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新观念-论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坚持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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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锦涛同志在奥运会、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要发扬以顽强拼搏、为国争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探索当代体育发展规律、提高科学训练水平,在坚持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保持我国竞技体育特点和优势的同时,积极挖掘潜力、优化结构、提高效益,推动竞技体育内部各门类均衡发展,不断增强我国竞技体育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国家目标、社会利益出发而逐步形成的富有实效的竞技体育运作模式。我们一要坚持、二要完善举国体制。那么,如何坚持?如何完善?坚持什么?完善什么?这些是我们要认真思考的问题。本文结合工作实践提出一些思考和学习体会,仅供参考。

    一、关于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坚持

    (一)坚持“中华体育精神”,构建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理念

    中华体育精神是我国竞技体育不断走向胜利的强大精神动力。中华体育精神是以“祖国至上、敬业至上、敬业奉献、科学求实、遵纪守法、团结友爱、艰苦奋斗”为主要内涵,是一个系统的思想体系。祖国至上是爱国主义精神。为国争光、振兴中华是激励运动员和教练员刻苦训练、不断进取的精神动力。敬业奉献是对体育事业的热爱与忠诚;团结友爱是集体主义和团队精神的体现;科学求实是脚踏实地、科学严谨的态度;遵纪守法是体育运动的基础,体育运动没有严格的法规、没有公平、公开的竞争环境,就失去竞技的意义;艰苦奋斗是体育界的传统和致胜的法宝,体育界创造了“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大运动量科学训练”的“三从一大”训练原则,正是这种艰苦奋斗的精神使中国跻身于世界体育大国之列。

    面对北京奥运会后,我国竞技体育新的发展阶段,中华体育精神仍然是我们发展的基础和精神动力,需要坚持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坚持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战略

    改革开放后,为了加快提高我国竞技体育水平,在项目布局上采取了两项措施:第一,调整好运动项目的重点布局,项目设置尽可能与奥运会对口,并突出重点;第二,按照奥运会设置项目,调整全运会项目设置,使全运会和奥运会的任务一致起来。实行以奥运会为目标的《奥运争光计划》,开展以适合中国人发展,有利于中国人特长的“灵、小、轻、巧、女”等为主要特征的项目,并在这些项目上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如乒乓球、跳水、体操、射击、羽毛球、中小级别举重等。这样的竞技体育发展战略和项目布局为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能在短时间之内走向世界,无疑是十分正确的。今后,要保持我国竞技体育在奥运会的竞争地位也必须依靠和保持这些项目的优势。

    (三)分级管理,层层选拔,积极输送,坚持分级训练模式

    分级训练、分级管理是我国独有的竞技体育训练体制。按照思想一盘棋,组织一条龙,训练一贯制的要求,从项目、选材、训练各方面层层衔接,改革、完善训练体制,重点做好一、二、三线队伍。这一分级训练模式,既保证了运动员成长训练的系统性,又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保持合理的训练规模,避免人才的浪费。

    (四)坚持现行的竞赛制度,构建竞技体育文化,树立竞赛品牌

    我国现行的体育竞赛制度是以全运会、城市运动会、省市运动会等综合性运动会为龙头,配与各单项各层次的竞赛,形成了一个系统、立体、多层次的竞赛体系。全国运动会的项目设置以夏季运动奥运项目为主,兼顾冬季运动的优势项目和优秀民族传统竞技体育项目。全运会项目的设置随着国际奥运会项目设置的变化和我国运动项目的发展而有所调整。全国城市运动会的目的是进一步推动城市体育事业的发展,发现和培养优秀运动后备人才。这样层次分明,目标明确,各级衔接的竞赛体系和制度,为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五)坚持项目管理体制,细化项目管理

    近年来,我国各运动项目的管理已经由体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运动项目转变为间接管理,建立了以单项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为主的运动项目管理新体制、新模式,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建立管理中心制,有利于运动项目的管理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推进体育社会化,增强运动项目发展的活力和后劲;有利于运动项目专业化、科学的、系统化的管理,促进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扩大对外体育交流。这一新模式还需要不断改革完善。

