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佚名
坐了9个小时的火车,提着简单的行李,我从小县城来到成都的一所大学报到。
在新生报到处我见到了早已等候在那里的姐姐。两年没见到姐姐了,看上去她洋气了许多,举手投足落落大方,和城里的白领丽人没什么区别。姐姐初中毕业后就到广州打工,父母早已下岗,靠做点儿小生意维持生活,是姐姐寄回家的钱支撑着我读书读到现在。去年,她从广州到了成都,在一个广州人开的酒楼里当上了大堂经理,工作得比较顺心。姐姐递给我3500元钱说:“这些钱加上从家里带来的够了吧?快去注册,我在旁边等你。”握着她递过来的还带着体温的钞票,我心里有说不出的感动,我想我今后一定要好好报答姐姐。
办完手续已是中午,我和姐去学生餐厅吃饭。吃饭时,她掏出五十元钱给我:“这五十元是你这个月的生活费。”一个月50元的生活费,她当我是神仙?我吃惊的表情还没展开,姐姐又递过来一张纸一支笔:“写个借条吧。”“什么借条?”“你今天借了我3550元钱呀。我要告诉你的是,我已经供你读了六年书,我不可能再供你读书了。你18岁了,我也已经二十三,我也得为自己存点钱了,对不对?”姐一脸平静地看着我,然后将纸又向我这边推了推。我不相信似的看着面前这个人:这就是我的亲姐姐?十多年来和我同吃一锅饭同睡一张床,一颗糖也得分两半儿一同分享的姐姐?在我上大学的第一天,她就送给我一份这样的礼物!可我的确也没资格要求她再供我读书了。我用颤抖的手拿起笔写下了平生第一张欠条,签下自己名字的那一刻我的泪水奔涌而出,一滴滴地打在纸上。姐姐拿过那张纸,看了看揣进了口袋,冷漠而鄙夷地对我说:“这么大个人了还流什么泪呀。人家外国那些大学生,家里再有钱也是自己掏学费,广州的好多大学生也是半工半读。我已经给你找了份勤工俭学的工作,吃完饭,我带你去看看。”和姐姐见面时的那份激动在这一瞬间突然消退了,我即将开始新生活的兴奋也一下子被击得粉碎。
吃完饭,我跟着姐姐进了学校餐厅的大厨房。她通过朋友给我找了份在厨房打杂的工作,主要是午饭和晚饭后收拾餐厅,洗碗碟并进行消毒。报酬是包两顿饭,还有很少的一点补助。她把我介绍给厨房的领班就走了。看着洗碗池里堆成小山似的油腻腻的碗碟,我真有种要呕吐的感觉。我家虽然不富裕,可我也是爸妈的小女儿啊。在家里,除了读书,父母基本上不让我干任何家务。高三一年,我的内衣裤都是妈妈洗。妈妈说,这些小事你就别管了,只要考上大学就好……正在我犹豫不知如何是好时,领班朝我喊:“别愣着,干完了还有别的事儿呢!”我一咬牙,挽起袖子干起来……当天晚上,我打电话给妈妈报平安。妈妈说:“见到姐姐了吧?要听姐姐的话呀,在外面人生地不熟,姐妹俩要相互照顾啊。”我嗯嗯地答应着,眼泪禁不住又要滴落下来。我怎么能告诉妈妈,一见面,那个被我叫作姐姐的人就让我写下一张借条,然后将我推进一堆油腻的碗碟中再也不管我了呢?
靠在厨房打工,我一个月的生活是不成问题了,可还要挣更多的钱应该怎么办呢?那张沉甸甸的借条,下学期的学费,都让我感到了无比的压力。
周末,姐姐打电话让我去她工作的酒楼。原来她又替我找了份工作,为她老板上四年级的一对双胞胎儿子补习英语和数学。每周半天,一个月六百元,老板当即就把这个月的钱点给了我,接钱的时候我手都有些发抖。补完课我回校时,姐姐问我:“你从学校怎么来的?”“当然是坐公交车。”“来回两元,一个月八元,你不觉得太奢侈?”难道五站路让我走过来?“能挣钱,更得节约钱。”姐姐说了这么一句就转身忙自己的事去了。
望着她的背影,我的心比以前更寒了一层:为了让我早日还上她的钱,她是什么招数都想出来了,不但给我介绍工作,还让我将消费减少到最低。可她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回校后,我用五十元钱买了辆不知倒了几手的自行车,每个周末骑着它来来回回。
一个月后的一个周末恰恰是姐姐的生日,看在她供我读了几年书的份上,我特意买了束花和一个小蛋糕去看姐姐。本以为她会欣喜异常,可她接过花眉头却皱了起来:“才来大城市几天啊,本事没学到,这气派倒是一学就会。真有钱就先把欠我的钱还了,别指望用这个来抵债!”我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骑上车就走,我发誓没还她的钱之前再也不见她!
眼界一旦打开,我发现只要不怕吃苦,拉得下面子,挣钱的门道其实很多。我搞推销、发广告,还批发了各类饮料卖给本幢楼的同学。除了那对双胞胎外,我又兼了两份家教。第一次站在街上发放广告时,我一直低着头,总以为全世界的人都在笑话我,只想逃到无人的地方去。可一想到那张借条,我知道自己已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咬牙坚持。后来,我越来越坦然了,同学中自己养活自己的人大有人在,大家还以此感到自豪呢。为了更自由地安排时间,也为了赚更多的钱,我辞去了学校餐厅的那份兼职。姐姐打电话来骂我冲动,我冷冷地说:“你放心,你的钱我会一分不少地还给你。”
放寒假前,我揣着3580元钱找到了姐姐,将钱一张张地数给她说:“本金加上利息,全还给你。”姐姐笑眯眯地看着那叠钱说:“一个学期能有这样的收获简直超出我的想像。不过,你把钱给了我,你下学期的学费咋办呢?”还掉姐姐的钱,我口袋里只有30元钱了,那是我假期里的生活费。我准备寒假不回家,找份事做,至于能挣到多少钱我心里并没有底,可在姐姐面前我却很硬气地说:“这我自有办法,不要你管。”姐姐一笑,数了十张钞票出来,将其余的钱塞回我手中说:“先还我一千,剩下的以后再还。”可我坚决地把钱还给了她,要回了那张借条,当着她的面撕得粉碎扔在地上,凛然地说:“现在我们两清了。”然后骑上车飘然而去。那一刻,我心里真有说不出的痛快。
可寒假的打工生活才开始几天,我就病了。我以为只是小感冒,自己买了点儿药吃,又继续去打工。可第三天,我发起了高烧,浑身一点儿劲都没有了。我便加大了药量,心想睡一觉也许就好了。不曾想,一睡就再也起不来了……当我醒过来时,第一眼看到的是双眼红肿的姐姐。原来室友见我一整天都没动静,就打电话叫来了姐姐,把我送进了医院。看我醒来,姐姐的泪一下滚落下来:“你怎么这么傻……”我说:“你放心,医药费我会还给你的。”姐姐一下愣住了,叹了一口气,半天没说话。
人毕竟年轻,输了3天液我好了大半,就坚持出了院。又到了为双胞胎补课的时间了,我不想丢掉这个差事。
这天补完课,老板递给我800元钱,说是这个月的家教费。我说您多给了。老板笑笑说:“这学期我儿子成绩提高好快,早应该给你加薪了。”可是,这也太高了点儿吧?据我所知,我的师姐师兄教一个学生一个月最多也就收三百,像我这种才当家教的当然就收得更少。我另外兼的那两份家教加起来一个月也才400元。
老板把钱塞进我手里,犹豫半天才说:“也不知道该不该给你说——我答应你姐要保密的……其实我原来每月付给你的只有三百,那三百是你姐拿的,说是你第一次找到工作,她想给你一份信心……”我的脑袋里嗡地响了一声,老板接下来的话我一句也听不清楚了。我的脑海里浮现出自己撕碎借条时的情形,我能和姐姐两清吗?且不说她供我读了六年书,这半年来她又是怎样在默默帮我?我拿着那叠钱找到了正忙碌着的姐姐,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我叫了一声“姐”,扑在她的怀里哭出了声……那天,在姐的宿合我和姐说了好多话。原来,我曾写信给姐姐说,知道家里没钱,我决定读省内的大学。
姐姐接到信后,当即就决定回四川,她要在我身边好好照顾我。可当她接到妈妈的电话后,却改变了决定供我到大学毕业的念头。妈妈对她说,你妹妹从来没出过远门没离开过我们,除了读书啥都不懂,买火车票都不知道咋买,你这当姐的要好好照顾她呀。姐姐说:“我当时一听妈这话头都大了。你这样子,即使以后书读出来了,还不是废人一个?这些年打工的经历让我明白了,一个人肚子里有知识很重要,可更重要的是有闯荡社会的勇气与能力。我遇到好多大学生,因为胆小什么都不敢尝试,只得呆在一个小厂里做自己不喜欢的事,那有什么出息?所以我想,只让你一门心思地读书,不是爱你是害你。我能16岁出来打工,你18岁了为什么不能养活自己?我管得了你一时,管不了你一世啊,所以,我得逼你自立!”
说着姐掏出一个写着我名字的存折递给我:“你挣的钱,姐都给你存着昵。看你这么能干,姐也放心了。下学期起,你只兼一份工就行了,另外的钱,姐来付。”
可我拒绝了。首先,我已经享受到了自己养活自己的快乐,其次,我再也不愿成为姐的负担了。姐姐想了想说:“也好,我早看中了一套房子,再存点儿钱我就按揭下来,然后把爸爸妈妈接来。在这里做生意比小县城强,我们一家人也终于可以团聚了,不用再相互惦记。”
看着一脸憧憬的姐姐,我百感交集:姐啊,你啥时能为自己想想呢?
为了让妹妹以后能够立足社会,她狠下心来,给妹妹钱交学费要写下借条,“逼”着妹妹要自力更生。正是姐姐的“无情”,才造就了妹妹的刚强与自立。
66朵洛丝玛丽
◆文/佚名
苏格兰女孩儿艾美自小父母双亡,与弟弟瑞查相依为命。艾美十六岁那年,她在纽约的姑妈邀请姐弟俩去美国度假,但厄运也从此开始:瑞查到纽约的第三天就遭遇了一次意外的抢劫。
由于情报组的信息错误,特警营救小组的负责警官霍尔在行动中,忽略了另一间房里的匪首和瑞查,只解救出四名人质,导致无辜的男孩子瑞查命丧于顽抗的匪首枪下。
传媒都把矛头指向了霍尔。在一片责难声中,霍尔警官默默地帮艾美料理完瑞查的后事。艾美返回英国那天,霍尔特意买了11朵玫瑰放在了瑞查的灵柩上。那是一种叫做洛丝玛丽的水红色玫瑰,在苏格兰语里洛丝玛丽的意思是“死的怀念”。霍尔笨拙地跟艾美说了声“对不起”。
从此,每到瑞查的忌日,艾美都会收到十一朵寄自美国的洛丝玛丽。那是霍尔寄的,他还会在附言条上特别叮嘱艾美一定要将花放到瑞查的墓前。
一晃六年过去了,艾美又一次来到纽约看望姑妈。临走,她想起了内疚万分的霍尔警官。可当她来到警局,警局的人却告诉她:那次事件之后不久,霍尔就辞了职,没有了固定的工作,他开始酗酒,人也变得日渐消沉,最终妻子也离他而去……艾美听后,心中顿时生出一种寻找霍尔的冲动。
艾美花了近两个月的时间。才在特伦顿的一个小镇上找到了霍尔。他独自居住在镇上小教堂的后院里,阴暗的旧屋凌乱不堪,他半倒在破旧的沙发上醉得不省人事。艾美简直不敢相信这个肮脏的醉鬼竟会是当初那个英俊精干的年轻警官,短短六年中,他的变化居然如此之大。
艾美退出小院,不经意间,她发现院子里竟种满了洛丝玛丽。教堂的神甫告诉她,每年夏天,在这些玫瑰开放的季节,霍尔都会将花剪下来放在小镇墓地的墓碑前,好像那就是他的工作,也只有那个时候他才是清醒的。艾美的心又一次被深深震撼了,她意识到自己必须做点什么……很快,夏天来了。艾美又来到了霍尔的小院子里,满院子的洛丝玛丽争相长出了漂亮的花蕾,艾美站在院子的篱笆外。正在院子里整理洛丝玛丽的霍尔,抬头意外地看见了艾美,当年16岁的少女已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谢谢你这六年来送给瑞查的66朵洛丝马丽,它们真漂亮。”艾美大方地绕过篱笆,笑靥如花地迎向霍尔。
“对不起,要不是我的失误……”霍尔自责道。
艾美淡淡地打断了霍尔:“事情可不是你想的那样。”说着,她拉着拘谨的霍尔向院子外面走去。
霍尔很快就被艾美拉到了教堂外的小广场,那里正在举行一个热闹的庭院聚餐会。艾美带霍尔走过去,兴致勃勃地为他介绍那些陌生客人:“这是哈德森先生,他是纽约的一个唱片发行商,有两个儿子在念中学,太太正怀着第三个孩子;这是吉米,小伙子刚从大学毕业,已经在一家证券公司做了3个月的经纪人;还有,那位是菲斯太太,曾经是个小野猫似的姑娘,可自从嫁给一个波士顿的律师之后就安分地做起了家庭主妇;哦,还有那边跟女孩子们逗乐的鲁,他是个演员,下个月有出新戏要打进百老汇……”
“嘿,等等,等等,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吗?”霍尔不解地扭头问艾美。
艾美眨眨眼答道:“天啊!你不记得他们了吗?他们是当年你从匪徒枪口下救出的那四个人质呀。”
霍尔有些恍然,但他抑郁的神情并没有因为这个欢乐的场面而开朗起来。他低声道:“可是瑞查不在这里,我不能推卸自己的那份责任。”
“是的,瑞查永远不会在这里了,但这不能成为一个人失去自信和消极生活的理由。”艾美走过来,握着霍尔的手温和地说,“你看,不正是因为你当年果断的营救,他们才能活着,而且活得这么快乐,这么健康。如果对死者的怀念会给生者的心灵笼罩阴影的话,那么,那66朵洛丝玛丽将失去它们真正的价值。”
霍尔没有说话,他扫视着喧哗嬉笑的人群,慢慢地,两行热泪滚出他的眼眶。艾美长长地舒了口气,尽管身边的霍尔还穿着满是油渍的旧夹克,脸上也胡子拉碴的,但他的眼睛已经开始恢复神韵。忽然间,他想起了那些洛丝玛丽,六月的洛丝玛丽多美呀。
是啊,漂亮的洛丝玛丽,对死者最好的怀念就是笑对缤纷人生。
如果对死者的怀念会给生者的心灵笼罩阴影的话,那么,那六十六朵洛丝玛丽将失去它们真正的价值。
雪白的稠李花
◆文/佚名
行刑那天早上,我本想去见哥最后一面的。
我早早骑车到了镇上,呆呆地扶着车,站在会场门外树墙后头。离开会还有半个多钟头,已是人山人海。人们扶老携幼,争抢着有利地形,比看大戏还招引人。也怪不得他们。要是搭两个台子,一边唱戏,一边宣判死刑立即执行,那肯定还是看死刑的多。唱大戏到底只是假判决假斩首,披头散发屁滚尿流拉到后台,爬起来就卸妆了。这可是真打眼儿,栽倒了就没第二次。别看我赞成鲁迅批判中国人爱看行刑的性情,可要不是枪毙我哥,大概今天我也还是难免在人堆里挤着看这镇上好几年才赶上一次的大热闹。
门口人越来越多,都是等着看死刑犯怎么被押下警车,是否筛了糠尿了裤子的。几个快嘴的老娘儿们挤在我前头。
“啧啧,才多大?三十八?可惜了!”
“就是说呀,又有文化!”
“有文化也不可惜,伤天害理的东西!年年过清明还到他媳妇坟上烧纸哭丧呢,差点儿叫他混过去!”
“到底多捡三年阳寿!”
她们义愤填膺。
“听说,是他兄弟给检举的?”
“俩娘的吧?”
“就是亲的。”
“哟,这可不是一般人儿,又大义灭亲了,又多得一份遗产。”
“精神物质双丰收,嘻嘻……”
这话叫我眼前一黑。我推着车挤出人群,骑回了矿上。背后也许有一千只手向我的脊梁骨指指戳戳。我把车锁在紧挨矿山家属房道边那个小石砬子下头,爬了上去。
我躺下了。这个时候只想保持这个姿势。
稠李花开得像马上要扑锅的羊奶。花枝情意绵绵俯身盖住了我。有了小风掀动花枝儿,蓝天的碎块在浓羊奶的泡沫似的白花中变化形状。花瓣儿抚慰似的落下来盖在我的身上。
远远地,镇上的喧闹声大了,又小了。哥现在该是还活着,也许已经上了车,正在被押赴河滩执行的路上。
哥呀!就在那个河滩上,咱们一块筑过一个大碉堡,有门儿,有窗户……咱们打着明子抓过一大桶喇蛄,叫娘给做了那么些喇蛄豆腐……涨水的时候,咱俩在那儿捞的木头也是比谁家孩子捞得都多……“遗产?”如今你没有了,我要遗产干什么?除了叫你伤透了的那颗心,咱妈有遗产吗?
头一歪,对面坡上玉兰嫂子的坟就浮在我的泪水里。嫂子!我犯了过失挨妈叫骂的时候,就盼着你出来。你的房门“呀”地一响,妈就熄火了。你在我旁边蹲下,悄悄儿说:“下回白(别)淘气了,还不溜起来给咱妈赔不是去?”你是哪儿的人来着,把“别”说成“白”,不像管教人,倒像求告人,由不得我不听,也由不得妈不听,我听见你悄悄跟妈说:“再往后白叫二娃子跪了,男儿膝下有黄金!”……你给我做的书包还好好的呢,你给我裁的衬衣还好好的呢,你用连枷打豆子的声音好像还在屋后小场院上响着呢,我生病时你给我端到床头的热羊奶还没凉呢……怎么就把你没了呢!
这一切都是谁安排好的呢?怎么又偏是哥狠心把你害了呢?怎么过了一年我偏就考上T市师范和小崔成了上下铺呢?怎么哥偷刮了人家托他捎给猎户老崔那瓶药野鸡的氰化钾,事隔了两年之后偏又让小崔讲给了我呢?老崔头一定是有意露给我听的。也许要看我敢不敢大义灭亲?也许想让我知道是他的沉默搭救我哥一条命?也许就是可怜玉兰嫂子,不甘心看着她沉冤不能大白?是了,这个案情,一对上玉兰嫂子“吃打虫药”中毒的时间和她老公的名字,对于他,就比一加一等于二还简单……小崔也爬上砬子来,和我并排躺下了。
砬子上静得好像已经听到刑车轮子碾压河滩的声音。
“饭盒没带回来。”他说。我才想起,早晨娘煮好的饺子是叫他送去的,收尸的事儿,也托给了他爹,猎户老崔。
娘已经好几天没说一句话了。从娘答应我去报案起,娘就一天比一天瘦。体格那么硬实的人,现在,比筷子只多了一口气。公安开棺验尸那天,只有我跟娘知道,哥偏又把他那个女的带回家来,又喝酒又唱歌,还跟娘商量结婚的事儿!他走后,我跟娘对着坐了一宿。娘哭着说,你哥脸上已经有鬼影子了……哥呀哥,你害了玉兰嫂子,害了我和娘,你自己又得到了什么?
“他还是什么也没说?”我到底忍不住了。
“说了,他说他没活够。”
白白的稠李花间,倏地现出玉兰嫂子笑盈盈的模样,她垂着两根长辫子,毛嘟嘟的睫毛闪了两闪。哥,你是什么鬼迷了心窍?你那个“现代派”妇给我玉兰嫂子提鞋也不配!
