马桶盖上。他说这么好的房间,当然不能让你一个人独享……我们将一起共进晚餐。

    那天他和男孩聊了很多。他让男孩坚信洗手间是整栋房子里最好的房间。他们在洗手间里吃了很多东西,唱了很多歌。不断有客人敲门进来,他们向主人和男孩问好,他们递给男孩美味的苹果汁和烤成金黄的鸡翅。他们露出夸张和羡慕的表情。后来他们干脆一起挤到小小的洗手间里,给男孩唱起了歌。每个人都很认真,没有一个人认为这是一场闹剧。

    多年后男孩长大了。他有了自己的公司,有了带两个洗手间的房子。他步入上流社会,成为富人。每年他都要拿出很大一笔钱救助一些穷人,可是他从不举行捐赠仪式,更不让那些穷人知道他的名字。有朋友问及理由,他说,我始终记得多年前,有一天,有一位富人,有很多人,小心地维系了一个四岁男孩的自尊。

    母亲的一年

    ……强子你还好吧?你还好,妈就放心了。过年你没回家,我和你爸都挺想你……知你忙,工作要紧,妈什么时候都能看……玲还好吧?她脾气不好,你多让着她。你娶她时,咱家那么穷,连间房子都买不起,她能嫁过来,你该知足了……你胃病好些了吧?别不吃早饭,熬点粥,煮个蛋,用不了多长时间……小宝还好吧?他想奶奶吗?很长时间没见他了,他又长高了吧?别让他吃太多糖,不好。过几天就元宵节了,强子你回家吗?回?好。这几天我和你爸团点汤圆,知你和玲儿都爱吃。对,糯米粉,黑芝麻,熟猪油,白糖……不买现成的,现成的不合口……不费事的,你小的时候,妈不是常给你做?你回家,我和你爸都高兴。你爸?坐在旁边听我打电话呢!这老家伙,笑出满脸褶子……那就聊这些吧,电话费挺贵的。挂了吧强子!你先挂……

    ……强子你还好吧?你还好,妈就放心了。元宵节你没回来,我和你爸都挺想你……知你忙,工作要紧,妈什么时候都能看……玲还好吧?她身体不好,你让她注意休息。家务活,你多做些。你娶她时,咱家穷,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给她买,她能嫁过来,你该知足……你换工作了?别总是换来换去,这山望着那山高,不好。能吃饱,安安稳稳的,健健康康的,就挺好……小宝还好吧?他想奶奶吗?几个月没见他,猜他又长胖了吧?上学放学,你和玲要去接他,城里车那么多……过几天就清明了,强子你回家吗?回?好。我和你爸给你留了点汤圆,冰箱里放着,坏不了。对,糯米粉,黑芝麻,熟猪油,白糖……清明天就暖和了,你回来,带你们到山上走走,顺便看看你奶奶,烧点纸钱。转眼你奶奶走三年了,都说人走三年,就是真走了,世上留不住了……你爸?坐在旁边听我打电话呢!这老家伙,笑出满脸褶子……那就聊这些吧,电话费挺贵的。挂了吧强子!你先挂……

    ……强子你还好吧?你还好,妈就放心了。清明节你没回来,我和你爸都挺想你……知你忙,工作要紧,妈什么时候都能看……玲还好吧?前几天她打电话回来,说你们吵架了,我和你爸一宿没睡觉。强子,不管什么事,多迁就她,她是你媳妇,侍候你和小宝这么多年,不容易……工作稳定了吗?稳定了就好。和同事搞好关系,别使性子。世界上哪有什么坏人?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小宝还好吧?他想奶奶吗?半年没见他了,他可能早把我忘啦……过几天就端午了,强子你回家吗?回?好。给你留的汤圆还在冰箱里,每次开冰箱,一眼就瞅见了。这几天我和你爸去摘点苇叶,给你们包粽子……糯米,火腿,苇叶,小宝去年喜欢得不得了呢。不买现成的,现成的不合口……不费事的,你回家,我和你爸都高兴。你爸?坐在旁边听我打电话呢!这老家伙,笑出满脸褶子……那就聊这些吧,电话费挺贵的。挂了吧强子!你先挂……

    ……强子你还好吧?你还好,妈就放心了。端午节你没回来,我和你爸都挺想你……知你忙,工作要紧,妈什么时候都能看……玲还好吧?前几天她打电话回来,说你给她道歉了,这就对了。玲不容易,嫁过来时,咱家那么穷……听玲说你工作不顺心,下班后多出去走走,别总闷在家里。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多交几个朋友,比什么都强……小宝还好吧?他想奶奶吗?大半年没见他了,怕是他连我的模样都想不起来了吧……近来也没什么节,你忙你的,别想着家里……对了强子,重阳节你回家吗?回?好。九重阳,老人节,妈转眼之间,就成人见人嫌的老人啦!重阳节,天气好,你回来,我带你和小宝去山上看看。山上的苹果该熟了,红彤彤的,很漂亮……你和玲可以带一些回去,小时候,你最爱吃呢……你爸?坐在旁边听我打电话呢!这老家伙,笑出满脸褶子……那就聊这些吧,电话费挺贵的。挂了吧强子!你先挂……

    ……强子你还好吧?你还好,妈就放心了。重阳节你没回来,我和你爸都挺想你……知你忙,工作要紧,妈什么时候都能看……玲还好吧?她脾气不太好,你多让着她。她嫁给你时,咱家那么穷,连个金戒指都没给她买,妈一直过意不去……你胃病好些了吧?早晨别不吃饭,熬点粥,煮个蛋,用不了多长时间。要不就去外面吃点,油条豆浆,用不了几个钱……小宝还好吧?他想奶奶吗?快一年没见他了,猜他长成小伙子了吧?你寄的钱,收到了。以后别再寄,你和玲还得还贷款,知你们也紧巴。冰箱里有汤圆,还有粽子,有苹果,每次开冰箱,一眼就瞅见了。天凉了,你和玲多加些衣服,别感冒……再有几个月就过年了,要是你工作太忙,就等过年回家吧!过年你和玲总该放假,是吧?你爸早说了,等过年,给你们宰只羊。宰只羊,才有过年的气氛。外面飘着雪,一家人坐在热炕头上喝羊汤,吃羊肉,啃羊腿……不累的,我和你爸又不是没宰过羊……你回家,我和你爸都高兴。你爸?坐在旁边听我打电话呢!这老家伙,笑出满脸褶子……那就聊这些吧,电话费挺贵的。挂了吧强子!你先挂……

    ……强子你还好吧?你还好,爸就放心了。过年你没回来,我不知道你到底在忙什么……想打电话给你,你妈不让……清明你肯定回来?如果太忙,就不用回来了……回来也看不见你妈了……你妈她走了,昨天刚走,很突然……冰箱里还给你们留了汤圆、粽子、苹果、羊肉馅水饺……临走前,她对我说,她想你们,她没活够……

    伊河路

    郑州于我们,大概只剩下一条伊河路。伊河路与小小说有关,与文学有关,与梦想有关,与快乐和痛苦有关。伊河路与忧伤有关。

    夜里朋友约我喝酒,在伊河路上的一个小吃店里。这里距我们开会的酒店很近,距邀我们前来的杂志社很近。是夏天,吊扇在我们头顶吱嘎嘎地旋转,我和朋友,很快喝到醉眼朦胧。笔会上的啤酒特别容易醉人,后来朋友说,他忘记了自己不会喝酒。

    朋友是山东人,留着平头,戴着眼镜,身材稍胖,性格耿直。朋友做过很多事情,扛包,送奶,画画,经商,现在,他选择了写作。我知道朋友活得很累——仅凭低的可怜的稿费养活一家人的生活状态,不用说也能猜得出来。朋友对我说,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做的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

    因为我没能让家人生活得更好。朋友说,所以,其实我很自私。他打出一个酒嗝,将头扭向窗外。大街上的行人三三两两,男人们说着酒话,姑娘们嬉戏打闹,出租车鸣起喇叭,蝉在夜里唱起了歌。喧嚣让城市更像城市,又让城市变得肤浅。朋友转回头,盯住我的脸,问,我们比他们,多些什么?我说我不知道。朋友说,快乐。

    朋友所说的快乐,是指写作的快乐,文学的快乐。当然我们都反感诸如“文字从指尖间流淌而出”、“美丽的句子跌落指尖”等此类华而不实的句子,我们认为这是杜撰,因为真正的写作,绝不是这样。当然真正的写作是快乐的,倾诉的快乐,表达的快乐,以及思考的快乐。朋友又打开两瓶啤酒,朋友说,为了快乐,干杯。

    夜很深,大街上的行人渐渐变得稀少。朋友站起来去洗手间,我见他中途拐开,然后在门口的冻青丛里解开裤子。他回来,坐下,表情认真地盯住一对边走边笑的青年男女,然后扭头,问我,我们比他们,多了什么?我说不是快乐吗?你刚才说过的。他说,不全是。我说还有什么?朋友说,痛苦。

    朋友所说的痛苦,是指写作的痛苦,文学的痛苦。当然我们都反感诸如“文字就应该掷地有声,一砸一个坑”、“每一篇作品都应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等这样的巨型语言,我们认为这只是一些人的愿望,而真正的作品,真正的作家,只能是痛苦。倾诉的痛苦,表达的痛苦,思考的痛苦,以及由痛苦所带来的惶恐、沮丧乃至绝望。最起码,对我和朋友来说,是这样。朋友冲我举举酒杯,说,为了痛苦,干杯。

    为了痛苦,干杯。这句话的本身就充满痛苦。后来我头痛欲裂,一口酒都不想再喝,朋友却意犹未尽。他说他好久没这样喝过了,他说他一没有兴致,二没有时间,三没有钱。搞了这么多年文字,却活得越来越疲惫越来越艰难,所以我决定,不写了。他说。我问他不写了干什么?他说干什么不可以?扛包,送奶,画画,经商,都比写作舒服。他认真地看着我,他的表情,不像在开玩笑。

    真不写了?

    不写了。

    你敢发誓?

    我发誓。

    彻底放弃?

    再写我是孙子。

    他碰翻一个酒瓶,我怀疑他是故意的。他起身结账,被椅子绊倒。他爬起来,鼻孔里流出鲜血。他抹一把脸,冲我笑,又跑到门口花坛,吐得昏天暗地。我扶他回到酒店,将他送回房间,他很快睡着。为他关好房门,我长叹一声,为又一个作家离开文学,为又一种深邃流于肤浅。

    凌晨时候,我被人推醒,睁开眼,见他的脸,近在咫尺。我问他酒醒了?他说,过来看看你。我说快回去睡觉吧!他问我,刚才咱俩喝酒,都聊什么了?我说文学,当然是文学。这是我们不喝酒的时候从来不曾聊及的话题。他问我,那我说什么了?我说,我忘记了。他说,我也忘记了,一句都想不起来。我说真的一句都想不起来?他冲我笑笑,说,想起来我是孙子。

    他起身,走到门口,关门,却留下一条缝隙。他的脑袋挤在缝隙里,似乎在等待我说点什么。我说,好好写吧。他说,遵命。脑袋便消失了。他的脚步很轻,却稳,像节奏感强烈的文字。既令人痛苦,又给人快乐。

    然后,那天,我再也没能入眠。

    童年的蚂蚱

    一条小河在村头分开,又在村尾汇合,温柔地把小村环抱起来。于是,村子便有了水草肥美。

    童年中最快乐的事,就是夏天去小河里游泳,顺便在河草中捉几只蚂蚱,用一根狗尾草窜起,带回家中的土灶,用尚带火炭的草灰埋几分钟,便可以当成一顿美餐。在我童年的贫穷记忆中,那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村中住着一位老先生,姓黄,性格孤僻。听村人讲,这是一个没落的地主,从很远的地方搬来。老先生常年喝一种夹带着细花瓣的苦茶,坐在门口,看几页发黄的古书。据说,他是懂一点医的。

    偶尔会有村人找他看些不痛不痒的小病,时间长了,就说他是一个骗子。因为,他在不厌其烦地问完病情后,开出的药方永远只有一种:吃烤蚂蚱。

    他是一个骗子,所有的人都这么说。

    有一年,河草里的蚂蚱突然剧减,偶尔碰到那么几只,也是瘦瘦的无精打采,这使得村中的老人们恐慌无比。照经验,每有这样的怪事出现,便预示着村子将要有不祥的事情发生。

    果然,好象是一夜之间,村子里便多了很多红纸白纸写成的标语,然后有人把黄老先生的茶壶踢翻,揪到村里唱戏才用的高台上,打他的耳光,向他的脸上吐口水,在他的脚下垫上一摞砖头,然后把砖头猛地踹倒。甚至,在他的头上戴一顶尖尖的帽子,即使是晚上睡觉,也不让他摘下。

    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要这样。所有的人只知道,这是村长的指示。村长在那个夏天里,把他的权力,发挥到了极尽。

    这是那一年,村子里发生的第一件大事。

    第二件大事,就是村长的宝贝儿子突然得了一种怪病。什么也不吃,眼看着一点一点地消瘦下去。到最后,脆弱的脖子,几乎扛不住那颗硕大的脑袋。村长在上工和批斗黄老先生的空暇里,几乎背着他,跑遍了所有可以找到的医院,但他的儿子,仍然是一天一天地消瘦。到最后,只能躺在土炕上,呼哧呼哧地喘气。

    黄老先生的喘息和村长儿子的喘息,贯穿着村子的整个夏天。

    于是有人对村长说,问问黄老先生吧,或许他有什么法子。村长低着头,无语。

    其实所有人都知道,黄老先生不会理睬村长的。一个被别人疯狂整治的人,会为整治他的人,做出一点什么吗?