    (六)坚持以往成功的训练、管理和备战参赛的成功经验

    坚持统一思想,坚定信念,明确目标,“立足于早,着力于细,抓好组织、计划、责任、保障四个落实”来保障备战。坚持重大赛事备战体制、机制和领导体制。坚持狠抓科学训练,认真深入探索项目规律,创新训练方法,提高科学训练水平。坚持高度重视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狠抓运动队管理等训练、管理和备战参赛经验。

    二、关于我国竞技体育宏观管理存在的问题

    毋庸置疑,“举国体制”是我国竞技体育在较短时间内成为竞技体育大国的关键,但也存在亟需完善的地方。归纳起来,本文认为我国在宏观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以下几方面。

    (一)竞技体育宏观问题研究和关注不够

    我们往往在备战过程中的细节问题、某个具体个体的训练问题给与了足够的关注和研究,但对诸如竞技体育的核心价值体系、竞技体育的哲学理念、竞技体育文化竞争力提升、竞技体育项目科学设计和推广、竞技体育的社会责任教育、竞技体育的公平与正义、竞技体育的成本与效益、竞技体育的综合竞争力、竞技体育均衡发展、竞技体育的区域分工布局以及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等宏观问题重视和研究不够,缺乏应有的理论氛围和研究队伍。竞技体育行业战略思维,管理队伍知识结构有待加强。

    (二)过份注重纵向管理,横向合作不足

    应该说在竞技体育领域,特别是在全国体育系统内部,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分级训练网络和自上而下的各级竞赛体系,在运动员成长的过程中各负其责,向上输送。但体育系统不可能独立于我国社会的发展而独立存在,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必定对体育的各个方面产生重大的影响,这些影响总体上是积极的。比如,我国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大中小学体育设施的改善和对学校体育的重视就为学校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提供了有利条件。而目前我们在宏观层面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的鼓励社会各方面资源参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政策,更缺乏横向合作的体制和机制。教育和体育行业各有一套竞赛制度,地方各级业余体校大多数游离于教育系统的学校管理之外,学校基础建设得不到保证,体校学生就读问题突出。

    (三)过份强调注重调动地方资源,合理的规划布局不够

    一方面,多年来,比较注重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各个体育项目的开展,特别是在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启动了奥运会金牌计入全运会之后,各地都加大了对跳水、乒乓球、羽毛球、体操、举重等项目的开展与投入,这些举措无疑是中国体育代表团在近几届奥运会金牌数不断突破的重要因素。但另一方面,也造成相当部分省区削弱了对影响大的足球、篮球、排球等大球类项目和田径、游泳项目的重视,相当部分省区将大球类项目撤销。同时,也造成国内在跳水、乒乓球、羽毛球、体操、举重等项目的人才浪费,引发各省区在这些项目上的重复投资,恶性竞争,造成竞技体育内部发展的结构性失衡。

    (四)注重赛事备战,基础工作关注不足

    由于竞技体育工作的特殊性,每个周期都有重大的赛事,特别是奥运会和全运会。一个周期的结束,备战下个周期的工作又开始,客观上造成对初级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关注不够。但竞技体育人才的成长需要8~10年的培养周期,必须更大地关注后备人才培养的基础性工作。如初级后备人才的培养机构的发展条件,初级后备人才的师资队伍建设、初级后备人才的素质教育,初级后备人才队伍竞赛制度检验等。比如近年来随着地方机构的改革,县级业余体校在一些地方出现了难以为继的状况,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五)过份强调加大投入,投入产出效益注重不够

    长期以来加大投入成为竞技体育的主要发展动力,各省区也不断在相互攀比,比竞技体育的专项经费,比奥运会、全运会、年度锦标赛奖金。缺乏衡量低投入高产出的政策导向,没有衡量投入产出比的衡量和考核指标体系,缺乏引导低投入高产出的体制机制。

