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亮作品集-山谷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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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辑:娘在烙一张饼

    娘在烙一张饼

    娘在烙一张饼。

    面是头天晚上发好的,加了鸡蛋,加了糖,又加了蜂蜜。面不多,缩在盆底,娘将它们团成光溜溜的面团。娘的黑发如瀑布般一泻而下,在家里,无人时,娘的黑发永远如瀑布般流淌。娘眉眼精致,嘴唇鲜艳;娘面色红润,手臂如同光洁的藕。娘将面团从瓦盆里捧出,小心翼翼地,端着,看着,眼睛里,刮起湿润温暖的风。那时候还没有儿,那时的娘,刚刚嫁给了爹。面团柔软并且韧道,娘轻哼一首曲子,手脚麻利。娘不时抬头,瞅一眼窗外,窗外下了小雨,淅淅沥沥,春意淋湿一切。想起爹,娘红了脸,额头渗出细密的汗,又在心里嗔怪一句,又哼起歌——那样强壮的男人,人前人后,尤如一头公牛。现在爹下地去了,娘要为他,烙出一张好饼。

    擀面杖轻轻滚动,一张饼有了形状。那是椭圆形的饼,轮廓清晰圆润,散着蜂蜜和鸡蛋的香。娘想了想,又操了筷子和剪刀,饼面上压划出美丽的花纹。那些花纹错综复杂,就像竹席、就像梦境、就像山野、就像逝去或者未来的年月。娘的长发如瀑布般流淌,只是那瀑布之间,隐约可见几点闪亮。娘用袖口擦一把汗,娘对儿说,烧把火吧!用软柴。软柴是烙饼最好的柴火:稻草,苞米衣,或者麦秸。灶火映红娘的脸膛,娘表情生动。娘盯着灶火,拍拍儿的光脑瓢,说,再软一点。火苗舔着锅底,外面大雨倾盆。夏天的雨说来就来,爹像一棵树,守着河,守着堤。全村的男人都在守堤,大雨里河堤摇摇晃晃,大雨里男人摇摇晃晃。大雨让娘有些不安,娘在锅底,细细地刷一层油。

    娘把饼翻起,娘看到金黄的颜色。娘笑了,眼角和嘴角的细小皱纹随之扯动。娘嘱儿把火烧得再软一点,娘说,别让饼糊了花纹。说话时娘轻轻地咳,娘抬手掩了嘴,娘的身体不再笔直。娘被饼烫了手,娘把手指躲到耳后,嘘嘘有声。娘说准是你爹又念叨我了……你爹念叨我,饼就烫了……火再软些。儿把头深深埋下,儿看到灶膛里跳跃的火苗。儿还看到他漂亮的皮鞋,漂亮的领带,漂亮的下巴和眼睛。这一切全因了娘——皮鞋与领带,下巴和眼睛,全因了娘。娘将饼再翻一个个儿,一张饼变得香气浓郁。娘说你爹一会儿就回来,我得为他烙一张好饼。秋天的果园果实累累,那是爹和娘的果园,娘说她在家里,就能闻到苹果的香。娘看一眼窗外,娘看到大雁、天空、落叶和风。

    面是头天晚上就发好的,加了鸡蛋、糖、蜂蜜和唠叨。娘说你爹最爱吃饼,一辈子都吃不够。娘说你爹的吃相,就像圈里的猪。娘抿起嘴笑,将饼翻一个个儿,饼即刻金黄诱人。娘掉光了牙齿,娘的牙齿,再不会属于娘。娘抬起手,随意抹一把,就抹出一脸皱纹。娘看一眼窗上的冰花,看一眼窗外的大雪,看一眼胡须浓密的儿,娘说天太冷,你爹冻坏了吧。娘不停地咳,不停地咳,娘轻轻跺着脚,动作迟缓并且僵硬。娘拿出饼,细细看;娘把饼翻过来,再细细看;再翻过来,再细细看。娘笑了,笑出满头银发。娘开始喘息,愈来剧烈,为一张饼,娘耗尽所有气力。娘将饼捧进饭筐,说,给你爹送去吧!说完娘咳出一点血,红梅般落上衣襟。然后,娘坐上凳子,搓搓手,看儿恭恭敬敬将饼,摆放灵位之前。

    娘在烙一张饼。娘一直在烙那张饼。

    请求支援

    你决定成为一名剑客,行走江湖。你认为时机恰好。

    你的剑叫做残阳剑。这柄剑威力强劲,你可以同时斩掉十五名顶尖高手的头颅。你的独门暗器叫做天女针。你面对围攻,只需轻轻按下暗簧,即刻会有数不清的细小钢针射向敌手,状如天女散花。天女针一次可以杀敌八十,中针者天下无解。

    靠着残阳剑和天女针,你打败了飞天燕,杀掉了钻地鼠,废掉了鬼见愁的武功。他们全是江湖上一顶一的高手,他们全是杀人不眨眼的黑道魔头。从此你声名大振,投奔者众。

    现在你拥有一支军队,占有一座城池。你的军队勇士五千,良驹八百;你的城池繁华昌盛,鸡犬相闻。

    你不停地和道上的兄弟签署着攻守同盟。你还和神枪张三、铁拳李四、一招鲜王刀结拜成兄弟。你们肝胆相照,荣辱以共。不求同日生,但求同日死。

    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你招兵买马,筑固城池。似乎四分五裂的天下不久之后就将统一,你将成为万人瞩目的头领或者君王,你将拥有无涯江山,无尽财富,无穷权力,无数美女。你沉浸在难以抑制的兴奋之中,你常常会在梦里笑出了声。

    可是,鬼见愁突然杀了回来。

    其实那天你并没有完全废掉他的武功。那天你有了小的疏忽。鬼见愁凭着多年的武功造化医好了自己,又用三年时间练就了一门邪道武功。现在他率精兵五万,包围了你的城池。

    敌十倍于你,你并不害怕。因为你的勇士们个个以一当十。

    你的五千勇士扑出了城。你试图将鬼见愁的五万精兵一举歼灭。你甚至想晚上就可以用鬼见愁的脑袋做成一个马桶。可是你很快发现自己犯下一个错误。——鬼见愁的五万精兵,完全以死相拼。他们踏着同伴的尸体往前冲,极度疯狂。你砍断他的矛,他会用拳头打你;你砍断他的胳膊,他会扑上来撕咬你的咽喉;你砍断他的脖子,他还会在倒下去的一刹那,用脚踢一下你的屁股。尽管你的五千勇士个个骁勇善战,可是最后,他们不得不退了回来。

    五千勇士,只剩三百。

    鬼见愁精兵五万,尚有八千。

    你关了城门,开始求援。

    你给神枪张三飞鸽传书,让他速来救你。几天后你得到消息,神枪张三早被一无名剑客杀于某个客栈。

    你千里传音给铁拳李四,让他速来救你。铁拳李四回话说,现在我也被围,自身难保,如何救你?

    你在城墙上放起求援的烟火,这烟火只有一招鲜王刀才能看懂。一会儿王刀放烟火回答你,他说,我正在攻城掠池,无暇管你。你好自为之。

    无奈之下,你计划弃城。你已经管不了城里百姓的死活。现在你只想自己逃命。

    夜里你率剩下的三百勇士突围。那是一场惨烈的战争。你挥舞你的残阳剑斩下无数头颅。你的天女针霎间消灭掉鬼见愁八十名贴身保镖。可是当你抬头,你突然无奈地发现,现在,你只剩下一名勇士,而鬼见愁,尚有精兵一百。

    你的天女针已经射完最后一根钢针。现在它成了废物。

    你的残阳剑已经卷刃并且折断。现在它不如一把菜刀。

    你和最后一名勇士逃回了城。鬼见愁甩手一镖,你的勇士就倒下了。倒下前他为你紧闭了城门。他忠心耿耿。

    鬼见愁将城围起,不打不攻。他想将你折磨致死。

    其实鬼见愁只剩士兵一百。你只需再有一把残阳剑,再有一管天女针,就可将他们全部消灭。可是现在你没有了武器,也没有了士兵,更没有了兄弟和朋友。你呼天天不响,叫地地不应。

    等待你的,只有死路一条。

    最后一刻,你终于想起了你妈。

    你向你妈求援。

    你妈六十多岁。

    你妈是一位农民。

    你妈连鸡都不敢杀。

    你给你妈打电话,你说学校又要收学费了,五百块。你妈说,好。我马上照办。

    你命令不了别人。你可以命令你妈。

    你用这五百块钱给你的游戏卡充值。你重新为自己装备了残阳剑和天女针。你单枪巨马冲出城外,将鬼见愁和他的精兵杀个精光。

    你保全了自家性命。你还可以行走江湖,招兵买马。

    即使在虚似世界里,最后一位给你支援的,也肯定是你妈。

    请求赦免

    战鼓起,兵勇们越过国界。等待我们的是山崖上数以千计的弓箭手,我们中了埋伏,伤亡过半。

    我是众多兵勇中的一员。将军说我们只是诱饵。我们的任务是将敌方的主力引诱出来,将我们尽情屠杀,然后放松警惕。这时我们左右两翼的主力就会强渡过河,以铁钳之势给他们致命一击。将军的话说得虽然委婉,但是我们都明白,我们的任务,其实就是送死。我们只能进,不能退。

    我的朋友一个个倒下。他们没有将士的盔甲,没有突围的战马,没有撤退和进攻和命令。他们所拥有的,只有等待屠杀的生命。一支箭射中阿三的嘴巴,又从后脑勺穿出来。箭尖上滴着血,映出我恐怖变形的脸。阿三是一位英俊的少年,他只有十七岁。阿三爱上邻村的姑娘,他说打完仗就娶她为妻。昨晚在帐子里,阿三和我赌钱。他赢了很多,他知道那绝不是一个好兆头。阿三想输,可是他总也输不了。阿三搂着那一堆钱,一直哭到后半夜。现在阿三死去,世上不会再有他的哭声。

    弓箭手们射完最后一支箭,悄悄退了回去。他们的主力仍然不见,我们的计划没有得逞。我们得到原地休整的命令,后方派快马为我们送来只够维持一天的粮食。我问将军粮食为何这样稀奇?将军回答说,你认为一个人在临死之前有必要吃太多吗?他说的有道理。我们即将死去,不该浪费太多金贵的粮食。

    第二天天刚亮,我们就迎来更为惨烈的一战。对方的弓箭手重新爬上山崖,数量是昨天的十倍。他们一边轻松地聊着天,一边把我们像靶子一样瞄着打。他们展开比赛,射中太阳穴十环,眼睛九环,鼻子八环,嘴巴七环,脖子六环,身体五环……我们把盾牌围成一圈,人坐在里面,唱起悲壮的歌。我想我们即将死在异国他乡,我们的死毫无价值。也许他们根本没有主力,也许他们的全部主力,只是一万多名站在山崖上的弓箭手。

    突然我听到美妙的炮声。山崖的弓箭手突然被我方炮火炸得血肉横飞。我们的铁骑终于杀了上来,他们在炮火的掩护下,向战场纵深不断推进。弓箭手被霎间消灭,敌国的大门向我们敞开。我挥舞着长矛冲锋陷阵,现在我变成一名英勇的马前卒。坐在马上的是一位抡着双锤的将军,我的任务是保护他和马的安全。两天后我们摧毁了敌人的第二道防线,那里尸横遍野,满目疮夷。

    敌人的防线一点点收缩,一步步后退。我们的弓箭手呈一字形排列,箭射出,多如牛毛。弓箭手的任务是射杀面前所有人,不管是士兵,还是百姓。终于我们攻临敌国的都城,那是他们最后的防线。

    我们搭起云梯,开始攻城。我们的弓箭手射出一支支火箭,城楼被烧成黑色的炭;我们的发石器将巨大的石块甩上城楼,将守城的士兵砸成肉饼;我们的土炮瞄准城墙一角不断开火,直到把城墙轰出一个个缺口;我们的战车和兵勇不断地从那个缺口冲进去,又不断地遭受到强有力的阻击。我们的士兵一批又一批全军覆没,一批又一批疯狂地冲上去。那是极其惨烈的战斗,守城的勇士,直至战到一兵一卒。

    最后一名士兵被我们砍死,我们冲进了城。城中尸体纵横,血流成河。我保护着我们的将军,闯进了皇宫。我看到皇帝站在花丛间瑟瑟发抖。

    将军轻轻地对我说,杀了他。

    我点点头,将长矛刺过去。却并未刺中他的咽喉。最后一刻我刹住了长矛。一位仕女突然从花丛间闪出。她用身体护住了皇帝。

    我愣住。我认识她。她是被掳去的我的情人。我一直深爱着她。想不到现在她成了敌国皇帝的仕女。

    我说,你让开。

    她说,除非你把我杀死。目光中充满坚毅。

    我只好转身,请求身后的将军将她赦免。我说她只是仕女,这场战争,并不是她的过错。

    将军说是这样。可是现在,要杀掉狗皇帝,只能先杀掉她。

    我再一次对她说,你让开。

    她说不可能。现在我既是仕女,又是贴身保卫。死在吾皇前面,是我的职责。

    我只好再一次对将军说,如果你一定要杀死她,那么,我只好自杀。

    将军说,即使你自杀,也必须在自杀前先把她和狗皇帝杀了。这是命令。所有的战争都是这样。

    是的。这是命令。所有的战争都是这样。我必须服从。我含泪将长矛刺穿她的喉咙,她在倒下的霎间,喊了我的名字。我知道她依然爱我。

    杀她,在一个黄昏。在黄昏的城市里。城市的小区里。小区的凉亭里。凉亭的石桌上。石桌的棋盘上。两位老人端坐,摆开楚河汉界。他们用一顿饭的时间完成了对弈,而我们的战争,足足延续了两千年。我只是一名黑卒,她只一位红仕。我们没有过错,我们只想相爱。可是有些事,我们做不了主。

    两千年的简单游戏,结果无非有三:胜,败,或者平。棋盘上的战争带给对弈者无穷无尽的快乐,可是他们永远不会理解,一位兵卒或者仕女的痛苦。

    请求原谅

    我杀死了我最好的朋友。是大胡子让我杀死他的。我必须听大胡子的。我没有主见。甚至,我没有拥有主见的权力。

    只因为一个很小的磨擦,一个只需一句话就可以解开的芥蒂。大胡子把手枪递到我手里,说,开枪。我扣动扳机,朋友就倒下了。他抱着我的腿,嚓嚓地啃咬着我的皮鞋。尽管紧闭了眼睛,我仍然可以看见他血流满面的样子。子弹击中了他的眼睛,他的眉骨和鼻梁都被击碎。他躺在地上喘息,痛苦地恳求我再补上一枪。我把枪举起,却被大胡子摁下。大胡子说不能让他死得这么早,我们得让他多受些折磨。朋友是在第二天清晨死去的,那时我已经身在逃亡的途中。

    我剪平了头发,剃掉了胡须。我戴上眼镜,说着生涩的普通话。我躲到宾馆或者古刹,新疆或者河南,名山或者大川,纽约或者乌兰巴托。到处都是机警的警察,他们悄悄地跟在我的身后,腰间的手铐哗啦啦响。在大胡子的遥控指挥之下,我总能够在关键时刻化险为夷。他让我免去了牢狱之灾,我得感谢他。

    常常想起朋友的眼睛,常常想起他的眼睛被我的子弹在霎间击得粉碎。然后从梦中醒来,我一身冷汗,浑身颤粟。屋子里大多时暗了灯,我不知道自己是在宾馆还是古刹,新疆还是河南,名山还是大川,纽约还是乌兰巴托。好几次我几乎崩溃,好在,在逃亡的途中,还有她。

    那么美丽多情的女子。那么温柔善良的女子。她有娇小的身子和嫣红鲜嫩的唇,她的身体总是散发着青草的迷香。大胡子把她送给了我,大胡子总是这样善解人意。我们扮成兄妹,以此来躲避隐藏在周围的多疑警醒的目光。我们同居一室,却只能小心翼翼地保持着看似安全的距离。

    后来我爱上了她。再后来她爱上了我。这没有什么不好,这太过正常。可是我们仅仅可以眉目传情。——大胡子严厉地警告过我,既然我们化装成兄妹,就应该有兄妹的样子。

    大胡子的眼睛无处不在。

    终于有一天,她壮着胆子吻了我。我说我们是兄妹。她说,我们不是,我们是情侣。我说可是大胡子说我们是兄妹。她说,现在大胡子不在。

    于是大胡子出现了。当我们的唇分开,我发现,大胡子正坐在房间的沙发上,笑呵呵地看着我们。

    大胡子说,现在,你该逃亡了。

    我说,现在我想恋爱,现在我不想逃亡。

    大胡子说可是你必须逃亡。现在你必须扔下她,一个人继续逃亡。然后你会在逃亡中会遇到第二位朋友,你们有了过节,你将他杀死。再然后,你遇到另一位美丽的姑娘……

    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

    大胡子说,没有为什么。观众需要就是所有的原因。说话时他手里拿着一个厚厚的本子。他身上的马甲有无数个口袋。

    我说,可是你知道吗?我杀死了我的朋友,我和相恋的人不能够相守,这对一个人来说,实在太过残忍。这样的剧情,也实在太过庸俗和无聊。

    大胡子笑了。他说我知道这很残忍也很庸俗和无聊,可是我有什么办法?这是电视剧,我们是为那些充满猎奇心而又忙于生计的观众们准备的。

    既然忙于生计,那么剧情岂不是更应该加快节奏?

    不。正因为这样,所以我们需要拖沓,需要不断地绕圈子,需要不断地用爱恨情仇来吊起观众的胃口。这样他们即使漏掉中间几集,也没有太大的关系——剧情不会因此中断,前后衔接天衣无缝。

    你是说,其实他们只需要年初看一集开头,年末再看一集结尾,就可以了?

    就是这个意思。

    假如他们连开头和结尾都因为生计的奔忙而错过了呢?

    那也没有关系。明年我们还会重播。

    那么,你,我,演员,导演,观众,所有人,似乎都在做着一件毫无意义的无聊的事情。

    可以这样说。大胡子导演点点头说,所以,我想请求你,请求所有的演员,请求所有的电视观众们原谅。

    尽管他满脸诚恳,可是我知道,这或许也是一种高超的演技。甚至,这句话的本身,也是整个剧情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过,当你不小心看到这部由我主演的电视剧的时候,我还是想,请求你的原谅。

    穿过正午的马车

    马车上铺满厚厚的稻草,碎屑和灰尘在阳光里盘旋飞舞。马车颠簸在夏日正午的山间小路,呱嗒呱嗒,呱嗒呱嗒。眯着眼,一指缝隙里,我看到老人颤起的鞭梢和一匹马健硕的屁股。突然老人喊一声“吁”,跳下车,寻一根棍子,将马遗落的粪便拢起,又从车厢里寻一个破旧的蛇皮口袋。棍子又细又软,老人几乎用手将几粒粪团抓进口袋。老人将口袋扔到我身边,抱歉地说,嫌吗?我说没事。老人就笑了,所有的牙齿都在牙床上摇摆或者飘扬。老人说这世上只有人粪臭不可闻。老人说所有的牲口粪都有一股发酵后的香味。老人说,酱香味。老人重新坐稳,喊,驾!鞭竿声东击西,鞭梢抖开成花。

    尽管阳光暴烈,但躺在稻草上非常舒服。两腿搭上车轩,两臂枕在脑后,甚至可以轻哼一首曲子。我庆幸遇上老人的马车,否则,这样的正午,这样的土路,我想我可能会晕倒路边。

    做什么来?老人问。

    采风。

    采风?老人扭头看我。

    就是随便转转。顺便看一位老同学。

    哦。到哪里去?

    镇上。

    去镇上看一位老同学?

    是这个意思。

    哦,这样。前面不远,快到了。老人咳一口浓痰,点一根草烟,驾!驾驾!

    宽大的轮胎击起一路黄尘。

    一会儿,老人再扭头看我。

    在城里做什么?

    写字。

    写字?

    作家。

    写书?

    是。

    报纸呢?

    偶尔。

    老人急忙喊住马,惶惶地跳下车。他小跑到我面前,握住我的手。老人仿佛跪倒在神灵面前的圣徒,表情刹那间变得卑微并且虔诚。老人光着膀子,汗珠从他的毛孔里蜂拥而出,将宽大粗糙的紫黑色皮肤打湿。他的身体散发出浓重的牲口气味,又酸又甜,又腥又臭,阴,湿,黏稠,灰黑色,当当响着。

    你得帮我。老人说,你一定得帮我。

    我愣怔,愕然。怎么帮你?

    因为你写报纸。老人说。

    写报纸怎么帮你?

    回去再说,边吃饭边说。老人松开我的手,身体伏低。他低着身子蹿上车轩,鞭梢急不可耐地击上马的屁股。后来我一直坚信,那个正午,那匹老马跑出了风的速度。

    我坐在老人的炕头上吃饭,四菜一汤,大盘子大碗。老人开始讲他的故事,表情平静。他说他的儿子被镇长的小舅子捅死了,不是用刀子,用的是四齿粪叉。他说他的儿子身上有四十八个冒血的窟窿,他的儿子,挨了十二叉。他说他的儿子躺在炕上嚎了整整两天两夜,临死前他吓跑屋里所有的老鼠。他指指炕尾说,就躺在这里。我扭头,那里似乎真的躺着一位年轻的后生,后生被扎成可怜的蜂窝煤,身上的每一个孔洞,都鼓起红色绚丽的转霎即破的气泡。

    怎么这样?我问。

    赶集时,镇长的小舅子白拿老乡东西,他看不顺眼,说了几句。打起来。镇长的小舅子顺手操起身边的粪叉……

    怎么处理的?

    黑白颠倒了。

    怎么处理的?

    说是防卫过当,判了几年。我想他明年就能出来。最晚后年。可是杀人得偿命,你说是不是?我死了儿子,他得偿命……

    可是我怎么帮你?

    你写报纸,你帮我写写。算我求你……即使不偿命,也不能颠倒黑白,是不是?是怎么回事,就是怎么回事。我儿子,他不是贼。真正的贼,是镇长的小舅子……

    我低头喝酒。

    你肯不肯?老人再一次低了身子。

    我继续喝酒。

    你到底肯不肯?老人的身子越来越低。

    我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点头。好像我还说了一句“没问题”。我忘记我到底说没说。老人的老伴将筷子伸向盘子里的一只鸡块,老人狠狠地剜她一眼,那筷子立刻不动声色地改变了方向——盘子里的鸡块,屈指可数。

    老人送给我一蛇皮口袋苹果。青苹果,圆圆溜溜,青瓷光,小得像鸡蛋。老人用他的马车送我到很远,踢踏踢踏,呱嗒呱嗒,踢踏踢踏,呱嗒呱嗒。老人站在土路远方跟我挥手,老人喊,回去别忘了写。他的皮肤在阳光下散开,那是一堆抖动的叠起的皱纹。我使劲点头,肩上口袋重若千钧。

    那袋苹果伴我半程,终被我无奈地扔掉。我揉着磨出血泡的肩膀,看它们滚落一地……

    每一天我都在想老人托我的事情,但是我无法办到。我不是记者,不是警察,不是法官。我只是作家。作家只是职业,既不是身份,更不是职务。我可以虚构出美好或者残忍,但我绝对做不到真实。我像一只流浪混迹在城市里的猫,我想,城市里,绝没有人在意一只猫的苦楚。

    更何况,大多时,我的苦楚,其实那般虚伪。

    在夜间,在清晨,在黄昏,在正午,我分明能够听到马蹄落上土路的声音,踢踏踢踏,呱嗒呱嗒,踢踏踢踏,呱嗒呱嗒……还有马粪的酱香,还有闪动着光泽的老人的紫黑色的皮肤……无数辆马车无数次穿越无数个正午,无数个老人向我投来无数个乞求的眼神……

    那天回来时,镇长为我安排了轿车。他拍着我的肩膀,万般不舍地说,下次什么时候再见面,老同学?

    木枪

    那些年月,一切都那样荒诞不经。

    唐宋被枪毙过一次。他和另外两人跪在那里,脑后顶了乌亮的寒枪。子弹蹿出枪膛,打着呼哨,霎间将两只脑袋撕成碎片,绽出焰花般绚丽的七彩。死掉的两人是唐宋的同事,一秒钟前,他们的眼睛还瞪着血色黄昏,一秒钟后,那眼睛就不存在了。它们在空中撞击出金属般明亮的脆响,然后迅速消逝。

    唐宋从朝鲜战场回来,工作了几年后,就开始了噩梦般的生活。他不停被人审问,拷打,批斗,躯体和信仰像麻花般被人扭来扭去。他和另外两名同事成了罪恶滔天的坏蛋,罪状闻所未闻。有人在桌子上摞起很高的砖头,让唐宋站上去,厉声问他,说不说?正迷惑着表情,砖头被人蹬倒。他从高高的桌子上訇然跌落,鲜血糊住了脸。人们把砖头重新摞好,再强迫他站上去,喝他,说不说?唐宋便嚎啕了。说什么呢?唐宋嘶喊,你们让我说什么呢?

    他们被关了半年。半年后,拉上了刑场。

    行刑的战士中,有一名是唐宋的亲侄。亲侄端着枪,把枪口对准唐宋的后脑,和另两名战士一样威武。那枪口一直在抖,唐宋想回过头,递给亲侄一个大度的微笑,可是他的脖子僵硬,身体风化成石雕。然后枪就响了,两名同事面朝下扑倒在地,身体急速抽搐。唐宋被架起来,拖着往回走。有人对他说,你好幸运啊!

    三支枪,两颗子弹,唐宋挨了空枪。据说是上面的意思。三个人必须毙掉两个,留下一个。留下的人继续交待可能被遗露的问题。行刑者并不知道自己的枪里有没有子弹。他们更像是在玩一个抓阄的游戏。他们抓到有子弹或者没子弹的枪,唐宋们抓到了生命或者死亡。这些都是传说,即使多年以后,也没人能说清楚唐宋为什么能从刑场上活着回来。对于这件事,唐宋说他是不相信的,因为这太过荒诞,即使是在那样的疯狂岁月。这只是其中的一个版本,当然还有另一个版本。

    另一个版本是亲侄告诉唐宋的,他说那次本来就没打算枪毙唐宋。他领到的枪,其实是一只木枪。木枪平时被民兵们用来操练,遇到枪毙这样的事,就会拿出来壮威。木枪和真枪一模一样,除了不能发射子弹。他领到了木枪,他知道自己的叔叔只是被陪毙。——陪毙是那个年代的独特产物,是对人的心理承受力最残忍和最致命的打击。后来他把木枪拿给唐宋看,那时历史已经硬生生刹住了车。把它挂在墙上吧!亲侄对唐宋说,民兵解散,我要来了木枪……您留着它……那段可怕的历史……

    唐宋摸着木枪。木枪以假乱真,冷冰冰的,曾经顶在他的后脑。唐宋说假如这是真枪,假如这枪里有一颗子弹,你会不会开枪?亲侄说这事不能假如,我顶着您脑袋的,本来就是一只木枪。唐宋说我知道是木枪,我只是假如。亲侄说如果是真枪的话,我想我下不了手。唐宋轻轻笑了,他说吃饭吧。桌子上摆满了酒菜,亲侄常常去唐宋家喝酒,带来大包小包的礼品。

    唐宋知道亲侄不吃一切红色的东西。红辣椒,番茄酱,红鲤鱼,螃蟹……他会狂吐不止。

    唐宋知道亲侄有很严重的失眠,夜夜睡不着觉。好不容易睡着了,却是恶梦连连。

    唐宋知道亲侄得了绝症,一天比一天接近死亡。

    现在亲侄躺在医院里,大夫说他不可能熬过今天。唐宋站在床头,握紧亲侄的手。

    白发人送黑发人。唐宋送的,是他的亲侄。亲侄曾经用一只枪,顶住他的后脑。

    亲侄说叔叔,你肯原谅我吗?

    唐宋说当然,那不过是一只木枪……甚至我可以,原谅那段历史。

    亲侄说是的,那只是木枪。它打不出子弹。

    唐宋说我知道。你不要自责。木枪杀不了人。

    亲侄说我走了。

    唐宋说好。

    亲侄就闭上了眼睛。表情是微笑的。唐宋仍然握着他逐渐冰冷的手。

    唐宋回了家,从墙上摘下木枪,折成几段,塞进院角的煤炉。煤炉的火焰猛然蹿起,像一只伸向天空的蓬勃抽象的手。

    老伴说你疯了?

    唐宋说我没疯……其实木枪也能杀人。

    老伴说木枪杀死了谁?如果没有这只木枪,你早死了。

    唐宋笑笑。他说多年前顶住我的,其实并不是木枪……打了这么多年仗,真枪还是假枪,我还是能够分出来的。

    江南好

    江南好。江南有桑。

    桑有纤弱的身子,纤长的颈,纤秀的臂,纤美的足。桑住在小镇,小镇依河而建,小河匍匐逶迤。黄昏时桑提着白裙,踏过长长的石阶。黄昏的河水是粉色的,河面上似乎洒了少女的胭脂。桑慵倦的倒影在河水里轻轻飘摇,桑顾影怀思。

    也躲进闺房写字。连毛笔都是纤细的。桑写,江南好,风景旧曾谙……两只鸟歇落树上,悠然地梳理羽毛。桑扔掉笔,趴到窗口,就不动了。桑常常独自发呆,然后,红了唇,红了脸,红了眼圈,红了窗外风景。

    桑在一个清晨离开小镇,离开温润的江南水乡。一列小船推开薄雾,飘向河的下游。那天桑披着盖头,穿着大红的衣裙。唢呐呜哇呜哇扯开嗓子,两岸挤满着看热闹的人群。人群兴奋并且失落——那么婉约多情的桑,竟然嫁到了北方。

    桑跳下船,掀掉盖头。桑上火车,泪眼婆娑。桑坐上汽车,表情渐渐平静。桑走下汽车,盖头重新披上。唢呐再一次呜哇呜哇地响起,这是北方的唢呐。花轿颤起来了,桑的心一点一点地下沉。

    从此桑没有再回江南。却不断有银钱、粮食、药材和绸缎从北方运来。那本是江南的绸缎。江南的绸缎绕一个圈子,终又重回江南。

    桑离开江南一个月,有男人来到小镇。他跳下船,提了衫角,拾级而上。他有俊朗的面孔和隼般的眼神,他有修长的身材和儒雅的微笑。他坐在小院,与桑的父母小声说话。片刻后他抱抱拳,微笑着告辞。他跳上船,船轻轻地晃。他盯着胭脂般的河水,目光被河水击碎。他叹一口气,到船头默默坐下。他静止成一尊木雕,夕阳落上长衫,每一根纤维却又闪烁出迷人的红。

    桑住着北方的宅院,神情落寞。当然也笑,笑纹一闪而过,像夜的惊鸟。有时喝下一点点酒,红酒或者花雕,眼神就有了迷离缤纷的色彩。然后,桑将自己关进房间,开始写字。她写,江南好。纸揉成团,又取另一张纸。再写,江南好。再揉成团,再取另一张纸。突然她推开窗户,看午栖的鸟。她开始长久地发呆,红了唇,红了脸,红了眼圈,红了宅内风景。

    老爷说,想家的话,回去看看吧。桑说,不用了。老爷说,总写这三个字,料你是想家了。桑浅笑不语。笔蘸着浓墨,手腕轻转。三个字跌落纸上,桑只看一眼,便揉成团。旁边堆起纸山,老爷摇摇头,满脸无奈。

    男人在某个深夜潜入大宅。仍然身材修长,仍然一袭长衫。他提一把匣子枪,从墙头轻轻跃下。他悄悄绕过一棵槐树,就发现自己中了埋伏。他甩手两枪,两个黑衣人应声倒下。他闪转腾挪,似一只凶猛矫健的豹子。后来他打光了子弹,再后来他中了一枪。子弹从下巴钻进去,从后颈穿出来。子弹拖着血丝,镶进宅院的土墙。男人轻呼一声,缓缓倒下。月似银盘,男人俊朗的面孔在月光中微笑。

    桑倚窗而立。从第一声枪响,桑就倚窗而立。她只看到了墙角的毛竹,她只听到了密集的枪声。枪声戛然而止,她就知道,一切都结束了。她趿了鞋,推开门,走进宅院的深处。她看一眼男人,闭了眼;再看一眼男人,再闭了眼。她的手轻轻滑过男人的后颈,男人的微笑在她的眸子里凝固成永恒。她站起来,往回走。她走得很慢,脚步声充满悲伤。

    第二天桑死去了。她的身上没有任何伤痕,她的饮食和以往完全一样。一切都是那般蹊跷,诡秘万分。老爷请来大夫,两天后大夫得出结论。他说她想死,于是就死了。一个人悲伤到极致,一个人想死到极致,就会死去。这没什么奇怪,所有人都是这样。

    桑留了遗书。一张宣纸,三个字:江南好。

    人们就说,桑是太想家了。

    只有死去的男人,明晓桑的意思。

    因为他的名字,叫做江南。

    帘卷西风

    紫的旗袍裹紧狐的腰身,狐更加神秘和妩媚。狐住在逼仄的后院,背阴的西厢,日间只有正午,才有一缕阳光洒进院子。即使在夏天,狐也会坐在椅子上,坐在阳光里,身体尽可能打开。狐淡蓝色的血管在闪着釉光的皮肤下若隐若现,狐淡褐色的眼波永远像清澈的水潭。狐的脸光洁细腻,狐的唇娇艳欲滴。那美是惊艳的,脱俗的,倾国倾城的,无人可及的。狐应该属于月宫。

    上午狐和太太们打牌。她们聊着天,喝着茶,嗑着瓜子,时光像香炉散起的青烟,飘渺,轻淡,一丝丝一缕缕,看得见,却抓不住。大太太打出幺鸡,三太太碰,纤纤玉指拈出一张七万,二太太就胡了。兴奋的二太太把姐妹们的牌翻过来看,愣了愣,又捂着嘴笑。她说四妹该你胡啊。她的话将狐的目光从远方拉回,狐笑笑说,刚才没看到。——狐的牌打得极好,却不露锋芒。

    大多时俞老爷侧卧在床,两眼微眯。室内氤氲着鸦片的幽香,空中里流动着稀薄的淡蓝色烟雾。俞老爷抽完烟,哑着嗓子喊,来一个。便有一位太太起身进屋,给俞老爷按摩捶背。俞老爷喜欢在按摩捶背中睡去。睡去,太太们就悄悄离开。狐很少起身,她知道俞老爷舍不得娇嫩潺弱的自己。

    午后的后院安静倦惫。狐仍然穿着那件紫色旗袍,却卸了妆。天生丽质的狐根本不用化妆,她化妆,只是让众太太心里舒服一些。她或坐或站,抱一只猫,隔一道木珠门帘,静静地往院子里看。院子里有花,有草,有石凳和石桌,有假山和苔藓,有树和知了,有井栏和水井。狐的目光抚过井栏,那井栏于是更加光滑。这时他就来了,打着赤膊,担着水桶,胸膛上凸起方形的肌肉。他将一只水桶挂上勾,轻摇辘轳,桶就慢慢沉到井底。他吹着口哨,表情轻松地摇上打满水的木桶,然后再将另一只桶放下水井。他肯定知道狐在看他吧?不然他的嘴角,为何挂了诡异的笑容?

    每个午后,他都要过来挑十五担水。十五担水送进厨房,一天的工作随之结束。他是俞老爷新雇的短工——厨房的人手,近来总是不够。

    狐当然可以走出屋子,看他把两只木桶打满,看他颤起光滑润泽的扁担,看他胳膊上隆起的肌肉和宽阔结实的后背。可是狐不敢。狐不是胆小,狐知道,假如她这样做了,带给她和他的,将极有可能是一场灾难。

    哪怕她只是看他一眼。哪怕他只是对她一笑。俞府有无数个眼线。丫环,家丁,长工,厨子,羊倌,管家,大太太,二太太,三太太,大少爷,二少爷,三少爷……甚至俞老爷本人。俞府有明的规矩和暗的规矩。俞府所有的规矩都神圣不可侵犯。

    微风扯动珠帘,狐的表情也随之扯动。谁说不能相见才可以相思?现在她看着他,思念却深彻骨髓。每天都是如此,狐躲在珠帘后面,看他往返十五次。厨房距离水井很近,这让狐深为遗憾。狐知道每一次见他都可能是最后一次。狐的眼睛,似多情并且贪婪的手。

    终有一天,他没有来;第二天,依然没来。狐的日子于是回归从前,在午后,慵倦的她斜倚床畔,目光掠过爬满青藤的井栏。突然她坐起来,身体因激动而颤粟。——她在井栏上看到了阳光。季节更替,午后的院子,竟也有阳光!并且这阳光,竟也慷慨地赏给井栏。

    几天后狐受了伤。狐说是猫抓的。正睡着午觉,那只猫突然发疯,刀锋般的趾甲深深划开狐娇嫩的脸上肌肤。狐的脸,似结了一张马虎的蛛网。

    大夫给她开药,嘱咐她千万按时喝。她说好。然后,过了半个月,脸再一次受伤。仍然是重伤。仍然是猫闯下的祸。伤口堆上上次的伤口,蛛网盖上上次的蛛网。狐的脸狰狞可怖,五官几乎扭曲。大夫摇摇头,对俞老爷说,四太太怕是破相了。

    是真的。狐从此变得丑陋。变得丑陋的狐,于自己,便有了一些权利。——美貌是狐的天堂和地狱,幸福和悲哀。

    半年后狐离开俞府。也许对狐来说,这是唯一的归宿。

    一年后有人告诉俞老爷,说在邻县见到了狐。狐和那个挑水的住在一起,夫妻俩恩爱有加。狐似乎黑了,漂亮了,眼角长出笑纹。

    俞老爷思索良久,长叹一声,为一个挑水的,宁愿牺牲女人的美貌,这样的女人,随她去吧!弓缩了身子,从旁边拾起烟枪,一口一口慢慢地吞……

    长凳

    乡下的雨比城里的雨大,我这样认为。

    逢夏季,逢大雨,雨便把乡村浇得亮晃晃的,呈现一种模糊和扭曲的景致。于是河水暴涨,黄浊,湍急,直冲而下,村人就跑出来,急匆匆的,却不是为了看景,村人没那个雅兴和时间,他们出来,为了捞东西。

    总会有可捞的东西。河的上游连着很多村落。河水里飘来垃圾、南瓜、巨木、甚至家俱,当然,更多的时候,只会飘来一些碎草。碎草被河边裸露的树根挡住,就有村妇拿了粪叉,捞半天,捆紧,带回家,晒干,可以煮五六碗的稀饭。

    方言里,这叫”捞浮”,几乎每一个村人,都干过这事。

    宝田与三麻同龄,论辈份,宝田管三麻叫”叔”,但从不叫,亲哥俩似的友谊。那时三麻正跟一条鲢鱼搏斗,三斤多重的鲢鱼自己蹦上岸,三麻扑过去,手一滑,鲢鱼又蹦回到水里。三麻骂,成心逗老子呢你。这时他听到宝田的声音,凳子!

    是长凳,放在堂屋,一次可以坐三四人的那种。凳子从上游飘下来,被雨后的阳光照着,闪着木质的暗黄。等凳子靠近,宝田便拿一根粪叉,看准了,猛地向岸边一划。凳子在水中打一个旋儿,飘到叉子不能所及的地方。

    宝田急了,凳子,飘了!凳子,飘了!他向着凳子喊,很无助的样子,却并不看三麻。凳子飘出很远,颜色开始暗淡。宝田向回跑,寻着更长的粪叉,或者棍子。三麻正是这个时候,跳下水的。

    三麻是村里水性最好的一个,没费多大劲儿,就把凳子救回。他把凳子坐在屁股下,一边哆嗦,一边拿手抚摸。三麻说,多好的凳子啊!

    三麻把凳子带回家,三个孩子争抢着坐。一个孩子跛脚,很严重,吃饭时,几乎趴在地上。三麻的女人说,这下好了,这下好了。三麻说,好个屁,那是宝田的凳子。女人便看着他,尽是不满。

    宝田常来。他对三麻说,这凳子,是我先看见的。三麻说,是。宝田说,我的叉子,没捅准。三麻看一眼正在凳子上玩得起劲的跛脚儿子,说,是。宝田就不再说话,有时喝一碗三麻家的玉米粥,把嘴巴咂得夸张地响。

    有时三麻去找宝田。三麻对宝田女人说,要是我不去捞那个凳子,凳子就冲远了。宝田女人说,知道。三麻对宝田女人说,家里孩子,腿不好。宝田女人说,知道。三麻对宝田女人说,下次再捞浮,如果有凳子,我拼了命也为你家捞一条。宝田女人的嘴就撅起老高。不会那么巧,她说,捞了这么多年,头一次看见你捞到凳子。宝田火了,丢了手中的筷子,大骂他的女人。女人就哭,数落着宝田的窝囊。

    凳子就放在三麻家的堂屋。宝田来了,常常坐在上面。一边用手摸着,一边说,多好的凳子啊!

    那年,没有为三麻和宝田再下一场大雨。天热得很,三麻的承诺,被太阳烤焦。

    第二年夏天,终于下了一场大雨。好象所有的云彩都变成了雨,直接倒在了河里。河水再一次暴涨,更浑浊,更湍急,河面变得更宽。

    雨还没有停,三麻就叫上宝田,要去捞浮。宝田说,等雨停了吧,会有凳子吗?三麻说,现在去,会有。

    还没到河边,两人就发现河面上飘着一只凳子。尽管影影绰绰,看不确切。三麻说,是凳子吗?宝田说,像。三麻就狂奔起来,奇快,宝田在后面喊,三麻!三麻没有回答,依然狂奔。他跳下了河。

    三麻就这样被河水冲走了。宝田还记得,三麻在河水中举起的那条”凳子”,不过是一个窄窄的硬木板。

    尸体是在下游很远的地方发现的,三麻被泡得肿胀和惨白,象发过的笋。三麻的女人只看一眼,就昏过去;众人把她叫醒,她再看一眼,再昏过去;众人再把她叫醒,她就疯了。

    她把跛脚儿子抓起来,扔到院子里。然后抱着凳子,去找宝田。她对宝田说,别再捞浮了,叫三麻回家吧。宝田嘿嘿笑,像哭。她再说,三麻水性好,但水太凉,别让他下水。宝田再嘿嘿笑,更像哭。她再说,三麻呢?宝田便不再笑了,抹一把泪说,对不住你,婶娘。宝田头一次叫三麻的女人婶娘,三麻女人感觉不是在叫她。

    那以后,村人常常听到宝田在夜里,打她的女人。女人的惨叫,传出很远。

    有时我回老家,去三麻女人那儿坐坐。那是一个已经六十多岁的女人,我也叫她婶娘。

    我问她,婶娘,认识我吗?她说,认识,你是小亮。我问她,婶娘,身体还硬朗吗?她说,还好,什么病也没有。我问她,婶娘,家里日子还好吧?她说,还好。只是,三麻没有坐的地方。

    她的家里,其实摆了一圈沙发。那是她的跛脚儿子添置的,他们一直住在一起。

    后来我知道,她的家中曾经失火,那条被宝田送回来的凳子,早已化为一把清灰。

    她盯着我,她说,三麻没有坐的地方。如此重复,一直到我离开。

    小的时候,在雨后,我也常常和大我十几岁的堂哥,跑去捞浮。我们捞到了碎草、葫芦、树枝、油桶、南瓜、竹篓、八仙桌。我们捞到了很多东西,但我们依然贫穷。

    馘

    队伍打到河的南岸,他开始想家。正是收获庄稼的季节,他却手持锋利的大刀。离家越来越远,以前,只隔了麦场般平坦的平原,现在,平原与平原之间,又多出一条河。很小的河,河水及踝,及膝,鳞波闪烁。河水里还有家,有母亲粗糙的脸,小妹的冲天小辫,父亲佝偻的腰身。再往南,隔一座低矮的秃山包,敌军的帐篷如同繁华的村落。他们距离如此之近,他甚至能够清晰地听见对方士兵的嬉笑声和咳嗽声。当黄昏,便有香气从山包那边涌来。米香,菜香,酒香,或者肉香。排山倒海,直冲他的鼻子,让他更加想家。

    他的腰间总是拴着三个袋子,即使睡觉,也不肯摘下。一个粗布粮袋,结实耐磨,装了白花花的大米;一个水袋,皮革缝制而成,当走路时,就会咣咣当当地响;再一个,就是馘袋。馘袋很小,精致,温婉,垂着流苏,绣了牡丹和平安草,却干干瘪瘪,腰间无精打采地晃。解下,凑近鼻子,恶臭阵阵袭来。

    馘袋里,装了耳朵。孤零零的耳朵。左耳。敌方士兵的左耳。被杀死的敌方士兵的左耳。

    他清晰地记得每一只耳朵的来历。他清晰地记得当他的大刀砍进对方头骨时那一双双惊悚并且绝望的眼睛。那些眼睛如同清澈的宝石,那些躯体如同初生的幼虎。还有耳朵。年轻并且英俊的耳朵。柔软并且灵敏的耳朵。现在那些耳朵变得紫黑或者灰白,拥挤着,萎缩着,腐烂着,代表着一条条死去的生命。

    红髯将军对他们说,只要杀敌十人,便可得到一笔银钱和一个回家的机会。他需要钱,他更想回家。夜里躺在帐中,他把耳朵抖出来,排在地上,翻来覆去地数。从左边数到右边,是六只;从右边数到左边,还是六只。耳朵们贴紧地面,仍然警醒模样,可是它们再也听不到世间的声音。

    天色微明,他再一次冲上战场。他的盾牌如同移动的铜墙铁壁,他的大刀斜斜闪出,血花四溅。战斗极其短暂,敌方溃不成军。这一次他们撤到很远,他的视野里只剩下零零落落的尸体和烟尘四起的平原。打扫战场时候,将军说,下一场战斗,就在二百里以外了。他听了,蓦然变了表情,手却不停,刀尖轻旋,一只耳朵落进馘袋。

    他杀敌三人。现在他有九只耳朵。九只耳朵和一只耳朵没有任何区别。而当队伍继续往南开进,他想,也许这一辈子,他再无可能回到家中。

    他需要一只耳朵。敌方士兵的耳朵。左耳。耳朵是奖励。是赦免。是回家之路。是家。是母亲。父亲。小妹。情人。是炊烟。田野。土狗。锄头。是结束。是开始。是逃亡。是安稳并且驰然的生活。

    夜里他们得到犒劳,军帐外燃起炭火,炭火上架起牛羊。官兵们开怀畅饮,夜色中飘散着女儿红和烧刀子的浓香。半坛酒喝光,他偷偷潜回帐中,解开馘袋,抖出耳朵,排成一列。他伸出手指,从左边数,九只;再从右边数,还是九只。他开始抹泪,开始抽泣,开始号啕。他的五官扭曲,表情狰狞。他看看帐外,官兵们东倒西歪,遍地滚动的酒坛如同光溜溜的被割去耳朵的脑袋。他拾起大刀,举起,低吼一声,牙关紧咬……

    馘袋送到督战官手中,督战官一只一只地数,认真并且虔诚。数完,抬起头,看他,就愣了。他问你受伤了?他说,小伤。他问伤了耳朵?他说,是。血花渗出绑带,宛若给他画上一只血耳。督战官叹一口气,说好吧。好吧!明天早晨,你就可以跟随粮草车回家……战场上最怕想家,你知道吗?手腕轻抖,十只耳朵飞落火堆。火变得更旺,像伸向天空的手。火光中传出噼噼啪啪的炸响,伴随了诡异并且浓烈的香气。

    可是没有明天。黎明时分他们受到致命的袭击。敌军武器精良,浩浩荡荡,八个方向直扑过来。没有人知道他们如何在一天之内推进两百里,发觉时,只见长矛簇成森林,利箭遮天蔽日,他们仓惶迎战,却多被直接斩杀帐中。酒香还在弥漫,灰烬尚存余温,然地上,伙伴们的尸体,叠股枕臂。

    他挥舞大刀,杀敌无数。顽抗与挣扎总会让人异常骁勇,却看不到任何希望。伙伴们一个个倒下,帐蓬变成一片火海。他看到将军被一支长矛刺穿喉咙又被一把大刀砍掉右臂,他看到一只利箭从督战官左眼射进又从后脑穿出,他看到执坚持锐的敌军士兵潮水般一浪高过一浪,他看到一把近在咫尺的大刀,慢慢划开他的胸膛。

    他是最后一名倒下的士兵。他们全军覆没。

    他看到拴在腰间的三个摇摇摆摆的袋子。他看到肌肉凸起的胸膛和宽阔坚实的肩膀。他看到一张年轻并且英俊的脸。他看到一把锋利并且血迹斑斑的大刀。士兵盯住他的脸,说,你还没死?

    他笑。

    士兵说那补你一刀吧。冲他做一个鬼脸,抬手,刀尖刺进胸膛。巨痛撕心裂肺,可是他依然清醒——有时候死亡,是一件异常艰难的事情。

    士兵将刀拔出,急切地盯住他的脑袋。士兵表情微变,疯狂地撕开他的绑带。士兵表情巨变,身体訇然跌倒。士兵开始抹泪,开始抽泣,开始号啕。士兵五官扭曲,表情狰狞。士兵站起来,大刀高高举起……

    士兵叫一声娘啊!左耳跌落馘袋,蹦跳不止,当当有声。

    对话

    儿啊!男人说,我来看看你……我只是来看看你,过一会儿就走……要赶火车,回去晚了,矿上要扣钱的。

    我知道你记恨我,你说梦话时,骂过我……你怎么这么恶毒?我是你爹啊!我有什么办法?念高中,一年得两千多块啊!

    儿啊!男人说,我来看看你,坐一会就走……你今天,别骂我。

    我知道你想念书,可是我去哪弄两千块钱?就算把我的血抽干,再把骨头砸了,能卖出你念书的钱,我就去抽,就去砸。可是我知道抽血得靠门路。没门路谁要咱的血?谁要咱这把骨头?咱家里,没门路。

    好在咱这里有煤啊。有煤,就得有人挖煤。挖煤,一年就能挣好几千块呢。你三伯,挖煤,不是供出了两个大学生吗?他能挖,我为什么不能挖?我有类风湿?怕什么。他不是还有哮喘吗?

    儿啊!男人说,所以我去挖煤了。走的时候,我不让你娘告诉你我是去挖煤。我不是怕你难受……其实你那时候已经不念书了。我跟学校的老师说,名字先给你留着,等我挣了钱,交了学费,你再回去……我去挖煤,我不告诉你,真的不是怕你难受……我是怕你也去挖煤啊!

    其实挖煤也挺好的,吃的菜里有大片的白肉,馒头也挺大的。有塌方?对,有塌方……小煤矿都有塌方。没塌方,怎么能轮到我们去挖煤?

    你见过塌方吗?我正挖着煤,正挖着,天就塌下来……到处都是石头,就像下冰雹,专拣人砸啊。你三伯喊,塌方!我瞅一眼,他就被埋起来了。我慌了,向外跑……跑不出去的,洞口早堵死了。牛娃喊我,向后跑啊!他也被埋住了……牛娃你认识吧?你认识的,他比你大六岁,小时候,偷过咱家的苞米。

    那次塌方,死了五个人。你三伯,牛娃……全死了。你三伯,脑袋被砸掉一半,眼珠子沾在煤堆上……我命大啊!我晕过去八个钟头,八个钟头,没有再挨上一块石头……我命大啊!阎王爷知道你需用钱读书,他放我回来了。

    儿啊!男人说,我挣的钱,你念书,一年够了。可是我回来,怎么你就不在家呢?

    你娘告诉我,我走后没几天,你也走了。我知道你想念书,可是儿啊,钱我来挣,我是爹啊!你怎么也跑出去挖煤呢?你才十六岁,你告诉人家你十九岁……其实你说你十六岁,他们也要你。挖煤很缺人的。可那是人干的活吗?

    儿啊!男人说,挖煤有大馒头吃,有肉片吃,可是有塌方啊!你见过塌方吗?你见过?天塌下来了啊!到处都是石头啊!你跟你娘说,遇到塌方,你能跑出去,你说你跑得比兔子快。你怎么这么不懂事啊!

    儿啊!男人说,我来看看你……我只是来看看你,现在我得走了……再晚,就赶不上火车……矿上要扣钱的……我还得去挖煤……你弟弟,他也要念书的啊。

    深秋。荒野。一个泪流满面的中年男人,朝一座新坟,狠狠地磕了三个响头。

    儿啊!男人说。

    小山的骆驼

    小山喜欢骆驼,却不喜欢父亲。骆驼救了他,父亲却将他抛弃。八岁以后,小山只能在动物园里见过骆驼。——灰色的无精打采的皮毛,一个或者两个软塌塌的驼峰,以及异常难闻的腥臭气味。而小山对父亲的记忆,则仅仅停留在他八岁和八岁以前的支离破碎的片断。父亲在小山八岁那年离开了他。换句话说,父亲在小山八岁那年抛弃了他,还有他的母亲,父亲的妻子。

    那时父亲和母亲已经分手。八岁的小山判给了母亲。这让父亲蹲在门口,抽了一夜的苦烟。每二天父亲和母亲商量,能不能,带小山去玩一圈?小山说好,母亲说不行。父亲说,只是出去旅旅游……以前没机会……你就答应了吧。小山兴奋地说好啊好啊,母亲斩钉截铁地说不行不行。父亲的目光就黯淡下来。他转过身,来到院口,蹲下不动,头顶升起一个又一个巨大的灰色烟圈。父亲在那里蹲了很久,像一尊逼真的远古泥塑。后来母亲给他端去一杯水,父亲却没有伸手去接。母亲说你哭什么呢……你别哭了行不行?好——吧!

    这样父亲就带着小山出了门。那是父亲留给小山的最后回忆。母亲和父亲,父亲和小山,小山和骆驼,在那个夏天,毫无章法地纠缠。后来他们被硬生生剥离,小山回到现实。回到现实的小山无奈地发现,他的世界里,只剩下自己和母亲。

    父亲先带小山去了郑州。他们在那里呆了两天,喝掉六碗胡辣汤。然后他们去了青岛,在那里,小山第一次看见大海。看大海的时候,小山突然说我还想看沙漠。父亲说看沙漠,我们得去新疆。小山说那我们就去新疆。八岁的小山认为新疆很近,穿过一条马路就是。父亲说那我们不回去了,你永远跟着我。小山说,好。父亲说我们也不要妈妈了,我们不让她知道,好不好?小山想了想,说,好。为了看到沙漠,年幼的小山学会了不露痕迹的撒谎。他看到父亲高兴地笑了。父亲摸摸他的头,说,好儿子。

    父亲带着小山来到乌鲁木齐。父亲并没有着急带他去看沙漠,而是一个个居民区乱转。小山说不是要看沙漠吗?父亲说,我们先住下。八岁的小山并不理解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他说我不要住下,我要看沙漠。父亲说听话,先住下,再看沙漠。小山说先看沙漠。父亲说信不信我揍你?小山说你没有权利揍我。我被判给了妈妈,你以为我不知道?父亲急了,一巴掌拍下,小山号啕大哭。他说我要回家,我不看沙漠了,我不要你了,我要妈妈。父亲的眼睛突然黯淡,有了绝望的表情。仿佛长久的努力顷刻化为泡影,小山再一次看到升腾着灰色烟圈的泥塑。

    多年后小山一直坚信,正是他的最后一句话,让父亲下定抛弃他的决心。父亲得不到小山,就要抛弃他。离婚是一回事,抛弃是另一回事。父亲和母亲的分手,只是一种形式的终止;而抛弃,却是彻头彻尾的终止。本质的终止。

    父亲和小山在某个凌晨登上一趟列车,奔向沙漠。父亲在列车上不停地向别人请教,他对沙漠的所有知识,都是在列车上的几个小时恶补的。他匆匆买了指南针,水壶,干粮,然后带着小山,踏进无边的黄沙。他们很快迷了路。他们看见十二个太阳。骆驼刺和仙人掌告诉他们,这是真正的大漠深处。他们顺着指南针所指的怪异方向,胡乱地走。他们争抢着水壶里的水,胜利者总是小山。后来小山喝掉最后一滴水。他的嘴唇上裂开口子,淌着鲜血。小山说爸爸我要晕过去了。父亲说再坚持一会儿,就快走出沙漠了。

    父亲牵着他的手。父亲说驼队来了。小山果真看到远处走来一队骆驼。骆驼们有着金色的皮毛,迈着优雅的步子。驼队慢慢走向他们,终于来到近前。领头的骆驼跪下,一个汉子翻身下来。他的脸膛像烈焰般红,头发像烈焰般飞舞。他和父亲轻轻交谈,露出轻松愉快的微笑。他喊来一头骆驼,骆驼跪倒在小山面前。父亲把小山抱上驼背。父亲说,回家罗!小山揪住骆驼的皮毛。那是很温暖的皮毛,散发出炙烈的芳香。那是驼队里最漂亮的一头骆驼,健硕并且修长。父亲骑上随后的一头骆驼,他说小山,坐稳了别动……我开始给你讲故事了……

    小山忘记了故事的内容。父亲的故事断断续续,像沙漠里随风摇摆的驼铃。小山听着故事,睡着了。后来他再一次听到父亲的声音,父亲说,到了。小山醒来,看到夜色里成排的胡杨林。他坐在骆驼背上,像一名凯旋的将军。迷迷糊糊的小山再一次睡去。再次醒来,父亲就不见了。他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旁边坐着他的母亲。那天小山喝了很多水,他认为这些水可以灌满一个池塘。后来他想起父亲,他问,爸爸呢?母亲说,他跟着驼队走了。咬牙切齿刻骨铭心的表情。小山说他不要我们了?母亲说,是……骆驼救了你。你要感谢骆驼。

    小山记住了母亲的话。他要感谢骆驼。他心里记恨他的父亲。他认为母亲并不知道。在对他的抢夺战中,父亲处于全面的下风。处于下风的父亲于是走得无影无踪。他抛弃了从前的一切。以至于,随着年龄的增长,小山竟一点点忘记了父亲的样子。

    每个星期天,小山都要去动物园看骆驼。骆驼漠然地盯着他,似乎他们之间,并没有丝毫的联系。那天小山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妻子打来的。妻子说,妈要走了。

    小山赶到医院,母亲正在等他。母亲吝啬地节约着每一口气息,将她的生命顽强地抻长。母亲看到他,艰难地招手,喉咙里发出鸽子般咕咕的声音。小山坐到母亲旁边,低下身子。

    母亲说小山,我要走了。

    小山握了她的手。

    母亲说小山,妈只有一个要求。

    小山握着她的手,用了力。

    母亲说小山,我知道你记恨你爸。别再恨他了。那天,其实没有驼队,没有骆驼……是你爸,把你背出了沙漠……然后,他走了……没有骆驼?小山想起抓在手里的温暖皮毛。那应该,是父亲浓密的头发吧?