    或者,即使他会给村长儿子看病,又能如何呢?还不是千篇一律的药方——烤蚂蚱?

    每个人都说村长的儿子要死了,每个人都说村长的儿子,不会熬过那年的国庆节。记得有那么一天,批斗结束后,黄老先生仍然高傲地坐在他的门口喝着夹带着细花瓣的苦茶,村长站在那里,他说,我真得没有办法,那是县里的指示。

    那是一个黄昏,很多村人看到这一幕。然后,黄老先生慢条斯理地说一声,给他吃烤蚂蚱。

    人们发现村长在那一刻,立刻矮了一截。

    没有人相信黄老先生的话,没有人为村长的儿子捉蚂蚱。每个人都说,村长的儿子死定了。

    但是,以后几天里,人们却惊奇地发现在黄昏的河套,黄老先生一个人默默地捉蚂蚱的身影。然后,他把蚂蚱送到村长家里,不说一句话。

    一连几天,这个老人,都在为打他耳光吐他口水的村长捉着蚂蚱。

    更让人惊奇的是,在吃过几次蚂蚱后,村长的儿子竟然有了精神,可以一个人歪歪扭扭地走出院子,可以吃一半黄瓜,可以对着前来送蚂蚱的黄老先生,露一个笑脸。

    记得以后的几天里,全村的人几乎都在为村长捉蚂蚱。村里的老人讲,已经有很多人没有见到过这种场面了。全村的人,为了一个年轻的生命。夕阳将一缕金黄涂抹到他们的脸上,即使多年后,我依然清晰地记得他们的脸。

    村长的儿子奇迹般地康复,甚至比以前,更加强壮。那天村长扛了一袋玉米,送到黄老先生门口,长跪不起。

    黄老先生说,蚂蚱食百草,能治百病。说完,掩门。把村长和他的粮食,扔在门外。

    这以后,村长逢人便讲,那是县里的指示,他没有办法。

    村里的老人说,这蚂蚱第二年不会有了,因为村人在那一年的初秋,几乎捉光了所有的蚂蚱。但这次老人的话没有灵验,第二年,在村头村尾的河草中,依然欢跳着太多肥壮机灵的蚂蚱。

    所谓生生不息,正是如此。

    但黄老先生却病了,没有了对他的批斗,他却一病不起。村长于是带领全村人为黄老先生捉蚂蚱,但是,却没有能够留住他。

    黄老先生辞世时仍然是一个黄昏,我还记得村长的手里拎着一大串蚂蚱,呼天喊地的哭。

    蚂蚱治百病,却没有能够挽救黄老先生。

    我常常想起黄老先生拘偻的身子,村长的长跪,我在想,是什么力量,让那个夏天的蚂蚱,那个夏天的村人,那个夏天的风景,一直刻在我的记忆深处,并愈来清晰。

    蚂蚱食百草,治百病。多年后,一位老中医告诉我,这没有丝毫的根据。

    但是,在那个夏季,几串蚂蚱,却确确实实地留住了一个弱小的生命。

    墓碑

    几乎所有人,都把那个兵忘记。唯有他,梦里时时遇见,并在醒来以后,无限忧伤。

    兵是他的兵。他是兵的营长。

    整一个营的兵力,越打人越少,到最后,只剩十几个人。十几个人在深夜悄悄渡河,然后埋伏在沼泽的边缘。部队正在撤离,他们的任务是拖住敌人,至少一天。

    十几个人对几千个人,这不是打仗,这是自杀。可是他们硬是奇迹般地将敌人缠住一天一夜,更不可思议的是,当他们撤离到安全的地方,仅仅失去一名士兵。这绝对是一场可以大书特书的胜利,可是营长不这样认为。因为一名士兵在战斗中死去。只要有兵死去,哪怕再大的胜利,营长也认为,这是失败。

    梦醒以后,营长一遍遍回忆兵死去的情景,每回忆一次,心头便多出一道伤疤。伤疤淌出鲜血,营长心如刀绞。

    ……他们开始撤离,子弹追赶着他们。他们且战且退,进入沼泽。兵停下,转身,开枪,便陷进淤泥。一开始,淤泥仅仅漫到小腿,兵动了动,他的两条腿,便全都不见。兵开始挣扎,可是他越陷越深。越陷越深的兵仍然战斗着,他瞄准追兵,开枪,开枪,开枪,密集的子弹让十几个敌兵抬不起头。他至少打死三个敌兵,然后,淤泥终漫到胸口。那时他就站在兵的身边,躲在一棵树的后面,他试图拉兵一把,可是他试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他看着兵,兵只剩一个紫黑色的脑袋。他看着兵,兵痛苦地从嘴里吐出污水和淤泥。兵冲他喊,救我,救我。他看着兵,兵的脸扭曲成不可思议的形状。淤泥一点一点漫过兵的眼睛,漫过兵的头顶,终于,一个巨大的气泡慢慢升起,訇然破裂……

    营长记得清清楚楚,最后一刻,兵高举的两手胡乱地开枪。一颗子弹击中树干,又在营长的面前,划一条滚烫的弧线。营长不知道,兵的这颗子弹,是想送给敌人,还是自己。

    战争结束以后,兵被追认为烈士,可是墓碑下面,没有他的尸体。很多年,夜里,营长一次又一次固执地从梦里醒来,每一次,都是大汗淋漓。兵被扔进沼泽,孤零零一个人,被敌人,或者被自己人。营长这样想,白发又多出几根。终有一天,白发苍苍的营长决定,找到兵。

    找到兵,并不容易。沼泽仍是沼泽,潮湿肮脏。淤泥,污水,茅膏菜,水木贼,燕子花,睡莲和泥炭藓几乎构成沼泽的全部。好在还有那棵树。营长记得那棵树,认识那棵树。兵的子弹险些要了他的性命,现在,站在树下的营长突然确信,兵的那颗子弹,真的奔他而去。

    ——因为他和他的战友将兵抛弃。这抛弃没有任何借口。任何借口都不是借口。任何借口都不能原谅。或者,就算在当时,可以原谅,那么,战争结束以后呢?这么多年,兵被孤独地扔在这里,似乎连上帝,都将他遗忘。

    营长在沼泽地里住下来,将窝棚,搭在那棵树的上面。淤泥里找到兵极其困难——将淤泥挖开一隙,淤泥很快合拢,再挖开,再合拢……很多次,营长认为,他也许永远不能够再找到兵。可是夜里,当他梦里再一次见到淤泥和污水中挣扎的兵,他发誓,纵是老死在这里,也要把兵找到。

    他试尽了几乎所有办法,终于,那一天,黄昏时,他挖到一具完整的骨架。只一眼,营长就知道,那是死去的兵。他认识兵的模样,认识兵的表情,认识兵的身材,认识兵的骨头。兵保持着死去的姿势,手里,一杆枪烂得没了形状。

    营长长跪兵的身边,号啕不止。然后,那天,一夜无梦。

    沼泽的边缘,多了一座坟墓。坟墓里的兵,端枪,站立。坟前有碑,碑的背面,留着营长的字迹:

    上帝忘记了你,我没有忘记。

    茶弈

    子胥初居山野,心烦意乱。白天他与当地农夫一起农作,到晚上,便手捧一杯清茶,面朝吴国方向,久久不动。小院里雾气升腾,院角,一株他从山上移来的茶树长得生机勃勃,片片嫩芽如同落上一层淡雪。

    子胥叹一口气,将茶杯置于几上。身边的七星宝剑夺目光辉,子胥能够感觉到它复仇的光芒。

    有人敲门,嘭嘭嘭嘭,节奏平和,声音温敛。开了,原是东山老翁。这老人索居离群,务农为生,鹤发童颜,身姿矫捷。见到子胥,笑笑,致礼,坐定,说,睡不着?

    睡不着。

    那么,我们何不对弈一乐?

    无棋。

    无棋也可对弈。老人说,以茶代棋。

    以茶代棋?

    就是茶弈。无章无法,无规无矩,但看如何弈法。

    子胥亡命天涯,见多识广,对茶弈却是闻所未闻。老人一番话,让他兴趣盎然。

    两把茶壶,两把茶叶。两个人,两种表情。子胥洗茶温杯,井井有条。老人端坐不动,目光如炬。少顷,子胥沏出第一杯茶,茶色浅淡,茶香淡雅。子胥为老人斟上一杯,说,请。

    老人轻啜一口,笑了。老人说,茶是上等好茶,只是这泡法之上,尚欠火候。

    了胥愣怔。

    老人不说话,端起茶壶。洗茶温杯,与子胥别无二样。然后,添水,静坐,表情淡然。

    子胥问,有何不同?

    老人伸手。请。

    老人之茶,形美,色透,香浓,味醇。细细品之,香浓持久,甘冽醉人,确上于子胥所泡之茶。

    子胥不解。

    老人说,做好茶,讲究的便是这“形美,色透,香浓,味醇”,做茶是这样,做人也是这样。形美,要顶天立地,不可流俗;色透,要坦坦荡荡,光明磊落;香浓,要不骄不躁,大度豁达;味醇,要仗义疏财,高情远致。此为天赐此茶之品质,更是此茶赐人之品质。

    天赐?子胥的眼睛亮了一下。

    天赐。老人捋一把胡须。

    子胥思忖良久,微微点头。

    泡出好茶,还需要工夫。老人顿了顿,接着说,所谓工夫,便是时间。比如今日之茶,水不能太烫,水太烫则味涩苦;时不能太短,时太短则味浅淡。看似泡茶一事,实则人生至理。我看你身长一丈,腰大十围,眉广一尺,目光如电,须发绀绿,威武雄壮,必异于常人,胸怀大业。但是,听老夫一句:欲速则不达。一个人,纵有千般遗憾万般仇恨,也需按部就班,切不可急于求成。

    子胥豁然开朗,向老人点头致谢。

    从此子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更加深居简出。七星宝剑早已锈迹斑斑,然用坏的锄头,至少三四有余。

    每夜里,与他相伴的,必是一壶天赐好茶。

    是夜,东山老翁再一次敲开他的房门。

    睡不着?

    睡不着。

    那么,我们何不弈茶一乐?

