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在楼下能碰到MAY。为此,我还特地化了淡妆,换上了的鲜艳的衣衫。形象的迅速变糟,是对失败爱情的一种屈服,更是对所有敌人的投降。虽然方重山并不能看到我现在的样子,但是好歹有MAY在,她的眼睛便是我的佐证。我猜想她会在看到神采奕奕的我时惊讶地嘴巴张成O型,而我可以从容平静地告诉她:“一个人除非死于横祸,总还有另外一些事情是值得庆幸的。”
可惜,我在宾馆里转了半个小时,都没有看到她的身影。
走到门口,我对年轻漂亮的门僮笑,问他有没有看到一个老太太。我向他比划着MAY的样子。他不假思索地说:“她去了码头。”
“你怎么知道?”我奇怪。
他笑的时候露出雪白的牙齿,看上去温厚又好看:“她说如果有人问她去哪儿,就这样回答。”
我咧咧嘴,笑不太出。真不知这老太太是人是鬼,为什么我会做什么她都能预料得这样清。
方重山给我的那张信用卡果然在提款机上显示为无效卡。蓝色屏幕上的洁白的字彻底粉碎我最后一丝幻想。我将卡退出,用力去掰,想将它弄成碎片然后扔进垃圾桶,可是它的质量太好,我的破坏仅仅使它弯曲。
“坐车吗?”一个老年男人拉着一辆人力车站在街头笑着问我。
这种人力车只有在影视或小说里看到过。上车时,面对老人皱纹丛生的脸,我有些不好意思,第一次担心自己是不是太重了些。他提起扶手,准备走时,我说:“您慢点儿,别累着。”他头也不回:“嘿,就算拉两个壮男人我都不会累,小姐你好心。”
他问我去哪儿。
我想了想:“去码头。”
这个被称为码头的地方真是名不符实。长长的一方伸进水面的水泥台,几桩粗铁杵,一杆插着旗子的铁旗杆,这一切全加起来也不过近十平方米的空间。我原以为,它会是热闹的,云集各色人的地方。
拉车的老人给我解说:“这是旧码头。有的船连靠都不会靠一下。你看那边,有很多人钓鱼,要不我拉你去看看?”
我在钓鱼的人群里看到MAY招牌似的银发。
她安静地垂钓,像化石一般动不也不动,甚至不去管被风吹乱的银发。我怕惊扰了她的鱼,便站在她身后远远地看。她太瘦了,宽大的衣服里装满了风,如果风再猛一些,她可能会变成竹签骨的风筝,远远地飞到天上去。
一排老树下散着一些茶座,我给了车钱,踱到树下找一个既舒服又能看到MAY的位置喝茶。天气是真的好。我有些后悔没有带本书或是带着便携电脑出来。
有人对我说话:“我在哪儿见过你。”
我扭头,惊了一下,这个人我也仿佛在哪儿见过,但是仔细去打量,又没有什么印象:“你记错了吧,我是第一次来这里。”
“你一个人吗?”
我冲MAY的方向扬扬下巴,他微笑着点点头,不经我同意,便拉来一张藤椅在我身边坐了下来。
他说:“凤翔很久没有来过有意思的人了。”
我不知道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更不知道他指的有意思的人是谁,礼貌地问他一句:“本地人?”
