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读书随笔-蒂乐生:神学与散文的狂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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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蒂乐生的警世格言

    今天早晨,我收到了一个包裹(单薄得很)和几封书信,就放在门厅里的桌子上。我非常好奇,这个包裹里装的到底是什么。几乎和其他一些略有薄名的作家一样,我经常会收到一些陌生人的稿子,这些人或是想在我这儿寻求一些指点,或是想让我帮忙引荐出版;也会有出版商给我寄来一些小说的样本,让我做个点评,这样更有益于他们宣传出版,不过这些小说大都是篇幅很长的那种;也有的人带着某种传道的目的寄给我一些道德教诲的书籍,试图让我这个怀疑论者信奉他们的信仰;还有的人寄给我一些关于条约和合同的长篇大论,这些文章很像是出自退伍的老上校或者退休公务员之手,他们讲的话题非常晦涩难懂,其中道理只有专业人士才能明白;也有人会向我寄来一些自费出版的东西,如一本薄薄的诗集。每每看到这些书籍都让我大伤脑筋,我只是在想,这些书籍不管是朴素的装帧还是精美的包装,无不满载了作者想要成名的希望。哪怕有人做出了评论,也只是草草地读过几行而已;赠予好友留念的,翻阅时间也不会超过半小时。所以,我根本不可能把每一本收到的书都读完,甚至有的书根本就是一无是处。给每一位读者礼貌地回信是我唯一能够做的,告诉他们我非常乐意在闲暇的时候拜读他们的大作,不过这都是一些场面话而已。那天早上,我读完信之后顺便打开了包裹,打开的时候很坦然,就像平时一样。里边是一本书,与我猜的丝毫不差,但是与我想象中的却相去甚远。这是一本八开纸的书,附以小牛皮封面;它看起来很旧很薄,但是装订非常精致、美好。这本书叫《论述及格言,道德及神性:对蒂乐生大主教著作的筛选和整理》。这本书在1719年由J·汤生之莎翁头脑书店出版,书店的具体位置是在斯特兰德大街凯瑟琳街的路口。书中是这样题词的:“将这本书敬献给卡纳封女伯爵卡桑德拉,那是一位集和善、慈爱、诚恳和优秀于一身的淑女。所有女性都以她为标榜,她的美德超乎常人,而且家世显赫,地位受人尊崇。大主教蒂乐生的这本文集也只有最出色的人才配去读,现在我把这本书题词敬献给您——劳伦斯·艾克德,您最谦卑而忠实的奴仆,也是您最上心的奴仆,对您的感激、谦卑和尊敬是任何人都比不上的。”

    最后,将雅各布·汤生出版过的书单附在了这本书的末尾,这位名叫劳伦斯·艾克德的人竟是斯托教区的执事长。三卷对开本的《英格兰史》和一本《教会通史:救世主基督的降生、君士坦丁大帝以基督教立国》都是出自他手。这份书单中的著作真可谓是卧虎藏龙:有三卷本和七卷本(饰有雕版画)的著作,分别是威廉·康格里夫的作品以及约翰·弗莱彻和弗朗西斯·柏蒙特两位先生的作品;还有《意大利各地游记1701,1702,1703年》,是艾迪生先生的作品。在出版业中,雅各布·汤生非常受人尊崇,是个杰出的人物,他曾出版过德莱顿的作品,而且他还从一个名叫艾尔默的人手中买下了一半《失乐园》的版权,这些大家都知道,而且据说这版权是靠五英镑的低价买来的。十八世纪早期书店的图片我忘了有没有看过,但在我的印象中应该是这样的:店面非常精巧窄小,而且非常幽静和昏暗,书籍堆得到处都是,店铺的后边就是印刷厂。雅各布·汤生赚到钱之后便在伦敦郊区的巴恩斯买了一处大宅院,不过他的侄子一家(同样名为雅各布·汤生)很可能还住在书店的楼上。我想,就像现在的“邦帕斯”一样,当时的那家书店应该非常火爆,很多喜欢读书的人都流连于此。同时,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画面出现在我的脑海中:当年,一位来自牛津的年轻学者来到了这家书店,他应是刚刚获取神职,前往一位贵族老爷家去做家庭教师。他无意中发现了一部两卷本的《诗歌全集》——约翰·弥尔顿所著,出于好奇,他摒弃所有成见拿来一读。他本身是保皇党,同时又是牛津大学的高才生,对于弥尔顿这位曾经做过“篡位者”的秘书的人,他一定唾弃、咒骂过。但是读了几行随意翻开的诗句便让他有些不知所措起来,这些诗句当然是一些上乘之作,这是毋庸置疑的,于是他立马把书放回原位。正是这个时候,门口来了一辆马车,走下来一位非常优雅、与众不同的女子,进了书店后点名要奥维德的三卷本《爱之灵丹》和《爱之艺术》。盯着雅各布·汤生的出版清单,我的思绪不停跳跃,突然间明白有人寄给我这本书的意图了。之前,神学家蒂乐生某篇文章中的话曾被我引用过,并且放在了我的某本书中,而我当时定然是在某一部的英国散文集中偶然读到过,并且惊为绝笔。

    斯托教区的执事长劳伦斯·艾克德负责了这本书的开篇序言,他从大主教的布道中挑选出了许多名言警句,他认为这种文字无论在任何时代都是非常风趣、非常有用的,但是在同类作品中,邻国法国无疑是这其中的翘楚。在所有这些作家中,拉布吕耶尔先生和罗歇福柯公爵应该是最有名的了,他们的作品对人类的人性以及行为的秘密进行了深入的探究,在经常出现的污泥渣滓间,时常会出现宝藏和财富的光芒。英国很少有这类和善可亲的文学作品,编者在序言中也深表遗憾,或许已故著名作家哈利法卡斯侯爵是唯一值得称道的(他所得到的评价却不高),编者认为他的深刻和渊博与英国和外国的任何作家相比都毫不逊色。他接下来这样写道:“英国的作品里有许多意味深长的警句、箴言以及言简意赅的论点,这些都值得精选出来大加传扬称颂;大主教蒂乐生的作品更是如此,其作品中许多段落与拉布吕耶尔和罗歇福科的作品不分伯仲。”但是我并不赞同执事长所说的这句。拉布吕耶尔和罗歇福科确实能够在转承启合上做得更加艺术,因为法国人已经在这种手法上经过了不断钻研,并且已经打造得炉火纯青;而蒂乐生的作品则具有土生土长的简洁魅力,与英国人的品位更加相符。这个故事集旨在“让人得到好处和享受,让那些能够欣赏礼貌和正确文风的人从这本书中获得快乐和趣味”,所以艾克德既然让他负责这个故事集的编写就不该提到那两位法国作家,一旦提及,读者们的期望也就会相应地提高很多。

    他把这本书分为两大块:其一,讲的是上帝和生命的本质,以及人们对上帝的崇拜,理论中的宗教与实践中的宗教;其二,讲的是人的天性以及最直接的问题,还有堕落与社会公德。我承认,我感觉最有趣的就是这部分了。下面我想引用几段让读者们与我一起分享这种乐趣。

    我私下认为,让这本书以《论述及格言,道德及神性》命名是艾克德的一个重大错误。对某个主题进行深入的探讨是为讨论,而“格言”是对某种真理的表达,简单明了即可。事实上,这本书在讨论宗教、上帝的存在和本质的时候每个段落差不多都占满了一页,那些道德格言也更是冗长得难以评说。这本书的内容大都是很接近人情的,一看就是有一定阅历的人观察到的,但是读完一遍之后又没有能记住的。像法国伯爵的格言,充满了真实和苦涩。“恋人之间总会存在爱和被爱的一方”,这样的话在这本书中根本见不到。两相比较,浅显直白的表述是蒂乐生的风格。例如:

    “年轻时候培养的美德就像是穿在年轻而美好的身体上的新衣服一样,正符合聪慧、率真的大脑。”

    “世人往往会把不忠厚、世故狡猾与智慧和大才学相互混淆,我承认这两者存在那么一点关系,但还是有本质的区别,就像善与恶一样。”

    “智慧这种品质是非常值得人们赞赏的,但是拥有智慧的人应该保持智慧永不凋落。它像是一把双刃剑,既能成就善举,也有可能铸成错事(把握不当的话)。所以,十分恰当地运用智慧只是为了给谈话增加更多的趣味性,能更完美地将值得称颂的事情展现出来。再就是将人性的愚蠢、荒诞无稽和阴暗的一面揭露出来。”

    “与谩骂和诅咒相比,合适恰当的称赞是更智慧的做法。”

    世人是很难随意开口去称赞别人的,这一点神学家蒂乐生非常清楚。“但是人们却创造出了大量骂人的词汇,而且在这方面天赋异禀、滔滔不绝;这种聪明才智简单得很,也很容易让人接受,但同时也是很难得的。这些表达手法人们会很贪婪地接纳并且拍手欢呼,貌似每个人都很喜欢听别人骂人,但从未料想到自己马上也会挨骂,沦为笑柄。”

    还有一句:“虚荣心这种东西总会夹杂在世俗的享乐之中。它不能给人们带来感官上的享乐,而是用痛苦或者细心的呵护换来的,又或者因此葬送。人们总是费尽心机才能够培养起一种美好的品质,但后续却要忐忑不安地守护,一旦失去了又会引起一系列的麻烦。所有人都会因为伟大和尊严而万般苦恼,拥有的人心里烦躁不安,而缺乏的人却心生嫉妒,对此深恶痛绝。”

    我想读者们能注意到,这些话读起来是那么具有现代气息。当今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写出的文章与这位大主教写的也并没有太大的差距。麦考利认为,这种风格是非常明了和准确的,就是少了一些灵气。将“灵气”用在谈论散文上总让我感觉有点不舒服。而这种被称为灵感突现出的文字也并不总是让人感觉到快乐的。