    我知道他走了。小山说,可是他抛弃了我们……

    他没有抛弃我们。母亲努力扭动身子,嘴巴张得很大。他把你背出沙漠。他见到了我。他累死了……

    ……

    小山整理母亲的遗物,在一个箱子的最底层,发现了父亲的照片。照片上的父亲英姿飒爽。年轻的父亲,并不像一头骆驼。

    小山把父亲和母亲的相片小心地排到一起。那是年轻的父亲和苍老的母亲。然后他在相片旁边,摆上一尊泥塑的骆驼。

    后来,小山给他的儿子,取学名,叫骆驼。

    丢失的梦

    母亲对槐说,槐啊,昨夜里你爸的眼镜,上了雾水。我给他擦,怎么也擦不干净……

    槐说后来呢?

    母亲说后来你爸找来一个大木盆,把我,还有你,抱上去。他推着木盆,划啊,划……我闭着眼睛,给你爸唱歌……我不停地唱……唱啊,唱……突然一个大浪打来,你爸就不见了……

    那时他们正吃中饭。母亲夹一块鱼,小心地择去上面的刺。她的表情,平静得像黄昏的湖面。

    槐不厌其烦地听母亲讲梦,听了三十年。母亲的梦千姿百态,千奇百怪,千头万绪,千变万化。进到她梦里的人,可能有两个,可能有两百个,可能有两千个;梦中的地点,可能在小屋或者马路,可能在河川或者森林……甚至有一次,母亲对槐说,那时我正在月亮上赶刘庄大集……可是她的梦不管如何变化,有一点永远一成不变。那就是,槐年轻的父亲,总是固执地在她梦里出现。

    槐完全忘记了父亲的样子。槐的父亲没有留下任何一张照片。那时母亲还很年轻,鲜花般娇艳的脸,稗籽般饱满的身子。那时槐还在襁褓,像未及睁眼的粉色透明的小狗或者小猫。大水眨眼就来了,房子成为落叶,在水中翻着跟头。父亲说,跑。他抱起女人,女人抱起槐,他把女人和槐抱进木盆。木盆飘起来了,他也飘起来了。他鹜水的姿势怪异并且笨拙,从母亲多次的描述中,槐判断出父亲用了狗刨。母亲说你累吗?父亲说眼镜湿了,你帮我擦。母亲就帮他擦干眼镜,再帮他戴上。擦干的眼镜在几秒钟后被重新打湿,巨大的水珠像镜片淌出的汗。槐在母亲怀里号啕,父亲在漫天洪水里微笑。母亲说你累吗?父亲说你唱支歌给我听吧。母亲就开始唱。她不停地唱,不停地唱。后来她睡过去。睡过去的她,仍然唱得声情并茂。再后来她醒过来。醒过来,只看见一片银亮黄浊的水。

    从此,母亲只能在梦中,见到自己的丈夫。她和他牵手和相拥,缠绵和怄气,卿卿我我和剑拔驽张,恩恩爱爱和白头偕老。梦成为母亲平行并游离现实的另一个世界,她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每天她都要给槐讲述自己的梦。有一天她说,昨天我给你爸,拔掉十二根白头发。有一根,分了叉……

    槐盯着母亲,他发现母亲是那样苍老。母亲的身体飞快地僵化,像一枚风干的枣,落下了,静静等待着冬的掩埋。槐说妈您休息不好吗?母亲说习惯了。这么多年,天天晚上做梦,醒了,就再也睡不着。母亲再一次陷入沉思。槐知道,其实,她怕所有的梦。因为父亲总会在梦中出现,三十年来,一夜也没有拉下。梦让母亲在梦里兴奋异常,在醒后伤心不已。

    母亲对槐说,槐啊,昨夜里你爸,嫌我把菜炒咸了。这个死老头子……

    年轻的父亲,竟然在母亲的梦里,一点一点地变老。槐想着这些,心隐隐地痛。

    槐找到学医的大学同学。他把他请到家中,吃了一顿饭。饭后,同学悄悄告诉他,你的母亲,需要更多的休息。

    槐说可是她并不累。

    同学说可是她睡眠不好。这样下去,她的身体会彻底垮掉。

    槐说可是她三十年来一直这样。

    同学说可是她现在年纪大了。年纪大了,就不比以前。总之,她不需要梦,她只需要更深的睡眠。

    槐听了同学的话。他的菜谱严格按照了同学的指点。茶几上有茶,客厅里有淡淡的曲子。所有的一切,全是槐的精心安排,全都有助于母亲的睡眠。槐不想让母亲过早衰老。尽管,他似乎无能无力。

    终于,那天饭桌上,母亲没有讲她的梦。母亲静静地吃饭,眼睛盯着碗里的米饭。母亲不说话,槐也不敢吱声。后来母亲放下筷子,叹一口气,站起来。槐说,妈。

    母亲抬了头。她眨一下眼,眼角多出一条皱纹;再眨一下眼,再多一条皱纹。槐说,妈,您今天没给我讲你的梦。

    母亲笑了笑。她说昨天夜里,我没有做梦。昨天夜里,我把你爸弄丢了。槐啊,你说,是不是人老了,连梦都会躲开?

    槐说妈,您睡得好,是好事情。听说,这样可以长寿。

    母亲再笑笑。笑出两行泪。那泪顺着她的笑纹,蜿蜒而下。她说可是这样的话,活一千年,又有什么用呢?如果没有梦,如果梦中不能相见,我靠什么,活下去呢?

    巢

    城分成东城和西城,中间马路相连。东城高楼林立、商业发达,西城则基本保持了老城区的原貌。那条小街安静地躺在东城一角,小街上有一个理发店,一个杂货店,一个花店,一个蛋糕店,一个药店,一个饭店,一个干洗店,一棵树。

    小街上行人稀少,尽头是一个村子。那也许是城市里最后一个村子,因为濒临灭绝,所以有了价值。有人说村子五十年之内不会被拆除,连同这条做为附属的小街。小街和村子是城市里的另类,它们安静详和,鸡犬相闻。

    傻子就住在小街上。确切说,傻子就住在小街的树上。树是柳树,有很粗的主干,在距地面一人多高的位置,分出三个强壮的枝杈。晚上傻子侧卧在三个枝杈间睡觉,呼噜震天。

    最开始傻子并不住在这里。十几年前他住在东城,那时的东城和一个大村落没有什么区别。晚上他睡在柴草垛里,他认为柴草垛暖和得就像一个美好的火炉。某天有推土机悄悄地铲起那个柴草垛,那天傻子惊惶地逃走。后来傻子住进一个破旧的祠堂,可是没几天推土机就跟了过来。傻子一点一点地后退,推土机一步一步地追随,到最后,傻子想进城讨饭,需要步行二十多里路。最后傻子不得不搬到了东城。东城人少,街道宽敞,傻子很是满意。可是推土机很快逼近,它推倒一座座房子,又在原地盖起一座座一模一样的房子,傻子听人说那叫翻新。——就像宋朝人翻新秦长城,就像明朝人翻新宋长城,等等。这道理傻子不懂,这道理傻子也不想弄懂。可是傻子没有住处,每一天他都惊慌失措。

    傻子终于发现那棵柳树,柳树给傻子一种亲切感和安全感。他在柳树下铺起破烂的棉絮,扯起挡雨的塑料纸,甚至垒起两块石头当成吃饭的桌子。傻子把这里变成一座城堡,他是城堡的君主或者居民。可是两天以后,他的城堡就被人无情地摧毁。摧毁城堡的是两个穿着制服的人,傻子站在不远处战战兢兢地看,待他们离开,傻子才敢放声大哭。当天晚上傻子就爬上了树,傻子睡在树上,他认为树上比树下安全,他感觉树上是世界上最舒适最美妙的地方。那时已是秋天,傻子认为城市里的四季一个模样。

    偶尔会有人来惊扰傻子。在夜里,他们喝高了酒,站在柳树下呕吐或者方便。傻子从树上跳下来,朝他们嗷嗷怪叫。傻子说不准弄脏我的院子!那些人就乐开了。院子?他们醉熏熏地笑,这城市哪里还有院子?

    制服们早知道夜里傻子睡在树上。他们驱赶过几次,可是傻子很快就会不屈不挠地返回。于是制服们不再理他——反正是在夜里,反正是在树上,反正城市美丽的夜景并不计较一棵树和一棵树上的一个傻子。

    可是有人计较。她是一位女孩。几天前她盘下了柳树对面的杂货店。晚上她站在柜台里,抬头,就能看见昏黄路灯下的柳树和昏黄柳树上的傻子。傻子光着膀子穿着裤头蜷着身子打着呼噜,他的睡姿无比放肆。

    女孩对她的男朋友说,夜里柳树上睡着人。男孩说,是个傻子。女孩说,你让他离开。男孩说,他又没惹咱。女孩说,可是他让我不舒服。男孩问,他怎么你了吗?女孩说,没怎么我我也不舒服……明天,你找个猎枪,把他像鸟一样给打下来。

    男孩深爱着女孩。自己的爱情和傻子的巢穴,他当然会选择前者。不过男孩既不会找个猎枪把傻子像鸟一样打下来,也不会像制服们那样瞪起眼睛恐吓傻子。男孩大学毕业,他认为自己有着很高的素质和智商。男孩想了一夜,第二天果然有了办法。

    下午他找来一些剩油漆和一把秃了毛的扁刷,趁傻子不在时,在树干上涂鸦一番。他躲进女孩的小店,耐心地等待着傻子。黄昏时傻子迈着正步唱着歌儿归来,他在距柳树几米远的地方愣住。傻子盯着柳树看了很久,突然嚎啕。他跑上前,搂抱着树干,忧伤地亲吻着古老干裂的树皮。然后他跟柳树告别,转身离开,一路泪水挥洒。

    树干上画着一个白色的圆圈。圆圈里写着一个白色的汉字:拆。

    上帝的恩赐

    荒岛上的土著部落,已经与世隔绝了几百年。

    某一天,一个土著在海边拣到一个瓶子。普通的酒瓶,已经飘了很远的地方。土著把它拣起来,靠近自己的眼睛,世界变成一片模糊的淡蓝;他把它放到嘴边,吹一口气,瓶子发出短促且怪异的低吟;他把它迎向太阳,地上于是出现一个很亮很圆的小白点,烤死了一只行色匆匆的蚂蚁。

    土著想,这是什么呢?他不认识瓶子。

    他把瓶子拿给酋长看,酋长也不认识。但酋长认为这肯定是一个好东西,可以装水,看淡蓝的景物,可以烤死蚂蚁,吹出节奏简单的音乐。特别是瓶子的晶莹透明,瓶子水滴似的小巧造型,立刻让酋长爱不释手。于是酋长用两串贝壳和一个姑娘,跟这个土著完成了交易。

    从此,酋长无论吃饭,睡觉,打猎,祭祀,都是瓶不离手。瓶子仿佛成为酋长的代表,酋长就是瓶子,瓶子就是酋长。他从不让别人摸瓶子一下,甚至多看一眼也不行。他的举动无疑增加了这只瓶子的神秘。

    有一次酋长在丛林中遇到一条巨蟒,巨蟒将酋长缠得很紧,长长的信子拍打着酋长的脸。酋长慌乱之中拿出瓶子在巨蟒的眼前轻轻一晃,巨蟒竟然松开了酋长,逃走了。

    这次的蛇口脱险,让酋长认为,这只瓶子肯定具有一种非凡的神力。

    恰逢那几年海岛上风调雨顺,没有发生任何灾难。不仅野果结得遍岛都是,连野兽们也仿佛变得温顺。酋长便指着瓶子说,都是因为这个宝物啊!无疑,这是“上帝的恩赐”。

    他不再随身携带这个瓶子,而是把瓶子供奉在一个隐秘的山洞里,派人日夜看守。他说这是“上帝的恩赐”啊!这是“镇岛之宝”啊!从此后,它在岛在,它亡岛亡!

    久了,岛上的土著们,也就相信了他的话。

    一个普通的瓶子,非常自然地,成为岛上居民的图腾。

    后来德高望众的酋长死去,新的酋长和他的居民们仍然继续着对这个普通瓶子的顶礼膜拜。一任任的酋长死去,一代代的土著相传,瓶子的地位便日益攀升。很多年过去,人们不再记得这不过是海上飘来一个物什,而是觉的,这宝物与海岛同龄,是上帝在创造这座海岛时,恩赐于他们的。

    终于有那么一天,海上飘来一艘大船。船上的人拿着高倍的望远镜,抽着长长的雪茄,提着乌亮的长枪,操着高傲的表情走上了这座海岛。本来他们只想在这岛上休息几天,但他们马上喜欢上了这个海岛。因为岛上不仅有成片的橡胶林,甚至还有人发现了钻石。船上的人欣喜若狂,在商量了半天后,他们决定把这个海岛,据为己有。

    他们用手语与海岛上的土著进行着艰难的交流,他们命令土著们离开海岛,或者成为他们的奴隶。当然,如此蛮横无理的要求当场遭到了土著们的拒绝。于是战争开始了。

    土著们的作战工具是弓箭和磨了钝尖的木棍,船上人的作战工具是高倍望远镜和射杀力极强的长枪,所以这根本不是战争,而是屠杀。船上的人只用了一天时间,就基本控制了整个海岛。晚上他们把船泊在距海岛不远的海域附近庆功,他们甚至打开了很多香槟酒,喝得大醉。因为他们知道,明天,只需一个上午,他们就会彻底控制整个海岛。

    土著们聚在山洞里,听着酋长的祷告。这是那个供奉着“镇岛之宝”的隐秘山洞,也是土著居民的最后一道防线。酋长虔诚地望着那个瓶子,口中念念有词。突然他转过身,狠狠地说,我们一定要把这群野兽赶走!他指着那个瓶子,他说这是“上帝的恩赐”,他会帮助和保佑我们赶走入侵者的!我们要为岛而战!我们要为“上帝的恩赐”而战!然后他对一直站在身后的四十名精壮的年轻人说,准备好了吗?出发!

    四十名年轻人,相当于海岛的“皇家护卫队”,他们有着非凡的作战能力。他们裸着上身,脸上抹着怪异的油彩。他们的箭头上淬了剧毒,耳朵和鼻子上挂着华丽的骨环。他们身体强壮,行动敏捷,树上水下,如履平川。他们更不怕死。假如海岛最终失去,或者他们成为奴隶,那么,他们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他们企图利用船上人在夜间的疏忽,进行偷袭。他们想夺下他们的枪和望远镜扔进大海,然后把他们杀得精光。假如行动成功,那么,他们将是战争的最终胜利者。

    事实上,一百年前,同样的偷袭,曾成功地上演过一次。

    借着夜色,他们跳进海里,从水下悄悄靠近了大船。他们一个接一个爬上了船,奇怪的是,船上的人,竟然混然不知。

    船上人做梦都想不到他们会来。此时,他们正聚集在某一间屋子里,对酒当歌。

    这是绝好的进攻机会。

    酋长带领着他的四十名战士摸到了门外,他摆摆手,四十名战士立刻做好了攻击的准备。然后酋长把门轻轻推开一条缝,他向里面看了一眼,又急忙摆摆手,四十名战士便蹲下来;他再看一眼,再一次摆摆手,四十名战士便撤退了。

    那时酋长的眼睛里,竟然充满了无边的恐惧和敬畏。

    同来时一样,他们静悄悄地撤走。船上没一个人知道他们曾经来过。船上人更不会知道,他们曾经距离死亡,只差分毫。

    其实酋长只需怪叫一声,船上人就将全军覆没。这不用怀疑。

    然而酋长却是带着他的四十名战士,逃回了那个山洞。慌慌张张,似已经大败。

    他的举动,令他的战士,更令等在山洞里的土著居民,大为不解。

    酋长盯着那个瓶子,仍然是虔诚的表情和语气,他说,这是我们的“镇岛之宝”,这是“上帝的恩赐”。但现在,这恩赐已经救不了我们。以后,我们只能做他们的奴仆。

    酋长说,我看到,他们正围坐在一起唱歌,每个人的手中,都有一个“上帝的恩赐”。

    酋长说,上帝是不会胡乱恩赐的。那么很明显,他们就是上帝。

    第二辑:一条鱼的狂奔

    一条鱼的狂奔

    他的手里提一个沉甸甸的冲击钻,腰间别一个丑陋并陈旧的卷尺。不远处的长椅上,坐着几个等车的人。那里还有一个空位。他需要一个位子,可是他不敢走过去。

    他已经累了一天。他把自己悬挂在接近峻工的楼房外墙,用极度别扭的姿势把坚硬的混凝土外壳打钻出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圆孔。这是他在城市里糊口的惟一本钱和留下来的全部希望。有时他感觉自己就像一条鱼,一条离开了河川,在陆地上奔跑的鱼。他必须不停地狂奔,用汗水濡染身体。他不敢停下来。太阳会把他烤干。

    已经疲惫到极致,他的两腿仿佛就要支撑不住他瘦小的身体。他不断变换着站立的姿势,使自己舒服或者看起来舒服一些。没有用。腿上的每一丝肌肉都在急速地蹦跳和抽搐。这些微小的抽搐几乎要牵着他,奔向站牌下的那一个空位。

    姑娘坐在那里,空位在姑娘身边。姑娘的额头洒着几粒赭红色的迷人麻点。姑娘的眉眼描得细致和迷人。姑娘穿着很长的黑色皮靴,很短的黑色皮裙。皮裙和皮靴之间,露一截令他眩晕的圆润的大腿。他看了姑娘很久。他是用眼的余光看的。城市生活让他习惯了用余光观察所有美好的东西。——越是美好的东西,越是不动声色。有风,姑娘身上的香味不断飘进他的鼻子,让他宁静、安逸、幸福和自卑。

    他上了公共汽车,投下一枚硬币。他希望得到一个位子。他果真得到了。是公共汽车的最后一排,他冲过去,把身体镶在上面。他几乎在那个巴掌大的硬椅上平躺下来。他是那么疲惫,坐着有多么幸福。

    香味再一次钻进他的鼻子,轻挠着他,让他打一个羞愧的喷嚏。他把脑袋转向窗外,眼睛却盯着姑娘绵缎般光洁的皮肤。当然是用余光,他的余光足以抚摸和刺透一切。他再一次变得不安起来。他挺了挺身子,坐得笔直。

    车厢里越来越拥挤。所有站着的人,都在轻轻摇摆。姑娘倾斜着身子,一只手扶住身边的钢管。姑娘的旁边站一位男人,身体随着汽车的摇摆,不断碰触着姑娘。他的脸红了。好像自己就是那位男人,好像他攥着的,不是冷冰冰的冲击钻,而是姑娘甜藕一样的胳膊。

    他看到姑娘扭过头来,厌恶地看看男人。男人尴尬地笑,做一个无奈的表情。姑娘没有说话,她小心并艰难地使自己和男人之间闪出一条狭窄的缝隙。汽车突然猛然摇晃,姑娘的努力倾刻间化为泡影。现在她和男人,再一次贴到一起。

    于是他站了起来。他对自己的举动迷惑不解。他对姑娘说,这儿有个座位,你坐。他想他应该说出了这句话,因为他的嘴唇在飞快地抖动。姑娘看看他,懵懂着表情,似乎没有明白他的意思。他只好指指自己让出来的位子,他对自己说,这儿有个座位,你坐。

    姑娘的额头洒着几粒赭红色的迷人麻点。姑娘的眉眼细致动人。

    姑娘瞅瞅他,再瞅瞅那个空位,再瞅瞅他。姑娘把头重新扭向窗外。姑娘没有动,也没有理他。姑娘说,哈。

    他的表情便僵住了。他感觉自己被当众扒光了衣服,所有人都在细细研究他身上每一个肮脏的毛孔。他没有坐下。他把脸扭向男人。他对男人说,这儿有个座位,你坐。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轻轻颤抖。那是哀求的调子,透着无比的卑微和虔诚。

    男人笑了。他不知道男人为什么笑,但男人的确笑了。男人的脸上霎间堆满了快乐的细小皱纹。男人没有动,甚至没看那个空位。男人盯着他。男人说,哈。

    声音是从鼻子挤出来的。——那声音有些失真。

    他有一种强烈的想哭的冲动。那座位就那样空着,没有人去坐。包括他。很多人都在看他,面无表情。他感觉自己被他们一下一下地撕裂开来,每个人都拿到其中一块,细细研究。

    他提前了两站逃下了车。他提着那个沉甸甸的冲击钻,慢慢走向宿舍。他感到很累,似乎马上就要瘫倒。他经过一个报摊,停下来。他把眼睛贴上了当天的晚报。

    他对晚报并不感兴趣。他只想知道现在离过年,还有几天。

    他把冲击钻换到另一只手。他感觉自己是一条即将脱水的鱼,正被太阳无情地炙烤。他想明年,自己应该不会再来到这个城市了。因为在乡下,淌着一条温暖的河。

    一缕熟悉的清香悄悄钻进他的鼻孔。他没有转身,继续盯着那张晚报。突然他再一次紧张起来,他感觉姑娘就站在不远处,盯着他看。

    他转过身。他第一次面对姑娘。他看到姑娘迷人的脸。他的身体开始颤粟不安。

    姑娘说刚才是你吗?他点点头。姑娘说哦,转身走开。姑娘走了几步,再一次停下。姑娘扭过脸,说,谢谢你啊。然后把身子,踅进一家服装店。

    他开始了无声的狂奔,泪洒成河。他感到安静和幸福。他感觉自己就像一条鱼,在炙热的陆地上不停地奔跑。他不能停下,他需要汗水和眼泪的濡染。

    他想他明年,可能,还会留在这里。他知道这个城市需要他,用极度别扭和危险的姿势,将坚硬的混凝土外墙,钻磨出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圆孔。

    匪兵甲

    匪兵甲不是匪兵,他是匪兵甲。他在戏园子跑龙套,扮成匪兵甲或者群众乙。大多情况下,他的台词只有一个字:是!这个字被他磨练得字正腔圆,气吞如虎。

    他本来是演主角的。那时他是戏园子的头牌,一招一式,英俊逼人。台下就有女人粉了腮。好像躲到哪里,都有他在面前晃啊晃的。那两道剑眉高高挑起,那一双朗目皎皎如月。还有发青的刀削般的下巴。还有挺拔的雄鹿似的身姿。那时的他,让镇子里多情的女人们,脸红心跳,神魂颠倒。

    可他还是从头牌变成匪兵甲。因为小武。因为一匹马。

    小武是老板的儿子。他看着小武长大。他给年幼的小武当马骑,脖子上套了七彩的缰绳。一次小武让他站着睡觉,理由是这样才像真正的马,他就真的站了一夜。小武越长越大,越来越聪明。老板本想送小武出国读书,可他竟迷上了唱戏。小武学戏,不用拜师,就坐在台下看。看了几次,竟也唱得有板有眼。那时小武的嗓音开始变粗,下巴上长出淡青色细细的绒毛。那时小武的个头,已经挨到了他的肩膀。他冲小武笑。他说,这样唱下去,用不了几天,你就是头牌了。小武也笑,一双眼睛盯着他,饶有兴趣地闪。老板说还是读书好,都民国了……再说戏园子有一个头牌就行了。他和小武一齐点头。戏园子有一个头牌就行了,他和小武都理解这句话的深刻。

    春天他和小武去郊外骑马。他对小武说,让你骑一回真正的马。两匹马,一红一白,同样喷着响鼻,同样健硕高大。上午他和小武并驾齐驱,他骑白马,小武骑红马。到下午,两人换了马展开比赛。两匹马像两道闪电往前冲,红的闪电和白的闪电缠绕在一起,将田野刺出一条含糊不清的裂隙。突然他的马摔倒了。一条前腿先一软,然后两条前腿一齐跪倒在地。马绝望地蹬踢着强壮的后腿,试图控制身体的平衡,可它还是重重地把身体砸在地上。小武的马从旁边跃过去,他听到小武的嘴里发出一连串兴奋畅快的呼哨。马把他压到身下,压断他一条腿。

    他想怎么会这样?他想被摔断腿的,怎么不是小武?中午时,他明明拔掉了白马蹄掌上的一颗蹄钉。

    他的腿终于没能好起来。他把路走得一瘸一拐。自然,小武取代了头牌的位置。小武也有一双皎皎如月的眼睛,也有雄鹿似挺拔的身姿。小武成为镇上新的偶像。他让女人们为他神魂颠倒。

    于是他成了匪兵甲。戏园子的老板照顾他,留下他跑龙套。他不会干别的,只会唱戏。匪兵甲他也演,虽然只有一句台词。他啪一个立正,喊,是!字正腔圆,气吞如虎。时间久了,戏迷们不再叫他名字,直接喊他匪兵甲。

    几年以后,延绵的战火烧到了小镇。兵荒马乱的年月,戏园子逐渐冷清下来。老板开始减人。他减掉一个青衣,又减掉一个熨戏服的帮工。现在老板亲自操起熨斗,那熨斗把他的身子拉成弯月。他说老板,我不想唱戏了。老板说不唱戏你干什么?他说干什么都行,反正我要走了。老板看着他,就流了泪。老板说我也是没有办法啊。他说不关您的事,是我不想唱戏了。

    不唱戏了,却隔三岔五去戏园子看戏。和那些戏迷一样,小武一出场,他就鼓掌叫好。他叫好的声音很大,震得小武心惊肉跳。那段时间小武脸色苍白,卸了妆,人不停地咳嗽。

    小武终于病倒。他躺在床上,笑一下,吐一口血。老板请了最好的郎中,可他还是一天天消瘦,仿佛只剩一口气。小武以前就脸色苍白。小武以前就经常咳嗽。没人把这当回事,包括小武自己。郎中一边写着药方,一边轻轻地摇头。郎中的表情让小武和老板有一种无力回天的绝望。

    老板把熬剩的药渣倒在戏园子门前。他坐在窗口,愁容满面地等待。小镇的风俗,得了重症的人,都会把药渣倒在街上让行人们踩。那药渣被踩得越狠,病就会好得越快。据说,那病会转移到踩药渣的行人们身上。不管有没有道理,小镇上的人都信。可是现在戏园子没有头牌了,来看戏的人就非常少。稀稀落落几个戏迷来了,见了门口的药渣,要么掉头便走,要么捂鼻子皱眉毛,从旁边小心地绕过。没有人踩上去,包括那些看见小武就脸红的女人。锣鼓寂寞地敲起来了,坐在窗口的老板,眼光一点一点地黯淡。

    突然老板看到了匪兵甲。他瘸着一条腿,慢慢走来。他看到门口的药渣,飞快地愣了一下。他蹲在地上,细细研究一番。然后他站起来,坚定地从药渣上踏过去。踏过去,再踏回来,再踏过去。如此三圈,每一步都跺着脚,激起干燥的尘烟和奇异的药味。他流下悲伤的眼泪。那眼泪混浊不安,恣意地淌。

    那以后,他天天来戏园子看戏,天天在新鲜的药渣上跺脚。可是他终没将小武救活。两个月后,病床上的小武在忽远忽近的敲鼓声中痛苦地死去。

    老板请他喝酒。老板说小武对不住你。他说我对不住小武才对……现在戏园子需要人手吗?老板说需要。你肯回来?他说您肯要吗?老板说当然要……小武真的对不住你。他说那我明天就回戏园子来。老板说小武临终前告诉我,那次你们骑马,他偷偷拔掉了红马蹄掌上的一颗铁钉。他说都过去了……我明天,还演匪兵甲……我以后,只演匪兵甲。老板说你会原谅他的,是吗?

    他喝下一碗烧酒,辣出泪。他抬起头,说,是!声音从丹田发出,字正腔圆,气吞如虎。

    冷夜

    那绿色一直诱惑着他。他曾试图将目光移开,却总被那绿色硬生生拽回。晚饭时他喝下两大碗菜汤,这让他有一种很饱的感觉。吃饱不想家——他的工友这样告诉他。但现在,尽管那些汤汁在他的肚子里发出咕咚咕咚的声响,他却非常想家。因为那绿色。

    他已经三年没有回家了。

    那绿色就在他身边,在超市的货架上,一伸手,便可以拿到。那是一小袋新鲜的无花果,残留着阳光的甘甜与芬芳。那些翠绿小巧的果实圆润并饱满,每一袋标价五元。他把手抄进口袋,又拿出来,再抄进去,再拿出来。他盯着其中的一袋,眼睛里伸出无数双手,在那翠绿上抚摸。

    旁边有人轻轻地碰了他一下,那是位娇小美丽的女人。女人低了头,嗅了嗅那一小袋无花果。女人露出满足的表情,她把手伸向那袋翠绿。

    却是他抢先抓走了那袋果实。他什么也没有想,只是下意识地把它抓在手里。他没有看女人,开始往回走。他看到收款处排了很长的队。他站在那里等,抓着袋子的右手开始抽筋,拇指突突跳动。后来他的整个胳膊都开始颤抖,不能自控。这时他想起家乡,想起父亲,想起院子里的无花果树。他竟然把那袋无花果撕开,拿出一颗,放进嘴里。

    他咀嚼的声音很大,嘴里的芳香和甘甜让他变得放松,充满幸福感。这时他看见远处有一位保安,保安盯着他,目光中充满了讥笑和愤怒。保安的手里也许还抓着什么东西,保安朝他走来,越走越快,越走越快……

    他看看保安,张张嘴,却没说话。他突然感到恐惧。

    然后他便犯了一个永远无法挽回的错误。

    他猛地推开前面的人,撒腿冲出超市的大门。伴着“抓贼”的叫喊声,很多人被他勇猛地撞倒。他的手里,仍然紧紧地攥着那个袋子。

    他突然想,如果这样不停地跑,能不能跑回乡下?

    他已经跑过了两条街,他看到远处有一个模糊的巨大阴影,黑暗中似向他露着尖尖的牙齿。那是他和工友们盖了一半的楼房。他向那里跑,其实那是与家乡完全相反的方向,但他还是朝那里跑。风吹开他黑乎乎的衬衣,露出同是黑乎乎的胸膛。他认为自己跑得飞快,他听见自己风箱般的剧烈喘息。

    跑过第三条街的时候,后面的声音小了。他却不敢停,仍是跑。他一边跑一边回头,后面没有人,一个也没有。他松口气,然后他便听到轮胎磨擦地面的尖叫和自己的身体被钢铁击中的闷响。他在空中划出一道怪异的弧线,砸弯了路旁的护栏,然后被弹回,击中汽车飞速的后轮。在他身体连续的翻滚中,他竟然清晰地看见轮胎上冒起的红色烟尘。

    他翻一下身,他认为自己还能动。他想站起来接着跑,身体却似被压上了巨石。他开始爬,狗一般爬,伤狗一般爬。他听到旁边有人发出惊恐的叫喊,他听到“抓贼”声逐渐向他靠近。他却突然变得冷静,莫名地冷静。

    他爬。身下那段柏油路的颜色变得更深,淤积着他黏稠的血。一段肠子拖在他的身后,像跟住他的一条红色鳗鱼。他不出声,不停地爬,冷静地爬,一刻不停地爬。有风,一个废旧的塑料袋沾在那段肠子上,被他拖着走,像一个活动的标签。

    他张张嘴。他想说话,却吐出一大口血。他盯着那血,血中有无花果的细小籽粒。他又一次想起父亲和小院。他知道那是一袋来自自家院子的果实。就算把全世界的无花果全部放到一起,他也能一眼找出自家院子的无花果。

    他想说话。他想说,他只想尝尝自家院子的无花果,只想尝尝。他不想偷,他不是贼。可是他说不出话,血块堵住了他的喉咙。这时他发现自己的手里还紧紧攥着那袋无花果,于是他笑了。随着那笑,夏夜里,他的身体,变得和月亮一样冷。

    1912年的猪头

    1912年的猪头,挂在周家大院的石墙。那猪头的前额堆满皱纹,咧嘴,眯着眼笑。60多岁的周老爷常靠着那面墙,把一个水烟袋,咂得咕咕咚咚地响。

    一年中绝大多数时间,那个猪头,是村里的惟一。几年前一个清晨,周老爷把一个猪头刮干净,扔进滚水,烫至半熟,捞出,调整好面部表情,风干晾干,一件贵重的道具就做成了。是,猪头只是道具,是供奉鬼神和祭奠亡灵的,吃不得。

    常有村人来借。谁家有人死去,过三七或者五七,就会敲开周家大门,塞给周老爷一包点心,说,借猪头。周老爷便从嘴里拔出烟袋嘴儿,踮起脚尖,郑重地取下那个咧着嘴笑的猪头。风中,周老爷垂在脑后的辫子,像一条风干的辫子鱼,无精打采地晃。

    因为那个猪头,周老爷这位村里的财主,更有了财主的模样。

    这次借走猪头的,是张栓。张栓和他的婆娘跪在父亲坟前,哭得死去活来。瘦骨嶙峋的儿子站在稍远的地方,摸着一条同样瘦骨嶙峋的狗,好奇且漠然地看着自己的爹娘。后来他看得有些烦,他发现爹娘总是一个腔调和表情,像夏天里不知疲倦的鸣蝉。他把目光移开,去看那个猪头。猪头在烟雾缭绕中笑眯眯注视着正午的太阳,憨态可掬。于是他笑了。他笑了,用手拍拍那条狗的脑袋。

    那是极为恐怖的一幕。狗突然疯一般冲向那个猪头,撕咬猪头的一只耳朵。后来张栓说,那一刻,他分明看到,被咬住耳朵的猪头,变了表情。

    张栓和他的婆娘同时发出一声惨叫,似乎被咬住的,是自己的耳朵。他们很快赶走了狗,却发现那猪头,已经缺掉一只耳朵。张栓说完了完了,这下完了。他坐在地上,竟忘记继续给已故的父亲磕头。

    张栓再一次敲开周家大门,再一次塞给周老爷一包点心。周老爷说,给过了。张栓说,您留着。周老爷说,没这个规矩。给过了。张栓说,猪头……周老爷这才注意到那个猪头。他的脸一下子变得无比紧张,皱纹拥挤成一朵狰狞的菊。他朝猪头跪下,磕头。磕头。磕头。他说,作孽啊!

    张栓呆在旁边,手足无措。周老爷一边磕头,一边对猪头说,这怎么可以吃呢?会遭雷劈的。张栓说,是狗……周老爷说,狗?他转过头,看张栓。他充满怀疑的脸,让张栓几乎站立不住。张栓说,真的是狗……周老爷不再看他。他对猪头说,作孽啊!

    张栓站在屋前,唤出闯祸的狗。他紧握锄头,大吼,畜生!就把锄头抡了下去。锄头在狗头上一闪而过,发出一声微小的闷响。那狗就站起来,往前走。往前走的狗,脑袋不再完整,像一只被横向切开的葫芦,翻滚着红的血和白的脑浆。狗走向张栓,摇摇晃晃,终在距张栓几步远的地方,訇然倒下。张栓低了头,发现脚边的小半个狗脑壳。有一丝肉,正轻微且快速地跳跃。

    张栓站在屋前,唤出闯祸的儿子。他说你为什么不看好狗?儿子看看死去的狗,颤着牙关,再看看张栓。张栓说你说我怎么惩罚你?也劈了你的脑壳?儿子吓傻了,拔腿就跑。他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因为张栓愤怒的锄头紧追上去,在他身边一闪而过。儿子发出一声尖锐的嘶嚎。一条胳膊就断了。他不敢哭。他盯着自己的胳膊,盯着他爹。他痛得汗流满面,满地打滚。

    那胳膊,最终,是残了。

    张栓第三次敲开周家大门。他领着儿子,扛着狗。已是两天后了,狗有了臭味,儿子的胳膊,肿得像村头的碾砣。他站在周家大院,不说话。那时周老爷正聚精会神地对付那个猪头,并没有发现他们的到来——直到闻到一股恶臭。周老爷说你干嘛?张栓把死狗扔下,又按儿子跪下。他说,这够不够?周老爷慌了,去扶。这时张栓才发现,原来周老爷刚才在向那个猪头上,粘一只猪耳朵。木头刻成的猪耳朵,用了鱼鳞熬成的胶。周老爷扶起张栓的儿子,发现肿成碾砣的胳膊。他血红的眼睛瞪着张栓。他抱起张栓的儿子,老泪纵横。周老爷说,作孽啊!

    猪头还原成原来的模样。它咧着嘴,眯着眼,笑呵呵地,遥望并不存在的未来。

    周老爷借出他的猪头,从此不收点心。他说不能再收。问他为啥不收,他说不为啥,就是不能收。他一次次从墙上摘下猪头,又一次次把它重新挂上去。他的辫子在风中轻轻地荡。那是1912年的冬天,胶东农村,奇冷无比。他的辫子,瑟瑟发抖。

    那个猪头,据说又用了20多年。烟熏火燎中,它的颜色逐渐变灰变暗,直至完全变黑。老年的周老爷把它放在水里冲洗,不管怎么努力,也洗不净。那烟火已经深深渗进它的深层,与它的本身,融为一体。

    20多年里,那个猪头笑眯眯地送走了一位位村人,敬奉了一位位鬼神,并给活在世间的人们,心满意足的安慰。

    夜晚父亲坐在土炕,给我讲这个故事。他说那位周老爷,是你爷爷的爷爷;那位张栓,是他的一个小侄。我说这我知道,你讲过多次,我不相信的是,全村怎能只有那一个猪头?父亲叹一口气。他没有回答我的话。他说,睡觉吧!

    1966年的骷髅

    我的远房叔提着四齿粪叉,在1966年某个泥泞的午后向后山狂奔。那里正在掘坟,那是难得一见的场面。

    雨后的太阳湿漉漉的。远房叔赤裸胸膛,四个尖尖的叉齿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还是去晚了。村人已经扒开了坟墓,正撬起一个赭红色的棺材。棺木早已腐朽,阳光下散着刺鼻的霉臭。一只狐惊恐地逃离,躲在不远处,放一个响亮的屁。

    棺盖被嘎地掀开。围住棺材的村人惊恐地后退,又兴奋地伸长脖子。棺里躺一具白色的骨架。骨架披一袭华美的长衫,长衫上开着大朵的牡丹。那牡丹随风飘舞,变成一只只色彩绚丽的蝴蝶。一霎间,长衫和蝴蝶都不见了。雨后的阳光让蝴蝶化为烟尘,随风飘逝。现在棺里只剩一具骨架。这个慈祥的骨架,是十几年前的张秀才。

    村人向地上啐一口唾沫,慢慢靠近白森森的骨架。他们细细端详,幻想能够发现些什么。

    远房叔向队长请示过的。他说,挖我家祖坟吧!队长摆摆手。他说你家上数一百代都是贫农,挖了有屁用?远房叔说谁的有用?队长说南岭村掘的是翰林的坟,北岭村掘的是知州的坟,后泊村更厉害,据说掘了康有为的坟……远房叔说扯淡吧?队长说当然扯淡,康有为怎会死在胶东?远房叔说咱村这么多年,别说翰林知州,连个土匪也不出。就掘我家祖坟吧!队长说不行……掘张秀才的吧!

    张秀才也是农民。“秀才”不是学历,而是名字。张秀才在地里抓刨一辈子,最远到七里外的公社赶过集。张秀才死的时候,家境还算殷实,儿子给他打了棺材,请了吹鼓队。那天队长和远房叔都被请去吃喝,那是村子难得的节日。队长说掘张秀才的坟吧!上面问下来,就说掘了一个秀才……谁知道真秀才还是假秀才?远房叔就笑了。他说高,实在是高!

    队长和远房叔找到张秀才的儿子。队长说破四旧,得挖你爹的坟。他说拥护。队长说会补给你二十斤玉米。他说多谢。队长说那下午就挖?他说没问题。队长说你不去看看?他就红了眼。他正啃一只灰菜窝头,噎住了,脖子上蹦起一条青筋。他说我能去看吗?把你爹从坟堆里挖出来,你会去看吗?队长就拍拍他的肩,表示安慰,然后和远房叔离开。队长对远房叔说下午我们早些去,说不定能挖出个金元宝什么的。远房叔的脸膛即刻涂抹了彩霞。远房叔说,妙哉。

    远房叔从人堆外往里挤,他看到咧着嘴笑的骷髅和咧着嘴笑的队长。那时远房叔很生气,因为亲如兄弟的队长没有遵守诺言。队长半蹲下身子,细细研究那个骷髅。他说张秀才现在怎么这模样?村人就笑了。似乎他的话很风趣。队长说好像屁也没有。村人齐说屁也没有屁也没有。队长说那埋了吧?村人齐说埋了埋了。队长失望地挥挥手。锄耙锨镢一起动作,黄沙飞扬。

    远房叔说,且慢。

    队长的权威受到挑战,他回了头,不满地看远房叔。远房叔走到骷髅近前,问队长,你看他嘴里,是不是含一个金元宝?队长的脑袋就以很快的速度凑近了骷髅。他离得非常近,仿佛要和骷髅耳语。突然他大叫起来,是金元宝!这个张秀才,坏透了!说完,想去抠。

    远房叔说,且慢。

    队长被远房叔推个趔趄。刚想发作,远房叔就把四齿粪叉对准他。队长说你想干嘛?远房叔说不能抠,可能有尸虫,咬上会死人的。队长说尸虫?你把粪叉对着我干嘛?远房叔不理他。他盯着骷髅咧开的嘴巴。他说,这元宝,铜的吧?

    凑上一群脑袋。

    队长说当然是铜的。张秀才到哪弄金的?含个铜元宝去地府,也不错了。

    远房叔再一次把粪叉对准他。亮晃晃的叉齿让队长后退三步。

    远房叔突然扔掉粪叉。他把手迅速插进骷髅嘴里。元宝花生米般大小,闪着生硬的黄橙光芒。他伸出两根手指去捏。他兴奋得浑身发抖。

    他惨叫一声。手刚碰到元宝,骷髅就咬住了他。骷髅的牙齿齐整,动作又准又狠。那一刻,所有人都感到一种深渗骨髓的恐惧和悲凉。

    远房叔在原地嗷嗷蹦跳。孤零零的骷髅晃动着,挂在他的手上。骷髅咬得紧,表情狰狞。远房叔开始在山坡上狂奔,一边跑一边甩着他的手。他绝望瘆人的嚎叫让所有人头皮发麻。队长和村人一齐跪下,朝缺了脑袋的骨架磕头。那个下午诡异无比,转眼间,太阳变成椭圆形的紫色。

    远房叔终于甩掉了骷髅。骷髅旋转着滚下山坡。远房叔瘫倒在地,狂吐不止……

    几年后,远房叔终于扛不住胶东农村的饥荒,闯了关东。前几年回老家,跟我说起这事,目光依然惊悚。

    后来呢?我问。

    后来张秀才的头骨找到了,和身子合二为一,又下了葬。可是那个元宝,却不见了。全村人天天找,也找不到。

    你看错了吧?或许根本没什么元宝。

    有元宝。远房叔肯定地说,我的手指分明捏住了它。不会错。

    我感到一丝凉意从脚底爬上来,直冲脑壳。我想那个下午,肯定会让所有的村人,终生难忘。

    远房叔喝一口烧酒。他慢悠悠地说,我们可以逼迫活着的人就范,可是逼迫不了死人啊!

    像感叹,也像总结。

    请她来吃顿饭吧

    老家伙住在市郊,修鞋为业。他的手在各种各样的鞋面上摩擦,他的嘴里总咬着一颗生了红锈的鞋钉。老家伙修了一辈子鞋。老家伙靠修鞋养活了自己和儿子。老家伙的儿子初中毕业后就进了工厂。机器轰鸣中,他站在铣床前,满手油污。

    老家伙的儿子,交了女朋友。

    下了班,儿子来到鞋摊前,看老家伙修鞋。这时女孩过来取鞋。她打开挎包,捏出三枚硬币。儿子伸出去接,没接好,一枚硬币滚进下水道。女孩问,算谁的?儿子说,算我的吧。两枚硬币丢进老家伙的人造革提包。老家伙当然不愿意。两块钱,刚够了修鞋的本钱。

    可是不久后,儿子就和女孩恋起了谈爱。老家伙兴奋异常。他觉得这一块钱丢得真值。

    老家伙很丑,儿子也不漂亮。老家伙很穷,儿子当然寒酸。老家伙没有文化,儿子更是粗人。老家伙觉得时来运转。这么好的女孩,竟看上自己的儿子。不可思议。

    女孩在儿子的盛情之下,来到家里作客。儿子嘱咐老家伙,女孩爱吃火腿。于是老家伙在超市转了一个上午,买了最好最贵的火腿。女孩和儿子在厨房里忙碌,他想打个帮手,女孩说,您歇着吧,叔。老家伙心里就乐开了花。以前女孩找他修鞋,管他叫师傅。现在师傅成了叔,距离也拉近了很多。她成为自己的儿媳,似乎只是时间问题。

    儿子切了满满一盘子火腿,端上桌子。火腿没有摆盘,乱糟糟一堆,看着别扭。老家伙闲不住了,他洗了手,将切成薄片的火腿摆成一朵盛开的花。一会儿儿子过来,看到火腿花,问他,您摆的吗?老家伙说,当然。儿子翘了拇指。他说,真漂亮。

    一桌子菜,很快上齐。女孩坐在儿子旁边,安静地吃。突然老家伙发现女孩尝遍了所有的菜,惟独不动那盘火腿。老家伙的心抖了一下,他冲女孩笑笑,说,尝尝火腿。

    女孩说,我不爱吃火腿。

    儿子说,不是最爱吃火腿吗?

    女孩说,你听错了。

    儿子不识时务。他用筷子夹起一片,硬往女孩嘴里塞。女孩咯咯地笑着躲闪,儿子的筷子紧紧追随。终于女孩不再笑,她的表情甚至带了几分愤怒。儿子瞅准时机,准确地将那片火腿塞进了女孩的嘴巴。

    女孩的脸一下子白了。

    她惊恐地吐出那片火腿。火腿沾着她的口水,落进鱼香肉丝的盘子。女孩站起来,瞪着眼冲儿子叫,你这是干什么?

    儿子愣住了,呆住了,糊涂了,吓傻了。

    不欢而散。

    几天后老家伙在鞋摊修鞋,看见了女孩。女孩挎着绅包从他面前走过,目不斜视。老家伙喊,闺女!女孩回了头,冲老家伙微笑。那是标本似的微笑。那微笑拒人千里。

    老家伙想,到底还是被料到了。

    回了家,问儿子,你女朋友怎么不来了?儿子说,黄了。老家伙问,为什么黄了?儿子说,不为什么。老家伙问,不会是因为我吧?儿子说,怎么会。老家伙问,不能再合?儿子说,别合了。性格不一样,合在一起也难受。

    可是他们不合,老家伙才难受。儿子三十多岁了,老家伙觉得他应该抓紧。

    所以第二天,老家伙没有出鞋摊。他去了超市,买回鸡鸭鱼肉,当然,他没有忘记买最好最贵的火腿。他把这些东西堆在厨房,等儿子回来。

    儿子回来了,老家伙垂了手,站着,冲儿子说,请她来吃顿饭吧!你们吃,我出去。

    儿子说您这是干什么呢爸?上次吵架,又不关您的事。老家伙说怎么不关?儿子说真的不关。盛火腿的盘子里有一只苍蝇,她看到了,没好意思说出来。老家伙说真有苍蝇吗?儿子说真有苍蝇,咱俩都没看到。老家伙说那你们还能合好吗?儿子说我试试吧。老家伙说那你去请她过来吃顿饭吧。儿子点点头。儿子说,好。

    老家伙就高兴地笑了。儿子却转了身,偷偷抹泪。

    飞刀

    胖刘的飞刀,是菜刀。

    很普通的菜刀。木质刀柄,钢质刀身,土里土气的,往废品站一扔,便再也找不到了。可是这刀拿在胖刘手上,就不普通。一只鸡,只需划拉几下,便美妙分割,这边是骨,那边是肉,骨是完骨,肉是全肉,骨上不留一丝肉沫,肉上不见一个刀痕;一块豆腐,放在大腿上,将刀抡圆,啪啪啪几刀下来,让徒弟小丁寻个盛水的菜盆,把豆腐推进去,那豆腐就会慢慢散开,呈大小均匀的细丝,晶莹透明。和头发一样细。比头发还细。

    这不算本事。真本事是,胖刘的菜刀,是飞刀。

    胖刘给小丁表演过。树上挂一根绳,绳上系一只老鼠,老鼠拼命挣扎,四肢纠缠。胖刘退后三十米,问小丁,哪里?小丁说,左前腿。胖刘就大吼一声,弯腰低头,就见一道寒光从屁股后面直射出去。走近看,地上掉一只血淋淋的鼠腿。左前腿。

    所以说,你很难给胖刘下个定义。是厨子,还是武师?

    别的厨子干完活,将菜刀往木墩上一砍,那菜刀就斜斜直立,直等下次厨子再用,才把它拔起。胖刘不。他的菜刀,总是挂在身后。干完活,把菜刀往屁股后面一插,那刀就别在后腰,稳稳当当。然后胖刘披上西装,骑了自行车回家。你盯着他看,总觉得自行车上,驮一只肉球。

    小丁手艺不精,把土豆丝切成西餐馆炸薯条般大小。问胖刘秘诀,胖刘说,没秘诀,苦练!小丁又说,那飞刀呢?胖刘说,你学这个干嘛?小丁说,防身,不行?胖刘说,不传!小丁便撇了嘴,菜刀在案板上无精打采地敲。胖刘看看他,唉口气。第二天,小丁发现,胖刘的菜刀上多出了两个凹进去的行楷:胖刘。

    那天胖刘回家,行至一处小巷,自行车突然骑不动了,似乎有人在后面生生拽住。来不及扭头,就觉得脑袋嗡一声响,眼前一黑,然后便什么也不知道了。醒来后,摸摸口袋,钱包还在;摸摸脑袋,除了一个鼓起的大包,好像也没什么大碍;再摸摸屁股,糟,菜刀不见了!胖刘愣了一会儿,摇摇头,推着车,继续赶路。

    女人正是这时候跑过来的,一边跑一边高呼救命。她的身后追赶着一位杀气腾腾的男人。男人光着膀子,咬着牙。右手握一把刀。菜刀。

    女人跑到胖刘身边,看着胖刘,眼睛里满是惊恐和乞求。胖刘发现女人很好看,颤动的嘴角有一颗跟着颤动的红痣。胖刘说,上车。女人就上了车。胖刘在后面猛地一推,女人就蹬着车,往前冲去。奇快。然后胖刘转身,冲男人说,得饶人处且饶人。胖刘的身子,似一座圆形的铁塔。

    男人说饶你妈个头,我抢劫!边说边朝胖刘扑来。胖刘说你再往前别怪我废了你!男人不答话。他鼓着腮帮子,眼珠子血红。菜刀在他手里,舞得呼呼生风。

    胖刘大吼一声,弯腰低头——这动作他做过很多次,从未失手——这次却没有寒光从屁股后面飞射出去。他忘记了。胖刘以为屁股后面,还插着那把叫菜刀的飞刀。于是男人赶过来,把他剁了。

    男人刀法精湛。招招致命。

    ……

    现在胖刘躺在医院的太平间里,脸色苍白,穿戴整齐。小丁跪在直挺挺的胖刘面前,无声地哭。

    他的手里握一把刀。菜刀。他把菜刀插进胖刘的腰带,说,带着上路吧,师傅。

    菜刀上刻着两个行楷小字:胖刘。

    小丁说,我混帐,我不该……

    就哽咽住了。

    哭一会儿,小丁转过身,朝他的婆娘说,来,你也给师傅磕头!于是女人走上前来,跪下。她的嘴唇颤动着,嘴角那颗红色的痣,也便跟着颤动起来……

    毛毛熊

    男人坐在候车室的长条椅上,呆滞的目光瞅着脚边一个鼓囊囊的旅行包。他在等待一天中惟一的一班过路车。其实男人十天前就应该离开这个地方,但当妻子要求他和她一起回去时,他说,让我再静静呆几天吧。

    老人什么时候进来的,他没有察觉。他看到他们时,老人正领着一个三四岁的男孩站在他面前。看得出老人很累,流着汗,弯着腰,握拳轻轻捶着自己的大腿。他向旁边挪了挪,指着腾出来的空位。“您坐。”他说。

    老人朝他笑笑,坐下。她把男孩放到自己腿上,眼睛看着窗外。

    “奶奶……”“嗯。”“妈妈是不是不要咱们了?”“嗯。”“她为什么不要咱们了?”“她做的对。你不懂……”“我不懂,你快告诉我。”“长大了,你就知道了。”

    “奶奶……”“嗯。”“爸爸呢?”“爸爸走了。”“我知道他走了。我们是不是要去看他?”“不。我们要去亲戚家。”“以前的家呢?”“我们不再回去了。”“我们为什么不去看爸爸?”“因为爸爸走了。”“我知道他走了,我们为什么不去找他?”“你不懂……”“我不懂,你快告诉我。”“长大了,你就知道了。”

    “奶奶……”“嗯。”“我什么时候长大?”“很快。”“我想妈妈。”“嗯。”“我更想爸爸。他说要给我买一只毛毛熊。”“嗯。”“我想看爸爸的照片。”“等到了亲戚家再看。”“不,我现在要看。”“你怎么不听话?”“我就想看看爸爸的照片……”“信不信我揍你?”“好。我先看。看完了,你再揍我。”

    男人静静地听着一老一小的对话。本来他不想插话,但男孩的最后一句话让他心酸。他把身子斜了斜,朝向老人,“就给他看看吧!”他说,“这么小的孩子,这么想他爸爸。”

    老人叹口气,从随身携带的帆布包里拿出一个信封,又从里面抽出一张照片,递到男孩面前。“快点看!”老人的眼睛环顾四周,样子有些紧张。

    男人愣住了。他死死地盯着照片上的男人,直到老人把照片重新装进信封。

    “他是不是,叫高畋?”男人问。

    “是的。”老人不安地说。她飞快把脸转向另一侧,盯着窗台上的一盆云竹。

    “您告诉我,”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报纸,抖开,指着上面的一张照片问她:“这是他吗?”男人的胸膛开始剧烈地起伏,仿佛有人在里面拉一个巨大的风箱。

    “是的。”老人看了他一眼,再一次飞快地把脸转向那盆云竹。

    男人盯着老人,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他的胸膛有节奏地起伏,却挤出不均匀的呼吸。男人站起来,又坐下,他重新把报纸抖开,盯着上面那个已经死去的男人。

    一个月前的一天,这个叫高畋的男人闯进了镇上的储蓄所。他带着一把刀子,身上绑满了炸药。他没有抢到钱,却被很多警察追赶。男人慌乱之中跑向附近的一座小山,并躲进半山腰一个废弃的有着两间屋子的看林房。荷枪实弹的警察很快将他包围,男人看逃走无望,就引爆了身上的炸药。

    恐惧并绝望的男人并没有发现,在一墙之隔的另一间屋子里,正躲着一群瑟瑟发抖的人。那是八个来这里旅游的小学生和一位青年老师,那天他们来爬这座山,累了,进到看林房休息。然后他们听到有人闯进另一间屋子。再然后,房子被炸上了天。

    八个小学生,当场炸死两个。十几天后,在医院里,又死了一个。据幸存的青年教师回忆,那个男人并没有发现他们……

    男人朝老人张张嘴,却什么也没说。

    男孩再一次缠起老人,“我还想看爸爸的照片。”他说。

    老人终于火了。“信不信我揍你?”她在男孩的屁股上重重打了一巴掌。

    男孩大哭起来,“我要看爸爸!你为什么不让我看爸爸?”“跟你说过爸爸走了!”“我知道他走了,他去哪了?”“信不信我再打你一巴掌?”“你打!你打!爸爸说过要给我买一只毛毛熊的!他不会扔下我走的!”“你想知道爸爸是怎么走的吗?你想知道是不是?”老人的眼泪终于淌下来,“好!我告诉你!”