    子胥将两个茶壶摆上方桌,有条不紊。这次子胥有了经验,洗茶,温杯,三九二十七道序,一丝不苛,不急不躁。终于,第一杯茶沏出,子胥恭恭敬敬将茶递给老人。

    不错。老人品一口茶,赞叹道,形美,色透,香浓,味醇,天之甘露。不过,既为茶弈,总得比个高低。

    请。

    老人开始洗茶。茶洗完,将之摊平,晾干。晾茶用时很久,老人用这段时间劈了一堆柴,又汲了井水,将那棵如落雪般的茶树浇灌。待老人将晾干的茶芽重新装进温好的茶壶,天已拂晓。接下来老人的举动令本已昏昏欲睡的子胥目瞪口呆——老人往茶壶里滴一滴水,只一滴,仅一滴,然后,老人手握茶壶,摇动起来。

    老人将茶壶摇动很久。老人的表情随着茶壶的摇动慢慢变得生动。茶壶如同武器,裹起阵阵晨风。终于,啪,老人将茶壶拍上桌子。老人取来茶杯,开始斟茶,但见一滴茶珠挂在壶嘴,温润透明,久久不落。老人端坐不动,目光幽远,晨光里,如同一尊雕像。终于,珠落杯底,声音纯厚。

    老人说,请。

    不用看,不用闻,不用品,子胥也知那是茶之精华——一壶上等好茶,需要一把茶尖;一把上等茶尖,需要几亩茶林;一亩上等茶林,需要几座仙山;一座云中仙山,需要千年造化。这一滴茶,便是世间几千年光阴啊!

    对普通人来说,一壶茶便是一生,便可知足。老人笑笑说,可是对你来说,莫让一壶茶,误你一生。

    误我一生?

    不是吗?老人说,不凡之人也需闲淡,但不凡之人不该一生闲淡。就像茶。上次之茶乃中庸之茶,适闲人雅士、山野村夫;此次之茶才乃志士之茶,适将相帝王、不凡之人。正所谓厚积薄发,十年磨一剑,茶与人,皆如此。还有,剑乃指点江山之器,而绝非用来挖挖山药……

    老人扭头,看一眼子胥那柄生满锈蚀的七星宝剑,说,茶乃天赐甘露,你乃天赐良才。切莫辜负。

    既是天赐,又何必……

    虽是天赐,人必为之。老人站起来,对面一抹朝霞,飘然而去。

    子胥沉吟良久,“嘭”地朝老人离去的方向跪下,尊一声“师父”,然后,取了剑,院子里舞起来。

    入侵者

    这是我们的土地,我们的母亲,我们愿意用生命将她捍卫。

    话是王说的。对他的勇士,对他的百姓。

    王的土地,安静并且富庶。田野,炊烟,流水,教堂,古老的王国,一成不变。王的百姓世代生活在这里,劳作,歌唱,抚琴,舞蹈,信仰独属于他们的神灵。王和百姓都认为这里永远不会遭到侵犯,然入侵者还是杀来。十万武装到牙齿的异族骑兵轻而易举地拿下王的北方小镇,然后一路往南,逼近都城。王匆忙集结的队伍不堪一击,从前线逃回来的士兵告诉王,这不是战争,这是屠杀。王点头,表示同意,然后,摆摆手,兵就被处死了。王不会放过任何逃兵,王的土地上,绝不允许贪生怕死之辈。

    王派出他的第二支队伍,然后,第三支庞大的队伍开始集结。第二支队伍是去送死,士兵们唯一的任务,是将敌人尽可能拖住。第三支队伍才是真正的队伍,王不仅亲自挂帅指挥,还押上王国的所有:最精良的武器,最坚固的铠甲,最强壮的战马,最充足的粮草,最勇敢的士兵,最严明的军规……

    如王所料,第二支队伍全军覆没。可是他们将敌军拖住整整十天,十天时间里,敌人没有前进一步,王的第三支队伍却已经开赴前线。战斗极其惨烈,所有人都知道,假如战败,他们会失去生命,他们的父亲和孩子会沦为奴隶,妻子会受尽凌辱……更为可怕的是,他们将会失去祖先留给他们的土地……

    战局在第五天开始扭转。王的队伍终于不再撤退,他们将敌人死死扛在河的对岸。这不但是王的功劳,士兵的功劳,更是百姓的功劳——孩子们为锻造兵器的铁匠拉起风箱,姑娘们为受伤的士兵包扎伤口,妇女们赶制着冬衣,老人则跪倒在神灵的塑像前,默默为每一名士兵和每一寸土地祈祷……

    半个月以后,敌军开始撤退;一个月以后,敌军开始溃败;两个月以后,仅余的三万异族骑兵被困山谷。此时战局明朗,王只需一场大胜便可将敌军彻底消灭。夜里,王召来他最博学并且最信赖的谋士,王想采取一种最稳妥并且代价最小的方式。

    可是我们不必将他们杀干净。谋士说,我们只需要将他们赶走……

    他们是入侵者。王握紧拳头,我绝不会让任何入侵者活着离开我们的土地!

    可是代价太大。谋士说,如果将他们全都消灭,我们至少还会牺牲三万名年轻人……

    为了最终的胜利,战至一兵一卒又有何妨?

    可是王,您知道异族为何会突然侵犯我们吗?

    因为他们看上了我们的土地。

    也许是这样。不过他们似乎认为,这土地也应该属于他们……

    无稽之谈!王说,我们世代生活在这里,并让这片荒蛮之地变得美丽并且富饶。他们为这片土地做了什么?他们不但什么也没有做,并且发动战争,屠杀百姓……

    可是王,您真的要不惜一切代价吗?

    我说过,我已经决定了!王抡起拳头,将木几捶得“咚咚”有声。

    王与谋士,最终决定挖一条暗道。暗道从小镇开始,一直延伸到山谷。然后,王的五千死士会突然出现在敌军的阵营,烧毁他们的营房,捕杀他们的首领,让他们措手不及。王和谋士将这次行动称之为“天衣”,将这条地道称之为“卫国暗道”。

    清晨,“卫国暗道”开始动工。几百名志愿者轮流挖掘,进度惊人。可是挖到接近山谷的地方,他们遇到了麻烦。数不清的深埋在地下的石碑阻挡了暗道的推进,他们必须在这里,绕一个很大的弯。

    他们请示王。王和谋士进入暗道,王被眼前的景象吓呆。

    石碑如此之大,如此之多,令王匪夷所思。王推断,多年以前,这里也许是一个古老的广场。王趴上石碑,却看不懂那些碑文。王向谋士请教,谋士只一眼,便说,这些石碑,至少存在了五千年。

    怎么可能?王说,我们的王国,不过两千年历史。

    这不是我们的石碑。谋士说,这些石碑,属于进攻我们的异族人。

    你确定?

    我确定。谋士说,我不但确定这是异族人的石碑,并且知道碑文的意思。事实上,尊敬的王,我不得不告诉你,真正的入侵者,其实是我们。

    你先告诉我,石碑上写的是什么?

    谋士便趴上石碑,一字一顿地念起来:

    这是我们的土地,我们的母亲,我们愿意用生命将她捍卫。

    烟花灿烂

    男人肯定知道他试图带上火车的属于违禁品,所以当值班警察把他叫到一边,问他纸箱里装了什么,他老老实实地回答,液化气罐。

    你抽烟吗?警察问他。

    谢谢。他抬起手。

    警察笑了。以为我要给你烟抽?他说,液化气罐加打火机,如果你是警察,会不会怀疑这个人有不良企图?

    夸张了吧。男人说,液化气罐当炸弹?坏人的设备应该比这先进得多……

    为什么要带个液化气罐?

    工地上用的,还剩半罐气,舍不得扔。男人说,回乡下,还能接着用。

    舍不得扔也得扔。警察说,不扔的话,你连火车都上不了,怎么回乡下?

    太浪费了吧。男人说,还剩那么多……

    你可以送给你的工友,或者,卖给他们也行。警察为他出着主意,你现在就可以给他们打个电话。

    都回家了,工地上早没人了。男人说,如果不是留我守工地,我也早回家了。要不这样吧!男人想了想,说,我把液化气放掉,空气罐拿回家。

    在候车大厅里放液化气?警察哭笑不得,你以为这是你家院子?

    那就去门口放。男人说,这么新的气罐,哪能丢掉呢?

    警察问他,几点的火车?

    男人看看墙上的大钟,说,还有一个小时。

    那这样吧!警察说,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但你得保证把液化气放干净,还得保证一路上都要守着你的气罐。要装纸箱子里,用绳子扎紧……

    男人笑笑,露出雪白的牙齿。好咧。

    警察开着车子,与男人来到近郊河边。男人打开气罐阀门,一股难闻的气味迅速在河滩上弥散开来。警察捂着鼻子,问,怎么今天才往家赶?

    看工地啊!男人说,又是钢筋又是水泥的,万一被贼偷了……你以为我喜欢在大年三十往家赶?明天晚上才能到家。过年,过得就是个大年三十。对不对?看春晚,喝酒,打牌,吃饺子,放烟花,看烟花,多滋润啊!你喜欢烟花吗?我最喜欢烟花……

    小孩子才喜欢烟花。警察撇撇嘴,说。

    我是苗族人。男人解释说,我们崇拜和敬畏的,是蝴蝶,是水泡泡……

    这跟烟花有什么关系?

    漂亮呗。男人说,五彩斑斓的蝴蝶和水泡泡,生命却都如此短暂……烟花也是……

    甩上词了?警察说,但是,不管你是哪里人,不管你敬畏什么,不管你怎么说,你都别想把液化气带上火车。

    你说,咱俩能不能合计点事?男人凑近警察,讨好地说,把气罐阀门开到最大,你躲远点,我拿打火机点上火……

    你不要命了?警察睁圆眼睛,还点上火?轰!你要在这里煮饭?沏茶?你想干什么?

    放个烟花看呗。男人翻翻眼睛,不让拉倒。

    半罐液化气,一会儿放个净光。警察使劲摇动着气罐,他坚决不允许罐里面还存留有一点液化气。男人有些不满警察的谨慎,说,这么多的液化气,说浪费就浪费了。放个烟花看,又不让……

    警察笑笑,说,把气罐扛车上,咱们该回去了。

    车上的男人一言不发,就像生气的孩子。警察说真受不了你!按道理,连气罐都不应该带上火车的。我给你三十块钱行了吧?三十块钱,你回乡下,再买半罐液化气。

    刚才还能看烟花呢。

    再给你十块钱!警察面露揶揄,你好买个大烟花。

    给钱!男人挺挺胸脯。

    给你个大头鬼!警察笑了,你还白坐了我两趟车呢。

    警察将男人送进车厢,又嘱咐他,千万管好他的气罐。男人说好啦好啦快下去吧。警察说那再见了。男人说见不到啦!这次回乡下,就不回来啦。警察说,那给你拜个年吧。男人说,这还差不多。

    火车启动的时候,远处的夜空,盛开出一朵很大的烟花。烟花很灿烂,很鲜艳,转瞬即逝。然后,又一朵,又一朵。男人将脸贴上车窗,笑着,那张脸,一点一点变得扁平。突然男人喊起来,看到了吗?烟花正下面,就是我盖起来的楼房!

    却没有人听到他的话。除夕之夜,诺大的车厢空空荡荡,除了他,再无一人。

    也许那时,人们都在家里,看春晚,喝酒,打牌,吃饺子。当然,还有放烟花。

    隔壁的父亲

    父亲敲门时候,我正接着一个电话。电话是朋友打来的,约我中午小酌。我从父亲手里接过一个很大的纸箱,下巴上,还夹着叽哩呱啦的电话。

    父亲寻一双最旧的拖鞋换上。要出去?

