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作品精选集-花前月下,青丝白发:周作人散文精选集(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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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金鱼,我其实是很不喜欢金鱼的,在豢养的小动物里边,我所不喜欢的,依着不喜欢的程度,其名次是叭儿狗,金鱼,鹦鹉。

    鹦鹉身上穿着大红大绿,满口怪声,很有野蛮气。叭儿狗的身体固然太小,还比不上一只猫,(小学教科书上却还在说,猫比狗小,狗比猫大!)而鼻子尤其耸得难过。我平常不大喜欢耸鼻子的人,虽然那是人为的,暂时的,把鼻子耸动,并没有永久的将它缩作一堆。人的脸上固然不可没有表情,但我想只要淡淡地表示就好,譬如微微一笑,或者在眼光中露出一种感情,——自然,恋爱与死等可以算是例外,无妨有较强烈的表示,但也似乎不必那样掀起鼻子,露出牙齿,仿佛是要咬人的样子。这种嘴脸只好放到影戏里去,反正与我没有关系,因为二十年来我不曾看电影。

    然而金鱼恰好兼有叭儿狗与鹦鹉二者的特点,他只是不用长绳子牵了在贵夫人的裙边跑,所以减等发落,不然这第一名恐怕准定是它了。

    我每见金鱼一团肥红的身体,突出两只眼睛,转动不灵地在水中游泳,总会联想到中国的新嫁娘,身穿红布袄裤,扎着裤腿,拐着一对小脚伶俜地走路。我知道自己有一种毛病,最怕看真的,或是类似的小脚。

    十年前曾写过一篇小文曰“天足”,起头第一句云:“我最喜欢看见女人的天足,”曾蒙友人某君所赏识,因为他也是反对“务必脚小”的人。我倒并不是怕做野蛮,现在的世界正如美国洛威教授的一本书名,谁都有“我们是文明么”的疑问,何况我们这道统国,剐呀割呀都是常事,无论个人怎么努力,这个野蛮的头衔休想去掉,实在凡是稍有自知之明,不是夸大狂的人,恐怕也就不大有想去掉的这种野心与妄想。

    小脚女人所引起的另一种感想乃是残废,这是极不愉快的事,正如驼背或脖子上挂着一个大瘤,假如这是天然的,我们不能说是嫌恶,但总之至少不喜欢看总是确实的了。有谁会赏鉴驼背或大瘤呢?

    金鱼突出眼睛,便是这一类的现象。另外有叫做绯鲤的,大约是它的表兄弟罢,一样的穿着大红棉袄,只是不开衩,眼睛也是平平地装在脑袋瓜儿里边,并不比平常的鱼更为鼓出,因此可见金鱼的眼睛是一种残疾,无论碰在水草上时容易戳瞎乌珠,就是平常也一定近视的了不得,要吃馒头末屑也不大方便罢。照中国人喜欢小脚的常例推去,金鱼之爱可以说宜乎众矣,但在不佞实在是两者都不敢爱,我所爱的还只是平常的鱼而已。

    想像有一个大池,——池非不大可,须有活水,池底有种种水草才行,如从前碧云寺的那个石池,虽然老实说起来,人造的死海似的水洼都没有多大意思,就是三海也是俗气寒伧气,无论这是那一个大皇帝所造,因为皇帝压根儿就非俗恶粗暴不可,假如他有点儿懂得风趣,那就得亡国完事,至于那些俗恶的朋友也会亡国,那是另一回事。

    如今话又说回来,一个大池,里边如养着鱼,那最好是天空或水的颜色的,如鲫鱼,其次是鲤鱼。我这样的分等级,好像是以肉的味道为标准,其实不然。我想水里游泳着的鱼应当是暗黑色的才好,身体又不可太大,人家从水上看下去,窥探好久,才看见隐隐的一条在那里,有时或者简直就在你的鼻子前面,等一忽儿却又不见了,这比一件红冬冬的东西渐渐地近摆来,好像望那西湖里的广告船,(据说是点着红灯笼,打着鼓,)随后又渐渐地远开去,更为有趣得多。

    鲫鱼便具备这种资格,鲤鱼未免个儿太大一点,但他是要跳龙门去的,这又难怪他。此外有些白鲦,细长银白的身体,游来游去,仿佛是东南海边的泥鳅龙船,有时候不知为什么事出了惊,拨刺地翻身即逝,银光照眼,也能增加水界的活气。

    在这样地方,无论是金鱼,就是平眼的绯鲤,也是不适宜的。红袄裤的新嫁娘,如其脚是小的,那只好就请她在炕上爬或坐着,即使不然,也还是坐在房中,在油漆气芸香或花露水气中,比较地可以得到一种调和。所以金鱼的去处还是富贵人家的绣房,浸在五彩的磁缸中,或是玻璃的圆球里,去和叭儿狗与鹦鹉做伴侣罢了。