    “你不要这样!”男人急急地阻止老人。他低下身子,看着男孩,“爸爸刚才还在,和我在一起。不过你来之前,他坐上汽车走了。他得赶着去挣钱,给你买更多玩具。过些日子,他还会回来找你。毛毛熊他给你买了,让我捎给你。”男人打开那个鼓囊囊的旅行包,从里面拿出一只很大的毛毛熊,递给男孩。“你看,是不是?”

    毕竟是小孩子。男孩看到毛毛熊,就乐了:“我就知道奶奶在骗我!我就知道爸爸不会忘了我!”

    老人不安起来。“这个,值很多钱吧?”她指着毛毛熊问。

    “没事。我买给孩子的。他早想要一只毛毛熊,一直没给他买。后来他……病了,就给他买了一只,让他日夜抱着。想不到医生没能……把他救活。现在他不需要了……”男人强忍着泪,泪却还是滴下来。

    老人重重地叹口气。“什么病?”她问。

    一辆汽车在候车室门口停下来,正是男人等的那一班。男人站起来,拿起瘪瘪的旅行包,朝门口走。走了几步,他停下来,转过头,对老人说:

    “他没得病。假期来旅游,死在这儿了。是被炸死的。在半山腰的守林房。”

    叫大瘤的孙洱

    大瘤其实叫孙洱。可是后来,人们就把他的名字忘了。

    大瘤长到六岁,脖子上多出一个小瘤。小瘤呈粉红色,豆粒大,纺锤形,柔软光滑,人见人捏。小瘤越捏越大,慢慢成了大瘤。远处看,总觉得他脖子上多出一个娇嫩的没有五官的小脑袋。爹带他去医院,大夫检查了好几天,最后的结论是:鸟事没有。鸟事没有的他,却从此落下个外号:大瘤。

    爹说,大瘤,放羊去;娘说,大瘤,去打些猪草;村里大人说,大瘤,你的瘤又长了;村里小孩说,大瘤,大瘤……要喊大瘤干什么,孩子们并没有目标。没有目标也要喊,他们尽情享受着虐人的快乐。

    大瘤乳名叫小洱,学名叫孙洱。爹年轻时下云南,知道那里有个“洱海”,记下“洱”这个字。他把这字给了大瘤,显得他和大瘤都有了文化,比村人高了一个档次。可是,儿你这个瘤啊!爹捏着那个瘤说,都怪你这个瘤啊!

    大瘤去村里上小学,爹在他作业本皮上写了“孙洱”。老师拿起来念:孙——,什么玩艺儿?大瘤站起来,小声说,洱。老师先盯着那个字,再盯着大瘤,突然大笑起来。洱什么洱呀,老师笑着说,还是叫大瘤好。老师也是村里人,和大瘤家住得很近。那年大瘤八岁。八岁的大瘤,好像再也没有机会叫孙洱了。

    大瘤十岁那年,村里的牲畜们染上一种奇怪的病。先是不吃料,然后慢慢消瘦,到最后,只剩下一副标本似的骨架,躺在地上喘着气,痛苦地等死。大瘤爹养了两头黄牛,死了一头,剩下的一头也站立不稳。爹走了很远,领回一位能掐会算的神人。神人焦黄着脸,指甲里淤了厚厚的灰垢。神人看看牲口,看看爹,看看大瘤,不说话。爹把神人拉到一旁,神人说,你儿子?爹点点头。神人脸色一沉,不,他不是你儿子,他是妖。爹慌了,什么妖?神人说,葫芦妖——你看他长得像人吗——专吃牲畜的葫芦妖。爹再看大瘤的瘤,越看越像葫芦。爹说那怎么办?神人把手掌凑近自己的脖子,一抹。爹说,杀?神人点点头,转身走。爹给了神人一些钱,领他出村。净挑偏僻没人的小路走。

    爹回来,并没有杀掉大瘤。他把大瘤关进小黑屋,不准他上学,不准他见人,像饲养着一只羊或者狗。村里牲畜们渐渐有了精神,半年后再一次精神抖擞。被关了半年的大瘤却从此掇了学,每天在村里游逛。他脖子上的大瘤晃啊晃啊,像一个没有五官的脑袋。

    后来大瘤有了身份证,身份证上的名字是“孙洱”。再后来大瘤去打工了,带着叫“孙洱”的身份证。可是没几天,矿上人就开始喊他“大瘤”。可爱的人们总会替别人苦想出一个可爱的外号。恰当。确切。无师自通。

    大瘤攒了六年钱,终于回了家。爹说大瘤你有这么多钱,想干嘛?大瘤说我想把瘤割了。爹说你盖五间大瓦房吧!大瘤说不,我割瘤。爹说你给你娘治治她的脑血栓吧!大瘤说不,我割瘤。爹说你给自己娶个媳妇吧!大瘤说不,我割瘤。爹说你不割瘤也有闺女争着嫁你,听说你带了很多钱回来,媒婆把咱家的门都挤破了……你割了瘤,花光了钱,谁还嫁你?大瘤说,我一定要割瘤。爹说你总想割瘤干嘛?你钱够了吗?

    二十六岁的大瘤割掉了瘤,的确英俊了不少。村里人再看到他,都觉得怪怪的。爹说大瘤咱们下地吧!大瘤说我没有大瘤了。爹说哦……大瘤你怎么还不下地?大瘤就有些恼。他说我没有瘤了……村里人还叫我大瘤,怎么你也叫?爹说哦……叫叫怕什么,习惯了嘛。大瘤说要下地你自己下吧,我得回矿上……死活我不在村里呆了。

    大瘤回到矿上,工友们还叫他大瘤。开始他和别人急,急着急着就吵起来,吵着吵着就打起来。打了三次后,就不再和别人急了。工友说该吃饭了啊……大瘤。大瘤说,好咧。工友说该下井了啊……大瘤。大瘤说,好咧。大瘤花掉六年的工资割掉陪了他二十年的大瘤,却割不掉随了他二十年的外号。大瘤觉的这个钱,花得真不值。

    煤矿塌方那天,大瘤跟一群人往外跑。可最后他还是被埋起来,身体砸得稀烂。大瘤在医院躺了两个多月,才出了院。他坐在轮椅上,他爹推着他走。大瘤的眼睛看不清任何东西,世界在他面前,一下子变成模糊的轮廓。爹说大瘤你没事,政府会养你一辈子。大瘤说哦……谢谢政府。

    发钱那天,爹扶着轮椅,大瘤无精打采地坐着,目光黯淡。桌子上放一沓厚厚的表格,会计拿起一张,照着念一个名字,发一沓钱,把名字勾掉,再拿起下一张。突然会计皱皱眉,他说,孙——,什么玩艺儿?爹和大瘤似都没有听见,面无表情。会计再说,孙——耳?大瘤便惊了一下。他挺挺身子,大声说,是我——我叫孙洱!那眼睛,就放出光来。

    蝗灾

    一团黑云从北方滚过来,压在低空,很快分散,又很快聚合,直接扑向绿的田野。黑云在田野里撒野,像一匹匹疯狂的兽,你甚至可以看到它扭动的四肢和锋利的牙齿。然后它迅速离开,庄稼只剩下可怜的筋骨。又一团黑云滚来,再一次将青苗蹂躏,再一次迅速离开。那庄稼,便连筋骨都不存在,只剩下埋在土里的可怜的须。

    光棍汉狗皮坐在田埂上。他没有动。不断有蚂蚱从那片黑云里撕扯出来,撞上他的身体,收了翅,重重落下。狗皮想,完了。他从地上拾起一只掉队的蚂蚱,看看,放进嘴里,使劲咀嚼。他的牙齿将蚂蚱腰斩,断成两截的蚂蚱还在拼命挣扎。上半身扭动,下半身蹬踢,扎伤他的舌头。狗皮嚼一会儿,烦了,啪,吐出一口深绿微紫的黏糊。狗皮说,真完了。

    狗皮不想饿死。他决定逃荒。他翻出一根扁担,紫红色宽宽的扁担,像一面镜子般,照着他狭长苦难的脸。他挑起他的家什——其实也没有什么家什——上路了。

    狗皮走得很快,那是真正逃荒的样子。他想快些走出这片蝗区,他想快些看到青灵灵的玉米和花生。他走了三天。三天,他没有看见一棵完整的青苗。

    偶尔狗皮会见到和他一样逃荒的人,无精打采,拖家带口,拿无神的眼瞅他。狗皮不理,继续走他的路。晚上狗皮睡在野外,精神高度紧张。荒年出悍匪,这道理狗皮懂。尽管他身上没有可抢的东西,但狗皮想,杀人,不一定非得越货吧?

    狗皮的脑子里,像爬满了蚂蚱,烦躁不安。

    狗皮饿了,他的胃中早已空空。也渴,嗓子冒出青烟。狗皮来到一个村子,很大的村子,却没有一户人家。狗皮走在尘土飞扬的村中小路,垂头丧气。忽然狗皮看到一口井,他飞奔过去,趴在井沿,却看不到水。那是一口干涸的井,一只青蛙好奇地看他。

    狗皮放下扁担,有些恼火。无数只蚂蚱在他的脑子里飞,像一架架盘旋的直升飞机,撞击他的脑壳,吮吸他脑子的汁液。狗皮伤心地坐在那里,睡着了。他做着梦,到处都是蚂蚱,到处都是黑云,到处都是杀人越货的匪,面前到处都是锋利的牙齿和尖刀。狗皮的肩膀被人狠狠地拍了一下,他醒了,转身,然后,他真的看到,胸膛那儿,顶着一把雪亮的刀。菜刀。

    狗皮弯腰,缩脖,闪躲,提扁担,抡圆,猛挥出去。扁担重重砸中来人的脑袋。来人被他砸飞,未及喊叫,便准确飞进那眼枯井。狗皮听到井的深处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像尸体跌进地狱。

    狗皮没命地跑。他顾不上拾起他的家什。他知道这附近曾经活跃着一群匪,每人手持一把雪亮的菜刀。他知道匪帮不可能只有一人出来干活。他拼命逃,拼命逃。他摔倒了,扁担扔出很远。他顾不上拾起他的扁担。他逃进了一片小树林。那片树林,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

    狗皮在那里,躲了五天。五天时间里,只有夜间,他才敢溜到附近红薯地里,扒几根小指粗的红薯,擦擦土塞进嘴里。只有埋在土里的红薯,才会幸存。狗皮想着,脑袋里,再一次钻进成千上万只蚂蚱。

    狗皮安全地度过五天,然后继续上路。他不知道自己应该往哪里走,他没有了家什,也丢掉了扁担。狗皮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所到之处,全是光秃秃的田野和空无一人的村子。狗皮想,也许自己,会死在逃荒的途中。也许蚂蚱,会像啃一棵青苗般,啃光整个地球。包括泥土,以及岩石。

    终于狗皮看到一间冒烟的房子。房子在村子的一角,敞着门,似在迎接狗皮的到来。狗皮闻到一股香喷喷的玉米饼子味儿,这让他饥饿的胃,抽搐起来。狗皮进了屋子,一位男人正站在灶前,向外拿着饼子。男人盯着他看,他也盯着男人看。男人说,来一个?狗皮说,好。男人就给了他一个饼子。狗皮三口两口吞咽完,再一次盯着男人。男人说,再来一个?狗皮说,行。男人又给了他一个。第二个吃完,狗皮还是盯着男人。男人说,干脆你坐下来吃算了。狗皮说,怎么好意思?手和嘴,却急不可耐地动作起来。

    狗皮一连吃掉七个,肚子像一只生气的蛤蟆。男人说饱了?狗皮说,是,谢谢。男人说逃荒?狗皮说是,闹蝗灾啊……你怎么不逃?男人说我有吃的,能吃到明年这时候,为什么要逃?狗皮说你真行……看你的样子,不像庄户人。男人说是庄户人,不过农闲时,做些别的。狗皮说什么。男人说打铁。狗皮说打什么。男人说打菜刀。狗皮说怪不得我看门口有个小铺……怎么炉子灭了?男人说几天前我挑了菜刀去卖,到一个村子,好不容易看到井边坐一个人,我把他拍醒,可他一扁担把我打飞!好在我命大。可这手,断了。男人抬抬他的右手,笑笑。

    狗皮站起来,往外走。男人说不带上点儿?狗皮说行。男人就用左手给他包了三个饼子。狗皮说你的手能不能好起来?男人说能吧,谁知道?狗皮说那我走了,谢谢你。

    狗皮走到门口,看一眼那个铁铺,再看一眼天空。不时有黑云翻滚过来,让狗皮的脑子,又痛又乱。这时狗皮感觉身后颤起尖锐的呼啸,未及回头,就感到腰部挨了重重一下。狗皮踉跄几步,险些跌倒。

    男人站在他的身后,高高似一座铁塔。男人说,两清了。带上你的扁担,路上用得着……

    那扁担很宽,紫色,亮得似一面镜子,照着狗皮狭长且苦难的脸。

    狼祸

    乌力吉老汉的羊,被狼叼走一只。

    很多年没闹狼了,乌力吉老汉的警惕性,自然降低了很多。草甸子里砸下八根木橛,拿粗麻绳一揽,就成了夏天的羊圈。几十只羊,温顺地挤在一起。

    昨夜乌力吉老汉被狗吠声惊醒。他冲出帐篷,拿手电筒一晃,就看到狼。狼叼着一只羊羔,正仓惶逃蹿。狗追上去,叫咬声威猛,那狼就停下,转身,两道蓝光笔直,根根狼毫直立,狗胆怯了,呆在原地,吠叫声低缓很多,狼转身再逃,狗继续猛追,吠叫声再次威武,乌力吉老汉喊,虎子!狗就急转,奔向老汉,似乎得到彻底解放。

    乌力吉老汉知道,这只狗,追不上狼的。追上,也打不过。

    乌力吉老汉去十五里外的村子,找村长。村长的嘴巴立刻咧成河马形状,定格至少半分钟。有狼?他当然不信,二十一世纪了,有狼?

    是。乌力吉老汉说,叼走一只羊。

    真的假的?他仍然不信,这么多年没闹狼了。

    骗你干嘛?乌力吉老汉说,你可以去看看。叼走一只羊。

    麻球烦!村长说,麻球烦!

    第二天,乌力吉老汉正在喂马,来了一伙人。由村长带着,浩浩荡荡。好像还有两个派出所的民警,带着枪。村长问,狼呢?乌力吉老汉说,它要在这里我还找你们?村长说,麻球烦!

    一伙人分散开来。有人在羊圈里仔细寻找,拣起地上细碎的羊毛。有人端着相机,啪啪地拍照。有人走出二里远,观察地上的牛羊马粪。有人坐在帐篷里,大口喝着浓香的奶茶。终于,中午了,收工,大家再一次聚在帐篷前。

    是有狼。村长说,这是狼毛,羊毛不是这样的。这是狼粪,白色的只能是狼粪。那边,那是狼蹄印儿,看看,多狡猾的狼蹄印儿。是有狼。

    当然有狼。乌力吉老汉说。

    可千万不能打啊!村长说,现在不比以前。

    也打不过。乌力吉老汉说。

    说说,你说怎么办?村长点支烟,说。

    我哪知道?乌力吉老汉说,据说上面有赔偿吧?

    当然,有赔偿,只要别打狼,就有。村长说,现在你丢了一只羊,上报的话,就是一只羊。

    那是,肯定。乌力吉老汉说。

    那可不肯定。村长抽着烟,眼睛呛成一条缝,还可以上报你丢了三只羊。

    三只羊?乌力吉老汉一拍大腿,对啊!三只羊!儿子儿子!乌力吉老汉喊来自己的儿子,去,宰只羊去,竟忘了!乌力吉老汉搓搓手,表示非常抱歉。

    一伙人,一只羊,吃得满嘴流油。

    乌力吉老汉就等那三只羊的赔偿,从夏初等到秋末,也没盼来那笔钱。人就有些急了。现在连他自己都相信,真的丢了三只羊。

    赔偿没来,狼却时时骚扰。虽然乌力吉老汉又加养了一条狗,并拿碎砖垒了羊圈,但狼还是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光临过几次,并叼走他两只羊。

    乌力吉老汉再一次找到村长。他说,赔偿啥时来?

    村长说,还没最终上报呢!这得有个程序。

    乌力吉老汉说,可是我的三只羊啊!

    村长说,是一只。我们要上报三只。其实是一只。

    乌力吉老汉说,是三只。狼又拖走两只。

    村长说,怎么可能?你想诈?

    乌力吉老汉说,诈不诈,还不都是三只?

    村长说,那倒是。真的又拖走两只?

    乌力吉老汉说,当然。骗你干嘛?不想个法子,还得丢。

    村长说,看来还得去你那儿再落实。麻球烦!

    几天后,乌力吉老汉正砌着羊圈,又见来了一伙人。人数大概是上一次的三倍,仍是村长带领,浩浩荡荡。好像还有派出所的几位民警,带着枪。村长问,狼呢?乌力吉老汉说,你应该问,还有羊吗?村长就笑了,说,麻球烦。

    一伙人迅速分散开来,像训练有素的士兵。有人在羊圈里横冲直撞,惊得羊们东躲西藏。有人端着机关枪似的照相机,啪啪啪啪地乱扫一气。有人走出五里远,趴在地上仔细嗅着牛羊马粪。更多人坐在帐篷里,大口喝着奶茶,使劲抽着香烟。终于,黄昏了,收工,大家再一次聚在帐篷前。

    说说,你说怎么办?村长又点起一支烟,说。

    我哪做得了主?乌力吉老汉说,你就明说了吧!

    好!村长说,一共,是丢了三只羊吧?这次两只,上次一只。

    没错。乌力吉老汉说。

    不过,这次啊,村长眯着被烟呛成一条缝的眼睛说,这次啊,可以上报三十只。

    三十只?乌力吉老汉的眼睛瞪成铜铃。

    是,三十只!村长斩钉截铁地说。开始往乌力吉老汉的羊圈里瞅。

    我看还是算了。乌力吉老汉站起来,冲村长摆摆手,说,我没丢羊。

    你说嘛?这次是村长的眼睛瞪成铜铃。

    我真的没丢羊,我一只羊也没丢。我不用赔偿。我根本不用赔偿。乌力吉老汉说。

    你到底想干嘛呢你个乌力吉?村长的眼睛喷出火来。

    我没想干嘛。乌力吉老汉说,如果可以选择,你想面对一只狼,还是一群狼?

    第三辑:小美的歌声

    小美的歌声

    小美的歌声,单调,乏味,尖锐刺耳。临睡前,小美又唱起来了,阿爸,阿爸,阿爸阿爸阿爸……

    小美只会唱这一句。她是哑巴。

    小美很小的时候,男人教她说话。男人说,阿爸。小美说,阿爸。男人说,苹果。小美说,阿爸。男人说,天安门。小美说,阿爸。男人说,小老鼠。小美说,阿爸。男人就哭起来,嚎啕。男人说,妞妞,你怎么是哑巴啊!斗大的脑袋撞向松软的土墙,墙皮啪啦啦掉。男人的动作把小美逗笑。小美边笑边唱,阿爸,阿爸,阿爸阿爸阿爸……男人带小美去医院。医生看看小美,说,这孩子是不是傻?男人说不傻,就是不会说话。医生把小美的嘴巴撬开,研究她细细的喉咙;医生拿一堆图片给小美看,表情越来越不耐烦;医生忙了一天,把小美像魔方般拧来拧去。最终医生叹一口气,摇摇头。哑,还傻。医生说,并且不是一般的傻。

    小美没有妈妈。她只有阿爸。

    男人头大如斗,脖子细长无力,左肩上直接长出左手。男人干不了农活,走路都不稳当。正下着雨,床上挤着接雨的脸盆,嘀嘀答答的水声仿佛可以把时间无限度地定格或者抻长。小美把一只破旧的纸船小心地放进脸盆,两根手指在旁边快速地划水。船仓很快被雨水灌满,小船打着旋儿,慢慢下沉。小美唱,阿爸,阿爸,阿爸阿爸阿爸……

    男人说妞妞你别唱了,我好烦。妞妞你别唱了,要睡觉了。妞妞你想妈妈吗,你想不想妈妈?妞妞咱家没粮食了,明天咱俩吃什么?妞妞快别玩那个纸船了,妞妞快睡觉吧!

    男人给小美脱了衣服,盖上被子。被子很快被小美柴棒似的两腿踢开。六岁的小美躺在床上,歪着头,恋恋不舍地盯着那个纸船。男人捏着小美清晰可见的小小肋骨,仿佛稍一用力,那肋骨就会被捏得粉碎。男人不停用袖子擦干滴落在上面的泪滴,却总也擦不干净。男人说撑不下去了妞妞,咱俩撑不下去了。男人又开始嚎啕,声音沙哑高亢,震得眼眶里未及淌出的眼泪,噗噗啪啪地滴落上小美圆圆的脸。

    小美盯着纸船,颤颤地笑。小美唱,阿爸,阿爸,阿爸阿爸阿爸……

    男人突然站起来。男人说妞妞咱不睡了,我们去看妈妈。男人给小美穿好了衣服,领着小美走向野外。雨下得很大,男人感觉小美使劲攥着他的手。小美的手,轻轻地抖。

    男人按下小美的头,逼她给一座孤坟磕了三个响头。野地里积了很深的黄浊的雨水,呛得小美不停地咳嗽。男人说妞妞咱们也走吧。小美瞪着眼睛,不解地看他。男人从身上撕下一绺布条,蒙上小美的眼睛。小美再一次咯咯地笑了。她认为这是一个有趣的游戏。

    男人牵着小美,慢慢走向远方。他们走了很久,来到悬崖边上。男人解开蒙住小美眼睛的布条,他看到小美兴奋的表情。男人说妞妞我们跳下去吧!小美说,阿爸。男人牵着小美往前走,一步步接近天空。男人说妞妞你怕死吗?小美说,阿爸,阿爸。男人抹一把脸上的雨水,拉着小美继续往前走。突然小美停下脚步,身子缩成一团。男人说妞妞你再往前走一步。就一步。男人似一匹即死的兽,表情狰狞恐怖。小美猛然挣脱了男人,转身就跑。男人愣一下,想追上去,身体却突然急速下陷。仿佛脚下正颤动着一条深不可测的长着利齿的裂缝,男人感觉自己,被一点一点地咀嚼和吞噬。

    男人醒来的时候,看到围住他的村人和小美。村人说,你晕过去的地方,周围全是密麻麻的狼蹄印儿。村人说,你躺在一个小水洼里,是小美一直抬高着你的大头,不然你早灌死了。村人说,你腿上划了一条很长的口子,流了很多血,是小美给你包扎的。村人说,我们找到你的时候,小美已经守了你一天一夜。她不停地唱歌。她的歌吓跑了野狼,却唤来了我们,又唤醒了你……

    男人盯看自己的腿。那个曾经蒙住小美眼睛的布条,此时,正稳稳地缠着他的伤口。

    男人闭上眼睛。他不想让泪水涌出。男人说妞妞,再给我唱个歌吧!

    小美就唱起来,阿爸,阿爸,阿爸阿爸阿爸……

    红加吉

    加吉鱼,肉质细嫩,味道鲜美,极为名贵。由于其常为喜庆宴席上的佳肴,并有“一鱼两吃”的习惯,故称加吉鱼。其中,红加吉鱼尤为上品。

    刘老汉吃过多少条红加吉了,肯定数不过来。也从来没有“一鱼两吃”。将鱼刮鳞开膛,洗净,扔锅里,撒盐,咕咚咕咚烧一阵,盛盘上桌,吃净鱼肉,完事。鱼头喂猫。一鱼两吃?鱼头还要熬汤?扯淡。这世上,没有刘老汉觉得名贵的鱼。

    刘老汉是位渔民。

    刘老汉年轻时,有自己的船。每次出海归来,刀鱼青鱼黄花鱼堆满船仓。并且,他总有办法弄回一两条红加吉。红加吉不卖,只自家人吃,天天吃顿顿吃,直吃得刘老汉的儿子刘葵见了红加吉就哭。后来他的船归了集体,他和十几个人上了一条更大的渔船。可是刘老汉仍然能够弄到红加吉,不多,就一两条。船上的规矩,弄到红加吉,不超过三条,自己拿回家就是。这规矩怎么来的,没人知道。

    刘老汉家的红加吉,还是天天吃顿顿吃。那时刘葵长大了些,见了红加吉不再哭,却是皱眉撇嘴,好像与此等鱼中极品,结下深仇大恨。这时他的脑袋上必挨娘的一个凿粟。娘说,不识好东西吗?吃鱼!

    所以刘葵进城后,很长一段时间,对鱼市毫无兴趣。直到有一天,在路边,一位鱼贩子扯开嗓子自豪地嚎,红加吉啊红加吉啊,他顺嘴问一下价格,竟差点吓得摔倒。做梦都没有想到,这种令他恨之入骨的鱼,竟能卖到三十多块钱一斤!

    回老家,跟刘老汉说这事,刘老汉并未表现出半点惊讶。刘老汉说,这鱼以前也不便宜啊。

    刘老汉那时已经老了,不能再出海。更多时他坐在渔家小院,浇浇花,吼两句杨延昭的“见老娘施一礼躬身下拜”,老伴就在旁边接一句佘老太君的“不消!”。两位老人哈哈大笑。那时她身体还好。不管刘老汉还是刘葵,都想不到她会走得那样突然。

    去年春天的一个黄昏,她在门口喂鸡,忽然跌了一跤,等送到医院,人早已断气。刘老汉哭了一天一夜,鼻涕和眼泪在胸前扯成了网。哭过后,就跟着刘葵进了城。他几乎不出门,只是把自己闷在屋里,唱“见老娘施一礼躬身下拜”,却没人接那句“不消!”,刘老汉就开始叹气,一声接一声,让刘葵也跟着抹眼泪。刘葵说爹,您出去走走吧,去海边转转。刘老汉说转什么呢?在海上飘一辈子,又不能打鱼了,转什么呢?

    刘葵想不到刘老汉会突然对红加吉产生兴趣。

    那天刘老汉问刘葵,现在红加吉多少钱一斤?刘葵说前几年三十多块,现在不清楚,得五十吧。刘老汉说你下班经过鱼市时,顺便买一条回来。刘葵说好。刘葵想人老了,有时像个孩子,以前打鱼那阵子,不是也不喜欢吃么?何况又那么贵。

    他去了鱼市,从东头走到西头,又从南头走到北头,他摸遍每一个摊子,就是找不到红加吉。他又去了超市看,仍然不见红加吉。他问别人,现在不正是吃红加吉的时候吗?别人告诉他,是时候,不过这玩艺儿现在奇缺,想吃,只能去大酒店。刘葵说我不想去大酒店吃鱼,我只想买一条新鲜的红加吉鱼。那人就笑了。他说买红加吉?去鱼码头吧!运气好的话,或许能碰到一两条。

    刘葵没去鱼码头。他空着两手回家。他没跟刘老汉解释,刘老汉也没问。不过他还是从刘老汉的眼里读出了深深的失望。刘葵想至于吗?不就一条红加吉?

    第二天下班,刘葵去了一家酒店,找到领班。他问有红加吉吗?领班说吃红加吉不用找我,直接点菜就行。他说到底有没有?领班说当然有。他问多少钱一盘?领班说,二百六。他说那我只买一条活的,一百三行不行?领班说你来酒店买活鱼?你能去澡堂子买拖鞋吗?你能去公安局买手枪吗?刘葵说我没工夫跟你开玩笑……到底行不行?领班说当然不行。刘葵说那这样,我点一盘红加吉,不过别下锅,从水箱捞出活红加吉,盛盘子里端给我就行。领班说不行,没这个规矩。刘葵说求您了,我就想买一条红加吉,最好是活的。领班说可是这不行的。刘葵说真不行吗?把你们经理找来。领班说经理不在家……好吧,就破个例。受不了你。

    刘葵搭了出租车,可是回到家,鱼还是死了。他问儿子,爷爷呢?儿子说,去海边了。刘葵说他不是不喜欢去海边吗?都这么晚了,他去海边干嘛?

    刘葵看到父亲坐在海边默默地抽烟。刘葵说爹,你要我买的红加吉,我买回来了。刘老汉看看儿子,他说今天用不着了。刘葵说什么用不着了?不是你让我买吗?刘老汉说我是让你昨天买……昨天,才是你娘的祭日。

    刘葵脑袋嗡一声响,身体晃了晃。他恨不得狠狠抽自己两记耳光。他看到父亲紧闭着双眼,似乎要阻止自己的眼泪。于是他想安慰一下父亲。他说爹,娘吃一辈子红加吉了,恐怕她对红加吉,不会有太多兴趣了。

    刘老汉的眼泪,终于肆意奔腾。他盯着刘葵,一字一顿地说,可是你娘看到饭桌上没有红加吉,她会为咱爷俩伤心的啊!

    小玉

    小玉在等她的男人。小玉马上就能见到她的男人。她很紧张。

    她翻出那件碎花对襟小袄,慌乱地穿了,对着镜子红起了脸。送走男人那天,她就是穿着这件对襟小袄。记得柳絮在风中飘摇,一朵朵沾了她的脸颊和红袄,又一朵朵被他轻轻摘掉。她问你啥时回?他说打完仗就回。她问啥时打完仗?他说应该很快。说话时他们站在树下,保持着很远的距离。那年她十八岁,身体就像葡萄,饱满剔透,挂着露珠。她说那我等你回来。他说好。就走了。她的话,算不上承诺吧?她看到他的背包打了漂亮的结,他在柳絮中越走越远。

    他再也没有回来。

    可是小玉在等,死心塌地。战争就要打过来了,娘想带她离开村子。娘说过几天,炸弹就会炸平我们的村子。她不走,抱着院子里的香椿树,哭得死去活来。她说他回来找不到我,会伤心的。娘说可是你们没订亲的。娘说过几年天下太平了我们再回来。娘说你不走会被炸成肉末的。娘说活着重要还是等他重要?夜里她和娘收拾了家什,离开了村子。她们一直往北走,直到一颗炮弹在她们头顶爆炸。她将娘草草掩埋,然后挺了胸脯,一直往回走。她再一次看到了村子,再一次看到了草房。她走进草房,生起灶火,给自己煮一锅香喷喷的稀粥。然后她睡着了。她看到他站在面前,轻轻为她摘掉一朵柳絮。她看到柳絮不停飞舞,飘到了硝烟弥漫的战场。她看到战场上的他抱一杆扭了麻花的枪,咬着牙向一架飞机瞄准。她看到飞机在低空盘旋,像一只饥饿的秃鹰。她看到从秃鹰的腹部甩出一颗颗炸弹,眨眼间将村子炸成废墟。她看到她从废墟里爬出来,抖落身上的土,咧开嘴笑。

    她醒了。她的村子真成了废墟。她在废墟中微笑着等他。

    她一直等他。在一个人的村子,在一片荒野,在战争中等他。几年后村人回来,村子再一次有了轮廓和规模。在夜里,她的门前站着一个个痴情的后生,他们和她,都在等待自己的爱情。她不知道自己等了多久,她不知道自己还要等多久,她不知道自己还能等多久。她决定等下去,她认为这一切天经地义。

    有关他的消息,不断传进她的耳朵。有人说他战死了,脑袋被子弹劈成两半;有人说他当了官,留在城里,早有了家室;有人说他在山西跑盲流,脏兮兮得像一条狗;还有人说他死在归来的途中,尸体被野狼撕成碎片。说什么她都信,说什么她都不信。她只知道自己必须呆在村子,守着自己。否则,他回来,会找不到她的。

    门前的后生们越来越少,终于,所有人都失去耐心。后生们长出胡须,然后将皱纹,抹了一脸。

    她不知道自己到底等了多长时间。一天,两天,十天,一年,两年,十年,还是一百年?

    终于,她听到他的消息。

    一颗子弹钻进他的脑袋,将他的记忆全部抹去。他知道有一位姑娘在等他,可是他不知道那位姑娘到底是谁。战争结束了,他进了城,分到了房子,却是独身一人。夜里他把自己的头发一把一把往下薅,仍然不能够将她从记忆里翻出。直到半个月前,一位村人在那座城市的公园里见到了他。村人说你记得小玉吗?他摇摇头。他甚至不认识面前的村人。村人说你怎么能忘记小玉呢?送你去当兵的小玉啊。他仍然想不起来。可是他知道那个叫小玉的,肯定是等他的那位姑娘。他忘记了小玉。他忘记了她的名字,她的声音,她的眉眼,她的身材。他忘记了有关她的一切,可是他没有忘记自己的爱情。

    他决定去找她。

    村人带回来的消息让小玉颤粟不已。等待终于有了结果,她却变得惊慌失措。好几天她什么事情也不做,只躺在床上胡乱地想他。记忆中他留了平头,左脸长一颗英俊的红痣。他的语速很快,却很清晰。他的眼睛不大,却如朗月般明亮。他身材魁梧,那腰,总是挺得笔直。

    小玉拿了头梳,仔细地梳理头发。她的头发一丝不苛,那是十八岁的发型。她在唇上点了口红,看了看,又轻轻抹去。那颜色太过娇艳,她怕他不能够将她认出。

    她慢慢地走出院子,来到村口。她想他这时候应该下了汽车,正急匆匆赶往村子。她没有想错。她看到他了。他朝她走来。他走得很快。他的眼睛,仍然如朗月般明亮。

    突然胸口痛起来。很痛,那里面有一双撕裂一切的手。她的视线开始模糊,她的世界天旋地转。——她的心脏病坚持不懈地纠缠着自己,终在这一天爆发。现在她想她终于要死去了。连同对他纠缠不清的思念。

    她慢慢地倒下。他来到她的面前。他盯着她看了很久。他蹲下来拍她的脸。他喊一声,小玉!她笑了。现在,她可以安静地死去。

    男人离开小玉,时间1945年。男人再一次见到小玉,时间2007年。1945年和2007年,一样的柳絮飞扬。80岁的小玉,将永远活在春天。

    终点

    他把右手插进裤兜,从汽车的前面往后挤。车厢里气味复杂,拥挤不堪,这让他感觉自己的身体上沾着无数只眼睛。他用左手艰难地抓紧着头顶上的钢管把手,身体象一条被挂起来的风干的咸鱼,轻轻地晃。

    他的手心冰凉。

    班车的终点是八十公里外的一座小城,据说那里轻工业发达,满街都是毛纺厂和刺绣厂。不过这一切与他无关。他行程的终点,只是这个拥挤不堪的车厢,或者,只是那个旁边有个加油站的小站。

    他右手的手指开始剧烈地蹦跳。不能自控。

    之所以选择那个加油站下手,是因为他知道那里只有三个年轻的女孩。他还知道那附近有成片的玉米地,有一条通向无限荒凉的土路。他想,这或许可以增加他逃离的成功率。

    斜挎着黄色帆布包的乘务员开始收钱。他问多少,对方答七块。他松开紧攥着钢管的左手,在身上所有的口袋里乱翻。其实他知道自己不可能翻出多余的一分钱,却仍是装模作样地寻找。终于他有些烦躁,他放弃了这种徒劳的表演,把身上仅剩的六块钱递给了乘务员。

    差一块,乘务员看着他,面无表情。

    就这些了。他说。

    可是差一块,对方盯着他说,六块钱只能到张村。你不是要到加油站吗?

    那就到张村,他低声说,剩下的路我自己走过去。他可怜的回答引来一片目光。明亮的,混沌的,好奇的,麻木的,同情的,幸灾乐祸的……这些目光随着他身体的左右晃动,便也跟着晃动起来。

    乘务员接过钱,咧一下嘴,继续向后挤去。他松一口气,抖抖身体,象要抖掉沾满一身的眼睛。他看看窗外,正是夏天,玉米们拔着节儿,争先恐后地接近太阳。

    他想自己过去的二十七年的生命真是太失败了。相恋五年的女友说走就走了,甩掉他就象甩掉一把恶心的鼻涕。他还想到自己的工作,想到人事科长指着他的脑门破口大骂。不过那都是半年前的事了。他给自己留了半年的时间,可是他仍然失恋,仍然失业。世上的一切仍然在跟他顽强地作对。他想就这样吧,拼一次!他插在裤兜里的右手仍然颤抖不止,好像那把折叠刀生了翅膀,即将从他的手里飞走。于是他用了力。用了力,右手再一次抽筋。他想这一次会失败吗?他对自己并没有信心。

    其实失败了也没什么。他想,只需拿这刀往自己的脖子上轻轻一抹,他就真的到终点了。他想,这世间还有什么可留恋的呢?

    窗外的玉米地慢慢地连成了片。他知道,现在距那个加油站很近了。他裤兜里的手抖动得更加厉害。他呼吸紧促,胸口发闷。他不得不大张着嘴,似一条缺氧的鳗鱼。

    而他此时的身体,却似一张绷紧的弓。

    汽车在一个小站停下,他松开抓着钢管把手的左手,活动着僵直的手指。突然有人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转头,他看到一只纤细的手,手指间捏着一张的崭新一块钱。他愣了愣,那钱便递到了他的手里。再回头,一个纤细且陌生的背影已经下车。

    汽车再一次行进起来。

    他把钱捏在手里,像做着梦。那一块钱轻飘飘的,仿佛完全没有质量,却让他用了浑身的力气抓紧。后来他感到自己正被一种莫名的力量向四个方向牵引。他有一种被分离的感觉。

    汽车再一次停下。到张村了!乘务员只朝他一个人喊。

    他盯着乘务员,扬了扬那一块钱,露着自豪的表情。然后他下了车,慢慢朝加油站的方向走去。

    他的右手仍然插在裤兜里,紧抓着那把刀。却不再抖,安静得象疲劳的战士。经过加油站的时候,一个忙得满头大汗的女孩正好抬起头来,向他笑了一下。

    他也向女孩笑一下,然后继续走。继续走,他没有停下,始终朝着终点的方向。他知道那里有一座小镇,小镇上满街都是毛纺厂和刺绣厂。

    他把刀从裤兜里掏出来,抡圆,猛抛向旁边的玉米地。空中的刀子将一抹白色的阳光反射上他的眼睛,刺得他淌了泪水。

    现在他的右手再一次插进裤兜,紧紧地攥着那一块钱。他的手指,正幸福地蹦跳。

    他想他到了那座小镇后,会随便走进一家工厂,他会问他们这儿需要人吗?他会说,只要有活干,干什么都行,多少钱都行。

    他感觉自己,正在奔向起点。

    诊

    流感说来就来了。好像,城市里每个人都在流鼻涕。这让他的诊所里,总是堆满了人。

    诊所不大,靠墙放着两个并排的长凳,人们挤坐在那里,有秩序地,一个挨一个地,等着他开出药方,或在头顶挂一个吊瓶。这场面让他稍有欣慰。他不喜欢有人插队,正如他不喜欢有人生病,尽管,他是一个大夫。

    有时他认为自己好像选错了职业。比如现在,他已经忙了一个上午,面前依然晃动着没完没了的病人,这样他就有些烦躁。后来他更烦躁了,因为他看到一个没有排队的女人,身子有些佝偻、头发已经花白的女人。女人紧抱着打成筒的被子,踉跄着慌张的脚步,直接挤到他的面前。他看到女人在皱纹间顽强地挣扎出一双浑浊的眼,吸盘般吸覆着他的脸。女人说,看病,感冒了。声音沙哑。

    他皱了皱眉,用手指着长凳上候着的那些人,说,都看病,都感冒了。

    女人说,我给你钱。

    他的眉毛马上打成结,他说都给钱,这里没有赊账和赖帐的。

    女人并不理会他的话,她把沾满灰垢的干枯的手伸进自己的胸脯,摸啊摸啊,终于摸出一张皱巴巴的人民币。女人说,孩子感冒了,很严重,你快给他看看。女人轻轻拍打着怀里的被筒,露着焦急和紧张的表情。

    女人递过来的,是一张破旧的的两毛钱。他认为这张钱的年龄,应该不会比女人小多少。

    女人小心冀冀地揭开包得紧紧的被筒一角,他歪着头,向里面看了一眼。只一眼,他便愣住了。他突然记起有人曾给他讲过的一个故事,他想,也许面前的老女人,就是故事里的主角。

    你不要理她。坐在凳子上的一个男人说,我认识她,这附近所有的国营医院和个体门诊,没一个理她的。

    他摆摆手,意示男人不要说下去。他轻轻问女人,孩子病得很重吗?

    是的,很重。女人说,你快给他看看,他们都不给他看……他很可怜,他整夜咳嗽。

    还有呢?他问,他把听诊器小心地塞进被筒。

    不吃饭,有时候发高烧……夜里总是哭呢!女人说。

    还有呢?他继续问。

    就是咳嗽,发高烧,不吃饭,夜里总是哭。女人重复着。

    哦,知道了。他抽出听诊器,是感冒,没什么大问题,开些药吧?

    不行呢。女人说,他怕苦,他会吐药的。

    那打个吊瓶?他说。

    不行不行!女人慌忙说,他很怕疼的。

    你别理她!坐在凳子上的男人又说话了,还有这么多人等着呢!

    你闭嘴!他冲着男人吼。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变得很激动,你闭嘴行不行?让你等一会不行吗?

    男人撇撇嘴,不说话了。

    那给他打一针吧。他朝女人笑笑,马上就好,不会疼的。他站起来,把椅子让给女人。他从药架上取下两瓶针剂,仔细看了看标签,摇匀,将封口割开,然后把药液抽进一个小的针管。你抱着他,别让他动,打一针很快的。他一边说着,一边小心地揭开被筒,缓缓将一管药液推进去。不疼的不疼的,他轻哄着。

    现在好了。您摸摸看,是不是不烧了?过一会,他对女人说。

    好像是呢。女人的表情终于平静下来,嘴角有了些笑。

    回去的时候,把被子包严实点,别让他受凉。他叮嘱着女人。

    那谢谢你了……不过明天我还想来,您再给他做一次复诊,行吗?女人说。

    当然行。他收下女人推过来的两毛钱。

    以后呢?女人说,我想每个月都来给他看看……他总是有病,夜里咳嗽……

    绝对没问题的。他笑着,您什么时候来都行。

    女人终于走了,心满意足,脚步也变得轻盈。走到门口的时候,女人回过头来朝他笑笑。笑得他心酸。

    他开始给下一位病人开药,挂吊针,他心里想着那个故事:……单身的母亲和十七岁的儿子……儿子缀学打工……摔下脚手架,死去……母亲疯了,每天抱一个被筒,到处找人给儿子看病……她总说,儿子刚满两岁……没有人理她……一个也没有……没有……

    他想,被子里包的那个干瘪的、脏兮兮的枕头,应该是她儿子枕过的吧。

    他流下一滴眼泪。

    他想,不管如何,也得把这个诊所开下去。他答应过女人的。哪怕,他仅剩下女人一个顾客。

    玉

    男孩女孩来到公园,坐在湖边。月光下,平静的湖面,微蓝如玉。

    男孩掏出一小块玉。温润的玉,散着细腻的光。那玉雕琢成一朵盛开的百合,连一根细细的红线。男孩说,送给你。

    女孩说哪来的玉?

    男孩说家传的。传了很多辈。我太姥姥传给我姥姥,我姥姥传给我妈,我妈传给了我。不过我妈要我把这块玉,送给她未来的儿媳。

    女孩说家传的玉?肯定?

    男孩说这还会假?

    女孩接过玉,看看,笑一笑。她的手优雅地一扬,将玉远远抛出。那玉在月光下拖出一线长长的蓝光,将平静的湖面,击出一朵微小的水花。

    男孩愣住了。他说你什么意思?

    女孩再笑笑。她说你以为我不知道?昨天我上街,恰好看见你钻进玉店。我在很远处盯着,见你在柜台前站了很久,好像还跟店员讨价还价。你走后,我进去看,发现这样的玉,柜台里摆得到处都是。

    男孩张张嘴,却说不出话。

    女孩说编啊,你继续编啊。不是家传的么?不是你太姥姥的么?你这个骗子。

    男孩说不错,我承认玉是我昨天买的。不过请不要叫我骗子,因为我爱你。

    女孩轻哼一声。

    男孩说你不相信?

    女孩厌恶地扭过脸去。她说要我相信也行。你现在就跳进湖里,把这块玉捞上来。

    然后女孩就听到“扑通”一声。

    她回头,身边不见了男孩。湖面动荡,似一块巨大的玉被击碎。女孩大声叫着男孩的名字,可是没有人回答她。只剩下微蓝的湖面,一点一点归于平静。

    十秒钟。二十秒钟。半分钟。女孩紧张地盯着湖面,可那湖面仍然没有动静,似乎男孩永不会再浮上来。女孩慌了,她哭出声来,眼泪簌簌地掉。她的脸色苍白,嘴唇发抖。

    女孩即将绝望的时候,男孩的脑袋突然从水里冒出。他大口大口喘着气,手里,举着那块玉。那玉温润细腻,像一朵小巧的百合。一滴水,正从玉上飞快滑落。

    女孩抱紧了他,再也不敢松手。她说你吓死我了吓死我了,你怎么这么傻?这湖这么深,水这么凉。我知道你爱我还不行?我相信你爱我还不行?女孩一边说一边哭,月光下楚楚可怜。

    男孩把那块玉给女孩戴好。他仔细地为女孩擦去腮上的泪水。他说请原谅我,这玉,的确是我昨天从玉店买的,刚才,我的确是在撒谎。不过,从今晚开始,我们能不能让这块玉,真的变成咱俩的宝贝。我把它送给你,然后一辈一辈往下传。你,就是未来的太姥姥。

    女孩破涕为笑,使劲地点头。她看到男孩在不停地哆嗦。于是她拉了男孩的手,急急地离开了湖边。

    男孩终于下了决心。他想这女孩,他娶定了。因为她刚才,为自己流了那么多眼泪。

    这个决定,其实是他从水里钻出来的那一刻,才决定的。——男孩并没有潜到湖底。他耍了一个小小的伎俩。他躲在水中,然后从怀里,掏出第二块玉。

    昨天他在玉店,买了两块一模一样的玉。他本想把另一块玉送给另一位女孩。这之前,他一直搞不清楚,这两位女孩,谁更爱他;哪一位女孩,更让他爱……

    发如雪

    父亲头发一直很好。乌黑,浓密,带一点微卷。即使是那段最艰苦的日子,当他衣冠不整、夜夜失眠,当他东奔西走、穷困潦倒,当皱纹挤满额头,当脊背压得弯曲,那头发,仍然亮泽茂密,生机勃勃。现在父亲60多岁,因了头发,他认为自己是年轻人。

    那天父亲鼓足勇气,对儿子说,我想搬出去住些日子。儿子说回乡下?父亲说不是回乡下。还在城里,是搬到别处住。儿子说爸您在这里住得不开心?我做错什么了吗?父亲说我没有不开心。你也没做错什么。我在这里住得很好。我只不过想搬出去住些日子。儿子问可是为什么呢?您真要搬出去的话,邻居们会怎么看我呢?父亲不说话了。他用手轻捋着自己的头发。一头乌发光可鉴人,有着自然流畅的微卷。

    几天后儿子下班,见客厅里坐一位大妈。她和父亲隔着茶几聊天,父亲正笨拙地削一只苹果。父亲削好苹果,欠欠身子,递给她。她接过,说,谢谢。父亲说介绍一下,这是我儿子,这是你张婶。儿子说张婶好。父亲说我们跳扇子舞时认识的,老乡。你张婶,是领舞呢。儿子说张婶您吃苹果。父亲说刚才在超市里遇见,顺便来咱家坐坐。儿子说中午别走了张婶,留下吃饭。张婶说不了不了,得回。就起了身。儿子说不容易来一趟吃了饭再走吧。张婶却已走到门口,一边穿鞋,一边咬着手里的苹果。

    父亲问儿子,我跟你说过张婶吗?儿子说没有。父亲说我记得跟你说过。老乡,离咱村,五里。儿子说您从没说过。父亲说她一年前搬到城里,儿子在国外,她一个人,住四室一厅。儿子说这样啊。父亲说,是,是这样。他轻捋着自己的头发。那是年轻人才有的头发。一丝不苛,非常有型。

    父亲很久没有再提搬出去住的事,倒让儿子有些不安。那天儿子鼓足勇气说,爸如果您真想搬出去住,就搬吧。不过您得告诉我您要搬到哪里,我们总得有个联系。父亲说还是算了,邻居们会笑话。儿子说咱不管邻居了,还能为邻居活着?父亲说再等等,现在不方便……我再考虑考虑。

    儿子再一次看到了张婶。张婶眼睛红红的,仍然和父亲隔着茶几坐着,父亲仍然给她削一只苹果。儿子说张婶今天留下吃饭吧。张婶摆摆手,不了,得回。站起来往外走。父亲说苹果!张婶就站在那里等。她接过父亲递给她的苹果,咬一口,冲父亲笑。笑容让她更显苍老。

    吃晚饭的时候,父亲突然问儿子,如果你也出国,会不会带上我?儿子说肯定会。父亲说肯定吗?儿子说当然。父亲就垂了头。他说前些日子张婶的儿子从国外回来,明天回去。这次,要带上张婶。儿子说带上好,省得她一个人寂寞。父亲说带上好?儿子点点头,当然。父亲的头,就垂得更低。他把手指插进头发,一下一下地捋。儿子说爸,您头上怎么有白头发?父亲说其实你应该认识你张婶的,你妈走后,她接济过咱们。没有她,或许你读不完大学。儿子说爸您怎么不早说?父亲说我说过了。儿子说您绝对没说过……您说是跳扇子舞认识的。父亲说我肯定说过。儿子说爸,您头上,真有白头发了。父亲说哦,帮我拔掉吧。儿子就帮他拔。拔掉后又发现一根,再拔掉再发现一根,仿佛白发在刹那间,飞快地长出来。儿子慌了,他说怎么这么多呢爸?父亲说我老了,当然有白发。儿子说爸您不老。父亲说是老了……等来等去,就老了。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晨练的父亲还没有回来。儿子心生纳闷,出去找他。他沿一条街走了很久,终于看见父亲。父亲正从一家理发店往外走,他发现,自己的父亲,竟然剃成了光头!

    父亲对他说,一会儿,得去送你张婶……来不及染了。

    儿子冲进理发店。他看到,满地碎发,洁白如雪。

    管道工

    他费了很大劲儿才找对了客户的家。他敲敲门,迎出来一张漂亮迷人的女人的脸。只看一眼,他便躲闪了目光。他的心情突然变得出奇地好。他慌张地向脚上套着塑料袋。

    您好。女人说,怎么才来呢?女人微笑着,语气中却有些焦急和不满。他觉得女人的声音很好听,带一丝娇嗔的味道。他很紧张,他说是呢。明显答非所问。他想告诉女人他刚来这个小城三天,可是,说这些有什么用呢?女人会对这些感兴趣么?

    女人带他去洗手间,她说水龙头漏得厉害,关上和没关一个样。然后女人演示给他看,她打开总阀门,水猛地从水龙头口喷出来,溅湿了他的裤子。女人抱歉地笑笑,他觉得女人笑起来更象瑾芳了。多长时间没见过瑾芳了?三年多了吧。他开始给女人检查水龙头,他认为在女人的洗手间里想他的恋人,不好。

    这工作他干了三年,很熟。三年来他不停在城市间游走,却总在修水龙头和水管。其实连他都弄不清自己到底做过多少个家政公司。虽然他并不觉得这工作卑微,却总是努力给自己制造着一种卑微的形象。他穿着破旧的衣服,蓄着杂乱的胡子,说生硬的普通话,目光总是躲躲闪闪。如果不是手中那个生锈的管钳,他认为自己和街头的乞丐,没什么区别。

    他认为这很好。这样能给客户带来满足感和优越感。他认为这是必须的。

    他很快弄清了漏水的原因,那个老式水龙头里面的皮垫老化了,有了裂纹。他在城市里见过无数这样的老式水龙头,他想,这说明城里人的生活也并不轻松。女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却每隔二分钟过来一次,问他,怎么了?他说老化了。女人说能修好么?他说当然。他不敢看女人的脸,却总是忍不住看。他再一次想起瑾芳。他想瑾芳也嫁人了吧?他想瑾芳能住上这样的房子吗?他的目光柔软,温暖。眸中有风。

    他挑了一个最好的皮垫,给水龙头换上,再试,不漏水了。女人再一次进来,女人说好了么?他说好了。女人说那谢谢你啊,掏出钱给他。女人的手纤细修长,白嫩得近乎透明。接钱的时候他很想偷偷碰触一下女人的指尖。他的手向前伸去,却除了钱,什么也没有碰到。女人的手缩得很快。十块钱。硬梆梆的。像此时女人的脸。尽管那脸仍是笑着的。

    女人说您慢走啊,给他让出一条路来。他说嗯。走到门口,他突然说你家里所有的水龙头都是老式的吗?女人说是,别的不漏。他说那也最好换换,这一个漏了,那些也应该快漏了。女人说不会吧?他说还是换换好。他看到女人的脸阴下来,忙加一句,不收钱的。女人说不是钱的事,怎么好意思呢?他笑笑。他在女人的带领下去了厨房。

    女人仍是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仍是每隔二分钟过来一次。水龙头生了很多锈,他的工作遇上了麻烦。女人捂着鼻子说好了吗?他说快了。女人似乎不耐烦起来,她看看钟,正午了啊!他说马上马上,汗便流下来。女人开始从冰霜里向外取东西,女人笑着说,那你在这儿吃完饭后再修,就能马上修好了吧?女人笑着说,十块钱。十块钱。

    一瞬间他僵住了,身体像女人拿出的冻鱼。这时他突然产生出一个卑鄙的念头。他真的给这个水龙头更换了皮垫,却是他刚刚从洗手间里缷下的那个。当然现在是不漏的,但他知道,用不了三天,这个水龙头便会漏得一塌糊涂。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个无耻的举动,他觉得此时的他真是下贱到了极点。他说修好了,收拾东西走。他听见女人在后面说,吃完饭再走吧?声音仍是甜美的。他没有理她,他不想再多看女人一眼。他在门外取他脚上的塑料袋,他听到女人急不可耐地打开了洗手间的排气扇和厨房的抽油烟机。

    的确是正午了。太阳刺得他眼睛生疼。他一直走,不停地走。他很想哭。他真的哭了。开始只是轻抹着眼泪,后来变成低低的呜咽,再后来,就变成了撕心裂肺的嚎叫。

    五六七八

    小时候的大狗,一把弹弓出神入化。他眯一只眼,瞄准远处的枣树,怪叫一声,着!便有一枚绿枣直直落下。枣树是春霞家的,古老,高大,繁茂葱茏。自有了大狗和他的弹弓,春霞全家就没吃过一颗成熟的红枣。

    因了弹弓,大狗成为男孩们的领袖。他的身后总是跟着瘦小羸弱的华子,他是华子最安全的保护伞。

    华子日日操练。也学着大狗,瞄准一树绿枣,怪叫一声,着!石子射出去,枣们纹丝不动,却传出玻璃破碎的声音。他和大狗撒腿就跑,春霞妈追出来破口大骂。春霞跟在妈的身后,一张脸兴奋得通红。

    大狗对华子说,你再练一百年都没有用。这样吧,我给你造个火枪。

    大狗就给华子造火枪。大狗的功课一塌糊涂,人却心灵手巧。

    可以喷出火焰,可以射出铁砂,五十米之内,可以射杀一条狗。这是大狗对火枪的描述。

    半年后火枪打造完毕,完全是五四手枪的造型。大狗拉华子去试枪,瞄准一只麻雀,高叫一声,着!轰一声响,麻雀箭一般逃离。华子睁开眼睛,看到大狗血淋淋的右手。

    大狗从此失去一根手指。拇指。那年大狗十二岁。

    大狗和华子升了初中,同一个班,用着同一张课桌。华子的身材仍然瘦小羸弱,大狗的功课仍然一塌糊涂。上课时他们常常同时被一条漂亮的马尾辫吸引。那是春霞的马尾辫,他们可以清晰地分辨出辫子上每一根乌黑的发丝。

    星期六三个人一起回村子。大狗和春霞走在前面,华子跟在后面。大狗说华子你跟上来。华子就跟上去。然后三个人并排走,大狗和华子一左一右,就像两个保镖。近村子时,春霞一个人走出去,大狗和华子踢着石块,慢腾腾跟在后面。

    每次都是如此。

    后来,有一次,华子突然问大狗,会划拳吗?

