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的春天-北极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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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之谜

    大禹与涂山氏结婚才四天,就离家治水去了;此后,他三过家门而不入。

    第三次刚巧夫人就站在门口,叫住了他;大禹只对她说了一句话:“我现在很忙,你照顾好家。”就匆匆走了。夫人望着他远去的背影,眼泪都下来了。因为这个男人用他瘦小的双肩扛着天下。因为这个男人是她的夫君。

    如果不是隔壁的李嫂问,夫人是绝对不会往那方面想的;但李嫂问了:“有这么忙吗?”夫人自豪地说:“嗯!他在为百姓治大水呢。”李嫂又问:“最忙也不至于家都不要了,该不会是外面有人了吧?”夫人笑骂道:“瞎说!”别的男人她不敢说,但大禹绝对不是那样的人。

    可是,夫人成天闲得剥手指甲,而大禹又偏偏忙得不着脚儿,让她独守空房,寂寞中不免带些怨气,于夜深人静时分,人的意志又分外薄弱,再加上现在这么个社会,隔壁李嫂那个问就像定时炸弹一般,在她孤独的心房轰地炸响了。这女人要是野想开去,哪还得了呀?第二天一早,夫人就上单位找大禹的领导。领导都是懂艺术的,三言两语就试探出她的来意,自然对她一番好言相劝,又把大禹夸得跟一朵花似的;但夫人现在已不这么想,他就是一朵花,那也是人家小三的。

    夫人被领导哄得回心转意,但回家后仍闷闷不乐;谁知李嫂气势汹汹地找上门来,责问夫人什么意思?夫人不明就里,问她什么什么意思?李嫂嚷道:“我也是好心提醒你一句,你这个人怎么能这样呢?就屁颠屁颠跑到领导那儿搬弄是非;你家大禹就是找了七八个小三,生了十七八个私生子,管我屁事?真是的。”夫人被李嫂呛得说不出话来。

    是夜,夫人辗转反侧,又被李嫂的话惹出无限联想;明儿一早有几个傻头傻脑的小子找上门,自称是大禹的儿子,她也坚信不疑。如此这般,夫人在家哪里还安顿得了身段,第二天天还没有亮,就直接上工地去了。她学乖了,找领导有个屁用;捉奸要捉双,反映问题你没个真凭实据,还能不被人忽悠吗?夫人急匆匆地赶到工地,大禹果然不在;她要那女人地址,但同志们都说大禹一早就出去察看灾情了;同志们的话都跟领导一个腔儿,她还信那就太二了。夫人二话不说,就追了出去;但是这苍茫大地,她一个女人家从早追到晚,也没见着大禹一个脚丫印儿。夫人又饥又渴又累,就一屁股坐在荒丘上哭泣,头靠在双臂上,双臂靠在膝头上,发起了另一场大水。

    再说大禹的领导,在夫人三番五次吵闹下,不得不找大禹谈话;但大禹就那贼脾气,时值治水攻坚战,他哪有心思理会此等鸟事,只给一句话:“要离就离。”拍拍屁股又去忙正事了。可是,后院失火那也不是小事,一时间流言蜚语四起,说啥都有。说大禹过一个村庄,就睡一个村姑;你往山头上一站,山下村村都有他丈母娘。说大禹是个敛财高手,所过之处地都给他剥去一层;所敛之财都藏在情妇们家里,大得无法估算。说大禹“裸体做官”,大发国难财,并将巨额赃款转移到境外情妇名下,自己暂留国内以掩人耳目,一旦风吹草动,迅速抽身外逃。说大禹对上是奴才,对下是专制,一向专横跋扈……领导为此头痛不已,让大禹停职检查吧,这治了半吊子的大水谁来负责?若是让大禹继续干去吧,负面影响如此严重,搞不好就出乱子,谁担当得起呵?

    领导们再三商议后决定,由宣传部牵头,成立“大禹先进事迹报告团”,带夜赶写料材,不日赴各机关部门、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展开“学先进、树新风,对标挖潜、实现全面治水”的活动。另外,鉴于大禹夫人的近况,立即安排她到年轻干部培训中心工作。目的只有一个,只要大禹不倒,一切都不是问题。果然,领导的决策是英明的。随着大禹先进事迹的深入人心,那些流言蜚语不攻自破,消失得无影无踪。再说夫人,原本也是“闲”出来的心病,如今她在年轻干部培训中心从事接待工作,天天与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年轻干部说说笑笑、打打闹闹,心情自然大为好转。都说美女养眼更养心,其实俊男也如此;据说不久就传出绯闻来,害得领导又跑去做她的思想工作。

    大禹治水,一治就是十三年,终于令天下长治久安。

    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便和吃苦耐劳、克己奉公的忘我精神紧密联系在一起,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随后在全民海选中,大禹被天下人公推为国王。夫人涂山氏想不到自己有一天能够母仪天下,不禁暗暗地咋舌:“好险哪,要是当年与他闹开了,今天还不知是哪个女人占了我的位置呢?”但夫人依旧耿耿于怀他三过家门而不入,试图想解开这个谜;可是她每次问,大禹总是笑呵呵地反问道:“你说呢?”

    给楚王打工

    钞票难挣,但难挣的钞票也得挣。老实说楚王是个很难弄的领导,小心眼特多,特会编派人;能在别处打工,谁还会到他手上去送死!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谁叫我们计划生育搞得晚,素来有“多子多福”的劣俗,落得今天人满为患,想寻口饭吃有多么的不容易。所以楚王的工,有得打还得打,而且大家都抢着打呢。

    并非听说,楚王明里暗里妻妾成群,情人无数;谁叫他富得自己有多少财富都拎不清,买幢洋房,包个小蜜,小菜一碟。本来这与我们打工者浑身浑脑不搭界的,问题就出在这个富甲一方的总裁,原是个暴发户,整天跟个包工头似的,在大楼里转悠,贼眼乌珠滴溜溜地朝我们转,好像我们个个是贼似的。他看谁不顺眼,立马叫你走人;这也算轻的。弄不好还要叫你吃生活,官司上身。有一段时间,传出楚王好细腰的消息,虽是小道消息,却确有其事;他的两个小妾为了争宠,为了要楚王所好的细腰,拼命地节食,拼命地吃减肥药,结果腰还没有楚楚动人,自己却一命呜呼了。消息一出,我们也个个节食,拼命工作之外,还得保持“健美”的腰围。你想啊,这楚王刚从情人那里归来,那双看惯了水蛇腰的眼睛,要是看到我们“柏油桶”般的粗腰,将是多大的刺激;他的心中该有多大的不悦,总裁一皱眉头,谁能料到可能发生的意外事呢?要知道在楚王的公司内,一切由他说了算,完全是个人治的世界。

    就在我们为工作、为细腰而面黄肌瘦时,又有消息传来,楚王忽然喜欢上了高髻,而且怪得很,高髻得不分男女;于是乎,从机关大楼到基层工厂,很多剃了平顶头、板刷头和游泳头的男男女女,被除名了。大家单等月中发了奖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赶进城去,购得高髻的女士假发套,套在自己头上,管它男不男女不女人不人鬼不鬼的,只要令楚王赏心悦目就行,自己的饭碗也就保住了。所以一时间城里高髻假发套价更高。假发套尚未脱身,楚王又添了一好,好大袖。公司上下自然呼啦一下子,人人大袖得可以了。那大袖大到拖地,每只袖子里装个二三十斤东西不在话下;我们上班下班,上菜场逛商场,甚至出公差什么的,因有这大袖,什么背包皮箱的就统统免了。唯独不能进超市,人家怕你把超市扛回了家。

    楚王在继续着他的喜好,可是苦了我们这些个披星戴月的打工者了。谁叫我们靠他才能养家糊口,总裁的好恶自然决定了我们的好恶;虽说楚王从未下令要我们这样那样,但我们不这样那样行吗?