“还这么自私!还这么自私!他没活够,难道我玉兰嫂子活够了?”我爬起来喊。一地雪白的稠李花瓣静静地沉默。
小崔也爬起来叹气说:“人家看守也是这么说。”
他又道:“跟你说,我爹昨儿晚上也哭了。他说他对不住你们家,不告诉你野鸡药的事你们一家三口活得好好的,可是他实在没办法,良心是块炭。不说吧,让良心煎熬死的就是他。两年多,他人都快闷魔障了,就算他给煎熬死,临了他还是得说出来。”
雪白的稠李花不言不语地听着,像要扑锅的羊奶似的罩在我们头上。
河滩方向,传来了那声枪响。
当亲情与法律相碰撞,当感情与理智撞头,人就面临着选择的矛盾。是情,是理,还是法?
我的接线员朋友
◆文/佚名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家楼梯平台处的墙上,钉着一个木盒子,磨得发亮的电话听筒挂在盒子的一侧。我还记得那电话号码——105。那时,我太小,根本够不到电话,每当妈妈打电话时,我常常迷惑地站在一旁听着。一次,她抱着我与出差的爸爸通了电话。嘿,那真是妙极了!
不久,在这奇妙的电话机里,我发现了一个神奇的人,她的名字叫“问讯处”。她什么事情都知道。妈妈可以向她询问其他人的电话号码;家里的钟停了,她很快就能告诉我们准确的时间。
一天,妈妈去邻居家串门,我第一次独自体验了这听筒里的神灵。那天,我在地下室里玩弄着工具台上的工具,一不小心,手指被锤子砸了一下。当时真是痛极了,但哭是不管用的,因为没有人在家,没有人同情我。我在屋子里踱着,吮着砸疼了的手指。这时,我想起了楼梯那里的电话。我很快将凳子搬到平台上,然后爬上去,取下听筒,放在耳边。
“请找问讯处。”我对着话筒说道。
“我是问讯处。”随即,一个细小、清晰的声音在耳边响了起来。
“我砸痛了手指……”突然,我对着听筒恸哭起来。由于有了听众,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流。
“你妈妈不在家吗?”听筒里传来了问话声。
“家里就我一个人。”我哭着说。
“流血了吗?”
“没有。我不小心被锤子砸伤了手指。”
“你能打开冰箱吗?”
“可以的。”
“那你切下一小块儿冰来放在手指上,这样,就不疼了。不过用碎冰锥的时候可要小心些。好孩子,别哭了,不久就会好的。”
此后,我向“问讯处”问各种各样的问题。我问她地理,她就告诉我费城在哪里,奥里诺科河——一条富有浪漫色彩的河在哪里。我想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去这些地方探险。她教我简单的算术,还告诉我,那只我前天才捉到的心爱的花栗鼠应该吃水果和坚果。
一次,我家的宠物金丝雀贝蒂死了。我把这个令我悲伤的消息告诉了“问讯处”。她听后,讲了些安慰我的话。可这并未使我感到宽慰。为什么一个能唱动听的歌、能给我们全家带来欢乐的鸟儿,竟这样离我而去了呢?
她一定是猜透了我的心思,于是轻柔地说:“保罗,记住,还有另外一个世界,它还是可以在那儿唱歌。”
听了这话,我心里总算好受了些。
所有这些事情都是发生在西雅图附近的一个小镇上。后来,我9岁时,我们全家搬到了波士顿,可我却仍然非常想念那位曾给我巨大帮助的“问讯处”朋友。然而,她只归于远方老家的那只木盒子。对于现在大厅桌子上的那台新电话机,我从未想过要去用用它。
步入少年时期后,童年谈话时的记忆一直萦绕着我。每当我有疑问时,就常常回忆起以往那种悠然的心境,因为我知道我随时可以从“问讯处”那里得到答案。我非常感激她,她是那么有耐心,那么善解人意。为了一个小孩子,她居然不惜浪费那么多的时间!
一晃几年过去了。一次我去学院上课,飞机在西雅图降落。由于等候换机有半个小时左右的余暇,我就给住在那里的姐姐通了15分钟的电话。接着,如同中了魔似的,我拨通了家乡的接线处号码——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突然,我又奇迹般地听到了我非常熟悉的那轻柔、清晰的声音:“我是问讯处。”
我有些不由自主地问道:“你能告诉我,‘fix’这个单词怎么拼写吗?”
一阵长时间的静寂后,接着传来了十分柔和的声音:“我猜想,你的手指现在已经愈合了吧?”
“啊,还是你。”我笑了,“你可否知道在那段时间里,你在我心目中有多么重要?”
“我想,你是否也知道,你在我心目中又是多么重要吗?我没有孩子,我常常期待着你的电话。保罗,我有些傻里傻气,是吧?”
一点也不傻,但是我没有说出口。我只是告诉她,这些年时常想念她,并问她我能否在这一学期结束后,回来看望姐姐时再给她打电话。
“请来电话吧,就说找萨莉。”
“再见,萨莉。如果我再得到花栗鼠,我一定会让它吃水果和坚果的。”
“对,我希望有一天你会去奥里诺科河的。再见,保罗。”
三个月过后,我又回到了西雅图机场,然而,电话里传来的竟是一个陌生的声音。我告诉她,我要找萨莉。
“你是她的朋友?”
我说:“是的,一个老朋友。”
“那么,很遗憾地告诉你,萨莉一个多月前不幸去世了。过去几年里,她一直患病在身,只是时断时续地在这儿上班。”
当我刚要挂上电话,她又说:“哦,等等,你是不是叫维里厄德?”
“是的。”
“萨莉给你留了个字条。”
“写的是什么?”我急于想知道她写了些什么。
“我念给你听,‘告诉他,我仍要说,还有另外一个世界,它还是可以在那儿唱歌。他会明白我的意思的。’”
我谢过接线员后,挂上了电话。是的,我的确明白萨莉的意思。
每当我有疑问时,就常常回忆起以往那种悠然的心境,因为我知道我随时可以从“问讯处”那里得到答案。我非常感激她,她是那么有耐心,那么善解人意。
沉默是金
◆文/佚名
他念初三,隔着窄窄的过道,同排坐着一个女生,她的名字非常特别,叫冷月。冷月是个任性的女孩儿,白衣素裙,下巴抬得高高的,有点拒人千里。冷月轻易不同人交往,有一次他将书包甩上肩时动作过大了,把她漂亮的铅笔盒打落在地,她拧起眉毛望着不知所措的他,但终于抿着嘴没说一句不中听的话。
他对她的沉默心存感激。
不久,冷月住院了,据说她患的是肺炎。男生看着过道那边的空座位上的纸屑,便悄悄地捡去扔了。
男生的父亲是肿瘤医院的主治医生,有一天回来就问儿子认识不认识一个叫冷月的女孩儿,还说她得了不治之症,连手术都无法做了,唯有等待,等待那最可怕的结局。
以后,男生每天都把冷月的空座位擦拭一遍,但他没对任何人透露这件事。
3个月后,冷月来上学了,仍是白衣素裙,只是脸色苍白。班里没有人知道真相,连冷月本人也以为诊断书上仅仅写着肺炎。她患的是绝症,而她又是忧郁脆弱的女孩儿,她的父母把她送回学校,是为了让她安然度过最后的日子。男生变了,他常常主动与冷月说话,在她脸色格外苍白时为她倒来热水;在她偶尔哼一支歌时为她热烈鼓掌;还有一次,听说她生目,他买来贺卡动员全班同学在卡上签名。
大家议论纷纷,相互挤眉弄眼说他是冷月的忠实的骑士,冷月得知后躲着他。可他一如既往,缄口为贵,没有向任何人透露一点风声。因为那消息若是传到冷月耳里,准是杀伤力很大的一把利刃。
这期间,冷月高烧过几次,忽而住院,忽而来学校,但她的座位始终被擦拭得一尘不染,大家渐渐习惯了他对冷月异乎寻常的关切以及温情。
直到有一天,奇迹发生了。冷月体内的癌细胞突然找不到了,医生给她新开了痊愈的诊断,说是高烧在非常偶然的情况下会杀伤癌细胞,这种概率也许是十万分之一,纯属奇迹。这时,冷月才知道发生的一切,才知道邻桌的他竟是她的主治医生的儿子。
冷月给男生写了一张条子,只有6个字:谢谢你的沉默。男生没有回条子,他想起以前那件小事上她的沉默……男生变了,他常常主动与冷月说话,在她脸色格外苍白时为她倒来热水;在她偶尔哼一支歌时为她热烈鼓掌;还有一次,听说她生日,他买来贺卡动员全班同学在卡上签名。
我所见的叶圣陶
◆文/佚名
我第一次与圣陶见面是在民国十年的秋天。那时刘延陵兄介绍我到吴淞炮台湾中国公学教书。到了那边,他就和我说:“叶圣陶也在这儿。”我们都念过圣陶的小说,所以他这样告我。我好奇地闻道:“怎样一个人?”出乎我的意外,他回答我:“一位老先生哩。”但是延陵和我去访问圣陶的时候,我觉得他的年纪并不老,只那朴实的服色和沉默的风度与我们平日所想象的苏州少年文人叶圣陶不甚符合罢了。
记得见面的那一天是一个阴天。我见了生人照例说不出话;圣陶似乎也如此。我们只谈了几句关于作品的泛泛的意见,便告辞了。延陵告诉我每星期六圣陶总回用直去;他很爱他的家。他在校时常邀延陵出去散步;我因与他不熟,只独自坐在屋里。不久,中国公学忽然起了风潮。我向延陵说起一个强硬的办法;——实在是一个笨而无聊的办法!——我说只怕叶圣陶未必赞威。但是出乎我的意外,他居然赞成了!后来细想他许是有意优容我们吧;这真是老大哥的态度呢。我们的办法天然是失败了,风潮延宕下去;于是大家都住到上海来。我和圣陶差不多天天见面;同时又认识了西谛、予同诸兄。这样经过了一个月;这一个月实在是我的很好的日子。
我看出圣陶始终是个寡言的人。大家聚谈的时候,他总是坐在那里听着。他却并不是喜欢孤独,他似乎老是那么有味地听着。至于与人独对的时候,自然多少要说些话;但辩论是不来的。他觉得辩论要开始了,往往微笑着说:“这个弄不大清楚了。”这样就过去了。他又是个极和易的人,轻易看不见他的怒色。他辛辛苦苦保存着的《晨报》副张,上面有他自己的文字的,特地从家里捎来给我看;让我随便放在一个书架上,给散失了。
当他和我同时发现这件事时,他只略露惋惜的颜色,随即说:“由他去末哉,由他去末哉!”我是至今惭愧着,因为我知道他作文是不留稿的。他的和易出于天性,并非阅历世故,矫揉造作而成。他对于世间妥协的精神是极厌恨的。在这一月中,我看见他发过一次怒;——始终我只看见他发过这一次怒一那便是对于风潮的妥协论者的蔑视。
风潮结束了,我到杭州教书。那边学校当局要我约圣陶去。圣陶来信说:“我们要痛痛快快游西湖,不管这是冬天。”他来了,教我上车站去接。我知道他到了车站这一类地方,是会觉得寂寞的。他的家实在太好了,他的衣着,一向都是家里管。我常想,他好像一个小孩子;像小孩子的天真,也像小孩子的离不开家里人。必须离开家里人时,他也得找些熟朋友伴着;孤独在他简直是有些可怕的。所以他到校时,本来是独住一屋的,却愿意将那间屋做我们两人的卧室,而将我那间做书室。这样可以常常相伴;我自然也乐意,我们不时到西湖边去;有时下湖,有时只喝喝酒。在校时各据一桌,我只预备功课,他却老是写小说和童话。初到时,学校当局来看过他。第二天,我问他:“要不要去看看他们?”他皱眉道:“一定要去么?等一天吧。”后来始终没有去。他是最反对形式主义的。
那时他小说的材料,是旧目的储积;童话的材料有时却是片刻的感兴。如《稻草人》中《大喉咙》一篇便是。那天早上,我们都醒在床上,听见工厂的汽笛;他便说:“今天又有一篇了,我已经想好了,来的真快呵。”那篇的艺术很巧,谁想他只是片刻的构思呢!他写文字时,往往拈笔伸纸,便手不停挥地写下去,开始及中间,停笔踌躇时绝少。他的稿子极清楚,每页至多只有三五个涂改的字。他说他从来是这样的。每篇写毕,我自然先睹为快;他往往称述结尾的适宜,他说对于结尾是有些把握的。看完,他立即封寄《小说月报》;照例用平信寄。我总劝他挂号;但他说:“我老是这样的。”他在杭州不过两个月,写的真不少,教人羡慕不已。《火灾》里从《饭》起到《风潮》这七篇,还有《稻草人》中一部分,都是那时我亲眼看他写的。
在杭州待了两个月,放寒假前,他便匆匆地回去了;他实在离不开家,临去时让我告诉学校当局,无论如何不回来了。但他却到北平住了半年,也是朋友拉去的。我前些日子偶翻十一年前的《晨报副刊》,看见他那时途中思家的小诗,重念了两遍,觉得怪有意思。北平回去不久,便入了商务印书馆编译部,家也搬到上海。从此在上海待下去,直到现在——中间又被朋友拉到福州一次,有一篇《将离》抒写那回的别恨,是缠绵悱恻的文字。这些日子,我在浙江乱跑,有时到上海小住,他常请了假和我各处玩儿或喝酒。有一回,我便住在他家,但我到上海,总爱出门,因此他老说没有能畅谈;他写信给我,老说这回来要畅谈几天才行。
民国十六年一月,我接眷北来,路过上海,许多熟朋友和我饯行,圣陶也在。那晚我们痛快地喝酒,发议论;他是照例地默着。酒喝完了,又去乱走,他也跟着。到了一处,朋友们和他开了个小玩笑;他脸上略露窘意,但仍微笑地默着。圣陶不是个浪漫的人;在一种意义上,他正是延陵所说的“老先生”。但他能了解别人,能谅解别人,他自己也能“作达”,所以仍然——也许格外——是可亲的。那晚快夜半了,走过爱多亚路,他向我诵周美成的词,“酒已都醒,如何消夜永!”我没有说什么;那时的心情,大约也不能说什么的。我们到一品香又消磨了半夜。这一回特别对不起圣陶;他是不能少睡觉的人。他家虽住在上海,而起居还依着乡居的日子;早七点起,晚九点睡。有一回我九点十分去,他家已熄了灯,关好门了。这种自然的,有秩序的生活是对的。那晚上伯祥说:“圣兄明天要不舒服了。”想起来真是不知要怎样感谢才好。
第二天我便上船走了,一眨眼三年半,没有上南方去。信也很少,却全是我的懒。我只能从圣陶的小说里看出他心境的迁变;这个我要留在另一文中说。圣陶这几年里似乎到十字街头走过一趟,但现在怎么样呢?我却不甚了然。他从前晚饭时总喝点酒,“以半醺为度”;近来不大能喝酒了,却学了吹笛——前些日子说已会一出《八阳》,现在该又会了别的了吧。他本来喜欢看看电影,现在又喜欢听听昆曲了。但这些都不是“厌世”,如或人所说的;圣陶是不会厌世的,我知道。圣,他虽会喝酒,加上吹笛,却不曾抽什么“上等的纸烟”,也不曾住过什么“小小别墅”,如或人所想的,这个我也知道。
1930年7月,北京清华园。
我看出圣陶始终是个寡言的人。大家聚谈的时候,他总是坐在那里昕。他却并不是喜欢孤独,他似乎老是那么有味地听着。给风的一封信风:
昨天翻看日历,猛然想起你的生日快到了。一股思念之情油然而生,催我给你写下这封书信。
风。你知道吗,现在家乡的夏天已经来到了。我写信的时候,一缕缕调皮的暖风从窗外时不时地吹进屋里,一不注意,就吹落了信纸,像一个顽皮的孩子,搅着你,又叫你喜欢。我索性把窗户开大,任它吹来,在一阵阵暖暖的、痒痒的感觉中,我思念你的感情可以更加真切实在。因为,我清楚地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你向我吹来的就是这调皮的暖风。
初二的那一天,我早早地来到教室,坐在座位上哼唱着《同桌的你》:“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想象着新同桌的美丽形象:她一定很温柔,有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
随着一声脆生生的“报告”,一个卷发、黑黑皮肤的男生站到了门口,班主任朝他一点头,指着我的旁边说:“你就坐这儿!”我眼前一黑,差点儿从凳子上摔下来。这个黑小子(你)就是我恭候几天的新同桌吗?请你不要生气,当时我真是这样想的。
你笑嘻嘻地坐到了我的旁边,也不管我什么心情,开口就报你的大名:“嗨!我叫齐风,大风的风。你叫什么名字?”一张嘴,露出了两颗长得很调皮的门牙,再仔细一打量,完完全全一头卷毛。这下好了,班上要是演节目,让这小子扮演黑人角色,都不用化妆!我没有吭声,你好像一点儿不在乎,继续说个不停:“我这个名字呀,妈妈说不好,爸爸却说好,国有国风,军有军风,家有家风,人有人风……”“什么?还有人风?新鲜。”“对呀,人的秉性、人的志趣、人的努力方向,都可以用风来代表。这都是我爸爸说的。”听到这里,我那股沮丧、失望的感觉已经减少一半。
上课了,你闭上了嘴,手却出动了,我的东西都成了你的“玩具”,活生生一个多动症,搅得我都听不好课了。“李恒,你来回答一下!”天哪,老师问的什么我都没听见,我窘迫地站了起来。“等于98!”你轻声地援助我。想不到这小子还挺乐于助人,我感动至极。当我说出98这个答案后,教室里立刻发出一片议论声:
“咦?怎么会是98呢,明明是2×2嘛!”紧接着是哄堂大笑,窘得我头垂得低低的。嘿!你竟探过头来冲我挤眉弄眼。若不是在上课,我非好好揍你一顿不可!
下课了,你急忙向我赔不是:“谁让我叫风了,这是开心的风,不刮不成交的风!”一股暖风从窗外吹到教室里,吹到身上,痒痒的、暖暖的,就和现在的风一样。我们就这样成了好同桌、好朋友。从那天开始,你就时不时地向我吹来各种各样的风,有顽皮的夏风,还有善解人意的春风……你还记得吧,一次物理月考成绩发下来,最擅长物理的我,竟然名落孙山,我沮丧地躲到校园的一片小树林里低头哭了起来。忽然,一阵充满感情的口哨声随风飘到耳边,那是《水手》的旋律,令人感动,令人振作。抬头一看,你已歪在一旁,用心地吹着,一双眼睛盯着我,流露出无声的话语。那《水手》的旋律,像鼓满风帆的春风,吹走了我心头的沮丧,吹干了我脸上的眼泪,你看见我笑了,就走上前揍了我一拳:“这点小事就流泪,算什么男子汉!”
春风啊,善解人意的春风,催我激扬的春风!虽然你的学习成绩远远不如我,但从那天起,你却成了我心中的榜样,男子汉的榜样。
在我们之间吹起萧瑟秋风的那一天,我更是永不忘怀。毕业了,虽然还没有发榜,但是我上高中、你去中专的大势已定,我们要分手了。我们俩靠在江边的栏杆上,月光洒在东去的江水上,波光粼粼。那么好说的你,那时却一反常态,只是呆呆地望着江水,一句话也不说。一会儿,你又吹起了口哨,这一次是《同桌的你》,我和着你的口哨,轻轻地哼唱起来:“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老师们都已想不起,猜不出问题的你……”一曲终了,我感到眼前一片朦胧,再看看你,眼睛里分明噙着晶亮的泪珠。虽然是炎热的7月,我却感到一阵阵酸楚的秋风直吹到我心里!