    大狗和春霞都愣了。

    华子说,简单。五,六,七,八……他伸出手,比划着,让大狗也跟着学。大狗伸出左手,华子说,不行,划拳得用右手。

    大狗伸出右手。却没有划拳。他的拳头直接击上华子的面门。华子的眼镜被打得粉碎。

    疯狂的大狗被春霞及时抱住。

    再到星期六,华子和春霞并排走在前面,大狗跟在后面。他垂着头,右手深深袖进裤兜。春霞回头,说,你跟上。大狗笑笑,走得更慢了。麻雀们唧唧喳喳,大狗常常想起那一柄威力强劲的火枪。

    初中毕业后大狗进城打工,华子和春霞读高中;三年后大狗拉起一班人马搞装修,华子和春霞读大学;四年后大狗开起公司,华子和春霞却开始打工。每年春节,他们都在老家相见。华子敬大狗一杯酒,说,小时候,不懂事。大狗不喝,嘴上说,我早忘了。

    华子知道大狗不可能忘了。——手指是因他而掉的;为了春霞,他残忍地伤害过大狗的自尊。大狗真不可能忘了——公司的名字,就叫“五六七八”。

    后来华子和春霞同时从公司辞职,办起了公司。

    却是半年过去,没有做成一单生意。

    无奈之下华子给大狗打电话。他说我想跟你借点钱……大狗说你是谁啊?他说是我啊我是华子啊……大狗说华子啊这样吧晚上你来东来顺酒店吧!

    大狗在东来顺酒店等华子,身边坐着两个虎背熊腰的年轻人。大狗欠欠身子,示意华子坐下。大狗问华子借多少?华子说你看着办。大狗说五万?华子说你还在为小时候的事生我的气。大狗说六万?华子说对不起狗哥。大狗说要不七万?八万?华子站起身,他说我不借了。大狗从口袋里摸出一张存折,“啪”一声拍上桌子。大狗说,十万。

    华子看看大狗,问,有代价吧?

    大狗大笑道,打你一枪!

    两个年轻人上前,将华子摁上桌子。一人掰开他紧攥的拳头,回头冲大狗说,可以开始了!华子拼命挣扎,他想他总算明白大狗要做什么了,他想大狗还是没有饶过他。大狗的手里多出一只枪。火枪。模样古怪的火枪。大狗站起来退后两步,眯一只眼,枪口瞄准华子的拇指。大狗说,这一枪绝对不会走火——着!

    食指扣动,火枪发出脆响。枪口射出红色的子弹,子弹翻着跟头,轻飘飘似在滑翔。——那是一枚红枣,饱满柔软。红枣飘向华子,华子闻到它的清香。红枣击中华子的拇指,弹起,落回桌子,旋转着,发出令人眩晕的红。华子的拇指一阵酸麻。

    大狗重新坐下,端起酒杯。他指指存折说,密码五六七八……前面添零……代我问春霞好。

    太阳裙

    乳白色的太阳裙,阳光下亮得刺眼。是父亲为她买的,父亲是村里小学的语文老师。她兴奋地穿上,跑到院子,将自己旋转。太阳裙像葵花般绽放,笑声飘洒小院。那是村里惟一一件太阳裙,或许也是镇上惟一一件太阳裙。她没有穿出去。她在等待六一,或者校庆,或者国庆。在一个重要的日子里,她的太阳裙会让人们惊羡。一个漂亮的小姑娘。一朵漂亮的太阳裙。

    每天放学,她都要套上太阳裙,在小院里舞蹈。父亲和母亲是她的观众,他们为她鼓掌和叫好。然后,她把太阳裙脱下,摘下每一粒细小的尘埃,小心冀冀地叠好和放好。她常常做梦,梦中的太阳裙飘啊飘啊,飘到天上,幻成簇簇白云。她醒了,笑了,停不下来了。她盼六一。最好明天就是。最好现在就是。

    她穿着打了补丁的褂子和裤子,往返在村中的土路。可是不久她就会换上美丽的太阳裙。她的太阳裙,会让破败的山村一片光鲜。

    她在土路上行走,她看到墙上突然多出很多标语。字写得很大,黑体,红色,像愤怒的拳头,像淋漓的鲜血。她只认识两个字,打倒……。打倒什么呢?为什么要打倒?凭什么要打倒?她不知道。那两个字写得杀气腾腾,让她惊恐万分。她气喘吁吁地跑回家,她看到母亲黑色的脸。

    母亲的手里,拿着她的太阳裙。

    母亲说,你爸终于出事了。

    她问,我爸出什么事了?

    母亲说,这裙子不能穿了。

    她问,为什么不能穿了?

    母亲说,你爸终于出事了。这裙子不能穿了。

    她问,我爸出事了和裙子有什么关系?

    突然母亲表情狰狞。她不知道那一刻,面前的女人,到底还是不是她的母亲。母亲从旁边抓起一把剪刀,疯狂地剪着她的太阳裙。母亲一边剪一边笑,一边笑一边哭,一边哭一边剪。母亲的剪刀就像魔鬼的利齿,将她的太阳裙撕咬得遍体鳞伤。后来母亲的哭和笑混成一体,变成疯狂且绝望的嘶嚎,而她的嘶嚎,远甚过母亲。她冲上前去,试图从母亲手里夺过太阳裙。她感到指尖飞快地凉了一下。低了头,一小截手指在地上无限悲凉地跳跃。

    那以后,她常常做梦。她梦见她的太阳裙飘落地面,成了一簇簇松散的芦花,随风飘逝。她恨过父亲也恨过母亲。她恨父亲为什么会被打倒,她恨母亲为什么要剪烂她的太阳裙。她穿着打了补丁的长裤在村路上行走,那里烟尘滚滚,那是红色的海洋。有一块补丁是乳白色的。她知道,那是残缺的太阳裙。

    有关太阳裙的噩梦和她不停纠缠。后来,即使去了城市,即使满街都是长裙短裙太阳裙一步裙鱼尾裙,她也没有任何一条属于自己的裙子。她总是想起含冤而去的父亲和突然疯掉的母亲。夏天里她穿着一本正经的长裤穿行在城市的柏油路,穿行在自己的青春岁月和太阳的影子里。她的粉刺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细密的鱼尾纹。她的头发不再有光泽,她需要在美发店里还原它们的颜色。她站在落地窗前看大街上的风景,她突然哭了。那天她终于下决心为自己买一条太阳裙。这个想法在她的脑子里藏了近四十年,现在,她终于不能忍受。她对丈夫说,我想买一条太阳裙。我老了。我要穿一次白色的太阳裙。丈夫盯着她看。丈夫弄不懂她为什么要买一条小女孩才穿的太阳裙。丈夫认为臃肿的她穿上白色的太阳裙,将变得非常可笑。无疑,她的想法近似疯狂。

    她跑遍整个城市,终于寻到一条乳白色的太阳裙。她把太阳裙夹在腋下,贼一般逃回了家。她紧闭门窗。她旋转着身子。她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她像一朵葵花般绽开。一位美丽的女人。一朵漂亮的太阳裙。

    晚上她穿着太阳裙走出家门。她拐进一条胡同,低着头,走得很快。她只想在胡同里走一走,没有任何目的。她抬起头,发出一声惊恐瘆人的尖叫。她战战兢兢地跑回家,缩在沙发上瑟瑟发抖。丈夫说你怎么了。她说,打倒……

    打倒?丈夫愣住,什么打倒?他上了街,拐进那条昏暗的胡同。他看到墙壁上落着几个红色油漆涂成的大字。他把脸凑过去看,笑了。那是某些孩子的游戏,打倒张三,打倒李四,打倒赵小明,打倒孙小华,等等。似乎这些字在这面墙上存留已久,手抹上去,油漆纷纷脱落。

    他推开门。他看到一张惊恐万分的脸。她穿着厚厚的睡衣,手里提着那件太阳裙。他说,是有打倒,不过……。他看到她的脸扭曲起来,身体颤粟不安。他说,不过,只是游戏……。他看到她突然从身边操起一把剪刀,疯狂地剪着无辜的太阳裙。他看到太阳裙转眼间变得伤痕累累,千疮百孔。他冲过去,他说你疯了吗?他试图从她手里夺过太阳裙。他感到指尖飞快地凉了一下,一小截手指,翻一个跟头,从太阳裙,蹦落地上……

    进化论

    一群猴子在树上操练。

    神说,下地来吧!猴子说,为什么要下地?神说,下了地,就变成人。

    猴子们不信,四散开去。却有两只愚蠢的猴子留了下来,并下了地。

    于是他们真的变成了人。有了人的智慧。

    他们盖起了草屋,种起了庄稼,养起了家畜……

    发明了衣服……发明了文字……发明了书籍……发明了水泥……

    发明了火药……发明了大炮……发明了装甲车……发明了核武器……

    发明了口红……发明了拉链……发明了电脑……发明了一次性筷子……

    发明了法律……发明了哲学……发明了秩序……发明了战争……

    陆地越来越少,海洋越来越多……

    森林越来越少,沙漠越来越多……

    猴子越来越少,人类越来越多……

    神不得不再一次来到他们中间,说,现在,请回到树上吧!人们问,为什么要回去?神说,回去,你们才不会灭亡。

    人们当然不信,仍然各忙各的。是的,没有任何一个人相信。

    陆地继续减少,海洋继续增多……

    森林继续减少,沙漠继续增多……

    猴子继续减少,人类继续增多……

    终于,一场战争过后,所有人都确凿无疑地相信,假如不接受退化,那么,明天就将灭亡。

    于是找来了神。

    人们说,神啊,请挽救可怜的我们吧!现在,我们宁愿回到树上去,变成猴子……

    神听了,号淘大哭。

    神说,最后一棵树,已经被你们变成了筷子。现在,我只能把它们插在地上,然后你们爬上去,将就一下,变一只蚂蚱吧!

    天大地大

    少年骨瘦如柴,硕大的脑袋上,几乎仅剩两只眼睛。两只眼睛间隔很宽,中间塞得下一只拳头。他趴伏地上,面前放一个破旧的写着红色“奖”字的搪瓷茶缸。那茶缸跟随老杜多年,立下汗马功劳。

    少年不知道站立的感觉,更不知道行走和奔跑的速度。少年的腿是柔软的,细若芦柴,伸手可握。老杜常常握着他的腿说,可怜的娃啊!少年听了,咧嘴一笑,又俯下身子,整理一堆零钱去了。他数得很是仔细,几枚硬币被他敲打出钢钢当当的响声。

    少年生来就像一条鱼。他有两条腿,可是他的腿总是拖在地上。将两腿抓起,便可以任意搭上身体的任意部位:腋窝、肩膀、头顶、甚至后脑勺。小时候他常常表演给他的伙伴们看,给村子里的大人们看,给认识或者不认识的大叔大妈们看。他的表演新奇并且刺激,常常赢得一片赞叹和糖果面包等奖励。后来他长大了些,这样的表演就少了。少了,他便从此失去伙伴,失去大叔大妈们的糖果和面包。每天他一个人趴伏门口,盼着下地的母亲回来。他笨拙并灵活地游动着身体,越过砂砾、尖石、草丛、水洼……他的嘴里喊着娘娘娘娘娘,他的两只眼睛就像两枚熟透的会动的李子。

    是老杜把他带出来的。确切说是老杜把他租过来的,用了每年两千块钱的价格。那时母亲已经不在,那时他只有父亲。母亲患上乳腺癌,割掉一只饱满美丽的乳房。母亲在割掉乳房之后的半个月就下了地,她把他抱到地头,让他为她捉一只蚂蚱。那个夏天他捉到十几只蚂蚱,他相信他捉得越多母亲越开心。母亲是在第二年春天死去的,临死前母亲问医生,如果再割一只乳房,我能不能活下来?她的话让医生潸然泪下,医生说他至少二十多年没有流过眼泪了。母亲抻长脖子寻找他,他趴在地上,爬着,喊着娘,两只眼睛忽闪忽闪。然后母亲便死去了。死去的母亲仍然保持着怪异的姿势,脖子抻得很长。

    老杜把他带出来,父亲是愿意的。父亲债务缠身,很多时,他不敢呆在家里。父亲到镇子上打工,夜里就睡在镇子,搂着一条叫做秋菊的狗。父亲攥着他柔软的腿说,儿啊,你能帮家里赚钱了啊!那天父亲和老杜喝了很多酒,父亲拍着老杜的肩膀说,兄弟,娃以后托给你了。父亲把酒洒得到处都是,又把剩下的酒灌进鼻子。父亲扶着桌子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对老杜说,滚蛋吧!下着小雨,少年趴在老杜的手扶拖拉机上,感觉凉意渗透了衣服和皮肤。

    少年于是成为老杜的手下一员。这样的生活他很满意,太阳懒洋洋地照着,他懒洋洋地趴着,任懒洋洋的人群将零钞扔进他面前的瓷缸。逢雨天,老杜甚至会给他们放假。那是幸福的时光,老杜从肯德基买来炸鸡翅和薯条,买来鸡腿堡和可乐。可乐泛起泡沫,凉入骨髓。少年喜欢这种感觉。

    少年见到一条只有两条前腿的狗。狗用倒立的姿势走路、跑步、嬉戏和进食,身体像杂技演员一样灵活。狗让少年开心不已羡慕不已,那几天他一遍又一遍地练习倒立。他磕破了胳膊磕掉了牙齿,他当然不会成功。没有成功,他便不再练。他继续趴在地上,任两腿扭曲成任意的形状然后搭上身体的任意部位。他赚来的钱总是最多的。老杜说他就像一条泥鳅般惹人怜爱。

    可是他不是泥鳅。他只是一个孩子。他被警察们带走,又被警察们送回大山。临走前警察问了他很多话,他知道警察很想让他说些老杜的坏话。可是老杜有什么错呢?老杜让他学会了赚钱,让他喝到了冰镇可乐,老杜错在哪里呢?老杜哪里也没有错。他的态度让警察大为恼火,一个矮个子警察恶狠狠地说,真是不识好歹!

    少年再一次见到父亲。半年不见,父亲黑了很多瘦了很多也老了很多。父亲为他炒了菜,开了酒,甚至为他买了一瓶可乐。父亲蹲在地上陪他吃饭,又将菜里所有的肉都拣出来堆到他的面前。父亲说查出来了,我得了肾炎。父亲说我还得去镇上打工,我不能侍候你。父亲说再说你长大了,我也侍候不动了。父亲说就算能侍候,怕我也活不过几天了。父亲摸摸他的头,问他,以后,你怎么办?少年说我还想出去。父亲瞅着他,咬烂嘴里的烟蒂,不说话。父亲的喉结突然凸起很高。

    老杜在两个月以后重新来到村子。他的脸上多出一道很深的伤痕,他说那是逃跑时磕的。他为父亲带来一千块钱,他说这是娃半年的工资。他和父亲坐在地上喝酒,两个人都把喝光的酒瓶使劲砸到墙上。后来父亲扶着老杜的肩膀站起来,说,滚蛋吧!手扶拖拉机在土路上颠簸不止,少年就像一条脱水的泥鳅。

    他们重新回到城市,城市的秋天萧杀不安。夜里老杜捏着少年柔软的腿,说,给我当个儿子吧!少年就笑了,抬起头,说,爹。老杜也笑。老杜说天大地大……往下他没有再说。他看一眼窗外,一滴眼泪掉落少年额头。

    山谷之城

    城不过是几块青石、几堆砂土、几汪清水、几棵杂草、竹筷扮成线杆、西红柿扮成火红的灯笼。城隐在山洞,山洞隐在山谷。那里绿水青山,烟岚云岫。当然,那里几乎与世隔绝。

    是男孩的城。男孩建造了自己的城,然后开始规划,管理,整顿和扩张。每天男孩都要钻进山谷,钻进山洞,巡视并扩张他的城。男孩皮肤黝黑,目光烁烁,根根肋骨清晰可见。城让男孩安静,兴奋,忘乎所以,神魂颠倒。男孩为城痴迷。

    一年前男孩遇见了城。图片上的城。图片上的真正的城。男孩为城的宏伟和整洁惊叹,课堂上,大瞪了双眼,不停咽下口水。那几天男孩茶饭不思,他捧着城的图片,眼睛隐寻进城的深处。城里有路灯,有雕像,有很高的楼房,有很宽的马路,有笔直的线杆和巨大的广告牌,有在广场上散步的鸽子和烫着卷发的七八岁的小姑娘。男孩想象着城,迷恋着城,向往着城。然后,某一天里,男孩发现了那个山洞。

    山洞并不宽敞,山洞幽暗无光。男孩举一根蜡烛进去,萤火虫般的烛光竟也映亮洞壁灰黄色的苔藓和洞底暗黄色的地衣。到处湿漉漉黏乎乎,洞的角落也许藏着不怀好意的蛤蟆或者毒蝎。寒气森森,一只蝙蝠从洞的深处飞出,没有羽毛的翅膀拍打出极其连贯的脆响。男孩笑了。他对山洞非常满意。他要在这里建造一座属于自己的城——将城建在这里,绝没有人会发现。那时,当然,他的口袋里,藏着城的图片。

    男孩用青石垒出城墙,用土块铺成街道。他在街道两旁栽上代表绿树的青草,那些青草在几天以后变得枯黄。他用树皮充当雕像,用酥土捏成房屋。他用砂子铺成广场,又在广场的中间挖开一个土坑,里面灌上代表喷泉的清水。他在广场上撒满纸叠的鸽子,那些鸽子动作呆板,全是一样的模样和表情。他用瓶盖当成汽车,用枣核当成路灯,用火柴盒当成学校和电影院,用蚯蚓当成疾驰的火车。他的城初具规模,他认为自己是城的国王。

    城的国王。他很满意自己的想象。

    后来他想,他的城里,还得有居民。

    于是他取了粘土,捏成小人。他像远古的女娲,不知疲倦,心怀博爱与虔诚。他将小人排上广场,摆上街道,请进屋子,塞进汽车。他捏了教师,捏了保安,捏了工人,捏了售货员,捏了法官,捏了司机,捏了医生,捏了护士,捏了邮递员,捏了清洁工,捏了警察,捏了作家、画家和科学家……小人们高度抽象和概括,却是各就各位,生机勃勃。城有了色彩,昌盛繁华,他甚至听得到汽车的马达声、学校里的朗诵声、男男女女们的交谈声和欢笑声……

    男孩打量着他的城,打量着他的百姓,心情无比愉悦。

    每天男孩都在充实他的城。有些依据了图片,有些,则完全依据了想象。图片只是有限几张,想象却天马行空。男孩为他的汽车添上翅膀,为他的雕像穿了衣服,为他的法官配上代表公正的剑和天平,为他的百姓戴上防毒面具和足以识别一切假冒伪劣的银针。男孩让医生们面目慈祥,让警察们高大威武,让官员们一世清廉,让作家们解决了温饱,让混迹于城的农民工,离狗更远一些。

    没有人知道男孩的城。村子安静详和,鸡犬相闻。孩子们把“我们都是木头人”的游戏玩了千年,大人们仍然使用着战国时代发明的镰刀和锄头。有时男孩静静地坐在村头,看奔腾的流云,看连绵的大山,额头上,竟也有了细的皱纹。皱纹隐在过去的日子里,隐在现在的日子里,隐在将在的日子里。皱纹就像山谷,山谷是岁月的褶皱。

    男孩陪他的城,正好两年。男孩建造和扩张他的城,正好两年。男孩巡视他的城,正好两年。男孩拥有他的城,正好,两年。

    暴雨就像瀑布,大山为之颤抖。村子就像汪洋里的树叶,人们惊惶失措。男孩就是在那个午后跑出了村子,跑向了山谷。他是城的国王,他得保护他的城和城中百姓。

    男孩终未再见他的城。半路上,他遇到山体滑坡。似乎整座山都压下来,伴随着轰隆隆的声音,男孩赤裸的胸脯感觉到山的柔软、坚硬、无情和寒冷。然后便是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然后便是窒息,无休无止的窒息。男孩是站着死去的,他的脸冲向城的方向,双手却举向天空。

    村人寻到了男孩的尸体。出现在山谷的男孩让村人大惑不解。后来他们得出结论,他们说,男孩太调皮了。男孩太调皮了,所以冒雨跑进山谷。山谷里什么也没有,山谷只是山的皱纹,落满岁月的尘土。

    没有人知道那个山洞,山洞里的那座城。洞口早已被泥石封堵,缝隙不见分毫。或者,即使真有人见到山洞,见到山洞里的城,也不会认识它。城不过是几块青石、几堆砂土、几汪清水、几棵杂草、几只纸鸽、几个泥人、竹筷扮成线杆、西红柿扮成火红的灯笼……

    男孩太调皮了。似乎是这样,男孩太调皮了。

    给我一支枪

    当兵两年有余,却从没有摸过真正的枪。操练时,他握着木头刻成的步枪,演习军操或者刺杀;打仗时,他的腰间,永远插两个丑陋的木柄手榴弹。两个木柄手榴弹,那是他的全部装备。

    部队一百多人,枪却只有三十多杆。三十多个人趴伏在战壕里,像托着娇嫩的婴儿般托着自己的枪。他们眯起眼,拉一下枪栓,射出一颗子弹。子弹慢悠悠飞向敌群,翻着跟头,有气无力,他想也许用两根手指就可以将它们轻易捏住。可是那毕竟是枪。步枪。汉阳造老步枪。真正的枪握在手里,人就有了胆子,就敢把脑袋探出壕沟,就敢眯起一只眼睛瞄准,就敢一边射击一边骂粗话,就敢像一名真正的打仗的士兵。哪像他,塞在人缝里,胡乱地将两颗手榴弹甩出去,仗就打完了,人就撤回来。他的战斗永远只有几秒钟。手榴弹就像两只爆竹,嘭嘭,炸开,击起一缕尘烟。他的手榴弹只能炸死一只蚂蚱,或者将一棵车前草连根拔起。

    持枪的士兵不断死去,后面的人不断补充上来。将步枪从死去士兵的身体下抽出来,端平,眯起眼,拉一下枪栓,他就成了枪的主人。却永远没有他的份,长官说他是新兵,打不准,子弹金贵着呢。他当了两年兵,却还是新兵,他不服。他不服也没有办法。操练时他的双手永远握一支木枪,打仗时他的腰间永远插两颗手榴弹。

    他挤进人缝,甩出一颗手榴弹。手榴弹砸上对方的头盔,高高弹起,掉落地上。落到地上的手榴弹嘶嘶冒着青烟,他倾起耳朵,期待一声酣畅淋漓的爆响。然那手榴弹像一位垂死的老人,青烟喘尽,再也不见动静。他探出脑袋,又将另一颗手榴弹使劲甩出。手榴弹在空中炸开,弹片四溅,却静止着,迟疑着不肯落下。

    他撤了回来。

    半小时后他再一次冲上去。长官告诉他防线被撕开一条口子,需要他们顶上去。仍然在腰间插两颗手榴弹,仍然猫着腰,仍然约等于赤手空拳。两颗手榴弹很快扔出,将地面炸出两个白色的小点。敌人如潮水一般涌上来,他们的呼吸聚集成一股强劲的飓风。他战战兢兢地缩回战壕,他看见遍地的残肢断臂。他看见一杆枪。

    真正的枪。老枪。尽管那支枪已经被打得滚烫,尽管枪膛里只剩一颗子弹,但那毕竟是一杆真正的枪。他把枪攥到手里,手指扣紧扳机;他牙关紧咬,眉毛上扬;他大吼一声,猛然起身!他无奈地发现,对方已经冲进了战壕,他的天灵盖,早被黑洞洞的枪口顶住。

    没来得及开枪,枪就被缴获,他就成了俘虏。

    他被重新整编,成为对方队伍里的一员。可是他仍然没有枪,现在的队伍,并不比原来的队伍强多少。他穿着崭新的军装操练,手里提一杆烧火棍般的木枪。打仗时,属于他的,仍然是插在腰间的两颗手榴弹。手榴弹丢出去,他的仗就打完了。属于他的战斗,永远只有几秒钟。

    他认为,他活一辈子,他当兵一辈子,也不可能摸到一杆真正的枪,更不可能杀死一位真正的敌人。

    夜里他们遭了埋伏。对方将他们逼进一片麦田,靶子一般瞄着打。他们开始了惨烈的冲围,前面的兵被打倒,后面的兵冲上去;前面的兵再被打倒,后面的兵再冲上去。尸体堆成小山,他们爬上尸山,勇往直前。两颗手榴弹早已扔出,他的武器只剩下牙齿。他胡乱地突围,胡乱地逃跑,胡乱地向前或者向后,胡乱地在原地转着绝望的圆圈。一颗子弹射穿他的下鄂,又一颗子弹咬中他的髋骨。他跌倒在地,狗一样爬。一颗手榴弹在他的面前爆炸,弹花炸开,黑色的弹片直直切向他的喉咙。他伸出手,空中将两片弹片俘获。那是两片圆形的弹片,就像儿子的眼睛。

    他的队伍被打散,突围者了了无几。他的周围撂满战死的士兵,他们的鲜血让土地变得肥沃并且黏稠。他的身体动弹不得,血汨汨地流。他嚎哭不止。

    一位士兵蹲在他的身边,饶有兴趣地看他一点一点地死去。突然士兵认出了他,大惊失色。士兵迈前一步,用脚碰碰他的脑袋,说,看在多年朋友的份上,你有什么要求?

    他闭起眼睛喘息。稍顷,他说,能不能让我,摸一下你的枪?

    士兵愣住。士兵愣了很久,说,开什么玩笑?然后起身,离开。士兵把枪背在身后,步枪,老步枪,汉阳造老步枪,木柄,无准星,枪管扭曲成蛇,似乎已经盘上士兵的身体。

    他将那杆枪狠狠地看了两眼,然后,从眼睛里流出鲜血……

    第四辑:桃花乱

    桃花乱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这里没有山寺。这里只有桃源。

    桃源只是村子,散落漫野桃花之间,就像浅红的宣纸上滴落的几点淡墨。姑娘低首垂眉,羞立于一片桃红之间,人面红比桃花。其时,一翩翩少年手提长衫,与姑娘相视而笑。少年说,又一年了。姑娘说,又是一年。少年说,你一点没变。姑娘说,你也是。少年说,一会儿,我就得走。姑娘说,知道。姑娘淡绿色的罗衫在微风中轻轻飘舞,缤纷的花瓣很快迷住她的眼睛。少年英俊魁梧,玉树临风。脸庞如同刀削,长衫好比旗帜。

    是他们第二次相约。第一次,也是这片桃林。少年持一把纸扇,对红吟诗,姑娘就笑了,忙拿手去掩,那手,却白皙得几近透明。乍暖还寒,怎用得上纸扇?少年装模作样,少年是装模作样的书生。

    就这样相识,就像崔护在长安南郊的那段往事。少年知道那段往事,他也希望给自己留下佳话。于是他为姑娘留下纸扇,又偷偷带走姑娘的芳心。

    第二次相约,少年仍然一袭长衫,只是手中不见纸扇。正是日落时分,纷乱桃花之中,他与姑娘的脸,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涯。春意盈然,到处都是踏青的行人,阳光如同流淌的金子,空气好像弥散开来的蜜。少年问,明年我还来么?姑娘侧过身子,袖子掩住了嘴。桃花人人可赏,公子为何不来?说完,扭身走向桃林深处。她的身子很快掩进一片桃红之间,少年的目光于是变得痴迷凌乱,做一个打扇动作,却忘记手中已无纸扇。

    第三年,第四年,少年依然来此赏花,姑娘依然到此守候;第五年,第六年,少年依然一袭白衫,姑娘依然一抹长裙;第七年,第八年,少年的目光焦灼不安,姑娘的表情起伏难定;第九年,第十年,少年一点点老去,棱角分明的下巴上长满胡须;姑娘也不再年轻,脑后甚至绾发成髻。两个人隔着纷乱的桃花,相视而笑。

    少年说,又一年了。姑娘说,又是一年。少年说,你好像瘦了。姑娘说,你有点老了。少年说,一会儿,我就得走。姑娘说,知道。姑娘淡绿色的罗衫在微风中轻轻飘舞,缤纷的花瓣悄悄迷住她的眼睛。忙抬手去擦,那双手仍然白得几近透明。姑娘娇小玲珑,婀娜妩媚。红唇好似花瓣,身段如同柳枝。

    少年问,明年我还来么?

    姑娘回答,桃花人人可赏,公子为何不来?

    少年说,不,我不来了。少年久久地低下头,看一地乱红纷杂。他说今天,我想取回我的纸扇。

    姑娘愣怔,娇小的身子扶了桃树,整个人轻轻地晃。少年跨前一步,却咬咬牙,不动。我想取回我的纸扇,他说,十年光阴,纵是纸扇也可以老去。

    没有纸扇了。姑娘说,纸扇被姐姐带进了宫。

    纸扇被带进了宫?少年吃了一惊。

    是的。姐姐被皇上招了妃子……她什么都没有带走,惟独带走那把纸扇……其实她不喜欢进宫……他被招了妃子,是爹的主意……

    可是怎么会是姐姐……

    因为我是妹妹。姑娘笑笑说,事实上,第一次与你在桃林中邂逅的人就不是我,而是我的姐姐;你的纸扇也并非给了我,而是我的姐姐;你一直等候的人,更不是我,而是我的姐姐……

    你为什么一直不肯告诉我?

    因为你没把我认出来……我和姐姐长得并不像,可是你还是没有把我认出来。我在想,你痴迷的究竟是谁?是人,是桃花,还是心境?第一次,你竟连她的模样,都没有记清……

    因为没有第一次。少年苦笑,扶住一棵桃树,没有第一次,我与你的相约,其实只有九年。

    可是明明是十年……

    不,是九年。少年说,十年前你的姐姐在桃林中邂逅的人并不是我,而是我的哥哥。

    这怎么可能?姑娘的身子开始轻轻地晃。

    是的,是我的哥哥。他在赶考途中突发急病,客死他乡。临死前他嘱人告诉我,来年春天,一定要去桃林讨回他的纸扇,如果有可能,将他的死讯也告诉她……他知道那姑娘喜欢他,他不想让姑娘等他……

    可是你没有告诉我……

    我怕你伤心……我以为你就是她……更可怕的是,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你……

    可是你从来没有说过你喜欢我……

    因为哥哥喜欢你。因为我认为,你喜欢的人,一直是我的哥哥……

    所以你把这个秘密隐瞒了九年?

    你也是。

    两个人默默相对,不再说话。春意盈然,到处都是踏青的行人,阳光如同流淌的金子,空气好似流淌的蜜。少年跨前一步,盯着姑娘毛茸茸的眼睛,说,两个亡去的人,竟让我们浪费掉整整九年。姑娘微微一笑,从一片桃花中闪出,说,如果没有他们,我们也许会浪费掉一辈子。姑娘收首垂眉,羞立于一片桃红之间,人面红比桃花。少年手提长衫,再跨前一步,与姑娘相视而笑。其时,空中飘起绵绵春雨,很快打湿两个人的衣衫,以及眼睛。

    桃花乱,乱人心。雨中草色绿堪染,水上桃花红欲然。

    世间决战

    决战在即。决战一触即发。

    为这次决战,我们准备了两年。

    两年时间里,我们一直在锻造一柄举世无双的大刀。

    世间所有最先进的技术全被我们拿来用来锻造这柄大刀。纳米技术,航天技术,核技术……

    待决战时,大刀将握在我的手中。我是至高无上的将领,我将统率千军。

    大刀被按时锻造出来,它寒光逼现,吹锋断发。一柄威力无比的大刀,一柄战无不胜的大刀。

    对方也在锻造一柄大刀。他们也用去整整两年时间。

    他们也将所有最先进的技术全都用了上去。纳米技术,航天技术,核技术……

    大刀锻造成功之时,他们说,那柄大刀,绝对天下无敌。

    他们要用这把大刀报仇。报两年以前的仇。两年前他们输给了我们,现在他们求胜心切。我们的决战,每两年一次。

    两年一次的决战,世间最惨烈的规模最大的决战,可以解决世间所有争端的决战。

    所有争端。你想到的,你想不到的,你可能会想到的,你绝对想不到的……

    决战在即。决战一触即发。

    我身穿铠甲,肩扛大刀。我的头发在风中飞扬,我胳膊上的肌肉蹦跳不止。刀锋映照夕阳,夕阳将决战前的世界,变成一片浩瀚血海。

    战鼓响,身后五千铁甲齐声呐喊。

    我的面前站在对方的将士,他强健的肩膀上,同样扛一柄大刀。

    大刀坚韧并且锋利,将我们的呐喊齐刷刷削成无数段。

    他的嘴角,挂着必胜的微笑。

    然而我们都知道,这是决战,容不得半点松懈和马虎。决战包含了太多内容,决战代表着太多东西,决战可以解决所有争端,决战可以决定所有事情。

    我大吼一声,大刀突然从肩膀上蹦起。大刀卷起一阵腥风,将一只误打误闯的苍蝇斩成大小均匀的两截。大刀继续向前,抖出凄厉恐怖的颤音。大刀划着残忍的弧线,劈向微笑的报仇者,劈向他迎过来的大刀。

    大刀与大刀碰到一起,绚烂的火星四溅。声音惊天动地,掩起双方擂起的战鼓。时间刹那定格不动,对方的大刀瞬间折为两断。

    决战便结束了。

    两柄大刀相击,便是决战的全部内容。两年时间锻造一柄大刀,只为这一击。

    无论我们还是他们,这一击,都足够了。

    对方弃刀,抱拳,认负,说,两年后再决战!——所谓的决战,仍然是两刀相击。

    我们赢了。他们输了。

    我们赢了,却要输给他们锻造大刀的最先进技术。他们输了,却能赢下我们锻造大刀的最先进技术。

    我们赢了却输了,他们输了却赢了。这没什么好奇怪,这太过正常,我们和他们,一直这样。这是我们和他们的约定,我们和他们的规矩,我们和他们的道德规范,我们和他们的法律准绳。

    并且,两年来的所有问题,所有磨擦,所有芥蒂,所有事端,在将分出胜负的那一刻,化为乌有。

    所以,我们所生活的世间,绝不可能是你们所生活的世间。我们的世间,或许只是你们衣橱里的一角;或许你们的世间,只是我们衣橱里的一角;也或许,我们的世间与你们的世间永远不可能重叠或者相逢,我们的世间是存在于平行宇宙的另一个维度;更或许,我们的世间,不过存在于某一粒尘埃,某一首诗歌,某一个音律,某一闪意念……

    总之,这不是你们的世间。

    可是不管如何,因了你们认定的那种奇异独特的决斗方式和胜负分配,我们与他们,永远没有厮杀,永远拥有所有世间最高超的锻刀技术……

    俘虏

    大漠深处,七个战士押解着六个俘虏。是正午,太阳挂在伸手可及的天空,将所有生命烤成灰烬。七个战士,六个俘虏,像在同时奔赴死亡。

    于是决定,杀死所有俘虏。

    俘虏们被反剪双手,跪倒在沙坑旁边。战士端起枪,顶住俘虏的后脑勺。枪托被晒得滚烫,战士感觉手心被烙出青烟。远处的骆驼刺开出鹅黄色的小花,巨大的仙人掌躺倒在黄沙之中,头颅伸向太阳。

    ——根据《日内瓦公约》,我有权活下来。——这里没有日内瓦,这里只有生存与死亡。——你不能胡乱杀人。——你乱杀的人还少么?——可是我有一个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孩子。——这不是理由。——我还有一位年迈的母亲。——谁都有母亲……粮食和水已经不多,你不可以继续活着。

    两个人就像在聊着天,枪却突然响了。俘虏的头颅瞬间被撕成碎片,身体仆然倒地。他的一条腿快速地抽搐,他的下巴飞出很远。飞出很远的下巴喀喀地啃嚼着黄沙,黄沙被磨成粉末,远处尘土飞扬。战士们将枪口,齐齐地对准剩下的俘虏。

    ——请不要杀死我们,我们保证不再吃一粒粮食。——水呢?——不喝一滴水。——你们坚持不了两天。——我们能够做到……我们情愿被饿死渴死。求求你们,请不要杀死我们。

    战士们凑到一起,简单商量几句,然后决定先不杀死他们。他们将俘虏们的手绑在一起,就像穿起一串蚱蚂。他们牵着一串蚂蚱在漫漫大漠里胡乱行走,他们感觉身体早已经风干。四周都是黄沙,天空中同时出现十轮太阳,世界只剩下黄和白两种颜色。他们随时会被晒焦,他们永远都不可能走出大漠。

    于是再一次决定杀死所有俘虏。

    ——可是我们并没有吃掉你们的粮食。——可是你们喝掉了我们的水……你们走得太慢,牵扯了我们太多的精力。——我们还可以替你们背子弹和睡袋……我们会走得快一些。我们替你们干什么都行。——不必了。杀死你们,我们会轻松很多。

    枪响,俘虏跌进黄沙。他的脑袋被击得粉碎,两只眼球在空中做着优雅的滑翔。眼球们碰撞出清脆的响声,然后同时爆裂。失去头颅的身体,在地上做出两步漂亮的爬行。

    也许你们不必将我们全部杀光。一位俘虏说,比如留下两个……既有人替你们背东西,又不会牵扯你们太多精力……只留下两个,名单由你们决定。我们保证不会掉队,我们会走得很快……

    战士们再一次凑到一起商量,结论是他说得有些道理。他们将俘虏们排成一排,问第一个人,入伍以前你做什么?俘虏答,农民。枪就响了。

    ——你呢?——作家。

    枪又响。

    ——你呢?——鞋匠。

    枪响。

    ——你?——医生。

    战士想了想,自言自语说,也许留下来有用。散着腥气的枪口很不情愿地从他的后脑勺上移开……

    五个俘虏,死掉三个,留下两个。死掉的三名俘虏被扔进同一个滚烫的沙坑,夕阳西下,沙坑里有一个巨大的阴影。

    接着走。除了枪、粮食和水,所有的重物全都落到两个俘虏身上。似乎俘虏并不觉累,他们知道,他们的脑袋随时会被子弹炸开或者准确地劈成两半,世间一切,就此结束。

    他们得到一小杯水,两个人争抢着喝。水杯掉落地上,厚厚的黄沙将一杯水瞬间吞噬。他们趴在地上,贪婪地嗅着潮湿的沙土。他们只得到那一杯水。水洒了,他们就没有水了。终归一死,渴死或被毙掉,一回事。

    那夜战士们放松了警惕。那夜,两个俘虏将七个战士变成了俘虏。

    大漠的夜晚又黑又冷,饥渴难耐的战士们睡得很沉。两个俘虏偷偷解开绳索,又偷偷端起放在一旁的上了子弹的步枪。一个战士醒来,蹦起,摸枪,腹部就中了一弹。剩下的战士同时被枪声惊醒,却发现,他们早没有了还手之力。

    天明时,沙漠里多出七个小小的井般的沙坑。两个俘虏命令七个战士分别跳进去。跳进去,周围填满沙子,上面仅留一个脑袋。

    根据《日内瓦公约》……我还有一位年迈的母亲……我们保证不再吃一粒粮食,不喝一滴水……我们还可以替你们背子弹,背睡袋……我也是医生。没有用,沙土慢慢堆到了下巴。七个人一字排开,彼此头颅相望。

    一个俘虏说,我们走吧。

    另一个俘虏说,我们走。

    只留下身后一排整齐的头颅。头颅们就像栽在沙漠里的球形植物,它们转动着,颤抖着,甚至翻滚着,跳跃着。火焰般的阳光炽烤着它们,每一颗脑袋,都从嘴里喊出声嘶力竭或者有气无力的声音……

    回忆

    有些经历,每一次回忆,都会不同。

    我走进戈壁,寂静,空旷,让我的两腿,不知该迈向哪里。一眼就可以看到很远,沙土,石头,鬼鬼祟祟的老鼠,只剩骨架的骡马。不远处有一棵枯树,树干极细,就像一只伸向天空的胳膊。谁也不会想到那样细的树干后面竟然藏着一个士兵。士兵头戴钢盔,食指早已搭上扳机。他在等我。也许在他眼里,我早已变成一个死人。是这样,那一刻,我认为自己必死无疑。我从肩上摘下步枪,拉动枪栓,扣动扳机。子弹咬中他的肩膀,他晃了晃,继续端着枪,继续向我瞄准。我端着枪冲上去,刺刀捅进他的腹部。他轻哼一声,眼睛里溅出鲜血。我将刺刀往上挑拉,慢慢地,一点一点地,终达他不断抖动的咽喉。我听到刺刀破开皮肤、肌肉、骨胳和内脏的声音,我看到他终于倒下,泪飞如雨。我守在那里,看他一点一点死去,然他的死去那般漫长,令我昏昏欲睡。一只鹰从天空掠过,起了风,砂砾砸上他的钢盔,火星四溅……

    每隔一段时间,他就将这段经历讲给战友们听。单枪匹马,狭路相逢,勇敢无畏是经历的主题。

    这主题让他和他的战友们放松并且骄傲。

    可是每一次,他的讲述都会不同——当他努力回忆,他的脑子里便会多出一些曾经被他忽略的细节。

    他躲在那棵极细的树干后面。也许不是躲,他只是坐在那里休息。膝盖上放着一张照片,照片上,一位美丽柔软的女孩依偎在他怀里。他的步枪横放地上,他的两手毫无意义地搭在一起。看到我,他愣了愣,慌慌张张地拾起步枪,跳起来,向我瞄准。他动作拙劣,可是他还是将枪口对准我的额头。那一刻我仿佛听到撞针撞击子弹的声音,子弹蹿出枪膛的声音,我仿佛看到子弹冲出枪膛,然后,一点一点击穿我的脑袋。我不敢动,我想我必将死去,我想甚至,我连做俘虏的资格都没有。可是他的枪迟迟不肯响,于是我冲上去,一边跑一边胡乱地开了一枪。我将刺刀捅进他的肚子,我将一只脚踩上他的肩膀。他静静地看着我,眼睛里充满恐惧、不解、悲伤以及绝望。他至死都没说一句话,当他倒下时候,他亲吻了地上的照片。我守在那里,看他的手从步枪上移开,慢慢伸向怀中。当他再一次伸开手,他的手里,多出一块巧克力。他被吓傻了,也许他将巧克力当成了子弹……

    即使退役,他也需要将这段经历讲给他的朋友、妻子甚至孩子们听。故事让朋友们可以顿着酒嗝称赞他,让妻子和孩子们可以在骄傲中睡去。然而,故事再也不能够让他骄傲。

    因为每一次,他的讲述都会不同——当努力回忆,他的脑子里便会多出一些曾经被他忽略的细节。

    那些细节让他恐惧,让他哀伤,让他几近崩溃。

    他完全有机会将我射杀,可是他没有。他倚着树干,静静地休息。也许他迷路了,他走不出茫茫戈壁,他需要一个伙伴同行。也许在死亡面前,他认为,所有人都是伙伴。他端起步枪向我瞄准,他的手指只需轻轻一勾,我就将悄无声息地倒下。他瞄了很久,这样的时间甚至可以杀死然后肢解一头水牛。我解下肩上的步枪,他没有开枪;我拉动枪栓,他没有开枪;我射出子弹,他没有开枪;我冲了上去,他没有开枪;我将刺刀捅进他的肚子,他没有开枪。也许最后一刻,他后悔了,他想开枪,可是,晚了。死去之前,他拼尽全身力气,为我掏出一块巧克力。他想干什么?将巧克力送给我?让我将巧克力捎给他的未婚妻?我不知道。总之他死去了,像一位猎人终被他的猎物杀死。他死以后,我在那里坐了很久,直到他的身体彻底冰冷。他的下巴有一颗痣。他甚至没有长出男人该有的喉结……他其实,还是个孩子。我检查了他的步枪,枪膛里,子弹排列整齐……

    即使多年以后,他也需要将这段经历反复地讲——他的国家需要这样的英雄和故事。可是每一次,他都能想起曾经被忽略的细节。那些细节有时是眼神,有时是巧克力,有时是子弹,是呻吟,是砂土,是尸体……那些细节让他恐惧,让他在梦里,一次次与那个死去的孩子如影相随。

    终于,他紧紧闭上嘴巴。他不再向任何人讲起那段经历,他劝自己说,那经历属于别人,与他无关。

    可是,没有用。那个死去的男孩夜夜与他纠缠,终有一天,在夜里,他痛苦地死去。他用刀子将自己拉开,从小腹,一点一点往上,终达咽喉。

    临死前,他对自己说,他终于,找到了我。

    祖国

    老人坐在沙发上,身边坐着他的外孙。电视上气氛热烈,山呼海啸。主持人说,这不是比赛,这是战争!他的话让老人不屑地撇撇嘴,扯淡。

    这是战争?老人喃喃自语,战争会有这么多观众?我们误入丛林,周围死寂一片。似乎连苍蝇都没有一只,可是我们知道,对方的狙击手无处不在。我们走,走得很慢。我们爬,爬得很小心。我们猫腰,我们卧倒,我们匍匐前进,我们屏住呼吸,我们把耳朵紧贴地面。没有人,没有任何动静。你从来没有听过的静,一片叶子掉落地上,发出轰隆一声,就像引爆一个地雷。我们战战兢兢地站起来,端着枪,往前走。噗一声响,有人倒下了。他躺在地上嚎叫,向肚子里塞着打结的肠子。他求我们帮他,他说,再给我一枪。

    我知道这是比赛,老人对外孙打断他的话非常不满,不过跑上几千米。你看看他们的装备,运动汗衫,运动短裤,专业跑鞋,说不定还服用了兴奋剂……我们呢?钢盔!水壶!子弹夹!掉了扣子的军装!饥肠辘辘!我们趴在草地里,不敢动。中枪的兵还在嚎叫,他喊他的妈妈,喊他的妻子,喊他的女儿,喊他的祖国,喊我们。他啃着青草和泥土,他的嘴巴变成绿色。他求我们补他一枪,他说你们都是我的亲爹。他嚎了很久,声音小下来;他小着声音嚎了很久,终于只剩下喘息;他喘息着抽搐很久,终于不动。他是睁着眼睛死去的,他肯定恨我们。可是我们帮不了他,稍一抬头,就会像他一样死去。

    他们跑得都很快,老人说,那是因为,他们是在跑道上,我们是在丛林里;他们是职业运动员,我们是临危受命的战士。之前我们是农民,是学生,是修鞋匠,是教书先生,是医生……我们听从祖国的召唤,远离故土,来到前方。我们趴伏很久,终于有人跳起来,端着枪往前冲。他喊叫着冲向一棵大树,他把那棵树当成了敌人。他用匕首疯狂地戳那棵树,他把那棵树削成了筷子。又是噗一声响,他就倒下了。他被子弹掀开脑壳,他的脑袋冒着丝丝白气。一只眼球滑进嘴里,被他咬得喀喀作响。他吃掉自己的眼球,他一边吃一边冲我们笑。他入伍以前,是一家眼镜店的学徒。

    你在听吗?老人问他20岁的外孙,你不用紧盯着那个运动员,他跑得快,或者跑得慢,不过成绩不同罢了。可是在战场上,跑得快,就是生;跑得慢,就是死。你机智敏捷,你骁勇善战,没有用,一点用处也没有。稍不留神,你就会死去。你相信运气吗?战场上无处可藏,你只好相信运气。我们逃出丛林,经过一条小河。我们认为危险过去,却再一次中了埋伏。到处都是子弹,子弹悬浮空中,静止不动,你乱跑乱蹿,甚至稍微一动,就会撞上去。你让自己不动,你看手榴弹在空中炸开,你盯着弹片一丝一毫地接近你,慢慢扎进你的身体,一点点切开你的喉咙,你想躲,可是躲不过去。河水里漂着孤零零的脑袋和残肢,树桠上挂着的撕成长条的军装和缓缓蠕动的粉红色肠子,树杆上爬着密密麻麻的白色蛆虫和一蹦一跳的丝丝肌肉。

    第三圈了吧?他怎么还跑第三?老人歪着脑袋看他的外孙,体育有什么用?为了什么又能得到什么?就像战争,为什么要有战争?战争能得到什么?也许有人知道,可是我不知道,我们都不知道。正义与邪恶,侵略与解放,死得壮烈与苟且偷生,拼成炮灰与恭手相送,谁说的对?该信谁的?标准在哪里?我们只知道服从,哪怕明知送死,哪怕明知毫无意义。敌人画一个圈儿,枪膛上满子弹,手榴弹堆起小山,我们就钻了进去,像靶子一样被他们瞄着打。六十多个人全都被炸成肉泥,只有我逃了出去。我逃了出去,不是因为我勇敢,而是因为我跑得快。我什么都不想。我要什么正义?我要什么胜利?我要什么责任?我要什么壮烈?我只想逃命。我打光所有子弹,我把子弹全都打进水里。我扔掉空弹夹,扔掉水壶和干粮袋。我把枪也扔了。河水被烙得滚烫,我就像在开水里蹦跳的虾米。虾米能逃出开水吗?靶子能逃离射击场吗?你知道这有多难。

    第五圈了吧?现在他的队友跑第一。老人指指电视说,我知道这是策略,队友为他做掩护,力保他的金牌。战场上也有队友,战场上的队友叫做战友。我逃出来,我在草丛里躺了一天一夜。我好像睡了过去,又好像根本没有睡着,我好像梦见你的外婆,又好像谁也没有梦见。我挣扎着站起来,拄一根棍子往河的下游走。我极其狼狈又极其虚弱,一只蚂蚱就能将我踢倒。我走啊走啊,突然感觉左腿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低头看,就知道是中弹了。那一枪打得真够狠,那一枪将骨头击得粉碎。可是,我跟你说过,那一枪,是误伤,是自己人送给我的。后来他们说因为我戴了敌人的头盔。我不戴敌人的头盔我戴谁的头盔?我的头盔早被手榴弹拧成麻花,我得活着,我需要头盔。自己人没送我头盔却送给我一颗子弹,他们是我的战友。

    只剩最后一圈了吧?现在他终于跑到第一。只要保持到终点,这就是一块足可以让他享用终生的金牌。老人喝口水,说,对这场比赛,他肯定会一辈子心存感激。可是我痛恨那场战争!它不仅让我失去六十多位战友,还让我在下半生里,经历了太多别人不曾经历的苦难。我回来,回到祖国来,几年以后,竟然被投进监狱!知道原因吗?因为我没有在战场上死去!为什么大家都死了就你活着?有问题!被怀疑通敌,吊起来打。打得受不了了,就胡乱招。胡乱招了,罪行就重了,打得就更惨。打得更惨,再胡乱招……一个人被折磨得受不了,就会胡说八道。胡说八道多了,到最后,连自己都信了。那时我没有信仰。那时我什么也不信。正义,道德,荣誉,因果,法律,宗教,民族,祖国……什么都不信。他们不允许我睡觉,不允许我喝水,不允许我见你外婆,不允许我自杀……我在祖国以外的地方经历过一场战争,拣回一条命。我回到自己的祖国,那时,我认为这条命,熬不过去了。嗷——

    老人突然发出一声嘶哑的兴奋的长长的嚎叫。第一!他紧紧拥住身边的外孙,金牌!第一!

    老人身披一面国旗,绕着屋子跑。老人跑得很慢,可是他的确在跑。老人把国旗抖开,他像战场上的旗手。老人激动难耐,老人泪流满面。老人拄着拐杖,他只有一条右腿……

    战地医院

    医院只是连成一爿的几页帐篷,医生神色郑重,护士步履匆匆。空袭中城市被夷为平地,所有建筑被毁,所有百姓撤离。帐篷们卧在近郊,与惨烈的前线,近在咫尺。沾满鲜血的纱布扔了一地,止血钳变了形状,被锯掉的残肢断臂孤零零地指向天空。远处枪炮声连成一片,战士且战且退,脆弱的防线随时可能被对方撕成碎片。不断有卡车停在帐篷外面,车厢打开,撂在一起的伤兵们叠股枕臂。有些人早已死去,或伤到要害,或失血过多,或被上面的人压到窒息,眼球如气泡般迸裂干瘪;有些人还在痛苦地呻吟,呼唤着母亲、妻子、儿女们的名子,一只拳头紧握。突然那拳头訇然倒塌,松开,一张握得变形的照片,血迹斑斑。

    医生满头是汗。口罩后的眼睛,擎满泪水。

    又一辆卡车刹住,又一堆伤兵扔下。他们喘息着,呻吟着,拉着护士的手,求护士叫着他的名子,求护士用石块砸烂他的脑袋。有人在艰难地嚎叫,试图推开压在身上的伤兵,却用不上力气。护士跑过来,慌慌地拽住他的胳膊。护士用足力气,却只拽下他的一只胳膊,一只粗壮结实的胳膊——尖锐的弹片从他的腋下呼啸而过,他感到一阵冰凉又一阵滚烫。手里却还紧握着枪,那胳膊挂上他的臂膀,轻轻地荡。

    六个人被抬上担架。卡车拉回十八个伤兵,只有六个人还有气息。医生用上吗啡,用上止血钳,用上手术刀,用上洗脸盆,绷带,镊子,纱布,酒精,叹息,圣经,微笑,咒骂……兵们不断死去,大喊大叫或者悄无声息。有兵的胸口被打出六个排成一线的圆形孔洞,血从其中一个窟窿汨汨流出,鼓着粉红绚丽的血泡。护士拿手去捂,血又从另一个小洞里冒出。再捂,再冒。兵平静地看着护士,他说你长得像我的妻子。兵的身体越缩越小,目光愈来黯淡。他像一名婴儿般死去。临死前他想轻吻护士的手。他没有成功。

    六个兵,死掉五个。他们的脸上涂满鲜血,没有人记住他们的样子。最后一个兵被抬上手术台,他的髋骨以下,炸得血肉模糊。医生看那张稚气未脱的脸,他还是一个孩子。他感觉不到痛苦,他说他的身体变得很轻。我的身体变得很轻,他说,现在我跑起来,一定飞快。

    医生盯着他的脸,冲他微笑。远处传来嗒嗒嗒的声音,医生知道,那是我们的防空炮火在吼叫。那些子弹或者炮弹在距离飞机尚有几百米的地方便停止上升,它们悬在空中,然后垂直下落。那些炮火形同虚设,它们甚至连恐吓或者警告的作用都起不到。——否则的话,城市不会变成焦土。

    有人跑进来,要求医生和护士马上躲进狭窄阴暗的防火洞。飞机就要来了,他说,它们会把这儿炸成粉末。

    医生从兵的身体里,取出一个弹片。弹片扔到搪瓷盘里,兀自跳跃,叮当有声。

    你救不了他……谁都救不了他……他终究会死……我们需要马上离开……

    医生从兵的身体里,取出一枚子弹。子弹夹在骨缝中,变了形状,就像一朵绽开的梅花。

    听我的,我们先躲一躲……

    医生停下手里的动作,他抬起头,看着来人。很多人已经撤进防空洞,帐篷里只剩九个人。他,来人,一名护士,手术台上喘息的士兵,五个已经死去的叠在一起的士兵。似乎飞机就在头顶盘旋,他甚至听到投弹仓打开的声音以及驾驶员轻轻的咳嗽声。

    医生没有走。他坚持把手术做完。一颗炮弹在另一个帐篷里炸开,一把变形的剪刀划破帐篷落到他的面前。他拾起剪刀,扔开,继续他的手术。护士轻握着战士的手,又替医生擦去额上的汗珠。战士是在手术后死去的。战士在临死前咧开他的嘴巴。他的牙齿很白。他有两颗调皮的虎牙。

    没有人能够挽救战士的生命。在战场上,死亡是一种必然,只有活着,才是一种偶然。

    后来,当然,医生得到长官的训斥。

    长官说空袭时必须躲进防空洞,这是命令,你不知道么?

