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林集-赔你一只烟灰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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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这些到珠海参加笔会的作家和编辑们住的地方,叫翠海大厦,座落在一条颇热闹的街上。这是一家很一般的饭店,虽说名字叫大厦,但绝对上不了星级的。听珠海的朋友说,这饭店是渔民办的。当然是过去的渔民啦,今天在特区这块土地上,他们都是开发者。

    我们住的房间,有彩电,有电话,但放了4张床。每晚收多少钱,我们不知道。只听《中国故事》杂志的同志讲,这次笔会是给珠海有关方面承包了的。《中国故事》杂志把钱交给他们,食宿他们安排。

    我们在珠海听政府部门的同志介绍情况。那个年轻的女同志,从湖南来的,很会讲。她把珠海的发展以及未来的远景说得十分灿烂,令人振奋。我们随后又参观,到了拱北,看了许多度假村、建设工地和大饭店。我们看到了珠海这座城市的美丽和辉煌。

    故事是我们离开珠海前往深圳那天发生的。笔会的主持者在结账,我们收拾好了行装,准备离开房间。这时,一个近50岁的女服务员到房间里来了。她进来后,不问也不说,就在房间里查看起来。床在被子在彩电在椅子在电话在枕头在枕巾也在,但是只有3只烟灰缸,她说:还差一只烟灰缸。

    要说明的是,我们这房间的4人,有3人不抽烟,只有一个是抽烟的。

    我们住进来时,压根就没注意这房间里有几只烟灰缸。那烟灰缸是很一般的厚玻璃制成的,决无任何纪念意义与保存价值。而且我们在珠海买了不少的衣服之类的东西,提包装得鼓鼓的。大家是从湖北、江西、江苏来的,还要去深圳与广州呢,有什么必要拿这么一只丑陋的烟灰缸,给自己的行李增加一块沉甸甸的负担呢?

    但那老服务员非常坚持原则:你们这房间里差一只烟灰缸,你们要赔。你们不赔,就不能离开这里。我们是4个作家,我们苦笑了。有什么话说,说不清楚,差一只烟灰缸,就得要赔。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的一条:损坏东西要赔(天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们4人决没有砸坏那东西)。我们问了价,3元钱。算是好,没有丢了彩电,要不然就不是3元而是3000元了。

    我们就掏了3元钱,赔你一只烟灰缸。奉劝各位旅客,住房时一定要先把房间的东西清点好,免得走的时候服务员找你的麻烦。

    珠海,给我留下许多美好的记忆,也留了这一只烟灰缸的故事。翠海大厦的管理是真不错,到底是搞开发的渔民,连一只烟灰缸都不能少的,财富是不容有一点损失。

    我们作家这种职业的坏毛病不少,其中有一条就是到了一个地方,某一细小的情节使他不忘,他就要写出来。不为什么,只为记叙生活。

    我文章也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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