风,在同桌的你的生日前夕,特向你倾诉一下我的心声,有些话,还是首次向你披露的呢!我衷心地祝愿你向着美好的未来,吹起强劲的东风!我衷心地祝愿你生日快乐!
同桌的我李恒
2000年6月20日
从那天开始,你就时不时地向我吹来各种各样的风,有顽皮的夏风,还有善解人意的春风……难忘的歌
◆文/佚名
在伦敦儿童医院这间小小的病室里,住着我的儿子艾德里安和其他7个孩子,艾德里安最小,只有4岁,最大的是12岁的弗雷迪,其次是卡罗琳、伊丽莎自、约瑟夫、赫米尔、米丽雅姆、莎丽。
这些小病人,除开10岁的伊丽莎白,全是白血病的牺牲品,他们活不了多久了。伊丽莎白天真可爱,有一双蓝色的大眼睛,一头闪闪发光的金发,人们都很喜欢她,同时,又对她满怀真挚的同情:原来伊丽莎白的耳朵后面做了一次复杂的手术,再过大约一个月,听力就会完全消失,再也听不见声音。伊丽莎白热爱音乐,热爱唱歌;她的歌声圆润舒缓、委婉动听,显示出在音乐上的超常天赋,这些使她将要变聋的事实更加悲惨。不过,在同伴们面前,她从不唉声叹气,只是当她以为没人看见她时,沉默的泪水才会渐渐地充满她的眼眶,缓缓流过她苍白的脸蛋。
伊丽莎白热爱音乐胜过一切。她是那么喜欢听人唱歌,就像喜欢自己演唱一样。那段时间,每当我去看望儿子时,她总是示意我去儿童游戏室。在那经过一天的活动后安静的、空荡荡的房间里,她坐在一张宽大的椅子上,紧紧拉着我的手,声音颤抖抖地恳求:“给我唱首歌吧!”
我怎么忍心拒绝这样的请求呢?我们面对面坐着,她能够看见我嘴唇的开合,我尽可能准确地唱上两首歌。她呢,着迷似的听着,脸上透出专注喜悦的神情。我唱完,她就在我的额头上亲吻一下,表示感谢。
小伙伴们也为伊丽莎白的境况深感不安,他们决定要做一些事情使她快乐。在12岁的弗雷迪的倡导下,孩子们作出了一个决定,并带着这个决定去见他们认识的朋友柯尔比护士阿姨。
最初,柯尔比护士听了他们的打算后,大吃一惊:“你们想要为伊丽莎白的11岁生日举行一次音乐会?而且只有3周的准备时间!你们是发疯了吗?”这时候,她看见孩子们渴望的神情,不由得被感动了,她想了想,补充道:“你们真是疯啦!不过,让我来帮助你们吧!”
柯尔比护士一下班就乘出租汽车去了一所音乐学校,拜访她的老朋友玛丽·约瑟芬修女,她是音乐和唱诗班教师。“玛丽,”柯尔比说,“我问你,让一群根本没有音乐知识的孩子组成一个合唱队,并在3周后举行一次音乐会,这可能吗?”
“可能,”玛丽的回答是肯定的,“不是也许,而是可能。”
“上帝保佑您,玛丽!”柯尔比护士高兴得像孩子似的,“我知道你能办得到。”
当伊丽莎白去接受每天的治疗时,柯尔比护士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了弗雷迪和孩子们,弗雷迪询问:“这人是谁?是叔叔还是阿姨?怎么会叫玛丽·约瑟芬呢?”
“弗雷迪,她是一个修女,在伦敦最好的音乐学校当老师,她准备来训练你们唱歌——一切免费。”
“太好啦!”赫米尔尖叫着,“我们一定会唱得挺棒的。”
事情就这么决定了下来,在玛丽·约瑟芬修女娴熟的指导下,孩子们每天练习唱歌,当然是在伊丽莎白接受治疗的时候。当其他孩子全都安排在各自唱歌的位置上时,玛丽注意到动过手术、再也不能使用声带的约瑟夫总是神色悲伤地望着她,这令她十分心酸。终于有一天,玛丽说:“约瑟夫,你过来,坐在我的身边,我弹钢琴,你翻乐谱,好吗?”一阵近乎惊愕的沉默之后,约瑟夫的两眼炯炯发光,随即喜悦的泪水夺眶而出。他迅速在纸上写下一行字:“修女阿姨,我不识谱的。”玛丽低下头微笑地看着这个失望的小男孩儿,向他保证:“约瑟夫,不要担心,你一定能识谱的。”
真是不可思议,仅仅三周时间,玛丽修女和柯尔比护士就把7个快要死去的孩子组成了一个优秀的合唱队,尽管他们中没有一个具有出色的音乐才能,就连那个既不能唱歌也不能说话的小男孩儿也变成了一个信心十足的翻乐谱者。
同样出色的是,这个秘密的保守也十分成功。在伊丽莎白生日的这天下午,当她被领进医院的小教堂里,坐在一个“宝座”(一辆手摇车)上,她的惊奇显而易见。激动使她苍白、漂亮的面庞涨得绯红,她身体前倾,一动不动,聚精会神地听着。
尽管所有的听众——伊丽莎白、10位父母和3位护士——坐在离舞台仅3米的地方,我们仍然难以清楚地看见每个孩子的面孔,因为泪水模糊了我们的眼睛。但是,我们仍能毫不费力地听见他们的歌唱。在演出开始前,玛丽告诉孩子们:“你们知道,伊丽莎白的听力已经是非常非常的微弱,因此,你们必须尽力大声地唱。”
音乐会获得成功。伊丽莎白欣喜若狂,一阵浓浓的、娇媚的红晕在她苍白的脸上闪闪发光,眼里闪耀出奇异的光彩。她大声说,这是她最最快乐、最最快乐的生日!合唱队员们十分自豪地欢呼起来,乐得又蹦又跳;约瑟夫眉飞色舞,喜悦异常。我想。这时候,我们这些大人们流的眼泪更多。
如今,幼稚的歌喉已经静默多年,合唱队的成员正在地下安睡长眠,但是我敢保证,那个已经结婚、有了一个金发碧眼女儿的伊丽莎白,在她记忆的耳朵里,仍然能够听见那幼稚的声音、欢乐的声音、生命的声音、给人以力量的声音,因为那是她曾经听过的最美的声音。
这些小病人,除10岁的伊丽莎白,全是白血病的牺牲品,他们活不了多久了。伊丽莎白天真可爱,有一双蓝色的大眼睛,一头闪闪发光的金发,人们都很喜欢她,同时,又对她满怀真挚的同情:原来伊丽莎白的耳朵后面做了一次复杂的手术,再过大约一个月,听力就会完全消失,再也听不见声音。
湖畔夜饮
◆文/佚名
前天晚上,四位来西湖游春的朋友,在我的湖畔小屋里饮酒。酒阑人散,皓月当空,湖水如镜,花影满堤。我送客出门,舍不得这湖上的春月,也向湖畔散步去了。柳荫下一条石凳,空着等我去坐。我就坐了,想起小时在学校里唱的春月歌:“春夜有明月,都作欢喜相。每当灯火中,团团青辉上。人月交相庆,花月并生光。有酒不得饮,举杯献高堂。”觉得这歌词,温柔敦厚,可爱得很!又念现在的小学生,唱的歌粗浅俚鄙,没有福分唱这样的好歌,可惜得很!回味那歌的最后两句,觉得我高堂俱亡,虽有美酒,无处可献,又感伤得很!三个“得很”,逼得我立起身来,缓步回家。不然,恐怕把老泪掉在湖堤上,要被月魄花灵所笑了。
回进家门,家中人说,我送客出门之后,有一上海客人来访,其人名叫CT,住在葛岭饭店。家中人告诉他,我在湖畔看月,他就向湖畔去找我了。这是半小时以前的事。此刻时钟已指十时半。我想,CT找我不到,一定已经回旅馆去歇息了。当夜我就不去找他,自管睡觉了。第二天早晨,我到葛岭饭店去找他,他已经出门,茶役正在打扫他的房间。我留了一张名片,请他正午或晚上来我家共饮。正午,他没有来。晚上,他又没有来。料想他这上海人难得到杭州来,一见西湖,就整日寻花问柳,不回旅馆,没有看见我留在旅馆里的名片。我就独酌,照例饮尽一斤。
黄昏八点钟,我正在酩酊之余,CT来了。阔别10年,多经浩劫,他反而胖了,反而年轻了。他说我也还是老样子,不过头发白些。“十年离乱后,长大一相逢。问姓惊初见,称名忆旧容。”这诗句虽好,我们可以不唱,略略几句寒暄之后,我问他吃夜饭没有。他说,他是在湖滨吃了夜饭——也饮一斤酒——不回旅馆,一直来看我的。我留在他旅馆里的名片,他根本没有看到。我肚里的一斤酒,在这位青年时代与我在上海豪饮的老朋友面前,立刻消解得干干净净,清清醒醒,我说:“我们再喝酒!”他说:“好,不要什么菜蔬。”窗外有些微雨,月色朦胧,西湖不像昨夜的开颜发艳,却另有一种轻颦浅笑,温润静穆的姿态。昨夜宜于到湖边赏月,今夜宜于在灯前和老友共饮。“夜雨翦春韭”,多么动人的诗句!可惜我没有家园,不曾种韭。即使我有园种韭,这晚上我也不想去翦来和CT下酒。因为实际的韭菜,远不及诗中的韭菜好吃。照诗句实行,是多么愚笨的事啊!
女仆端了一壶酒和四只盆子出来,酱鸡、酱肉、皮蛋和花生米,放在收音机旁的方桌上。我和CT就对坐饮酒。收音机上面的墙上,正好贴着一首我手写的数学家苏步青的诗:“草草杯盘共一欢,莫因柴米话辛酸。春风已绿门前草,且耐余寒放眼看。”有了这诗,酒味特别地好。我觉得世间最好的酒肴,莫如诗句。而数学家的诗句,滋味尤为纯正。因为我又觉得,别的事都可有专家,而诗不可有专家。因为做诗就是做人。人做得好的,诗也做得好。倘说做诗有专家,非专家不能做诗,就好比说做人有专家,非专家不能做人,岂不可笑?因此,“专家”的诗,我不爱读。因为他们往往爱用古典,踏袭传统,咬文嚼字,卖弄玄虚;扭扭捏捏,装腔作势;甚至神经过敏,出神见鬼。而非专家的诗,倒是直直落落,明明白白,天真自然,纯正朴茂,可爱得很。樽前有了苏步青的诗,桌上的酱鸡、酱肉、皮蛋和花生米,味同嚼蜡,唾弃不足惜了!
我和CT共饮,另外还有一种美味的酒肴,就是话旧。阔别10年,身经浩劫。他沦陷在孤岛上,我奔走于万山中。可惊可喜、可歌可泣的话,越谈越多。谈到酒酣耳热的时候,话声都变了呼号叫啸,把睡在隔壁房间里的人都惊醒。谈到二十余年前他在宝山路商务印书馆当编辑,我在江湾立达学园教课时的事,他要看看我的子女阿宝、软软和瞻瞻——《子恺漫画》里的三个主角,幼时他都见过的。瞻瞻现在叫做丰华瞻,正在北平北大研究院,我叫不到;阿宝和软软现在叫做丰陈宝和丰宁馨,已经大学毕业而在中学教课了,此刻正在厢房里和她们的弟妹们练习平剧,我就喊她们来“参见”。CT用手在桌子旁边的地上比比,说:“我在江湾看见你们时,只有这么高。”她们笑了,我们也笑了。这种笑的滋味,半甜半苦,半喜半悲。所谓“人生的滋味”,在这里可以尝到。CT叫阿宝“大小姐”,叫软软“三小姐”。我说:“《花生米不满足》《瞻瞻新宫人,软软新娘子,宝姊姊做媒人》《阿宝两只脚,凳子四只脚》等画,都是你从我的墙壁揭去,铸了锌版在《文学周报》上发表的。你这个老前辈对她们小孩子又有什么客气?依旧叫‘阿宝’‘软软’好了。”大家都笑。人生的滋味,在这里又浓烈地尝到了。但无话可说,我们默默地干了两杯。我见CT的豪饮,不减二十余年前。我回忆起了二十余年前的一件旧事。有一天,我在日升楼走,遇见CT。他拉住我的手说:“子恺,我们吃西菜去。”我说:“好的。”他就同我向西走,走到新世界对面的晋隆西菜馆的楼上,点了两客公司菜,外加一瓶白兰地。吃完之后,仆欧送账单来。CT对我说:“你身上有钱么?”我说:“有。”摸出一张5元钞票来,把账付了。于是一同下楼,各自回家——他回到闸北,我回到江湾。过了一天,CT到江湾来看我,摸出一张10元钞票来,说:“前天要你付账,今天我还你。”我惊奇而又发笑,说:“账回过算了,何必还我?更何必加倍还我呢?”我定要把拾元钞票塞进他的西装袋里去,他定要拒绝。坐在旁边的立达同事刘薰宇,就过来抢了这张钞票去,说:“不要客气,拿到新江湾小店去吃酒吧!”大家赞成。于是号召了七八个人,夏丐尊先生、匡互生、方光焘都在内,到新江湾的小酒店里去吃酒去。吃完这张拾元钞票时,大家都已烂醉了,此情此景,憬然在目。如今夏先生和匡互生均已经作古,刘薰宇远在贵阳,方光焘不知又在何处。只有CT仍旧在这里和我共饮。这岂非人世难得之事!我们又喝两大白。
夜阑饮散,春雨绵绵,我留CT宿在我家,他一定要回旅馆。我给他一把雨伞,看他的高大身子在湖畔柳荫下的细雨中渐渐地消失了。我想:“他明天不要拿两把伞来还我!”
樽前有了苏步青的诗,桌上的酱鸡、酱肉、皮蛋和花生米,味同嚼蜡。唾弃不足异了!
我和狼的友谊
◆文/佚名
那年春天我去阿拉斯加淘金。一天早上,我沿着科霍湾寻找矿脉。穿过一片云杉林的时候,我突然停住了脚。前面不超过20步远的一片沼泽里有一匹阿拉斯加大黑狼。它被猎人老乔治的捕兽夹子夹住了。
老乔治上星期心脏病突发,死了。这匹狼碰上我真是运气。但它不知道来人是好意还是歹意,疑惧地向后退着,把兽夹的铁链拽得绷直。我发现这是一只母狼,乳房胀得鼓鼓的。附近一定有一窝嗷嗷待哺的小狼在等着它回去呢。
看样子母狼被夹住的日子不久。小狼可能还活着,而且很可能就在几英里外。但是如果现在就把母狼救出来,弄不好它非把我撕碎了不可。
我决定还是先找到它的小狼崽子们。地面上残雪未消,不一会儿我就在沼泽地的边缘发现了一串狼的脚印。
脚印伸进树林约半英里(1英里约合1.6公里),又登上一个山石嶙峋的山坡,最后通到大云杉树下的一个洞穴。洞里悄无声息。小狼警惕性极高,要把它们诱出洞来谈何容易。我模仿母狼召唤幼崽的尖声嗥叫,没有回应。
我又叫了两声。这次,4只瘦小的狼崽探出头来,它们顶多几周大。我伸出手,小狼试探性地舔舔我的手指。饥饿压倒了出于本能的疑惧。我把它们装进背包,由原路返回。
可能是嗅到了小狼的气味,母狼直立起来,发出一声凄厉的长嗥。我打开背包,小家伙们箭也似的朝着母狼飞奔过去。一眨眼的功夫,4只小狼都挤在妈妈的肚子下面吧唧吧唧地吮奶了。
接下来怎么办?母狼伤得很重,但是每一次我试图接近它,它就从嗓子里发出低沉的威胁的叫声。带着幼崽的母狼变得更有攻击性了。我决定先给它找点吃的。
我朝河湾走去,在满是积雪的河岸上发现一只冻死的鹿。我砍下一条后腿带回去给母狼,小心翼翼地说:“好啦,狼妈妈,你的早饭来啦。不过你可别冲我叫。来吧,别紧张。”我把鹿肉扔给它。它嗅了嗅,三口两口把肉吞了下去。
接下来的几天,我在找矿之余继续照顾母狼,争取它的信任,继续喂它鹿肉,对它轻声谈话。我一点一点地接近它,但母狼时刻目不转睛地提防着我。
第五天薄暮时分,我又给它送来了食物。小狼们连蹦带跳地向我跑来。至少它们已经相信我了。但是我对母狼几乎失去了信心。就在这时,我似乎看到它的尾巴轻轻地摆了一摆。
它站着一动不动。我在离它近8英尺(1英尺约合0.3米)的地方坐下,心都快跳到嗓子眼儿了。它强壮的颌骨只消一口下去,就能咬断我的胳膊,甚至脖子。我用毯子裹好身体,在冰凉的地上躺下,过了好久才沉沉睡去。
早上我被小狼吃奶的声音吵醒。我轻轻探身过去抚摩它们。母狼僵立不动。
接着我伸手去摸母狼受伤的腿。它疼得向后缩,但没有任何威胁的表示。
夹子的钢齿钳住了它两个趾头,创口红肿溃烂。但如果我把它解救出来,它的这只爪子还不至于残废。
“好的,”我说,“我这就把你弄出来。”我双手用力掰开夹子。母狼抽出了腿。它把受伤的爪子悬着,一颠一跛地来回走,发出痛楚的叫声。根据野外生活的经验,我想它这时就要带着小狼离去,消失在林海里了。谁知它却小心翼翼地向我走来。
母狼在我身侧停下。任小狼在它周围撒欢儿地跑来跑去。它开始嗅我的手和胳膊,进而舔我的手指。我惊呆了。眼前这一切推翻了我一向听到的关于阿拉斯加狼的所有传闻。然而一切又显得那么自然,那么合情合理。
母狼准备走了。它带领着孩子们一颠一跛地向森林走去,走着走着,又回过头来看我,像是要我与它同行。在好奇心驱使下,我收拾好行李跟上它们。
我们沿着河湾步行几英里,顺山路来到一片高山草甸。在这里我看到了在树丛掩蔽下的狼群。短暂的相互问候之后,狼群爆发出持续的嗥叫,时而低沉,时而凄厉,听着真让人毛骨悚然。
当晚我就地宿营。借着营火和朦胧的月色,我看见狼的影子在黑暗中晃动,时隐时现,眼睛还闪着绿莹莹的光。我已经不怕了,我知道它们只是出于好奇,我也是。
第二天天一透亮我就起来。母狼看着我打点行装,又目送我走出草甸。直到走出很远,母狼和它的孩子们还在原地望着我。不知怎的,我居然向它们挥了挥手。母狼引颈长啸,声音在凛冽的风中回荡,久久不绝。
四年后,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服完兵役,于1945年秋天又回到了科霍湾,无意间我发现了我挂在树枝上的那只兽夹。夹子已是锈迹斑斑。我不禁再次登上那座山,来到当年最后一次见到母狼的地方。站在高耸的岩石上,我发出狼一样的长嗥。
余音在山谷间回响。我又叫了一声。回音再次响起,这一次却有一声狼嗥紧随其后。远远地,我看见一道黑影朝这边缓缓走来。那是一匹阿拉斯加大黑狼。一阵激动传遍我的全身。时隔四年,我还是一眼认出了那熟悉的身影。“你好,狼妈妈。”我柔声说道。母狼挨近了一些,双耳竖立,全身肌肉紧绷。它在离我几码(1码约合0.9米)远的地方停下,蓬松的大尾巴轻轻地摆了一摆。
须臾,母狼已经不见了。我再没见过它。但它留给我的印象却始终那么清晰。怪异而又挥之不去,让我相信自然界中总有一些超出常理的东西存在。
须臾,母狼已经不见了。我再没见过它。但它留给我的印象却始终那么清晰,怪异而又挥之不去。让相信自然界中总有一些超出常理的东西存在。
生死跳伞
◆文/佚名
汤姆有一架自己的小型飞机。一天,汤姆和库尔及另外5个人乘飞机飞过一个人迹罕至的海峡。飞机已飞行了两个半小时,再有半个小时就可到达目的地了。
突然,汤姆发现仪表显示飞机上的油料不多了。汤姆判断是漏油了,因为起飞前,他给油箱加满了油。
汤姆将这消息一传达,飞机上的人一阵慌乱。汤姆安慰他们:“没有关系的,我们有降落伞!”说着,他将操纵杆交给了库尔,走向机尾拿来了降落伞包。汤姆给每个人发了一个降落伞包后,也在库尔身边放了一个降落伞包。他说:“库尔,我的好兄弟。我带领5个人先跳,你开好飞机,最后在适当的时候再跳吧。”说着,带领了5个人跳了下去。
飞机上只剩下库尔一个人了。这时,仪表上显示油料已尽,飞机在靠滑翔无声地向前飞,库尔决定也跳下去。于是,他一手扳紧操纵杆,一手抓过降落伞包。他一掏,大惊:包里没降落伞,是一包汤姆的旧衣服!
