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经济思想-中国伊斯兰经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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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斯兰教在唐代传入中国,经过宋、元、明、清的发展,在中国大地扎下了根。唐、宋时期,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信仰者主要是经商的“蕃客”,伊斯兰教在中国的规模比较小,其教义、制度、思想、文化基本上是舶来品,还没有同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有元一代,大量的穆斯林来到中国,并主要聚居生活在汉文化圈内,一方面融合了一部分汉、蒙古等民族,形成了较大的力量和规模,另一方面逐渐地适应汉文化氛围,扎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之中,同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这种结合主要表现为自发的、自然的特点,形成了独特的民族——回族,形成了中国伊斯兰教的基本特点。从理论、理性上完成伊斯兰教同中国传统文化的结合是在明、清时期。这一时期,形成了独特的中国伊斯兰教思想理论体系。在这一思想体系之中,伊斯兰教基本教义始终保持,但受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也很深,其经济思想的内容和特点就是较为突出的体现。

    第一节 中国伊斯兰学者的经济思想

    从总体上看,中国伊斯兰学者的经济思想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立足于伊斯兰教基本教义、原则与精神实质,运用中国传统文化的形式、内容及词汇,阐释了伊斯兰经典中有关经济问题的基本教义,如有关天课、施舍、积谷、利贷、消费等问题的论述、规定、命诫;二是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将伊斯兰教义同中国传统文化相融合所提出的一些理论、观点、思想。新疆的伊斯兰学者受内地的影响较小,较多地阐述了伊斯兰经典的经济思想。

    一、王岱舆的经济思想

    王岱舆,名涯,以字行,别署“真回老人”,金陵(今南京)人,回族,大约生活在1570年至1660年之间,是中国回族穆斯林最早系统研究伊斯兰哲理并着书立说的宗教学者之一。与刘智、马注、马复初并称为清代回族四大伊斯兰教学者和着作家,并雄踞四人之首。他的代表着作为《正教真诠》、《清真大学》两部汉文着作。王岱舆的经济思想主要包括如下几项内容:

    第一,介绍并阐释了伊斯兰教天课制度:“五常之二,曰施。施有二:曰己之施、曰物之施。己之施,乃身心智慧之于主也,施之于亲也,施之于君也,施之于天下也;物之施,乃以财帛谷粟之类,施于危困,济于饥寒。所以清真之道,无暴露,无乞丐,无秽形,无亲疏,无远近,无古今,遨游天下,不费锱铢,四海之内,皆为兄弟。因己之身命财物皆主之赐予。故以其所赐而施及己同类之危难,上不负所赐之恩,下并爱其所爱,此正教施之义也。”

    这里讲的是广义的天课概念,即一切施济均为天课。他把“施”功一分为二:一方面是精神上的“施”,另一方面是物质上的施。而且精神上的“施”,增加了“施之于君”的内容。这同儒家忠效君主的思想相一致。王岱舆注重精神的施济,也是对《古兰经》原旨义的创造性阐发。在上述论及“施”功的文字中,也体现出王岱舆在论述伊斯兰教天课经济制度原旨义时,注重从伦理角度去阐发,注重张扬它的伦理精神。

    第二,王岱舆在《正教真诠·利谷》篇中专题阐述了伊斯兰教有关高利贷与积谷的规定。他先介绍了原教的规定:“月利生财,积谷待价,二事清真切禁。故为此者,必不得真主之恩慈。”接着结合儒家的仁爱思想阐述了原教的规定。

    首先,指出月利生财、积谷待价是忘却了真主的恩惠,不符合仁爱精神,不符合“人”的标准:“惟取利己,不顾损人,苛刻无慈,其与禽兽也几希?人物之别,正在于此。凡聚不知散,贪吝不已者,禽兽也;取舍中节,济困扶危者,人道也。”从而将高利贷上升到人与物、人道与禽兽区别的认识高度予以抨击。

    其次,将感恩真主的伊斯兰教精神与儒家仁爱精神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阐发原教禁利贷、积谷的寓意。“因人之身命财物,本非自有,皆真主之恩赐也,所以仁者爱人,若不爱人,将何以验其感恩也。凡仁义之施有二:仁者推己及人,当有人己之殊,不分人己而言仁义者谬矣。若民物皆与己一体,惟知爱己奉己,而不推之人者,即小入耳,何也小人直知有己,而不知有人,岂得称仁义乎?夫德之厚者,在远而不在近,若近爱自身,以及其亲爱,虽异类亦能,况小人乎?惟智人君子,能施远爱,包括宇宙,无所不及……”王岱舆把感恩真主与仁爱、施舍与仁爱相统一,论及仁爱之施的具体表现,均在说明原教旨义同儒家仁爱精神的相一致。原教旨义符合儒家的仁爱精神。

    再次,提出了正当生财的途径。“须知生财自有大道,交易宜出公平,体阴阳之变化,仿时序之盈虚,利害相均,得失同受,当听其自然而然”。认为伊斯兰教允许“生财”,但不能靠积谷、月利等邪门歪道获取财利,而是通过正当的大道来获得,强调在符合伊斯兰教道德、教规的前提下生财致富。这段文字还强调交易时应公平、公道,应根据情况的变化使交易双方利害相当,利益与不利交易双方共同承担,体现了伊斯兰经典所倡导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还提出,生财也有一定的规律,要善于把握规律,顺其自然,听凭前定,“数当前定,招之不来,挥之不去,岂由人之刻剥哉!”。

    最后,提出并评论了三种经济伦理行为。王岱舆从道德伦理出发,把人的经济行为分为三种:第一,“赈济者,贤人也”。认为赈济、施济别人的行为是贤人的行为,并进一步提出“赈济”的三种方式:“夫赈济者,或有以心济人,以身济人,以物济人者”。第二,“防饥者,常人也”。认为“防饥”的行为,属一般人的表现。他们储积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孝、慈、义与生存。这是可以理解,也应允许的行为。“防饥者,力积半年一年之储,常备一时卒然之变,在高堂无乏奉,则为孝;在膝前无缺育,则为慈;宗戚里闾濡其泽,则为义,岂特保一身之为仁也。夫命之在人,有一日之命,则有一日之身;有一日之身,则有一日之养……有备无患,以待考终,防饥之义亦云可也”。第三,“生利者,恶人也”。认为损人利己的生财行为是恶劣的行为,是恶人所为。他严厉地指出,这种人“心迷财息,意泯慈祥,冀绝万众之生,以饱一家之橐,逆真主之命,反至圣之仁。盈仓箱以需利,积京坻以待时,深虑升平,乐思荒旱,闻秧枯稼歉则愈喜,见和风甘雨则愈愁,天下困穷,饥殍满市,斗粟百金,价胜珠玉,方遂其意”。王岱舆运用善恶的道德标准评述了这三种经济行为。并且比较了“定利”者和“积谷”者恶的程度,指出“积谷者”较之定利生财者“恶更倍之”。

    第三,王岱舆在《正教真诠》“较量”、“宰牲”、“荤素”、“博饮”、“风水”等篇中,介绍、阐述了伊斯兰教有关消费方面的思想、规定、戒律,批判了佛、道诸教有关消费的观念与规定。这些论述同伊斯兰教原教旨义一致:主张有节制的消费,反对禁欲主义的消费观,把消费同身心健康、宗教信仰、宗教道德相联系。例如在“较量”篇中写道:“十条之一,乃节饮食。节者之义,乃清洁而减少也。缘夫饮食乃立身修道第一工夫,若无此则身莫能立,而道亦不能修,其为成人之至要也。经云:‘凡人以一口不明不净之饮食入于胸腹,真主四十日不准功行。’何也?清净之主,所喜惟清净耳。以不净之饮食,立身而修道,若以泥水而浣白衣,愈浣而愈污矣。减少之义,因修道之人,衣为御寒而遮体,食为充饥而度命……精明无贮,若油过灯草,其灯必灭;水逾田苗,其苗必损,此自然之理也。”在此强调了饮食一要清净,二要适度,并同宗教信仰、宗教功课相联系,这同伊斯兰教原教旨义相一致。

    第四,提出了“甘贫”的思想。王岱舆在《正教真诠》“较量”、“戒慎”篇中,提出了10方面戒慎的内容,其中“其六乃甘贫。贫者体一之机,修道之要也。夫贫人诸事倚托于主,富人诸事倚托于财。经云‘守己贫人,通国猜其富足’”。认为贫穷成为信教的有利条件,因为穷人把一切事情倚托于真主,而富人诸事倚托于财。把贫富同信仰虔诚问题相联系起来。接着进一步论述道:“盖守道之贫人,无差徭,无租税,无妄为,无高傲,无欺凌,贼盗不侵,忌妒不犯,岂非无拘欤;及归后世,无惊恐,无牵系,无仇敌,无考算,竟登天园,永享极乐,岂非王者之尊欤?”具有明显的尚贫思想。王岱舆在此虽然引经据典,但个人发挥的成分很明显,似同原教旨的积极入世、奋发进取、鼓励通过合理手段致富的精神有所不同。这种安贫乐道的思想不利于激发人们搞好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从而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消极因素。另外,他还提出了“安分”的主张:“安分者,安于衣食非安于道德,夫道德无量,岂可中止而驻足乎?”这同“甘贫”主张相一致,也体现王岱舆具有扬义抑利的思想观念。