    我说朋友约吃中饭。不过,不着急。我打开纸箱,里面,塞满烙得金黄的发面烧饼。

    这才想起又该七月七了。我们这里风俗:七月七,烙花吃。花,即发面烧饼。以前在老家,每逢七月七这天,心灵手巧的母亲都会烙出满锅金灿灿香喷喷的烧饼,当我进城以后,母亲便会将烙烧饼的时间提前几天,然后打发父亲将烧饼送到城里。老家距城市,不过两小时车程,然似乎,我总是没有回家的时间。

    和父亲喝了一会儿茶,电话再一次响起。我跟父亲说,要不一起过去?父亲惊了表情,说,这怎么行?我一个乡下人,怎好跟你的文化界朋友吃饭?我说那有什么?正好把您介绍给他们。父亲一听更慌了,说不去不去,那样不仅我会拘束,你的朋友们也会拘束。我说难道您来一趟,连顿饭也不吃?父亲说没事没事,回乡下吃,赶趟。我说干脆这样,我下厨,咱俩在家里做点吃的算了,我这就打电话跟他们说。

    父亲急忙将我阻拦。他说做人得讲诚信,答应人家的事情,再失约,多不礼貌……你去吃饭,我正好回乡下——乡下好多事呢。我说您如果真不去的话,我也不去了……当爹的进城给儿子送烧饼,儿子却没管饭,等我回村,别人还不把我骂死?再说,我早就想跟您吃顿饭了。

    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与父亲达成协议——偷偷在那个酒店另开一个只属于我和父亲的小包房。这样,我就既能够不驳朋友面子,又能陪父亲吃一顿饭了。父亲倒是勉强同意,但路上还是一个劲地嘱咐我别点菜,就要两盘水饺就行了——一人一盘,聊聊天,多好。去了,小包间正好被安排在朋友请客的大包厢的隔壁,我没敢惊动朋友,悄悄帮父亲点好菜,又对父亲说,等菜上来,您慢点吃,我去那边稍坐片刻,马上回。父亲说那你快点儿啊!还有,千万别说你爹就在隔壁啊!我笑了。父亲与我刚刚进城时的我,一样拘谨。

    做东的朋友一连敬酒三杯,废话连篇。我念着隔壁的父亲,心里有些着急。我说要不我先敬大伙一杯酒吧,敬完我得失陪一会儿,有点事。朋友说还没轮到你敬酒呢!我得连敬六杯,然后逆时针转圈……又没什么事,今天咱一醉方休。我说可是我真有事。朋友说给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就放你走,否则,罚你六杯。我笑笑,我说,我爹在隔壁。

    满桌人全愣了。

    我说今天我爹进城给我送烧饼,我把他硬拉过来。让他过来坐,他死活不肯。现在他一个人在隔壁,我想过去陪他一会儿。

    朋友们长吁短叹,说你爹白养你这个儿子了,你这算什么?在隔壁给他弄个单号?虐待他?你愣着干什么快请他过来啊!

    我说他肯定不会过来。如果你们不想让他拘束让他难堪,就千万不要拉他过来。

    朋友说,那我们现在过去敬杯酒,这不过份吧?

    我说这挺好。不过你们真想敬他一杯酒的话,就一起过去。千万不要一个一个敬啊!他喝不了多少……

    朋友们全体离桌,奔赴隔壁。然推开门我就愣住了,房间里只剩一个埋头拖地板的服务员。我问那才那位老人呢?服务员说早走啦!你点的菜,也都被他退啦!不过他还是打包带走一盘水饺,他说,想给乡下的老伴尝尝城里的水饺。

    父亲进城一趟,送我五十六个烧饼,一兜大蒜,一兜土豆,一兜菜豆,一兜韭菜,两个丝瓜,八个南瓜,然后,在一个小包厢里独坐一会儿,再然后,饿着肚子回家。而他的儿子,却在隔壁与一群朋友吹牛扯皮胡吃海塞,还美其名曰:周末小酌。

    我端起杯,对朋友们说,咱们敬我父亲一杯吧!朋友们一起举杯,那杯酒,就干了。

    然我的父亲,既不会看到,更不会知道。此时他正坐在开往乡下的公共汽车上,怀里,抱着一个装了城里水饺的饭盒。

    诊

    流感说来就来了。好像,城市里每个人都在流鼻涕。这让他的诊所里,总是堆满了人。

    诊所不大,靠墙放着两个并排的长凳,人们挤坐在那里,有秩序地,一个挨一个地,等着他开出药方,或在头顶挂一个吊瓶。这场面让他稍有欣慰。他不喜欢有人插队,正如他不喜欢有人生病,尽管,他是一个大夫。

    有时他认为自己好像选错了职业。比如现在,他已经忙了一个上午,面前依然晃动着没完没了的病人,这样他就有些烦躁。后来他更烦躁了,因为他看到一个没有排队的女人,身子有些佝偻、头发已经花白的女人。女人紧抱着打成筒的被子,踉跄着慌张的脚步,直接挤到他的面前。他看到女人在皱纹间顽强地挣扎出一双浑浊的眼,吸盘般吸覆着他的脸。女人说,看病,感冒了。声音沙哑。

    他皱了皱眉,用手指着长凳上候着的那些人,说,都看病,都感冒了。

    女人说,我给您钱。

    他的眉毛马上打成结,他说都给钱,这里没有赊账和赖帐的。

    女人并不理会他的话,她把沾满灰垢的干枯的手伸进自己的胸脯,摸啊摸啊,终于摸出一张皱巴巴的人民币。女人说,孩子感冒了,很严重,您快给他看看。女人轻轻拍打着怀里的被筒,露着焦急和紧张的表情。

    女人递过来的,是一张破旧的的两毛钱。他认为这张钱的年龄,应该不会比女人小多少。

    女人小心翼翼地揭开包得紧紧的被筒一角,他歪着头,向里面看了一眼。只一眼,他便愣住了。他突然记起有人曾给他讲过的一个故事,他想,也许面前的老女人,就是故事里的主角。

    您不要理她。坐在凳子上的一个男人说,我认识她,这附近所有的国营医院和个体门诊,没一个理她的。

    他摆摆手,示意男人不要说下去。他轻轻问女人,孩子病得很重吗?

    是的,很重。女人说,您快给他看看,他们都不给他看……他很可怜,他整夜咳嗽。

    还有呢?他问,他把听诊器小心地塞进被筒。

    不吃饭,有时候发高烧……夜里总是哭呢!女人说。

    还有呢?他继续问。

    就是咳嗽,发高烧,不吃饭,夜里总是哭。女人重复着。

    哦,知道了。他抽出听诊器,是感冒,没什么大问题,开些药吧?

    不行呢。女人说,他怕苦,他会吐药的。

    那打个吊瓶?他说。

    不行不行!女人慌忙说,他很怕疼的。

    您别理她!坐在凳子上的男人又说话了,还有这么多人等着呢!

    您闭嘴!他冲着男人吼。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变得很激动,您闭嘴行不行?让您等一会不行吗?

    男人撇撇嘴,不说话了。

    那给他打一针吧。他朝女人笑笑,马上就好,不会疼的。他站起来,把椅子让给女人。他从药架上取下两瓶针剂,仔细看了看标签,摇匀,将封口割开,然后把药液抽进一个小的针管。您抱着他,别让他动,打一针很快的。他一边说着,一边小心地揭开被筒,缓缓将一管药液推进去。不疼的不疼的,他轻哄着。

    现在好了。您摸摸看,是不是不烧了?过一会,他对女人说。

    好像是呢。女人的表情终于平静下来,嘴角有了些笑。

    回去的时候,把被子包严实点,别让他受凉。他叮嘱着女人。

    那谢谢您了……不过明天我还想来,您再给他做一次复诊,行吗?女人说。

    当然行。他收下女人推过来的两毛钱。

    以后呢?女人说,我想每个月都来给他看看……他总是有病,夜里咳嗽……

    绝对没问题的。他笑着,您什么时候来都行。

    女人终于走了,心满意足,脚步也变得轻盈。走到门口的时候,女人回过头来朝他笑笑。笑得他心酸。

    他开始给下一位病人开药,挂吊针,他心里想着那个故事:……单身的母亲和十七岁的儿子……儿子缀学打工……摔下脚手架,死去……母亲疯了,每天抱一个被筒,到处找人给儿子看病……她总说,儿子刚满两岁……没有人理她……一个也没有……没有……

    他想,被子里包的那个干瘪的、脏兮兮的枕头,应该是她儿子枕过的吧。

    他流下一滴眼泪。

    他想,不管如何,也得把这个诊所开下去。他答应过女人的。哪怕,他仅剩下女人一个顾客。

    轮回

    他熟稔地从树干上滑下,钻进洞穴。他用两块石头互相撞击,笨拙地燃起一摊火。是清晨,火苗照亮赭红色的洞壁,险些烧到他的草裙。他匍伏在洞口,眼睛瞪得雪亮。忽然他打起兴奋的忽哨,石斧陡然划一道凶狠的弧线,准确击中一只野羊的头颅。野羊惊恐地翻一个跟头,狂奔而去。他爬起,拾起石斧,紧紧追随。他一边跑,一边把石斧在一块很小的石头上反复打磨。他试图在石斧上,磨出一个锋利的刃。

    他追出森林,眼前的城池豁然开朗。野羊一蹦一跳,闪进森严的大殿。这时石斧变成铜斧,闪烁着耀眼的黄橙光芒。大殿里香气氤氲,歌舞撩人。有人身穿花丽的长衫,将一张地图缓缓展开。突然匕首闪现,长衫人扔掉地图,手持匕首扑向威严的帝王。大殿中乱做一团,叫喊声乱成一片。野羊乘机再翻一个跟头,逃出大殿。他无声地追出去。手中的铜斧,已经幻为锋利的宝剑。

    野羊在繁华的城邑中狂奔,他加快脚下的步子,穷追不舍。他不知道为什么要追赶这只羊,好像,追赶和屠杀的本身,已经成为全部。不断有身披铠甲的武士从他的身边经过,不断有逃荒的农民发出悲怆的哭声。远处有一队人马杀过去,又有一队人马杀过去。到处是鲜血和火光,哭喊和饥饿,硝烟和瘟疫,起义和镇压。他的宝剑优雅地飞出,再一次击中野羊的头颅。野羊回头看他一眼,抖动粉色的唇。他知道羊笑了。

    他的衣衫精干。他行走如飞。可是他追不上那只羊。他和羊穿越城市,把诗歌和瓷器留在身后。他们来到草原,到处绿草如茵。可是芳草和鲜花很快被疯狂践踏,野兔和狐狸仓惶逃离。他知道这是天下最精良的部队。他们有着强壮的兵卒和战马,有着杀伤力极强的弓箭和长矛。他们有一位目空一切的强大首领,他们有一统天下的豪迈和雄心。他们所过之处,满目疮痍。一面旗帜飘起来了,半空中,忽啦啦响。

    野羊不断回头,却从来不曾停下。好几次他手中的长柔几乎刺中羊的身体,到最后,却总是被它灵巧地闪躲。野羊将他带到海边,那里的战船已经燃烧。炮弹像冰雹般落下,击起白色的海水和红色的火焰。惨叫声和呐喊声此起彼伏,那是壮烈并绝望的调子。头插羽毛的将士面目狰狞,拳头紧握。他停下,端起枪,瞄准野羊,扣响扳机。羊警惕地跳跃,再一次冲进繁华的都市。

    是正午,太阳悬挂天空,就像红色的剪纸。一辆电车从城市中心驶过,将影子扔上正在搭建的脚手架。城市是红色的海洋,动荡并且狂热。雄壮的歌声在城市上空轰鸣,震落毫不设防的云雀。然后城市归于平静,所有人都在反思和感叹。再然后,城市又一次变得狂热,人们疯狂地涌上大街,夸张地释放心中的压抑和苦闷。

    沙漠里有蘑菇云升起,天空中有飞机掠过。蹴鞠变成足球,球场上山呼海啸;旗袍变成迷你裙,所有的道德都被推倒重来。汽车就像甲虫,楼房好似森林。男人的头发披散至肩,女人的头发五彩斑斓。鸽子们聚集到广场,森林变成荒漠。有人说,诗人仍然活着,诗歌早已身败名裂……

    野羊带着他,穿越一个个顶天立地的广告牌。他的领带飘在身后,像跟住他的一个标签。各种肤色的人聚集到一起,惊恐不安。太阳明晃晃地照着,一切都在解冻,一切都在变质和发霉。天空中飞过一艘奇异的船。他知道,那只船必将抵达遥远。那叫星际殖民,或者叫星际移民。一回事。

    似乎到处都是烈焰。一眨眼,又似乎到处都是坚冰。野羊奔向野外,那里有幸存的森林和草原。他再一次用长枪将它瞄准,试图扣响扳机。却发现,那枪,早经变成一根长矛。他将长矛狠狠甩出,长矛软弱无力地飘向野羊。他不知道为什么要追赶这只羊,他其实并不需要。好像,追赶和屠杀的本身,已经成为终极目的。

