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县衙清风-治官事,如家事——嵩县知县康基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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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处晋西北的兴县,是山西省的一个大县,这里钟灵毓秀,文化底蕴深厚,清乾隆年间就在这里崛起了一个靠科举起家的显赫大族——康氏家族。康氏先人自陕西迁至山西,至乾隆年间,名声渐著,随后一发而不可收,举人、进士罗列,有“一门四进士”称誉,在朝为官者代代相继,至正二品,且不管官位大小,皆有政声。本文所论是其族以科举驰名的先行者康基渊。

    寒门出俊才。康基渊,字静溪。根据现存康基渊墓志记载,他“生于雍正七年(1730)十二月十九日,卒于乾隆四十六年(1782)七月二十一日,享年五十四岁”。康基渊幼年丧父,母亲多病,家境非常贫寒。他兄弟三人,大哥康基命,二哥康基田,靠多病母亲拉扯成人。稍长,哥哥康基命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康基命看两个弟弟聪明过人,靠自己给人家当长工来供养两个弟弟读书。后来,康基渊又遇上极为贤惠的嫂嫂,据说这位延姓嫂子与丈夫一样疼爱两个弟弟,她昼夜纺织资助家室,每日两餐,先让婆婆吃饱,其次是两个小叔子,再次是丈夫,饭不够时,总是自己饿着肚子,刮锅底时,用力很轻,声音很小,唯恐让婆婆及小叔知道饭不够吃,真是老嫂比母啊!

    康基渊兄弟怎么会不知道这种家境呢?因此,读书十分刻苦,乾隆六年,康基渊才十一岁,正值大清名臣孙家淦赋闲在家,康氏兄弟有幸受教于孙氏门下,受益不小。乾隆十三年,康基渊已十八岁,与哥哥康基田一起到太原晋阳书院学习,而大哥康基命跟随到太原一面做工,一面陪读,人称“贤父兄”。五年后,康基田中举,又三年,考取进士,授江苏新阳知县。累迁至江苏按察使,兼管黄河、运河两河河务,一生治水颇有政绩。而康基渊比二哥更聪明,康基田于乾隆十八年中举,三年后才考取进士,康基渊却于乾隆十七年就考取了进士,时年二十二岁。弟兄两个双双考取进士,这在当时轰动太原府。

    治官事如家事。哥哥康基田考取进士要晚弟弟基渊五年,但康基田考取进士后,随即任以知县,开始施展自己的为政谋略,而康基渊就没那么幸运,乾隆十七年的进士,一直等到乾隆二十八年才授了个嵩县县令,因为他属于归班铨选,就是定向培养的县令,也许是没有空缺的位置,也许是因为他年龄小等原因,让他在京城大衙门当了十一年的办事员。乾隆二十八年年底,三十四岁的康基渊赴任嵩县,终于可以实现儒门弟子兼济天下的政治抱负了。可惜上天只给了他嵩县三年的时间,以丁忧离开嵩县。三年服阕,他被先后调任甘肃镇原、兰皋二县任职,后升任肃州知州。《嵩县志》卷二十三说:“其为治也,一如其在嵩也。”乾隆四十四年,他被擢拔为江西广信知府,卒于官位。康基渊不论在何处为官,皆有政声,受到百姓的爱戴,嵩县无疑是他迈入仕途的良好开端。

    作为知县,要知道一县的事。嵩县位于洛阳的西南部的豫西山区,如何当好这一山区小县的县令,如何在这一知县任上施展自己的抱负,他上任伊始的第一件事就是调查研究,“博求利病”,从县域的山川地形、人情风俗、百姓苦乐、气候影响等,都是他要调查、掌握的内容。他问县吏,访民间,加上一路所见、所闻、所感,一段时间后似乎嵩县的状况已使他了然于胸,一个大刀阔斧的为政计划在他脑子里画出了一个轮廓。

    康基渊出身寒门,他最了解百姓的生活,也最能体会到百姓的苦衷,作为一县知县,最大的为政愿望就是通过施政,使全县百姓都过上好日子,这个愿望也正是百姓的期盼。因此,他的施政方略,就起自百姓的衣食冷暖,是家事,也是他的官事。

