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县衙清风-学与仕合,济于实用——宁远知县汪辉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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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清嘉庆、道光年间,有一位官至湖广总督、两广总督、太子太保的重臣阮元,阮元官当得好,学问做得也好,经史、地理、算术、金石、编纂、刊刻都颇有造诣,著述颇丰,被尊为一代文宗。就是这位十分了得的人物,曾经为乾隆年间仅在湖南宁远任过四年知县的汪辉祖写了一篇《传记》,《传记》最后这样评价汪辉祖:“学与仕合,济于实用,其道易知,其迹易由,其事尽人能之,而其业亦终身莫能竟。君循吏也,然孝子也,廉士也。”(《碑传集》卷一百八《汪辉祖传》)一位小小的知县,能赢得一品大员、一代文宗如此高的评价,那么,这位七品县令定有他的过人之处。

    汪辉祖,字焕曾,号龙荘,晚号归庐,浙江萧山人。《清史稿·汪辉祖传》说他“少孤,继母王、生母徐教之成立”。据有关史料记载,汪辉祖十一岁时父亲就去世了,两位母亲抚养他成人,并对其进行良好的教育。汪辉祖在为人、为官方面声誉颇高,两位母亲功不可没,人称“汪氏两节母”。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汪辉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修得一肚子好学问。然而他的仕途并不顺畅,直到乾隆二十一年才考中进士,这时的汪辉祖已经四十六岁了。旋即,被授予湖南省宁远县知县。此前,汪辉祖一面学习,一面打工,在几处官府做幕僚,也算是为官之前的实习吧,而这个实习期竟长达三十年。这三十年的幕僚生涯,汪辉祖做得可圈可点,成了江浙一带第一师爷。以此为基础,四年知县也做得有声有色,颇得上司好评。四年知县后,朝廷准备擢拔他。“因足疾久不赴,疑其规避,夺职”,从此远离仕途,闭门著书,“所著《学治臆说》《佐治药言》皆阅历有得之言,为言治者所宗。”(《清史稿·汪辉祖传》)

    《学治臆说》是汪辉祖的一本从政笔记,记录了他从事幕僚三十年及任县令期间的为政心得体会,所著《学治续说》《学治说赘》作为《学治臆说》的补充。他还著有《佐治药言》,当是《学治臆说》的姊妹篇,主要记述幕师时期的见闻、做法与心得,两本书被后人称为“官经”。汪辉祖奋发而学,学则为仕,学为仕用,学仕结合。同时,他能在仕中找到体悟,进行总结,一方面对自己为官是一个指导,促进自己再学习,再实践;另一方面,他总结出来的为官心得,被看作为官真经,对于初仕者来说值得学习,也极为实用。千百年来,七品知县,乃至高官重臣车载斗量,成过眼烟云,能像汪辉祖踏石留印,其经验用于后来官道者,凤毛麟角,他是学以致用,理论与实验高度契合的典范。

    所谓“学与仕合”,就是把所学的知识及其中的思想运用于为官实践之中,即学以致用。

    一、实心、清心、立心。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几千年来,儒学内容尽管在不断地演变、丰富,但其基本思想内涵没有变,儒家思想在社会上的主流地位没有变,一代代读书人怀着报国安民的入世思想发奋苦学,以求仕途通达。汪辉祖也不例外,在家庭境况艰难的情况下,他饱读经史,也是想当官报国。怎么样才能当一个好官,实现自己报国理民的抱负呢?通过观察与体会,记在他的《学治臆说》中:“治贵实心,尤贵清心。治无成局,以为治者为准,能以爱人之实心,发为爱人之实政,则生人则当谓之仁,杀人而当谓之仁。不然,……意之不诚治于何有。若心地先未光明,则治术总归涂饰,有假爱人之名而滋厉民之弊者,恶在其为民父母也。故以实心为要,尤以清心为本。”这段话至少阐明了两个观点:一是说读书当官的目的是为国为民,这其中不能掺杂一点私心杂念,这叫清心。如果当官目的不纯,夹杂着私欲,那么这个官一定当不好。二是说的为官的指导思想与施政措施的关系。如果有一颗真心关爱百姓之心,用这颗心去设计施政措施,该活的人让他过上好日子,该死的人就杀掉他,这都叫“仁慈”,都符合为官前苦学的儒家思想。否则为官思想不纯,采取的措施只能是粉饰门面,危害百姓。他在《佐治药言》中也谈到,“操三寸管,臆揣官事,得失半焉,所争者公私之别而已。公则无心之过,终为舆论所宽,私则循理之获,亦为天谴所及,故立心不可不正……正心乃为人之本,心正而其术斯端”。汪辉祖琢磨为官者或有得,或有失,为什么呢?就是当官的一颗心不一样,具有一颗公心去当官,那么,他在为官之道上就有所得;怀有一颗私心去当官,他肯定当不成一个好官,甚至身败名裂,因此,汪辉祖反复强调当官的目的不可不端正,心正是为人之本,为官之本。

