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县衙清风-凡有利于民者,为之无不力——泾阳知县涂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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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有利于民者,为之无不力。”这是史学家对大清光绪年间七品知县涂官俊的评价。(见《清史稿》卷四百七十九《涂官俊传》)

    涂官俊,字劭卿(一作少卿),江西东乡县人。光绪二年进士,先后任陕西富平、泾阳、长安、宜君等县知县,清廉勤政,兴利除弊,为民造福,积劳成疾,卒于任上,死后百姓“争尸祀之,祭祠七处”。

    《清史稿·涂官俊传》载:“补君宜,山邑地瘠民朴,官此者多不事事。官俊劝农桑,兴水利,成稻田数百亩。躬巡阡陌,与民絮语如家人。调泾阳,历官皆有声。凡两任泾阳,政绩尤著。”根据《清史稿》记载,涂官俊在陕西官四邑,皆有政声,尤其是在泾阳县知县任上,成绩最为突出,宜君任上次之。另据大清宣统三年铅印本《泾阳县志·官师表》载:涂官俊第一次任泾阳县知县是在光绪十一年,任期一年,第二次任泾阳知县是在光绪十五年始任,光绪二十年离任,任期五年,前后署泾阳共六年。由于在泾阳知县任上时间较长,这得以充分施展他的才华,为泾阳百姓办了不少好事。所以,得到泾阳百姓的爱戴和拥护,死后,百姓为了纪念这位好官,建祠堂祭祀之。现在,泾阳县博物馆还存放着当年泾阳百姓为涂知县建祠堂时立的一通石碑,碑文清晰可见,记录了泾阳百姓为纪念涂公建立祠堂的经过,和涂知县在泾阳的为政风格及取得的政绩。

    最使泾阳百姓敬佩的是涂官俊的为官操守。他没有官架,经常“躬巡阡陌,与民絮语如家人”;他为官低调,不讲排场,不讲阔气,“衙斋不过数人”(《泾阳县志·涂官俊传》),出入轻车简从,与民无扰;他廉洁无私,不贪不占,以身作则。远近闻名的安吴(即安吴堡)寡妇,曾因慈禧太后逃难于此,主动捐银十万两于慈禧,被慈禧封为“一品夫人”,后又被光绪皇帝封为“护国夫人”,因继嗣问题,无端遭到无赖的骚扰,官司打到县衙,涂知县秉公断案调解,使问题得以解决。安吴寡妇周氏为答谢涂知县,送去白银若干箱,涂知县先管差人吃喝,然后再付差人工钱,但所送银两,分文不取,一律退还;他严格管理下属,先从家人开始。为节约县衙里边的开支,他裁去了不少闲人,而首先裁掉的是他的侄子,使从家里跟他一起来这里的侄子与其他百姓一样自谋生计。在他的带动下,衙门开支减少了一半。他的一位同族叔叔,神志上有点毛病,家中还有位老娘,这位老太太为了让儿子有碗饭吃,就将这位憨儿子托付给了这位族孙,谁知涂知县这位叔叔干活挺卖力,就是嗜赌如命,涂官俊正在整顿衙门歪风,有人将此事告诉给涂知县,这位知县毫不留情,依规重责四十大板,然后发回江西老家,从此衙内无人敢赌;他治理一县,先从整顿吏治开始,泾阳县博物馆保存的涂公祠《碑文》中开篇就写道:“公两治泾,其初,政尚严猛,发摘□史奸胥,铲削尽根株。”涂官俊对那些骑在百姓头上作威作福,倚仗权势搜刮民脂民膏的胥吏恨之入骨,惩除这些胥吏,他用的是严政,下的是猛药。他一边明察暗访,一边发动大家对那些污吏进行揭发(发摘、检举、揭发),一旦核实贪腐事实,决不留情,立即清除胥吏队伍。经过整顿,留在衙门中办差的都是一些清廉、正直、能干事的胥吏,这才有了前边提到的“斋衙不过数人”的记载。有了这样一支精干的办事队伍,所以,才有后来涂知县想为老百姓办事,而事事又能办成的结果。