    故事新编

    东郭先生

    话说那只被东郭先生救了之后又想吃东郭先生的狼被农民用农具打死之后,东郭先生非常气愤,他不是气愤狼而是气愤那位农民,说是教训一下狼的,怎么竟把它打死了呢?东郭先生要农民赔,但东郭先生是个读书人,与农民伯伯评理自然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了。农民伯伯嘀咕了句“神经病”就下地干活去了。

    一时间,东郭先生与狼的事件传遍千里,世人无不嘲笑东郭先生的愚昧和可笑。可东郭先生驮着那只死狼和书籍回到城里之后,就到大学和企事业单位作“保护野生动物”的专题演讲;那张狼皮作为人类的罪证,被东郭先生扛着“南征北战”。

    多少年后,由东郭先生一手创办的国际自然保护组织成立了,并立了法。多少年后,东郭先生不再被世人所嘲笑,他的思想才得到世人的共识。多少年后,农民打死东郭先生所救的狼的那天,被定为全世界野生动物保护日。

    南郭先生

    再说偏爱欣赏三百人吹竽的齐宣王一死,喜好听独吹的齐泯王做了皇帝,这使混在吹竽队伍里凑个数混口饭吃的南郭处士乱了手脚,哪敢再混下去?怎么办?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也是天数,南郭处士想溜之大吉,却终究没有溜成;这专替皇帝搞笑的乐师,就呆在皇帝鼻子底下,身在皇宫哪能由着你说开溜就开溜的。终于,这天轮到南郭处士给皇帝佬儿吹竽,南郭处士心想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横竖横就进宫了。

    也是天数,活该南郭处士命大,南郭处士拿着吹竽说了个笑话,竟逗得皇帝佬儿开心,问他有什么要求?南郭处士到底是几十年在吹竽队伍里混的,除了不会吹竽,搞人际关系之类的自然左右逢源;所以听到皇帝佬儿这么一说,他就要求离开吹竽队伍,另外弄口饭吃。谁知那天皇帝佬儿开心,就封他做了吹竽队伍的队长。

    南郭处士做了队长之后,把吹竽队伍管得服服帖帖。

    晏子的车夫

    晏子齐国总理,乘的宝马香车,就是当时的高级轿车了,那马车上的大阳伞,约等于现在的中央空调。给国家总理驾驶宝马香车的车夫,虽一名国家机关公务人员,但也是高级白领阶层了吧;收入尽管不及大款大腕们,到底是先富起来了。那车夫也没别的爱好,有了钱,就趁着春秋时期一夫一妻制度还没出台,讨了三个老婆。

    晏子要出国游说,取道车夫家门前的街道。布告三天前就贴出来,这天但见齐国的马路警察三步一哨五步一岗,更有几十辆摇着铜铃的开路马车吵闹而来,车夫的三个老婆出门挤在夹道看热闹的市民中,专等自己的丈夫“开”的那辆“宝马香车”。晏子的马车过后,车夫的三个老婆脸色欠佳,都像得了“肺气肿”。

    再说车夫出国归来,车上带着相当于今天的法国香水、意大利皮衣之类的女人喜欢物,赶在回家的路上,心里荡漾着“小别胜新婚”的甜美。回到家里,车夫头一个去大老婆房里,大老婆却要跟他离婚。大老婆的理由是:你瞧人家晏子,都做了国家总理,还那么谦和,低头想着国家大事;再瞧你自己,一个大草包竟那么自满,没出息的,我将来还有什么指望呢!

    车夫生气不已,大老婆天生爱唠叨,就拔脚去了二老婆房里。二老婆也说要跟他离婚。二老婆的理由是:今天我才知道你给谁赶车了。以前光听说他是国家总理,谁知那么矮小那么难看;难怪别的国家要叫他从小门啊狗洞里爬进去了。你瞧你这么高大潇洒、孔武有力,给这种人赶车,我的面子都让你丢尽了。要么你改行,要么离婚,你自己决定吧。二老婆收下车夫送她的法国香水,最后说道。

    车夫心里那个懊恼,谁知一脚踏进小老婆的房门,小老婆更绝,掷了意大利皮衣,又把丈夫关在门外。小老婆隔着门慢声慢气地说道:我决定跟你离婚,各种手续我的律师会去找你的。车夫硬压着胸口熊熊的烈火,要讨个说法。小老婆道:跟你明说了吧,我不甘心做赶马车的老婆,我要做乘马车的老婆。车夫傻了眼,他想这些雌儿都吃了什么枪药了?!

    北极的春天

    老火炼蛇在热带丛林生活了五百年,早就厌倦了热带丛林的生活;因为是热带,它从出生到现在,从来没有休息过,也不知道冬眠是怎么回事,每天活得很匆忙、很累,它就想好好地休息一下。老火炼蛇听说北方有个很好的休息之地,叫北极,它就狠狠心,走了。

    老火炼蛇走出那片生活了五百年的丛林,停在丛林北边的一棵老树下;它回头望望自己一直生活着的地方,这一走可能就永远不回来了。老树是它几百年的老朋友,老火炼蛇总得跟它道个别、辞个行。老树非常吃惊,说你怎么会有如此稀奇古怪的想法呢?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日难;谁知道这一路上会遇到什么呢?老树劝它不要走,这里的生活虽说千篇一律,但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所以才活得省心,你怎么活也不会出问题。老火炼蛇摇头道:“唉,什么样的活法我都活过N遍了,没意思。”它绕树一匝,拥抱了一下老朋友,匆匆离去。

    老火炼蛇一路向北,来到青山绿水的江南。江南美,它替老树可惜,如果老树生长在江南的青山上,那将是多么高大的树呀,不知令多少人赞叹呢。老火炼蛇逢山过山,遇河过河,旅途生活非常精彩。在山中它遇到一头大野猪。大野猪活了很多年,在野猪中已经是位长者,但它从未见过如此巨大的火炼蛇,吓得拔腿就逃。老火炼蛇奋起直追,它们俩在高山上赛跑,最终老火炼蛇截住了它。野猪苦苦哀求道:“别吃我。”老火炼蛇笑道:“谁说我要吃你了?”野猪颤抖道:“那你追我干什么?”老火炼蛇说:“玩玩呗,这多有意思呀。”野猪得知老火炼蛇要去北极,惊诧得铜铃大的眼珠子都丢出来了,它说:“你是生活在热带的火炼蛇,去那个冰天雪地的北极做什么?找死呀。”老火炼蛇生气道:“你才找死呢。我们蛇是冻不死的,那叫冬眠,等春天来的时候,我们就又苏醒了。”

    老火炼蛇告别野猪,执意往北挺进。它一路跋山涉水,来到大草原;大草原芳草凄凄,就像铺了天大地大的绿绒毯,老火炼蛇在绿绒毯上翻滚、畅游,捕捉野兔,那个美劲就别提了;当它飞速地穿游在大草原上,就像一条移动的河流。数十只秃鹫发现这条彩色的河流,纷纷停在河流上。老火炼蛇回过头来,把秃鹫吓坏了,又纷纷逃入空中。老火炼蛇没有理睬它们,独自戏耍着,继续向北。秃鹫中的带头大哥好奇问它去哪儿?老火炼蛇说去北极。秃鹫们发出古怪的笑声。老火炼蛇问它们笑什么?秃鹫反问道:“你知道北极吗?”老火炼蛇摇摇头。秃鹫大哥说:“那儿成年雪花飞舞,冰冻千尺,你一条火炼蛇,虽说有五百年的道行,那也不是你该呆的地方呀。”老火炼蛇说:“知道那儿冷,我才去的。”“呵,为什么?”“我活了五百年,太累了,我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休息,它们告诉我北极是最佳的去处。”“你上当了!赶紧回你的热带吧。”老火炼蛇坚定地摇摇头,它说:“即使是最冷的地方,它也应该有春天呀。”秃鹫大哥说:“你会死得很惨的。”老火炼蛇去无所谓地笑道:“那就死得很惨吧。死,其实是最大的休息。”“简直无可救药!”秃鹫们不再理睬它。老火炼蛇就一往无前地向北,再向北。

