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拿外套的时候,不经意地说:“我看你与一个男人聊得正欢,便没有等你。”
她果然知道我在她背后,我忍不住笑了笑:“MAY,你是个老神仙。”
她不太高兴地看向我:“请不要用老字。我对它过敏。”
“还有什么会使你过敏?”
“很多。比如失恋的女人;比如买醉;比如唉声叹气处处示弱事事求人……”
我差点又想将她说的这些话向我身上来套,发现自己有这个冲动时,忙以说话转移注意力:“那你一定没有这些毛病。”
她重又盯着我,更不高兴的样子:“谁说我没有?难道我脸上的皱纹是假的吗?我只是讨厌别人在我面前强调我老了,也讨厌在别人身上看到自己曾经有过的相似缺点。”
我发现她的行李箱从柜子里拖了出来,衣柜里的衣物也少了她的那部分。
“我们要走了吗?”
她点点头,似笑非笑地问我:“你还会陪我去找老北吗?”
“为什么不会!”我的骄傲仿佛又回到了身上,方重山虽然取消了这个节目,但是在我们出发的那一刻,我与MAY的寻找便是我们自己的事情,他参与或不参与,又有什么所谓?
总算在她脸上得到赞许的表情,她可能只是将我看成一个极力维持尊严,但实在是伤心的要哭的大孩子,但我却像被老师褒奖的孩子一样兴奋着。
她看着电视等我,让我从容洗脸梳头拿外套。
开门时,我们吓了一跳——地上,一束大大的玫瑰花靠在墙角。看着花的颜色,我会心地笑,它们是安哥送的,那些粉与白色,是他痴迷的女人喜欢的颜色。MAY冲着玫瑰花皱起了鼻子,当我将它拿着准备递给她时,她缩手不接:“一定不是送我的。我有很久没有收过花了。”
“你是喜欢玫瑰的啊。”我想起她看玫瑰园时迷离欣喜的表情。
她说:“谁说不是呢。只是玫瑰越来越普通,我喜欢珍稀的花,而且喜欢用自己的钱买!”
她昂首挺胸地走在我前面,好像要故意拉开距离。我快步追上她,将花又一次递到她面前:“如果是我送的呢?”
她笑了起来,又缩回手去:“你送的我就收,但是别借花献佛。”
这个老太太倒与我相似。小的时候,与我在一起玩耍的有一个漂亮女生,男生经常给她买礼物,顺带讨好做为她朋友的我,也会送些零碎的小东西给我。每次我也是不要的,昂着头走得特别快,像是要将他们远远甩在脑后才开心。我以为只有年轻女人会有这样的骄傲,不稀罕像商场卖一送一似的赠予,从MAY才知道,有些心气儿,不在年龄,而是天性。
我将花送回房间,在电梯间追上MAY。她正对着镜子端详自己的脸。
我说:“你年轻的时候一定很好看。”
这次她没有再说“比你好看”之类让我下不了台的话,却是略带伤感地抚摸自己满是皱纹的脸。
吃饭时,我不停地说话,给她讲安哥的故事。她只打断我两次,一次是让我重复一下书名,一次是听不出感情地“哈”了一声然后狡黠地笑:“偷本书还不如偷条内裤。”我被她逗笑,再讲下去时便不能重温我从安哥那里初听时的感动。
“《赫索格》是本什么样的书?”我问她。
她笑了起来:“等回家后我找给你看。”说完,她挑剔地看我:“你们这些年轻女孩总是不晓得拿时间来看书。”
我申辩:“我不是。我看过很多书。”
“那又怎么样?”她停下筷子:“书有多少?一生的时间都放在读书上,也看不完书山的一角吧。不过,你已比普通女孩强许多,至少,有些做人的道理你还是懂的。”
“真是这样,我做人处世的道理都是从书里学来的,我妈来不及教我,父亲更是扯淡。”我这样放肆地说父亲还是第一次。
MAY只是笑笑,继续吃饭。
她很会点菜,至少我感觉这顿饭是我出游以来吃得最舒服的一次。她说是因为我第一次将心思放在吃上,而不是在想其它。她的话让我怔了一下。
“MAY,你写过很多文章吗?”我问她,那些写给S的信,不是随便哪个女人便能写出的。
她笑,用筷子指指身后:“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你是作家吗?”