    涂官俊在泾阳知县任上两任六年,究竟为泾阳百姓办了哪些好事呢?回答就像史官说的那样,“凡有利于民者,为之无不力”。

    兴水利,劝农桑。泾阳县地处陕北高原,为“八百里秦川”腹地,气候干燥少雨,自古至今农民视水如命。在这样的地理环境下,百姓对农田丰收只是一种期盼,天不下雨,这个地方的收成是十年九歉。涂官俊两任泾阳,看准了这一点,要想让百姓有饭吃,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水的问题。《清史稿·涂官俊传》载:“流经泾阳县的‘龙洞渠’,故白渠也,官俊倡言开濬,众议以工巨为难,独毅然为之。由梯子关而下,水量增三分之一。复于清冶河畔修复废渠二,水所不至者,劝民凿井以济之。先后增井五百有余,无旱忧。”龙洞渠为大清乾隆二年所建,开凿后一直作为泾阳灌溉的主要水源,然而,由于年久失修,河床淤积,无法行水,等于一条废河。因为清淤工程浩大,所以,前任知县均不敢光顾。涂官俊任泾阳知县,下决心要破解农田保收的难题,清淤龙洞渠又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清史稿》中这段记载说明了几个问题:一是说涂官俊引水灌溉的决心,因为工程浩大,一些官吏谈清淤而色变,而涂官俊认为这是一项利民工程,力排众议而挺之,此项工程在知县的强推下开工;二是说这项工程竣工之后的效果:“由梯子关以下水量增加三分之一”;三是说除清淤龙洞渠以外,还修复了清峪河和冶峪河畔的废渠,使多年废弃的水利设施重新得以利用,为民造福;四是说在修复大的水利设施的同时,涂官俊还倡导百姓打井抗旱,以补渠水不到之虞,全县打井五百多口,这恐怕在西北地区抗旱史上也是个创举。“旱无忧”三字,概括总结了涂官俊在泾阳大兴水利工程的效果,也流露了泾阳百姓排除旱忧,丰年在望的喜悦之情。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水的问题解决后,就解决了泾阳百姓的吃饭问题。然而,涂知县并不满足,他号召百姓利用空地植桑养蚕,增加收入。蚕桑文化是我国农业文明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这种表现形式在江南尤为显著。涂官俊是江西人,谙熟这种农业文明,因此,他要在西北高原上推广这种农业文明。《泾阳县志·实志·蚕桑》载:“桑园二一,在南门外迤西有桑一千五百余株。光绪十八年,知县涂官俊创。设计地纵横一十五亩。筹设计地一十二亩九分九厘九毫。按:桑蚕之利,人人知之,人人皆能言之,而旋作旋辍讫无成效者,以经费支绌视为具文耳。……(光绪)十八年,知县涂官俊始筹公钱五百,创立桑园,开辟地分畦种,省颁吐鲁番湖桑诸秧,并刊《豳风广义》一书,为乡民讲解。”看起来这位涂知县在推广蚕桑这个农业项目上着实下了大功夫。从官方专门设计土地,到官府筹钱引进桑树品种,再到植桑的技术指导,完成了一整套的系统工程,为江南蚕桑文化在西北黄土高原上扎根推广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以至于后来很长一个历史时期,泾阳百姓受益于桑蚕农业,史、志上不乏记载。

    建社仓,备荒年。《清史稿·涂官俊传》载:“泾民多逐末,不重蓋藏,义仓无实储。官俊谓积谷备荒,莫善于年出年收。躬诣各乡劝谕捐谷,严定收放之法,民感其诚,输纳恐后,仓皆充实。十九年,旱荒,全活凡数万人。”社仓和义仓都是我国古代储粮备荒的一种习俗,也是一种储粮制度,社仓涉及范围较广,一般设在村镇,而义仓设在县城,是一种民办而由官府监督仓储运作模式,建仓目的是备荒。关于涂官俊在泾阳建社仓,在前面提到的“涂官俊祠碑”中作为涂知县在泾阳做的一大功绩被记录下来。《泾阳县志·地理·仓廒》也载:“(光绪)十七年,知县涂官俊按实清厘分乡统办,名曰义仓,约计储京斗麦二万四千余石。”并制定社仓《办法章程十二条》:

    经管义仓宜打叠心地,仓储粮麦宜每年收放。

    仓存余麦宜另簿分写,修盖义仓宜各择善地。

    收放义仓宜明定限制,验麦捉斗宜互相钳制。

    管仓诸人宜优礼酬劳,烟户丁口宜各里核实。

    崇本抑末宜广劝农桑,收放之日宜祀神会食。

    户口既清宜举行保甲,教养相资宜推广举行。

    “按:十乡社学仓,自光绪十九年后始归画一,涂君此章定于十七年,故视今间有异同,且其时犹有未尽善者,蓋事属创始。”涂官俊作为一县“父母官”,本着对百姓生活负责的态度,力推社仓建设,在他制定的社仓建设管理办法中,涉及内容还较丰富,从建社仓选址,到建成社仓的正常运作,从以善良,负责的标准选取管理人员,到管理人员的薪酬问题,从社仓运作中的监督办法,到关于社仓问题的教育宣传,基本上都能涉及。从光绪十七年制定此办法,一直到光绪十九年才全部按照这一办法执行。在执行过程当中,大家仍能感受到这“十二条”还不是尽善尽美,需要根据各乡不同情况加以补充和完善,然而,《泾阳县志》的编者给下的“按”语是“事属创始”。建社仓不是涂官俊的创举,早在宋代作为一项惠民措施已广泛推广,清代前期,此项传统的做法势头不减。然而到了嘉道以后,慢慢呈现衰败的趋势,尤其是在泾阳,同治年间遭遇的“回族之乱”,各乡社仓被焚一光,若干年后,毁却社仓的弊端显现。据史料记载,光绪三年,关中大旱,田里庄稼见火即燃,颗粒无收,百姓卖儿鬻女,道路饿死者相枕。即便是这些场景人们都亲身经历,如在目前,然而号召百姓、绅士捐粮纳钱建社仓也非易事。涂官俊二次署泾阳是在光绪十五年,推行两年才略有眉目,制定“十二条”,泾阳百姓“感其诚”,才把这个事情办了起来,《泾阳县志》记载,光绪十八年、十九年,泾阳连年大旱,涂官俊就利用已建好的社仓,开仓赈济,同时向上司申请救灾粮,临境诸县受灾死者累累,而泾阳却凭借这位清官的智慧和毅力“全活凡数万人”。

    清积讼,靖境域。《清史稿·涂官俊传》在叙述涂官俊调泾阳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清积讼千余”。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积案?我们分析,一是前几任知县在泾阳任期都较短。据《泾阳县志·官师表》记载,从光绪元年到光绪十五年涂官俊两次署泾阳,十五年间前后任泾阳知县者十多人,多则任期两年,少则一年几任,因此,知县还顾不上审理案件,或者审案还未理出头绪就要调走了。二是棘手案件较多,这类案件往往和当地黑恶势力有关,以至于官府不想得罪这些人,或者说不敢得罪这些人,使案件久拖不决,等到调令下来,一走了事。三是因知县调动频繁,造成一些知县,形同过客,无所事事的思想。涂官俊于光绪十五年二次署泾阳。因为他已在四年前任过泾阳知县,对泾阳情况相对熟悉,因此,上任伊始,就从清理案件和整治社会治安入手,并把两项工作结合起来。他日以继夜清理多年积案,同时也以极大的胆魄和智慧处理前任不敢染指的棘手案件。根据有关史料记载,涂官俊处理的这些棘手的案件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涉及县衙内部人员的案件。例如,县衙中的个别官吏、杂役,倚仗权势与地方豪强勾结,行不法之事,强夺财产,霸占民女,为所欲为。还有些官吏枉法唆讼,唯恐天下不乱,趁乱之际,从中谋利。对于这类案件,前任知县多搁置不决,原因是这类人员多年为吏,在县衙内及地方上都形成了自己势力,稍有不慎,会遭到他们的报复。处理这类案件,涂官俊主要把握的是两点,一是法,二是情。处理结果多是还原事态原形,将衙内当事人逐出县衙,不再录用。

    第二类是涉及社会黑恶势力的案件。例如,多种史料上都记载有涂知县依法严惩恶霸窦槐真的事情。窦槐真乃泾阳一霸,他强取豪夺,欺男霸女,私设公堂,杀伐随意,目无王法,百姓避之唯恐不及。历任县官不敢审理此案。据记载,窦槐真在光天化日之下调戏民女,一位性情耿直者路见不平,上去说了几句公道话,而窦槐真竟令手下将其带入家中毒打后,残忍地剁掉了他的双脚。涂知县接过这个案子后,不少黑恶势力威胁恫吓,涂官俊顶住来自各方压力,迅速将这一横行千里的恶霸捉拿归案,依法判以死刑。百姓拍手称快,山呼“青天”。