    半个世纪前,卡莱尔的文章被人们称之为有“灵气”,二十年之后,新一代人又开始钟情于乔治·梅瑞狄斯和吉卜林的文章,认为“灵气”二字用在他们身上才更为贴切。随着时间的改变,如今他们的文章让人读起来或许会很神奇吧?麦考利认为自己的文字很有“灵气”还是有据可依的。按照评论家的说法,麦考利的文字师承约翰生博士,只是他将博士的那种复杂冗长的故事风格完全废弃,改用简短活泼的句子,再大量地附以十八世纪最风靡的修辞手法——对偶。活泼生动、简明有力,读了之后不但让人感到信服,而且还很享受,这就是他的文章风格。用一个比较形象的例子说,就是像一列全速前进的列车,在铺设得不怎么牢固的轨道上飞驰,给人一种很单调的感觉,这也使约翰生博士那句名言得到了印证:很难让一个人去改变他固有的风格。

    英文散文的风格发生巨变是在十七世纪的最后二十五年里。我们拿艾迪生和弥尔顿的文章与约翰·洛克和霍布斯的文章进行对比就知道其中变化了多少。谦谦有礼、轻松优雅是艾迪生的文章风格;而弥尔顿的文章则是大气蓬勃,辞藻华丽,很有激情,只是让人读了心生厌烦;洛克的文风大都紧凑得体,而且有条理,只不过太过平凡不易让人激动;霍布斯的文章可以说很丰富且很生动,但是过于混乱和啰唆。有人认为,逃亡去法国的保皇派是导致这一风格的一个因素,尽管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论证出来的,但是我却看到了这样一个很明显的事实——那些流落异乡的保皇派虽然不能够再度为忧心忡忡的君王效劳,却将法国作家的那种简明清晰的写作风格学到了手里;王政复辟成功后,他们经常会去咖啡馆闲谈,而闲谈时所使用的语言风格自然而然地在他们的文章中体现了出来。从此以后,书面英语便愈发简单、自然和清晰。

    “英文的一些微妙之处和礼节的讲究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知晓,光靠一个人的天资聪慧是远远不够的,他首先要经过文学教育,然后对那些优秀作家的作品进行大量的阅读并消化,要熟练掌握礼节知识并学会了解人,积极与优秀的男女接触、交谈。概括来说就是,世事通达和潜心学习缺一不可。”德莱顿这段话可谓字字真言。

    在《坎特伯雷大主教蒂乐生传》中,托马斯·伯奇写道:“由于德莱顿先生经常拜读主教大人的作品,所以不经意地沾染了主教大人一些了不起的文学才华,这一点他自己也乐于承认。”

    “斯威夫特博士的影响也不小,世俗中一些啰唆琐碎的礼节并没有扭曲他的眼光和品位,他在给一位刚入圣职的年轻人的信中赋予了大主教一个美好的称呼——超群绝伦。”托马斯·伯奇继续写道,“艾迪生先生认为,想要衡量英文的好坏,完全可以以大主教的作品为基准,大人生前布道时所说过的一些话语被记录了下来,为后来的那本英文词典提供例句,而约翰生就是编写那本词典的优秀人物。当时时局动荡,在女王上台后,博士的公职也被撤销。”艾迪生、德莱顿和斯威夫特是三位非常有名的作家,他们的文字怕是已经站在了文字的巅峰,倘若他们真的都阅读过蒂乐生的作品并且从中有所体悟的话,那就足以说明蒂乐生是一位非常重要的人物。所以我们很可能会萌生这样一个想法——我们今天的写作风格之所以会是这样,是和大主教有着密切关系的。

    华丽典雅和平实质朴是英文散文的两种风格。其中杰里米·泰勒和托马斯·布朗爵士的代表作《圣洁的死亡》是我们的文学史中华丽典雅的典范。这两位在文字上的美是公认的,相信没有谁会那么愚蠢地跳出来反对。我想,用“出色”二字来形容他们的文字远远不够。而吉本和约翰生博士就是当时以行文平实见称的代表性人物。对于这几位的评价,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一些见解有偏颇的人甚至把他们贬低到了极致。实际上,这四个人的文字有一种让人上瘾的毒性,一旦尝到了它的美妙之处,便如染了毒瘾一般一发不可收拾。

    在他们的文字中,读者能够体验到一种日益增长的乐趣,这种感觉非常强烈,而且不管他们的文字有多浮夸。很难将瑰丽和质朴这两种风格进行比较,判断出好坏。品位是对文字风格的最好划分,并不存在对错。我私下认为,与华丽的文风相比,质朴的文字更适合描述实际事物。如果你对文章主题比较重视的话,也就是你选择将果酱忽略,而更注意面包、黄油,所以想要文字更具说服力就必须要绕过那些华丽的文风。杰里米·泰勒的《圣洁的死亡》和《预言的自由》是非常好的例证,我建议读者可以比较着阅读。其中《圣洁的死亡》就是以风格和意象著称:在风格上如刺绣一般华丽繁复,令人眼花缭乱;在意象上更是繁多而庞杂。而《预言的自由》则是以平实质朴见称,非常爽快、干脆。但是,当时的语言风格对文学作品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所以这本书读起来倒像是海军军情的官方报告。

    杰里米·泰勒在这本书中所写的都是他的一些亲身经历。当年,他的房子、财产一并被强占、没收,连生计也被夺了去,一家人从此流离失所。经历了各种磨难最后终于在威尔士南部安定下来。当时,那里的显贵卡伯里伯爵让他做他的私人牧师,并且将他的妻儿一并接过来让他们一家团聚。这样他们便有了容身之所,但是他的工资却非常少,而且发放的时间还不稳定。但就是在这样的逆境中,《预言的自由》在他手中诞生了。

    他坎坷的一路,没有任何光亮的前途,伯爵大人看着大方实则难以捉摸的态度紧系着他一家的生计。所以,我们也完全可以预料到,他在这本书中不可能会运用一些华丽之词以及虚夸的意象。这些话出自埃德蒙·戈斯之口,我只是引用过来,他始终认为这种瑰丽的文风是属于杰里米·泰勒的最上乘的作品,也是他独有的一种特色。《预言的自由》这本书虽然读起来略微有些枯燥,但是它的文风却非常纯净而直接,几乎几句话就能概括整本书的主题。一位斯图亚特王朝的历史学家给出了一个非常到位的总结:“宗教和所有其他事物的最终判断标准就是理性,但是现在我们把理性划为个人天性,也就是说意见不可能会一致。而且每个人都不能确保自己的意见一定比别人的好或者是绝对的正确。所以对那些非正统的信念进行遏制是完全不对的,那些特立独行的观念正确与否根本没有理由去证明。”这样的想法无疑是最聪明的。

    1946年,《预言的自由》问世,时隔五年,《圣洁的死亡》也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卡伯里伯爵乡间的别墅金树林是杰里米·泰勒这些年唯一的栖身之所,而伯爵夫人——一位聪明、善良而勇敢的女子——就是他的精神支柱。

    伯爵夫人在婚后的十五年里一直致力于怀孕生孩子,1650年,在她生下第十个孩子的时候与世长辞。杰里米·泰勒的妻子也在一年后去世。后人自然会想,《圣洁的死亡》或许就是在这样悲惨的境况下被创作出来的。毫无疑问,这部作品是他最伟大的一部。这部作品言辞的丰富以及永恒的美曾被不少评论家称道,它的意象也是非常丰富,令人啧啧称奇,有人曾以“简明清晰,万世流芳”来称赞他。与《预言的自由》相比,这本书的风格是完全不同的。《预言的自由》主要是以说服为目的,完全没有熏陶的感觉,而且对个人的得失非常关注。而他本身更为难得的天赋则是在《圣洁的死亡》一书中完全爆发了出来。作为精神支柱的伯爵夫人以及心爱的妻子的去世,都给他造成了巨大的伤痛,因此他这种悲恸的情感自然是发自肺腑的。他对这两个人的追忆已经完全被铸为一座不朽的丰碑,而且还有一些天才般的奇思妙想在丰富的想象力下不断地涌现出来,最后一切都化作最美妙的句子,以求能在这字里行间得到一丝丝安慰。“将生活中的痛苦释放出来”就是善于创作的艺术家在创作中收获的宝贵特权。

    比较平实质朴和华丽典雅这两种英文风格,我认为前者更能经得住时间的检验。在华丽典雅上,很少有人能够达到非常完美的境界,而在这个风格上也只有达到这一境界才能够真正万世流芳。所以回顾起整个文学史,能够真正做到这一点的作家据我所知也就我之前提到的两位。或许有一些天资稍逊的作家也曾尝试过这种文风,只不过最终磨灭在了时间的河流中。上世纪中期,托马斯·德·昆西曾一度被评论家誉为散文大师中的大师,他对英文的华丽辉煌之风与细微之处的把握已经到了纯属完美的境界,而且他所运用的方式无可比拟。但我觉得他的文章大都是做作、不自然的,而且徒有其表、内容空虚。前些年,理查德·阿尔丁顿先生出版了一本名叫《美之宗教》的诗歌散文集,这是一位十九世纪作家的作品。那些诗歌创作之初所具有的魅力依然保持着,而沃尔特·佩特、乔治·梅瑞狄斯和麦克斯·比尔博姆这些文体家的文风早已过时,这一点由不得我们不承认。再次回顾《理查德·费勒维尔的磨难》中米兰达和费迪南德见面时的场景,虽然有趣,但也让人非常尴尬。在《美学诗歌》中,沃尔特·佩特的文字非常沉闷和枯燥,虽然想象力不差,但是却灵感匮乏,有一种卖力不讨好的感觉。在这部有趣的文集中,其中几篇平实质朴的文字是唯一能够让人感觉到愉悦的,就像阿瑟·辛蒙在写可怜的恩斯特·道生时一样,并没有刻意地去打造华丽的风格。

    蒂乐生其人

    布丰有一句格言:“见文风如见其人。”而神学家蒂乐生就是这句话最好的例证。在这里,我有必要对他的生平做一下简单介绍。蒂乐生生活的年代时局动荡,内战、交战(与荷兰)连连,还有护国公奥利弗·克伦威尔的掌权、王政的复辟,以及伦敦大火、瘟疫和一些光荣的革命,等等,接连不断,奇怪的是,他的人生却异常平淡。他是个好人,但是大家都知道,与写坏人相比,写好人的难度无疑是最大的。他有一幅画像至今仍保存在国家美术馆里,那是一位天性善良的老人,圆脸,面目清秀,让人非常愉悦。他穿着一身牧师的法衣,否则他极有可能会被你误认为是一个富裕而优越的旅馆掌柜。听说他年轻的时候是一位风度翩翩的潇洒公子,还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只不过画中的他已经上了岁数,身材也变得臃肿起来。他的风度是非常迷人的,但是在十七世纪,个人魅力并不像现在那样备受追捧。个人魅力是受人怀疑的,因为一个魅力无穷的人很可能会一无是处,所以会让人加倍提防;当然,如果一个人不但拥有个人魅力,而且还具备高尚的道德、正直的品格以及超人的天资才华,那么这种个人魅力就让人难以抵御。