库尔气得咬牙切齿,大骂汤姆!没伞可跳,没油料,靠滑翔飞机是飞不久的!库尔急得浑身冒汗,只好使尽浑身解数,往前能开多远是多远。
飞机无声无息地朝前滑翔着,往下降着,与海面距离越来越近……就在库尔彻底绝望时,奇迹出现了——一片海岸出现在眼前。他大喜,用力猛拉操纵杆,飞机贴着海面冲去,“嗵”的一声撞落在松软的海滩上,库尔晕了过去。
半个月后,库尔回到了他和汤姆所居住的小镇上。
他拎着那个装着旧衣服的伞包来到汤姆的家门外,发出狮子般的怒吼:“汤姆,你这个出卖朋友的家伙,给我滚出来!”
汤姆的妻子和三个小孩子跑出来,一齐问他发生了什么事。库尔很生气地讲了事情的经过,并抖动着那个包,大声地说:“看,他就是用这东西骗我的!他没想到我没死,真是老天保佑!”
汤姆的妻子说汤姆一直没有回来。后来翻查伞包时,汤姆的妻子从包底找到一张纸片,只看了一眼,就大哭起来。库尔一愣,拿过纸片来看。纸上有两行极潦草的字,是汤姆的笔迹。上面写的是:库尔,我的好兄弟。机下是鲨鱼区,跳下去必死无疑。不跳,没油的飞机会很快坠海。我带他们跳下后,飞机重量减轻,肯定能滑翔过去……你大胆地向前开吧,祝你成功!
库尔,我的好兄弟。机下鲨鱼区,跳下去必死无疑。不跳,没油的飞机会很快坠薄。我带他们跳下后,飞机重量减轻,肯定能滑翔过去……你大胆地向前开吧,祝你成功!
让我们藏起眼泪,微笑
◆文/佚名
“不是不想伤感,不是不想崩溃。只是,崩溃了之后还得从头收拾山河……”说这个话的是我的朋友燕子。看她一丝不苟盘在头上的长发,合体的职业装,一尘不染的半高跟鞋,端庄的形象再加上一脸的阳光灿烂,没有人知道她最近有多狼狈。
先是父亲突然中风住医院,她和母亲一天24小时轮番守候和送饭。好不容易父亲好点,不等她松一口气,她正准备高考的孩子又突然生病了。燕子在公司、医院和家之间来回奔波,在父亲和孩子床前左右穿梭。她在一家单位担任中层干部,每天要处理许多的工作,家务事还不能耽误工作。两个月下来,燕子已经花容失尽,成了地道的“骨感”女人。
我从外地回来,听说了这个消息后赶紧去看她。一路走一路想着她如何憔悴如何沮丧,甚至于如何狼狈。可眼前的燕子虽然消瘦,却仍然如往日一样乐观。面对她的笑脸,我怀疑传话的人一定是搞错了。我小心地问起她的近况,燕子说:“一切都是真的。”我感慨地握住她的手:“要是换了我,早垮了!”燕子拍拍我的手笑着说:
“其实我已经垮掉一百回了!”
“可你看上去……”我再次疑惑。
“是啊,我看上去无比坚强,无比乐观,像个钢铁战士。所以有的人就相信我快乐勇敢,我无所畏惧。只有我自己知道,每次穿梭于医院和家之间,骑着单车穿过空旷的大街,要用怎样的毅力才能爬上楼去。走进家门,我扑在床上只想大哭大叫,可眼泪还没流出来,心底就会有一个声音说:别哭了,省些力气吧。明天一大早还要起床熬粥送医院,然后赶到公司去上班呢。明天工作一大堆,手上一个材料要赶出来……还没想完呢,人却已经睡着了……”燕子的脸上满是无奈,却仍笑着。
在感慨中我只有静默着。
燕子接着说:“真羡慕电影里那些女人啊,她们总会找到一个时机、一个理由崩溃一番,大吼大叫、大哭大闹;或者狂醉、或者失踪、或者干脆大病一场睡上几天几夜,一切都不管不顾。而且总有个宽肩膀厚胸膛的伟岸男人随时等在旁边,承受她们的眼泪,然后为她们收拾残局。可那也只是屏幕上的女人。现实中,哪里有随时都在身边等着伺候你、任由你随时可以把眼泪鼻涕抹满他的胸膛的男人?老公那么远,也不是马上就回得来的。再说,男人也有男人说不出来的烦心事呢。所以,遇到事情还得自己承担,你唯一的出路就是自己挺住!为了老人和孩子,为了家的祥和,为了外面工作的人放心,也为了自己。拿出无比坚强的勇气,打扮好自己,调整好内心,乐观面对一切询问的目光。然后对自己说:‘没什么大问题,一切都会解决的,一切都很好,我能够承受!’你当真也就挺过来了。现实生活中哪个女人不是这样过日子的呢?”
我十分感慨地和燕子告别,其他的安慰都显得多余,我只好用力地握了握她的手。看着她劳累消瘦的身影,谁能知道一个外表优雅的女性内心里是在承受着怎样巨大的压力?
但是,日子总是要过的,我相信她的勇气和毅力!她一定会在明天早上太阳出来的时候,穿上职业装,勇敢地用微笑去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困难。
3个月以后,我听说燕子的父亲去世了,但是她的孩子却考上了北大。
为了老人和孩子,为了家的祥和,为了外面工作的人放心,也为了自己。拿出无比坚强的勇气。打扮好自己,调整好内心,乐观面对一切询问的目光。然后对自己说:没什么大问题。一切都会解决的。一切都很好,爱能够承受!
室友和睦的公式
◆文/佚名
我总是邋遢。我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我常说:
天才,尤其是创造性的天才都是不拘小节的。因此我认为,大大咧咧的性格非但不是我的缺点,而恰恰说明我将来会是一个干大事成大器的人。然而,进了大学以后,我的室友可不这样认为。
我不知道我怎么会和凯英住到一起。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她做事井井有条,她的每样东西在她心中都有一个标签,用过之后总是会回到某个固定的地方。而我的抽屉里面经常是乱七八糟,杂乱无章的。我和凯英格格不入。她越来越整洁,我越来越邋遢。她抱怨我的脏衣服老是不洗,我反感她把宿舍弄得到处都是消毒水的气味。她会把我的脏衣服推得离她远远的,我则会在她收拾整齐的桌子上胡乱摆上几本书。
有一天,我们俩终于爆发了一场大战。那是十月的一天晚上,我已经躺在床上睡觉了,凯英回到宿舍发现我的一只运动鞋(那天刚运动过,气味确实不小)居然在她的床下面(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她勃然大怒(我不理解她何苦为一只鞋子生气),捡起我的鞋子朝我的床扔了过来。结果鞋子将我的台灯砸倒,掉到地上。灯泡碎了,碎玻璃溅到我脱下来的衣服里(我脱下来的衣服随手扔在地上)。我跳下床,冲她大喊大叫,对她无礼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她也不甘示弱,同样冲着我大喊大叫。我们相互什么绝情的话都说了。
我相信,要不是一个电话,我们同宿舍的日子绝对不会超过一天。我们各自躺在床上互不理睬的时候,电话铃响了,凯英接的电话。我听得出这不是一个好消息。我知道凯英有男友,从凯英的话中我听出男友要与她分手了。虽然她的失恋不是我造成的,但是由于我刚刚与她吵了架,我总觉得心里有些愧疚。我对她产生了同情。毕竟,对于任何女孩子,失恋都是一个难以独自一人跨过去的坎儿。
我坐直身子,关注地看着凯英。只见她放下电话,钻进了被窝,用被子蒙住头。随着一声低沉的呜咽,那被子就抖动起来。压抑的哭声从蒙得严严实实的被子里传出来,把整个屋子灌得满满的,也触动了我心中柔软的地方。我不能无动于衷了。可是我该怎么办呢?我不想走到她身边去安慰她,一来怕她不接受,二来我也有小脾气——我心中对她的气还没有消呢。
我有了一个主意。我起身下床,悄悄地收拾宿舍。我把散乱在桌上的书插进了书架,将她丢在地上的衣服挂进了衣橱,还洗了几双已经放了若干天的臭袜子。接着我拿起了扫帚,认认真真地扫起地来。忽然,我看到凯英正看着我。不知什么时候,她把头从被窝里探了出来。我估计她看着我好久了,只是我非常投入地做事,没有注意到她。她的眼泪已经干了,眼神里透出了惊奇。我打扫完宿舍,走过去,坐在她的床边,拉住了她的手。她的手是温暖的,而过去我一直认为像她这样过于理性的人都是冷血动物。我看着她的眼睛。她对我笑了,说:“射谢。”
凯英和我后来一直都是室友。我们相处得很好。因为通过这件事情,我们得出了一个公式:克己+恕人+保洁=和睦相处。
真正的友情无所求
◆文/佚名
友情的错位,来源于我们自身的混乱。
一些珍贵的缘分都已经稍纵即逝,而一堆无聊的关系却仍在不断灌溉。你去灌溉,它就生长,长得密密层层,遮天蔽日,长得枝如虬龙,根如罗网。不能怪它,它以为这是在烘托卫护你,宠爱你。几十年的积累,说不定已把自己与它长成一体,就像东南亚热带雨林中,建筑物与植物已不分彼此。
谁也没有想到,从企盼友情开始的人生,却被友情拥塞到不知自己是什么人。川端康成自杀时的遗言是“太拥塞了”,可见拥塞可以致命。我们会比他顽皮一点,还有机会面对拥塞向自己高喊一声:你到底要什么样的友情?
这个问题只能等待我们自己来回答。然而可笑的是,我们的回答大部分都不是属于自己的。能够随口吐出的,是早年的老师、慈祥的长辈、陈旧的著作所发出过的声音。
他们说,友情来自于共同的事业。这话很漂亮,但我们应该注意此间有一处致命的模糊:一般一讲事业似乎总与理想、奋斗连在一起,其实在日常生活中哪有这般庄严?习惯于庄严的长辈们喜欢用大词,他们所说的事业其实也就是职业。什么“舞蹈事业”“煤炭事业”“财会事业”,都算事业。置身于同一个职业难道是友情的基础?当然不是。如果偶尔有之,也不能本末倒置。情感岂能依附于事功,友谊岂能从属于谋生,朋友岂能局限于同僚?
他们说,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这种说法既表明了朋友的重要,又表明了朋友的价值在于被依靠。但是,没有可依靠的实用价值能不能成为朋友?一切帮助过你的人是不是都能算做朋友?
他们说,患难见知己,烈火炼真金。这又对友情提出了一种要求,盼望它在危难之际及时出现。能够出现当然很好,但友情不是应急的储备,朋友更不应该被故意地考验。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我们这个缺少商业思维的民族在友情关系上竟然那么强调实用原则和交换原则。
真正的友情不依靠什么,不依靠事业、祸福和身份,不依靠经历、方位和处境。它在本性上拒绝功利,拒绝归属,拒绝契约,它是独立人格之间的互相呼应和确认。它使人们独而不孤,互相解读自己存在的意义。因此所谓朋友,也只不过是互相使对方活得更加温暖,更加自在的那些人。
在古今中外有关友情的万千美言中,我特别赞成美国诗人赫巴德的说法:“一个不对我们有所求的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真正的友情都应该具有“无所求”的性质,一旦有所求,“求”也就成了目的,友情却转化为一种外在的装点。
我认为,世间的友情至少有一半是被有所求败坏的,即使所求的内容乍一看并不是坏东西。让友情分担忧愁,让友情推进工作……友情成了忙忙碌碌的工具,那它自身又是什么呢?其实,在我看来,大家应该为友情卸除重担,也让朋友们轻松起来。朋友就是朋友,除此之外,无所求。
其实无所求的朋友最难得,不妨闭眼一试,把有所求的朋友一一删去,最后还剩几个?
李白与杜甫的友情,可能是中国文化史上除俞伯牙和钟子期之外最被推崇的了,但他们的交往,也是那么短暂。相识已是太晚,作别又是匆忙,李白在作出送别诗:“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后,从此两个人再也没见面。多情的杜甫在这以后一直处于对李白的思念之中,不管流落何地都有刻骨铭心的诗句出现。李白应该也在思念吧,但他步履放达、交游广泛,杜甫的名字再也没有在他的诗中出现。这里好像出现了一种巨大的不平衡,但天下的至情并不以平衡为条件。即使李白不再思念,杜甫也做出了单方面的美好承担:李白对他无所求,他对李白也无所求。友情因无所求而深刻,不管彼此是平衡还是不平衡。诗人周涛描写过一种平衡的深刻:“两棵在夏天喧哗着聊了很久的树,彼此看见对方的黄叶飘落于秋风,它们沉静了片刻,互相道别说:明年夏天见!”
楚楚则写过一种不平衡的深刻:“真想为你好好活着,但我,疲惫已极。在我生命终结前,你没有抵达。只为最后看你一眼,我才飘落在这里。”
都是无所求的飘落,都是诗化的高贵。
真正的友情都应该具有“无所求”的性质,一旦有所求,“求”也就成了目的,却转化为一种外在的装点。
30年的知己
◆文/佚名
我和萧萧是在初二时被编在一个排里的。那是一个史无前例的时代,年级叫做连,班级叫做排。校方忙着革命,顾不上学生的学习,一切唯家庭成分论。
萧萧的父亲早年参加过新四军,头顶着背包在南方的某个湖里涉过水,因此她早早就当上了红卫兵。虽说她因父亲的文化不高而常心生叹息,我却很羡慕她,因为我家的成分不好。她可以戴着红卫兵袖章在学校某思想宣传队里蹦蹦跳跳,而我却每逢校级、班级批斗会总是战战兢兢。令人羡慕的还有她妈妈在大学图书馆工作。在那个一册在手万卷皆废的年代里,她的妈妈可以偶然带回一点“禁书”。我们渴望一切新鲜活泼的东西。
我们是怎么好起来的,我们都记不得了,大约就是从借书开始的吧。萧萧有时会带来一本前苏联侦探小说,薄薄的一本让人眼睛放光。看之前先为它包个书皮,一来可以偷偷带上课堂;二来可以留个爱惜图书的美名,讨她妈妈的欢心而不会断了书路。借阅范围之小,借阅方式之隐秘促进了我们的友谊。
虽分属两个不同的阶级阵营,但这不影响我和萧萧的交往。我们去农场学农,熄灯之后顶着一床被子打着手电快活地分食一小包她家人从南方老家带来的芝麻酥糖,舔完手指又舔糖纸。
我去拉练,背着小行李卷在城市周边做三四十公里的行军,数日不归,间或模拟与美帝苏修蒋匪遭遇之战。萧萧身体不好另兼有宣传鼓动我们之重任,她没有拉练,却想法捎给我一只饭盒,里面有我妈妈做的咸菜,还有她放进去的糖块,那应该也是从自己嘴里省出来的吧。
萧萧的爱说爱笑、无拘无束让人愉快,富有同情心、重情重义令我心安。多方面的天壤之别使我们很少在同学面前显示我们的友谊,这一是由于形势所迫,二也因为少年人的担心、敏感和骄傲。在那样一个让人担惊受怕的年代,在那样一个不谙世事懵懵懂懂的年龄,拥有一个信任你、理解你的朋友无疑是命运对你的厚爱。
革命革掉了初三,也革掉了高三。一转眼4年过去,已进入花季的我们要到农村这广阔天地去绽放了。我们不属于老三届,革命激情已相当弱,下乡是为了回城,早去早回人尽皆知。还是由于身体的原因,萧萧成了免于插队的幸运儿。为避免站台上出现的离愁别绪,这幸运的人提前去我家送我,她哭得泪如雨下。30年后,我写下这只有天知地知的一幕不禁悲喜交集,而当年我并未流过一滴眼泪。
我们一起分享了我在农村的劳累,分享了她参加工作的喜悦。虽然隔着千山万水,虽然分多聚少,但我们从未生疏过。
盼望已久的招工失败导致的绝望,不期而至的恢复高考带来的希望,繁重的体力劳动,枯燥的精神生活,格格不入的陌生环境,远在天边的亲人、爱和友情,这就是我的1977。在那段日子里,我接到了我平生第一个长途电话。萧萧做长话接线员工作,“利用职务之便”她把电话从省城打到我所在的市,从市里查到我的单位,从单位追到我的工作地点:一条山沟。在那个“精神富足”、电话机却极度匮乏的年代,这个迂回曲折的来电让工友们惊奇不已,让我惊喜万分。日久年深,电话的内容已模糊不清,唯一记住的是那一份永远的情意。
现在,生活又使我们相隔千里。萧萧40岁生日的时候,一向疏于写信的我用写信的方式祝她生日快乐,告诉她这半生里她为我做得多,我为她做得少。
我们的友谊像一条小溪,波澜不惊却有自己的方向,它滋润着我们,不知不觉已有30年了。
30年过去了,我们成了知己。我感谢中文里有“知己”这个词,它比“朋友”更能表达我的心意。我感谢上苍让我在茫茫人海中拥有我的知己,无论时代如何变迁,个人怎样悲喜。
我感谢上苍让我爱在茫茫人海中拥有我的知己,无论时代如何变迁。个人怎样悲喜喜。
起死回生的友情
◆文/佚名
这栋楼房是20世纪50年代建造的,楼高四层,式样陈旧,设施简陋。
半个世纪的风吹雨打,加上年久失修,墙体已经裂了缝,给人摇摇欲坠的感觉。
市政府已经将这栋楼列为拆迁的对象,但楼里的居民迟迟不肯搬出去。因为这栋楼里的居民都是穷人,家里都没有什么积蓄,光靠政府发的拆迁费,买不起新的房子。
张星和侯晓就是在这栋楼里长大的。张星家住在一楼,侯晓家住在二楼。两个人在同一所小学读书,都读四年级。
张星和侯晓都是男生,两个人在学校里是要好的同学,回到家里是要好的伙伴。两个人经常在一起学习,在一块儿玩耍,上学放学,同进同出,友谊深厚。但是,夏天发生的一件事情改变了这一切。
张星和侯晓的父母都在菜市场以摆摊卖菜为生。那天,两家的大人为了争夺摊位发生了口角,到最后,竟大打出手,侯晓爸爸的头被张星的爸爸打破了,到医院缝了三针。张星妈妈的脸也被侯晓的妈妈抓破了一大片,进医院住了好几天。虽然经过居委会的调解,但两家大人的心里都积了怨气,从此成了仇人,即使是在楼道里碰着了,也谁都不看对方一眼。
大人间的恩怨起初并没有改变张星和侯晓之间的关系,两个人放了学,还是一块儿玩耍。但是,张星的妈妈出院那天,看到张星与侯晓在一块儿,就气不打一处来,扇了张星一个耳光,骂张星不知好歹,要他今后不准搭理侯晓。侯晓的父母也是粗鲁的人,听到张星的妈妈在骂孩子,也跑出来,将自己的孩子揍了一顿,不准侯晓再与张星往来。
两家的大人都以打自己的孩子来出气,指桑骂槐,险些又发生纠纷。这样一来,张星和侯晓虽然在学校仍是好朋友,但回到家里便不敢相互串门,更不敢在一起玩耍了。
不久,暑假到了,两个人虽然住在同一栋楼内,但迫于父母的压力,仍是不敢待在一起。可是,两个人毕竟有着深厚的友谊,不能待在一起,两个人都觉得别扭。特别是张星,他的学习成绩不够好,平时做课外作业时遇到难题,都是找侯晓帮助。现在,他不敢去找侯晓,有些作业就不能完成。
两个人都很伤脑筋。后来,还是侯晓想出了一个办法:两个人虽然不能串门说话,但同一栋楼内的水管是相通的,两个人可以利用敲自来水管来传递信息。他俩约定了暗号,一次敲两下,表示需要帮助,一次敲三下,表示想约对方出去玩儿。
这办法还真行,两个人试了好几次,一个人在自己家里用铁条敲击自己家的自来水管,声音就可以通过水管传过去,另一个人就能在自己家里隐隐听到“当当”的敲击声。于是,两个人按照约定的暗号,或者躲到一起做作业,或者避开父母到一起玩耍。就这样,两个人都好开心,自来水管成了他俩的联络媒介,他俩又能在一起了。
然而,就在暑假快要结束的时候,发生了一件极为可怕的事情。那天傍晚,侯晓和父母一起,推着板车,正准备去郊外运菜。几个人刚走出家门不远,就听身后“轰”的一声巨响,他们惊恐地回过头来,发现他们居住的那栋楼房在一瞬间倒塌了,灰尘弥漫,直扬到了半空中。
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可他们突然醒过神来,知道发生了什么,知道还有许多居民待在家里没能出来。人们立即冲过去,一边呼唤着他们认识的人的名字,一边搬运着那些残砖碎瓦,希望能将埋在里面的人救出来。
警察来了,消防队来了,周围的居民也来了。但空间的限制,容不下太多的人,人们只能轮流上去搬动砖块寻找废墟下面的人。周围不时传来一阵阵痛苦的呼喊和哭泣声。
整整忙碌了一夜,才清理了不到五分之一的部分,挖出了两个人,但早已是血肉模糊,死了多时了。侯晓一直在救援的队伍里面,他心急如焚,拼命地翻动砖块一因为,直到现在,他还没有见到好朋友张星。他知道,张星一家被埋在了最底层,生死未卜。
第二天,人们又整整忙碌了一天一夜,又找到了两个人的尸体。这时,楼房倒塌的原因也有了一些眉目。原来是住在三楼的一家住户,想在受力墙上开一扇门。
结果,砸墙开门时,上面的重量失去支撑,再加上这栋楼年久失修,哪经得起这一折腾。结果上面的重量压了下来,又砸坏了下面的墙体,整座楼房就坍塌了。
到了第三天,还没有救出一个活着的人,救援人员也失去了信心。按照常规分析,这样的楼房塌下来,楼内的居民是不会有生还的希望的,救援人员停止了人工清理,他们决定改用机械来清理废墟。
侯晓伤心极了,因为,张星和张星的家人还没有被找到。但是,看到一个个被找到的都是血肉模糊的尸体,他也绝望了。他不得不相信事实:他,不可能再与张星在一起玩耍了。
当推土机开进现场时,已是第三天的下午。许多人围着废墟哭泣,侯晓也一样。
一想到永远失去了张星这个最要好的朋友,他就抑制不住自己的悲伤,他伏在一堆残砖碎瓦上号啕大哭。然后,他捡起了一根铁条,一下又一下地敲击着露在废墟外面的自来水管。这是他与张星的传递友谊的媒介,他俩以前就是利用这种敲击传递自己要说的话,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日子。
侯晓明明知道张星已不可能再听到他想要表达的意思。但是,他还是“当当当”地敲着,那是他与张星的暗号,意思是“我想同你玩儿”。敲完水管,他又像过去一样,将耳朵贴在水管上,聆听对方的动静。
他知道对方永远不会有动静了,但他仍忍不住要这样做,他只是想以这种熟悉的动作来怀念他与张星之间的深厚的友谊。
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当他将耳朵贴上水管的时候,他分明听到水管的回音:“当当”“当当”……那是他与张星之间的暗号,那意思分明是“我需要帮助”。
巨大的欣喜,让侯晓一下子跳了起来。他拼命冲着开推土机的司机大嚷大叫:“停下来!停下来!下面还有人活着!你开过去会轧死他们的!”