    他说,我知道。

    长官说你是前线惟一的医生,你的生命远比十个战士的生命重要百倍,你不知道么?

    他说,我知道。

    长官说那个士兵虽然可怜,可是他身负重伤,即将死去。做为一名身经百战的医生,你不知道他终会死去么?

    他说,我知道。

    长官说你什么都知道,可是在那时,你为什么一定要做那件毫无意义的事呢?

    他说因为他还没有死去……他躺在手术台上,他还在喘息……我得让他知道,即使在生命最后一刻,我们,还有他的祖国,也没有将他抛弃。

    战壕

    一开始没有战壕,那里只是广褒空寂的戈壁。戈壁上散落着两排房子,国界线从中间划开,戈壁被分成不均等的两块。可是两排房子距离如此之近,你可以清晰地听得到对方的交谈甚至咳嗽。

    每一天他都无所事事。他躺在沙地上,看昏黄的天空,把枪胡乱地丢在一边。那边有人吹起口琴,曲子被黄风刮得支离破碎,却将他的两只耳朵灌满。坐起来,看到吹琴的士兵了,有着和他一样魁梧的身材,一样粗壮的胳膊,一样忧郁的表情,一样无所适从的青春岁月。

    甚至,就连他们的五官,都是那般相像。他们就像兄弟,他想,如果两个人站在一起,除去军装,即使最挑剔的人,也会把他们当成兄弟。

    一曲终了,对方抬起头,雾濛濛的眼睛打量着他。他笑笑,翘起大拇指。对方也笑,脸上有了拘谨和羞涩。连他们的性格都有几分相似吧?入伍以前,他也是那样腼腆和木讷。

    两群兵,守在国境线上,守着自己的国家。更多时候,他们感觉对方就是他们的战友。根本不需要交谈,他们完全可以用动作和眼神彼此交流。

    可是形式陡然紧张。他们在梦里被野蛮的长官喊醒,每个人分到一只铁锹,在房子前面挖起战壕。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只知道服从。战壕挖得很深,沙袋垒起射击孔,射击孔里塞上枪管,兵们各就各位,似乎大战近在眼前。他直起身子,看着对面,看着近在咫尺的对方战壕。这样的距离也许根本用不到机枪步枪冲锋枪,只需一根长矛,就可以将对方刺杀。

    可是戈壁滩上依然平静。有时兵们爬出站壕,坐在沙地上打牌抽烟,将一泡长长的尿液射向天空。那个年轻的士兵仍然喜欢在黄昏里吹起口琴,琴声让他泪流满面。他喜欢那个士兵,他们常常相视而笑,他认为他和士兵,已经成了戈壁滩上的朋友。

    夜里他们再一次被长官的皮靴踹醒。他们睡眼朦胧,把地雷密密匝匝地排在战壕前面狭窄的空地。那是极为奇异的一幕,以国境线为界,他们把地雷埋在这边,对方把地雷埋在那边。完全不避人,双方的士兵甚至碰了肘弯或者踩了脚趾。那里是如此逼仄,地雷们塞进去,就像将一颗颗土豆塞进空间很小的纸箱。长官说这是为了防止对方步兵的突然攻击,他不信。如果真要攻击,这些地雷有什么用呢?士兵们只需先助跑,然后一个鱼跃……

    他们真的在虚张声势。有人告诉他,真正的工事在他们身后十公里处,那里聚集着几个营的兵力,他们是真正的王牌军,战场上鲜遇对手。那里战壕连成了片,那里有地对空炮火和反坦克火箭炮。那是一处保垒,坚不可摧。而他们所做的一切,只是将对方麻痹或者欺骗。当战争爆发,他们只需要撤退或者被对方击毙。

    或许对方所做的一切也是如此用意吧?他想肯定是这样。

    似乎战争一触即发。在夜里,他们搂一杆枪,挤睡在寒冷的战壕。白天时他将头探出去观察,他发现对方也在观察他们。面前如同放了一面巨大的镜子,除了军装不同,一样的动作和表情。

    趁长官不在,他和几个兵爬出了战壕。他们坐在沙石上静静地抽烟,感受正午阳光的炽热。他看一眼对方的战壕,他再一次看到那个年轻的兵。兵托着一支枪,正在认真地向他瞄准。他惊呆,恐惧,不敢动,也不能动。后来他强递给对方一个微笑,兵却没有理他。那一刻悲哀和绝望涌上心头,那一刻他想起远在家乡的母亲。然而那支枪,终于没有响起。他看到枪口稍稍移动,瞄准另一个兵的头颅。然后,再移动,再瞄准。托枪的兵就像一尊活动的雕像,身体,还有表情。

    他们再也不敢爬出战壕。每个人的精神高度紧张,几近崩溃。每天他们都在盼望战争。只要战端一开,他们就将撤走,或者死去。

    战争终没有打响。长官突然告诉他们所有戒备彻底解除。长官说这是政治的胜利——战争拼国力,政治拼骗术——我们的骗术,高过对方一筹。

    战壕失去作用。长官说,如果喜欢,你们可以在里面栽一排树。

    生活再一次变得无所事事,黄昏时,他仍然喜欢躺上沙地,看血红色的天空。然他再也听不到悠扬的琴声,那个年轻的兵,再也不会吹响他的口琴。有时他们对视一眼,又匆匆移开目光,脸上尽是厌恶或者惊吓的表情。似乎他们真的经历过一场大战,似乎,他们变得不共戴天。

    战友

    兵走出丛林,惊恐地端起了枪。他做出射杀的姿势,射程之内,他可以将一只苍蝇精确地终结。类似险境他遭遇过多次,每一次,他都是最终的胜者。他看到对方像一只鸟或者牲畜般飞向天空,身后,血光绚烂。

    兵没有扣动扳机。这是他遇到的第一个背对他的敌兵。敌兵像木桩般站着,拎着水壶和枪,头盔如同农夫的草帽。兵单膝跪地,枪口瞄准他的脖子。兵说,不许动!

    敌兵抖了一下,举起手。

    兵说,扔掉枪!

    敌兵扔掉了枪。

    兵说,慢慢转过身!

    敌兵没有动。

    兵走过去,踢开他扔掉的枪,打掉他的头盔。失去枪的敌兵不再是兵,他变回牙医,银匠,售货员,农夫,商人,学生,卡车司机……他甚至变成猪,变成狗,变成靶场上的靶子。兵命令他,转过身来!

    敌兵没有动。

    兵绕到他的面前,枪口捅进他的嘴巴。敌兵没有动。兵将枪口残忍地搅动,敌兵牙齿纷纷脱落。敌兵没有动。兵说,走!

    敌兵不动。

    兵说,现在我可以随时将你杀死。走!

    敌兵不动。现在我也可以随时将你杀死。敌兵瞅瞅脚下,说,其实,你也是我的俘虏。

    兵愣了愣。敌兵的一只脚深陷沙砾。

    敌兵笑了。你猜的没错,他说,我踩到了地雷。

    兵后退一步,枪口指着他的脑袋。兵汗如雨下。

    你最好别动。敌兵说,这个距离,正好同归于尽。

    兵说,真以为我相信?

    敌兵说,你可以试试。

    兵被钉在那里,如同双脚同时踏上一颗地雷。他的枪口仍然指着敌兵的脑袋,可是那枪已经开始晃动。阳光雪白并且毒辣,汗水淌进兵的眼睛,兵看到红色的世界。时间过去一个世纪,兵瞪大眼睛,面前的敌兵如同树桩般僵硬。

    看来我肯定活不成了。敌兵的身体开始摇晃,或者被射杀,或者被炸死……即使你不打死我,也会有另一个兵。战场上射杀一个兵,远比将他俘虏安全和容易得多……

    兵将枪口对准他的脖子。

    你不必害怕。敌兵身体摇晃得越来越大,你害怕也没有用。我杀死你,远比你杀死我容易得多……我只需抬起腿,或者倒下去……我怎么做都行,你难逃一死……似乎我坚持不了多久了。这绝不是好消息,对我对你都是如此……你相信吗?我已经在这里站了整整两天……一动不动的两天。你想过自己会这样死去吗?穿着刚刚分到的军装,端着压满子弹的步枪,背着足够的水和干粮,来到战场……你害怕遇到敌人,你渴望遇到敌人……突然脚下一软,一陷,你的脚知道,你踩上了地雷……你只能一动不动,一动不动,忍受劳累、饥渴、恐惧、绝望,任生命从体内一点一点溜走……然后,总有那么一刻,“轰”一声响,你不复存在……什么都不会留下:军装,枪,水壶和干粮,脑袋,躯干和四肢,骨骼和内脏,甚至名字……这是我的第一场战争,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敌人……我好像真的坚持不了太久……

    兵将枪口对准他的胸口。兵悄悄往后挪动脚步。

    你有妻子吗?

    兵不说话。

    孩子呢?

    兵不说话。

    我的一个女儿……她很漂亮,左脸颊,有可爱的雀斑……

    兵开始颤抖。

    你可以退得更远一些。敌兵突然说,退得更远一些,躲到石头后面,然后将我射杀……很奇怪吗?我也很奇怪。我居然会放过你。也许因为你是我的俘虏吧?还因为现在,你远比我恐惧……我不能够杀死俘虏,俘虏不再是兵。他变回牙医,银匠,售货员,农夫,商人,学生,卡车司机……当然,我放过你,还因为你有一个女儿。你不说我也知道。你有一个女儿,天真,可爱,扎长长的马尾……

    兵在后退。兵终于退到石头后面。兵一直端着枪。兵将枪口重新对准敌兵的脑袋。敌兵身体摇摆,兵瞄不准他。敌兵开始笑,抹起眼泪。敌兵说几乎所有的战争,都标榜是伟大的,可是什么伟大的战争,能比生命更伟大呢?

    兵终于扔掉了枪。兵在扔掉枪的同时骂出一句粗话。兵在骂出一句粗话的同时号嚎大哭。兵一边哭一边跑向敌兵。兵说你再坚持一会儿,我想把这颗地雷抠出来……

    你会排雷吗?

    我可以试试……

    也许你也会死去……这远比射杀我危险……

    你是俘虏,你不再是兵……我想有一个活着的俘虏……

    还因为你有一个女儿?

    我有一个女儿。

    脸上也有雀斑?

    也有。兵抬起头,笑笑。

    兵在兵面前跪下,兵是兵的俘虏。兵将手探入沙砾,兵为兵排除一颗地雷。兵一动不动,为他的俘虏,为他几分钟,或者一生的战友。

    一声巨响。兵和兵,满天碎片……

    寻臂

    老人当了十五年兵。十五年里,老人从未开过一枪。有时队伍训练,连长说,放一枪吧!老人摆摆手,说,子弹怪金贵。那时老人还是小伙子,嘴角两个酒窝,胸前两坨肌肉。连长说万一打到就剩下你了,抱根枪总比抱根烧火棍强。老人说万一打得就剩我,抱根炮筒都没有用。

    任谁说,都不听。

    老人从不用枪。他是担架兵。

    老人换过很多搭档。搭档在前,老人在后,搭档不顾一切往前冲,老人随着他的脚步,尽量把晃动和颠簸减到最小。担架兵需要配合,配合得好,伤员就像躺在床上,配合得不好,担架或竖起来,或翻了跟头,伤员或被抛到空中,或被扔到地上,甚至随担架翻起跟头。老人见过一次,担架猛地一颤,伤员便飞起来。飞起来的伤员发出一声惨叫,一条胳膊便掉下来。胳膊血肉模糊,英俊的肱二头肌仍然蹦跳不止。

    都知道担架兵需要默契,可是他们没有培养默契的时间。担架兵对敌人构不成威胁,子弹却仍然追着他们打。总是老人的搭档被打死,总是老人一次次死里逃生。当需要两个人的担架只剩老人,他就会做出各种滑稽的动作。或将担架像独轮车那样往前推,或将担架像驴车那样往前拉,或将担架像水罐那样顶在头顶,甚至,干脆扔掉担架,将奄奄一息或者已经死去的兵扛上肩膀。却有那么一次,老人将一个兵抱了回来。兵失去两条胳膊和两条腿,兵变得非常小,非常轻。只剩脑袋和躯干的兵仍然活着,眼睛轻轻眨动,喉结一蹦一跳。医生说他从没见过这样奇怪的炸弹和这样奇怪的伤兵。说完,不再管这个兵,忙另一个兵去了。于是老人知道,他将他抱回来,其实毫无意义。

    终有一次老人被炸上了天。正低着头跑,一颗炮弹近在咫尺地炸开。刹那间老人长出翅膀,鸟一般滑翔。空中一个弹片从面前轻巧地划过,再看,翅膀便失去了。老人坠落的速度极快,试图爬起来,却没有成功。老人在两天以后醒来,他看到护士、止血钳、纱布、吊瓶、铁锯、口罩、医生冷峻并且沉着的眼神。老人还看到一杯水。他想将水拿起,可是他找不到自己的胳膊。

    我的胳膊……

    扔了。医生说,你想要命还是要胳膊?

    我要胳膊。老人没有犹豫。

    老人被送回家乡,从此失去当兵的资格。失去胳膊的老人更加挺拔,如同一棵不会分杈的杨树。老人结过两次婚,却都半途而废。她们在离婚以后暴露了离婚的理由,她们说:老人让她们烦躁。

    老人让她们烦躁。无论白天,还是夜里。老人惦着他的胳膊,老人说他的胳膊藏在床底下,藏在柜子上,藏在水缸里。老人说我的胳膊还通人性呢!夜里偷偷来胳肢我,又痛又痒……

    老人不停地说,不停地说,配合丰富的表情和并不存在的手势,任谁都会崩溃。老人不会给她们什么,财产,名望,什么都没有。老人只会给她们带来日复一日的烦躁和无边无际的恐惧。

    ——这么多年过去,老人不该惦着胳膊。——这么多年过去,老人应该面对现实。——现实是,老人非常老,老人失去胳膊多年。

    但老人偏不。所以,终有一天,老人找回当年的战场。战场面目全非,那里变成一个热火朝天的建筑工地。老人问工头,这里以前是什么?

    工头说,荒滩。

    老人说那就好办了。我问你,有没有挖出两条胳膊?

    工头的脸,变得煞白。这是什么话呢?他抖着嘴唇说,难道这里还有命案?

    老人就告诉他,多年以前,就在这里,他用担架运送了最后一名伤员。我观察了很久,老人说,就在咱俩站的地方,炸弹削掉我的胳膊……你们应该再深挖些……

    这不可能。工头说,把盖到一半的楼房推倒重来?还好没挖到胳膊,真挖到的话,这些房子,怕是一栋也卖不掉了。

    老人便回去。隔段时间再来,战场已经成为美丽时尚的住宅小区。失去胳膊的地方变成一个草坪,一个女孩牵着一个风筝边跑边笑,一条狗躲在一棵松树旁抬起后腿……

    老人低下头,用肩膀擦擦眼晴。老人往回走,就像一棵移动的永不分杈的杨树。夜里老人有梦,梦里的胳膊变成白色的骨头,梦里的骨头躺在草坪的深处。忽一天,挖掘机挖开草坪,两条孤零零的胳膊闪出地面。却无人发现或者理睬,人们从胳膊上跨过去,手里牵着风筝或者挎着皮包。夜里两条狗游荡过来,低头嗅嗅只剩骨头的胳膊,然后,叼起来,嬉闹着逃向远方……

    老人在哭泣中死去。老人死去时候,耳边响起爆炸声。

    狭路

    想不到,突然之间,墙就塌了。

    更想不到,墙那边,竟然藏着两个敌方士兵。

    土墙訇然坍塌的那一刻,我知道,他们的恐惧绝不小于我们。一个士兵甚至发出一声惨叫,拔腿就跑,可是只跑出几步,他就被一块石头狠狠绊倒。他高高飞起,空中扭头看向我们,一张脸扭曲成淡绿色狰狞的丝瓜。爬起来的他刹住脚步,不再逃。他慢慢走向我们,虽然眼睛里充满恐惧,却在恐惧深处藏着几分邪恶的镇定。——局面已被控制,控制局面的,是另一个敌方士兵。

    因为他的步枪瞄着我们。因为我们全都举起了手。——战场上,枪不仅仅是魔鬼,还是上帝。

    我们也有枪,可是我们的枪在几天前以前全都扔掉。我们本有一个加强连的兵力,我们的队伍外号“章鱼连”——像章鱼一样缠住对方,让其难以脱身。仅仅使他们的前进受阻就足够了,这是我们的唯一目的。为此,我们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当他们砍掉章鱼的一个触手,便会有另一个触手及时缠上去,他们再砍,我们再缠。终于,近二百人的队伍只剩十人,我们决定撤退。

    事实上,这结果我们早就预料。

    我们打光最后一颗子弹,扔掉最后一颗手榴弹,逃向灰色的荒漠。我们在荒漠里走了整整五天,扔掉枪,扔掉头盔,扔掉空空的干粮袋和水壶。终于我们走进一个被烧成焦炭的村庄,我们饥寒交迫,躲到一栋侥幸未被烧毁的土房里取暖。我们根本没有觉察出墙的那边藏着敌人,就像他们没有觉察出墙的这边藏着我们。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此时,不管我们还是他们,都远离各自的队伍。换句话说,我们彼此的处境都非常糟糕——不管是投降的我们,还是持枪的他们。

    然现在,似乎他们的处境更好一些。因为我们成为俘虏。

    俘虏并非手无寸铁——我们每个人都揣了锋利的匕首——然而这没有任何用处——在能够打出连发的步枪面前,匕首越是锋利,越显得滑稽可笑。

    一个士兵持枪瞄着我们,另一个士兵脱下我们的裤子,将我们的双手和双脚结结实实地绑到一起。我看到持枪的士兵非常紧张,他的枪口哆嗦着,嘴角的肌肉快速地抽搐;我看到负责捆绑的士兵更加紧张,他抖着两腿,嘴里发出直升机即将升起的声音。终于他捆绑完毕,细细检查一遍,又用坚硬的皮靴将我们依次踹倒。他返回到持枪的士兵身边,说,没有问题了。现在处决他们吗?

    当然。持枪的士兵长舒一口气,说,难道留着吃肉?

    士兵扔掉了枪,又从腰间拔出匕首,走向我们。他的匕首又丑又钝,我想它不可能切不开一块豆腐。然现在,他想用它锯开我们的喉管。

    这结果我万万没有想到。我认为没有杀掉俘虏的道理。我认为他们应该将我们留下,因为我们已经失去最后一点反抗的可能。可是现在,似乎,我们在劫难逃。

    做为一连之长,我得替兄弟们求情。我说既然一定要杀死我们,那么,请给我们一个痛快。

    每人赏你们一颗子弹?他歪着脑袋,问我。

    我说,求你了。

    他笑了,露出八颗丑陋邪恶的牙齿。他蹲下来,一边用匕首锯开我的喉管,一边凑到我的耳边,轻轻地说:如果枪里还有子弹,我他娘早不躲在这里了。

    天地生

    一生里,王做过两件残暴的事情。两件事常常将王折磨,夜里,王噩梦不断。

    头一件事发生在很多年前,那时候,王刚刚成为王。王成为王与王无关,有关的,只是王的爷爷和王的父亲。王从父亲手里接过王位,如同接过一个玩具般顺理成章。父亲传给王的不仅是一个威严并且舒服的坐椅,还有秩序、顺民、军队、江山……因了父亲的威望,王一呼百应。

    王那天心情不好,骑马郊游野猎。孤身一人的王穿着粗衣,穿着粗衣的王与百姓毫无二致。王射落一只飞雁,待近前,雁却被山野刁民拣走。王试图与刁民讲道理,刁民一拳将王击飞。王爬起来,亮剑,一剑刺穿刁民。王受到侮辱,受到恐吓,遭遇不公,遭遇危险,王认为他完全有理由这样做。后来王赔偿给刁民之妇一大笔钱,王认为那个刁民,几辈子都赚不到这些钱。

    第二件事发生在三年以前。那时候,邻国开始强大,王国开始败落。一群蛮夫揭竿而起,试图用木棍、石头、铁锹和血肉之躯迫王下台。王当然不能答应。王仅用一百多人就将这群乌合之众杀得精光。王惧怕他们儿孙的报复,有了诛九族灭三十里的想法。但最终,王还是饶恕了他们。不是王动了恻隐之心,而是因为,王对自己,太过自信。

    可是夜里,王仍然噩梦连连。

    王国还是王国,却不再是王的爷爷和王的父亲之国。王国愈来衰败,百姓叫苦连天。王想出各种办法,可是所有办法都不能阻止王国的日渐没落。夜里,王愁眉不展,心急如焚。

    终有一天,邻国对王国发起进攻。他们高歌猛进,很快拿下大半个王国。正是秋收季节,百姓扔掉镰刀和镢头,拿起刀枪和盾牌,田野里为王筑起一堵堵血肉之墙。没有用。这是一场注定失败的战争。高梁成熟了,红彤彤的香气也不能遮掩排山倒海的血腥和尸臭。

    王的军队且战且退,半年过去,终于退到都城近郊。那是王最后的军队,他们唯一的任务就是战败,然后,替王死去,替王国死去。王去看望他们,潸然泪下。

    王意外见到刁民的妻子。她替王的部队挖着壕沟,掌心磨出鲜血。王对她说,你可以逃命。她说,你给了我太多,我得为你做些事情。

    我给过你什么?

    一大笔钱。

    那是你应得的。我杀掉了你的丈夫。

    那是他应得的。他抢走了你的雁。

    王想给她跪下。可是王忍住了。

    然后,王见到由二百余人组成的敢死队。他们手持利刃,腰间绑满燃油。当战争打响,他们将会冲进敌人的炮阵,以生命换取微不足道的局部的胜利。

    二百余死士,全是那些被他杀掉的蛮夫的儿子、兄弟、亲戚、邻人……

    你们应该恨我的。王说,我杀掉了你们的亲人。

    我们应该恨你,我们还应该感谢你。他们说,其实我们早已死去一次。你没有诛掉我们,我们心存感激。

    可是我杀掉了你们的亲人。王说,你们或许应该叛逃。

    我们不会叛逃。他们说,不管如何,当外敌入侵,我们会站到你的这边。现在我们是为国作战,为家作战。我们当然恨你,可是这与国与家无关。我们愿意付出生命……

    王想给他们跪下。可是王忍住了。王抷一把土,看了又看,闻了又闻。那是王的土,王国的土;那是国的土,百姓的土。王本想趁看望他们的机会逃走,然后在恰当的机会杀回,重建他的王国,然现在,王决定留在都城,留在宫殿。

    王决定不再抵抗。抵抗之王,留给历史的是惨烈,是功迹,是美誉,但王什么都不想要。

    王下令投城。违令者,斩。

    王身穿粗衣,站于城门之外。士兵及百姓站在王的身后,手无寸铁。王看到邻国之王,施礼,然后令亲卫将己捆绑。王对邻国之王说,我为你留仓库,你为我留百姓;我为你留宫殿,你为我留太庙。万方有罪,罪在寡人,不杀百姓,杀我一人可也。

    王转身,泪如雨下。王伏下身体,终给百姓跪下。

    让子弹别飞

    男人没有料到,号称坚不可摧的城市防线,竟然不堪一击。

    他甚至来不及为他和女儿准备充足的食物。

    所以,当他们吃完最后一片面包,喝光最后一口水,当他们又顽强地挺过一天,男人决定走出地下室。

    四岁的女儿紧张地抱住他的两腿。

    男人蹲下来,冲女儿笑笑。我很快就会回来。他说,别忘了你是天使,别忘了我是天使的父亲。

    女儿是父亲的天使,全世界的父亲都这么认为。然女儿相信自己是真正的天使,也许,她只是唯一。

    战争没有打响的春天,城市开满鲜花。老先生牵了老太太的手,女孩挽了男孩的肘弯,孩子追逐嬉闹,艺人的琴声欢快悠扬,猫在睡觉,鸽子在飞翔,狗吐出舌头,大街上阳光遍洒。男人牵着女儿走进小巷,突然栽倒在地。女儿喊,爸爸!男人一动不动,眼睛紧闭。女儿再喊,爸爸。男人一动不动,呼吸停止。女儿就不喊了。她摸出父亲的手机,报警,然后,闭上眼睛,为父亲祈祷。果然父亲在救护车赶到以前坐了起来。父亲摸摸脑袋说我做了一个梦,梦里,天使把我送了回来。天使长着你的模亲,天使唤我爸爸。

    女儿咯咯地笑。那一刻,她终于相信自己是真正的天使。

    这之前,为让女儿相信,男人做了很多。比如他让冰箱里突然多出一盒冰淇淋,比如他让烤箱里突然多出一只烤鸡,比如他让窗台上突然多出一盆雏菊,再比如,清晨醒来,女儿的床头,突然斜倚了母亲的照片。母亲笑眯眯地看着女儿,女儿将母亲捧起,一遍遍亲吻着母亲的脸。即使夜里,即使睡去,也不肯放手。

    她是真正的天使。只要祈祷,她能拥有天使的能力。男人一次次这样说,女儿便信了。

    男人嘱女儿呆在地下室里等他。男人说我不但能给你带回面包和水,还能给你带回巧克力。

    可是外面在打仗。女儿说,打仗,子弹到处飞。

    男人说你忘了你是天使。你只需为我祈祷,为面包、水和巧克力祈祷,我就能安全回来。现在,跟我念,让子弹别飞,让子弹别飞……

    男人走出地下室,走出院子。城市早已变成废墟,到处都是冰冷或者滚烫的尸体。男人想不到城市的防线如此脆弱,更想不到城市的游击队如此顽强。城市沦陷多日,战斗仍然不止。每一扇窗口都可能射出子弹,将一个活动的头颅射穿或者劈开。

    男人走出两条街,爬进一个炸烂的食品店。男人从废墟里找到两袋面包、三瓶矿泉水和一块已经融化的巧克力。男人从一具失去下肢的尸体上爬过,又从尸体的手里,夺走一条步枪。男人回到防空洞,女儿还在念,让子弹别飞,让子弹别飞……

    男人抱紧女儿。他说现在我们不但有了面包和巧克力,还有一条枪。有了枪,谁也别想动我们一下。

    然后,夜里,男人听到连成一片的脚步声。脚步声愈来密集,在他们的头顶上翻滚不止。男人抓紧步枪,身体护住女儿。少顷一颗脑袋探进来,盯住男人和男人手里的枪。脑袋说,把枪扔了,把手举起来。

    男人很想扣动扳机,可是他终没有那样做。他知道扔掉枪还有机会,尽管机会很小,但毕竟是机会——因为女儿,他不想成为英雄。他牵着女儿,顺从地走出来,却被拖到了墙边。他给长官跪下,他说,我是平民,请放过我们。

    你手上有茧子。

    我靠手艺吃饭。请放过我们。

    你有枪。

    我很害怕。我得保护女儿。

    你藏进地下室。

    我真的很害怕。我得保护我的女儿。

    长官冲他摆了摆手。摆了摆手的意思是,不必再说了,不用再说了。长官命令士兵端起枪,然后,走到一边,点起一根烟。

    那么,求求你,放过我的女儿。男人冲长官的背影磕一个头,她还小,别让她死在童年。

    长官抽着烟,不说话。烟将他的眼睛熏红。

    男人将女儿抱起。男人亲吻了女儿。男人泪流满面,泣不成声。男人对女儿说,原谅我。

    我可以祈祷啊!女儿将嘴巴凑近男人的耳朵,他们不知道我是天使。

    是的我的天使。男人哽咽着,闭上眼睛吧。

    女儿就闭上眼睛。闭上眼睛的女儿充满自信地说,让子弹别飞,让子弹别飞,让子弹别飞……

    让子弹别飞。

    清明

    多年以后,清明那天,将军来到山村。

    他要祭奠满子。

    两个兵将满子送回来。回来时候,满子早已死去。他的身体甚至已经变臭,然他的脸,却被两个兵清洗得干干净净。陪同满子一起回来的还有一点钱,不多,却足以令满子的父亲和满子和女人,挺过那段最难捱的日子。

    兵只呆了一会儿,便匆匆赶回战场。战场需要士兵,尽管等待他们的,可能是必然的死亡。

    满子是战死的。兵这样说。他们趴伏战壕,一颗手榴弹近在咫尺地炸开。满子喊一声“我的娘啊”,就死了。满子的娘早就死了,满子当兵以前就死了。她是饿死的。死去以前,她像啃萝卜一样啃掉了自己的五根手指。满子将娘下葬,头也没回,当了兵。当兵会被打死,炸死,熏死,吓死,可是当兵不会饿死。哪一种死法都比饿死好一千倍一万倍。满子认为世界上最痛苦最恐怖的死法,就是饿死。

    可是一段时间以后,有关满子的死因不断传回村子。一种说法是满子自杀而死。大战在即,满子让自己吃饱,然后偷偷躲进一间屋子,拉响手榴弹。他宁愿将自己炸死也不敢面对敌人,他恐惧到了极点。那个夜里,也许他认为,就算饿死,也比端着步枪跃出战壕幸福得多。

    另一种说法是,满子在他参加的第一次投弹训练中,怎么也扔不掉手里的手榴弹。手榴弹冒出白烟,满子五官狰狞,五指抽筋。他做出至少八次投弹姿势,他甚至将自己投出去,可是手榴弹仍被他紧紧攥在手里。手榴弹终于炸开,就像撕开一朵灿烂的烟花,他喊一声“我的娘啊”,血流如柱。

    当然还有更多传闻:他偷了手榴弹去河边炸鱼,一片三角形的弹片准确地切开他的脖子;梦里的他将手榴弹当成香喷喷的油条,他的嘴角飘着引线,脸上挂着贪婪的笑;他偷了老乡的核桃,然后用手榴弹猛砸坚硬的核桃壳,手榴弹就响了;他聚精会神地端着满满一碗稀饭,他摔了一跤,手榴弹就响了……每一种说法都与吃有关,每一种说法都与手榴弹有关,每一种说法都与战场和杀敌无关。每一种说法,都能够准确地命中他被炸烂的身体和完好无损的脸。

    战争过去多年。现在,将军来到村子,他要祭奠满子。

    他坐在小小的院落,面前坐着满子的老爹,稍远处,满子的女人轻轻抚摸一条狗。狗已经很老,它活了整整十五年。满子娘被饿死,狗却没有。狗是满子从街边拣来的,狗活到三岁以前,从没有见过真正的粮食。

    满子他,到底怎么死的?老爹问他。

    将军摸出烟,递一根给老爹。老爹搓搓手,笑着,不去接。

    有人说他用手榴弹砸核桃,轰一声响……有人说他从腰里往外拔手榴弹,却只拔出一条引线……他到底怎么死的?

    将军摸出一沓钱,递给老爹。老爹搓搓手,终接下,却擎着,不敢揣进口袋。

    到底怎么死的?他擎着那沓钱,问将军。

    当然是战死的。将军说,夜里阵地遭到袭击,一颗手榴弹甩进我们的战壕……

    将军瞅一眼不远处的满子的女人。女人漫不经心地抚摸着那条狗,眼睛却攸然一闪。

    将军起身。我得去看看满子。他说。

    山野萧瑟。虽是清明,绿意却并未泛出。坟头上挣扎出几蓬灰色的野草,风吹来,草叶喀铃铃响。细听,草叶间分明传出枪炮声,爆炸声,呻吟声,惨叫声……

    将军跪到坟前,将那些杂草拔得干净。一根棘刺划伤他的手指,他将手指举到眼前,凄然一笑。

    将军站起来。身后,女人扶着老爹。狗趴伏近前,呜呜咽咽,泪光闪烁。

    能不能,让我和满子单独呆一会儿?将军说。

    女人和老爹,便转身离开。他们为将军留下一摞黄纸和纸钱,他们已经好多年没有来过满子的坟头了。没脸来啊,老爹说,他没有参加过一场战斗,他用手榴弹砸核桃……

    他是战死的。将军说,满子是好样的。

    将军点燃黄纸,青烟袅袅。将军再一次深深跪下,冲坟头,连磕三个响头。

    大战在即,你怕,我也怕。将军说,我只想把你关一会儿,只想当我放你出来,你不再怕。可是满子,我只知道下掉你的枪,我哪知道你还藏了手榴弹啊!

    将军咬紧牙关,一滴眼泪砸进黄土。将军掏出手枪,对准右手手腕。将军说,满子,还你一只手,两清了吧。

    枪响。山野萧瑟。山野浩荡。

    芒种

    小满过后是芒种。芒种,该种庄稼了。

    却没有庄稼。土地被炮火翻起一层,又翻起一层。焦土上散落着弹壳,弹片,水壶,断臂,炸烂的脑袋,凌乱缠绕的肠子。

    远方,有河。河套里,有芦苇。那里不是战场,芦苇半人高,连成了片。

    山子趴在芦苇丛中,听潺潺的水声。他感觉自己就要死了。他受了伤,白森森的腿骨上,落几只贪婪的绿蝇。他抬手去轰,却轰不走。他就不轰了。他不敢碰自己的骨头。

    山子是被打散的。两天前,山子拖一条伤腿,钻进芦苇丛,就一直躲在里面。他听见远处有队伍打过去,几小时后,再有队伍打过去,半天后,又有队伍打过去。终于,枪炮声稀下来,直至沉寂。却不敢爬出去。山子搞不清楚,现在,这里是红区,还是白区?

    离他不远处的芦苇在动,有节奏地,窸窸窣窣,窸窸窣窣。

    山子端起枪,闭上一只眼。

    手指扣紧扳机。身体绷紧成弓。

    山子没有开枪。枪膛里只有一颗子弹。山子一直在等。他不敢开枪。芦苇丛很密。他不知道对方是谁,自己人,还是敌人。他终于发现对方的脑袋,看清对方的军装。几乎同时,对方的枪口,几乎顶上他的脑袋。

    山子还是新兵。

    两个人近在咫尺。他们狠狠对视着。对方的枪,几乎触及山子的眉心;山子的枪,几乎碰到对方的牙齿。山子牙关轻颤,听到的却是对方沉重急促的喘息。山子恐惧到极点。他想扣响扳机。可是他想起家乡的妻子。这么近的距离,两个人,必将同归于尽。

    山子不想死。他没有开枪。

    ……

    山子集中意志,盯着对方的脑袋。那脑袋变得模糊,又变得清晰,变得很大,又变得很小,变得很近,又变得很远……太阳渐渐毒热起来,山子的神志开始恍惚。好几次,他的面前,突然翠绿一片,火红一片,金黄一片,漆黑一片。

    山子决定同归于尽。

    他扣着扳机的手指,慢慢加着力气。

    对方突然笑了。扔下枪。

    那一霎间,山子想扣响他的枪。他认为自己是胜利者。他甚至看到对方的脑袋爆开,溅出红和白的血。可是他的手指突然僵直,不能弯曲。

    对方爬到山子面前,他说,咱们都不是打仗的材料。

    山子的枪,顶着他的嘴。他的口水,将枪口打湿。

    他伤得很重。一条腿肿得很粗。溃烂处流着腥臭的脓液,爬着密密匝匝的蛆虫。

    他从山子面前爬过去。爬几步,停下,解开干粮袋,留下一块饼。他说,谢谢。然后,继续爬。

    山子的枪,始终瞄着他,直到他彻底消失在芦苇丛。

    那块饼,救了山子。

    ……

    几个月后,打扫战场的时候,山子再一次发现他。他的头歪着,脖子上,两个并排的枪眼。身上到处都是血。血已凝固。他像个千年的陶俑。

    那两枪,也许是战友打的,也许是山子打的。冲锋号响起的时候,山子和他的战友,没一人受伤,他们不需要饼。

    山子想起他爬走时,还说过一句话。

    他说,今天芒种,咱们该回家,种庄稼了。

    山子就哭了。

    立秋

    一个排对一个班。黄昏的时候,马排长率剩下的十几个兵,包围了房子。

    房子里还有三个人。一个班长,两个兵。对方剩下的全部。

    马排长朝房子喊话,快投降吧!你们!

    回答他的是一颗子弹。子弹打中马排长掩身的石头,激起一缕尘烟。射中石头的子弹拐了个弯,斩下一棵野菊的头颅。

    马排长骂一句,娘的!转头,向两个兵使了眼色。两个兵搂着枪,匍匐前行。他们像两条灵巧的水蛇,爬过一条深沟。然后,同时蹿起。

    一个兵的脑袋突然缺了一半。只剩一半脑袋的兵端着枪,继续前冲。马排长闭上眼。面目狰狞。

    活着的兵扛回他的尸体。一颗褐色的眼球挂在他的嘴角,随着他的身体,轻轻地晃。兵的脸上糊满红红白白的黏液,绚丽如花。

    快他娘投降!别打啦!马排长哭着朝房子喊话。命令变成哀求。

    没人理他。几颗弹花再一次在石头上激起尘烟。

    又有两个兵冲上去。一个兵抱着枪,一个兵抱一捆手榴弹。抱枪的兵很快被打倒。他在地上剧烈地喘息,一只手胡乱地抓。

    另一个兵把手榴弹,塞进了窗口。

    没来得及撤,手榴弹又被推出。兵的躯体霎间撕成红的碎片。马排长身边,落下一只抖动的血手。

    马排长冲了上去。他没带枪。他“之”字形前冲。他抱一捆手榴弹。一颗子弹打飞他的帽子,把他的头,犁出一道粉红的渠。

    马排长感觉肩膀被咬了一口。灼热的一口,像射进一只滚烫的牙齿。牙齿嵌进了骨头。马排长冲到了窗口。

    他把一捆冒着青烟的手榴弹推进窗口。

    手榴弹被推出来。

    马排长再推进去。

    就炸了。声音很沉闷。房子晃了两下。世界刹那间安静。

    马排长和他的兵,冲进了房子。

    到处散落着残肢断臂。好像,几秒钟前,这里不是战着的三个人,而是三十个人,三百个人。

    马排长看到惟一一个完整的人。活人。暂时的活人。活人趴在地上,地上拖一团粉红的肠子。

    马排长被重重击了一下。他晃了晃。他说三弟是你吗?

    活人笑笑。

    马排长摇晃着跑过去。他蹲在地上,抓起那团肠子往活人肚子里塞,他说你怎么不说话?刚才你怎么不说话?你怎么不喊?

    活人笑笑。活人说,我瞄准你了……打偏了……

    马排长说,三弟!

    活人笑笑。活人说,哥,照顾好娘。眼就闭上了。

    马排长不说话。他疯狂地往豁开的肚子里塞那团肠子。他塞啊塞啊,总塞不进去。

    打了一天仗,马排长仍觉得冷。特别冷。

    眼泪未及流出,已经结成坚冰。

    那天,是立秋。

    ……

    马排长没有照顾好娘。几年后,他随很多人,一起逃到台湾。这边有他的三弟,他的娘,他看得见他们,可是走不回来。

    马排长住着豪华的大宅,密不透风。却总是冷。从皮肤,到骨头,直到心。

    他说,他的生命,永远停在立秋那一天了。

    冬至

    想不到,黄掌柜竟敢回到黄家大宅。

    他是一个月前逃走的。夜里,黄掌柜带着家眷,逃得无影无踪。几天后,鬼子打过来,一遍遍烧抢杀,把黄土镇细细地筛。

    黄掌柜是开药铺的。他只给鬼子留下一个空空的宅院。现在这个宅院,驻着十五个鬼子。

    远远地,黄掌柜走来,朝看门的鬼子兵作一个揖。鬼子兵举枪向他瞄准,黄掌柜不睬,继续作揖。

    他被带到鬼子官龟田面前。龟田说你家人呢?黄掌柜说,遇匪,人财皆亡。龟田说这里的人都跑了,你怎么还敢回来?黄掌柜说,天大地大,仅此是我家。龟田就笑了。他说你没有家了。也好,正缺个做饭的。

    五十多岁的黄掌柜脱掉长衫,给鬼子做饭。鬼子猴精,顿顿饭,盘盘菜,个个馍,碗碗水,都要黄掌柜先来两口。一会儿,没事了,鬼子才肯放心吃。

    黄家大宅靠着公路。每天,来一辆鬼子车,下来一拨人,在黄家大宅歇歇脚,吃顿饭,擦擦枪,呜哩哇啦一阵儿,再上鬼子车,冒一溜烟,走了;刚走,又来第二辆鬼子车。

    黄家大宅成了鬼子的临时补给站。

    黄掌柜只等冬至。

    冬至前一天,下了雪。暴雪。百年不遇。雪掩了公路。公路多坡,多弯,奇窄,奇险。那天鬼子车没来。黄家大宅,只有十五个鬼子。

    夜里,游击队偷袭了黄家大宅。只有五个人,三杆老汉阳步枪,三个木柄手榴弹。游击队打死站岗的鬼子兵,冲进大宅。可是他们很快被围,被鬼子像靶子一样瞄着打。

    五个人,只逃出去一个。院角多出一个梯子。他攀梯上墙,跳进黑暗。鬼子追出去,人已不见了。

    鬼子兵拉出黄掌柜。黄掌柜安静地看着龟田,腮帮子一动一动。

    龟田说,你准备的梯子?

    黄掌柜说,是。

    龟田说,你和游击队串通好了?

    黄掌柜说,是。

    龟田说,我们可有言在先。

    黄掌柜说,是。

    龟田说,我们开始?

    黄掌柜说,好。

    龟田挥挥手,叫来一个鬼子兵。龟田说,挖出他的心肝。

    鬼子兵提一把刺刀,逼向黄掌柜。

    龟田说,挖!

    四个鬼子兵按住黄掌柜,一个鬼子兵弯腰,扒开黄掌柜的衣服。鬼子兵将刺刀轻轻一拉,黄掌柜赤裸的肚子上,就翻开一条滚着血珠的白色口子。血很快涌出,染红鬼子兵的手。鬼子兵扔掉刺刀,一双手捅进黄掌柜的肚子,仔细地摸捏。黄掌柜高声嘶喊,我操你祖宗!声音凄厉凄惨。鬼子兵凝神,猛然拔出双手,那手里,蓦然多出一只血淋淋的人心,一只血淋淋的人肝!

    鬼子兵把心肝递给龟田。那肝冒着丝丝白气,那心还微微地跳。龟田接过,看了,说,去炒了。老规矩,都要吃。

    第二天,鬼子车开到黄家大宅的时候,那里只有二十具尸体。十五个鬼子,四个游击队员,一个黄掌柜。

    ……

    鬼子投降后,黄家大宅被拆。拆墙时,有人从一块青砖后面,扒出一张发黄发脆的纸片。

    纸上写一方子。镇上的老人说,这是黄掌柜的笔迹。

    懂医的人看了,大惊失色。说,照此方配制,便是天下奇毒。服食后,毒很快渗入心肝并存留于此。此毒只需一点点,便可置人死地。天下无解。

    方子下面,只有两字:冬至!

    第五辑:亲爱的,特雷西

    亲爱的,特雷西

    母亲为儿子找出一件睡衣,一双拖鞋,两本书。想了想,又找出一个魔方。魔方是儿子最喜欢的玩具,即使闭上眼睛,他也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将彻底打乱的魔方复原。

    儿子二十二岁。儿子非常聪明。二十二岁的非常聪明的儿子顶上前线,母亲知道,那里需要的不是睡衣和拖鞋,而是钢盔和子弹。可是母亲还是希望这些东西对儿子有用——战斗与战斗的缝隙里,儿子可以穿上睡衣和拖鞋,然后倚着战壕,读两页书,或者,拧几下魔方。

    母亲将这些东西装进一个纸箱。母亲在纸箱上写下:亲爱的,特雷西。旁边的女儿静静地看着母亲,说,您好像还忘记了哥哥的抱枕。

    哦,抱枕。母亲说,他会需要吗?

    当然。女儿说,您给他寄去睡衣、拖鞋、魔方、他喜欢的书籍,您还可以让他睡得更舒适一些。

    母亲就笑了。她将纸箱重新打开,然后,去儿子的卧室取来抱枕。儿子的卧室整洁并且繁杂,墙壁上,贴满猫王、梦露和李小龙的照片。每天早晨母亲都会来到儿子的卧室,有时她知道儿子不在,而有时,她会忘记儿子已经开赴前线。她低唤着儿子的名字,她说,该起床了,特雷西。

    抱枕太大,这让她不得不换了一个更大的纸箱。她想当纸箱寄达前线的时候,儿子也许在吃饭,也许在睡觉,也许在站岗,也许,他已经冲出战壕,身边的子弹,如同乱飞乱撞的蝗虫。她重新在那个纸箱上写下:亲爱的,特雷西。这时她看到一位穿着军装的兵走进院子,兵站下,挺得笔直,轻轻摁响门铃。

    女儿跑过去。母亲的心,开始狂跳起来。

    她听到兵说,我很遗憾……

    她听到女儿说,你们一定搞错了!

    她听到兵说,我们也希望如此……

    她听到女儿发出撕心裂肺的声音。哥!

    她听到兵说,对不起……

    母亲已经抱起那个纸箱。如果没人摁响门铃,此时的母亲,应该已经走出小院,走上大街。母亲的身体开始抖动,纸箱跌落地上,人跌落椅子。她用手捂住脸,整个人都在颤栗。然后,很久以后,母亲站起来,重新抱起那个纸箱。

    她挤过她的女儿。女儿坐在沙发上,手里捏着一张早已被泪水打湿的讣文。母亲扫了一眼,她看到那个令她日夜牵挂却是肝肠寸断的名字:

    特雷西。

    她挤过大兵的身体。她冲他凄然一笑。她说,谢谢你。

    请相信,我同您一样悲伤。大兵挺挺身体。

    母亲再笑笑,走出小院,走上大街。天气很晴朗,阳光很明媚,街上很热闹,城市很繁华。母亲抱着纸箱,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终于她将纸箱重新放上桌子,她对面前的大兵说,我想给我前线的儿子,寄一个包裹。

    兵看看纸箱上的名字。兵扭过头去,跟另一个兵悄悄耳语。兵转过头来,对母亲说,您确定吗?

    母亲说是的。我想给他寄去一件睡衣,一双拖鞋,一个魔方,两本书,还有一个抱枕……

    可是太太,我知道这很残忍,但我仍然想很遗憾地告诉您,您的儿子他……

    别跟我说这些。母亲低了身子,求你,别跟我说这些。我只想给他寄一个包裹:一件睡衣,一双拖鞋,一个魔方,两本书,还有一个抱枕……

    兵盯着母亲,母亲一头白发,一袭黑衣。兵咬了咬嘴唇,兵说好。好的,您可以再检查一遍您儿子的名字。他是叫特雷西吗?

    特雷西。亲爱的,特雷西。

    兵收下纸箱,在一份表格上恭敬并且郑重地写下:亲爱的,特雷西。兵抬起头,立正,然后,为素不相识的母亲,缓缓地行一个标准的军礼。

    壮士

    100米决赛,只需保住一枚银牌,他所代表的城市的奖牌数,就会跃居第一。并不仅仅是一个名次的概念,这代表着许多实实在在的东西。100米是最后一项赛事,那是他们最后的超越机会。

    他当然有拿一枚银牌的实力。

    发令枪还没有响,他就冲了出去。是抢跑。他受到裁判的警告。气氛变得骤然紧张。

    教练告诉他,银牌,一定要拿到手。拿了银牌,你就成为城市的英雄;拿不到,你就是城市的罪人。可是现在,站在起跑线上,他认为自己必须第一个冲过终点。第二名,银牌,对他来说,毫无意义。

    没有商量的余地。只能如此。

    发令枪第二次响起来。他第一个弹出去。他像一只神鹿。像一阵疾风。像一道闪电。像节奏极快的说唱或者音乐。周围山呼海啸,可是他听不见任何声音。他的眼睛始终盯着终点的那根红线。那根线离他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仿佛伸手可及……

    突然有人从身边超越。是实力最强的那个对手,有着令人难以置信的冲刺能力。现在他落到了第二名。他和第一名,只有小半步的距离。他调整着自己的节奏,拼尽了全身的力气,试图重新夺回第一名的位置,可是他办不到。小半步,将成为第一和第二的距离,金牌和银牌的距离,天堂和地狱的距离。

    其实,他的任务,不过是一枚银牌。有了银牌,他就是英雄。可是他知道,今天,他必须最先碰触那根红线。第二名对他来说,注定是一场灾难。

    终点向他奔来。那根红线向他奔来。可是他和第一名,仍是小半步的距离。对手即将撞线。他即将崩溃。

    最后一刻,他扑向终点。他向那条红线,伸出了两手。

    他抓住了那根代表胜利的红线。他把它抓得很紧。抓紧红线的刹那,他重重摔倒在地。他飞快地爬起来,一瘸一拐跑向摄像机。他兴奋得满脸通红。他挥舞着那根红线,冲摄像机不停地喊,看到了吗?红线!我是第一名,我是冠军!他的膝盖上流着血,一小块白骨清晰可见。

    所有人都惊呆了。人们忘记了阻止他。人们认为他成了一个疯子。整个体育场鸦雀无声,人们只听到他一个人近似于疯狂的呐喊,我是第一名!我是冠军!

    理所当然,他犯规了。他被取消了成绩。他丢掉了那枚到手的银牌。他成了城市的罪人。

    并且,终点的突然摔倒让他有伤的左腿加重了伤情。虽然他仍然可以跑,但却不再能参加任何比赛。他只好选择了提前退役。

    可是他知道,自己必须这么做。

    因为女儿。因为他向女儿保证过。

    出征前,三岁的女儿坐在妻子怀里,说,爸爸能得第一名吗?妻子说当然能,爸爸就是为第一名去的。他赶紧瞪一眼妻子。他知道自己没有跑第一名的实力。女儿说那我也要去看。他说这可不行,人家不让的。女儿不干,哭闹了半天,哭得他和妻子心烦意乱。最后女儿终于妥协,但是却要他亲口答应她一定要跑第一名。他红着眼睛抚摸了女儿圆圆的脑袋。他咬咬牙,做出一个决定。他说会的。一定会的。我会第一个拿到那根红线。第一个拿到红线的,就是冠军。到时你肯定会在电视上看到。我保证。然后,他躲到洗手间里,嚎啕大哭。

    这是女儿最后一次看他的比赛。大夫说,她的病情正在急速恶化,她活不到这个月底。

    其实他本该呆在家里陪着自己的女儿。可是,城市需要他的银牌。

    其实他本该为这个城市夺取一枚银牌。可是,女儿需要他的第一。

    所以,他去了;然后,他只能犯规。

    他的城市和他的女儿,他选择了后者。

    只要七日暖

    几年前,我在市供暖公司上班,每天负责收取供暖费。我们这座北方小城,到冬天,家里如果不通暖气,似乎连空气,都能结成坚冰。

    那年冬天来得特别早,仿佛秋天刚过一半,就到了隆冬。那个下午,在窗口前等待交费的人,排成长龙。我注意到一位男人,总是在轮到他的时候,就站到一边,独自呆一会儿,似乎后悔了,再从队尾排起,等再一次轮到他,却又站到了一边,呆一会儿,再一次回到队尾。好像,他想跟我说什么,却总也开不了口。

    临下班的时候,整个交费大厅,终于只剩下他。我问您要交费么?男人说,是交费,是交费。声音很大。很突然。语速夸张地快。似乎一下午的勇气和力气,全都集聚在一起了。

    我问他家庭住址,他急忙冲我摆手。不忙不忙,他说,先麻烦问一下,能不能只交八天的钱?

    我愣住了。心想,只交八天的钱,开什么玩笑?

    他急忙解释,我知道这违反规定,我知道,供暖费应该一次交足四个月。可是,我只想交八天的钱。你们能不能,破个例,只为我们家,供八天的暖气?

    男人五十多岁的样子,已经满脸皱纹,包括嘴角。那些话便像是从皱纹里挤出来的。每个字,似乎都饱经了风霜。苍老且浑浊。

    可是为什么呢?我迷惑不解。

    是这样的。男人说,我和我爱人,下岗在家,还要供儿子念大学,没多余钱交供暖费的。——其实不交也行,习惯了,也不觉得太冷。可是今年想交八天,从腊月二十九,交到正月初七……

    可是,一冬都熬过了,那几天又为什么要供暖呢?因为过年吗?我问。

    不是不是。男人说,我和我爱人,过年不过年的,都一样。那几天通暖气,因为我儿子要回来。他在上海念大学……念大三,两年没回家了……我也不知道他在忙些啥,打工忙,还是读书忙。不过今年过年,他要回来……写信说了呢,要回来……住七天……要带着女朋友……他女朋友是上海的,我见过照片,很漂亮的闺女。男人慢吞吞地说着,眉毛却扬起来。

    您儿子过年要回来住七天,所以您想开通八天的暖气,是这意思吧?我问。

    是的是的。男人搓着手,有些不好意思。他回家住七天,我打算交八天的暖气费。——家里太冷,得提前一天升温,否则他刚回来,受不了的。我算过,按一平方每天一毛钱计算——是这个价钱吧今年——每平方每天一毛钱,我家五十八平方,一天是五块八毛钱,八天,就是四十六块四毛块……错不了。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小撂钱,推给我。我数过的,男人说,您再数数。

    我盯着男人的脸。男人讨好地冲着我笑。又怯怯的。那表情极其卑微,为了他的儿子,为了八天的供暖费。

    当时我极想收下这四十六块四毛块。非常想。可是我不能。因为不仅我,连供暖公司,也从来没有遇过这样的事。

    于是我为难地告诉他,我得向上面请示一下。因为没有这个先例。这件事,我做不了主。

    那谢谢您。男人说,您一定得帮我这个忙。我和我爱人倒没什么,主要是,我不想让儿子知道,这几年冬天,家里一直没通暖气……

    我起身,走向办公室。我没有再看男人的脸。不敢看。

    最终,公司既没有收下男人的钱,也没给男人供八天的暖气。原因很多,简单的,复杂的,技术上的,人手上的,制度上的,等等。总之,因为这许多原因,那个冬天,包括过年,我想,男人的家,应该冷得像个冰窨。

    后来我想,其实这样也挺好。当他的儿子领着漂亮的女朋友从上海回来,当他发现整整一个冬天,他的父亲母亲都生活在冰窨似的家,也许,那以后,他会给自己的父母,比现在,多出几倍的温暖吧?

    晚报B叠

    晚报B叠,第二版,满满的全是招聘广告。每天他从小街上走过,都会停下来,在那个固定的报摊买一份晚报,回到住处,慢慢地看。他只看B叠,第二版。他失业了,B 叠第二版是他的全部希望。

    卖报纸的老人,像他的母亲。她们同是佝偻的背,同是深深的皱纹,同是混浊的眼睛和表情。可那不可能是他的母亲。母亲在一年前就去世了。夜里,他常常在不知不觉中哭湿枕头。他把报纸抓到手里,卷成筒,从口袋往外掏钱。他只掏出了五毛钱,可是一份晚报,需要六毛钱。他记得口袋里应该有六毛钱的,可是现在,那一毛钱,却怎么也找不到了。

    五毛钱行不行?他商量。

    不行。斩钉截铁的语气。

    我身上,只带了五毛钱。他说。其实他想说这是他最后的五毛钱,可是自尊心让他放弃。

    五毛钱卖给你的话,我会赔五分钱。老人说。

    我以前,天天来买您的报纸。

    这不是一回事。老人说,我不想赔五分钱。

    那这样,我用五毛钱,只买这份晚报的B叠第二版。他把手中的报纸展开,抽出那一张,卷成筒,把剩下的报纸还给老人。反正也没几个人喜欢看这个版,剩下这沓,您还可以再卖五毛钱。他给老人出主意。

    没有这样的规矩。老人说,不行。

    真的不行?