    1630年,蒂乐生在约克郡的索尔比出生。他父亲的祖上在郡里曾经是很有声望的大家族,已经有了很长的历史,到他这代却做起了布匹生意。

    在当时那个年代,不用说绅士,就算是一些大贵族家的次子也很少有去经商的。事实上,人们轻视商人的风气一直到十八世纪末期才开始慢慢收敛,宣布告终是在维多利亚女王统治时期,彻底消失是在两次世界大战之后,这一点从简·奥斯汀的小说中就能发现。布匹商说白了就是中间人,从剪羊毛的作坊里购得新剪好的羊毛,然后分配到当地的农户手中纺线织布,最后把布卖掉从中获利。

    蒂乐生的父亲是一位清教徒,对清教有着极高的热情,所以注定了蒂乐生从小就要受到很严格的家庭教育。蒂乐生十七岁毕业于语法学校,进入了剑桥。在剑桥,他阅读了“齐林沃斯先生最杰出的文章”,也因此与剑桥的柏拉图主义有了不解之缘。信奉英国国教的托马斯·伯奇在为他写传记的时候这样说道:“从那时起,很多早年形成的偏见便被蒂乐生一并抛弃。”接着又补充道,“他从小就养成的严格的生活习惯依旧奉行着,对待那些奉行清教的徒众他总是报以公正、和蔼的态度。”他很顺利取得学位,并在二十一岁成为所在学院的研究员。克拉克森先生(蒂乐生的导师)将自己的学生转到了蒂乐生的名下。这样,蒂乐生就担任起了导师的职务,并且有幸被他的一位学生——约翰·彼尔德——记录下来:“他是一名优秀的学者,一名哲学家兼逻辑学家,反应灵敏、目光尖锐,善于言辩,而且结论严谨,同时,他还是一位负责任、靠得住的导师……每天晚上我们都会到他的房间去祈祷,最开始的时候,他总会让我们将希腊文圣经中的某一章用拉丁文翻译出来,时间久了他便要求一个或者几个学生来讲今天的祷告……交流的过程中一直用的是拉丁文,在我与他接触的所有日子里,从没见他说过一句英文,至少跟我们是如此。而且他在场的时候也不许我们说英文。”他的祷告词是使用一种被称为“构思体”的文体写的,是一种长老会文体,人们也称之为即兴式。结束了周一到周五的祷告,学生们各自散去,他会留下一名学生进行劝解,无非是鼓励他勤奋好学,严肃认真一些,又或者是让学生明白,“他从这名学生身上所看到或听到的一些错误,该责备的时候也绝不姑息。学生的行为举止是他很在意的事情,有的学生谦谦有礼就很招他待见,而有的学生表现得粗俗不堪,就很容易引起他的反感”。学生约翰·彼尔德还这样评价道:“他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而且非常敏锐犀利,和他谈话能让人感觉到愉悦,不过他在礼节上还是十分严肃的,我想这可能是年龄的原因。”值得说明的是,当时的蒂乐生也才二十岁多一点。

    蒂乐生在1656年离开剑桥,他受到司法部长埃德蒙·普里度的聘用,去他家做家庭教师。这样的职位——而且是在这么高的政要家中——无疑是所有年轻牧师梦寐以求的,因为这是他们想要成功的必经之路。拥有这样的职位在王政复辟以后更是会一路高升,有成为主教的希望。同时,蒂乐生还有一个身份——普里度先生的牧师。牧师这一身份必然是要先获授神职的,但他的神职是何时被授予的谁也不清楚。能够授予他神职的只可能是一位长老会的牧师,所以这件事情我们就不多做纠缠了。1658年,奥利佛·克伦威尔去世,两年后,查理二世执政,开始了他悲剧的统治。蒂乐生承认了《信仰统一法》并且成了法定国教的成员。原苏格兰主教盖洛伟给他授予了神职。约翰·彼尔德在笔记中写道:“由于各种原因,他曾经对盖洛伟有过大恩。”也正是因此,凡是来找盖洛伟的英国牧师他都一律授予神职,像签署声明自己效忠哪门哪派和口头宣誓这种程序更是全部免去。彼尔德认为他这么做全是为了钱,他的收入是按签署的就职书算的,所以家境贫苦的他很乐意做这样的活。在赫特福德郡的切斯汉特当助理牧师是蒂乐生在教会中获得的第一个正式职位。这个地方离伦敦很近,所以他经常去朋友那里拜会。此时他布道的口碑已然广泛传播,经常会收到邀请去伦敦城里的讲坛布道。1663年,萨福克郡克顿教区的前任教区长由于不愿意屈从国教信仰而被驱逐,蒂乐生刚好受人引荐补上了这个位置。这个职位在当时每年有两百镑的年俸。“那位被驱逐的前任教区长对蒂乐生这个继任者十分满意,因为他是如此能力突出,谦虚温和,而且还能做到公平公正。”托马斯·伯奇这样天真地写道。

    在这里担任教区长的时候,蒂乐生还接到邀请代替普通演讲者去林肯律师学院布道。其中,一位学院的监督——阿特金斯先生也在场,而且对他的布道十分喜欢。布道结束后,这位监督便跟着蒂乐生来到了小礼拜室,很直接地问他对来律师学院做布道牧师是否有兴趣,这个职位正好还空着。就这样,蒂乐生便顺理成章地担任了这个职位。每学期结束时,学院会等额支付给他一百镑的薪水,这个待遇和前任是一个标准;下一个学期结束后会发给他第一笔薪水,另需在假期时主持特殊仪式的会有二十五镑的津贴,此外还解决了他和他仆从的食宿问题。这个推选结果以及他今后所要承担的责任,学院派了五个学监主管向他传达:每个学期内,主日要布道两次,而每个学期的前后则是隔一个主日布道两次;阅读的时候,或者是假期的每个主日都需要布道;此外,还有一些要求布道的特殊场合也要参加;圣餐仪式会在每个学期的每个假期举行,并在本堂牧师的协助下主持;在学院内安家也是必须的,从就职开始如果没有获得学员监督主管的批准是不得自作主张离开的。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林肯律师学院的薪水虽然一般,但是在要求上是相当严格的。不过蒂乐生却非常满意这样的工作,并且打算在伦敦定居下来。他刚和他的妻子(奥佛利·克伦威尔的侄女)结婚不久。至于他的妻子,我们的了解仅限于她为他生了两个女儿,活得比他长。我们不妨大胆地猜想一下,司法部长是护国公克伦威尔的手下,当时蒂乐生正在司法部长家里做家庭教师,也许就是在那个时候他们相互认识并且心有所属的,只不过他当时没钱结婚罢了。如果是在那个时候他娶了她,那一定会给他带来无尽的好处,然而他却选择了到克顿就职,等赚了足够的钱后再与她成婚,这是很高贵的做法。但当时克伦威尔的尸体已经被挖出来,并且在泰伯恩刑场上的棺材里上了绞架,试问有谁敢冒着风险去和一位“篡位者”的亲戚扯上关系?很明显这是会遭人怀疑的。由于林肯学院给蒂乐生的薪水很少,根本不够养活他的太太,所以他在克顿的职位必须保留,这样就多了一份收入。他大部分时间是待在伦敦的,但他并没有像其他在教区享有圣俸的牧师一样去花二十镑雇一个助理牧师代他处理事务,所以,他不得不辞去在克顿的职位。或许这对他也是一种解脱,因为在那个教区,大多数居民都是长老会教徒和清教徒,并不欣赏他的布道。不过他很幸运,很快在林肯学院取得了成功,仅用一年就升为圣劳伦斯犹太教堂的讲师。他的布道听众非常多,不但来了许多伦敦偏远郊区的听众,就是一些牧师也前来汲取他思想的精华。更有许多听众周日在林肯学院听了布道之后周二又来听一遍。

    当时人们非常希望有人布道,甚至使得复辟时期的政客们开始琢磨怎样对其加以控制。依照指令,牧师在布道时只许讲个人的道德信任,要尽量避免一些关系复杂的神学问题。像以前清教徒经常宣扬的“宿命”和“白日恩典”则一概不能涉及。布道往往持续的时间都很长,经常让人忍受不了。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据说那里的执事随时准备着管风琴的演奏,一旦感觉三一学院院长艾萨克·巴罗讲得太长了,便立即打断下令演奏。有一次,大主教蒂乐生在讲“博爱”的时候就持续了三个小时。我想“简明扼要,不执着于辞藻的华丽”就是他布道成功的一个秘诀。曾经为他写传记的作家就是以优雅严肃、质朴而鲜活来评价他的风格的。他的布道词都是以清晰简洁为主,很少在他的布道词中找到一些做作而冗长的句子,整个思路也是非常清晰,一点也不模糊。他很快就成了那个时代公认的最负盛名的布道大师。

    蒂乐生在伦敦待了没几年,这期间瘟疫开始四处蔓延。教会中,无论是牧师还是不信国教的新教教众都开始各自逃生,远离这个瘟疫肆虐的城市。但是蒂乐生却没有跟随他们一起逃命,他选择了留下,留下来照顾那些染了瘟疫的病人,给他们生命中最后的关怀。