他笑笑,答非所问:“我还是挺喜欢这个地方。”
“说实话,我不觉得这里有什么好。”
“我带你去看一个地方吧。”他扭头指指我们身后。
我疑虑地看看他,缓缓地摇头:“我,刚刚走得累了,现在想坐会儿。”
“行,那就坐会儿。我讲个故事给你听。”
我没有理他,他也不以为忤,自顾自地讲:
“我曾经认识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她是一个人来到的凤翔。你有些像她。”他的眼睛放肆地在我脸上像探照灯一样扫来扫去,然后不无遗憾地摇摇头:“你们只是神似,长得并不像。她,非常的漂亮。”
这话我不爱听,但总不能因为别人说了一句你不够漂亮,便拂袖而走吧。我使劲地盯着MAY的背影,希望她能与我的目光有所感应,快快过来打断这个无聊男人的闲谈。
“我几乎是第一眼便确定我爱上了她。接下的日子就如痴如醉地尾随着她,打听她住哪家宾馆,到同一家餐馆要与她点的同样的菜式。她碰过的物什我都想拥有,因为上面有她的指纹,曾感知过她的体表温度。她在这里坐着晒太阳,吸着烟,不笑,不说话,甚至不会为任何人分散目光。她盯着一本书,是盯,不是看,因为我从来没有看她将书页翻动过。我不看书,只要看到字,我就想睡觉。但是,我站在树的背后,边偷看她,边希望自己能变成那本书,那怕一分钟也好,这样就可以与她亲近。变成书当然不可能,我便想办法靠近她,弄清她在看什么,然后也到书店去找来它。不,我不是为了读。而是为了偷偷地换走她膝头的书。这样美丽的女人,我是不敢奢望与她发生什么的,我惟一的想法就是在她离开凤翔之前,能得到一件她贴身的东西。我从树后头出来,让一个小孩儿在她身边走来走去,想吸引她的注意,好让我走近去看仔细书名。可惜,她的手按住书,忧虑地看了小孩儿一眼,便用手绢包住书站起准备走。我紧跟着她,看她路过卖花人时,买了一枝粉色玫瑰,一枝白色玫瑰。两枝玫瑰拿在手里后,她像换了一个人,忽然就兴高采烈起来。
她将手中的花扬起来,眯着眼看上空被阳光照射的花。然后将它们拿到鼻子前去嗅,甚至亲吻了它们。她好像是发现了我在跟踪她,表情忽又变了,很有心事的样子,急匆匆拿着花儿向前走。
她进了一家咖啡馆,我没有跟进去,害怕她知道我在跟踪,那样我以后想再跟着她怕就难了。
她要了一杯咖啡,在等咖啡的时候,将那两朵花的花瓣一瓣瓣地扯了下来,夹在那本书里,动作仔细,神态安宁。侍者端来咖啡时,顺便将桌上两柄没有花瓣的玫瑰枝收了下去。被他拿走扔掉?那可不行。我飞快地走进咖啡厅,去追那个侍者。向他要那两柄花枝。他奇怪地看我,大概以为我疯了。我塞给他十元钱,拿着花枝又跑了出去。等我站在原来偷窥她的地方时,发现她已经不在那里。我有些失望,但是还是喜悦的。现在,我手里拿着的与她最珍爱的东西有关系。瓣在她处,枝在我处,这样小小的牵连,让我相信,我与她也有了某种关系。而且,我还知道了她喜欢玫瑰。呵,这个对我来说真容易。
我家里有一片玫瑰地。我花了几小时在玫瑰地里转,想找到能衬上她的花。
第二天,我带着那些花去了她住的宾馆。将玫瑰放在她门口,这样她一打开门便能呼吸到我的心意。
等了很久后她才开门,等待的过程中,我对服务员说了很多次好话,他们才没有将那些花当垃圾收走。
开门时,她依然拿着那本用手帕包着的书。看到地上的玫瑰,她吓了一跳,书掉在了地上,手帕散开了,我得已看到那书名:《赫索格》。
我顾不上欣赏她面对玫瑰时意外的表情,反正她的脸是美极了,任何表情在她脸上都只是点缀。我赶去书店找书,一家家地找,终于从市图书馆里找到和她的书一样封皮的《赫索格》。我借了出来,在借之前我就知道,我是再也不打算还回去的。
她又到这里晒太阳(他的手做了一个手势,在我的身边比划了一下,表示大概就是这么个位置。),这次,我以五块钱换来一个小孩儿为我效力,他帮我送去一束玫瑰花。我告诉他,当她问是谁送的时,他要指一个与我所在的位置相反的方向。
小孩儿这次做到了。她顺着孩子指的方向去看,而我从树后钻出来换掉了她的书。
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时,她收回了目光,看了几眼玫瑰,有些惊慌紧张。她拿手帕准备包起书走——这时,我最害怕的事情发生了。”
我被他的故事吸引,看他停止讲述,着急得像被人抢走了糖果的孩子。我央他快讲,他却掏烟来点,并让老板送杯茶来。
他说:“不要急,等我喝口水。”