    汪辉祖的理论印证着他的实践,或者说他从实践中总结出来了一套足以指导后人为官的理论。无怪乎《清史稿》说汪辉祖仅当了四年知县,因为政绩卓著,湖南巡抚就上疏朝廷提拔他为善化府知府,虽然没有就任,那当另有原因。阮元的《循吏汪辉祖传》中也记载,当汪辉祖被夺职返里时,“民空邑走送境上,老幼泣,拥舆不得行”。朝廷的擢拔,百姓的拥戴,都来自汪辉祖为官的“实心、清心和立心”。

    二、勤政。光有一颗为国为民之心还不够,当官必须勤政,只有敏于政事,才能达到报国安民之目的。我国的勤政文化非常丰富,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儒家治国的思想。勤政文化不是孤立的,往往与当一个好官的其他要素连在一起,比如《周礼》中提出的考核干部的“六廉”标准,其中的“廉敬”就是指的勤政。《尚书·无逸》篇中周公从另一角度告诉官吏们为政必须“无逸”,“逸”则误国、误民。宋代吕本中在他的《官箴》中提出了当一个好官的三大要素:曰清,曰慎,曰勤。乾隆皇帝为勉励众臣勤政,专门修建“勤政殿”以示表率。这些儒学中的精华,对于以当官报国安民为目的、饱读经史的汪辉祖来说,早就融化在其血液中。汪辉祖在《佐治药言》中提出,要想做一个受百姓欢迎、称职的官,就要做到“清、勤、慈、惠”,其中“勤”排在第二位。他还说:“古云勤能补拙,又曰业精于勤,故才钝而勤,则于事无滞;才捷而勤,则所为必工。”“才钝而勤,于事无滞”,那就是俗话说的“笨鸟先行,一勤遮百丑”。

    怎么样才能做到“勤”呢?汪辉祖在《学治臆说》中提出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勤于学习,“为治不可无才”。要想实现自己的为政目标,要学习古人之经验,要掌握当今之政策,要把学到的东西运用于治国安民的具体措施中,才能把事情办好。二是要勤于思考。作为“父母官”,每时每刻都要思考为百姓谋事,在一件事情上怎样才能不劳民、不伤民、不扰民、不害民,这就是勤于思考。只有多替百姓考虑,才能问心无愧,老百姓才能拥戴你。三是勤于事务。“教民之要,不外勤惩两端”,也就是说勤于政务,惩治奸人是为政的两大要素。哪些事情是知县为政范围以内的事呢?他列举了一系列繁杂之事,如:到乡下向百姓宣讲皇上旨意,规劝老百姓垦荒务农,考察读书人功课做得怎么样,表彰孝子、节女,甚至和老百姓喝酒聊天等都是勤政的范围。这些看起来都是些琐事,但汪辉祖在宁远县任知县时这样做效果还很好,很接地气,百姓喜欢。