    第三类案件是涉及特殊的民间纠纷案。例如,“一品夫人”周莹的继嗣案。周莹,出生在三原县鲁桥镇孟店村的一个富商家庭,可惜的是到了周莹时代,家境败落。《泾阳县志·列传·贤孝》记载:(周莹)“少孤,依于兄嫂,年十六以兄嫂命归吴。”周莹命苦,从小失去父母,依兄嫂命嫁给泾阳吴聘。吴家是泾阳富商大户,亦商亦宦,财富累累。然而,当周莹嫁到吴家时,丈夫吴聘已重病在身,不久人世。吴家是泾阳县安吴堡人。所以,吴聘死后,人称周莹为安吴寡妇。安吴寡妇没有给吴家留下香火,然而,她精明、干练、智慧、勤奋,独自支撑吴家基业,并把吴家财富迅速拓展,所以才有捐助十万银两给慈禧作为避难费用之举,为此受到慈禧的褒奖与加封,甚至有人说慈禧认周莹为干女儿。光绪皇帝对她也有封赏。她还不断地出资办公益事业,如修文庙、书院等,拿出巨资赈灾民,史料里都有记载。因此,安吴寡妇不但在当地,即使在朝廷也是赫赫有名。这样一个有名望、有身份的人,谁敢与她打官司呢?原来,吴家有一亲戚,为游手好闲、无德无才之辈,看到吴家大业无人继承,就主动要求作为吴家继嗣,而安吴寡妇嫌其无德无才,不肯认他为继子。因此,这个无赖之徒整天骚扰这位寡妇,闹得她寝食难安、心神不宁。无奈,安吴寡妇只有将这无赖告到县衙。涂官俊审理此案,将法、理、情都考虑进去,依法判定这一无赖不得再次进行骚扰,否则典刑侍候。依法判定吴家侄子作为安吴寡妇的继子。然而,考虑到二者是亲戚关系,还有情在其中,判处安吴寡妇拿出一些银两对这一无赖进行生活资助。此案了结,双方满意。才有前面提到安吴寡妇为答谢知县送银之事。

    涂官俊到达泾阳,发摘奸胥,为政严猛。清理积案,打黑除恶,化解社会矛盾,多管齐下,一年时间,“县境大治”。

    倡办教育,振兴地方。涂官俊作为一名儒者,十分重视教育。《泾阳县志·教育志》有他于光绪十六年捐资增修瀛洲书院的记载。瀛洲书院于乾隆五年修建,同治元年回民起义被毁。涂官俊予以增修,后来改名为高等小学堂。他还在全县动员乡绅捐钱、捐地、捐物,建立义学四十余所。多方聘请饱学之士来本县任教讲学,要求先生教书育人,派员代表官府督学。他自己也亲自到各个学校巡视察看,亲自讲课,实地解决学校及教师们遇到的问题,将学校办学情况报告带回衙府审阅。陕西本来就是中华文化发祥地之一,《诗经·幽风》中就有不少优秀作品,泾阳有丰厚的文化积淀,加上涂官俊的重视倡导,使泾阳百姓读书习文蔚然成风,涂官俊的办学兴教也在泾阳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

    《泾阳县志·涂官俊传》用寥寥数语总结了涂官俊在泾阳任上的政绩:“衙斋不过数人,治具毕张,与民无扰,奸弊不作,学校益修,岁荒清理分仓积谷归还,存储约两万五千余石,并请省仓豌豆接济以救灾黎,力疾尽瘁,殁于官。”这短短的六十个字,不仅综述了涂官俊为政的业绩,而且道出了涂官俊为百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人品和官品,《清史稿·涂官俊传》正是在此基础上给予“凡有利于民者,为之无不力”的高度评价。

    为百姓办事者,百姓不会忘记。《泾阳县志》中就有几处记载百姓建祠或以其他方式对涂公的纪念:“乡人立祠私祀之”,“涂公祠在城隍庙左,光绪二十一年阖邑绅民建”。还有安吴寡妇为纪念这位勤廉的知县,在距县城二十里买良田百亩建“涂公祠”以表纪念。现存《涂公祠碑文》也载,涂公去世,“家家如丧私亲,互相吊唁,近者,男妇杂还,哭吊,县廨人心惶惶,谋留公葬,不可,则议祠祀……”涂公曾经任职的富平、长安、宜君等地百姓闻知涂公病逝,缅怀往事,“争尸祀之,祭祀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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