    真的不行。

    他有一种想哭的冲动。上午他去了三个用工单位,可是他无一例外地遭到拒绝。事实上几天来,他一直被拒绝。仿佛全世界都在拒绝他,包括面前这位极像他母亲的老人;仿佛什么都可以拒绝他,爱情,工作,温饱,尊严,甚至一份晚报的B叠。

    我几乎天天都来买您的报纸,明天我肯定还会再来。他想试最后一次。

    可是我不能赔五分钱。老人向他摊开手。那表情,没有丝毫可以商量的余地。

    他很想告诉老人,这五毛钱,是他的最后财产。可是他忍住了。他把手里的报纸筒展开,飞快地扫一眼,慢慢插回那沓报纸里,然后,转过身。

    你是想看招聘广告吧?老人突然问。

    是。他站住。

    在B叠第二版?老人问。

    是这样。他回过头。他想也许老人认为一份晚报拆开卖的确是个不错的主意。也许老人混浊的眼睛看出了他的窘迫。他插在裤袋里的两只手一动不动,可是他的眼睛里分明伸出无数只手,将那张报纸紧紧地攥在手里。

    知道了。老人冲他笑笑,你走吧。

    他想哭的冲动愈加强烈。他认为自己受到了嘲弄。嘲弄他的是一位街头的卖报老人。老人长得像他的母亲。这让他伤心不已。

    第二天他找到了工作。他早知道那个公司在招聘职员,可是他一直不敢去试,——他认为自己不可能被他们录取。可是因为没有新的晚报,没有新的晚报B叠第二版,没有新的供自己斟酬的应聘单位,他只能硬着头发去试。结果出乎他的意料,他被录取了。

    当天他就搬到了公司宿舍。他迅速告别了旧的住所,旧的小街,旧的容颜和旧的心情。他所有的一切都是新的。接下来的半个月,他整天快乐地忙碌。

    那个周末他有了时间,他一个人在街上慢慢散步,不知不觉,拐进了那条小街。他看到了老人,老人也看到了他。的确,老人像他的母亲。

    老人向他招手,他走过去。步子是轻快的,和半个月前完全不同。老人说,今天要买晚报吗?

    他站在老人面前。他说,不买。以后,我再也不会买您的晚报。他有一种强烈的报复的快感。

    老人似乎并没有听懂他的话。她从报摊下取出厚厚一沓纸。她把那沓纸卷成筒,递给他。老人说,你不是想看招聘广告吗?

    他怔了怔。那是一沓正面写满字的十六开白纸。老人所说的招聘广告用铅笔写在反面,每一张纸上都写得密密麻麻。他问这是您写的?

    老人说是。知道你在找工作,就帮你抄下来。本来只想给你抄那一天的,可是这半个月,你一直没来,就抄了半个月。怕有些,已经过时了吧?

    他看着老人,张张嘴,却说不出话。

    可是五毛钱真的不能卖给你。老人解释说,那样我会赔五分钱。

    突然有些感动。他低下头,翻着那厚厚的一沓纸。那些字很笨拙,却认真和工整,像幼儿园里孩子们的作品。

    能看懂吗?老人不好意思地笑,我可一天书也没念。不识字。一个字,也不认识……

    泪水毫无征兆地汹涌而出。他盯着老人,老人像他的母亲。他咬紧嘴唇,可是他分明听见自己说,妈……

    手心朝下

    老女人穿了红色的旧款毛衣,她把毛衣当成外套来穿。她伸手拦住我,轻声说:“给我一块钱,我要坐车去看女儿。”她的目光混浊,诚恳中带着几分凄惶,一道道竖起的皱纹挤满嘴唇。她该是迷路了吧?或者丢了钱包。我问她能找到女儿吗,她点头说能。

    找出十块钱给她,她却不接。她袖起手,为难地说:“我只要一块钱。”我告诉她,我身上没带一块零钱。她马上提醒我说:“你可以买包烟。”

    她接钱的样子很怪异。一只手本来向上摊着,可是在接钱的瞬间突然翻转,手心朝下,两指如钳。来不及多想,我等候的厂车已经驶过来。

    几天后在街上再一次遇见她。那时已是初夏,花草葳蕤,天气闷热,可是她仍然穿着厚厚的红色毛衣,见了我,凑上前来,试探着说:“给我一块钱,我要坐车去看女儿。”

    原来她是一个骗子。这毫无疑问。她看我的目光是陌生和拘谨的,她已经不认识我了。那天我没有理她,可是她还是从旁边一位姑娘那里要到一块钱。她惶然地笑着,手心向下,拇指和十指飞快地捏走那枚硬币。她没有说谢谢,可是腰弯得很低,嘴巴几乎吻中膝盖。

    一个月以后,在街心花园,我又一次见到她。她凑上来,盯着我的脚,说:“给我一块钱……”

    “您是要坐车去看女儿吧?”我的话中带着讥诮。

    她讷讷地笑着,说:“给我一块钱……”她的红毛衣已经很脏很旧,胸口和两肘的位置磨得发亮,光可鉴人。

    “那么,您女儿在哪里,我送你去。”我向她发起挑衅。

    “不用,不用麻烦。”她紧张起来,“她在白石岭,很远呢……”

    的确很远。从这里去白石岭,需要大半天时间和十二块钱。我厌恶地转过头去,不理她。她在我面前站了很久,终于极不情愿地离开。她转身的动作很慢,先是脚,再是腿,再是腰,再是肩膀,再是脖子,再是头,最后才是目光。她让我心生怜悯。尽管她是骗子,可她毕竟是一位老人。

    她在很远的地方讨得一块钱。她在接钱的时候,永远手心朝下,永远伸出两根手指去捏。怯生生的,却迅速,目标直接。

    与朋友谈起此事,朋友大声说:“她啊!”

    “你知道她?”我好奇地问。

    “只要在小城住一段时间,不想知道她都不行。”

    “她很有名吗?”

    “是的,很有名……你注意到她接钱的时候永远手心朝下吗?这表示那一块钱不是乞讨来的,更不是你施舍的……你注意到以前打把式卖艺那些人吗?他们靠卖艺吃饭,接钱时,和她一样的动作……这是和乞丐有区别的……”

    “可是她什么也没有做。她只是说,给我一块钱,她要去看……”

    “你不用怀疑,她的确是去看她的女儿。”

    “可是这里离白石岭很远,一块钱远远不够。”

    “所以当她想去看女儿的时候,就会在大街上呆很长时间,直到要够往返路费。”

    “可是她女儿……”

    “她女儿以前和她一样,靠乞讨。她有精神病,间歇性的。那时她女儿还小,每天拽着她的衣角,在大街上转……不过她女儿会唱歌,一副好嗓子,唱一曲后,再收钱。别看那女娃小,机灵呢。懂得也多。她告诉母亲,接钱时,一定要手心朝下……可是那女人哪里记得住?这么多年的沿习,不好改的……后来她女儿长大了些,就死活不让母亲去乞讨。可是不去乞讨干什么呢?她们养不活自己的。后来她女儿终于有了份工作,是在白石岭的采石场上班。砸乱石,也放炮。是一九八几年的事吧?本以为上了班,母女俩再也不用沿街乞讨了……她们不是本地人,她们流浪至此……”

    “她女儿,还在那里工作吗?”

    “她死了。”朋友说。

    “死了?”我震惊。

    “死了。上班没几天就死了。”朋友慢慢喝着水,“哑炮,隔一个晚上没响。早晨她去看,竟轰一声,地动山摇……本来她头天要去看女儿的,可是为了省一块钱……那时一块钱能打个来回……那时采石场常死人……就葬在后山。剩下她一个人了,脑子又受了刺激……她本来就有间歇性精神病的……她能干什么呢?想女儿想得受不了,就去白石岭。每隔几天,上街跟路人要一块钱。她只要一块钱,她脑子里只装着一块钱……可是很奇怪,她竟记住了女儿的话,手心永远朝下……她认为自己不是乞丐吧?可是,她仍然在乞讨……”

    她仍然在乞讨。永远只要一块钱,然后去看她永远沉默的女儿。——那么,她是一个诚实的乞丐吧?

    只希望她在接钱的时候,那手心,永远朝下……

    父亲的游戏

    两天前,儿子独自一人来到这个城市。现在,父亲要送他回去。

    他们来到火车站,却在候车室的入口停下来。两个人盯着安检仪的小屏幕,那上面不断流动着各种箱包和编织袋的轮廓。

    男人说看到了吗?把行李放进去,屏幕上就会照出行李里面的东西……你看看,这是一个脸盆……这应该是一床被子……这个,一双皮鞋吧。可是,它为什么能照出里面的东西呢?男人低下头,问他七岁的儿子。

    是X光的原因……你昨天跟我讲过的。儿子说。

    男人满意地点头。他说是,是X光。只有X光,才能把东西变透明了,我们才能看见它的里面。

    男人穿一件蓝色的工作服,那上面沾着点点泥水的痕迹。男人头发凌乱,目光是城里人所认定的那种卑微。看得出来他在某个建筑队打工。城市里有太多这样的男人,他们从家乡来到城市,散落到各个建筑工地。然后,用超负荷的劳动,维系一种最底限度的期望。

    男人说要是人钻进去,内脏就会清楚得很。这东西,就是你娘给你说的医院的X光机。

    儿子使劲点点头。表情很是兴奋。

    安检员不屑地撇了撇嘴。如果说一开始男人的话还有些靠谱儿的话,那么现在,他已经开始胡说八道了。

    男人冲儿子笑笑,你看好了……

    然后他就做出一个让周围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举动。他突然扑向安检仪,蜷了身子,像一个编织袋般趴伏。安检员大喊一声,你要干什么?可是来不及了。传送带把男人送进安检仪,屏幕上出现男人趴伏的瘦小轮廓。几秒钟后,男人被安检仪吐出。男人爬起来,满面红光。

    安检员冲过来,朝男人吼叫,你发什么疯?

    男人尴尬地笑。他说,我和儿子做游戏呢。

    做游戏?安检员怒火冲天,你们拿安检仪来做游戏?这东西对身体有害你不知道?

    男人慌忙朝他眨眼。安检员正大喊大叫,忽略了男人急切的眼神。男人飞快地拉起他的儿子。男人说,走,我们去等火车吧!

    他们来到候车室,找两个座位坐下。男人问儿子,你刚才看清楚了吗?

    儿子说,不是很清楚。

    男人说没关系,你看个大概就行了。得了肺病的人,肺那儿会有一个很大的黑影,你看见我有吗?男人跟儿子比划着肺的位置。他比划的并不准确。

    是,你那儿没有黑影。儿子认真地说。

    这就对了。男人满意地拍了拍儿子的肩膀,你看我们多聪明,我们骗那个没穿白大褂的大夫说我们在做游戏,他竟信了。他竟没收我们的钱。你看看,我早说过你也能当大夫嘛。

    是啊是啊。儿子两眼放光。

    回去,你娘问你,你陪着你爹去看X光了吗,你怎么说?男人问。

    去看过了。儿子说。

    去哪个医院看的?男人追问。

    去火车站医院看的。儿子回答。

    好儿子。父亲捏了捏儿子的小脸,我们拉勾吧!父亲伸出手,勾住了儿子的小指。他们仔细地拉勾,每一下都很到位。

    告诉你娘,我的肺病早就好了,别再让她担心。也别再让她把你一个人送过来,陪我去医院。男人站起来。火车马上就要来了。

    好。儿子使劲地点头,你的肺上没有黑影,我和娘都知道你的病早好了。

    男人笑了笑。他再一次捏了捏儿子红扑扑的小脸。

    男人把儿子送上了火车,往回走。他走得很快。他还得赶回去干活。他还得在这个城市里拼命赚钱。他要把赚来的钱全部带回家。家里需要钱,他不敢去医院检查他的病。哪怕,只是挂个门诊,然后照一张X光片。

    男人走得有些急。他轻轻地咳起来。咳出的痰里,夹着淡淡的血花。他紧张地回头,却想起儿子已经上了火车。于是男人笑了。刚才他和儿子做的那个游戏,让他满足和幸福。

    粉丝

    粉丝对他的偶像,狂热地喜爱和崇拜。他床头的墙上挂满了偶像的照片,书桌上堆满着有关偶像资料的剪报册,床头柜里塞满了偶像的影碟、歌碟和磁带。有时粉丝认为偶像也许是世间的另一个自己,他常常在心中与偶像交谈。

    有天粉丝在报纸上读到一则新闻,说他的偶像坠入了爱河。报纸上配了彩色照片,偶像小鸟倚人般靠着一位男孩,笑得很美很甜。这个消息让粉丝难受了很多天,他开始厌恶那个男孩,尽管那男孩也曾经是他非常喜欢的一位歌手。可是这件事并没有影响粉丝对偶像的喜爱与崇拜,甚至几天以后,粉丝认为谈着恋爱的偶像比以前更有味道、更性感。粉丝默默地为偶像祝福,他想,只要她能够幸福,自己受点伤,又有什么呢?

    偶像在一年之后结婚,电视里的一档娱乐节目播出了她的婚礼片断。场面豪华并且热烈,婚礼上有很多粉丝见过的娱乐明星的面孔。粉丝惊叹偶像怎么会有这么多朋友,这么多朋友又怎么舍得抽得出时间来参加偶像的婚礼?粉丝对偶像的崇拜再一次加深,对她的喜爱几近痴迷。粉丝想偶像的朋友就是他的朋友,从此后,任何人在他面前,都不能说那些人的坏话。并且,粉丝觉得婚后的偶像更妩媚,更迷人。粉丝跑遍整个城市买她的影碟、歌碟和磁带,粉丝绝不错过偶像的任何消息。每一天,粉丝都在默默地为她祝福。

    让粉丝吃惊的是,偶像的婚姻闪电般结束;更令他吃惊的是,离婚后的偶像迎来了她演艺事业的巅峰。她同时做着十几个产品的形象代言人,她的电影不断地获得国际大奖,她专辑的销量不断创造着新的纪录,她频频亮相各种晚会和募捐活动。粉丝不知道她为什么离婚,粉丝也不想知道。偶像婚姻的失败带来她事业的成功,粉丝认为她做得很值。现在他只知道偶像的大红大紫能让他有更多的机会从电视上看到她,那段时间,粉丝幸福得不能自拔。仿佛偶像的成功就是他的成功,他认为自己非常幸运。

    可是突然传出对偶像不利的消息,杂志上说偶像在成名以前,干过很多龌龊的事情。他们列出了一大串男人的名子,他们说偶像一一陪他们睡过觉。这个消息让粉丝几乎惊呆,他不能够相信这是事实。他的理由是:如果他是偶像,他肯定不会做这种事情;既然自己不会做,那么,聪明的偶像怎么会去做呢?他憎恨那些泼偶像污水的记者,他认为他们阴险狡诈并且卑鄙无耻。几天后他在电视上看到偶像出来辟谣,偶像哭着红红的眼,楚楚可怜地看着自己。那一刻他有拥偶像入怀的冲动,他想让她靠着自己,哭个痛快。可是他又觉得自己好像有些下流:偶像那么纯洁和神圣,怎么可以随便亵渎呢?哪怕仅仅是抱一下。

    当然,粉丝知道他的偶像有缺点。可是他认为这并不重要。粉丝认为他喜欢偶像就足够了。偶像是世间的另一个自己,偶像是心中的神。偶像的快乐就是他的快乐,偶像的忧伤就是他的忧伤。有时候他觉得,他比偶像本人,还要了解偶像。

    那天他正上着网,屏幕上突然蹦出一个网页。是有关偶像的,一个恶毒的标题刺得他眼睛生痛。他点开,人就呆住了。是一段视频,偶像和一位男人在酒店的客房里搂抱在一起,然后摁灭了床头灯。那男人在娱乐圈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他的一句话,绝对可以决定一位女孩的前途。

    粉丝没有看完。他流着泪关机。他在床上整整躺了两天两夜,不吃不喝。第三天清晨,有人发现他死在自己的床上。他吞下了很多片安眠药,又挥刀切腕。粉丝根本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生还的机会。床头留了一张遗书,是写给偶像的。他说他受不了这样的打击,他痛苦,所以他要离开。可是他并不记恨偶像。遗书的最后,他祝她一生幸福。

    偶像在一个饭局中听她的朋友说起这件事情。她愣一下,说,打击?也这叫打击?多单纯的孩子呵!

    心债

    几天来他一直回想起那个黄昏。他认为自己阴暗并且无耻。隔壁传来叮叮当当的声响,他知道那个农民工打扮的人即将搬走,也许正在收拾屋子。好像他在另外一个城市找到另外一份工作,正奔向一种真实的成功。可是自己呢?过几天,自己也要搬走,只不过,他是在逃离。逃离一座城市,以及压在心头的债。

    两个月前,在车间里,他突然昏倒。后来他在医院里醒来。醒来后,主治医师告诉他,他得做一个手术。手术需要五万块钱,短时间内必须凑齐。他打电话找到老家的父亲,几天后父亲赶来,带着很大的一包钱。很大的一包钱,正好五万块。一块的,五毛的,一毛的,都有。父亲说你先做手术,别的不用你管。

    事情并不像他和父亲想像得那样简单。因为他们的钱远远不够。手术做完后,他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后期治疗,这仍然需要很多钱。父亲找到主治医师,求他先为自己的儿子做手术。他说了很多话,他的话让那位主治医师不停地抹眼泪;主治医师找到院长,求他让自己先为那个农民的儿子做手术。他说了很多话,他的话让那位年轻的院长不停地叹息。

    手术很成功。可是他必须继续呆在医院。父亲回了老家,却没有再借到一分钱。医生给他用最好的药,打最好的针,送他最灿烂的微笑。越是这样,他越不安。他知道自己欠下医院很大的一笔钱。他不知道,这些钱,靠什么来还。

    他一直回想起那个黄昏。那个黄昏,他没有跟任何人打招呼,一个人走出了医院的大门。他走得很快。他一直把头低着,不敢抬起。好像大街上所有人都在看他,都在他的背后指指点点。他知道自己,从此,真的欠下一笔债。

    良心债。

    他打电话给他的父亲。父亲说真的吗?他说真的。父亲说真的?他说真的。父亲沉默了十几分钟,然后挂断电话。父亲的头发已经花白。父亲没有能力还上那笔钱。甚至,没有能力还上那笔钱的父亲,没有资格批评他的所为。面对那样一笔债,父亲没有任何办法。

    有人敲门。他看到隔壁的男人正捧着一碗面。空心面,男人说,答应做给你尝尝的。

    他想起来了。搬进这个大院的那天,男人对他说,我会做空心面,绝活,哪天做给你尝尝。那时他认为,那不过是男人的套话。

    你慢慢吃。男人抱歉地说,只做了一碗,料放的也不多,要搬走了,懒得再去买。今天不做这碗面,怕是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他愣一下,接过那碗面。怎么当真?他说。

    当然要当真。男人说,不能让自己欠了心债……答应了,就等于欠债了。

    他不安起来。他盯着那碗面。他盯着男人。他盯着窗外。他盯着那个黄昏。

    如果不还呢?他说。

    那还能叫个人?男人说。

    男人的话加深了他的不安。一种莫名的惶恐从四面八方向他挤压。他开始慢慢地吃面。他说,面不错。

    几天后他回到了医院,他的出现让年轻的院长张大了嘴巴。他说现在我仍然没有钱还给你们。不过我在附近重新找到了一份工作。我可以每月还上一点点。我想我会还完这笔债。

    院长看他絮絮叨叨的样子,笑了。他在他的肩膀上使劲捶了一拳。他说,好小子!

    心路

    女人挡在面前,盯着他的脸。他认为那是一种嘲弄的表情。尽管那嘲弄里面,也含着宽容。

    他往外走。他走得很慢。阳光照着他发缝里的点点铝屑,闪闪发亮。

    很小的铝合金门窗厂,他是下料员。每天的工作,就是操一把电动圆锯,把一大堆型材,切割成合适的角度和尺寸。这工作当然很无聊,薪水也很低。所以,他很痛苦。

    其实他完全有机会摆脱目前窘迫并糟糕的生活。那个扎着宽领带的酒店经理找过他两次,说,听说你会一手绝活?他说是。那经理说,能不能给我表演一下?他说好。于是他开始揉面,在面团的中间插一根擀面杖,待揉好面,拔出擀面杖,扯住面团的两端,往两边拉。他想他会拉出细如发丝的空心面,像在乡下的家里一样。可是,他没有成功。

    经理问介绍他来的工友,他吹牛吧?工友说,不,他经常做给我们吃,那面是空心的,细得像发丝一样……经理说那好,你再试一次。如果真有这样的绝活,来我的酒店,月薪至少三千,没说的。于是再来,仍然不成功。他急了,急出一身汗。他说,怎么回事啊?

    那经理走了,他继续呆在门窗厂。其实他知道空心面没有成功的原因。因为他害怕。他害怕那个城市。一年前他在那里闯了祸,在一个街口,用啤酒瓶打翻一个百货店的老板。当然错不全部在他,他去买东西,那个百货店老板找他的茬。他记得百货店老板躺在地上,手里抓着刀子,似将杀的猪般嚎叫。他说别让我再遇到你,我会宰了你。于是他跑了。跑到另外一个城市,混进了门窗厂。想起这些事他就害怕,手就哆嗦。他知道那个百货店老板会还这笔血债,他还知道那个酒店,就在百货店旁边。

    后来那经理又找过他一次。其实他很想去。甚至他想,哪怕百货店的老板给他一刀子,只要不捅死他,他就赚了。可是当他手里揉着面团,人就胆怯了。他劝自己好好拉面,一定要成功。可是不行,他再一次失败。

    他决定放弃。

    那天他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上大街。他拐进一个小区,稀里糊涂钻进一个小超市。他看到货架上摆着一瓶酒,他拿起来闻,很香。这时他想起自己很久没有喝酒了。超市里除了他,只有一位女人,正在收银台那边打着电话。于是他做出连自己都不敢相信的举动。他把那瓶酒藏进口袋,大模大样往外走。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后来他想,他这么做,也许想试试自己的胆量。她拦住他,她说你身上,藏了什么东西吗?他说没有。她说没有吗?眼睛像一把刀子。他说什么东西?她说我问你呢。他说没有。她再一次盯住他几秒钟,然后冲他摆手。她说没事了你走吧。

    那一刻他几乎崩溃。他几次想掏出藏在口袋里的那一小瓶酒。他不再去管什么空心拉面,什么酒店,什么月薪三千,什么百货店老板的刀子,他只想她能够放过他。放过他,让他做什么都可以。可是当她真的放过他,他却感到了无尽的悲哀和羞愧。因为,他从女人的脸上,看到了嘲弄的表情。

    尽管那嘲弄里面,也含着宽容。

    有些事情是不可回避的,既然做了;有些错误是不可原谅的,既然犯了。可是世上至少还有宽容。尽管这宽容,有时候,的确会让一个人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他想。

    他喝掉那瓶酒,然后乘车去那个城市。他找到那个酒店,做了一次空心面,这一次,很成功。

    他找到那个百货店老板,他扒开衣服,他说,捅我一刀,两清。那老板就笑了,他拍拍他的肩,他说,有种,兄弟!

    他坐着汽车往回赶。他想等下了车,他就赶回那个超市,偷偷往货架上放十块钱。然后回到住处,为那个瘦弱的年轻人,做一碗空心面。

    答应过他的。当然要还。

    心病

    那晚她的心情很糟。因为男友答应为她买的皮鞋,终于没有兑现。那皮鞋需要一千多块钱,摆在华联商厦的橱窗,她已经留意了很久。

    男友是市立医院的大夫,他们相恋了五年。近来他们遇上一些麻烦,鸡毛蒜皮的小事,都会让他们大吵一场。所以男友提起那双皮鞋。他知道她喜欢。当然一双皮鞋说明不了什么,但这至少可以证明他在乎她。一千多块钱,对他来说,不是小数目。

    她不是那种爱慕虚荣的女人。那双鞋,她只是喜欢,并非非要不可。可是那晚,她仍然很伤心。

    那晚男友告诉她,白天,一位病人没跟任何人打招呼,偷偷跑了。这等于从此赖掉一万六千块钱的医疗费。这一万六千块钱,需要他们骨科的所有医生来赔。骨科共十六名医生,正好一人一千块,从工资里直接扣除。

    她不知道男友说的是不是真的。她很想亲自去问问那个年轻的院长。可是她不敢去问。她怕他真的在骗她。她怕男友只是为不买鞋寻一个借口。假如他在撒谎,那么,她和他的爱情,也许果真走到了尽头。

    那双皮鞋,仍然摆在华联商厦的橱窗。每一次经过,她都站在那里,看一会儿。似乎那双鞋正在嘲笑她,以及他们的爱情。

    她听过类似的故事。医院的病人偷偷逃走,欠下永不用还的债。可是她想不到,这样的事情,会在某一天,突然跟他扯上关系,跟她扯上关系,跟新皮鞋扯上关系,跟他们的爱情,扯上关系。

    她的心情坏透了。

    她在某个住宅小区,开着一个小超市。面积很小,生意清淡。她的超市从没有丢过东西。甚至,几乎从来没有陌生人,到她的超市买过东西。可是那些日子,她总是盯紧了每一位顾客。她也许相信男友的话吧?这世上,并非所有人,都是好人。他们会突然逃走。

    一位农民工打扮的男人正在货架前挑选。是陌生人。她在不远处盯着他看,让他浑身不自在。后来她去收银台接电话,正聊着,他急匆匆往外走,神色怪异。她拦住他,她说你身上,藏了什么东西吗?他说没有。她说没有吗?眼睛像一把刀子。他说什么东西?她说我问你呢。他说没有。她再一次盯住他几秒钟,然后冲他摆手。她说没事了你走吧。

    她认为自己,好像敏感得有些过份了。

    电话是男友打来的。说要找她谈谈。她说还有谈的必要吗?那几天,他们的爱情,正一步一步走向终点。当然不是因为那双鞋。但无疑,那鞋,在他们之间堆满炸药的时候,起到了一根火柴的作用。

    农民工模样的人已经走远。她盯着他的背影,冲着电话说,要不我们分手吧。男友说你刚才跟谁说话?她说一个顾客,我还以为他偷拿了东西要逃。男友笑了,他说你以为全世界都是贼?她说要不我们分手吧。男友说为什么。她说不为什么。男友说因为那双鞋?她没有回答。

    其实她仍然对他们之间的爱情,抱着希望。她的话并不理直气壮,甚至经不起一句最拙劣的情话的冲击。

    几天后男友再一次给她打来电话,他说晚上我去找你,给你买那双鞋。她说不是要扣掉一千块吗?男友说不用扣了,那个偷偷溜掉的病人,又回来了。

    那一刻她才真的认为,他们之间彻底完了。因为男友的借口太过幼稚和卑劣。每当她的话威胁到他们之间的感情,那个病人就会适时地逃走和出现。现在他认为自己的男友是世界上最小气的男人。当然,她指的不是那双鞋,而是他的谎言。

    晚上男友一遍遍敲她的门。她没有去开。现在她终于逃离了他们的爱情。因为一双鞋。因为男友为这双鞋,编造的两个谎言。

    洗手间里的晚宴

    女佣住在主人家附近,一爿破旧平房中的一间。她是单身母亲,独自带一个四岁的男孩。每天她早早帮主人收拾完毕,然后返回自己的家。主人也曾留她住下,却总是被她拒绝。因为她是女佣,她非常自卑。

    那天主人要请很多客人吃饭。客人们出身上流,个个光彩照人。主人对女佣说今天您能不能辛苦一点儿,晚一些回家。女佣说当然可以,不过我儿子见不到我,会害怕的。主人说那您把他也带过来吧……不好意思今天情况有些特殊。那时已是黄昏,客人们马上就到。女佣急匆匆回家,拉了自己的儿子往主人家赶。儿子问我们要去哪里?女佣说,带你参加一个晚宴。

    四岁的儿子并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是一位佣人。

    女佣把儿子关进主人家的书房。她说你先呆在这里,现在晚宴还没有开始。然后女佣进了厨房,做菜切水果煮咖啡,忙个不停。不断有客人按响门铃,主人或者女佣跑过去开门。有时女佣进书房看看,她的儿子正安静地坐在那里。儿子问晚宴什么时间开始?女佣说不急。你悄悄在这里呆着,别出声。

    可是不断有客人光临主人的书房。或许他们知道男孩是女佣的儿子,或许并不知道。他们亲切地拍拍男孩的头,然后自顾翻看着主人书架上的书,并对墙上的挂画赞不绝口。男孩始终安静地坐在一旁。他在急切地等待着晚宴的开始。

    女佣有些不安。到处都是客人,她的儿子无处可藏。她不想让儿子破坏聚会的快乐气氛。更不想让年幼的儿子知道主人和佣人的区别,富有和贫穷的区别。后来她把儿子叫出书房,并将他关进主人的洗手间。主人的豪宅有两个洗手间,一个主人用,一个客人用。她看看儿子,指指洗手间里的马桶。这是单独给你准备的房间,她说,这是一个凳子。然后她再指指大理石的洗漱台,这是一张桌子。她从怀里掏出两根香肠,放进一个盘子里。这是属于你的,母亲说,现在晚宴开始了。

    盘子是从主人的厨房里拿来的。香肠是她在回家的路上买的。她已经很久没有给自己的儿子买过香肠。女佣说这些时,努力抑制着泪水。没办法,主人的洗手间是房子里惟一安静的地方。

    男孩在贫困中长大。他从没见过这么豪华的房子,更没有见过洗手间。他不认识抽水马桶,不认识漂亮的大理石洗漱台。他闻着洗涤液和香皂的淡淡香气,幸福得不能自拔。他坐在地上,将盘子放上马桶盖。他盯着盘子里的香肠和面包,为自己唱起快乐的歌。

    晚宴开始的时候,主人突然想起女佣的儿子。他去厨房问女佣,女佣说她也不知道,也许是跑出去玩了吧。主人看女佣躲闪着目光,就在房子里静静地寻找。终于他顺着歌声找到了洗手间里的男孩。那时男孩正将一块香肠放进嘴里。他愣住了。他问你躲在这里干什么?男孩说我是来这里参加晚宴的,现在我正在吃晚餐。他问你知道你是什么地方吗?男孩说我当然知道,这是晚宴的主人单独为我准备的房间。他说是你妈妈这样告诉你的吧?男孩说是……其实不用妈妈说,我也知道。晚宴的主人一定会为我准备最好的房间。不过,男孩指了指盘子里的香肠,我希望能有个人陪我吃这些东西。

    主人的鼻子有些发酸。用不着再问,他已经明白了眼前的一切。他默默走回餐桌前,对所有的客人说,对不起今天我不能陪你们共进晚餐了,我得陪一位特殊的客人。然后他从餐桌上端走两个盘子。他来到洗手间的门口,礼貌地敲门。得到男孩的允许后,他推开门,把两个盘子放到马桶盖上。他说这么好的房间,当然不能让你一个人独享……我们将一起共进晚餐。

    那天他和男孩聊了很多。他让男孩坚信洗手间是整栋房子里最好的房间。他们在洗手间里吃了很多东西,唱了很多歌。不断有客人敲门进来,他们向主人和男孩问好,他们递给男孩美味的苹果汁和烤成金黄的鸡翅。他们露出夸张和羡慕的表情。后来他们干脆一起挤到小小的洗手间里,给男孩唱起了歌。每个人都很认真,没有一个人认为这是一场闹剧。

    多年后男孩长大了。他有了自己的公司,有了带两个洗手间的房子。他步入上流社会,成为富人。每年他都要拿出很大一笔钱救助一些穷人,可是他从不举行捐赠仪式,更不让那些穷人知道他的名子。有朋友问及理由,他说,我始终记得多年前,有一天,有一位富人,有很多人,小心地维系了一个四岁男孩的自尊。

    天空之城

    男人发现那个秘密,兴奋得夜不能寐。秘密是一只鸟带给他的,鸟张开翅膀,仿佛一袭巨大的黑云;鸟直冲云霄,隐进一棵巨树的树冠。树冠里传来“唧唧喳喳”的幼鸟的叫声,所以起初,男人全因了好奇。

    他攀上大树,他在茂密的枝桠间发现那个雄伟的巢。巢直径可达三米,铺了金黄色的稻草和红艳艳的红豆。幼鸟们裸着身子,柔软的浅黄色的喙亲吻着他的手脚。面对突如其来的闯入者,大度的鸟们致以最高的礼仪。

    晚上他睡在坚固的巢中,通体舒泰,心情舒畅。他的身上盖着温暖柔软的羽毛,他变成一只色彩斑斓的鸟儿。然后,当他重新下地,他对空中柔软的坚固的友好的温暖的巢,充满无限羡慕和眷恋。几天以后他攀上另一棵巨树,他在那棵树上也发现了一个华丽的鸟巢。巢更大更坚固,更暖更舒适,让他不忍下来。他在巢里呆够足足半月,他与鸟们朝夕相处,他学会筑巢的本领。

    他选择了一棵最高最粗壮的古树,那棵树下,他没有发现鸟粪。很显然这棵树没有被鸟们占领,事实也的确如此。他用时足足半年,筑造出世界上最大的最漂亮的最舒适的巢。他躺在巢中,他认为天上的星星,伸手可摘。他在巢里翻跟头,喝茶,读书,胡思乱想……他在巢里建起卧室,卫生间,厨房,阳台……巢变成他的个人世界,除非万不得已,他身不离巢。

    然他很快开始孤单。虽时时有友好的鸟们光临,但鸟们不懂人语,必定不能与他交流。孤独与烦躁与日俱增,他只得再一次返回地面。然他不是回去生活,他回去,只为替自己寻得一个伴侣。他很快发现目标,一个美丽的女孩正坐在草地上垂目思春。他飞过去,张开两臂,将女孩掳于怀中。他拍打起有力的臂膀,他飞回树中巨巢。

    他学会飞翔,这令他兴奋和震惊。他飞翔的技艺日渐娴熟,他能将所有的鸟儿甩到身后。他英俊的相貌、强壮的身体和优美的飞翔令女孩心动痴迷,自女孩来到树上之巢,便再也没有下地。他们不断扩建他们的巢,他们在巢中新建了书房,健身房,客厅,院落……终将巢建成楼房模样。后来他们飞上另一棵树,筑起一个一模一样的巢——儿子长大了,他需要一处独立的住所。

    不断有人加入他们的队伍。他们从地面攀向空中,如当初的男人一样兴奋。他们争抢着可以筑巢的古树,他们甚至将古树上的土著居民鸟们野蛮地驱赶。他们无一例外在筑巢后学会飞翔,现在他们也搞不清楚他们到底是一群人还是一群鸟。他们间出现医生,护士,鞋匠,作家,农民,商人,保安,科学家,导游,经济学家,工人,警察,士兵……甚至,乞丐。他们在巢间修筑了道路,将所有的巢们贯连;他们在巢间建造了草原和山川,他们使这里变成一个美妙的世界。他们用上最尖端的技术,他们让巢、道路、河流和山脉可以脱离树木存在——当树木老朽或者垮倒,这里的世界依然悬浮。巢连巢,路连路,灯连灯,人声鼎沸,鸡犬相闻,河流穿越麦田,季风掠过山脉…………现在,荒原上方,悬浮了一座繁华的城。

    天空之城。

    然城慢慢失去巢的模样。巢被无数次改造,终成为钢筋混凝土的组合。巢中不见树枝和羽毛,泥巴和红豆。巢中有灯,日夜如雪,巢中有玻璃,有塑料,有珠宝,有铁器,有铝合金或者不锈钢。巢与巢之间经常出现纷争,人人倾巢而出,喊杀震天,血流成河。天空之城被割据成很多块,以道路、山脉或者河流为界,他们说着不同的方言甚至语言,守着不同的宗教或者信仰,他们之间或假惺惺地谈判,或直接刀剑相见。天空之城不再美好,尽管,巢变成城,城变成世界,世界正在扩张。

    某天,一位男人收起翅膀,从天空之城落入城下荒原。他发现一个秘密,他兴奋得夜不能寐。秘密是一只鸟带给他的,鸟没有翅膀,如同一块巨大的黑色石头;鸟步履蹒跚,钻入洞穴,洞穴里传来“唧唧喳喳”的幼鸟的叫声。所以起初,男人全因了好奇……

    1937·军装

    1937年。南京。

    天空不见一丝蓝色,废墟般的城市里,烧焦的残肢断臂随处可见。溃败的中国士兵蝗虫般涌出挹江门,他们没有秩序,面无表情地踏上同伴的尸体。到处都是呼喊声,惨叫声,老人的呻吟声,孩子的哭泣声。子弹和炮弹编织成密集的网,城在网中,毫无还手之力。

    第一波日本人很快扑进了城。他们嗷嗷叫着,惊恐地将每一个活动的目标射杀。他们越过一片又一片废墟,穿过一条又一条马路,他们就像在丛林里狩猎,动作愈来熟练,神色愈来悠闲。突然一排轻飘飘的子弹从一栋摇摇欲坠的楼房里射出,几个日本兵猛然栽倒。他们戴了钢盔的脑袋上,冒起淡淡的青烟。

    躲在楼房里的,也许是最后一支战斗着的守军。只有三十多个人,只有打光最后一颗子弹的命令。三十多个人挤在狭小的建筑物里,就像被捆绑在一起的手榴弹。他的左边挤着强子,右边挤着死去的连长。弹片将连长的半个脑袋削飞,仅剩一半脑袋的连长依然英俊。强子的手里紧攥着一挺机枪,那机枪严重变形,弯弯扭扭,好像一根天津麻花。机枪“哒哒哒”地响起来,子弹击起远处的尘烟,切断日本人的喊叫。他认为强子是一名出色的机枪手,一名合格的士兵。

    可是他呢?他是兵吗?也许是,也许不是。他参军没几天,他甚至没有属于自己的军装。记得他跟连长说过,连长说,哦。寻一杆枪给他,就指挥士兵摞沙袋去了。那些沙袋摞起很高,那些沙袋摆起怪异的阵式。到处都是沙袋,步枪,水壶,子弹,手榴弹,机枪,铁锹,书信,豪言壮语,惊恐或者壮烈的士兵。连长说他们的防线坚不可摧。可是当战斗打响,那些沙袋们,霎时同兵的尸体一起飞上了天。

    他跟连长说过三次。他说他得有一身军装。有军装,我才有兵的样子。连长终于恼了,他说那你随便从哪个死人身上扒下一套!他试了试,终于没敢。他想那样的话,那些死去的战友,就不再是兵。他们战死了,却不再是兵,他不能这么干。尸体们叠股枕臂,堆成小山,他趴在小山里,填子弹,瞄准,射击,再填子弹,再瞄准,再射击……他在死人的缝隙里坚守,就像坚守在隆隆战车前的螳螂。后来他们撤进了城,躲进那栋随时可能坍塌的小楼。连长说,打完最后一颗子弹,咱们就可以散了……追上队伍,或者回家。然后弹片划过,他的脑袋仅剩一半。他用仅剩一半的脑袋冲他微笑,他的笑容凄惨并且绝望。

    日本人迅速将他们包围,他们腹背受敌。甚至有日本士兵冲进屋子,他的枪筒几乎捅进日本人的嘴巴。子弹清脆地击穿日本人的后脑,那是他的最后一颗子弹。拖着血丝的子弹飞向天空,天空与天空之间,尸体,尸体,尸体。

    他们跑向广场,他们知道战斗结束了。突围的过程异常惨烈,三十多个人,也许仅剩他一个。广场上挤满了人,老人,女人,医生,孩子,学生,士兵。士兵们慌慌张张将枪扔掉,又慌慌张张地脱着自己的军装。有人将军装埋进花坛,那些花儿全都失去了头颅;有人将军装投向烈焰,它们很快燃烧,如同一面面战败的旗子,却裹起阵阵腥风。脱掉军装的士兵马上变回牙医,变回铁匠,变回农民,变回酒馆伙伴,变回菜市场上的商贩。他们挤进人群,缩起脖子,眼睛死死地盯住地面——他们试图用参军以前的职业来救回自己的性命。

    军装染上鲜血。军装熠熠生辉。军装五彩斑斓。军装坚硬如铁。军装躺在地上,缩在火焰里,沦为尘土,或者化为青烟。一座城沦陷了,一起沦陷的,还有军装。

    他跑过去,泪飞如雨。他从火焰里抢出一套军装,动作迅疾滑稽。那是一套几乎全新的军装,没有枪眼,没有鲜血,没有褶皱,甚至没有灰尘。他将军装抖开,浓重的草绿色刺伤他的眼睛。他向火焰跪下,向城跪下,向废墟跪下,向军装跪下。他说,我还是,兵。

    仍然有人胡乱地脱着自己的军装。他却胡乱地往身上套着陌生的军装。一模一样的军装,几个小时以前,它们还在战壕里并肩作战。连日本人都愣住了,他们赶过来,端起枪,眯起眼,却忘记扣动扳机。终于他穿戴整齐。他甚至有时间整理一下衣襟。然后他“啪”地立正,向火焰和废墟行一个并不标准的军礼。

    枪响,军装上多出两个圆圆的小洞。他嚎叫着伸手去捂,牙齿将舌头咬断。

    他想捂住的不是鲜血,而是军装上的洞。

    1937·枪

    枪是连长临时甩给他的,机枪,子弹齐整,有着冰冷沉闷的黑铁光泽。那时他们站在城外,那时天空中飞翔的还是蜻蜓而不是飞机。连长把机枪甩给他,说,好好用。就走了。他抱着机枪,就像抱着娇嫩孱弱的婴儿。然后成群的飞机遮天蔽日,有时它们掠得又如此之低,他甚至听得见驾驶员和机枪手咳嗽的声音。

    新兵强子不知所措。不知所措的强子抱着他的机枪,在城门外挺了整整三天。

    防线被撕开一条口子,补上,又被撕开一条口子。日本人就像泄闸的洪般汹涌而来,防线如同脆弱的堤坝,摇摇晃晃,转瞬崩溃。连长挥一挥手,他便随同队伍撤进了城。他将机枪架上窗台,寻着最合适的姿势,瞄着最确切的目标。日本人的脑袋从掩体后面探出,那脑袋随即炸开,红色白色纠缠一起,中间,翻滚旋转着两颗孤零零的眼球。

    有那么几秒钟,城市寂静无声。寂静无声的城市让他觳觫,让他几乎失去继续站在那里的勇气。死去的连长躺在他的身边,手里却还抓着妻儿的照片。他的妻子娇小玲珑,穿了开衩到脚踝的旗袍;他的儿子白白胖胖,手里攥着木头刻成的手枪。一只越过战火的苍蝇降落连长脸上,蹬踢着两腿,满足地笑着——也许它把连长的脸当成了停泊的机场。又一个日本人从掩体后面探出脑袋,他的机枪响起,对方却并未应声而倒。倒下的是他的战友——那个叫做柱子的男孩,昨天刚刚过完十八岁的生日。

    后来他们开始向城市的各个角落溃逃。兵们不约而同地扔掉枪,一边奔跑一边脱去身上的军装。很多人被打倒,就像一串蚱蚂,一个挨着一个,排列齐整。他们突然死去,却被定格了扔掉枪支或者脱掉军装的瞬间。他也扔掉了枪,也脱掉了军装。奔跑中脱掉军装绝非易事,他用了杂技演员般的动作。跑出几步以后他猛然顿住,然后,返回,重新捡起他的机枪。一颗子弹紧擦着他的脖子飞过去,那里立刻变得灼热。

    他抱着枪逃进一条小巷,扎进小巷尽头的一间平房。那里挣扎着一棵树,那棵树只剩下粗的树干。

    屋子里缩着一位女人。她发出一声长长的尖叫,一张脸瞬间变得惨白。她手持一把绣花剪刀,那剪刀也许剪不掉她的指甲。她将剪刀横在胸前,抖着,不说一句话。他急忙低下身子,将食指竖到唇边,又提了提机枪,指了指门外。他低声说,中国人。

    女人仍然抖着,盯着他的脸。

    南京没了。他说,队伍也打没了……我得躲一躲。

    可是你手里有枪。女人的声音颤抖着。

    你不用怕……

    我没怕。女人说,可是你手里有枪。

    他想他明白了。那挺机枪被他愚蠢地扔掉,又被他愚蠢地捡回来。机枪曾经是他性命的保障,可是现在,这挺机枪,足可以取他性命。他慌慌张张跑到门口,看了看,又慌慌张张跑回来。他的怀里,仍然紧紧地抱着那挺扭成麻花的机枪。

    快扔掉。女人说。

    这是公家的。他说,丢了,长官会让我赔……

    命重要还是枪重要?

    命。

    那快扔掉!

    不能扔……

    鬼子进巷子了!

    这是一挺机枪……

    鬼子朝这边来了!

    机枪刹那间变得滚烫,将他的掌心烙出白色菱形的水泡。那枪里还有子弹,他检查过的——他并没有严格服从连长的命令。是的,当然是性命重要。当日本人疯狂地冲进屋子,他并没有将他的子弹打光。那时候,他只顾着逃命。他随战友逃出那栋摇摇欲坠的小楼,不同的是,有人逃向四通八达的广场,而他,却逃进只有一个出口的小巷。

    他扔掉了机枪。就像扔掉一块烙铁。机枪飞出窗外,翻着跟头,发出“当”的一声。那声音惊天动地,震裂他的心脏。

    然后日本人闯了进来。只有一个日本人,面无表情。

    他和女人,一起举起手。

    日本人将枪口对准女人。

    他喊,不要!

    日本人又将枪口对准他。

    他突然怀念起那挺机枪。一分钟前机枪还抱在他的怀里,但现在,机枪静静地躺在树干下,躺在泥土里。机枪里还有子弹,子弹们排列整齐,时刻准备出膛。可是扔掉的机枪不再是枪,他想,现在它肯定不如一根烧火棍。

    日本人面无表情,扣动扳机。枪没有响,更没有子弹出膛。也许他的步枪并不精良,也许他早已打光了最后一颗子弹。可是日本人随即抽出军刀。那军刀青灰色,二指宽,三尺有余。军刀举起,杀气逼人,寸寸寒光锋利。军刀挥下,他看到自己光秃秃的脖子。

    他的脑袋在空中滑翔。他看到日本人逼向女人。他看到女人被逼墙角。他看到日本人撕开女人的衣服。他看到女人惊骇并且绝望的眼神。他看到躺在泥土里的机枪。他看到藏在机枪里的子弹。他看到整个城市火光冲天。他看到坑坑洼洼的土地和土地上紫红色温暖的鲜血。

    他非常怀念那挺扭成麻花的机枪。

    1937·女人

    女人本有机会反抗的。剪刀那么锋利,握在手中,完全可以切开日本人的喉管。可是她放弃了,她想起丈夫和儿子。

    怎么能让丈夫失去妻子呢?怎么能让儿子失去母亲呢?

    那个日本人还是大男孩吧?他的唇上长着淡蓝色稀疏的髭毛,脸颊上点缀着暗红色稀疏的粉刺。他甚至大不过自己的儿子吧?他的动作慌乱并且生疏,却是粗暴野蛮,每一下都直抵女人深处。女人闭上眼睛,耻辱和仇恨遮天漫地。失去头颅的士兵就躺在她的身边,一条腿甚至还在急促并且轻微地抽搐。她解除了兵的武装,她残忍地将兵害死。她把拳头塞进嘴巴,她在无声地嚎啕。

    日本人的军刀举起两次,又放下两次。她看着他,不说话,也不动。日本人在最后一刻放弃,军刀劈中花瓶,花瓶身首异处。日本人匆匆逃离,单薄并且邪恶的背影迅速隐进阴暗之中。

    她往脸上抹了黑灰,又将美丽的长发剪短。她走上鲜血淋漓的大街,她得寻回儿子和丈夫。两天没见他们,她想他们可能已经死去,被手榴弹炸烂了脑袋,或者被日本人砍成两截;或者他们安然无恙,躲进某一栋废墟,为一名士兵包扎伤口;或许儿子被炸死,丈夫没事?或许丈夫被砍死,儿子没事?活下一个她就满足了,死去哪一个都会让她崩溃。女人急匆匆走着,又不时俯下身子,翻动那些死去的肢体不全的尸体。每一次女人都闭了眼睛,每一次女人都发出一声长长的惨叫。没有丈夫和儿子。死去的他们,别人的丈夫或者儿子。

    她的儿子死在街角,下巴被子弹打烂,两腿被炮弹炸飞。他肯定不止死去一次,死去一次的人绝不会这般惨烈。她扑过去,抱起他,又试图将两条断腿,接上儿子残缺的身躯。怀里的儿子变得很轻,如同一根羽毛。昨天儿子对她说,如果南京没守住,他会保护她。他的表情极其认真,他认为自己有这样的能力。可是现在他死了。他死了,他连自己都保护不了。

    女人无处将儿子掩埋。到处都是瓦砾和尸体,弹片和残肢,燃烧的军装和打弯打折的枪,凌乱的内脏和孤零零的脑袋,鲜血,鲜血,鲜血……

    女人一路向东,寻找他的丈夫。她仍然心存侥幸,她想她的丈夫会突然喊住她,然后跑过来,满是烟尘的脸上,两只关切的眼睛。

    她真的看到了丈夫。丈夫被反剪双手,扔上军车。军车上塞满太多这样的男人,他们或嘶喊,或无言,或挣扎,或顺服。一位男人跳下车厢,两条腿就像舞起的风车。枪响,男人仆倒在地。他一动不动,可是日本人仍然在他的后脑认真地补上一枪。

    他们的手上有茧子。有人告诉女人,鬼子说他们是逃进城的士兵。

    可是我丈夫是打铁的。

    他手上有茧子……

    他从来没有摸过枪。他是打铁的……

    你去跟翻译说,跟日本人说……

    女人就跑过去。她拽住翻译的胳膊。她是我丈夫,他是打铁的……

    远处立刻有日本人朝这边看。

    他从来没有摸过枪。女人流下眼泪,他是个铁匠……

    翻译推开她。翻译说别再说了,别再说……再说会没命的……别再说他是你丈夫,别再说……你救不了任何人,你甚至,救不了自己。翻译有些哽咽,他摘下自己的眼镜。

    车开走了。身边的妇人们制止了她的疯狂和哀嚎。十分钟以后那些男人被集体射杀在长江边上。那些天长江里流淌的是红的鲜血。红的血渗进沙土的深层,时隔多年以后,仍然隐约可见。

    女人将自己描画得动人,走进日本人的营地。衣服里藏着那把剪刀,那是女人惟一的利器。女人冲翻译笑,冲日本人笑,女人说她愿意为皇军提供最温柔最满意最周到的服务。可是她注定不会成功,笑容未及落下,剪刀就被搜出。日本人轮流揪她的头发,搧她的耳光,拤她的脖子,踹她的肚子,用打火机一遍又一遍烧她的手指——日本人不怕正面的战争,他们怕的是零散的打击。

    日本人没有杀死她。尽管她苦苦哀求,可是日本人仍然没有杀死她。她被剥光衣服,推进屋子。那里有一张临时的床,那张床上沾满血垢。有日本人进来,嘻笑着,坐在她的旁边,贪婪地盯着她的身体。日本人咽下一口唾沫,又咽下一口唾沫,然后,扑向她。她是女人,是工具。她被蹂躏,却让他的敌人寻到片刻的安静与幸福。她手无寸铁,她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可是她还有牙齿。她用牙齿切开了日本人的喉咙。鲜血喷溅而出,她在血光中撞向尖锐的床角……

    她被砍去四肢,挂上高墙。日本人不让她死,所以她还活着,还可以看到焦炭般的南京。死亡如此亢长,丝丝缕缕,延绵不断。后来她终于死去,一点一点死去,用了足足三天。

    没有人知道她的名字。她肯定有名字。但那时,在中国,在南京,在每一处战壕,每一管小巷,死去的男人女人,都没有名字。

    1937·恐惧

    来中国以前,他甚至不敢踩死一只老鼠。他易羞并且胆小,性格温顺随和。然后他当兵,来到中国,一切就都改变了。他时刻将枪搂在怀里,神经就像绷紧的弓。即使一只突然从墙头跃起的野猫,也会吓他一身冷汗,然后枪响,猫从墙头直直落下。

    枪给他勇气。屠杀让他心头的恐惧,一点一点减轻。

    他喜欢中国。他知道长城,知道李白,知道精美的瓷器和华丽的京戏。他对这个古老的国度充满兴趣,可是他学不会这个国度的语言。那是神的语言,临行前他对母亲说。他的腰间缠着长长的绣了五彩图案的布带,那是母亲为他赶做的。这布带是用来挡子弹的,母亲哭着说,子弹打不透它。

    几乎每个士兵都缠着这样的挡弹布带,可是这并不会阻止子弹将他们打穿。他们像潮水一样向前,又像潮水一样倒下。上海远比想象中结实,据说中国军队一个师一个师往里填,据说那位冯将军哭得不成样子。哭完了,拳头一挥,又一波士兵顶上去。几乎没有人能活过一个小时。活着以分钟计,以秒计,以毫秒或者微秒计。暂时还活着的士兵疯狂射光子弹,子弹集结成群,密不透风,如隆隆开来的墙,没有任何躲避的空间。身边的兄弟一个个倒下,如同被集体伐倒的水稻——可是上海还是被打下来——胜利与死去的生命无关。

    再后来,他们进到南京。

    南京早已不成样子。街道被炸得坑坑洼洼,到处都是已经死去正在死去即将死去的士兵或者百姓。却不断有零星的子弹从某一栋建筑物里射出,让他们的开进,不时受阻。

    恐惧在他心头散开,不留缝隙。南京正在成为一片坟岗,那认为那坟岗,并非仅属于中国人。所以他要射杀所有活着的目标。他不关心那些人是平民还是士兵,他只知道多杀一个,他和他的兄弟就能多一分安全。他追赶着那些扔掉武器的中国士兵,他的子弹不断咬中他们,让他们安静地死去。后来他追进小巷,撞上一个手无寸铁的男人和一个娇小美丽的女人。那男人膀大腰圆,浑身上下弥散着子弹和火药的气息。那无疑是一名士兵,可是他手中无枪。

    手中无枪的士兵更加令他恐惧。他向他开枪,可是枪膛里已经没有子弹。那一刻恐惧升级到极点,绝望升级到极点,那一刻,他甚至想跪下向那个中国人求饶。可是中国人既没有动,也没有反抗,更没有动和反抗的意思。于是他抽出军刀。军刀闪过,中国人人头落地。那颗人头旋转不止,嘴巴啃上坚硬的地面,将砂石嚼成粉末。

    他奸污了女人。在失去头颅的尸体旁边,在废墟般的城市。那一刻他极度疯狂,那疯狂缘于他的恐惧。征服让他的心情得到稍许的释缓,可是随之而来的,就是无边无际的罪恶。

    他杀了那么多士兵,他没有罪恶感。他杀了那么多百姓,他没有罪恶感。他将一座城变成坟墓,他没有罪恶感。他奸污了一个女人,他似乎掉进罪恶的深渊。

    他急匆匆逃走。他被打败了。被一位可怜的手无寸铁的任人宰割的中国女人。

    所以后来,当再一次遇见她,他放过了她。确切说是恐惧让他放过了她。那女人令他颤抖。

    在军车旁边,那女人哭着,要领走她的丈夫。他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可是他看得懂她的表情。她的表情焦灼绝望,她苦苦哀求的声音让他再一次有了给她跪下的冲动。那一刻他痛恨自己软弱的膝盖。他疯狂地杀死那么多士兵,最后,竟败在一个女人身上。

    那女人终不会成功。可是她拣回一条性命。女人走后,他竟有了虚脱的感觉。

    所以当他又一次遇见女人,当他遇见打扮得漂亮却是自投落网的女人,他知道,这一次,女人必死无疑。女人必死无疑,他躲在一堵墙的后面,捂住眼睛和耳朵。

    没有用。他知道女人正在受尽折磨。那女人曾给过她片刻欢愉,可是现在,他甚至不能让女人毫无痛苦地死去。他并不认为自己心怀悲悯之情,可是他恐惧。同伴们越是折磨女人,他就越是恐惧;女人越是痛苦,他就越是恐惧。那恐惧越放越大,排山倒海,完全将他吞噬。

    恐惧无法排遣,他就摸他的枪。他将枪一点一点卸开,又一块一块装上。他甚至拆开枪膛,检查每一颗子弹。每颗子弹或许都是一条生命,他想,他们等在那里,安安静静,只等着他去屠杀。

    却没有用。恐惧就像牙齿,就像利箭,就像子弹,就像无处不在的空气或者尘烟。他完全被恐惧包围和浸濡,无处藏身。城慢慢变得安静,变得死寂——蓝色的天空变幻为灰色的幡,红色的火焰冷却成黑色的炭。

    他见到挂在城墙上的女人。曾经的女人惊恐万状,现在的女人安静详和。她流着血,她没有四肢,她的身子空空荡荡,她曾经被强暴,被蹂躏,被无数次无限接近死亡地杀死,可是现在,她安静详和。她就像一位女神,头顶升起光圈,周身散发出金灿灿的光芒。她让他仆倒在地,以头撞墙,剧烈呕吐。他想起一句话,汉语是神的语言。那么这个国度,该是神的国度吧?

