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县衙清风-一丝一缕,唯恐伤民杯水束薪,不以累物——上海知县任辰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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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初有一位大学问家叫毛奇龄,他一生著述等身,经史研究、文学研究、方志研究、音韵研究都有建树,诗、词、歌、赋、散文、骈文造诣颇深,我们每每翻阅毛奇龄的著述,总是在慨叹今人在做学问方面的浮躁,对古人那种沉稳、执着、专注的治学精神敬佩不已。毛奇龄一生专注于学问,也曾做过七品翰林院检讨,参加过编修《明史》。康熙十七年(1678),这位翰林院检讨回乡省亲,路过上海看望他的同乡、同学、上海县知县任辰旦。翰林院检讨和上海县知县虽然同为七品,但工作环境、工作对象、工作难度却相差甚远,毛奇龄看到这位同学在知县任上的生活、工作状况时,感慨不已,说:“吾观待庵(辰旦,号待庵)吏治,一丝一缕,唯恐伤民;杯水束薪,不以累物。”赞扬这位同学、同乡高尚的官品、人品。

    读这两句赞词,总觉得是在说任辰旦为官的心态:一是写任辰旦施政谨慎,千头万绪的工作,都守一个底线,那就是不伤及百姓;二是写任辰旦思想上有一种超脱,那就是不以累物。不以累物,就是不以物累,无论是杯水束薪,还是金山银山,都不为之拖累。庄子所说“物物而不物于物”,不物于物,是说不为外物所驱使、牵累,说的是人的处世方法,欧阳修《归田录》中记载宰相吕蒙正不为物累,说的是吕蒙正的官品,任辰旦不把杯水束薪作为拖累自己的身外之物,也是在赞美他清廉的官品。毛奇龄善于观察,从细微入笔,从宏远处作结,可谓精辟、淋漓。

    任辰旦(1623—1692),字千之,号待庵,浙江萧山人。顺治十三年(1657)进士(按《清史稿》说),康熙初年,授上海县知县。上海县置于元代,隶属松江府。上海是一个大县,“户甲数万计”。上海自古都较繁荣,农业、商业、盐业、航运是其几大支柱产业,据史料记载,上海“多夷贾(海外商人)贸易,漕边富家以奇货相雄”。到了清代,上海除了固有的农业、盐业之外,商业更加发达,刺绣、纺织、印染、米市,各种日用商铺应运而生,琳琅满目。黄浦江船桅林立,唯运沙船就有几千艘。随着经济的繁荣,人口迅速增多,市镇规模不断扩展,到清中叶以后,上海就成了“江海之通津,东南之都会”。清康熙年间,上海县虽然说比不上清中叶以后的繁荣,但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已使经济社会发展有了一个良好的势头。然而,就因为上海相对富裕,朝廷也把这个地方当成了聚宝盆和摇钱树,据毛奇龄的《任君集课记》记载,上海每年向朝廷缴纳租赋就高达四十余万。且正赋之外另有杂征,老百姓也是叫苦不迭,加之上海人员庞杂,豪猾僄侠尤多,也是有名的难治之县,因此,前任上海九位知县,皆因施政不力,考课不符合朝廷要求,或被罢官免职,或下狱为囚。任辰旦授上海县知县,可以说是临危受命,其思想及工作压力实在不小。那么,任辰旦又是怎样当好这个知县的呢?