    世界并没有毁灭。他和羊再一次回到繁华的城邑。身边是金戈铁马,远处是飘扬的战旗。楼房变成茅屋,足球回归蹴鞠。诗人们站立起来,却无力吟诵忧伤的诗歌。野羊敏捷地跨越一个个尸体,幸存的百姓们,换上朴素的粗布衣衫。

    野羊逃进宫殿,宫殿威武森严。身着长衫的人还在,他将手中的匕首像标枪般掷向满头是汗的帝王。王移步闪开,一剑挥下。血光闪,长衫人仰天长啸。

    是黄昏,野羊回头再笑,逃进森林。低头看,长矛幻为铜斧,光泽正在流失。他在丛林中狂奔。他必须用铜斧将野羊杀虐。突然他被绊倒,铜斧扔出很远。扔出很远的铜斧发出清脆的响音,碎成不规则的两半。跑过去看,那不过是两块普通的石头。

    是夜晚。林中刮起疾风,吹起他破旧的草裙;天空划过流星,扯出暗紫色的尾巴。现在他失去惟一的武器。现在他必须放弃对羊的追杀。可是羊停住了。羊转过身来。羊再一次笑了。羊低下头,冲向他。羊锋利的犄角,恶毒地瞄准他的胸膛。

    他终成羊的猎物。他转身逃遁。羊什么时间学会了复仇,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必须爬上一棵树,才能躲开一次致命的攻击。

    他爬上了树。他在连成一片的树间不停跳跃,如履平川。他摸摸自己的脸,那上面,长满密密匝匝的长毛。

    他并不惊慌,只剩下痛苦和悲伤。

    手心朝下

    老女人穿了红色的旧款毛衣,她把毛衣当成外套来穿。她伸手拦住我,轻声说:“给我一块钱,我要坐车去看女儿。”她的目光混浊,诚恳中带着几分凄惶,一道道竖起的皱纹挤满嘴唇。她该是迷路了吧?或者丢了钱包。我问她能找到女儿吗,她点头说能。

    找出十块钱给她,她却不接。她袖起手,为难地说:“我只要一块钱。”我告诉她,我身上没带一块零钱。她马上提醒我说:“你可以买包烟。”

    她接钱的样子很怪异。一只手本来向上摊着,可是在接钱的瞬间突然翻转,手心朝下,两指如钳。来不及多想,我等候的厂车已经驶过来。

    几天后在街上再一次遇见她。那时已是初夏,花草葳蕤,天气闷热,可是她仍然穿着厚厚的红色毛衣,见了我,凑上前来,试探着说:“给我一块钱,我要坐车去看女儿。”

    原来她是一个骗子。这毫无疑问。她看我的目光是陌生和拘谨的,她已经不认识我了。那天我没有理她,可是她还是从旁边一位姑娘那里要到一块钱。她惶然地笑着,手心向下,拇指和十指飞快地捏走那枚硬币。她没有说谢谢,可是腰弯得很低,嘴巴几乎吻中膝盖。

    一个月以后,在街心花园,我又一次见到她。她凑上来,盯着我的脚,说:“给我一块钱……”

    “您是要坐车去看女儿吧?”我的话中带着讥诮。

    她讷讷地笑着,说:“给我一块钱……”她的红毛衣已经很脏很旧,胸口和两肘的位置磨得发亮,光可鉴人。

    “那么,您女儿在哪里,我送你去。”我向她发起挑衅。

    “不用,不用麻烦。”她紧张起来,“她在白石岭,很远呢……”

    的确很远。从这里去白石岭,需要大半天时间和十二块钱。我厌恶地转过头去,不理她。她在我面前站了很久,终于极不情愿地离开。她转身的动作很慢,先是脚,再是腿,再是腰,再是肩膀,再是脖子,再是头,最后才是目光。她让我心生怜悯。尽管她是骗子,可她毕竟是一位老人。

    她在很远的地方讨得一块钱。她在接钱的时候,永远手心朝下,永远伸出两根手指去捏。怯生生的,却迅速,目标直接。

    与朋友谈起此事,朋友大声说:“她啊!”

    “你知道她?”我好奇地问。

    “只要在小城住一段时间,不想知道她都不行。”

    “她很有名吗?”

    “是的,很有名……你注意到她接钱的时候永远手心朝下吗?这表示那一块钱不是乞讨来的,更不是你施舍的……你注意到以前打把式卖艺那些人吗?他们靠卖艺吃饭,接钱时,和她一样的动作……这是和乞丐有区别的……”

    “可是她什么也没有做。她只是说,给我一块钱,她要去看……”

    “你不用怀疑,她的确是去看她的女儿。”

    “可是这里离白石岭很远,一块钱远远不够。”

    “所以当她想去看女儿的时候,就会在大街上呆很长时间,直到要够往返路费。”

    “可是她女儿……”

    “她女儿以前和她一样,靠乞讨。她有精神病,间歇性的。那时她女儿还小,每天拽着她的衣角,在大街上转……不过她女儿会唱歌,一副好嗓子,唱一曲后,再收钱。别看那女娃小,机灵呢。懂得也多。她告诉母亲,接钱时,一定要手心朝下……可是那女人哪里记得住?这么多年的沿习,不好改的……后来她女儿长大了些,就死活不让母亲去乞讨。可是不去乞讨干什么呢?她们养不活自己的。后来她女儿终于有了份工作,是在白石岭的采石场上班。砸乱石,也放炮。是一九八几年的事吧?本以为上了班,母女俩再也不用沿街乞讨了……她们不是本地人,她们流浪至此……”

    “她女儿,还在那里工作吗?”

    “她死了。”朋友说。

    “死了?”我震惊。

    “死了。上班没几天就死了。”朋友慢慢喝着水,“哑炮,隔一个晚上没响。早晨她去看,竟轰一声,地动山摇……本来她头天要去看女儿的,可是为了省一块钱……那时一块钱能打个来回……那时采石场常死人……就葬在后山。剩下她一个人了,脑子又受了刺激……她本来就有间歇性精神病的……她能干什么呢?想女儿想得受不了,就去白石岭。每隔几天,上街跟路人要一块钱。她只要一块钱,她脑子里只装着一块钱……可是很奇怪,她竟记住了女儿的话,手心永远朝下……她认为自己不是乞丐吧?可是,她仍然在乞讨……”

    她仍然在乞讨。永远只要一块钱,然后去看她永远沉默的女儿。——那么,她是一个诚实的乞丐吧?

    只希望她在接钱的时候,那手心,永远朝下……

    自尊

    那是一段令他刻骨铭心的日子。

    他失去工作,粮尽弹竭。他认为城市里,纵是一条狗也比他活得幸福。因为狗可以乞讨,他不能。因为狗没有尊严,他有。

    他开始拣垃圾。纸箱、啤酒瓶、香烟壳、食品包装袋……所有能够换成钱的东西。在夜里,当他将头深深探进臭气熏天的垃圾箱,他泪流满面。只能在夜里,他不敢将自己暴露在别人的视线之中。

    他没有走太远。他不想让拣垃圾成为他的职业。只要熬过这段最艰难的日子,他还是那个骄傲的年轻人。他的领带会打起漂亮的结,他的西装口袋里会插着洁净的手绢,他的皮鞋,一尘不染。

    只有六个垃圾箱。六个垃圾箱在他租住的小区里一字排开,夜里,他像一条落魄的狗。

    每天都有收获。其中一个垃圾箱,更是一个富饶的宝藏。那里面有成箱的空易拉罐、成捆的旧杂志、坏掉的铝盆铁锅、奇形怪状的玻璃瓶……每天晚上,这些东西会在垃圾箱里静静地等着他,然后,待第二天,它们就会变成馒头和咸菜,让他有力气在这个城市里继续奔走。

    后来他发现一个问题。似乎,这些东西是有人故意放在那里的。它们总是在一个固定的时间出现,它们摆放整齐,就像夜市上精心摆置的小摊。夜里他偷偷观察,果然见到一个男人将一包“垃圾”规规矩矩地放好,然后躲到远处,静静等待。

    他知道男人在等他。

    他感激那个男人,可是他有被伤害的感觉。强烈的自尊心让他想放弃那些东西,强烈的饥饿感又让他一次次将那些东西拣回来,然后变成馒头、咸菜……他暗想,假如他将来发达了,一定要回来好好感谢这个男人。他会成百成千倍地偿还,他相信他完全可以做到。

    后来他真的发达了,资产足以买下一条街。他想到了报恩。

    他回到当初租住的小区。他见到了男人。

    他知道,现在的男人,生活得并不容易。

    似乎那个家至少二十年没有装修,地板翘起了角,水龙头“嘀嗒嘀嗒”地滴着水。老式的家用电器,老式的厨房用具,老式的沙发和桌椅,男人似乎仍然生活在十几年以前。不必自我介绍,男人一眼将他认出,简单聊了几句,便聊到了从前。

    他说,我知道那些东西是您故意放进垃圾箱的。我知道当初,您在顾及我的自尊。

    是的,我在顾及你的自尊。男人说,那时我生活得尚好,可以送你一点多余的东西。我知道它们虽不值钱,但也许可以帮你撑过那段日子。

    您的确帮我撑过了那段日子。他说,如果没有您的暗中相助,我也许早就回到了乡下。那么现在,我就不再是一个企业家,而是一个乡下的羊倌……

    我在报纸上见过你,男人说,我知道你现在很有钱。

    他笑笑,说,这些年,我过得并不容易。您知道,白手起家,这有多难……

    你不是白手起家。男人说,我知道那个花瓶即使在当时,也最少值十万。

    花瓶?

    是啊。男人说,你离开的前一天,我在给你收拾废品的时候,将那个花瓶也装进塑料袋,放进垃圾箱。那时我并不知道一个花瓶能值那么多钱,否则我也不会把它当成废品……

    可是我没有拣到花瓶……

    你拣到了。男人说,我亲眼见你拣起那个塑料袋……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元朝的花瓶,值很多钱……你肯定也知道……那么独特的花瓶,你不会当它是一件废品……

    可是我真的没有拣到花瓶。他说,如果拣到了,如果我知道它很值钱,我会还给您的……

    你不会。

    我会。

    那你为什么第二天就搬走?

    因为我找到了工作……我要住集体宿舍。

    那你怎么会发达了?