    最终,他的这种美德也得到了回报,他被人引荐去做圣大保罗大教堂的驻堂教士(在坎特伯雷任职)。或许有许多读者并不清楚“驻堂教士”是怎么回事,下面我给大家解释一下,驻堂教士是基督教会用词,指的是大教堂教士,有俸禄并享有正式的住所。在伯内特——那本历史书的作者——的推荐下,蒂乐生又被任命为查理二世的私人牧师。他在1672年终于当上了坎特伯雷的教区长。一日,他突然接到邀请去给国王布道。然而国王从一开始好像就睡着了,布道结束后一位贵族在国王的耳边小声说道:“这次布道的霍布斯主义言论绝对是您所听过的最好的,只可惜陛下您睡着了。”“你笨啊!让他把布道印出来不就完了?”国王立刻说道,于是马上把公务大臣招来,命其指示教区长把布道印出来。并不是每位读者都会记住霍布斯主义的,它所强调的就是君主的权力是无限的。相对的,一旦君主的权力无限,那他的臣民就需要无条件顺从。虽然君主专制非常残暴,但是远比乱世要好过。抵制暴君往往都是徒劳无功的,这和抑制犯罪是一个道理。唯一限制君主权力的便是自我辩护权,这个权利是非常绝对的,自我辩护是臣民的权利,哪怕在这个过程中有悖君王。

    国王的这一要求显然酿成了悲剧,因为这场布道让他把教士和不同信仰的人得罪了个遍。其中有一段招致了非常恶毒的谴责:“我总是在不断地学习进步,因为我知道自己的见识不够。但是我认为,忽视法律和司法,公开去拉人脱离教会显然是不对的,因为不管一个国家的国教是好是坏,我们都没有理由去公开侮辱它,还打着所谓‘良心’的旗号。于此,另一宗教的教徒可以假装享受个人自由,而且还享受得心安理得,完全为自己的良心和宗教效忠(这是一件很快乐的事),虽然不能保证自己的信仰一定正确,但依旧要对那些公开改变信仰的教徒予以遏制。终归会有一天,他们会通过运用上帝赋予的特权达成一切,或者是借司法的准许来实现目的。”虽然这段话对我们来说很有道理,但在当时却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这位坎特伯雷教区长也因此在公众舆论下受到了强烈的批评和斥责。后来的依利地区主教,也就是神学家帕特里克,只能催促蒂乐生赶紧将言论撤回,这件事情才算告一段落,如果他不这样做,毫不留情地将其逐出基督教会是必然的事情。有一位牧师豪先生,学识非常渊博,但他从来不信国教,有一次和蒂乐生教区长长谈的时候抱怨,倘若是自己要布道反对天主教的教皇制度,必须先使天主教反对一切宗教改革派。最后,教区长终于忍不住失声痛哭,说自己所遭遇的最不开心的事莫过于这件了。他那向世人们所奉献的思想也不能够得到继承。将自己内心的想法说出来很正常,但这被公开以后很快会被指控是给那些不信奉国教的人当借口来挑衅,与想从根本上去消除自己同胞的罪过无关。

    由于蒂乐生小时候就在清教徒的环境中长大,与那些从来不信奉国教的朋友关系一直保持得很好,所以这些指控貌似也有一些道理。但是他接受《信仰统一法》的时候是诚心诚意的。像那些不信奉国教的,非常严厉及苛责的准则,以及那些不开化的教皇制度都被英国国教抛弃了,这是其原则所致。这样做不但与他那虔诚、敏感而温和的性情有关,而且还不怎么看重不同教派之间的分歧。“每个教派有所妥协,拒绝那些狂躁的不从国教者”,是他的一种热切的希望。但是,他的这种平衡而温和的态度却从未被视为美德,而是一种缺陷。

    当然,在这里我并不是对查理二世所引起的宗教纷争(很大的麻烦)进行详细描述的,因为这些争执根本与我们无关。不知为何他们会为“教士是否该穿白色法衣”而不停争吵,这很重要吗?有许多问题与宗教原则无关,如在领圣餐的时候,有的人会在神坛的台阶上跪下,而有的人选择坐在自己的长凳上,这充其量就是个礼貌上的问题。两千多名牧师的圣职都被《同一信仰法》剥夺,同时他们又受到《五哩法》的禁止,任何法人团体的五英里之内都不得进入,他们已经完全走投无路。很多人都变得一身赤贫,不得不去做仆役。《立誓法》中宣称,所有那些不愿发誓效忠国教,但仍旧承认国教至尊地位的人都可以领取圣餐(按照英国国教的方式),军队和政府中的任何一个职务都不能由那些不愿放弃“圣餐变体论”的人来担任。不单单是不信奉国教的人,天主教徒也受到了这一法案的牵连。我补充一下,在效忠国教的誓言中,有一项是承认国教中国王的地位是合理合法且至高无上的,这自然就要将教皇宣言毁掉,因为教皇宣言声称:异教徒国王被逐出教会后是要被废除并处死的。所以,英国的很多民众都认为天主教就是叛国者,并且认为1666年伦敦的那场大火很可能就是他们故意干的。国家不能容忍天主教是非常公平合理且理由充分的,就连弥尔顿也深以为然。

    麦酒屋阴谋

    1683年,后人皆知的“麦酒屋阴谋”爆发,极大地影响了蒂乐生之后的生活。有一位名叫奇林的人,是再洗礼派的教徒,同时还是一名油盐商,但是生意却一日不如一日,最后他打算改行去做见证人(这些都是伯内特所言)。当时在法院就职的是达特茅斯爵爷,奇林找到了他,并且告诉他自己掌握了一个阴谋——一个刺杀约克公爵和国王的阴谋。于是达特茅斯爵爷便给他指明去找大臣利奥莱恩·詹金斯(这是一位狂热的保皇党成员),很快,利奥莱恩便向所有内阁成员通报了这个消息。这个消息泄露之后,被奇林提到的韦斯特和拉姆齐都遭到了牵连。根据伯内特的考察验证,韦斯特和拉姆齐曾经都在议会军中服役,对于他们头脑中的绝妙计划到处宣扬,不过他们自己也明白自己口风不严,知道他们计划的人太多,总有一天会被告发的,于是他们二人便统一了一个故事,将口供对好,以备不时之需。甚至他们连自首都计划好了,坦白地承认一切不但可以保命,兴许还能当个卧底,“誓与苏格兰四处飘荡的魔鬼的使者战斗到底”。

    韦斯特宣称,某一天约克公爵会陪同国王从纽马克特返回伦敦,路上他们就会遭到刺杀,去那里看赛马是他们经常做的事。麦酒屋农庄就是他们选的暗杀地点,这个农庄是朗伯德(计划阴谋者之一)的财产。这个地点也是他选取的,因为这里有一条皇家车队的必经之路。这是一条狭窄的小路,夹在一个高岗的中间,让车队人马束手就擒那是手到擒来的事。但是一场意外的大火烧毁了整个纽马克特城,连同阴谋一同烧毁了,因为国王和他的兄弟提前一周就离开了。这个编造出来的故事恰好因为这个巧合而将整体的真实性变得圆满。韦斯特将所有的共犯都指控了出来,有埃赛克斯伯爵、蒙茅斯、阿尔戈农·西德尼、罗素勋爵以及埃斯克里特的霍华德勋爵。这些被指控出来的人除了蒙茅斯以外,全都锒铛入狱。罗素勋爵是贝德福德勋爵的儿子及继承人,同时也是国家党(后来的辉格党)的最高领导人。虽然他有机会叛逃出国,但是他依旧选择留下来面对指控。他被囚禁于伦敦塔中,后以叛国罪论处。不过,霍华德勋爵的作为相当让人不齿,实在有损贵族的名声:他竟躲藏在一支烟囱中,搜查了很久才查到,而且一经逮捕便涕泗横流。为了保全性命,他立即把同案犯给出卖了,并且宣称去年有人蓄谋造反。这确有其事,德莱顿笔下的亚西多弗是一位足智多谋、高瞻远瞩且无所畏惧的人,然而却蒙受了牢狱之灾,因涉及叛国罪而接受审判,最后获保释,为了自保他最终躲藏了起来。在他瓦平的住所里曾经开过一次会议,其中埃赛克斯伯爵、蒙茅斯公爵、罗素勋爵还有一些其他地位稍逊的人士参加了会议,有关起义造反的事情曾经提交过日程,但是后来由于种种情况没再提及;沙夫茨伯一直垂头丧气、惴惴不安,而且身体也是江河日下,后来逃到了荷兰,用长老会教士的身份隐藏自己,最后在忧郁中撒手人寰。接受审判的时候,拉姆齐发誓宣称那些蓄谋叛国的人就在他们特别信赖的那家酒商的家中密谋,这个酒商就是谢泼德,当时罗素等人都在场,那时候有人提议说应该先抓住国王的侍卫,但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总结出这个提议的最终目的——杀死国王。对于这一推断,谢泼德给出肯定。罗素勋爵虽然也承认确实去过谢泼德家,但只是应蒙茅斯公爵的提议去那里品尝雪利酒,其间也确实听到过一些极为放肆的言论,但是他并没有参与,而是没多久就离开了。蒙茅斯公爵约罗素公爵去家里只是为了品尝美酒,这如何能让陪审团相信?由于埃赛克斯勋爵在被捕后情绪非常低落,审判开始当天就自杀了,所以罗素是非常不幸的。很显然,这很容易被人认为是畏罪自杀,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也因此处在了非常被动的位置。揭发告密的人在供词上的准备十分严密,没有丝毫破绽,而懦弱的合谋者——霍华德的告发更使得所有人的罪行基本成立,因此陪审团便宣布所有被告均构成叛国罪,并当庭判处罗素死刑。

    于是,营救罗素的行动便开始了,贝德福勒勋爵先后拿出五万和十万英镑试图保住自己儿子的性命,但是请求均遭到拒绝。罗素知道自己保命已经全无希望,但是妻子的泪水打动了他,他也不想让深爱的妻子认为自己是个无所作为的人,于是便同意上书国王和约克公爵,做出出国定居的选择,不再沾染英格兰的一切事务。罗素勋爵的夫人是南安普敦伯爵的女儿,之前是沃恩勋爵的遗孀,后来嫁给罗素。她有着非常高的道德标准,而且非常聪明、高雅,是难得一见的负责任的贤妻良母,这在英格兰的历史上并不少见。她的高贵气质完全源于她的个性魅力,跟她的出身无关,可以说她是一个真正高贵的女士。当时,王廷极其腐败,贿赂之风肆意蔓延,贞洁的女性在人们眼中往往是荒谬可笑的,但是她依旧保持着自己的圣洁,深受人们的爱戴和仰慕。罗素的请愿失败了,这非常让人惋惜。因为罗素曾经是“驱逐法案”——一部以阻止身为天主教的公爵在其哥哥死后继承王位为目的的法案——的大力支持者,所以国王和约克公爵对罗素的敌意仍然不减。