    秃鹫们认准这老家伙会死在去北极的路上,它们尾随着老火炼蛇,准备等它寿终正寝后收拾残局;老火炼蛇越往北,天气就越是寒冷,行动就越缓慢。秃鹫们跟了一天又一天,跟了一程又一程;但老火炼蛇夜以继日地游,加快了前行的节奏,尽管它游得越来越慢。秃鹫们估计它早就该翘了,但它却依旧坚持着。虽说蛇是冷血动物,但在这很北的北方,外界的寒冷早就超过了它的冷血。这儿的低温连秃鹫们都感到绝望,可是这条来自热带的老火炼蛇咋就这么耐寒呢?它咋就还不翘呢?是的,老火炼蛇缓缓地扭动着巨大的身躯,一小弯又一小弯地扭动着身躯,慢慢地向它心中的北极推进。

    跟随老火炼蛇已经很久的秃鹫早就不耐烦了,纷纷向带头大哥提议,老火炼蛇行动缓慢,失去反击的能力,现在大家合力攻击,定能将它收拾了。但是,奇了怪了,带头大哥却做出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决定:帮助老火炼蛇完成终生的心愿。秃鹫们傻眼了。带头大哥说:“靠老火炼蛇的力量,是无法抵达北极的;但它的这种精神令我肃然起敬,我想借大家的力量送它一程,你们看怎么样?”秃鹫们也深有同感,齐声道好。

    于是,秃鹫们抓住老火炼蛇身体的不同部位,齐心协力,用它们强有力的翅膀,带着老火炼蛇飞上天空,迅速向北极飞去。住在北极地区的爱斯基摩人,突然发现天空上飞过一道彩虹,惊讶得哇哇大叫。秃鹫们将老火炼蛇安放在北极一座空旷的冰岛上。老火炼蛇匍匐在晶莹剔透的冰上,感到从未有过的困意迅速将它包围,它知道那就是它想要的休息,便进入传说中的冬眠。雪落在老火炼蛇身上,雪落在雪上,老火炼蛇冬眠在厚实的雪堆中。

    又是五百年过去了,春去春又回,老火炼蛇至今依旧冬眠在北极的雪层中。

    百岁问题

    这天,阎王闲来无聊,就召黑白无常陪他喝几杯阴酒,解个闷。阎王说,你们经常往阳间跑,有什么新闻说来听听。这黑白无常长年和魂魄打交道,他们的工作,就是到阳间将刚死的人的灵魂(当然,人魂到了阴间就成鬼魂了)押回阴曹地府,经判官审问之后,听候阎王的发落:该上天堂上天堂;该下地狱下地狱;不上不下的,那就赶紧投胎去做第二遭人吧。昨晚,他们去上阳山村押个人魂,路过下阳山村时,碰到一户人家在做佛事,给家中一位过世了十多年的先人,做百岁的阴寿,场面还来得个大、来得个热闹,但黑白无常看了却哈哈大笑,为什么呢?因为那位先人的魂魄(当年也是黑白无常押走的),早在八年前就往河上村投胎做人了,现在他已经是个八岁的小孩了。你想这么多人(有老有小、有男有女、有佛有道),在给一个八岁的小孩做百岁阴寿的典礼,这件事你说好笑不好笑?有趣不有趣?

    阎王听了也哈哈大笑,连声说有趣有趣。

    这件事阎王听过也就忘了,但黑白无常却记在了心上,等到阴曹地府召开第几届全国鬼民代代大会,黑白无常作为鬼大代表,联名在鬼代会上提出一个方案:为了与阳间接轨,建议将他们押回阴间的鬼魂,统一关押到百岁之后再作处置,这样就不至于阳间的亲人们还在给他做百岁阴寿时,而此鬼魂早已不存在,造成阴阳脱节,三界不和。这一提,此建议意义重大,而且凭着黑白无常与阎王的关系,与会者纷纷赞同,集体呼吁对百岁问题进行立法,在法律面前鬼鬼平等,无论你有多少阳寿,一律补足阴寿到百岁(除非阳寿超过百岁者,应当别论)。会后不久,立法报告送到阎王办公室,阎王阅之,非常高兴,大笔一挥,画了一个圆圈。又不久,《百岁法》颁布,阴曹地府一片欢呼声,声称地府法制改革取得了空前的胜利。

    从此,在阳间活了八十年的人魂,被黑白无常押回阴间后,要在阴间呆上二十年,过了自己的百岁生日之后方可:或转世为人;或修炼成仙;或被驱散魂魄,永世不得超生。而在阳间活了五十年的魂魄,就要在阴间再呆上五十年……以此类推,一个在阳间活了一年的魂魄,就得在阴间呆上九十九年。这样一来,阴曹地府不得不大兴土木,建造鬼魂居住的房子,此举极大地拉动了内需,国内的GDP年年快速增涨,失业率不断下降,鬼民生活日益改善;但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鬼商,组成了不少炒房团,在全国各地哄抬房价(从中牟取暴利),造成鬼民有房住不起,尽管各地政府推出了不少经济用房,但仍旧无法满足普通鬼民的要求。鬼魂的迅速增多,造成与住房、教育和医疗等方面的矛盾日益突出、尖锐和激化,令阎王寢食难安,白发从他头底心里一圈圈地蔓延开来。

    终于迎来了又一届全国鬼民代表大会,判官的工作总结报告得到了与会者的首肯。黑白无常素来是鬼代会的明星,关心民众,关怀弱势群体的生活,为了解决全国鬼民住房难、教育难和医疗难的“三难”问题,在鬼代会上,黑白无常又大胆地提出废除《百岁法》的建议。黑白无常认为,“三难”问题的焦点,是如何控制迅速增多的鬼魂?而控制鬼魂的关键,就是废除《百岁法》。一旦鬼魂无需在阴间关押到百岁,而是来一个处置一个,何愁“三难”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呢?这一提,此建议意义重大,与会者纷纷赞同,集体呼吁立即废除《百岁法》。会后不久,废除《百岁法》的报告送到阎王办公室,阎王阅之,非常高兴,大笔一挥,画了一个圆圈。又不久,《百岁法》被宣布废除,阴曹地府一片欢呼声,声称这是地府法制改革取得的又一胜利成果。

    红皮

    我来自遥远的贫困乡村,现在繁华的都市谋生,是名小职员,收入悲观;但困扰我的并不是这个,而是我与生俱来的暗疾。谁料想得了呢?这一难言之隐,毁了我的生活。我结过两次婚,两次都因暗疾而告终;而今,我像一条丧家之犬,奔命于各种雾霾缭绕的都市中。

    出娘胎时,我和天下所有的婴儿没什么不同,胸口那点红皮,犹如璞石,很正常呀;要说孩提时代有什么不同?我还真说不上来,再多就是比城里孩子野点、苦点,读书少点,就像野生野长在田头沟尾的杂草,只要不走出那一方土地,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但我离开故乡,到了城市,才发现只有我左胸上有块醒目红皮,而其他同学都没有。红皮极其丑陋,一撮黑毛,像个野人。另外,我的体味也与众不同。同学们嗤之以鼻,以为我有狐臭。但它绝对不是!它不是从我腋下散发出来的。我说不清楚这到底是为什么?却莫名地注定了我一生惨淡的命运。

    我被冠以“红皮”的绰号。

    我被孤立、被另类、被伤害……

    我将自己严严实实地捂起来,在人群之外独自行走;捱过漫长的四年大学时光,终于卑微地告别宽阔而又狭隘的校园。到工作单位后,我保护得很好,再也没有人叫我“红皮”,而我只是有一点点落单、一点点孤僻;但“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我过着自己的生活。我平生第一次拿到工资,就去大医院诊治“红皮”。医生诊断,“红皮”乃色素沉淀,可以激光破碎,但过后又会沉淀再现。可以说它是顽疾,也可以说它不是病;做不做激光手术,你自己定。另外,体味与生俱来,或许与遗传基因有关,目前无法根治。