    王岱舆的尚贫观在下面一段话中得到了进一步阐发:“堪叹世人忘源而逐流,在海浪中寻索受用,电光里妄想长生。惟智者淡此而浓彼,乐道德以安贫,却富贵如腐朽。因富贵乃邀竞之具,得意者万种愁烦,虽寝食亦无闲空,何也?从求富,相争不息,故有共争共夺之端。贫下最下,独处最安,因无人争贫,所以独得乐也。贫居下,不复更下;富居上更思其上,岂不危哉。”此段话语中,透着尚贫价值观。当然,王岱舆所论及的尚贫的价值观念是同向善的道德观相结合的,也有从自我角度考虑的东西,即劝人免于追求富贵的痛苦过程。王岱舆的观点同中国道家“无为”的思想有共同点,体现其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颇深。

    第五,义利观。义利之辩本是中国哲学史上关于伦理问题的一项传统论题,宋代理学大师朱熹认为,分辨义利是儒家“第一义”。儒家“义”是指思想行为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利”指利益,功利。《论语》里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说法,理学更进一步倡导“兴义灭利”的思想。王岱舆受儒家理学思想影响颇深,认为“夫名利乃粉饰仪容,善恶乃本来面目”,“好利者,不期贪图,而贪图自炽”。“盖天地万物,富贵功名,无非为人,皆谓之恩赐。但变迁不时,转眼成梦,岂真赐乎……微细参详,惟以妈纳一事,常在常有,无减无增,至中至正,超越万有,化服诸邪,诚为真赐也”。“以妈纳”为王岱舆“义”的重要内容,并将它推到超越万有的地位,而将物质追求、物质享受视为虚空、梦有的东西,具有某种程度的惟道德、精神论。强调了“义”与“利”的对立,两者不能相容,具有扬义抑利的观念。

    这同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所体现出的义利统一观念不同。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中所体现出的义利统一观特点,“在义和利的统一之中、结合之中、协调之中的基本点是义”,它以“义”为前提,以“义”为根本,“利”必须服从、协调、结合、统一到“义”之中,但它毕竟不忽视利的合法获得,甚至鼓励穆斯林在符合“义”的前提下积极获利。伊斯兰教强调“义”与“利”的统一,而不是强调二者的对立。而王岱舆的义利观中则强调义利的对立,他的义利观基本符合儒家理学义利观的特点,虽然其“义”的具体内容与儒家不尽相同。这是王岱舆的义利观同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的义利观不同之处。

    第六,王岱舆反对“一概均平”的观念。他在《正教真诠》“普慈”篇中指出:“世人顺违贵贱,贫富安危,高低巨细,万事万物,各安其位,谓之普慈,非一概均平也。若一概平等,则无高低贵贱、君臣父子、夫妇尊卑,何以成斯世界。彼此不分,非所论矣。夫天有阴阳,人有贵贱,无阴不能成阳,无小人不显君子”,“阴阳必不可缺,天地必不可同,贵贱必不可一,君子小人必不可少。高者高之,下者下之,因才而用,各得其宜。”说明王岱舆从伊斯兰教“前定”说出发,极力维护他所处的“高低贵贱、君臣父子、夫妇尊卑”的封建社会不平等秩序,不赞成“一概均平”的思想。这同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中农民阶级所具有的“绝对均平”思想意识截然不同。他在《正教真诠》“易真”篇中批判《省迷真原》等书时也论道:“据此则一概均平,无有高下,浑然同归太虚……”说明他反对一概均平,而主张万物万事和人类本身都有品极高下之分。

    王岱舆反对“一概均平”的思想符合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古兰经》肯定了现实社会中贫富差异的合理、合法性。但王岱舆的等级观念已烙上了中国封建社会等级观念的烙印,他反对“一概均平”思想主要是服务于所处的中国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这是他对伊斯兰教原教等级观念的一个发展。在伊斯兰经典中一方面是肯定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并将这种差异归于“前定”,但另一方面,它又具有浓厚的平等思想,初期的伊斯兰社会更没有森严的等级制度,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中也没有反映、倡导森严等级制度的内容。它反对贫富差异过大,并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缩小贫富差异,具有“相对均平”的思想。总之,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中“差异合理性”的思想同王岱舆反对“一概均平”的思想在程度上、内容上、视角上有着不同之处。

    二、刘智的经济思想

    刘智,字介廉,晚年自号一斋,江苏上元(今南京)人氏,回族,大约生活在1660年至1730年间,清康熙时代着名的伊斯兰教学者。其代表着作有:《天方性理》、《天方典礼》、《天方至圣实录》。刘智的经济思想主要体现在《天方典礼》一书中。

    第一,在《天方典礼》“课赋”篇中,刘智指出了实行天课制度的目的为“课者,隆施济以防聚敛也”,介绍了天课制度的具体规定,包括各类财产的纳课数额、接受天课施济的范围、施济天课的原则。刘智引经据典,强调了广义的天课含义,“圣人曰:‘凡物有课,有所能而施之,以济不能也。财富者,利济贫乏;学优者,导化愚顽;言美者,释讼解争;力强者,扶危助弱,广屋厦以延宾客,多备器用以应借贷,皆课义也”。刘智还阐发了对伊斯兰教天课制度的独特认识:“人惟聚敛之心日盛,则其私己之心愈不能已。捐课乃裒多益寡之义,豁达和众之心也。夫能推其豁达和众之心,而体乎民吾同胞之义,则天下何者非吾之所有?而吾所有者,又何不可为天下之所有乎?此大公无我之象也,此天人合一之机也。”他在此提出了“大公无我”思想,认为从“豁达和众之心”、“民吾同胞之义”出发,便不存在个体私有的东西,个体私有的东西可以归为天下人所有。这是刘智对伊斯兰教有关“天课、施济”思想的重要发展。

    第二,刘智在《天方典礼》“财货”篇中介绍、阐释了伊斯兰教法律中有关经济问题一些规定。

    一是阐述了对义与礼的见解。刘智主张:“财货,非义不取,非礼不用。百官非礼不纳,朝廷非礼不税。认为获得财物,必须符合义的要求,使用财物,必须符合礼的要求。官员不应接受不符合礼的要求、规定的馈赠,朝廷不收不符合礼的要求的捐税。这里的“义”和“礼”显然是儒家文化中“义”、“礼”同伊斯兰教伦理、信仰、法律思想等含义的混合概念,但以儒家的含义为主。刘智对上述的认识、规定的意义与作用做了进一步阐述:“财货取与,皆节以礼义,则无利欲之挠,而争端息矣。百官非礼不纳,则无贿赂之私,而刑赏当矣。朝廷非礼不税,则无苛索之弊,而黎庶安矣。民富国强,上下安乐,由乎此也。”从这一段文字中看出刘智心目中理想社会的一部分:人与人之间无利欲之争夺,官员廉洁奉公,执法公正,朝廷无苛捐杂税,百姓安居乐业,民富国强,上下安乐。这种理想既符合伊斯兰教的精神又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

    二是介绍、阐释伊斯兰教有关施济贫穷和反对敛聚财富的思想,并将其同儒家“仁”的概念、思想相结合。他指出:“仁者,疏财以合众;不仁者,分众以聚财”,讲了疏财的目的和作用是合众,聚财的结果是分众。这实际上是针对统治阶级统治术而言的,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维护封建社会的统治能长治久安。他又说:“夫财者,民命之所寄也。民以财市,以财贾,以财集,犹鱼潜于水而贪之也。故一闻财利,辄往趋之,此今古所同然者也。为上者宽征薄敛,赈饥恤贫,养老慈幼,不吝帑藏之财,以解民困。被其泽者,有不父母亲之而元后戴之者哉?其合也,以疏得之,此仁者之为也。苟或横征暴敛,额外苛求,民多菜色,而血比难堪;野无孑遗,而追呼不息,惟知剥取民财以饱其欲。被其虐者,有不愿逃其网而轻去其乡者哉?其分也,以聚致之,此不仁者之为也。”他从财物对于平常百姓的重要性谈起,以此说明统治者应该“宽征薄敛,赈饥恤贫,养老慈幼,不吝帑藏之财,以解民困。”这样做便起到“合众”的作用,是仁义的行为。相反,如果“横征暴敛,额外苛求”,只能起到“分众”的作用,这是不仁的行为。我们看到,处在中国传统封建社会,刘智所关心的不仅仅是穆斯林社会的事情,而是关心整个封建社会的问题。这同儒家以国家、社会为己任的儒士精神相同。由此可见,在刘智的思想中儒家精神的成分很重。他还对以上论述作了如下补充:“仁者悠久,不仁不常”。“仁也者,大造生物之心也。人有此心,是为恒心。有恒心者,享祚久长,福有攸归也。不仁也者,即失此心之谓也。既失恒心,倾覆及之,何常之有?”从而大力张扬已融会了伊斯兰教有关内容(包括经济方面)的“仁”精神,体现了刘智自觉把经济问题同封建国运相联系的思想特点。

    在论述了统治阶级的疏、聚得失之后,刘智又论述了平常百姓“聚敛”的恶果:“聚敛之家,鲜克有终”。并进一步阐述到:“贪积不舍谓之聚;科取无道谓之敛;鲜克,犹不得也;有终,谓永享而有后也。今世得好子孙承受之,后世得好福报安享之,皆谓有终。贪积不舍,不仁也;科取不道,不义也;不仁不义,而欲永享有后,自古无闻也。”刘智在这里运用伊斯兰教“两世说”和儒家“仁义说”阐明聚敛的性质和报应。他用儒家的“仁义说”来揭示“聚敛”的性质,又用伊斯兰教“两世说”来指明“聚敛”所必得的报应。