    清苦自励。任辰旦有“唯恐伤民,不以累物”的为政底线和思想情怀,因此,当了六年上海知县,他始终都把自己作为一个标杆,以廉率属,以俭示民,清苦自励。据毛奇龄的《任君集课记》记载:“予(毛奇龄)尝入其署,见君衣木棉疏屦,厩马无栈豆(栈豆:马料),日买水二百钱,亲朋宴饮,辄假樏榼(樏搕:盛酒食的器具)于荐绅(荐绅:有官位的人)之知者;屋腐不葺,天雨则持盖行屋下。荐绅之贤者,请其教,却其所餽饷,其介如此。”又载:“予至上海,值王师南征,造鸟船渡湖,……君入乡度木,子妇求观县令者遮道出,且有饷茶及鲜枣,熟艿(艿:芋头)者。既得木,给值,民各辞金,揖让林木间。不得已,命不取值者则散还其木,于是领去。后度商人木,给商值,亦有辞之再者,予亲见之内宅门间。”这段记载真实地描写了任辰旦这位大县知县的生活作风和工作作风。毛奇龄没有谈到任辰旦吃的是什么,这可能是因为任辰旦有这位同学、同乡来看他,饭菜质量肯定不错,不然他怎么会在他的诗中写道“官贫不厌故人来”呢?但毛奇龄却看到了这位上海知县穿的是粗布、麻鞋,招待同学用的酒器都是从有钱人家借来的。住的是茅舍,破旧待修,天一下雨,要撑着伞在屋下行走,唯一的交通工具就是那匹瘦马,马槽里竟找不到一颗喂马的豆料,更有甚者,连喝的水也要用工资去买。可见生活之俭约。《清史稿》卷四百七十六《任辰旦传》中,作者用“清苦”二字形容这位上海知县的生活是极贴切的。即便如此,一些官宦人家要从这里获取一些教益,而想给他一些适当的报酬,却被他一一拒绝。老百姓对这位好知县非常拥戴,当任辰旦奉命为造船到民间按一定标准购买木材时,百姓夹道观看、欢迎,并送茶水、红枣、芋头给知县品尝,然这位知县都一一谢绝;知县买百姓的木头,百姓不忍心要钱,知县就命执事者,如果百姓不要钱,那我们也不能要他们的木材;和商人交易,商人为答谢这位知县对商界的关照,也坚持不要钱,而这位知县在感谢百姓的一片好意的同时,分别按市场值付钱,公买公卖。这一切都被毛奇龄看在眼里,无怪乎他对任辰旦做出“一丝一缕恐伤百姓,杯水束薪不以累物”的评价。

    整顿赋税,以防伤民。清初赋税征收基本上是按照明代规定的额度延续下来的,百姓赋税较重,以至于缴纳不起而累年拖欠。顺治末年,朝廷曾颁政令,令各地彻底清查所欠赋税,有拖欠不交者,严加惩办,官府有敢徇私包庇者,也要撤职查办。这道政令,确实有一定成效,多数地区如期完成了任务,然而“卖田典屋清偿积欠”者随处可见。更有一些百姓,征税的登记簿上显示土地若干,由于地理环境变化和诸多原因,百姓现有耕田已远远少于登记簿上的数字,而赋税仍按原来数目征收,百姓哪里会交得起,以至于家破人徙。据《清史稿》记载,上海县当时有六千亩田地被海水淹没,但“赋额未除,输者率破家”。这种情况前任知县也曾派人勘查,但都未查清。任辰旦上任后,奉旨重新勘查。任辰旦非常乐意干这件事,说:“是吾志也。”“日往来泥沙中,篷首垢足,按鱼鳞旧册,履亩丈量,厘其荒者,阅二月悉白。费皆自办,俸不足,银钏棉布偿之,籍上得减除额征有差。”(《清代吏治丛谈·上》)这段记载起码说明几个问题:一是任辰旦广视听、询民情,对赋税伤民情况十分了解;二是解决这一问题并非知县的权限范围;三是得到旨意以后的工作态度。“是吾志也”四字,充分流露了任公早想解决此事,而苦于无法下手,一旦得到旨令的愉悦的心情,并且不辞辛苦,亲临现场,按照鱼鳞册簿(鱼鳞册:旧时为征派赋役而制作的土地登记证,标明某块土地的所有人,及这块土地长、宽、面积、四邻、四至、形状错落如鱼鳞,故称鱼鳞册)核对勘查,仔细丈量,费时两个月完成这项任务,虽然所需费用均为知县变卖家产筹集,但了却他一桩心愿,那就是老百姓不该上缴的钱不再缴了,伤民的一大毒瘤被割下来了。宁伤已而不伤民。

