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县衙清风-廉吏千古,遗爱甘棠——罗城知县于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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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地处云贵高原苗岭山脉九万大山南端,全县人口近四十万,仫佬族占全县人口的三分之一左右。另外,还有壮、苗、瑶、侗等少数民族,是一个多民族和谐相处的自治县。这里虽处大山深处,但交通方便,铁路从县东边境穿越,各级公路形成网状;这里经济与全国相比,不算发达,但增速较快;这里风景优美,文化氛围浓厚。城北凤凰山下有景致优雅的于成龙公园,参天遮日的大榕树下,矗立着一代廉吏于成龙的大理石塑像,不由使人们肃然起敬。参观于成龙博物馆,使人们更多地了解三百多年前,这位廉吏为政的点滴,更能体会到罗城文化的深厚和价值。罗城仫佬自治县,原名罗城县,宋开宝年间置县,至1983年更名。这个今天经济还尚不十分发达的小县,曾因清初廉吏于成龙为官于此而蜚声华夏,也正因为这一小县当时的特殊性,玉成了一代廉吏于成龙。

    于成龙,字北溟,山西永宁州(今吕梁离石区,其故里来堡村划入方山县)人。生于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卒于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于成龙于明崇祯十二年(1639)举副员,清顺治十八年(1661)出仕,时年四十五岁矣,先后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谥“清端”,赠太子太保。也就是说,于成龙科举不顺,学历不高,大器晚成。他曾于明崇祯十二年和清顺治八年两次参加乡试,都未中举,其间,于成龙也曾入国子监学习,时断时续,有幸的是他于崇祯十二年参加乡试时,虽未考取举人,总算以备取的形式获得了一个副榜生的名分,因此说他不是举人出身,更不是进士出身,在官吏行列中学历较低。一直到顺治十八年,由于大清版图不断扩展,需要大量的官吏去治理,进士、举人太少,因此,就想从前朝举人副榜中选一些人出来做官,于成龙在选拔之列,这时,他已四十五岁了。虽然于成龙出仕较晚,但由于他有非常之才能,一路还算顺风顺水,二十余年的为官生涯中,曾三次被举“卓异”,被朝廷授予优秀官吏标兵的称号,官至一品大员,被康熙皇帝誉为“天下廉吏第一”,蜚声朝野。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代廉吏,于成龙的名字已深深扎根民间土壤,为百姓所铭记、敬仰、怀念。

    于成龙的仕宦生涯是从罗城起步的。《清史稿》卷二百七十七有《于成龙传》,记载了关于他初仕罗城的情况:“顺治十八年,谒选,授广西罗城知县,年四十五矣。罗城居万山中,盛瘴疠,瑶、壮犷悍,初隶版籍。方兵后,遍地榛莽,县中居民仅六家,无城郭廨舍。成龙到官,召吏民抚循之,申明保甲。盗发即时捕治,请于上官,谳实即处决,民安其居。邻瑶岁来杀掠,成龙集乡兵将捣其巢,瑶惧,誓不敢犯罗山境。民益得尽力耕耘。居罗山七年,与民相爱如家人父子。谍上官请宽徭役,疏鹾引,建学宫,创设养济院,凡所当与罢者,次第举行,县大治。总督卢兴祖等荐卓异。”《清史稿》这段记载简要陈述了于成龙初任罗城时,罗城县的自然环境、治安状况、政治生态等基本情况,介绍了在这种恶劣环境下,于成龙所采取的为政措施及短短七年取得大治的成绩。寥寥数语,给读者留下了罗城其境,知县其人初步而又难以忘却的印象。那么,于成龙何以在如此偏远荒凉之地,创造出令人赞叹的政绩呢?不妨作如下剖析。