    《清史稿·汪辉祖传》载:宁远县是一个汉族与少数民族杂居的地方,社会状况比较复杂,前任县令被人指责有阴私,上司才把他调离。“辉祖下车,即捕其尤,驱除党出境。民纳赋不及期,手书谕之曰:‘官民一体,听讼责在官,完赋责在民。官不勤职,咎有难辞;民不奉公,法所不恕。今约每旬以七日听讼,二日较赋(审查赋税交纳情况),一日手办详稿。较赋之日亦兼听讼。若民皆遵期完课,则少费较赋之精力,即多听讼之功夫。’民感其诚,不逾月而赋额足。”这段文字记载可窥汪辉祖勤政之一斑。下车伊始,立即办两件事:一是整顿社会治安,将危害社会治安的头目捕获下狱,余党驱逐出境;二是收欠赋税,汪辉祖向百姓讲清道理:官民都一样担负着责任,当官的责任是除豪强、驱盗贼,为百姓主持公道;而百姓按国家规定完课,也是法律赋予的责任。分工不同,应该各负其责。同时将一月三旬,一旬十天的工作日程安排,公布于众,老百姓觉得知县说得明白,讲得清楚,态度诚恳实在,又看知县工作如此辛苦,所以很快就完成了征收任务。这两项工作是最棘手,也是前令为之离职的所在,而汪辉祖能很快完成,并得到百姓的理解和支持,这除了他心底无私、勤于政事之外,也充分显示了他为政之智慧。

    三、引经决狱。汪辉祖敏于断案,这基于两个方面:一是儒家决狱的思想在其脑中根深蒂固,决狱的指导思想非常明确;二是三十年掌管刑狱的师爷生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汪辉祖审理案件有三个特点:其一,公开审案,欢迎百姓观听。这就提高了审案的透明度,案件审理是否公正,百姓心理有杆秤,这是汪辉祖内心亮堂的折射,光明正大,审理结果是众人口服心服。其二,引经据典,案件审理既有据可凭,又能结合现实法律。“引经决狱”充分体现了司法活动的儒学化,更能体现“学与仕合”的为官之道。其三,执法准情。即法外施恩,或者说断案的人性化。执法准情,充分体现了儒家的“仁”“爱”思想。

    关于“引经决狱”,《清史稿·汪辉祖传》举了两个例子,谨释一例:“据《汉书·赵广汉传》(钅句)距法,断县民匡学义狱。”匡学义案是一起土地产权纠纷案,案情如下:宁远县有个人叫匡诚,人到中年膝下无子,于是就收养了个男孩叫匡学义。说也巧合,这边要了个匡学义,而匡诚的妻子却又生了个男孩,取名叫匡学礼。等到学礼长大后,他不愿将家业分给外来的学义,于是就给了学义几亩地,又让他回自己原来的家中去了。天有不测风云,学礼得了一场大病,无法经营规模不小的家产,怎么办呢?他又想起来原来一起生活的学义哥哥,于是托人把哥哥请来,以再给学义几亩地为条件,委托学义来经营这份家业。不久弟弟学礼就病死了。匡学礼的妻子李氏是一位精明的女性,虽不识字,可有学义的帮助,家业经营得很兴旺,十多年间又新置田地一百多亩。有一天,一位村民找到李氏商量买卖土地之事,李氏拿出地契找人查看,大吃一惊,这十多年新置田地的地契上都有匡学义的名字,说明土地产权共有。从此,李氏走上了漫长的告状之路。匡学义欺负这位李氏不识字,弄虚作假,侵占别人财产,但白纸、黑字、红印清清楚楚,因此,李氏告到县衙、府衙,屡屡败诉,官府只认契约不认人。听说县里来了个大清官,李氏又把状纸递交到汪辉祖手上,汪辉祖开庭审案,其结果照旧,这使李氏非常失望,一肚苦水,哭天没泪,甚至怀疑汪知县收了学义的钱。汪辉祖大声呵斥李氏,不得无理取闹,逐出县衙。案件至此,似乎显不出这位汪知县的高明,殊不知汪辉祖心中另有曲折。

    汪辉祖将胜诉者学义留下来,和蔼地与他拉起了家常,有和胜诉者故意亲近之意。问:“家有几口人?种了几亩地?日子过得苦不苦?”学义见这位知县平易近人,并帮自己打赢了官司,就放松下来,如实回答:“家里种十三亩地,每亩地可收获粮食若干,家里七口人,孩子们都未成人,妻子照顾孩子,只有自己能劳作,除去吃饭,还有日常开销,所以日子过得也是紧巴巴的。”汪辉祖笑着说:“人家都说你很有钱,是真的吗?”学义回答:“那是别人的瞎猜,没有的事。”

