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棉花落尽光年伤-灰色日子,彩色少女,黑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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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悠篇】

    天空,灰。

    繁华的城市,好像丢失所有的色彩,灰蒙蒙的一片。

    灰色的人群,灰色的脸。灰色的声音,灰色的沉寂。

    然后,像突然出现了光。

    灰色的街道上闯进一点鲜艳的色彩。于是就有了红。鲜红。似美人皮肤流出的血,忧伤而寂寞的一滴。

    没有下雨。没有阳光。

    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奇异地看到,一个少女撑着一把艳丽的红伞,在幻觉般的灰色中不断穿行。她旋转着身体,编排着无人知晓的舞步。街道的地面老了,印上许多脚步的沧桑。

    四方的地砖,整整齐齐,泛着暗暗的色泽,扩散至街道的尽头。

    少女数着脚下的地砖,一,二,三,四……人们纷纷躲避这个神经质的少女。这个世界,有许多看不见的条条框框,愚蠢的人们喜欢跟着它们走。

    少女的世界却不同。和这座灰色的城池不同。

    六十,六十一,六十二……数到第六十三块地砖,少女抬起了头。红伞下她的脸蛋变成一朵暖暖的云彩。

    她听见美妙的歌声。阴沉的天空下,那沧桑的歌声跳跃起它迷幻的音节。

    少年站在树下。双手抱着吉他,轻闭双眼。和少女一样,他沉醉在自己多彩的世界里。

    虚幻的城池在他和她的世界之外崩离破裂。

    少女站住了,来往的人流中,她定定地看着那个少年。对少女来说,黑色的牛仔裤,白色的T恤,那是定格了一光年的黑白影像。

    彩色的少女,和黑白的少年,在一个灰色的日子相遇了。

    少女叫季悠。少年,名字未明。

    很多爱情发生的时候,初次见面的两个人,笑容或者感觉是比名字更重要的符号。

    即使很多年以后,季悠仍清楚记得和那少年的邂逅。

    她听见自己的心脏,一点一点地唱起歌来。那首爱恋的旋律,沿着她的血管喧闹全身。

    那天下午,季悠旷课了。她就站在那条陌生的街道上,看着陌生的少年,傻傻度过了大半天。

    天空始终阴灰。既没有雨,亦没有阳光。

    在上海住了十七年的季悠,忽然发现自己犹如初到这个城市的外乡人,被这份固执的天气搞得不知所措。

    她恨透了它。

    如果下雨了,她可以跑过去为他遮雨;如果日光太猛烈,她也能为他遮太阳。

    然而,由始至终,她只能撑着那把鲜红的伞,怔怔地站在大街上。

    一丝一丝淡灰的风在她和少年之间飘呀飘。

    少年唱歌其实不好听。有时会跑调,唱到高音时像杀猪叫。季悠就笑,一个连唱歌也唱不好的少年居然企图在这个挑剔的城市街头卖唱。

    经过他面前的人们,露出嫌恶的脸,快步地走过。季悠是唯一的听众。她站累了,坐到人家的店门口。养在门口的那只小狗,把她当做入侵者,拼命地吠。

    后来,小畜生也喊累了,吐出干燥的舌头,垂头丧气地在角落里蹲下来。

    少年有时也会唱累。他掏出矿泉水,拧开瓶盖喝两口。他仰起头的时候,季悠觉得那像是一种飞翔的姿势,少年展开翅膀,似要回到天堂。

    这个世界不适合他。

    也不适合自己。

    季悠忽然忧伤地认为,或许,她和他都是天使的弃婴,流落人间。于是,上帝安排了某个缘分的时刻,让她们相遇了。像情人般相遇了。

    她听见他唱Beyond的《情人》,那仿佛是对她的呼唤。

    她的身体被心里的冲动从地上生生地拔了起来。她开始走向少年。距离的拉近,她看得更清楚,少年干净的面容以及脸上无处躲避的忧伤。

    少年依然卖力地唱着那首深情款款的歌。他不知道,一个心中充满爱恋的少女正在慢慢靠近。季悠终于在他面前停了下来,她的影子笼罩了他,他一愣,停下了弹吉他的守。

    季悠反而不知所措了。准备好的话语,都脱离了原先的轨迹,纷纷地,纷纷地,像羽毛一样撒落回心里。她僵硬地站在那里,身体竟不由自主发抖。

    少年睁大疑惑的眼睛,“怎么了?”