    兴修水利,灌溉农田。山高为嵩,嵩县地处山区,土地贫瘠,少旱,农田就会歉收,甚至颗粒无收。这关系着百姓的饭碗,威胁着百姓的生存。康基渊号准了脉,为政就先从这里下手。《清史稿·康基渊传》记载:“旧傍伊水有渠十一,久淹绝。基渊按行旧址,劝民修复。山间诸流可引溉者,皆为开渠。渠身高下不一者,分段设闸以蓄泄之。田高渠下者,则教为水车引溉。凡开新旧渠十八,灌田六万二千余亩。”《嵩县志》卷二十三也记载康基渊修渠溉田的事迹,与《清史稿》大致相同,且更为详细。

    康基渊在嵩县兴修水利规模宏大,规划科学,效率惊人。说他规模宏大,全县建开新旧渠道十八条,这对一个小县来说,那也算一个天大的工程。在设计这十八条渠时,他首先要做的是恢复旧渠。嵩县的水源应该说是较充足的,因为伊河之水就从境内流过,过去曾有十一条渠引伊河水灌溉农田,明末战乱以后,这些渠道长年废弃,在原来的渠址上修复,那是省财力,省人力,更是省时间。然后再开新渠,而且用闸、提的方法,将不同地形的水进行控制,有效利用,这在科学技术不发达的清代中叶,这种水利建设也算是较为先进的。说他效率高,康基渊把百姓之事上升到为官之事,又把官事看作自己的家事,短短三年时间,从勘察、设计、施工到百姓受益,没有他雷厉风行的为政风格,没有他身先士卒的勤政精神,是很难做出这种效率的。灌溉农田六万余亩,保守的计算,按每亩农田增收五十斤粮食,每年也要增收约三百万斤粮食,这对于这个以传统农业为主的山区小县来说,老百姓的生活无疑得到了很大的补益。

    调离嵩县,先后任甘肃镇原、兰皋二县,康基渊如法炮制,因为甘肃二县的地形地貌有类嵩县,为政方略也有类嵩县。《嵩县志》卷二十三载:康基渊在甘肃为政十年,也是颇有政绩,乾隆四十四年调任江南广信府,临行时“肃民数万,遮道攀辕,留不得则为之建德政坊,而最其政十六事,刊于石。”我们将这十六事归纳一下,其中兴水务农者占六:“曰修洪水渠,曰开兴文渠,曰改屯归民,曰筹置岁修,曰均清水下堡水利,……曰发籽种。”这些刻于碑石的功绩,彰显了康基渊作为朝廷最基层的官吏,为政的首要目标就是要解决百姓的吃饭问题,而最行之有效的措施就是兴水惠农。

    植桑养蚕,垦荒育林。古时候,人们往往把“农桑”二字连在一起,实际上指的是人们的衣食之源,康基渊在他的《种桑说》里有一段话这样表述:“夫衣食者,民之命,农桑,衣食之源,而不艺桑,非独女红旷也。一农耕之,八口群聚而衣食之,谋生之方资于一途,几何不贫且病也?予谓种桑之利,小成获小效,大成获大效。假种桑一亩,五年后采叶两千斤,养蚕十筐,得茧百四十斤,缫丝百余两,值可十余金。借其入以供衣服、赋税、六礼之需,佐农所不逮,孰与夫谷初登而急入市,重受商贾之困,以乏馁其身者耶?况嵩多陵阜,土脉赤硬荆桑为宜。若尽以艺桑,不数年列树遍阡陌,东西各纵横,永之竹、巩之柿,利不独檀矣。”(《嵩县志》卷十五)这段话好像是康基渊作为一县最高长官劝说嵩县百姓植桑养蚕的演说词,也可以说是动员令。他首先阐明艺桑的重大意义:这是解决百姓衣食、保证百姓生活的重要措施。接着他分析了百姓穷困的原因,那就是收入来源太单一。靠几亩地收获的粮食,要吃、要穿、要纳赋税,还要婚丧嫁娶,礼尚往来,没钱花,只有卖粮。粮食刚收下来,就要拿到集市上去卖,这时正是粮食最便宜的时候,这就形成了经济上的恶性循环。妇女在家闲着,眼睁睁家境困窘,却搭不上手,真是无可奈何。怎么样才能摆脱百姓这收入单一的窘况呢?他号召大家植桑养蚕,他从植桑一亩算了一笔细账,八口之家,植桑一亩,不碍农活,妇女排上了用场,找到了工作,这样以桑补农,不但解决了穿衣问题,同时也解决了赋税、六礼(六礼有两种解释:一是指汉族婚姻从说媒到迎亲的六个环节,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二是指冠礼、婚礼、丧礼、祭礼、乡礼、相见礼。这里泛指民间的婚丧嫁娶,礼尚往来)之需。这就解决了收入来源单一的问题,所有家庭成员,力所能及地承担家庭负担,自然家庭状况就会好起来。接着他进一步论证植桑的可行性,那就是嵩县地质、气候适宜艺桑。最后,他给大家描绘出一幅未来美好的蓝图:如果把房前屋后、道路旁侧、闲置空地都栽上桑树,嵩县百姓的生活肯定会胜于以柿子致富的巩县了。