    夜里他开枪,准确地射杀了长官。他不是有意的,真不是有意的。他成为第一个疯掉的日本士兵。

    1937·远方

    我是一块石头,我一动不动。你看不到我,找不到我,感觉不到我。我是一块石头,我一动不动。

    二奎端着他的枪,心中默念。

    枪是猎枪,精确并且霸气,可以瞬间射杀一头狗熊或者一只蜜蜂。二奎屏住呼吸,闭上一只眼睛,手指搭上扳机。几十米外站一只警觉的梅花鹿,鹿低头啃食残雪,又不时抬头,朝二奎的方向张望。没有用的,二奎默念,你看不到我找不到我感觉不到我。我是一块石头,我一动不动。

    猎枪的声音沉闷短促,梅花鹿应声而倒。二奎从草丛中站起来,笑笑,冲父亲说,有下酒菜了。

    两个人朝山下走去。肩头的梅花鹿一荡一荡,淡灰色柔软的嘴唇亲吻着二奎结实的腰肌。二奎说姐和姐夫在就好了,姐夫特别喜欢鹿肉……

    父亲扛着二奎的枪。父亲六十多岁,仍然身姿矫健。父亲说他们在南京过得好好的,没什么事情,不会回来。

    可是听说南京丢了。二奎将梅花鹿往肩头颠颠,小鬼子只用了三天时间。

    是丢了……南京总会丢的……也许整个中国都会丢……不过他们不会有事情,你姐夫只是个打铁的。父亲说。

    说话间来到山脚。到处都是田野。近处的田野连着稍远处的田野,稍远处的田野连着更远处的田野,田野是乡间的主题,世间的主题,田野广袤无边,无限延伸。冬天的田野衰败萧条,却铺满各种各样的蹄印。蹄印或像竹,或像梅,铺成一片,杂乱无章,就像刚刚举行过一场狂欢舞会。雪下面有草,嫩黄或者嫩绿的草,抖动着叶片,钻出来,即刻变得枯黄,索索响着,感叹世间的残酷,想缩回去,已经晚了。梅花鹿颠来荡去,两个人热气腾腾地奔向村庄。

    在村口遇见大霸。大霸斜眼看看他们,斜眼看看那只鹿,再斜眼看看他们。你们打死了我的鹿?

    怎么是你的鹿?二奎说。

    怎么不是我的鹿?大霸说,我跟了它好几天……怎么连这点规矩都不懂?

    可是怎么是你的鹿?二奎说。

    那好,不用我说,你们自己看,这只鹿的四蹄是不是黑里透红?有一只蹄以前受过伤?

    好像是。父亲看也没看。

    尾巴尖上,是不是还有一撮白毛?

    是这样。父亲说。

    那就对了。大霸耸耸肩膀,我的鹿被你们打死了,这话怎么说呢?

    那就分一半?父亲看着二奎,似乎在商量他,又似乎在命令他。分一半,晚上让二奎给你送过去。

    不心疼?大霸笑着脸。

    规矩嘛。父亲说,我们打死了你的鹿,就该分你一半。说完,拉了二奎的手,匆匆逃离。

    回到家,二奎还生着父亲的气。父亲说你就忍了吧……又不是不知道大霸的厉害。

    二奎说我恨不得一枪开了他的瓢!

    父亲说开了瓢你不得偿命?你以为你是鬼子?

    二奎说别跟我提鬼子!再不当兵,我看连这儿都得没。

    父亲不理他,将梅花鹿挂上高高的悬起的铁勾。当兵?父亲一边剥着鹿皮一边嘟囔,你以为当兵就像打猎?你以为鬼子会像鹿一样让你瞄着打?

    那也多出一杆枪!二奎说,以我的枪法,完全可以成为一名狙击手。我是一块石头,我一动不动……

    发烧吧了你?父亲熟练地褪下一张完整的鹿皮,又换成一把更加锋利的刀子。他将梅花鹿开膛破肚,他的表情轻松,游刃有余。你死了秋花怎么办?守寡?狗蛋怎么办?没爹?我怎么办?老年丧子?你妈怎么办?没人养活?

    可是真等鬼子打到这里来,咱们全得他妈的完蛋!二奎将自己的屁股狠狠砸上凳子。

    那就一起完蛋算了!父亲的刀子在梅花鹿血淋淋的骨骼和肌肉中游走,那些骨骼和肌肉发出极轻微的嗤啦嗤啦的声音,让二奎也随之颤抖。父亲叹一口气,说,我们守着这山,这岭,我们有庄稼,有野物,我们有乡亲,有家,我们总还有活下去的机会。去当兵?用不了三天,子弹就会劈了你的脑壳……

    可是鬼子打过来……

    那就让他们打过来!父亲扔下刀,怒气冲冲地盯住二奎,把大霸的半只鹿送过去!

    半只鹿伏在二奎的肩膀,就像一只狰狞的死去的被肢解的狗。二奎听说鬼子也经常这么干,将被俘的国军或者共军剥皮肢解,挂上高高的城墙或者线杆。那些残缺的尸体随风摇摆,每一丝肌肉都在蹦跳不止。

    大霸正等着那半只鹿。火烧得正旺,大霸的脸在火光里闪烁跳跃。大霸说你是不是感觉很冤屈?二奎说有点。大霸说以后就不会有人欺负你们了,我要去当兵啦……当兵,打狗日的鬼子!二奎差点跌倒。当兵?你决定了吗?大霸说当然。行李都准备好了。明天就走。一起喝点?二奎说你妈和嫂子同意你去?大霸将一口唾沫淬出很远。她们?大霸说,等她们同意,中国早他妈完了!

    那天二奎陪大霸喝下很多酒。高度酒,吞下去,就像吞下液体的火焰。火焰在二奎的胸膛里越烧越旺,终让他的脸,变成蟹壳一般赤红。

    二奎摇摇晃晃回家,倒头便睡。睡梦中他变成一位战士,端着狙击步枪,将鬼子们的脑壳一个个敲得粉碎。

    可是那毕竟是梦。第二天,当二奎醒来,当他看见父亲和母亲,妻子和儿子,他的心思就软了。他抱起狗蛋亲了一口,却只亲到了自己的泪水。

    几天后传来消息,说大霸在战场上死去。他是在当兵的第三天死去的,他的死期被父亲准确地言中。可是父亲没有言中的是,临死以前,他痛痛快快地杀死了两个鬼子。

    再然后,日本人杀了过来。一场空袭中,二奎和家人全部蒙难,无一幸免。

    白羽

    外乡人守着女人,目光在她脸上抚摸。他的喉咙嚓嚓作响,就像冬天里敲碎坚冰。然而却是夏天,夏天,合欢花一树一树,阵阵甜香扑进病房,女人似乎要飘起来了。她歪着头,说,帮我穿上吧。声音就像轻烟。外乡人的喉结动一下。又一下。他说,好。

    是一袭婚纱。白得像云,轻得也像云,嗦嗦响着,随时可能飞走。婚纱上落一朵血花,干着,像趴伏的紫色牡丹。——却是女人的寿衣。

    有人推开门,怔着,小声说,兔崽子回来了。是一位老人,头发花白,皱纹堆积,嘴唇爆裂起白皮。

    外乡人说,滚。

    老人说我把他锁在家里,用了两条铁链……你随便处置他,杀他十遍,我也不管。

    外乡人说,滚。

    扭回头,女人已经在合欢花的香甜气息里飞走。脸上仍然挂着浅笑,无名指骄傲地翘着,一枚戒指闪闪发光。外乡人俯下身子,试图闻到女人的呼吸。女人的嘴唇也翘着,又甜又凉。女人一袭白纱,她像盛开的莲。

    女人在婚纱店里挑选婚纱。小镇惟一的婚纱店,八个塑料模特一字排开,国色天香。女人试穿其中一套,问外乡人,好看吗?外乡人说好看……再试试这件。雪白的婚纱衬托了女人纤细的脖子和纤细的腰肢,纤细的手指和纤细的表情。婚纱把女人变成天使,妩媚纯洁。她把手插进外乡人的臂弯,笑吟吟地看着面前的镜子。突然她在镜子里,发现另外一张脸。

    一张丑陋的脸。头发遮着眼睛,嘴巴咧成空洞。那张脸只属于猩猩或者疯子。疯子抱住女人,女人吓出眼泪。外乡人挥拳将疯子击飞,铁塔般的身体挡在女人面前。疯子爬起来,手中蓦然多出一把刀子。刀子宽且短,就像一条结冷的鲤鱼。刀子灵巧地绕过外乡人的身体,狠狠咬中女人。女人轻哼一声,仰面跌倒。刀柄微颤,就像鲤鱼拍打着红色的尾巴……

    外乡人走进院落,身边抖着锁了铁链的疯子。疯子光着脊梁,身上血痕迹迹。疯子惊惧地盯着外乡人,丝毫不见了几天前的凶狂模样。成群的苍蝇们向疯子发起进攻,他不理不睬,只顾盯着外乡人的手。

    外乡人的手里,紧攥着鲤鱼形状的尖刀。

    墙角阴影里,坐着头发花白的老人。老人说今天你杀死他,也算为民除害。老人抽着烟,表情飘渺。

    外乡人说我当然要杀他……你不知道她在我心中的位置……我们私奔出来,只想有一个婚礼……我与你的儿子,无怨无仇……

    他是疯子。老人说。

    他得偿命。外乡人说。

    两年以前他还不疯。老人说,他喜欢上一个姑娘。姑娘也是外乡人。姑娘来到小镇,几天后和他混熟。姑娘长得很好看,头发很长,眼睛很大。他们选好结婚的日子,一起去婚纱店里挑婚纱。姑娘试穿一套白色婚纱,电话响起来。姑娘接了,愣了,对他说,我走开一下。就走了。再也没有回来。姑娘飞回城里去了。听说来这里以前,她就和一个有家室的男人住在一起。

    外乡人说我得杀死你的儿子。

    于是他就疯了。老人接着说,他天天守着婚纱店,等待姑娘回来。有人看他可怜,骗他说姑娘偷偷变成了塑料模特。他信了,问,还能变回来吗?那人说,也许能吧。他再问,变回来她会理我吗?那人就烦了,说,如果她不理你,你就自己想办法……原以为他只是守着婚纱店,谁知道他藏了刀子……

    外乡人说,我得杀死他。

    老人说行,你动手吧。

    外乡人逼近疯子,疯子把铁链抖得哗啦啦响。刀锋闪烁着青蓝的光辉,疯子露出绝望的眼神。刀锋继续逼近疯子,疯子缩进角落,惊悚地抱了头。他盯着近前的地面,那里有一群爬动的蚂蚁。

    外乡人停下脚步。外乡人站了很久。外乡人走向门外。外乡人在门口站了很久。外乡人重新走进院子。外乡人在院子站了很久。外乡人走到疯子面前。外乡人在疯子面前站了很久。刀锋重新闪起光辉,寸寸寒光将飞舞的灰尘粒粒腰斩。

    外乡人终于扔下刀子。他说你的女人走了……她穿走了那件婚纱……她长出一对白色翅膀……她再也不会回到婚纱店了……她让我把刀子还你……她变成了天使……

    刀子撞击青石,叮当作响。疯子抱紧脑袋,眼神混沌,表情懵懂。

    半年后疯子偷扒了婚纱店的窗户。果然,八个一字排开的塑料模特,只剩七个。

    玻璃球游戏

    一个消息说,将有一颗巨大的慧星撞上地球。那是相当于一百亿颗原子弹同时爆炸的威力,假如果真撞上,一切都将毁灭。消息说慧星撞上地球的时间,正好是一年以后的元旦。

    所有杰出的科学家、数学家、天文学家、军事家甚至作家们聚到一起,试图将地球拯救。他们经过一遍又一遍的观测、计算、讨论甚至争吵,最后得出结论:这颗慧星,根本不会撞上地球。

    理由是,从地球诞生那一天起,还从来没有一颗这样大的慧星撞上地球。那么,根据经验来看,这颗慧星撞上地球的概率就是几百亿分之一。几百亿分之一,相当于从月球上向地球扔出一枚硬币,而这枚硬币正好落进美国总统家的烟囱。——这显然不可能。

    所以,请大家尽管放心好了。

    他们是在一个豪华的新闻大厅发布这个消息的。

    这个新闻大厅,建在一个繁华的都市。

    这个繁华的都市,是一个美丽国家的首府。

    这个国家,占据着这颗叫做地球的蓝色星球的一角。

    这颗叫做地球的蓝色星球,距离那颗慧星,已经非常近。

    这颗慧星,不过是一颗红色的玻璃球。此时它被捏在一个男孩的手里。

    男孩把红色玻璃球放到地上,抬起头,看看不远处的另一颗蓝色玻璃球。他弓起中指,眯上一只眼,瞄准,猛地将中指弹出,红色玻璃球迅速滚动起来,撞向近在咫尺的蓝色玻璃球。

    那是他的游戏。他喜欢这个游戏。一颗红色玻璃球撞上一颗蓝色玻璃球,蓝色玻璃球刹那间被击得粉碎。——男孩从来不曾失手。

    这一次,男孩仍然做到了。蓝色玻璃球再一次被击得粉碎,尸骨无存。男孩知道蓝色玻璃球上滋生着一群叫做人类的细菌。可是他管不了这么多,他只需要游戏。他想那些人类也是这样。它们可曾为一群细菌着想过吗?

    这时他听到挂在树上的高音喇叭开始播送一则消息。消息说八十年以后,他们的星球将会撞上一颗紫色星球,一旦真是这样,那么,他们根本没有生还的可能。

    男孩想,用不了八十年,他就会长大。那时他将成为一位科学家,他肯定有能力拯救他的星球。

    办法很多。可以改变他所生活的这个星球的轨道,可以改变即将撞上去的那颗紫色星球的轨道,可以在即将撞上的时候将那颗紫色星球炸掉,甚至,还可以做出一张巨大的鱼网,将那颗紫色星球掳获。

    男孩对自己的能力,深信不疑。

    他将那只红色玻璃球揣进口袋。他结束了游戏,离开了屋子。

    那屋子只是一栋复式小楼里的普通一间。

    那栋复式小楼在一个村子里。

    那村子在一座高山上。

    那高山属于一个迷人的国家。

    那国家,占据着一颗绿色星球的无关紧要的一角。

    那颗绿色星球正划着一条美丽的弧线疾驰。

    它是被一根高尔夫球杆击出去的。一位男人手持球杆,满意地看着他刚刚击出去的绿色玻璃球。

    他知道,这颗绿色玻璃球能不能准确地击中不远处的紫色玻璃球,只取决于他挥杆瞬间的力度和角度……

    茶弈

    子胥初居山野,心烦意乱。白天他与当地农夫一起农作,到晚上,便手捧一杯清茶,面朝吴国方向,久久不动。小院里雾气升腾,院角,一株他从山上移来的茶树长得生机勃勃,片片嫩芽如同落上一层淡雪。

    子胥叹一口气,将茶杯置于几上。身边的七星宝剑夺目光辉,子胥能够感觉到它复仇的光芒。

    有人敲门,嘭嘭嘭嘭,节奏平和,声音温敛。开了,原是东山老翁。这老人索居离群,务农为生,鹤发童颜,身姿矫捷。见到子胥,笑笑,致礼,坐定,说,睡不着?

    睡不着。

    那么,我们何不对弈一乐?

    无棋。

    无棋也可对弈。老人说,以茶代棋。

    以茶代棋?

    就是茶弈。无章无法,无规无矩,但看如何弈法。

    子胥亡命天涯,见多识广,对茶弈却是闻所未闻。老人一番话,让他兴趣盎然。

    两把茶壶,两把茶叶。两个人,两种表情。子胥洗茶温杯,井井有条。老人端坐不动,目光如炬。少顷,子胥沏出第一杯茶,茶色浅淡,茶香淡雅。子胥为老人斟上一杯,说,请。

    老人轻啜一口,笑了。老人说,茶是上等好茶,只是这泡法之上,尚欠火候。

    了胥愣怔。

    老人不说话,端起茶壶。洗茶温杯,与子胥别无二样。然后,添水,静坐,表情淡然。

    子胥问,有何不同?

    老人伸手。请。

    老人之茶,形美,色透,香浓,味醇。细细品之,香浓持久,甘冽醉人,确上于子胥所泡之茶。

    子胥不解。

    老人说,做好茶,讲究的便是这“形美,色透,香浓,味醇”,做茶是这样,做人也是这样。形美,要顶天立地,不可流俗;色透,要坦坦荡荡,光明磊落;香浓,要不骄不躁,大度豁达;味醇,要仗义疏财,高情远致。此为天赐此茶之品质,更是此茶赐人之品质。

    天赐?子胥的眼睛亮了一下。

    天赐。老人捋一把胡须。

    子胥思忖良久,微微点头。

    泡出好茶,还需要工夫。老人顿了顿,接着说,所谓工夫,但是时间。比如今日之茶,水不能太烫,水太烫则味涩苦;时不能太短,时太短则味浅淡。看似泡茶一事,实则人生至理。我看你身长一丈,腰大十围,眉广一尺,目光如电,须发绀绿,威武雄壮,必异于常人,胸怀大业。但是,听老夫一句:欲速则不达。一个人,纵有千般遗憾万般仇恨,也需按部就班,切不可急于求成。

    子胥豁然开朗,向老人点头致谢。

    从此子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更加深居简出。七星宝剑早已锈迹斑斑,然用坏的锄头,至少三四有余。

    每夜里,与他相伴的,必是一壶天赐好茶。

    是夜,东山老翁再一次敲开他的房门。

    睡不着?

    睡不着。

    那么,我们何不弈茶一乐?

    子胥将两个茶壶摆上方桌,有条不紊。这次子胥有了经验,洗茶,温杯,三九二十七道序,一丝不苛,不急不躁。终于,第一杯茶沏出,子胥恭恭敬敬将茶递给老人。

    不错。老人品一口茶,赞叹道,形美,色透,香浓,味醇,天之甘露。不过,既为茶弈,总得比个高低。

    请。

    老人开始洗茶。茶洗完,将之摊平,晾干。晾茶用时很久,老人用这段时间劈了一堆柴,又汲了井水,将那棵如落雪般的茶树浇灌。待老人将晾干的茶芽重新装进温好的茶壶,天已拂晓。接下来老人的举动令本已昏昏欲睡的子胥目瞪口呆——老人往茶壶里滴一滴水,只一滴,仅一滴,然后,老人手握茶壶,摇动起来。

    老人将茶壶摇动很久。老人的表情随着茶壶的摇动慢慢变得生动。茶壶如同武器,裹起阵阵晨风。终于,啪,老人将茶壶拍上桌子。老人取来茶杯,开始斟茶,但见一滴茶珠挂在壶嘴,温润透明,久久不落。老人端坐不动,目光幽远,晨光里,如同一尊雕像。终于,珠落杯底,声音纯厚。

    老人说,请。

    不用看,不用闻,不用品,子胥也知那是茶之精华——一壶上等好茶,需要一把茶尖;一把上等茶尖,需要几亩茶林;一亩上等茶林,需要几座仙山;一座云中仙山,需要千年造化。这一滴茶,便是世间几千年光阴啊!

    对普通人来说,一壶茶便是一生,便可知足。老人笑笑说,可是对你来说,莫让一壶茶,误你一生。

    误我一生?

    不是吗?老人说,不凡之人也需闲淡,但不凡之人不该一生闲淡。就像茶。上次之茶乃中庸之茶,适闲人雅士、山野村夫;此次之茶才乃志士之茶,适将相帝王、不凡之人。正所谓厚积薄发,十年磨一剑,茶与人,皆如此。还有,剑乃指点江山之器,而绝非用来挖挖山药……

    老人扭头,看一眼子胥那柄生满锈蚀的七星宝剑,说,茶乃天赐甘露,你乃天赐良才。切莫辜负。

    既是天赐,又何必……

    虽是天赐,人必为之。老人站起来,对面一抹朝霞,飘然而去。

    子胥沉吟良久,“嘭”地朝老人离去的方向跪下,尊一声“师父”,然后,取了剑,院子里舞起来。

    春光美

    街路划一条漂亮的弧线,探进公园深处。公园绿意盈盈,却有桃红粉红轻轻将绿意打破。柳絮开得模糊,阳光里飘起,落满松软的一地。鸽子们悠闲地散步,孩子们快乐地玩耍,空气里弥漫着花香,沁人心肺。春天属于山野,属于城市,属于公园,属于公园里,每一朵勇敢开放的丑丑的小花。

    春色惹人醉。

    可是女孩的棍子畏畏缩缩,慌乱并且毫无章法。灾难突然间来临,令她猝不及防。现在几个月过去,她仍然不习惯手里的棍子,不习惯战战兢兢地走路,不习惯眼前永远的黑暗。女孩面无表情,棍子戳戳点点。于是,那棍子,碰到了毫无防备的老人。

    老人发出极其轻微的“嘘”的一声。

    对不起。女孩急忙停下来,对不起……戳痛你了吧……真的对不起,我是一个盲人……

    没关系的。老人轻轻地笑,你不用解释……我知道,你只是有些不便。

    只是有些不便?女孩的神情霎时黯淡下来,可是我看不见了,永远看不见了……就像现在,每个人都可以在这里欣赏春色,我却不能……

    可是孩子,老人说,难道春天只是为了给人看吗?难道春天里的一花一草,只是为给人欣赏而存在吗?

    难道不是吗?

    当然不是。老人说,比如我面前就有一朵花……这朵花很小,淡蓝色,五个花瓣……也许它本该六个花瓣吧?那一个,可能被蚂蚁们吃掉了……花瓣接近透明,里面是鹅黄色的花蕊……我可以看得见这朵花,然而你看不到。可是这朵花因为你没有看见它而开得松懈吗?或者,就算我今天没有坐在这里,就算我今天也没有看到它,就算整个春天都没有人看到它,它会因此而开得松懈吗?

    还有无数山野里的花花草草,有多少人会注意它?或许它的一生,都不会被发现,被关注,被赞美,可是,它们为此而懈怠过吗?还有那些有残缺的花儿,比如被虫儿吃掉花瓣,啃了骨朵,比如被风雨所折断,被石块所挤压,比如我眼前的这一朵,它们可曾因为它们的残缺和大自然给予它们的不公就拒绝去开放呢?

    ……

    春天或许是花儿最美的季节,却绝不是惟一的季节。你该知道,当秋天来临,所有开过的花儿,都会结成种籽。就像我眼前的这朵小花,它也会结出它的种籽……这与它的卑小无关……更与它的残缺无关……它是一朵勇敢的花儿,勇敢的花儿都是快乐和幸福的。你认为呢?

    ……

    你在听吗?孩子。

    是的奶奶,我在听。

    花儿就像你,你就是花儿……为什么闷闷不乐呢?为什么要放弃开放的机会呢?为什么要放弃整个春天呢?

    我没有放弃春天……可是我看不到春天……

    你还可以去触摸,孩子……你可以触摸花草,触摸鸽子,触摸土地和水,阳光与柳絮……其实盲人也是可以看到这世界的,却不是用眼睛,而是用心,用感觉,甚至,用爱……

    您是说,用爱吗?

    你认为呢?你该知道,在这世上,除了你,还有你的父母,你的亲人,爱你和关心你的人……如果你连春天都不再去爱,那么,你怎么去爱他们?我知道你看不见春天,可是你的心里,难道不能拥有一个温暖而美好的春天吗?只要你还相信春天,那么对你来说,这世上就还有春天。只要你是快乐的,那么,你的亲人也是快乐的。只要他们是快乐的,那么,你也就快乐了。我说的对吗?孩子。

    可是我不知道这里的春天是什么样子的。奶奶,你愿意把你看到的告诉我吗?

    当然可以,孩子,我很乐意……你的面前有一朵花儿,蓝色的花儿,五个花瓣……你的旁边有一棵树,树长出嫩绿色的叶子,那些叶子很小,漂亮的心形……再旁边有一个草坪,碧绿的草坪,有人在浇灌它们……再往前,是一条卵石甬道,鸽子们飞过来了,轻轻啄着人们的手心……柳絮落下来了,就像一条一条调皮的毛毛虫……

    女孩听得很是痴迷。她的表情随着老人的讲述而变化,然每一种变化,都是天真和幸福的。似乎,女孩真的看到了整个春天。

    女孩是笑着离开的。她的棍子在甬路上敲打出清脆的声音。她步履轻松。她像春的精灵。

    然后,老人轻轻拍拍她身边的导盲犬。她说虎子,我们该回家了。她戴着很大的墨镜。她悄无声息地走向春的深处。

    春光美,春色惹人醉。有时三点两点雨,到处十枝五枝花。

    打捞

    全村人都在打捞胖婶的儿子。胖婶的儿子,淹死在池塘。

    每个黄昏胖婶和儿子总要来到池塘边。池塘里开满粉的荷花,荷叶像张开的绿色的蓬船。胖婶看着儿子,说,儿,荷花漂亮吗?荷叶好看吗?儿子不答,胖婶就绕着池塘慢慢散步,心里想着她的男人。儿子或跟在她身后,或跑在她身前,或站在原地,静静地等她。开窑的男人前年从拖拉机上栽下来,脑袋直直戳向地面,没来得及跟任何人打招呼,就一个人去了。他给胖婶留下一大笔钱,那笔钱足可以让一百个胖婶在下半生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胖婶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十六岁,在城里读着大学;小儿子六岁,守在胖婶身边,形影不离。

    可是六岁的儿子淹死了,胖婶伤心欲绝。

    她说她不该只顾一个人绕着池塘走,却忘记身后的儿子;她说她不该给儿子戴一个粗粗的金项圈,不然的话,儿子或许还能游上来;她说在那时,她应该跳下池塘救起儿子而不该吓得只剩下嚎啕;她说我的儿子走了,家里只剩下我,我可怎么活呢?

    她失去了儿子,她很可怜。她花大价钱买下池塘边的一块地,立起一座坟。坟敞着,那里没有儿子的尸体。

    全村人都在打捞胖婶的儿子。

    池塘被搅得淤泥翻滚。荷花们翻了肚腹,荷叶被扯成碎片。人们扎起猛子,半天不见,又突然从污水里钻出脑袋,一张脸憋得通红。可是池塘里没有胖婶的儿子,没有金项圈,那里只有淤泥和藕根。池塘被翻地三尺,那几天里,村人家家的餐桌上,都有一盘炒藕根或者炸藕合。

    黑婶的儿子在池塘里捞了三天。他捞上来一百多斤藕根,却捞不到胖婶的儿子。黑婶说别捞了,胖婶的儿子也许被鱼吃掉了。黑婶儿子说怎么能不捞呢?一万块钱啊!一万块钱就装在胖婶的挎包里,胖婶坐在坟头,哭着嚎着,等着儿子的尸体。一万块钱,村人两年的收入。

    黑婶和胖婶,说起来还沾亲带故。她们同一年里嫁到这个村子,又在同一年里失去男人。不同的是,黑婶又瘦又小,胖婶又白又胖;黑婶穿着俭朴,胖婶穿金戴银;黑婶的男人是病死的,胖婶的男人是摔死的;黑婶惟一的儿子在村子里种庄稼,胖婶的大儿子却在城里读着大学。

    那些天,除了吃饭和睡觉,黑婶儿子都把自己泡进池塘。他的皮肤被淤泥染成黑色,他的身体散发出藕根的甜甜气味。每一次他都满怀希望地扎下去,每一次他都是垂头丧气地浮上来。他看着胖婶的眼睛,那眼睛在他浮上来的霎时失去光泽,就像两个空空的孔洞。

    胖婶坐在空坟前哭泣。她在几天之内老去,皱纹将一张脸挤得变了形状。黑婶儿子空着两手爬上来,说,怕是真被鱼吃掉了。胖婶就捂了脸。她的头埋得很深,指缝间亮晶晶一线。她的肩膀剧烈地颤抖。

    肉吃了,还会留下骨头;骨头吃了,还会留下金项圈。胖婶的儿子就在池塘里,这毋庸置疑。还得捞。

    黑婶儿子终在第六天的时候将胖婶的儿子捞出。是傍晚,天有些凉,池塘里只剩下他一个人。是在池塘的边沿,几乎所有人都是从那里跳下水的,那里便成了最容易被忽略的地方。黑婶儿子的手将淤泥犁开一尺,摸到一个滑溜溜冷冰冰的东西,心就怦怦地跳起来。他浮出水面,冲着紧皱眉头的胖婶说,找到了。他深吸一口气,就像一棵紫色的萝卜般沉下去。他结实的脚踝打起一个水圈,水圈轻轻荡动,扩散整个池塘。胖婶捂住眼睛,她说他也许潜下去一百年。后来胖婶终于看到她的儿子。她的儿子肿胀惨白,四肢奓开,五官密集,金项圈深深卡进脖子。她的儿子被两只手高高举起,那两只手上沾满着腥臭的淤泥,滴着灰色的水。然后那两只手开始急切地抓挠,又无奈地沉了下去,水面上只剩下她的儿子。儿子浮在水面上,宛若一个吹起的充气娃娃,又像一艘小巧的皮划艇。可那不过是一条狗。一条普通的农村草狗。胖婶一直把那条狗叫做儿子,却把城里读书的儿子叫做狗崽。

    那天,胖婶得到死去的儿子,黑婶得到一万块钱。

    池塘终于恢复平静,淤泥散去,池水微蓝。一年以后池塘里长满香蒲,微风吹过,哗铃铃响成一片。池塘边呆着一座小坟,走着牵了狗的黑婶。每个黄昏,黑婶准时牵着她的狗来散步。黑婶坐在池塘边,抚摸着她的狗,满是皱纹的嘴唇轻轻颤抖。黑婶说,香蒲好看吗?儿子。

    第六辑:肚子痛,找老宋

    肚子痛,找老宋

    肚子痛,找老宋。老宋家没有,找老九。老九在家磨菜刀,割出个大屎包。肚子好了。

    什么意思?什么意思也没有。不过一首歌谣。那歌谣伴他度过童年。那歌谣是治疗肚子痛的重要手段。

    那时的胶东半岛,孩子们经常闹肚子痛。痛了怎么办?就要听歌谣:肚子痛,找老宋。老宋家没有,找老九……一边唱,一边用手在肚子上轻轻地揉。歌者和揉者多为长者,或爹娘,或爷奶,甚至,哥姐。揉那么一会儿,唱那么几遍,肚子就不痛了。还痛怎么办?还痛就要吃罐头。爹娘不知从哪个角落里抠出几毛钱,去村头小卖部买一瓶水果罐头,回家,把罐头倒进碗里,全吃全喝下去,肚子就不痛了。肯定不痛了。痛也得忍着,因为歌谣也唱了,罐头也吃了,再也没了办法。

    他的肚子,一年痛两次。一次是春天,一次是秋天。春天里可以吃到塔糖,秋天里可以吃到罐头,他把肚子痛的时间,拿捏得恰到好处。塔糖是公社分下来的一种怯虫药,圆锥形,白色,形状如塔,外面裹着厚厚的糖衣,很甜,可以当真正的糖吃。孩子们吃掉一颗塔糖,第二天早上,就会屙出一根根白色的虫子。那些虫子甚至轻轻地蠕动,让他感觉非常有趣。姐拿着草纸或者苞米叶候在旁边。姐对他说,快点屙!

    每到分塔糖的日子,大他两岁的姐就会穿上最漂亮的衣服,领他去了村部。塔糖每个孩子一颗,领到塔糖的孩子,马上把塔糖塞进嘴里喀喀地嚼。他也嚼。一边嚼一边紧张地看着姐。他怕姐也把塔糖塞进嘴里嚼。他一边嚼塔糖一边跟姐往家走。然后,他的肚子就会痛起来。肚子痛的时间总是塔糖刚嚼完的时间。他痛得龇牙咧嘴,怪叫声声。这时姐就会唱起歌谣。姐说:肚子痛,找老宋。老宋家没有,找老九……一边唱,一边把一只手按到他的肚子上。仍然痛,更痛了。这时姐只好献出她的塔糖。姐说吃我的塔糖吧,吃了,就不痛了。他接过塔糖,毫不客气地塞进嘴巴,幸福地吞咽着甜甜的唾沫。他的肚子当然不痛了。没有再痛的必要。

    回了家,娘问塔糖呢?姐说吃了。娘问谁吃了?姐说弟一颗我一颗。娘说猫枕鱼头睡不着觉……快吃饭吧!饭是千篇一律的煮地瓜干。他吃了塔糖,好几天都咽不下一口地瓜干。

    整个夏天里,他的肚子不会再痛。痛也白痛,既没有塔糖,也不会有钱买罐头。然后,秋天到了,爹娘肯定有一点儿钱,他的肚子,就痛起来。

    他躺在炕上,呼天喊地。娘用手轻轻揉着他的肚子,唱:肚子痛,找老宋。老宋家没有,找老九……还痛吗?他说,痛。娘就让姐接着给他揉肚子。姐唱:肚子痛,找老宋。老宋家没有,找老九……还痛吗?他说,痛死啦痛死啦!娘接着再揉,再唱。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能买罐头的。那东西,不是为庄稼人生产的。

    可最后娘还是从某个角落里抠出几毛钱,去村头小卖部买回一瓶罐头。娘把罐头倒进碗里,跟他商量,给你姐留点吧?他不说话,捧起碗。姐说我不吃,我肚子又不痛。他把果肉和汤水吃得呱呱直响。娘再商量,给你姐留点吧?他说,好。把碗放下,那碗已经空了。有时他还把碗拿起来重舔一遍。他像一头舔槽的猪。

    公社分了五年塔糖。五年里,他吃掉十颗塔糖,五瓶罐头。

    那年秋天,姐的肚子突然痛起来。开始她坐在炕沿小声哼哼,后来她躺下来,在炕上打滚,汗哗哗地淌。娘摁住姐,一边给她揉肚子,一边唱起歌谣:肚子痛,找老宋。老宋家没有,找老九……还痛吗?姐不说话,只是点头。她的头发沾在脸上,脸白得可怕。娘继续唱她的歌谣,唱一会儿再问,还痛吗?姐不说话,也不点头。她看着娘,目光像烛光一样飘忽不定。娘慌了,她从屋角抠出两块钱,赤着脚跑向村头的小卖部。那天屋子里挤满了乡亲,乡亲们轮流上阵,为姐揉肚子,唱歌谣。他们的双手不断动作,他们的歌谣不敢停歇。那天娘抱回两瓶罐头,她把两瓶罐头全部打开。她用勺子舀一块果肉,靠近姐的嘴。娘说你吃,吃了就不痛了。姐不吃,眼睛阖上,烛光便熄灭了。娘说那你闻,你快闻。姐不闻,连呼吸都没有了。娘开始号嚎,满屋子人一起叹气抹眼泪。姐就这样死了,姐死那年,正好十二岁。

    姐在世上活了十二年。大他两岁的姐,从没有吃过罐头和塔糖。姐的死跟罐头肯定没有关系,可是他不知道,姐的死,跟塔糖有没有关系?

    他常常梦见姐。梦见塔糖。

    多年后儿子肚子痛,吃了药,仍然撒娇。儿子说爸你给我揉揉肚子,唱个歌听。他就给他揉。他一边揉一边唱:肚子痛,找老宋。老宋家没有,找老九。老九在家磨菜刀,割出个大屎包。肚子好了。

    一旁的妻子就笑了。她问老宋是谁?

    他说,我姐。

    你姐?

    还有我娘。

    你娘?

    是。我姐,我娘,我爹,我爷,我奶,我故乡所有的乡亲。他说。

    断手

    至少十年时间,他几乎忘记了他的残缺。他用掉十年前的十年来适应,现在,他生活在熟悉的环境和人群里,大家对他的残缺,似乎司空见惯。可是就在昨天,他突然无比悲哀地意识到,他可以说服自己,却说服不了别人,包括他可爱的儿子和美丽的妻子。

    他知道儿子的幼儿园要举行一场亲子拔河比赛,他摩拳擦掌,准备上阵。可是儿子下午回来,却告诉他,他没有报名。他愣住,问,为什么不报名?儿子翻翻眼睛,瓮声瓮气地说,拔河得用两只手!

    犹如当头一棒,他瘫在沙发。儿子说错了吗?没有。拔河得用两只手,而他,只有一只。他在沙发上靠了很久,起身,敲开儿子的房门。他问儿子,我可以抽烟吗?儿子点点头,说,您随便。他熟练地弹出一根烟,叼上,点火。他没有用打火机,他用的是火柴。他唯一的一只手是那般熟练,那也许是世界上最灵巧最不可思议的手。

    你认为我会给你丢人吗?他问儿子。

    没有。儿子低着头,我只是觉的,拔河得用两只手……您那只手——我是说那条胳膊——露出来的话,小朋友会觉得很难看……

    可是谁说拔河得用两只手?他看看儿子,说,难道你觉得世界上还有我用一只手干不成的事情吗?

    您什么都可以做。儿子低着头,说,您真打算只用一只手吗?

    足够了。他说,我会像现在这样,将另一只手插进裤兜。你可以跟小朋友们说,我爸爸是个大力士,只需一只手……

    儿子想了想,说,如果您真想参加比赛,明天我还可以报名。

    他笑。他知道儿子不会将他厌烦,将他抛弃。可是晚饭时候,妻子却再一次给他当头一棒。

    不行。妻子说,不过一场拔河比赛,不去,没什么大不了的。

    为什么不去呢?他用一只手打开一瓶啤酒,一家人一起乐乐,有什么不好呢?

    可是你有不便的。妻子盯住他,说,你缺一只手啊!

    难道以前你不知道我缺一只手?

    你跟我说这些有意思吗?

    你瞧不起我?你歧视我?

    我歧视你的话,还会嫁给你?

    可是你为什么不让我参加拔河比赛?

    你缺一只手,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和儿子从来没有嫌弃过你,但我们没有必要让幼儿园的小朋友和阿姨都知道,没有必要让全世界都知道,是不是?儿子还小,我不想让他受到任何异样的眼神,更不想让他成为小朋友们取笑的对象……

    你想太多了吧?

    别说这些事情不会发生!

    我会将那只手揣进裤兜,我发誓绝不拿出来。我说我让着他们,一只手就能对付……

    你以为别人都是白痴?

    你到底去不去?

    不去。妻子起身,收拾碗筷。如果你想让我难堪,如果你想让儿子的生活从此蒙上阴影,你就去。

    最终,当然,他没有去。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残缺那般丑陋,并且这丑陋,会令他的家人和朋友蒙羞。他多么怀念十年以前的日子啊!那时他与妻子刚刚认识,妻子对他的残缺,毫不在意。他相信那时的妻子是认真的,就像他相信现在的妻子也是认真的。那天他在妻子面前发下毒誓,他说你嫌我难看是吧?那好,我这只手,永远插进裤兜,再也不拿出来!

    他说的手,其实并不存在。裤兜里,只有一个尖尖的手腕。

    夜很深,他仍然没有回家。他坐在护城河边的台阶上,他在这里坐了整整一个下午。有那么几个瞬间,他甚至产生过轻生的念头,然最终,他还是想到了家。他认为妻子和儿子都没有错,他可以忘记他的残缺,却不能要求别人也忘记他的残缺;他可以对他的残缺假装不在意,却不能要求别人也对他的残缺假装不在意。而现在,他想回家。他想回家,站起来,忽觉一阵晕厥,然后,他晃了晃,掉落水中。

    他会游泳,可是他被淹死。即使最后一刻,他也固执地将那只并不存在的手插进裤兜。那只手要了他的性命,那只手给了他并不存在的尊严。

    二马

    房子要装修,朋友给我介绍了二马。

    二马是父子俩。进了门,把电锯摆好,就开始了工作。他们把宽宽的板材破成一块一块的方木,动作熟稔而迅速。很快,两个人的脸上,便糊满了厚厚的锯末。

    休息的时候,老马告诉我,自己做了一辈子木工,儿子刚毕业两年,没什么事做,就暂时跟着他。当个帮手,也学学徒,老马说,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当一辈子木匠也值。手艺人,到哪里都能吃饱。然后我询问了工期,老马说,起码得四十天。

    星期天中午,我去察看装修的进展情况。老马正蹲在屋角抽烟,儿子拿一个气扳枪,往墙上钉着钉子。老马见我来了,擦擦一条板凳,招呼我坐。然后他指指旁边一个黑塑料袋,说,今天中午别走了,咱们喝点。

    那个黑塑料袋里面,装着一种叫海红的蛤蜊。下酒菜,物美价廉。忙告诉他这几天我有些忙,等过段时间,一定好好请他们父子出去吃一顿。老马说你说到哪去了?你是东家,你付我工钱,还请什么吃?说着话小马已经把海红煮上,很快,屋子里充满了诱人的香味。

    正和父子俩喝着酒,有人轻轻敲门。小马跑过去开门,我看见门外站着一位女孩。一开始我以为又是来参观房子的人。常常有要装修或正装修的人来参观我的房子,好当成一个参考。刚想起身客气一番,却见女孩羞涩地在小马胸膛上捶了一拳。老马悄悄告诉我,看见了吗?他女朋友。

    女朋友?我吃了一惊。我知道他们是乡下人,以前在县城做活,刚来这城市三个月。

    是这样。老马仿佛看出了我的心思,说,这女孩也是我们村的,和我儿子好了好几年,后来她考上了大学,我儿子却没有考上。可是她不嫌他呢。从我们来到这儿后,隔几天就来看我儿子一次呢。

    女孩不漂亮,戴着眼镜,脸膛黑里透红,胸前闪着一个很亮的小圆牌,那是一所名牌大学的校徽。

    到这城市干活,其实也是为了他。老马说,这样离姑娘近些。姑娘那么好,咱怎么好亏待人家呢?

    那天我想了一个下午,也没有想出老马这个“亏待”是何所指。

    在工期还差七八天结束的时候,我请父子俩吃饭。老马爽快地答应,小马却对我说,我不能去了。小马穿了笔挺的西装,好像要出门的样子。老马说,他要去找他女朋友。小马的脸马上红了。

    小马推了推老马。老马不好意思地对我说,差点忘了……是这样,我们带的钱不多了……能不能先预支些钱,他想买条好领带……本来有一条的,抽烟,烧了个洞……去大学校园看女朋友,别太不成样子。

    我说当然可以。不过我这儿不是有领带吗?你带上这个就行。我把领带解下来递给小马,怕他们误会,又赶忙掏出二百块钱,问他,够不够?

    小马就扎上了我递给他的领带。他扎领带的速度比我快好几倍。那是一个英俊的结。他揣了钱,对老马说,一般不会动的。不过还是揣上吧,怕万一。老马挥挥手,表示同意。

    我和老马坐在饭馆里吃饭。老马告诉我,他昨天刚推了一个活,是大活,如果接了,能一直能干到过年。我问为什么要推掉呢?老马说那活儿是县城的,距这儿三百多里呢。我说这有什么关系?哪里不是耍手艺?老马说不行啊,他女朋友在这里啊!我笑笑,这老马真有意思,倒像是他在恋爱。好像这个女孩,可以承载他和儿子后半生的幸福。老马接着说,人家大学生,不嫌咱,咱别辜负了人家。那表情,仿佛他儿子的女朋友是某个国家的公主。我说,现在谁还把大学生当回事?用你们老家的话说,大学生比驴粪都多。老马笑笑,喝一杯酒,说,那也是大学生嘛!仍然是虔诚的表情。

    老马还告诉我,装修的工期,可能会比原计划提前三天,因为他们干得有些快了。我说这当然好。老马不好意思地说因为放弃了那个大活,工期又提前,所以新活儿可能接不上,得在你装修好的新家住上两天。我说这没什么,反正我也不急搬来。老马说那也不好,你自己的新家还没住,倒被我们爷俩儿住了。说完嘿嘿笑,专拣盘子里的肥肉吃。

    我们回去的时候,小马已经回来了。问他怎么这么快?小马说没见着她,门卫不让进。老马说你就不能等她出来?小马说她在上课呢……我怕误了活儿。老马说真没出息!活儿不是还有我嘛!小马把领带还给我,又拿出那二百块,要还给我。我说不用了,到时从工钱里扣掉就行了。小马看看老马,老马说,留着吧。

    活干完了,给他们开完工钱,老马偏留我喝酒,仍然是老白干煮海红。老马说新活果真没接上,真得在你这儿住三天。我说没问题。老马就敲敲小马的脑门,他说你福气啊,住这么好的房子。这几天拾掇干净点儿。小马说你不住吗?老马说我得回趟家,把钱交给你妈。你小子不想妈,我可想老婆!

    小马和我一起笑了。这个老马,还挺幽默呢。

    放龟记

    与友人经过花鸟市场,见有小龟在卖。龟壳微红,龟眼黑亮,龟爪金黄,煞是喜人。

    蹲下来看,随口问,多少钱一只?答,五十块。这才有些后悔,倒不是疼钱,而是我一直养不好宠物。花鸟虫鱼,喜欢归喜欢,但到我这里,时间稍长,便无精打采,死伤惨重。忙寻个借口,今天没带钱。想不到朋友马上站出来,票子抖得哗哗响。我有!小龟于是到我家。

    尽管悉心照料,小龟还是渐渐失去龟的风采。喂它鱼虾,偶尔择一口,像吃中药般费劲;喂它肉,喂它龟食,根本不予理睬。几个月过去,龟壳颜色不再鲜艳,眼神也开始黯淡。想,假如小龟继续在我这里生活,哪天有个三长两短,便是犯下罪过了。于是决定将它放生。

    选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带上小龟,直奔市郊山脚处一个池塘。池塘不大,有蒲,有苇,有鱼,还有龟。蒲和苇为土生土长,鱼龟则多是人们放生所至。有人买鱼买龟,不为饲养,只为行善;也有如我这般,不忍看它死于己手。池塘边,繁花似锦,绿树成荫。

    刚把龟放进池塘,便晃来一个垂钓者。垂钓者无视我的存在,拉开架式,甩出钓线。然后,悠哉悠哉地为自己泡了一壶功夫茶。

    怎么能在这里垂钓?我提醒他说,这里的鱼多是放生过的。

    可是并不等于全部。他说,现在无鱼咬饵,怎么能肯定我钩上来的鱼一定是别人放进去的?

    ——看来,今天我遇到的,是一个刁民。

    那也不行啊!我只好继续提醒他,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你懂不懂?去别的地方钓鱼不行吗?

    当然行。他说,可是谁规定不能在这里钓鱼?法律吗?市规吗?

    问题是,万一你钓上放生的鱼怎么办?

    带回家吃掉啊!他说,既然他们把鱼放生,那么,鱼就不再属于放生者而属于大自然了,对不对?我从大自然里钓的是鱼又不是大熊猫,这不犯法吧?

    ——看来,我遇到的不但是一个刁民,还是一个难缠的喜欢狡辩的刁民。

    难道你没有一点敬畏之心?我说,万一你钓上乌龟怎么办?也把乌龟杀了?

    你的意思是杀鱼可以,杀乌龟就不行?他说,这叫什么逻辑?再说什么叫敬畏之心?假如我敬畏蚊子和苍蝇——别说这不可能——是不是我就可以指责你杀死我放生的蚊子和苍蝇?是不是我就可以对全世界宣称:打死苍蝇和蚊子是不对的!对不对?你敬畏的,不一定就是我敬畏的;我敬畏的,也不一定就是你敬畏的。所以你要谈论敬畏,最好去找有相同信仰的人谈。跟我谈,对牛弹琴了。

    说着话,有鱼上钩。收线下网,好家伙,一条足足三斤多重的红鲤鱼。你也喜欢钓鱼吧?垂钓者一边将鱼从鱼钩上摘下,一边说,你在河里、在湖里、在水库里、甚至在大海里钓上来的鱼,又怎么肯定不是被别人放生过的呢?那怎么办?不钓鱼了?不吃鱼了?

    我哑然。我喜欢钓鱼,也喜欢吃鱼。我不能肯定那些钓上来的鱼和吃到嘴里的鱼是不是经过了放生。可是看着那条鱼在他的手里挣扎,还是心生了恻隐。于是跟他商量,我买下这条鱼,然后把它放了。

    伪善!他说,就算我收了你的钱,就算你放掉它,它肯定还会被第二次钓上来。那时谁来救它?你肯定不会,因为你看不到。因为你看不到,所以你心安,是不是?同样的道理,你放生的龟呢?假如哪一天它被钓上来,送进饭店,被杀死,变成菜肴,那么,最初的凶手是谁?当然是你。可是你仍然心安,因为你看不到。不过,无论你是否看到,你都是凶手。你决定了它的死亡,而不是捕龟者、厨师或者食客……

    可我是为它好才将它放生的。我急忙辩解。

    为了它好?那你为何不在买过来的那天就把它放掉?你放它,是因为它越来越蔫,于你再无用处。假如每一天它都充满活力可爱机灵,你舍得放?

    我彻底无语。我不得不承认,我之所以放掉它,不仅因为我怕它死于己手,还因为我对它早已厌烦。

    ——我怕它死于己手,于是“嫁祸于人”。这于我,是开脱;这于它,没有任何用处。

    ——当它不能给我增加快乐,我便将它抛弃。有时候,放生等于抛弃。而抛弃,等于死亡。

    夜里,梦见自己变成小龟。池塘里,池塘外,危机四伏。

    海参

    守着一个铝盆,他蹲在市场尽头。铝盆里蠕动着三只海参,两大一小,周身长满漂亮的刺儿。

    昨夜里他偷偷潜入海滩。正是退潮的时候,海滩上散布着一个个水洼,水洼里散布着一块块石头。翻开石头,运气好的话,就会碰到海参。夜的海滩腥风阵阵,阒静无声,他小心翼翼胆战心惊,连呼吸都在颤抖。他知道巡海员就在不远,每人手持一部对讲机。——这是一片受保护的海滩,盗海者必将受到惩罚。

    三个小时,三只海参。运气当然不错。

    有人在面前站定,他看到一双锃亮的皮鞋。然后来人蹲下,脑袋扎进铝盆。“这么大的海参?”声音从铝盆里传出来,很响,有金属的质感,“海茄子吧?”惊得他冒了冷汗,忙说是海参,“野生的海参,个头当然大。”“怎么可能?”来人晃晃脑袋,“到哪弄野海参?偷的吧?”他的脸立刻变得通红,汗水濡透衬衣。“是偷的。”他小声说,“都还活着。”一根手指轻捅铝盆,海参们蠕动起来。来人笑了。狂笑。伏在铝盆里的脸瞬间不见,眼前只剩一双锃亮的皮鞋。“卖海参的都说是偷的,”声音从高处猛砸下来,震得他耳膜生痛,“以后能不能换个说法?”连皮鞋都不见了。

    他将铝盆挪挪,怯生生地靠近一个卖菜的小贩。今天他必须将海参卖掉。必须。

    又有人蹲下,好奇地盯着他的铝盆。“多少钱?”是一位年轻女人。“大的四十,小的三十。”他回答。“大的二十,小的十块。”女人开始还价。他摆摆手,将铝盘往怀里拖。女人就不高兴了:“总得让我还个价吧?还能抢你的不成?”

    “价低不卖。”他说。

    “那么,大的三十,小的二十。”女人试探说。

    “大的四十,小的三十。”他坚持。

    “偷来的东西能卖掉就不错了。”女人盯住他,“大的三十!小的二十!”

    脸再一次变得通红。有经验的人看一眼他的海参,就知道是偷的。野生和养殖的肯定不同。更何况他的表情已将自己出卖。他的心嘭嘭地跳起来,似乎全世界都知道他是小偷。

    仍然不肯卖。他继续把铝盆往怀里拖。

    “大的四十小的三十,我要了。”一位小伙子蹲下来,一只手搭上铝盆。

    小伙子年龄与他相仿,甚至,仔细看,连长相都有几分相似。同是一张稚嫩的脸,同是戴着眼镜,同是白的皮肤,同是高高瘦瘦的身材。似乎怕女人抢走海参,他一只手护着铝盆,一只手伸进怀里掏钱。可是他只掏出八十块钱。女人站在旁边,一声不吭,目光里带着嘲弄。他有些发窘,松开铝盆,两只手在所有的口袋里胡乱地摸。

    “明明记得口袋里不少钱。怎么只剩八十?”

    “那不能卖。”他说,“大的四十,小的三十。总共一百一十块。”

    “可是没有了。”小伙子说,“我不是跟你讨价还价。我需要三条海参……”

    “可是不能卖。”他斩钉截铁,“我需要一百一十块钱。”

    “要不先欠你三十,明天或者今天傍晚,我再过来还你。我发誓。”小伙子急了,语气里带着哀求。

    女人笑了。他知道她的意思。海参是偷来的,明天或者今天傍晚,他不可能出现在这个市场。

    他问小伙子,为什么一定要买这三条海参。

    “因为父亲。”小伙子的表情突然变得哀伤,“父亲可能要走了。他的神志已经开始模糊。问他想吃什么,他说,想喝口飘着葱花的海参汤……他可能以为海参还是十几年前几块钱一斤的价钱……父亲受了一辈子苦……”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小伙子抹一下,却把眼睛抹红。

    他愣了愣,护住铝盆的两手慢慢闪开。他对小伙子说:“你再找找。”

    “真没有了。”小伙子说,“就八十。”

    他把三条海参全部装进塑料袋,递给小伙子。“拿走吧!”

    “三条海参卖八十块钱!大的三十,小的二十,正好!”女人有了不满,“那刚才怎么不卖给我?”

    他不答话,站起来就走。

    “要不我出九十?”女人没有放弃。

    他已经走出很远。

    他去超市买了两斤水果和两袋奶粉,一只鸡和一条鱼,用掉五十块钱。他揣着剩下的三十块钱急匆匆往家赶。——父亲在病床上躺了大半年,大半年前的一天,母亲和他将父亲从医院里接回。他们再也无力支付昂贵的医疗费,何况医生告诉他们,那种病根本治不好。

    是明知会在某一天痛苦地死去却没有办法的那种。是眼睁睁看着生命从体内慢慢溜走却无能为力的那种。

    父亲已经昏迷,母亲坐在客厅里抽泣。母亲说医生刚才来过,他的父亲,极有可能熬不过今天晚上。

    哗啦一声,手里的东西全部掉落地上。

    “知道哪里有新鲜海参卖吗?”突然母亲问他。

    “不知道。”他的心慌起来,“好像整个城市都没有新鲜海参卖……您问这个干什么?”

    “你爸可能知道自己熬不过去了。”母亲又开始抽泣,“刚才趁他清醒,问他想吃什么,他说,只想在临走之前,喝一碗飘着葱花的新鲜海参汤……”

    吉庆街

    吉庆街是武汉一条普通的小街。

    去武汉,夜里,两友人请我去吉庆街喝酒。大排档延伸了整条小街,几乎座无虚席。席间来往穿梭着众多卖艺者,只需十块钱,便可以为你唱上一首。与友人边喝边聊,女孩就凑过来了。她怀抱一把琵琶,落落大方之中,稍有羞涩。她问我们要不要点首歌,声音很轻。我说,不要了。她说,是三十块钱一首。她的话让我意外,我想她应该说“八块钱一首”或者“五块钱一首”。将价钱高当成卖点,她可能是这条街上唯一敢这样做的歌手。

    女孩娇小白净,椭圆脸,头发盘在头顶,很有些古典气韵。她独自一人,这并不多见。卖艺者多为组合,一奏一唱,更有七八个人的乐队,能演奏声势浩大的《土耳其进行曲》或者《黄河》。孤身一人的女孩和她怀里的琵琶很是扎眼,她站在我的面前,我闻到若有若无的丁香气息。

    我说,那来一曲吧。她说谢谢,坐下来,递我一张塑封的曲目单。曲目很少,且多是黄梅戏唱段。我说就来《十二月调》吧!我打出一个丑陋的酒嗝,那时我的模样或许就像孟姜女过关时把守关口的老爷。然女孩并不计较,她向我弯腰致谢,然后,琵琶如珠帘般响起,我听到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

    正月里来是新春,家家户户挂红灯。老爷高堂饮美酒,孟姜女堂前放悲声……五月里来是黄梅,梅雨漫天泪满腮。又怕雨湿郎身体,又怕泪洒郎心怀……

    我发誓我从未听到过如此动人的声音。声音婉转凄美,弹性十足,催人泪下,直让人肝肠寸断。随着歌声,女孩眼角开始湿润,然后,突然间,泪如雨下。

    六月里来热难当,蚊虫嘴尖似杆枪。愿叮奴身千口血,莫咬我夫范杞良……

    女孩变成孟姜女。孟姜女就是女孩。我想她哭过多次。在这条街上,在她唱到这里时。我不知道她是为孟姜女而哭,还是为她自己而哭。可是我坚信那不是表演。她的哭泣真诚,眼泪清澈。我无法不被她打动。

    我掏出三十块钱,与友人匆匆逃离。我本来想给她五十块钱,可是我怕她伤心。

    与友人寻得一处酒吧,弹了钢琴,喝了啤酒,我很快忘掉悲伤的女孩和悲伤的孟姜女。我甚至与友人玩起骰子,我总是输,便不停地喝。后来我喝多了,偶尔赢一次,也喝。我想那天我喝掉至少三十瓶啤酒——我喜欢纸醉金迷的感觉。

    从酒吧出来,已是凌晨。天空飘起雨,飘忽不定的灯光如同滴落宣纸上的淡彩。我们需要穿过吉庆街去对面马路打车,于是,我再一次看到女孩。

    因了雨,街上食客已经很少。然女孩仍然暗在角落,怀抱她的琵琶,安静地坐着,我想她也许被拒绝过多次。本不想再打扰她,可是她看到了我们。她冲我们招招手。嗨。

    鬼使神差般,我们再一次坐到小吃摊前。女孩礼貌地凑上来,于是我们有了一些闲散的交谈。

    怎么还不回家?

