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县衙清风-知县者,知一县事——范县知县吴焕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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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乾隆二十五年(公元1761),范县(时属山东)迎来了一位知县,这位知县叫吴焕彩,字蕴之,福建人。这位远道而来的七品小官,还是进士出身,在范县知县这一位置上一干就是十四年,他心中想的是百姓,胸中装的是百姓,为百姓他鞠躬尽瘁,殚精竭虑,赢得了范县百姓的拥护和爱戴。

    他是中原地区用红薯解决百姓吃饭问题的第一位知县。红薯,这一农产品人们并不陌生,在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吃红薯也好像是改善一下生活,然而,曾几何时,红薯成为人们的救命粮。红薯,又名朱薯、白薯、红苕、地瓜、甘薯、番薯等,这些名字多是以颜色、味道及生长属性命名,而番薯这一名字,就锁定了这种植物原产的地域,番,是指外国和外族。根据学术界研究,番薯传入中国,是在明代中叶以后,番薯原产于美洲中部,墨西哥等国,后来逐渐传入吕宋岛(菲律宾)和越南,又由菲律宾(一说越南)传入中国。番薯传入中国后,首先是在福建、广东一带种植传播,因当时交通及流通原因,这种作物向内地蔓延缓慢,真正得到政府重视而大规模推广就到了清代。明代中叶番薯就在我国东南沿海一带种植,为什么迟滞不向内地蔓延呢?清代为什么政府这么重视推广番薯的种植呢?这都和当时的大的社会环境和政治气候有关。明中叶以后,社会动荡,战争频仍,人口锐减,到清兵入关时,全国人口总数不足一亿人。据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一书记载,清代由于出现社会繁荣的景象,特别是从康熙以后,人口急速增长,有学者称之为人口大爆炸时代:“康熙以降,国内人口猛增,乾隆六年(1741)全国在册人口总数突破有史以来的一亿大关,乾隆三十七年(1762)、五十五年(1790)又相继突破二亿和三亿。至道光十四年(1834),人口总数突破四亿大关。”清代人口的急剧增长,使土地垦荒增长的比例与之不相匹配,因此百姓的吃饭问题就成了政府关注的一个焦点。根据南方沿海地区番薯种植情况,这类农作物恰能弥补粮食之缺少。康熙是一代明君,在人口增长初现端倪之时,他就曾下令推广番薯种植。《清稗类钞·植物类》记载:“康熙时,圣祖命于中州等地,给种教艺,俾佐粒粮,自此广布蕃滋、直隶、江苏、山东等省亦皆种之。”看起来康熙虽然对种植番薯较为重视,并发旨令推广,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康熙时期的粮食短缺问题还不那么凸显,康熙只是要把番薯作为粮食的辅助品而已。到了雍正时期,百姓吃饭问题已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问题摆上了议事日程。清《朱批谕旨》中保存这两篇给雍正奏折:一篇是雍正三年,福建巡抚黄国财奏报:“查泉州府属之惠安、同安、金门沿海处所,去冬番薯歉收,今春又值米贵,近海穷民不无艰苦。”(《朱批谕旨》卷十九)一篇是雍正六年两广总督孔毓珣奏报:“查潮州民间多种番薯,以代米粮,现俱大收,每觔卖钱一文,黄岗、碣石一带,每十斤卖钱七文,约计一人一日之食,费钱不过一二文。”(《朱批谕旨》卷七)这两篇奏报起码说明两个问题:其一,福建、广东一带已大面积种植番薯,番薯已成这一地区普通百姓的主粮。其二,番薯收成好坏直接关系到百姓的生活和社会的稳定。可见番薯牵动着大清国计民生大事。大面积引进北方种植番薯的还是在乾隆时期,据史料记载,乾隆十二年(1748),安徽巡抚潘思榘就要求安徽全省大力种植番薯,但落实得不到位。《清史稿》卷四百七十七《郑基传》说:郑基擢为寿州知州,“尝循行阡陌,见沙地硗角多不治,教民种薯蓣,佐菽麦,俾无旷土”。《清史稿》卷四百七十七《吴焕彩传》也载:吴焕彩为范县知县,“教之种番薯,民困乃纾”。时任山东按察使陆耀还将种薯经验进行总结,写成《甘薯录》在各地传抄、宣传、推广。《清高宗实录》记载,乾隆五十年,政府发令,大力推广番薯种植,并表彰《甘薯录》在推广中起到的积极作用。