    “啊,我……我……”

    想要说什么来着?忘了!

    季悠从来就不是读书的料,一道公式好多天才记得住,一个英文单词好多天后还是说成外国人和中国人都听不懂的发音。于是,忘掉的词就再也找不回来。她干张着嘴巴,重复着“我……我……我……”,她脸慢慢地就红了。

    她不敢再说话,闭上嘴巴,掏出口袋里所有的十块钱放进少年地上空空的吉他盒里,怀着小鹿乱跳的心脏,像个偷心的人或者被偷心的人,赶紧落荒而逃。

    她想她现在的样子一定很好笑吧。

    是的,高二一班的季悠从来就是个笑话。学习成绩老是垫底,长相不算出众,经常口吃,往往一句话还没磕磕绊绊地说完,全班同学就哄地大笑起来了。大家都说,季悠这丫头,脑筋有问题。

    不是吗?无论什么天气,她都喜欢撑各种颜色的伞。雨天也好,晴天也好,阴天也好。校园里总能看到一个女生撑着或红或绿的伞,跳着神经质的脚步。

    别人看不懂的女生,收集了各种各样的伞。有些是买来的,有些是捡来的。她的房间里,放满了五彩缤纷的伞。有时候,她一个人坐在房间里,把所有的伞都撑开。那像是各种颜色的花,都开放了。她的世界,一下子,溢满了鲜艳的色彩。

    她是个没有色彩的人。

    所以,伞是她的色彩。橙紫黄绿红。绚烂的视线,看什么都觉得温暖。

    她爱护她的伞,就像爱护她的孩子,倾注了所有的爱心。

    有一次,姐姐借去她的伞,弄不见了,她怨恨了大半年。

    身体瘦小的少女,可是很会恨人。

    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姐姐呢。

    美丽的脸,美丽的声音,在平凡的校园里不须多作修饰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

    季葵早出生一年,读高三。和季悠一样,她同样惹人注目。她走出校道上,海藻般的长发在风中翻起小波浪。她穿又美又鲜艳的裙子,旖旎地走过一个一个男生的身边。

    那一瞬间,一个一个的心脏醉了,一道一道的视线成了俘虏。

    姐姐从不带伞。遇上大雨倾盆的天气,她只需在屋檐下站几分钟,然后,认识的,不认识的,男生都争着跑过来,用最漂亮的伞载她离去。姐姐知道妹妹喜欢收集伞,于是总对那些男生说,能不能把你的伞借给我?

    乐坏了的男生,最终是屁颠屁颠地跑在大雨中,衣服湿透了。

    他们借出去的伞,成了妹妹的收藏品。

    借东西的姐姐,从不记得还。往往过几天,她对走过来搭讪的男生问,咦,我认识你吗?

    男生心都碎了。想一想,多没面子。前几天才刚刚借伞给这女孩呢。

    忘了说一点,姐姐头脑很好,成绩很优秀,老师都说,这女生很有希望,考上清华北大。而且,她经常是晚会的主持人,说话温婉流畅的,哪像季悠,说两句都像得了哮喘似的。

    正极的姐姐,以及负极的妹妹。

    说不清的奇怪。

    吉他少年总是在那条街上唱歌。

    唱跑调的港台歌曲。咿呀咿呀。奇异的声音,至少不和这沉闷的阴天一同沉沦。

    季悠几乎每天都在那条街上听他唱歌。

    有时候听几分钟,有时候听一两个小时。放假了,就可以听一整天。

    短短一个月,季悠因为经常旷课缺课,被老师叫去办公室好几次。

    “季悠呀!你到底还要不要上学?都高二了,也不紧张。也不知道自己成绩有多差!看看你的姐姐吧,你就不觉得羞愧吗?”

    老师很激动,嘴巴扭曲着,唾沫星子带着潮湿而臭臭的味道,不定向地四溅开。

    季悠就装出一副惭愧悔咎的脸,她低着头接受批评,眼睛却一直盯着老师的胡子。那密密麻麻的胡须,像一群生长力旺盛的植物,纷纷挤破了那张疙瘩不平的脸。那时候,她在思考一个很无聊的问题,为什么男人长胡须,女人没有呢?