    再守守。

    一个人住吗?

    几个女孩一起。都在这条街上唱歌。

    唱几年了?

    八年。

    天天这样唱?

    天天这样。

    我盯住她。她多大?十八岁?二十岁?二十二岁?其实她完全不必在这里受苦,她那样年轻,面容娇美,能弹会唱,机会很多。可是八年里,几乎每一天,她都会怀抱一把琵琶,在一群顿着酒嗝的人的面前,进入到孟姜女或者自己的世界。

    我告诉她,你唱得非常好,你应该参加一些选秀节目,你肯定迅速成名。她看看我,笑了。她说,谢谢。我不知道这一声“谢谢”,是表示赞同,还是表示拒绝。

    那天我非常世俗地要走她的电话。我对她说,我认识或者可能会认识一些电视台的导演,如果有类似节目,我可以给她打个电话。她再一次笑笑,说,谢谢。

    我回到我的城市,日日奔忙。手机里的电话号码很快挤满,删了几次,终于将她删掉。我从没有给她打过电话,我想我以后也不会给她打电话。我或许并没有让她成名的能力,她或许会非常认真地拒绝成名。怀抱一把琵琶,在嘈杂中演绎一曲《十二月调》,或许就是她最踏实最安然的生活——吉庆街便是她的世界。

    可是每隔一段时间,我便会想起她,想起她的歌声。也曾动了去武汉看她的念头,但每一次,我都被自己说服。她还认识我吗?这么多年,有多少个类似的我在酒后许下的多少个类似的诺言,或者,在长长的吉庆街,有多少个类似的她一边哭泣一边演唱着类似的《十二月调》?我不知道。我不想知道。

    可是假如去武汉,假如我去,我一定要在夜里去吉庆街喝酒。我希望在那里遇见她。我希望在那里遇不见她。

    接警电话

    喂。您好。

    快帮帮我……我很害怕……

    你好像是个小男孩,是吧?发生了什么事?

    起火了……我家起火了!爸爸妈妈的卧室,门缝,正往外冒烟。我摸门,门很烫……我不敢进去看……好像起火了……我很害怕。

    家里就你一个人?怎么不快跑出去?

    爸爸妈妈上班去了。门从外面锁上了……打不开。我敲门,外面没有人。我很害怕……

    你今年几岁?火很大吗?千万不要打开爸爸妈妈卧室的门啊!别动那个门……你家住在哪里?能告诉我吗?

    我六岁。我不知道火大不大。爸爸妈妈的卧室,门缝,在往外冒烟。门很烫。家里就我自己。好,我不动那门。我不知道我家住在哪里……

    听着孩子,现在只有你能救得了自己。你是用手机打电话吗?不要放下电话,照我说的话做……

    爸爸的手机……在充电……我很害怕……

    听着孩子,你的小卧室在哪里?在爸爸妈妈卧室的对面?很好!现在你把床单和枕巾取下来,跑到洗手间,浸透水,尽量把爸爸妈妈卧室的门缝堵住。还有你的鼻子也要捂住……我知道你可以的……

    好了吗?你做得很好。你再想一下,你家住在哪里?不知道吗?听我说,你找找客厅里有没有信件,你翻翻抽屉。要快!找到了?信封上面的字你都认识吗?太好了!快念给我听……很好,再念一遍……很好!等我半分钟,别挂电话……

    你还在吗?很好。你的小卧室,有窗户吗?六楼是吧?听着,马上跑到你的小卧室,快找些床单衣服枕套什么的,再去洗手间用水浸透,然后你就呆在小卧室里,把门关紧,用这些东西把门缝堵住。现在你打开窗子,守在窗口。千万不要挂电话,听明白了吗?你可以的,孩子……

    现在你守在窗口吗?你做得很好。听着,快打开窗子。你能闻到烟的气味吗?没有?很好!你不用怕,一会儿就会有人来救你出去。屋子里热吗?一点点?不用怕。一会儿,你看到有消防车停在楼下,你就朝他们喊,手里要拿一件鲜艳的东西朝他们晃……你的衣服是什么颜色的?红色的吗?太好了!现在脱掉你的衣服……

    现在你能闻到烟的气味吗?一点点?听着孩子,脸朝着窗外,捂着鼻子和嘴……没关系,我能听清你说话现在屋子里热吗?不要怕,马上就会有人救你出去。不要害怕,不要开门……千万不要……

    现在你看见消防车了吗?看见了是吧。你把头探出去,朝他们喊……你把衣服朝着那辆车晃,使劲晃,别停下。他们发现你了?他们架起了云梯?太好了!你做得真棒!

    不要挂断电话。听我说,孩子,你做得很好,现在你是男子汉了。他们马上救你出去……你六岁是吧?你看见一位叔叔?他在向你靠近?他要抓住你了?你小心点,小心点,不要急。您好!请问您是消防队员吗?请问你们现在安全了吗?您,还有小男孩,都安全了吗?太好了。谢谢您。哦对了,还有,您告诉那个小男孩,以后万一再碰上这种事,让他拨119,不要随便拨个号码。

    她放下电话,长舒一口气。她合上一本书,那是本《火灾现场自救》,是刚才从书架上找出来的。她揉着跌破的膝盖,咧开嘴笑。翻找那本书时,她不小心踩翻了椅子。

    16岁的她,在那一刻,突然感觉自己长大了。

    青蛙

    雨后青蛙满塘。

    彩虹的尾巴插进水里,倾斜成桥,青蛙们便傻呵呵地往上跳。到半空,掉下来,再跳。不过一个七彩虚幻的影子,却让青蛙们兴高采烈。

    青蛙让金豆兴高采烈。

    金豆把老牛拴在一边,瘦小的身子趴在塘沿,屁股撅起很高。青蛙们游来游去,追逐嬉戏,或蹦上岸,凸着眼珠,一动不动,又突然从宽阔的嘴巴里弹出灵巧的舌头,卷走一只盘旋的飞虫。金豆拍起手笑,他想如果青蛙足够大,蹦起足够高,肯定可以舔下云彩里的飞机。

    吞掉大狗,更是不成问题。

    大狗喜欢说这是他养的青蛙,理由是春天时他曾往池塘里撒下一捧蝌蚪。大狗小金豆两岁,长得却又高又壮。有他在的时候,金豆便被剥夺了看青蛙的权利。后来金豆和大狗打了一架,他骑在大狗的脖子上,抡起巴掌左右开弓。他问这是谁的青蛙?大狗说当然是我的。金豆狠狠地卡住大狗的脖子,指甲深深嵌进去。到底是谁的青蛙?他锋利的牙齿几乎切中大狗的鼻子。大狗紧闭眼睛,从嗓子里挤出又尖又长的嚎叫,当然是我的!后来大狗被偶过的村人救起,站起来的他翻着白眼,脚步踉跄,脖子上血迹斑斑。当晚大狗就招集他的同学将金豆暴揍一顿,又把他抬起来扔进池塘。——大狗有同学,可是金豆没有。金豆读不起书,他日日与一头老牛相伴。

    学校就在池塘后面,几间破瓦房,操场上飘着陈旧泛白的国旗。大狗上课时候,金豆就偷偷跑到池塘边看青蛙,看国旗,听大狗和他的同学在课堂上扯起嗓子拖起长腔读《小蝌蚪找妈妈》。听着听着金豆就哭了。他没有妈妈。他读不起书。他常常被大狗和他的同学欺负。他连看青蛙的资格都没有。

    突然金豆产生出一个大胆的想法——他要处死大狗的一只青蛙。处死青蛙肯定会让大狗伤心不已。处死青蛙如同处死大狗一样痛快过瘾。

    青蛙跳起来,金豆伸手横扫,青蛙就被他紧握在手。是一只很小的青蛙,披着淡绿色花纹,蹬着细长的后腿。青蛙的眼睛凸起很高,金豆从它的眼睛里看到惊恐的自己。金豆对他的表现非常不满,他想不过处死一只青蛙,凭什么要害怕?青蛙青蛙,你的末日到了。

    金豆要把青蛙烧死。他的口袋里揣着一个一次性打火机,那是他从爹的口袋里翻来的。他点着打火机,将淡红色的火苗调到最大,然后小心翼翼地靠近青蛙。青蛙剧烈挣扎起来,金豆感觉到它强劲的后腿将他的手心划开两条深深的口子。红色的火焰噼噼啪啪地烧烤着青蛙绿色的头颅,那颗硕大的脑袋拼命躲闪,两只高高鼓起的眼睛如同两颗孤零零的黄豆,似乎马上就要滚落下来。金豆感觉到青蛙的身子在一点点膨胀,他的手几乎抓不过来。

    突然怦一声响,打火机在金豆手里爆炸。持续的高温让它受热变形,蹿出的弹簧在空中翻着跟头,无气无力地跌进面前的池塘。

    青蛙还在挣扎。有那么几个瞬间,金豆甚至看见它张开没有牙齿的嘴巴,绝望地啃咬着自己的手指。

    惊恐万分的金豆,决定将青蛙活剥。他见过爹剥掉一只野兔,从鼻子下刀,左划拉右划拉,又轻轻一撕,一张完整的兔皮就撕了下来。可是金豆找不到青蛙的鼻子,他想干脆从青蛙的腿上下手算了。青蛙还在挣扎,被烤焦的头颅散发出奇异的香气,金豆捏住青蛙的一条腿,轻轻一折,只听得啪一声脆响,那条腿就断了。金豆看到青蛙细细的白色骨头刺穿绿色的皮肤,就像露出来一截火柴棍。青蛙的挣扎更加强烈,它滑腻的身子几乎从金豆的手里逃离。青蛙浑身冰冷,可是金豆感觉他的手中握着一粒滚烫的炭核。金豆满脸是汗,恐惧被一点点放大。他既想不到青蛙的腿如此之脆,更想不到小小的青蛙竟然有如此之大的力气。他咬紧牙关,捏住青蛙的断腿猛地往上一撕,只听嗞溜一声响,一只光溜溜的被剥掉皮的完整的青蛙就出现在他面前。

    青蛙像在瞬间被脱光了衣服。金豆可以清晰地看到它身上一丝一丝的肌肉。那些肌肉排列整齐,抽搐跳动,雪白,娇嫩,没有一丝血珠。然它完整的皮肤并没有与身体彻底脱离,皮肤连挂在它的头颅之上,就像青蛙披了一张很宽很柔软的的披风。青蛙的身体猛然拉长,眼睛瞪住金豆,舌尖倏然弹出,与金豆的鼻子,咫尺之遥。

    金豆嗷一声叫,松开手,脸色惨白。青蛙直直地落进池塘,沉下去,又很快浮出。它以一种怪异的姿势游向池塘深处,它游得很慢,娇嫩的肌肉撕开河水,发出哧哧啦啦的声响。一张完整的青蛙皮在它的头顶张开成伞,又不断变幻着形状,与被活剥的青蛙紧紧相随。其它青蛙并没有受到它的影响,它们照样追逐嬉戏,一遍又一遍跳向彩虹。

    金豆慌慌张张地跑向他的老牛。他的两条腿没有一丝力气,他的眼前尽是被剥掉皮的凸着眼睛的雪白娇嫩的在水中缓缓游动的青蛙。他想这青蛙也许会把大狗吓傻吓疯吧?他剥了青蛙的皮,就等于剥了大狗的皮。那也是他自找的。谁让他不允许自己看青蛙?

    不远处的教室里,大狗们已经读完两遍《小蝌蚪找妈妈》。年轻的教师在下课以前叫起大狗,他问大狗听说你养了一塘青蛙?大狗点头说是。老师问那么现在,你认为那是谁的青蛙?大狗擤一把鼻涕,嘿嘿一笑,说,大家的青蛙——那是大家的青蛙。

    金豆已经逃出很远。

    穷人节

    去某国某地旅游,恰好遇上当地的穷人节。穷人节?仅这名字,就令人顿生好奇,倍感亲切。

    穷人节的主要节目,便是扭秧歌。我想这也贴切,我生活的那个城市,有钱人去歌厅舞厅,去酒店健身房,穷人们随便找个广场,大喇叭一响,秧歌扭起来,倒也自娱自乐。看来秧歌并非是中国穷人的专利,全世界无产阶级都喜欢扭秧歌,只是动作稍有不同罢了。

    秧歌队扭过来了。队伍的最前面,几百名流浪汉腰扎彩带,头系红绸,组成整齐的方队,声势浩大。也难怪他们高兴,流浪汉终于得到重视,迎来属于自己的节日,怎能不开心呢?更何况,最为关键的是,当秧歌扭完,每人都能够得到一杯免费的热咖啡。

    紧随流浪汉的第二方阵,便是我们常说的穷人。他们的方阵最为复杂,有待业者,失业者,工薪阶层,也有破产企业主。可是不管如何,从穿戴上,一眼便能看出他们是穷人。比如某人穿了件名牌上衣,裤子却是地摊货;比如某人虽然一身名牌,但鞋子只值十块钱;比如某人穿着一套价值不菲的西装,却只系着三块钱的裤带。更重要的是,他们全都操着一种“贫穷”的表情。那表情卑微,低下,恰到好处地证明着一种身份。总之一个人的贫穷是掩饰不了的,还好这个城市的人们并没有掩饰,一万多人的巨型方阵,便是证明。

    然后,便是由白领和小商人组成的方阵。我想他们应该属于这个城市的中产者,怎么也把自己当穷人呢?拽住一个问了,那人说,什么中产者?我们穿不起大名牌,吃不起大酒店,开不起好车子,买不起大房子,我们是城市真正的穷人!我告诉他,前面两个方阵里,有人甚至吃不饱饭,你跟他们比,算是富翁了。他听了,反驳说,我可不这么看。何谓穷人?买不起想买的,得不到想得到的,便是穷人。说完,头也不回,扭着屁股往前冲。

    再往后,我就彻底看不懂了。如果说第三个方阵还勉强算得上穷人方阵的话,那么组成第四个方阵的那些人,一看便是成功人士。他们的方阵大概有二百多人组成,多大腹便便,仪表堂堂,穿戴讲究,甚至,方阵里,缓缓行驶着很多名牌轿车。这让我很是纳闷,穷人节,你们来凑什么热闹?

    我混进他们的队伍,三扭两扭,很快跟一位戴了十个钻戒的中年男人混熟。我问他,难道您也是穷人?他一边扭,一边点点头。我说可是您看起来很阔绰啊!他说看起来很阔绰?当然,我有一个很大的公司,固定资产上千万,光轿车我就有十几辆,看起来的确很阔绰。可是你不知道,我公司的贷款和欠款加起来,足有三千万之多啊!我说那就是说,你不但不是千万富翁,还是两千万负翁?男人点点头,扭得更欢。

    看来,这个方阵里的所谓的成功人士,远比前几个方阵的人更像穷人。

    可是接下来的由不足百人组成的方阵,却是真正的富翁。我问过几个人,他们的净资产,大多超过几千万。这就很奇怪了,他们是这个世界真正的富人,他们应该过富人节而不是穷人节啊!将不解跟其中一人说了,他笑笑说,仅从资产上说,我们的确算得上富人,可是,我们缺的是自己的时间啊!

    缺时间也算穷人?

    当然。他说,你们可以喝闲酒,聊闲天,可以逛公园,看电影,可以用一个下午的时间喝掉一杯咖啡,读完一本书,我们呢?我们恨不得把自己劈成两半来用,把一分钟掰成两分钟来用,我们努力工作,拼死拼活,到头来,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成功?可是真成功了,却失去了人生最宝贵的从容。还有很多人,甚至因此失去家庭,失去朋友,我们连最宝贵都失去了,你说,我们不是穷人,又是什么人呢?

    我并不完全赞同他的话,因为我不熟悉富翁的生活。然我刚刚退出“穷人富翁”方阵,秧歌队伍的最后一个方阵便闪亮登场。那是最为奇异的方阵,他们表情各异,穿戴各异,甚至有人光着膀子。再细看,竟能从他们的脸上看到工薪阶层的影子,白领阶层的影子,单位领导的影子,无业游民的影子,百万富翁的影子。很显然他们没有按照要求站到本应属于他们的方阵里,他们彼此开着粗俗的玩笑,有人甚至大打出手。

    我小心翼翼地跟一个看似领导的男人搭上话。

    您是穷人?

    我是穷人!

    您为什么这样看?

    我不知道!

    不知道?

    不知道!但我就是感觉自己是个穷人!说到这里,他骂出一句粗话,吐出一口黏痰。那口痰正好吐到旁边一个光着膀子纹着刺青的年轻人身上,年轻人骂骂咧咧,冲他晃晃拳头,他二话不说,冲上去就是一脚,两个人便扭打起来。

    他不知道为什么感觉自己是个穷人,但是我知道。他们成功或者不成功,有钱或者没钱,有地位或者没地位,有时间或者没时间,有文化或者没文化,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没有素质——做人最基本的素质——我想这个方阵里的人都是如此。那么,他们是这个城市里,彻头彻尾的穷人。

    我想告诉你的是,这个秧歌队伍,由两万五千人组成。而这个城市,区区两万五千人。

    我只是游客,不是小城居民。然那天,我想也许,我也该跟随他们的队伍,扭一把穷人节的大秧歌。

    人吗

    早晨,男人灰头土脸地站在一家酒肆的门前。很大很豪华的酒店,客人从清晨起就开始爆满。而在男人家乡,早饭是不必吃的,喝两口水,一天的劳作就开始了。粮食金贵得很,夜里又不必干活,他们确信昨晚存在肚子里的粮食还能支撑一个上午。

    那些人是在吃早饭的吗?男人觉得不像。也许他们从昨晚一直喝到现在?桌子上滚动着各种各样的酒瓶,每个人的胸前都是湿的。可是他们并没有要结束的样子,仍然贪婪地盯着菜谱,兴致勃勃地点菜。终有一道菜上来,也许是压轴菜,那道菜触目惊心。很大的白色汤盆,汤呈现怪异的咖啡色,香气浓烈并且诡谲。仔细看,汤里面竟然飘着一个蜷曲的小小婴孩。他的皮肉皱皱巴巴,他的眼睛大且灿烂。甚至可以清楚地分辨出他的性别,甚至可以清晰地找到他没有缝合的肚脐,甚至可以数清他的手指和脚趾,肋骨和毛发,甚至,可以强烈地感觉到他愤怒或者嘲笑。每个人都在津津有味地喝汤,每个人都在欢愉地啃食。他们的嘴巴发出“吧嗒吧嗒”的声音,他们不时停下来,小心地从嘴里吐出柔软的白色骨骼。他们拆解着婴孩的躯干和四肢,脖子和脑袋……似乎他们还聊起了天,政治,宗教,价值,人权……他们红光满面,满意地剔起牙齿。小小的骨头就像鱼排,它们很快就会被扔进酒肆后面的垃圾箱。

    男人剧烈呕吐,他们竟啃食同类。他们是人吗?男人痛苦地想,是吗?不是吗?是吗?

    中午,男人缩手缩脚地坐在医院走廊的塑料椅上。很大很有名气的医院,走廊里人满为患。男人的家乡也有医院,那医院却只是一排低矮的石房。可是那些石房大多时候是空的,钞票是如此金贵,他们绝没有奢侈到用钱看病的程度。

    那些人是在吵架吗?男人觉得不像。他们肯定是亲兄弟,不但长得极像,彼此间也用了大哥二哥三哥四弟的称呼。他们的母亲就住在走廊尽头的病房里,她得了癌症,时日不多。四个人本在漫无边际地聊天,可是突然之间,那聊天就变成了争吵。似乎二哥嫌大哥来晚了,似乎大哥说他太忙。似乎二哥说谁不忙啊!似乎大哥说让你多陪陪娘你就不愿意了?似乎二哥又说你又什么时候陪过?似乎三哥插嘴说你们都别吵了,上次娘病重,难道不都是我一个人陪护吗?似乎大哥二哥一起说你陪什么了陪?随便从劳务市场上拉个小保姆,那也叫陪护?似乎四弟插话说结果那小保姆夜里跑了,老娘差点背过气去。他们越吵越凶,争吵终于升级为群殴。似乎大哥动了巴掌,二哥马上挥起拳头,三哥立刻从腰间拔出刀子,四弟稍一愣神,跑进病房,一会儿出来,手持挂着吊瓶的输液架。吊瓶的另一端连着他们的母亲,母亲喘着,流着鼻涕和眼泪,小跑着,又突然栽倒,脑袋重重地磕上地面。母亲翻着白眼,吐着白沫,两手狂抓胸前,一条腿剧烈抽搐。然四个人仍然在混战,巴掌在脸上开花,拳头击中小腹,尖刀刺中胸膛,输液架将后脑砸开一条菱形的口子。似乎每个人都要置他人于死地,仇深似海,不共戴天。

    男人剧烈呕吐,他们竟手足相残。他们是人吗?男人痛苦地想,是吗?不是吗?是吗?

    黄昏,男人饥肠辘辘地蜷在一家超市门前的冬青丛里。很大很气派的超市,那里几乎盛满着世间的一切。而在男人遥远的家乡,超市是不存在的。他们甚至很久都不买一次东西,他们甚至从没有见过超市,从没有听说过超市。

    那群人在追赶一个男孩吗?男人觉得很像。被追赶的男孩从超市里逃出来,手里紧紧地攥着一小袋翠绿色的无花果。他的嘴里还塞着一个无花果,这让他的声音含糊不清。他喊这是我家的无花果……爹摘下院子里的无花果,拿到城里卖……我认识我家的无花果。没有人听他的,身后的保安气势汹汹。他喊我只想看看我家的无花果,只想尝尝我家的无花果。仍然没有人听他的,保安们叫嚷着,从不同方向朝他逼近。他喊我不是贼……我饿……我忍不住……我错了。他被踹倒在地,脸上挨了重重的一脚。那一脚踢飞他嘴里的无花果,连同一颗漂亮并且顽皮的虎牙。他爬起来,继续逃。这次他逃得更快,风鼓起他沾满水泥的工作服,头顶的安全帽就像一盏即将熄灭的街灯。他跑出半条街,然后被一辆飞速驶来的汽车撞飞。空中他的身体划出优雅并且惨烈的弧线,下落时他砸弯了路边的护栏。他开始爬,狗一样爬,死狗一样爬。一段暗紫色的肠子拖在他的身后,就像跟住他的一个恰到好处的标签。保安们追拢上来,围着他看,指指点点。他说,我不是贼。他从嘴里吐出一口鲜血,那滩血里藏着几粒无花果的细小种籽。他说,我不是贼。身体却越来越冷。保安们于是笑了,他们说,是你自己慌不择路……我们可没有打你……

    男人剧烈呕吐,他们竟天良丧尽。他们是人吗?男人痛苦地想,是吗?不是吗?是吗?

    深夜,男人神志恍惚地坐在市郊天然垃圾场的旁边。男人的家乡是没有垃圾场的,好像他们很少制造垃圾。他们制造的垃圾也似乎是干净的,很快归于山野和土地。不远处传来张楚的歌:我们生活的世界,就像一个垃圾场,人们像虫子一样,你争我抢,吃的是良心,屙的是思想……

    男人一天没有吃饭。他饿,可是他弄不到吃的。早晨时他弄到一根火腿肠,那是从一条京巴狗的嘴里讨来的,狗晃晃脑袋,慷慨地将火腿肠赏给了他。可是他见到了酒肆,见到酒肆里的食客,见到食客嘴里的骨头,就再也没有了胃口。他穿着从垃圾场里拣到的布片,那些布片挂在他的身上,就像一绺绺绽开的皮肉随风摇摆。夏季里,大多时,男人会裸着身子。他坐在垃圾场边唱歌,那些歌忧伤并且绵长,一直飘回他的家乡。他苍白的皮肤在月亮下闪烁出铂金般的光芒,他成为垃圾场的拥有者和守护神。而当他离开垃圾场,他便成为一条狗。他被人们喝来赶去,他远比一条狗低贱百倍。他蜷缩路边,仰起脸,看头顶上急匆匆或者慢腾腾的皮鞋。人们扇动着鼻子,神色慌张地避开他,又在不远处停下来,纳闷并且厌烦地盯住他看。——他是城市的累赘和伤疤,或者只是一只苍蝇,一条蛆虫,一缕臭气,他不配做人们的同类。

    当人们喝着茶,谈情说爱;当人们打着饱嗝,聊起仁义道德,偶尔,他便会出现。到这时,人们便会剧烈呕吐。他是人吗?人们极其痛苦地想,是人吗?

    是吗?不是吗?是吗?

    胃口

    男人在超市,遇到一款正搞促销的火腿。陌生的牌子,个头大,份量足,价钱也不贵。男人动了心思,买下两根。家中养有一狗,取名叫肉肉。肉肉娇生惯养,只喝牛奶和纯净水,只吃猪肝和火腿。两根火腿,本是男人为它准备的干粮。

    男人唤来狗,将火腿切下一小片,送到狗的面前。狗伸出舌头舔,伸出鼻子嗅,伸出爪子挠,然后,转了身,咚踏咚踏地走开,毫无兴趣的样子。男人拾起火腿,追上去,低了头,趴在地上,说,快吃!惯的你!火腿硬往前塞,几乎碰到狗的鼻子。狗躲闪着,退着,逃着,可怜兮兮,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女人在一旁看着,说,快别虐待它了!这种牌子的火腿它吃不习惯吧……连我们以前都没见过……或者今天,可怜的肉肉没有胃口。

    男人只好把切下的那片火腿扔掉,然后钻进厨房,挥起炒勺。他炒了三个菜,熬了一个汤,然后,突然想起那两根火腿。他切下一小片,尝尝,不太香,好像也不至于扔掉,于是干脆将那根火腿切成满满一盘。他拍拍手,冲女人笑:四菜一汤,成功啰。

    男人、女人和叫做肥肥的儿子围在餐桌前吃饭,电视里播放着奥运圣火传递的盛况。突然儿子说,我想吃圣火冰淇淋!女人不解,问,什么圣火冰淇淋?儿子说就是圣火形状的冰淇淋,刚上市的,同学们都在吃呢!女人说行,明天让你爸给你买。儿子不高兴了,说,吃完饭就买。男人说那也行,不过你得多吃些饭。他夹一块火腿给儿子,说,肥肥,吃新上市的冰淇淋之前,先尝尝新上市的火腿。儿子歪了脑袋去咬,只嚼一下,就吐出来。什么怪味?他表情痛苦地用可乐漱着口,又跑进洗手间,将一口可乐喷进马桶。

    男人耸耸肩,对女人说,看来不仅是狗,连儿子对它都没有胃口……怎么办?扔掉?

    女人说让你买的时候看着点的……你以为你是百万富翁?

    男人说谁眼睛上长味蕾?要不咱俩试试,看能不能把这盘火腿消灭掉。

    两个人就开始消灭火腿,却都皱着眉头,苦大仇深。直到他们一起放下筷子,一盘火腿也没少多少。

    第二天,用盘子里剩下的火腿喂狗,狗仍然躲躲闪闪,誓死不从。实在没有办法,男人只好把它们倒进了垃圾筒。

    星期六,男人要带儿子回乡下老家。他为父母买了一个西瓜,买了一条鱼,买了两袋奶粉,又买了两瓶老酒。临走前,女人突然提醒他,冰箱里不是还有一根火腿吗?也给你妈捎回去吧!

    可是这么难吃。男人有些犹豫。

    咱们不爱吃,爸妈不一定不爱吃啊!女人打开冰霜,取出火腿。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是不是?给他们捎回去吧!大不了扔掉……

    男人想了想,也对。于是将火腿揣进了包。

    晚上回来,女人问他,爸妈怎么说?

    男人说火腿吃了一半……只切了一半,盘子就满了……爸用火腿下酒,他说他从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火腿……他吃得最多,他说他的胃口,从来没有这样好过……

    说话时,男人把一块猪肝细细地掰碎,笑着,喂给他的肉肉。

    星期天下午,从乡下归来的儿子,提着一个大包。里面都是新鲜蔬菜,他拉开包,指给女人看,是我和奶奶一起去园子里摘的。西红柿,茄子,辣椒,黄瓜,豆角……

    突然女人愣住。她在那堆蔬菜里,发现那个切掉一半的火腿。

    怎么又把它拿回来了?女人看着儿子,怎么回事?

    哦,是这样。儿子说,爷爷奶奶以为你们舍不得吃,就嘱咐我把剩下的半块带回来……我记得我把它从包里拿了出来,谁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又偷偷塞回去了!说着,一抬手,火腿像一枚炮弹,呼啸着射进厨房的垃圾筒。

    我们找过你

    黄昏时分,游击队试图袭击敌人的据点。他们趟过一条小河,爬过一座山坡,潜入了茂密的丛林。据点掩在丛林中心,那里有三间非常隐蔽的土房和几个端着步枪的看似松松垮垮的士兵。

    他们远远低估了敌人的实力。

    距据点尚且很远,他们就被警惕的狙击手发现。狙击手连开两枪,他们失去两名队员。据点里的士兵随即扑出,甚至,从一棵树的后面,闪出一辆坚不可摧的装甲车。游击队匆匆撤退,却在撤退的途中,扔下一名队员。确切说是找不到他——有人见他腹部中弹,又有人见他肩部中弹,然后,他便不见了。也许他死在草丛,也许他滚下山坡,也许,他成了俘虏,正在接受治疗或者严刑拷打。总之当游击队撤回驻地,十个游击队员,只剩九个。

    六个活的,三个死的。五个死去的队员被浅浅掩埋,队长说,别让野狗把他们撕了。

    然后,队长将六名队员分成两组,趁夜色再一次趟过小河,爬过山坡。当然不是试图再一次袭击敌人,他们的唯一目的,就是找到那名失踪的队员。

    天亮前他们必须撤离驻地。留给他们的时间,只有半个晚上。

    凌晨时分,第一组撤回来,他们一无所获。

    第二组随后撤回,他们不但一无所获,而且又失去一名队员。黑暗中他失足掉下山崖,一个锋利的石刃,将他的脖子切开。

    时间急迫,他们甚至来不及悲伤。几个人将死去的队员埋葬,然后开始了迅速并且危险的撤离。他们走出不远,发现路边挣扎着一团黑影。黑影正是失踪的队员,身上至少有五处枪伤,一条腿血肉模糊——尽管气若游丝,可是他还活着。看到他的战友,他咧开嘴,笑笑,吐出一口血。我爬回来的,他说,在路上,我干掉了一匹狼。

    队长匆匆安慰他几句,又扎了简单的担架,几个人轮流将他抬到村子。即使他还活着,可是没有人相信他能挺过来。可是几天以后,他竟然奇迹般地站起,又过了两个月,他再一次拿起枪,与他的队友们并肩作战。

    有时候,队长会有事没事凑近他,说,我们找过你,六个人,分成两组……

    我知道。他说,我一个人爬回来,躲进草丛,敌人在我面前晃过来晃过去……

    我们真的找过你。队长说,找了大半夜,为此牺牲了老耿……

    我知道。他说,我的身体不停地冒着血泡,我想,我可能爬不动了……

    我们找遍了山脚的石林……

    我知道。可是我没有看见你们。我一个人在石林那里休息了一会儿,我的一条腿就像砸烂的鱼尾……

    我们找遍了河边……

    我知道。可是我没有看见你们。我在河边喝了点水……

    可是我们真的找过你……

    别说了。

    相信我们。我们不会丢下你……

    我相信。他抬头,看着队长,说,别说了。

    每一次都是如此。队长向他表白,向他发誓,队员向他表白,向他发誓,可是似乎,他对他们的话,心存狐疑。后来战争结束,他和队长一起回到村子种田,队长仍然时常与他谈及此事。

    我们找过你……

    我知道。

    我们真的找过你……

    我真的知道。

    嘴上这样说,然他的表情,似乎坚信曾经的队长将他抛弃和欺骗。他让队长自责并且痛苦。

    秋天时候,一头野猪闯进山林,全村二十多个男人前去围堵,到最后,野猪虽被活捉,却不见了他。村人将大山翻了三遍,仍不见他。

    他突然失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三天以后,终于只剩下队长还在努力。

    第四天,队长在一个废弃的陷阱里找到了他。他已经奄奄一息,胸口上,插着一根尖尖的竹子。队长伏下身子,试图救他出来,可是他笑着,冲队长摆了摆手。

    这次没用了。他说,我的运气,不会总是很好。

    我这就回村里喊人。队长说,你再挺一会儿。

    真的不用,我马上就要死了。他抬起头,说,也许我早该死了,我没死,只因我在等你。我知道你会坚持到最后,我知道你会找到我,看到你,足够了。

    别乱说,再挺一会儿……

    我没乱说,我真的要死了。他喘息着,看着队长。我等你,只因我想对你说一句话——我相信你们找过我,真的相信。可是你们为什么总是怀疑,我真的相信你们找过我呢?

    我真的闻到了花香

    已经在病床上躺了两个多月,她不知道自己还能熬多长时间。

    有时候他来了,扶她靠着枕头坐一会,她就能望见窗外的一条土路,和紧挨着土路的一堵斑驳陈旧的土墙。初春,有不知名的藤顺着土墙偷偷地攀爬,吐着暖的绿。

    他给她削好一只苹果,她慢慢地啃,突然说,这墙真是讨厌呢!土墙遮挡了她的视线和墙那边的风景,这令她有些烦躁。

    他陪着笑,他说这土墙马上就要拆了呢。然后他又一次给她描述墙那边的那个花园。有月季、紫藤、鸡冠、江斯腊、毛竹、剑麻、石榴、四季菊、金边兰,满满的一园子。他说,等这些花开了时,这墙就拆了,到时我们去散步。他的眼睛眯起来,表情里充满了期待。

    她就等着。从初春等到初夏。墙依旧在,她却越来越虚弱了。

    她靠着枕头,剧烈地咳嗽,她说我还能等到这些花开吗,现在这些花有开的吗?他让她等一会,然后跑出去。她看到他在窗外匆匆向她做个鬼脸,然后消失在路的尽头。过一会,他跑回来,捧一朵近似透明的月季花苞。偷摘的!他大声说。她愉快地笑了。

    他告诉她,花园里的很多花儿都鼓出了花苞,看样子马上就要开了,只要这墙一拆,她倚在床上也能看见这些花了。这墙到底什么时间拆?她问。他踱到窗前,他说,应该很快。

    墙继续立在那里,她也继续虚弱着。盛夏,天很热,有时她一整天都在咳嗽,生命仿佛正在离她而去。他扶她倚坐在床上,他说,再过一个月,这墙就被拆了,是真得拆,市容部门在电视上通告的。那时他握着她的手,他感觉她的手冰凉。等你病好了,我们去那儿散步。他说着,指着那墙。却不敢看她。

    她把他的手攥紧,她说可能我等不到了那一天了。其实不拆也没有关系,反正我知道那儿有一个花园,花园里开满了花。梦里,我们在那里相拥呢。她微笑着,表情有些羞涩,然后她开始吐血。一大片一大片的血花,于是溅落到雪白的床单。恍惚中她觉得床单上开满了大片的玫瑰,她和他牵着手在玫瑰园里无忧地散步和说笑。再然后,她的手便垂下来。

    他守着空空的病床,哭了整整一夜。他骂自己的无能,他的谎言仅把她多留了两个月,却不能留住她的一生。后来他嗓子哑了,发不出声。他盯着那堵墙,好象墙的那边,真得有一个花园。

    护士交给他一本日记,日记是她的。他翻开日记,纸面上画了一个漂亮的花园,花园里有月季、紫藤、鸡冠、江斯腊、毛竹、剑麻、石榴、四季菊、金边兰,满满的一园子。

    下面,她写着:

    我知道,墙那边其实并没有花园。可是在黄昏,我真的闻到了花香。

    小说人物的处境

    我的小说里的人物,突然遇到了意外。

    我安排他出场,我认为太过自然。他不嗜烟酒,他慎于风月。他的工资不高,他几乎把所有的工资全部交给了妻子。他有一个活泼机灵的女儿,有一位慈祥善良的母亲。他的工作不是很累,也不轻松。他长着一张大众化的脸,他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不英俊也不难看。当灾区需要钱,他会从工资里挤一点汇过去,当街上偶遇可怜的乞丐,他往往会掏光口袋里所有的零钱。他面临诸多诱惑,他小心谨慎,从未犯过大错。他是一位绅士,文质彬彬,儒雅安静。他谦虚好学,家里书架上,塞满从书店里买来的各种各样的书。

    他生在我的小说里,他也将死在我的小说里。他知道他生在我的小说里,他也知道他将会死在我的小说里。可是他既不会像楚门那样痛苦,也不会像埃舍尔那样努力探寻假相与真相的交织——他对他的世界无欲无求。一部小说构成他生命中完整的真实的世界,他的世界安静并且美好,真实并且踏实。他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他很满足自己的生活,他希望自己在这部小说里度过他安静安稳的一生。

    可是突然有一天,一位警察找到了我。他是在小说里找到我的,他请我去小说里最好的酒店消费,然后,他向我提出他的要求。

    他说,他得把那个家伙带走。

    带他去哪里?我吃了一惊。

    带出你的小说。

    为什么要带出我的小说?

    因为他太美好了。因为世界上绝不可能有这般美好的人。

    警察开始数落他的诸多好处,用上太多滥美之辞。他说他不该饿着肚子捐款,更不该从来不曾打过麻将。可是小说里不需要这样的人物,警察说,小说是一座城,一个江湖,一个世界,那里应该是邪恶的,血淋淋的,狡诈并且奸诈。那里危机四伏,刀光剑影,处处充满陷阱……

    可是这并不影响他的生活。我说,他照样可以在我的小说里生活得很好。

    可是因为他,小说的秩序被改变了。警察说,换句话说就是你的小说世界从此变得索然无趣。还可以这样说,没有阴险与邪恶的小说世界,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谁会感兴趣呢?

    谁制定了这样的规则?

    读者,当然是读者。警察摊开两手说,然后读者决定了编辑,编辑决定了作家,作家又再一次决定了读者……就是这样……小说不需要美好,美好的东西不应该在小说的世界里存在。所以我必须把他带走,带出你的小说世界……

    可是你是警察。他没犯错,你凭什么把他带走?

    因为我是道德警察……

    那就更不可以了。我说,据我所知,道德警察更应该惩恶扬善。惩恶扬善是什么意思?就是要惩治邪恶,弘扬美好……

    可是你忽略了一个事实。警察说,现在我在你的小说里,小说的世界是阴暗的,寒冷的,邪恶的……

    可是我并不希望小说世界一片邪恶。我说,并且,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应该是一位好警察。

    我当然是一位好警察。警察说,不过“好”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比如说,是对小说里的老百姓好,还是对读到这篇小说的老百姓好?如果是前者,那么这小说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我和他,甚至你的小说,甚至你本人,都没有存在的必要;而如果是后者,那么,请同意我将他带走。

    那天我思虑很久,终于同意了他的要求。不仅仅因为他佩带了足以射杀我的枪支,还因为,必须承认,他的话有些道理。我想他带走我小说里的人物,就等于让我的小说一下子失去两个人物。可是这并不可怕,因为我还可以创造出另外两个人物,仍然有一位好男人,不过却再不会有警察或者道德警察。我会为这个好男人创造出一位善良的父亲,或者为他创造出一位挚交,一位美丽的邻居,一位热心的同事,一位可怜的乞丐,一条听话并且温顺的京巴狗……现在我所创造的绝不是一个人的美好,而是一群人的美好,一个世界的美好……

    可是我很快发现了自己的弱智。那天,这位好男人找到了我,并请我去小说里最高档的酒店吃饭。他开门见山,他说现在,你必须把我带走,或者,我把你带走……

    为什么?我惊愕。

    因为太美好了。男人说,因为每个人都认为不可以这样美好。这是小说的世界,小说的世界应该是邪恶的,阴冷的,战战兢兢的,充满危险的。美好的世界太过虚幻,就像童话。而童话里人物普遍的智商,不过相当于三岁孩童……

    你在为你的智商担忧吗?

    当然不是。男人说,因为我觉得自己已经没有继续存在下去的必要。或者说,所有与我有关的人物,你的小说里的所有人物,你的小说里的世界,你的这篇小说,甚至你本人,都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谁对你这样说的?我问他。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我将警察送出很远。

    每个人都说过。男人笑着说,我的妻子,我的女儿,我的父亲,我的挚交,我的邻居,我的同事,街上的乞丐,还有那条漂亮的京巴狗……

    烟斗

    王对邻国宣战,出乎所有人意料。

    近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国家距离战争,已经太过遥远。邻国也是。两个王的爷爷便是莫逆之交,到了王这一代,更是亲如手足。——邻国之王送王一匹千里马,王马上回送邻国之王十箱赤足金,邻国之王再回送王百位绝色美女,王无以回报,便将一只烟斗送给了他。那只烟斗曾是王的爷爷的爷爷的心爱之物,仅一个烟嘴便价值连城。叼上它,立刻就有了王的样子,可以一统江山,目空一切。

    作为大将军,我第一个站出来反对。我说我们的百姓并不需要江山,他们需要的,只是安稳的日子。王瞅我一眼,说,我已经决定了。我说可是我们需要一个宣战的理由。王说,解放邻国受苦的臣民,便是理由。我说最为重要的是,以吾国之力,根本没有取胜的把握。王再瞅我一眼,说,我已经与西北四国立下盟约,到时候,五国握成拳头,十天之内,必取之。

    可是战争并非如王想象得那般轻松。单是打过邻国边界,就耗费半月有余。镇守边关的邻国将士完全以死相拼,似乎王将他们送来,就是让他们与我们同归于尽。到最后,他们高呼着王的名字,将身体涂满油脂,点上火,嚎叫着冲进我们的炮营。爆炸声和哭喊声惊天动地,到处都是残肢断臂和凌乱缠绕的肠子,场面恐怖惨烈,我们损伤惨重。单是这样的代价,我想,纵是明天就将邻国占领,也不值。

    但其实,战争才刚刚开始。队伍每推进一步,都会受到最为顽强的抵抗。邻国自知不是我们的对手,他们采取的战术,便是战至一兵一卒。几乎每一座被我们攻下的城池都是空城,既见不到士兵,亦见不到百姓。房屋被烧毁,骡马被宰杀,粮食被掩埋,兵器被折断——他们不想给我们留下任何东西。

    每一座城池的外围,山一般堆满我们的尸体。我多次请求王放弃这场战争,终于将王惹恼,他说你再胡说八道,我就将你斩首。我不想被斩首,更不想看着我们的士兵毫无意义地死去。每一天,战场上的我,心如刀绞。

    一年以后,我们终于打到邻国国都。那里聚集着邻国所剩无几的军队和所剩无几的国民,那是他们最后的希望。防线被一次次撕开,又被一次次补上,终于,当最后一名士兵死去,我们扑进了城。

    城已经空空如也。

    吾王和西北四国之王信步狼籍的皇宫。

    我们找到了邻国之王。当然,那只是一具尸体。当最后一名士兵死去,他绝望地将一把尖刀捅进自己的胸膛。

    王看到了那个烟斗。烟斗躺在邻国之王的身边,距鲜血,咫尺之遥。王将烟斗拣起,擦了擦,迫不及待地装上烟,大口吸起来。

    西北四国之王却在屋角展开邻国地图,将一个国家像蛋糕那样切成四块。他们每人分到其中一块,却完全没有把我和王放在眼里。

    作为大将军,我当然提出抗议。他们却异口同声地说,这是与王早就签定的协议。你的王,不需要一砖一瓦,一针一线。

    我惊愕,问王,真是这样?

    王满足地吐出一口烟,说,是这样。

    可是这怎么行呢?我说,为这场战争,我们耗尽千两黄金,战死百万士兵。而当战争胜利,你却什么也不想得到。吾王能否告诉我,这到底为什么呢?

    为了我的烟斗。王再一次将烟斗装满,说,战争只是借口——我需要一个借口来讨回我心爱的烟斗。

    在沙漠里

    生意人要在去沙漠那端做一笔生意。他携带了足够多的金币、干粮和水,为防范可能遇上的歹人,又随身佩带了一把锋利的长刀。然他还是低估了沙漠,干粮和水很快告馨,却仍然没有丝毫走出沙漠的迹象。

    整整两天滴水未进,他又饥又饿。脸被火焰般的阳光灼伤,疼痛难忍,他想自己也许会死在沙漠里,连同他的金币和佩刀。他的面前横着一座低矮的沙丘,周围,黄沙席卷。他攀爬过太多这样的沙丘,每一次都是心怀希望,每一次都是心灰意冷。

    沙丘爬到一半,他非常累了。他坐下来休息,迷迷糊糊昏睡过去。

    突然他听到一阵驼铃声。醒来,抬眼望,他见到一位牵着骆驼的留着大胡子的男人。男人从沙丘上走下来,驼峰上搭着鼓鼓囊囊的干粮袋和水袋。男人脚步轻盈。

    他扑向男人。救救我吧!我就要因饥渴而死。他说,如果你能够赏我一点干粮和水,我愿意用一个金币来报答你。

    男人看看他,笑了。你认为我是普通的旅人吗?

    他开始细细打量男人。男人穿着华丽的衣服,身上几乎一尘不染;男人的脸上不见一滴汗水,他不像走在沙漠里倒坐像在舒适的树荫下喝着奶茶。生意人有些发懵,他问,难道您是传说里的沙漠之神?

    男人微笑着点点头。

    那您快救救我吧!他给男人跪下,我家还有妻儿老小……

    救你当然可以。沙漠之神说,不过你得回答我三个问题。如果回答正确,我将分别赏你水、干粮和骆驼。如果回答错误,你就得付出一些代价。

    什么代价?

    比如一个耳光,或者这把佩刀。

    好的好的。生意人迫不及待,快开始吧!他当然分得出孰轻孰重,相比生命来说,一个耳光或者一把刀算得了什么?

    第一个问题,沙漠之神说,你脚下是什么?

    沙漠!生意人脱口而出。

    沙漠之神微笑着点点头,将其中一个水袋扔给男人。归你了。他说。

    生意人捧起水袋,咕咚咕咚一阵狂喝。终于,他放下水袋,说,第二个问题呢?

    第二个问题,沙漠之神说,你头上是什么?

    天空!生意人头也没抬。

    沙漠之神再一次微笑着点头,然后将一小袋干粮扔给他。这个也归你了。他说。

    神的问题真是太简单了!神爱世人!

    生意人一通猛吃,直吃到胸脯高出下巴两寸。他满意地抹抹嘴巴,说,快问第三个问题吧!

    第三个问题,沙漠之神说,你面前是谁?

    神啊!生意人几乎要笑出声了。他认为自己已经得到了一匹骆驼。

    错了!沙漠之神说,现在请你做出选择,让我打你一个耳光,还是送我那柄长刀?

    生意人沮丧并且懊恼,可是他不敢同沙漠之神争辨。既然神说他错了,那他肯定就是错了——他只能在一记耳光和一柄刀子之间选择。他摸摸自己被阳光烤伤的脸,然后解下佩刀。我还是将刀子送给你吧!他说,不过我很好奇,作为沙漠之神,您要一把刀子干什么呢?

    沙漠之神笑了。沙漠之神说,现在我只想告诉你,刚才你犯下了三个错误。

    三个错误?生意人真的糊涂了。

    第一个错误,你这种年龄的男人,竟然还相信这世上有沙漠之神。你太天真……

    你不是?

    当然。我和你一样,只是沙漠里的旅人。

    第二个错误呢?

    第二个错误,你不该将这把刀输给我。

    可是输你一把刀总比挨你一记耳光好多了啊!生意人说,一个金币就可以买到两把这样的刀子,何况我有这么多的金币!他将一袋金币向男人晃晃。

    这就是我需要一把刀子的理由。男人掂掂手里的刀子,问他,你认为现在这些金币还能属于你吗?

    生意人盯着男人的表情,盯着他手里的刀子,身体开始发抖。很显然他遇上了歹人,职业的或者业余的歹人,却是绝顶聪明。他只好顺从地将一袋金币交给男人,又乞求他,能否送他一点水和干粮,他真的不想在沙漠里死掉。

    没问题!想不到男人很是爽快,我拿走你一袋金币,当然要有所补偿。

    生意人搞不懂了。尽管他提出要求,可是他对男人能够同意并不存在太多幻想——谁都知道,沙漠里,干粮和水,远比一袋金币重要。

    男人哈哈大笑。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他说,这也是你犯下的第三个并且是最重要的错误——沙漠里有一个富足的绿洲,那里有水,有可口的饭菜,有骆驼,有舒适的房子。刚才我就是从那里过来的。——绿洲近在咫尺,翻过沙丘便是。所以现在,干粮和水,一文不值。

    属于儿子的八个烧饼

    母亲上了火车,倚窗而坐。她将头朝向窗外,一言不发。车厢里闷热异常,然母亲似乎毫无察觉。她要去一个遥远的城市,她需要在座位上,坐上一天一夜。

    乘务员的午餐车推过来了。母亲扭头看了一眼,又将脸转向窗外。

    母亲保持这样的姿势,直到晚餐车再一次推过来。这一次,母亲终于说话。她问卖晚餐的乘务员,盒饭,多少钱一份?

    十块!

    最便宜的呢?

    都一样,十块!

    哦。母亲欠欠身子,表示抱歉。她将脸再一次扭向窗外。黄昏里,一轮苍老的夕阳,急匆匆落下山去。

    母亲已经很老。她似乎由皱纹堆积而成。新的皱纹无处堆积,便堆积到老的皱纹之上,皱纹与皱纹之间,母亲的五官挣扎而出。那是凄苦的五官,凄凉的五官,凄痛的五官。母亲的表情,让人伤心。

    母亲身边坐着一位男人。男人问她,您不饿吗?

    哦。母亲说,不饿。

    可是男人知道她饿。男人听到她的肚子发出咕咕的声音。男人想为母亲买上一个盒饭,可是他怕母亲难堪。

    即使不饿,您也可以吃一个烧饼的。男人说,中学时候,我们把烧饼当成零食……您烙得吧?

    男人指指桌子,桌子上,放了一个装着八块烧饼的塑料袋。烧饼们烙得金黄,摞得整整齐齐。似乎,隔着塑料袋,男人也能够闻到烧饼的香味。

    哦,我烙的。母亲看一眼烧饼,表情起伏难定。捎给我儿子。

    他喜欢吃烧饼?

    喜欢。母亲说,明天七月七,你知道,七月七,该吃烧饼的。

    他一下子能吃八个?

    能呢。他饭量很大。他在家吃的最后一顿饭,就是我烙的烧饼。他一口气吃掉八个。这孩子!怎么吃起来没个够?

    母亲的目光,突然变得柔软,似乎儿子就坐在她的面前,狼吞虎咽。

    他在城里?

    哦。

    因为明天七月七,所以您给他送烧饼?

    哦。

    您坐一天一夜的火车,只为给他送八个烧饼?男人笑了,我猜您是想进城看他吧?烧饼只是借口……

    哦,咳咳。母亲说。

    他该结婚了吧?男人看一眼母亲的脸,说,他在城里干什么?我猜他当官。我有个儿子,也在城里当官。他也很忙,几乎从不回家。有时我想他了,就找个理由去看他。比如,烧饼。不过他饭量很小,别说八个烧饼,一个他也吃不完。男人耸耸肩,笑着说。

    母亲看着烧饼,不出声。

    反正烧饼只是借口,男人说,您为什么不吃上一个呢?

    不可以。这是儿子的八个烧饼。

    但是现在,这还是您的烧饼……

    不。这是儿子的八个烧饼……

    男人无奈地摇摇头,不说话了。火车距终点站,还得行进十二个小时,他知道,这位母亲,必将固执地守着她的八个烧饼,一直饿到终点。

    ……

    母亲下了火车,转乘公共汽车。汽车上,母亲仍然守着他的八个烧饼。汽车一路向西,将母亲送到一个距离城市很远的地方。母亲下了汽车,步行半个小时,终见到他的儿子。她将八个烧饼一一排出,四十多岁的儿子,便捂了脸,然后,泣不成声。

    儿子身着囚服。身着囚服的儿子,在这里熬过整整二十年。整整二十年里,每逢七月初七,他的一点一点走向苍老的母亲,都会为他送来八个金灿灿的烧饼。

    最高雅的画作

    贵妇人把画家请进屋子。贵妇人说,亲爱的保罗,可以开始了。

    画家点点头,掏出画笔。不过夫人,画家说,您完全没有必要化妆。

    哦,保罗,我想你搞错了。贵妇人说,我不是让你画肖像,我是想让你给我画一副世界上最高雅的画作。

    世界上最高雅的画作?画家愣了愣,怎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想法?

    因为每个人都说我太过俗气!贵妇人的声音尖了起来,我的儿子、我的丈夫、我的邻居、我的美容师、我的心理医生、宠物店老板、街头流浪汉……他们会偷偷说,嘿,瞧见那个臃肿难看的肥婆了吗?她不读书,不看报,不听交响乐,不看歌舞剧,看不懂艺术品,不参加任何慈善活动。她的屋子里绝没有一个石膏人像,墙上绝没有一副像样的画作,酒柜里绝没有一件有价值的艺术品……她的眼睛里只有钱。钱,钱,钱,钱是什么东西?

    钱是什么东西?画家笑了。

    当然是好东西。贵妇人说,喜欢钱有错吗?我的钱既不是偷来的也不是抢来的,那是我丈夫辛辛苦苦赚来的。

    那就任他们去说吧。画家说。

    那可不行。我一定得改变他们的看法,我可不喜欢别人嘲笑我一辈子。贵妇人说,所以,下个星期开始,我打算去剧院听交响乐,看歌舞剧,去博物馆欣赏艺术品,参加一些慈善活动……我还会去买几件像样的摆设,并且,墙上,一定要挂一件高雅的画作。保罗,我知道你是一位伟大的画家,我认为你完全可以胜任……不过你得完全按我的意思去画……很简单,将众多元素融合到一起,使之成为一件世界上最高雅的作品……

    没问题。画家点点头,摆开架式,我们开始?

    我们开始……首先,要有一位主体。贵妇人想想说,上帝或者神明?太普通。浴女或者农夫?太落伍。这样,你在画面最突出的位置,画一位杰出人物吧。比如科学家、作家、外交官、政治家……

    画好了。画家说,他集政治家、外交官、作家、科学家于一身,他是一位伟大的人物,几近于神……

    然后呢,你应该在画作上表现出人类不同与其他物种的高贵与智慧。贵妇人说,比如,一串阿拉伯数字……

    照您的意思办。画家说,然后呢?

    容我想想。贵妇人说,对了,似乎应该描上复杂细密的花纹,使画面更生动,变得更高雅。花纹就是历史,就是世界,就是美……我说的没错吧?

    没错。画家说,接下来呢?

    应该再加上一句话吧!贵妇人说,一句有意境、令人敬畏、表达信仰的话。“我们信仰上帝”,你认为这句话如何?

    非常好。画家说,还有吗?

    你该让整个画作呈现出一种灰黑色的主调。贵妇人说,稍偏一点蓝吧……有一种宁静和庄重之感……总之别太艳丽,那样太俗……

    是的。灰黑色,偏一点蓝。画家说,现在这副画基本完成,您想看看吗?

    先不急看。贵妇人想了想,说,总感觉还有些单调。人物,图案,数字,一句话……好像缺点什么吧?

    缺风景。画家笑着说,风景,建筑,画作主远的主题。

    对。贵妇人点点头,再添点风景吧!

    可是画面已经很挤……

    添在反面吧。

    添在反面?画家问,您确定吗?夫人。

    我确定。贵妇人说,是的,添在反面……反正我已经为这副画花了钱……反正你说过,一切都按我的意思办……我相信这并不过分。

    当然不过分……那就画个教堂,如何?

    画个纪念堂吧!贵妇人兴奋地说,费城独立纪念堂!我喜欢费城独立纪念堂!想想看,伟大的人物,复杂的图案,神秘的数字,令人尊重的话,宁静庄重的色调,代表和平的独立纪念堂……上帝啊!我相信,这绝对是世界上最高雅最有价值的画作!

    画家笑了。他把完成的画作递给贵妇人。

    贵妇人的面前,一张标准的百元美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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