    罗素被定罪以后,曾派人去找当时担任坎特伯雷教区长的蒂乐生以及伯内特。他们是老相识了,在庭审的时候蒂乐生还曾为其出庭做证。这两位牧师试图说服罗素发表一份“造反违法”的声明来取悦国王,或许他能因此得到宽恕。伯内特认为罗素已经完全被自己说服,于是便让蒂乐生去找哈利法克斯勋爵,先让他熟悉一下这份声明,然后再进献给国王。哈利法克斯按照蒂乐生的说法一一照做,最后他向蒂乐生道贺说,这次是所有努力中最奏效的一次,国王似乎已经被这声明打动了。蒂乐生第二天去拜访罗素,告诉他这个问题已经在讨论之中,兴许有转机出现,并明言为此感到十分高兴。但是令他大吃一惊的是,罗素却告诉他事实并不是这样的。“罗素依旧坚持认为国王是应该受法律限制的,臣民们会在国王想要脱离这些限制的时候发起自我保护,使君权再次受到限制。”蒂乐生为此难受至极,即便在罗素临刑的前一天,他仍在试图让罗素的想法有所改变。但是想到罗素可能会和他的家人在一起,不一定有两个人独处的机会,于是他决定写一封信交给他,让他必须读一下,然后认真考虑考虑。信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勋爵大人:

    今天早晨看见您领取圣餐的样子非常虔诚而从容,这让在下惊喜万分。但是,没有充分的理由不管再怎么心境平和也是没有用的。这就像脱口而出的话一样,由于没有足够的时间斟酌,说出的话往往都是一些没用的话,这也是我选择写信给您的原因。对于大人您的处境,在下深感同情,但是在下是本着人与人之间最博大的善意给您阐述一下几种反抗权威的观点。一旦我们的宗教信仰和权利遭到了干涉——如同您所面临的这场官司——那一定是大人您曾经信奉的那个宗教发生了改变,对此我深感抱歉,但是神学家伯内特做出这样的理解是非常让人信服的。

    第一点,不得反抗权威是基督教信仰中确实明确提出的。

    第二点,您也曾说过我们现在的信仰和早期基督教的信仰有一定出入,我们现在的宗教信仰是由法律确定的,然而这个确定我们宗教信仰的法律条文也明确指出:“以任何借口进行武装反抗的行为都属于违法的行为。”其中,统领民兵的权力只有国王一个人拥有也是一条法律的明文规定。这就使得过往的臣民像是被缚了双手一样,或许在《圣经》的基本准则和自然法则中都有着对自由的大加倡导,但是我却并不认同,因为人类社会以及政府的和平不可能通过这些准则得到牢靠的保障。

    第三点,与新教教派所宣布的观点相比,大人您的观点是截然相反的。而在您的观点中,虽然有些观点在道理上站得住脚,但是大部分都是相互矛盾的,所以才会受到新教教众的普遍抨击。大人您不妨思考一下,您的这些观点与新教信仰中的荒谬观点是多么相像啊!但同时又与新教的基本教条完全相悖。

    我写这封信的目的就是想让大人您明白自己已经处在危险的边缘,而且这一切都是因为您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导致的;想让您对过去的无知有一个重新的认识,好静思己过、专心悔改;一旦您能真正做到正视己过、改过自新,那您一定会得到上帝的宽恕,而且还能让新教避免丑闻带来的麻烦。

    我并不是想在大人您最艰难的时候再让您徒增困扰,我非常怜悯您遭遇厄运的情况;我更不想让您在离开人世的时候仍旧带着虚假的平静以及错误的思想,只有让您惊醒才能让您获得永久的幸福。

    勋爵大人,我为您诚心祈祷,希望您相信我的同情和诚意,它们都是这世上最真挚的感情。

    您最忠诚的奴仆,最遭受苦难折磨的仆人

    约翰·蒂乐生

    从这封信中,我们可以看出写信人的真挚和善良,但是在这诚恳的话语中所饱含的残忍无情又是多么让人心悸。

    临刑前一天,蒂乐生在监狱看守的带领下见到了罗素勋爵,那时勋爵正和夫人单独在一起。蒂乐生把信递给了他。罗素接过信,回到屋中读完,然后出来把信还给了他。“罗素说他已经把信读完,自己也想被蒂乐生信中的观点说服,可惜没成功;现在他已经不想谈论政治这些让人烦心的事了;但是,既然自己犯了错,他也甘愿聆听蒂乐生的教诲,只希望上帝能原谅他吧!”在离开的时候,蒂乐生把罗素还给他的信转交给了哈利法克斯勋爵,这也就证明了他在这件事情上的立场。

    下面我引用一下伯内特的文字向大家讲述一下罗素在生命中的最后几个小时是怎么度过的。“临刑前,他从蒂乐生手中接过圣餐,满怀虔诚;我对他念诵了两小段很短的经文,他听得非常动情;然后我们相互看着,不能言语,一直到黄昏降临。虽然他始终是一副很平静的样子,但是也开始因为几个朋友的背弃而失望、伤心,同时也为年幼的孩子们感到心痛和难过。罗素是一位慈祥的父亲,但是与夫人话别的时候却是相顾无言,一副视若等闲的样子。夫人离去之后,他坦言自己的死亡之苦已经过了,剩下的只有对她的爱和尊敬,只是无法用言语去表达,她是从各个方面都配得上他的。在即将两世分隔的时候,她把自己控制得很好,并没有再给他增添负面的情绪。午夜的时候,他走进屋子,我则一整夜都在屋子外面熟睡,直到凌晨四点。他起床后很快便打理利索,却不肯多抽出一小会儿用在刮胡子上,因为今天他对自己的外表已经不在乎了。”

    在林肯法学院的广场上,罗素接受处决,围观的人很多,但是没人发出任何声音。在有的人心中,罗素就是一名以身殉道的烈士,便把他的血涂在自己的手帕上。蒂乐生陪着罗素一直走到绞架旁,在行刑的时候蒂乐生念出祈祷词:“对上帝和国王应尽的职责是我们幸存下来的人都应该清楚的,愿我们都能明白。”

    罗素虽然没有什么高人一等的才能,但是他刚烈的骨气却着实令人震惊。有一幅罗素年轻时候的画像,现存于大英国家美术馆中,画师的名字已经无可考证。画中的他头戴长假发,以蕾丝装饰在胸前点缀。他长着高挺的鼻梁,一副眉清目秀的样子,略微有些双下巴,是个非常浪漫的长相。这幅画像与彼得·莱利爵士所画的那幅(现保存于沃本)完全不同,真不知道是哪位权威的鉴定家将之鉴定为罗素的画像的。沃本的那幅年纪要大很多,圆胖的脸上五官一般,嘴角带着一丝傻笑,眼神虚假不可捉摸。罗素的道德勇气举世难寻,甚至可以和古罗马历史中的一些英雄人物相媲美,但是这样的画中形象很难让人把它与那位以身殉道的刚烈形象相重叠。

    随后,宫廷中有人对蒂乐生和伯内特为罗素举行宗教仪式提出了强烈反对。面对这样的压力,哈利法克斯也不得不做出响应,把蒂乐生给罗素的信交给了国王。因此国王立即把他召到内阁会议,对其进行了严格审查。最后国王被他成功说服,相信他和伯内特的行为并没有什么过错。对此,约克公爵还想继续纠缠,但是国王制止了他:“教区长的话听起来很诚实,非常值得信任,就没有必要再逼问他了。”但是这两位神职人员仍旧遭到了公众的质疑和围攻,指责他们挑唆罗素为了保命违背自己的良心和信念。最后伯内特逃到了荷兰避难,后来,奥兰治的威廉亲王于托贝即位,詹姆士二世逃出英国很久之后蒂乐生的传记作家才这样写道:“当时,蒂乐生和伯内特很可能都没有对这个问题进行仔细考虑,更没有专注、仔细地去想,他们的行为也受到了当时政府行为的影响。”当时的个例受到了大环境的改变。威廉和玛丽执政的时候,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抛弃这样的理念,“唯一维护宗教信仰的方法就是拥有耐心和信念,基督教中福音所提倡的方法并不是奋起反抗,而是去忍受迫害”。

    蒂乐生在接下来的几年中一直致力于怎样安静地活着,在埃德蒙顿,他买了一处房产,这座位于乡间的优雅住所在后来的文学史上也留下了印记。他每年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住在这里,如果去伦敦的话那肯定是为了去林肯法学院讲课。查理二世在1685年去世,詹姆士二世当政。蒂乐生在1687年中风,但很快康复了,后来他又去了汤布里奇温泉进行疗养,也正是在那里结识了安妮公主——詹姆士二世的小女儿。当时,安妮公主正和她的丈夫丹麦王子乔治在这里度假。1688年9月,蒂乐生与她的交谈非常频繁,并经常为她布道。奥兰治亲王在两个月后登陆英国。在这里我想要说的是,蒂乐生就此取得了安妮公主的信任,使得这段历史也有他一个位置。最后,安妮公主答应奥兰治亲王在他妻子死后会保留他继承王位的权力,这一切都是蒂乐生将她说服的结果。在这之前,由于安妮公主的王位继承权被剥夺,所以对威廉的要求一直拒绝。

    就任大主教

    威廉和玛丽没多久就开始正式加冕,宣告成为国王和王后。而蒂乐生则担任了国王的首席牧师,因为他是国王和王后最为欣赏和信赖的人。自此以后,他经常会受到国王和王后的召见。当时,圣大保罗教堂主教一职空缺,为了方便在白厅宫听候命令,他便用坎特伯雷主教一职作为交换。但是他又不想占着两个职位拿俸禄,于是便辞去了圣保罗教堂的驻堂牧师一职,当然,这也就是说他的收入会大大减少。