    由此可见番薯的推广是由政府主导,地方重视,由南向北,逐渐蔓延。这其中为什么在安徽、山东等地推广较快,这和南方官员在北方任职有很大关系。安徽巡抚潘思榘、范县知县吴焕彩都是福建人,寿州知州郑基是广东香山人,都是最早种植番薯,也是最早受益番薯的地区的人。这些人对于番薯与民生的关系认识较深,因此在推广中起到了先锋作用。安徽寿州、凤台都在淮南,而范县则是中原腹地,因此,我们说,吴焕彩就成为第一个用番薯解决中原百姓吃饭问题的知县。

    吴焕彩一方面引进番薯的种植,作为粮食的补充,甚至使其在一定的时间内就代替了粮食,以此解决百姓吃饭问题;另一方面他还在属地兴修水利,保护农田,向上级政府申请免除百姓的租税,使百姓能够过上安居的生活。范县位居黄河与古清河之间,水灾泛滥几乎是这一地区百姓最大的危害,吴焕彩上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治水,《清史稿》卷四百七十七《吴焕彩传》载:“清河水溢为灾,其岸左高右卑,因开五顷窪,以泻其东南,筑福金堤,以防其西北,岁得麦田四万亩。”吴焕彩让肆虐之水听从调遣,根据地势形况,泄洪东南,确保西北几万亩良田,同时申请免除当地百姓部分租税,剩余部分,由县衙设法代交。吴焕彩作为一个南方人,来到这两省交界,地临黄河,十年九灾的偏僻小县做官,为百姓殚精尽职,实属难得,也实属不易。

    在纷繁交错的社会矛盾斗争中,吴焕彩充当了范县百姓最大的保护伞。在封建社会中,很多情况下,官、匪都是压在百姓身上的大山,匪患滋扰百姓,或明或暗,时有时无,但这也足以使百姓谈匪色变,百姓的生命财产时刻都在受匪患的威胁;而官府之患,始终都是悬在百姓头上的一把利剑。“苛政猛于虎”,道出了官民之间的利害关系,人民百姓不管在任何历史时期都是弱势群体。吴焕彩身为范县最高长官,在复杂的社会矛盾斗争中,他毫不犹豫地站在了百姓一边,用他的责任和智慧勇敢地撑起了百姓头上这把大伞。

    乾隆三十九年,“寿张逆匪王伦作乱,距范县四十里,焕彩修城筹守御,力清保甲,凡村落大小,人民贤愚可指数”(《清史稿》卷四百七十七《吴焕彩传》)。寿张属山东省,汉代在此置县,但县府所在地多因黄河水患几经移址,现在是镇政府所在地。寿张与河南台前县隔堤相邻,也是山东通往中原腹地的大通道,由于这一带经常发生水灾、蝗灾、地方加征赋税繁重,百姓不堪重负,公元1774年,即乾隆三十九年八月,寿张县后王村村民王伦率领数千名“白莲教清水教”信徒,以“杀富济贫,反对加征赋税”为口号,宣布起义,他们一路北上,斩杀寿张知县,攻克阳谷、冠县,直抵临清城下,扼断运河漕运,一度威胁大清地方政权。虽然王伦打的是反清大旗,喊的是杀富济贫的口号,但这种以教会名义起义的队伍,本身就有致命的弱点,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对百姓也有很大的危害。尽管王伦起义前后只坚持了一个月就被剿灭,但在反对官府欺诈百姓方面为清朝廷敲响了警钟。

    范县知县吴焕彩,为防匪患积极准备,精心组织,缜密安排,他一面构筑城垣,打造御敌的坚固堡垒,同时对城中百姓,排查摸底,组织甲兵,随时调用,虽然王伦之兵未及,但知县的高度重视,认真周密地准备,无疑树起了百姓的主心骨,让百姓在闻匪皆惊的氛围中,吃了一颗定心丸。