    三、关于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完善

    (一)学习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创新竞技体育发展理论

    皮埃尔·德·顾拜旦提出的奥林匹克运动发展理念是“增强体质、意志和精神并使之全面发展的一种人生哲学。谋求把体育运动与教育和文化融合起来,创造一种在努力中求欢乐、发挥良好榜样的教育价值并尊重基本公德原则为基础的生活方式。”这一发展战略思想的基础和背景是:第一,泛神宗教与希腊哲学;第二,文艺复兴与教育改革;第三,神圣休战与理想社会。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学习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科学发展观是新时期指导体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竞技体育科学发展重要的哲学基础。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体育发展理论,构建竞技体育发展理论。

    创新竞技体育发展理论。一是创新竞技体育发展理念,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树立大的竞技体育观念,构筑先进竞技体育文化,提升竞技体育文化影响力。二是推进有利于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地域、不同种族均衡发展的竞技体育文化。三是争取在某些领域引领世界竞技体育发展走势,弥补西方文化主导下竞技体育的不足。四是加强竞技体育文化构建,科学设计和推广,推出具有中国文化特色,广受世界认可的体育项目。五是创新竞技体育发展战略,实施新的奥运会发展战略。六是创新竞技体育管理模式,树立层次更高、范围更广、开放性更大、竞争性更强的管理模式。七是加强竞技体育宏观管理和竞技体育发展理论的机构和队伍建设,设立3~5个研究中心。

    (二)完善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战略,调整内部结构,优化项目布局

    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世界竞技体育发展趋势和竞技体育的发展规律,重新研究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战略。一是研究制定竞技体育发展宪章或条例。一个中短期的竞技体育规划或一个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规程不足以支撑、涵盖竞技体育的内涵。应该制定出类似IOC《奥林匹克宪章》的竞技体育最权威、较稳定、高层次,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文件。二是修订和完善奥运争光战略,修改不利于竞技体育均衡发展的政策和办法,促进影响力较大的项目发展。三是借鉴区域经济的产业布局理论,实施重点项目区域布局,发挥各省区优势和特长,避免过度重复投资。

    (三)完善分级训练模式,推广分级训练模式

    完善多年形成的分级训练网络模式。一是将局限于体育系统的分级训练网,推广和介绍到其他社会领域,尤其是教育系统。二是广开才路,把培养优秀运动员的路子搞宽,积极支持和帮助高等院校建立优秀运动队,支持企业建立职业俱乐部。三是建立公平的选拔制度,使到各方面培养的人才都能得到同等待遇,公正选拔。

    (四)完善集中训练模式,建立院校化的高水平运动队训练基地

    集中训练是保证训练质量的重要途径,为了从保证上解决高层次运动员文化教育和学历教育问题,训练基地院校化是一条可行的捷径。一是将北京、上海、武汉、西安、成都、沈阳等六所体育院校建立成国家队训练基地,运动员以学生身份管理,教练员以教师身份管理,依托院校为国家队提供科技、运动员学历教育、文化教育、文明教育和后勤保障服务,强化学科建设,条件成熟后可扩展到其他综合性大学。二是出台政策鼓励各省区建立各自的院校化训练基地。三是在无重大赛事期间,减少运动队的流动性短期转训,尽可能保证运动员系统学习。

    (五)完善竞赛制度,鼓励重点大学组团参加全国运动会

    建立“大举国体制”下的竞赛制度。一是研究重点高校参加全运会问题,鼓励全国重点大学组成代表团参加全国运动会,第一步是“985”大学和“211”大学,设立大学组金牌排行榜。二是研究完善各种竞赛政策,取消各种非竞赛特性的政策。重新评估各种协议计分、双计分、奥运会金牌带入全运会等政策,比如全运会协议计分政策是否协议时间应该更提前,运动员年龄或成绩更低,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优势互补。三是增设各代表团新人奖或排行榜。

    (原载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工作情况》,2009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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