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经济思想-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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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初发生了两件影响世界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的重大事件:一是发生于1917年的十月革命,它宣告世界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诞生,推动了整个世界尤其是亚、非、拉各民族国家的民族解放运动与社会主义运动,从此,世界逐步划分为两大对立的阵营;二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改变了世界政治格局,一方面大国主宰世界的局面更为鲜明,另一方面各被压迫民族的反抗斗争也更为强烈。另外,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的现代化进程明显加快。伊斯兰经济思想同世界社会历史的发展具有同步的特点。所以我们将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的上限划定在20世纪20年代(十月革命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这时,班纳的穆斯林兄弟会成立和毛杜迪的经济主张都体现了一种新的伊斯兰复兴运动兴起和一种新的伊斯兰经济思想出现。其下限划定在20世纪90年代苏联解体,此时英国莱斯特伊斯兰基金会已陆续出版了“伊斯兰经济学丛书”,标志着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学科体系已初步形成。

    第一节 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发展历程

    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发展历程可划分为三个阶段:(1)20世纪20~50年代为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的酝酿、开拓、初创阶段,此阶段可称为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的先声。(2)20世纪50~70年代是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开始理论化、科学化、实践化的时代,也是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大规模实践的时代。(3)20世纪70~90年代出现了“伊斯兰经济学”研究热潮。伴随现代伊斯兰复兴运动,伊斯兰经济尤其是伊斯兰金融的实践掀起高潮,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已初步形成自己独特的学科体系。

    一、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的先声

    十月革命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穆斯林思想界发生了积极变化,一些具有反西方文化色彩的伊斯兰复兴运动兴起。同近代伊斯兰复兴运动相比较,其现代性时代特征十分明显。另外,经济问题在此时期的伊斯兰复兴思潮中已逐渐受到重视,出现了专门的论着。经济思想受西方科学影响,思辨色彩也逐渐浓厚。一些经济思想已开始努力融合伊斯兰传统文化和西方现代文化思潮中的有关经济思想,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已初具形态。这一切都标志着新时代的开始,对以后的伊斯兰经济思想有着深远影响。

    (一)新兴伊斯兰复兴运动代表人物的经济思想

    历史进入现代,伊斯兰复兴运动发生了质的变化。正如美国着名中东研究专家凯马尔所指出的:“新近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发展既作为一个形式上的运动又作为一种思潮,而这种思潮认为拯救伊斯兰教不在于恢复瓦哈比那种僵化的形式主义的仪式,而是在于《古兰经》同当代世界社会政治之间有力的相互作用。换句话说,这一运动的倡导者们既谋求回归到伊斯兰教的本源上去,又寻求本着伊斯兰教精神来适应现存事物的秩序。”20年代到50年代穆斯林世界影响最大的伊斯兰复兴运动派别,当属班纳所创建并领导的埃及“穆斯林兄弟会”和毛杜迪所创建并领导的巴基斯坦“伊斯兰促进会”。班纳和毛杜迪的思想在穆斯林世界具有巨大影响。他们在伊斯兰经济思想领域也有重要的建树。尤其是毛杜迪的经济思想,他被尊奉为现代伊斯兰经济学奠基人之一。

    埃及“穆斯林兄弟会”的创建者哈桑·班纳(1906~1949)的经济主张是20世纪20~40年代伊斯兰复兴运动的经济思想代表。

    哈桑·班纳出身于埃及布海拉省马赫姆迪亚村一个传统的宗教家庭,从师范学校毕业后在小学任教,受激进伊斯兰思想家拉希德·里达的影响颇深,对埃及社会受西方影响而“世风日下”深感不安。

    面对世俗化和西方化在埃及的发展,班纳认为,当代埃及青年们继承的伊斯兰教是一个“腐败的宗教”,西方的世俗教育、模仿西方的法律制度、形形色色的政治党派,以及日益盛行的西方生活方式等都是对伊斯兰教的侵蚀。1928年,他与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建立“穆斯林兄弟会”,欲图通过这样一个组织来逐渐清除外来影响,纯洁社会和人们的思想,并最终建立一个完全符合《古兰经》原则的伊斯兰政府。“穆斯林兄弟会”组织迅速扩展到埃及各地和苏丹、叙利亚、黎巴嫩、约旦、巴勒斯坦及北非的城镇,班纳被称为最高指导。1939年后,兄弟会开始同政府发生冲突。1949年2月12日,班纳遭受暗杀。班纳之后的兄弟会仍然进行艰险的斗争,1952年由纳吉布、纳赛尔等人发动的“七月革命”得到了兄弟会的有力支持。但后来兄弟会同上台的“革命”政府发生了矛盾和冲突,纳赛尔执政后严厉镇压了兄弟会。从此兄弟会走上了更为艰险曲折的斗争之路。哈桑·班纳的着作,已被译成多种语言,并在伊斯兰世界各地传播。他的经济思想主要有:第一,对西方物欲主义、物质第一主义的批判。他指出:“西方的生活方式实际上建立在实用与技能的知识上,在发现、发明以及机械产品充斥的世界市场上,它始终未能对人类的思想提供一丝光明、一线希望、一点信仰,或者给焦虑不安的人提供哪怕是最为狭窄的通往安宁与平静之途。”

    “人类很自然地已经对纯粹物质第一主义的状况感到厌烦,而希望得到一些精神上的安慰。但是,西方唯物质利益是重的生活,所能向人类提供再保证的只是一种新的物质第一主义……”“人类的欲望日甚一日,他们想要得到精神解脱,摧毁这种物质第一主义的牢狱和找到能呼吸到信任与安慰空气的空间。”。班纳反对西方物质利益第一的生活价值观念,反映出他在义利观中强调“义”为第一位,反对“利”为第一位,反对人们追求奢侈纵欲的生活方式。第二,他主张铲除压迫与剥削,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平等利用国家资源,平均分配社会财富,建立一个没有贫困、没有疾病、没有文盲、没有罪恶、公正合理的伊斯兰社会。他的这一思想后来被60年代“穆斯林兄弟会”的领袖与理论家库特伯阐发为“伊斯兰社会主义”理论。

    另一位代表人物毛杜迪的经济思想,是现代穆斯林世界最具影响的伊斯兰复兴思潮的经济思想之一。

    毛杜迪(Sayyjd Abul Ala Mawdudi,1903~1979)是巴基斯坦伊斯兰教着名学者、当代伊斯兰复兴运动三大理论家之一。生于印度德干(Deccan)地区奥朗则布(Aurangbad)小镇一个苏菲长老家庭,早年从父学习伊斯兰教知识,后入海德拉巴德一所高等学校深造,因故中途辍学。后经刻苦自学掌握了阿拉伯语、波斯语、乌尔都语和英语,成为伊斯兰学者。青年时代曾任德里等地多家穆斯林报刊编辑。曾参加泛伊斯兰的“哈里发运动”,反对英国殖民统治。1937~1947年,积极参与印度政治斗争,既反对全印国大党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亦反对全印穆斯林联盟的政治分离主义运动。1941年创建印度“伊斯兰促进会”(Jana—at-e—Lslam),自任主席(即埃米尔),从此致力于伊斯兰复兴运动。1947年印巴分治后,同追随者一起迁居西巴拉合尔地区,其组织成为巴基斯坦历届政府主要的政治反对派之一。1953年春,曾因参与要求取缔被示为非伊斯兰教的艾哈迈迪亚教派,导致流血冲突而被当局宣布判处死刑,后在国内外巨大压力下获赦。阿尤布·汗当政时期,毛杜迪曾被禁止政治活动。布托领导的人民党执政时期,他抵制该党的伊斯兰社会主义理论、政策,谴责其世俗化倾向和政治腐败,继续倡导国家体制伊斯兰化,主张全面实行伊斯兰教法,建立名符其实的伊斯兰社会秩序。后期曾参与反对党组成的联合阵线,掀起倒阁运动。毛杜迪生前曾出访过埃及、沙特阿拉伯、土耳其、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并举行记者招待会、专题讲座、发表演说1000余次,以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媒介影响舆论,宣传伊斯兰复兴的主张,寻求国内外的支持。其着作有120部,大部分着作已被译成英文、阿拉伯文等多种文字,影响相当广泛。

    毛杜迪早期经济着作是《人类的经济问题和伊斯兰的解决方法》,这是根据他1941年10月在大学的一次演讲记录整理稿发表的。这也是他最具代表性的经济着作。全书数万字,共分为五个部分:(1)现实的经济问题。(2)经济体系中邪恶的根源。(3)共产主义提出的解决办法。(4)法西斯主义的解决方法。(5)伊斯兰的解决方法。

    毛杜迪具有平民经济学的思想。他指出靠一大堆专业名词堆积起来的学术味很浓的经济科学掩盖了现实经济问题的本质。提倡通俗、直接、朴实的经济问题分析:“经济科学深奥的专业术语和学术的精巧,经济学家琐细的分析已经混淆和神秘化了普通贫穷者的眼界。他们听着这些专家们的讨论,呆立在他们复杂的经济问题之前,丧失掉一切解决问题的信心。就像一个病人紧张地听着医生为他的疾病所开的一大串拉丁字的处方,感到他的疾病只有靠真主特别的恩赐所治疗。事实上,无论如何,如果将技术性的讨论和科学的、专业术语的掩盖与烟幕抛到一边,便可以看到事物自然、内在的本来面貌和简单内容,人们的经济问题便很容易理解,所采取的各种解决方法的优劣便毫无困难地能够被了解,解决难题的正确办法便能够被普通人所掌握。”他对现代经济学科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认为经济学科脱离实际,不得要领。应简要直接地抓住主要的本质性问题,深入浅出,使普通人也能够理解,掌握解决经济问题的方法。

    毛杜迪主张整体、综合地研究、分析问题。他认为现代科学分工细致,但各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和整体性被忽略了。从某一分支科学的角度来审视整体性的客观存在、事物、社会、人生等,必然导致片面的、错误的观点。他提出的整体性、综合性的观察和研究方法论,具有重要理论价值,深刻地揭示了现代西方科学、学术的弊端。他是这样表述这一观点的:“人类生活的整体问题的一部分已经被从整体中分离出来。看起来它自身似乎是一个独立的问题。逐渐地这种倾向成为一种顽固、片面的认识,即经济问题被认为是生活的惟一问题。这甚至导致一个更大的错误,使它的解决成为无限的困难。

    这种倾向,无论如何,绝对不科学……如果经济学是孤立的和作为部分分离于整体,企图用经济学的灵丹妙药去解决所有的生活问题,就仿佛一个人像一个经济的动物一样,他的道德和精神面貌已经不现实地同他的经济行为相分离。由此出现的混乱和矛盾的最终结果你应该不会惊讶。”接着,毛杜迪一个学科、一个学科地剖析了现代西方各门学科的片面性,指出用这种专门、片面的学科来分析整体综合性的客观事物无法得出正确结论:“人们已成为不同科学和职业的独眼专家们手中的玩具。如果有一个物理学家,他仅仅基于物理力学来开始解决宇宙之迷;如果一位掌握心理学的人,他基于他的心理学观点和经验来探寻构建一个整体的生活哲学。同样,企图用经济学吸引人们以使人们确信他们生活的真正问题是经济问题,而所有另外的问题是不存在的东西。”

    他认为所有这些问题应该被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并且每个分支问题应该被作为同一个整体的一个方面来认识,他们在这个整体中都占有一个特定的位置,他们的重要性就是由他们的特定位置所决定的:“人们拥有一个符合物质规律的物质身体。从这个观点出发,人是属于物理学的范围,但是人又不仅仅是一个物质的身体,他的所有问题并不能够完全被物理学单独解决。他又是一个生物学的存在物,从属于生物学的规则,并且从这个观点出发,他也是生物科学的论题。但是他又不仅仅是一个生物学的动物,不能从生物学或动物学的科学中推论整体的、符合生存规律的法则体系。为维持他的生命,他需要食物、衣服和隐蔽处。

    从这一点来看,经济学涉及到他生命的重要方面。但他又不仅是一个吃、穿和寻求掩蔽处的动物,所以他的全部生活哲学并不能建立在单独的经济学基础之上……”他全面地剖析出入是社会性、生理性、心理性、物理性、生物性、智力性、道德性、精神性等的综合体。通过上述雄辩的论析,毛杜迪实际上强调了经济问题不应仅用纯“经济学”的理论来分析,经济问题的复杂性、综合性包容了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伦理学等诸多学科所涉及的范围。今天看来,非经济因素对经济的重要影响已逐渐被人们所重视,证明毛杜迪的整体综合经济观是多么具有创见性与深刻性。

    他已具有逻辑推理的分析方法,同经典的命诫式、片言碎语式、谈话式、无逻辑推理性的非理性方法不同。但从总体上说他还不具有严密、科学、系统、推理的特点,而且他反对单一的、科学的、专业术语式的推理学说。同60~70年代以后的着作相比,反映出他具有深厚的伊斯兰文化背景,并面对西方文化的挑战,掌握了一些西方的学术、文化知识,从而对现实社会经济问题作出既深刻又浅显的结论。所谓深刻性,即他提出的一些问题、指出的伊斯兰经济的方向,有一针见血、触及到本质的感觉。

    但他未能就此展开深入的学术性理论探讨。从毛杜迪的这本着作结构来看,先提出方法论的问题,即指出了现代西方科学在方法论上的片面性,强调应用整体的综合性方法来观察、认识、分析客观事物和社会经济问题,接着又逐一地分析了现代学科的片面性来作上述观点的具体论据。还分析了现实社会经济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进一步介绍并分析了现代世界所提出的两种解决方法(共产主义的解决方法和法西斯主义的解决方法),指出了这两种方法的弊端,最后全面地概述了伊斯兰的解决方法。从这部着作的结构和论述层层深入的方法来看,毛杜迪已经初步掌握了现代科学理性的逻辑推理方法却又全盘否定了社会主义。

    毛杜迪观察经济是从文明进步、社会、阶级的角度来进行的,视野开阔,政治、伦理色彩浓厚。后来的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始终保持了这些基本特点,比如他专题探讨“经济体系中的邪恶根源”,站在伦理道德的立场、视角上来分析经济问题。他认为“人们真正的经济问题不在于找出如何去阻止社会生活文明化的发展方法,或者抵触它的自然发展进程和消除它的必要性方面。真正的经济问题是如何保持社会整体力量的自然进步,如何阻止社会暴政和不公平,如何满足每一个人本能的自然需要,使他们获得应得的命运,如何搬掉那些障碍——仅仅因为缺乏必要的手段、方法而导致大多数人的权利与才能受到损害和浪费的因素”。很明显,社会的公平、平等、共同的富裕和进步是他经济观的出发点。从结构上来看,毛杜迪注重经济领域中的分配问题和消费问题,这一点是整个伊斯兰经济思想的突出特点,即伦理色彩浓厚。他从伊斯兰教传统的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命诫原则出发来审视今天的经济问题,从而在经济平等、公平、道德等方面的探讨较多。分配有公平与不公平之分,同扶贫、济贫、缩小贫富差异有关,而这些问题在伊斯兰经典中就有大量的命诫。金融问题遵从《古兰经》禁重利的命诫,也主要是政治、伦理问题。在现代伊斯兰经济学中很少从经济效益的角度展开讨论,所以严格地讲,伊斯兰经济学属伊斯兰教的政治经济学或伦理经济学这个特点在毛杜迪的着作中有很明显的体现,后来的伊斯兰经济学着作也是如此。

    毛杜迪作为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重要代表者、伊斯兰教的着名学者(毛拉),具有坚定的伊斯兰教信仰。所以,他的经济主张的根基是伊斯兰教,此书是他站在伊斯兰教的立场上对现实经济现象的分析和批判。他的许多观点、思想都能从《古兰经》和《圣训经》中找到根由。虽然他在书中没有大量地引用《古兰经》、《圣训经》、“沙里亚”中的命诫和律条,但他的论述表明了他的思想同伊斯兰传统经济思想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在“伊斯兰的解决方法”部分中,他概论了伊斯兰有关财富、消费、税收、遗产等问题的原则,并指出只有遵循这些原则与方法,才能有效地解决现实的经济问题。

    由于知识范围、时代和个人学识的局限,毛杜迪虽然敏锐、深刻地批判了现代西方经济体制和学术,但他缺乏富有创见性的建构。这一点后来的经济学家如曼南、乔德霍瑞等有大的进步。很显然,毛杜迪不具备现代经济学理论的素养,对科学社会主义怀有深刻偏见,因此他所提出的解决现实问题的方案基本囿于传统伊斯兰经济思想体系、方法、措施之内。这是毛杜迪思想的时代局限性。

    除了这部经济专着之外,毛杜迪在一些早期着作中对伊斯兰经典经济命诫、规定、教法作了新的阐释。如在《伊斯兰的基础》一书中他专题论述了天课问题。《伊斯兰的基础》一书是他于1938年在印度旁遮普省帕山柯特(Pathankote)城附近名叫甲马铺(Ja malpur)的一个小村庄清真寺29次宣讲“呼图白”后,以演讲集为基础编撰而成的。由于深入浅出、生动活泼、雄辩有力,广受喜爱。书中第五篇“天课”共设5讲,分别概述了天课的重要性、天课的真正价值、天课在集体生活中的地位、关于“为主道而奉献”的一般命诫、天课的特殊命诫等。他在论述天课的意义时讲到,天课是对智慧与谨慎、道德能力、服从与负责、牺牲金钱的考验,天课对穆斯林品格的培养也具有积极意义:它要求穆斯林必须具有气量宽宏、仁慈、心地纯洁、慷慨大方、施舍贫民等品格。

    他激烈地批评了自私自利的富人,认为自私是导致社会贫富两极分化的根本原因:“有私心的富人,正好像坐在自己财宝上的一条蛇,假如他要花费钱,一定是为了增加自己的利益才花,假如无利可图,而要他周济一个穷人,他是一毛不拔,万一给了穷人,他一定千方百计从这个穷人身上榨取比自己付出更多的金钱。假如他周济了一个贫困之人,他一定到处宣扬给了他千恩万典,使这贫困之人蒙羞,完全失去自尊。假如他参加一件公众之事,他一定要先晓得自己可以从中获利多少。假如无利可图,他是绝不参加的。”“这种心态的人后果如何?不仅集体要遭受重大损伤,而且最后自己也要遭殃。一个社会中有了这种人,财富就会慢慢集中到少数人手里,造成无数人衣食无着,富人的钱愈滚愈多,穷人生活就一天不如一天。一个贫穷的社会乃是罪恶的温床,大家体力自然衰退、疾病丛生、工作能力及财富生产力为之大减。愚昧无知于是滋生,道德败坏,穷人乃铤而走险,终于暴力愈演愈烈,富人遭谋杀,家人被劫焚,终于一个富人也不剩。”毛杜迪将个人财富的积累和贫富两极分化完全归于私心的观点不是一种全面的经济理论产物。

    个人财富的积累同个人的智力、能力、勤奋等因素也有一定的关系,尤其在知识经济时代,一些科技精英仅靠数千元钱开发电子软件便能富起来,这同工业革命时代残酷的资本家发财之路已大相径庭。另外在物质财富相对缺乏、人们的道德水平还不是全体性高尚的时候,人与人之间的适当差异,人与人之间合理合法的竞赛富裕、追求财富,有利于生产力与经济的发展。可见,毛杜迪主要是从伦理的角度来考虑经济问题的。毛杜迪极为重视集体福利,他深刻地阐述了集体福利与个人利益的关系。他认为集体福利能够创造个人福利,“个人的福利完全溶于群体的福利,你用自己财富帮助自己兄弟,这种财富流通的结果,使你也可亲蒙其利。假如你自私,只为自己才肯花钱,则财产只能愈来愈少。

    举一个例,假如你扶养一个孤儿,给他受教育,成为社会上一个可以自食其力之人,这就表示,你对整个社会的财富已有贡献。作为社会成员之一,你自然也分享到社会之益,尽管你自己觉察不到那个你所扶养的孤儿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假如一个人无私地用钱于地方公益,此一社会不断发展繁荣的结果,可以使他获益远超过他所付出的。而自私的人对地方公益一毛不拔,却用高利贷来增加自己的财富。事实上,他的财富是因自己的愚昧而减少了,而且他亲身助长了毁灭”。这种将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相关联的深入阐述,是毛杜迪对传统伊斯兰经济思想的创造性发展。

    (二)早期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思想

    在“近代伊斯兰经济思想”一章中,我们已介绍了阿富汗尼的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他是最早提出伊斯兰社会主义概念并对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进行初步探讨的人。

    十月革命后,一些思想家开始把社会主义合理分配财富的思想与伊斯兰教的相对均平思想、措施、制度联系并等同起来。有的思想家受福利社会主义的影响颇深。伊斯兰社会主义早期代表人物乌巴德拉·辛迪认为,“穆斯林为实现经济的公正原则,必须发展自己的宗教基础”。他主张以“各取所需”的原则分配财富,遵循“西方福利国家的路线”,政党可以通过非暴力争取独立,提高农民和手工匠的生活水平。这体现出他一方面强调传统宗教的积极因素,另一方面又具有某种程度的民主社会主义倾向。

    也体现出伊斯兰社会主义具有多元的思想文化渊源。另一位早期理论家希赫兹·拉赫曼·西赫瓦维认为,《古兰经》一方面承认经济不平等,另一方面反对少数人垄断财富。他主张进行伦理说教,使富者和贫者认识到财富、天赋、贫穷等等都是安拉的考验,应使他们或是甘心情愿施舍、纳税,或是勤奋忘我地劳动,人们应“攀登社会的阶梯”,“弥合阶级差别的鸿沟”,以达到经济上的公正与平等。他建议试行合作制度替代资本主义的银行业以禁止高利贷,还主张规定私人财产的限额和范围,矿产、交通运输等公共事业应由国家控制,工业允许个人占有,但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应由国家牢固地控制以消灭一切可能的剥削并保证劳动福利。

    西赫瓦维初步勾勒出了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理论框架和结构,体现出了这一理论的整体特征:第一,强调遵循《古兰经》的命诫、原则、精神;第二,强调国家对经济命脉的掌握和控制;第三,反对贫富两极分化,强调对私人资本的制约、限制,但不主张剥夺受到限制的私人财产的所有权,主张维护有限定的私有制;第四,反对剥削,反对劳资对立,反对阶级斗争,主张劳资合作。这些特征在后来的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中,得到了更为充分的体现。

    (三)“伊斯兰经济学”的阐述

    1947年,在印度出版了沙依克·马哈穆德·阿哈麻德(Shaikh Mahmud Ahmad)的《伊斯兰经济学——一个比较性的研究》一书,对伊斯兰经济学进行了阐述。全书共7章,介绍了资本主义的Delli.本部分引文未注明出处者,均译自该书。基本体系,论述了资本主义的经济主张,批判了资本主义的弊端;介绍了《古兰经》关于利息的命诫,界定了利息的含义与范畴,论述了利息对经济秩序的危害,分析了利息与危机、利息与文化等方面的关系;介绍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基本思想,论述了社会主义的成就与价值,但同时站在伊斯兰的立场上对社会主义进行了所谓的批判;论述了天课的含义、目的、重要性和天课的贡献以及天课的现实意义;概述了法西斯主义的纲领与政策,介绍了马克思主义对法西斯主义的看法,对马克思主义和法西斯主义、伊斯兰和法西斯主义进行了比较;分析了伊斯兰继承法的含义与意义;构拟了伊斯兰银行的框架。

    此书欲图清晰地陈述伊斯兰在经济领域的原则。这些原则源自《古兰经》,被穆斯林们所接受,虽然他们并不都能理解这些原则的含义。该书论述了一个经济结构,认为它同世界上现存的经济体系基本不同,指出,“迄今为止,还没有科学地论述这个问题的书籍。一般来说,他们在内容上总是要为他们的原则援引神圣的指令。他们忘记了如果伊斯兰经济秩序是能够并应该被穆斯林所实践,他们应该将它推荐给非穆斯林,因为在今天的世界,任何其他的宗教组织在经济领域所面对的问题与穆斯林是同样的。但是他们(穆斯林)完全回避了那些问题,更不用说试图去解决它们。甚至在非常有限的伊斯兰经济范围之内,他们也不能阐释如何计划去克服实行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一旦拒绝目前所通行的银行体系,他们如何为多种多样的当代社会经济需求设计、创造可靠的信用贷款资金来源呢?在缺乏利息引诱的状况中,一个伊斯兰国家从哪里获得资金以发展它的资本,扩张它的资本呢?从哪儿为商业和工业筹集资金呢?伊斯兰用什么来代替交流的货币?谁将会为村庄的工业和农业投资呢?”这本书欲图回答这些问题。对于广泛、重要的社会问题,该书也提出了解决的方案:如何能够避免危机?如何能够医治失业的锢疾?如何克服“资本主义的破坏性行为”和倾销?如何克服财产过于集中的问题?最后,如何建立一种比社会主义和法西斯主义更好的社会结构?