    我咬咬牙,做了激光手术。

    哇噻!“红皮”铲除了,长毛尽数脱落,皮肤光洁如婴。

    尽管形同狐臭的体味依旧存在,但没有了“红皮”,我就是城里人了;不错,那天我在集体寝室里脱光衣服,向全世界大声宣告,我是个标标准准的正常人。但是,好景不长,几个月后,胸口相继出现红皮,状如太阳,黑毛凛然。我明显感觉到它们在长大,面积比破碎前更大,更醒目。我又上医院。医生都是当代诸葛亮,说了一大堆先见之明后,就把我打发了。我知道这在老家绝对不是病,也不是我硬要把它当成病,而是城里人不能兼容它。罢了,罢了,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买,我只能捂得更紧,藏得更深,小心翼翼地生活在别人的城市里。

    如果不是单位组织的活动,如果不是她从黄山上下来扭伤了脚,如果不是我独自走在最后,也就不会与她有交集了。她瘫坐在陡峭的石阶上,天色将晚,同事们都下山了;她见我擦身而过,脸上挂下了清泪。我知道她是另一个世界的人,但是谁见了她楚楚可怜的样子,能忍心弃她于不顾吗?我背她下山,只求心安。到宾馆时,同事们已用过晚餐,正在谈论我们,说我们是一对儿;而我只谢天谢地,她没有察觉到我的体味。

    事后,我越是躲着她,她就越是粘着我;多少次我想告诉她真相,却因为胆怯而放弃了。交往一年后,我们顺理成章地步入婚姻的殿堂。蜜月令人沉醉,但好梦不长久;突然有一天,她说我胸口的“太阳花”要难看有多难看,为什么我身上还有股难闻的气味?我说明原由,她大发雷霆,责问我为何瞒她?“你好阴险呀,居然瞒了这么久。”她说。我也想做她那个世界的人,但是我做不到。婚姻就像花瓶,一旦出现裂纹,破碎是必然的结局。好合好散,她保守了秘密,令我感激不已;不管怎么说,她人品不赖。

    前车之鉴,我再也不敢碰另一个世界的任何女人。

    十年后,我意外地在城市里遇到一个来自故乡的女人。她和我一样,有红皮,有城里人不能容忍的体味;她也离异了,与另一个世界的城市男好合好散。一样出生,一样身世,我们一见如故,相见恨晚。记得初遇那天,我们从黄昏一直谈到天明,鬼知道有那么多话可谈,仿佛一生苦水,都在那一夜倒了出来。好,那就好;在陌生人的都市里,我们就是心心相印的异乡人,相互取暖。再婚比离弦的箭还神速,已经没有太多的要求,在一起就好。

    总以为,我们就像童话的大结局,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但她打心底里憎恨红皮,憎恨体味,憎恨我们这样的人,包括我和她自己。世上最累的莫过于心累,南辕北辙的“三观”,使得我们像两只刺猬关在一只笼子里,除了彼此伤害,还是伤害。她怎么就不明白呢?与生俱来的东西,是永远抹不去的;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善待自己呢?勉勉强强生活了大半年,便是我们缘分的尽头,挥挥手,别后就是陌路人。

    一晃数年,我也想过告别都市,回到故乡;但我回不去了,现如今就是故乡人也难以维持昔日的生活,更不要说我以故乡人的方式过那样的生活了。我总是觉得有一个人站在云上,揣摩世间,仅仅让一块不痛不痒的红皮,考验我失去自由、快乐和尊严之后,还能再失去什么?明知道结果,却无从选择。这就是我的人生。

    阿Q和小D

    有天阿Q对王胡和小D们吹诩过自己“先前阔”之后,瘪塌塌地回到土谷祠,倒头就睡,可怎么也睡不着;尽管他许久不沾滴酒了(没那个钱),但这晚的脑子像不是他似的,飞速地转着,转出许多发财的遐想来,感觉非常的美好。

    这以后,穷极无聊的阿Q,躺在土谷祠就想:要是我“在路上拾得一注钱”,买福利彩票中了头奖……要是我“在自己的破屋里忽然寻到一注钱”,买体育彩标中了大奖……日思夜想,日子久了,他就觉得自己已很妈妈的了,城里有上百万的奖金等着他花呢。于是阿Q就老实不客气地盘算着:多少万来置地造屋购买产业;多少万给我的女人(吴妈可惜脚太大,秀才老婆眼胞上有疤,赵司晨的妹子真丑,邹七嫂的女儿要过几年…)购买金银珠宝与时装;多少万给我挥霍,社戏夜的那几个骗子要赌得他们赤卵为止,再把小尼姑搞到手……夜里想到这一切,阿Q就整宿不睡觉,几乎想痴了。所以白天走出去,他永远是恍惚的,像走在梦里一般。小D觉得奇怪,就问他怎么回事?阿Q如实地告诉了他。小D笑道:钞票哪里想想就会有的,我看你还是打消这个念头吧。阿Q听了勃然大怒道:这是我思想的自由,你管不着!小D怕他又跟自己顶牛,就“好好”地走开了。

    过了些日子,阿Q的生活终于有了着落;原先被小D抢走的那几户主人家,又“请”他去打工了。听说那狗日的小D进城去挣大钞票子,阿Q就想妈妈的,老子在城里都混不下去,他小D能混出个啥样来!阿Q又去赵家打工了,他感到非常满意,日子也就这样不淡不咸地过着;白天打工混口饭吃,晚上盘算盘算那笔奖金的用途,这对于阿Q而言,已经是幸福人生了。再说小D,包袱里仅有从赵家假洋鬼子家打工来的一点钱,满怀希望地大踏步走进县城去,还以为城里遍地是黄金,谁知东找工西找工,工没找到钱倒花了个精光;就在小D自叹要成冻死骨时,被一个斯文的老头收留了。

    在老头那里,小D一把抓住了一个致富的机会。五六年之后,小D已经成了未庄数一数二的大款,他从人后面走到了人前面来。这腰里有几个钱,和人说话声音都高了,都不认识阿Q了。有一天阿Q去找小D,发觉他家洋房前的那几棵高树,连麻雀都不敢碰那些树梢;但阿Q跟小D是什么关系,想当年……阿Q见了小D就套近乎,想在他的公司里找点钱花;小D说行啊,你每天一早来我家,跟我一起吃早茶,我就给你五百块工资。阿Q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小D说真的,每天一早见到你,听你说当年,我就不会忘记过去了。

    永恒的魅力

    在一个有着几千年文化的古国,文化被推崇到了极致的地步。

    在这个国家,做什么事都讲文化,即使是拿把扫帚的环卫工人。有着大学本科文化程度的环卫工人,与只有大学专科文化程度、与只有高中文化程度、与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环卫工人,收入都是完全不同的。在这个国家,没有人质疑文化程度与扫大街有什么关系?谁都认为这是合情合理的事;因为文化的获得,在这个国家,是一件非常耗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难事。你想富裕,你想奔小康,你想人生成功,你想做人上人……人生的一切,在这个国家,都与文化挂上了勾;所以,追求文化是每个国民人生的唯一出路,便是全体国民所达成的共识。

    出生在这个国家的孩子是幸福的。他们在娘胎里就开始接受严格的胎教,紧接着是幼前、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等一系列文化教育。这使他们的成长过程单纯而又快乐。他们只需要像婴儿躺在母亲的怀里吮吸母乳一样吸收文化就可以了,而几千年文化的母乳足够让他们成为全球最有文化的孩子。孩子是幸福的。但孩子的父母们就未必是幸福的,尤其是穷人,因为这是件非常耗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难事,父母们必须勒紧裤带、甚至卖血才有钱供孩子们读书。另外,你读了最多的书、获得最大化的文化,还必须得到社会的认可才行。换句话说,你得获得社会认可的文凭才行。

    于是,公立学校扩招、野鸡学校、成人函授、远程、培训学校等等应运而生,教育成了暴利行业。于是,文凭的重要性尤为突出。国民对文化的推崇潜移默化成了对文凭的推崇。于是,对文化的追求成了对文凭的追求。富人有钱,只要肯花钱,而且他们也舍得花钱,就能通过各种途径获得更高的文凭;他们拥有高文凭后便能获得更高的收入,得到更大的回报,富人就变得更富。穷人花尽了几代人的积蓄,依旧难敌昂贵的学资,或半途而废,或趁早放弃学业,他们低下的文化程度,只能换来糊口的收入,甚至连基本生活都无法保障。所以,穷人在这个国家变得更穷。他们唯一的希望就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但,这往往是乌托邦的幻想。