    这段演说词从大局着眼,从细微入手,娓娓动人,入情入理,颇具诱惑力、感召力和亲和力。这是为百姓着想,百姓怎能会不接受呢?怎样植桑,可不是空有一篇演说词而已。

    康基渊编写了几个小册子,来具体指导百姓操作。比如:《种桑法》《移栽桑法》《压条法》《接桑法》等,这些都是用来指导植桑的每一个步骤和注意事项,比如《压条法》:“种子不如压条。初芽时,择枝条,旺相肥泽者,就马蹄处劈下润土内,开沟尺许,埋实,自然生根布叶。压后遇旱,于旁开沟灌之,但取水气到,忌多著水。”(《嵩县志》卷十五)如此易懂,如此便捷,如此实用,百姓很是欢迎,于是乎嵩县就出现了一个植桑高潮。

    植桑的最终目的是变成丝绸,以供穿衣并实现其商业价值。《嵩县志》卷十五:“丝,向不产,知县康基渊教民养蚕乃得丝,三十一年购湖州人设局鸡泽祠会缫,又置机房致匠织绫绢,质如卡绫。”看起来,康基渊在嵩县的艺桑养蚕事业是开创性的,但他成功了。然而为了使这项富民事业落地生根,他可费尽了心血,他不但亲自编撰艺桑程序的技术资料,同时也动用了行政手段来落实。他选定各地负责人,负责宣传,督察和技术指导,名曰蚕正。更是有史料记载,他的母亲在嵩期间,在百合亭里教城郊妇女种桑养蚕之法,得到了百姓的称赞和尊敬,以至于两年后太夫人去世,前来吊唁的妇女就达千人之多,场面也极为感人。为了实现儿子的富民战略,母亲亲自上阵,这是官事,或是家事!

    康基渊在嵩县兴水溉田,以农为主,以桑为辅,三年间,荒山闲宅,壑旁道边尽现桑枝,“蚕丝之利甲于旁邑”,桑蚕恐怕就成了百姓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了。

    调任甘肃后,他参照嵩县的为政模式,在兴水溉田的同时,也没有忘记对第二产业的开发。甘肃百姓在他的功德碑上记载的十六大功绩,其中有一条就是“劝民种树”。“肃民樵苏,远至塞外,力苦而价昂,公相东北郊有废滩不可耕,劝民种柳十数万株,夏则绿茵弥漫数十里。又遍谕城乡可种树处,以渐扩充,阖州樵薪不外取矣。”(《嵩县志》卷二十三下)当时康基渊利用荒山废滩及闲置空地种树,可能还提不到生态环境的高度,但起码知道休闲、纳凉也是便民,更重要的是用来解决百姓的烧柴问题。从百姓的衣食冷暖,到柴米油盐家庭琐事都是这位知县关注的大事,都是知县任上的官事。

