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的早期,北卡罗来纳州的白人孩子是不和有色人种的孩子一起玩的。不仅如此,白人孩子还经常截住有色人种的孩子,无缘无故地把他们打倒在地,马很看不惯他们的做法。
马读高中的时候,家里经济拮据,父亲就把他送到了北卡罗来纳州格林威尔一个黎巴嫩商人家里去做工。商人负责承担他读书的费用作为报酬。马除了白天上学,晚上和星期天都要在店铺里做工,洗衣、做饭、清洁卫生,什么苦活脏活都得干,一点不能偷懒。
马对我回忆说:“那时候,根本不能像同龄的孩子一样痛痛快快地踢足球、打篮球、玩棒球,无拘无束地生活。如果当天放学稍晚,没按时回店,老板就会很不高兴,挨骂是跑不了的。”
马天生就有股倔劲儿,所以他不但自控力强,更能拼命地自觉地攻习学业。在高中毕业典礼上,他作为佼佼者被学校推举为毕业生生代表致告别词,这在当时的学校里被看作是一种很高的荣誉。
高中毕业后,马告诉他父亲,他想做医生,父亲很赞赏他的志向。美国人很尊重医生,医生们的地位和收入都很高。在美国学医,就意味着不仅有了一个十分保险的金饭碗,而且还意味着踏上了进入上层社会的阶梯。马的父亲经商后,家里的经济情况虽略有好转,但社会地位并不高。所以他认为,如果马将来当了医生,再自己开个诊所,不但可以赚很多钱,更能使海德姆家的门庭显赫起来。
1927年,马凭借优异的成绩,如愿以偿地考进了北卡罗来纳州的医科大学预科。在校期间,为了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马就在学校的食堂里勤工俭学。当时这所大学的学生吃的是份饭,食堂每餐准备两种菜,每人可任选一种。
马要比别的同学早起,上课前先到食堂给同学们送早餐。下午下课后,放下书包就要赶到食堂,给学生们端饭端菜。在同学们用完餐后,马还要把餐具收回交到厨房。食堂给他的报酬则是免费吃饭。另外,在收餐具时,他还可以把同学们不喝的牛奶随便喝个够。马后来跟我说,直到去大学食堂勤工俭学以后,他才第一次真正吃饱了饭,体会到了什么叫撑得慌的感觉。
为了给自己挣些零花钱,马每个星期天,都到他叔叔开的一个制鞋店里打工。刚制出的皮鞋很粗糙,需要打磨才能变得漂亮,马就负责这个工作。干活时,他总是一丝不苟,时而用刀剪清理露在皮鞋面上的线头,时而轻轻地往皮鞋上擦鞋油,最后再用刷子将鞋擦得锃亮,这样干一天,他叔叔给他三美元作为报酬,一个月四个星期天就是十二美元。马就用每个月这十二美元来买书和日用品,这也使得本就不富裕的家里,免去了许多支出,只负担他的学费就可以了。
解放入城后,马有一次又跟我讲起了这段经历,他曾兴高采烈地对我说:“妹子,以后你的皮鞋我来负责打理,我知道怎样才能把皮鞋打理得更漂亮。”
马读完二年级医科大学预科,以突出的学习成绩获得了美国政府颁发的奖学金。这笔奖学金,足够让他即使不用打工,也能够承担起在任何一所美国人开办的大学里就读的费用。谈起这段往事,马始终觉得这两年的勤工俭学教会了他很多。
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我的丈夫带着我回到了阔别四十五年的美国,回到了北卡罗来纳州,回到了他的母校。马带我参观了学校的教室、餐厅,还特别坐在了他勤工俭学的餐厅里喝了一会儿茶。学校特地向马海德赠送了他当年在校时的成绩单,赠送仪式开始时,六十八岁的马海德,竟像小孩子一样紧张得涨红了脸,直到他看到了那满载优秀成绩的记录单时,他才松了口气,马悄悄地对我说:“谢天谢地,多亏我当年还不是一个大笨蛋。”
1929年马作为高材生,顺利进入位于黎巴嫩首都贝鲁特的美国医科大学。这所大学,是由美国大资本家洛克菲勒创办的。洛克菲勒财团是美国著名的大财团之一,这个财团为了扩大自己的影响,在世界上办有四所著名的医科大学:黎巴嫩贝鲁特医科大学和中国北平协和医学院就是其中的两所。马之所以选择贝鲁特医科大学,除了想回到自己的故乡黎巴嫩外,还因为这所大学提供的条件十分优厚。贝鲁特医科大学收费比别的医科大学低,而且每个学生都有一份奖学金,但课程却和美国医科大学是统一的,毕业后被分配去的医院也都是第一流的。