    该书长达200多页,而同期出版的毛杜迪经济专着《人类的经济问题和伊斯兰的解决方法》仅有数万字。当然,后者的影响要大得多,不仅由于其社会地位、宗教地位、知名度十分高,其思想的深刻性、语言的雄辩性、逻辑推理的严密性也是重要原因。但不管怎样说,阿哈麻德在40年代用长篇着作来论述伊斯兰经济学,其本身说明伊斯兰经济思想的学理性较以往有很大进步,而且他放眼世界、视野开阔,比较分析的方法也体现出他的立足点较高。他对当时世界范围内存在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思想及体制进行了比较性的批判分析。虽然前述毛杜迪的着作也体现出这一特点,但相比而言,他的论述浅显、简单,理性思辨薄弱,逻辑不甚严密,都是比较突出的。此书对后来伊斯兰经济思想的影响并不太大,但是它的开拓意义不可不书。

    这一年,纪拉尼(Gilani,S.M.Ahsan)的《伊斯兰经济学》(卡拉奇,朔卡特出版公司出版,乌尔都语)出版,也同样具有开拓意义。此书共435页。是一部综合性的“伊斯兰经济学”着作。第一部分讨论了伊斯兰哲学,第二部分探讨了伊斯兰经济思想。全书用宗教专业术语来进行阐述,资料性强,但经济理论性不强,论述范围较宽泛,未限定在严格的经济学领域。

    二、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的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穆斯林国家纷纷获得独立。发展经济、增强国力、实现现代化成为时代的主题。首先,前苏联等国家通过社会主义走上强国之川的经给影响了许多穆斯林国家,产生了一批走伊斯兰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伊斯兰社会主义思潮与实践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潮。其次,一些伊玛目继续宣扬创建伊斯兰经济秩序。再次,一些受至伊斯兰文化和西方文化与经济理论方法熏陶的穆斯林经济学家开始探索运用社会科学方法来构建伊斯兰经济学。当然与70年代以后相比较,伊斯兰经济学的探讨只是个别现象,对当时的思想界与经济实践的影响不大,还没有成为穆斯林世界范围内的国际化潮流。

    (一)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形成体系并开始广泛实践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到60年代,是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更为丰富、更为系统并获得伊斯兰世界广泛认同的时期。“这一时期,伊斯兰社会主义作为一股流行的社会思潮,席卷伊斯兰世界。社会主义成为时髦而又响亮的字眼为各不同阶层、不同政治倾向的人竞相使用”。如埃及、叙利亚穆斯林兄弟会打出建立伊斯兰社会主义的旗帜;巴基斯坦之父真纳提出以伊斯兰社会主义为立国根基。系统论述伊斯兰社会主义的着作陆续出版,其中叙利亚穆斯林兄弟会领袖穆斯塔法·西巴伊的《伊斯兰社会主义》一书有重要影响。该书“实际上是为纳赛尔主义,特别是为纳赛尔在国内推行土改和企业国有化政策作理论论证的一部着作,这也是它畅销于埃及和阿拉伯世界的根本原因”。在西巴伊的经济思想中财产是核心问题,他论述了财产的所有权、私有财产的来源、财产的社会功能、财产的社会责任、财产的继承权、财产的国有化等问题。关于财产的所有权问题,他认为个人的自然权利,以财产的所有权最为重要。伊斯兰教承认双重所有权:一方面世间一切财富皆为安拉所创,皆归安拉所有,另一方面安拉又允许世人有同等的权利利用安拉赐予的财富。他指出:“私人财产是一种不能取消的权利。国家保证这种权利,并惩罚那些侵犯这种权利的人。”他认为所有权的取得和利用必须正当、合法,不得损害他人同等的权益。他认为工作是最为重要的获得财产方式。一切工作都导致占为已有,如果这既不涉嫌欺诈,也不涉及侵犯他人权利,那就是合法的。他进一步提出“财产是一种社会功能:国家不允许利用它来作为一种压迫和剥削的手段”。

    关于土地所有权问题,他认为“伊斯兰教的原则、我们的社会状况以及我们的宗教所赋予我们消灭压迫与给予农民以人类尊严的义务——所有这一切都对从法律角度视为合法的土地所有权加以限制,并使这种限制成为国家的职责之一”。但是,实施这样的限制必须完全公平合理,符合社会整体利益,而不是仅仅消除积怨和复仇。关于财富的社会责任,他认为“财富牵涉到社会责任:合法的施舍、给亲属的补助金、社会互助”。关于国有化问题,他以“圣训”为据,论证了国家有权决定利用安拉所赐财富的方式,因而国家对主要生产资料的国有化政策是完全符合伊斯兰教的,与此同时私人占有制也是天经地义的。

    他认为“对社会所必需的商品和物品可以实施国有化,但只有当某人或某些人对这些东西的占有牵涉到对社会的剥削时,还必须由经济专家们同意,这样作显然是为了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当国家在社会或经济需要的情况下采取国有化措施时,有责任向被剥夺财产的业主提供适当的补偿。在充分论述财产问题的同时,西巴伊还注意到了经济发展问题:“在承认私有财产的合法性质时伊斯兰社会主义允许那些具有才干的人参与建设性的竞争,因为这是推广文明和发展生产的一个基本条件。”他认为伊斯兰社会主义提供了既能够实现社会公平又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的机遇:“伊斯兰社会主义实际上符合人类的本性。它满足了所有公民的尊严以及他们的利益。对于工人,它提供体面的生活水准和有保障的前途;对于资本家,它开辟了在国家控制下进行生产的广阔天地。”不仅认识至平等、公平、福利等层面的经济问题的重要性,而且能够认识到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这是西巴伊的重要贡献。

    当然,在西巴伊的论述中,二者相比,平等、公平、福利是第一位的,是他认识经济问题的立足点和主视点、重点。同时期,埃及“穆斯材兄弟会”的领导入库特伯也对伊斯兰社会主义进行了阐述,其中包括有经济方面的内容。相比较而言,库特伯的经济思想较西巴伊的经济思想激进一些。

    马哈茂德·谢尔塔特的《社会主义和伊斯兰教》是这一时期伊斯兰社会主义的又一部代表作品。马哈茂德·谢尔塔特1958年被任命为爱资哈尔大学校长。1961年,爱资哈尔大学的宗教和行政权力分开,保留了谢尔塔特的宗教首领职务。他在此论着中援引《古兰经》文句证明:埃及的伊斯兰社会主义符合伊斯兰法律。他的经济思想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其一,关于财产权。认为伊斯兰教维护人类的五项基本权利(宗教信仰、生命、子女、财产、理智),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维护财产的权利,他基本上阐述了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的财产观念。其二,关于财富的来源。认为财富的来源是农业、工业和商业,特别强调工业的重要性,“社会物质生活所依赖的农业、工业和商业是财富的来源。社会需要农业提供用土地出产的食物。它还需要对人类来说必需的各种各样的工业。

    衣服、住宅、农业、机器、道路、航道和铁路对保护国家也是必需的。所有这一切只能通过工业生产方可得到”。“因此,必需尽量发展农业、工业和商业”。其三,关于财富的社会功能。认为财富本身并不是目的,这只不过是进行互相帮助和获取所需的手段之一。“这样使用的话,财富对于拥有它的人以及对于社会都是一件好事。财富如看作是一种目的本身,并且以享用它为惟一目的,那么它就成了严重危害其所有者的原因,并同时在人们中间扩散腐败现象……”“正因为如此,《古兰经》把财富看作一件好事,但前提是财富由合法途径获得并用于造福他人,而且它本身不是一种目的,仅仅是一种手段”。

    因此他不反对个人致富,但强调致富的社会功能,“致富是一项社会功能,其目的是确保社会的幸福,满足社会的需要与利益”。他从致富的社会功能出发,阐发了伊斯兰教的“适中”消费观:既反对吝啬地窖藏金银,而不使之分享于众人,分享于社会,又反对挥霍浪费,反对奢侈的消费,“伊斯兰教探索了通往理想社会的捷径,它是一条国家据以生存并保护社会力量的团结之路。伊斯兰教抱着这种目的,清除了(财产)所有者和资本家头脑中诸如吝啬、挥金如土之类的恶习。它运用了一切方法去鼓励人们慷慨解囊并使他们对爱财如命和忽视人民与社会权利的表现感到害怕,以致将慷慨施舍提到宗教信仰之高度……”其四,发展独立经济,摆脱殖民统治。他把发展农业、商业、工业视为摆脱殖民主义统治的必要途径和条件:“毫无疑问,这项义务在于为实现伊斯兰教施加于其信徒的原则而努力,即让穆斯林社会本身满足其一切需要的自给自足原则。今后,其他工业和商业国家无法干涉这个社会的事务,这个社会因此扞卫了它的生存、它的光荣、它的内部秩序、它的传统以及它的自然财富。

    事实上这种干涉常常被利用来把外国引入我们的国家,最后发展到占有和剥削我们国家的工业与商业财富。”对此,他进一步指出:“农业、商业、工业是一切希望过上独立、文明与富裕生活的国家的国民经济支柱,这是不容置疑的。这三个活动领域必须加以协调,以使国家能够达到伊斯兰指派给它的目的——仅仅是为了维护其自己生存以及政府与行政的独立。”“历史告诫我们:一个国家在农业、商业和工业问题上缺乏自给自足的手段,是招致殖民主义的首要原因。”这体现出在马哈茂德·谢尔塔特的经济思想中伊斯兰精神、民族主义、社会主义溶为一体:坚守伊斯兰传统精神,节制私人资本,缩小阶级差别;维护民族独立,振兴民族经济的思想在他的经济主张中都得到充分的论述。

    60年代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在一些国家开始得到大规模实施。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文化背景有所不同,也由于各国推行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领导人及领导集团的思想路线有所不同,各国所推行的改革措施不尽相同。但总体上看它们的基本点是相同的:都以经、训为其经济理论的根源,都强调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都在一定范围内推行企业国有化政策,都维护有限的私有财产权、保护小私有财产者利益。改革都在强有力的一党执政、高度集权的政府强力推行下进行。

    伊斯兰世界兴起的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改革呈现出以埃及为中心的态势。纳赛尔领导的埃及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改革对其他国家的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改革有重要影响。纳赛尔明确指出了伊斯兰社会主义与马克思创立的社会主义的区别。其中有:“……第三个区别是,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规定土地国有化。我们没有规定土地国有化,我们相信在合作范围内土地的私人所有制。第四个区别是,共产主义不相信私有制。我们说过,我们把所有制分成剥削的所有制和非剥削的所有制,我们相信私有制,但是我们不相信剥削的所有制。我们说过,我们正在消灭剥削的所有制。”可以看出,纳赛尔的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核心和基本点是财产的所有制问题。从这一核心和基本点出发,纳赛尔领导的埃及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主要内容有这样三个方面:其一,实行土地改革。根据“根除封建主义”的原则,规定地主占有土地的最高限额,多余的土地由国家赎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据统计,分配给农民的土地面积约达94.4457万费丹(1费丹约合6.3市亩)。其二,在工业方面,根据旨在“消灭垄断和结束资本对政府的控制”原则,对原有较大的工业、商业、银行、运输等行业和进出口贸易实行国有化,发展国家垄断资本,国有化过程中实行赎买政策。其三,为缩小贫富差别,国家通过税收政策并对个人拥有财产规定法定最高限额。埃及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改革体现出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国家干预、控制经济,二是大资本国有化、小资本私有化,三是改革采取温和的赎买政策。

    埃及的社会政治变革和纳赛尔提出的“伊斯兰社会主义”理论,给胡阿里·布迈丁(1925~1978)领导的阿尔及利亚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改革以很大影响。1965年6月,布迈丁执政后宣称:新政权要以伊斯兰教思想为宗旨,建设一个“正义将主宰一切的社会主义社会”。提出了“三大革命”的改革主张:(1)“工业革命”,实行工业、石油开采国有化运动;(2)“土地革命”,取消大地主土地占有制,把土地分给农民;(3)“文化革命”,发展科学文化教育,推行阿拉伯化和培养本国干部。这些改革措施促进了阿尔及利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二)伊斯兰经济学的进一步探索

    从50年代到70年代,除了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取得显着成绩之外,作为伊斯兰传统复兴思潮组成部分的伊斯兰经济思想也获得了重大的进展:一方面,一些伊斯兰宗教学者更为深入地探讨伊斯兰经济思想。另一方面,一批受到良好伊斯兰文化教育和西方式文化教育、特别是受到西方式经济理论熏陶的穆斯林经济学家也积极参与伊斯兰经济理论的研究与教育工作。一些伊斯兰国家的大学(如巴基斯坦的卡拉奇大学),开设伊斯兰经济思想方面的课程,进行伊斯兰经济思想的教育和研究工作。60年代末,一些专门讨论伊斯兰经济问题的会议召开,如1968年在美国新泽西州(New Jersey)举行了“伊斯兰经济学的地位”会议。同时巴基斯坦等国开始了伊斯兰银行的探索性实践。伊斯兰经济思想的研究逐渐从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的介绍、阐述与发挥向着现代经济理论、经济科学的一个特殊流派——伊斯兰经济学的方向发展。宗教学者在此领域的代表人物主要有伊朗什叶派的宗教学者与政治家塔勒卡尼和巴基斯坦“伊斯兰促进会”的领袖毛杜迪。穆斯林兄弟会的领导人西巴伊与库特伯在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方面颇有建树,且影响很大。穆斯林经济学家的代表人物当首推巴基斯坦的活动家与着名的伊斯兰经济学家霍尔希德。

    1.赛义德·马哈穆德·塔勒卡尼的生平与经济思想

    赛义德·马哈穆德·塔勒卡尼(Syyed Mahmood Taleqani,1911~1979)出生于伊朗塔勒坎(Taleqan)镇至德黑兰西北部之间的高利亚德(Golyard)村庄一个宗教家庭,早年从父学习伊斯兰教知识,后来在库姆(Qom)接受正规教育。塔勒卡尼形成性格的时期恰好同礼萨·沙(Reza Shan)从王位上退位后的社会政治巨变时期相一致。这时期的社会政治氛围被民族主义的热潮所支配。在默哈麻德·毛萨蒂克(Mohammd Mosaddeq)政府的短暂统治期间,塔勒卡尼成为伊朗议会立法会议的北方省候选人。他支持毛萨蒂克并试图在政府和各种宗教组织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以沟通他们之间的隔阂,弥补他们之间的裂缝。1953年推翻毛萨蒂克的政变后,沙·穆哈默德·礼萨·巴列维(Shah Mohannad Reza Pahlavi)重新掌握了政权,塔勒卡尼被捕,他被指控犯有藏匿激进伊斯兰派别领袖人物罪。释放后,他开始组织伊斯兰中心,并成为德黑兰何达亚特清真寺伊玛目。在布道中吸引了许多学生和知识分子反对巴列维政权。

    塔勒卡尼一生的大部分时间是在监狱、流放或者软禁之中度过的。1963年霍梅尼发动反对巴列维统治的起义遭到残酷镇压,塔勒卡尼和自由运动其他成员被捕。他被判处10年徒刑,但1967年便被释放了。4年后又被流放到克门(Kerman)的一个偏僻小镇巴夫特(Baft)。1975年他因同情穆斯林游击战运动而再一次被捕,并被判刑10年。1978年10月在伊朗伊斯兰革命胜利前几个月他被释放,在革命中扮演了活跃的角色。他在组织全国性反政权的罢工和抗议活动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后来被选为专家议会成员以讨论伊斯兰政权的宪法内容和形式。他还是革命委员会的成员。

    塔勒卡尼的经济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经济专着《伊斯兰和所有权》中,这部着作出版于1951年,以后又增修、并多次再版。1983年在美国出版英文版,全书共8章。他首先概述了财产所有制问题的社会历史和学术思想演变,介绍了西方古代、近代的一些思想家和思想流派有关财产所有制问题的认识,分析了工业革命对所有制问题、劳动者权力的影响。还重点论述了马克思主义思想,用30多页篇幅分别介绍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所有制、阶级、宗教、资本主义、集体经济、历史唯物观等方面的思想,接着分析了伊斯兰经济学的基础和伊斯兰经典中的有关命诫,概括出了伊斯兰经济学的特点。

    塔勒卡尼解释了伊斯兰命诫中涉及自然资源和其他形式的财产所有权的有关内容,提供理论证明了他的观点的合法性与正当性。他主要是从《古兰经》、“哈底斯”中摘引有关语录,论述了在现实社会中履行这些命诫将会带来怎样的影响。作者所运用的“经济学”术语应该被理解为经济实践的论述,而不是纯经济学理论。如他论述了伊斯兰命诫和什叶派法律中有关经济活动问题的内容。诸如贸易、货币、遗产等。然而,经济理论则应包括诸如消费行为和生产行为,但这样的问题在这本书中没有被涉及。尽管如此,这部着作已经比毛杜迪和阿哈麻德的着作有了显着的进步。该书对西方经济思想发展史的介绍,对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比以往均有进步。该书对伊斯兰经济学特点的概括具有一些独创性的见解。

    2.霍尔希德·阿哈迈德的生平与经济思想

    霍尔希德(Khurshid Ahmad)是伊斯兰复兴运动与思潮的代表人物之一,也是一位有成就的经济学家。他是毛杜迪的早期追随者,后曾任巴基斯坦“伊斯兰促进会”的领袖和巴基斯坦参议院、政府内阁成员,也是国际上着名的伊斯兰活动家。由于他在伊斯兰经济学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被伊斯兰经济学界尊为“现代伊斯兰经济学之父”。

    霍尔希德于1932年出生于印度德里的一个穆斯林富商家庭,接受过传统的伊斯兰教育。青少年时代,他进入德里英阿高级中等学校学习,受父亲参加巴基斯坦运动的影响,1946年被选为德里少儿团主席。作为学生领袖,在印巴分离前的最后几个月里,他时常领导学生为巴基斯坦独立而示威。1948年,印度和巴基斯坦分离后,他的家庭和数百万穆斯林迁移到西部的巴基斯坦,先在拉合尔(Lahore)居住数月,然后到卡拉奇(Karachi)定居。定居卡拉奇后,霍尔希德进入公立商业和经济学院学习,在这里他对经济学和伊斯兰促进会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对这两方面的极大热情贯穿于他一生的工作之中。在卡拉奇公立学院读书的年代是霍尔希德人生与思想的转折点:开始走上了一条学者兼活动家的道路,并成为伊斯兰学生协会的活跃分子。他于1953年获商业学士、1955年获经济学硕士、1958年获法学士、1964年获伊斯兰教研究硕士学位。在担任了三年的全国伊斯兰学生协会主席之职后,1956年他正式加入伊斯兰促进会,另外,还担任了《学生之声》(StudentsVoice)、《新时代》(New Era)、《伊斯兰之声》(Voice of Islam)等杂志的编辑。从1955年到1977年,霍尔希德在卡拉奇大学经济学系和乌尔都学院(Urdu College)讲授经济学。

    1968年,霍尔希德迁移到了英国,并一直居住到1978年。在此期间,他服务于欧洲伊斯兰委员会。他在1969~1972年曾是英国莱斯特大学的研究学者,创建了莱斯特伊斯兰基金会。作为欧洲和非洲伊斯兰中心的理事,他或在大学开设讲座,或服务于欧洲、美洲、非洲的穆斯林组织,并且发动和参与世界范围内的国际对话。

    1978年,巴基斯坦的齐亚·哈克将军从布托总理手中夺取了权力后,他返回故里,在政府内阁任职。1979年4月虽然他和其他巴基斯坦民族联盟成员一起辞职,但实际上仍然在积极地参与政府事务。作为一名政府顾问、一位伊斯兰教促进会领导人,继续引导政府的制度进一步向伊斯兰化调整。

    在席卷穆斯林世界的伊斯兰复兴主义思潮中,霍尔希德更多地参与到了国际事务中。他以自己所具备的经济学特长,积极参与伊斯兰经济学的发展和伊斯兰经济改革。他在乌尔都学院和卡拉奇大学任经济学和比较经济制度基础课教授时,就已经开始介绍伊斯兰有关经济问题的观点了,并最终讲授伊斯兰经济体系。在开罗爱资哈尔大学和麦加库拉(Ummal—Qura)大学教授伊斯兰经济课程时,他开始系统地发展伊斯兰经济学。因此而担任了1976年麦加第一次国际伊斯兰经济学会议的副主席。后来,他讲演和写作有关伊斯兰经济学方面的论着,在伊斯兰堡创建政策研究院并成为智囊团主席,还曾担任第二次国际伊斯兰经济学会议的主席、伊斯兰堡国际伊斯兰大学伊斯兰经济学国际研究院主席,任职于设立在沙特阿拉伯的伊斯兰经济学国际研究中心最高顾问委员会委员,致力于伊斯兰经济学方面问题研究,出版和发表了有关的书籍和文章。

    在充满宗教与政治参与的人生之中,霍尔希德·阿哈迈德参与创建了现代伊斯兰经济学的学科。像当代其他活跃的伊斯兰思想家一样,霍尔希德理论结合实践,因为他深信作为一位穆斯林学者,这是惟一的道路。作为一位信仰者、伊斯兰促进会成员、经济学家,他注意把这三种角色在许多重要方面结合在一起。

    作为一位经济学家,霍尔希德在穆斯林世界经济思想和实践的发展过程中扮演着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他是这样论述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发展规迹的:“最初的重点是对伊斯兰经济的教义性阐释和对西方现代理论、政策的伊斯兰批判。在这个领域内,大多数的工作是乌里玛、左派分子和穆斯林社会思想家、改革者所做的,穆斯林经济学家和其他专业人员逐渐地参与到这富有挑战性的事业中来。或许第一次伊斯兰经济学国际会议……标志着穆斯林经济思想发展历史的里程碑,标志着从伊斯兰经济教义走向伊斯兰经济学的转折点。”。

    霍尔希德和其他现代穆斯林经济学家在坚持伊斯兰基本原则和价值观的基础上,根据现代穆斯林社会的经济实际,运用现代经济科学方法,提出了许多新的论点和认识。霍尔希德对《古兰经》的章节十分熟悉,但这与其说是他分析问题的起点,倒不如说是他的观点基础。在他的伊斯兰发展经济学和“第一前提”的定义中这一特点十分明显:“第一前提是我们要建立一个伊斯兰框架中的经济发展和伊斯兰发展经济学,它们根基并体现于《古兰经》和逊奈的价值模式之中。”在伊斯兰经济学中,关于《古兰经》的价值模式,霍尔希德是讲得比较宽泛和广义的,这使他能够提出更为宽泛的伊斯兰经济学模式,而不是对伊斯兰特点和教义的罗列。

    霍尔希德坚持了毛杜迪经济思想中伊斯兰经济思想具有整体性、综合性性质这一原理。伊斯兰经济学的基础和地位被霍尔希德界定为:“伊斯兰不承认物质和精神之间、世俗生活与宗教生活之间的任何分离。伊斯兰命令人们将他的全部精力奉献于构建健康的生活。它教育人们必须把精神和物质的力量结合为一体,宗教的、灵魂的拯救对于好人来说能够运用物质的能力来达到和完成,而不是用现实的禁欲主义生活方式来达到。”在霍尔希德的论述中,“两个关键的概念建立起了分析的基本架构,一个是安拉的统治权和统一性或者‘陶希德’(Tawhid),另一个是代理工作或者操纵于安拉的创造之中的人类的‘黑拉发’(Khilafa)。‘陶希德’和‘黑拉发’的经济含义的描述、阐发体现了现代伊斯兰经济学思想和分析的基本关注点。”“陶希德”的含义是除了安拉之外没有任何权威,除了忠诚于安拉之外人类别无终极的崇拜者。这种观念被所有的穆斯林自觉地接受。霍尔希德在伊斯兰经济学中有关经济发展问题的讨论显示出:“陶希德”确定了发展的目标,努力发展在一个伊斯兰的架构之中,是被引导向人类自觉按安拉的意志去发展的轨迹。在具体的政策实施看法中,霍尔希德认为,人力资源的开发、教育、职业的训练、生活质量的提高是发展政策的目的。在这个看法中,虽然工业化的方案不被拒绝,但工业化却不被作为发展中的领导性因素。他认为,工业部分的发展必须置于社会条件的改善和全体公民经济公平的条件下来安排。财产能够被占有,并且可以用于投资之中,但是在伊斯兰的模式中,不可以在他人贫困时去剥削他。他强调应按照“安拉的意识”来安排计划,他认为在这个范围内,也可以看到人类本质的经济角色。在伊斯兰经济的分析中,基础的运行单位不是“经济人”。人类被认为是安拉所创造的。霍尔希德认为,“黑拉发”是精神、政治和经济领域中的“惟一的人类托管”,它是穆斯林的天命和责任的根源,将促进人类迈向安拉在地球上的高贵的尊严的代理人的地位,并奉献他的生命于高尚的目的:完成安拉在地球上的愿望。这将会解决人类社会中错综复杂的问题,并将建立一种新的秩序。平等、公平、和平、繁荣将会占据统治地位。“黑拉发”的概念提供了创建一个伊斯兰经济体系的基础,即用合作和共同的责任代替竞争,来作为人类在经济领域相互影响的一个主要特征。因此,霍尔希德认为,私人财产是作为人类代理者有责任管理的一部分。他也承认:在获取物质商品的过程中存在着竞争和成功的差异。

    霍尔希德反对财产所有者享有不受任何约束地处理财产的绝对权力这种私有制概念,也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将所有的生产资料国有化,认为这都会影响人类的主创精神。他指出:“伊斯兰在经济学领域最重要的贡献是提出了(财产)所有制、所有权概念的变化。没有人有权去毁灭财富。如果滥用财富,财富可以被夺走。如果不需要它,它必须转让给另外的人。”他认为,人类的所有权是安拉赋予人类的管理权,而不是一个人的绝对权利,管理权概念的含义是:成功地获得财富的同时必须不伤害其他人,并且必须用这些财富去帮助其他人的生存。

    随着像霍尔希德这样的经济学专家越来越多地进入到伊斯兰经济学研究领域,增强了伊斯兰经济理论在实践上的可操作性。例如,霍尔希德是较早倡导伊斯兰银行和伊斯兰金融制度的学者之一,并且在伊斯兰银行的创立和发展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现在,100多个伊斯兰银行和投资机构在世界许多地区创建,其中一些获得了较大的成功,这同霍尔希德等经济学家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像许多其他穆斯林社会科学家一样,霍尔希德反对那些经济分析运用客观的、实证主义的、完全中性的价值观思潮。他指出:“伊斯兰的主要贡献在于发展人类的生活并努力为一定的目标服务,并调整人类的价值观,寻求带来人类态度、倾向的变化。社会科学使人类从虚假的、中立的价值取向转向公开的、具有明显倾向和依托的价值取向。”

    总之,由于霍尔希德的经济思想在奠定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的基础和发展方向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成绩,使他在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发展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3.穆哈马德·纳加吐拉·希底奇的经济思想

    纳加吐拉·希底奇(Muhammad Nejatullah Siddiqi)博士被穆斯林学界公认为现代伊斯兰经济学领域的开拓者之一,曾因伊斯兰经济学方面的成绩而获得费萨尔基金奖励。他在伊斯兰经济理论的许多方面均有创造性贡献,在货币经济学领域的着作中构拟出了无息银行体系模式。《伊斯兰法律中的合伙关系和利益分享》一书是他在60年代中期用乌尔都语写作、出版的。1985年英文版由英国“伊斯兰基金”出版。全书共6章。概述了穆达拉巴哈(Mu darabah,意为在商业企业中伊斯兰的分享原则)和什尔卡(Shirkah,意为在共担风险经营中伊斯兰的利益和风险分享原则)的定义与伊斯兰经典中有关的命诫与禁令,分析了穆达拉巴哈和什尔卡的正当性、合法性,论述了合股企业中的利益分配和损失责任,提出“固定的利息金额不能偿付给任何合伙人”与“利益分配中结算比例的自主性”原则,指出了利益和损失之间的区别问题,以及账目结算的方法,阐述了合伙企业中经营操作的限定范围、合伙人的金融责任、合同的期限问题,探讨了为工业生产而制定的什尔卡或穆达拉巴哈的合同问题。

    希底奇博士的研究将伊斯兰经济理论的实践化大大推进了一步,初步构拟出了遵从伊斯兰经济原则的现代企业制度。他的这部着作,得到了伊斯兰经济学界的高度评价。着名伊斯兰经济学家和社会活动家霍尔希德评价道:该书“对于伊斯兰经济学来说是十分有价值的贡献。因为它点亮了清彻的灯光,才使得伊斯兰国家如何实施可操作伊斯兰经济体系的疑难问题有了清晰的解决思路”。这部书意在向经济学家介绍他们所不熟悉的《古兰经》、逊奈、伊斯兰教法律中伊斯兰的源泉,以建构伊斯兰经济体系法律上的框架,并作为对伊斯兰的概念穆达拉巴哈和什尔卡的一种阐释。穆达拉巴哈和什尔卡是共担风险经营的两种基本形式,书中阐明了它们应有的价值。此书也帮助人们去理解伴随伊斯兰经济制度的责任与权利的相互关系,以及在一个伊斯兰的框架下,资本家和企业家的相关角色,认为伊斯兰不注重资本家和企业家在利益回报方面基本分离的特点因素,相反,资本家和企业家在利益回报方面是基本一致的。假如得不到回报或得到损失,使受损的宁可是资方而不是企业家。这种观点同资本家的观点非常不同,资本家常常要维护“资本超越一切”的地位。这无疑体现了一种价值观。该书指出,伊斯兰的基本关系是公正的,它没有给予任何利息性质的保护。30年前,希底奇博士的这部合作与利益分享问题的着作,自初版以来已多次再版,以有助于乌尔都语族的读者理解伊斯兰共担风险经济组织体系的基本法律原则和程序规则。从而强调了法律的重要性。当经济组织和所有制的问题被研究时,法律就成为经济学的组成部分了。希底奇博士还试图探讨旧体系的当代适应问题,其理论对于伊斯兰经济的实践指导性强,霍尔希德在此书英文版序言中指出:“他在此书中的论述肯定将不仅有助于从事经营的穆斯林们,而且也将有助于那些立足于伊斯兰立场上寻求建立和发展当代伊斯兰银行和保险制度的人们。”

    在希底奇博士创作的高峰期,着述颇丰。《伊斯兰所有权理论》是一部综合、系统的所有权理论研究着作,界定了人类和社会的关系,批评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所有权制度,解释了个体所有者的责任和权利,探讨了对所有权限制的可能性,论述了公共收益的花费、资源的利用和国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等问题。《无息银行》一书提出了一种建立在“穆达拉巴哈”原则上的无息银行模式,详细地阐述了这种银行的形式、功能、运营方法,探讨了信贷、中央银行、无息信贷控制方法、消费贷款、公共财政等问题。此书还有一个附录,简要地评述了英文、乌尔都文、阿拉伯文着作中有关此类问题的研究,有助于了解此类问题国际研究的动态。

    这一时期的另一些着作也值得重视:

    H.Z.希底奇(Siddiqi,H.Z)的《伊斯兰经济体系》论述了伊斯兰经济体系的基本原则,对了解伊斯兰经典的经济思想有一定帮助。

    哈桑·毛哈马德·汗(Khan,Ihsan Mohammad)的《世界的问题和穆斯林经济学》一书共150页,比较研究了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伊斯兰的经济理论,用综合、整体的方法探讨了伊斯兰经济教义,对了解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很有帮助。

    M.玛兹哈鲁丁·希底奇(Siddiqi,M.Mazharuddin)的《伊斯兰经济理论》在论述伊斯兰早期经济历史基础上,阐述了伊斯兰经济的原则,比较分析了伊斯兰和社会主义,讨论了伊斯兰禁止利息等问题。