“那是我用来修饰身份的一种。”她今天也特别有交流欲似的,不拒绝排斥我的提问。
“你真名是什么?”我再问。
她却说:“你知道为什么我的英文名叫‘MAY’吗?”看我摇头,她再问:“初学英文的时候,以MAY开头的句式你应该记得吧?常说的是什么?”
我笑:“May I come in?May I help you?”
她得意地笑:“看到没有?MAY总在I前头。”
我不太明白她的意思,边念叨着“MAY在我前头”边思考。
“就像我,记得很多人或事,或者忘记很多人或事……”
我打断她,惊喜地说出答案:“因为MAY在我前头,所以MAY比我更重要。你希望每一个叫你名字的人,都在乎你,认为你是重要的。”
她嘲讽地看着我:“年青的女孩才会这样想。”
在她这里,年轻绝不是什么褒意词,她的语气总会将“不经事”“年少无知”“少年轻狂”等意向叠加在“年轻”身上,像大人嗔怪地看着卖弄的孩子说“这小孩儿”时是一般的感觉。我不无委屈地问:“你不也是从年轻时代经过来的嘛。”
“这才是我可以嘲笑年轻人的原因!”她固执的样子真不招人喜欢。
我叹气,害怕又遭她唇枪舌剑的奚落,便不再做声,等她的答案。
她静脉曲张的手背叠在我手背上,又飞快地拿走,像是在提醒我这样推心置腹聊天的机会并不多:“等你到我这个年龄,你就会知道,虚荣心不会再给你多大好处了,甚至那颗创伤斑斑的心,也不能使你产生太多感触。你会明白,其实你谁也不是,你也可以(may)是任何人。叫什么已经不重要了,什么职业,多少金钱,何等地位,这些都不重要了。谁想记得我,都可以,谁忘记了我,也都可以。”
餐厅里响起一首音乐,英文歌,旋律舒缓,却感觉忧伤。MAY凝神去听,那一刻,各种表情在她脸上淌过。她说:“你听听这首歌里玫瑰的故事。”
我抱歉地对她承认我的英文没有好到能听清这种含混的吟唱。她招手叫来侍应,给他小费,让他将这首歌连放三遍。
她说:“算我送你的礼物吧。这是我最喜欢的歌。”
音乐重新响起,她一句句翻译给我听——
“(男)第一天见到她时,她看着我的眼睛冲我微笑,在那一刻,我知道她就是我所期待的那个人。她的嘴唇是玫瑰的颜色,是那些长在河边的玫瑰,血红的、野性的。
(女)当他敲响我的门走进房间,在他坚定的拥抱中我的战栗平息了,他将是我第一个男人。他用手轻轻擦去我脸上的泪水。
(男)第二天我带给她一朵花。她比所有我曾见过的女人都美丽。我问她:你知道不知道哪里的野玫瑰长得会如此甜美、红艳,而且自由?
(女)第二天他带来一朵孤独的红玫瑰,说:你是否愿意把你的失落与悲伤交给我?我点点头,在床上躺下。他说:如果我指给你看那些玫瑰你是否愿意跟我来?