    两年以后我与朋友合伙,赚了点钱。然后我开始单飞,资产就像滚雪球,越滚越大……

    是因为你卖了花瓶,才有了本钱……

    根本没有花瓶……

    谁信?你白手起家,这么短的时间就腰缠万贯,谁信?你卖掉了那个元朝的花瓶……

    他盯着男人,突然产生出一种厌恶并且愤怒的感觉。很显然男人记错了。他记得很清楚,那天,男人放进垃圾箱里的那个塑料袋里,根本没有花瓶。他绝不会漏掉。那段时间,每一天,他都将那个臭哄哄的垃圾箱翻个底朝天。

    真的没有花瓶。他说,我没拣到你的花瓶。

    你不必害怕,我不会跟你要的。再说花瓶早被你卖掉了,还怎么要?男人说,可是你不承认,就不对了。你知道吗?现在我生活得很落魄……前几年下岗,做生意,赔光了家底,贷款,又一次赔光……老婆也跑了……近来我常常想,假如那一天,我没有把那个花瓶送给你,我现在,该是另外一种生活吧?最起码,衣食无忧……

    他低下头,不再说话。他在那里安静地坐了一会儿,起身离开。本来他带了很大一笔钱,这笔钱,也许远远超过那个花瓶的价值——如果男人真的有那样一个花瓶的话,然而最终,他没有拿出那笔钱。

    他认为没有必要。他不想将那笔钱送给男人。

    他告辞,离开。走到门口,他扭头,认真地对男人说,你的确伤害了我的自尊。却不是以前,而是现在。

    同伙

    他在超市买完东西,付过款,提两个购物袋往外走。突然身后有人喊,抓住他!他一惊,一怔,一炸,扔开购物袋,逃得就像兔子。他逃出一条街,发现自己犯下一个错误——他的身后,并无追兵。几个人追向另外的方向,他们的前面,一名男子玩命地狂奔。似乎并非男子偷了超市的东西这样简单,从追赶的人群中,他看到两支手枪。

    只有警察才有手枪。很显然男子中了埋伏。如此兴师动众,男子必身负要案。

    他长舒一口气,停下,往回走。他一直走回超市门口,将仍然躺在地上的购物袋重新提回手里。然未及离开,一个嚼着口香糖的男人将他拦下。

    结账了吗?男人问他。

    他用下巴指指购物袋里的小票。

    你刚才跑什么?男人盯着他的下巴。

    他笑笑,耸耸肩,试图绕过男人的身体。男人横行一步,将他堵在原地。

    问你呢!刚才跑什么?男人边说边将手伸向腰间。他清晰地看到,男人的太阳穴猛地蹦起一根青筋。

    他再一次扔下手里的购物袋。他跑得比刚才还快。他确信男人是警察,更确信男人会从腰间拔出一把手枪。他猜对了。男人几乎在掏出手枪的同时冲天开了一枪,他的双脚,便钉在地上了。类似的处境他有过多次,每一次,他都能成功逃脱。成功逃脱的原因并不仅仅因为他所面对的只有一个警察,还因为,除了警察,没有人试图拦住他,或者追上他。

    有那么一次,一个年轻人追出他几步。他停下来,回头,狠狠地瞪了年轻人两眼,再跑,年轻人便不追了。他还记得年轻人的样子。当他瞪他时,年轻人低了头,两腿不停地抖。

    可是现在,他知道他必须停下。警察距他如此之近,假如他不理警察的鸣枪警告,警察也许真的会将一颗子弹射进他的屁股。

    他就这样被抓获,显得有些窝囊。看守所里,他对那个警察说,大风大浪他都闯过去了,结果却在阴沟里翻船。

    警察说你犯了那么多案子,被捕只是迟早的事情。

    那是你们运气好。他说,如果不是我恰好碰到超市里那个白痴,你们永远都别想抓到我。

    现在,如果你能主动坦白一些问题,或许还有机会。警察说,你的同伙是谁?

    我没有同伙。他说。

    这不可能。警察说,这么多年,你犯下那么多重案,怎么可能没有同伙?

    我没有同伙。他说,有时候我倒真的希望能有一个人与我搭伙,但是很遗憾,似乎我永远找不到理想的搭档。你知道,干这一行……

    可是你每一次都能够成功。警察说,不仅能够成功得手,还能够成功逃脱。

    并非每一次都能成功逃脱吧?他苦笑,比如这一次。

    所以你得与我配合。警察说,告诉我,你的同伙是谁?

    难道你一定要逼我找出一个同伙吗?他哭笑不得,那么我告诉你,我其实不仅只有一个同伙,而是有好几个同伙,或者说,我有一群同伙……

    一群同伙?怎么会……

    记得第一次作案,当我将手伸进一个女士的坤包,我用余光看到,一个老人正死死是盯住我的手。可是当我扭脸看他,他的目光,便立刻移开了。你不知道当时我有多害怕,可是那老人的目光的确躲开了……记得那一次,我抢了一位女士的挎包。那女士追赶着我,一直追出两里多地,将我逼到一个广场。广场上正在进行文艺表演,人很多,还有十几个维持秩序的警察。我对那女士说,你别喊,我就把包还给你。她说,好。我把包还给她,她扭头就走,果然没喊……最危险的一次,我在公共汽车上作案时被人发现,十几个人围住我,司机将汽车开得很快。可是最终,我还是逃脱了。因为他们仅仅是围住我,除此以外,什么也不敢做。还因为,我瞪司机一眼,司机便将车子停下……

    你好像有些答非所问。警察不耐烦起来,你刚才说,你的同伙……

    难道他们不是我的同伙吗?他说,那个老人,那个女人,那个司机,那些围住我的人,不都是我的同伙吗?如果他们不是,我怎能一次次化险为夷?又怎会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不阻止,便是帮助。可是现在,我恨他们。

    我讨厌我身上的汗味

    我知道我身上有一股很重的汗味。我还知道,那气味很难闻。

    现在是黄昏,我挤上12路公共汽车,从东城去西城。我喜欢12路公共汽车,它有小城所有公共汽车最长的路线。每天我都要往返东城和西城,清晨与黄昏,12路伴我穿越小城。有时我嫌这段行程太短。我喜欢站在汽车上,打量城市的街景。

    我讨厌一些作家把我们写得很可怜,偏偏现在的作家大多把我们写得很可怜——在晚上,在睡觉之前,我喜欢翻翻杂志。我翻杂志绝非有什么作家梦,纯粹是因为无聊。我常常被杂志里的那些农民工所感动,我对他们,心怀怜悯。但我与他们不一样。我不想让别人怜悯,并且我真的没有让他们怜悯的理由。事实上,除了偶尔的伤感、恐惧、孤寂与无所适从,我过得挺快乐。

    我对快乐的要求很低。一瓶白酒、两包咸菜、一根火腿肠,我的夜晚就是快乐的。我一边喝酒一边打量街景:我喜欢坐着轮椅的老人,挺着啤酒肚的男人,挎着坤包的女人,踩着滑板的孩子。我喜欢路灯投下的光影,汽车溅起的污水,男人打出的酒嗝,树叶沙沙作响。我喜欢马缨花的气味,流浪狗的气味,汽车尾烟的气味,女人随风飘过的香水气味。城市里,一切都是美好的。我喜欢这个小城。

    可是我身上有一股很重的汗味。这让我非常难堪。

    清晨,我用冷水将身体一遍又一遍地择洗。从西城去东城,公共汽车上,我非常自信。我挤在人群里,身体轻轻地晃,轻轻地晃。我迷恋这种感觉。我愿意被这种迷恋所欺骗。我想起母亲的摇篮。

    可是黄昏,当我顶一身臭汗回来,我就变成另外一副样子。我尽可能躲开人群,尽可能离他们的身体远一点再远一点。然而,我仍然看到他们厌恶的表情。他们或扭过脸去,或捂住鼻子,或打开窗户,或干脆下车,每这时,我会非常尴尬。仅仅有一次,一身臭汗的我被挤到一个女人的身旁,那女人看看我,非但没有面露厌恶,还冲我笑了一下。那一刻阳光明媚,我认为全世界的花儿,都会在那一刻开放。

    我常常想,假如我不必流汗,我就会像城里人一样,每时每刻,都干干净净。或许我还会往身上喷点香水,淡淡的,甜甜的,若有若无的,丝丝缕缕的,轻轻扇动鼻子,仿佛站在槐花丛中。我会靠近每一个城里人:老人,孩子,男人,女人。我喜欢漂亮女人。我喜欢靠近她们。仅仅是靠近她们,仅仅是她们让我感到幸福。

    现在我被挤到角落。本来我站在门边,可是乘客越来越多,我努力与他们拉开距离,就到了角落。然后,一个男人挤过来,我看到他的嘴巴里,闪出一颗漂亮的假牙。他看着窗外,突然锁紧眉毛,扇动鼻翼。他扭过脸,上上下下打量我。他的表情,让我极不自在。

    你身上的味儿?他问我。

    我干活回来……

    我是问,是不是你身上的味儿?他有些不耐烦。

    我住西城。我说,工地上不能洗澡……

    真啰嗦。他近在咫尺地盯着我的鼻子,似乎随时可能将我的鼻子咬掉。我问你,是不是你身上的味儿?

    是……

    真是没素质。他冲我瞪瞪眼睛,离我远点!

    我非常想离他远点。非常非常想。可是那时候,我早已被挤得动弹不得。

    车上太挤。我低下眼,说,等再过几站,车里腾出地方……

    那你快下车!他说,这么小的车厢,被你弄的臭哄哄的。

    可是,我得到西城下车……

    我让你下车!男人冲我吼叫起来,你想把大家都毒死?真他妈没教养!

    我不敢再说话,更不敢再看他。车厢里静悄悄的,我知道大家都在看着我们。我还知道,那些眼神太过复杂:怜悯、好奇、漠然、愤怒、幸灾乐祸、兔死狐悲……可是他们没一个人说话。我还知道他们并非都是城里人,我相信,他们之间,至少有一半,刚刚来到城市。

    我理解他们。他们没有必要帮我。他们也厌恶我的汗味,如同我也讨厌别人的汗味。世界上,所有难闻的气味,都让人不舒服。

    我下了车,一声不吭。我走回宿舍,路上,买了一瓶白酒、两包咸菜、一根火腿肠。八站路,我走了整整一个半小时——不是我走得慢,我太累了。可是我并不恨他。城里人都爱干净,我也爱干净,城里人都讨厌汗味,我也讨厌汗味。就是这样。

    我只恨我自己。因为我的身上,总有一股难闻的汗味。

    补充的稿子:

    大脚辫子

    起初,大脚辫子只有大脚。

    六岁那年,大脚辫子就长成一座小铁塔。母亲给她裹脚,说,裹了脚,才像个女人。肮脏并且结实的布条一层层裹紧,大脚辫子听到她的脚骨发出“喀嘣喀嘣”的声音。她说我的骨头全都断啦。母亲说,断了就对啦。她说我不要裹脚。母亲说,裹了脚,才能嫁男人。大脚辫子闭了眼,咬了牙,泪水、汗水和鼻涕糊满一脸。她的嚎叫在村子里回荡了整整一个下午,然后,到晚上,她将缠住两脚的布条解开,又将房顶捅出个窟窿,一个人逃进荒野。

    大脚辫子失踪了半个多月。母亲以为她死了,将她的衣服收拾到一起,准备挖个坑埋了,从此就当没这个闺女——母亲育有五个闺女和一个儿子,少她一个,就像丢失了一只猫崽。可是那天,大脚辫子突然出现在母亲面前。她蓬头污面,衣衫褴褛,手持一把剪刀。她说,要是你再逼我,我就杀死自己。母亲盯她半天,叹一声,随你去吧!

    三个月以后,这样的事情又重演一次,母亲便对她,彻底失望。那时在乡下,女人不裹脚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母亲常常愁容满面地说,你哪里还是个女人?

    其时已是民国,然母亲和大脚辫子都不知道,从那时起,中国女人的脚不会再受到任何束缚。大脚辫子只是不想裹脚。即使不做女人,她也要一双大脚。

    大脚辫子长大以后,比男人的脚更大,比男人的饭量更大。她站在男人堆里,男人们只及她的下巴。她担水,种田,伐木,去码头扛活,一个人能顶两个男人。可是没有男人敢娶她。虽然民国了,虽然大脚更方便,可是,乡下男人们仍然愿意娶一个小脚女人。——小脚女人听话,男人说一是一,说二是二。

    所以大脚辫子开始留辫子。辫子又粗又亮,辫梢垂到腰际,垂到膝窝,垂到脚踝,大脚辫子终从“大脚”,变成“大脚辫子”。留长了辫子,大脚辫子便像女人,可是仍然没有男人敢娶她。没人娶她,便罢了,大脚辫子宽大的脚板击起尘烟,粗长的辫子甩起辫花。大脚辫子一顿饭吃得下半锅饼子,她说她不过吃了个半饱。这样的饭量不但惊人,简直能将人吓个半死。男人们便说,大脚辫子“真是一条汉子”。

    鬼子打过来,村子几乎变成空村。大脚辫子却不走,说,我的家在这里,土地在这里,凭什么要走?母亲便劝她,跟鬼子不能讲道理,命要紧。大脚辫子说,要走你们走,反正我不走。母亲和兄弟姊妹们一齐上前拽她,大脚辫子伸手,一推,一挡,面前呼啦啦倒下一片。大脚辫子看着母亲,半天,叹一声,快逃命吧!