    阿哈麻德(Ahmad,Sh.Mahmud)的《伊斯兰和土地问题》探讨了巴基斯坦实行土地改革的必要性,介绍了其他国家土地改革的情况,反对“不在地主所有制”(absenteelandl ordism,意为仅吃租而不参与生产与管理的地主)和任何形式的土地租赁;批评了毛杜迪等人所支持的“封建土地所有制”观点。此书的政治倾向性较强。

    M.B.阿哈马德(Ahmad M.B.Mahmud)的《伊斯兰和土地所有权》是一部系统性阐述土地所有权理论的着作。纳依米·希底奇(Siddiqi,Naim)的《伊斯兰解决经济不平等的方法》是一部论文集,勾勒了巴基斯坦等国社会经济改革,探讨了通过伊斯兰社会制度的改革来保障人们的平等权利,详细论述了无息银行、合作经营、扎卡特、废除加吉尔体制,讨论了伊斯兰社会中的工业关系和劳动者的权利等问题,是一部有分量的伊斯兰经济专着。

    M.J.S.福勒瓦威(Phulwarwi,M.J.S)主编的《伊斯兰法律中的商业利息》由三位不同的作者所撰写的三篇论文组成,认为《古兰经》所禁止的“里巴”并不包括商业利息。这是非传统的观点,却代表了一部分穆斯林学者的看法,但与主流学派的主张截然不同。

    扎亚斯(Zayas,Farishta)的《扎卡特的基本原理和法律》是一部关于扎卡特的管理、基本原理、法律的综合性论着。此书资料翔实、逻辑严密、论析深刻,是这个问题的代表性研究成果。

    亚库伯·斯叶德·沙(Shah,Syed Yaqub)的《伊斯兰和一些经济问题》同福勒瓦威主编的《伊斯兰法律中的商业利息》的观点近似。他认为“阿拉-里巴”(al-riba,字意为过度、超量或增加)的含义应为先知时代的含义,而在那个时代没有商业贷款习惯,所以,“阿拉-里巴”不包含银行利息,这一观点在同类论着中具有代表性。

    这一时期穆斯林国家关于人口控制问题的讨论引起了伊斯兰经济学者们的关注。斯切发林(Schieffelin,Olivia)主编的《穆斯林对计划生育的态度》概论了伊斯兰与生育控制,选编了一些认为伊斯兰是赞成生育控制的穆斯林的论述,其中包括穆斯林政治领袖们的12份声明和21位学者支持计划生育的文章和观点摘要。

    现代原教旨主义代表人物毛杜迪在这一时期伊斯兰经济理论研究领域仍然十分活跃。1950年他的《土地所有权的问题》根据历史和法律的例证探讨了土地的管理和租赁体制问题,证实了私人财产的权利,提出了改革巴基斯坦土地制度的建议。1959年他的《伊斯兰和当代经济理论》比较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伊斯兰经济体系,也简要地批判了法西斯主义的经济体系,提出了用伊斯兰的办法来解决现实社会中的经济不平等现象。1961年出版的《利息》从经济与公平的视角评论了利息问题,试图阐述经济生活中利息的有害影响以及它的不公平性,勾勒了一个无息银行的轮廓,是一部有关此领域的开拓性着作。1969年毛杜迪出版的《《古兰经》的经济教义》、《伊斯兰经济学》两部着作也有重要的影响。第一部书共70页,介绍了《古兰经》中所有与经济有关的命诫、教义。第二部书共436页,由霍尔希德教授编辑,将毛杜迪有关伊斯兰经济问题的论着汇编结集出版,讨论了伊斯兰经济哲学,对伊斯兰、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的经济体系进行了比较分析,阐述了许多伊斯兰经济中的具体问题。这些着作的出版更增强了他作为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开拓者的地位。

    三、学科体系的初步形成

    历史进入70年代以来,穆斯林世界社会政治、经济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伊斯兰社会主义思潮与运动在利比亚、巴基斯坦等国出现新高潮的同时,却在其发源地与中心埃及受到严重挫折而失败。70年代末期,巴基斯坦的伊斯兰社会主义运动也遭受挫折,伊斯兰社会主义思潮与运动呈衰退之势。同期,伊斯兰复兴思潮与运动呈兴盛之势,高潮一浪又一浪,成为穆斯林世界社会思潮与运动的主流。伴随着伊斯兰复兴思潮与运动的兴盛,伊斯兰经济理论的研究与实践也呈现出热烈局面,国际性伊斯兰经济理论研讨会的召开,推动了研究的深入,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的学科体系已初步形成。

    (一)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实践的新高潮与逐渐衰退

    60年代由纳赛尔所掀起的埃及伊斯兰社会主义改革热潮一直冲击到70年代。70年代初期,利比亚和巴基斯坦的伊斯兰社会主义改革又掀起了伊斯兰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一个新高潮。然而,几乎同时,伊斯兰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在发动中心埃及开始遭受挫折。70年代末,巴基斯坦的伊斯兰社会主义也遭夭折。新的伊斯兰复兴高潮盖过了伊斯兰社会主义的潮流势头。伊斯兰社会主义思潮与运动呈衰退之势。

    1.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的新高潮

    1969年卡扎菲执掌利比亚政权,1971年步托执掌巴基斯坦政权,使伊斯兰社会主义运动出现了新高潮。

    卡扎菲领导的利比亚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改革同埃及改革有相类似之处,也有明显不同。1969年9月8日卡扎菲领导青年军官发动政变,推翻赛努西家族的伊德里斯封建王朝,建立共和国。建国后,多次声称要遵循“伊斯兰社会主义”纲领,并陆续在国内采取了一系列重大的社会改革,称之为“伊斯兰革命”。他先后出版三本《绿皮书》,全面阐述他的“伊斯兰社会主义”理论。他宣称:“社会主义必须以伊斯兰教原则为指导思想。”《古兰经》是利比亚社会生活的准则、立法的依据。《绿皮书》的第二部是集中讨论经济问题的,提出的经济原则主要有:第一,任何人不能拥有大量资本,剥削他人,在伊斯兰社会主义社会中不存在雇佣劳动者,大家都是兄弟伙伴;第二,禁止人们从事谋取自身需求以外的任何经济活动;第三,人人都平等地参加生产和分配产品;第四,对所有制的主宰和管理应属于全体人民。从上述原则出发,卡扎菲领导的利比亚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其一,国家在一定范围内实行企业国有化政策,将外国石油公司、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大的工矿企业收归国有;其二,颁布《天课税》,规定完纳“天课”为法定义务,责成财政部、司法部征收;其三,修改商法等经济法律,在法律中明文规定禁止在商业交易中支付、收取利息;其四,在精神文化消费领域进行“革命”,禁毁反经、训的“有害”书籍,封闭放映色情片的电影院,捣毁酒吧、夜总会等传播西方生活方式的场所。卡扎菲领导的利比亚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改革具有这样几个显着的特点:第一,较为浓厚的宗教色彩,总体上类似伊斯兰传统主义复兴运动经济主张及其经济改革;第二,体现出强烈反对西方经济控制的态度和倾向;第三,体现出强烈反对精神文化消费领域西方生活方式对穆斯林社会的影响。

    巴基斯坦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的改革经历了较长期的酝酿和理论准备。巴基斯坦奠基人真纳(1871~1948)于1948年公开提出:“巴基斯坦应以社会正义和强调人的平等与兄弟情谊的伊斯兰社会主义——而不是别的主义——为稳固的立国根基。”尽管他只描绘了一个蓝图,却对巴基斯坦伊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传播产生了重要影响。巴基斯坦建国时,制订了土地改革和国有化政策。1965年5月,齐亚兹·拉赫曼在国民议会提出应按照与伊斯兰教一致的社会主义原则对主要工业实行国有化。他的提案在议会内外引起遍及全国的大辩论:一方认为,企业国有化符合《古兰经》宣称的土地和一切财富皆为安拉所有、任何个人无权占有,因而私人占有制是非法的。既然伊斯兰教的根本使命是铲除社会不公正现象,而保留私人占有和经营制度必然会导致社会不公正,所以国家应当建立一种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另一方是巴基斯坦伊斯兰学者联合会和伊斯兰促进会,他们援引经、训,论证私人占有制是天经地义、神圣不可侵犯的,声称私有制是履行宗教义务的前提,一旦废除,诸如天课、朝觐、慈善捐赠等宗教义务也将不复存在。他们还认为,伊斯兰教既不提倡资本主义、也不提倡社会主义,伊斯兰社会主义是“亲大资本家的”,是“大鱼吃小鱼”。这场争论从60年代持续到70年代,始终未取得结果。1967年底巴基斯坦人民党宣布建立,并以伊斯兰社会主义为该党的经济纲领。这是对争论的中心问题——巴基斯坦应实行何种经济体制才能获得最合理的分配与经济进步,以及此种经济体制对伊斯兰教的态度究竟如何——在组织上的答复。1971年人民党执政后,布托(1928~1977)开始推行他的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改革政策,主要内容是实行企业国有化和土地改革的社会经济政策。企业国有化政策主要是对工厂、铁路、矿山、银行等大企业实行国有化。改革虽几经曲折,并一直面对以“伊斯兰促进会”为核心的反对派的强大压力,但毕竟推动了巴基斯坦的现代化进程。

    2.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改革的衰退

    70年代以后伊斯兰社会主义思潮和运动逐渐衰退。作为伊斯兰社会主义整体思潮、运动的主体内容,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影响也逐渐缩小,经济改革也不同程度地遭受挫折和失败,其原因比较复杂,主要原因有三方面:其一,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预期目标并未达到,经济上并未实现国家的现代化和人民生活的普遍富裕,这些国家仍然属于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仍然贫困。据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统计,1960~1973年按人口平均的国民生产总值每年的平均增长率,埃及1.5%、阿尔及利亚1.7%、巴基斯坦3.4%;1973年按人口平均的国民生产总值埃及为250美元、阿尔及利亚为570美元、巴基斯坦为120美元,说明这些国家仍然处于贫穷落后的状态之中。其二,一党专政难以满足各种不同政治派别和广大群众参与政治的要求,从而难以调动各种不同的政治派别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的积极性。随着民众政治文化素质的提高和民主意识的增强,对一党专政的政治体制强烈不满。其三,官僚体制下吏治十分腐败,引起群众不满。其四,阿以战争中,以埃及为首的阿拉伯国家惨败,使广大民众对伊斯兰社会主义的热情减退。1970年9月纳赛尔总统病逝,安瓦尔·萨达特当选为总统后,全面实行“非纳赛尔化”的“纠偏运动”,对内采取一系列改革和开放措施,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改革在埃及宣告失败。1977年7月布托领导的人民党政府倒台,伊斯兰社会主义改革在巴基斯坦结束,上台执政的齐亚·哈克政府受毛杜迪思想影响颇深,在巴基斯坦逐步实行伊斯兰化的政策。在经济上恢复伊斯兰教的扎卡特税和欧舍尔税,成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税收机构,负责征收上述税金。与此同时,对原来实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税率削减等伊斯兰化措施。从此,伊斯兰社会主义及其经济思想、经济改革虽仍然在个别国家实行,但作为一种社会运动和社会思潮,在伊斯兰世界已明显呈现衰退之势。

    (二)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的几点思考

    我们在前面概述了从本世纪初期到70年代后期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历程,现在作一小结:

    1.定义

    伊斯兰社会主义是现代伊斯兰世界存在的一种站在伊斯兰的立场上将民族主义、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相兼容与调和的社会思潮、社会运动。政治上大多实行一党制,经济上广泛实行国有化和土地改革政策,意识形态上则以民族主义和伊斯兰教义为基础,不赞同资本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伊斯兰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中最主要最核心的内容是经济思想与经济改革。

    2.文化背景、主体思路与核心内容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以后,社会主义思潮与运动迅速在西方蔓延,也影响到伊斯兰世界。十月革命一声炮响,更使社会主义同穆斯林社会的民族解放、民族振兴运动相结合,在伊斯兰世界各地蓬勃发展。由于根深蒂固的伊斯兰传统文化的影响,一方面,伊斯兰独尊真主安拉、倡导天下穆斯林皆兄弟、维护私有财产权等信念已积淀为伊斯兰世界穆斯林民族社会心理深层不可动摇的基石,使倡导阶级斗争、无神论、计划经济模式的社会主义难以在伊斯兰世界立足。另一方面,伊斯兰经典中所具有的正义、公平、平等观念,安拉为万物的终极所有者的观念,倡导行善、施舍、济贫的思想,实行天课、瓦克夫等一系列体现相对均平思想的社会财产再分配制度等,又使欲图实现民族独立、民族振兴的穆斯林社会上层人士认为伊斯兰文化传统具有社会主义的精神与因素。既不违背伊斯兰传统,又在一定程度上实行一些社会主义式的经济改革,这便是伊斯兰社会主义产生的文化背景和主体思路。由此看出,伊斯兰社会主义的核心内容是对传统伊斯兰经济思想的社会主义阐释。

    3.发展阶段

    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和社会运动的主体内容,从酝酿、萌芽、发展再到形成体系、实践操作,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

    约从19世纪末叶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是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酝酿、萌芽、初步形成时期。

    第二次世界大战到60年代,是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更为丰富、更为系统并获得伊斯兰世界广泛认同的时期。

    60年代到70年代,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在一些国家(如埃及、利比亚、巴基斯坦、阿尔及利亚等国)得到大规模实施。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文化背景有所不同,也由于各国推行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领导人及领导集团的思想路线有所不同,各国所推行的改革措施不尽相同(如利比亚的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模式比埃及、巴基斯坦等国显得宗教色彩更为浓厚一些)。但总体上看,基本点是相同的:都以经、训为其经济理论的根源,都强调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都在一定范围内推行企业国有化政策,都维护有限的私有财产权、保护小私有财产者利益,改革都在强有力的一党执政、高度集权的政府强力推行下进行。

    70年代以后,伊斯兰社会主义思潮和运动逐渐衰退。作为伊斯兰社会主义整体思潮、运动的主体内容,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影响也逐渐缩小,经济改革也不同程度地遭受挫折和失败。

    4.总体特征

    社会主义思想与实践自产生以来存在着多种流派。空想社会主义时代的情况如此,科学社会主义产生以后的情况亦如此。从经济思想和经济实践的角度来看,现代世界不同国家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经济政策、经济改革存在着多种情况:有以前苏联为代表的计划经济模式、瑞典等国的福利经济模式、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等等。

    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与经济改革从总体上看具有如下几个特征:

    其一,作为有神论的社会主义,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具有浓厚的伊斯兰宗教文化色彩,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成为它的理论根源。伊斯兰社会主义的理论家和实践者为了表明其经济主张与伊斯兰经典经济主张相一致,竭力从《古兰经》和《圣训经》中寻找理论根据。他们认为,伊斯兰经典关于纳天课、乐捐、济贫等均平思想的命诫、措施、制度是伊斯兰教包含有社会主义精神的证明。他们说,“施舍,基本上是伊斯兰社会主义精神的核心”、“走向社会主义的起步”。他们认为,正是伊斯兰教奉行纳课、济贫制度,限制了富人的财产,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穷人的基本需求,缩小了贫富差距,缓和了贫富之间的对立。它是达到社会和谐、团结、兄弟情谊,也就是实现社会主义的最好办法。关于国有化,伊斯兰经典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实际上经典中维护私有制的命诫却很多,但为了给他们的经济理论和经济改革提供宗教的支持,他们竭力从经典中寻找依据。《古兰经》关于天地万物皆为安拉所创造、世间的一切皆属于安拉所有并归安拉支配的命诫、观念,成为他们实行国有化的依据。

    不仅以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为其理论根源,而且鲜明地打出伊斯兰的旗帜,西巴伊、谢尔塔特、库特伯、卡扎菲等人的经济思想中都突出地显示出这种特征。有些国家的经济改革甚至直接恢复传统伊斯兰经济制度,如利比亚实行“天课”制度。

    不同的流派、不同的代表人物、不同的国家和地域的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宗教色彩的浓厚程度不尽相同。例如,在实行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国家中,相比较而言,埃及和巴基斯坦的宗教色彩浓厚程度显得淡泊一些,而利比亚的宗教色彩则显得更为浓厚一些。就理论家而言,穆斯林兄弟会的领导人西巴伊、库特伯的经济思想的宗教色彩显得更为浓厚一些。

    其二,试图走一条既不同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模式也不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模式的现代化道路。从现代世界多种经济模式来看,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属于混合式经济模式。首先,它反对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反对这种体制下私有经济无限制地发展,从而导致贫富差异悬殊,导致资本家对工人阶级的严重剥削,也反对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经济生活所采取的几乎不干预的政策。它主张对私有经济的发展应有一定的限制、节制,反对贫富差异悬殊,主张采取有力措施调节贫富差异。它反对剥削,反对劳资对立,主张劳资合作。但因为它维护有限的私有制,所以实际上它无法根除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它主张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有力的干预,反对资本主义经济的无计划性,主张实行有计划的经济政策。其次,它也反对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模式。它反对这种模式下经济的完全国有化和集体化,主张对在国家经济中起主导作用的大企业、大公司实行国有化,但不主张对中小私有财产实行国有化政策,主张维护有限度的私有财产,反对绝对的平均主义分配政策。总之,它有计划经济的成分又有市场经济的成分,有国有经济的成分又有私有经济的成分,既主张分配的差异性又反对贫富悬殊。显然,它是一种独特的混合式经济模式。

    其三,虽然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也提出了经济发展问题,但从总体结构来看,从它与现代西方经济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相比较,经济发展问题没有被放在中心、突出地位。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从整体上看具有浓厚的政治经济学色彩,它十分关注财产的所有制问题、人与人在生产过程中及经济关系中的相互关系问题。同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一样,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也十分重视生产、分配过程中劳资关系问题的探讨。与马克思主义不同的是它反对劳资之间阶级对立的本质,强调劳资之间的合作关系。它反对消灭资产阶级,关注并试图缩小阶级之间的贫富差别。它又具有浓厚的伦理色彩,主要是从公正、平等、道德的角度观察、研究和解决经济问题。它还具有浓厚的福利经济学色彩,社会福利问题成为它的核心内容之一,强调伊斯兰传统经济思想中有关施舍、天课等济贫内容的历史与现实意义。西方原来的经济学也叫政治经济学,自从1890年马歇尔写了《经济学原理》一书后,经济学就不叫政治经济学而叫经济学了,纯经济问题的论述成为西方经济学的时尚。目前西方的经济学已逐渐认识到非经济因素如政治、社会、历史、文化、心理、制度等对经济生活的重要影响。但从整体来看,现代西方经济学仍然坚持以经济发展为根本点来构建其经济学理论体系,而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根本点和出发点是公平、平等、伦理、福利,发展问题在此基础上来考虑。

    上述特点同伊斯兰传统文化有关。伊斯兰传统经济思想将公平、平等作为其经济思想的根本原则并贯穿于各具体的经济原则与思想中,如安拉是一切财富的创造者、所有者,人人均有享有安拉所赐财富的权利,再如商业交易原则中所贯穿的公平、平等的原则和观念。伊斯兰传统经济思想还具有浓厚的伦理色彩和福利精神。从人人均应享有安拉所赐财富权利的原则出发,从救济穷人为善德的宗教伦理观出发,逐渐形成了伊斯兰教福利精神的基本理论原则:要求公平合理地分配社会财富,反对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以免导致社会中的贫富悬殊。从这些基本原则出发,伊斯兰教从社会财富的占有、分配、消费、使用、人际经济关系等方面采取了一整套系统体现福利精神的措施,如完纳天课、提倡施舍、分散遗产、减免债务等。这些措施反映出伊斯兰教“善”的道德行为。伊斯兰教道德思想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划分善恶的标准、范围,鼓励人们行善;伊斯兰教社会福利精神则体现了如何实施“善”。“善”是社会福利精神的核心和实质,伊斯兰经济思想提出的一切社会福利措施都是从“善”出发的。所以,伊斯兰经济思想深刻的宗教道德烙印同浓厚的福利精神相结合,溶为一体。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继承并发扬了这些特征。

    其四,维护有限的私有财产权,实际是维护中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判定一个理论、一个思想、一种政策的阶级属性,应该通过考察其理论、思想、政策的实施给哪些阶级带来利益、给哪些阶级带来损失的结果得出。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实践表明,中小资产阶级在改革中得到了实惠,他们的利益得到了维护,而大资本家、大地主的利益受到损失。埃及、巴基斯坦、利比亚、阿尔及利亚等国都对大企业实行国有化的政策,对私人拥有土地的数额进行限定,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利益。但都不同程度地维护小规模土地私人占有制和小规模资产私人所有制。所以,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阶级基础是中小资产阶级(包括小土地占有者)。

    其五,伊斯兰社会主义的核心内容是经济思想和经济改革,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经济改革的核心内容是财产相对均平思想和措施。对大土地所有者在限定土地数额范围之外的土地实行再分配,对大企业实行国有化体现了均平的思想,但维护中小私有财产制的政策又表明它反对绝对平均主义。既反对财富集中于少数人手中,又反对完全公有制形式下的绝对平均主义,体现出其实质为相对均平思想。这一特征同穆斯林社会根深蒂固的伊斯兰传统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知道,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的核心内容是财产权观念,相对均平思想是伊斯兰经典财产权观念的重要特征。由于伊斯兰文化传统的巨大影响,穆斯林在面对西方传播过来的社会主义思想时很容易吸收、接收其中那些与他们的传统文化相一致、相近似、可调和、易兼容的内容和精神。社会主义的平等、公平、均平、社会福利、集体主义、反对剥削等原则和精神同传统的伊斯兰文化的原则和精神有相一致、相近似之处,易于被穆斯林所认同、接收。这一点同中国的情况相类似。中国传统文化中均平的思想和价值取向对近现代中国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中国人民在面对从西方及俄国传播而来的社会主义思潮时也自然地容易吸收、接受其中那些与传统文化相一致、相近似、可调和、易兼容的内容和精神。“马克思主义民族化的优秀典型”毛泽东思想,不仅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科学原理中适合中国国情的那些精华,而且又与中华传统文化保持着天然的亲合关系。“由于经济土壤和政治气候的特殊性,毛泽东思想对于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的继承,具有鲜明的东方特点”。“毛泽东政治思想中对传统儒学‘仁政’、‘民本’‘王霸’之说的扬弃,毛泽东军事思想对中国古代杰出兵书《孙子兵法》的淋漓尽致的发挥,毛泽东经济思想对小农经济‘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均平’意识的承袭,都给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打上了深刻的民族传统文化的烙印”。这其中似乎包含着一条文化交融的自然法则和规律。当然,这是另一个值得探讨的重大问题。历史事实证明,完全照搬外来的“主义”,完全照搬、实行外来的思想都是行不通的。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经济改革之所以能风靡伊斯兰世界,并曾获得一定的成功,推动了伊斯兰世界的现代化进程,就在于它将社会主义、伊斯兰传统文化、民族主义有机地结合起来,就在于它适合伊斯兰传统文化土壤和穆斯林社会政治气候。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随着现代化道路的探索不断深入,更为成熟、更为合理的社会思潮、社会运动、社会变革取代旧的社会思潮和社会运动也是十分自然的现象。

    (三)伊斯兰复兴运动经济主张和实践方略

    70年代后,伊斯兰复兴运动又掀起新的高潮。穆斯林世界在政治、经济、文化领域出现了一系列伊斯兰化的变革。一些事件震惊世界:麦加清真大寺暴动事件,埃及总统萨达特被刺杀事件,叙利亚“穆斯林兄弟会”暴动事件,伊朗霍梅尼领导的“伊斯兰革命”推翻国王巴列维的统治,巴基斯坦齐亚·哈克发动军事政变推翻布托政权等。伊斯兰复兴运动的中心转移到了伊朗,霍梅尼在伊朗创建了神权政体的伊斯兰共和国,伊朗的伊斯兰革命对穆斯林世界产生了巨大影响。

    霍梅尼出生于伊朗库姆霍梅恩镇,他的家庭为伊斯兰教什叶派乌里玛世家,中学毕业后到阿克拉,拜什叶派着名宗教学者阿亚图拉·哈伊埃里·叶兹迪为导师学习经训、教义和教法。1922年随其导师叶兹迪到库姆经学院继续深造,由于他信仰虔诚,恪守宗教功修,善于论辩,博学多才,精通伊斯兰教义、经训、教法、伦理、哲学、历史、政治等学科,于50年代末被学院授予高级教职“阿亚图拉”。他在库姆经学院任教授达30多年,讲授教法和伦理学,并从事宗教与社会政治问题的研究和着述。1963年他因反对巴列维国王的“白色革命”、支持宗教上层的抗议活动而一度被捕。1964年10月又因抨击政府给美国驻伊朗军事顾问以外交特权而被捕,并流放土耳其,后定居伊拉克什叶派圣地纳贾夫,继续从事宗教学术研究,发表了大量宗教和政治专论,并招收学生传授、宣传在伊朗进行伊斯兰革命的政治主张。1970年库姆48位阿亚图拉集体致电,宣布拥戴霍梅尼为“大阿亚图拉”,坚决支持他在伊朗进行伊斯兰革命的政治纲领。1978年10月,伊拉克当局出于政治和宗教的原因,宣布霍梅尼为“不受欢迎的人”,他再次被迫流亡法国巴黎。此时,他通过库姆伊斯兰抵抗运动总部指导、号召群众进行反对国王统治的斗争。1979年1月,声势浩大的群众斗争迫使国王流亡国外,霍梅尼于2月返回伊朗,宣布建立伊斯兰革命委员会、废除帝制。1979年3月,通过公民投票,成立了政教合一的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同年12月制定了新宪法,霍梅尼被确定为伊朗宗教和政治的终身最高领袖。1989年7月他在德黑兰病逝。

    霍梅尼的着作大多涉及政治与宗教方面,经济问题较少论及,但伊斯兰革命也触及了经济领域,伊斯兰共和国的宪法明确规定了伊斯兰经济的基本政策。

    关于所有制,宪法规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经济制度是有计划地建立在国营、合作经营和私营三种经济成分基础上的。国营经济包括所有大工业、重工业、外贸、大矿业、银行、保险、水坝、大型水利灌溉网、电台、电视台、邮电、航空、航运、公路、铁路等,这些都是公共财产,属国家所有。合作经营经济包括城乡按伊斯兰原则建立的生产和分配的公司、合作企业。私营经济包括一部分农业、畜牧业、工业、商业和服务行业,这是辅助国营、合作经营的经济成分。

    伊斯兰宪法强调了国营经济。因为60年代以后,随着石油财富的增长,伊朗的国营企业有所发展,特别在石油、交通运输、水电、公用事业等部门。同时官僚资本也有了很大的发展,他们利用权力或与外国资本合作,在金融、工矿企业、商业等部门占据了垄断地位。伊朗革命胜利后,伊斯兰政权接管了国营企业,没收了包括王室在内的官僚资本企业,在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的企业主撤出伊朗后,伊斯兰政府接管了这些企业或它们的股份。因此,伊斯兰政权下的国营经济力量比巴列维王朝时强大。

    伊斯兰教允许私有制存在。因此,伊斯兰政权对中小企业持保护态度。伊朗中小商人曾是反对国王运动的力量,他们资助伊斯兰革命。历史上,商人与毛拉集团的关系比较密切,是清真寺资金的资助者。至今,伊朗商人阶层仍是一股政治势力,他们对政治有一定的影响。商人们的政治主张比较明确,反对国有化,反对触犯私人的经济利益。

    是否保护私有制,还反映在土地问题上。巴列维时期进行了不彻底的土地改革,它使一部分无地或少地农民获得了小块土地。由于清真寺拥有大量土地,毛拉集团激烈反对土地改革。伊斯兰革命胜利后,农民要求进行彻底的土地改革,实行“耕者有其田”。1980年伊斯兰政府颁布了新土改法,规定属于国家和大庄园的土地都要分配给农民。这不但遭到地主的反对,也受到多数毛拉的指责。他们认为,土地改革违背《古兰经》允许土地私有的规定,引起伊斯兰议会的激烈辩论,最后,霍梅尼下令停止执行土改法令。

    伊斯兰政府根据伊斯兰教实施税收制度。按札卡特、胡姆斯(五一税,占贸易利润20%的盈余税)、哈拉吉(土地税)、吉兹亚(对非穆斯林的人头税)征收赋税。但在金融利息问题上,没有遵守伊斯兰教法,即没有取消利息制度。但也有的资料说,已制定了禁止利息的法令,但暂缓执行。