    儒家修、齐、治、平的思想铸就了一代廉吏的济世志向。于成龙从儿时启蒙到四十五岁出仕,一直过着半耕半读生活,接受的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学熏陶和砥砺。一百多年前的明代宗景泰年间,他的远祖于坦曾以进士出身,官至巡抚,这种深厚的家学底蕴都渗透在宗族后人有志者的血液中,加上于成龙生活的年代是一个社会矛盾、民族矛盾加剧,改朝换代、社会变革的动荡年代,他亲历了明王朝官场的腐败,目睹了百姓在动荡中的痛苦生活,同时,也逐渐感受到了大清朝统治后国家面貌的不断改观,因此,他摒弃一些汉人对大清的偏见,毅然出仕,实现他报国抚民的宏大志向。他出来做官决不以温饱为志,不为稻粱屈身,不为养家糊口,更不为光宗耀祖,为的是沉淀了四十多年的内在思想的着陆,为的是实现达则兼济天下的宏伟抱负。

    艰苦的生活、生存环境,锤炼出他刻苦、自砺、坚毅向上的性格。顺治十八年,于成龙被清廷委任为广西罗城知县,罗城县两年前还被所谓的南明政权控制,尽管已归大清,但战乱之后的罗城县的生存环境极其恶劣。这里是崇山剑排,涧壑纵横,瘴气弥漫,北方人到此十有九死者;这里的治安环境更加险恶,盗贼四起,土匪猖獗,归属大清以来两任知县一死一逃,第一任知县许鸿儒和副将沈邦清被杀,第二位知县苗尔荫上任不久,挂印而逃。这种骇人听闻的恶劣环境于成龙上任之前何尝不知,但他抱着济世扶民的宏远志向,变卖家产,打点行囊,在亲人、朋友劝他不可以生命作注时,他毅然抛妻别子南下赴任。从顺治十八年(1661)的五月初,一直到八月二十日,经历了近四个月的艰难跋涉,他终于到达了罗城县。然而,到了罗城县后,眼前的景况要远比他听说的、想象的恶劣得多,且不说远处,城内破败不堪,一共有六户人家,其余不知去向。城外更是“篙草弥目,无人行径,可怜黄茅直抵城下”,这就是罗城县城。当晚,于成龙就居住在一所关帝庙中,安床于周仓背后,夜不瞑目,形同宿庙之野客,好不凄凉。第二天,他入署拜印,开始履行知县职责,然而,县衙却是残垣断壁,既无大门,又无院落,遍地杂草,不显路径。中间三间草房,是为中堂。草房乃木质结构,有顶无壁,这就是县衙大院,既无权力的象征,更无威严的影子,两任知县一死一逃,这里不知几时无主了。于成龙只好与从家带来的几位随从自己动手整修房舍,三间中堂封闭四周墙壁以挡风,然后一隔为三:一间卧室,一间办公,一间会客。《罗城县志》说他:“插棘为门,累土为几”,就这样,这位大清罗城第三任知县开始升堂理事了。这样恶劣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使于成龙从山西雇来的五位随从,一死三逃。于成龙的家虽说不上富豪,但也算资给无忧,为什么他不学前任知县挂印返乡,却坚持在这荒蛮之地吞食这艰涩的苦果呢?这里有一条不可破解的思维链条:他的内心深处涌动的是儒家的修齐治平的思想,这种思想的社会表现形式是济世扶民,要济世扶民,就要有一个政治平台,罗城环境虽然恶劣,但毕竟是实现自己政治抱负的基本条件,放弃了罗城知县这一政治平台,就等于放弃了“此行不为温饱”的政治抱负,浇灭了几十年燃烧在内心深处儒家治世的思想火花。况且在这种艰苦环境下,来行使他一域“父母官”的职责,也正是儒家道德“内圣外王”人格的具体体现和践行。也正是这种恶劣的环境,锤炼了于成龙,不畏困苦,刻苦自励,坚毅向上的性格特征。