推土机停了下来,救援的人们也围了过来。大家对这个孩子的话将信将疑,难道真的还会有人活着?如果有,那简直是奇迹。
奇迹真的出现了。当侯晓再次敲击水管时,一个警察将耳朵贴近了水管,他也隐隐约约听到了回应:“当当”“当当”……下面真的还有人活着!
人工救援重新开始,大家又去搬运砖瓦,寻找活着的人。这天夜间,大家终于在废墟的最底层找到了张星和他的爸爸妈妈,3个人都还活着。倒塌的房屋在他们的身边形成了一个大三角空间,张星的爸爸受了轻伤,张星的妈妈伤势较重,而张星居然没有受伤。
3个人被救上来时,身体虚弱,嗓子都嘶哑了。人们赶紧把他们送往医院。后来张星才说,被埋在废墟里面,他和爸爸一直在喊救命,但因为埋得太深,再加上外面的人们一直在吵吵嚷嚷地进行救援,没人能听到他们的声音。渐渐地,他们的嗓子喊哑了,再也喊不出声音了。他们绝望了,以为不可能活着出来了。但是,就在他们悲痛绝望的时候,他听到了“当当当”敲击水管的声音,他心中又惊又喜,他知道这是侯晓和他之间的联络信号。于是,他马上用砖块敲响了头上的水管。
“当当当”“当当当”,这敲击水管的声音,竟然挽救了一家三口人的生命;“当当当”“当当当”,这敲击水管的声音,就是他们纯真深厚的友谊和爱心的象征。当张星和侯晓的故事在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传开时,所有的人们都为之动容,感慨不已。侯晓的父母还主动到医院去看望张星一家人,两家人激动得热泪盈眶,重新和好了。自此之后,这座城市的人们见了面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我家的水管与你家是连着的,一敲就知道了……”
尘封的友谊
◆文/佚名
1945年冬,波恩市的街头,两个月前这里还到处悬挂着纳粹党旗,人们见面都习惯地举起右手高呼着元首的名字。而现在,枪声已不远了,整个城市沉浸在一片深深的恐惧之中。
奎诺,作为一名小小的士官,根本没有对战争的知情权。他很不满部队安排他参加突袭波恩。然而,更糟糕的是,这次行动的指挥官是巴黎调来的法国军官希尔顿,他对美国人的敌视与对士兵的暴戾几乎已是人尽皆知。接下来是两个星期的集训。那简直是一场噩梦,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奎诺在这里认识了托尼——一个健硕的黑人士兵,由于惺惺相惜,这对难兄难弟很快成了要好的朋友。
希特勒的焦土政策使波恩俨然成为一座无险可守的空城,占领波恩,也将比较容易。而突袭队的任务除了打开波恩的大门外,还必须攻下一个位于市郊的德国陆军学院。而希尔顿要求更加苛刻,他要求每个突袭队员都必须缴获一个铁十字勋章——德国军官胸前佩戴的标志,否则将被处以鞭刑。也就是说突袭队员们要为了那该死的铁十字而浴血奋战。
突袭开始了,法西斯的机枪在不远处叫嚣着——不过是苟延残喘罢了。在盟军战机的掩护下,突袭队顺利地攻入了波恩。然而他们没有喘息的机会,全是因为那铁十字。在陆军学院,战斗方式已经转变成了巷战。两小时的激烈交火,德军的军官们渐渐体力不支,无法继续抵挡突袭队的猛烈进攻,他们举起了代表投降的白旗。突袭队攻占了陆军学院之后迅速地搜出每个军官身上的铁十字。手里攥着铁十字的奎诺来到学院的花园,抓了一把泥土装进了一个铁盒,那是他的一种特殊爱好一收集土壤。他的行囊中有挪威的、捷克的、巴黎的泥土,还有带血的诺曼底沙。他正沉浸在悠悠的回忆中,托尼的呼唤使他回到了现实。托尼神秘地笑了笑:“伙计,我找到了一个好地方。”
他们的休息时间少得可怜,奎诺跟着托尼来到了二楼的一间办公室。从豪华的装饰来看,这个办公室的主人至少是一位少校。满身泥土和硝烟气息的奎诺惊奇地发现了淋浴设备,他边嘲笑着托尼,边放下枪支和存放着铁十字的行囊,走进浴室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当他出来时,托尼告诉他说希尔顿要来了,他要了解伤亡人数,当然,还要检查每个士兵手中的铁十字。奎诺马上穿好衣服背上枪支、行囊,与托尼下楼去了。
大厅里,每个人都在谈论手里的铁十字,奎诺也自然伸手去掏铁十字,然而囊中除了土壤外竟无别物。奎诺陷入了希尔顿制造的恐怖之中,他没想到会有人为了免受皮肉之苦而背叛战友。奎诺首先怀疑到托尼,并向其他战友讲了此事,当下大家断定是托尼所为。
所有士兵此时看托尼的眼光已不是战友的亲昵,而是对盗窃者的鄙夷与敌视。他们高叫着、推搡着托尼,而此时托尼的眼中并不是愤怒,而是恐惧、慌张,甚至是祈求。他颤颤地走到奎诺的面前,满眼含着泪花地问道:“伙计,你也认为是我偷的么?”此时的奎诺狐疑代替了理智,严肃地点了一下头,托尼掏出兜里的铁十字递给了奎诺。
当那只黑色的手触到白色的手时,托尼眼中的泪水终于决堤。他高声地朝天花板叫到:“上帝啊,你的恩惠为什么照不到我。”
“因为你他妈是个黑人。”从那蹩脚的发言中,人人都听得出来是希尔顿来了。他腆着大肚子,浑身酒气。随之,一个重重的巴掌甩在托尼的脸上。而后检查铁十字,不难想到,只有托尼没有他要的那东西。
再之后,盟军营地的操场上,托尼整整挨了三十鞭。
两个星期过去了,托尼浑身如鳞的鞭伤基本痊愈。但在这两个星期里,无人过问他的伤情,没有人关心他,奎诺也不例外。
又是一个星期六,奎诺负责看守军火库,他在黄昏的灯光下昏昏欲睡。忽然,一声巨响,接着他被砸晕了。
等他醒来,发现自己躺在病榻上。战友告诉他,那天是托尼的巡查哨,纳粹残余分子企图炸毁联军的军火库。托尼知道库中的人是奎诺,他用身体抱住了炸药,减小了爆炸力,使军火毫发无伤,托尼自己却被炸得四分五裂。其实,他本来是可以逃开的。
50年过去了,奎诺生活在幸福的晚年之中。对于托尼的死,他始终觉得那是托尼对自己表示愧疚所做的一种弥补。直到有一天,他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因为他的曾孙,在一个盖子上写有波恩的铁盒中,发现了一枚写着“纳粹”的铁十字。
年近九旬的奎诺像孩子一样哭了起来。那眼泪,是因为悲哀而痛苦,不是为自己年轻时的愚鲁,而是为托尼年轻的生命;是因为富有而喜悦,不是因为那锈迹斑斑的铁十字,而是为了那段尘封了大半个世纪的友谊。
珠峰12小时生死兄弟情
◆文/佚名
上午7点,面对“全世界最惨烈的自杀”
故事发生在2003年5月。
我是一个记者,当时去采访攀登珠穆朗玛峰的王石。在珠穆朗玛峰的山脚下,我认识了尼泊尔夏尔巴人边巴多吉,他被指派为我的高山向导。
初见边巴多吉时,我心里凉了半截。这个夏尔巴人太矮小瘦弱了,个头不及我的肩膀,黑黝黝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可能由于高山反应的缘故,他还有点儿咳嗽。我半信半疑:这样一个人,能带我上珠穆朗玛峰吗?
2003年5月26日凌晨1时,我们从8300米的突击
营地开始了冲顶行动。
这一次,中国珠峰登山队分成A、B两组。我与王石分在B组,分别由边巴多吉等三名夏尔巴人带领冲顶。刚出发不久,我头盔上的顶灯就坏了。为了保护我,边巴多吉一路与我形影不离,用他的顶灯照亮我前方的道路。
走了三个多小时,我感到疲乏和困倦,呼吸也急促起来。因为缺氧,头也涨痛得要命。我一屁股坐在了雪地上,吩咐边巴多吉给我把氧气加到两个流量。边巴多吉不同意:“现在加大流量,等你登顶下来时,就会没有氧气了。”我喘着气说:“不行,我现在快透不过气来了。”边巴多吉迟疑了一会儿,在我的氧气瓶上扭了一下。随后,我们又上路了。
上午7点左右,山上刮起了大风,第一个不幸发生了——我戴的风镜的螺丝松动了,呼出的热气直扑风罩,视线一片模糊,无法前行。我只好脱掉羽绒手套修理风镜,刚把风镜修好,另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一只手套被风吹落到十几米下的岩石边,而那块岩石则倒挂在万丈冰川上!
我正准备冒险去捡手套时,边巴多吉一把拉住我,他咆哮着骂我:“你脑子出问题了吗?如果你离开绳索的保护去捡手套,一旦滑落,就是‘全世界最惨烈的自杀’。现在,最明智的选择就是下撤。如果你不戴手套登顶,就要以截去胳膊为代价。”眼看登顶在即,我泪汪汪地坚持:“我要登顶!截肢我也要上!我就想上珠峰去看一眼……”边巴多吉沉默了一会儿,一只手套递到了我面前:“戴上吧,想登顶就必须戴上。”我惊呆了。为了帮助我圆登顶梦,边巴多吉竟宁愿自己被冻僵截肢!
我推开了那只手套。边巴多吉抓过我的手,强行给我戴上了手套。然后他把左手插进右腋窝,说:“你看,我可以把手放到腋窝取暖,这样就没事了。”说罢,他率先向前爬去。我的心里涌上一股暖流,哽咽着叫了一声“兄弟”。山风呼啸,也许他并没有听到我的呼唤。
上午10点,预约死亡在成功咫尺之遥
上午10点左右,我们快到第二台阶了。这时有两条“路”可以走,为了节省时间,我没有听边巴多吉的劝阻,坚持选择了一条“绝路”去走。边巴多吉只好扶着我,让我站在凸出峭壁的那块岩石上,我紧紧抓住绳索,下蹬、运气,拼尽力气向上一跃。但是,惊险的一幕发生了——可能是我用力过猛,只听“哗啦”一声,岩石垮塌了一大块,我像一片树叶一样悬挂在了海拔八千多米的绝壁上!我听到边巴多吉“嗷”的一声大叫,刹那间我心如死灰——造化弄人,天不助我啊!
这时,边巴多吉不顾危险冲到了岩石边,他一手攀住岩石,一手拼命地抓我。他的身体已经探在悬崖外,如果他脚下一滑,就会飘落下去……我冲他喊:“别管我,你这样很危险!”他抓了几次,没有抓住我。急得他嘶哑地喊叫:“别怕,你不会死的。我会救你——”可此时其他的登山队员们已经走上了一条安全的路。仅凭他一个人,是无论如何也救不了我的。边巴多吉叫我别害怕,他说看到后面又来了一个外国登山队,等他们到达这里时,我就有救了。说罢,边巴多吉唱起一首叫《约定》的英文歌。大意是:太阳跟月亮有约,约定了月亮接受太阳的光芒;冰川和雪花有约,约定形影不离、相伴一生……边巴多吉的歌声并不动听,但在这个生死攸关的时刻,却另有一种苍凉感。我不再害怕,不再绝望。我相信,山神会被他的歌声打动,定会保佑我。
那个外国登山队终于上来了。他们所有人连成一条线,后面的人抓住前面的人的手,最前面的那个人是边巴多吉。他的一只手被后面的人抓着,他探身在悬崖外,瘦小的身子几乎完全倾斜悬空了。终于,他的手指碰到了我的脚跟,他再向上提了一口气——天哪!他终于抓住了我的一只脚,把我的脚死死地摁在了岩石上。我重新站稳,无法抑制地哭了。边巴多吉冲我挥手,用没戴手套的左手冲我做着V字手势。这时,我明显地发觉他的左手已经不太灵活了,我一定要把手套脱下来还给他,他却死活不肯接受。我把他紧紧抱在怀里,在海拔八千多米的地球之巅,我们俩的泪水同时掉落在了对方的肩膀上。
下午3点,我差点成了一具尸体
俗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转身走回头路,陡然发现处处都是险境,每挪动一步都像踏在地狱边上一样。而我脑海里还有一个强烈的念头:氧气不多了。如果不及时下撤,氧气是维持不到突击营地的。可当我检查氧气瓶的时候,却发现氧气流量并没有开到2,而是只开到了1.5——这基本上可以供应我下山的消耗。这时,边巴多吉诡秘地一笑:“请原谅我骗了你。”哦,我的好兄弟!你又一次救了我的命。
就在我们下了“中国梯”和“第二台阶”后,珠穆朗玛露出了其狂野不羁的个性,“下山风”刮了起来,人根本无法在风中站立。前方就是“死人路段”,一具被风干的外国人的尸体赫然出现在路中央,来的时候就看到了。边巴多吉催促我赶快跨越尸体,可我根本不听他的话,索性紧紧靠着死人身边睡下了,因为这是途中唯一可以避风的地方,简直比天堂还安逸……我彻底醒过来时,是在边巴多吉的肩膀上——他正艰难地驮着我往下走。我惭愧极了,这是边巴多吉第三次救我了!见我醒来,边巴多吉喘着气说:“刚才那地方,为什么叫‘死人路段’?就是因为很多登山家下山的时候,在这里避风,睡了几分钟,结果就永远睡过去了。假如你刚才再睡上十分钟,这里就会又添一具尸体了。”
晚上7点,我们俩同时滑向深渊
晚上7时,我们快到8300米的突击营地了。胜利在即,我的心里涌起了一阵温暖。我冲着边巴多吉用地道的四川话大叫一声:“兄弟,我要请你喝我家乡的苦丁茶——”话音刚落,我脚下一个踉跄,重重滑倒在地。边巴多吉急忙来拉我,可他被我的惯性拉着摔倒了。我俩飞快地向坡下滑去,那是一个七十多度的陡坡,坡下是无边无际的黑暗,是死亡的深渊。坚硬的冰川和裸露的岩石划破了我们的脸,氧气瓶和冰爪与冰坡剧烈摩擦,发出刺耳的尖叫。我意识到这次彻底完了。我的心里一片悲凉,没想到,在九死一生登顶成功后,却在下山途中死于非命。难道命中注定我离不开珠穆朗玛峰了?
但奇迹再次发生,在我的一条腿已经掉下悬崖的时候,滑动停止了。我惊讶地发现自己抱着边巴多吉的一条腿,而他正好抱住了身边的一块岩石。我俩同时停止了坠落。
大约挣扎了十多分钟,我们终于一点点地离开了悬崖。当我们小心地爬上十几米的山坡,系好绳索后,我们不约而同地跪了下来,哭喊着拥抱成一团。山风呜咽,像是庆幸我们大难不死,又像是被我们的生死情谊所打动!