    对于子嗣的问题威廉国王一点也不上心,历史上他的形象就是一个无人性、硬心肠的人,给人的印象就是残暴无情。虽然他是英格兰国王,但是他从未为英格兰王国谋得什么福利,在欧洲大陆的利益才是他始终惦记的;甚至他的一些伟大的地方,史书都不愿意记载。对于威廉国王,麦考利曾经不惜花费大量笔墨对其进行描述,塑造了一个几乎无人能及的形象。他利用生动、幽默诙谐的文笔把威廉写得跟真的一样,展现出一个勇气绝伦、坚韧不屈而且非常有外交天赋的男人形象,他阴郁而冷静,几乎没有任何人类的情感。威廉的识人能力非常强,也正因此他才一眼看出蒂乐生是个无私、善良而忠诚的人,不过也不排除是蒂乐生本身那迷人的亲和力使得这位严厉的国王对他另眼相待。

    在交往的过程中,国王对待蒂乐生可称得上是非常和善而照顾的,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因为他是那样一个性情可怕的人。大主教的职位当时空出来好几个,而国王应该是想让他担任其中的一个吧?但是蒂乐生却推辞了,理由是年事已高,而且还体弱多病。他曾给国王的宠臣心腹波特兰伯爵写过这样一封信:“我的最后一个愿望就是这场完美的革命,而它也终于实现了,对此我非常感谢上帝;我现在没有别的想法,只想看着新政慢慢确立。我已经公开了自己对这场革命的看法,并且不再接受提拔,这不是阴郁不满也不是怕人怀疑,我只是在坚持自己的做法罢了。”

    议会在加冕结束十天之后出台了一部法案,要求王国内政府、神职人员以及军队都要宣誓效忠:“第一,立誓要效忠国王和王后;第二,要与国外的势力以及教皇断绝关系;此外,在宣誓的同时本法令还规定,无论是神职人员还是享受福利的公务员,只要是实际领取俸禄的人都要在8月1日之前以上述誓言进行宣誓,没这样做的立即停职半年,假如半年之后仍不肯立誓,就会依据事实解除职务。”其中因拒绝宣誓被停职的就有坎特伯雷大主教、神学家桑克罗夫特。甚至在国王和王后来访之际,他也没有在旁伺候或者按照吩咐出任上议院议员。在国王和王后宣布即位之时,王后指派了两名私人牧师去大主教的官邸求得大主教赐福。当大主教的私人牧师问及该如何处理的时候,大主教便把决定权丢在了沃顿的手里。沃顿先生对于这个上帝所立的政府唯命是从,还特地为威廉国王和玛丽王后做了祈祷。于是,他当晚就遭到了大主教的指责,当时的大主教情绪非常激动,大发雷霆,向他说道:“想在这里祈祷就别提及国王和王后,詹姆士国王还活着,他们不配。”在法律规定的六个月停职过去以后,桑克罗夫特大主教依旧拒绝立誓效忠,便立刻被解除职务。这样一来,大主教的职位就有空缺了,当时按照国王的意愿是让蒂乐生来担任。有关这件事的详细内容在他写给罗素夫人的信件中提到过,我把它摘取出来:

    我得到国王的委任,担任圣保罗大教堂的主教,我便立即亲吻了陛下的手,以展现我谦卑的感谢之意,并告诉他这让我以后的生活有了保障。他说:“我向你保证,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接着他提出一个非常崇高的职位,崇高得几乎让我不敢想象;然而他却说让我出任这个职位对于他的信仰极其重要,一定要我好好考虑一下。正在这个时候到了吃饭时间,抓住这点空闲时间,我立即向国王说明自己的确承蒙圣恩,但是在现在这个位置能够更好地服务于陛下的信仰。

    事实上这件事让我陷入了两难境地。首先,国王的好意很难让人推却,而且要对国王的善意提拔漠不关心那更是难上加难。其次,在这件事上我很难将自己的倾向或判断表达出来。因为在这件事上我欠伯内特——索尔斯伯利主教一个人情,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但同时也是最坏的朋友。他总是向我提出一些超乎寻常的想法,这是他好的一面,但是他竟然向国王提出这样的招数,这就是他的坏处,我知道一定是他告诉国王这个主意的。这好像是我和主教大人早就商量好了似的,假装放弃主教的职位,从而将大主教的位置抓到手。这样的手段的确让我陷入了危险的境地,多亏陛下是个善良的人,否则我会因此遍体鳞伤、悲惨至极。说句心里话,夫人,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服务于公众之中是我最开心的事,我始终对上帝饱含感激之情,而且一直都在倾尽所能将一切做到最好,上帝也会为之欢欣吧。但是对于我来说,能够超然于世俗爱欲之上便是我最大的幸福。所以,世俗的那些盛名并不是我所追求的,反而是我厌恶的。我一直都相信自己,哪怕一直在这个位置也能够做到足够好;与提拔之后相比,我对那些施加的影响和对众人的兴趣不会有一点儿的减少,对于一位不图名利、鞠躬尽瘁的人,人们没有任何理由不喜爱他。但是,如果我真的违背自己的本心接受了这一提拔,那我很可能会不堪重负地倒下,变得抑郁不堪,终无所成,最后和那些愚笨之人一样慢慢死去。

    但是威廉三世却是个非常执拗的人,一旦下了决心就很难改变,因此,圣保罗大教堂主教蒂乐生连续几个月不断接到国王的施压,意在让他接受这个结果。国王任命他为坎特伯雷大主教之后,他会遭到同仁的极度厌恶和痛恨,这一点蒂乐生非常清楚;因为他们不会再将他视为宗教的中流砥柱,而是把他当成敌人,一旦他将出任坎特伯雷大主教的消息散播开来,他们就会说国教已濒临灭亡。为了让自己的观点像魔咒一样散播,这些人还造出了拉丁文的版本:actumest de Ecclesia Anglicana(濒临灭亡的英国国教)。当然,也有一部分人将蒂乐生在教会的尽职尽责都看在眼里,认为他被提拔为大主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而且不管是在光荣革命之前还是之后。过于耀眼的成功只会招致羡慕者的嫉妒、愤恨甚至是敌意,这是曾经的苦难经历告诉他的道理,只要是陷入过这种状况的人都会知道。蒂乐生本身是一个温文尔雅的人,所以这种四处树敌的情况让他懊恼不已。虽然他也是个坦诚直接的人,但不管怎么说,前任被剥夺大主教的原因是非常值得他尊重的,所以他很艰难地站在这些人的角度来考虑这件事情。蒂乐生提出了反对意见,国王不予理睬。在给罗素夫人的另一封信中蒂乐生这样说道:“遭到拒绝已经让国王很不高兴,他更不喜欢反复恳求别人。”虽然他一直非常信任罗素夫人的判断,但是他内心总是苦苦挣扎,并再次写信征求她的意见。罗素夫人在回信中指出,他要做出一些高尚的牺牲,而这牺牲也是他的职责所在,违背国王的意愿是不理智的做法。直到此时蒂乐生才决定妥协,他便上奏国王说自己已经准备好了接受大主教的职位,请求他的任命。国王对此十分高兴,并直言很久没有听到这么好的消息了。

    任命的时候,蒂乐生恳求国王能够暂时保密,延迟六个月再将此事公开。而且在任命公开的那天,蒂乐生还专程去探望了已经被革了职的桑克罗夫特,他当时就住在坎特伯雷大主教的府邸。通报了姓名之后,他便站在大门外等候,但一直没有得到答复,他只好黯然离开。王后向桑克罗夫特大主教发出警告,命其立刻搬离府邸,如果正式法律生效,他将被驱逐出去。虽然法律程序启动以后也引起了一定的争议,但是最后桑克罗夫特大主教还是离开了大主教府邸,去往谭波城里的私宅,随行的有执事总管和管家。大主教府邸的财产是由司法部长委派的一名信使去接管的,然而留守府邸的管家得到的命令是只能将府邸交给执法人员,所以拒绝听任信使的命令。最后还是副郡长亲自受理,才将所有财产接管过来。桑克罗夫特没多长时间便离开伦敦,回到自己的故乡——萨福克郡的弗瑞新菲尔德,两年后在抑郁中死去。据伯内特评价,这个人非常有学识,而且言谈举止都很庄重,僧侣独具的严谨之风都能在他的神情中找到;他内敛、冷漠而倔强,像他这样的人既不会招人喜欢也不会受人尊重。这对桑克罗夫特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因为他只是个谦虚、不爱说话、善于默祷沉思的人,而且他的生活也是非常节约简朴。他曾经被伯内特评为贪财者,后来斯威夫特在笔记中做出反驳,说这样的评论是完全错误的。多年前,正是因为不愿意违背对查理一世效忠的誓言,所以才会在剑桥被解职。当时《宗教自由宣言》可以暂缓对非英国国教教徒实施刑事法,他为了向公众们展示自己的勇气,坚决拒读此宣言。于是他便被关进了伦敦塔,与他一同被关的还有其他拒读宣言的大主教,最后接到的审判是无罪释放。在奥兰治亲王夫妇施行效忠誓词时,有七位主教和一批享有圣俸的教士拒绝宣誓,其中这七名主教还是几所学院的权威或者成员,但是最后都定他们无罪。

    对于那些拒绝宣誓的人,麦考利十分轻蔑,他曾这样说道:“这些人是没有资格去讨论政治和道德这样的大问题的,他们的文字所展现出来的心灵都是无比轻浮和怯懦的。”或许也确如他所讲,那些拒绝宣誓的人始终认为国王是上帝选定的,所以一定是对的,所以他们相信国王所具有的神圣权力并付诸极大的热情拒绝宣誓。詹姆士二世曾经无视国法,对其他国教信徒加以迫害,而且还曾试图让英国改为奉行罗马天主教。这使得许多虔诚的教士为此遭受苦难,他们的职责就是违背宗教的神圣原则,反抗君主的意志。因此被判处死刑的就有阿尔戈农·西德尼和罗素勋爵,然而有很多虔诚而渊博的人却认为他们是罪有应得。虽然在詹姆士二世逃离了英国后就宣布放弃了王权,但是那些拒不宣誓的人却不相信。后来,查理一世倒台,查理二世成为国王后不久也逃离了英国。在他们心中,詹姆士二世始终是他们的国王,只要他还活着,而威廉和玛丽始终都是篡位者。但是也有人认为,麦考利这样说有些太过了,他们是依靠自己的良心做事的,哪怕是放弃高官厚禄也在所不惜,他们纷纷主动辞职自谋生路是应该值得我们同情的。