    科学治水,不费民财。吴淞江,原为长江入海前的最后一条支流,因此,长江入海口也叫吴淞口。现在的吴淞江是从明代黄浦江占领了吴淞江故道后,成为黄浦江的一条支流,但长江入海口,至今还叫吴淞口。吴淞江源于太湖,流经吴江、苏州、昆山、吴县、嘉定、青浦等县市,整个苏、杭、常、嘉等地之水都汇集于吴淞,自古以来,多有水患。曾任江宁巡抚的慕天颜,奏请皇上,要求朝廷动用水利经费,再次疏浚河道,并在黄龙浦口附近修建水闸以管控吴淞江水,然而,建成后的水闸不久就被大水冲塌,耗费巨资而无功,参与治水建闸的官员竟束手无策。等到任辰旦知上海县,上级将这件事委托给了任辰旦,这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且为了利用季节、气候条件,上司规定的工期很紧。在讨论如何建闸时,有人提出一套施工程序:“修闸者,必筑坝,如治河法,先用柳梢裹木石沉阑(栏)河中,然后戽水令竭,次第筑址。”简单地说:先拦截江水,然后建闸。他们算了一笔账:“每梢值四十余金,合计若干梢,得若干金。至戽水时则当得牛车若干、桔槔(桔槔:井上汲水工具)若干,夫领夫役若干,伍伯相视、押差监课若干,既廪(既廪:给养)若干。”(《碑传集》卷九十二《任君集课记》)这是一笔多大的费用啊!即便如此,如果在春水来临之前不能完工,则可能会前功尽弃。应怎么办呢?任辰旦在吸取前人施工教训的同时,拿出了自己的施工方案:“乃仿浙地之为梁者,命匠者先范石于陆,识其甲乙,而次第下于水中,使善泅者纵而理之,一如陆地所范者,短长合度,顾未尝竭水也。”(引文同上)他的施工方案是不筑坝、不拦水,而是模仿浙江当地修桥的办法,先让工匠在陆地上按照施工图纸搞模型,长短和图纸要求一样,然后将用来建闸的石条标上序号,再选会水者按照序号放在水中,扣好,这样,完工后,水下建筑就和陆上的模型一样,简单地说,就是不拦江水,而在水中铺闸基。这种方案的成功就在于岸上的准备工作做得扎实、细致。按照这一方案施工,效果如何呢?施工“始乙卯腊月,而告成于丙辰之十月,民不病役,国不糜帑,六郡无水涝之忧,一邑八万户无征输期会之苦。”(引文同上)一是工程如期完成,二是不浪费国家钱财,更重要的是不伤民力,不伤民财,省时、省钱、省力,真是一人智慧,六郡受益。《任君集课记》还说,大闸完工后,邑人为永记任公公德,为任公修建祠堂以供奉。有一位上海的书生叫瞿炯,还专门写了一篇《修闸记》,其中说到任辰旦“甘以官殉,而不忍以百姓殉,故毅然任之而不疑。”说明任知县接受这项修闸任务,且用这种施工方案,承担着丢官、丢命的风险,但为了百姓,他不顾自己安危,毅然接受这一风险颇大的任务。这位书生赞扬的是他为国为民的担当精神。《修闸记》中还不无后怕的写道,第二年春天,江浙一带淫雨累月,洪水滔天,如果按原来的施工办法,先截流再施工,工期延长,遇这种天气,不但工程全部报废,而且不知会有多少百姓在施工中被洪水冲走!当时还有一位进士名叫许自俊,回嘉定老家,路过上海,也写文章赞扬说,吴淞闸关乎嘉定、上海、昆山、青浦四县的百姓安危,现在任公把闸建成了“而四邑安,四邑安而江东十余郡皆安,侯之明德远矣”。将任辰旦科学治水建闸的意义又提到了一个新高度。

    为民解怨,春风化雨。任辰旦知上海县,由于前任九位知县都被罢官,乃至下狱,因此积案颇多,毛奇龄在《任君集课记》中说:任公“清民讼,非大狱多以情遣”。这就是说任辰旦基本上把案件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民事,另一类是刑事。受理民事,以情以理,化干戈为玉帛,充分显示了这位知县的智慧和爱心。《任君集课记》讲了几个感人的故事:

    城中有一位叫金娜的女子,经媒人介绍许给了姓王的一家公子,还未成礼,年内选了个好日子送去了一些食品作为定亲礼物,但因家境不宽,没送银钱,恰好媒人死了,王家就想就此把金娜娶过来,遭到金娜谢绝,并剪短了头发。过不久,又有人把周家公子给金娜提亲,周家有钱,金氏父母嫌贫爱富,极力劝说金娜嫁给周家,辞掉与王家的媒妁,这样,王家就把金家告上了县衙。任辰旦受理此案,询问金家为何收了人家的聘礼而截发反悔,金家却说王家是诬告,媒人已死,无人佐证。任辰旦心生一计,他不在大堂审案,而是先把金娜请到内庭,一方面安慰金娜,不必害怕,另一方面讲明道理:嫌贫爱富拒婚王家要受道德谴责,金娜说:“我并无意与王家退婚,剪掉头发是另有原因,并非为了此事。”任公摸清了金娜的心思,随即临案大堂,传金氏父母,大声呵斥说:“金娜说你们已经收了王家的小礼,你们为何隐瞒不认,分明是嫌贫爱富,强迫女儿另嫁他人,是何道理!况且你们的女儿谨守妇道,对王家忠贞不贰,你们从中唆使,女儿不好与你们争辩,难道你们忍心毁掉你们女儿的贞节品质吗?”父母遂悟,连忙叩头谢罪,金、王两家重归于好。

    任辰旦曾受理一桩旧案:一位姓丁的寡妇,丈夫和儿子都死于仇人之手,诉状上案件牵涉十一人,这十一人都被逮捕下狱,其中就有几位是平时与丁氏不睦而与杀夫害子没有关系的人,丁氏仍以凶犯的名义一并诉讼,其中真凶也被缉拿归案,但因真凶指使从犯抵赖,混淆黑白,致使真假难断,后来真凶因其他原因也死于监狱,这样,案件就搁置了,无法了结。任辰旦上任后,丁氏再次起诉,然而这些嫌疑犯已在牢里关了三年了。任辰旦仔细翻阅卷宗,认真查询案情,觉得不太对劲,其中有四个人与凶杀案似乎无关,于是他采取了特殊的断案方法,在询案过程中,他与丁妇有一段对话很精彩:“曰:‘踯躅(指告状忙碌)良苦?’丁泣曰:‘饥咽不熟者三年矣。’君顾诸囚指而曰:‘以视彼累累者何如也?’曰:‘彼更甚。’曰:‘夫彼之所以贯索累累(贯索累累:在大牢里囚禁很久),喇肌剟肉冻饥拳拲(以上指各种刑罚),十倍于汝苦,极三年而不辞者何则?为杀汝夫与子也。脱或不然,而以无何有之人,徒区区小嫌细故偶不解,而遂令至是,安乎不安乎?’丁愕然不应。君视其幧(幧:头布)类尼服,问曰:‘何谓服此?’曰:‘吾悔吾生之不辰,以罹此祸也,吾服此,将以懺也。’曰:‘吾以汝为犹未能悔祸也,若果悔之,则前此夫之与儿其为受祸者亦既深矣。今復不戒,而以杀平人再种其祸,其为报岂有既耶。’丁初聆君语辄点首,至是则曰:‘吾知之矣。’遂引薄乞供,供其平日与四人嫌怨状,释四人去。而四人者,与其乡人灼臂(灼臂:佛教中一种忏悔方式,此指四人对自己错误反思)诣谢此妇。”

    这两起案件的审理,我们似乎没有看到县太爷庭堂端坐的威严,也没听到惊堂拍案,衙役呼威,那些使人心惊肉跳之声,看到的是一副和蔼可亲的面孔,听到的是入情入理的漫谈,而这种特殊的庭审方式带来的却是春风化雨的效果。