从上午7点差点进行“全世界最惨烈的自杀”,到晚上7点差点坠入万丈深渊。这一天的惊心动魄,我比任何人在一生中经历得还要多!
边巴多吉问我:“兄弟,你还想登山吗?”我点点头,“我这辈子离不开攀登了,我要登遍地球七大洲的最高峰,下一个目标就是大洋洲的查亚峰。”
下山之后,我注意到边巴多吉的左手越来越不灵活,我使劲帮他搓手活血。他苦笑着说:“没用了,它要休息了。”我心如刀绞。对于一个登山向导来说,失去一只胳膊就等于失去了一切!我捧着那只冰冷的胳膊失声痛哭起来!
边巴多吉却摸着我的头安慰我:“别难过,我们夏尔巴人的一切都属于大山,一手一足甚至一根头发,都属于大山。我的这只胳膊迟早要献给大山,这是山神的旨意……”
我和边巴多吉洒泪而别。保重,我的兄弟!
山风呜咽,像是庆幸我们大难不死,又像是被我们的生死情谊所打动!
心中的那片火红
◆文/佚名
在我的心中一直有一株火红火红的美人蕉。它的芬芳与婀娜身姿在我的记忆里是那么的清晰!
家乡的老宅是个两层高的小楼,独门独院。小楼的前面有个小院落,院子的中央有棵很高很高的洋槐树,在院子的南边靠向院门的地方,用红砖砌了个约一平方米大小的椭圆形花坛。这个花坛是父亲为了培养我的女孩儿性情专门找人砌的。儿时的我是个男孩儿气十足的女孩儿,常常和小伙伴们用柳丝做成环套在头上,用泥土铸成枪插在腰间,在圩埂边的芦苇荡里打“游击战”。每次回来总是土头灰脸的,着实让母亲操了很多心!
花坛砌好的那天,父亲把我叫到身边说:“以后你喜欢什么花啊草啊的,就种在里面,然后等发芽开花的时候你会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刚开始的时候我信心十足,幻想能把整个春天都种进我的花坛里。于是发动我所有的玩伴,把山野里那些知名的不知名的野草野花都先后挖了回来,然后种进花坛里,每天不停地浇水、施肥,也许是我动作粗鲁,也许是山野的花不喜欢被束缚。总之它们在花坛里一个个离我而去。就这样种了死,死了又种,忙忙碌碌一个春天花坛依然是空荡荡的。
幻想在一次次失败中渐渐地破灭了,我又重新回到了我那田野宽广的“战场”,沉迷在山花烂漫中,花坛早被我冷落了。
一天傍晚时分,我全身淤泥(那是我在芦苇荡里的战绩)回到家里,意外发现花坛里有了一簇青绿,那嫩绿的小芽儿在夕阳下晶莹剔透、娇柔欲滴。
“妈妈,花坛里是什么啊?”我急忙问在院子里收衣服的母亲。
“小花帮你种的美人蕉。”
小花是跟我年龄相仿的小女孩儿,住在离我家不远的村东口。她母亲在她三岁那年去世了,她父亲又整日酗酒,高兴时小花还能在桌边吃上一口他下酒的小菜,不高兴时他就用皮带狠狠地抽打她弱小的身体,大声骂她是个没用的赔钱货。因为家境贫寒,又没有人关爱,小花非常胆怯怕事。每天头发松散,污垢沾满了她破旧的衣裳,好些调皮的孩子都爱戏弄她,欺负她。
我生性就是个英雄主义很强的人,看到她被人欺负总爱打抱不平,有时为了帮她不惜跟其他伙伴打架。就是因为这样我成了她唯一的朋友。她很少跟我们一起玩,只是怯生生地跟在我身后看我们游戏。有时我邀她一起,她可能是惧怕其他孩子,总是远远地躲开。她也很少笑,只有单独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才会笑,而且笑得很大声、很甜、很美。我家的洋槐树不知记录了她多少这样的笑声!
后来见了小花,曾询问她为什么要种那株美人蕉。她说是听奶奶讲,美人蕉生性泼辣,而且开花时间长。她还说花坛一直空着太可惜了。
也许是因为太多的失败,我根本没把那弱小的美人蕉放在眼里,每天依然流连在山野里、芦苇边。只是经常听妈妈说小花来给美人蕉浇水施肥,我也是听听就过去了。
初夏时分的一个清晨,微风徐徐很是凉爽。我坐在洋槐树下听蝉的叫声,心里寻思着要怎样才能捉住树梢上的它,无意中竟瞥见花坛里探出了个青绿的头来。我连忙移身靠近,原来美人蕉已经长出了好多新叶子,在晨光里显得生机盎然!
小花让我的花坛有了生命。我欣喜若狂,急忙跑到小花家告诉她这个好消息。小花听了消息只是笑盈盈地看着我,我顿时明白了,其实她早就知道了。
从此每天去花坛边观察美人蕉成了我和小花必做的事情,美人蕉在我和小花的精心呵护下叶片硕大,株枝挺拔,碧绿苍青。风起之时,如美人般翩翩起舞,那蕉叶就是美人飘摇的罗裙。美人蕉还没开花就如此的让人沉醉,要是开花还不知是怎样的美景呢!我和小花都殷切地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夏渐渐地浓烈了起来,早晨的艳阳刺得人睁不开眼。我又如平常一样在洋槐树下边欣赏着美人蕉的娇美身姿,一边等着小花的到来。然而晌午时分也没见小花的踪影,母亲却阴沉着脸从外面回来。
“小花不会来了。”
“您怎么知道?您看到她了?昨天我们约好的啊!”
“小花今晨去河边洗衣服时掉到河里淹死了。”
“啊!”我的思绪一片空白。
失去了小花,我家洋槐树下再也听不到那甜美欢快的笑声了;我的花坛边再也看不见那瘦弱秀美的身影了;我的身边再也没有跟随的脚步了。小花就那样走了,走的那么突然又那么安静!她的生命就像曾经在我花坛里死去的野花野草般短暂,可是却让我伤心了好长一段时间。那段时间里我不再流连山野、芦苇荡了,每天细心地呵护着美人蕉。美人蕉就像延续了小花的生命似的长得异常茂盛,我常常痴痴地看着它哭又看着它笑。
小花去世一个月后的一天清晨,我揉着惺忪的眼睛站在楼上,远远看见一抹红云飘荡在花坛上方。仔细看去,啊!美人蕉开花了,火红火红的一片!我冲下楼,跑到花坛边,只见美人蕉的花朵簇生于茎顶,艳如烈火、色如玫瑰、绚丽多姿,充满了青春的活力。
美人蕉花期很长,花朵经久而不凋谢,在生长过程中不断长出新芽,花谢了又会有新的花朵开放。每年冬天青绿变成了枯黄,不过沉静一冬后,春天更是枝叶茂盛!
我常常伫立在美人蕉边想念小花,幻想着如果小花还在人间,肯定出落得如这美人蕉般美丽。不,应该比它还要美丽!虽然她的生命那么的脆弱,却在我的生命里留下如此旺盛的一株火红的美人蕉。它就像灌注了小花的全部心血,在任何恶劣的环境下都是那样的生机勃勃、绚烂美丽!
“芭蕉叶叶荡遥空,丹萼高擎映日红;一似美人春眠起,绛唇翠袖舞东风。”占人用红蕉比喻“睡梦初醒”的美人,可是我的小花却一直长眠不愿醒来!
儿时的很多人和事如今都渐渐地淡出了记忆,我家也搬到了城里,老宅在阔公路时拆了,花坛砸了,而美人蕉却和小花一起移植到了我的心里,就如它的花语诉说的一样“青春常驻,源源不绝”。
虽然她的生命那么的脆厨,却在我的生命里留下如此旺盛的一株火红的美人蕉。它就像灌注了小花的全部心血,在任何恶劣的环境下都是那样的生机勃勃、绚烂美丽!
有阳光的一天
◆文/佚名
谈起小维,想也不用想,大家就会把她和小豆放在一起。谁叫他们是那种有了糖也要掰一半给对方的死党呢?
小维是一个十足的阳光女孩儿,大胆、泼辣。小豆却是一个属于夜的孩子,文静、忧郁。
两人手拉着手上街,小维建议走天桥。时值阳春三月,太阳将温暖的阳光很均匀地洒在天桥上,天桥一边是灿烂的阳光,一边都是大楼投下的阴影。小维很自然地选择了灿烂的一边,“多快活啊,阳光是太阳最好的赐予!”她喜欢温暖的感觉,也喜欢阳光那漂亮的金黄,她在一片金光中忘情地狂奔。
而那时,小豆却走在天桥的另一边,总躲着那金色的锋芒。她只爱阴天,灰蒙蒙的,总感觉隐隐约约,朦朦胧胧,还带着一点点忧郁与恬静。
“快到这儿来,好温暖,好暖和的!”小维在桥的那一边大喊,小豆却摇了摇头,“哎呀,你来呀,好美的,还有太阳的香味呢!”“太阳有香味吗?”“有啊,不信你过来!”但小豆还是摇了摇头,默默地在那没有阳光的一边走。
小维把两只手抬起,做成一个喇叭的样子,喊:“你讨厌太阳吗?”“是,也不是。”“太阳是最活泼的,它把它所拥有的阳光洒向大地,想洒哪儿就哪儿,但也给像你一样不喜欢阳光的人留下你们自己的一点空间!”“那它自私吗?”“当然不,它把阳光洒下,却不收取分文!”话音刚落,小维才发现,自己已经跑到了桥的另一端,她又喊:“喂——你——快一点啦!”“来啦!”小豆忽然跑到阳光下。
那天放学,小维与小豆肩并肩地坐在椅子上。小豆忽然说:“你心里想啥,我知道!”小维也尖叫:“我也知道你心里在想……”小豆用纤细柔软的手轻轻地捂住小维的调皮的快嘴。“不说,画出来!”“OK!”两个人从桌子里拿出一张纸,一人一半,背对着背画了起来。“画完了!”两人同时大叫。“一,二,三,翻!”
两个太阳。一个潦草,一个清秀。
小豆问小维:“你怎么也给我画个太阳?要知道,月亮才是我的性格!”“不嘛,十五岁是灿烂的。阳光是灿烂的,由此可证:十五岁是属于太阳的!我不希望你有那阴暗的一面。童年早逝,我们更应珍惜自己的花季雨季。我希望你每天开开心心,快快乐乐,不再有那忧郁、沉闷的一面。别人可以,但对于我的朋友,绝对不行!”一席话,说得小豆泪流满面,她微微地抬起头,发现小维也是泪眼蒙眬。两束目光对视,一缕阳光射入,两人忽觉眼前一亮。两人把脸转向窗外,蓝天白云,清澈美丽,回想起过去的海阔天空,脑子里闪过席慕蓉的话:青春的美丽与可爱,就在于它的无邪与无瑕,在于它的可遇不可求,在于它的永不重回。
她们怔怔地有了一些感悟,昨天湛蓝的天飘忽的云,昨日的欢笑昨日的一切,都已是过眼云烟一样与她们曾经一起经历的斑斓时光一道远去了,不再是触手可及的了。
她们回过神来了。小维拉起小豆纤细的手,说:“愿我们的友谊能像阳光一样灿烂,愿你的心情像阳光一样放飞。”小豆用力地点了点头。
当天晚上,小豆的日记里多了一行字:今天,我心中多了一缕阳光。那是我生命中的阳光,那是我生命中的友谊。呵!灿烂的阳光,灿烂的友谊!
青春的美丽与可爱,就在于它的无邪与无瑕,在于它的可遇不可求,在于它的永不重回。
灵魂深处的忏悔
◆文/佚名
孩童的嬉戏,少年的梦幻,青年的执著,中年的成熟,老年的平静。这一切的一切,是那么富有规律。我想,这就是成长的过程吧!
在我的成长中,有着许多美好的回忆。可对于阿兰,我只有忏悔,为不能向她道歉而懊恼不已。这件事总萦绕在我心里挥散不去。阿兰,你在哪里呢?为何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你的音讯呢?我不停地打听你的消息,可却如石沉大海。我真的很想真诚地说声“对不起”,很想告诉你,我愿意做你最好的朋友。可是,你在哪里呢?
阿兰是个文静纤弱的女孩儿,我和她都来自农村。能考入重点中学就读,在同龄人眼里,多少会流露出些许羡慕。12岁,又是那么懵懵懂懂。假小子做得不耐烦的我好不容易留住一头青丝,才有了和阿兰同桌的机会。呵呵,要知道我在小学时可一直留着平头呢,活脱脱一个男孩儿!那时候,老师总把我编进男生那排,所以我从没和女生同桌过。真是好啊!我终于可以展示庐山真面目了!
话是这样说,可我仍然摆脱不掉假小子的天性。老天爷也真是不长眼睛,怎么把阿兰这么秀气的一个女孩儿送到我面前来受欺负呢?因为学校离家比较远,我和几个同路的同学就瞄准了最后一节课逃学。每天最后那节课都是自习,老师也不在。说是自习,其实就是用来完成作业的。除了语、数、英的作业能按时完成外,其他的诸如生物、地理之类的,我很少能按时完成。因为逃课,阿兰的任务可就大了,我没做的作业就落到她身上了。偏偏我不愿意做的又是那种答案很长很长的问答题!阿兰真是命苦!不过,我可没要她帮我做哦!是她自己愿意的。那是我第一次逃课的情形。后来嘛,当然就成习惯了。有一次语文课上,老师把阿兰给点名批评了。说得很重,阿兰差点要哭了呢!老师说:“作文一定要自己写,不能抄别人的!”我一听,心里一惊,这不是我吗?因为偷懒,我把阿兰的作文《我的家乡》一字不漏地抄到了我的本子上。呵,挨批的却是她!看她委屈的样子,我想要解释,但终究虚荣心占了上风,阿兰也没说什么。好,真够朋友!这事就算过去了。课余,我们尽情地玩耍,没有了烦忧,更不知道什么是侮意。但有一次,我真的把阿兰给惹火了。那是临近期末考试前两天的地理课,随着班长“起立”声落,我把阿兰的板凳悄悄地移开了。就在每个人都落座时,教室里传出了“呜呜”声还有我窃窃的笑声!全班同学的眼睛齐刷刷地盯着倒地的阿兰!不好了,阿兰真的生气了。我开始慌了。她是那么柔弱的女孩儿啊!怎么生起气来让我感觉如此害怕呢?不行,得让她不能生气才好。慌乱中,我发现了桌子上的作业本。“你哭,你还哭!看你部做什么了?拿我的作业本来练笔,也不问问我。要是被老师发现我的作业是你写的,我如何是好呢?瞧,你的字个大又稀疏,我的字小而紧密,一眼就可以看出来了。”其实,我想说的是对不起,请你不要生气了,想说你别再哭了,可怎么说出来就全变了呢?不过,这招可真见效。阿兰马上停止了哭声,而且还向我道歉,并且承诺一定把我的作业好好改正。于是,在下课的时候,阿兰悄悄地把她曾为我写的作业用橡皮擦涂掉,又模仿我的笔迹重做了一遍。上课铃响了,我满头大汗冲回座位时,阿兰怯怯地递过本子,并小声问我那样行了没有。天哪,怎么会那样呢?我真的就那样不知天高地厚吗?我们是同桌,更应该是好朋友啊!我的心里充满着对阿兰的愧疚,可始终没说出口。看她忧郁的眼神,欲说还休的唇也没对我启开。我不再逃课了。只是,我们好像陌生人似的,什么也没说。阿兰,你知道吗?没能向你道歉,没能告诉你其实我早已把你当最好的朋友,这是我心里永远的痛。以后我再也没见到过你,也不知你到哪里去了。当我醒悟了,学会尊重别人了,懂得了友谊的时候,你却离开了,就像是从地球上蒸发了似的,无处可寻。
阿兰,你在哪里呢?不管你在哪里,我都希望你能过得好,并且希望你能记住我的坏,这样你才不会忘了我。只有这样,当我们见面的时候,我才有机会跟你真诚地说出自己的忏悔!
我真的很想真诚地说声“对不起”,很想告诉你,我愿意做你最好的朋友。可是,你在哪里呢?
是朋友也是对手
◆文/佚名
自从你一来到我们班,我就知道,你不是盏省油的灯。事实果然如此,你在第一次考试中,就把我这个语文全班第一给挤了下去,变成了高不成低不就的第二名。就凭这个,我很有理由恨你、恨你再恨你,或者到处说你的坏话。可我没有,不知道为什么对你下不了这“毒手”。当然,这不会是爱情。可能,是一种英雄惜英雄的惺惺相惜之情吧。可这话我只能想,不能被你知道,要不然,你就抖起来了。
“谢冰清,你快给我醒醒,语文老师走过来了。你还流口水,真不像话,哪像个淑女,真没治了。”我赶紧抬起头来看看四周,没有情况,转过头狠狠地白了你一眼叫道:“程羽,你找死啊,用力拍我头的这个人就是你。你总是这么没大没小的,在我刚刚和周公约会的时候把我叫醒。你这电灯泡。”你一脸无辜地看着我,摆摆手,极为潇洒地说:“叫醒你,不是我的错。刚才老师来过了,我冒大不韪救了你,你还不谢我,真是好心没好报。”
我叹了口气,为什么总是说不过你,你这张油嘴,我真想撕烂它!
“小冰冰,你想撕我的嘴,是不是?对不起,我看你这辈子没啥机会了,下辈子吧。”
“你又胡扯了,我想什么你怎么知道,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我找句古文堵住你。
“错错错,应该说我是孙悟空,神通广大。你又不是鱼,怎么知道我不知道你的事。”
“喂,你们两人是什么关系,是不是真的像别人所说的……”说话的是对面那个喜欢说三道四的“长舌妇”。
“哦,我是他姐姐。”
“我是她哥哥,你说我们是什么关系?”