    蒂乐生也宣誓过,他在宣誓的时候良心上是过得去的,这是可以确定的。因为在几年前的布道中蒂乐生就曾谈到过誓言的合法性,他指出:“我深感愧疚,一个人诚心宣告誓言最终却没能达成。”“伪证是最罪大恶极的原罪。”他补充道。但是身为英国人,某些常识还是熟知的,这经常被外国人误以为是虚伪的,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知根底。但是蒂乐生相信,有一点确定无疑,一旦某条誓言默许了宣誓者绝不同意的条件(天主教会及其不可分割的成员所享有的绝对权力),那这个誓言便失效了。蒂乐生曾做过一场布道,名为《感谢奥兰治亲王解救英格兰的感恩布道》,旨在给林肯法学院的主管们敲响警钟,让他们时刻注意光荣革命所带来的放松感,“没有任何枪声和流血事件”便足以证明是上帝安排了这场变革。“与那些赞美诗的神圣作者一样,我们一起吟唱,在我们看来,上帝的神迹真是美妙至极。”那些学识渊博的人只要在场大多会对此完全赞同,我可以预见得到。

    桑克罗夫特离任的时候,把大主教府邸弄得乱七八糟。蒂乐生不得不依旧住在圣保罗大教堂主教府邸,因为大主教府邸需要整修一段时间。一切准备就绪之后,他才搬了进去。但是那些不肯宣誓的人始终不停地用愤怒的语言攻击他。蒂乐生曾写给罗素的那封信——劝告罗素承认错误的那封信——再次被刊登打印出来。蒂乐生在这封信中明确指出宣称反抗国王的行为就是犯罪,无论是在俗世或是在彼岸都应该受到惩罚。于是,那些拒绝宣誓的人开始质问他,他是如何坚持自己的立场的?同时又是怎样说服自己接受这位国王的?因为只要是有理智的人都能看得出来这两个掌权的人就是篡权者。他们不但诽谤中伤蒂乐生,而且还将这些檄文集结在一起出版,最后这些作者遭到逮捕,为此蒂乐生还专门拜见了司法部长,求他可以网开一面,因为蒂乐生不想是由于冒犯了他而让他们坐牢。

    曾有一位绅士在蒂乐生高升的时候前来道贺,这时恰好有一个小包裹送了上来。打开一看,竟是一个面具。大主教便随手把面具扔在了桌子上的文件里,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面对这样无理的行为,绅士惊怒不已,而大主教则微微一笑,指着桌子上的文件说:“与桌面上的白纸黑字相比,这点指责简直太幼稚了。”蒂乐生去世以后,在整理他遗物的时候发现了一捆文件,上面这样写着:“都是一些造谣中伤的话,希望上帝能宽恕他们。”

    塞缪尔·约翰生

    大主教蒂乐生还有一位极其不懂变通的死对头,这个敌人可不同一般,所以我拿出来讲讲,虽然这样做有些跑题。这个人名叫塞缪尔·约翰生,乍一看这名字我也吃了一惊,因为在大多数读者的印象中,这个名字是专属的,不可能会有其他人占用。当然,自约翰生博士之后的几个世纪里,叫塞缪尔·约翰生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但不论是那些真实的人物还是虚构的人物,都抵不上博士的鼎鼎大名。那些真正喜欢约翰生博士的人不但欣赏他的个性,对他的智慧、仁爱和常识也是大加赞叹;甚至连他的过错,在欣赏他的人眼中也是美的,如他贪婪的口味,谈话时的霸道妄为,写文章时的浮夸和华丽,以及沉闷无趣和一些不切实际的话等。有一点很奇怪,那就是我现在要讲的这位塞缪尔·约翰生和那位最终编纂了词典的约翰生有一些性格上的重叠——争辩的时候丝毫容不得与自己见解不同的情况,而且狂暴而勇猛,毫不妥协,顽固至极。英格兰的水土确实能够培养出人们的这种性格:他们始终认为看到的问题只会有一面,而且非常狂热地相信自己的想法才最重要,才是真理,所以他们从不屈服,哪怕是在迫害中惨遭毁灭或者承受牢狱之灾也在所不惜,他们有这种甘愿接受苦难的精神。

    1649年,这位塞缪尔·约翰生降生,后在圣保罗公学和剑桥三一学院接受教育,并最终被授予神职。不过,由于他很不适应当地的环境气候,很快便放弃了这份工作,交由他的助理牧师打理,自己则在伦敦安定了下来,后被罗素勋爵聘请为家庭牧师。

    他曾在1682年出版了一本名叫《宗教背叛者朱利安》的书,对于被动服从、不反抗的原则进行了大肆批评。这种言论的发表在当时是非常危险的,而且这本书的标题就是对约克公爵的指责,因为这位公爵已经完全违背了他祖上的信仰,转而信奉罗马天主教。约翰生很快便遭到了起诉,以其妖言惑众、造谣中伤别人为由处以大笔罚金,并将其书销毁,并且声明不缴清罚金就不放他出来。后来在《国家传记词典》里我们看到,约翰生直到1685年才重获自由,因为在这之前他根本交不起罚金,只能被囚禁在监狱中。在监狱中,他又写了一本横行无忌的书,而且还起了个名字叫《说给所有目前军中英国新教教徒的谦卑的真心话》,可谓非常大逆不道。他寻得狱友的帮助,和外界取得联系,将书稿偷偷地从西门监狱运了出去。詹姆士二世在1685年即位,接替了查理二世。约翰生的书在这个时候终于能够出版了,他的书在军队的士兵中流传最广。他一定非常清楚这将引起的结果,或许就是因为他的这种狂热而使他不知悔改吧?我想他时刻都在准备承受所有后果。不出所料,他再次遭受审判,不过这一次他的手和脖子上都套上了枷锁,并且被放在伦敦交易所、查林十字街以及威斯敏斯特示众,此外,他再次遭受罚款,从西门监狱到泰伯恩刑场他是一路遭受鞭刑过去的。如此痛的鞭刑他竟然以惊人的毅力坚持了下来。在他接受惩罚之前已经在圣保罗教堂的牧师会礼堂中被降级,执行的有几名伦敦城中的牧师以及三名奉承国王的主教。对他的判决非法以及降级无效那是1688年光荣革命以后的事情了。

    塞缪尔·约翰生的优点在于学识渊博,能力突出,而且意志非常坚定;但是他也有很多致命的缺点,自视甚高,志向强大得离谱,所以经常看不起人。此外,他的脾气非常火爆,对所有不同意见都不予接受,是个独断专行的家伙。约翰生曾经和罗素一起共过事,还曾因为罗素的事情遭受了牵连,罗素夫人对此一直很过意不去,适逢这个机会,她便督促圣保罗大教堂主教蒂乐生出面去找国王调解一下。蒂乐生和罗素家族很早就建立了友谊,并且关系一直都很密切,我想他对于罗素的这位家庭牧师一定有过了解吧。他们两个人完全不同:一个和善友好,温和宽广;而另一个则顽固、激进、鲁莽而暴躁,他们根本没有成为朋友的可能。约翰生刚被关进监狱的时候,蒂乐生曾送了他一笔钱,虽然约翰生在心里非常鄙视这种馈赠,但是缺钱的他又不得不接受。蒂乐生一直匿名资助这位不幸的人。蒂乐生曾因写给罗素的那封有名的信而遭到了约翰生的大肆抨击,但是看到约翰生遭受苦难,蒂乐生又不忍心做个看客。当他向威廉国王讲了这件事之后,威廉国王的确试图想帮助约翰生,但是约翰生的性格却让人不敢恭维,所以想帮他的人一时也没个章程。约翰生为人古板,既不机智也不圆滑,哪怕是在法庭上,他也抑制不住自己喜欢讥讽嘲笑的作风。“就是因为查理一世没有遵循对上帝负责的原则,所以才会被尾闾会议送去上帝那里。”他有一次这样说道。后来,国王决定安排他去达勒姆做地区主教,那个地方很富裕,但是被约翰生傲慢地拒绝了,因为他看不上这个职位,因为他认为主教才符合他的身份。但是后来他需要养老金的时候又不得不向国王伸手,最后还是蒂乐生说服威廉国王满足了他的请求。不久,国王便改变了主意。蒂乐生随后接到掌玺大臣哈利法克斯的传话——陛下认为他是有教会任命权的,所以自己没有理由再为他的养老金掏腰包了。最后他还说,蒂乐生是唯一一个肯为约翰生着想的人。但是约翰生仍旧对蒂乐生大主教恶言相向,大肆诋毁,由此可见其为人。

    当时爱尔兰有几个职位空缺,哈利法克斯便暗示国王可以让约翰生去爱尔兰做主教。蒂乐生深以为然,如果约翰生能接受那最好不过了。结果自然是被约翰生拒绝了,他除了英格兰主教的位置什么也不要。后来国王还是给了他养老金,而且还不少,当然自此以后这位约翰生再无人问津。虽然人们都很尊重约翰生,但没人会喜欢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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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人称道的布道词

    接受大主教一职显然并非蒂乐生所愿,而且活得也并不开心,所以他在就任后没多久便去世了。对他进行恶毒的抨击仿佛从来没有停止过,有一次布道的时候,他竟然引发了激愤的抗议,那次的布道内容是地狱中永恒不断的折磨,王后也在布道的现场。上帝的公平、仁慈与那些邪恶之人所遭受到的苦难是协调统一的,但是这里不包括上帝的威胁,“如果上帝的善良和正义与让那些罪人永远遭受苦难有冲突,那他是不可能会那样做的。”

    蒂乐生的敌人在抨击他的时候非常激愤,认为他之所以会认为地狱中的折磨并非永恒只是为了使王后玛丽安心,因为她一直都在担心她父亲的所作所为,并因此经常提心吊胆,在绝望中艰难挣扎着。不过面对这些批评和责难,他都听其自然,忍了下来。依照惯例,教会中的显贵会定期召开家庭会议,蒂乐生家中的宴席是非常丰盛的,让人流连不已。他曾经的一位学生约翰·彼尔德曾经这样说过:“他天生就是一个性情温和、友好善良而又乐于助人的人。一旦有朋友需要帮助,他必然来者不拒,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完成。”他还说蒂乐生在平时说话的时候也非常机智幽默,但是举的例子却不怎么样。约翰·特雷夫爵士曾经出任过议会下院发言人,却因为收受贿赂而遭到解职,当他看见蒂乐生大主教便上前大声讥讽:“被一些狂热的家伙占据主教的位置是我最讨厌的。”蒂乐生反过来讥讽:“被流氓占据任何职位都让我深恶痛绝。”