马进入贝鲁特医科大学的第一个暑假没有回美国,而是带着父母的嘱托,去了祖居哈麦那村。他在那儿住在一位堂叔家里,每天都有各种辈分的人来和他交谈,海德姆家族出了一个大学生,这让全村人都觉得荣耀。叔伯婶婶们不停地嘱咐他:“哈麦那村出个大学生是多么不容易啊,你是我们家族第一个上大学的孩子,你一定要好好读书,将来做一番比你父亲更大的事业,为咱哈麦那人争光。”
老人们对他谈的最多地是有关家乡的美丽传说,还有对他父亲的称赞,说他:在美国当了那么多年工人,还是回来娶了一位黎巴嫩姑娘。他们期盼着马将来也回来娶一位黎巴嫩姑娘。哈麦那老辈人认为世界上只有黎巴嫩姑娘是最美丽、最善良的。
马有一个堂姐当时在哈麦那村开了一个旅馆,专门接待旅游者,生意很兴旺。为了欣赏家乡名胜,尝试一下旅游生活,马曾在堂姐的旅馆中住过一阵。堂姐虽然对他很热情,但到收费时,却对马分文不让。于是马明白了:“资本家在赚钱上是六亲不认呀!”从此,他再也不到有钱的同族家去了。
读大学本科以后,马性格比以前开朗了,不但门门功课优秀,而且在体育方面也很出色,他喜欢打乒乓球,别看他打乒乓球是左手持拍,比赛时可从来都占先,而且还是学校篮球队的成员。他有一种超凡的号召力,大学二年级的暑假,他邀集同学们一起凑钱,骑着自行车去旅游,当时车少人多,大家就轮着骑车带人走。他们先后游历了苏丹、埃及等国家,既开阔了视野,又增长了见识。开学了他感到精神倍增,门门功课都是头等。
1931年美国政府给他增加了奖学金,他在1931年下半年,转入瑞士日内瓦医科大学读研究生班,专门研究皮肤病学。日内瓦医科大学主要使用德语和法语授课。他本人在掌握外语方面似乎有着特殊的天赋,很快就过了语言关。
在日内瓦医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时,他很活跃,爱好也很多,他喜欢滑雪,喜欢游泳……他有三个最要好的同学,都是美国人,他们分别学的是内科、外科和妇科,再加上马学的皮肤科,简直可以开一所全科的小医院了。他们经常在一起交流学业,探讨一些症状在内、外、妇、皮肤科之间的关联和区别,这让他们在彼此的学科领域,起到了很大的互补作用。
1932年,在写毕业论文前,他们四个同学一起到法国巴黎一家医院去实习。在那里马结识了一位中国留学生,正是从这位中国留学生那里,听到了传说中的中国,他开始对中国有了一些初步概念。有一天,他正好看到了一张法国报纸上说:“东方正在传染一种热带病。”这立即引起了他的注意,马对几个同学说:“我毕业后想去东方的中国看看,你们怎么打算?”克士说:“你的想法妙极了,乔治,我们一起去吧!”听说中国是一个落后的缺医少药的国家,那里一定很需要医生,他们决定到那里去治病救人,谋求发展。于是他们就开始商量着去中国行医的计划。
实习结束后,他们回到日内瓦准备毕业论文和答辩。马海德用法文写的毕业论文题目是《关于性病诊断、治疗的试验方法》这篇论文,受到了专家教授的高度称赞。毕业典礼上,日内瓦医科大学授予乔治·海德姆医学博士学位。
1933年,马获得医学博士学位的消息,传到了他在美国的家里。马的父母特别地兴奋,夜不能寐,规划着儿子的未来。他们都盼着儿子能早点回美国,希望马能够先在美国当一名医生,然后再自己开业行医。等家里的日子富裕起来,再娶一个漂亮的阿拉伯姑娘……
但不久他们就收到了儿子给他们写的一封信,信里写道:“我暂时不能回家,我要和几个同学一起去中国,考察东方热带流行病……回去的时间暂且不定,可能很快,也可能要很久,这得看考察的情况,请你们放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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