    在经济政策上,伊斯兰政权内部出现了严重分歧。一派主张实施国有化,扩大国家干涉经济的权力,限制私人剥削,建立社会的平等与公正,坚持实施土地改革,扩大税收范围特别是提高商人缴纳的税率,取消金融的利息制度。另一派则反对土地改革,反对国家加强对经济的控制,主张鼓励私人资本,坚持按伊斯兰教法征收赋税,反对取消利息制度。革命胜利后,伊朗一度推行伊斯兰化的极端政策,从而带来了不少新矛盾,引起社会秩序的混乱,大量居民表示不满,经济日益困难。与此同时,伊朗与邻国的关系不断恶化,与大国的对抗不断激化,在世界的地位陷于孤立。这在客观上也要求伊斯兰政权调整其国内外政策,以改变什叶派神权政治的形象、经济状况。随着1981年政治反对派被镇压,伊斯兰政权获得初步巩固后,当局开始在实践中调整伊斯兰经济政策。根据伊朗的实践,调整大致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第一,调整文化消费政策。伊斯兰文化革命是伊斯兰政权的重要任务之一,它严格控制一切文化消费活动,要求每一位穆斯林严格遵守教规戒律,过朴素的清教徒生活。但这不可能要求广大人民长期生活在文化沙漠之中。为了缓和人民的不满,伊斯兰政权放松了对文化的控制。从1983年下半年开始,电视台增加了文娱节目,放宽了对外国影片的播映(仍限于伊斯兰教法和传统伦理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对居民在室内玩奏乐器、唱歌、打牌、下棋等文娱活动也不加干预(直到1988年才明文取消禁令)。以上事实表明,宗教活动不能代替人民的文化消费生活,宗教意识形态不能完全支配信徒的世俗思想。

    第二,注重发挥知识分子在科技与经济领域的作用。知识分子问题一直困扰着伊斯兰政权。伊朗的知识分子大多不赞成神权统治,认为毛拉掌握政权是“历史的反动”。在意识形态上,伊朗知识分子的世界观与神权主义是对立的,一部分年轻知识分子参加了反对伊斯兰政权的组织,大批知识分子逃往国外,流亡在国外的200万伊朗人中,相当一部分是知识分子。据估计,流亡国外的伊朗医生就有2万人,而目前伊朗国内的医生只有1.5万人。对知识的轻视、对知识分子的迫害,使伊朗的文化教育与科学技术出现了一个大倒退。改变对知识分子的打击政策,成为伊斯兰政权反思的一个重要内容。毛拉集团中的少数有识之士呼吁,为了伊斯兰政权的利益,应该淡化意识形态立场、团结知识分子。从1982年开始,伊斯兰政权的一些领导人要求停止对知识分子的迫害,呼吁流亡国外的知识分子回国服务。霍梅尼发出指示:不管是否曾为国王做过事,也不管他是否倾向伊斯兰政权,只要他爱国、愿意为祖国服务,就欢迎他回来。为了表示伊斯兰政权对知识分子的诚意,解散了学校、医院、学术机构等单位的清洗组织——伊斯兰革命委员会,对大部分被无辜监禁的知识分子实行大赦。

    伊斯兰政权重视知识和知识分子的一个标志是霍梅尼下令恢复高等教育。1983年9月,伊朗的大学重新开学,该学年有37万名学生报名参加高考,有2.8万人被录取。争取受高等教育,又成为伊朗青年追求的目标。穆萨维总理在庆祝大学重新开学的典礼上意味深长地说:“光喊口号是不能获得独立的……我们必须作出很大的努力去培养专家,他们才能决定国家的未来。”这一举措说明:时代不同了,完全恢复伊斯兰传统的复古思想是不现实的,中世纪的神学教育已不能覆盖现代教育,废除现代教育只能意味着国家的落后和倒退。

    第三,拟订解决当代经济的方案。伊斯兰革命的目的之一,是建立一个消灭剥削、财富相对平均的社会。事实上,经济是一个最复杂的问题,并不完全听命于意识形态或宗教革命的摆布。以多数毛拉为首的传统势力坚持所谓伊斯兰经济原则(事实上,他们没有一个完整的概念),如允许私有制的发展,反对土地改革和国有化,反对加强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按《古兰经》的规定实施赋税制。但由于商人和地主在传统势力中占相当的地位,因此,他们不同意实施《古兰经》取消利息的规定。另一派以政府领导人为首,他们主张扩大国家干预经济的权力,实施国有化,进行土地改革,限制私人剥削,坚持遵守《古兰经》取消利息的规定。

    统治阶级内部经济主张的严重分歧,使伊朗政府的经济政策无所适从。为了缓和日益困难的经济,最高领袖不得不作出裁决:1984年,霍梅尼宣布应该让私营经济帮助伊朗摆脱经济困境,也希望伊斯兰政权继续获得中小资产阶级和中小地主的支持。这反映了伊斯兰教义中的私有制观念。在霍梅尼指示的精神下,伊朗政府已不再坚持伊斯兰议会通过土地改革法令、新银行法(涉及取消利息制度)和外贸国有化提案。政府放松了对外贸易的控制、给予商人更多的贸易自由,允许私人资本在工矿部门进行大规模的投资,放宽对私营企业的贷款限制等。结果,民族资产阶级和地主减轻了伊斯兰革命胜利后消灭私营经济的担忧,这对经济秩序的稳定起了一定的作用。

    (四)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学科体系的构建

    70年代后,伊斯兰复兴思潮和复兴运动席卷穆斯林世界,走一条伊斯兰特色的现代化道路成为穆斯林世界的共识。构建伊斯兰现代化经济体制成为穆斯林经济学家追求的目标。

    这时已形成一支既精通西方现代经济理论,又熟悉并信仰伊斯兰教,熟练掌握科学理性思维方法和分析方法的穆斯林经济学家队伍。50~60年代各种伊斯兰经济理论的探讨,为“伊斯兰经济学”的创建、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学科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文化背景。另外,伊斯兰经济的实践,如伊斯兰银行的实践等促进了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学科体系的建立。

    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的发展可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1970年到1976年

    1970年对于伊斯兰经济思想发展史来说,是不平常的一年,伊斯兰经济被开始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来研究。这年,巴基斯坦穆斯林经济学家穆罕默德·阿卜杜勒·曼南的《伊斯兰经济学:理论与实践》正式出版。这部着作开拓了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的新时代。曼南在美国密执安国立大学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曾在世界上许多大学任过教,其中包括位于沙特阿拉伯国吉达市着名的阿卜杜勒·阿齐兹大学,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因其在伊斯兰经济理论方面的杰出成绩,成为穆斯林世界着名的伊斯兰经济学家。

    曼南的《伊斯兰经济学:理论与实践》一书总计425页,分为4编18章。这部着作是对70年代以前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研究成果的总结。它运用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构拟了比较完整的伊斯兰经济理论体系,全面与系统是它的特点。全书论述了伊斯兰经济学科发展的步骤、伊斯兰经济学的含义、性质、范围、根源、方法,探讨了伊斯兰经济法律的性质、根源、派别以及伊斯兰经济法律的当代含义与意义,分析了消费和消费者的行为、生产要素和所有权概念、生产要素中存在的问题、伊斯兰对财富和收入的分配认识,构建了一个伊斯兰经济中宏观与微观经济的模式:伊斯兰的价格理论、伊斯兰无息银行理论、伊斯兰银行和合作投资公司、伊斯兰的消费和非消费性贷款、伊斯兰的财政和预算、伊斯兰公共财金类型、伊斯兰的商业和贸易原则、伊斯兰合作保险理论与实践等,比较分析了伊斯兰经济体系与其他经济体系的优劣,阐明了伊斯兰社会秩序和伊斯兰经济计划、经济发展。

    本书第1版(英文)问世时,穆斯林世界只有少数几个学者将伊斯兰经济学的研究作为一门独特的学科,此书的出版推动了伊斯兰经济学学科体系的建立和它的深入研究,因而在10年间,先后重印过12次。并被译为阿拉伯文、突厥文、孟加拉文等多种语言文字出版。

    曼南在此书第1版前言中这样介绍自己的这部着作:它试图给予读者一个洞悉、窥视当代经济思想复杂背景之中的伊斯兰经济的价值,因此,此书试图探讨伊斯兰是否能够给经济行为一个可操作的准则,是否能够给予一个社会经济构架的蓝图。另外,针对穆斯林世界多种多样的经济问题进行了理论分析和为决策而提出了许多基于伊斯兰生活价值取向之上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建议。曼南在书中建议,在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亚洲银行、非洲银行的模式基础上创建穆斯林世界银行。他还建议建立消费者合作网络以解决消费贷款和通货膨胀的问题。

    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查尔斯·宾松博士高度评价了曼南博士的这部着作,认为曼南博士关于当代经济理论和思想的伊斯兰观点的阐述是有价值的思考,他的新概括、分析肯定会引起人们进一步探讨分析这个论题的兴趣。他指出,有一种紧迫的需要,即在经济的进步和道德、精神价值的保存之间需要平衡、综合与整合,“曼南已经清晰地阐释了伊斯兰丰富的宗教禁令的含义以及它们对于穆斯林世界所面临的一些非常紧迫的问题的意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实践上可操作性的建议。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作者已提出创立穆斯林世界发展银行,以达到比较好的利用穆斯林国家丰富的资源。这不是一种乌托邦的想法,而是一项切实可行的有用建议。如果穆斯林国家联合起来并通过艰苦的努力,这个设计完全能够转变为一个伟大的现实”。

    当然,与后来的一些着作相比,该书的体系虽然比较完整,但一些方面的论述浅尝辄止,显得不够深入。

    1973年,着名伊斯兰经济学家穆哈马德·纳加吐拉·希底奇的新作《伊斯兰经济中的保险业》问世。全书共4章74页,论述了经营中的不稳定性风险、保险的性质、风险的减少与消除的重要性等问题,分析了保险与赌博的区别,介绍了伊斯兰经典有关禁止赌博的规定,批驳了将保险视为赌博的观点,探讨了保险与利息的关系,认为由国家来兴办与控制保险业将会避免产生利息问题,概述了西方保险业的发展历程和西方现代保险体制,并以前苏联为例介绍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保险业,最后探讨了伊斯兰体系下保险业的必要性,概论了传统的伊斯兰保障体制,构拟了现代伊斯兰保险业体制,并以印度穆斯林的问题为例阐述了伊斯兰保险业的可行性。

    这部着作的出版,体现了伊斯兰经济理论的研究向着专门化、专题化的方向深入。着名的伊斯兰经济学家霍尔希德先生在为此书所写的序言中指出:希底奇“同印—巴次大陆‘乌里玛’的立场不同,他认为保险业同赌博不同,伊斯兰并不反对风险的、预先的防范。”希底奇为伊斯兰保险业的合理化与合法化在理论上作出了重要贡献,并推动了伊斯兰保险业实践的进程。

    这一时期由沙里夫(Sharif M.Raihan)撰写的《伊斯兰社会构架》中也涉及到了伊斯兰经济理论内容。该书共276页,其中一部分内容讨论了伊斯兰经济体系,强调了它的制度建设,论述了伊斯兰社会主义、伊斯兰经济的计划、扎卡特的角色等问题。

    N.希底奇(Siddiqi,N)和K.阿哈迈德(K.Ahmad)合作撰写的《当代经济危机和伊斯兰经济政策》论述了巴基斯坦的经济问题与伊斯兰的解决办法,涉及劳动者、工资、财富的集中、耕地财产的限制、无息信贷、通货膨胀、扎卡特机构、保险和工资结构等方面。这部着作实际上是为巴基斯坦伊斯兰促进会在1970年选举中所提出的经济纲领进行理论阐述,具有政治意图。它的观点代表了伊斯兰促进会的主张,值得重视。

    S.M.优素福(Yusuf S.M.)的《伊斯兰的经济公平》讨论了伊斯兰经济体系的基本原则,批评了当代财经制度如股份公司、合作协会、纸币、银行、保险公司等,为黄金标准、比例税收、国家保险作辩护。为一家之言,许多观点值得商榷。

    乔拉亚(Goraya M.Y.)的《扎卡特制度和当代经济问题》提出了运用扎卡特制度解决失业、无知、文盲、疾病的政策措施,主要论述与分析了巴基斯坦不发达经济背景下所存在的问题。

    这一时期毛杜迪《论人口控制》一书的英文版出版。该书反对人口控制,认为人的生育是真主的安排。他从伦理道德、政治、经济、社会、宗教、历史等方面探讨了这一问题,代表了传统派的主张。许多学者与他的观点不同,如1970年出版的福勒瓦威(Phulwarwi,M.J.S)《伊斯兰和计划生育》代表现代派的主张,从司法角度,运用经典与现代文献资料来证明控制人口的多种形式都是正确的。

    1975年,乌斯马尼(Uthmani,M.M.Fahim)的《伊斯兰经济的一些重要的方面》系统地探讨了“伊斯拉夫”(israf,意为过度消费、挥霍、浪费)和私有财产的界定、国家在满足人们获得基本必需品方面的作用、在控制通货膨胀方面国家干预的程度、在工业关系中国家的角色、公平的土地管理等问题。

    2.第二阶段1976年到1985年

    在这一阶段,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的研究广泛展开,研究的领域更为宽广,研究的程度更为深入,学科体系已初具规模,有力地推动了伊斯兰经济实践的蓬勃发展,伊斯兰经济学专家、学者队伍已具有一定的规模,伊斯兰经济的理论与实践已引起国际的关注,国际性的交流广泛开展。

    1976年2月21日至26日,由沙特阿拉伯阿布杜勒·阿齐兹国王大学发起的第一届“国际伊斯兰经济学会议”在麦加举行,世界各国伊斯兰学者(包括教法学家和经济学家)和西方观察家200余人出席。会议广泛讨论了世界经济形势、当代伊斯兰经济理论和实践的各种问题。会议公报宣称:“当代的文明不论是资本主义的还是马克思主义的,尽管都取得了物质成就,但它们都导致个人和社会的冲突、分裂、焦虑不安和目的性的丧失……穆斯林民族现已明确意识到需以纯正的伊斯兰思想和实践的独创性去铸造人类的未来”。会议公报呼吁伊斯兰国家应以富于创造性和实践性的伊斯兰教精神去开创未来,寻找一条适合本国国情、卓有成效的独立发展道路。为开拓思路、交流学术成果,会后还以阿拉伯文和英文出版了一部论文集,书名为《伊斯兰经济学研究》。

    《伊斯兰经济学研究》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汇集了论文11篇,第二部分汇集了当代伊斯兰经济学文献综述2篇,附录中收录了会议公报、会议代表名单和日程安排,还收录了分类汇编的当代伊斯兰经济学文献目录920篇(其中阿拉伯文、英文文献700篇,土耳其文文献220篇)。论文内容包括:(1)关于正在创建中的“伊斯兰经济学”的对象、范围、方法论问题;(2)关于伊斯兰金融理论、金融体制和实践问题(涉及货币、利息、借贷、无息伊斯兰银行、投资等);(3)关于伊斯兰经济制度和发展模式问题(涉及所有制、生产、消费、交换、税收、社会分配、社会福利、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4)关于伊斯兰经济学文献的整理研究、利用问题,包括涉及《古兰经》、圣训中有关社会经济问题的论述和早期阿拉伯哈里发国家的经济实践,中世纪伊斯兰教法中有关经济立法和伊斯兰学者的着述,当代各国教法学家和伊斯兰经济学家结合当代条件对传统经济理论和实践所作的新解释和补充等。本书的基本思想倾向是,强调东方的科学社会主义和西方的资本主义均无助于解决伊斯兰国家面临的经济问题,伊斯兰国家只有弘扬自身的历史文化传统,以伊斯兰教所特有的方式和富于创造性、开拓性的精神,才能找到一条理想的富民强国之路。书中特别强调以“无息”伊斯兰银行为基础的伊斯兰金融制度和以天课为基础的伊斯兰税收制度、分配制度,重视宗教道德规范对现代经济活动的指导、调节作用。

    第一次国际伊斯兰经济学会议还提出在吉达的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大学建立一个国际伊斯兰经济学研究中心,1977年该中心成立,其目的在于协调和支持最高水平的伊斯兰经济学研究活动:(1)建立一座收集用各种文字撰写的伊斯兰经济学学术着作的图书馆,并发布世界各地研究学者的论文目录。(2)指导并支持伊斯兰经济学各个领域的理论及实用研究,出版伊斯兰经济学教科书以满足穆斯林大学授课的需要,为穆斯林经济机构提供训练课程。(3)为在自己所感兴趣的范围内从事伊斯兰经济学研究的穆斯林访问学者提供研究的便利条件和奖学金。(4)增进各大学和科研机构在伊斯兰经济学研究领域的合作。(5)出版伊斯兰经济学的论文及定期刊物。(6)帮助建立讲授伊斯兰经济学的教授席位,为伊斯兰经济学的研究提供奖金,并开办有关伊斯兰经济学的讲座、研讨会和地区性专题会议。

    总之,麦加首届伊斯兰经济学国际会议推动了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研究的广泛深入开展,成为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研究的里程碑。随后,伊斯兰经济学的研究呈现了前所未有的局面。

    首先,一系列国际性和地区性学术研讨会与研究班召开。1977年4月在欧洲伊斯兰委员会的赞助下于英国伦敦举行“伊斯兰和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国际研讨会”,会后出版了论文集。1978年6月在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市召开的穆斯林社会科学家协会第七次年会上,重点讨论了伊斯兰经济思想方面的问题,会后将会议论文汇编成集。1978年10月,在国际伊斯兰经济学研究中心(沙特阿拉伯吉达市)的资助下,召开了“伊斯兰货币、财政经济学”国际讨论会,会后出版了《货币、财政经济学》一书以及作为资料索引的《当代伊斯兰经济学文献》等。1980年1月由ILD国际劳工研究院赞助,在瑞士的日内瓦召开了“伊斯兰和国际经济新秩序”研讨会。1981年在伊斯兰堡举办伊斯兰财政和金融经济学的研讨会和研究班。1982年在德国(西德)西南部城市巴登-巴登举行了“经济合作战略和伊斯兰银行”学术研讨会。1983年3月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举行了第二次伊斯兰经济学国际会议,由着名伊斯兰经济学家霍尔希德任会议主席、巴基斯坦总统致开幕词,来自伊斯兰各国的近30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上宣读了25篇论文,其中14篇是用英文写成的、11篇是用阿拉伯文写成的。除了上述会议以外,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迪拜和阿布扎比、科威特、达卡(Dhaka)还举办了其他有关此方面的学术研讨会。

    在伊斯兰经济学的研究成果日益丰富、研究队伍日益壮大、国际性学术交流日益加强的背景下,1984年7月国际伊斯兰经济学协会于北部塞浦路斯土耳其人共和国举行的国际性会议上成立。这是伊斯兰经济学发展史上又一个划时代的里程碑。该协会的成立,对于推进伊斯兰经济学的国际性学术交流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这期间,伊斯兰堡国际伊斯兰大学伊斯兰经济学国际研究院成立,霍尔希德担任主席。沙特阿拉伯吉达市的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大学和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的国际伊斯兰大学成为穆斯林世界伊斯兰经济学的研究中心。这些会议和研究机构对于加强国际伊斯兰经济学学者之间的交流,推动伊斯兰经济学研究起到了积极作用。

    其次,大量着作和专题论文发表。除了上述会议所提交的论文外,在众多的刊物上发表了有关伊斯兰经济思想的文章。巴基斯坦伊斯兰堡出版的《伊斯兰研究》(Islamic Studies)、卡拉奇出版的《伊斯兰之声》(Voice of Islam)、《发展研究杂志》(Journal of Devel-opment Studies)、《汉姆达德伊斯兰研究》(Hamdard Islamicus)等杂志上发表了大量的伊斯兰经济思想研究文章,沙特阿拉伯伊斯兰经济研究中心出版的杂志成为发表伊斯兰经济学方面文章的重要阵地,英、美等西方国家的一些伊斯兰杂志,如《穆斯林世界》(Muslim World)、《国际中东研究杂志》(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iddle EastStudy)等也发表了一些有关伊斯兰经济思想的论文。一批专着也陆续出版。特别应该提到的是英国莱斯特郡伊斯兰基金会出版的《伊斯兰经济学丛书》,该丛书由霍尔希德主编,汇集了一些80年代以前出版的影响较大的伊斯兰经济理论方面着作,并为伊斯兰经济学方面的新着作提供资助出版。这套丛书是伊斯兰经济学界的盛举,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着名的伊斯兰经济学家霍尔希德为每部书作序。

    穆哈麻德·乌玛尔·查卜拉的《迈向一个公正的金融体系》系统地论述了伊斯兰金融体系问题。除导论外共有9章292页。作者指出了现实经济危机的根源,分析了银行体系的角色并论述了西方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概述了伊斯兰经济的蓝图及实施伊斯兰经济的目的:经济的良性运行、完全的就业、最适度的增长率、社会经济的公正、收入与财富的公平分配、货币价格的稳定、节俭的消费等,提出了为实现这些目的所应采取的战略,概论了“里巴”的本质、含义以及伊斯兰对于“里巴”的禁止,阐述了消费和生产性贷款的有关问题,分析了“公平的金融”、“惟一的所有权”、“合伙关系”、“股份公司”等问题,从节俭与投资关系的分析入手阐述了如何构建一个公平、健康、健全的金融体系问题,介绍了反对无息金融体系原则的意见并批驳了这种观点,论述了资源的分配、储蓄和资本形成的关系、经济的增长、短期贷款、分期付款信贷等。

    书中还系统地论述了伊斯兰公平的金融体制框架,包括:(1)中央银行的主要功能、监督管理的职能、信贷分配的职能以及担当先驱、倡导者的角色;(2)商业银行的本质,商业银行资金的调动、使用及商业银行的投资形式;(3)非银行金融制度、特别专门的信贷制度、储蓄保险公司制度、投资审计公司制度,还系统阐述了金融政策问题,其中重点论述了金融政策的手段。

    穆哈麻德·乌玛尔·查卜拉是一位着名的经济学家和一位献身于伊斯兰事业的学者。他是一位现代与传统知识兼备的新型伊斯兰学者,曾在巴基斯坦卡拉奇和美国明尼苏达州(Minnesota)接受高等教育,十分勤奋地攻读经济学,还熟练地掌握了阿拉伯语,并且从原始资料中研究伊斯兰教。他在美国肯塔基州列克星顿市和威斯康星州普拉特威勒市的大学任过教。作为资深的经济学家,他曾在巴基斯坦发展经济学研究院工作,还在巴基斯坦中央伊斯兰研究院任副教授。从60年代中期开始,作为一位资深的经济顾问服务于沙特阿拉伯金融机构,这使他有条件大量地吸取经济学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经验。他对于西方的经济学、经济体制与伊斯兰经济学、穆斯林社会有着深刻的认识,有利于他努力探索用伊斯兰的方法发展经济学。《迈向一个公平的金融体系》赢得了穆斯林学术界的广泛赞扬,并因此使他获得两项声望很高的奖励:一项是伊斯兰发展银行为在伊斯兰经济学方面作出杰出贡献者所颁发的奖励(1990年),另一项是为奖励伊斯兰研究而颁发的费萨尔国王国际奖(1990年)。因此,查卜拉博士对当代经济体系的许多基本问题发表的意见,在当代伊斯兰经济思想界具有代表性。他曾参加过大量国际会议,包括大多数有关伊斯兰经济学和伊斯兰财经方面的会议和研讨会,并且在这些会议和研讨会上作出了有意义的贡献。

    《迈向一个公正的金融体系》在许多方面具有特点的。首先,它是第一部对伊斯兰金融体系进行综合性、系统性、整体性研究的着作。这部着作论述了伊斯兰金融领域的所有问题,而不是片断地、零碎地阐述部分问题。他对以往的研究作出了深入的理论性总结,对一些观点提出了批评。第二,这部着作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他不仅批判性地评价了目前存在的伊斯兰银行弊端,而且提出了独特的改进建议,使这部着作不仅理论性很强,而且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总之,《迈向一个公正的金融体系》的出版,将伊斯兰经济学有关金融理论的研究推进了一大步。

    哈萨努兹·扎曼的《一个伊斯兰国家的经济功能》也是伊斯兰经济学研究的代表作。该书于1981年在巴基斯坦卡拉奇国际伊斯兰出版社正式出版,1991年英国莱斯特伊斯兰基金会出版了该书的修订版,分三部分13章389页,概述了伊斯兰经济体系的基础。书中分别论述子伊斯兰经典中有关教义与伊斯兰经济学的渊慷慨的概念、农业的规则和伦理道德、贸易原则、消费与储蓄原则,介绍了伊斯兰早期税收、战利品、利息、贷款的有关原则、措施与实施情况,分析了早期伊斯兰国家的功能,探讨了伊斯兰生活道德的基本原则,叙述了早期伊斯兰土地所有制与土地的控制,论述了公共财富的概念、先知时代的公共财富、先知时代麦地那的财富资源、自愿施舍的作用、先知时代其他的收入来源、哈里发阿布·伯克尔的公共财富、早期伊斯兰的花费范围及战利品的有关问题(包括先知时代、早期哈里发国家和倭马亚王朝的战利品分配方法等),概论了扎卡特税的有关问题(包括先知时代和哈里发伯克尔时代的扎卡特税收集、分配和管理)、人头税和土地税问题。在各种税收方面,书中分别介绍了伊斯兰早期阿拉伯、伊拉克、叙利亚、美索不达米亚、埃及、波斯等地区人头税和土地税的征收、管理情况,对商品的有关税收以及乌什尔税的征收情况,伊斯兰早期中央政府与地方省的公共财富关系,这类公共财富在防御、农业、公共福利、抚恤等方面的花费,指出早期伊斯兰国家的经济政策及其在改进消费类型、改进收入与财富分配、稳定必需商品的价格、保障供给、发展生产、满足社会福利、规划人口、保护消费者利益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分析了早期伊斯兰时代的货币铸造、机构问题以及穆斯林社会的生活费用、物价、薪水、生活富裕、人口等问题。

    在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的研究中,此书有着重要的贡献和影响。其一,是一部全面、系统地论述早期伊斯兰国家经济制度的专着。以往的研究相对薄弱、零碎些。其二,作者引用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使该书的学术价值倍增。要运用这些第一手资料,必须有过硬的阿拉伯语功底,作者广征博引,熟练地运用这些材料,反映出作者语言功底深厚,史料掌握十分全面、熟悉。其三,作者对伊斯兰经典经济规定也十分熟悉,对中世纪伊斯兰发展历史有深入研究,从而对早期伊斯兰国家经济制度、功能的渊源及时代背景十分清晰,据此而在结论中体现出深刻、客观的特点。由于这部着作的重要影响,作者被英国爱丁堡大学授予哲学博士荣誉。他一直不懈地探索这方面的问题,甚至在担任巴基斯坦国家银行伊斯兰研究机构首脑和宪法机构伊斯兰理论委员会的成员时,仍在进行此方面的探索,并积极地帮助巴基斯坦的政府和议会,以促进社会的伊斯兰化。

    1985年对伊斯兰经济学来说是成果丰硕的年份。青年学者瓦克·马苏德·汗的《迈向一个无息的伊斯兰经济体系》一书由英国伊斯兰基金会和伊斯兰经济学国际协会(伊斯兰堡)联合出版,并列入英国伊斯兰基金会出版的《伊斯兰经济学丛书》中。这部着作是他在波士顿大学所作的博士论文增修后完成的,共5章,体系完整。第1章概述了全书的主要内容和主要观点。第2章简要地讨论了伊斯兰对利息的态度和禁止利息的基本原理,考察了伊斯兰取代现行金融体系利息的方法。第3章和第4章构拟了这个方法的基本框架。在第3章中,作者发展了一种能够对伊斯兰的方案和传统方案进行比较分析的框架,欲图努力显示伊斯兰方案的优越性,还讨论了在当代信贷市场中基于利息的交易或债务所扮演的显着角色,并用它在市场中存在的“道德公害”进一步阐释。第4章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坚持依靠有效性信息的伊斯兰金融体系能够成功实施。通过伊斯兰的方案,可以防范、防备、抵消得到广泛传布的具有较大的风险利益的危害。第5章考察了伊斯兰经济学家们努力发展的一种无息金融的调解模式,介绍、评论了着名学者在这个领域的着作,并对近期开始的伊斯兰经济学应用与实践进行了描述,还对伊斯兰化成效显着的巴基斯坦经验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思考。在上述基础上,书中进一步讨论了银行家公平协会(一个用于指导、引导伊斯兰金融计划、方案的金融机构)的作用,提出了许多建议以解决短期金融问题和替代目前的一些金融方案中存在的非伊斯兰因素问题。全书的最终结论是:伊斯兰金融体系成功的关键在于依靠金融市场有效信息水平上。