    汪辉祖突然拍案而起,大声喝道:“看你是个老实人,谁知你这么不诚实,没有钱,你和李氏共同置买的田地钱从哪里来,分明是一个窃贼!”说着让差役搬出一堆案卷,说:“查一查那一起盗窃案还没破,定是这个窃贼所为,杀人偿命,盗窃坐牢,这是大清律条,如实招来,免得受皮肉之苦!”随着衙役的惊心动魄的“棒喝”声,匡学义扑通跪在大堂之下,慌忙为自己辩解:“我不是盗贼,从来没有偷过别人的银子,请大人明察。”汪辉祖道:“大胆刁民,还敢抵赖,你家七口人吃饭,种十三亩薄田,哪来余钱置买百余亩地,非偷为何?”匡学义明白自己中了知县圈套,后悔失言,但被知县逼问的无话可说,只好说出实情。汪辉祖再次拍案大喝:“好个刁民!乘人之危,欺负一寡妇,侵夺人家田产,该当何罪?”匡学义连声求饶,愿意归还李氏田地,当众把自己名字从契约上抹掉,并签字画押,将地契交于李氏保管。至此,这桩土地侵权案告破。汪知县命人召回李氏,李氏才明白知县的一片苦心,非常感激,敬佩这位知县。然而,李氏对此结局并不满意,她要求官府严厉惩罚匡学义,判刑下狱。汪辉祖又耐心做起了李氏的工作,首先说学义偷偷在地契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是不对的,所以才有现在的审案结果。其次说几年来你一妇道人家受了不少委屈,很不容易,进行了一番安慰。说到要判匡学义的刑时,知县说了两个原因:一是你新购置这一百多亩地,有你的血汗,但也有学义的辛苦,若不是他帮你打理,你丈夫不在了,你买这么多田地也困难。现在,判定土地全部归你,是否也应该知足了。二是,如果将学义下狱,他家中还有妻子、儿女怎么生活,你们毕竟和学义兄弟一场,就此罢休吧。李氏点头称是,愿意接受这个判决,并表示不再告状。

    案件审理虽然稍有曲折,但最终比较圆满。那么《清史稿》说这个案件的审理依据的是《汉书·赵广汉传》。案件都是眼前实实在在的事,处理的结果又使两个人都能接受,怎么就和赵光汉联系起来呢?翻开《汉书》读一下《赵光汉传》:

    赵光汉,字子都,涿郡蠡吾人也,故属河间,……广汉为人强力,天性精于吏职,见吏民,或夜不寝至旦。尤善(钅句)距,以得事情。(钅句)距者,设预知马贾,则先问狗,已问羊,又问牛,然后及马,参伍其贾,以类相准,则知马之贵贱不失实矣。唯广汉至精能行之,他人效之莫能及也。

    这段文字的大致意思是说,赵光汉天性精通于官场上的事情,清廉爱民,看到差役百姓,他整夜睡不着觉。因为他在家乡曾做过平准令,即管理市场物价的差事,所以做起事情很精细,往往善于从两种或多种事物的关系中找到线索,得到最后他想得到的东西。打个比方:他要想知道一匹马的价钱,先不问马价,而先问狗的价钱,再问羊、牛,以此作参照价格,最后再问马的价格,便知马的价格的高低。这种方法称为“(钅句)距法”。《汉书》没有给“(钅句)距”下定义,只是以买马为例。根据这一例子可以这样理解:“(钅句)距法”就是运用婉转迂回的方法,寻找事物之间的内在关系,以求得到某一事物的本质现象。或者说由已知条件引出未知答案。

    读了《汉书·赵广汉传》中这段话,就会完全明白《清史稿》所说“据《汉书·赵广汉传》(钅句)距法,断县民匡学义狱”一句的含义了。汪辉祖审理匡学义侵权案,根据李氏告状情况,怀疑李氏有冤,但白纸黑字的契约,他只能断李氏败诉,由此才能与学义套近乎、拉家常,由拉家常推测出李氏所告一定是实情,才有最后的判决。