(女)第三天他带我去了那条河边。让我看那些玫瑰,然后我们接吻。我最后听到的是一句呢喃。当时,他手里拿着一块石头笑着站在我上空。
(男)最后一天我带她到野玫瑰生长的地方,她躺在河堤上,连轻飘的风都不敢惊动她。当我向她吻别,我说:美的归宿是死亡。我种了一朵玫瑰花在她的唇间。”
MAY的解说让我听明白了这歌词,她不再说话,音乐还在从容地反复,我只听清那一句:All beauty must die。
MAY递给我一张纸巾,我才发现,桌上滴满了泪水,而我的脸庞已经在音乐中湿透了。发现自己在哭时,我便失去了所有的念头,只是哭,默默的,压抑的抽泣着,像是要将所有的爱与恨感动与麻木都尽兴地哭出来。
MAY终于能确定我的眼泪流得差不多时,她捋起我的头。像是欣赏艺术品般赏析地看着我哭肿的眼。她甚至还用手指蘸起滴落在桌上的眼泪,举到眼睛附近仔细去看。她边用湿巾擦手,边铁石心肝地问:“还哭吗?”
我摇头。
“在想什么?”
“我要享受生活。爱情,男人,花朵,音乐。这些我全要!”我的语气听起来很怪,像是饥渴许久的土地汲取到水份时那种贪婪的兹兹声。
“那你不就成了安朵了?”她补充:“你故事里的那个安朵。”
“我故事里的安朵?”我狐疑地看向她。
她不打算向我道歉,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刚刚在宾馆等你时很无聊,就看了你便携电脑里的小说。”
她看了我的小说?!我有些被侵犯的感觉,但没有真正与她计较,对自己这种自制能力,我既满意又难受,心中有些说不出的味道。
故事里的安朵,写到哪里我都忘记了,她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其实我心里一点数也没有。我问MAY:“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MAY说:“略有媚态,性感,机警、风骚又攻于心计的女人。”
我否定:“不可能。你说的那种女人是不会结婚,不负责任的。而安朵不是。”
“你是没有写她的风流勾当。但是,我能看出来。不要害怕我给她的那些评价。要知道,一个再精明世故的人,总还有其纯朴人性的一面。而我,只不过是看到了月亮的背面。你的阅历不足以给她的行为一个合理的解释,你甚至操纵不了你的主人公。于是,你假借许多人的眼光来评估安朵,你试着从很多方面来讲她,你在讲述中期待出现与自己想法靠拢的评价,但是你很难自圆其说。你在故事里,写到了安朵与方重山有一场婚姻。但是你没有去交待这场婚姻的来由。至少你不敢从安朵的角度来交待。因为你自己都还弄不太明白什么是爱,什么是人性。”
她给杯里的奶茶加了块糖,兴致勃勃地继续讲:“我这样解释她的行为,你看对不对。安朵的攻于心计机警风骚……这些你不喜欢的词,不是她从什么书中学来。而是在一次次冒险般的情爱中,从慌慌张张的失败里慢慢领悟出的成功经验。那些短暂却不安的欢愉里,有时可能会产生一些沦落飘零的情绪。所以,她势必会渴求安定的生活。她选择结婚,并不是负气或是轻率,而是打算孤注一掷倾情相守和一个好男人结合在一起。方重山是她看到的好男人。她从他的求婚里看到自己的未来——不用再做一个放荡的女人,哪怕她天性就是放荡,她也尝够了苦头,想过正常人的日子了。”
我赞许地点头,再问她我小说中的方重山又是如何的人。
她的脸上呈现疲惫:“男人的事情我哪儿知道?我只了解女人。”
不知道她是累了,还是不愿意再多讲,但是不管怎么样,她与我这样聊天,总是让我感激的。感激归感激,得不到她的回答,我还是有些不死心,换个问题再问:“那方而安又是什么样的人?”
MAY是真的不耐烦了,收起和蔼长者的风范,尖酸地反问我:“这是你的故事还是我的故事?”