    前者是不在大堂审案,而是把被告请到内庭,晓之以利害,使当事人思想首先转化,然后矛盾迎刃而解,矛盾多方相安无事;后者实在是一桩大案,也是一桩人命陈案,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任公发现破绽,选准了案情的突破点,当丁氏一口咬死这几名“嫌犯”时,任公仍然以漫谈的方式切入。先是嘘寒问暖,对其三年来不停地奔波告状的辛苦表示慰藉,以此调动丁氏情感上的共鸣。继而将话题移到诸囚身上,指出就因为这一案子,他们在大牢里关了三年了,受尽了各种刑罚,她们所受之苦,比之于你丁氏之辛苦如何?丁氏自然会脱口而出:“更甚。”继而任公直切主题,做了个假设:假如不是这几个人杀了你的丈夫和儿子,你却因为一点小事咬定他们是凶犯,让他们受苦,心安吗?这就使丁氏良心发现,“愕然不应”。任公抓住她心理这一微妙变化,继而旁涉,问起丁氏穿戴,当丁氏说出穿尼服是为了忏悔,任公紧追不放,指出你的内心还没有真正忏悔,前日丈夫与人有怨,致使丧命,今又因小嫌而告其杀人,丈夫之祸恐怕还会再来。至此,丁氏悔悟。整个庭审过程,和风细雨,娓娓而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之心服口服,供出真相,而其四人也在反思自己的过失,两家握手言和,搁置多年的人命大案有了新的进展。以和为贵,不伤百姓,这是任公调解民事的原则,而要达到这一目的,采用的方法是“以情遣”。然而,一旦遇到刑事大案,或有伤百姓的案件,任辰旦则是非分明,果断决狱,显示他公平,公正、担当、智慧的行事风格。

    明敏决断,主持公正。《任君集课记》还记载了两起任辰旦断案故事:城中有位叫孙祥的人,其父孙辛于康熙九年被同邑人徐捨所杀,这个案子也牵涉不少人,徐捨指使其中一人买通证人,让大家证明杀孙辛者就是此人,但经查,此人杀人证据不足,因此,这个案子就搁置下来,不了了之,上司也只好发下指令将其赦免释放。唯独孙家有仇难报,有冤难申,陈尸多年不葬。后来,孙祥觉得靠官府报仇已无指望,便自己想法寻机报仇。孙祥明知杀父仇人是徐捨,因此,他想尽办法靠近徐捨,献上殷勤,以示相好。后来,干脆将女儿嫁给了徐捨的孙子,更加取得了徐捨的信任。机会来了:一次徐捨从外面喝醉了酒回家,由孙祥搀扶着,途中,孙祥拔刀将徐捨刺死,大呼:“吾以复父仇也!”随后到县衙自首。这个案件并不复杂,按照大清法律,杀人者死,尽管任公对孙祥为报父仇杀人,及杀人后敢作敢当侠义之风有同情之意,担任知县仍判孙祥死刑,并写判词:“挟六年不共之仇,坐一日束身之罪,为父罹辟(罹辟:遭法律制裁),死不愧于九原(九原:指父亲九泉之灵);持刀杀人,生敢逃乎三尺。”明明白白,该肯定的肯定,该依法治罪的依法判刑。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如遇有伤百姓案件,任公更是为民做主,斩钉截铁,不容置疑。

    毛奇龄引用《申浦记闻》一段记载:“浦东有屠蚌得大珠者,鄰首之官称珠美,色如含桃。君判纸尾曰:‘民自得珠,与官何涉?’首者惭去。”老百姓从蚌中得大珠,招来了附近一小吏眼馋,一纸公文递到县衙,想从百姓手中夺过来。任君见到这些想占百姓便宜的人,气就不从一处来,此案不值得一判,但还是以既轻蔑而又带训斥的口气判定;不知羞耻,既早打消掠夺百姓的念头。其关爱百姓之心,溢于言表。

    任辰旦在上海知县任上工作了六年,六年间,以其一颗炽热的爱民之心赢得了百姓的爱戴。康熙十八年,受人举荐调往中央任给事中(七品),后改任大理寺丞(从六品),人虽不在上海,但他与上海百姓的感情没有割断,他曾有一首诗《示沪人——时沪民诣县请留》:

    暂离数千里,似隔两三年。

    费日攀征马,成云失灌田。

    踌躇无可赠,为尔祝平安。

    寄托了他对上海百姓的无限深情和永久的怀念。

    任辰旦对上海百姓眷恋,是因为上海百姓对他的拥戴,进京之时,百姓到县衙挽留,继而夹道哭送,送别场面催人泪下。百姓之所以对这位知县如此爱戴,是因为任辰旦在上海为官六年,一丝一缕均想着百姓,杯水束薪以洁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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