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倒翁本来是上好的发明,就只是没有充分的利用,中国人随后“垂脚而坐”的风气,也不大好用它。但是,这总值得考虑,怎样来重新使用这个发明,丰富我们玩具的遗产;问题只须离开成人,不再从左右摇摆去着想,只当他作小孩子看待,一定会得看出新的美来的吧。
希腊神话
在《卓娅和舒拉的故事》里,有一节叫做希腊神话。一天卓娅在店头看见指环上的宝石,问她母亲,知道为什么人们在指环上镶宝石的故事吗?母亲便为她们讲普罗米修斯的事。这是希腊神话里的一节,我们且引原书的话:
“我给他们讲,有一次赫尔库列斯救普罗米修斯来了。赫尔库列斯是一个力气很大而且仁慈的人,是真正的英雄。他谁也不怕,连宙斯他也不怕。他用自己的宝剑砍断了把普罗米修斯锁在断崖上的锁链,解放了普罗米修斯。但是宙斯的旨意仍然有效。这些旨意里说,普罗米修斯永远不能摆脱他的锁链,从此锁链的一环带着一块石头就这样留在他的手上了。由那时候开始,为了纪念普罗米修斯。人们就在指头上带镶有宝石的指环。”
古人有一种奇异的意见,以为头上戴花圈,指上带环的习惯是用以纪念他们的大恩人普罗米修斯的,因为他曾在高加索的岩石冰雪中间,戴了桎梏,经历三万年之久。宙斯是宇宙大神,曾经立誓永不释放普罗米修斯的,普罗米修斯经赫尔库列斯的干涉而得了解放,可是不至完全毁损了他的权威,所以他命令普罗米修斯在得了自由之后,要在手指上戴着一个用了镣铐的铁与被锁着过的岩石所做成的小环。人们为纪念恩人的受难,自此以后就都戴指环了。这里所谓古人,大都是纪元前一世纪的罗马文人,善于取神话的小话编织成美丽的故事,这指环的传说也是属于这一类的。
唯一的希腊作家所编的《希腊神话》中,关于这一节却是另一样说法,他说:“赫耳库列斯射死那吃普罗米修斯的肝的那只鹰,解放了普罗米修斯,他自己择取了橄榄枝,作为束缚。”则是救助了普罗米修斯的赫尔库列斯本人,须得替代他所放的囚人束缚起来,这样他选用了他所爱好的橄榄枝。这是戴花圈的起源,与上文相似的另一种美丽的传说。
普罗米修斯上天去给人类偷火,为宙斯所恨,以致受极大的苦难,是人类的极大恩人。但说也奇怪,在希腊却自古并无他的庙宇,他的名字只留存于言语文字,这实是最好的纪念,比任何仪式崇拜更为永久可靠。这是希腊神话的光辉的一页,胜过《旧约》,虽然有《失乐园》等替它摆门面。
喜剧的价值
刊一九五八年七月六日《羊城晚报》
署名启明
收《木片集》
我少听京戏,但是对于地方戏却是看了不少,所以也有很多的感触。第一觉得中国“戏文”有一点与别国不同,值得一说的,那便是偏爱喜剧。
照普通说法,喜剧可分为广义狭义两种。广义的是团圆结局的戏,虽然中间尽有悲欢离合,近似悲剧的片段,但结末总是欢喜会合,以大团圆收场。从前乡间习惯,开始时必演“八仙庆寿”“赐福”和“踢魁”,继之以“掘藏”,极尽人生的大望,随后开始演戏。到了戏文终了的时候,必定是团圆结局,在整本演出时那无问题,由剧中人表演结婚了事,就是后来不是这样做了,也还是如此表演,譬如一出打仗的戏完了,将军刚刚挺枪进去,接着就出来了一生一旦,匆匆向外边纳头便拜,表示“拜堂”之意,也即是说这一天的戏算是完了。观众也都了解这个意思,在喜乐声中,看见两人交拜,便说“拜堂”了,纷纷准备走散。这种习惯不晓得别处有没有,小时候看绍兴戏文,记得如此,这说来已是五十年前事了。
狭义的喜剧,便是戏剧中滑稽部分,以诙谐的言动,博得观众的一笑。这种喜剧在文艺成绩上不算太多,但在艺术演出上,却很是丰富,我们只须回忆戏文上副净的重要,便可以知道,因为这些喜剧差不多都是由副净来演出的,地方戏上的《五美图》里的老丁,《紫玉壶》里的大师爷,都是极精彩的角色,是很被观众所欢迎的。
中国人民喜爱喜剧,这便是性情明朗,酷爱和平的表示。世界上有些民族偏爱悲剧,对于人生别有看法,我们也不必表示反对,也只是我行我素,仍旧喜欢我的喜剧罢了。依照这样说法,在旧式戏剧中有不少剧种可以发掘,拿来利用,无须乎往“僵尸”这一类货色中去找噱头,因为在这广大的喜剧项目中,尽可以发现新的材料。