    “引经决狱”不仅体现了汪辉祖“学与仕合”的“学治”理念,也充分证明了他博通经史的学问功底。

    就审理匡学义土地侵权一案,也折射出汪辉祖“法贵准情”的断案原则。《学治臆说》说:“法贵准情”。所谓“法贵准情”,就是在执法过程中,考虑到“情”的因素,在二者中间找到平衡点。《学治臆说》中还列举两例,一反一正来阐明他的断狱思想。一例是说《辍耕录》中记载了一位匠官叫罗世荣,有一匠人犯了法,案情很清楚,只等法官判决,罗世荣却说:“我听说他刚娶了个媳妇,如果现在把他判了,公婆会认为媳妇是一克星,势必造成婆媳之间无休止的争吵,如此一来,可能毁掉一个家庭。这个匠人是初犯,又不是大罪,不如暂时不判,对匠人进行教育,如果再犯,一定重责。”法官同意匠官意见。汪辉祖说读到这一案例“实获我心”,与匠官产生了思想上的共鸣。第二个例子说,乾隆三十一年,江苏省执法严厉的官吏,审理了一桩考生夹带小抄案,按律应判考生戴枷示众,有人向法官求情说:“考生才结婚一天,能否延迟一个月再示众?”法官不准,结果新娘听说这件事后感到非常丢人,于是上吊自尽。这时法官才准许将考生枷锁打开,考生听说妻子上吊身亡,自己也跳河自尽。汪辉祖以正反两个方面的例子提出“律设大法礼顺人情”,“通情而不曲法”的断案主张。这就是“法贵准情”的决狱思想。这一思想贯穿了儒家“仁”“爱”于其中,匡学义土地侵权案的审理结果充分体现了汪辉祖“法贵准情”的断案原则。

    然而,儒家的“仁”“爱”思想,运用于决狱执法上,其本身在内涵方面就是一对矛盾,将会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造成不可想象的后果。在法制社会建设的今天,以这种思想指导断案不可不慎。

    以俭养德,以廉修身。俭是一种美德,是传统文化的精华之一。古代贤良之士无一不是以俭养德、以俭范家、以俭率属。五帝创业艰难,治理天下倡之以俭,春秋时期晏婴、季文子、子产等名相皆以俭律己,以率众属,就连汉代高祖、文帝都以俭名闻天下,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儒家为读书人设计了一个较为单一而又标准的人生进取路线图: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被儒家思想熏陶的有志士子基本上都是按照这一线路奋斗前进的。“修身”是这一路线的起点,何以修身,无德不修身,要培养良好的道德,“俭”是最主要的基础内容。俭和廉往往纽在一起,因为在修身方面它们的作用大抵一致,俭和廉的区别首先是对象上的区别,“廉”的对象多指官吏,“俭”的对象范围更广,当官者清廉,他一定也俭约,俭约者也未必都清廉。

    汪辉祖饱读经史,是地道的儒学信徒,因此,修身—齐家……这条路线他从不偏离半步。他在《佐治药言》中批评一些奢靡士子“强效豪华,任情挥霍,炫裘马,美行滕(裹腿),已失寒士本色。甚且嬖优童,狎倡妓,一咽之费,赏亦数金,分其余赀,以供家用,嗷嗷待哺,置若罔闻。”批评的是有些读书人,忘记了自己的本色,只顾自己享乐,而对家庭没有责任心,这类人道德品质败坏,怎么能修身,更谈不上齐家。他还说:“身自不俭,断不能范家。家之不俭,必至于累身……”一个人是家庭的组成单位,修身是齐家的基础,身不俭就不能为家里做表率。看起来汪辉祖对“俭以养德”信而不疑,说而不厌,做而不虚。有史料记载,汪辉祖从幕三十年,又任知县数年,家道殷实,但他从不浪费一文钱,粗衣蔬食,非常俭朴,而接济贫困却舍得解囊,这赢得了家乡人的敬佩。《碑传集·循吏汪辉祖传》说:他在知县任上,施政措施之一就是重教化,其中“诫婚礼之费,而民知俭”说明尚俭立德这种优秀的文化思想不仅自己在躬身践行,而且贯彻在为治的过程中。

