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2)杨良宜.国际商务与海事仲裁.大连:大连海运学院出版社,1994.
(3)杨良宜.国际商务仲裁.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4)江伟.民事诉讼法学原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5)郭寿康,赵秀文.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法.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
(6)韩健.现代国际商事仲裁法的理论与实践·2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7)张栋.仲裁法新释与理解.北京:同心出版社,2000.
(8)宋连斌,林一飞.国际商事仲裁新资料选编.武汉:武汉出版社,2001.
(9)常怡.比较民事诉讼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10)张斌生.仲裁法新论.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
(11)谢石松.商事仲裁法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12)乔欣.比较商事仲裁.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13)徐冬根.跨国法评论(第一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14)谭兵.中国仲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15)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第三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16)吴杰.仲裁法精要与依据指引.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17)杨润时.商事仲裁理论与实务.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
(18)林一飞.中国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执行.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
(19)冯霞.中国区际私法论.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
(20)张冬.仲裁法教程.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
(21)黄进,宋连斌,徐前权.仲裁法学·3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
(22)杨秀清,史飚.仲裁法学.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
(23)江伟.民事诉讼法·3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24)常英.仲裁法学·2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
(25)乔欣.仲裁法学.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二、论文类
(1)刘晓红.论海峡两岸商事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政法论坛,1998(4).
(2)余先予.一国两制下区际司法协助的重要举措——评内地与香港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上海财经大学学报,1999(2).
(3)邵文虹,高莎薇.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的理解与适用.人民司法,1999(6).
(4)王生长.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问题症结及其突破.仲裁与法律通讯,1999(10).
(5)赵健.论可仲裁性.清华法律评论,2000(3)
(6)莫世健.在香港执行内地仲裁裁决的法律问题初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
(7)齐树洁,方建华.台湾仲裁法的最新发展及其借鉴意义.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2).
(8)高菲.中国法院对仲裁的支持和监督——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中国对外贸易,2001(6).
(9)何炼红.论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2).
(10)郭树理.西欧国家晚期仲裁立法改革述评——以英国、比利时、瑞典为例.中国对外贸易,2002(2)
(11)郭锡昆.澳门仲裁法——守成与变革之间.仲裁与法律,2002(4).
(12)郑成林.近代中国商事仲裁制度演变的历史轨迹.中州学刊,2002(6).
(13)郭玉军,肖芳.网上仲裁的现状与未来.法学评论,2003(2).
(14)王林.内地仲裁裁决如何到香港申请强制执行.律师世界,2003(3).
(15)袁古洁,庞静.论内地与澳门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仲裁研究,2004(1).
(16)蒋滨.仲裁程序呼唤诚信.北京仲裁,2004(3)
(17)陈琳.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程序的双重制约.时代法学,2004(5).
(18)侯登华.仲裁协议的法律性质分析.法学杂志,2006(4).
(19)宋连斌.试论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时代法学,2006(6).
(20)王小莉.从一起撤销仲裁裁决案看我国司法监督的范围.仲裁研究,2007(2).
(21)赵艳华.关于仲裁裁决撤销的一点思考.哈尔滨学院学报,2007(9).
(22)马占军.国际商事仲裁规则适用性问题探析.仲裁研究,2008(2).
(23)姜霞,廖永安.重构我国仲裁证据制度之探析.求索,2008(5).
(24)曹彗星.浅析伦敦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的特点.南方论坛,2008(9).
(25)顾维遐.香港与内地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制度的借鉴和融合.法学家,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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