我不要做那含着糖惊惶不安的孩子,他一定要给我讲完这个故事。
老板送上茶,他啜了一口,攸自摇摇头叹息一声:“你看,都二十多年过去了,这些事情说起来还历历在目。”
“继续讲吧。”我又央他。
“她忽然尖叫起来。拿着书,左翻右看,好像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她站起来,着急地四下看,然后失望地用手捂住脸,跌坐了下来。
这个时候,我手里的书变得烫手。我想我做错了什么事情。但是,这仅仅是一本书啊。和我从图书馆里借出来的《赫索格》一样的半新不旧。我看不出它们有什么差别,可以使她在这样短的时间里发现被调了包,而且难过成那样。我打开书,很多花瓣掉落下来,它们都发黄了,有些可能比昨天夹的时间还要旧,都干燥成了薄薄透明的叶片,像蝉的翅膀一样细脆。那本书里,我也夹了些玫瑰花瓣来着,我手忙脚乱地想将这些薄片夹回去,边想,是不是玫瑰花瓣露了馅,那本书里的玫瑰花都太新鲜了。
我弯着腰在地上捡花瓣时,看到了她的脚,我狼狈地直起身子来,想将手里的书藏掖到背后。
她的脸上还挂着泪珠儿。她凄惶的表情动人极了。像只受伤的小麻雀,不,麻雀怎么能比喻她呢,她那样漂亮,我是说,它与她的眼神儿很像。我刚刚说你与她像,也是说你们的眼神儿来着。看上去都空空落落的,像被逮走了魂。(他看着我,我没有接他的话,害怕一打断,就将这个故事给惊走了,留个残想的结局让人着急。)
她看见我手上的书,马上就有了气力,她伸手过来,我以为她要抢,马上将书递到她面前。谁知道,她只是用手指在书皮上划了一划,像是抚摸什么人似的。
她问我:‘你换我的书做什么?’
我能和她说上话真是想都没有想过的事情。我又激动又懊悔,激动的是与这样近距离地看她听她说话,懊悔的是不应该偷换她的书让她伤心了。
我说:‘对不起。’
我只会说这三个字了。
她又问我:‘那些玫瑰花是你送的?’
我只知道重复:‘对不起。’
她泪痕未干透,脸上却有些笑在闪,她从我手里拿过书,说:‘你饿不饿?一起吃饭吧。’
和她一起走进咖啡厅坐下来吃饭,那仿佛是我一辈子最骄傲的事情了。
卖给我花枝的侍者看见我们坐在一起时,就好像什么都明白似的,走过来问我们想吃什么,在她低头看餐单时,冲我竖了大拇指,像是在赞我功夫不负苦心人。
因为他这一个动作,我愿意多付他十倍的餐费。
点完单后,她说:‘这几天,你一直在跟踪我?’
我低着头,想吸根烟来摆脱难堪,但是怕烟味儿会熏着她,手动了动硬是没碰衣袋。
她却从包里拿出烟来,递一枝给我:‘你是吸烟的吧。’
你看,我那时才想起来,我跟踪她时看过她吸烟,因为太兴奋,都给忘掉了。我讪讪地接过烟,飞快地掏出自己的打火机想给她点。她将手伸了过来,烟在指缝中夹着,让火苗将它烧着。她这样的女人,怎么会将头凑到打火机前来呢,不说机油味可能会呛着她,光是让她的呼吸到别人的手指的温度都是种冒犯啊。
她说:‘你怎么就那样傻呢?’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大口吸烟。
她可能是被烟雾熏着了,眼睛有些湿,急促地眨了眨,将头转向一边,过了好一会儿才转回来。再说话时,鼻子有些瓮,声音低低的,更撩人心。
她说:‘不过,我不觉得你傻气——可惜,别人并不一定也这样看。’
‘别人怎么看我不管。’我壮着胆子说话,感觉自己怎么像个不经事的少年,一句话里怎么就透着那样多莽撞和任性。
她飞快地笑笑,没有说什么。
‘你怎么知道书不是原来的那本?是玫瑰花瓣吗?’我忍不住问她。
‘玫瑰花瓣?’她愣了一下,看到我打来我的那本《赫索格》里露出的略有发黄但仍新鲜的花瓣才明白过来。
她也打开了她的书,第一页就将谜底写着呢,而我当时会笨到没有发现。
谜底不过是一个鲜红色的印章,及蓝色钢笔书写的购书时间。
‘这本书对你很珍贵吗?’我又壮着胆子问了一句。
她想了想,又笑了一下:‘我像你一样地看重它。’
我还来不及回味这句,她又说了一句令人费解的话:‘只可惜,他像我一样不知道它的可贵。’”
听到这里,我飞快地接话:“啊,这书是别人的,一定是她很爱的人的。”
他给了我一个奖励的表情,接着说:“后来我才知道,这书也是她从别人那里偷来的。她这样说的时候,同情地看着我,亲切地仿佛是看着她自己。
她自言自语说:‘我可不能像他那样残酷。’
吃完饭,她带我去了她的房间。我从来不曾奢望的事情发生了。她帮我脱掉外衣,很投入地与我做爱——我这样说,对你是不是有些冒犯?”