    三是提出了经济行为评价的道德标准:“四民之资,在乎业。业无大小,惟近于仁义者为正。业无通塞,惟本于忠信者为公。”他认为评价人们经济行为的标准有两方面:一方面强调“近于仁义者为正”,具体地讲,便是“爱物利民曰仁,取与以道曰义”。这同伊斯兰教倡导施济行为的思想一致。另一方面主张“本于忠信者为公”,具体是“无欺于好丑曰忠,无事于诈伪曰信”。忠信和仁义属儒家伦理范畴,刘智以伦理道德的标准作人们经济活动的标准,体现了他的经济思想的浓厚伦理色彩。下面一段文字更明确地表达了他的经济伦理观:“士尽其学,农尽其力,工尽其能,贾尽其有,言语信实,买卖公平,称量度数,不以入加,不以出减,不虚托本利,不谬称好丑,不全亏人,无讳无匿,是可谓公正也矣。”通篇讲的是经济伦理问题,其中突出地论述了商业道德思想。另从刘智“四民,士、民、工、贾也”的排列顺序来看,刘智深受中国传统经济思想影响。这种以农为先,工、贾次之的排列顺序是中国传统的排列法。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是以商业为荣,具有崇商、重商的价值观念,在刘智的论述中没有强调。

    刘智在“财货”篇中还较为详细地介绍、阐释了一些伊斯兰教商业交易、利贷的原则与规定,如“勿蓄粟”、“勿市诸所禁”。其中对利货问题论述最多,这方面的论述同伊斯兰经典思想基本一致。

    第三,在《天方典礼》“民常”篇中,刘智将人的日常生活总结为四:“曰居、日用、曰服、曰食”,提出这四个方面的功能为:“居以安、用以利、衣以卫、食以养。”刘智考察经济生活的着眼点在消费生活上,而对经济流通领域关注较少。另外,“民常篇”中所论“五室”、“五矿”、“五服”、“五食”、“五谷”、“五蔬”、“五果”、“五肉”、“五饮”也多源于中国传统的说法。在《天方典礼》“饮食”篇中,刘智结合中国传统的饮食消费思想、中医学原理,介绍、阐述了伊斯兰教饮食消费制度。

    三、马注的经济思想

    马注,字文炳,回族,云南保山县西郊九隆地区人,为中国着名的伊斯兰教学者,经名郁速馥,乳名风,晚年号“指南老人”。生于明崇祯十三年(1640年),大约于1711年左右逝世。主要代表作为《清真指南》,其经济思想主要为:

    第一,马注在《清真指南》一书中不仅介绍了有关天课、施济、饮食等方面的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教法教律内容,并结合中国传统文化加以阐发,而且宣扬了伊斯兰教“信前定”思想。

    马注在《清真指南》之四“课施篇”中提出,人生财富非出于智力之所能,并列举先圣先贤例子佐证:“故苏喇马纳圣人至富,尔撒圣人至贫。又如孔子之厄于陈蔡,颜回之箪食屡空。”圣人均为智力强者,但却并非都是富有者。由此得出“古之圣贤犹不能转移贫富,则必有掌握恩威,隐隐于造物之微者,预定夫人生顺逆之机”。的结论,宣扬贫富依赖“天命”的主张,这里的“天命”指的是真主的前定。

    第二,具有尚贫知足的思想。马注据“经云贫人两世王侯”,进一步阐发道:“盖贫难之人无名利之累,分外之求,荣辱不及于身,忧患不系其心。倘能克己勤修,缺处知足,今世得其安然,后世亦免罪累,浮情似觉凄凉,天堂与彼终近;富有之人终日营营,未得患得,既得患失,因其资财,无恶不肆,长虑贪图,无有宁息,今世不获安然,后世难免罪报。”尚贫知足的思想也体现在王岱舆的经济思想之中。虽然也是引经据典,但与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中浓厚的人本主义、积极入世的现实主义倾向却不相同。穆罕默德曾说“要获大利,必在早晨”,体现出积极地争取富裕、争取财富、争取人生物质利益的精神。这同王岱舆、马注的尚贫、知足思想不同。

    第三,马注还提出了限欲论。“自性之恋有六:曰恩爱也,财物也,安居也,饮食也,寤寐也,衣服也。恩爱之情降,则近主之念寡矣;财物之情织,则悔罪之念寡矣;安居之情盛,则办功之念寡矣;饮食之情侈,则认实之光暗矣;寤寐之情浓,则悟道之门寒矣;衣服之情奢,则谦抑之念寡矣”。马注在此认为,人的六种欲望同人的宗教信仰、宗教道德是根本对立的,欲望排斥信仰和道德,所以据此认为应限制、抑制这六种欲望。其中有关对财物、安居、饮食、衣服的要求与欲望的限制,在于试图影响人们的消费生活。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人类的消费欲望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限制、抑制人们的消费欲望,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当然,过高的消费欲望所引起的高消费也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因而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适度消费观才是正确的。

    第四,马注积极宣扬伊斯兰教所倡导的施舍。他认为施舍行为的报应有六个方面:“一、真主准施舍人求祈。二、增施舍人之寿数。三、加施舍人之财帛。四、免施舍人之灾祸。五、日记天仙书于好人数内。六、与地狱相隔日出没之远。”可以看出,马注对施舍的宣传是将现世与来世相结合,努力使其成为广大穆斯林的自觉行为。

    四、马德新的经济思想

    马德新,字复初,回族,云南大理人,生于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清代伊斯兰教着名的经师和学者。马德新的着作颇丰,代表作为《四典要会》,但涉及经济问题的论述较少,归纳起来为:

    第一,贫富观。马德新辨证地论述了贫富问题:“天下皆恶劳而爱逸,不知富贵生于劳,贫贱出于逸。天下皆恶贫而希富,不知贫者劳而生贵,富者逸而生贱。万事成于劳,诸功败于逸,登高者险,居卑者安,润其身者累其心。”他认为富贵来源于勤劳,贫贱是因懒惰所致。富贵和贫贱也不是绝对静止的,而是运动、变化的。富贵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贫贱,贫贱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富贵。富贵者如懒惰便会变为贫贱,贫贱者如勤劳也可变为富贵,这是积极的贫富观。但他认为追求富贵的人可以“润其身”,但却“累其心”,含有消极无为的思想。

    第二,义利观。马德新具有义利统一的观念。他认为“世人知利之可趋,害之当避,不知利而失其义,则反为害也”。“利”应同“义”相统一,才有益于人,“义则养其身”,“利”同“义”相背,则害于人,“不义则毒其性。色动淫念,财启盗心,邻里失和,朋友交疏,手足相害,皆由于利也”。马德新还进一步提出,利欲过多害于人,“人以利养,苗以水滋,但深水不养苗,厚利多招灾。人获暴利,苗受猛水,不得其益,反受其害”。“利多滋欲?薪能助火,利如酒也,多饮则迷”。从而主张适度得利。

    五、《福乐智慧》的经济思想

    从10世纪末到11世纪,伊斯兰教逐渐传人新疆。伊斯兰教在新疆的传播和发展,积累了大量珍贵的伊斯兰文献,《福乐智慧》是其中最为重要的着作之一。作者为巴拉萨衮人优素福·哈斯·哈吉甫。作品系11世纪喀喇汗王朝时期用回鹘文写成的一部长诗,描述与反映了喀喇汗王朝的政权结构、经济生活、各阶层的社会地位、与中原及其他地区的关系,宗教对世俗生活的影响、社会礼俗、妇女地位及各种复杂的社会矛盾等现实生活;通过人物对话表达了作者的自然观、人生观、社会观、经济观、历史观,特别是反映了喀喇汗王朝对待各阶层的态度和穆斯林的修身处世之道;体现了当时维吾尔社会的文化背景,“包括占主导地位的回鹘文化意识和传统,祖国中原文化与回鹘传统文化的有机融合,对以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为主的外来文化诸因素的吸收。”作品对维吾尔社会的思想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福乐智慧》中有许多涉及经济领域的描述,主要体现在第50章“如何对待经商”、第57章“如何对待农民”、第58章“如何对待商人”、第59章“如何对待牧人”、第60章“如何对待工匠”、第61章“如何对待贫者”、第64章“如何管理手下的仆役”、第72章“贤明对国王论治国之道”等章节中。