    《清史稿》及《碑传集》都说汪辉祖“治事廉平”,有廉,才有平。汪辉祖对古代廉文化烂熟于心,而且在当时社会中,根据他所见所闻,又有深入的思考,他在《学治臆说》中,连续两章都在谈廉政,首先提出的观点就是“吏不可墨”,继而又提出“墨吏不必为”。什么是墨呢?就是做黑心事,行贿受贿,贪赃枉法。这两个观点有内在的逻辑关系,先是说当官的不能做昧良心事,后是说当官的也不必做昧良心事,“不能”和“不必”就倒逼出两个字,必须做到“廉平”。

    汪辉祖讲了很多实实在在的道理:一些读书人通过多年努力考取了仕途,比起那些头发都读白了还未进入仕途的人已是很幸运了,工资再少,也比乡下教几个学生用以糊口的秀才生活强得多。入仕之前,我们学的都是礼义廉耻,当官以后决不能把所学东西都丢掉,去做黑心事,不能玷污“父母官”这个名字。当官的去贪污受贿很没必要,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不能因为小恶而为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旦受贿被人发现,恶名远播,乃至身陷囹圄,多年努力奋斗将付诸东流。

    他在其他章节里甚至举出具体例子,告诫官吏一些事情不可为,实乃经验之谈。例如“勿以土物充馈遗”一节就说:土特产不是上司的利益,不能随意赠送,如果把这事形成一个惯例,后患无穷。当然这后患指的是亦人亦己。还例“办赈勿图私利”章:“克减赈项以归私果,被灾之户,必有待赈不得,流为饿馁者。上负圣恩,下伤民命,丧心造孽,莫大于是。”从语气上看,汪辉祖表面上是劝诫,实际上可能是他经历过或听说过的事情,对这种贪官,深恶痛绝,咬牙切齿,说这些人名义上是百姓“父母官”,可实际上是上负皇恩,下伤百姓,罪不容诛。

    “俭”和“廉”都是“德”的范畴,培养道德是立身的基础,古人说:“将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汪辉祖可谓一位践行者,又是一位阐发者。

    济于实用。阮元赞扬汪辉祖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用以为治。本文理解为包含两方面的意思:一是就汪辉祖本人而言,他饱读经史,学富五车,他能将所学知识、道理灵活运用到为官为治的实践中去,而又从实践中,不断思考,不断认知,总结出一套当官治世的理论,具体体现在他的《学治臆说》《佐治药言》中。再用这些心得、体会去指导官场实践,从而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官场心得。《学治续说》《学治说赘》《续佐治药言》等著作的问世就是例证。这样不断反复的过程,也就是认识和实践不断升华的过程。因此,人们评价汪辉祖读书读得好,当官当得好,写书写得好。二是有济于后人实用。阮元说得明白:“其道易知,其迹易由。”这显然是对后人来讲的,后人可从汪辉祖的几部“官经”中汲取经验,明白道理,把握分寸,也可以顺着这位清官的足迹模仿、学习。

    阮元中进士比汪辉祖晚了三十三年,然而官职要比他大六级,学问也不比汪辉祖做得差,成一代文宗。这种档次的人物能在汪公逝后为他作《传》,并给予很高评价,正说明了像阮元这样在官场顺风顺水干一辈子,而且被誉为大清官,入名宦祠的人,也不能不说他从汪辉祖“官经”中得到不少教益。

    汪辉祖的《学治臆说》《佐治药言》被誉为“官经”“官箴书”“中华文明执政集大成者”等,对后世影响颇大,清代多次刊印,加之手抄,传播甚快甚广,据说民国曾将其作为官场教科书,人手一册;当今社会,这些“官箴书”不仅被官场所参考,而且被运用于企业的管理。

    汪辉祖官职虽小,但他那学以致用的思想与实践却被后人无限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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