踏桨船
刊一九四四年五月“新民”初印本
署名周作人
收《书房一角》
《漫画》九十三期上登载有五个画家的旅行纪事,题曰“野草闲花”,因为系浙东的事情,所以看了很有兴趣,特别是那一张“手足之情”,画宁波的手摇水车与绍兴的脚划船,不独上海人觉得奇怪,想来也实在特殊,尤其用脚踏桨。但是漫画上却弄错了,画作一个人踏着两枝桨,空着两只手,并不拿着一张划楫,使得船不能左右进行,这是不合事理的。桨这东西有使船推进的力量,没有别的用处,所以必须画作两脚踏一支桨(在船的右边),另外手里还须拿着一支楫才行,也才能使船进退自如。
这种踏桨船,据欧阳昱的《见闻琐录》里说,是始于中州周沐润,在太平天国时代,从常熟日往上海报米价。“其船长仅丈余,广仅三尺余,篷高二尺余,内仅可卧二人,不能坐,坐即欹侧,驾船者在船头亦卧下,用两脚踏棹行,棹长约七八尺,一踏即行二三丈,昼夜可行二百数十里。”这船在绍兴是“古已有之”,周沐润是李越缦的朋友,久居绍兴,知道这船,到常熟做知县时便利用它的便利,乃用以报知米价罢了。陈昼卿勤余诗存中一诗咏踏桨船,注云:“船长丈许,广三尺,坐卧容一身,一人坐船尾,以足踏桨行如飞,向唯越人用以狎潮渡江,今江淮人并用之,以代急足。”时为咸丰辛酉,正是太平天国时期,陈君是山阴人,故所述船的形状不误。欧阳君盖江西人,所说似出传闻,难免有错误。
徐珂在《可言》中记杜山次话,江伯训权知山阴时,以事赴乡,辄棹划舟往,划舟小如叶,舟子坐舟尾,以足推桨使进,乘者可坐卧,不可立。说的也是这种脚踏船,但名称误作“划船”了,划船乃是只用楫划的,大抵无篷,不堪远行。江伯训权知山阴,盖前清宣统年间事,江为人甚奇,说他为官清正,可是不廉,所以有“长手包龙图”之称。他要钱决不在会引起民愤的事情上去弄,只在富家的民事案件上去取,正是他的巧妙。他坐脚踏船下乡,也是很妙的事情,这第一是表示不扰民,带去一个书办而已。外乡人要坐这样船,非有决心不可,因为它是很危险的,容易出风险,他能坐得这船,可见是不怕冒险的。
夸父追日
刊一九五八年六月十九日《羊城晚报》
署名启明
未收入自编文集
陶渊明古来都当他作隐逸诗人,这是皮相之见,其实他是很积极的,最明了的表示是他的《读山海经》的诗。这诗一共十三首,第一首八韵是他用平常的《归田园居》的情调,所以读来不觉得,到了末五首,便变作慷慨激昂,引起人家的注意了。
《山海经》里记述下来的微少的一点古代神话,经他保存引申,实在比屈原的《天问》还要可贵,至于声调更比较要激越的多了。第十首最为世所知,如云:“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刑天舞干戚,猛志故常在。”固然最是明显,但第九首云:“夸父诞宏志,乃与日竞走,俱至虞渊下,似若无胜负。神力既殊妙,倾河焉足有。余迹寄邓林,功竟在身后。”
本来精卫刑天与夸父都是以失败终的人物,然而作者并不是这种看法,却说道“猛志故常在”,又道“化去不复悔”,表示勇往直前的精神。夸父的事据注文云:“夸父不量力,欲追日影,逮之于禺谷,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汪双池著《山海经存》卷八云:“考此书所屡言夸父,大抵不量力之人,欲穷日出入之所而不能至,遂道困而死,如穆王之欲周行天下者耳。”明明说他不自量力,妄欲追日,但陶渊明并不责备这点,反加以称赞道:“功竟在身后”,而且他对于穆王的周行天下的志愿,并不厚非,所以在第三首结末说道“恨不及周穆,托乘一来游”了。
陶渊明歌颂中国古代神话里的人物,在后世得到响应,除周穆王有《穆天子传》外,其他的精卫,刑天,夸父诸人的故事,差不多通过了他的诗而流传下来;里边特别是夸父,流传得更是广远,因为它已超越了文人学士的范围,在民间故事中已有一席地,那么这“功竟在身后”的评语,岂不是确切不过了么?