    作者所处的喀喇汗朝,是回鹘、葛逻禄所建立的王朝,统治范围西起卡拉库姆沙漠,东至罗布泊,北达巴尔喀什湖,南尽阿姆河。喀喇汗朝信奉伊斯兰教,作者是一位虔诚的穆斯林,所以《福乐智慧》中的经济思想立足于伊斯兰立场,属伊斯兰经济思想的范围。本书开头三章依次是“对至尊至大的真主的赞颂”、“对先知的赞颂”、“对先知四同伴的赞颂”,旗帜鲜明地表达他作为一位虔诚穆斯林的坚定立场。它所阐述的重商、崇商价值观、尊重劳动价值观、扶困济危的社会福利思想、遵守教规的消费原则、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的经济道德观念等都是从伊斯兰教基本经济原则出发而加以论析的。喀喇汗王朝的经济文化背景对《福乐智慧》的经济思想也有深刻的影响。喀喇汗王朝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加强以及封建制经济关系的发展,当时以喀什噶尔、巴拉萨衮、撒马耳罕等城市为中心的经济文化出现了高涨的局面,而喀什噶尔在喀喇汗王朝存在的整个时代,始终保持着突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位。同时,这一地区又处在古“丝绸之路”上,中阿文化交流、交汇、交融地带,各种信息丰富,商品流通比较发达,市场繁荣。正是在当时这种体现开放格局的历史和地理环境中,作者创作了这部不朽的作品,阐述了他的经济思想,尤其是发展商品流通和市场的思想。

    第一,作者运用优美的诗句重述了《古兰经》中真主创造了万物并是一切所有者的观点。作者写到:“我以真主的名义写出我的语言,是我主创造了一切,养育了一切。”“你创造了大地、天空和日月,又创造了万物、过去和现在。”“你创造了这存在的一切。”“你的惟一不是由什么组成,但一切万物由你创成。”“你创造了一切万物。”“没有你不在的地方,一切都属于你。”我们在本书第1章论述中已指出,真主创造万物并为万物的所有者的观点成为伊斯兰教财产权观念以及伊斯兰整体经济思想的基本出发点。作者重述这个观点,表明其经济思想的伊斯兰特性。

    第二,作者具有崇商、重商的价值观念。崇商、重商是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所体现出来的经济价值观,作者坚持了这种价值观。首先,他赞美商人,宣传商人的积极作用:商人“为谋生他们周游世界,向真主献出心智和一切。你要和他们接触来往,买卖中尽力满足其愿望,天下的珍异都在他们手上,能把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他们从东方周游到西方,会助你实现美好的愿望。世界上无数的珍宝和绸缎,全都来自他们的身旁。世间倘无商人奔走四方,怎能穿到紫貂皮的衣装?倘若契丹商队的路上绝了尘埃,无数的绫罗绸缎又从何而来?倘无商人在世间东奔西走,谁能看到成串的宝石珍珠?”在这里,作者站在伊斯兰教的立场上首先指出商人不辞辛苦四处奔波经商是对穆斯林所信仰的至高无上的真主“献出心智和一切”,这就将商人以及商业行为定位在穆斯林所最崇敬的人和事物上了。接着又进一步阐述了商人的行为能给人们带来美好的物质享受,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为人们的美好生活作出积极的贡献。作者这样热情洋溢地赞颂商人:“有的从东方带来珍贵的礼品,有的从西方赶来,献一片赤心。”这样,作者就将商人描绘成为能帮助人类实现美好愿望的使者。

    作者所具有的崇商、重商的价值观念与中原传统的经济思想所主张、体现的“重农抑商”、“农本商末”的思想与价值观念明显不同。“重农抑商”、“农本商末”的思想与价值观念是中原汉族经济思想的鲜明特点之一,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漫长发展过程中,这一思想与价值观念不仅成为历代王朝统治思想的一部分,而且成为历代王朝所推行的基本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它对于稳定王朝的统治,维护封建等级秩序起到一定的作用。另一方面,它极大地阻碍了中国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成为中国封建经济长期停滞不前的重要原因之一。从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角度来看,《福乐智慧》中崇商、重商的思想与价值观念具有进步意义。这一思想与价值观念对于推动商品经济的发展、推动不同经济背景区域之间的经贸关系发展具有积极影响,同时也会对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起瓦解作用,从而推动整体社会经济的进步。

    第三,作者强调经济道德尤其是商业的职业道德行为。一方面,十分重视功利与经济效益,如他十分强调商业、农业、牧业、手工业对于满足人们尤其是王朝国家物质需要的重要作用。在《福乐智慧》的整体思想中功利色彩比较浓厚,在提倡对生产者应尊重的观点中,有强调生产者物质生产重要作用的一面。但另一方面,作者又不是单纯的功利主义者和片面的惟生产论、惟物质论者,在强调物质生产的意义的同时,还十分强调经济伦理尤其是经济职业道德的加强。他指出:“做生意要讲和气和公道”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中也十分强调公平、公道。他提出要防止“商人们不再讲究信誉”,他认为讲信誉是商品交换过程中所应信奉的基本道德之一。他不仅强调商业道德,也十分重视手工业与农牧业的道德建设,他提出要防止“工匠们不再忠告后生”,认为师傅认真地教徒弟是一个匠人所应具有的基本职业道德素质,这有利于技术的代代相传和发扬光大,从而有利于手工业的持续发展。他指出,如“农人们个个都慷慨大方,满足于真主的赐予,心怀宽广”,强调“他们实在是造福施利之人”,体现出作者将农民的职业道德同伊斯兰信仰相结合的思想特点;牧人“可靠、诚挚、心地纯正,不会把负担转嫁别人”,“他们不谙奸诈”,赞美了牧人的高尚道德。作者的经济思想体现出物质功利与经济伦理相协调、相结合、相统一的特点。

    第四,在消费观念上,体现出合理享受物质生活的主张,没有体现任何禁欲主义思想。禁欲主义是古代许多文化中所体现出的抑制人类消费的经济思想,如佛教禁欲主义特征十分明显,基督教许多主张也体现了禁欲主义思想,中国道家思想中的禁欲主义色彩也十分浓厚,儒家在宋明以前有某种程度的禁欲主义色彩,宋明理学则旗帜鲜明地提出禁欲主义的口号。禁欲主义在社会伦理、社会稳定、社会心理调适等方面在某种程度上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它过度强调抑制人类的物质与精神欲望,从而过度地抑制了人类社会的消费,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它反对人们为改善物质与精神的生活条件而奋斗,从而阻碍了社会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进步(当然,不可否认这些文化在思想文化上的贡献)。《福乐智慧》中所体现出的是鼓励人们追求美好物质生活的价值取向。作者赞美对现实生活进行华贵美丽的装饰:“褐色大地披上了绿色丝绸,契丹又将桃花石锦锻铺陈”,他热情地赞叹道:“啊,世界的丽质,贵胄的美饰,社稷的光辉,捕捉幸运的缰绳。”他强调应满足人们爱美的愿望:“天下的珍异都在他们手上,能把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应帮助人们实现美好的物质愿望:“他们从东方周游到西方,会助你实现美好的愿望。在赞美商人的同时,也肯定了人们美好物质愿望的合理性。他虽然主张享受美好的物质生活,但也强调要符合伊斯兰的消费禁诫,如伊斯兰教规禁止饮酒,他便强调:应“取缔掉内外一切酒店”。他主张慷慨地帮助别人,尤其是旅行者、流浪者,“善待异乡人,满脸生辉,善待流浪汉,名满环宇”。具有利他性的消费思想。

    第五,具有尊重劳动、尊敬劳动者的思想,不仅重视流通领域,而且重视商品的生产领域。在当时,为市场提供商品的生产者,主要有农民、牧民和手工业者,这些都是小商品生产者,除此而外,则是商队从外地贩运来的商品。从远方贩运来的高档次商品主要满足富有者和权贵们的消费需要,而满足一般消费者需要的商品,则仰仗于本地和近处的商品生产。为了保证市场有源源不断的商品供应,就必须正确对待商品生产者,使其安居乐业,以便不断生产出商品供应市场。因此,作者提出:必须重视直接生产者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巨大作用,是他们为社会提供了衣、食、住、行这些必不可少的条件。当时,喀喇汗王朝的统治者指出:农民“乃是十分有用之人”,“一切人都从他们那里获益,他们给人们赋予饮食的乐趣。一切能呼吸、知道饥饱之人,一切活人都需要他们。”牧民可使人们的衣、食、住、行和某些军需品得到保证,“饮食、衣物、战马和骑乘,连载畜驮牲也得他们供奉。奶酒、乳酱、毛、脂、酸奶和干酪,使居室舒适的毡毯也来自他们。”因此,“他们实在是造福施利之人”。至于工匠,当时主要有铁匠、靴匠、皮匠、木匠、油漆匠、弓矢匠、画师等,谋生度日全凭技艺,是对大家有利之人,接近他们终会获益,因为“人世全凭他们缀饰妆点,他们能制造出惊世之物”。凡“与他们往还,与他们交际,使他们喜欢,你也会喜欢”。虽然作者所提出的尊重劳动者的倡议有从功利视角出发的一面,但很显然,作者对劳动者创造物质财富,为社会提供各种商品,以保证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巨大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王朝的统治者要予以重视,这一看法与千百年来剥削阶级鄙视劳动和劳动者、“惟上智下愚”的观点大相径庭。