    推行教化,办学育才。管子说,仓廪实而知礼节。知书才能达礼。所以,解决了百姓的基本的衣食问题,教育就摆到了为政的主要位置。《清史稿·康基渊传》记载,康基渊在嵩县,“以无业之地,建社学三十二所。在肃州,……建社学二十一所”。《嵩县志》卷二十三也说:“公(康基渊)以嵩邑民俗勤悫简质,有古周南遗风。惟山居僻鄙,多不业诗书,不习礼让者,乃清核地方绝业废刹,得地若干亩,建置社学三十二所,教养生徒,条目详备。吾邑弦诵之声遍于山谷,公之泽也。”又记:“四十四年擢守江南广信府,肃民数万,遮道攀缘,留不得则为之建德政坊,而最其政十六事,刊于石。……曰建社学,立法与嵩邑同。”我们不禁要问,康基渊建立这么多学校的目的何在,是在炫耀他的政绩吗?《嵩县志》的作者龚文明记的明白:康基渊建社学的目的在于改变嵩县山区百姓“不业诗书、不习礼让”的愚昧、落后的状况,也就是要提高百姓的文化素质。建这么多学校要花一大笔钱,资金来源何处呢?《嵩县志》载,其一是用“绝业废刹”原有的土地作为主要来源。嵩县为山区,山中自古寺庙颇多,每座寺庙都有一定土地供养,至乾隆中叶,不少寺庙人去室空,土地无主,康基渊登记核实,将这些土地租给百姓,租金作为办学的经济来源之一。其二是原有一些书院,因地处偏远,早已废弃,而供养这类书院的土地已无人管理,如伊川书院,被裁撤后,原有土地可供其他办学来用。其三是利用原来已有的校舍,根据生源情况,或增建或整修。其四是充分利用废弃寺庙、闲房。其五是县中有识之士的捐赠。其六是康基渊本人的“廉捐”。所谓“廉捐”,就是朝廷规定从耗羡中抽出部分留给地方长官的养廉钱,而康基渊把本应属于自己支配的银两,却用以办学。关于上述这些,在《嵩县志》卷十六中都有详细的记载。学校教育本着有教无类的原则办学,学子多为寒门弟子。试想当时仅有十四万人口的嵩县,大小学校三十多所,算起来不足五千人一所学校,可想适龄者大多都有读书的机会。康基渊办学不是脑子一时热,兴学一阵热,他有长远的规划。首先他有扎根嵩县,长期主政嵩县的打算;其次,办学有一套长期运行的机制,这除了在管理上有一套制度外,关键是办学的经费要有固定性、永久性,因此,他认为士人捐助只能解一时之困,不是长期办学的经济依托。整合荒弃、废置的土地,登记造册,归公所有,作为学校长期生存的根本,在《嵩县志》中记载的康基渊办学的笔记中,和他多次就办学事宜向上级的请示文字中,都体现了他这种思想。历史上嵩县文化的积累,渗透着这位清廉知县的心血。

    革新除弊,裨益民生。革新除弊,这四个字包含两层意思,而这两层意思之间,又有其内在的必然联系。《清史稿》说康基渊在任“博求利病”,这是一个对社会广泛而深入调查的过程,没有这一过程,“除弊”就没有对象,“革新”也无从下手。嵩县及甘肃两县的经济社会的发展,也都是建立在“博求利病”的基础上。而革新除弊的目的还在于惠及百姓。《清史稿·康基渊传》或《嵩县志》记载着这么几件事。

    第一件事:《嵩县志》卷二十三载:“嵩土贡百合,民苦之,公商于土之人,买田四十余亩,于城西郊种百合,岁得千余斤,以供输将。”因为百合的食用、药用价值都很高,据说嵩县山中产野百合,由此,曾几何时,最高统治者就把这个枷锁套在了嵩县百姓身上,一直延续到乾隆年间。尽管山中百合已被采挖殆尽,但百姓仍然承载着这份额外的经济负担。康基渊经过调查,决定革除这一弊政。然而,一个小小知县,不敢违抗圣命,贡还得进,只是怎么进,由谁来进?于是他买田四十余亩(一说是利用普济堂的四十二亩地),种上百合。还好,当时朝廷对野生和人工养殖不太在意,以此供给朝廷岁贡。这就把百姓负担变为县衙负担。康基渊之所以这样做有两层意思:一是嵩已无百合,而岁索贡,百姓不应再有这份负担;二是由百姓负担转为官府负担,这中间有效防止了地方官吏的层层加码。康基渊还在种百合处,建百合亭,四周植桑栽竹,绿茵蔽日,花香四溢,成为人们游息的好场所。