我壮起胆子回话:“本来是我的故事,但是你参入了,就成了我们的故事。”
她似乎没有被冒犯,反而高兴地仰起脸来哈哈大笑:“身上的刺抖出来了。你开始像方而安了。”
我们的交谈到此为止。MAY很懂得给人留悬念,那句话,让我在回房间的路上,甚至在洗澡时,都不停地在想。
夜真安静。咻咻的鼻息是惟一可以听到的声音。
我怎么也睡不着,几次按捺住自己起床做些什么的念头。
“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她的声音听起很清醒,恐怕她也一直睁着眼睛盯着黑暗。
“MAY,我的心里感觉空落落的,以前我习惯在入睡前想念某个人,编织着我与他的故事,然后就慢慢睡了过去。可是今天,我不知道可以抓谁来编了。心里真空啊。”我俯起身子与她搭话,并不指望她会给我回应。
“想不了人,就想想生存。”她说。
“我还有些钱,至少够我在找到工作之间的花销。生存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吗?可以教人弹琴,或到茶餐厅去弹琴,不管怎么样,我是不会饿死掉吧。”
“你对生活的要求仅此而已吗?”
“哈,我的要求多了,我希望能有一个声名显赫富有的爸爸来认亲,能有自由富裕的生活,可以四处旅行,可以坐头等舱,世界各地地转,去听音乐会,穿最美丽的衣服,用最奢侈的餐具……还可以整容,变成绝世美女,让所有男人为我痴迷——可是,这是不切合实际的啊。”我又感怀生世起来:“可能我爸早就死了,或者他压根儿就是一个流浪汉,像安哥这种。我的姿容平平,更嫁不了富豪、贵公、王子,让我从此麻雀变凤凰。要说事业嘛,我只是会弹钢琴,我妈还希望我能成为钢琴家来着呢。可惜那次车祸,现在我练琴超过两个小时,左臂就会僵硬。”
MAY翻了个身,将脸对向我,她的眼睛在黑暗中幽幽的闪,像少女般的活力。
她说:“你还这样年轻!”
“年轻?MAY,你只是因为不再拥有它,所以以为它有多宝贵罢了。”我支起脑袋看她:“MAY,我们不说这个了。我想问你个事儿。”
“怎么?”
“你知道我最感兴趣你的哪桩故事吗?”
“S。”她平静地说。
“对啦。”我在边儿自顾自地高兴:“告诉我你们的故事吧。那些信看得我都要入了迷。你知道不,在我生病的时候,我都梦到了你和S了,像真的一样,你与他聊玫瑰花,粉色白色还有一枝绢纱仿真的玫瑰。今天听安哥讲故事时,我在猜,那个女人是我妈呢,或是就是你?她也是喜欢粉色与白色的玫瑰花啊。这种感觉奇特极了。”
她在黑暗中仿佛笑了一下:“我什么时候告诉你,我喜欢粉色与白色的玫瑰了?都是你一厢情愿地在猜罢了。”
“MAY,你以前写过书,那你有没有想过要将自己的人生写下来?特别是那些爱情。老北啊,S啊,还有你那个性伴侣。”
“我曾经是这个样子的。”
我曾经是这个样子的。山田咏美在她的小说里说过,爱一个男人就为他写三十页短篇小说。记得和我同时期写字的女人也有这种习惯——我有一个女朋友,她谈了一场糟糕的爱情,我问她会不会写成故事,她很骄傲地对我说:“他不配走进我的小说里,他得不到这种荣誉。”写字的女人恐怕都有这样的毛病吧,喜欢用故事盛载自己的生命,感谢昨天的伤心成就了今天的小说。我也不例外。我也写。但是我没有我那个朋友骄傲,我不认为将他们拉进我的小说便是一种荣誉——他们或许还不乐意呢!我只是想将那时候的心情留住,它们对我多珍贵啊,生怕会忘记。
人啊,有时候像动物一样,会有想将自己蹑手蹑脚藏匿起来的想法。我特别是。我将那些我希望记住的,用别人的故事穿起来。这样,外人就不会看穿,只有做为当事人的我与他,可能会为此唏嘘。
我曾经给你讲过老北的故事。那个,与我当年写的,差不了多少,我只是在背诵自己的东西。我也给你讲过,性伴侣给我讲的故事,那个,其实也是我当年写过的东西。
这样的夜很适合说心里话。我有很久没有与人这样说话了。倒不是我没有话说,也不是我害怕,而是感觉自己是不重要的,我的故事,我的人,不过是沧海一粟,说自己不如看别人。
你最好奇S吧。