“没有,你继续。”
“事后,她靠在枕头上吸烟,她问我:‘你是不是感觉我是个放荡的女人?’
我说:‘怎么会?’
她的样子太美了。我不太好意思在你面前形容她的美,和那一夜的销魂。我告诉你结局吧——她在第二天便离开了我。我醒时,她已经走了,房间里没有她的衣物,桌上放着那条它包书的手帕。还有一张字条。”
他掏出钱包,从里面拿出一张发黄的纸。
我惊讶地发现,他甚至将这张纸装裱过。
他点点头:“我将它装裱了一下,这样就不会碎。我希望我将它带进棺材里时,先烂的是我。”
我有些感动,手臂上汗毛不受控制地竖起,感觉到阵阵寒意。
我看那张纸:
“我从他处偷走了他的书。为的是给自己留个念物。这曾是他喜欢过的书。而我曾是他喜欢过的女人。他的书那样多,也许一生都不会发现少了这样的一本。但是,我还是期望,在他思考这本书在哪儿时,能有一个念头闪回到我身上。他会因此想起,曾有一个女人,他喜欢过她,送过她玫瑰花,然后又忘记了她。
我从你那儿拿走了你的书。为的是记住也有个人像我为他迷醉般地为我发疯。
留下我的手帕给你,不是让你做个念物。而是想提醒你——在你寻找我或思念我时候,请转身看看,也许还有另一个人为你也是这般默默付出。”
天真的暗了,垂钓的人们早就散了,我坐在微凉的风里颤抖,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因为感动。
他收回字条,招老板过来买单。
他说:“谢谢你听我的故事。”
他站起来转身走,我在此刻才仔细端详这个人。可惜,我没有看清他的脸,只看到一个属于老者的背影。
我冲着他的背影喊:“请问怎么称呼你?”
他头也不回:“安哥。”
收拾茶具的老板笑眯眯地补充:“凤翔里到处都是安哥。安是这儿的大姓。”
我的心头一颤,喃喃地说:“我也姓安。”
可笑的念头让我差点相信这个故事与我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但是马上,我又否决了这一点。首先,我的户口上登记的名字“安”不是姓,而是与“朵”字紧联在一起放在名栏里。姓那里是空白。所以,不管这里有多少安哥,都与我没有太大关系。再说,虽然母亲去世得早,但是我还认识她的字。她写字时,喜欢将每个字放得很宽,而那张字条上的字,却是颀长绢秀一律地向右微倾。
我嘲笑起自己来。哪怕是一闪的多心,也不应该存在的。我本可以将“多心”冠以“有心”的名号,堂而皇之拿来使用,但是此时我轻蔑这种“有心”——这不是正确的判断力,而是一个心中有鬼的人处处受惊的表现,再说,我压根不想与安哥产生什么样的微妙关系。安哥并不是我反感的那种老头:曲张暴起的条条青筋,挺得像鹅似的肚子。他与我喜欢的男人类型还是有些相像,比如说表现自律的削瘦,还有花岗岩一样结实的骨骼。请原谅我的虚荣心,虽然父亲对我来说有同于无,但是,至少我希望他是优秀的,值得我母亲去爱过恨过的。如果不是我期望的结局,那么就让他永远是谜。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