    作者指出,伊斯兰虽然是一个宗教,却有它自己组织社会的方法,伊斯兰理论包括和涵盖了人类生活的所有方面,穆斯林学者已建立了社会、政治、经济诸方面的伊斯兰体系,这些制度、体系的基本原则被包括在圣神的《古兰经》、先知穆罕默德的教诲以及伊斯兰社会最早的四大哈里发统治的方法之中,在伊斯兰国家衰落之后,伊斯兰的实践成为一种私人和个人的事务,穆斯林世界现在出现了伊斯兰的复兴,这个复兴要求所有的社会制度按照伊斯兰的原则进行改革。因此,一些国家已体现出伊斯兰化方向运动的迹象,在这些国家的经济体制中也已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即积极努力地从经济体系功能中消除非伊斯兰因素,一个伊斯兰经济体系最重要、最有意义的要求是在经济中禁止利息。

    他比较分析了现行的金融体系与伊斯兰金融体系,认为传统银行体系虽然是非伊斯兰的,但却并不是没有一点长处和优点。与此相类似,一个无息的银行体系也不应被看作能医治经济百病的灵丹妙药,也不应被认为是一个不付任何代价没有任何痛苦的跃迁。他指出,用一种完全客观的方法来考察,这两种方案同样既有价值又有利益。作者分析问题的客观性,作为穆斯林经济学家是难能可贵的。

    作者指出了伊斯兰金融体系的优点:无息体系的加强能够更为广泛地分解和化解风险,指出这将导致一种理想的、良性循环的完全公平状况。他表示,债务金融相对公平金融是低级的。如果是这样的,那么找到关于道德和社会问题的答案并不困难,但为什么在现实世界债务金融却占统治地位呢?作者对这个重要的问题也提出了一种比较新鲜的经济学答案。

    关于伊斯兰金融的经济效益问题,既是伊斯兰金融研究中的难题,也是伊斯兰银行现实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当大多数研究者过多地考虑公平问题的时候,瓦克·马苏德·汗博士的研究却体现出明显地放弃以公平为主要着眼点的思路,把立足点放在纯粹的效率上,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实行一个无息的金融体制比实行一个有息的金融体制的效率要好。这一结论是建立在对两种不同“回报方案”进行比较分析基础上的,他认为,伊斯兰金融的变量回报方案(a variable return schemes,简称VRS)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优于传统金融的固定回报方案(a fixed return scheme,简称FRS)。固定回报方案是西方金融体制的脊骨,其金融业务遍布全球,也包括穆斯林国家。这种方案在伊斯兰的体系下因为道德、经济的原由而被禁止。伊斯兰允许金融契约的变量回报,一个穆斯林社会必然有责任建立基于伊斯兰价值观基础上的社会经济关系,需要探索一种替代固定回报方案的新方案。伊斯兰经济学家们在这一点上是比较一致的:伊斯兰要抛弃所有的固定回报方案,就贷款和投资的运作而言,它的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平等参与成为金融运作的主要方法和经济体制。瓦克·马苏德·汗通过严密的学术研究显示出:在一种似乎可能的条件下,甚至在另外一种世俗经济的参数之内,一种变量回报方案的实行也比一种固定回报方案要好。因此,能够建立一种更为优越的、超过传统经济体系的伊斯兰经济体制。

    霍尔希德博士对瓦克·马苏德·汗博士的变量回报体系给予了高度评价:“不仅在金融理论领域也在伊斯兰经济学领域作出了一项重要的贡献。他的分析既可适用于世俗经济也可适用于伊斯兰经济。他对金融理论的贡献在于发展了一种能够解释一个公司资本结构的模式。在丰富多样的金融契约下发现了一种理想的、良性循环的解决办法,为不同情况下的借贷者发明了一种理想的监测策略。他在伊斯兰经济学领域的贡献,在于发展了一种对伊斯兰禁止利息命诫的内涵进行分析的精确、严密模式,表明一种基于公平基础之上的伊斯兰金融体系的优越性。”

    我们认为,瓦克·马苏德·汗博士所构拟的回报体系是富有启发性的,值得世界上所有创建了私人或公共伊斯兰银行的地方政策制定者们去严肃思考,也值得非伊斯兰金融体系的金融理论家与实践者去认真思考。

    此时期在巴基斯坦出版的穆罕默德·阿克拉汗所着《伊斯兰经济学的挑战》也应给予足够的关注。该书于1985年在巴基斯坦拉合尔出版。共计95页。该书《伊斯兰经济学:自然和需要》一章中,论述了伊斯兰经济的特点,介绍了伊斯兰国家一些大学这门学科的情况,并试图阐释伊斯兰经济学的概念和定义。作者归纳的伊斯兰经济学定义有这样一些主要内容:福利事业是指人们共同分享和利用地球资源,它充分地反映了人类生存的愿望以及人们无论贫富贵贱所应具有的自重与自足。作者的叙述涉及到《古兰经》的许多章节,认为福利是一个多维概念,包含着社会的全部生活,而不仅仅是救济贫穷和满足需要。所以按照他的观点,伊斯兰经济学不仅仅是从资源财富的交流和分配以及生产的视角来研究福利的,而是深入到人类行为方式的全视角来研究福利的。

    按照作者的观点,真主已经为人的生计创造了充足的资源。因此,相对于传统经济学基于资源缺乏的认识,伊斯兰经济学将要以“相当充足”的观点来认识地球的资源。他认为资源的贫乏是人为造成的状态,伊斯兰经济学试图用扩大生产规模和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来纠正这种状态。这与传统经济学的视角不同。

    合作——分享是作者伊斯兰经济学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个概念是运用《古兰经》和《圣训经》的大量诫律精心研究出来的。按照他的观点,人们享受地球资源,首先应解决分配问题。利息是不被合作精神所包容的,伊斯兰教认为其为非法。拥有资本的人,应该是作为承担盈亏风险的合资者在生产发展中分享利润,而不应作为分享利息的不劳而获者。作者认为,分享利息是那些已满足了其基本需求之外还有剩余的人们利用不正当经济手段的力量获取的另外一些人应得的份额。这种作法不符合《古兰经》的诫律。关于伊斯兰经济学所包含的内容,作者用图表显示出,伊斯兰经济学是系统探讨一个子系统(福利的)同另外的子系统(文化、政治、教育等)的相互关系的学科。伊斯兰经济学自身的子系统也是由法律和道德两方面内容所构成。伊斯兰经济学并不仅仅局限于关注市场的变化,而是重视研究全部人类发展变化中的经济行为。当然,不能否认,在伊斯兰经济学理论建构中,穆斯林经济学家也能够从西方经济学的经验中吸收营养。

    在《伊斯兰经济学的需要和性质》章,作者讨论了伊斯兰经济学的语义学问题。他的基本构想是:传统的经济学是基于西方人行为方式,这与穆斯林文化、政治、社会的组织结构不同,因此传统的经济学不可能适宜于这种模式形态。例如,西方消费者至高无上的权利价值标肯定不适宜进入具有道德倾向的穆斯林社会中,因为在穆斯林社会中既没有这样的消费者,也没有具有如此无限制的自由投资者。作者接着列举了伊斯兰经济学的几个典型特点以说明为什么西方经济学的方法不可能适宜于穆斯林经济。作者指出,同以充分重视自我利益为基本核心的传统经济学相反,伊斯兰经济学的行为教育大力张扬利他主义和鼓励为他人牺牲自我的利益,虽然在西方社会中并不缺乏利他主义的态度,然而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忽视这个事实。西方经济行为中的合理性和伊斯兰经济行为中的合理性是不相同的,一个西方经济人的合理行为是为着自我利益,而一个伊斯兰经济人活动的合理性则存在于无垠的今生(今世)和来世的整体之中,他的工作不仅是为着现实世界的利益,而且也是为了来世得到奖赏。

    作者进一步论述道:传统经济活动的目的是产生新的需要并满足最大需要,体现在《古兰经》和“逊奈”中的福利精神则与此相反,因此,在穆斯林社会中,经济活动的目的应该是福利,而不是需要的满足。

    另外,传统经济学是在一个封闭的系统之中研究人类行为的,这便造成经常变化着的市场和非市场之间的明显区别。由于伊斯兰教把社会生活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所以伊斯兰经济学的形式便只有一个系统。因此,按照伊斯兰教的观点,应该在现实的世界和来世之中考察经常变化着的经济,因此,伊斯兰经济学比仅以市场变化为基点的传统经济学有更为广阔的视野。

    在《伊斯兰经济学》和《学科的状态》两章中,作者对目前论述伊斯兰经济学的文章中存在的问题给予了方法论上的强烈批评,并勾勒出了一个未来的研究计划,认为伊斯兰经济学整体思想发展的一大障碍是各类学者如乌里玛(教法学家)、现代主义者和接受西方教育的穆斯林经济学家,他们在研究中尚未全面地掌握伊斯兰经济学思想。乌里玛的贡献主要是运用隐晦的神学语言而不是运用经济学的语汇进行逻辑的表述,那些现代主义者重新解释伊斯兰经济学说,企图调整它们以改变丧失民众支持的现状,而那些受西方着作影响的穆斯林经济学家们由于忽视了穆斯林社会现实生活的实际,研究成果便丧失了理论意义。

    作者说,他并不是想要贬低那些学者们在伊斯兰经济学方面所作出的贡献,而是要人们认识到那些学者关于伊斯兰经济学方面的着作对于解决实际经济问题没有用处。例如,他们得出的利息是造成失业、通货膨胀和财富聚敛等问题的主要原因的结论仍然是经验性推论的结果;关于伊斯兰金融问题的讨论也类似于此,他们总是把问题集中在交易方式的选择并认为交易方式的选择应该得到伊斯兰教法的承认。作者认为伊斯兰银行应采取分期付款、租用销售和担保赊欠等利息变通方法。

    关于扎卡特(天课)问题的讨论,作者提出,迄今为止所发表的有关文章,大多是论述法律和行政方面的问题,而对扎卡特将会导致财富的再分配的论述仍然是较为肤浅的。

    作者认为,那些关于穆斯林国家发展战略的着作,由于受资本主义极端强调物质繁荣偏见的影响,没有坚持伊斯兰精神中的三条基本原则,即在现实社会中生活简朴、来世的追求和为他人作出牺牲。因此,他提倡在伊斯兰教思想指导下进行穆斯林国家发展战略的综合研究,特别强调:目前还没有一部关于伊斯兰经济学一般理论的着作。其原因是由于没有深入地研究穆斯林实际生活现状。因此,他提倡系统地研究一般性理论,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如他所勾勒出的综合性伊斯兰经济学。他的研究计划包括基本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作者期待产生一个有实际意义的方案,以促进全面、系统的伊斯兰经济学理论的形成。

    该书最后一章《大学的伊斯兰经济学教育水平》中,作者评析了目前的教学方法、内容和其中正在被讨论的问题。认为伊斯兰经济学的教育,应该实现现代经济学同伊斯兰经济学结合,伊斯兰经济学应该摆脱仅仅作为对沙里亚关于具体经济问题的陈述。

    这一时期还有一些代表人物和着作应该给予关注:纳奇维(Syed Nawab Haider Naqvi)于1977年在《伊斯兰研究》(Islamic Stud-ies,巴基斯坦)杂志上发表了《伊斯兰经济体系:基本的问题》一文。1978年在《发展研究杂志》第1期(Journal of Development Studies,Vol.1.No.1,1978)上发表了《伊斯兰经济学的伦理基础》一文,阐述了他对伊斯兰伦理经济理论的基本认识。在此基础上他继续进行深入研究,1981年公开出版了《伦理学和经济学:一个伊斯兰的结合》一书,引起学术界的广泛重视,奠定了他的伊斯兰经济学家地位。这部着作建构了一个基于“团结、均衡、自由、责任”四项原理基础之上的分析框架,从中获得了伊斯兰经济体系的轮廓,并区别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和福利经济,界定了伊斯兰公共政策目的,阐述了丰富的政策手段,还论述了伊斯兰金融问题。此书成为伊斯兰经济学的代表作品。

    1980年巴基斯坦“伊斯兰理论委员会”发表的两份关于在经济生活中消除利息问题的报告值得高度重视。一份113页的《银行家和经济学家专门小组关于从经济中消除利息的报告》综合性地探讨了在现实生活中从巴基斯坦商业银行、中央银行、专业银行制度中消除利息的步骤和阶段,也制定了从政府行为、活动中消除利息的计划。另一份127页的《伊斯兰理论委员会关于从经济中消除利息的报告》是经过乌里玛、经济学家、银行家共商并共同认可的,它策划了无息银行的实践安排,探讨了在中央银行、商业银行、财政银行消除利息的理论与实践,提出了对巴基斯坦国家多种法律的修改意见。这两份报告对于巴基斯坦社会经济的伊斯兰化起了重要作用。

    3.第三阶段——1986年以后

    这一阶段,伊斯兰经济学的研究向着更加社会科学化的方向迈进,数理经济学方法的运用是一个明显的标志。乔德霍瑞·马苏杜勒·阿拉姆的《伊斯兰经济学理论的贡献》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作。此书分4部分12个专题。第一部分论述了原则,概述了伊斯兰社会科学的一般性质,在此基础上构拟了伊斯兰经济学的理论定义、原则和方法。第二部分更深入地在微观经济学领域建构伊斯兰经济学的原则:伊斯兰的消费需求理论、商企效率理论、商企金融理论、资源分配理论、利润分享模式、商企微观决策理论、社会福利理论等。第三部分进一步在伊斯兰宏观经济学领域进行了逻辑性扩展,包括伊斯兰的投资理论、消费理论和伊斯兰经济秩序中的宏观经济关系。第四部分总结、探讨了作为理性经济理论的伊斯兰经济学方法论的发展问题,力图将微观经济理论和宏观经济理论相结合,以促进伦理经济领域中总平衡的实现。这个伦理经济的领域是由消费倾向、生产倾向所构成。在伊斯兰宏观经济、微观经济的论述中,他运用数理经济分析方法来支持他的论点。使他的论述显得更为严密、精确,更具科学性和更有说服力。

    作者认为,伊斯兰经济学理论的一个优先考虑领域似乎是伊斯兰福利经济学。应认真深入地探讨投资和消费两者之间选择的标准,这两者之间应从个人和社会相统一的观点、立场出发,基于伊斯兰整体价值系统的原则之上。这两者之间的选择标准,必须关系到两种利益类型,即纯经济利益和涉及纯伊斯兰信仰现实因素的伊斯兰消费和投资行为方面的利益,最终增加纯经济利益,将会要求伊斯兰经济的总均衡系统持续、定量发展,赋予社会福利功能精确的形态,这个功能然后必须被明确、被经验证明、被伊斯兰国家的政策所构建。这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即在一个总均衡分析之内对总系统内所有的经济代理商以及他们之间相互行为的分析。作者也力求将伊斯兰的价值同纯经济利益相统一。这是这一时期伊斯兰经济学研究的一个特点和趋向。

    作者在导论中,提出了界定伊斯兰经济学理论的定义性方法:按照一个整体的伊斯兰价值系统,运用全部的历史经验和理论研究,分析人类和社会的需要去总结出来。说明作者的价值观是坚定地站在伊斯兰价值观的立场上。但作者的心态是十分开放的,他放眼世界,吸收全人类一切有益的理论、经验和研究成果。也说明他的现实感很强,他研究的着眼点是“人类社会的需要”。作者力图将伊斯兰、全人类的优秀文化、现实社会这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体现出了新一代伊斯兰经济学者的心态与意识的现代性和研究方法的现代化。

    在出版这部着作时,作者是加拿大新斯科舍省开普布瑞屯大学的经济学副教授。同瓦克·汗一样属于中青年一代伊斯兰经济学家,伊斯兰文化与西方文化的根基深厚,对西方经济理论有深入的研究。很明显,西方现代经济理论对他有着重要影响。他毫不掩饰自己这部着作与西方经济学的关系:“这部书打算完成作为社会经济学一个方面的伊斯兰经济学的系统论述,满足这方面的需要,并且因此拓宽了主流经济学(指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主流派,即受凯恩斯宏观经济学的影响发展起来的现代西方经济学派——笔者注)的方法学。这部书因此包括了一系列的章节和论题,诸如原则、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和跋,用一种整体的方法,在着名的主流经济学框架之内传达伊斯兰经济学理论。这种方法运用在每一个章节中体现为:严肃的分析、交叉的讨论,几何和数学的方法,并且扩展这种方法到要素的分析之中,这种分析可以是纯经济性质和社会经济性质。说明作者的伊斯兰经济学研究方法也借鉴了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概念、框架。但作者同时指出了作为现代西方经济学主流的学派都无法解决“周期性的不良衰退”等现代经济问题,“社会经济学家已着手建构一种新的经济学理论。这种新的理论将既依赖于纯经济的因素也依赖于非经济的因素,例如,哲学、宗教、价值判断。其结果将会制定出一种社会政治经济政策。社会经济学家认为这种政策将会更积极地引导人类向着‘美好社会’迈进”,由此,作者认为,伊斯兰经济学正是可以替代主流经济学的新经济学理论,伊斯兰经济学不仅适合穆斯林社会,对其它社会也具有普遍意义:“从性质上和实际上看,伊斯兰经济制度的目的、功能、设想、原则是具有普遍性的。”

    1992年乔德霍瑞博士又出版了一部新着作《伊斯兰政治经济的原则:一个方法论的探讨》。这部着作的主要目的是显示他所提出的伊斯兰经济体系的切实可行,人们从中看到乔德霍瑞对于他反对的运用演绎推理的新经典方法的归附。当抽象的理论远离市场运行的具体条件时,他坚持用一种详尽阐述的方法即运用宏观经济学的标准工具去检验多样性均衡的存在,或者去证明一种理想。对于乔德霍瑞来说,竞争—合作利益均享体系会保持竞争(非垄断性的)和合作,在会扰乱“伦理经济的体系”市场的内部运作似乎不存在任何强制的力量。

    乔德霍瑞的伊斯兰经济学研究在国际学术界有了一定的反响。如美国有关中东研究信息的杂志《中东研究简报》(MESA Bul-letin)1993年27期刊载德尼逊(Denison)大学索拉伯·彼哈达德(Sohrab Behdad)博士的文章,专题评述了乔德霍瑞的伊斯兰经济学观点,对乔博士的观点、方法提出了质疑。现摘引几段:

    “乔德霍瑞的伊斯兰经济秩序是一种对资本主义体系的修正。在这种秩序中生产是被竞争-合作企业所组织。这些合作的工作基于工人和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均衡(mudarabah)基础之上,按照乔德霍瑞的主张,那样将没有任何剩余价值(按照李嘉图或者马克思的说法)。用乔德霍瑞的话来说,便是一种杰出的伦理经济体系。它的确是。”

    “在乔德霍瑞修正的资本主义中,社会宏观协调的水平在沙里亚光明指引下得到保障。社会政策会被由乌里玛、教育工作者、政府、雇主、劳动者、社区成员和其他方面的人们所组成的分散的、等级制的委员会体系来系统地提出。这种多层的民主评议体系基于变化的社会经济和政策之上系统地阐述最终的社会福利标准。”

    “乔德霍瑞或任何人的伊斯兰经济体系的切实可行必须体现两个基本的水平:第一,它在全社会中的生存活力如何?市场行为同乔德霍瑞所提出的方案是一致的吗?如果它能够被社会奇迹所建立的话,市场发展的动态无论如何也会否定这种思想体系的。他大概会声辨,如果有一个完美协调的伊斯兰社会,在这个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完全富有伊斯兰的伦理价值,那么这个体系将会运转。在如此的一个乌托邦中,我们不需要拉格朗日的或者哈密顿的方程式以证明任何事情。第二,这个经济秩序的本质特征同伊斯兰的法理学如何协调一致的呢?没有详细地阐述那个问题,事情也是清楚的。在所提出的委员会中,当其他人达成游戏规则的定义时,乌里玛将不会以此规则、定义作为他们认识和决策的出发点。在伊斯兰的法理中也确立了这类规则,对于它们同乔德霍瑞的工业民主模式的和谐共处,我不像乔德霍瑞那样乐观。”

    实际上,索拉伯·彼哈达德所提出的批评和疑问是整体伊斯兰经济学界所必须面对的,不仅值得乔德霍瑞认真考虑,也值得整个穆斯林经济学界认真思考。

    总之,乔德霍瑞以其方法的进步、立论的新鲜、着作的丰富,在伊斯兰经济学领域占有重要的位置。

    1991年,着名伊斯兰经济学家兹奥丁·阿哈迈德的《伊斯兰、贫困和收入的分配》一书正式出版。兹奥丁博士是一位巴基斯坦的着名伊斯兰经济学家,他曾在哈佛大学读书,精通西方经济学理论,对伊斯兰经典也颇为熟悉,曾是国际伊斯兰大学国际伊斯兰经济学研究院第一任理事长。他对巴基斯坦的伊斯兰化运动作过积极贡献,曾领导巴基斯坦的经济学家为国家中央银行的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作为经济学家和银行家委员会的召集人,也作为一位伊斯兰理论委员会的活跃成员,他于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早期在发展巴基斯坦的伊斯兰经济过程中扮演了先驱者角色。作为国际伊斯兰大学国际伊斯兰经济学研究院的第一任理事长,对大学生和研究生的伊斯兰经济学教育和研究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过去的15年中,在伊斯兰经济学的发展中他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他的许多论文涉及到伊斯兰银行的诸多方面,为推动伊斯兰银行事业的发展作出重要的理论贡献。

    《伊斯兰、贫困和收入的分配》共有4章。作者对公平的社会经济秩序进行了“伊斯兰的透视”,阐述了消除贫穷的政策框架和财富、收入平等分配的实现问题,分别论述了鼓励生产性的工作、采取一种伊斯兰化方向的增长战略、经营实践规则、机会平等、伊斯兰中的财产权和责任、遗产法、生产要素均享和收入的功能性分配、鼓励为贫困者“乐捐”、财政和金融政策、伊斯兰的社会保障体系等内容,概论了伊斯兰收入分配方法的特点。

    作者极强调财富的公平分配,认为公平分配是构成伊斯兰社会公平经济秩序的最重要部分之一。伊斯兰立足于使绝对贫困完全消除,为满足全人类基本生存所需要的经济生活组织化,它并不要求财富和收入的所有不均等完全消除,而是谨慎地反对突出的不平等。要保证实现满足全部的基本需要,伊斯兰宣告社会中富裕者的财富和收人中有贫穷者的“权力”。伊斯兰法律和经济的教义在生产、消费、交换、分配范围内的全部计划是要保证公平分配与财富分配、收入的平等方式。

    这部书论述了能够从伊斯兰教义中推演、辨析出的消除贫困和达到一种平等的财富与收入分配政策的主要框架原理。作者指出,伊斯兰鼓励努力工作。它提倡、告诫所有体格健全、强壮的人们通过工作维持他们的生存,除了在危急、绝望的变故之中需要他人帮助外,不要寻求其他人的帮助。除了整体的增长率之外,伊斯兰极大地关注增长类型和增长结构。它设想生产活动首先基于私人企业基础上,但国家应影响、规范私营部分的运行以实现伊斯兰体系的目的。伊斯兰主张增长应有广泛的基础和有助于最大程度地增加就业机会。

    作者认为,应以伊斯兰教义构建一个综合的商业伦理法典,以寻求消除所有剥削的存在。规范商业实践的主要目的是要预防一些人非法致富并由此抑制财富和收入的不平等。伊斯兰强烈地反对社会分化为不同的阶层并强调机会平等。在伊斯兰中财产权伴随着一定的责任。如果这些责任不被承担,国家便能够用社会公正权利进行干预。死亡后的财产分配必须严格地按照伊斯兰的遗产法进行,伊斯兰遗产法是引导两代人之间分散所积累的财富。伊斯兰认为关于生产要素份额和收入的功能上的分配(含有人们收入规模分配的意思)有重要意义。在一个伊斯兰的经济中没有人能够通过获取利息而获得任何收入。伊斯兰教强调劳动者应被保证有一个维护人类尊严的“公平的工资”。国家被期望去干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这些所有者被认为在生产过程中会剥削一个软弱者的群体。

    作者进一步指出,伊斯兰极大地鼓励人们为贫穷者的福利而自愿花费。向饥饿者供食一再被强调。拒绝、排斥孤儿和忽视救济贫困便等同于对宗教自身的否定。应该花费于贫困者福利方面的财富数额没有精确的数量规定。无论如何,在《古兰经》中有一个总的指示,即任何超出人们真正需要的剩余都应花费于济贫方面。伊斯兰家庭法对于向那些富裕的亲戚要求生活费用帮助的近亲给予法律权力,伊斯兰教义敦促人们去自愿地援助贫穷的亲戚,但假使这些教义被人们所忽视,法院被准许强制人们对他们的穷亲戚提供合情合理的生活费用支持。

    作者认为,伊斯兰经济中的财政和金融政策在消除贫困和抑制不平等收入、财富的盼望中扮演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税收政策应该是明智、审慎的,并停止财富和收入不平等现象的继续加重与恶化。人口中贫穷者贫困的消除和苦难的免除应该在公共经费的优先安排中被重点考虑。要帮助达到伊斯兰社会经济目的,金融政策将必须用于管理、控制银行体系中金融资源的运用,有效地帮助减少收入和财富的不平等现象,使生产与伊斯兰的优抚安排相结合。财政和金融政策两方面均被期盼着能够促进货币稳定,以维护贫穷者的利益。

    作者强调了国家的作用:伊斯兰的教义指定给国家的首要责任是至少要保障所有国民基本标准的生活。为此目的,国家有责任建立一个社会保障体系,其中伊斯兰教所规定的征收扎卡特税在这个保障体系中扮演了一个中心角色。实际运行的情况是扎卡特税并没有满足这个目的。这些必须从总的预算资源补充,以提供给被认为是必需的人。

    作者的研究是在寻求创建有伊斯兰特色的解决贫困和收入分配问题的方法,这个方法与其他体系的方法不同。它也考察了从古代到当代在财富与收入不平等和贫困问题上的政策和态度。并且对于伊斯兰的方法同目前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体系下所实行的方法之间的相类似处与不同之处进行了专门的评论。它认为虽然伊斯兰同社会主义在关注财富与收入的平等问题上有相同之处,但却强烈地反对社会主义理论所提倡的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政策、手段。认为伊斯兰和社会主义的不同不仅在对待所有制和生产资料的控制方面,在为了经济协调的社会进程中、经济力量的着眼点、动机系统方面他们也有着显着的不同。

    作者认为,同资本主义的体系相比较,伊斯兰消除贫困方法的最显着特点是它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强制性特征。资本主义历史显示出直到本世纪20年代以前,高度发达的国家还没有考虑建立一个综合的社会保障体系。甚至到现在普遍地感觉到似乎这也仅是非常富裕的国家能够提供的一种奢华。铁一般的事实是,尽管对于穷困者的关心在增长,但资本主义世界大多数国家仍然没有为穷人建立一个安全网。与此相比较,当一个国家的发展和国民平均收入能力尚难以满足所有人的基本需求的情况下,伊斯兰教义要求国家组织一个社会保障体系以保证满足所有人的基本需要。这部着作也评论了伊斯兰的社会保障体系同经济发达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之间的主要区别。