    作者还要求王朝的统治者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生产者,对他们要公平合理,施以关心。为能够正确地对待和处理好这个问题,首先,要看到和尊重他们良好的品德。如“农人们个个都慷慨大方,满足于真主的赐予,心怀宽广”;牧人“他们可靠、诚挚、心地纯正,不会把负担转嫁别人”,而且,“他们不谙奸诈”,“实在是造福施利之人”;而工匠“对你也是有利之人”,“接近他们终会获益”。其次,不仅要尊重他们良好的品德,而且要根据他们各自的特点,以正确的态度加以对待。对农民“你应该和他们多多结交,态度要和蔼,语言要美好”;对牧民“应好生对待”;对工匠同样要很好地与他们交往,“为你干了活应及时把工资付予,为他们提供饮食要宽宽裕裕”。作者所提出的对生产者不仅要尊重他们的品德,而且要以正确的态度加以对待,这对于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发挥其巨大作用,促进生产的发展是有积极作用的。再次,为了使生产者更好地发挥其作用,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使他们能够安居乐业,为此要“使他们温饱,在公正中度日”,并要和他们交往,书中非常明显地反映出作者非常重视解决好生产者的温饱问题,因为这个问题解决得如何,会直接关系到生产者发挥作用,以及调动其生产积极性问题。因此,提出“对庶民要公正,令其安居乐业”。要解决生产者的安居乐业问题,就必须使生产者具备必要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做到“满足其所求,取你之所需”。按照今天市场经济的语言来说,也包括要通过等价交换的原则去取得生产者生产的商品,不可凭借权势或特权巧取豪夺,而是要使他们能“在公正中度日”,得到温饱,使之能安居而乐其本业,总之,要用好的办法“让商人们保管好自己的储存,让工艺匠人们传艺给学徒。让农夫们精心种好稼禾,让牧人们繁衍增殖牲畜。”使生产者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为市场生产出更多的商品,以满足人们的需要和繁荣市场。

    第六,提出了加强官方商贸、规范政府市场行为的主张。由于商业在喀喇汗王朝整体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为加强对官方商贸管理,作者认为王朝中掌管经济的官员还必须善于经商,掌握市场行情,善于收商业之利。作者明确指出:“司库还应善于交易,不懂得交易之人没有收益。所有的物品他都应该熟悉,要知道它们的贵贱价值”,他们还应精明强干,“司库应该干练而又清醒,倘若无能,会延误事情”。作者认为政府的市场行为应该规范,“国君倘若失言,会失信于民,若失信于民,财物也难久存。”

    第七,提出了稳定币值的金融措施。作者在书中向统治者指出,作为统治者,对百姓肩负有三项职责,而且要竭诚尽职,其中,“一是要在国中保持银子纯度,不能让银子成色降低”。作者明确提出要保持作为货币的银子的成色与质量,亦即要求稳定币值。这对于稳定市场物价,发展商品流通,繁荣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安定百姓生活,减少怨尤,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当时,银子作为商品流通的手段——货币,其制造是被统治者垄断的。如果统治者人为地对银子掺假或有意降低其成色和质量,以次充好,其结果必然是对劳动人民的变相掠夺。为了避免这种现象,就“不能让银子的成色降低”。能做到这一点,无疑会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繁荣,有利于民众的经济生活。作者关于稳定币值的货币思想,不仅有利于稳定和繁荣当时的王朝经济,也有利于安定百姓的经济生活,是具有平民性质的观点。

    第八,提出加强商路安全保障和为商品交易提供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建议。鉴于当时喀喇汗王朝所统辖的地域为古“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经常过往的商旅不断,商队长途贩运的商品,不论是从内地输往国外,或从国外贩回,一般都是属于较贵重或非常短缺而又很需要的,经商者不乏富商巨贾,因此,商路上就难免有歹徒和不法分子进行盗窃或拦路抢劫,这必然给商路的通行造成极大危害。为了保证商路的平安和畅通,保证商旅和市场的安全以及王朝内部的安定,作者给统治者提出的对百姓肩负的三项职责中有:“三是保持所有道路安全无阻,要将盗贼悉数清除,”必须“要将城镇乡野的盗贼扫清,让行旅和商队皆平安无虑。在内要把暴徒铲除干净,在外要把强盗扫荡无余。邪恶之徒须以严刑惩治,以毒攻毒,最为相宜。歹徒必须用监牢、铁索对付,如此才能改变他们的恶习。”

    第九,应打破封闭状态,敞开大门,对外开放,以推进商品流通和市场繁荣。作者指出,为了满足王朝的所需就应该实行开放,因为“你的商队历经列国在世上漫游,到处搜寻绫罗绸缎、紫貂灰鼠。东罗马锦缎和印度丝绸,也难以填满你无底的宝库”。所以,对“所有的商人都是这样,敞开大门,和他们交往。对待他们该慷慨大方,你的名声由此而四处传扬。”因为“善待异乡人,满脸生辉,善待流浪汉,名满环宇”。要有一个开放的思想,形成开放的格局,以推动经济的发展。因为只有对外实行开放,才能增进和发展地区之间、国家之间的经济往来,促进分工和协作,扩大商品交换的范围;才能进行技术和信息交流,提高劳动生产率;才能扬长避短,优势互补,获得比较利益;同时,促进地区之间、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开阔人们的视野,提高人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推动科学技术与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社会文化的进步。

    第十,赋税思想。作者提出,应让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合理负担税赋,反对横征暴敛。作者提出,要严格征收税赋,以充实国库,但对纳税赋者要做到负担合理,一视同仁。随着当时“丝绸之路”的经济往来,大大地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发展,税赋收入早已成为王朝国库的主要财源和财政收入,纳赋手段也由实物发展到货币。

    作者借用贤明之口极为明确地呈谏:应要求百姓“不得抗缴国库的赋税”,“要令其按时缴纳赋租”,一视同仁地以此作为所有国民应尽的三项义务之一。但是,也要求统治者必须先使自己的属民有条件安居乐业,各得其所,然后才能达到使属民按时缴纳赋税的目的。

    同时,他提出了赋税层次论,即根据纳税者的经济状况来定其应纳税的数额,在征收赋税过程中,对纳税者要做到负担合理,还要量其力,保护其必要的生计,做到“莫使小康者负担富豪的赋税,那会使小康者败落,家道凋敝。莫使贫困者负担小康者的赋役,贫困者必因饥饿而死,断了根基。若关注贫困者,他们会成为小康,小康者得以养息,便能够致富。”接着他论述了民富与国富的关系:“贫困者成小康,小康者会变富,国家便富足。”在此,作者实际上提出了民富国才能富的观点。作者以上关于征收赋税,取得财政收入以充实国库,让百姓合理负担,非常注重为财政收入“开源”的思想,显然是很可取的,与那种横征暴敛、竭泽而渔的财政思想不可同日而语。

    作者的合理征收赋税、反对横征暴敛思想有利于维护人民一定的物质利益,有利于调动人民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封建统治与社会稳定。

    第二节 中国伊斯兰教派经济思想

    中国伊斯兰教派源于中东阿拉伯地区,但与中东阿拉伯地区的伊斯兰教权组织历来无任何组织性联系,独立办教,这是中国伊斯兰教派的优良传统。伊斯兰传统文化是它的根本,又由于长期植根于中华大地,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也很深。基于这样的基本文化背景,中国伊斯兰教派的经济思想主要来源于中东阿拉伯地区伊斯兰教,主要体现在宣讲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方面,这是中国伊斯兰教派经济思想的共性,也有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的成分。中国伊斯兰各教派穆斯林,历来主张“爱国是伊玛尼(信仰)的一部分”,无论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升平”时期,还是在反封建斗争,近现代反对外国侵略、当代社会主义建设中,回族等族中国穆斯林总是站在维护国家统一的立场上,与兄弟民族共同(或联合)奋斗。在发展中国经济方面,唐、宋、元、明时期,在穆斯林留居中国、新疆地区部分原居民接受伊斯兰教、中国各穆斯林民族形成与发展过程中,曾发挥“重商”精神,在中西国际贸易及中国国内商业方面做出了许多贡献。清代和民国时期,中国穆斯林曾受到清政府和部分地方官吏的残酷剥削与压迫(新疆地区情况比较复杂),穆斯林在反抗斗争失败后,往往被强迫迁徙到自然条件十分艰苦的区域。在上述社会、自然条件下,各族穆斯林一方面进行世俗性的开拓、奋斗,一方面在精神寄托领域引进、接受苏非主义、瓦哈比主义等宗教思想,形成不同教派。各伊斯兰教派在发展历程中向世俗化、建立宗教制度方向发展,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教派门宦定型。新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解放了中国各民族穆斯林,各族穆斯林获得了历史上所追求的政治、经济、文化平等发展权利与宗教信仰自由。