    恶劣的政治生态,历练出一种果敢智慧的行政风格。于成龙初仕罗城,不仅是自然环境,生活环境,工作环境极为艰苦,且政治生态极为恶劣,各种矛盾纵横交错:一是大明与大清之间的矛盾,从1644年清兵入关,到于成龙1661任罗城知县,已有十七年之久,然而罗城县在激烈的明清斗争中正式归属大清才两年,尽管版图归属大清,但这种由地上转入地下的斗争并没有停止;二是罗城县是一个多民族集居的地方,少数民族之间的矛盾也很复杂,《罗城县志》就有“杂掳男妇以万计,城市残破,田地荒芜,百姓依岩谷避难”的记载;三是盗匪猖獗,肆意劫掠百姓,各种势力称显于当地,目无官府,更无国法,人民处于朝不保夕的恐怖状态下,就连于成龙上任后,也不得不床头置枪,枕下放刀,随时准备防备不虞之祸,用一个“乱”字总结罗城的社会生态较为恰当。这哪里是在做官,简直是几千里之外寓居土匪窝中的一位陌生的游客,时刻都有生命危险。在这样的情况下,于成龙思忖,前进最多就是个死,后退可能会死得更惨,“奋不顾身为民而死,胜于瘴疠而死也”。于是,他厘清思路,最基础的目标就是让各派势力都知道大清朝罗城县政府的存在,而且是唯一的、合法的。怎样才能达到这一最基本的治理目的,使社会有序,百姓安居呢?

    铁腕治乱。治理罗城县这种混乱不堪的社会生态,没有破釜沉舟的决心,没有足够的智慧,没有严密的组织,没有果敢行政风格,治乱将是一句空话。《清史稿·于成龙传》说于成龙,“申明保甲,盗发即时捕治,请于上官,谳实即处决,民安其居。邻瑶岁来杀掠,成龙集乡兵将捣其巢,瑶惧,誓不敢犯罗山境”。编制保甲,训练乡兵,是治乱的基本条件,然后“盗发即捕”,“谳实即处决”,对待罪大恶极的盗匪,心不慈,手不软,果断淋漓。有的史料上记载于成龙在对待民愤极大的盗匪时手段近乎残忍。于成龙治乱思路非常清晰,先城内,再城外,先境内,后境外;境内安宁,他才能招来吏民,境内安宁他才能更好地对付境外。境内治乱,他依法从重从快,一批对百姓威胁较大的盗匪被其迅速捕杀,百姓称快。对于一般案件,于成龙从不推诿、拖延,依法从快公正裁决,不徇私情。关于于成龙判案,《罗城县志》《于清端政书》及2001年山西省文水县发现的《于成龙判牍菁华》等书中都有记载,仅述几例。

    其一。明末,罗城人吕氏曾借同邑陈氏钱,到了清朝,陈氏家贫如洗,而吕氏曾因有军功而家富百万,陈氏欲向吕氏讨债,而吕氏仗势不还,陈氏大肆辱骂吕氏,陈氏父子曾参加过南明军队与清军作战,吕氏借此控告陈氏暗结乱党,图谋不轨。于成龙在审理此案中,并不偏袒为大清立过战功的吕氏,也不因陈氏曾参加南明军队反清而加重责罚,而是弄清案件原委后,依法判定吕氏诬告罪,念有军功,免死,改杖二百,流放三千里,家资充公。所欠陈氏债,由公家归还。

    其二。罗城黄姓大户,雇了一位童仆,童仆违犯黄氏家规,黄家私设公堂,将童仆毒打半死,然后押送县衙,要求知县斩首正法。于成龙问清原委,厉声呵斥黄氏:你将童仆押送官府,说明你还知道朝廷法律,但你擅自用刑,犯了藐视法律、藐视官府之罪。当众责三十大棍。黄氏磕头告罪。

    其三。一桩召妓案判词:“审得萧立三者,借开设客栈为名,招留外来娼妓,藏垢纳污,无所不为,如此不法,实为全地方害马。须知今日因利藏妓,明日即可因利藏盗;今日可以代妓引诱狂童,明日亦可代盗引探富室。贪区区之金钱,竟甘心伤风败俗,苟有心肝,畴忍出此!……乃萧立三胆敢招来娼妓,紊乱风化,情无可宥,法应严惩。应重笞一千,拘禁一年。淫妓方媛媛等既非家长逼迫,又无鸨母督责,淫癖无耻,甘心堕落,应各掌颊五百,驱逐出境。”