    着名伊斯兰经济学家霍尔希德先生高度评价了该书:“穆斯林经济学家正在试图用不同于众所周知的西方政策制定者和经济学家的观点来看待不平等和贫困问题。正在离开一个纯世俗的方法,他们正在试图利用丰富的、精神上的和伊斯兰宗教传统面对这个挑战。兹奥丁·阿哈迈德的《伊斯兰、贫困和收入的分配》是一部在发展综合经济学特别是伊斯兰经济学方面有独创性和开拓性贡献的着作。他已经吹了一股新鲜的空气进入正在变的陈腐和有几分枯燥乏味的讨论中。他已经呈现出:依靠伊斯兰的源泉一个当代的国家能够撼动贫困、剥削和不平等问题的根基。”“这部着作显示出:如果一个更为综合的方法被采用,贫困的消除是可能的。开启人类动力、导向结构的发展……兹奥丁·阿哈迈德博士已经显示出一个综合的混合政策从寻求伊斯兰的源泉中可以得到发展。这个讯息清晰地由此产生:除非人类动机的问题、对利益动机和市场调解职能的限制、财富与收入的分配、金融的形态、国家的财政与福利政策被同时解决,否则,贫困的威胁不能够被消除,只有在这样一个多方面的社会环境中,这个问题才能被解决。一句话,它只有将经济活动与行为的每一个方面都同公平的核心概念相联系,这个挑战才能够被面对。”

    作者用清晰、客观的专业词汇阐述了在当代背景和政策选择中伊斯兰经济的社会经济目标。这种阐述超出了一般的目的和目标的陈述,勾勒出了一个消除贫困的综合性政策框架,认定了特定的具体政策手段有能力消除这个威胁。他的分析重视探寻贫困的主要原因,并且表明通过政策性方案,经过漫长的道路,这些原因能够被消除。作者也呈现出了这种方法同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所采取的方法是如何不同。总之,作者推进了伊斯兰经济学有关消除贫困问题的理论研究。

    1991年在世界历史发展历程上是极为重要的一年,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大国苏联解体,宣告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破产与失败。有着世界经济体制比较研究传统的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自然会十分关注这一世界历史的巨大变化。苏联解体后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出现了新的局面。社会主义运动的挫折使许多人增加了对资本主义的信心。另一方面,穆斯林世界的伊斯兰经济实践也存在一些新的问题。一向对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均持批判态度的伊斯兰经济理论必须对新情况、新局面、新思潮和未来的发展作出新的论述。1992年着名的伊斯兰经济学家查卜拉推出了他的新着《伊斯兰和经济的挑战》,立足于比较世界经济体制的研究方法,对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福利国家体制进行了比较新鲜的分析。对伊斯兰经济体制进行了新的探索。

    《伊斯兰和经济的挑战》一书共12章428页。分析了资本主义的战略根源,对世俗主义、社会进化论、不平等的分配等进行了批判;论述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战略、无神论观点,分析了作者所谓“错误的战略方向”、“不足之处”。探讨了“市场社会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的有关问题,介绍了福利国家的战略、策略,分析了福利国家的战略、策略源泉和逻辑上的缺陷等问题,批评了发展经济学的自相矛盾,欲图使读者“明白为什么发展中国家按照当代盛行的体系的观点所制定的政策导致了经济政策中的自相矛盾。强调宏观经济导致外在的不平衡性,还使人们对实现平等的目标感到丧失信心,从而使这些发展中国家的问题更加恶化。”

    该书阐述了伊斯兰世界观与战略、策略以及“这些世界观、战略同玛卡希德(maqasid,意为沙里亚的目的)的内在一致性”。分析了穆斯林世界的现状,批判了政治和道德的衰退、经济的下降,提出推动社会进步的因素有“社会-经济的公平、农村的进步、劳动改革、对小储户和小股东的公平合理回报、公平地对待生产者与出口商和消费者、道德的作用、才能的教育和训练、享有财政资金的权利等”。主张减少财富的集中,采取土地改革、增加小型和微型企业、较为广泛的所有权和公司的控制、扎卡特和遗产继承制度的激活、调整金融体制等措施来达到减少财富集中的目的。

    该书提出了一整套经济调整方案。在消费方面,通过道德与物质双重手段来“改变消费者的偏爱”。在财政方面,改革公共财政,提出要消除“贪污腐败、不称职和浪费”现象,建立公平和高效的税制,阐述了伊斯兰有关财政赤字、私人慈善事业的政策,分析了政府对财政方面所能发挥的作用。在投资方面,改进投资环境,包括改进“政治的不确定性”,加强对货币贬值与交流的控制、反对官僚主义,引进外国平等、公平的资本。在农业和农村方面,推进改革,加强金融支持,促进社会—经济的变化。在就业方面,倡导努力发掘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潜力,阐述了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金融财政政策,强调了金融的调解作用,指出经济和金融的结构类型需要符合实现伊斯兰社会经济目的。简要地论述了战略政策的计划性,以满足有效履行伊斯兰政策的需要。

    前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及其中央计划经济的瓦解使所有关心人类未来命运的人重新思考人类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一些重大的理论与现实问题摆在了人们的面前: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失败是否体现了社会主义体系的最终灭亡和西方经济学说、政治自由主义的必然胜利?社会主义运动的挫折是否证明了资本主义的合理性?或者这是构成了远未结束的历史长河潮涨潮落中的又一个阶段?如果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是在其不可调和的矛盾的重压下垮台的,是否就必定意味着资本主义已克服了它自身的历史性矛盾?如果社会主义的兴起归功于(至少在过去)一定程度上看出了资本主义的不足,那么它的挫折是否便意味着资本主义的那些不足是虚幻的?这些重大的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问题仍然困惑着人们的精神和良知,人们渴望着有说服力的回答。一些资本主义的热情支持者们主张宣告“历史性的结束”。一些走上了社会主义改革之路的国家如中国则庄严宣告这只是社会主义运动暂时的挫折,并表示要坚定不移地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道路。有着世界经济体制比较研究传统的伊斯兰经济学家也在积极思考,作出了有伊斯兰文化背景的回答。《伊斯兰和经济的挑战》一书欲图及时努力地思考、回应上述这些问题。

    查卜拉博士作为一名训练有素的社会科学家和客观的伊斯兰学者,对当代经济体系及其问题的了解、掌握是深刻的。他对伊斯兰经济秩序的论述有许多独特的见解。他对西方体系与当代穆斯林社会体系的比较方法,具有实证分析的学风。《伊斯兰和经济的挑战》不仅是一部理论着作,它也欲图对穆斯林世界乃至全世界的政策产生影响。霍尔希德高度评价道:

    “《伊斯兰和经济的挑战》正在成为一部关于当代经济体系的权威性着作,一部激励、促进用伊斯兰方法解决当代穆斯林世界经济问题的着作。”

    “《伊斯兰和经济的挑战》是10年研究与沉思的结果。在这部富有创见的论着中,他用更为精致和严密的学风来考察西方世界三大经济体系,并且准确地指出他们的成绩与失败。他也清楚地说明了伊斯兰解决经济问题的方法,为调整穆斯林经济学与探索一条迈向战略性发展计划的新道路提出了具体建议。”

    “查卜拉博士已经清楚地表明:美好的生活不可能通过仅仅追求物质的拥有获得。除非在社会经济结构和道德价值联系、联动的关系及背景中被重新定义、解释,效益和平等才能够成为可使用的概念。他提出入的重建作要为经济思想的核心和成就,他运用经济分析的工具如同西方优秀经济学家所能够做的那样出色。但是他真正的贡献体现在高度地、富有创见地努力建设一个新的经济学大厦,这个新经济学大厦并没有同它的道德、精神基础相分离,并且它在经济上的成就能够在一个社会经济框架结构中获得,这个社会经济结构可以同时保证不仅是有效率的分配而且是平等的分配,不仅仅为了社会、人类特定的一部分,而是为了全体人类和全社会。他力求推进经济学向更高层次迈进时注重吸收和利用它的道德精神原动力,也利用、吸收过去几个世纪中摸索的丰富经验,它大概有能力尽力满足人类总体的需要。如果经济学要成为一个真正造福于人类的学科,成为一个为人类创造美好生活的工具,那么它失败的方面需要被重建。《伊斯兰和经济的挑战》是迈向这样一个明天的经济学。”

    1994年,着名伊斯兰经济学家纳奇维(Naqvi)的《伊斯兰,经济学和社会》一书出版,在伊斯兰经济学术界引起了广泛注意。

    在该书中,纳奇维坚持他的伊斯兰伦理经济观,“该书的中心主题首先是:一种企图迈向系统地阐述作者所理解的规范伊斯兰经济学。”在此书中他指出了伊斯兰经济学同主流经济学之间的惟一不同是前者以伦理为基础,而后者坚持伦理的中性立场。对于作者来说,伦理意味着最低限度地提供源于《古兰经》普遍法律的一种趋势,并且主张集中围绕四个方面的原理,即团结(陶希德tawhid),均衡.(al-ad land ihsan),自由意志(ikhtiyar)和责任心(fard)来展开。在此书中作者详尽阐述了这四个方面的基本原理。

    法哈德·诺玛尼和阿里·若尼玛的《伊斯兰经济体系》是作者90年代初在巴黎美国人大学国际经济学系开设的一门叫做“伊斯兰经济学的模式”课程的最终成果。

    该书共有8章,概述了伊斯兰经济的法律源泉,分析了伊斯兰有关经济教义的时代局限性,论述了伊斯兰人的概念、伊斯兰理想的生活模式、伊斯兰理想的社会等问题,分析了伊斯兰经济思想的独特性,提出应创建一种伊斯兰经济体系,阐述了伊斯兰微观经济的基础和伊斯兰宏观经济学的主体思路,分别概述了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伊朗、利比亚经济伊斯兰化的情况,介绍了它们经济伊斯兰化的历史,分别总结了这几个国家经济伊斯兰化的特点。

    在比较经济分析的传统中,这本书的目的是要建构一种伊斯兰经济体系理论,或伊斯兰经济体系“应该是怎样的”,然后进一步论证四个自我宣告为伊斯兰国家的经验,力图描述和分析这种实际存在的伊斯兰经济体系不同于这种理论的程度。在阐述“它应该是怎样”的第一部分和论证“它是怎样”的第二部分的研究之后,作者得出了理论与实践存在着明显差异的结论。

    首先,作者认为,需要揭示出“信仰的体系”,即社会、生活、思想的人的伊斯兰概念、定义和形成。伊斯兰经济体系和从本质上进行价值判断的伊斯兰经济哲学之间具有复杂的、不可否认的关系。

    作者进一步认为,伊斯兰的人是人性、神性兼备。如果他的行为是完全按教律行事并因此具有完全的可预料性,那么,“对他们的行为和预期反应的测定便是准确无疑的了”。他论述了伊斯兰的消费者和商人的经济行为,指出这种人性、神性兼备的事实导致伊斯兰的人处于困难的双重性关系与状态中,即被理性所派生的那部分和由神的启示所影响的那部分双重组合的状态中。作者指出,一个伊斯兰经济体系的成功建立关键在于伊斯兰的人的创造。经济体系的发展史总是证明:创造一个“新的人”的必要性,因此被称之为伊斯兰消费者和伊斯兰公司的市场行为,一半遵从教律、一半从经济动因考虑而遵从理性,两者之间的冲突是一项课题。作者力图证实在微观和宏观情形之中这种无法预言的矛盾和冲突可能出现的结果是“大批伊斯兰经济的人代替伊斯兰的人”。因此,逐渐损害了一个伊斯兰经济体系全部存在的理由。上述论述看出,作者站在哲学的高度来审视伊斯兰经济体系,使作者的分析具有深刻的思想性。

    其次,作者回顾了伊斯兰经济理论在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伊朗和利比亚政治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展示其经济体系的主要特点,并揭示履行其伊斯兰体系的困难性,含蓄地证实这些具体经济形式同他们所创立的思想模式具有相当的距离:这些国家宣告要走伊斯兰的道路,并且官方宣称要履行伊斯兰。处在政治上统治地位的伊斯兰理论在同政治、宗教、经济制度的关系方面,每一个国家都同另外的国家不同。

    他论证了各国伊斯兰经济体制的不同,指出:“我们将会发现一个无可辩驳的清晰的民族伊斯兰理论的轮廓。在每一个国家的内部和各个国家之间的伊斯兰子系统内,有一定程度上不同的现实存在,根据它们各自的独特特点和不同的宗教体制设置,进一步强调伊斯兰经济之间的不同。”每一个国家强调伊斯兰经济传统法律的一些方面,而忽视或只字不提另外一些方面。在沙特阿拉伯保险业和股票市场被乌里玛认为是非伊斯兰的,而伊朗的什叶派乌里玛则已经证实了其伊斯兰的合法性。在伊朗,商业有价证券的贴现和赊购合同的实行没有严厉的宗教反对,而在巴基斯坦和沙特阿拉伯,沙里亚的法院不许可它们的存在。在伊朗和巴基斯坦,伊斯兰银行与它的术语、名称被官方在银行法律中规范化,而沙特阿拉伯的政府担心瓦哈比乌里玛反对现行的官方支付和接收利息的实践,宁愿选择“法律未定”来搁置这个论题,虽然沙特阿拉伯2.5%的收入税是在扎卡特的名目下收取的。在巴基斯坦,除其它税收以外,2.5%的税收被作为扎卡特在银行储蓄上征收。伊朗政府已废止了扎卡特的征收。利比亚的伊斯兰经济状况是不相同的,卡扎菲认为由沙里亚推演出来的政策不足以构建一个基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当代平等的伊斯兰社会,按照其所发布的“人民权力”宣言,《古兰经》是“利比亚社会主义人民民众国”的宪法。卡扎菲声称,“伊智提哈德”和他的人类适用性、论辩的推理是以这部神圣的书所规定的普遍“原则”为基础的,这样,当他想要制定某项政策时,便可以为他的这项政策贴上伊斯兰的标签留有余地。因此,在利比亚同清晰的伊斯兰法令相反,国家银行对储蓄账户付息、对个人和国家公司贷款收取利息。利比亚政府信奉社会主义的、人民的生产资料所有权,无论如何,能够被伊斯兰教证明为正当的。

    作者进一步提出上述四个研究事例的经济体系的主要特点:“尽管他们的主要的宗教和制度不尽相同,伊朗、沙特阿拉伯和巴基斯坦在伊斯兰市场体系方面可列为一组,利比亚的经济体系可以被作为伊斯兰计划经济的变体来看待。在第一组国家中,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占有主导地位并且被伊斯兰合法化,私人生产和贸易的盛行被绝大多数宗教权威所鼓励,利润和租金被官方合法化,而利息则处于双重性地位——在官方是非法的,但是在非官方被操纵和接纳或在不同的名称之下运行,宗教所禁止的商品生产、分配和消费被明令禁止,市场是提供必需品和信息的基本经济制度,经济决策相对分散,收入的分配是基于私人物质刺激的体制上,私人的财产收入在经济中扮演着一个重要角色。作为所有发展中国家的特征,特别是那些拥有富有价值的自然资源国家,它们被认为具有一定程度的国家干预市场体制的特征。在这些经济中指令性计划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调节经济,生产与分配商品和服务,控制一定的价格、外贸、外汇。无论如何,在这些国家,近年的发展表明一种更加趋向于调动私营的积极性:国有的或国家工业的私有化,金融市场的控制和更多的市场导向的混合经济。”但“在利比亚,尽管一天天地背离计划经济,但仍然具有计划经济的基本特征。计划是国有经济的引导力量。在所有的经济领域中,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被国家所有和称之为“集体合作”所有制所代替。私人的个体所有权只有在进行非雇佣劳动的条件下才能够合法存在。主要的经济决策是用集中的方法。信息的途径是基于行政和市场的信号。大量的宣传努力地反复灌输经济中的劳动力同合伙关系的思想、社会商品优越于私人商品的思想、有差异的物质刺激成效思想。近年来,利比亚也已提出要对经济进行调整和向较大的市场方向过渡、转移。利比亚的经济改革包括零售贸易、小规模生产、专业服务和外贸的部分私有化。证明为正当的供给(即高度的计划经济已经成功地为全社会提供了基本必需品)、市场体制和私人的首创精神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再次,作者对伊斯兰教人士在这些国家中的作用进行了分析。乌里玛在每个特定的国家所扮演的角色是不同的。他们同自己国家政府的关系影响他们国家经济伊斯兰化的内容。乌里玛是沙里亚的解释者并且能够成为伊斯兰政府世俗政策合法的最终评判者。因此,它似乎是相一致的:即想当然地认为伊斯兰政府应依靠他们的裁决来评判社会-经济措施的最终意见。作者比较了这几个国家乌里玛的影响:“在沙特阿拉伯,瓦哈比乌里玛对于居统治地位家族经济改革的伊斯兰性质总有一定的缓和性保留,他们也温和地反对、不理睬或者担心按沙特亲王的要求进行调整。在巴基斯坦,逊尼派和什叶派乌里玛关于经济体系的伊斯兰运用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不同的政府已忽视他们作为沙里亚解释者的角色。在伊朗,所有的立法,包括经济法律,要被保护委员会或伊斯兰教法理学家组织所批准。甚至在乌里玛统治的国家中,一种清晰的、没有异议的官方理论同一种明确的政治经济方向或方针的定义也是缺少的。在利比亚,赛努西派和另外的逊尼派乌里玛也已受压抑或被控制,卡扎菲的主张是宗教问题的最终的仲裁,近年来在解释他的政策是否符合伊斯兰的正当性方面,卡扎菲的伊斯兰阐释已受到与之对立的利比亚伊斯兰运动日益增长的挑战。”

    相比较而言,这部书力图站在客观的比较立场上来分析伊斯兰经济体系的现实状况,得出的结论具有一定的科学性。这代表了有着伊斯兰文化背景和深厚西方文化修养的穆斯林青年一代的立场。

    第二节 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基本内容

    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体系完整,涉及面广,内容十分丰富,包括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经济伦理等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还以比较分析的方法,对现代世界流行的经济体制进行了比较性研究。

    一、对现代世界经济体系的批判

    近现代,以西方文化为背景的多种现代经济体制流行于世界。

    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福利主义的经济体制成为现代世界各国所曾实行或正在实行的主要经济体制。伊斯兰经济体制的创建必须面对、回应这几种经济体制。

    1.对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的批判

    伊斯兰传统的思想文化与西方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模式具有难以调和的内在冲突性:首先,伊斯兰教具有相对均平的经济思想,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制度上抑富济贫。千百年来,从观念到实践,相对平均主义已积淀于穆斯林文化心理之中。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倡导、鼓励竞争,导致贫富两极分化严重,这就必然同穆斯林社会坚实、深刻的伊斯兰教精神文化相冲突。第二,伊斯兰教主张穆斯林皆兄弟,主张人与人之间公道、平等、相互帮助,鄙视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但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体制鼓励竞争、兼并,允许大鱼吃小鱼的经济斗争,这同伊斯兰教的精神文化、价值取向相冲突。第三,伊斯兰教突出道德精神,而资本主义自由经济体制倡导金钱至上,拜金主义盛行,这同伊斯兰教传统的道德观相冲突。在伊斯兰教义中,道德第一、功利第二,道德与功利相统一,这同资本主义的拜金主义思潮和自由市场经济制度相矛盾、相冲突。第四,伊斯兰教反对不劳而获,而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允许金融利息存在,允许按资分配方式的存在。这也同伊斯兰文化产生矛盾。

    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立足于伊斯兰文化的立场之上,从创立之初便开始了对资本主义的批判。现代伊斯兰复兴运动三大理论家之一、巴基斯坦伊斯兰促进会的创建者毛杜迪在他早期的经济着作《人类的经济问题和伊斯兰的解决方法》中对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体制进行了严厉批判:“使社会分化为两个阶级:一个小的阶级,他们拥有超越基本要求的庞大生活财富,并利用这些财富去获得更多的生活财富;另一个是大的阶级,仅拥有基本的需求财富,或拥有比基本需求要少的财富,或一无所有。这两个阶级的利益不仅相互冲撞、对立,而且不可避免地导致相互的斗争和冲突。”“随着斗争的发展,穷人的阶级在不断增加,富人的阶级却逐步减少数量,相互斗争的非常自然的结果是一位富裕的人用他的财富力量将拥有比他财富少的人的财富吸收过来,后者被抛入较低的阶层中。这个世界的生活财富用这种方法正在一天天逐渐地集中和限于越来越少的人口手中。较大部分人口必然逐渐地趋向绝对贫困或完全隶属于富有阶层。”“通过国际交易,一小撮银行家、经纪人、工业和商企经理完全集中控制全人类所依赖的全世界被减少的经济资源……每个人都被迫成为那些工业头领和财金寡头的众多劳动者、仆人和奴隶。”“正确和错误、公正和不公正之间的区别在生活财富的获得之中已几乎没有。一个人用掠夺或毁灭其他人的每一种使自己富有的方法,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是被允许的。酒可以被酿造和出售,不道德的中心可以被建立,不道德的电影可以被生产,淫秽的作品可以被出版,宣扬情欲内容的画被用作广告,投机买卖可以成为合法,获取利息和高利贷的机构可以被建立,新的赌博方法被发明。”

    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认为,现代资本主义的主要动力来自私有制,表现为私人占有生产资料、鼓励自由竞争、减少国家对经济事务的干预、靠市场调节机制来对经济发展加以宏观控制等等。这些经济指导原则固然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其消极性是主导方面,例如:由于过分强调私有制、自由经营、自由竞争,导致垄断资本主义的高度发达,使社会生产陷入盲目性,引起周期性经济危机;由于强调利润至上的原则,造成社会分配不公,导致贫富不均、两极分化,破坏了社会的综合平衡发展,从而践踏了伊斯兰教所主张的“人类兄弟情谊”;由于通行利润至上、弱肉强食的原则,使世人变得惟利是图,从而使损人利己、奴役弱者合法化,而伊斯兰教所提倡的民主、自由、平等、公正的原则则被束之高阁。某些伊斯兰学者在从总体上批判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同时,尤为厌恶和批判西方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三大邪恶”,即利润至上、投机取巧和彩票活动,因而主张伊斯兰国家应严厉禁止此类作法和活动。

    现代着名伊斯兰经济学家兹奥丁·阿哈迈德认为:资本主义历史显示出直到本世纪20年代以前,资本主义世界高度发达的国家还没有考虑建立一个综合的社会保障体系,甚至现在普遍感觉似乎这也仅是非常富裕的国家能够提供的一种奢华。铁一般的事实是,尽管对于穷困者的关心在增长,但资本主义世界大多数国家仍然没有为穷人建立一个“安全网”。

    2.对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批判

    伊斯兰传统文化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也具有难以调和的矛盾和冲突。伊斯兰教主张私人占有,认为私有财产不可侵犯。为达到社会财富分配的相对均平状态,采取抑富济贫的社会再分配措施,但并不主张消灭私有制,相反,在实行再分配措施的基础上自觉维护私有制。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实行企业国有化和集体农庄制度,搞平均主义,这便同伊斯兰教传统精神文化相矛盾、冲突。叙利亚具有社会主义思想倾向的复兴党曾于1965年1月1日“把拥有12000名职工的106家私人公司收归国有。乌里玛(教法学家)谴责复兴党的这一措施,要求对信仰无神论的复兴党举行讨伐”。同时,社会主义无神论思想同伊斯兰教一神论之间的矛盾、冲突更加明显,所以伊斯兰世界的社会主义实践大都打着有神论的“伊斯兰社会主义”旗帜。

    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家站在伊斯兰传统文化立场上,对社会主义尤其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均持批评和反对态度。

    毛杜迪认为,尽管从理论上讲,生产资料的安排和产品的分配是委托给全体公社来计划的,但在实践操作中,却不得不完全被一个小的执行团体所掌握。甚至这些小团体虽然开始可以被公社选举,后来当全部的生活财富被小团体所掌握,并且个人除了通过小团体不能获得他们的一份的时候,全体公社在他们的小团体控制下已成为一个空壳,没有人将能够忽视小团体……在这种制度下,个人不能掌握任何财产,所有的财产都转入公社的最高行政团体控制中,这个领导集体按照它自己的公社(集体)利益的概念使用它们。如果个人欲望获得那些财产的利益好处,他们除了按照由领导团体所制定的计划去工作别无选择。他还认为,人类的文明和文化在这样的体制下大量丧失,人类的才能、才华受到压制,“文明的自然发展将遭到挫折,一种人造的假的发展将被提倡。人类的才华、才能将开始变得枯萎,最终的结果是伟大精神和道德的堕落。”

    毛杜迪实际上批判的是一些被扭曲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国家的现象,而并非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前苏联等一些所谓的“社会主义国家”中的确存在着不民主现象,存在着一个高高在上的特权阶层,存在着压抑个人创造性的体制和现象,但这些并非科学社会主义应有的现象,许多现象实际是封建专制主义影响的产物。毛杜迪不加区分地将其算在社会主义的头上而进行批判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曲解。如果就他对现代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国家一些扭曲现象的批判来看,他的认识是比较深刻的,他的确指出了这些国家体制性症结所在。

    与毛杜迪同时代的伊斯兰经济理论家以及他之后的许多伊斯兰经济理论家都站在伊斯兰经济观的立场上对现代世界经济体制进行了比较研究,其中对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均采取了批判的态度。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对社会主义的所谓“批判”,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的情况:其一,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的立足点是伊斯兰教,这同社会主义的无神论思想相矛盾、相冲突。其二,在所有制上,认为一定限度内的私有制和自由经营是符合伊斯兰教的,是为保障人类自由所必须的。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不符合伊斯兰精神,为伊斯兰的政治经济结构所不容。其三,社会主义的世界观、历史观尤其是阶级斗争学说同伊斯兰所倡导的“天下穆斯林皆兄弟”的人际关系准则相矛盾、相冲突。其四,穆斯林世界社会主义实践的挫折也使穆斯林群众丧失了对社会主义的信心,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则根据这种不成功的实践对社会主义进行批评、扭曲。

    3.对法西斯主义经济体制的批判

    这主要体现在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前期的着作中。毛杜迪在《人类的经济问题和伊斯兰的解决方法》一书中认为,由法西斯主义所提出的是另一种解决方法:当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制可以被完整地保持的情况下,这种所有制应包容于集体利益之中,并被国家所控制和计划。它也寻求将个人溶于集体之中,并不给个人以自由发展个性的机会。除此之外,这种实行完全控制个人所有权政策的国家本质是极权主义和独裁主义者,它要求一个非常强大和集权的政府以维持在它控制下的一个庞大国家的工业,并强迫它按照由国家制定的计划和蓝皮书去运行。在这样的国家中,如此绝对强制性的权力、力量掌握在政府手中,它的失败是必然的。

    另外,还对社会福利国家经济体制进行了批判。

    霍尔希德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福利国家有这样一段评价:“人类已经有过经验,在西方的领导下,在长达300年的时间里,出现了四种主要经济理论: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民族法西斯主义和福利国家。它们全部是基于西方所倡导的宗教道德基础和特征之上,并不能恰当地去解决人类的经济问题。经济事务被参照经济行为法则比较好地解决了,但并未注重任何社会的道德行为法则。资本主义在自由的不加约束的私人企业原则之上,在利益驱动和市场机制的基础之上建设它的大厦。社会主义通过公共企业、社会动机和中央计划命令经济来寻求理想盛世。法西斯主义用国家资本主义为其政治扩张和军事冒险服务,并成为这两种结果的独特混合体。福利国家建立在混合经济体系的基础之上,即资本主义形式加上一定程度的社会主义同情,虽然在一些特定的领域取得了显着成绩,但这些有关经济领域的主要理论在解决人类主要的经济问题上均告失败。法西斯主义首先垮台进入了历史的垃圾箱……那种资本主义和福利国家被证明为正确的假设和推理,将会是愚笨至极的。”

    二、伊斯兰经济学的理论探索

    传统上,伊斯兰学者重视经济问题,只限于把它作为宗教教义或宗教制度的一部分予以讨论。直到本世纪30~40年代,才有人从事专题研究,出现少量站在伊斯兰传统经济观的立场上论述经济的着作,如毛杜迪《人类的经济问题和伊斯兰的解决方法》便是那个时期的代表作品。50~60年代,随着一系列伊斯兰国家的独立,产生了大量有关伊斯兰经济理论方面的着述,其中许多是有关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伊斯兰复兴主义经济理论的。70年代以后,一批伊斯兰经济学者在传统经济主张和经济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战后伊斯兰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经济实践,提出了建立、发展伊斯兰经济学的任务,引起广泛的注意和热烈的讨论。从出版的着作与论文来看,内容主要包括这样几个方面:对现代世界经济理论、经济体制的批判;对伊斯兰传统经济观念、规定、制度的阐述;对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包括伊斯兰经济理论的定义、伊斯兰宏观经济理论、伊斯兰微观经济理论、伊斯兰消费经济理论、伊斯兰福利经济理论、伊斯兰税收经济理论、伊斯兰金融经济理论)的构建;伊斯兰经济制度、经济战略、政策的论述;对伊斯兰经济思想史的论述;对穆斯林国家伊斯兰经济实践(包括早期伊斯兰时代、阿拉伯帝国时代和现代穆斯林国家的伊斯兰经济实践)的论析。其中有关现代伊斯兰经济体系、制度的论述为最多。