据地方传说,大概是属于湖南地方罢,夸父要追上日头,从丹渊跑起,一直向南奔去,到了湖南辰州的时候,日头还没有过午呢。他肚子饿了,便拿了一个锅子,架在三座大山顶上,煮了一锅饭,吃了以后,心想把这锅灶做追赶日头的证据。他就对当地的人民说,我是共工氏的后代,叫做夸父,于本年本月本日午时,追日到此,至今辰州东边,还有一座山,就叫做夸父山。
夸父一直赶着太阳走,眼看日影渐渐西沉,走到甘肃的安定县地方,忽然觉得一只鞋子要掉了,他把它抖了一抖,然后再追,以后此地便叫“振履堆”。到了虞渊,终于他把日头追上了,但是走近日头,热不可耐,他便用手捧黄河与渭河的水,喝了一阵,喝光了还不够,终于渴死在路上了。人民佩服他的勇气,把他埋葬了,他的大木杖便植在坟头,做个纪念,后来竟变成一个大树林了,叫做邓林,又名夸父之野。这个传说不知道出于何处,我也是传抄来的,大抵根据《山海经》而演化出来的,中间有地理的引证,或者由文人润色亦未可知。现在大家都想向月亮进发的时候,回头看追日的英雄,也不能以不量力一语抹杀,觉得诗人的称赞是正当的了。
北平的春天
刊一九三六年三月十六日《宇宙风》
署名知堂
收《风雨谈》
北平的春天似乎已经开始了,虽然我还不大觉得。立春已过了十天,现在是七九六十三的起头了,布衲摊在两肩,穷人该有欣欣向荣之意。光绪甲辰即一九〇四年小除那时我在江南水师学堂曾作一诗云:
“一年倏就除,风物何凄紧。百岁良悠悠,白日催人尽。既不为大椿,便应如朝菌。一死息群生,何处问灵蠢。”但是第二天除夕我又做了这样一首云:
“东风三月烟花好,凉意千山云树幽,冬最无情今归去,明朝又得及春游。”这诗是一样的不成东西,不过可以表示我总是很爱春天的。春天有什么好呢,要讲他的力量及其道德的意义,最好去查盲诗人爱罗先珂的抒情诗的演说,那篇世界语原稿是由我笔录,译本也是我写的,所以约略都还记得,但是这里誊录自然也更可不必了。春天的是官能的美,是要去直接领略的,关门歌颂一无是处,所以这里抽象的话暂且割爱。
且说我自己的关于春的经验,都是与游有相关的。古人虽说以鸟鸣春,但我觉得还是在别方面更感到春的印象,即是水与花木。迂阔的说一句,或者这正是活物的根本的缘故罢。小时候,在春天总有些出游的机会,扫墓与香市是主要的两件事,而通行只有水路,所在又多是山上野外,那么这水与花木自然就不会缺少的。香市是公众的行事,禹庙南镇香炉峰为其代表,扫墓是私家的,会稽的乌石头调马场等地方至今在我的记忆中还是一种代表的春景。庚子年三月十六日的日记云:
“晨坐船出东郭门,挽纤行十里,至绕门山,今称东湖,为陶心云先生所创修,堤计长二百丈,皆植千叶桃垂柳及女贞子各树,游人颇多。又三十里至富盛埠,乘兜轿过市行三里许,越岭,约千余级。山上映山红牛郎花甚多,又有蕉藤数株,着花蔚蓝色,状如豆花,结实即刀豆也,可入药。路旁皆竹林,竹萌之出土者粗于碗口而长仅二三寸,颇为可观。忽闻有声如鸡鸣,阁阁然,山谷皆响,问之轿夫,云系雉鸡叫也。又二里许过一溪,阔数丈,水没及骭,舁者乱流而渡,水中圆石颗颗,大如鹅卵,整洁可喜。行一二里至墓所,松柏夹道,颇称闳壮。方祭时,小雨簌簌落衣袂间,幸即晴霁。下山午餐,下午开船。将进城门,忽天色如墨,雷电并作,大雨倾注,至家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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