    这大概就是文化永恒的魅力。

    有文凭就等于有文化。这是显而易见的。在这个国家,假文凭是不允许存在的。所有文凭都是正规的,由国家授权的教育机构颁发的。国民唯一要做的事,就是拼命地赚钱,穷人赚了钱,争取拥有国内最高学府的文凭;富人赚了钱,漂洋过海,争取拥有国外最高学府的文凭。为文凭而奋斗最终体现为为钱而奋斗。有了钱,就有了文凭;有了文凭,就有了文化;有了文化,就有了鲜花、掌声、钱和一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是这个国家几千年文化的结晶。

    在这个国家,富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穷。这恰恰证明了文化的重要性。因为富人是因为文化而更富的,穷人也是因为文化而更穷的。这是全部国民的共识。有着几千年文化熏陶的国民,无论富人和穷人,就这样和谐地生活在一起。他们拥有同一个梦想:穷人渴望拥有高文凭变成富人,富人渴望拥有更高文凭变得更富。渴望,让这个国家的国民每天都有奔头,每天都很有劲地生活着。

    雄士节

    为繁荣我市的文化经济,全面引入各种商机,由本市各类报刊联合开展“金点子”全民大讨论后,大家一致认为,我市最引以自豪的是,在三千多年前我市曾产生过两名雄士,名震四海;其光辉事迹散见于各种古籍书刊,多达十八种。所以大家一致认为我市应该举行“国际雄士节”,可以两年也可以每年举办一届。这个“金点子”立即得到全社会的响应,几乎没有任何异议,就正式通过了。首届“国际雄士节”就定在今年的六月十八日举办,举办日期为十天,从六月十八日到六月二十七日。目标确定后,围绕这个目标的各项工作也随即展开了。

    我作为我市的一名文化工作者,理应为探求和挖掘“雄士节”的传统文化、中华美德和现代意义,贡献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所以,有段时间我整天泡在图书馆的古籍部,在各种可能对此有所记载的线装书中,寻找着雄士们的蛛丝马迹。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泡了省、市、区和街道的图书馆之后,我终于对两位雄士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一位雄士姓全,名豪,字不怕,我市人氏,家住菜市巷弄;他十年磨了一把剑,快得剔铁如泥,天天闻鸡起舞,因此而闻名于市,人人尊其为雄士。另一位雄士姓贾,名清,字大瞎,我市人氏,家住横河街鱼尾弄;他以贩柴为生,晚上劈柴,白天推着一车柴火,沿街叫卖:柴火!柴火!一天,有个恶霸在街上撒野,结果被贾大瞎使得那把笨斧头吓破了胆,落荒而逃。所以大家说起平日老实巴交的卖柴翁,无不翘起大拇指来。两位既然在我市都很有名,自然是你听说了我,我也听说了你;是雄士都有这个脾气,叫做猩猩惜猩猩,虽未谋面,但彼此早已敬仰得不得了。

    这天(据考证为公元前1005年6月18日)也是上苍作美,雄士全不怕和雄士贾大瞎无意之间在羊头巷的小街上相遇了,彼此都觉得面熟,好像在哪儿见过一般(原来是经常在心里念叨,才有这般似曾相识的感觉),经人介绍,两人相见恨晚,于是执手来到小巷深处的醉仙楼。贾大瞎把身上所有的卖柴银两掏了出来,沽了两坛绍兴老酒,你一坛我一坛,顿时豪饮起来。全不怕当时身无分文,一时豪情满怀,取了自己的快剑,便自刎其股,割下一块全精肉,献给贾兄佐酒。贾大瞎抓过朋友的股肉啖之,饮之,一边哈哈大笑,一边大吼:痛快!痛快!今日得全兄这一知己,死也足矣。随即,贾用自己劈柴的斧头,也劈了一块自己的股肉,送与全兄下酒。全不怕也与贾大瞎一般,大笑大吼,大碗地喝酒。就这样,两位雄士边啃对方的股肉,边畅饮着,谈笑风生,说介子推,说屈原,谁也不去理会伤口,结果双双因流血过多而死在醉仙楼上。我市善良的市民敬佩两人的大气,“痛”饮绍兴老酒时,视死如归,大有不求同日生但求同日死的侠义,对自己血流成河竟不皱一皱眉毛,所以一夜之间他们的事迹便传遍了大街小巷,雄士之名从此远扬四海。

    但我在想,这件事在三千多年前的人们看来,果然令人敬佩,英雄得不得了;但从二十一世纪的人们看来,这就有待商榷了。因为时代变了,价值观念也变了,我们不把这两位古人视为一对宝货、两个蠢蛋,已经很不错了,还要大张旗鼓地给这么两个不讲饮食卫生、拿生命开玩笑的家伙,举办所谓的“国际雄士节”,岂不是丢我市的脸吗?当然,这仅仅是我很个人的一点顾虑,但我还是给上面写了一封意见信。很快就有了回信,上面说我的顾虑是多余的,三千年前的事情到现在谁还说得清?更何况我所罗列的雄士事迹,仅仅是千万种传说中的一种吧了;他们已经找到了给我市人民脸上贴金的传说,所以请我放心,雄士节将如期举办,并希望全市市民以大局为重,为顺利举办“国际雄士节”而添砖加瓦。

    为跌下而造的塔

    大师在造塔前,还不是大师,而是无名之辈。

    无名之辈的大师,人精瘦,肉体都喂了思想;当然那时候他也不是一点名声都没有,他的身后已经有一群信徒了,只不过他的名声止于他的信徒而已。大师并不为他的名声而苦恼,而为他的精邃的思想而苦恼。他要天下的人都知道他的哲学思想,接受他的信仰。

    于是大师选择了造塔,造一座另类的塔。

    大师造塔时,世界上已有大大小小的塔一百八十万余座,其中也不过像艾菲尔铁塔、比萨斜塔等数得清的几座为世人所知;所以大师造塔想名闻天下,简直就是白日做梦。大师的信徒们都明白是这么回事,但见大师那深不可测的目光,谁都不敢去捅破这层纸,只尽心尽力地追随大师,去造塔。

    塔址选在一座白云深处无人迹的山中,既非高插云端的山巅,又非豁然开朗的山阳坡,而是几经曲折山穷水尽无路可走的山阴处,凡是有点脑子的人都不屑的地方。信徒们不敢说大师不长眼睛,他们不怀疑大师的智商;但这回他们觉得大师看走了眼。可大师是个脾气古怪、性格孤僻、做事固执、一条道走到黑的人;这也是大师的魅力所在。信徒们不敢有二话,追随大师造塔。

    大师要造的塔果然与众不同,外圆内方,无门无窗;从夯实塔基的那天起,大师就身处塔心,一石一砖地造起塔来。大师的信徒只做材料的采取及运输工作,最后的建筑工作完全是大师一手落。因为人手有限,以及材料采取及运输的难度,造塔的进程非常缓慢。但功夫不负有心人,塔一点点地长高了。当塔长到大师一般高时,信徒们才发现大师身处无门无窗的塔心,再造上去,等塔造完了,大师怎么下来呢?大师笑道,我的这座塔叫“死关”,我并不打算再出去啊。信徒们说那怎么行呢?我们不造这座塔了。大师又笑,说要我出来也容易的。信徒们追问:什么办法?大师含笑摇头,说到时候你们不就知道了。

    塔一点点地升高,大师的名在山外也一点点升高。

    有信徒不断从山外涌来,加入造塔的队伍,大师的塔因此而快速高升。终于经过了三千六百五十余个日日夜夜,大师的塔造成了。塔顶上站着与云在一起的大师,人更精瘦了,但非常高大。塔底下一片乌鸦鸦的信徒,折着脖子仰着头,请求大师下来。大师说此塔名“死关”,又名“为跌下而造的塔”,“来不入死关,去不出死关”。大师说完就像大鹏一般从塔尖上飞了下来,在塔前有点突出的石块上,轻轻地开出一朵鲜艳的花来。那块突出的石块因此而平整了。