    这既是一个现实的社会经济问题,又是传统伊斯兰经济思想与现代穆斯林社伊斯兰经济学的提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它表明现代伊斯兰经济学者从更高层次上来看待困扰着伊斯兰国家的社会经济问题,欲图创建一种新的、独立的经济理论体系,借以指导伊斯兰世界的经济实践。目前这一新的学科尚在探索、构建、形成之中,它的性质、范围和方法论问题仍在讨论之中,基本倾向是强调这一创建中的新学科同其它经济学理论的区别。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经济学是研究生产及其规律的一门科学,而经济政策只涉及社会分配和社会公正。一种经济制度的功能是在理想的“正义之国”前提背景下去解决经济问题。资本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是两个对立的“经济学学派”,提倡不同的社会制度。而伊斯兰经济学类似政治经济学,它的任务是“发现伊斯兰社会下实际生活的法则”,鉴于这样的理想社会尚未建立起来,因而建立伊斯兰经济学的条件尚未成熟,目前只能以假定的前提条件进行调查研究工作。

    第二种观点认为,伊斯兰经济学是一门重视实践的科学,它要求世界穆斯林各族人民遵循伊斯兰教的训诫和理想生活,规范自己的经济行为。这就要求人们研究现代的经济行为和社会经济制度,将它们同伊斯兰教规范加以比较,找出替代办法,逐步实现过渡。因此,当今伊斯兰经济学的首要任务是“架桥”,为世人构建一条通达理想境界的“大道”,持有这种观点的学者还提出了一些具体主张。有的认为,需要创建一种基于自由合作而非自由竞争的经济理论,一切以宗教的、道德的、社会的、政治的和法律的准则为依据,创建一种基础架构,作为世人经济行为的基础;有的认为,需要全面估价当今伊斯兰世界的经济形势,深入研究伊斯兰的经济学说,对现代各种不同的经济理论、政策作出评估,以便建立伊斯兰经济学理论、政策,使之适应伊斯兰社会经济运行模式。

    第三种观点认为,伊斯兰经济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它的任务是研究尊重伊斯兰价值的穆斯林社会经济问题。为此,需要创建一门具有指导作用的“超经济学”,根据伊斯兰教道德规范来判定世人的经济行为,决定取舍。这就要求人们高度重视经济行为的道德前提,改变那种仅就经济问题来看待经济的传统观念。

    关于方法论问题,以上三种观点都主张以新的视角来观察经济学的价值作用。传统上伊斯兰学者认为,经济学属于实证科学,而伊斯兰教属于规范科学,二者明显不同。近年来,许多学者提出不同看法,认为一切经济理论皆有价值前提,受一定的道德规范约束,这是无法回避的基本事实;伊斯兰教的贡献在于为世人提供了系统的价值准则,具有普遍性、永恒性、不谬性,堪为伊斯兰经济学的基础,重要的是需要根据当代条件对传统经济主张和经济制度加以新的解释和应用,而不是将它们原封不动地移置过来。

    关于伊斯兰经济学与其它经济学的界限与根本区别,有人概括为:伊斯兰经济学非常重视对“人”的概念的限定,而对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则强调得并不充分。有些学者认为,对人的概念的不同理解是伊斯兰经济学与其它经济学的界限,世间一切经济问题都是由于人的无穷欲望与有限物质之间的矛盾引起的,但解决的途径不同,在伊斯兰社会中这些问题是靠人具有的伊斯兰价值观念去解决的。因此,伊斯兰经济学中的“人”,指的是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学者们明确地指出伊斯兰经济理论只适用于穆斯林社会。标准的穆斯林应当具有诚实、公正、承担社会责任和利他主义的品质,人们只要具有伊斯兰教义所要求的这种品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一切矛盾和问题都不难解决。

    三、所有制问题的大讨论

    所有制问题是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中广泛讨论的主题之一。

    早在19世纪后半期,伊斯兰经济学家便对伊斯兰法规的阐述发生了分歧:一方是具有财产相对均平思想的农民和城市贫民的代言人,另一方是社会上层私有财产的维护者。前者以伊斯兰教法中有关继承权的规定和穆罕默德的个别圣训为理论根据提出自己的论点:伊斯兰教限制私人占有权,为平均财产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后者认为伊斯兰教法从未规定为了社会目的而剥夺私有财产,甚至排除了用没收财产来抵债的可能性。

    有关财产所有制的讨论在二战以后更为深入。讨论中既有一致点,也有分歧点。其共同点是几乎所有学者都赞同“双重”所有权观点,认为根据《古兰经》关于一切财富皆为安拉所创的思想(2:29),绝对所有权仅属于安拉,但穆斯林作为安拉的受惠者,对人世间的一切财富皆有同等占有权、使用权和处理权,即实际所有权。后一种所有权是一种有限所有权,即所有权的取得、利用、处理必须受宗教道德的约束。其原则为:(1)私人占有权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否则势必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2)为了保障社会公正,国家除征收天课外,有权对富人征收财产附加税;(3)必要时国家有权重新分配个人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占有权和使用权。

    分歧点主要集中在伊斯兰教是否以私人所有制为主要形式?公有制与私有制的范围;国家对私有制控制的程度?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即伊斯兰社会主义认为,绝对所有权仅属于安拉,但安拉已将所有权授予整个人类社会而非直接授予个人。国家作为安拉在世间的代理人、受托人,对土地及其他一切自然资源、生产资料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任何人无权染指。私有财产只限于生活资料(消费品、生活必需品)。国家从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有权决定占有、利用安拉赐予财富的方式和手段,必要时亦可没收或有偿征用某人的私有财产。这些理论观点在60年代颇为流行,实际上也是部分伊斯兰国家实行土地改革和企业国有化的依据。这方面最具代表性的一部着作是叙利亚学者穆斯塔法·西巴伊的《伊斯兰教社会主义》一书。作者根据《古兰经》里的有关经文,论证了“所有制的起源”、指出惟有通过“诚实的劳动”才能合法地占有和利用安拉之财富;根据“水、草、火为人民所共有”这则“圣训”,论证了土地和一切自然资源归国家和全体人民所有;根据经训、教法文献推导出29条根据,论证了国家为消除贫困和社会不公正,有义务履行伊斯兰教所主张的“相互社会责任”、干预国家经济事务,包括财产所有权、使用权、处理权。

    第二种观点认为,伊斯兰教并不反对私人占有制,只反对高利盘剥;既然一切财产仅归安拉,每个人皆有同等的权利,因而个人有权占有、利用土地、资本和一切自然资源,私人占有制是天经地义的。伊斯兰教承认个人只能享受自己的“劳绩”,但人的能力有差异,强者有权占有更多份额的生产资料,但无权以此作为剥削他入的手段,其收益只限于自己付出劳动的部分,即“按劳付酬”,其余收益为生产资料(自然资源)创造的价值,应归国家所有。

    第三种观点是广泛流行的一种折衷主义观点,认为个人、集体、国家同为安拉在世间的代理人、皆有财产占有权、使用权。故私人、集体、国家占有制是并行不悖的三种所有制形式,反对私有制为通例,国家所有制为例外的观点。其理论根据是传统伊斯兰教法文献,认为教法作为理想的伊斯兰国家的根本大法,系以伊斯兰世界观为基础,三种所有制之间的关系只能根据伊斯兰教珍视的目标和价值准则加以协调。因此,国家在必要时可以国有化、赎买、限定占有土地最高数额、控制物价、强制征收等方式,对私有财产加以调整,持有这种观点的学者内部亦有分歧。例如,毛杜迪和赛义德·库特伯都倾向于以教法确认的私人占有制为主,主张尽力减少国家干预作用,但他们又都认为,在不改变私有制的前提下,必须保障社会全体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他们主张通过“社会控制”对私人占有土地和生产资料加以限制,通过调节社会分配来缩小贫富差别。

    四、生产、消费、交换与分配问题

    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中的生产观既受传统生产方式的影响,又包含有某些新因素。在伊斯兰教看来,安拉规定了生产的目的,“满足人类的物质生活需求”符合宗教道德规范。伊斯兰教强调生产必须符合“社会平等、公正”或“人类兄弟情谊”原则。在生产关系上,它强调“互助合作”,反对不择手段地打击对手,置人于死地的残酷竞争,提倡“互助合作”并不排除在公平基础上的自由竞争,所要反对的是少数富人的垄断,认为消除垄断是保障社会公正和发展生产的前提。尽管它一再重申这一基本原则,但在实践上并未形成相对稳定的经济体制。目前学者中间较为流行的一种意见是在农业上实行“收获分成”制度。这是在传统的雇佣制度基础上提出的一种“互助合作”制度,类似于金融领域里的共分利润制度。具体做法是鼓励地主同农民结成“合伙关系”,地主提供土地、种子、耕具和水利设施,农民负责耕耘。秋后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分成。据称这种合作方式优于传统的雇佣方式,农民可分得更多的收益,而且符合伊斯兰教法的传统规定。

    基于伊斯兰教生产观,70年代以来伊斯兰学者还广泛讨论生产和发展问题。他们认为,伊斯兰教的使命之一是从人道主义出发,增进全人类的物质福利,而完成这项使命的前提是发展生产、改善经济,但发展经济必须遵循正确的方法,采取正当的途径,走共同富裕之路。为此,必须反对只顾本国利益的狭隘民族主义发展观,建立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以富国与穷国的真诚合作来代替国际竞争,缩小发达国家同发展中国家的差距。伊斯兰学者的这种观点,同发展中的伊斯兰国家对“南南合作”、“南北对话”和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共同立场基本一致。与此相联系,当代伊斯兰教发展观范围更加宽泛,认为发展本身不是目的,因为人生的意义包括诸多方面,故不应只从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人均收入等经济指数来看待经济发展,尚需注意就业率、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社会分配是否公正等更重要的方面。有的学者把伊斯兰教的经济发展战略,概括为增长与社会公正的同步发展。

    伊斯兰经济学家关于生产要素问题有五种不同观点:第一,认为生产要素包括土地、劳动力、资本和生产组织。这是以伊斯兰教法为依据的传统观点,以毛杜迪为代表。第二,认为自然、良好的工作和资本构成生产三要素。其中,又有不同的解释。有的强调劳动的重要性,认为资本是劳动的产物;有的强调生产资源的决定作用,认为劳动不是附属于所有制的物质财富,只是生产中人的要素,而资本则是这一要素的成果;有的认为,资本不是生产的根本要素,只是过去的土地和劳动的组成部分。第三,认为生产要素只包括财富和劳动力两部分,土地和资本也都是“财富”,既然一切财富仅属于安拉,因此地租只是出自满足人的需求才被视为正当的,而土地的收益则是对劳动者劳动的报酬。第四,认为土地和资本为两大生产要素,而劳动力不属于生产要素,因为视劳动为生产要素的观点是为生产而生产的资本主义经济观点,易使人被物化为资本的奴隶,从而丧失人的尊严。第五,认为资本不过是劳动转化的一种剩余价值,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凝聚着劳动者的血汗,它是罪恶的象征,故第三世界绝不能承认资本自身的价值。而只有人、土地和时间才是至关重要的生产要素。

    早期的现代伊斯兰学者和经济学家积极坚持经典伊斯兰经济消费观的基本原则,如着名伊斯兰学者毛杜迪曾指出:“导致道德或社会损害的全部花费方式都在伊斯兰的禁止之列。你不能把你的财富浪费于赌博之中,你不能喝酒,你不能干通奸的勾当。你不能浪费你的钱财用于音乐和舞蹈或其它自我放纵的方法中。你被禁止去穿丝绸衣服,你被禁止(至于妇女除外)使用金首饰和宝石,并且你不能用画和偶像装饰你的房间。简而言之,伊斯兰已关闭了那些将人们较大部分财富用于自己奢侈、纵欲的所有通道口。认为合法的花费项目是用于人们刚好能够过一种平均标准的体面生活,如果有剩余,伊斯兰建议应该用于善行和正当的公共福利方面,并提供援助,使人们按照他们的需要能够获得、收到他们应得的一部分。根据伊斯兰所选择的最佳途径,人们应将全部收入用于合法的需求上。如果有任何剩余,应将其移交给另一些人以满足他们的基本需求。伊斯兰注重这种品质,将其作为最高的道德标准,并作为一种有影响力的思想提出、突出,使受到伊斯兰伦理影响的社会将永远敬重那些具有此品质的人的所获和花费方式,比那些窖藏财富或投资剩余资财以谋获更多利益的要多出多少倍!”与毛杜迪一样,早期现代伊斯兰学者和伊斯兰经济理论大都从伦理层面来探讨现代的消费经济问题,很少从现代经济整体运行的视角来观察、分析现代消费经济问题。70年代以后,现代伊斯兰经济学家一方面继续坚持传统伊斯兰消费原则,另一方面开始运用现代经济理论从生产和消费、供求关系,从更宽泛的社会行为、社会经济发展角度来看待消费问题。他们提出,只能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实行消费,反对盲目进口高档消费品,尤其反对将国家资源耗费于高档消费品的生产,要求以传统宗教美德来规范世人的消费行为。现代伊斯兰经济学家法西姆·汗在他的《一个伊斯兰模式的宏观消费功能》一文中是这样探讨消费问题的:“当代的经济学家断言,如果穆斯林们必须将储蓄的钱交纳扎卡特,那么伊斯兰经济中的社会储蓄水平将会是比较低的……按照这个结论,一个社会的伊斯兰化,便意味着这个社会经济将减少储蓄,并减缓这个社会经济的增长。”“对于经济的发展,储蓄真是必需的吗?只有那些相信资本的积累是增长动力的人会回答是的。一些经济学家,特别是一些伊斯兰经济学家不相信它是必需的。无论如何,我们将会把这个问题暂时放到一边。在储蓄对于经济增长是必需的这个流行观点的范围内,我们仅提出下列问题:一个伊斯兰经济中储蓄水平比一个运行于非伊斯兰基础上的同样的经济储蓄水平将会是比较低的看法是真实的吗?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我们有两个论据支持这个回答。一个论据描述在伊斯兰的前提下一个穆斯林将对他的消费的决定情形。它被证实,在这样的前提下,整体消费水平将会比基于非伊斯兰前提下的消费要低。第二个论据是建筑于宏观经济模式基础之上的,包括在伊斯兰经济中扎卡特的积极影响。通过这个模式它显示出由于经济的伊斯兰化,整体储蓄水平如果出现下降也属于短时期的偶然情况,这种不利的影响将很快被消除,而长期的储蓄增长将会比一个非伊斯兰的经济状态要高,扎卡特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将使贫穷者的经济条件得到改善,最终进入储蓄行列中。”。法西姆的研究视角,一是从现代消费理论、金融理论来观察分析穆斯林社会的消费情况,二是从经济发展的视角来观察穆斯林的消费问题。他基本上运用了现代西方经济理论的分析方法,同时又坚持了伊斯兰经济原则、立场、观念。

    历史上伊斯兰教对商品交换规定了一系列原则,近代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国内外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这些规定早被突破。但虔诚的教法学家和伊斯兰经济学家对传统商业思想仍极为珍重,他们结合现代的条件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建议、新做法。

    关于分配问题,伊斯兰教从在安拉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出发,强调社会平等和经济公正,认为每一个信仰者皆有同等的权利分享安拉赐予人类的财富,反对贫富不均、社会两极分化。但又认为,为了社会的安定和平稳发展,不宜以暴力革命或任何强制性方式来变更所有制,而主张在维护私有制的前提下,通过宗教道德感化、社会救济和以天课制度为主的税制来调节社会分配,缩小贫富差别、防止明显的两极分化。这一方案系建筑在宗教家倡导的所谓理想的伊斯兰福利国家构想基础之上,与税制问题有关。

    五、劳资关系与人口政策

    战后,伊斯兰经济学家在研讨工业关系时,对目前恶化的劳资关系极为关注。从传统伊斯兰经济思想出发,他们强调诚实劳动、按劳取酬,要求尊重劳工的人格和尊严,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建立保健制度。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主张在协商的基础上,建立某种工人同资本家、雇员同企业主之间的“合作”制度,以改善劳工的福利。如巴基斯坦伊斯兰促进会的竞选纲领提出,工人必须有“合理的工资”,其正当收入不容剥夺,资本由工人创造,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必须归还给工人,还提出,既然在成本核算中需要扣除机械设备、建筑设施的“折旧费”,工人劳动损耗的“折旧费”也应付予工人,诸如健康保险、医药费、疗养费、劳动福利费、安全保险金等费用,也必须作为正当开支列入企业预算。此外,工人作为合作伙伴,还有权享受无息借贷,并有权分红。

    至于人口控制、计划生育问题则成为争论的焦点之一。为促进伊斯兰国家计划生育工作,1971年12月国际计划生育联合会曾在拉巴特举行一次专题会议。会上大部分代表表示,计划生育是符合伊斯兰教的,许多代表还认为这已成为一个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的紧迫问题。并从教法学的观点作了论证。会后发表的长达1000页的会议文件中,还收录了当今几位着名教法学家发布的“法特瓦”(正式教法见解)。其中毛杜迪认为,伊斯兰教解决世界人口过剩的惟一方案是“充分利用安拉的资源和坚持不懈地努力发现新资源”。

    六、伊斯兰金融体系的理论构建

    伊斯兰经典与伊斯兰教法禁止“重利”(即禁止高利贷)的教规,为虔诚的穆斯林所奉行。随着伊斯兰教国家受到西方侵入、奴役,成为西方的殖民地,以及伊斯兰教国家在走向现代化过程中所采取的西方化经济政策,大批体现西方金融理论、金融模式的支付利息银行出现在伊斯兰教国家。这种银行制度同伊斯兰教的有关规定与价值观念相冲突。20世纪50年代开始,伊斯兰经济学家与穆斯林企业家便开始探索一种既能适应现代经济发展,又符合伊斯兰教有关教规的金融理论和金融实体。50年代伊斯兰银行便出现于巴基斯坦,60年代初传人埃及,但均遭挫折。70年代以来,随着阿拉伯国家西方化的现代化进程不同程度地遭受挫折以及政治上的腐败,经济上的贫富两极分化严重、通货膨胀加剧,加之西方化同广大穆斯林传统的伊斯兰文化价值观之间的冲突日益激化,在穆斯林国家出现了伊斯兰教复兴运动。其中的伊斯兰金融运动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穆斯林经济学家根据伊斯兰教传统经济思想,结合战后各国经济建设中的经验教训,提出了较为系统的现代伊斯兰金融理论,成为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1.禁止“里巴”理论

    (1)对“里巴”含义的理解。“里巴”(Riba)原指前伊斯兰教时期盛行于阿拉伯半岛的高利贷利息。《古兰经》中多处有禁止“里巴”的规定。“里巴”的含义是一个在伊斯兰教学术界有争议的问题。狭义的理解认为“里巴”即指高利贷,较广义的理解认为任何形式的利息都是“里巴”,甚至还有的人说凡是通过契约形式及冒险、欺诈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的任何收入都是“里巴,包括赌博、投机、放债等活动的收入。现在较统一的看法是,“里巴”即指各种利息。

    (2)对“里巴”危害性的认识。西方经济学的观点认为,利息是刺激一切金融活动的根本动力,没有利息,银行就无法聚集到资金,企业就得不到投资的贷款,资金无法流通,融资活动便会消失,整个经济活动便会瘫痪。穆斯林学者不同意这种观点,他们从《古兰经》、《圣训经》的原则出发,指出了“里巴”的危害性。学者们在分析“里巴”的危害性时有不同的侧重,但都倾向于认定利息是一种不劳而获的收入,只会鼓励人们放弃诚实的劳动、靠食利过寄生生活,从而使人腐化堕落,使社会结构遭到破坏。西方的一些经济学家把利息看作是一种对推迟消费的报酬,即把金钱和时间都当做商品,利息就是它们的价格。虔诚的穆斯林则认为,财富的增长只能通过劳动来实现,钱本身是不会生出更多的钱来的,一个人正当的收入只应当反映他对社会的贡献,钱不是商品,时间本身也是没有价值的,因此,利息是不合理的。另一些学者指出,只有穷人才会借债,“里巴”导致穷人更穷、富人更富,扩大了社会贫富之间的差距,违反伊斯兰教精神。还有的观点认为,“里巴”的来往使市场中的货币流通量无根据地增加,这种不是通过产品的增加而增殖的货币,加剧了通货膨胀的压力。

    一些穆斯林学者往往把禁止信贷利息和“暴利”的信条同对西方现代经济模式的批判联系起来。如印度尼西亚着名的伊斯兰教活动家A.乔罗苏约索依据禁止利息的信条阐述了外国垄断公司的“罪恶”性质:它迷恋于贪婪的“罪孽”行为,一切为了榨取,无恶不作。他的同胞I.O.维比索诺把先知关于禁止信贷利息的圣训看作是谴责财富过分积累的准则,而K.尤努斯则把这条圣训看作是批判商业资本对工业资本掠夺行为的准则,甚至要求在贸易中,尤其是在外贸中实现伊斯兰的“公正”。印度经济学家H.塔赫尔断定:禁止信贷利息(里巴)的信条体现了历史性的预见,因为收人分配的不合理将导致经济危机和道德的堕落。

    (3)主要争论点。长期以来对“里巴”一直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当前伊斯兰教界与学术界存在争议的问题是:伊斯兰经典中禁止的“里巴”与现代金融活动是否相同。人们知道,高利贷的利息体现了一种原始的、赤裸裸的剥削和掠夺关系,而现代金融活动中的利息体现着借贷资本家参与职能,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瓜分,除开其剥削的性质外,还起着刺激和调节社会化生产的作用,二者的含义是有区别的。在60年代巴基斯坦统治集团的思想体系之中,把这种解释作为使银行利息合法化的依据。有的伊斯兰学者认为,银行的贷款多为投资性的活动,目的是生产,从中收取利息是符合教义的。但绝大部分伊斯兰学者则不同意这种看法,他们坚持认为,“里巴”与现代利息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有称谓和利率的不同,它们都是一种未经付出劳动、按一定比例、超过原借贷金额之外的收入,是一种不公道、不正当的收入,根据类比原则,经、训之中禁止“里巴”的规定完全可以适用于当今的金融利息。

    2.伊斯兰银行的理论原则

    如何建立既能适应现代经济又符合伊斯兰教规的现代伊斯兰金融原则与伊斯兰的金融机构问题,成为现代伊斯兰经济学者必须解决的难题。他们首先对西方流行的金融理论进行了研究与批判:(1)批判西方银行信用分配理论。伊斯兰经济学家认为,传统的银行制度中,信用与财富是成正比的,银行家为了取得顾客的信任,就必须拥有大量的财富,他们往往以豪华奢侈的生活方式来炫耀自己的财富。英语中“银行”(bank)一词即出自意大利语“ban.即”,意思是“桌子”。据说中世纪意大利的货币经营商把许多钱放在一张桌子上,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富有,以取得信用。同样,顾客为了取得银行的信用,也必须有足够的财产作为担保。这种通过显示和炫耀财富以获得信用的做法与伊斯兰教提倡的生活简朴、互相信任、乐善好施的精神是格格不入的。伊斯兰学者认为,按伊斯兰教的观念,一个真正的穆斯林应该是诚实的,也应该得到充分的信赖,而不需要用财产来证明自己的品质。但是,在传统的银行制度下,许多中小企业由于达不到银行要求的担保能力,因而无法获得所需要的贷款,而大企业却因为其实力雄厚而容易得到更多的贷款。这是不合理的,也是使财富和权力越来越集中的原因之一。许多穆斯林要求改变传统的信用分配制度,认为信用的分配应该对社会大多数人有利,应该鼓励人们按伊斯兰教原则生活,信用不应来自财产,而应来自为社会作贡献的愿望和能力。(2)反对视利息为货币价格。目前西方世界流行的金融理论是把货币视为一种可变通的特殊商品,利率作为商品的价格机制,实际上是货币自身的市场价格。伊斯兰经济学家从传统的伊斯兰教法出发,反对这种理论,认为惟有通过体力劳动生产的有形产品才有使用价值,作为商品投入市场流通才产生商品价值和价格,而变幻不定的货币资本不能作为商品,当然也就没有价值和价格可言,更不能以利息形式作为价格机制。(3)伊斯兰经济学家同样反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剩余价值观。他们认为,资本家有权取得一定的“报酬”,但报酬的取得不是因为他们拥有货币资本,而是因为他参加投资经营和承担风险,即《古兰经》里所说的各人所付出的“劳绩”(53:39)。因此,放债取利却不担风险,故应禁止,而投资经营所得利润则完全合法。(4)伊斯兰经济学家认为,目前世界上通行的借贷关系是不公正的,它有利于贷方而不利于借方,借方不论经营后果如何,均须按期偿还本息,而贷方不担风险,永远有利可图,因而,固定利率是不可取的。而浮动利率取决于市场的供求关系和政府的政策,借贷双方都可能遭到意外打击,故更不可取。

    在批判、研究西方流行的金融理论基础上,伊斯兰经济学家力图把伊斯兰教金融原则同现代经济理论相结合,提出了独特的现代伊斯兰金融理论和金融机构的基本原则:

    其一,借贷双方共担风险,共享利润。为了既能适应现代经济发展需要,又能符合伊斯兰教禁“利息”的规定,伊斯兰经济学家主张在银行与客户之间建立一种合伙关系,银行将客户的存款用于投资经营,双方共担风险,共分投资利润。通过共享投资利润,双方的利益得到了满足。这种以投资利润代替利息的金融原则,被称为“无息”伊斯兰金融,现已在许多伊斯兰国家付诸实施。

    其二,提倡正当的储蓄行为。伊斯兰学者认为,储蓄是为了满足未来的消费,保障计划开支,防止因不测原因造成经济窘困,但为储蓄而储蓄则是不正当的行为。

    其三,区别固定利息与浮动利息。70年代以来,由于通货膨胀率扶摇直上,传统金融理论受到了一次巨大冲击。为了适应新的情况,伊斯兰经济学家提出了一项新原则:利息禁令只适用于“净利息”,而不适用于因通货膨胀而产生的“虚利息”(浮动利息),以免使银行遭到不应有的损失。

    七、天课与税收

    70年代以来,各国伊斯兰教学者和穆斯林经济学家对传统税制尤为重视,将其视为伊斯兰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了广泛、热烈的讨论。

    1.天课的适用范围

    鉴于传统天课税制度范围狭窄,难以适应当今经济发展的需要,各国的伊斯兰学者和经济学家都主张扩充其适用范围。他们认为,一切形式的资产和收入,均须完纳天课,包括股票、保险金、保险储蓄、有价债券、备用资金、租赁建筑物、租用车辆、机械设备和其他资本货物等。由此引起许多争议,包括机械设备和资本货物的税率问题。一种意见是将它们视为一般商品征收2.5%的课税;另一种意见是按净收入(净利润)征收10%的课税。还有的学者认为,这些税项同生产相联系,不宜作硬性规定,而应根据经济效益采取灵活税率,由国家掌握。有的认为,工业品不同于一般商品,它的应课税率十分复杂,涉及工资、折旧、成本核算、物价指数等因素,应以不同工业部门的生产率为基数加以推算,宜采取浮动的灵活税率。

    2.天课的税率

    历史上天课税率系根据伊斯兰教法的规定,为固定税率,至今大部分伊斯兰教学者仍坚信不移,不容改变。但近年许多伊斯兰经济学家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这种刻板的税率不能适应当今的现实,而主张采取灵活变通的税率。双方经过争论达成妥协:对伊斯兰教法未涉及的“新形式的财富”,国家有权征收更高税率的附加税。另一有争议的问题是对免税者财产状况的估价问题。传统的豁免界限是以圣训的名义根据伊斯兰教初期个人的收入状况而规定的,难以适应现实情况,需要加以修订。为此,各国的伊斯兰经济学家提出,国家应当通过保障充分的就业来满足天课受益者的生活需求,让他们以诚实劳动来维持生计,这更符合《古兰经》的精神。与此同时,为了增加国库的收入,国家可实行累进附加所得税制,以税收的一部分用以救济老弱病残者。有的学者指出,随着累进税制的广泛采用,天课重新分配社会财富的功能日渐萎缩,故只宜将天课收益中的少部分用于赈济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者,其余受益者的经济需要,应通过保障充分就业和诚实劳动来满足,这同伊斯兰经济制度的多种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对此,许多伊斯兰教法学家持有异议,他们认为,固定扎卡特税率目的是对统治者肆意践踏扎卡特制度加以限制,不应随意修改。至于税率过低问题,国家可通过征收附加税予以解决。