    读三则案例,顿觉,于成龙断案,不畏强势,不徇私情,只为法纪,只为风化,判词条理清晰,法理谨严,正气凛然,威严十足。

    于成龙在以法家近乎刻薄的手段清除内忧后,举乡兵讨伐每年袭扰罗城百姓的柳城西乡“贼寇”,在大兵压境的震慑下,于成龙儒法并重,教化“贼寇”,使这帮不法之徒乞恩讲和,尽行退还抢掠人员及财物。数年间,使罗城社会生态得到了很好的治理,百姓开始安居乐业。这期间,彰显了于成龙凛冽的治世风格和卓越的为政智慧。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践行了于成龙儒家济民的思想情怀。整治社会治安,是为了给百姓一个良好的生息环境,于是,于成龙张贴安民告示,劝其返乡耕田。他还经常深入田间地头,访问农事,与百姓攀谈。每有农家迁入新居,他亲自撰写对联,以示祝贺,“与民相爱如家人父子”。他还带领百姓修房舍,建学校,建养济院,承担起官府应尽的责任。为了减轻百姓负担,他力推两项重大改革。一是“革大耗”。大耗,是指官府征收钱粮时额外加收的损耗费。于成龙曾说:“粤西地瘠民贫,钱粮不容拖欠,正宜惜民财以完公事。若徒加刻剥,则民多一分私费,朝廷少缺一份正项。以至严行追比,差役拷索。民号泣无数,必信贷以缓目前,迨至秋成虽丰,田中之禾先归债主。一遇岁欠,卖儿鬻女,奔走流离,是当亟加悯念。”(《于清端公政书》)这是对耗羡制度的厉声斥责,也是对革除这项弊政的大声疾呼。正项之外加耗羡,其危害可能导致百姓卖儿鬻女,流离他乡,因此,他要革除这项弊政,减轻百姓负担。第二项重大改革是“疏鹾引”。鹾引即盐引。盐引是清朝作为征收盐税的一种财政制度。食盐自古官卖,而官府的盐价很高,百姓吃不起,官府为了征税,从上而下强行摊派,摊派的销售定额以“引”为单位,一定要按照官府规定买多少引盐,那就加重了百姓的负担。关于这一问题,广西布政使金光祖非常清楚,他曾两次上书朝廷,并提出“区划户口食盐法”,所谓“区划户口食盐法”,目前我们还未见到具体的诠释,顾名思义是官府按区域划分,依具体情况供卖食盐,相对原来强行摊派,要规范的多。虽然朝廷采纳后减去盐引三分之二,但其中弊端仍然非常明显,于成龙在《条陈盐引利弊议》一篇陈奏中,提出两条解决的办法,即“禁官运”“革埠商”。官运,就是官府组织食盐运销,埠商,即本地相对固定的、模仿官价的盐商。主张“流商”,即自由贸易。外地盐商进入,引进竞争机制,盐价就会降下来,从而减轻百姓负担。此外,于成龙对于种种原因造成的特别困难的家庭实行减免赋税,并采取张榜公布等措施,让百姓监督。

    从奖励农耕,发展生产,到兴办教育,扶老养济,从为百姓柴米油盐着想,派生出推行大的改革,都展现了一位七品知县的爱民之心。

    持俭守廉,凸显出于成龙清操品格。《罗城县志》载:“公尝自言,‘一生得力在令罗城。’盖其淡泊之操,坚危之节,始终不渝,已预定于此。”可见于成龙一生可贵节操形成,罗城县令上打下的基础极为重要。在罗城知县任上,他生活极为简朴,闲时日食两餐,忙时日食一餐,“经年不知食肉”,在署中自种蔬菜,粗茶淡饭,无异百姓。唯显奢侈的是每晚必喝一壶烧酒,价值四文,并无小菜,所以更不用筷子。关于于成龙饮酒,推测颇多,有人说于成龙未做官时就有饮酒嗜好,到罗城其性未改。这似乎没人去考证,但我们总觉得,酒中寄寓着他复杂的感情。一是远隔千里的思乡之情。赴任离别时,老母、妻儿难舍难分,无限牵挂的场面,使他每晚独酌时仍历历在目,从此,他真过上了在外做官管不了家,远隔千里,家也管不了自己的生活;在看眼前,罗城是满目蒿莱,一片荒凉,盗贼肆虐,令人惊恐;随之五仆,三逃一死,在这种孤独、寂寞、凄凉、忧愁、恐惧,还有为政压力等环境下,孤影只灯,最好的伴侣就只有酒了,请看他的《粤西九日》诗:

    冷落荒城又一秋,每逢佳节转添愁。

    黄茅嶂远今犹古,白发风凄叹复羞。

    菊瘦懒看空泪落,雁回遥望暮云收。

    闭门却厌登高去,醉里心魂到故丘。

    喝酒为什么不要小菜,更不用筷子呢?以下四句诗或能说明一切:

    一夜一壶酒,床头已乏钱。

    强欲禁沽我,通宵意不眠。

    不喝酒千思万绪难以入睡,每天喝酒,即使不配菜,仍是薪俸难以维系,心中着实矛盾、痛苦,生活着实清廉、清苦!

    然而于成龙毕竟每年有四十五两俸银,即使除去仆人马匹等一应开支,还是要比普通百姓生活得好,因此,他从不向百姓收取一钱。《清代吏治丛谈》中记载:“于成龙令罗城时,抚循残氓,悉除诸禁,诚意恻恻感人。民皆以田赋亲输公手,或留数钱置案上。公问何意?曰:‘阿爷不要火耗,不谋衣食,宁酒而不买乎?’公感其意,留数钱,计得酒一壶而止。公居罗城久,从仆或散去,或死,罗人益怜公,每晨夕集,问安否,间敛金钱跪进云:‘知阿爷清苦,我曹供些少盐米费耳!’公笑谢曰:‘我一人何须如许物?可恃归易甘旨奉汝父母,如我爱也。’民泱泱持去。一日闻公家人来,罗民则大喜,奔哗庭中,言:‘阿爷人来,好将物安家去!’又进金钱如初,公又笑谢曰:‘此去吾家六千里,单人携资,适为累耳!’挥使去,民皆伏泣,卒不受。”

    “比公迁知合州,罗民遮道呼号:‘爷今去,我侪无天矣!’追送数百里,哭而返。一眇者独不去,公问故,曰:‘民习星卜,度公囊中资不及千里,民技犹可资以行也。’公感其意,因不遣去,会霪雨,资尽,竞籍其力得达。”

    这些记载我们也大可不必全信,也大可不必去仔细探究,这些故事多来自民间,或演绎夸张,或借题发挥,诸如借助盲人一路占卜赴任合州,既不合情理,也有违大清官员擢拔就任程序,因此,有学者从不同角度考证加以否决。这倒大可不必,我们权且把这些故事当作带有水分的民间传说,但这些传说中似乎还没有见到一条于成龙贪腐的记载,通过这些带有水分的民间传说,也不难看到于成龙清操廉洁的清官形象。

    既贵之日,清操如故。于成龙在罗城县任上干了七年,以“卓异”走出了罗城,历迁合州知州、黄岗知州、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总督,加兵部尚书,再任江南江西总督,一路走来,官越做越大,但他内心深处修齐治平的思想始终左右着他,刻苦自励,坚毅向上的性格始终丰富着他,爱民,敬民,亲民,抚民的情怀始终激励着他,果敢、智慧、霹雳式的行事风格始终伴随着他,那种情操如冰的为官品格始终在玉成着他。于成龙以罗城的“卓异”升迁,在以后十多年的为官生涯中,又曾两次被朝廷评为“卓异”,每到一处,皆有善政,治乱近乎极端,亲民如同父母,官职越来越大,绰号也越来越多,“于青菜”“于半鸭”“于糠粥”等,每一个绰号都有一段令人感动的故事,都能画出一张清官的画像。《清史稿》卷二百七十七“本传”说:“成龙历官未尝携家属,卒时,将军、都统及僚吏入视,惟笥中绨袍一袭,床头盐豉数器而已。民罢市聚哭,家会像祀之。”康熙皇帝称“天下廉吏第一”。

    于成龙作为一位封建官吏,距今已有三百多年矣,然他所为官的地方,都在传诵着这位清官的故事,他的家乡为他骄傲,他工作的地方都在以不同形式纪念他,尤其是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正在大张旗鼓地宣传于成龙为官清廉的事迹,弘扬为官情操精神,真乃廉吏情操传千古,遗爱甘棠百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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