其实,S是惟一没有被我写进故事里的人。
关于他的文字,就是你看到的那叠信。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却认为它们是我写的最好的东西。所以这样多年了,舍不得丢,也不敢去写,我和他的故事,用任何一种方示来写,都不会及我当年写信时情绪的万分之一。
但是,有意思的是,我曾经与他聊过,如果我要来写这个故事,会有多少种可能性。
当时,我们坐在一个城市的咖啡馆里。我们在一起已经很多天了,我跟着他去了三个城市,他是因为工作需要,而我纯粹是因为爱情。
我说:“要怎么写它呢?它不过是一场俗气的偷情。”哦,那时,我们都有自己的恋人,都厌倦一成不变的日子,因为喜欢冒险猎奇,两人才会走到一起去。我们起初不过是精神的出规,接下来就是肉体。你看我的信,就可以想到,我有多么渴望见到他,又有多么害怕见到。我知道,一旦我们见了,便是在倒计时我们的关系。那些信,是在我与他最好的时候写的。他将我们的关系比做喝一杯咖啡。喝一杯咖啡能有多长的时间呢?就算可以续杯,也有因打烊而结束的时候。我不舍得那样快结束,就跟着他,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他工作时,我去逛书店,看书,宁静得像个小妇人,自得其乐地等待工作一天的丈夫回家——呵,现在回忆起来,我还能看到当时的自己。
他也说:“能怎么写呢?要么是结束,要么是在一起,总也跳不出俗气的结局。”
我说:“那就起名叫《低俗小说》。”
他取笑我薄知,早就有电影叫做此名,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那本成功的影片上去。
那天深夜,比这个时候更晚一些。我起床收拾东西。轻手轻脚地不想惊动他。我是被“俗气”两个字给吓坏了。年青女孩子,总也不希望落进俗气里。我以为,我偷偷走掉,从此不再与他联系,这样我们的故事就会别致一些——你看,那时候,我将生活当成了小说,满头满脑的傻气。他那样睡着,房间里安静得让我都想哭出声来了。我走到床边去吻他脸,以为这会是最后一个亲吻。谁知道他的手忽然抓住了我,说:“你不要走。”
我吓了一跳,半天说不得话。
他睁开眼睛,看我果然穿好衣服齐整整地站在床边时,他叹气:“不要走。要走也到明天。”
你知道的,女人在爱情面前是多么软弱,爱人的一个眼神就可以让她的人生观颠覆,更何况一个根本摇摆不定的去意?
我又睡回他身边,他一直握着我手,半醒半睡地说:“刚刚,我做了一个梦,梦到你走了。”
我眼睛湿了,反握紧他手,边说给他听,也在说给自己听:“我不走。”
——我这是说到哪儿了?我们开始在说着什么?
“在说你是不是会将一桩桩爱情写进小说里。”我正听得入神,“接着呢?”
MAY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接着没什么好说的了。反正我是没有写。我连让我们关系的结束理想一些都做不到,又怎么能将一场偷情的故事写新鲜?”
“你们为什么会分手了?”
“本来就是注定要分手的啊?喝完咖啡,各自回家,过自己的日子。你见过谁将咖啡厅当成家,将咖啡当成一日三餐了?”MAY说:“我不爱讲了,而且,我有些困了。”
我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她的鼻息却渐渐平静均匀。
我想,我该如何写我与方重山的故事呢?我们之间甚至连封情书都没有。
想到情书,我忍不住摸黑起来,到行李箱里摸出“给S的信”,点上一枝烟,躲进洗手间去读信。
有了MAY刚刚的说话,我再看那信时,心里更有数许多,像是在阅读知晓了过程结局的小说,此时,只用去感触书写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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