    索斯博士曾经写过一本书,其中就有对大主教的讥讽之词,并且还乞求自己的一位朋友去问大主教对骂他的话有什么感想。蒂乐生十分温和地说道:“索斯博士写的书倒是很像人样,不过骂起人来却像狗样。”索斯博士接到朋友的回话之后说,如果让他像人一样到处去阿谀奉承,他宁可像一只疯狗一样到处去咬人。大主教又讥讽道,做一条四处惹人嫌的恶狗还真不如做一只招人喜欢的贵宾犬。这样的口水仗可真称不上是妙语连珠。

    1694年的一个周日,在白厅宫蒂乐生突然病倒,但是他认为自己没有大碍,所以并没有中断仪式,而是一直坚持到了仪式的结束。四天后,蒂乐生去世,享年六十五岁。他生前大方、慷慨,最爱帮助人,家财几乎散尽,所以留给家人——他的妻子、女婿和孙辈们,他的两个女儿都死在了他的前面——的除了没发表的布道词之外,并没有什么其他的东西。他留下的布道词后来竟卖了两千五百英镑,可以说是个天价。对于他的去世,王后悲痛不已,哪怕苛刻冷血的国王威廉三世也不吝称赞蒂乐生大主教是他见过的最好的人,也是他曾经最好的朋友,后来他每年发放四百镑的养老金给蒂乐生的寡妻,不过很快又涨到了六百镑。国王对这件事极为关心,并且一再叮嘱这笔钱要定期发放,甚至有时他不放心还亲自将养老金送到她的手上。

    这世上的王公贵胄都一样,总认为人们服侍效忠他们是理所应当的事情,所以从未有过感激之词,而那些不能继续在他们身边服侍的人也就被他们顺其自然地抛在脑后。所以光从蒂乐生这一件事上看,威廉国王的做法是相当让人感动和欣赏的。

    蒂乐生遗留下来并出版了的布道词后来被翻译成了法文和荷兰文,法文版的第一卷出版以后,在《文学共和国新闻》一书中,伯纳德先生这样评论道:“在英国的很多优美的风格中,蒂乐生的简洁文风是非常值得人们重视的,哪怕是一些不信仰宗教的人也会阅读这些布道词,当然其主要目的是欣赏他优美的文字。”他继续说道:“那些浮夸炫丽的辞藻是英国人最不喜欢的,因为那里的每个字都经过了精雕细琢,谨慎地呵护摆放,就像对待神龛一样。这样经过细心雕琢粉饰的文风让他们惊讶不已,甚至会因此变得狂热,他们很害怕在这精美华丽的文字背后发现一直隐在深处的龌龊。所以相比那些刻意的修辞,他们更喜欢简洁自然的文风,因为它没有前者那么多毫不相干的粉饰雕琢,也不会让人倍感压抑。”伯纳德先生是如此不惜笔力地对我们英国人大加赞赏,这让我们觉得也确实如此。

    文章写到这里,我也有足够的理由来引用一段大主教的布道词与大家分享,好让我们了解一下他那让人们大为赞赏的文字究竟是怎么写的。如果我现在写的是托马斯·布朗爵士或者伯克的话,那就简单多了,不过现在写的是蒂乐生大主教,要选出一段来还真是有些难度。在《瓮葬》的开篇,就有“塞壬女妖吟唱的是什么曲调”,我想布朗爵士的这种可爱而丰富的文风任何人读了之后都会在心中留下美好的印象;再看看伯克,在《致贵族老爷的一封信》中想要找到一段文风高雅、无与伦比的文字是非常容易的事情。但是蒂乐生既不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也不是一个天才,至少我这么认为。我不止一次地提到他的虔诚、善良、谦逊和无私。但是在他身上发现不了任何与天才有关的东西,即便有,那也是他的传记家在制造假象。蒂乐生的文风始终是寻常风格,而写《圣洁的死亡》的杰里米·泰勒以及托马斯·布朗爵士,他们的风格与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根本不同;他们的文风好像是十七世纪德国纽伦堡打造出来的水晶杯,灿烂晶莹,雕刻的图案繁复而精美,以金银装饰,十分典雅、华丽而且极其精致,是世间少有的作品。不过这也只能摆在玻璃柜里珍藏,远观是最好的选择,一旦你口渴了想要喝水,还是普通杯子比较适用。蒂乐生的布道词大都是用来演讲的,所以简单自然是其特有的文风,这样,他所要表达的意思才能够让每一位听众听懂。他会极力避免一些华丽浮夸辞藻的堆砌,尽可能不使用修辞,就连当时流行的一些别开生面的巧妙文思他也不会涉及,更不会以明喻暗喻来让听众分心。他的布道词就像是一个学识修养还过得去的人说的话,知道自己想要说什么,并且尽力将之表达清楚,没有差错。

    当然,由于个人口味的不同,这种寻常对话风格的文章有人喜欢也有人不喜欢,像福楼拜这样卓越的作家就非常讨厌这种风格,还有其他的一些卓越作家认为正式的文风能够让文学艺术更加尊贵,他们大量采用两者或者三者的对偶、并列,试图让文章更加尊贵、优雅,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很奏效的。如果将日常对话的风格和这种文风比起来,你会发现前者确实没有什么可称道的地方。所以,在我思考了许久之后还是打算从蒂乐生那本普通而平凡的书中摘录出他的几段思考(是他用速记法记下的),当时他肯定不会想到这些文字会被出版的。除了文风之外,它的主题也是我选择那几段的主要原因。读了下面的文字,我想所有读者都会对他报以同情之心——那个饱受恶毒重伤的善良人。

    “人们总会忍不住去想,为了让上帝记住自己,尼希米曾亲身实践美德,广做善事;但是他应该想到需要的费用是十分巨大的而且参与到这里的人也是什么人都有。细想想,这样做除了这个慷慨丰盛的慈善宴之外还凸显了两个重要的美德——节制和自我否定。将自己自负自满的心理否定,将自己尽可能地否定,才能每天和众人一起坐下来吃饭,不独来独往,尤其是和自己相处得不是很融洽的人。出现这种情况是经常的。一个人不管生前有多能折腾,多么聒噪,抑或有了一些或大或小的名声,都在即将死亡的时候开始弥散消失,这或许才是令人忧郁哀伤的事情吧。倘若一个人经常不在家住,在回到自己屋子时就像个陌生人一样,这是多么令人奇怪的事情啊。”

    “经常将自己用一些规矩束缚起来,甚至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经过仔细斟酌,生怕有什么过错或纰漏,既没有细查也没有批评,让人感觉非常不舒服。”

    “人们最直接的想法就是一个人的地位越高,拥有的权力也就越大,相应的行动自由和言论自由也就开阔一些。但事实却是截然相反。正因为他们高高在上,所以才备受关注,享有的自由也就少得可怜。当然,这并不是我的一家之言,比我聪慧的塔利曾经这样说过:‘好运很少会降临在那些身居高位的人身上。’他们享受着最高的荣华富贵,但是与其他人相比却是最不自由的。”

    “地位差不多的人只要稍微聪明一些就可以了,那样不但不会被人关注,而且也不会犯傻或犯错。但是那些一直处在舞台灯光下的人,或者一些公众人物则身不由己,所作所为都暴露在观众面前任其观察和批评。”

    “总会有一些适合从政且接受邀请从政的人,我们应该高兴有人能够担起这份职责,他们如此地辛劳工作,耐心处理政务并成为公众人物是非常值得我们去感激的。有些人天生就是从政的料,虽然有可能做起事来并不是特别容易,但是却能够坚持做下来,这无疑对整个世界都是幸运的事。或许我们该为有这些明白人愿意从政而感到庆幸,不管怎么说服从一个公正明智的政府要比公正明智地施政更加简单。我并不是对那些投身于公共事务的人有什么偏见,而是在表达对他们的感激之情,他们做得非常好。由于接受的教育不同,有些人始终渴望成就一番事业;与其他人相比,他们在这方面的能力非常突出,做起事来也轻而易举,用这种方式来侍奉上帝和公众才是最适合他们的。值得我们倍加尊敬的是那些亲身实践的人。”

    “生活中多些幽静、虔诚和默想沉思,会使人变得专心致志起来,将整个心思都投入到一件事情上,所有的感情也就都有了统一的方向。最终汇成一个伟大的目标,将人的所有思想和精力聚集起来,这样就成就了完美的人生,和自身形成了完美的统一。”

    “聚光灯下的繁忙生活总会给人们带来一些烦恼和不安,所以与独处的时候(那些羞怯且谨慎的人是不会承认这个与自己有关的)相比,人们只有做出更多的善事(心存这个愿望也可以)才能够从这些烦恼和不安中缓和过来。”

    为防止引用得太多使读者厌倦,这里我省去三四段只摘录出最后一段:

    人们最根本的欲望就是对权力和伟大的追求,所以那些有机会或有实力成就大善的说法只不过是虚假的遮掩罢了。如果真的是这样,人必须要有一点雄心壮志才能够证明自己并不愚蠢。对于这种说法给出公众的回应是必需的,当然,这并不是冒犯,我们可以理解为追求伟大固然是一种壮志雄心,放弃伟大同样也是,只不过后者的危险系数更小一些。

    这段话明显就是随性而为的,如果有被大主教修改的痕迹,那必然是一些词汇和句型的改动,使得文章看起来联系更加紧密,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背离了自己简明真挚的文风。你可能会一边读一边想:“这写得也太平常了,任何一个人都能做到。”在纽约的现代艺术馆藏有一幅画作,是荷兰画家蒙德里安的,上面就是用了一条红色线条和几根黑色线条将白色的大背景分成了正方形以及长方形。这幅画让人看一眼就会难以忘记。我一直非常疑惑,这究竟是为什么。虽然这幅画没有什么实在意义,但是它却有一种奇怪的、拨动人心弦的魔力,让你生出奇怪的满足感,很难用语言来形容。这样的画作仿佛只要你手中有一把尺,红黑两色颜料就能自己画出来,你不妨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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