    从此,大师才成为大师,成为一代宗师。

    山里有两个村子

    有两个村子藏在深山老林中,数百年来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

    有一天,从山外来了很多人,他们先找到唐村,说山上的树都是钱,提了斧锯就要动手;村长带人拦住他们,说树不能砍,砍光了树山还像山吗?于是,这帮人找到更深的钱村,钱村人听说一棵树能卖不少钱,就欣然同意。于是,这帮人把钱村的树全砍了,还偷砍了不少唐村的树。两个村子为此交恶,从此老死不相往来。但唐村人还是保住了不少树,四周的山倒还像个山。

    不久,从山外又来了很多人,他们先找到唐村,说山溪里的小鱼都是钱,提了渔具就要动手;村长带人拦住他们,说溪里的小鱼不能捕,捕光了小鱼溪还像溪吗?于是,这帮人找到更深的钱村,钱村人听说小鱼能卖不少钱,就欣然同意,而且帮着山外人一起捕,把溪里的小鱼捕得干干净净。唐村人听说了,非常气愤,但钱村比唐村在更深的山里,住在山溪的上游;钱村人只是捕他们溪里的小鱼,唐村人也没有办法。但上游没有了小鱼,下游怎么来的小鱼呢?

    钱村人经过砍树和捕鱼的两次洗礼,对钱有了充分认识。村中不乏有经济头脑的人,他们与山外人联手,雇人采集山中的各种野菜野生岩耳野生菌野味儿……凡是深山老林里野生野长的玩意儿,到山外都成了抢手货。钱村人不但把自己村的山野采了精光,还把唐村的山野也采空了。采集野货,唐村人也不好说什么,那毕竟不是树。钱村很快就富起来,而唐村抱残守缺,日子穷归穷,倒也闲散,不像钱村人那样尔虞我诈和紧张忙乱,一点人情味儿都没有。

    不久,从山外又来了很多人,他们先找到唐村,说山里发现了这矿那矿,只要让他们开采,他们扛来的大捆大捆钱就是村里的了。村长带人拦住他们,说山里的矿不能开采,这山要是开采了,没有了山,他们还怎么生活呀?死了葬到哪儿去?于是,这帮人找到更深的钱村,钱村人见那大捆大捆的钱,二话不说,就把开采权交给了他们。于是,这帮人就在钱村开矿建厂,工厂造得到处都是。钱村人发了,纷纷走出大山,搬到山外的镇上,过上神仙般的幸福生活;他们遗留下来的民房,全租给了矿工,那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随着矿厂不断壮大,大山被蚕食,山溪被污染,就连唐村山中的矿石,也被黑心的矿主像老鼠钻洞那样偷偷地挖空了。

    唐村人宁静的生活完全被打破了。

    不久,唐村人染上了一种奇怪的疾病,一个个相继死去。唐村人坚信是那些山外人开矿触犯了山神,山神发怒了,给山里人带来了瘟疫。唐村人皇皇不可终日,在村长的带领下,烧香拜佛,请法师做法场,祈求山神……但情况并没有好转,白色恐怖依旧笼罩着整个唐村。消息传到山外,有关部门对山里环境进行检测,发现唐村人因为常年饮用被污染的溪水和食物,呼吸被污染的空气,患有各种癌症,才造成这场“瘟疫”的。矿厂被政府勒令关闭。政府还在山外建了新农村,劝导唐村人搬迁到山外去居住。但唐村人不乐意,他们祖祖辈辈就住在大山里,先人的墓也全在大山里,他们要死守在大山里;死人的事还在继续发生,这家哭罢那家哭,村里人丁日益稀少,最后只剩下廖廖几个唐村人被送到山外,去的不是山外的新农村,而是肿瘤医院。

    现在,大山里已经没有村子了。不,那两个村子还在,只是人空了,房塌了,一片荒芜了,据说那个唐村经常闹鬼,夜里一片凄惨哭声,成了一个鬼村。现在,大山里开辟了一条黄金旅游线,唐村和钱村是这条黄金旅游线的必经之路,当地导游将两个村子的故事说给大家听时,满车游客——这帮山外人——纷纷谴责钱村人,愚蠢啊愚蠢!继而又谴责唐村人,愚蠢啊愚蠢!但就是忘了谴责那帮山外人。包括那个当地导游。

    绿色藤蔓

    接到报警电话,是下午三点左右。

    是从市报警中心转来的。半山上一所古屋坍塌,请我所派员前往。

    老刘放下电话,我们就猜到是华厦。

    我所就在半山脚下,但老刘坚持驱车前往。警车鸣笛声对民众有一定震慑力。警车拐上明园路就受阻,疯狂的车辆与民众,压根儿不把我们当回事。老刘、我、小张和小李,不得不弃车,徒步上山。老刘是个胖子,有小李一倍年纪,我们跑到半山公园门口,他已拉下一段路。他说:“别管我,快去。”我们笑他滑稽,他像英勇就义似的。

    上山的游步道、建公园时遗弃的旧山路,以及公园的草坪上,但凡可以走人的地方,都是闻讯赶来的民众,拼命地抢在我们前面;这些人的劲头和毅力,倒是比我们这些执勤警察都高。而更多的民众,则从山上飞奔下来;他们无不抱着青砖或黛瓦,见到我们,慌忙避让,像做贼一样。

    怎么回事?

    那所古屋——华厦,就坐落在东峰半山腰的一个山坡上。当我们爬上坡沿时,我的妈呀!山坡上挤满了民众,乌鸦鸦的,谁有心思看热闹呀?他们钻入倒塌了依旧大树般高大的藤蔓里面,你抢我夺地挖着废墟堆里的砖瓦。有人争着同时挖到的砖瓦。有人抱起一摞砖瓦,又哗地掉了,俯身重捡。有人抱着砖瓦钻出来,匆匆地把砖瓦藏到哪儿去了,又冲回来……我们都傻眼了,什么情况?面对如此强势的哄抢,我们三根人,有半毛钱用?

    我们根本挤不上去。

    我们对视了一下,同时拔出枪来,举过头顶。

    我问:“来一下?”

    小张和小李点点头。

    我朝天放了一枪。

    接着是小张。

    接着是小李。

    “砰!”

    “砰!”

    “砰!”

    连续三声枪响,终于将民众震住了。他们从废墟中直起身来,从绿荫中探出头来,齐刷刷地朝我们张望。他们扔下手中的东西。他们中间的很多人,压根儿就找不到我们,只有朝天张望。整个山坡上,空气凝固了。死一般寂静。但是,这一刻过去得太快。他们在心里盘算、衡量、判断,他们迅速做出决定,几乎同时又弯下贪婪的身躯,继续抢夺砖瓦。

    我高声喊道:“这是文物!国家财产!……”

    我的喊声,仿佛为他们鼓劲加油,他们更起劲了。

    他们肯定是把我的话理解为:文物肯定值钱。国家财产是共有的。法不责众。等等。等等。

    小张和小李问我怎么办?

    老刘气喘吁吁地赶到了,他说还能怎么办?赶紧向区里增援呗。

    这所华厦已经有四五千年历史了。但一座古屋能保存这么久,我深表怀疑。不过,有史书记载,昭明太子游历江南时,曾在这里读过书,编删过《文选》;昭明太子是南朝人,屈指数来,这座古屋起码有两千年的历史,那些秦砖汉瓦,岂不是文物?