    一、格迪目的经济思想

    格迪目(Qadim),亦译“阁的木”、“格底木”。是中国伊斯兰教中流传较早、传播广泛、信众较多、影响较大的派别。格迪目派遵奉逊尼派教义思想,严格遵守伊斯兰教基本信仰和基本宗教制度,重视传承传统和遵行传统宗教习俗。它的经济思想除了主要体现在宣传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外,还体现在宗经济制度上:(1)重视宗教教育,积极鼓励穆斯林进行宗教教育方面的消费。如实行学粮学课制,是穆斯林供给清真寺阿訇、满拉的薪俸和供养制度。农村的寺坊主要是收取粮食,每年夏收和秋收后,由学东、乡老到穆斯林家中或打谷场上去收取。有的教坊采取化募的方式,有的教坊采取摊派的方式,而城市的教坊多采取化募的方式收取现金。这种注重教育经费筹措、投资、消费的思想与制度保证了宗教教育的开展。但它对现代科学文化教育的意义不大。近年来,随着对科学文化教育的重视,也开始筹措资金支持科学文化教育事业。(2)强调宗教性和公益性消费。如提倡教民交纳“费特勒”钱,即在开斋节时,穆斯林按家庭人口计算向清真寺交纳的课税。各地区交纳的具体数字不太一样。宁夏解放初期格迪目“费特勒”钱为每口人交现金3~5角,或麦子半升。他们把费特勒钱与斋戒联系起来,认为费特勒钱是莱麦丹月斋戒完美的一个条件,如果只封一个月斋而不出散费特勒钱,就失去斋戒的完美性,所以这种费特勒钱就成为教坊全体穆斯林都须无条件自愿履行的义务。这就将穆斯林的花费同宗教信仰紧密结合起来,成为宗教性的消费。再如,格迪目十分强调伊斯兰经典中曾再三强调过的施舍、施济(所得格)贫穷的思想。“所得格”是对宗教人员或贫穷教众的一种课散。它的范围很广,宗教人员为穆斯林举行各种宗教仪式、念经等等,穆斯林都向宗教人员出散所得格,作为施舍,不限数额,随心施散。在格迪目教派中还流行一种主麻乜贴,这是属于清真寺的一项收入,逢主麻日由寺师傅到教坊各户收取乜贴。这是发扬了伊斯兰传统的社会福利思想。(3)加强宗经济的管理,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管理制度。格迪目教派各清真寺教坊之间没有隶属关系,每个教坊负责保障其经济制度的贯彻、实行,管理寺院经济的是学东与乡老会组织。在每个格迪目教坊,除清真寺的教职人员外,还设有学东、乡老等管理组织,负责征集学粮学课,收取寺费与费特勒钱,管理清真寺的瓦克夫,维修清真寺,筹办各种公共性的宗教活动(如开斋节、圣纪节)。学东是这种管理组织的总负责人,下设四位乡老,分别代表东西南北四个方位的穆斯林,参加对清真寺的管理。这种特殊的经济管理思想与模式一般局限于宗经济方面,但由于清真寺经济常常涉人社会经济领域,如从事商业活动,所以,对社会经济也有一定影响。

    二、伊赫瓦尼的经济思想

    伊赫瓦尼(al-Ikhwan,意为兄弟)派产生于清末,晚于格迪目和苏非派各门宦,被称为“新教”、“新兴派”。该派提出“一切回到《古兰经》去”的主张,倡导“凭经立教”、“遵经革俗”,深受沙特阿拉伯瓦哈比派思想的影响。它的经济思想也体现为大力倡导传统经济思想的特点:(1)倡导伊斯兰传统的消费观念。如强调遵循伊斯兰经典的消费原则;主张遵循传统简化丧葬等消费项目。反对为亡人宵夜、晨时念“亥听”以及7日、4O日、百日、周年等忌日念经,主张“遵照圣行”只在主麻日祈祷、纪念亡人,反对为亡人披麻戴孝;限制、约束妇女消费,主张妇女必须戴盖头,限制妇女抛头露面、参加社交。这种消费观念与禁戒使伊赫瓦尼教民的日常消费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2)反对过重的宗教性消费。如它反对宗教职业人员利用念经获取报酬,主张宗教职业人员为穆斯林念经时,不收“乜贴”,穆斯林也不可因念经而备饭待客,否则应不予以“念经”,即“念了不吃,吃了不念”。这种思想有利于教民经济负担的减轻。(3)主张严格履行宗经济义务制度。其项目主要包括扎卡特(天课,还主要包括牧业、商业税)、乌什尔(农业税,即什一税)、“费特勒”钱(开斋节捐),“寺费捐”(供寺院教职人员、宗教活动费用)。“寺费捐”不是定期的,有时每月一次,有时一月几次,按照穆斯林的经济情况,分级捐献。(4)倡导履行“瓦克夫”制度。“瓦克夫”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上无父母下无子女的人死后其财产归清真寺作为“瓦无夫”,一种是穆斯林给清真寺的自愿出散。伊赫瓦尼教派的清真寺,一般都占有比其他教派为数更多的土地和房产。清真寺把这些房产和土地租给群众,收取房租和地租。有不少清真寺的“瓦克夫”土地则是由穆斯林无偿耕种和劳动,产品全部归清真寺。如解放前青海省湟中县上五庄大寺沟伊赫瓦尼清真寺拥有“瓦克夫”土地204.56亩,全部出租,每年约收租6820斤(按一亩地一斗租计算)。总之,伊赫瓦尼的经济思想与制度基本上遵行了伊斯兰传统经济思想与制度,这同它的基本宗教主张有关。它倡导“一切回到《古兰经》去”、“尊经革俗”的思想使其经济思想与制度的传统色彩十分浓厚。

    三、西道堂的经济思想

    “西道堂”教派是清末出现的一个新型伊斯兰教派,信众以回民为主体,并吸收汉、藏、撒拉、东乡等民族,形成了一支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集体经济体制宗教团体。其经济思想体现如下:

    谋求两世幸福的思想。西道堂创始人马启西曾晓谕教众:“尔众天民也,要知浮生之无常,而后世乃无圬,即当力撇今世,紧保后世,须知今世勤劳,乃后世之田园,后世乃今世之收获,所获即其所种,未有种善而得祸者,亦未有行恶而得福者,须知此一身,乃是两世的宝库,两世之美好,尽藏一身。”很显然,这是对伊斯兰教“两世论”的阐扬,特别强调了今世的勤劳、行善与后世报酬的关系,体现了他经济价值观的宗教根源。他提出了两世的美好、两世的宝库系于一身的观点,体现了他注重现实、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也是他积极进取的经济思想根源之一。马启西还强调了发展经济同宗教振兴、群众幸福的关系。他认为,要振兴伊斯兰教,解救民众的痛苦,还必须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否则不会实现众望渴求的理想。所以他在传教之初就提倡:“名实兼收,不独润身还润屋;经营俱到,真能成己更成人。”这反映了他“在今世中求末世,在现实中求未来”的宗教务实思想。

    倡导财产集体所有观念,在其经济制度中又分别实行堂内与堂外两种不同的财产所有制度。其章程中明确宣布:“所有属于道堂经济均为公有。”西道堂的穆斯林分堂内和堂外两部分,堂内“须尽献其生命及财产之所有”于道堂,实行财产集体所有,全体过集体生活。堂外穆斯林分散居住,基本上都属于个体生产,财产归个人所有,生活各自安排,但与道堂有互相帮助、互相依从的经济联系。这种集体经济和公有制度与马启西所接受的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中提倡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思想归于一致。西道堂这一集体生活、集体经营、集体所有的思想同康有为《大同书》中“今欲改大同,必去人之私产而后可,凡农工商之业,必归之公,举天下之田地,皆为公有,人无得私有而买卖之”的大同社会倡导是类似的。西道堂在自己的简则中说:“至其处世之学,而又本于儒者之大同。”可见西道堂的创始人马启西创建这一社会组织的思想渊源。另外,这种组织形式同伊斯兰教初创时的“稳慢”组织模式相似,受其影响也十分明显。所以说西道堂“模式”是伊斯兰传统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交融的结晶。

    均平的财产分配观念。堂内穆斯林衣食住行,婚姻、丧葬、医疗卫生、教育所需资金、财产均由道堂统一分配、统一安排供给。道堂的简则中称“堂内教民生活一律平等”。堂内吃饭分男女两灶,病患者、老人、小孩另有小灶,余均为大灶。堂外穆斯林收入除应纳宗教费外归自己所有。

    重视经济管理工作,具有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分类运营、分层负责的经济管理思想。它实行教主集中管理的制度,教主掌管本道堂的一切活动。教主之下设总经理、副总经理各一人,统管各项经营,下设商、农、牧、林等各业专门负责人。总经理对上听从教主裁决,对下统管一切经营事务。道堂集体经营商、农、牧、林,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另设正副总务各一人,管理西道堂日用财物的收支和生活费用,以及所辖乡庄的财务收入和支出情况。倡导“各尽所能,分工合作”。

    倡导宗教、道德消费。西道堂从堂内教民过集体生活的实际出发,每年从集体收入中,抽出适当款项,用以赈灾养学。如西道堂曾在临潭用课捐修了一座规模不小的“瓦克夫”店.免费接待过往行客中的贫穷者;每年以一定数目的粮食施舍于寺院或穷人(不分民族,不分教派),部分课捐还用于自办学校教师与学生的奖金等方面。另外,西道堂还鼓励教民每逢尔德节出“费特勒”钱,多寡不计,施舍于近亲中的贫穷者或流浪他乡的穷人;在修寺、建拱北时,道堂本来可以支付起一切费用,但为了教育教民养成“体主、爱人而忘己、忘物”的精神,仍到教民中间去化募钱粮,教民大都尽力奉献。这种社会公益、施济的思想同伊斯兰教原教精神是完全一致的。

    倡导简朴、适中、文明的消费观。举行集体婚礼,西道堂“一贯实行集体结婚,在马明仁教主时期,曾有过12对新郎、新娘举行结婚而无聘礼。新郎、新娘的服装和家庭的陈设、用具等费用,在统一的条件下,由集体主办”隆重、统一、俭朴的葬礼。“西道堂重视丧礼,无尊卑之分,凡丧事,均按伊斯兰教仪式,隆重举行、安葬公墓”,倡导适应时代潮流与文明的消费时尚。如倡导男剪辫,女禁缠足。辛亥革命后,西道堂拥护新政府,“民元剪发令下,先生晓谕教下,男剪长发,女禁缠足,教育教下群众顺应时代发展的趋势”;注重体验艰苦、节俭生活的教乘与道乘功修,创始人马启西曾按照修炼之道,进行坐静功修,“先生的静修地开辟在他家中小嘴庙同底下一石洞内……每日傍晚只许送入一枣一馍和少许茶水食用”。西道堂十分注重斋功,马启西对斋功的理义有这样的阐述:“把斋贵清心上地”,“谨斋三月操存于不睹不闻”,“开之谓言解,解微,解妙,解一本,是大人致知学问;斋之取意齐,齐身,齐心,齐七情,正君子克己功夫。”这对培养教民节欲、朴素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有一定的影响。