    鬼子进村一次,东翻翻,西找找,将房子点上火,将活鸡活鸭用刺刀挑着,走了。大脚辫子便嘲笑村人的胆怯,认为一切都过去了。可是几天以后,大脚辫子去县里买鸡崽,夜间独自走到荒邻野岭,突然被一个鬼子拦下。鬼子单枪匹马,提着手枪,唇上留一点黑苍蝇般的胡子。从手枪和军装判断,大脚辫子知他是个小官。鬼子官仰头看着三十多岁的大脚辫子的脸,眼睛里露出邪光,嘴巴里淌出口水。他扬扬手枪,后退一步,示意大脚辫子给他跪下。大脚辫子垂眼,低头,弯腰,屈膝,却没有跪下。她的辫子突然跃起,空中如一柄又长又弯的有着生命的镰刀,笔直地削向鬼子。鬼子一惊,一怔,一喊,一炸,枪响起,子弹却有气无力,翻起跟头。是时,大脚辫子的辫梢准确地切中鬼子的脑门,鬼子闷哼一声,栽倒在地,手枪摔出很远。大脚辫子踉踉跄跄,一口气跑回家,天就亮了。几天后大脚辫子知道,那鬼子竟被她一辫砍死。有鬼子军医验尸,却怀疑是军刀所致,遂在附近村子盘查,当然未果。

    此事在附近村子流传甚久,一直流传到鬼子投降,流传到新中国成立,流传到大跃进时期,然后,流传至今。大跃进时的大脚辫子年近六旬,却依然饭量惊人。饿得受不了,她就吃树皮,吃石头,吃泥土,甚至吃自己的辫子,啃自己的手指。不管她吃什么,三年大饥荒的最后一年,她还是被饿死了。人们都说,她饿死,是因为她的饭量实在太大了。

    她的饭量实在太大了。可是临死以前,她说,就算饭量再大,也该有口饭吃。说完她才死去,那双脚皮包着骨头,却仍然大得骇人;那辫子不再乌黑,无力地垂着,荡来荡去,就像一段枯草搓成的绳子。

    有关大脚辫子的故事,老家的人们人人皆知。前些日子,我仔细查阅过县志,那上面,却找不到她。

    给我舔干净

    中午小秋一个人溜出工地,去饭馆喝了两碗拉面。时间短,他甚至没来得及摘下头上的安全帽。从饭馆返回工地,需要经过一条幽长的胡同。此时,小秋就急匆匆行走在这条胡同里。

    也许走得太急,他突然感觉胸腔里憋着一口粘痰,呼呼响着让他很不舒服。于是他用气流将那口痰从胸腔拔至鼻腔,再从鼻腔绕到口腔。那浓痰在小秋的嘴里至少转了四圈,然后才被他“啪”地吐出。

    却没有落地。那痰准确地射中一条裤腿。那是条灰色的休闲裤。肥大。质料考究。

    小秋看到一张中年男人的脸。这张脸因为极度愤怒,抻长了眼睛与嘴巴的距离,身体也膨胀得象一匹骡马。他看到从骡马的眼睛里飞出愤怒的紫色火焰,把他的脸烧得滋滋直响。

    小秋忙说对不起对不起哦对不起。

    对方却不说话。他看看那痰,看看小秋,再看看那痰,再看看小秋,嘴唇剧烈地颤抖。

    小秋慌了。真的对不起,小秋说,我给你擦。他从口袋翻找着刚从饭馆里偷拿的餐纸,急急地蹲下身子。

    擦?对头发出浓重并快速的喘息,擦得干净么?

    能擦干净肯定能擦干净。小秋急急地说。终于翻出餐纸,他的手靠近了裤腿上的粘痰。

    我看还是别擦了。对方突然笑了,你给我舔干净算了。

    小秋揉揉耳朵,他以为自己听错了。于是小秋问,你说什么?他的声音提得很高,增加着对方的愤怒。

    对方说,给我舔干净。

    小秋站起来说,真的对不起。

    对方说,给我舔干净。

    小秋重新蹲下,他对自己用纸巾给他擦那口痰仍抱有希望。蹲下来的小秋说,别逼人太甚,大不了赔你一条裤子。

    对方的腿迅速移开。从小秋的角度看,对方高高的身体象一座铁塔。他说,我不要裤子,你也赔不起,你给我舔干净。他开始打电话叫人,小秋听到他对着手机吼,老六,你带把刀来啊!

    小秋于是怕了。他想跑,但对方骡马似的身子还在膨胀,把那条胡同塞得满满。

    于是小秋说了句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的话。

    小秋说,好,我给你舔。

    小秋想,还好舔的是自己的痰。

    痰的部位在裤角。尽管小秋蹲得很低,却仍然够不到。小秋便跪下来,跪下的小秋轻轻地捧着男人的腿,他仰着脸,眯起眼,伸出舌头,很认真、很敬业地舔着那口痰。

    很快,那里只剩下一小片深的唾渍。

    男人说,你很冤是不是?

    小秋说,不,不冤。

    然后小秋站起来走,对方侧了身子。小秋快步往前走,嘴里轻轻嘀咕了一句什么。直到现在,小秋也不知道他那天到底嘀咕了一句什么。

    但男人却追上来。先是一声怪叫,然后便是一顿劈头盖脸的暴揍。小秋听到对方说,你他妈敢骂人?你他妈敢骂我?小秋没有还手,甚至没有躲避。他的脑袋渐渐有些麻木,意志变得模糊。小秋想,我骂过他吗?

    后来小秋就失去了知觉。

    再后来,小秋就在医院里住了下来。他的一个肾脏被打破,两条肋骨被打断,一个眼眶被缝了六针。医生说,这哪叫打架?这简直就是杀人!

    小秋也这么想。

    男人没有跑掉,也许他根本就没打算跑掉。是他把小秋送进了医院。但很快他就发现自己的这个举动有多么愚蠢,因为小秋不仅遥遥无期地住着医院,他的肾脏还被割掉一个。当然割掉一个肾,对小秋今后的生活不会造成什么影响,他的很多朋友都少一个肾。但小秋不干。他坚持要换肾。

    这当然需要很多钱。

    男人已经为小秋花掉了三万块钱。他不知道前面还有多少个三万块在等着他。

    所以他找到小秋。那天他带了一大袋水果,说,咱别换肾了,行不?那天我喝多了,我是混帐。

    小秋看着天花板,不出声。

    男人说真的对不起。我不是有钱人。其实我跟你一样穷。你别跟我过不去了好不好?

    小秋说,好。

    然后小秋从胸腔里憋出一口浓痰,痰在他的嘴里至少转了六圈,然后射在病房的地板上。那痰在地板上沸腾,焦黄的泡沫里翻滚着粉红的血丝。

    小秋说,这还是那口痰。给我舔干净。

    偶像的偶像

    男孩的梦想,就是再一次见到他的偶像。

    偶像比男孩大八岁,七八年以前,男孩见过偶像一次。那时偶像还不是偶像,他随队来男孩的学校踢了一场友谊赛。偶像的球踢得非常好,男孩坐在观众席上,看傻了表情。赛后男孩邀偶像去家里做客,偶像欣然前往。男孩的父亲为偶像烧了几个菜,又为他烙了一锅香喷喷的牛肉锅贴。他的手艺令偶像赞不绝口,那天偶像毫不客气地将锅贴吃得干干净净。男孩和偶像聊了很多,然后,偶像与男孩告别。三年以后男孩得知偶像进到国青队,又过了一年,男孩得知偶像进到国家队。电视上常常看到偶像踢球,盘带、分球、突破、射门,全都潇洒连贯,一气呵成。偶像终成为男孩的偶像,卧室墙壁上,贴满他的照片。

    可是男孩从未与偶像联系。——他没有偶像的联系方式。——他缺乏勇气。——他不敢。

    男孩对父亲说,他也想进国家队。父亲说假如你的球踢得足够好,进国家队是迟早的事情。男孩说我很想跟我的偶像谈谈。父亲说你可以去找他。男孩说可是我不敢,我怕他瞧不起我,更怕他端架子。父亲说如果他耍大牌,那是他的错误,他的错误与你没有关系。男孩说我知道,可是我还是不敢。父亲说能否告诉我,你为什么非要见到他吗?男孩低了头,想了很久,说,我想弄明白,他有没有自己的偶像。

    ——男孩想知道偶像有没有自己的偶像。——说白了,男孩试图弄明白的是,偶像与一个人的成长进步,到底有没有关系?是刺激、鼓励,还是令人感觉高不可攀,最终将仅有的一点信心击垮?

    整整一个月,父亲为男孩的盘缠日日奔波。下班之后他又去农贸市场做临时装缷工,三个小时下来,可以赚到二十块钱。男孩只有父亲没有母亲,男孩和父亲,生活得很苦。

    足球让男孩快乐,让男孩成长,然后,终成为男孩的希望。他不想像父亲那样无能,更不想像父亲那样永远过着艰难清贫并且看不到任何希望的日子。男孩瞧不起他的父亲,或许就像偶像瞧不起自己。男孩在暑假里踏上寻找偶像的旅程,随身携带的饭盒里,还装着父亲为他烙好的牛肉锅贴。男孩在陌生的城市里独自住了十几天,终于如愿以偿地见到了偶像。

    坐在偶像面前的男孩,紧张并且拘谨。很显然偶像早已将他忘记,偶像看他的眼神,与陌生人无异。男孩不想提及偶像在他的家里吃过一顿饭,他的自尊不允许他这样做。男孩如坐针毡,他想问偶像唯一一个问题便起身告辞。当然,那个问题是,偶像有没有自己的偶像。

    当然有啊。偶像说,不过我的偶像,与足球没有任何关系。

    他是谁?

    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偶像说,我只记得几年以前,我碰到一位给我烙了一锅牛肉锅贴的男人。那个外貌粗犷但长着一双巧手,那个可以为他的儿子、为一位陌生男孩烙出世界上最美味的牛肉锅贴的男人,是我迄今为止,最佩服和最崇拜的男人。

    穷人节

    去某国某地旅游,恰好遇上当地的穷人节。穷人节?仅这名字,就令人顿生好奇,倍感亲切。

    穷人节的主要节目,便是扭秧歌。我想这也贴切,我生活的那个城市,有钱人去歌厅舞厅,去酒店健身房,穷人们随便找个广场,大喇叭一响,秧歌扭起来,倒也自娱自乐。看来秧歌并非是中国穷人的专利,全世界无产阶级都喜欢扭秧歌,只是动作稍有不同罢了。

    秧歌队扭过来了。队伍的最前面,几百名流浪汉腰扎彩带,头系红绸,组成整齐的方队,声势浩大。也难怪他们高兴,流浪汉终于得到重视,迎来属于自己的节日,怎能不开心呢?更何况,最为关键的是,当秧歌扭完,每人都能够得到一杯免费的热咖啡。

    紧随流浪汉的第二方阵,便是我们常说的穷人。他们的方阵最为复杂,有待业者,失业者,工薪阶层,也有破产企业主。可是不管如何,从穿戴上,一眼便能看出他们是穷人。比如某人穿了件名牌上衣,裤子却是地摊货;比如某人虽然一身名牌,但鞋子只值十块钱;比如某人穿着一套价值不菲的西装,却只系着三块钱的裤带。更重要的是,他们全都操着一种“贫穷”的表情。那表情卑微,低下,恰到好处地证明着一种身份。总之一个人的贫穷是掩饰不了的,还好这个城市的人们并没有掩饰,一万多人的巨型方阵,便是证明。

    然后,便是由白领和小商人组成的方阵。我想他们应该属于这个城市的中产者,怎么也把自己当穷人呢?拽住一个问了,那人说,什么中产者?我们穿不起大名牌,吃不起大酒店,开不起好车子,买不起大房子,我们是城市真正的穷人!我告诉他,前面两个方阵里,有人甚至吃不饱饭,你跟他们比,算是富翁了。他听了,反驳说,我可不这么看。何谓穷人?买不起想买的,得不到想得到的,便是穷人。说完,头也不回,扭着屁股往前冲。

    再往后,我就彻底看不懂了。如果说第三个方阵还勉强算得上穷人方阵的话,那么组成第四个方阵的那些人,一看便是成功人士。他们的方阵大概有二百多人组成,多大腹便便,仪表堂堂,穿戴讲究,甚至,方阵里,缓缓行驶着很多名牌轿车。这让我很是纳闷,穷人节,你们来凑什么热闹?