    几个月没有写文章,天下的形势似乎已经大变了,有志要做新文学的人,非多讲某一套话不容易出色。我本来不是文人,这些时式的变迁,好歹于我无干,但以旁观者的地位看去,我倒是觉得可以赞成的。为什么呢?文学上永久有两种潮流,言志与载道。二者之中,则载道易而言志难。我写这篇赋得金鱼,原是有题目的文章,与帖括有点相近,盖已少言志而多载道欤。我虽未敢自附于新文学之末,但自己觉得颇有时新的意味,故附记于此,以志作风之转变云耳。

    十九年三月十日

    两株树

    刊一九三一年三月十日《青年界》

    署名岂明

    收《看云集》《知堂文集》

    我对于植物比动物还要喜欢,原因是因为我懒,不高兴为了区区视听之娱一日三餐地去饲养照顾,而且我也有点相信“鸟身自为主”的迂论,觉得把他们活物拿来做囚徒当奚奴,不是什么愉快的事,若是草木便没有这些麻烦,让它们直站在那里便好,不但并不感到不自由,并且还真是生了根地不肯再动一动哩。但是要看树木花草也不必一定种在自己的家里,关起门来独赏,让它们在野外路旁,或是在人家粉墙之内也并不妨,只要我偶然经过时能够看见两三眼,也就觉得欣然,很是满足的了。

    树木里边我所喜欢的第一种是白杨。小时候读古诗十九首,读过“白杨何萧萧,松柏夹广路”之句,但在南方终未见过白杨,后来在北京才初次看见。谢在杭著《五杂组》中云:

    “古人墓树多植梧楸,南人多种松柏,北人多种白杨。白杨即青杨也,其树皮白如梧桐,叶似冬青,微风击之辄淅沥有声,故古诗云,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予一日宿邹县驿馆中,甫就枕即闻雨声,竟夕不绝,侍儿曰,雨矣。予讶之曰,岂有竟夜雨而无檐溜者?质明视之,乃青杨树也。南方绝无此树。”

    《本草纲目》卷三五下引陈藏器曰,“白杨北土极多,人种墟墓间,树大皮白,其无风自动者乃杨栘,非白杨也。”又寇宗奭云,“风才至,叶如大雨声,谓无风自动则无此事,但风微时其叶孤极处则往往独摇,以其蒂长叶重大,势使然也。”王象晋《群芳谱》则云杨有二种,一白杨,一青杨,白杨蒂长两两相对,遇风则簌簌有声,人多植之坟墓间,由此可知白杨与青杨本自有别,但“无风自动”一节却是相同。在史书中关于白杨有这样的两件故事:

    《南史·萧惠开传》,“惠开为少府,不得志,寺内斋前花草甚美,悉铲除,别植白杨。”

    《唐书·契苾何力传》,“龙翔中司稼少卿粱脩仁新作大明宫,植白杨于庭,示何力曰,此木易成,不数年可芘。何力不答,但诵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之句,脩仁惊悟,更植以桐。”

    这样看来,似乎大家对于白杨都没有什样好感。为什么呢?这个理由我不大说得清楚,或者因为它老是簌簌的动的缘故罢。听说苏格兰地方有一种传说,耶稣受难时所用的十字架是用白杨木做的,所以白杨自此以后就永远在发抖,大约是知道自己的罪孽深重。但是做钉的铁却似乎不曾因此有什么罪,黑铁这件东西在法术上还总有点位置的,不知何以这样地有幸有不幸。(但吾乡结婚时忌见铁,凡门窗上铰链等悉用红纸糊盖,又似别有缘故。)

    我承认白杨种在墟墓站的确很好看,然而种在斋前又何尝不好,它那瑟瑟的响声第一有意思。我在前面的院子里种了一棵,每逢夏秋有客来斋夜话的时候,忽闻淅沥声,多疑是雨下,推户出视,这是别种树所没有的佳处。梁少卿怕白杨的萧萧改植梧桐,其实梧桐也何尝一定吉祥,假如要讲迷信的话,吾乡有一句俗谚云,“梧桐大如斗,主人搬家走”,所以就是别庄花园里也很少种梧桐的,这实在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梧桐的枝干和叶子真好看,且不提那一叶落知天下秋的兴趣了。

    在我们的后院里却有一棵,不知已经有若干年了,我至今看了它十多年,树干还远不到五合的粗,看它大有黄杨木的神气,虽不厄闰也总长得十分缓慢呢。因此我想到避忌梧桐大约只是南方的事,在北方或者并没有这句俗谚,在这里梧桐想要如斗大恐怕不是容易的事罢。

    第二种树乃是乌桕,这正与白杨相反,似乎只生长于东南,北方很少见。陆龟蒙诗云,“行歇每依鸦舅影”,陆游诗云,“乌桕赤于枫,园林二月中”,又云,“乌桕新添落叶红”,都是江浙乡村的景象。《齐民要术》卷十列“五谷果蓏菜茹非中国物产者”,下注云“聊以存其名目,记其怪异耳,爰及山泽草木任食非人力所种者,悉附于此,”其中有乌臼一项,引《玄中记》云,荆扬有乌臼,其实如鸡头,迮之如胡麻子,其汁味如猪脂。《群芳谱》言,“江浙之人,凡高山大道溪边宅畔无不种,”此外则江西安徽盖亦多有之。关于它的名字,李时珍说,“乌喜食其子,因以名之。或曰,其木老则根下黑烂成臼,故得此名。”我想这或曰恐太迂曲,此树又名鸦舅,或者与乌不无关系,乡间冬天卖野味有桕子舄(读如呆鸟字),是道墟地方名物,此物殆是乌类乎,但是其味颇佳,平常所谓舄肉几乎便指此舄也。