    重视民族文化教育,倡导文化教育性消费。马启西和他的“继任者们都对穆斯林的文化教育一直给予高度重视”。他们从1925年到1949年20多年中创办了“普慈小学”、“临潭旧城私立第四高级小学”、“临潭旧城西风坪私立启西女子小学校”、“卓洛村初级小学”和“私立启西中学”。创办教育30多年,西道堂共培育小学毕业生400余名,汉、回、藏民均有。其中百余人考入初中,40多人考入高中,20多人考入大学或专科学校。这样巨大的教育投资与消费充分体现了西道堂消费价值倾向。

    倡导遵行“天课”等伊斯兰经济制度。马启西认为“天课是以财帛敬主者是也”。交了天课能使自己的财产更加洁净。西道堂向来很注重“天课”制度的遵行,但实行的过程中比较灵活,如,每逢“尔德节”,教民自动向寺里交纳天课,每人以小麦2.5市斤为重商、崇商与商、农、林、牧并举的思想。马启西首先以“金星堂”(后改为西道堂)为本营,动员富户教民慷慨解囊,成立商号,经营商业,为西道堂商业集体经济奠定了基础。西道堂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商业,其次是经营农业、林业、畜牧业和其他实业活动。马启西被害时,已有商号1处,林场1处,农庄4处,商队3个,贸易范围扩大到青海交通极为闭塞的玉树、果洛、海南等高寒草原,开拓了藏汉物资交流的渠道。资产增至白银百万余两,基本解决了教民的温饱问题。马启西之后的教主们均继承他的重商与发展农、林、牧的传统,使西道堂的经济飞速发展,堪为贫困山区经济发展的奇迹。至1945年前,西道堂的经济达到了鼎盛时期,已有农庄13处,耕地7700多亩;林场13处,总面积达数万公顷;商号15个,资金银元20余万元;商队20多个,驮牛、骑马近2000头;骆驼60峰,驮骡30余头,流动资金银元16万余元;牧场3处,牲畜最多时达4700多只;其他加工作坊28个。“出现了商、农、牧、林各业并进发展的新局面”。

    勤劳工作观。上面已引过的体现西道堂谋求两世幸福的马启西的话中也有体现鼓励勤奋工作的意思:“须知今世勤劳,乃后世之田园,后世乃今世之收获,所获即其所种,未有种善而得祸者,亦未有行恶而得福者,须知此一身,乃是两世的宝库,两世之美好,尽藏一身。”也体现出将今世勤奋工作与来世美好报酬相联系的思想。西道堂第三位教主马明仁遗传道歌:“厨房女儿莫闲站,打柴担水不算难。此地不许聊闲事,改过从新记真言。”体现出鼓励妇女勤奋工作,为社会作出自己应有贡献的思想。

    四、哲赫忍耶的经济思想

    哲赫忍耶产生于18世纪中叶(清乾隆年间),是西北回族伊斯兰教中一个具有门宦制度的苏非派别,对西北回族近代史有着很大影响。

    哲赫忍耶具有节欲、苦行、苦修主义的消费观。它重视苦修、斋戒,素有“兰山道派”、“斋戒派”的别称。它的创传者马明心带头遵行苦修主义,“为以身示教,他全家躬耕自食,过着粗茶淡饭生活。住的是土窑山洞,吃的是妻子推磨磨的面,穿的是自织(一说是其妻织)的羊毛短衫,把信徒的奉献施舍给比他更苦的穷人。其弟子们也在功修之余,上山打柴,维持生活”。这种消费思想与价值观念来源于苏非主义,相比较而言,在同样遵行苏非主义的中国门宦教派中,它的消费思想与价值观念中的禁欲思想成分相对少一些。它对现实社会经济的介入还是十分积极的,它的消费观念兼顾到了现实物质的适度享受方面。

    哲赫忍耶的课赋观与“海提耶”制度。哲赫忍耶门宦在其创始初期,即马明心时期,据传曾主张为教民念经时不收取所得格。所以哲赫忍耶历来主张各种自愿的“海提耶”(即施舍、奉献)。随着哲赫忍耶教权实力的发展,这种“海提耶”逐渐同各种宗教活动结合在一起,实际上形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课税制度。

    首先推“尔埋里”活动中的“海提耶”为最多。尔埋里本是泛指各种宗教的功修和善行,这里则专指集会诵经、来为亡人作忌日。这种尔埋里是哲赫忍耶教派尊崇“圣徒”、“圣墓”的最重要标志,也被视为道乘的重要功修。他们把历代教主、重要的家族成员以及其他殉教教徒的生辰、逝世日都排列成表,分成大、中、小三等,到时在道堂或清真寺过尔埋里进行纪念和追悼。教主过尔埋里,教下要奉献“海提耶”。通常以教坊为单位,联合给教主奉献,由开学阿訇负责向各户穆斯林征集钱粮。此外,教民个人前去跟“尔埋里”的,也可另外奉献。尔埋里的规模有大有小,逢马明心、马化龙逝世日,要举行特大的尔埋里,各地教民前来跟尔埋里,并觐教主拱北、奉献“海提耶”,参加的教民往往多达数千以至数万人。

    其次为收取大“海提耶”。大“海提耶”也叫“大份子乜贴”。这是教民专为教主奉献的“海提耶”。在诸如为亡人举行葬礼及纪念亡人的尔埋里,念“白拉提”、“锁儿”、“讨白”等宗教生活中,教民除给举行这些宗教仪式的阿訇教职人员施散“海提耶”外,还同时通过清真寺给教主奉献一份“海提耶”。另外,清真寺每年所收的“费特勒”钱和其他宗教收入,也要奉献给教主一部分。这也是“大海提耶”的重要部分。这些“大海提耶”,由各坊清真寺的开学阿訇负责保管,过去曾存于一个特别的木匣子里,每年开学阿訇启封一次,取出送给教主。故也把这种“大海提耶”叫做“匣子钱”。

    最后,请教主举行宗教仪式的奉献。如请教主“开经”和“了经”。教民家中过尔埋里请阿訇念《古兰经》开首或结尾的一两段,谓之“开经”“了经”。一般教主并不是有此请者就开经一次,而是把这些所请一一登记入册,积累到一定人次,三月、五月,或一年半载,总起来“开经”“了经”一次。平时请教主给婴儿取经名、向教主讨“口唤”,都要奉献较多的“海提耶”。特别是教主为教民举行一种叫做“行事讨白”的,也称为“取罚赎”,要拿出更多的奉献。这种“讨白”指教民违犯教规教法,没有遵守教主的“口唤”,请教主念“讨白”以求赦罪。以上几种“海提耶”奉献,充分说明哲赫忍耶对宗教性消费的重视。

    哲赫忍耶重视瓦克夫制度。哲赫忍耶的道堂、拱北大都占有大量土地。如解放初期,在金积洪乐府(现宁夏境内)一地道堂即占有土地(水地)600亩,羊9400多只,牛600多头,马120多匹,骆驼200峰,还占有一片20里宽60里长的草山。在西吉县有土地1万多亩,山林1.5万多亩,牲畜1万头左右。这些土地财产中的相当一部分是教民中“无人继承的绝户土地财产收归道堂、拱北的;有的是教民作为奉献送给道堂、拱北的”。这些拱北、道堂土地的经营方式有三种:(1)道堂和拱北周围的土地多由“家里人”自耕。“家里人”是指为逃避国民党抓兵要粮,依附于道堂的贫苦教民。(2)大部分土地出租,以收取地租。(3)一部分土地由教民无偿代耕,可以由教民出工、出耕畜、农具,为其耕种,也可由教民集资出钱,雇工耕种。说明解放前哲赫忍耶的土地经营方式还是传统的封建制。

    五、嘎德忍耶的经济思想

    嘎德忍耶属于具有门宦制度的苏非派,于清康熙年间传入中国,它除重视伊斯兰教最基本的信仰外,还十分重视“道乘功修”。

    嘎德忍耶具有禁欲主义的消费观。这是苏非主义的基本特点。但嘎德忍耶较中国其他苏非派门宦的禁欲主义消费观更浓厚。首先,它是中国伊斯兰教四大门宦中惟一以出世思想为指导的系统。主张以教主为核心的极少数“求道者”出家,要抛家离乡,入山辟谷,立身行己。认为要得到道祖的密传,就要走斩断万缘、辟谷入山、“单独独一的道路”。这就要求求道者以出世思想为指导,离开家庭、亲人和现实生活出家修行。如,大拱北主张要成为道祖必须是“童子出家”,即从儿童出家后再不娶妻室,并且要远离家乡,在深山密林中静修苦炼;灵明堂的教长马灵明生前以出世思想为指导,去世后也把“离妻弃子”立为一条教规,即接替人和求道者都不能娶妻育子,有妻室子女者则必须离弃;在其着作《四季清》中有这样的语句:“勿因杂念,勿贪名利,内忘其心,外忘其身……”这种禁欲主义的消费思想一方面使这派门宦较少出现以各种名义敛财的现象,从而使教民的负担相对轻一些,但另一方面,这种禁欲主义的消费观又易使教民产生崇尚节俭、苦行、苦修的行为,从而影响教民积极、合理合法地谋求今世经济发展(功利)的精神。