    范县两户百姓之间有矛盾,一姓孟,一姓黄,姓孟的为了扳倒对方,诬告黄姓家族三十余人谋反朝廷,王伦之后,清朝廷对谋反二字极为敏感,于是就派朝廷大员与山东巡抚一起调查治罪,接下来有一段生动精彩的描写:“使者出牒示,焕彩曰:‘某已死,某为某之父,某之子皆良民,呼之即至。’使者欲以兵往,焕彩曰:‘兵至,愚民非死即走,无可讯,咎将谁执?’焕彩夜抵村中呼告之,皆呼冤。焕彩曰:‘唯无其事,必出就讯,亟从我去。不然,祸立至。’民皆裹粮从。使者按籍少二人,焕彩曰:‘一已死,一外出,已命其兄招之。’言未毕,有跪门外者,则已来矣。讯之皆诬,遂坐告变者。”这段描写至少能够说明以下几个问题:其一,这位知县对他的百姓的充分了解。首先是对案情的充分了解,这个案子本身是因为孟、黄二者的矛盾而孟对黄的私愤,更不存在三十多人造反的事情;其次是对黄某家庭成员结构的了解,孟某所告的当事人已经死去,其家人都是良民,“呼之即至”,这是这位知县,在这样重大的案件上,在充分了解自己百姓的基础上表现出来的自信;再次,当使者点名传唤百姓时,一人外出来到,然话未落音,此人则已跪至门外,这也充分证明了焕彩的自信。其二,这里百姓对他们的知县的无限的信赖。焕彩夜抵村中,对村民说:“唯无其事,必出就讯,亟从我去。”所有被告者没有怀疑这位知县是对他们的诱捕,而是带着干粮跟着知县应对审讯,就连已经外出的一位农民,在使者点名时也跪至门外,这些都基于百姓对他们的县长的信赖,没有这种充分的信赖,在“天下乌鸦一般黑”这种民间对封建官吏认识的情况下,百姓怎肯轻易受这位知县的摆布呢?无疑,他们把吴知县当作了自己的救命稻草和可避风雨的保护伞。其三,彰显了这位知县胆魄和智慧。吴焕彩知道这个案子是冤案,怎样才能为百姓刷洗冤屈呢?关键在于庭讯。如何能让使者在法庭上心平气和地审讯,又如何能让百姓在法庭上心平气和地如实回答,这关系到案子能否客观、公正地做出结论,于是他从两个方面做工作:一是当使者提出派兵抓捕“嫌犯”时,这位知县提出了似乎合理的建议,“兵至,愚民非死即走,无可讯,咎将谁执?”如果派兵抓捕,很可能这个案子无法了结,既无果,言外之意说你们这些侍郎、巡抚们也无功,更无光彩。不派兵抓捕,谁负责他们全部到庭呢?当然是当地小官吴知县,这样,侍郎、巡抚既不因抓捕而费心,又将责任全部推到了知县身上。因此,他们没有理由不听知县的建议。二是,吴焕彩不辞辛苦,夜抵村中动员当事者出庭对簿。作为一县最高长官,这一做法,他冒着两大风险。首先是阻止派兵抓捕,如果不能将当事人全部动员归案受审,这将该是何等的罪名!其次是一边是朝廷要员等着审讯,一边是作为朝廷的一级官吏到村子里和所谓的嫌疑犯进行沟通,为他们出主意、想办法,这又该承担多大的法律风险。然而,吴焕彩之所以敢这么做,是建立在作为“父母官”对子民的爱,建立在与百姓相互了解、信任的基础上的。这是智慧的展现,也彰显了这位七品清官的胆魄与担当。

    由于吴焕彩的从中周旋,案情真相大白,案件画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诬告者被绳之以法,无辜者被还以清白,结局是皆大欢喜。在整个办案过程中,朝廷使者察觉到的是这位知县对他的百姓的基本情况如此了解,对百姓的思想状况把握得透彻,工作细致入微。尤其是知县与百姓相互信赖,都是案件顺利了结的主要原因,因此,这位巡抚不无感慨地对吴焕彩说:“知县者,知一县事,君可谓之知县矣。知县者,民之父母,君之可谓民之父母矣。”这是对吴焕彩作为知县的高度认可和赞誉,也道出了作为一县之长的职责。要知民情,办民事,解民忧,作为“父母官”要尽到“父母官”的义务。要敬民、爱民、护民如家人一样。朝廷大员对吴焕彩进行了表彰,范县百姓对吴焕彩真诚的拥护和爱戴。这位七品县令,在庞大的封建官吏行列里,小如芝麻,却被历史学家视为一枚明珠,永远镶嵌在历史的丰碑上。

    由于政绩卓著,吴焕彩从范县知县被提拔为湖北鹤峰知州。这是一个少数民族和汉族杂居的地方。吴焕彩到任后,公正办案,严惩匪霸,革除积弊,以求各民族和谐相处。他还筹资开办免费私立学校,推行教化,使民风为之大变。乾隆五十三年,这位在清朝中下级官位上工作了二十八年的吴焕彩,因病回归故里,为纪念这位为百姓鞠躬尽瘁的清官,鹤峰人民“请祀名宦”,范县百姓也为其建生祠。清官永远受到百姓的敬仰和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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