    3.天课的分配

    历史上关于天课是由统治者直接征收、还是由伊斯兰教法官员间接征收,教法学家中间曾有过争议。这个问题至今仍有两种不同意见。一些传统派乌里玛对国家政府存有疑虑,主张将天课税收入直接转移给受益者,以防止挪用。而大部分学者和经济学家则主张成立一个专门机构,负责天课税收入的分配。有些学者主张两种方式并用,对贫民、负责赈济事务的官员和为主道而工作者三类受益人可直接分配,而对其余五类受益人只可间接分配。一些学者还认为,“为主道工作者”过于宽泛,在实践中难以把握,主张加以明确的解释和界定。

    一些学者对重复纳税问题提出异议,按照惯例,穆斯林土地所有者应纳“乌什尔”税(这是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但租用国有土地的穆斯林尚需完纳土地税(哈拉吉),这样便出现了重复纳税的现象。有些学者提出统一税制,两种税项合而为一,多数学者认为,乌什尔税应按农产品的毛值计算税额,但少数学者提出应按净值推算,需要扣除肥料、种子、耕具、农田管理等费用。至于矿产品的应课税,大部分学者主张应从根本上加以改革,认为根据一切财富皆属于安拉的最高原则,一切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个人无权占有。对发现矿藏的个人,国家可给予适当的奖励,亦可同国家签订特许合同,加以开发、利用。

    70年代以来,随着伊斯兰金融运动的兴起,一些学者开始从宏观经济或伊斯兰经济学的视角,对天课制度加以全面解释。有的主张以天课制度作为国家财政方针的决定性因素;有的把天课同货币、利息、伊斯兰合伙方式合起来讨论,认为天课制度是伊斯兰金融的惟一正确出发点。这些新的解释远远超出了传统天课制度的范围,开始引起人们的重视。例如印度穆斯林学者F.R.法里迪在《天课与财政方针》一文中强调,天课是伊斯兰经济学的正论,而利息禁令是伊斯兰经济学的反论,它们相辅相成,实为一件事物的两个方面。伊斯兰国家的财产方针目的有二:一是保证社会每个成员的最低生活需求,一是保障国家资源用于生产和满足社会物质福利目的。他认为,这两项目标也正是天课制度的基本宗旨,即实现社会公正。由此出发,他就天课与国家财政方针的相互关系提出了较系统的看法。

    他认为,伊斯兰国家为实现以上两个经济目标,不能排除增加税收这一现代经济手段,也不能将国家根据社会经济需求的轻重缓急来分配国家资源视为背离伊斯兰教。但国家必须以天课制度为财政的基本出发点。由于天课税率是固定不变的,从而保障国家有稳定的预算和公共税收,借以实现国家既定的经济目标。他还认为,天课为伊斯兰经济制度的税制规定了基本原则。第一,天课制度所定的免税标准同时也适用于其他税项,对低于资产限度的个人或集团,不得征收任何附加税。第二,天课制度以扣除开销后的净收入作为应课资产的基数,这项基本原则同时也适用于其他税项,必须严格遵循。第三,天课制度在评估资产、确定税额时,不发生重复纳税现象,这一财政原则应予正确理解。这就是说,以天课为基础、按年度征收的财富调节税应予取消,而与此无关的其他税项,如一次性征收的遗产继承税,则不在此列。

    他认为,批评天课制度呆板、僵化的流行观点没有根据,是对天课的误解。首先,天课不仅是一种“税项”,它更是一项必须履行的宗教义务。其次,天课的基础即个人或集体的净收入,并不是不变的,而是受各种经济因素影响,经常会有起伏,故税率虽然不变,税值则是可变的。此外,评估应课税时需扣除经商费用或消费支出,虽然会使税收受到社会经济和总体消费水平的影响,但税收还是有保障的。

    发展中的伊斯兰国家面临着相似的经济问题,诸如资金短缺、科技落后、失业率高、社会分配不均等。但这些国家又有某些共同的特征,诸如禁止利息、禁止投机交易和囤积财富、禁止出售含有酒精的饮料等。而经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提高发展水平、保障社会公正。为此,发展中的伊斯兰国家需要极大地扩充私人和公共积累,充分开发、合理利用国家资源,大力发展生产、改善社会福利。因此,以适合各国国情的天课制度为国家财政制度的基础完全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扩大私人积累。理由是天课按个人拥有的净收益征收,人们为减少税额,势必要把手中的闲散资金用于投资,从而使社会生产受到刺激,并使供求关系得到改善。因此,天课制度有利于集资和扩大再生产,将消费资本转化为生产资本。此外,天课制度有利于转变人们的工作态度。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净积蓄,而又禁止通过放债取利来扩充财富,便只能以勤奋工作来增加积累。同样,天课制度有利于扩大公共积累。第一,天课使税务部门得以对特殊税项征税。通常,经济落后国家往往以购置金银和房地产为重要的积蓄手段。而天课的功能之一是通过征税对非生产性投资加以限制;第二,天课规定的免税界限偏低,使国家扩大了税收范围,有利于增加公共积累;第三,天课具有鼓励效应,使人们转向生产性投资,从而有利于增加社会积蓄。

    他还认为,分配天课收入的最简单做法是把资金直接转移给受益者,用于消费,但如果从现代经济观点出发,深入理解天课的目的性,似应采取更积极的做法。天课资金或其中的一部分,可以留作生产资金,投入受益者所有的公司或工业企业。这些专用资金可以发挥双重积极效应:一方面它可以削减非生产性消费开支,缓解资金短缺;另一方面投资所得利润可以用以改善受益者的福利。此外,天课资金亦可用于社会公共开支,以改善工作条件、住房设备、医疗服务、人员培训等。这样,需要改变传统观念,将天课资金的使用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根据轻重缓急统筹安排。

    埃及学者马赫茂德·艾卜·沙欧德在《货币、利息和基拉德》一文中,从利息与天课的关系视角,对天课制度的功能提出一些新观点。他认为,天课的基本意义在于它能“增长财富”,但这种“增长不是消极等待安拉的赐予,而是积极的创造财富”。这就向人们提出一个根本问题,伊斯兰教规定的既要发展经济又不触及利息的经济制度是什么?作者认为,惟一可行的经济制度即天课制度。其假定前提是一种完全独立的、哲学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一伊斯兰教人生哲学包含人生的各个方面,它也是在一个理想的福利国家里获取伊斯兰幸福生活的惟一手段。作者从理想中的现代伊斯兰福利国家出发,认为天课可以发挥三方面的功能。第一,天课是特定条件下的一种税制。实行这种税制的国家,必须承认和保护私人所有制,在经济领域实行自由竞争的原则。惟其如此,天课才能充分发挥调节经济机制的作用。第二,天课作为财富调节税,是向富人征收的税项,其出发点是物而不是人。凡占有应课财富者,皆须依法纳税。传统教法学家提出的种种区别和例外(如是否成年,是否理智健全,是奴隶还是自由人等),今天毫无意义。惟有这样,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三,除违禁商品外,凡有市场价值的财富皆在应课财富范围之内,皆须依法纳税。传统教法学家规定的8类应课税财富(即黄金、白银、小麦、葡萄、椰枣、骆驼、牛和羊,系由中世纪教法学家伊本·哈兹姆提出)及“四大教长”的有关规定,早已过时,不必沿用。

    作者认为,当今的穆斯林已步入更文明的时代,不应因循守旧,而应根据创制原则,对应课财富的范围作出新规定。现代经济的性质及商业、工业、农业的全面发展,要求一种与之相适应的现代经济制度和税制。这应当成为现代天课制度的前提和基本出发点。他认为困扰着伊斯兰国家的利息问题,可通过天课制度加以解决。办法是对持有货币者征收天课,相当于货币“印花税”。这样,经过“净化”以后,货币便“纯洁”了。从经济意义上看,这意味着货币中包含有成本或代价,将失去其至上的地位和价值。这种拟议中的天课制度以较为保守的教法学派为依据,并对之赋以解释和扩展。传统上,伊斯兰教并不反对实行货币印花税,迫使货币进入流通领域,防止少数富人囤积货币。相反,伊斯兰教鼓励穆斯林将货币用于消费和投资。但伊斯兰教也不反对储蓄,储蓄者可把货币存入国家银行,与此同时可免除其应课印花税。免税理由是银行将其存款借贷他人使用,或用于消费,或用于投资。这样,货币便回返流通领域,有利于经济发展。实行这种广义的天课制度需要若干前提条件,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作者认为,天课适用于一切商品、货物、有价实物,它并非个人所得税,而是对任何形式的“资本”征收的税项。为此,需要强化国家征税的权利,并解决税率、税额、征税方式、税款使用等细节问题。此外,尚需解决土地开发、利用等问题。作者提出,尽管教法容许私人占有土地,但它禁止借土地、房产放债取利。为解决这类问题,可采取严格管理政策。关于农用土地的利用者,伊斯兰国家只宜采取两种经济政策:对自耕者,可准许其雇佣劳力,但雇主必须提供耕种所需经费,实行自负盈亏原则。对不愿自耕者,可同农民结成合伙关系(基拉德),由地主提供种子、化肥、农机、水利等,由农民耕种管理,秋后按合同分成。在这种合伙关系中,土地作为生产资料,不得计人报酬,不作为分成的因素。至于城市用地,也需要实行同样公正的原则。城市建筑用地价格的上涨,同土地所有者的劳动无关,系其他经济因素所引起,故国家应禁止所有者高价出售土地。

    以上只是个别学者的意见,它们究竟有多少实践价值尚难以断定。但由此可以看出一种倾向:部分伊斯兰学者开始从宏观经济角度来审视天课制度,希望这一宗教制度能有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解决发展中面临的经济问题。

    八、保险事业

    保险与索赔在现代国际贸易和经济交往中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其有关原则早已成为国际惯例,受国际公法的保护。此外,人身安全保险、家庭财产安全保险、防盗保险等面向私人的保险事业,在西方国家也极为发达。但在伊斯兰世界却并非如此,保险事业迄今仍深受宗教传统的制约。

    伊斯兰学者认为保险系外来的西方概念,非伊斯兰教所固有,它所鼓励的是一种鲁莽的、不顾后果的冒险精神,无丝毫价值或“功能”可言。保险活动情同于伊斯兰教所谴责的投机、赌博,它诱惑世人以欺诈、投机、冒险等不正当手段牟取不义之财,从而加剧社会分配上的贫富不均、两极分化。保险事业中包含有放债取利因素,有悖于诚实经商原则,不利于商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它还会使世人更热衷于追逐物质财富而忽视精神财富,导致宗教生活松弛、道德沦丧。因此,一个人因冒险而遭受损失或破产,不值得社会的同情,更不应给予经济补偿。

    然而,他们在从总体上批判保险原则的同时,对具体的保险业采取分析态度,并不一概排斥。相反,战后伊斯兰学者根据传统经济主张,提出了互助合作、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基本原则,即前文述及的“穆达拉巴赫”原则,认为一个人因意外或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陷于困境,应得到社会的同情和援助。体现在商业合伙关系中的“穆达拉巴赫”原则,既是伊斯兰金融原则之一,同时又是伊斯兰保险的基本原则。此外,伊斯兰教尤为强调群体意识,而不大重视个人价值,尤其反对个人的生命保险、财产安全保险,而比较重视社会保险。广义而言,伊斯兰教所提倡的天课制度,实际上也是一种互助、济贫性质的社会安全保险。

    战后,伊斯兰教法学家、经济学家就保险事业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曾多次举行国际性专题研讨会,引起激烈争论。少数学者认为,保险事业就其基本原则而言,其本身是无可指摘的,其中并不含有赌博和放债取利的因素。至于保险活动中所含有的“未知”和“不明确”因素(传统伊斯兰教商法规定,商事交易物必须是已知物,数额和价格应是明确的,违禁的交易无效),实际上并不明显,无须严加禁止。一些学者认为,人寿保险含有赌博和“不明确”因素,有悖于伊斯兰教法,应予禁止。而一批教法学家认为,就基本原则而论,一切保险皆含有赌博、放债取利和“不明确”因素,不符合教法确认的任何一种商业契约,故应严加禁止。赞同保险事业的学者主张以互助为基础来发展保险事业,并提倡由国家而非私人来承办保险事业,相信这不会导致剥削。但他们反对商业保险。有的学者提出,可实行一种以天课制度为基础的互助保险计划。有的学者提出,可开展没有剥削的商业保险业务。总之,这个问题至今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尚未取得一致意见。

    鉴于保险事业日趋重要,国际伊斯兰教界曾就此召开专门会议。1965年于开罗举行的伊斯兰教研究大会、1969年于吉隆坡举行的国际伊斯兰教会议、1976年于麦加举行的国际伊斯兰经济学会议,都曾就此通过决议。麦加会议公报指出:目前实行的商业保险未能体现教法所规定的互助、团结目标,建议所有穆斯林国家使自己的法律和社会、经济体制符合伊斯兰教法。会议还建议,建立一个由教法学家和经济学家组成的委员会,提出一项摆脱利息和投机的保险制度,以根据教法的互助原则,代替目前流行的商业保险形式。

    从上述历届会议提交的论文和战后出版的有关文献看,争论的焦点主要有二。其一,关于保险事业是否含有伊斯兰教所谴责的赌博和取利问题。由教法学家所撰写的大部分着作对现代保险事业持批判态度。他们多从宗教原则加以简单对照式的批判,很少从现代经济学观点加以具体分析,也未提出科学的可替代办法。其二,由私人还是由国家来经营保险事业问题。因6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都实行了企业国有化,学者们大多倾向于由国家来经营以天课制度为基础的、广泛的互助合作社会保险事业,辅之以民间性的互助保险事业。近代,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随着社会法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大部分伊斯兰国家都对传统伊斯兰教法加以广泛的修订,教法的影响日衰。但它作为伊斯兰文化传统的体现,其现实影响仍不容忽视。就保险事业而论,历史上《古兰经》、“圣训”、教法着作中几乎未直接涉及,其有关原则皆是从伊斯兰教财产制度、金融制度和商事制度派生而出,它们所涉及的皆是泛泛的原则,如上文提及的公平买卖、反对投机、冒险、禁止赌博、放债取利、禁止商业交易中的“含混”或“无知”(交易物的数额、价值和是否可获得报酬物不清)等。然而,正是这些原则、禁令、惯例,成为经营现代保险事业的巨大障碍。

    战后,由于各国社会发展进程不一,伊斯兰教法在各国的影响亦不尽相同。从总体上看,迄今未有一个伊斯兰国家绝对禁止一切社会保险活动,也未有一国对之全部开绿灯,而是尽力将保险事业纳入教法控制之下。伊斯兰教法对保险事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方面:第一,由于在社会舆论上,保险事业受到传统法律和宗教道德的约束、限制,保险公司禁止以赢利为目的,不得在伊斯兰国家公开刊登广告、招揽生意,只好默默无闻地开展法律许可的业务活动。但保险公司确实存在,只是不像西方国家那样发达。第二,保险公司禁止从事人寿保险业务,因为伊斯兰教认为,一个穆斯林的生老病死皆由安拉前定,世人对此无能为力,只能遵从安拉的安排。这种前定论对保险事业仍有决定性影响。此外,作为宗教活动基金、社会福利基金的捐赠财产(瓦克夫产业),被视为安拉之财产,不得投保,禁止变相放债取利;第三,商业保险虽然遭到一些教法学家的反对,但仍可遵循教法的精神,开展某些商业保险业务,其范围包括事故保险、火灾保险、车辆运输安全保险、船舶安全运输保险等。

    近年来伊斯兰国家金融界愈益重视互相保险原则。这是在古阿拉伯传统习惯基础上提出的一项互助原则。在伊斯兰教传播前的部落社会时,一个部落成员伤害了外部落的成员,整个部落要为之共同承担赎罪血金,以求和解。这种团结互助、共担风险的精神,后来得到《古兰经》的肯定,视为伊斯兰教原则之一。近年来经过新的解释,成为社会保险基本原则之一,这类非赢利性互助保险会社,正建立之中,以巴基斯坦和伊朗进展较快。国外的观察家们预测,这类带有民间性的穆斯林互助保险事业,不久也会在其他伊斯兰国家得到发展。

    第三节 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基本特点

    内容十分广泛而众说又不完全一致的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是现代伊斯兰世界文化冲突与交融及其现代化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它试图克服西方现代化模式(包括自由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模式、名为国家社会主义实为法西斯主义社会经济模式、福利国家社会经济模式)的弊端。它在实践上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成功现在尚难以定论。但不管怎样它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推动伊斯兰世界整体文明进步的作用,使现代人类文明呈现出多姿多彩的局面。与世界其他现代经济理论相比,它具有鲜明的特点:

    其一,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以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为基础和核心,它是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的丰富和发展。伊斯兰金融理论、消费理论、财产权理论等都是以伊斯兰经典经济原则为论述的基本原则和理论阐述的基础。在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基本原则基础上,现代伊斯兰经济学家根据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丰富实践,吸收西方现代经济理论的成果,努力探索、创新一条符合现代伊斯兰社会实际的伊斯兰特色的现代化道路,构建了欲图指导实现伊斯兰社会现代化的独特经济理论。这个理论,充分体现了民族文化继承与发展的特征。

    其二,强烈的原教旨意识与灵活的适应性。这是伊斯兰经济思想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个显着特点。不仅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具有这个特点,中世纪与近代伊斯兰经济思想也体现出这个特点来。不过,相比较而言,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的这个特点更显突出。

    伊斯兰教是一神教,《古兰经》为伊斯兰教的神圣经典,是独一神安拉通过使者传布于教民的启示、命诫、规定,教民必须绝对信奉、遵从。人们的一切行为,必须符合《古兰经》的命诫、规定,必须符合《古兰经》内容的基本精神。对于正统的逊尼派来说,《圣训经》也具有经典信条的意义,教民必须遵从。然而,《古兰经》和《圣训经》毕竟是伊斯兰教创立之初的产物,它们之中所包含的有关经济问题的主张和思想是那个时期社会经济、阶级关系及文化背景的反映。随着时代的发展,随着伊斯兰教影响范围的不断扩大,穆斯林们所面临的许多社会经济问题并不能直接从《古兰经》、《圣训经》中找到具体的指示、命诫。这就必须从《古兰经》、《圣训经》原旨教义的基本精神出发,针对现实的情况,确立既不违背《古兰经》、《圣训经》的基本精神,又能够适应实际情况的一系列新规定,并逐渐形成了整套伊斯兰教法体系。所以,伊斯兰教法体系中有关经济问题的规范与教律包含着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直接源于伊斯兰经典《古兰经》、《圣训经》内容的一些基本教律,它们体现了原教旨义,具有神授的、绝对的、至上的法律信条的核心地位;二是根据发展变化了的实际情况,运用“公议”、“类比”的方法,创造一些新的教律条款,并吸收了一些外来法律内容,如中世纪伊斯兰教法受罗马——拜占廷法律、犹太教和基督教法律思想深刻影响。再如现代伊斯兰教法大量地吸收了现代西方的法律内容。所以,从伊斯兰经济思想发展过程整体来看,伊斯兰经济思想具有强烈的原旨意识和灵活的适应性。一方面,伊斯兰教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面对发展变化更为复杂的社会经济现实,不断修改、充实、丰富伊斯兰经济思想的内容,表现出了具有灵活的适应性特征;另一方面,无论社会时代如何变化,伊斯兰经济思想内容如何更为充实、丰富,它都始终以原教旨的基本教义内容为其核心特征,始终没有背离原教旨的基本精神。如无论中世纪伊斯兰教法体系经济思想内容有多大的变化、多么庞杂,但大都体现出了从《古兰经》和《圣训经》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出发的特点。虽然现代伊斯兰教法大量吸收了欧洲现代法律的内容,但原教旨义仍是伊斯兰教法的核心;现代原教旨主义运动和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就更为鲜明地突出了这一特点。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不仅坚持伊斯兰经典经济原则,而且根据现实的实际情况表现出十分灵活的特征来:如伊斯兰金融理论,既坚持了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中反对“里巴”的原则,又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遵循了现代金融的效益原则,从而保证了伊斯兰银行现代金融职能作用的发挥。充分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

    其三,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是穆斯林世界现代西方经济模式同传统伊斯兰价值观念相冲突、相矛盾的现实的能动反映。无论是实行国家所有制或推行绝对私有化、现代化的经济改革都同传统的伊斯兰教价值观念产生了矛盾和冲突。这种冲突与矛盾的结果便产生出新的现代化经济模式和经济理论来。所以,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是不同于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理论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理论的一种新的现代经济理论。它反对经济的完全国有化和完全私有化。我们认为它是一种宗教色彩浓厚的混合经济模式的理论概括。

    其四,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散见于语录式的经典着作之中,而不是见之于专门的、系统的经济学专着之中,所以,它的非系统性很明显。但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则见于诸多专门的伊斯兰经济学理论着作之中,同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相比较,它概念清晰、逻辑推理严密、体系完整,具有系统性的特征,反映出理性思维方法已深入穆斯林学术界,也反映出穆斯林世界的经济生活已形成一个大系统,趋向现代化,必须运用理性思维的方法来加以考察、分析、总结、概括。

    其五,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是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同现代经济理论相结合的产物。现代伊斯兰经济学家对西方经济理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批评了西方现代经济理论基本观点,也对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进行了研究和批评,试图建立独特的伊斯兰经济学。但在伊斯兰经济理论的建构过程中,又从研究方法、学术术语、论述方式、研究范围以及其他形式与内容方面大量吸收了以西方经济理论为代表的现代经济理论中的东西。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实际上是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同现代经济理论相结合的产物。这是一种必然现象。虽然现代化的道路在各国、各民族、各地区有不同的特点、特色,但其若干基本点却是相同的。现代经济的基本规律、特点是任何力图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民族或地区所不能违背和忽视的。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既然力图指引穆斯林世界现代化道路,就不可能不尊重现代化的基本规律和基本特点,也就不可能不受西方现代经济理论的影响。比如,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中有关金融问题的论述,就是把现代金融体系和理论同伊斯兰教传统的禁止“里巴”思想、规定结合起来的产物。在现代伊斯兰金融理论中,银行投资性、经营性的特征被强调、被突出,利息被利润所取代,但实际上银行所起的融资职能并未改变。在研究方法上,现代伊斯兰经济学力求采取纯粹的社会科学方法、经济科学方法,如将比较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数理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等现代西方经济学科的方法运用于现代伊斯兰经济学理论的构建中,体现了现代西方经济学对它的深远影响。伊斯兰银行的实践也证明,它并非与现代经济的发展相对立,而是可以成为穆斯林世界现代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从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的发展来看,其后期受西方现代经济理论的影响比前期更大,70年代以后的伊斯兰经济学家大都接受过西方文化教育,专门学习、研究过西方经济理论,一些学者还在西方的大学讲授现代经济学课程。他们是伊、西兼通的人才。运用西方现代经济理论的学术方法对于他们来说十分便捷。

    其六,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强调经济伦理、价值判断,而西方传统经济理论与现代流行的经济学则排除伦理价值判断,强调所谓无伦理价值判断的、纯经济的、实证的、中性的、“科学”的经济学(近年来西方经济学中也逐渐开始重视社会经济问题中的非经济因素)。所以,与西方经济理论相比较,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具有浓厚的伦理色彩。它立足于伊斯兰的公平观、平等观考察现代经济问题,审视现代社会的经济体系,构建伦理色彩浓厚的经济学。可以这样说,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实质是现代伊斯兰伦理经济思想,现代“伊斯兰经济学”实际上是现代伊斯兰伦理经济学。在早期的着作中,这一特点更为突出,基本不涉及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问题。后期的“伊斯兰经济学”力图构建“效率与公平”、经济发展与道德建设相协调的综合经济学,但其立足点、出发点仍然是在伦理上。

    其七,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研究的侧重点是在分配问题和金融问题方面。一是这方面的论着数量众多,二是从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的发展过程来看,分配与金融问题始终是每一个阶段研究的重点,三是分配与金融问题在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中处于核心与基础性的位置,四是这几方面的问题也是伊斯兰经济实践的核心内容。这同其立足于公平观、平等观等伦理观来考察现代经济问题是相一致的。在分配上,力求构建公平、平等的分配,反对贫富分化悬殊,反对剥削。在金融方面,努力构建无息的金融体系,反对金融利息体系,这同其反对不劳而获的伦理观念相一致。

    其八,具有突出的对世界整体经济体制进行横向比较研究的意识。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立足于伊斯兰经济观的立场上,横向比较现代世界主要经济体制的优劣。从毛杜迪、沙依克到塔勒卡尼、霍尔希德、希底奇再到曼南、查卜拉、纳奇维、乔德霍瑞、兹奥丁,贯穿整个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发展历程,几乎所有的代表性论着都涉及到对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法西斯主义的国家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福利国家的经济体制进行批判。通过对世界经济体制的比较来阐述其伊斯兰经济理论。

    其九,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和经典伊斯兰经济思想的不同在于,经典伊斯兰经济思想同宗教信仰、宗教法律、宗教道德诫律紧密结合,经典中经济论述既是经济思想的体现,又具有宗教信条、宗教法律、宗教道德诫律的特殊地位。而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是穆斯林学者与经济学家学术性探讨的成果,虽然以伊斯兰传统的宗教信条、宗教法律、宗教道德诫律为其基本的原则和核心,但它本身不具有宗教信条、宗教法律、宗教道德的特殊地位。它的探讨性、学术性色彩比较浓厚。

    其十,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既具突出的学理特征又具有很强的实践可操作特征。伊斯兰经济政策的探讨成为它重要的内容。比如,伊斯兰金融体制的构拟,许多论着都进行过理论的探讨,对实践起到指导作用。不仅如此,许多伊斯兰经济学家还直接参与伊斯兰金融体制的创立和伊斯兰银行的实践活动。

    总之,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的贡献有许多方面,大的方面来看:首先,当西方经济理论与经济模式席卷全球之时,它指出了西方经济理论和经济模式的弊端,提出了独特的解决现代社会经济问题与社会矛盾的方法与途径,探讨了独特的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与经济模式,探索一条独特的伊斯兰现代化道路,其学理价值自不待言,其理论勇气与开拓创新的精神也值得赞赏。其次,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对现代穆斯林世界的现代化实践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再次,它使我们认识到,现代经济理论的普遍原理必须同本区域的社会文化背景相结合,这是一条普遍的原则。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正是这种探索的开始。这对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理论有启示。当代中国的一些经济学家立足中国的实际,也注重探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厉以宁先生的《经济学的伦理问题》是这方面的代表作品。

    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试图解决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尔虞我诈、残酷竞争、拜金主义盛行等弊端,但遗憾的是它具有这样一些弱点:其一,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建筑在伊斯兰信仰者的社会基础之上,许多经济原则和措施对世俗的人、信仰不坚定的人具有压抑其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只有信仰坚定的人才能视其为积极驱动力。

    其二,财产的再分配措施,分散了经济法人的再投资能力,不利于经济的规模发展。其三,不利于同世界经济的接轨。

    在建构一种适合本区域的经济理论体系时,必须注意这样的问题:世界的集团化与经济一体化趋势已十分明显,世界经济全面接轨与一体化的时代将伴随着信息高速公路的全球化而到来,伊斯兰的现代化道路也好,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也好,必然归于这个大趋势。所以,经济理论必需考虑到未来的方向性,独创的经济理论不仅能够指引本区域文化下的经济走向现代化,也要考虑这种理论在后现代社会中的价值,要考虑世界全面一体化的时代这种理论的价值。如果这种理论违背这种一体化的大趋势,不能体现这种一体化大趋势后的主体价值,那么,这种理论的影响将是比较短暂的。如何既能保持传统优秀文化,又能顺应世界一体化的大潮流,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理论、实践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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