    桕树的特色第一在叶,第二在实。放翁生长稽山镜水间,所以诗中常常说及桕叶,便是那唐朝的张继寒山寺诗所云江枫渔火对愁眠,也是在说这种红叶。王端履著《重论文斋笔录》卷九论及此诗,注云,“江南临水多植乌桕,秋叶饱霜,鲜红可爱,诗人类指为枫,不知枫生山中,性最恶湿,不能种之江畔也。此诗江枫二字亦未免误认耳。”范寅在《越谚》卷中桕树项下说,“十月叶丹,即枫,其子可榨油,农皆植田边,”就把两者误合为一。罗逸长《青山记》云,“山之麓朱村,盖考亭之祖居也,自此倚石啸歌,松风上下,遥望木叶着霜如渥丹,始见怪以为红花,久之知为乌桕树也。”《蓬窗续录》云,“陆子渊《豫章录》言,饶信间桕树冬初叶落,结子放蜡,每颗作十字裂,一丛有数颗,望之若梅花初绽,枝柯诘曲,多在野水乱石间,远近成林,真可作画。此与柿树俱称美荫,园圃植之最宜。”这两节很能写出桕树之美,它的特色仿佛可以说是中国画的,不过此种景色自从我离了水乡的故国已经有三十年不曾看见了。

    桕树子有极大的用处,可以榨油制烛。《越谚》卷中蜡烛条下注曰,“卷芯草干,熬桕油拖蘸成烛,加蜡为皮,盖紫草汁则红。”汪曰桢著《湖雅》卷八中说得更是详细:

    “中置烛心,外裹乌桕子油,又以紫草染蜡盖之,曰桕油烛。用棉花子油者曰青油烛,用牛羊油者曰荤油烛。湖俗祀神祭先必燃两炬,皆用红桕烛。婚嫁用之曰喜烛,缀蜡花者曰花烛,祝寿所用曰寿烛,丧家则用绿烛或白烛,亦桕烛也。”

    日本寺岛安良编《和汉三才图会》五八引《本草纲目》语云,“烛有蜜蜡烛虫蜡烛牛脂烛桕油烛,”后加案语曰:

    “案唐式云少府监每年供蜡烛七十挺,则元以前既有之矣。有数品,而多用木蜡牛脂蜡也。有油桐子蚕豆苍耳子等为蜡者,火易灭。有鲸鲲油为蜡者,其焰甚臭,牛脂蜡亦臭。近年制精,去其臭气,故多以牛蜡伪为木蜡,神佛灯明不可不辨。”

    但是近年来蜡烛恐怕已是倒了运,有洋人替我们造了电灯,其次也有洋蜡洋油,除了拿到妙峰山上去之外大约没有它的什么用处了。就是要用蜡烛,反正牛羊脂也凑合可以用得,神佛未必会得见怪,——日本真宗的和尚不是都要娶妻吃肉了么?那么桕油并不再需要,田边水畔的红叶白实不久也将绝迹了罢。这于国民生活上本来没有什么关系,不过在我想起来的时候总还有点怀念,小时候喜读《南方草木状》,《岭表录异》和《北户录》等书,这种脾气至今还是存留着,秋天买了一部大版的《本草纲目》,很为我的朋友所笑,其实也只是为了这个缘故罢了。

    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于北平煆药庐

    水里的东西

    刊一九三〇年五月十二日《骆驼草》

    署名岂明

    收《看云集》

    我是在水乡生长的,所以对于水未免有点情分。学者们说,人类曾经做过水族,小儿喜欢弄水,便是这个缘故。我的原因大约没有这样远,恐怕这只是一种习惯罢了。

    水,有什么可爱呢?这件事是说来话长,而且我也有点儿说不上来。我现在所想说的单是水里的东西。水里有鱼虾,螺蚌,茭白,菱角,都是值得记忆的,只是没有这些工夫来一一记录下来,经了好几天的考虑,决心将动植物暂且除外。那么,是不是想来谈水底里的矿物类么?不,决不。我所想说的,连我自己也不明白它是那一类,也不知道它究竟是死的还是活的,它是这么一种奇怪的东西。

    我们乡间称它作Ghosychiü,写出字来就是“河水鬼”。它是溺死的人的鬼魂。既然是五伤之一,——五伤大约是水,火,刀,绳,毒罢,但我记得又有虎伤似乎在内,有点弄不清楚了,总之水死是其一,这是无可疑的,所以它照例应“讨替代”。

    听说吊死鬼时常骗人从圆窗伸出头去,看外面的美景,(还是美人?)倘若这人该死,头一伸时可就上了当,再也缩不回来了。河水鬼的法门也就差不多是这一类,它每幻化为种种物件,浮在岸边,人如伸手想去捞取,便会被拉下去,虽然看来似乎是他自己钻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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