    我混进他们的队伍,三扭两扭,很快跟一位戴了十个钻戒的中年男人混熟。我问他,难道您也是穷人?他一边扭,一边点点头。我说可是您看起来很阔绰啊!他说看起来很阔绰?当然,我有一个很大的公司,固定资产上千万,光轿车我就有十几辆,看起来的确很阔绰。可是你不知道,我公司的贷款和欠款加起来,足有三千万之多啊!我说那就是说,你不但不是千万富翁,还是两千万负翁?男人点点头,扭得更欢。

    看来,这个方阵里的所谓的成功人士,远比前几个方阵的人更像穷人。

    可是接下来的由不足百人组成的方阵,却是真正的富翁。我问过几个人,他们的净资产,大多超过几千万。这就很奇怪了,他们是这个世界真正的富人,他们应该过富人节而不是穷人节啊!将不解跟其中一人说了,他笑笑说,仅从资产上说,我们的确算得上富人,可是,我们缺的是自己的时间啊!

    缺时间也算穷人?

    当然。他说,你们可以喝闲酒,聊闲天,可以逛公园,看电影,可以用一个下午的时间喝掉一杯咖啡,读完一本书,我们呢?我们恨不得把自己劈成两半来用,把一分钟掰成两分钟来用,我们努力工作,拼死拼活,到头来,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成功?可是真成功了,却失去了人生最宝贵的从容。还有很多人,甚至因此失去家庭,失去朋友,我们连最宝贵都失去了,你说,我们不是穷人,又是什么人呢?

    我并不完全赞同他的话,因为我不熟悉富翁的生活。然我刚刚退出“穷人富翁”方阵,秧歌队伍的最后一个方阵便闪亮登场。那是最为奇异的方阵,他们表情各异,穿戴各异,甚至有人光着膀子。再细看,竟能从他们的脸上看到工薪阶层的影子,白领阶层的影子,单位领导的影子,无业游民的影子,百万富翁的影子。很显然他们没有按照要求站到本应属于他们的方阵里,他们彼此开着粗俗的玩笑,有人甚至大打出手。

    我小心翼翼地跟一个看似领导的男人搭上话。

    您是穷人?

    我是穷人!

    您为什么这样看?

    我不知道!

    不知道?

    不知道!但我就是感觉自己是个穷人!说到这里,他骂出一句粗话,吐出一口黏痰。那口痰正好吐到旁边一个光着膀子纹着刺青的年轻人身上,年轻人骂骂咧咧,冲他晃晃拳头,他二话不说,冲上去就是一脚,两个人便扭打起来。

    他不知道为什么感觉自己是个穷人,但是我知道。他们成功或者不成功,有钱或者没钱,有地位或者没地位,有时间或者没时间,有文化或者没文化,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没有素质——做人最基本的素质——我想这个方阵里的人都是如此。那么,他们是这个城市里,彻头彻尾的穷人。

    我想告诉你的是,这个秧歌队伍,由两万五千人组成。而这个城市,区区两万五千人。

    我只是游客,不是小城居民。然那天,我想也许,我也该跟随他们的队伍,扭一把穷人节的大秧歌。

    一瞬

    我散步回来,经过小区花坛。是春天,是黄昏,夕阳淡淡映照,云彩镶上金边。花坛里卧着一株樱花,那么矮小,那么年轻,却开得绚烂。樱花将近处的空气染成粉红,空气缓缓流动,形成浅淡的粉红色波浪。这时我看到一条狗。狗周身雪白,从耳朵,至颈,至背腹,至尾巴,绝无一根杂毛。狗从远处的停车场奔向这里,动作轻盈,表情振奋。它跃过一丛月季,一丛蔷薇,一丛冬青,一丛无花果,雪白的四蹄闪烁出耀眼的光芒。它一直奔跑,东一下西一下,路线诡异,距樱花却越来越近。突然我为那丛无辜的樱花担心起来,它那么迷人,那么灿烂,它也许会被这条顽皮的狗破坏。狗将粉红色的空气撕开一线缺口,将淡淡的花浪击出优美的旋涡,然后,它高高跃起,修长的身体在空中完全打开,如雪的皮毛在晚霞中呈现出淡蓝的色彩。那一刻樱花更加动人,似乎它绽放得更加旺盛更加彻底,一瞬之间,所有的花苞全都变成娇艳欲滴的花朵。草是淡绿的,花是粉红的,狗是淡蓝的,夕阳是淡紫的。土地是深褐的,空气是橘红的,墙壁是橙黄的,屋顶是藏青的。一切那般美好,美好得让人颤抖,令人窒息。我想绝不能让这样美好的瞬间轻易溜住,我必须将它定格,将它留住。我要留住一片云彩,一抹晚餐,留住开得绚烂的樱花和正在跃过樱花的狗。我蹬蹬蹬上楼,撞开门,去书房,提起我的相机就往外冲。那片云彩和那抹晚霞打动了我,那丛樱花和那条狗打动了我,我想大度的它们肯定会耐心并且幸福地等待着我的快门。我的相机碰到我的花瓶,我回头,花瓶摇摇晃晃,然后,一头栽倒,滚下桌子。那是一个昂贵的花瓶,来自清末,瓶身描画了文人雅士喝酒吟诗的闲散场景。尽管万般不舍,可是花瓶必将摔得粉碎,一起摔得粉碎的还有制造花瓶的工匠,以及百年的历史。我冲下楼梯,我听到花瓶摔碎的清脆的声音。它们再也不能复还,为了一瞬的绚烂,我失去家里最值钱的宝贝。我跑到花坛前面,果然,一切都在耐心地等我。樱花依然动人,小小的花朵争相绽放;狗依然悬浮于樱花上方,身体修长,表情振奋,空中保持着健美并且舒展的姿态;云彩依然缓缓流动,赤红色的金边如同手工绣制而成;晚霞依然浓郁艳丽,从红,至紫,至蓝,至绿,至黄,再至红。世间一切依然,它们完全忽略掉我飞奔上楼然后撞倒花瓶然后飞奔下楼的这段时间。我寻找角度,调整光圈,举起相机,摁下快门。樱花开始飘摇,狗轻轻落回地面。狗的身体无比轻盈,周身无比雪白。四蹄闪过,我看到粉红色的气浪变得黯淡,变得混浊。此时夜幕四合,晚霞消失,狗在草坪里跑过三圈,然后站到一棵芙蓉树旁,高高举起一条骄傲的后腿。我拎着相机回家,想到美丽并且昂贵的花瓶,突然有些懊恼。我不知道为拍一张照片而损失一件古董是不是太过奢侈,但我知道,假如我小心一点,我完全不必失去它——因为花在等我,狗在等我,风景在等我。推开门,我惊异地发现,那个花瓶还在。它摇摇晃晃,然后栽倒,再然后,慢慢滚向桌子的边缘。我箭步上前,花瓶稳稳落到我的手里。花瓶的掉落和破碎也是一个美丽动人的瞬间,我想它也在等我——等我观赏,等我记住,等我摁下快门将它定格——而我却将它挽救。我坐到椅子上,开始翻看照片。我清晰地记得我摁下了快门。我摁下快门的时候,狗保持着跃起的姿势,每一朵樱花都在开放,云彩拉成细丝,晚霞无比绚烂。我知道这将是我最满意最伟大的作品,可是,相机里没有狗,没有云彩,没有晚霞。我只看到那丛樱花,浅淡的夜幕里,散出蓝幽幽的光芒。它甚至没有完全开放,枝桠间,花苞拥挤。我胡乱地翻着相机。我被吓傻了。这时我再一次想起花瓶,抬头,花瓶兀自摇晃,然后,跌倒,滚落。我扔开相机,一跃而起,试图将它接住,我听到啪啦一声,然后,一地瓷片华丽。

    失踪

    男人随很多人扑出战壕,然后便不见了。活着的兵里找不到他,死去的兵里也找不到他。那次他们打了胜仗,兵的失踪于是变得蹊跷,几近离奇。几天以后队伍打到兵的家乡,营长将兵失踪的消息告诉了女人,女人听了,表情即刻变得不安。

    他失踪了?

    找不到了。

    怎么可能?

    部队里常有这种事情。营长说,他可能战死了,死在非常隐蔽的地方,我们找不到他;他可能被俘了,虽然我们打了胜仗,他仍然有走散然后被俘的可能;他可能逃跑了,因为太过恐惧,不敢面对敌人。他回来过吗?

    没有。女人说,你们弄丢了我丈夫,你们不该这样问我。

    不是我们把他弄丢的。营长说,是他失踪了。

    我猜他战死了。女人说,先与队伍走散,然后战死。他既不会逃走也不会被俘,他那么强壮,那么勇敢。他战死了,你们有责任的。

    当然。营长笑笑说,不管他战死,逃走,或者被俘,这点钱都是对你的补偿。现在我得走了,你知道,我们的任务就是打光。我先把所有的兵填进去,然后,再把自己填进去……

    女人不愿相信他的丈夫已经死去,但是现在,她不得不相信。她被自己虚构的故事说服,然后在梦里,一遍又一遍地重复:丈夫只知冲锋,终与队伍走散。他遇到敌人的散兵,他被敌兵打死然后扔进河里。——丈夫是战死的,他不可能成为俘虏。

    两年以后,队伍再一次打回来,女人再一次见到营长。营长说我的五百多人,只打剩不足五十人。营长说仍然没有你丈夫的消息。营长说我倒希望他被俘,似乎只有被俘才有活命的机会。营长说我们都会死去,不管是打败仗还是打胜仗,终究是死。营长看看女人,问,你知道这附近哪有女人?我指的是,那样的女人……

    女人不相信丈夫会成为俘虏,但现在,女人突然非常希望他的丈夫成为俘虏。只有成为俘虏才可能与部队失去联系,才可能彻底失踪,才可能有活着的机会。可是丈夫成了俘虏,将会受到怎样非人的折磨?每一天,睡梦里的女人,都会被丈夫撕心裂肺的惨叫声惊醒。

    几年以后,战争戛然而止。在部队,女人再一次遇到营长。营长不再是当年的营长,他现在的任务,是负责核实战争中失踪的士兵。他坐在一张桌子后面,两个裸露的胳膊上,排列着十几个整齐的弹迹。

    我来找我丈夫。女人说,你们是否找到了他?

    当然没有。营长说,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他没有被俘。我们拿到所有的战俘名单,包括死去的战俘,可是没有你的丈夫。他应该逃走了。他肯定逃走了。也许他就藏在村子里,藏在你的家里,藏在墙壁的隔层里。不过这已经不归我管了。再说能活着有什么不好呢?我整整一个营的兄弟啊,现在只剩下我了。

    女人不相信丈夫会逃。当初他主动提出要去打仗,他怎么会逃呢?他的胆子大得像狼,他怎么会逃呢?他一直没有在女人面前出现,他怎么会逃呢?女人不相信,可是突然,女人希望他真的逃了。他逃了,保一条命,就什么都有,就可能什么都有,就真的什么都有。女人回到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发现自己早已老去。

    清晨时候,出门喂鸡的女人看到一个男人从她面前走过去。男人扫她一眼,目光在她的脸上没有丝毫停留。女人心里猛一哆嗦——男人太像他的丈夫了——相貌像,身材像,表情也像。可是他是她的丈夫吗?女人僵在门口,任一群唧唧喳喳的鸡崽焦急地啄着她的脚背。

    女人终喊出一声“天啊!”,扔掉怀里的箩筐。她至少追出五里地,可是没有男人的影子——既没有像她丈夫的男人的影子,也没有不像她丈夫的男人的影子。女人往回走,想,他是她的丈夫吗?他不是她的丈夫吗?丈夫真的死去了吗?丈夫真的没有死去吗?女人回到家,幻想丈夫站在院子里,坐在屋子里,藏在墙壁的隔层里。女人找了很久,然家里,仍然只有孤零零的她。

    女人叹一口气,拾起箩筐。女人想不管如何,丈夫给了她等待和希望——丈夫有可能活着,有可能死去,丈夫的结果不是唯一,能她来说,便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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