    嘎德忍耶大拱北的清规中也体现出了一些经济思想:如清规中有禁止“囤积居奇、揣摩街头”,“放债吃利,计收锱铢”,“饮酒聚赌,问花寻柳”,“不惜公物,争多论少”,“私养牲畜,行同贩侩”。这些清规涉及到商业、金融、消费、财产等方面的经济行为。很明显,它大部分同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具有一致性。其中禁止“私养牲畜,行同贩侩”则同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不太一致,可能是受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所致。另外,它的不成文禁戒,按《后子河拱北的历史及近况》一文的介绍,又有对在家人和对出家人的禁戒要求两种,也包含一些经济思想。其中对在家人的要求有:各务其业,不许酗酒、吸烟、赌博等;对出家人则要求:除却欲念、吃苦耐劳、甘心清贫等。同上述清规一样,这些思想同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苏非传统以及佛、道的经济价值观有渊源关系。

    六、虎夫耶的经济思想

    虎夫耶门宦属于苏非派。最早出现于清初。它有20多个支系,分布于甘宁青以及新疆、云南等地。基本特点是“教乘”、“道乘”并重,既诚言伊斯兰教的基本信条和主要经典,遵行哈乃斐教法学派的主张,又力主在“现世的繁华”中用“闹中静”的办法进行道乘修持,这同嘎德忍耶不同。

    早期虎夫耶的禁欲主义色彩消费观念很浓厚,反对享受和奢侈是它传教的宗旨之一。它的各级修士要封长斋,强调要少吃少饮多磨炼,夜间也要少睡觉。虎夫耶分支洪门门宦的规戒中有:戒烟酒、戒赌博、戒高利盘剥、戒贩毒等。这些规戒同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与伊斯兰教法的内容是相一致的。

    为了表示禁欲、苦修、甘愿艰苦、不贪红尘,在干功方面强调静修参悟,在行为方面强调一些禁戒。在集中的静修参悟期间,每天多者只能进食半张饼(约四两)、三个枣、一杯水,少者甚至达到绝食的地步。

    虎夫耶强调给教长(称老人家)的物质奉献,成为教民主要的宗教消费项目。如虎夫耶洪门“老人家”给教民举行“升道仪式”(指老人家给教民群众授道的活动)时,教民都必须付出较丰厚的礼物或现金,奉献给“老人家”。“老人家”每年要“转坊”一次,亲自到自己的教区,为教民举行这种仪式,“老人家”转坊的时候,教民要宰羊宰牛,设宴款待,并纷纷送钱送礼。宁夏虎夫耶鲜门门宦则“重道不重教”,认为道乘高于教乘,故一般不举办念、礼、斋、课、朝宗教功课。而虎夫耶临夏毕家场门宦不重视敛财,他们除拱北的土地外,再没有其它财产。他们没有专门的经济管理机构,土地收入和教民所送“乜贴”基本上都用于每年的祷念活动上,主持人独得者微乎其微。这说明不同的虎夫耶门宦支系,其经济思想和经济制度不尽相同。

    第三节 中国伊斯兰经济思想基本特点

    将中国伊斯兰经济思想同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中国传统经济思想相比较,中国伊斯兰经济思想具有如下几个基本特点:

    第一,中国伊斯兰教思想体系中,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纯经济问题探讨较少,比如有关商业问题的着述很少。这同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不同,在伊斯兰经典思想体系中,经济问题占据极为重要地位,有着大量的论述,其中包括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内容,特别是有关商业问题的论述在经典中占据相当的比例。甚至有人说《古兰经》就像一部商业手册。中国伊斯兰教不注意探讨纯经济问题的特点同中国传统儒学相同。

    第二,中国伊斯兰教思想体系所涉及到的有关经济问题基本上属于经济伦理的内容,如有关天课、施舍、积谷、利息、消费等问题的论述。中国伊斯兰教思想家们重视经济伦理问题的特点同原教旨义是一致的。从某种角度来看,甚至更为突出。中国伊斯兰教思想家完全是从道德伦理的角度、立场出发关心经济问题的,而不是从生产、经营、经济发展的角度来关心、探讨经济问题。这一点又同伊斯兰教原教旨义有所不同。伊斯兰教原教旨义虽然在经济思想中具有浓厚的伦理色彩,但也十分重视经济发展问题。中国伊斯兰经济思想的伦理化色彩同中国传统儒学有着相一致的方面。中国传统儒学不从生产、经营、经济发展的角度来关注经济问题的特征是十分明显的,这里无庸赘述。

    中国伊斯兰教思想家所关注的经济问题同伊斯兰教旨义有渊源关系,天课、积谷、利贷问题上的基本主张也同原教旨义一致。但在具体的解释和阐发过程中,却又换上了儒学的伦理概念与内容,以儒学伦理的概念、内容和思想,来解释、阐发伊斯兰经济伦理的原则,其中有不少牵强附会之处。中国伊斯兰教思想家自觉地将伊斯兰经典经济主张、命诫,同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尤其是儒家的“仁、义”伦理思想体系相融合。各人融合的程度和侧重点虽有某种差异,但总体上这种融合的特点却十分突出。

    第三,在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同中国传统经济思想融合之中,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的许多特点,被中国传统文化所淹没和改造,如经典中崇商、重商的思想特点,义利统一、人本主义精神等未完全地体现出来。而一向为中国传统经济思想特点的扬义抑利、节欲、禁欲等思想却在中国伊斯兰经济思想中体现出来。“既不悖西方圣人,也不悖东方圣人”的追求,使其忽略、掩盖了伊斯兰教原教旨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许多不同之处。读了王岱舆、刘智等人的着作,使人感到他们不仅是一个穆斯林,也是一个造诣颇深的儒士,有人称之为“回儒”,就是这种特点的概括。其经济思想是这种特点的一个侧面体现。

    第四,中国伊斯兰教派的经济思想主要是传播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的内容,也有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成分。特别是西道堂的经济制度与经济思想,是伊斯兰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产物。中国伊斯兰教门宦的经济思想除了受到国外苏非主义的影响外,也不同程度地受到中国传统经济价值观的影响。嘎德忍耶比较突出一些。所以,中国伊斯兰教派经济思想渊源的多元性也是其经济思想的一个特点。也正是由于这种多元性渊源特征,使中国伊斯兰教派的经济思想呈现出了多元化的特征:(1)有的教派十分重视商业等方面的经济发展,对现实社会经济采取了比较积极的态度。而有的则不太重视商业等经济的发展,对现实社会经济采取了比较消极的态度。(2)有的教派不太强调聚敛财富,具有一定的体谅教民困难、减轻教民负担观念。而有的教派则重视聚敛财富,给教民增加了经济负担。(3)有的教派比较重视伊斯兰传统经济制度实行,而有的教派则不太重视伊斯兰传统经济制度的遵行。(4)从总体上来看,中国伊斯兰教均反对奢侈、浪费的消费观念与行为。但比较来看,有的教派在崇尚节俭、朴素消费行为的同时,也主张适度地享受现实的美好物质生活,既润心又润物。有的教派则具有一定程度的禁欲主义消费思想。中国伊斯兰教派经济思想的多元化特征对中国穆斯林社会经济实践有一定影响。

    第五,中国伊斯兰经济思想受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的影响不大,除了伊斯兰银行模式与思想对中国穆斯林的金融思想与行为有一定影响外,尚未有系统的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影响的表现。一是由于中国伊斯兰教派经过长期的发展,已根植中华大地,自成体系,不易受外界的影响。二是由于中国为非伊斯兰国家,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国伊斯兰教努力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它的发展与中国社会的发展同步,比较平稳,不易受国外伊斯兰复兴运动的影响,因而也很少受国外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的影响。

    第六,新疆地区的伊斯兰教自成体系,受中国儒家传统文化的影响较少,受突厥文化、萨满文化的影响颇深。新疆地区的伊斯兰经济思想与经济制度与中亚、中东的伊斯兰经济思想与制度比较一致。由于曾出现政教合一的政权,伊斯兰传统的经济制度曾出现法律化的现象,受传统伊斯兰经济思想的影响较内地要大。

    第七,中国穆斯林在经济思想方面,受伊斯兰教“两世吉庆”观影响颇深。无论明清之际穆斯林着译家们的论述还是伊斯兰教派的经济思想,都体现出了既积极追求今世幸福生活的精神,又体现了希望获得后世美好报酬的愿望,注意合理合法地获得今世的物质利益:“不独润心润身,还润屋”。苏非主义各教派、门宦的经济思想也都不同程度地体现出这一特点。一方面,中国的苏非派主张通过修炼、苦行来达到理想的宗教境界,获得后世美好的报酬,另一方面,又发扬着伊斯兰传统的“两世吉庆”精神,在恶劣的外部自然环境中,积极奋斗、或经商、或农耕,以开拓现实中美好的生活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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