    此后历朝历代,都对它有所修缮,才得以保存至今。

    但是,一百年前,经历多少风雨缥缈之后,千疮百孔的华厦,摇摇欲坠;许多考古专家、文物保护人员,对此束手无策。他们竟然寄希望于华厦四周攀岩而上的藤蔓,这些小小的藤蔓,每根藤条上长满了钉子般的触须和吸盘。他们聪明地认为,藤蔓旺盛的生命力,藤蔓层出不穷的钉子,能够将这所松松垮垮、随时会坍塌的华厦,牢牢地钉住。藤蔓日夜疯长,它们爬满了华屋的四墙和屋顶;它们的触须扎入华厦的每一条缝隙,穿透墙体和顶瓦。它们从华厦中吸收营养,茁壮成长,老藤横虬;古老的华厦完全匍匐在它的淫威之下,名存实亡。

    但绿色藤蔓的繁华景象,却迷惑了百年来的世人。

    世人看不到僵而不倒的华厦,只看到蓬蓬勃勃的绿色藤蔓,如巨大的旗帜,高高耸立在半山上,成为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然后,有谁想到,就在今天,绿色藤蔓将华厦吸空了,压塌了。有多少秦砖汉瓦被碾成粉齑,即使幸存的断砖残瓦,也被哄抢。“这是我的!”“我的!”有人争抢。有人背着衣服包裹的砖瓦奔跑。有人扛着一摞砖瓦还在抢挖,挖一块掉两块……而闻讯赶来的民众,源源不断地从山下涌上来。

    情况紧急,老刘一次次向区里、市里呼救。

    而增援队伍迟迟未到。

    假如重拍《皇帝的新装》

    我在电影学院导演系读书那会儿,著名大导演谢艺刚来讲课,给我们出了个题目:假如重拍《皇帝的新装》,让我们各抒己见,如何编剧?如何拍出新意来?于是,我们七嘴八舌地编开了,谢导演将我们新编的剧情一一记在黑板上,最终总结出十多种版本来。

    现摘录如下:

    原创版:愚蠢的国王被骗,赤身裸体地出现在国庆大典上,检阅三军,接见众大臣及首都民众;同样愚蠢的众大臣及首都民众,皆赞国王的新装,唯独一黄口小子惊叹,国王没有穿衣。

    创新版:国王明知被骗,也明知自己没有穿衣,却生怕被人说成无知之徒,居然赤身祼体地出现在国庆大典上,检阅三军,接见众大臣及首都民众;众大臣及首都民众明知国王没有穿衣,却同样害怕被人说成无知之徒,皆赞国王的新装。唯独一黄口小子惊叹,国王没有穿衣。

    宫廷版:国王与织衣师合谋,唱了一出“空衣计”。国王赤身祼体地出现在国庆大典上,检阅三军,接见众大臣及首都民众;有人赞美,有人沉默,唯独一黄口小子惊叹,国王没有穿衣。事后,国王将唱赞歌的大臣一律免职,将沉默不语的大臣提拔,并下旨指定黄口小子为国王的继承人。

    时尚版:国王赤身祼体地出现在国庆大典上,检阅三军,接见众大臣及首都民众,众大臣及首都民众皆赞国王的新装;不少民众当场扒掉身上的衣服,穿上和国王同样的新装。呼啦之间,皇帝的新装风靡全国,人人以此为荣,个个赤身裸体地招摇过市。唯独一黄口小子以此为耻,不肯脱衣,结果被人按翻在地,一顿暴打,并扒光了衣服。

    惊悚版:国王赤身祼体地出现在国庆大典上,检阅三军,接见众大臣及首都民众,众大臣及首都民众皆赞国王的新装;唯独一黄口小子惊叹,国王没有穿衣。随即,黄口小子被不明身份者追杀;不明身份者又被其他不明身份者追杀,情节离奇、惊险、恐怖,最终绝地逢生。

    搞笑版:国王赤身祼体地出现在国庆大典上,检阅三军,接见众大臣及首都民众,众大臣及首都民众皆赞国王的新装;万民簇拥着国王,举行大规模游行,载歌载舞,举国欢庆。原来,这天是愚人节,国王别出心裁,与民同乐。

    情色版:国王赤身祼体地出现在国庆大典上,检阅三军,接见众大臣及首都民众,众大臣及首都民众不但称赞国王的新装,更称赞国王的阳具,硕大无比,同样是国宝级的。更令观众惊叹的是,国王的阳具,见到众大臣就垂头丧气;见到三军就雄赳赳气昂昂;见到漂亮女人就直流口水……

    体育版:国王赤身祼体地出现在国庆大典上,检阅三军,接见众大臣及首都民众,众大臣及首都民众皆赞国王的新装;此举被一些体育流氓所效仿,从此不论在球场、田径场还是在其他运动场上,只要是大型活动,总有一些体育流氓突然扒光衣服,蹿到场上祼奔。

    科幻版:国王赤身祼体地出现在国庆大典上,检阅三军,接见众大臣及首都民众,众大臣及首都民众皆赞国王的新装;唯独一黄口小子惊叹,国王没有穿衣。正当人们惊慌不已,不知如何打破僵局时,国王的背上突然长出一对翅膀,在众目睽睽之下,缓缓地飞上天空。

    科教版:国王赤身祼体地出现在国庆大典上,检阅三军,接见众大臣及首都民众,众大臣及首都民众皆赞国王的新装;正当这个时候,赤身祼体的国王被定格,一个男人的声音,开始仔细地讲解男性身体的各个器官的名称和功能。

    ……

    谢导演将其归纳的版本一一列举之后,盛赞我们脑子灵活,能够推陈出新、举一反三,新编的版本都有创意;但是,他说:“我们回过头来看,原创版与我们新编的版本,无论在思想上,在艺术上,在寓意上,谁高谁下?相信大家一眼就鉴别出来,无需我再多说了。所以,在重拍名著的问题,是否尊重原著,就能看出一个导演的道德和良知。”

    慷慨

    每年夏天,天上的云朵都举行比赛。

    今年比赛的宗旨是:弘扬慷慨精神,创建和谐天堂。

    从六月初到八月下旬,天上的云朵,经过了各地海选、全国初赛和复赛;五百多名选手,最后就剩下十名优胜者,逐鹿总决赛。

    八月二十八日,午后,令人振奋的时刻来到了。

    南天门外,热闹非凡。玉皇大帝、王母娘娘、嫦娥、托塔李天王和太白金星等大腕们,都出现在主席台上。而众神百仙挤满了观众席,他们窜来窜去,与其说是来观看比赛的,倒不如说是来串联的。废话不说。只见二郎神一声令下,天庭顿时雷鸣电闪,风婆雷公按照大赛组委会的要求呼风唤雨,给十位选手助阵的同时,夫妻俩也出尽了风头。比赛开始了。

    第一轮比赛,做云:

    选手在规定时间(半个时辰)内积雨,以积雨量大为优胜,前三名进入下一轮比赛。

    选手们一个个赛过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纷纷从风婆雷公的手中,将雨水抢到手,她们你来我往、争先恐后,其竞争的场面紧张而又刺激,看得大家群情激昂,喝彩声此起彼落;正当大家看得非常投入的时候,二郎神又一声令下,时间到!

    第一轮比赛结果如下:

    第一名:玉皇云;

    第二名:王母云;

    第三名:嫦娥云;

    第四名:天王云;

    ……

    第二场比赛,下雨:

    选手在规定时间(也是半个时辰)内,在风婆雷公的帮助下,跑完整个规定地域(干旱的平原、饥饿的山川和汹涌的江海)之后,将自己的雨下到最能体现慷慨的地方。太乙真人刚讲解完第二场比赛的比赛规则,二郎神就又一声令下,比赛开始!只见三位选手犹如三支黑箭,嗖嗖嗖,射到了遥远的天际。

    玉皇云按照大赛规定跑完目的地后,痛痛快快地将全部雨水,倾泻在无边无际的、波涛汹涌的大海上。大海里都是水,但她无所谓。

    王母云第二个跑完规定距离,便迅速地来到饥饿的崇山峻岭上,将自己的雨水给了山岭。但山岭喝不了多少雨水,山洪就爆发了。结果山体滑坡,产生泥石流,冲垮了数百间农舍,淹没了近千亩良田,还有数十几人失踪。

    嫦娥云最后一个跑完目的地,她毫不犹豫地回到干旱的大地上,让自己的每一滴雨水都成为甘霖,滋润着每一株干枯的庄稼,让一方田野免于了灾荒。

    比赛结束,总决赛结果如下:

    冠军:玉皇云、王母云、嫦娥云。

    “及时雨”英雄事迹采写录

    梁山泊好汉在其头领“及时雨”宋江的带领下,最终投奔了政府,举国上下呈现出一派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而“及时雨”宋江因招安有功,不但官衔高至二品,还被树为全国人民学习的榜样,其英雄事迹各种媒体广为宣传。作为“及时雨”宋江的故里郓城县城,瞧着这股刮遍全国的“杭儿风”,自然也不敢怠慢,立即派专人下乡采访“及时雨”的英雄事迹。这个专人就是笔者。郓城县县志办创作员,隶属于县文化馆。馆长李秃子,给我订了三大要求,这个材料要新、真和高。我就一路琢磨着“新真高”三字经,来到了距县城50余公里的宋家村。

    想不到宋家村热闹非凡,当年“及时雨”接纳天下好汉的庄上馆里,住满了全国各地的记者。我住进去一打听,有关“及时雨”宋江既是个大孝子,又是仗义疏财的真英雄等英雄事迹,譬如江湖上有人来投奔,他不分高低,无有不纳;再譬如有人向他求钱物,他亦不推托,并时常散施棺材药饵。遵照馆长的指示材料要新,必须沉下心来,进行深度挖掘才行;好在笔者也是本土本乡,比不得远路记者,行色匆匆。于是我缠住宋江的弟弟宋清和宋江的父亲宋太公,硬磨软泡,但宋清一个劲地替他哥哥说好话,都是假大空的东西,倒是从老眼昏花、思维迟钝的宋太公嘴里,得知小时候的“及时雨”宋江是个顽皮的孩子,白天擦天擦地地玩耍,夜里经常尿床,很让老爷子生气。尽管其母亲早丧,但老爷子没少揍他的屁股蛋。这个材料倒是罕见,而且即使别的记者听闻,也不会写进“及时雨”的英雄事迹报告中去的。所以,我觉得这个材料倒是符合馆长的“新”要求。

    笔者明白如实话实说地写来,就不是英雄事迹,而是英雄劣迹了。所以我开动脑筋,熬了两个夜,终于将真实素材升华了。我是这样写的,说排行老四的宋清从小就尿床,偶尔有一夜不尿床,其母亲就给他糖果吃;而从小不尿床的哥哥宋江,却得不到母亲的宠爱,更不要说分到丝毫糖果了。嘴馋不已的宋江明白其中的奥秘之后,也时不时地尿起床来了。虽说最初得到的是母亲的责备,但不久也就得到了母亲的奖赏,叫宋江开心不已。我撰写这个材料,意在宣传“及时雨”宋江从小就是一个聪明的人。然后,稿子请馆长过目之后,馆长非常生气地批评我道,小许你是怎么搞的?“及时雨”到你笔下,怎么成了一个品味如此低下的人物,这不是太掉英雄人物的分了吗!

    我卑谦地问道,那么馆长照您的意思,我该怎么写呢?馆长想也不想地说,小许你记住了,要写英雄人物,就连他两三岁时候的事迹,也具备英雄的气概。我听得糊里糊涂的,希望领导说得具体明确一点。馆长说,像“及时雨”宋江这样的英雄,小时候的尿床就不叫尿床了,你应该这样写,说“及时雨”三岁那年秋天,有群歹徒来宋家村打劫,临走时,有个歹徒良心大大地坏了,往庄上馆里扔了个大土雷,眼看着导火线嗤嗤地冒烟,顷刻间庄上馆和馆里一百余人将化为灰烬;但见三岁的宋江天不怕地不怕,从馆里走将出来,往燃烧的导火线撒了泡尿,将其浇灭了。他那泡尿真是厉害,竟保住了宋家村的财产和村人的生命。于是宋江“及时雨”的名声,便于一夜传遍了大江南北。这就是英雄人物宋江的雅号“及时雨”的来历。

    听罢馆长的启迪,我便惊讶道,这不是一个小老外干的事吗,怎么可以替代宋江的尿床呢?馆长说,你管它呢?照我说的去做!馆长具有下我岗的实权,我不得不照“最高指示”重撰宋江的英雄事迹。这个稿子据说报到市文化局,很快就批下了,一字不动地写入这一期的县志中。但不知为什么,到了明朝,有个叫施耐庵的家伙,他撰写的小说《水浒》,居然不用我们县志中的那个材料。

    奔跑

    那年夏天,我十五岁。那天吃过晚饭,我没有在门墙里乘凉,而是上街了。我从街的这边走过去,然后横穿街道,又从街的那边走过来。我走得很慢,因为怕出汗。但事实上,我没走多远就出汗了。出汗就出汗吧,在那个年代的夏天,人想不出汗是不可能的。我一边溜街,一边张东望西,因为贫乏的物质生活,让少年的精神无以寄托;我一边朝大街上张望,一边对自己说,我相信,在我的周围即将发生一些大事情。

    我走过两条老街,沿着北京路继续溜街时,就有人朝东边的方向跑来。他的穿着不像是个运动员,没有穿运动服装,脚下还穿了双皮鞋,却不知为什么在奔跑?他满头大汗地跑过我身边时,还回头看了我一眼,我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我没有理会他,继续慢慢地走,怀着一颗闲心,这儿张张,那儿望望。因为我和他同方向前进,所以我又看到他奔跑的背影,像朵低低的乌云飘向前方。接着是第二个人,从我身边奔跑而过;他跑到我跟前时,还大喝了一声,跑啊!好像在责令我和他一起跑。我也没有理会他。紧接着是第三个人和我擦肩而过,他倒是闷声不响地奔跑着,大概是想追上或赶过第二个人吧。

    第四个奔跑者的出现,引起了我的警惕;我回头一望,不由得大叫了一声,啊呀,我的妈呀!北京路上,很多人都在朝着这个方向奔跑;而且,更多的人在源源不断地加入这支奔跑的队伍。这是怎么啦?他们的脚步整齐划一,朝着一个方向,奋勇奔跑;他们咚咚咚咚的脚步声,汇聚成一团,就像一把巨斧在敲击大地,我明显地感觉到了地面的颤动。行走在奔跑队伍的一侧,我原本慢条斯理的脚步却被打乱,双腿也不听我的使唤了,它们快步、小跑、大跑,最后融合在奔跑的队伍中,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

    最后,整条大街上的人们都奔跑了起来。

    大家一起奔跑的感觉真好。真的,团结就是力量!我有了平常不曾有的力气,汗哗哗地流,非常痛快。早知如此,第一个人看我一眼的时候,我就应该跑起来了。我一边跑,一边还在想,一些大事情终于发生了,而且就发生在前面;要不,大家干吗拼命地往前跑呢?

    跑在我右边的那个人,气咻咻地问我,老兄,跑啥呢?我不知道如何回答他,就气喘嘘嘘地反问他,那你跑啥呢?他摇摇头说,我就是不知道跑啥,才问你的。我说,我也是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跑才跑的,因为他们在跑,所以我就跟着他们跑,跑到最后不就知道了吗?对于我的回答,他基本上是满意的;但还是有些不甘心,于是我们一起向跑在我左边的人打听。左边的那个人很不耐烦道,问什么问?你跟着大家跑就对了!

    我跑啊跑,跑过好几个路口之后,就觉得自己快不行了,四肢乏力,呼吸困难,喉咙口直冒火;这些就不去说它了,最令我难受的是,我的小肚子开始有点隐隐作痛,但随着奔跑却越来越痛了,好像里面塞了一只小钢磨在呼呼地磨豆腐似的。后来我就真的不行了。他们事后说我当时脸一阵阵地发白,最后大叫一声,就头一拐晕倒在街头了。他们把我送进了红会医院。医生当即就将我送进了手术室,开膛剖肚,切除了一截跑坏了的肚子。

    过了一天多,我才苏醒过来。但我念念不忘的,还是奔跑的事情;这不仅仅是因为它害得我进了医院挨了刀,而是想知道那天傍晚人们到底为什么而奔跑?我询问父母,询问医生护士,询问所有我见到过的人,他们都不知道有这回事情。没有啊,你年轻轻的跑个啥呢?他们说,再说刚吃过饭,千万别做剧烈运动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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