    走出教室后,季悠都忘了老师说过什么。

    她的脑细胞一定比正常人少得多,几万个,甚至只有几千个,通通用来坚强地保留着那个少年的影像。

    她沿着走廊走回教室。

    经过厕所,有个隔壁班的女生叫住了她,结巴妹,进来一下。

    她天真地眨了眨眼睛。

    那个女生是谁呢?好像听说过。健忘的季悠还没来得及记起什么,便被对方拉进了厕所里。厕所门也在身后砰地关上了,季悠看见对方还有两个同伴,全都露出作奸犯科的笑脸。

    噢,想起来了。是隔壁班的不良少女。

    叫什么名字来着……又忘了。

    直到一个星期的早餐钱被搜刮一空,季悠走回教室,才猛然拍桌而起。啊!想起来了!那女的叫宋樱!季悠这时对自己的记忆颇感得意,但很快,她便感觉到气氛的不对劲。

    咦,为什么全班同学都在目瞪口呆地看着我呢?

    为什么老师拿着半截粉笔,嘴巴张得大大的?

    季悠又忘了,现在是上课时间。

    被罚站到教室外的季悠随即又想起,宋樱有个同校读高三的哥哥,也是不良少年。哎呀,叫什么来着?嘻嘻,忘了。

    依旧是阴天。

    像自某一点爆发,惨淡的灰色调瞬间就淹没了整座城池。

    季悠看见,表情僵硬的人们,一声不吭地游来游去。几百万尾冷漠的鱼,生活在这么一座冷漠的城市中。东面吹来的海风,从城市最冷僻的地方流淌而过。

    秋天,上海,撑着红伞的少女。

    放学后的傍晚,绮丽的黄昏被深灰的天空扼杀了。穿着同款校服的男生女生,不断地从身边走过去。嬉闹的她们,一路留下青春的笑声。

    季悠听见经过的三个女生说着下流的脏话,讨论着令人不屑的内容。其中一人回过头来,看见她,弯出诡异的邪笑。

    宋樱站在几米之外,嘲笑她:“有病么?又不下雨,打伞干嘛?”

    另一个人不屑地附和道:“别管她啦。她这里脑子有问题。哈哈哈。”

    说笑的女生们,并没有走远。

    她们看见了树下的吉他少年。其实,很早就看到了吧。少年在这里卖唱一个月了。季悠看到,同校有些女生也渐渐注意起了帅气的少年。季悠很害怕,害怕看见别人投向少年的倾慕的眼神。

    那种眼神,像条恶毒的蛇,沿着她的脖子一圈又一圈地缠绕起来。

    她感到不能呼吸。

    一颗惶惶的心,影子摇摇晃晃。

    和别的女生,她又有什么优势可以获得少年的青睐呢?即使是最烂的宋樱,也比她好那么一点点。至少,宋樱比她不要脸。

    不要脸的宋樱走到吉他少年的面前,低头看了看吉他盒,然后掏出二十块钱。手指一松,那张牛奶迹未干的钞票就悠悠地飘落。那张钞票,也许还残留着季悠的体温吧。

    莫名就生气起来,明明那是自己的早餐钱呀。

    季悠轻轻地咬紧了嘴唇。牙齿折磨着唇肉,几微米柔细的神经传递着庞大的疼痛,以五厘米的秒速,进入了心脏地带。她在阴灰的光线中,痛苦地眯紧了眼睛。

    不要脸的宋樱言语挑逗地说,喂,帅哥,做我男朋友吧。

    吉他少年停下吉他,笑了笑,又继续拨动琴弦。

    既不接受,亦不拒绝。

    他唱他的歌。季悠记得那首歌,那是姐姐最喜欢听的,王菲唱的《人间》。很难得,吉他少年第一次把歌唱得这么好听。这也许是他唯一没有跑调的歌。

    “风雨过后不一定有美好的彩虹,不是天晴就会有彩虹;所以你一脸无辜,不代表你懵懂……”

    少年闭上了眼睛。季悠仿佛看见,一道彩虹在他身后的天际出现。撕裂天空的彩虹,绚烂得令人怦然心动。

    切!拽个屁么!

    等得不耐烦的宋樱低低骂了一声,带着她的同伴,转身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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