别问我们是什么关系,只是每天斗嘴已经成为我们的兴趣。独处时,我们互相嘲笑,是对手;有外人时,我们一致对外,是朋友。
“谢同学,你看,拙作又见报了,这是50块钱稿费。怎么样,小兄请你吃一顿。只是……你什么时候回请我,可不要让我等到海枯石烂,齿动发落啊。”你——程羽,又拿稿费单在我面前耀武扬威了,又用这几十块钱来嘲笑我了。哼,我才不怕你呢!我拿出藏在书包里的一本杂志,递到他手里:“程羽,这是我刚拿到的书刊,送你一本,你可不要丢了。什么时候你也送我一本,到时候我也请你吃一顿。”你不在乎地收下了,然后狠狠地在我脑门上赠送一个“糖炒栗子”。我呆了一下,尖叫着跑来追打你,你像一条鱼儿滑了出去。我顿足,你在窗外扮鬼脸笑我。
要考试了,我们都处在最紧张的时候。有时互相看一看,都觉得空气里充满了厮杀的味道,眼神里写着不倒的长城。可是,我才不怕你呢。我走到你的面前,狠狠地甩过一本书。
“程羽,这本小说借你看,下个星期还给我,记住要背熟。”
你接过这本“小说”。一眼就看见“小说”的名称——《期末复习大纲》。你笑了,一架飞机飞到我的桌前。我小心打开,那上面是你东倒西歪的卡通字,一看就知道你是故意的。你写道:“谢谢你的‘小说’,写得很动人。不过你要小心,小心你的位子不保,我要争地盘啦。下午我们‘约会’去吧。”
看到这张纸条,我脸不红心不跳,遂决定单刀赴会,赴你这“鸿门宴”。
你站在秋天的梧桐树下,真是一幅风景画,可是我没有为你倾倒。我走近了,你突然往我脑门上拍了一下,有些气呼呼地说:“臭小鬼,迟到了。”我也不会吃亏,用力往你脚上踩了一脚,你连连喊痛,我得意地大笑。
我们没有去公园,两个人换了两趟车,来到你家。你家坐着一个人,你说,那是市作协的一个叔叔,今天在你家做客。特意想请他来讲怎样写好作文。我有些“鬼”地问你:“为什么要叫我来啊。”你挺挺胸,义正词严地说:“我是个光明磊落的正人君子,绝不会进行私下交易。不过……这次考试我一定超过你。”
“是吗?”我偷偷地笑了,相信自己是不会输的。
“你们两个感情真好,是兄妹吗?”讲课的叔叔笑眯眯地问我们。
“对对对,我是她哥哥。”你一脸得意,抢先回答。
“不不不,我是他姐姐,他是我弟弟。”落后一步,我瞪你一眼。
看叔叔笑得不解,我们只好异口同声地说:“我们是同学。”
这次期末考试,我和你并列第一,作文成绩都是39分。老师报名次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我们都笑了,是发自内心的。
我是闲云,你是野鹤,我们是朋友,也是对手。这条青青路上,有你有我,于是不寂寞。
旅伴
◆文/佚名
1976年是我生平最灰暗的一年,在黑龙江百事不顺,度日如年,天天找伤感的音乐听。无奈中,我向家里发了封求援信。母亲心领神会,一个加急电报打过来,让我请一个月事假。
南归的列车上,坐在我边上的也是一个上海女知青,呼玛插队的,衣着破旧,逢人就像做广告似的说,她们那儿起早贪黑做一天苦力只挣五角钱。她跟我谈了三句话,就开始盘问我的收入。我那时是个从不向外人诉苦的人,而且恨别人同我谈钱,只觉得这个旅伴俗得不可救药,所以便常常独坐看景,彬彬有礼地拒绝与她聊天。然而她也不在乎,见我网兜里有个苹果烂了一角,就讨去吃掉了。
列车到了哈尔滨,才知唐山大地震,南去的列车全线停运。于是,我只能再绕道到大连。在大连轮船售票处排队时,我又见到了她,她依然穿得像个贫下中农。远远地,我们彼此点点头,也许都懒得同话不投机的人厮守在一起。
列车停运后,大连开往上海的客运成了热门行当,排了半天队,才买到三天后的四等舱船票。我知道家里会为我担心,就拟好了电文去排队打电报,轮到我付费了,却发觉钱包被窃。
我真的成了无产者,捏着电报纸发呆。这时,看见那个女知青也来打电报,她问我怎么了,我说遭小偷劫了,然后扔了电报纸就走。我不愿多说,那年我反正是倒运的,碰到这事,好像一点也不突然。相反,遇上好事倒会忐忑不安。我盘算着怎么度过这几天,候船室向来是知青的免费宿地,只是没东西吃。网兜里剩三个苹果,还有一包干木耳,再加上水,也许是饿不死的。能撑回上海,一切都好办。
可是,我第一天就超了计划,把三个苹果全当了主粮,后面的几天怎么过?我感到处在穷途末路中。正在发愁,她来了,把我的轮船票讨了去,一会儿,跟人把四等舱票换成了五等的,将五等舱票和票价的差额交给我。
我拿着钱直奔食品店,买了店里最大的一种面包。从此,我出远门总是要带充足的食品,而且从不怕累赘。
我去谢她,很想跟她说些什么,可她笑着把话岔开,只说放心好了,一切都会好的。只是以后该学学她的样,把十元的钱缝在内衣里。
我和她就这么匆匆分手,都没想到要互留地址,或许都想到彼此只是个普通的旅伴,没有续写故事的必要。
船到上海,没料到家人来接船,问他们怎会有这信息,他们说收到电报,是按电报的要求办的。
我想起了扔掉的电报纸,想起我的旅伴说“一切都会好的”时眼里特殊的光彩,便开始在码头找她,可是茫茫人海,哪里有她的踪迹。
旅伴的真情点点滴滴地给了我多年的美好回忆。人的希望就在于人心中有善。
冬天友情不结冰
◆文/佚名
“失去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当我真正读懂这句话,你已离我而去,远在异地他乡。
永远记得那个飘雪的冬天。中考第二次模拟成绩下来的时候,外面正纷纷扬扬飘着漫天大雪。阳台上同学们欣喜地伸手迎接这冬天的精灵,而接二连三的惨败已将我打击得苦不堪言。我心情沮丧地坐在冰冷且空荡的教室,直到你走来,轻轻地对我说:“一起去看雪,好吗?”我不禁想起了因风而起的柳絮,想起了充满希望的春天。我想,如果不是我的成绩由前几名一下子滑出升学保证线好远,如果不是我由一只骄傲的白天鹅一下子变回丑小鸭,我是永远也走不进你的世界的。原来你的才华,都被平日漠然的外表掩饰;你的灵气,都被你差得不能再差的成绩所遮盖。
中考愈行愈近,而我的信心与勇气却被匀速下滑的成绩一点点腐蚀。我不会再和你一起到阳台上看夕阳,听你讲一些我在书本上永远也学不到的东西。因为我要用自己最后的力气挣扎,而你却假装没有看到我对你越来越冷漠的态度,依旧真诚地鼓励我,一如既往地相信我。距中考还有一个月,学校开始“规劝”一些没有希望的人回家,其中有你。那天晚上,你一个人默默地收拾课桌,当你提着沉沉的书包走出教室,直到把身影融进茫茫夜色中时,埋头演算的我竟没有想到去送送你。后来听说,你跟人去了南方。南下打工,似乎是求学无路招工无门的人的唯一出路。但我不知道一个只有十六岁的女孩子独自远离家乡,在人海茫茫的大都市真能淘出金子吗?但随之即来的残酷的中考很快将冬天里飘雪的故事冲淡了。
中考结束了。当我从考场上筋疲力尽地走出后,竟接到你的电话。你告诉我中考三天你同样心情激动、紧张不安,因为你唯一的朋友在考场上,你还说我一定会如愿的,因为我有实力……听着话筒里从一个遥远陌生的城市传来的似曾相识的声音,我突然第一次感受到那种远隔千里、有缘无分的忧伤和惆怅。我一直没有珍惜过你,直到一切都无可挽回,我才突然发现我最需要也最适合我的朋友就是你。在我孤独无助时你满腔热情地走向我,悲观绝望时你替我排遣失落。我以为时间可以冲淡一切,你只是我生命里的匆匆过客。我会忘了你,像轻易忘掉许多以为会刻骨铭心的事一样。可是我错了,岁月的河流冲洗不掉你曾经精心呵护的友情。所以,每当冬日再次来临,雪花再次飘落,独自坐在座位上的我会强烈地幻想有一双手轻轻地搭在我肩上,有一个声音在说:去看看雪吧。然而逝去的永远不会再回来。因此,因凄冷而发出的孤独寂寞会愈发清晰,因愧疚和期盼而修饰的思念会愈发强烈。
本来我们相处的那短短几个月应该是我生命中最冷的日子,但却因为你,而有了一生中最温暖的回忆。想起了你说过的一句话:友情是一种相互吸引的感情,因为它可遇而不可求。想起了那首你爱听的《昔日重现》:往昔幸福时光不再久长,不知去向何方,昔日重现歌声,犹如旧爱激荡心房。
再回首,你已远走;再回首,恍然如梦;再回首,懂得了要好好珍惜现在的拥有。而今天,现在,当洋洋洒洒的雪花再次飘落凄清的夜空,我在家乡的方向等你;当缠缠绵绵的夜雨敲打寂寞的窗口,我在难眠的夜晚想你。
一转身便离去的你,却让我一生都不能忘记。如果一路风尘是你的步履,那么一路平安便是我的祝福。友谊是一个恒等式,它的两边是同样纯洁同样美丽的两颗心。只要真心地付出,永远没有亏欠之分。冬天来了,春天近了,请让北归的雁子告诉我南方的你的消息,因为我想知道:你在他乡还好吗?因为我想证明,冬天是个结冰的季节,而真挚的友情,永远不会被冻结。
友谊是一个恒等式,它的两边是同样纯洁同样美丽的两颗心。只要真心地付出,永远没有亏欠之分。
朋友是碗阳春面
◆文/佚名
那时我算是一名文学爱好者吧,喜欢看看书报杂志,喜欢读三毛的书、席慕蓉的诗,兴趣来时,就信手涂几句风花雪月的诗自我陶醉一下。很多青年类杂志都刊有征友启事,我找了几个志趣相投的结交了笔友,衡阳的路丛就是其中的一个。
在热情友好的鸿雁往来中,我们以年轻人特有的坦诚畅所欲言,纯洁的友情如潺潺的溪水,在我们的笔下轻轻流淌。我们还互赠了各自最靓的生活照片,彼此都感到平淡的人生因有了这样的朋友而变得如此快乐和美好。
这样你来我往地通信大约持续了半年。一天,路丛来信说:“阿芬,你们永州离我们衡阳只有4个小时,我好想去看你那里的永州八景,好想看看你,好不好?”
“没问题!我随时都恭候你的大驾光临。”我满心欢喜地答应了。
一个星期后,可爱的路丛就真的从衡阳风尘仆仆地赶来了。“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我抽空陪路丛兴致勃勃地观赏了永州八景。
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带路丛进了一个饭店,很热情地问他:“哎,你喜欢吃什么?别客气!”路丛歪头看了我一下,微笑道:“你喜欢吃什么?你先说。”“还是你先说吧。”我有点不好意思。“女士优先嘛,还是你先说。”路丛依然是一脸的笑嘻嘻。我想到自己为数不多的几张钞票,违心地说:“我,我喜欢吃阳春面。”“太巧了,我也一样!”路丛居然很兴奋的样子,还反客为主地大叫:“店家,来两碗阳春面。”我颇难为情地低下头,唉,谁让我囊中羞涩呢。
路丛看起来是心满意足地走了,而我心里却总有些过意不去。
又通了几年的信,我们渐渐走进了一个崭新的时代。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受到了时代大潮前所未有的冲击,我们都下海了,拖家带口地为生活而紧张地忙碌着,信写得渐渐稀少了。
有一天,我写信告诉路丛:“我做了点小生意,近日会到衡阳去进货。”
路丛热情回信:“一定要来我处,我娶了一个东北婆娘,会做正宗的北方拉面。”
由于各种原因,衡阳之行我拖了大半年才去成,路丛仍是一脸灿烂地迎接了我。我对着他大呼小叫:“快快快,去你家,我要好好尝尝我嫂子给我做的东北拉面!”
“还是去饭店吧,我请你吃点儿好的。”“不,你说过去你家的。”“哦,忘了告诉你,我离婚了,就在这个月,谁叫你不早点来,你真是没口福。”路丛假装不在意的样子让我有些心酸。“对不起,对不起。”我望着路丛小心地说着,像是道歉。“没关系,我们去吃饭吧。”
“哎,你喜欢吃什么?别客气呀。”这鬼家伙,还记得我当初的话。我低头正沉思,“你不要又说你喜欢吃阳春面吧?”路丛还是坏笑着看我,“我知道你可能是不喜欢吃阳春面的。”“路丛,我……”我欲言又止。“不要说了,朋友,可以理解的,心照不宣嘛,所以那时我也喜欢吃阳春面。”
我含泪又含笑地频频点头。
有时想想,朋友就是那碗阳春面。虽然平淡,但吃下去,让你贴心贴肝,有种真实的满足感。
有时想想,朋友就是那碗阳春面。虽然平淡,但吃下去,让你贴心贴肝,有种真实的满足感。
零零星星枫叶情
◆文/佚名
夕阳西斜,万缕金光照在一片火红的枫林上。放眼望去,一片片星状的枫叶,斜插在落日之中,像红彤彤的霞光,流光溢彩。微风一吹,映射出枫叶飘逸庄重的倩影,满山遍地红叶,闪烁光辉,别有一番诗情画意。走进枫林,犹如置身于一个红色的世界。火红的枫叶,刻画着大自然千古不变的画景,跳动着的友情的音符,曾珍藏着昨天的故事。
女孩儿漫步枫林,望着红枫叶,默默无言,唯有干行泪。她的思绪随风穿越茫茫岁月,回到那个与梦子相逢的季节。
梦子是一个南方的女孩儿。两年前她病了,死神一次又一次叩响她生命的大门,最后,梦子随父亲到北京求医。在求医的日子里,她站在死亡的临界面,手术是否成功对梦子来说是个未知数。在未知的日子里,她只有吟诗作赋,吟唱那未知的生命。
梦子热爱大自然,爱枫叶,尽管在南方不曾见过枫叶的“庐山真面目”,但在诗歌里,她早已读懂枫叶的圣洁,认为枫叶代表着一种思念与思愁的韵味。如今,她来到心仪已久的古都,正是“枫叶红于二月花”之时,心想着一定要在手术之前到那向往已久的枫林去看一看。第二天黄昏,梦子一个人去了枫林,看到了夕阳下的枫林,真的好美,感觉那是一种如诗如画的境界。一阵风拂过,几片枫叶飘飘而下,梦子觉得那仿佛是她摇摇欲坠的生命。她从地上拾起一片枫叶,心中涌起无限的惆怅和悲凉。
“枫叶林里红叶摇,飘飘落下几多愁。淡淡诗情由心出,但与才人意不同……”梦子轻声吟着自编的小诗,身后只有背影、枫林和夕阳。
时光悄悄流逝。
枫林里另一个身影出现在梦子面前。
“嗨,你好!这幅画送你!”一个陌生的女孩儿对梦子说。
梦子望着她,一个笑得如阳光般灿烂的女孩儿。虽然脸上布满了病容,但是那双水灵灵的眼睛写出了她坚强、开朗的性格。听口音,是一个北方人。
“谢谢!”梦子接过画,也回了个春光般明媚的笑容。
就这样,送画的女孩儿走了。
苍茫的暮色笼罩下来,梦子也走了。
那一夜,梦子无法入睡,她久久凝视着那张画,画中女孩儿的背影是如此凄凉,如同她的化身,画上的枫叶、夕阳为梦子未知的生命吟唱着。这幅画给梦子脆弱的心灵带去了一丝慰藉。
一个星期过去了,梦子即将要动手术了。她失魂落魄地在医院里漫步,不小心撞到了一位刚输完液的女孩儿,抬头一看,正是那枫林送画的女孩儿。
“又遇见你了,怎么了,为何这么郁闷呢?”女孩儿关心地问道。
“别提了,明天我要上手术台了,不知道会是什么后果,我好怕啊!”梦子已把女孩儿当成朋友。
“曾记那天枫叶落,可枫叶并无遗憾,只是因为它曾经奋斗过,何况花开必花落,命运无情,塑造坚强便能抓住永恒!朋友,我相信你是坚强的!”女孩儿傲气地说完悄悄离开了。
刹那间,梦子浑身通明起来。她很感谢那个女孩儿,在她人生最失落的时候,给了她鼓励。
第二天早上,梦子带着枫叶、画与女孩儿所说的话,更带着对生命的执著与信念,勇敢地走上手术台。不知是梦子的真诚感动了上帝,还是上帝对她的怜惜,她的手术成功了。那天,她奇迹般地走出手术室,睁开第一眼,心中的喜悦之情不可言喻。
三个月以后,又是一个黄昏。梦子和送画的女孩儿又遇见了,梦子有些激动。送画的女孩儿叫柠莹,北京人,喜欢画画,爱好文学。在十岁那年,柠莹的一幅画和一篇故事在全国少儿艺术大赛上分别获一等奖和二等奖。她性格开朗,有一颗无瑕的心。
时光不留情,一转眼几个月过去了,梦子的病也快痊愈了,她将要告别柠莹,告别北京,回到南方。
“我有一个梦想,等我们长大啦,在北京大学相会,好吗?还有,明年枫叶变红的时候,我们相约在枫林下。”梦子临走时在车站对柠莹说,双眼流露出无限的向往。
“Goodidea!我们拉勾,相约北大,相约枫林!”柠莹满怀深情地说。
梦子带着枫叶的祝福和约定,踏上南下的火车。
纵然萍水相逢,也是一份美丽。
纵然她们以后是天南地北,不能相见……
梦子和柠莹默默地等待下一个相逢的季节。
但万万没想到,等到的九月是一个残酷的季节。
秋风送爽,正值枫叶变红之时,柠莹盼来的是……一个黄昏,柠莹家响起了门铃声。
柠莹打开门。
“你……是?”柠莹惊讶地问眼前似曾相识的女孩儿。
“我是梦子的妹妹,我叫芯子。”女孩儿回答道。
“哦……”柠莹认清了,芯子和梦子略有相像。芯子站立了许久,才吞吞吐吐地说:“我姐姐在一个月前救了一个落水的小孩,过了不久,她……旧病复发,走了。”
“什么?不可能,她不会的……”柠莹瘫软在地上,无力地喊着。
芯子拿出了一本日记本,说道:“我姐姐在临走前让我把这交给你。”
柠莹握着日记本,翻开,里面夹着片片枫叶,片片情。泪水无声地滑落。
秋思缕缕,离愁深深。
柠莹站在枫林前,泪儿不停地淌着,悲恸的声音掠过枫林,撒向广袤的苍穹:“梦子,难道你忘了吗?我们还有一个北大的约定。你不是曾说,在枫林里与我比吟诗。看我画枫林吗?为什么如今……”柠莹伤心极了。
纵然是生命的坠落,阴阳两界的徘徊,但她们真挚的友谊却刻画在枫叶上,在岁月里红光闪闪。
柠莹仿佛看见梦子在云彩中对她微笑。那纯真的微笑,一如往昔,是柠莹心中永远的回眸。那微笑随风越飘越远,终于和夕阳一起消失在苍茫的暮色中。
柠莹用落寞的心轻吟着:
飘零的红枫叶/片片是情/叶叶是盼/安慰落寞的心/追寻昨日/如在天霹雳/风无声/泪无痕/思是苦/愁是痛/轻声唤你/愿有应答/吟诗作画/是最美的回忆……纵然是然是生命坠落,阴阳两界的徘徊,但她们真挚的友谊却刻画在枫叶上,在岁月里红光闪闪。
暖暖的秋天里,这前世修来的缘分,让我们在漫长的人生路上,那颗心永远都不会老去。
不可逾越的友情
◆文/佚名
初秋,我抱着修身养性的心情,把没商量就复发了的疾病,想通过祖国博大精深的中医彻底地根治,同时,也可以长远地防患于未然。在通过核磁共振进一步确诊后,住院的当天上午,主治医生就开出了一系列中医治疗方案。中午时分,好朋友顺子率领几个“鬼们”来到病房看望我,进来问寒问暖地喧闹一阵后,午饭就只有用盒饭打发她们了,“鬼们”还说盒饭真的很好吃。
她们走后,顺子没有去上班,留下来照护着我。平日里,她文静的外表里有着大大咧咧的个性,总会把一些别人认为索然无味的事情,说得头头是道,津津有味。有时,她站在你的办公桌前,一边不停地眉飞色舞地说话、一边把玩你桌上的纸笔或人民币样的那些东西。说着说着,她会毫无意识地把它们折得稀里哗啦,撕得粉身碎骨,使你听完她讲的故事后,满脸绽放的笑容还不曾来得及收起,望着桌上白纸碎片已欲哭无泪了。
她把我搀扶到推拿室,医生说:“是哪里不舒服?”我按医生要求的姿势卧倒,并指了指腰部,医生随即就按压起穴位来。顺子把头靠在我的耳边,又开始了七嘴八舌的闲聊了。我一边闭目一边点头听着。医生按完一个部位后,又问:“你哪里还疼?”我已全然听不见医生的说话了,没有答应。一个小时下来,顺子在我耳边说了六十分钟的白话,以致于医生做完推拿后,我都没有反应了,走时叮嘱了我一句:“下次做治疗时不要再说话了。”她是这样让你在不知不觉中忘了痛苦和烦恼。