    第二件事:《清史稿》和《嵩县志》都有记载。《嵩县志》记述更详:“肃之南有黄、黑数种番民,向通茶马,无征税,军兴后,皮革毛羽暂取诸番商,后沿为例。诸番苦之,洶洶然将有变,公悉予裁革,边务始靖。”康基渊在甘肃工作过的镇原、兰皋等县,少数民族居多,特别是在肃州(今属酒泉市)任上,更是少数民族集居之所,从唐代开始,内地与西南各少数民族就以马帮运输形式进行商业交易,设茶马互市。之后,互市品种更多,形成了一条以茶马古道为中心的商业甬道,官府设置机构开始征税,这是在少数民族多居的边境地区不具备征税基本条件下的财政政策,百姓苦不堪言,怨声鼎沸,官府与少数民族矛盾大有干柴烈火之势。雍正十三年,废除多年来茶马互市的管理办法,加以改革,乾隆年贯彻执行。然而,地方官员不但不贯彻新法,反而在原来基础上变本加厉,百姓不堪重负,形成了边境不安定因素。康基渊上任后一除弊垢,百姓受益,边境安定。后来他的“德政碑”上记载十六事之一就有“除番民差派”一款。

    甘肃民间有赌博恶习,以致有民倾其家产,全家受祸,影响邻里;广信民俗生女多不养而溺死,等等,康基渊以为这些陋习要革除,倡导文明新风,均立规立法革除之。

    康基渊为官之处,革新除弊,实惠百姓,有胆识,有胸襟,有魄力,有智慧,得到百姓称誉,实为知县楷模。

    康基渊卒于乾隆四十六年广信知府任上,《清史稿·康基渊传》也是这样记载的——“卒于官”;而《嵩县志》卷二十三则说他因“甘肃监粮狱起,以挂误免官,遂卒”。这就是说他是受甘肃监粮案牵连免了官,然后才去世的。甘肃监粮案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会牵连康基渊呢?康基渊到底有无贪腐行为呢?本文一一简要回答:甘肃监粮案,是乾隆四十五年(1781)被揭发的甘肃全省地方官员集体贪污的一起震惊朝野的大案,其涉及人员之多,贪污数额之大,实属罕见,乾隆皇帝慨叹说:“实为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甘肃地处偏远,土地贫瘠,朝廷每遇灾荒便拨粮以赈之,但远不够用,就有捐监制度出现。捐监,说简单点就是拿粮食买监生资格,凭此资格可参加乡试,走出一条通往仕途的道路。所捐的粮食入国库赈灾,这些粮食叫捐监粮。每个捐者定额四十石。后来有人开始把粮折成银。甘肃布政使王亶望上下勾结,骗取乾隆帝及户部信任,公然打着钦命旗号,大肆收捐,四方学子闻风而来,每人折银六十两,约两万学子,折银一百一十万两。同时,还要继续上报朝廷索取赈灾粮食,而所捐粮银都被各级官员中饱私囊。后案发,涉及道、府、州官五十三人,州县官员中四十多人,包括其他涉案者共计二百一十九人。乾隆谕旨,杀五十六人,免死发遣四十余人,株连者无数。这就是历史罕见的甘肃捐监粮案。康基渊作为甘肃地方官员也被牵连其中。其一,康基渊是公元1782年卒于广信府,公元1781年此案查清,作案时间包括康基渊在甘时间;其二,作案时他曾任肃州知州,也在贪污官员的这个官阶中;其三,集体作弊是甘肃最高行政长官意图,因此,把康基渊牵进去也是情理之中。那么康基渊到底有无贪腐行为呢?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理由有:一是乾隆时期实行养廉银,那是在俸禄之外朝廷允许地方官员自己支配的钱,数额竟是俸禄的几十倍。《嵩县志》记载,康基渊将这些基本属于自己的钱却以廉捐的形式都捐给学校了,难道他还会索取额外的钱财吗?二是《清史稿》是官吏,其主编赵尔巽就曾任过甘肃布政使,后任户部尚书,他所主管的正是行政系统,对“监粮大案”不会不了解,如果康基渊确有贪污行为,他怎么可能将他列入“循吏”呢?三是《嵩县志》卷二十三是光绪年间龚文明续修的,其“监粮大案”已早有定论,所以,卷中给康基渊下的结论是“以挂误免官”。鉴于以上三点,我们就无法怀疑康基渊有贪腐行为。

    直到现在,康基渊主政过嵩县百姓及甘肃其任职地方的百姓还在赞扬他、怀念他,赞颂他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怀念他“治官事如家事”的责任意识、敬业精神和惠民亲民的平民思想及行事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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