顺子是一个极能把她所喜欢的朋友们凝聚在一起使大家都没有性别感的开心果。平常的日子里还老是以小自居,可每到关键的时刻,她都会知冷知热地站在你的身旁照料你,并让你这般忘我地开心,仿佛所有的不快乐在她说话时就已跑到身外的天边去了。
顺子明天就要去省城开会了,还说这次带上她妈妈去看一个患了胸腺Ca晚期的老朋友。友情的珍贵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人性的美好在这对母女身上一点一滴地体现着。
没有顺子的日子,“鬼们”继续在中午休息时常来看我。那天,还没到上午11点钟,她们就三五成群大摇大摆地来了。这时,我刚刚做完治疗,躺在病床上休息,“鬼们”给了我一个意外的惊喜,送来了一束七彩的鲜花。我问她们吃过午饭没有,“鬼们”说没有,想和我一起在病房里吃。为了谢谢她们看我,我说:“咱们就到院外那家新开业的乡里人家去吃吧!”她们考虑到我行走时的不便和疼痛,说不去,可我坚持着要去尝一尝,“鬼们”便依了我。
洁白的病房里还谈得上安静和舒适,虽然这家中医院位于老街,历史悠久,但比起西医院那里的环境可优美多了。“小鬼”扶我起身,牵着我的手缓步走出病房,“二鬼”背着我粉红色大大的时尚手提包,还有“四鬼”拿着我随身要添加的衣服。我们一群人招摇过院地经过推拿室和医生办的窗前时,只听见背包的“二鬼”在那里得意忘形地放声唱起了刀郎的“2加2年的第一场雪,比以往时候来的更晚一些……”,那嘶哑的嗓音掠过窗前,震撼了所有医护人员和推拿师们的耳朵,他们一齐看着这群不明身份的人,投来了莫名羡慕的目光。
那时,我面带欣慰的微笑,一种不因岁月而逝的友情,已让我享受其中了。在“小鬼”的牵引下,我们一步一步走下了三楼的阶梯,向那家新开的餐馆走去。
这用十年筑成的友情,已渐渐堆积成一种生死之交的姊妹情,那些“鬼们”说过,就是50岁了,我们还要在歌厅里天真无邪地那样癫狂。
暖暖的秋天里,这前世修来的缘分,让我们在漫长的人生路上,那颗心永远都不会老去。
纵然是然是生命坠落,阴阳两界的徘徊,但她们真挚的友谊却刻画在枫叶上,在岁月里红光闪闪。
友情停留在某个时间
◆文/佚名
和岩成为朋友一直是一件让我困惑的事。我交朋友,从来都是主动找上门去,可和岩的交往,却违背了我的原则,我莫名其妙地就成了她的死党。
岩来找我的时候,我正在和校方闹退学。那还是大学一年级,刚进入军校,部队的一切都和我想象的不一样,没有外国电影中那么漂亮的军服,没有长长的靴子,反而有数不清的条令和制度。而我反抗条令制度,故意不把被子叠成豆腐块的后果便是:晚上熄灯以后,我一个人在走道里练习叠被子,直到得到队长的认可,我再抱着它进宿舍,把它拆开睡下。
校方不允许我退学,父母也怕我回家以后第二年考不上大学。一次军训休息时,岩走到正在发呆的我旁边,让我教她唱一首新歌。唱着唱着,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和我同样心思的岩,也陪我落了泪。
岩其实是一个很坚强的女孩子,她各方面都比我优越:家境比我好,人长得很漂亮,又特别会处理人际关系。所以同样不喜欢军校的我们,却有着两种结局:队领导视我为后进分子,她却成了我们班的班长。
我不知道岩为什么愿意与我做朋友,但我却心甘情愿地和她在一起。她很会照顾人,出去吃饭的时候,她会跑前跑后地张罗,我只要老老实实地坐着,她会把一切都招呼上桌,而且她还很喜欢付账,很多人都愿意听她的招呼。我生病的时候,我的床边会有许多好吃的,常常会让我开心得想不起家……岩就这样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我,照顾着我们的友情。
因为岩的热情美丽,她认识的人很多,她可以在某个夜晚,让我从她的皮箱中随便挑自己喜欢的衣服换上,然后骑车带着我溜出校门,美美地到外面玩一通。在把谈恋爱视为禁忌的军校,我们可以躲在蚊帐里因某个很帅的男生而聊到深夜,白天就相约去看他打球。两个人四只眼睛紧紧盯着他,一边看他一边指手画脚地谈笑,直到把他看得发毛,对我们横眉怒目为止。
岩和我很多地方相像,我们常常会做出许多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一次和岩上街,我们都看中了一件美丽的婚纱式的礼服,就凑钱把它买下了。可想而知这件衣服在同学问引起的轰动,大家都说不值得花那么多钱,可这又有什么呢?只要我穿上它美丽就好,哪怕只在宿舍里穿一次。
毕业以后,我和岩都分在了北京。我所在单位很偏僻,在北京郊区的一个小村庄。因为工作环境的艰苦,我不得不学会一个人应对许多事情,也不得不学会慢慢长大。所以,在几年后和岩见面时,她还是以前的她,我却不是从前的我了。当我不再附和她的观点,坚持自己的主见时,当我不再对她衣柜里满满的衣服表露出欣羡的神色时,我看到她眼里的热情慢慢消融,而成了一种黯然失色的落寞。
我和岩的友情就结束在我不需要她呵护的时候。在我刚离家孤单一人时,我很感激岩对我的爱护和关心。可我不能拒绝长大,不能总生活在她的光环下和照顾之下。想起那段被友情笼罩的好时光,我心里渐渐塞满一种甜蜜,也有一种说不出的失落。
岩就这样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我。照顾着我们友情。
朋友的信任
◆文/佚名
公元前4世纪,在意大利,有一个名叫皮斯阿司的年轻人触犯了国王。皮斯阿司被判绞刑,在某个法定的日子被无辜处死。
皮斯阿司是个孝子,在临死之前,他希望能与远在百里之外的母亲见最后一面,以表达他对母亲的歉意,因为他不能为母亲养老送终了。他的这一要求被告知了国王。国王感其诚孝,决定让皮斯阿司回家与母亲相见,但条件是皮斯阿司必须找到一个人来替他坐牢,否则他的这一愿望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其实近乎不可能实现的条件,有谁肯冒着被杀头的危险替别人坐牢,这岂不是自寻死路。但,茫茫人海,就有人不怕死,而且真的愿意替别人坐牢,他就是皮斯阿司的朋友达蒙。
达蒙住进牢房以后,皮斯阿司回家与母亲诀别。人们都静静地看着事态的发展。
日子如水,皮斯阿司一去不回头。眼看刑期在即,皮斯阿司也没有回来的迹象。人们一时间议论纷纷,都说达蒙上了皮斯阿司的当。行刑日是个雨天,当达蒙被押赴刑场之时,围观的人都在笑他的愚蠢,那真叫愚不可及,幸灾乐祸者大有人在。刑车上的达蒙,不但面无惧色,反而有一种慷慨赴死的豪情。
追魂炮被点燃了,绞索也已经挂在达蒙的脖子上。有胆小的人吓得紧闭了双眼,他们在内心深处为达蒙深深地惋惜,并痛恨那个出卖朋友的小人皮斯阿司。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在淋漓的风雨中,皮斯阿司飞奔而来,他高喊着:“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这真正是人世间最感人的一幕。大多数的人都以为自己在梦中,但事实不容怀疑。
这个消息宛如长了翅膀,很快便传到了国王的耳中。国王闻听此言,也以为这是痴人说梦。国王亲自赶到刑场,他要亲眼看一看自己优秀的子民。
最终,国王万分喜悦地为皮斯阿司松了绑,并亲口赦免了他的罪行。
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其实近乎不可实现的条件,有谁肯冒着被杀头的危险替别人坐牢,这岂不是自寻死路。但,茫茫人海,就有人不怕死,而且真的愿意替别人坐牢,他就是皮斯阿司的朋友达蒙。
300美元的价值
◆文/佚名
阿伦是我的一个好朋友。但是,说实在的,我并不喜欢与他待在一起太长的时间。因为他是一个郁闷的人,如果每次与他在一起的时间超过一个小时,我也会变得闷闷不乐。
阿伦过日子精打细算,就像他现在或在不久的将来就要面临财政崩溃一样。他从来不随便扔东西。在闲暇时也从未放松过。他不送礼,不消费,似乎不知道生活有“享受”这回事。
他生日那天,我同往年一样,给他打了一个电话。
“生日快乐,阿伦。”我说。
“人到50岁还有什么可快乐的?”他冷冷地答道,“如果花在人寿保险上的钱又要涨了,我可能更快乐一些。”
我习惯了他的性格,所以仍然兴致勃勃地与他说了些话,最后提出请他出去吃饭。他虽然不太情愿,但还算给我面子,答应前往。
吃饭的地点在一家环境幽雅的意大利餐厅。我点了蛋糕,在上面插上蜡烛,又请餐厅安排了几个人给他唱《生日快乐》。
“哦,上帝!”他坐立不安,“他们什么时候才能唱完?”
演唱组唱完生日歌离开后,我送给他一个礼物。
“你在布卢明黛尔店买的?”他看到了包装上的店名,“那里的东西太贵了!你最好把它退回去。你是知道的,那里的东西是骗富人钱的,比实际价格要高出20倍!”
“如果你不喜欢,可以到那个店调换其他东西。”我看着他的眼睛说,“不过,你千万不要像上次那样,把我送你的生日礼物退给商店,然后将钱还给我。”
“其实你只要给我买一件运动衫就行了,”他说,“既实惠又便宜,最多不会超过15美元。”
阿伦就是阿伦。三天后,他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告诉我他将生日礼物退了,马上将把退款300美元寄还给我。
“阿伦,”我一时气愤,言辞激烈地说,“你知道,我是你的朋友,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情,但是我要不客气地告诉你,你这种生活态度与其说是节俭,不如说是自私自利。我有个建议,那对你来说是个艰巨的任务,但是我还是想说出来。明天,你带着这三张百元钞票到你家附近的几个商店转一转。如果你看到一个面容憔悴、衣着简朴、领着几个孩子的妇女,你就对她说‘你今天交了好运’,然后把一张百元钞票塞进她的手里。”
“接着,你继续在商店里走。当你看到一个老人显然是由于生活困窘而在为几毛钱与店主讨价还价或者仔细研究价格以便买到最便宜的商品时,你就把第二张百元钞票塞进他的手里并对他说‘祝贺你交了好运’。”
“最后一张百元钞票希望你自己把它花掉。不要苦苦想着或许花更长时间、更多精力就能买到更便宜的东西。给自己买点儿真正喜欢的东西,或者去做一次全身按摩、面部护理和足疗。我想,如果你照我的建议做了,你会发现生活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
大约两个月后的一天,我家的门铃响了。我打开门,看见阿伦笑嘻嘻地站在我面前。他大声说:“我做到了。我按照你的意思花了那300元。你想听一听吗?”
“当然。”我邀请他进屋。
“这真是一次有趣的经历。”他说,急切地想与我分享他的故事,“我不知怎么形容那位母亲的表情!太不简单了,要抚养5个孩子,最大的不会超过10岁。还有那位老人,哈,他拿到100美元时的反应就像看到了圣诞老人!”
“最后一张百元钞票你是怎么处理的?”我问。
他举起手,我看到他的手腕上戴了一只新手表。
“我为你感到自豪,阿伦。”我说。
他神采奕奕,高兴地说:“我知道你的用意。我长期以来总也快乐不起来,因为我从未真正喜欢过自己。”
“阿伦,”回想起上次我们谈话的情景,我说道,“我让你这样做的时候,可能是有些过分了,但我当时对你实在是很恼火。你想,你拥有的机会和经历的人生,是许多人宁愿忍受痛苦和挫折也换不到的。我只觉得如果你更多地关心别人珍爱自己,你就会找到快乐。”
我发现,阿伦真的从300美元的价值中认识到了人生的真谛。因为从此以后,他不但享受生活,而且给动物收容所捐过款,还资助一位贫困的盲人做了白内障手术。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有说有笑,常常忘了时间。
你拥有的机会和经历的生,是许多人宁愿忍受痛苦和挫折也换不到的。
暖冬的回忆
◆文/佚名
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是在冬季里一个雪后的黄昏。
那一年我16岁。当其他同龄的女孩子还在暖洋洋的教室里看书或者做白日梦的时候,我已经带着盛满孤独无助的行李走过好几个冬天了。
一个星期之前,我被那家小旅馆的老板娘辞退了,原因是她无法容忍我在半夜值班的时候看书,尽管走廊里的灯是通宵亮着的。关系不错的一女孩儿介绍我到这个城市来,并给了我她表姐的通讯地址,她说这个城市一定会收容我。
这个城市也许是真愿收容我的,可是她收容我的方式未免太霸道了。下火车以后我才发现,我兜里的钱包不知什么时候被人偷走了,那里有我几个月打工攒下的全部积蓄,也有朋友写给我的通讯地址。我踩着满地积雪,在这个陌生城市的陌生街道上漫无目的地游荡。天越来越黑,空气也越来越冷,白天已经渐渐融化的积雪又在寒风中慢慢地结冰。我想起卖火柴的小女孩儿就是在冬夜里被冻死了,而我的情形还不如她,身上连一根火柴都没有。最后,我实在走不动了,就朝离自己最近的一处灯光挣扎过去。
那是一家小酒店。
我进门的时候,一个年轻的伙计正准备打烊,几张木桌围拢在屋中央一个小小的炭火炉四周,那小伙子用火钩挑起炉盖,要把炉火封死,听见门响一回头,就看见了我。我的脸僵硬得张不开嘴说话,只顾站在门口,贪婪地捕捉着从四面八方朝我拥来棉团般的热气,而他显然对一个女孩子深夜孤身走进来有点意外,一时怔在了火炉边。过了好久,他问我:“要吃饭吗?”
我摇摇头。我说我只是太冷,如果他不介意的话,我只想在屋里站一会儿就走。
我等着他告诉我小店已经下班了,让我赶紧离开,可他什么也没说。他回过头去,放下手里的火钩和炉盖,歪着头想了一想,拿起旁边一把火铲,铲了几块大炭倒进炉子里,把一只烧水的大壶放在炉子上。“那就坐下吧。”他说,“我们这儿不关门,你坐多久都行。”壶里的水很快就开了,壶盖被水汽顶得突突直响。那小伙子从柜台里一道门帘后面匆匆走出来,拿着一个大搪瓷缸子,把它放在我面前的小桌子上。我忙说我不渴,他抬头看了我一眼,说:“喝水不要钱。”
他看上去比我大不了多少,我不明白他怎么会一眼就看穿了我的窘迫。那一瞬间,我本能地想起身逃跑——被一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男孩子可怜的滋味并不好受,可是这间小屋实在太温暖了,暖到我宁愿忍受被别人可怜。我不吭声了,任凭他给我倒上水,用双手小心地捧住那个搪瓷缸子,感受着热力从水里流出来,一丝丝地渗透我全身。我并不想掉眼泪。从很久之前我就发誓再也不流泪了,可有时眼泪不肯顺从我的意愿——它们一定是在外面冻成了冰,却在小屋的暖气中融化了,还没来得及被我收拾起就变成水流下来。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泪一滴一滴地落下去,落在缸子里,落在木桌上,不愿抬手去擦,怕他看见我在可怜地哭,他却转身离开了。
过了好久,他又从帘子后面走出来。我刚把脸埋在胳臂里擦掉眼泪,看见他端来两个盘子,放在我面前。“忙了一晚上,我还没吃饭呢。”他很随意地说,“一起吃点吧。”
我没动。
“这个店是我家开的,我也算老板了。咱们就算交个朋友,你要是不见外,就当我请朋友一起吃夜宵好不好?”他说着,把一双筷子递过来,“这些菜都是我妈做的,随便吃点,别客气。”
我抬起头盯了他一眼。说真的,我并不相信他,他实在过于好心了,我不相信我真能碰上这样的好人。也许他另有所图,我想。这样的怀疑倒让我莫名其妙地心安理得起来,我接过筷子,一声不响地开始吃,边吃边等着他提出问题,比如我从哪儿来,到哪儿去,今年多大,准备在这里待多久,甚至想到了如果他敢对我有什么不良企图该怎么反抗。他却始终不说一句话,有一搭没一搭地挑几根菜放到嘴里,实际上是一直陪着我吃,等我吃完就把碗碟收走了。那会儿我突然盼着他跟我聊点什么,他却拿了本书坐柜台里,对我说:“你坐着歇会儿吧。我明天还得考试,不陪你说话了。”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我们再也没说过一句话。他坐在那儿捧着书聚精会神地看,过上一会就走到炉边往壶里添水,而我渐渐消除了戒备和敌意,又因为实在走得太累,竟然伏在桌上睡着了。有一会儿隐隐听见有人说话,是那小伙子和一个女人的声音,很低很柔和,说了些什么却听不清楚,就在离我很远的地方断断续续细细碎碎地持续着,汇进我的梦里,让我恍恍惚惚地想起在家时一些安静的夜晚,听见轻声慢语地跟爸爸说些平常而琐碎的话题。后来我看见了她的脸,一张和蔼慈祥的脸,在梦里,她把一件大衣披在我身上,对我笑了笑,轻声说:“睡吧。”
醒来的时候,天刚蒙蒙亮。我直起身,发现自己肩上真的披着一件厚厚的军大衣,而且面前摆着一个盘子,里面是几个面包和两个煮熟的鸡蛋。我觉得自己可能还没睡醒。我伸手拽了拽大衣,又碰了碰眼前的盘子,以为它会像神话里出现在卖火柴小姑娘面前的烤鹅和圣诞树一样,转眼就消失了,可它们并没消失。周围安安静静的,那小伙子伏在柜台上睡着了,炉火却没灭,壶里的水还在突突冒着热气。自尊心和生存需要在我脑子里你来我往地争斗了半天,最终还是自尊心败下阵来。我吃掉了那个温热的包子,把鸡蛋揣进口袋里,在一张纸上写了“谢谢”两个字,连同那件大衣一起小心放在柜台上,然后离开了依然温暖的小店。
那个白天,我顺利得如有神助似的找到了一份工资很低,但足以让我暂时维持生存的工作。
我后来就留在了这座城市。
几年过去,当我终于安定下来,自信不会再向人流露出可怜目光的时候,我曾经试图去寻找那家小店。可是,几年中的城市面貌已经有很大变化,而我对当年走过的街道本来就很模糊,加上那种不起眼的小店实在太多太多了,所以始终没能找到它。
我常常想起那个夜晚,想起那间暖洋洋的小店铺,想起那个善解人意的小伙子,毫无所求地帮助了一个孤独的女孩儿,却还要小心翼翼维护着她那幼稚的自尊心。想的时候会像那晚一样,有种想掉泪的感觉。
有天跟一位朋友谈起这段往事,他告诉我,那一年的冬天下过好几场大雪,是这个城市近十几年中最冷的一个冬天。我说我没觉得。在我的记忆里,那个冬天始终跟那个小店的灯光、那熊熊燃烧的炭火炉、那坐在炉子上突突冒气的水壶和那只大大的搪瓷缸子联系在一起,我想,那是我有生以来感觉最暖的一个冬季。
我常常想起那个夜晚。想起那间暖洋洋的小店铺,想起那个善解人意的小伙子,毫无所求地帮助了一个孤独的女孩儿,却还要小心翼翼维护看她那幼稚的自尊心。想的时候会像那晚一样,有种想掉泪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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